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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冷冰冰

_11 林·拉德纳(美)
  他走进房间打开两个行李包,一个里面有两条干净的手帕,另一个是空的。他会跟乘务员说他走得太匆忙,来不及收拾行李。事实上,当天晚上十一点之后,他在这个世界将一无所需,就连身上的衣服也不需要了。他茫然想着在海水里,一个人的衣服能比他的尸首迟多久才会烂掉。
  
  他坐到床上,垫到了那把小手枪,一个星期前在第三大街买的,他即将要做的这件事就是在那天计划好的。如果不是他特别讨厌葬礼,宁愿死在海上,他会早在一个星期前就死掉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在当时,他所购买的受益人为他的母亲和妹妹的一万元保险投保后未满一年,自杀免赔条款还有五天才失效。他的母亲和妹妹很穷,他也明白,单是他自杀就够让她们伤心的了,更何况一分钱也没能留给她们。
  
  他的计划制订得周详:加甘图阿轮——他的朋友菲尔·鲁尼恩在上面当管事——八号靠码头,十号开船,刚好是他去第三大街买枪的一个星期后。他在船上,而菲尔会是他的身故见证人,以免保险公司拒赔。上船前,他会整日整夜无节制地纵酒,好让纽约这儿的人们记得他还有其他事迹,而不仅仅是两本流行书的作者,其中一本还无人愿意出版。(也许等他完成这件即将要做的事情后,他的名气会大一点,就有出版商愿意出,如能这样,带来的版税会帮助他可怜的母亲和妹妹。)
  
  他纵过酒了,去白天和晚上的俱乐部,他都是开门即来,打烊才肯走,直至昨天清晨,这次是在狂欢一场后,他的管事朋友送他回家的,狂欢的细节他完全记不起来了。
  
  加甘图阿轮平稳地驶出了纽约港,本·布雷纳德走进大厅,要了三份酒一口气干掉,好稳稳神以便写遗书给家人和无情对待过他的那个女孩,是她让布雷纳德不堪活下去。他最后要做的,是在启程去另一个世界前,把信交给好人菲尔·鲁尼恩。
  
  他跟母亲和妹妹解释了他自杀的原因——他最近也是最杰出的作品无人喝采,再加上失去了世界上最出类拔萃、最可爱的女孩。他请求她们原谅,也知道她们会理解的。
  
  给那个女孩,他写了超过两千字,会让她至少有一点点悔意,即使她真的像他们上次见面时表现得那样心如铁石。(女孩名叫波琳·兰宁,是《准备行动》一剧中的歌舞演员,布雷纳德应该知道对一个变化无常以及有着这样那样特点的歌舞演员来说,绝对没时间消化两千字,特别是鉴于她通常的阅读仅限于读晚间小报的标题而已。)
  
  餐号响了,可是对一个只有几个钟头可活的人来说,吃饭又有何用?布雷纳德需要的,是足够的威士忌来巩固他的决心,因为当你是个天才,上帝还想让你写出很多好作品时,三十岁便告别人世的确残酷了点。正是由于担心在最后关头动摇,才让他去买了那把枪。他是个游泳好手,如果不先给自己一枪就掉下船,求生本能会让他在加甘图阿轮的水手把他救起之前保持不沉。
  
  他已经喝了一杯,正想再要一杯,这时有个陌生人在他坐的那张桌前停下脚步,此人身体倍儿棒,看样子五十五岁上下。
  
  “我跟你一块儿喝,你不介意吧?”他问道,“我孤独得很,我喝酒的时候喜欢跟别人一块儿喝。”
  
  布雷纳德正要扯个谎,说他在等朋友,可是又想到如果跟人聊——应该说是听别人聊,因为他没多少心情开口——时间会过得更快。
  
  “坐吧。”他邀请道,“我正想要一杯威士忌高杯酒,也许你更想喝鸡尾酒。”
  
  “不,要两杯吧。”这个陌生人说,接着又跟侍者补了一句,“账单给我。”
  
  “下一轮你再买。”布雷纳德说,“我想我们应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本杰明·布雷纳德,纽约来的。”
  
  “可别是作家本杰明·布雷纳德!”对方失声叫道,“哎,我读过你的两本书,喜欢得很,可我绝对没想到你这么年轻,你的小说显示出你有丰富的人生经验。”
  
  “我想我是没白活啊!”布雷纳德苦笑着说。
  
  这位新伙伴说:“我叫弗雷德·伦普,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生意人,小打小闹而已。”他和气地加了一句。
  
  “你去哪儿?”布雷纳德问他。
  
  “巴黎。”伦普说,“巴黎和梯也里堡。你呢?”
  
  布雷纳德的脸上流露出怪异的表情。“我不知道。”他说。
  
  “你不知道!”
  
  “我只知道要去很远。”布雷纳德说。
  
  “噢,我想你只是在漫游四方,收集素材写新书吧。”
  
  “我已经封笔了。”
  
  “千万别这么说!你这么年轻,又有才气!你要继续写,是你欠社会的。”
  
  “谢谢你,可是我敢肯定我什么也不欠社会的。”
  
  他们已经喝了四杯酒,布雷纳德这时又想要一杯。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喝。”伦普迟疑地说,“我几乎从来不超过三杯,因为三杯往上,我就话多了,能把每个人都烦死。”
  
  “你话多我无所谓,”布雷纳德说,然后又补了一句,“我不一定非要听你说嘛。”
  
  “嗯,这可是你说的。”伦普说,然后又要了第五杯高杯酒。
  
  “伦普先生,”布雷纳德说,“你会怎么做——算了,我看我自己也开始话太多了。”
  
  “没关系,”伦普说,“我想听听你要问我什么。”
  
  “嗯,刚才我想问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某一方面的艺术家,却没人欣赏你的作品——”
  
  “我会坚持下去,只要我知道自己干得不错。”
  
  “我话还没说完。要是你突然意识到你是个无人欣赏的艺术家,更有甚者,一个女孩伤透了你的心?”
  
  “是说你自己吗?”
  
  “也许。”
  
  “嗯,我会尽量忘掉她,我会坚持下去,做出人人叹服的成绩,让她后悔莫及曾经那样对待过我。”
  
  “忘掉她!”布雷纳德的语气痛苦之极。
  
  他们在等第六杯酒端上来。
  
  “你说你要去梯也里堡,我去那儿打过仗,真希望我当初在那儿阵亡了!”
  
  “我儿子就是。”
  
  “你去扫墓?”
  
  “对,也去看望一个法国小妇人,她本来会成为我的儿媳妇。我每年去看望她一次,看能为她和她的孩子做点什么。我每年都想说动她跟我一起来美国,可是她不肯离开法国,我真希望她能够。我现在孤零零的,那个小孩子——九岁了——可爱得要命,可以给我做伴。一个人时不时会感到孤独,我太太比死了还要糟糕,她疯掉了,只能关在私人疗养院里。”
  
  “你可以看望她吗?”
  
  “我的确一年去看她两次,一次在她生日,一次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可是我还不如不去呢,她根本认不出我是谁。可怜的玛格丽特!她几乎还跟我认识她的那天一样漂亮。”
  
  “哪种类型的?”
  
  “我想你可以称她为爱尔兰人那种吧——黑头发,蓝眼睛,正是我第一位太太那种的,事实上,我想是她跟伊迪丝长得像,才让我爱上了她。”
  
  “你的第一位太太去世时高寿?”
  
  “她没去世。可怜的伊迪丝!我想主要该怨我。她结婚时太年轻了,年轻得不明白自己的心思。我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多一点点时间,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我经常邀请来家里,生意上的熟人。”
  
  “你太太跟他私奔了吗?”
  
  “对,那个男的比我有钱。我不是说伊迪丝是个财迷,可是她喜欢玩得开心,我们的婚姻刚好到了一个阶段,当时我在经济上很窘迫,应该说是刚好在那个阶段前,因为当然,我早知道会这样,就不会娶她。”
  
  “怎么了?”布雷纳德问,一边呷着第八杯酒。
  
  “你是个喜欢打听的年轻人啊。”
  
  “噢,你要是不想告诉我——”
  
  “我还是跟你说了吧,有言在先我会变得话多。嗯,我弟弟出了点事,他是一间小银行的出纳,长岛那边的。他贪污了有两万块钱,去赛马场全输掉了,为了不让他进监狱,我把我的资产全变卖了,还跟一个朋友借了三千块钱来凑齐这个数。我这样做与其是为了我弟弟,倒不如说是为了我妈妈,要是她听说我弟弟偷钱,会要她的命。”伦普用手抹了一下眼睛。“可她到底还是发现了,也的确要了她的命。”
  
  “真可怕!”
  
  “我累死累活干活,想重整旗鼓,也做到了,可是太晚了,伊迪丝已经离家出走。”
  
  “我们再喝一杯你觉得怎么样?”
  
  “我看行。”
  
  “你太太走后过了多久你又成家了?”
  
  “四年,后来几乎历史重演。我哥哥爱上了加登市的一个女的,是别人的太太。那位当丈夫的发现了,打了一架,我哥哥开枪把那个当丈夫的打死了。我哥哥绝对没可能脱身,可是我觉得我有义务尽量找最好的律师。他自己没钱,我给了两个律师四千块钱,我哥哥却上了电椅。唉,我后来才知道就在同一天,我哥哥还杀了人。玛格丽特,我的后妻,跟一个钢琴调音师好上了,当然那个调音师只能挣死工资,玛格丽特也没有傻得为了他而离开我。可是等到律师席卷了我的钱之后,要不是老天开眼,她本来是会离开我的。那个钢琴调音师在第四十九街的高架桥上给卡车撞了,耳朵聋了。”
  
  “除了阵亡的儿子,你还有别的孩子吗?”
  
  “有,一个女儿,可是我很不愿意谈她。噢,算了,有什么关系呢?米里亚姆是我们的头一个孩子,比我们的儿子大一岁半。有一天,她在西切斯特县开车,开到了时速四十五英里,后来让一个帅气的骑摩托车的警察截停。那个无赖说她愿意跟他的话,他就可以放了她。
  
  “我女儿跟他说:‘我不知道你说跟你是什么意思,可是我觉得你长得帅极了,我很愿意嫁给你。’他们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后来发现他在阿兹利还有个妻子,还有个家庭。那个警察进了监狱,我女儿去市里的保险公司当了速记员,孩子们由我养活。”
  
  布雷纳德喝了他的第十二杯酒,然后在口袋里笨拙地摸索着掏出那把枪。
  
  “伦普斯先生,”他说,“我想请你帮我个忙,把这顶到你嘴里,对准上面开枪。”
  
  “你说什么呢,孩子?你想让我自杀吗?我才六十一岁,正他妈过得快活呢!”
  
  “你照我说的去做,就在这儿,这样我们就不会丢了枪,我自己十一点时也要用。”
  
  “干吗?”
  
  “跟你要做的一样。”
  
  “可是我除了去睡觉,什么也不准备做啊。你想干什么完全不关我的事,不过我建议既然你还得等两个半钟头,你回到房间里睡一觉吧,让人在十一点叫醒你。我一直听说自杀要想效果最好,就是在美美地睡一小觉后马上去做。”
  
  布雷纳德已经又开始喝下一杯酒,可是伦普跟一个乘务员设法从他口袋里掏出他的房间钥匙,让他起来领着他勉强摇摇晃晃地进了房间,给他脱了几件衣服后把他放到床上。伦普回到大厅,菲尔·鲁尼恩很快就来找他。
  
  “他反正今天晚上没事了。”伦普说。
  
  “你干得漂亮,弗雷德,感激不尽。”管事说。
  
  “我让他哭了两次,有三四次我自己也快哭了。这是他的枪。”
  
  “好吧,如果你肯定不想要,给我保管吧。可是我不知道你拿着有什么用,因为我昨天早上把他哄睡觉后,把子弹全卸了下来,我想加甘图阿轮上根本没有弹药卖,除了一瓶一瓶的。前天晚上他带我去好好玩了一场,非要拉我去了一间夜总会,巧的是甩了他的那位小姐也在,跟一个可以当她爸爸的人在一起,可要是那个人清醒的话,是不会跟她一起的。我敢发誓,那位小姐肯定是经理的小姨子,所以才能在那个据说很出色的歌舞队里找到工作。
  
  “本要去他们那张桌闹一下,可是我跟他说挑那么老的人单练不算好汉。我最后跟那位小姐对上眼神,示意她赶紧走,她看清楚谁跟我在一起后,一分钟也没迟疑。”
  
  “过了没多久,我从来没见过本那样沮丧,他完全想好了自杀的计划,给我详细地说了一遍,还以为我是别人呢。他是这么说的:
  
  “‘我活不了几天了’,他说,‘事实上,这是你最后一次见我。我安排好要自杀,我的一个好朋友会帮我。我已经买了一把枪,这会儿就在我的房间里,装好了子弹,等着去用。我的这位好朋友是菲尔·鲁尼恩,是加图甘阿轮上的管事,这艘船后天开航,我会上去。开出去后,我会和菲尔约好碰头,我把他哄到哪层甲板上,跟他说我要跟他商量一件事,去一个别人听不到的地方。我会坐在栏杆上,坐得我对着自己开枪时,肯定会掉下船。你瞧,我一定要拉他去那儿,或者是别的认识我的人,这样在保险方面就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主意怎么样?’
  
  “他竟然问我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好玩的是,五点钟左右,当时我总算把他从那里劝走了,他认出了我,叫我菲尔,聊起了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
  
  “昨天下午,我打电话去他住的旅馆,确定他出去了,然后我赶过去,跟一个听差和门房商量好,让他们今天早上等他走后去他房间里收拾好够这一趟用的行李,然后让人送到船上,说是我的。他以为他根本没行李,可是行李足够他来回用的了。我真的觉得这一趟横渡大洋对他很有好处,可是作家们多数神经都不正常,永远别想事先就知道他们会做什么。”
  
  “我没跟你说,”伦普说,“我讲完我的故事后,他把他的手枪给了我,命令我对自己开。”
  
  “噢,本一贯大方。”鲁尼恩说,“我惊讶的是他没提出把你领到甲板上去,向你开枪,把你扔下船呢。”
  
  “哎,”伦普说,“我需要再喝一杯壮壮胆,然后找我太太去挨训。我原先跟她说我碰到了一个人,我以为我们可以谈点生意,我可能不跟她吃晚饭了。可要是她看到我,不是全露馅了吗?”
  
  “可能吧。”鲁尼恩乐呵呵地说,“不过喝酒算我请客。”
  
  第二天中午左右,布雷纳德醒了,喊乘务员,让他请管事来他的房间。
  
  “菲尔,”鲁尼恩到了后布雷纳德说,“昨天晚上我们不是约好了吗?”
  
  “对,可是你老早就睡觉了呀。”
  
  “菲尔,这个大旅行箱哪儿来的?”
  
  “我想是从你的旅馆来的。”
  
  “除了两个空包,我根本没带行李。”
  
  “你是准备根本不带行李就横渡大洋?”
  
  “我本来就没准备横渡大洋。对了,跟我整晚在一起的那人是谁,六十岁上下的,叫利普或者伦普什么的?”
  
  “噢,”鲁尼恩说,“那是弗雷德·伦普,是纽约州北部的一个针织品大制造商。”
  
  “哎,他这辈子过得很不幸,他都跟我说了。他跟我说的东西够写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了。”
  
  “你干吗不写?”
  
  “因为他说的我一个字也想不起来了。”
  
  “哎,”鲁尼恩说,“找时间让你们再聚聚吧。”
  
  “一定要,菲尔,”布雷纳德说,“不过在甲板上吧,在那儿他就没法要那么多酒了。他那把年纪,不该喝得这么厉害,会要他命的。”
十五、该谁牌牌了
要知道,这是我和汤姆结婚以来,第一次跟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我称你们为我的朋友,我想你们会觉得好玩,因为我们以前还没见过面呢,可是汤姆嘴里说你们说了那么多,他有多么想念你们,还有他多么渴望见到你们什么的——嗨,就好像我跟你们认识了一辈子,像他一样。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圈子,跟他们打桥牌、跳舞,可是当然,我们到这儿才三个月——至少我是——认识这么短时间的人,对了,不像认识了一辈子的人,就像你们和汤姆。多少次啊,汤姆说他不管得付多大代价,他都愿意跟阿瑟和海伦在一起,还有他在这儿只能跟我这个小可怜还有新朋友在一起,他有多么厌烦!
  
  阿瑟和海伦,阿瑟和海伦——他说你们说得那么多,我没嫉妒倒是奇怪了;特别是你,海伦。小时候,你肯定是他真正的好朋友。
  
  他几乎所有的童书,前面都写有你的名字——“海伦·伯德·斯特朗送给托马斯·坎农”。他见到你们开心之极!我也开心。只用想一想吧,我终于见到了出色的海伦和阿瑟!你们一定得原谅我直呼其名,我想到你们就是那样想的,就是说不出口格拉茨先生和太太。
  
  不,谢谢你,阿瑟,不要了,两杯是我的量,我已经超过了这个量,晚饭前喝了两杯,现在是这个。可是见到汤姆最好的朋友机会难得。我敢打赌汤姆心里在想但愿他也可以举杯庆祝,不是吗,亲爱的?他想的话当然可以,不过他一旦决定好一件事,世界上再没有什么能让他动摇。我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意志坚强的人。
  
  我真的觉得他戒酒戒了这么久很不简单,一个以前——唉,你们跟我一样,都知道,很可能更清楚得多,因为你们以前跟他在一起那么久,我知道的只是他告诉我的。他告诉过我以前在匹茨堡——好了,汤米,我再也不会说一个字。可是现在结束了,谢天谢地!我们结婚后他滴酒不沾,整整三个月!他还说是永远,不是吗,亲爱的?尽管我不介意别人喝酒,只要喝得适量。可是你们知道汤米,他干什么都要到量。就像他以前在体育上——
  
  好了,亲爱的,我不会让你脸红。我知道你多么不想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可是如果连吹嘘自己的丈夫都不行,那可就太糟糕了。他所做的或者已经做过的好像都那么棒,但这是不是只因为我们结婚才这么短?你对阿瑟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海伦?你四年前嫁给他的,不对吗?你们私奔的,不是吗?瞧,你们的事我全知道。
  
  噢,你们在等我?我们要抽对家吗?我们干吗不两家人打?如果我跟汤姆打对家,我打什么臭牌的话,感觉就没那么糟糕了。他从来不训人,不过他的确会狠狠瞪我。但最近不是很经常:我不像以前那样,会犯一些很笨的错误。我现在打得很好,不是吗,汤姆?你最好也这么说,因为如果我打得不好,那就是你的错。你知道汤姆得教会我打这种牌。我们订婚前,我还从来没打过呢。不敢想!我想我一开始打得很糟糕,可汤姆是个大好人,那么有耐心!我知道他本来以为我永远学不会,可我骗了你,不是吗,汤米?
  
  不,确实,我宁愿打牌,别的几乎什么都不想干。不过你会唱歌给我们听,不是吗,海伦?我是说过一会儿。汤姆跟我吹过你的唱歌功夫,我特别想听。
  
  我们打什么?对,打一分钱完全可以。跟别人我们通常是每个人半分,一家人一分。不过一个人一分钱也可以,我想我们现在玩得起了,不是吗,亲爱的?汤姆还没告诉你他升了职,他——好了,汤米,我会闭嘴的。我知道你不喜欢被别人谈论,可是你的太太忍不住有一点点为你感到自豪,而且我想你最好的朋友对你的事情感兴趣,不是吗,你们说?
  
  可是汤姆是我所认识的最神秘兮兮的人,我相信他甚至有些事情瞒着我!不过没那么多。通常我知道他有什么事情捂着的话,会一直追问他,直到他招出来。他经常说我该去当个律师或者侦探,就凭我能从别人嘴里掏话这一点。你不是吗,汤姆?
  
  比方说,要不是我非让他告诉我,我就永远不会知道他跟耶鲁大学那那几个要命的踢橄榄球的人的事儿。你们不知道?别,汤姆,就算你不乐意,我还是要告诉阿瑟。我知道你会感兴趣的,阿瑟,不只因为你是汤姆的朋友,而且是考虑到你自己就是个很有名的运动员。让我看看,怎么回事呢,汤姆?你得帮帮我。好吧,我说得不对的话,你纠正我。
  
  好吧,汤姆在耶鲁大学的朋友听说他上高中时是个很棒的橄榄球员,他们就让他试试看能不能进入耶鲁校队。汤姆以前一直当中卫,当中卫需要跑得很快,汤姆可是跑得贼快。他现在还能。我们订婚后经常赛跑,跑赢了的奖品是——好了,汤米,我不会泄露我们的秘密。反正他现在还能把我打败得落花流水。
  
  好了,他想在耶鲁校队当中卫,挺顺利,队里别的人都说他会一举成名。然后有一天,他们正在训练时,泰克思·琼斯,不,泰德·琼斯——他是主教练——他训了汤姆一顿,因为汤姆把信号弄错了,可汤姆证明错的是琼斯,他对了,琼斯就永远没能原谅他。他让汤姆不当中卫,而是当擒抱的人或者边锋或者别的位置,在那个位置,没什么好做的,跑得快也不顶用。汤姆看出琼斯针对他,就不干了。不是这样吗,汤姆?嗯,反正是因为什么事。
  
  噢,你们在等我吗?对不起,你叫的什么牌,海伦?你呢,汤姆?你叫了加倍?阿瑟不叫?噢,让我看看。我真希望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有时候他叫了加倍是什么意思,可我老是忘了这是什么意思,那又是什么意思。让我看看,他叫加倍的是黑桃2,不是吗?那意味着我不能再叫牌,这我可有把握。嗯,我不叫。噢,对不起,汤米!我知道我弄错了,请原谅,可是也许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能赢他们。谁先出?
  
  我这会儿不说话了,尽量把思想集中到打牌上。你没必要那样看我,汤姆。我努力的话,能做到不说话。不过的确有点难以集中思想,嗯,在激动的时候。不单是见到你们,而且是每次外出的时候。我过蜜月那会儿真的很糟糕,可是话说回来,过蜜月足以让谁都紧张。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住进芝加哥那间旅馆那次——好吧,汤米,我不说,不过我可以说说碰到贝克两口子的事。
  
  他们跟我们的岁数差不多,我很早就认识他们,全世界我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他们,可是我们在芝加哥的州大道碰到了他们,他们非要我们去他们的旅馆吃饭不可。饭前,他们把我们带到他们的房间去,肯——就是贝克先生——肯调了几杯鸡尾酒,不过我一点也不想喝,而汤姆在戒酒。他说度蜜月里戒酒,真会挑时候!肯说。
  
  “别引诱他,肯。”我说,“汤姆现在不像你、格蒂还有我们别的人这样能喝,不过他喝起来就打不住。”格蒂就是贝克太太。
  
  肯就说他干吗要戒酒,我说他戒酒有个好理由,那就是他已经答应我他会,就在我们结婚那天,还说我要是看到他再喝酒,我就会知道——
  
  你出的什么?一个2?嗬,谢天谢地,这牌没法打了!噢,这样的确能打成牌,不是吗?因为汤姆叫了加倍,我没再叫?可不是很糟糕吗?噢,亲爱的,请原谅我,我保证从现在起注点意!这把牌可怎么打?噢,对了,我全是方便了阿瑟。
  
  我刚才在跟你们说贝克两口子的事,最后肯看出来他没法让汤姆喝一杯,就很不乐意地放弃了。可是想想看,我们竟会在度蜜月时碰到他们,当时我们谁也不想见!我想谁都不会,除非他们已经互相厌倦了,我们肯定没有,对吗,汤米?现在还没有,对吗,亲爱的?而且永远也不会,可是我想我最好只代表我自己说吧。
  
  哎呀!我又说话了!可是你们看,我们这是第一次跟我们很喜欢的人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是汤姆最好的朋友,有机会跟认识他很久的人聊聊真好!我们在这儿来往的人几乎全是生人,她们除了自己还有丈夫挣多少钱以外,别的都不谈。你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聊值得一聊的事,比如书本。我是个书虫,可是我真的相信我们认识的女人中有一半不识字,或者说她们不读书。你要是跟他们提起什么真正值得一读的小说,比如《黑牛》,她们会觉得你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呢。
  
  你叫了无将牌,不是吗,汤姆?阿瑟不叫,让我看看。真希望我知道该怎么办。5点的牌我一张也没有——要命!等一下。我希望谁能——我知道我应该叫——不过,哎,我不叫。噢,汤姆,你从来没见过我这把糟糕的牌,我不知道我本来可以怎么叫。
  
  我可不是拿了把最烂的牌!我当然相信这句俗话:“牌场失意,情场得意。”不管谁编出来的,他肯定是想到了我。我不想放下这把牌,亲爱的,我知道你会说我本来应该怎么做。咳,你看吧!让我看看你手里的,海伦!噢,汤姆,她有——可是我绝对不能说,不是吗?不管怎么样,我是明手。这点还好,我是明手时就根本不会打错牌了。我相信汤姆很多时候都会叫牌超过别人,这样我就成了明手,不会打出可笑的牌。可是说起来,我比以前好多了,不是吗,亲爱的?
  
  海伦,你不介意告诉我你这件礼服哪儿买的吧?克兰德尔和耐尔逊商店?我听说过这间店,不过我听说特别贵。当然谁也不能指望不花钱就能买到那样一套。趁在这儿,我得买几件。我想最好也去那儿买,如果他们的东西不是贵得离谱的话。我结婚后还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呢,这套衣服我穿得太久了,都有点很讨厌了。
  
  汤姆总是催我买衣服,可我好像还不习惯花别人的钱,尽管在花汤姆的钱之前,花的是我爸爸的钱,但是那不一样,你们不觉得吗?当然一开始我们没有很多钱可花,不是吗,亲爱的?可是现在既然我们自己也升了职——好了,汤米,我再也不会说一个字。
  
  噢,你们不知道他们想让汤姆竞选市长吗?汤姆在扮鬼脸让我闭嘴,可是我看告诉他最好的朋友没什么不好。他们知道我们不是那种爱自吹自擂的人,汤米。我真的觉得这很有面子,他在这儿才住了一年多一点时间。这件事情是有天晚上提起来的,当时格思里两口子来我们家打桥牌。格思里先生——也就是A.L.格思里——他是这儿的大木材商。他拥有——他拥有什么来着,汤姆?噢,对不起。不管怎么样,他身家百万,嗯,至少有几十万吧。
  
  他和他太太来我们家打桥牌。他太太最最古怪了!你一看到他,就会想着她是个宿舍管理员什么的。她穿的衣服难看之极。嗬,她那天晚上穿了件——说实话,你保准会说那是件孕妇装,没道理嘛。我第一次遇到她——哎,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她从布赖恩·摩尔学院毕业,她娘家是费城最老的家族之一。你绝对不会相信。
  
  她和她丈夫打桥牌时特别有意思。她丈夫觉得根本不应该有打牌的惯例,他说大家还不如互相告诉手里有什么牌呢,所以他根本不会注意所谓什么报信、加倍叫牌等等。她每样惯例都要讲,所以你可以想像他们相处得怎么样。干架!不是真的干架,你知道,而是吵架。也就是说,她丈夫吵。谁跟他们一块儿打牌,都特别难堪。说实话,要是汤姆像格思里跟他太太那样和我说话,哼——他们不是很糟糕吗?噢,对不起!
  
  她是波特兰这里第一个来上门拜访的女人,我觉得她特别好,尽管如果我在门口看到她,保准会把她当成个卖书的,或者是个找工作的厨子。她穿了件——咳,我形容不好。不过她能来看我们真是好心,在这儿,她是真正跟我合得来的人——咳,那是汤姆被任命为副总裁之前。什么?噢,我从来没想到他给你们写信没提这个!
  
  可是格思里太太表现得来见我们对她而言是个很大的荣誉,我喜欢看到人们那样子,就算我知道那不过是嘴上抹蜂糖而已。“嘴上抹蜂糖”,这可不是个好玩的说法?有人在波特兰的一个杂耍节目上说的,我们离开前的星期一晚上去看了。他是个说笑话的——叫杰克·布鲁克斯还是耐德·弗洛里什么的。它的意思是——咳,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是过了头几分钟后,我们过得难受极了。我从来没认识有谁像他那么沉默,我自己跟生人在一起有点拘束。你笑什么,汤米?我还不认识别人的时候有点拘束。也许不完全是拘束,可是,咳,就算是拘束吧。
  
  我从来没经历过那么尴尬的场面。我们都一句话也不说,对她穿的衣服,我几乎忍不住要笑。不过你认识她以后,就不会在意她的衣服了,尽管一直很难憋住不告诉她要是——还有她的头发!可是她桥牌打得特别好!比她丈夫好很多。你知道他不肯按惯例打牌,他说那正好像互相告诉手里有什么牌。他们打牌的时候吵得很厉害。也就是说,她丈夫吵。她不错,话也不多,他们怎么会相爱,真是难以猜透。不过像有句俗话或者说谚语什么的,不是冤家不聚头,不是吗?要么反过来说才对?
  
  可是我要说的是他们想让汤姆当市长。噢,汤姆,只赢了两墩?嗨,我觉得打得特棒!我给你的这把牌很糟糕,海伦有——你没有什么,海伦?你有A,梅块K。不,汤姆有K。不,汤姆有Q。要么是黑桃?你有红桃A。不,那张牌在汤姆手里。不,他没有。你刚才有什么?汤姆?我看不出来你叫什么。当然,我打得糟糕,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噢,对了,关于格思里两口子。他们挺有意思,俩人那么格格不入。我从来没见过趣味那么不一致的。比方说,格思里先生喜欢开车,格思里太太很讨厌,她只要坐在车上,会从头难受到尾。格思里先生喜欢玩得开心,跳舞,打高尔夫球,钓鱼,看演出,那些事情。格思里太太除了给教堂做事和架桥工作,别的都不感兴趣。
  
  “架桥工作”。我的意思是打桥牌,不是架桥工作。滑稽,不是吗?不过他们还是相处得特别好,那是在他们不打牌或者一起做别的事的时候。可是他们偏偏互相选中,这真的好像奇怪。尽管这样,我想几乎没一对夫妇会在每件事上都意见一致。就拿汤姆和我来说吧,你们会觉得我们是天造地设,好像我们在所有事情上看法一致,也就是说,几乎所有事。我们意见不一致的都是小事,无关紧要,比如音乐。汤姆对爵士乐、布鲁斯和舞曲很着迷,喜欢欧文·伯林、格什温和杰克·克恩斯。他总是追着听电台上播的东西,我只想听严肃的、古典的东西,比如《诙谐曲》和《印度爱情诗》。汤姆对埃德·韦恩五迷三道,我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好,就凭他说了笑话自己笑就让我倒了胃口。如果我要花时间和金钱去看戏,我想看值得一看的——《笨蛋》或者《闪电》。
  
  还有吃的东西。汤姆坚持,要么说以前坚持要吃的,是早餐得极为丰盛——水果,麦片粥,蛋,烤面包和咖啡。我只想吃一点点水果、不抹果酱的烤面包片和咖啡。我想这对健康更有益得多。这是我让汤姆改掉的习惯之一,也就是吃丰盛的早餐。我们刚结婚后,他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下班一到家就脱鞋,换上在卧室里穿的拖鞋。我觉得一个人不能因为结了婚就邋遢起来。
  
  可是最糟糕的是睡衣!有什么关系呢,汤米?海伦和阿瑟不介意。我觉得这有点滑稽,你以前那么守旧。我是说汤姆总是穿一件睡袍,直到我不让他穿。那可是经过好一番斗争的,相信我好了!我不得不威胁他不买睡衣的话,我就会离开他。他肯定不愿意那样。这会儿他因为我讲了这件事而生我的气,不是吗,汤米?我只是忍不住。我想在这年代,这岁数,这样很滑稽。我希望阿瑟不穿,我指的是睡袍。你不穿,是吗,阿瑟?我就知道你不会穿。
  
  噢,你们在等我吗?你说什么,阿瑟?方块2?让我看看这意味着什么。汤姆原来叫牌叫2,那意味着他没大牌。我纳闷——可是当然你有——天哪!我在说什么!我想我最好只是按兵不动,不叫。
  
  我要告诉你们什么来着?关于——噢,我没给你们说过汤姆当作家的事吗?我根本不知道他在那方面有天份,结婚后才知道。我在拆开他的旧文件什么的时候,看到他以前写的一首诗,最悲哀、最多情善感的诗!当然,他是很久以前写的,上面的日期是四年前,在我遇到他之前很久,所以没让我很嫉妒,尽管它是关于另外一个女孩的。你不晓得让我发现了吧,汤米?
  
  不过我说的不是这个。他还写过一个短篇小说,他把它寄给了四家杂志,却全被退了稿。不过我跟汤姆说那不代表什么。等你看了杂志印出来的一些东西,哎,他们不喜欢你的倒是你的光荣呢。只是汤姆写得那么辛苦,熬夜写了又写,退稿有点叫人失望。
  
  这个短篇是关于两个男的跟一个女的,他们都一块儿长大,其中一个男的特别受欢迎,又有钱,又英俊,还是个了不起的运动员——像阿瑟那样的。哎,阿瑟,当个税务律师不错吧?另外那个男的只是普通人,没多少钱,可那个女孩似乎更喜欢他,并答应等他。然后这个人辛苦工作挣够了钱,让他上了耶鲁。
  
  另外一个,有钱的那个,上了普林斯顿,并且因为是个运动员还有别的方面大出风头,他比他的朋友早很多就从大学毕业,因为他的朋友得先去挣钱。那个有钱的追着女孩要她嫁给他,他不知道女孩已经答应了另一个。不管怎么样,那个女孩等够了跟她订了婚的男的,去跟另一个私奔了。短篇的结尾是被抛弃的男的在那两人回家后欢迎他们,装做一切都挺好,尽管他的心都碎了。
  
  你脸红什么,汤米?根本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觉得这篇写得很好,编辑有一点点脑子的话,就会要了它。
  
  不过,我还是相信真正的编辑对收到的短篇连一半都不会看。事实上,我知道他们不会。你要么得有名,要么得有人帮忙,然后才能发表东西,要么掏钱给杂志发表东西。当然,如果你是罗伯特·钱伯斯或者欧文·R.科布,不管你写什么,他们都会发表,管它好不好。但如果你是像汤姆这样没名气的人,就没机会。他们只是把你的短篇留得够久,让你以为他们在考虑,然后他们退稿,附一封格式信,说他们没法用,甚至不说为什么。
  
  你记得,汤姆,我们在哈蒙德夜总会遇到的那位哈斯廷斯先生。他是个作家,里头的门道全晓得。他告诉过我他跟有本杂志的经历,我忘了是哪本,不过是本重要的杂志。他写了个短篇寄给他们,他们退了稿,说没法用。
  
  好了,过了不久,哈斯廷斯先生正在芝加哥的一间旅馆里,有个听差在找某某先生——我忘了叫什么名字,不过是退稿那本杂志的编辑,朗克尔,或者拜厄斯或者别的什么名字。这个人——叫什么名字的——正好在那儿,听差叫他时他答应了,后来哈斯廷斯走到他跟前做了自我介绍,告诉那个人他往他的杂志寄过一个短篇,那人说他一点也不记得。他还是编辑呢!当然他从来没看。怪不得汤姆的短篇老是被退稿!
  
  他说他已经寄够了,就在前不久,他要撕掉,可是我让他留下来,因为我们可能什么时候遇到懂门路的人,能让哪位大编辑过过目。杂志上登的有些东西就像是编辑的亲戚朋友或者哪个不想伤害他们感情的人写的。汤姆真的会写东西!
  
  我希望我还记得我找到的那首诗,我背下来过,可是——等等!我相信我现在还会背!别说话,汤米!会伤害谁吗?让我试试,是这样的:
  
  “我本以为她歌声的甜美
  会永永远远属于
  我;我本以为(噢,往好里想!)
  我的小鸟真正是我的!
  
  “可是似乎承诺之所以做出,
  便是为了打破。我所有的梦想
  退色并让我独自备受打击。
  我的小鸟,唉,已经飞走!”
  
  漂亮是吧。他四年前写的,怎么了,海伦,你出错牌了!咦,汤姆,你知道你喝的是威士忌吗?你说过——怎么了,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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