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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风裁尘

郭敬明(当代)
第1章 私想家
·01·
我小时候是在四川自贡长大的。因为爸爸妈妈都是白天全职上班的关系,所以我在外婆和奶奶家待的时间比较多。
小学的时候念书离奶奶家很近,所以中午基本上都是回奶奶家吃饭。奶奶是医生,退休了,住在医院分配的单位员工福利房里。院落的门口,有一棵很大的黄桷树,大概要十个成年人手拉手才可以圈住它的树干。它虽然被一圈石墙围起来,但它的根实在太多太大,于是就翻出泥土,暴露在地面上,看起来像无数树枝搭成的一个巨大的鸟巢。我们经常在上面嬉戏游玩,把它的根当作我们的沙发。
每一年的春天,黄桷树都会长出无数的嫩芽,风一吹,就掉落一地,仿佛下了一阵黄绿色的雨。那些嫩芽实在太好看了,透明的粉红、粉黄、粉绿,透着一股子柔弱得一碰就碎掉的剔透感。而且看起来好新鲜,掉在地上都让人觉得似乎可以随时捡起来放进嘴里嚼一嚼——事实上,我们这帮小孩子,也真的经常嚼这 些嫩叶子,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太像水果了。除了像水果,其实这些掉落的叶子,更像是花。因此女同学们也常常把它们捡起来,挑选好看的叶子,串在一起做项链,或者夹在书页里,虽然这些叶片很快就会枯萎发黄变黑,但书页里会留下清冽的芬香。
在我少年时代的每一个春天,奶奶家院落门口,一两百米的范围内,地面上都是层层叠叠的这种翡翠般的花瓣状叶片。
等这些嫩芽掉落光之后,夏天基本就到来了。真正的又厚又大的墨绿色树叶,就堆满了树冠,投下巨大阴凉的树萌。
·02·
外婆家比奶奶家更靠近郊区,从环境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依山傍水。
外婆的家不是奶奶家那种楼房,而是自己修建的青瓦平房。坐落在山脚下,隔一条马路,就是河。
我小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跟在比我年长的哥哥姐姐后面,和他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我们用竹片编制的簸箕捞鱼、抓虾,用碎石瓦片在河面上打水漂。
后来当我渐渐大一点的时候,已经可以一个人去河边玩儿了。我总能准确地在河滩的大石块缝隙里,找到石斑鱼,也总能在水草丰富的浅水区,捞到大大小小的玻璃虾。那些半透明的小指甲盖大小的虾子,经常被我们用油炸了之后,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吃,嚼在嘴里像是一把炒好的脆玉米,带着浓郁的河鲜香味。我曾经在河边弄丢过一只鞋,弄丢过中队长的肩章,弄丢过学生证和一把塑料羽毛球拍。
我小的时候,这条河上只有两座桥,无论哪一座,都离外婆家很远,走路要走一个钟头。所以要到河对岸去的话,就得坐船。而且船并不是汽艇或游船,而是船夫用船桨划动的乌篷船,大概能坐二十个人,我想。我们区唯一的一家电影院就在对面,所以我就老坐船。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映《学校超级霸王》,张卫健和邱淑贞在里面扮演街霸里的各种人物,春丽的样子特别搞笑。那天我看完一场后没过瘾,就又看了一场,结果看完后发现,船夫已经收工回家吃饭了。我走了很久,才回到外婆家。
去年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河上已经建起了新桥。而那个摆渡的船,早已经不在了。他们说船夫老了,划不动了,而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愿接班,嫌船夫挣不了钱,都出去闯荡社会了。
我在河边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绿油油的水草浅滩,河水都是发黄发绿的,再也看不到游来游去的玻璃虾和石斑鱼了。
·03·
上高中的时候,我去了另外一个县城读书。
也就是说,我独立生活的日子,从高一就开始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直到现在。我在高一的时候,住在学校宿舍,后来因为渐渐开始熬夜看书、听 CD,憧憬着青春小说里的种种美好而小资的生活,所以在外面找了一所房子,一个人住。
租的是一个矮小破旧的三层楼房,最上面一层被分割成好几间屋子,租给不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学校搬出来的高三学生,因为他们都喜欢熬夜背书做试卷,学校却雷打不动地十一点就关灯。
一个人住的日子很惬意,但是也很孤独。
这种孤独经过无数小说、CD、杂志放大和发酵之后似乎变成了生活里的主旋律。我在那几年里,写下了很多很多悲伤而脆弱的心情散文。那时候我不爱说话,朋友很少,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文章或者看小说,功课也因此有所荒废,我从全年级的前十名变成前五十名。但那时候完全沉浸在自由生活的世界里,仿佛有一面透明的玻璃墙,将我隔绝在一个自得其乐的花房里。
我的高中也在一条江的旁边,站在学校一条林荫道上,能够看见下面的江面,偶尔还能听见江上传来的号子声。
学校周围都是高大的香樟,看起来很多棵都有上百的树龄了。早晨还会听见成群的鸟叫,叽叽喳喳的,窗外的世界每天都在一片清脆的鸟鸣声里渐渐变得明亮起来。
这样的环境,的确是念书的好地方。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但不太好的地方就是离市区太远。
大概骑自行车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到那条比较繁华的街。那条街上有个小书店,那是当时唯一能买到一些比较时髦、流行小说的地方。我最开始看安妮宝贝,看《萌芽》什么的,就是在那里购买的。其他的新华书店只能看到类似鲁迅巴金茅盾这样大文豪的作品。
用我们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不够时髦。
在那段高中岁月里,每月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月初我总会第一时间跑去那家小书店,询问各种杂志有没有到货,期待已久的新书有没有上市。有时候去一次不一定有,第二天又要去问。
十几年之后,我自己开始主编一本杂志了,它也成为很多人、每个月的期待。我看着现在很多年轻的读者,总能想到当年,自己的模样。
·04·
到了上海后,开始上大学,写书,工作。然后出名,被采访,被拍照,然后更出名,继续被采访,被拍照。
这段日子其实就已经没什么好写的了,因为我这几年的生活,就像是一出热热闹闹的狗血连续剧一样,放在全国读者面前,持续播映着。
我成名啦,我受挫啦,我获奖啦,我负面啦……各种新闻各种镜头,将我的人生一帧一帧地捕捉下来,挂在镜框里。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独居的日子里,还是有很多时间都在看书,听歌。只是已经不再买 CD了,现在都流行 iPod,没有人再带上笨重的 CD唱机,去唱片店买 CD了。
每天都会上网,工作上有一大堆的事情找我。因此也总能看见当下这个闹哄哄的,光速爆炸的社会。人们都生活得太快了,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忙什么,脑子里也不知道什么是对是错,但却噼里啪啦说个不停,因为你如果不发言说点什么,好像就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了。所以总是有人在微博上不断地拍面前的餐桌,然后加上一句“吃饭了”。或者拍一张天空的图,再找一句文绉绉的英文跟在后面。
人们迫不及待地表达着自己,但他们却找不到自己。
今年夏天的时候,我存了一笔钱,买了个老院子。院子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很古典,但却非常残破,是几栋华丽的废墟。装修设计师说,光是修复,就得花上一两年的时间。
我说不急,你慢慢弄。
其实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我想的是,把这里做成公司的总部。这样大家就可以热热闹闹地挤在一个院子里,工作,生活,欢笑,哭泣。
我想建造一个大大的家。
因为我独居很久了,我想要有一个大家庭的生活。
最重要的,还是我想在院子里种一棵黄桷树,再养上很多的花,在中庭摆上一个 CD唱机,播放一些过去的歌曲,它们也许会因为太复古,太不时髦,而变得重新时髦起来也说不定。
但我想,那个时候,整个院子一定很美,满地都是黄桷树掉落的,花瓣一样的嫩叶。
(本章完)
第2章 言热·吉隆坡
·01·
我最近换了一个新的笔记本,是某品牌最新的型号,它很轻薄,功能又好,翻开最近的时尚杂志几乎都能看到广告上它泛着冷色调的外壳,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因为它太薄,所以连网络接口都没有——它的机身比网络线的接口还要薄。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又太过匆忙,粗心大意地将转换接口落下,因此,在这几天的旅途里,我都没有能够使用上网络。
于是每天晚上,在酒店的时光,就变得漫长而又无聊,不知如何打发。我已经很多年不看电视,对我来说,感觉电视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奇怪的东西,而且这边的电视节目又不讲中文,我也看不明白。随身带的书在飞机上就已经看完了。
所以,百无聊赖之下,我决定给你写信。
我前面给自己找了那么多的借口,如此费力,只是为了让自己给你写信这个举动,看起来合理,不做作,不唐突——但正因为如此,就又变得可笑了。
我初中那会儿,可完全不这么认为。
那会儿我的书包里,背着花花绿绿的邮票,随时都能够掏出一枚来,用舌头舔一舔,就能贴到信封上。那时的邮票八十分,也就是八毛钱。我不太清楚此时此刻寄信邮资需要多少,我只能分清楚几家快递公司之间,十二块钱和十五块钱的区别。
所以,你看,不管我找再多的借口,不管我有再多的理由,写信这件事情本身,看起来就怪异极了。我想那感觉,就跟你有一天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人从腰间的皮带上卸下黑色外壳的传呼机,然后焦急地在马路上找公用电话,打算回电一样。
但我还是提起了笔。
·02·
我和一群年轻人一起,踏上了这次的旅程。他们差不多都比我小六七岁。
大家都说,三年一个代沟,我和他们之间,就有两个代沟。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足够的好奇——是的,好奇,好奇是一种最强大的力量,它驱使着你想要了解更多,想要拥有更多,想要控制更多。它是欲望所催生的一枚咒语,缝在我们的眸子上面。
他们有说有笑,走到哪儿都开心地拍照,逛起纪念品商店来流连忘返,对任何的食物都充满了惊奇和赞美,他们并不介意将自己的脸庞暴晒在太阳之下,阳光的热度把他们年轻紧致的面容晒得发红,看起来仿佛饱满的苹果。而我躲在黑伞之下,当我往脸上涂防晒霜的时候,我有一点感觉羞耻。这种不自在,是被他们激发的,他们像一面澄澈的明镜,能照出我所有不再回来的青春。
我和他们有很多合影,他们在照片上的面容,看起来格外生涩,但是却有一种最本质的蓬勃,仿佛这里的热带植物,有一种狂野而又善良的生命力。而我呢,我在每一张照片上,都精准地捕捉到镜头在哪里,我微笑的角度看起来一样,我面容的角度呈现着最好看的状态——这些年来,我被训练成了这样,能够在快门声响起的几乎同时,摆出大众所习惯了的,杂志上的样子,露出几颗牙齿,眼睛稍微弯起来一些,头轻轻地转一点角度,咔嚓。
而此刻,他们几个在旅游纪念品商店里买明信片,他们聚在一起,彼此叽叽喳喳地说些什么,然后又提起笔,在卡片上唰唰地写起来。
我戴着墨镜和帽子,站在远处的树荫下面,把自己完全躲进阴影里。和他们比起来,我像是一个对任何事物都失去了兴趣的老年人。我失去了那种叫作好奇心的东西。这个时候,我只想躲进空调开得很足的咖啡馆,翻一翻报纸,用Wi-Fi网络处理一下这几天我没来得及回复的邮件,然后无所事事地看着落地窗外反射着明晃晃白光的水泥马路,看着几只肥硕的鸽子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
我有点羡慕他们。
他们的背影,看起来像是当年的我们。
·03·
在写完上面一页纸之后,我出去酒店外面逛了一圈,再回来。
夜已经很深了,然而从酒店走出去不远,就是夜市,依然热闹得紧。
我们住的酒店是香格里拉的温泉 SPA酒店,在槟城是最好的酒店了。酒店掩映在无数高大茂盛的热带乔木中间,粗壮的枝丫仿佛撑开一个穹顶一样将酒店笼罩其下,乔木上挂满了各种藤蔓植物,那些叶子婀娜而又宽广,甚至走近了你会感觉它们在朝着你热腾腾地喷着气,带着植物的辛香和热带的气浪。酒店装饰得很奢侈,但又很低调,站在酒店大门外的门童,不时从车上接下住店旅客们的行李箱,LV的,GUCCI的,RIMOWA的……各式各样奢侈的箱子装载着纸醉金迷的假期。
然而酒店周围,却非常非常地破败陈旧。
可能你听我这样说,你就又要发笑了。我是说真的,我并没有夸张。从酒店走出去大概五十米,一切都像变了天地。甚至当我回过头的时候,这座本应该盛气凌人贵气自傲的酒店,突然有了一种落魄贵族的凄凉,虽然它依然紧紧拥抱着自己胸前的徽章和长剑,但这个时代却早就没有了骑士精神,曾经的繁华辉煌已经荡然无存,人们喧闹而粗俗地活着,像细菌一样在地球上滋生。
夜市在街道两边铺展开来,店主们都搭着简易的帐篷,一块隔板放在支架上,就算是自己的门面了,隔板上放着各种纪念品,非常地便宜,因此也理所当然地粗糙。卖假货的很多,无数仿造的名牌钱包、手表、衣服,琳琅满目。店主对我们也并不热情,这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他们甚至不太抬起头看我,除非我在他们的摊位面前停下来,他们才抬起眼睛,看着你,偶尔有主动一点的,会用手比画着,推荐他的一些货物。
除了这些,还有沿街一字排开的按摩店,门口坐着很多深肤色的当地女子,她们扎着发髻,穿着白色的短背心,机械地重复着“massage”这个单词,但她们的目光却并没有真的投入到招揽生意的热情中去,她们的眼睛低低的,视线落在黑色的地面上。
地面很烫,我的鞋子很薄,我能感受得到。
你可能以为我更喜欢逛顶级的百货公司吧?但可能你并不会想到,我其实对这种市井的市场,更加感兴趣。
全世界的奢侈品百货公司,看起来都差不多。
但全世界各个地方的夜市,却绝无雷同。
因为人们生活在这里,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呼吸,他们的体温和气温,他们的一切都和这条短短的街道混合在一起。
那个路边卖素描画像的人,也许刚刚才搬来这里,不了解进货的渠道,所以只能靠手艺赚钱。
前面丁字路口那家照片最大最亮的餐厅,也许已经传到第三代经营者了,他们也许是最早在这条街上开店的人,他们也许看着曾经的一片密林,最后变成了五星级酒店。
而路边坐着的那个小男孩儿,可能刚刚和家里吵架,此刻一个人溜了出来,他的鞋子比他的脚大很多,也许是他爸爸的凉鞋。
这条街两边,是无数低矮的平房,灰蒙蒙的砖墙,带着裂缝的水泥地面,路边的污水沟里漂浮着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墙角边或者屋顶上,攀爬着零碎的热带植物,它们顽强地在这条油亮亮的街道上生存着,让这条街看起来像一个活物。
每走十几米就会有一间餐厅,餐厅的人很多,各种冒着热气的盘子从厨房里端出来,放到桌子上,海鲜的香味。
整条街上都是这样的香味。
不时有蒙着面纱的阿拉伯女子路过我的身边。
还有很多很多的欧洲人,他们皮肤白皙,和当地人截然不同,他们衣着也很光鲜,甚至举止也很优雅,他们看起来,像刚刚拆掉腰封的新书。
然而,当地人也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我走了很久,有点累了,直到我渐渐听到海潮的声音。
我想这条街也快被我走到尽头了。于是,我转身,往酒店返回。其实在那一个当下,我有一点想要走到这个街的尽头去看一看,我甚至想要去深夜的海边看一看。我想看一看黑夜的大海,没有人潮的大海,没有墨镜和防晒霜的大海——我能够预想它在黑暗里展露出来的属于它的真正的力量,毁灭性的,肆无忌惮的,随时能够摧毁一切却又不屑一顾的黑暗狂潮。我想我站在这样的大海边上,随时都能够热泪盈眶。人越感觉渺小,越容易绝望,绝望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匕首,能够刺穿一切你能想象到最坚不可摧的盔甲。
后来我听说,年轻人们买了很多便宜的手镯,项链,耳钉,挂件之类的,他们在车上彼此交换着分享,我看着他们,非常羡慕。我想他们带走了这条街的某一部分,就像从一件衣服上,撕下了一块碎片。
他们并不管那些纪念品背后是否印着“made in china”,他们觉得高兴,觉得喜悦,觉得好奇。
因为他们依然年轻。
忘记告诉你了,这个酒店在海边,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有持续不断的海潮声,一声一声地拍打进耳朵里,海潮有一种缓慢而又固定的节奏,非常地催眠。
我很容易就睡着了。比前几天睡得都好。
直到第二天醒来,拉开窗帘,迎面一望无际的碧蓝大海。
·04·
我们在高中那会儿,是不是一直就计划着环游世界来着?我记得那时我们甚至都计划好了逃课的理由,欺骗爸妈的理由,压岁钱存了一些,零花钱也攒了不少,甚至我们在地图上都用红色的水笔圈出了我们想要去的城市。
那时并不认为荒唐,那时只觉得有一种叫作梦想和青春的东西,在胸口撞得发痛,那时的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歌里一直唱。
我其实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有料想过你收到信是什么反应。
我也知道,这些年,我身上发生了很多很多的变化。可能当初一起念书的人里面,我的人生轨迹,看起来最不可思议吧。
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吵着想要当一个作家,没想到,这事儿还真让我弄成了。但是,我看起来却似乎有一点像是搞砸了。至少不纯粹,我是这么觉得的。我想你可能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现在除了写书,还干很多事儿。而且我写的东西,也是很多人爱看,也很多人不屑。
我有时候也想,似乎是一件本来极其简单而纯粹的事情,被我弄得复杂而又混浊。但这能怪谁呢,似乎也不能怪我,你说是吧?
那就怪这个操蛋的世界吧。
我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你了,所以,你收到这封信一定大吃一惊。
我们以前可是一直通信的,你记得吗?那会儿我刚上大学,当初我们几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呼啦啦地从四川自贡这个小地方,嗖的一声就飞向了中国的各个角落,我到了东边,最繁华的大上海。
那个时候我穷得不可开交,在学校里,数着日子花钱。我经常在学校的食堂买午饭时,想顺便买一碗蒸蛋,但真的觉得太贵,不愿意花那个钱。可是学校的蒸蛋真的很好吃。
我喜欢喝图书馆楼下的珍珠奶茶,那比我在四川喝过的奶茶好喝很多很多,可是,不能每天都喝,如果每天都喝的话,我就没钱买鞋子了。因为我只带了两双鞋子去上海,还都是夏天的鞋子,到了冬天,脚就冷得发痛。
还要存钱买自行车。
要花钱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特别是一进大学,老师就对我们提出了要求,每一个人都要买一台照相机,一台 DV,一台高配置的电脑。我拿着老师开给我们的单子,犹豫了一个星期,才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小声地跟妈妈要这些东西,妈妈在电话那头有点犹豫,她问了问我:“这些都是学习要用的吗,老师说得买,是吧?”我说是的,声音很镇定,但眼泪已经掉出来了。妈妈说:“哦,好,学习方面可不能马虎。”
过了足足一个月,妈妈才把那一笔钱寄给我。我一直到今天,都没问过我妈妈,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
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
我在吉隆坡的双子塔,给妈妈买了一张丝巾。妈妈喜欢蝴蝶,那张丝巾上印满了各式各样的蝴蝶。那张丝巾大概要人民币一万块钱,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买了下来。我把自己选中的那个包放回了柜台。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这些事儿吧,我小时候,家里收入一般,但我爱乱花钱,买书,买衣服,买玩具,买游戏机,爸妈随着我花钱,非常纵容我。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买过什么东西。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之前的老瓦房很破旧了,几乎不能住人。爸爸和他的一个朋友,两个人,把屋子翻新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爸爸一个工人都没请,自己钉完了所有的钉子,刷完了所有的油漆,也刷白了他的一些头发。
妈妈呢,几乎没穿过什么漂亮的衣服,有一件红色的呢大衣,每到过年的时候,或者去亲戚家,妈妈都会拿出来穿上,我小时候觉得妈妈特别喜欢那件衣服,后来长大之后,我懂了,妈妈只有那件衣服。
所以,我现在就老爱给他们买东西。
我后来把我上海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也给爸爸拿去开了。
我最近在存钱,准备给他们在上海买一栋别墅,最好是带很大的花园的,因为爸爸说他想要种花。
除了这些,我还得存钱,因为我怕他们老,怕他们生病,怕他们离我而去。
我要赚很多的钱,多到能为他们换器官,换血,换命。多到能让他们陪着我,直到我们一起死去。
爸妈如果走了,那我就变成孤儿了。
我不要做孤儿。那太可怕了。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要让他们永远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永远陪在我病床前面,我饿了的时候,他们永远能帮我端一碗烫饭过来,我莫名其妙地吃坏肚子的时候,他们总能告诉我一些民间偏方。
·06·
我的信纸快要写到最后了。
这是在槟城香格里拉酒店里随手拿走的信纸,只剩下最后这一页了。
这是一个热带的国度,每一个白昼,都被炙人的温度,刷得耀眼。空气里像烧着透明的火。
这里有咖啡的香味,有榴莲的香味,有中国城飘出的中国菜的香味。
年轻人们在每一天的行程里,都看起来元气十足,而我,有时感觉很惬意,有时又感觉很疲惫,但总的来说,我对周围陌生的一切,都缺乏应有的好奇,这让我沮丧。
这些日子里,我反复想起我们念书时候的梦想,那些梦想,都在我的心里,变成了儿时的玻璃弹珠,蒙了灰尘,有了划痕,尽管依然晶莹剔透五光十色,却没有人再愿意玩起这种趴在地上的游戏了。
在写这最后的几行时,他们正在参观这里很有名的建筑,典型的娘惹们居住的房子。很多关于娘惹的电视剧,都在这个有钱人的故居里取景。我看了看门口贴的海报,上面的主演竟然是李心洁。一转眼,她都开始演成熟女人了。
而我的记忆里,却是当年我们念中学时,她和任贤齐一起,在湖南卫视的《音乐不断》里,上蹿下跳,年轻无限地唱着“哦赶快回来,天涯海角,躲这场风暴”的样子。
那个时候,你最爱她,你还记得吗?
(本章完)
第3章 To be with you
·01·
我在上海住了七年。
七年的前一半时间里,我和学校的同学以及后来的朋友们住在一起。
七年的后一半时间里,我一个人住在高层的单身公寓。
每当黄昏的窗外下起雨的时候,我都会坐在落地窗前发呆。马路上在大雨里匆忙奔走的行人,被窗框镶嵌进这样一幅昏黄色调的里。
大雨总是淋湿我的眼睛、我的心,淋湿我独自度过的岁月。
·02·
我有想过我自己有一天一定也会恋爱。
在这样的空间里会有另外一个人的气味,会有不属于我的衣服、鞋子、香水。
半夜里你也许会碰一碰我的胳膊,觉得口渴,于是我起床揉着眼睛,略带不耐烦但是又心甘情愿地去帮你倒一杯温水,看你喝下一半之后我再接过来喝一小口。
也许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很无聊,你把头放在我的腿上睡觉,或者我因为自己的洁癖情绪,而老是拉过你的手,帮你把指甲修剪干净。
也许之后的每一场大雨,都是我们依偎在一起,无声地在窗前出神,或者你会小声地哼起一段歌曲,我心不在焉地翻着当月的时尚杂志。大雨淋湿我们的岁月,然后等待太阳晴朗的日子,晾晒烘干。
当然也会有争吵的时候。从初恋时的甜蜜,到热恋时的霸道,我们肯定会一一地尝试过来。
或许在彼此冷战了几个小时之后,你还是忍不住过来哄我说话。你的眼睛在黄色的光线下被睫毛的阴影覆盖着,像一面长满水草的湖泊。
可能渐渐会习惯生活里有另外一个人的痕迹,早上起来站在同一面镜子前刷牙,你的毛巾放在我的毛巾旁边。杯子里插着你的牙刷和我的刮胡刀。
也许褪去了最开始的惊心动魄和小心翼翼之后,会是这样漫长而又温热的过程。就像是一床放在太阳下烘干了很久的被子,有着昏沉沉的催眠效果。
当然这也都是我对未来的想象。也许会有那样的一天。大雨不再只是淋湿我一个人的眼睛,我的心,我的岁月。而是我们一起,牵着手,走向未来无限的晴朗和日暮。
(本章完)
第4章 把孤单岁月分享
·01·
最近搬了新家。
比起上一次的搬家,这次仿佛轻松了很多。一方面助理帮了很多的忙,另一方面发现自己的心态渐渐轻松了起来。
说起来,应该是因为上一次搬家,是自己在上海的第一个家的缘故,才会那么地兴奋和紧张。对于很多的人而言,能够在陌生的城市,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地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有一个自己的家,是一件特别不容易的事情。
对我来说,也很不容易。来上海的这七八年,我在很多地方都住过。刚来上海的时候,住在朋友的朋友家里。住了两天,我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就出来了。那个时候是来上海参加比赛,第三天住进了大赛主办方推荐的招待所,好像不到五十块钱一个晚上。即使是在那个时候,也算是便宜的。
后来念书,进了大学,住学校的宿舍。
学校宿舍还算干净和先进,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房,四个人一间也不算挤。稍微有点抱怨的是没有空调。不过听说我们毕业之后,学校的宿舍已经开始有空调了。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打游戏、看DVD、看小说,虚度时光。
后来有段时间觉得学校每天晚上断电太麻烦,于是搬了出去,和学校的几个好朋友一起住。租的房子里没有床,于是我买了个很便宜的床垫,放在墙的角落,就当作是床了。地面不干净,所以被单经常都会弄脏。睡觉的时候,腿碰着墙壁,会感觉到上海气候里潮湿的涂料,一种黏糊糊的不舒服。
再后来,我出书了,开始有了收入,而且和自己的朋友们阿亮痕痕等一起做起了工作室。那个时候我们混住在一起。现在想来,真是一段让人无限回忆的日子。那段日子在我的作品里,每一期的《岛》里,都写过很多。我就不再重复了。
后来,到 2006年,我成立了现在的公司,然后呢,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我第一天躺在那套房子的大床上,激动得怎么也睡不着。我后来翻身起来,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妈在那边和我一起高兴,电话里听着,她比我还要激动,还要开心。到后来,妈妈的声音有一点哽咽。
·02·
这几天睡得特别少。
连续和一拨人一拨人谈项目合作。下午五点和晚上八点之间有一个休息的空隙,所以,我没有吃饭,趁这个时候好好睡一觉,免得晚上的时候思路不清楚,和别人乱聊。后来也忘记了,是连续了几天这样。结束了之后又正好遇见杂志截稿,又是一个通宵。
睡下去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接到妈妈的电话。
电话里妈妈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伤心。
我问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妈妈告诉我,她去拔了智齿。妈妈的咬合骨骼不是特别能张得开,所以医生拔得特别费力。妈妈在电话里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我抱怨,说嘴角都撕裂了,医生又敲又打的,特别痛。回家都痛哭了。
我握着电话一个劲儿地说她怎么不到上海来呢,上海的医疗技术肯定比老家要好啊,不要为了节约机票钱而自己受苦嘛。
其实我想说的是,就算同样要痛,就算全国的医疗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没多大的差别,我还是希望,妈妈你在受苦的时候,我在你的身边。
人生有很多很多难过的事情。其中让人最无法承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所看不见的地方,在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嘀嘀嗒嗒地衰老了下去。
然后无数个嘀嗒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地离开我们。
留给我们一个永恒的,被眼泪淋湿的送行的雨天。
(本章完)
第5章 陈旧光墨与寒冷冰原
当雾气萦绕过去,浅灰色的雨云下,混合着梦想和年少的气体缓慢蒸腾。在随后的岁月里,墨水和纸张被吹散进辽阔的苍穹。年少时壮阔锋利的蓝天。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机会,重新站在当初的十字路口。
·01·
有时候走在路上,会觉得突然地疲惫。身体里疲倦的讯号像是午夜空旷无人的街头,兀自闪动的红灯一样,顽固地发出刺眼的提醒。那个时候就会很快地回家,把逛街或者和朋友聊天喝下午茶的计划丢在脑后,回到家里,倒上床,只要几分钟的时间,整个身体就被沉重的睡意拖进混沌的梦里。
隔着厚重窗帘的窗外马路上,风把落叶卷起,滚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上海沉重压抑的冬天。
有人把晾晒了整整一周才最后烘干的被子收进阳台。
在几天后到来的那场寒雨里,夹杂着的雪片落在了每一个没有撑伞的行人的头发上。
·02·
但是这并不是一开始记忆里的上海的冬天。
·03·
这些年来的生活。
白天繁忙的工作结束之后,会出发前往机场。
助理帮我办好登机手续,然后叫醒在后座睡觉的我登上飞机。
开始渐渐习惯起来的夜航航班。
闷热的不循环的气流,窗外寒冷的对流层被隔绝在真空的玻璃之外。偶尔透过云层可以看见下面黑色大地上零星闪烁的光亮,像是倒翻在地面上的星空。云层被一些月光和星光打亮,变成缓慢飘动的银河。空乘员走过你身边的时候,如果你在看书,她会体贴地帮你打亮头顶橘黄色的阅读灯,如果你在闭眼休息,她会小心地帮你盖上一条毛毯。
闷热的气流里,沉睡着无数这样前往同一个目的地的人。
这些被暖黄色阅读灯装点过的梦境,我把它们写进了我最新的一本长篇小说里。
在地面的人眼里,只是头顶一架孤独的夜航飞机,闪动着固定频率的红光,按照摩天大楼顶上的跳动导航灯,孤独地穿行过一片漆黑的天空。
·04·
但这也不是最初记忆里的那一次夜航。
·05·
很多都不再是记忆里最初的样子。时间将我们每一个人的面容和脉络轻轻地改写。从开头,到每个章节,到结尾。最后一个短暂的句号像是休止符。直到沿路都看不见来时的痕迹。
像是曾经随手撒在路上的面包屑,在漫长的遗忘里,被飞鸟啄食干净。等到我们真正想重新回忆过去的时候,最初的那些细节,都已经看不清楚了。像是脑中被人日复一日地插进一块毛玻璃,在数千个日子过去之后,只剩下模糊的一个现状轮廓,在记忆里兀自苍白着。
那些翅膀下被温柔掩藏的轻轻叹息。
·06·
而记忆里最初的上海,是迷人的,旋转的,光芒万丈的,冷漠的,庞大的,迷宫一样的,有距离的,闪动着魔力的城市。
地铁带着白光呼啸在黑色的地下隧道里。
无数宝马法拉利拉动起炫目的氙气灯在高架上掠出一道一道发光的长线。时尚的白领从地铁站里走出来,踩着 10厘米高的细跟鞋,面无表情地走进尖锐的金属大厦。阳光照在他们外套上的名牌 LOGO上,闪闪发光。
小说里频繁出现的星巴克和法国梧桐,在上海的土地上密密麻麻地出现。
但很多年过去之后的上海,却渐渐露出不一样的面容。
弄堂里的雾气被晨光照散,有烫着卷发的中年妇女,拿着痰盂去厕所,身上的睡衣在经过反复的浆洗之后颜色褪尽。
哪怕是在外滩,也有路边昏暗的灯光下,只有一平方米的卖香烟的店铺。里面永远有一个穿着黑色棉袄的中年男人,借着微弱的光线在看《新民晚报》。人民广场上还是有很多很多提着塑料编织袋的外乡人。他们围在人民广场的喷泉周围,眯起眼睛看广场上飞过的鸽群。
江边凌晨的朦胧光线里,有年迈的大爷缩在棉袄里,守着天价的高档公寓小区。温度被江面的寒风吹卷干净。他半眯起来的眼睛里,岁月轰然无声地吹散。
这也是上海。
·07·
现在看着这些文字的你们,也就是十年前的我。
·08·
那些所谓梦想的东西,被岁月打上一枚又一枚的标签。像是机场传送带上被运送出来的行李箱,被灰尘抚摩出斑驳,被无数航行标记装点出记忆。
被阅读。被记住。被喜欢。被讨厌。被崇拜。被议论。然后再慢慢地被遗忘。
我们走在这样一条无声寂静的长路上。两旁的树木筛洒出的微光,摇晃在我们的肩膀。
·09·
第一次站在“新概念”的颁奖台上——其实也说不上是颁奖台,只是在评委席前面的一小块空地。那是人生里,第一次有那么多的闪光灯对着自己闪烁,尽力地控制着自己不要抬起手来挡住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要镇定。
七年前那个手足无措的少年,突然在麦克风里听见自己的名字。
整整七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获奖的人,是否还是站在当年我们站过的那一条狭窄的地带上,被所有灼热的目光注视着。我不知道他们的手是否也和当年的我一样,牢牢地握着奖杯,微微发抖。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也是和我当初一样,青涩而稚嫩的模样,却对未来充满了种种天真烂漫的幻想。
他们谈起理想的时候,脸上是否有和我当初一样灿烂的光芒。
这些都无从知晓。
就像当年的我,第一次睡在上海的夜晚里。我窝在木质阁楼的床上,听见窗外被风卷动的树叶和淅淅沥沥的雨声。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未来的岁月和人生,已经慢慢地改变了方向。
有一个巨大而斑驳的未来,正在前面等待着茫然无知的我。就像是谁轻轻地抬起手中的旗帜挥舞了几下,远方轨道边上的那个人,就扳动改变了铁轨。
就那样,前往了。
·10·
公布结果的那天晚上,我用口袋里剩下的钱去买了张电话卡。
在路边走了一会儿遇见一个干净的电话亭,于是把卡插进去。先是拨了几个同学家里的电话,掩藏不住激动地告诉他们我拿了一等奖。当一个一个同学朋友告诉完之后,我才小心地拨了家里的号码。然后听见妈妈拿起电话激动而期待的声音。
我那个时候是哭了。
我清晰地记得。
妈妈在电话那边有没有哭,我不知道。
·11·
岁月尽头传来的声音,像是洪荒年代的箴言。
那是光与墨的赞美诗篇。
时间以磨炼的方式,锻造进我们的身体。我们中的少数几个,最后变成了闪光的传奇。
·12·
要经历过梦想,才能看得清现实。
要经历过痛苦,才能感受到幸福。
要放弃很多的坚持,才能得到微小的回报。
要褴褛很多年,才可以披挂上那袭寒冷的战衣。
要经历很多很多的失败,才能站上那一片荒无人烟的寒冷山冈。
那一片寒冷的高原,星光零散,万籁俱寂。你可以听见很多脚下遥远的喧嚣,和头顶窒息般庞大的寂静。
·13·
十年。
在人生的岁月里,是一段不长不短的时光。人生也就六七个十年。
但是在我们的少年岁月里——那是我们的一整个少年。
·14·
昨天晚上的梦里,和妈妈一起去爬山。到达山顶之后,在下山的途中,我们却走散了。之后一直打妈妈的手机,也打不通。后来很多天,我都等在山脚下。梦境里是寒冷的冬天,后来几天就开始下起了雪,我想到妈妈在山上,没有厚的衣服,就开始在梦里哭起来。
一直哭醒了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坐在床上,咧着嘴,用力地哭。没有什么声音,但是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胸腔里压抑着的那些沉重的铅块一样的情绪,在无声的用力哭泣里,慢慢消失了。
我是真的老了。
·15·
并不是当年十七岁时写下的那些矫情的文字,说感觉青春的自己已经老了。那个时候的年少轻愁,被敏感的内心放大着,渲染着,恨不得全世界的人和自己一起来分享这些微小的悲伤。而真正到长大之后,被岁月和现实摩擦得千疮百孔,在无数的刀光剑影下勉强地站直了身子,才发现年少时那些为赋新词强说的愁绪,就像是清晨的薄雾,被风一吹就会消散。
而随后真正到来的黑暗般的巨大压力,才让年轻的身躯变得挺拔。
开始害怕变老,开始害怕岁月的消逝,开始担心父母的健康,开始不再喜欢光怪陆离的夜生活。
开始喜欢安静地花一整个下午看书,开始注意身体。开始想念父母,开始担心时间不够和他们相聚。开始遗憾人一生只有一辈子拿来消耗。 这些,都在青春消逝之后的岁月里,接踵而来。
·16·
重新面临当初的选择,重新与酸涩发胀的年少岁月对峙。
河对面的那个沉默的少年,抬起手擦了擦眼睛。
他想要对我说话。
我曾经在梦里无数次地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但是却总是忘记了梦里我的反应和情绪。
梦里卷动的大雾,让人把内心全部包裹起来。
曾经的年少无知,曾经的冲动梦想,都被时间的大手轻轻地擦去了。
剩下对岸苍白的少年。
他的眼睛依然闪亮着如同灿烂的星辰。
·17·
茫然的看不清道路的未来,与昏黄的消失了痕迹的过去。
其实都一样令人沉默。
他们说,完全忘记过去的人,才会一点也不惧怕将来。
而我的过去,我的沿路,我的轨迹,都在闪光灯的捕捉下,放大在每一个人的面前。
被关注着,一路跌跌撞撞地前进。
被关注着,一步一步走向更加寒冷空旷的高原。
在每一步的背后,都有无数双闪动的眼睛,它们在为我叹息,喝彩,欢呼,悲伤。
在无数的目光里,我终于站在了白色的荒原。
但是我也相信,在漫长的未来,会有更加灿烂的光线穿过厚厚的乌云投射到我的身上。
头顶窒息一样庞大的寂静,也会被更清亮的歌声所取代。
太阳在我身后投射出的长长的阴影,那是十年以来,墨迹的缩写。
那道光影的背后,是我们所一直称呼的,痛苦与喜悦参半的,成长骊歌。
——以此文送给“新概念”十周年纪念。
(本章完)
第6章 二重身
4月。日照一天比一天漫长。
阳光在墙上打出手影。岁月慢慢过去。他们说每一年的3月是一年里最美好的日子。绿色渐次软化着世界的每一个棱角。所以,每一年的这个季节,我都喜欢在街上双手插进口袋里闲晃,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充满了卑微的幸福感。
小四啊,有一天,你一定会觉得,活着真好。
To十九岁的小四:
你收到我的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是刚刚结束晚自习回到住的地方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是在一条狭窄的马路边的一栋五层高的小楼。有着老旧的外表,红色的砖墙,以及爬满整面朝南墙壁的爬山虎藤蔓。你应该会在楼下打开信箱,左手提着书包,右手拿着一罐冰可乐,然后用嘴咬着信封,快速地上楼。
又是3月了。我也忘记了在上海我到底度过了多少个3月。
上海的春天总是来得很快。就像前几天还在下雪,而一转眼,就可以穿着薄毛衣牛仔裤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了。你也应该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吧。我记得你以前有时也会和朋友一起旷掉枯燥的数学课,然后在学校湖边的那块绿地上,躺着看天。那时的一些傻问题,比如“三年后的自己在做什么呢?”或者“我未来的理想是……”这样的一些问题,就和当年的那些绿草一样,洋溢着幼稚而美好的生命力。
没有经过这个世界的浸染而带上斑驳的噪点。
那个时候你总是在和朋友打赌,猜钢琴教室里弹琴的人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样琐碎而无关紧要的问题都可以成为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这是你几年之后所无法想象的。
昨天晚上梦见了你。
梦里城市滔天大水。无数大大小小的水流从城市表面漫过。所有的人都顶着滂沱的雨水匆忙地逃窜着。我坐在路边咖啡厅里一个靠近落地窗的位置等你。窗外闪电时而照亮漆黑的夜。
地面像是镜子般地反着光。
后来我看到你。从一辆公交车上下来。有意思的是,你下车后,还湿淋淋地站在马路边上,朝着远去的公交车鞠了个躬,显得又礼貌又很可笑。
你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显得很忐忑,湿漉漉的头发往下滴着水,你胡乱地拨了拨被淋湿的头发。也看不清楚你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你是否可以认得我。
你小心地喝着水。然后环顾着这个咖啡厅。
然后你说:请问……
我翻身拉开窗帘。窗外是浓厚的夜色。
在这样一个沉睡的世界里,大部分人都睡着,很少的人醒着。醒着的那些人,睁着眼睛在想什么呢?
说来也很可笑。我现在经常半夜三点穿好衣服然后步行穿越一整个小区,去大门口的二十四小时超市买东西。有时候是几杯酸奶,有时候是一份便当,有时候我甚至会无聊地买一份当天已经过期的报纸。郁郁寡欢却也兴致盎然。沿路听得到人工制造的虫声、蛙鸣声、流水声。
但是,小四。你要知道,这些都不是真的。这些声音来自隐藏在草丛中的人工电子喇叭。就像我们可以靠吞镇静剂来获得安宁,靠酒精来制造兴奋,靠安眠药来制造睡眠。可是,这些都不是生活的本身,他们是人类用化学物质制造出的幻觉。
所以那一天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你现在很多时候都活在真实的幻觉里面。那个时候我以为他是在同情我,可是,他马上补了一句:“真羡慕你啊,好开心。”小四,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样,我日渐失去了对时下生活的判断力。幸福被模糊了界限,剩下毛茸茸的轮廓。于是也就感受不到痛苦了。当你活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羡慕的生活中时,你也会渐渐地暗示自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忍受的。当你活在被人羡慕的流质里,你也就失去了抱怨的权利。买完东西后,我就慢慢地重新走回去。
小区的路灯每十米一个。于是就会在黑暗、光明、黑暗里重复前进。像极了我们每个人都在跋涉着的充满隐喻的人生。之后我发现,人在这样安静而又黑暗的环境里,心情会变得格外清澈而透明,很多以前没办法想明白的事情,都可以在这种时候想明白。而在想明白的那一刹那,是突然的轻松,抑或巨大的沮丧。我也不知道这样讲你明不明白。因为我也忘记了十九岁的你,到底有没有这么多在黑夜里独自漫步的日子。写完这封信的时候,天又重新亮起来了。
发件人:不详
To发件人不详:
收到你的信很意外,因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可是感觉上你又知道我很多很多的事情。就像你的信的开头那样,我正好上完晚自习,然后在租住的楼下,看到信箱里你的信件。你甚至猜对了我会因为拿着可乐而习惯性地把信封叼在嘴上。我不善于写信,所以我也不知道该在信里对你说一些什么。我现在生活很好,只是每天有太多的功课让我头皮有点发麻。每一天老师都会发下很多散发着新鲜油墨味道的印刷试卷。厚厚的试卷夹差不多每隔十天就需要更换一次。我现在的书架上已经堆了差不多有十七个试卷夹了。好在它们很便宜,我在学校门口买的,两块钱一个。
我喜欢白色,所以这十七个试卷夹我都选择了透明的白色。看着这些塑料夹整齐地放在书架上的时候,我虽然也会暗暗吃惊,但是,却也会有一种混杂着辛酸的成就感。
我甚至曾经有过那么一些带着诗意的联想,感觉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就是记录在这些散发着油墨味道的试卷上,一页一页地,推进着生命的前行。在复杂的方程式里,在虚拟时态里,在立体几何的辅助线里,我一天一天地变成和昨天不一样的大人。
大人。在我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我觉得有那么一瞬间我脑海里是一片空白。
有时候我也很烦。每天早上六点就需要起床。虽然我在高三可是因为没有住校所以不需要参加如同人间炼狱般的晨跑。但每天六点半的早自习还是雷打不动。
每天都像是刚刚躺下去,翻了一个身,稍微闭上眼,然后闹钟就响了。外面的天泛出浅紫色的灰,然后变成蓝色,再变成橙色,最后就是红色的云朵从天边燃烧起来。窗外有很多的鸽子扑扇着翅膀朝天空飞去的声音。
看到你在半夜也无法睡着,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你。
我没有在半夜那么晚的时候出去过。只是有时候在晚自习下课后,我会去操场慢慢地跑两圈。学校跑道边的草,每到夏天就会发疯一样地生长。在夜风里,弥漫出浓郁的草汁的味道。围绕跑道的路灯将操场分割成不同的明暗的区域。只是我没有你那么多的联想,看到你将那些明暗交替的过程比喻成我们艰难的人生,突然就很敬佩你。
发件人:小四
5月。日光照在皮肤上激荡起热度。
脸庞在与天空的对峙里渐渐变得潮红。混杂着泪水。模糊了理想的轨迹。
那些飞过去的,是年轻的灰烬。
与青春里无尽的,赞美诗篇。
小四,终有一天,你会变得很勇敢,勇敢到可以将那些狂风中的怒吼,听成是对你赞美的变奏。
To十九岁的小四:
我度过了很特别的一天。这整整的一天里,我没有跟别人说过话,没有与别人打过交道。我过了一个孤独的一个人的二十四小时。下午醒来的时候天空很灰,空气里浮着大把大把的水汽。空调在头顶上嗡嗡地运转着,玻璃窗上凝结了很多的水珠。我起床,安静地刷牙洗脸,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发呆。电视里各种人物闹来闹去,主持人滔滔不绝,明星虚假地微笑,今天股票升了多少,昨天房价跌到谷底。娱乐版谁又上了头条,谁又拿到了票房第一。我看着嗡嗡作响的电视,觉得这个世界好吵好吵。
不过小四,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很吵很吵的。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就只好选择去听自己想听的东西。这个世界上,愿意听我们说话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所以,当你还年轻的时候,你就尽情地说话吧,当你长大之后你想要说话的时候,你就说给自己听。或者如果实在不想说,就一直放在心里。
无论如何,不要像现在的我,说着各种好听的话,在心里流着难看的血。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得很快。我换了件有兜帽的运动衫出了门。没走几步就下起了雨。小四,我记得以前的你很喜欢下雨的天气,你总是站在下雨的屋檐下面,看着屋檐之外大雨滂沱的世界:消失了飞鸟的天空,逃窜的人群,留下了干净的大地,飞溅的水花,漫延的水流,提着裙子奔跑的女生,在篮球架下孤单打球的被雨水淋湿全身的男生。你在日记里写过,下雨的时候,世界就会变得安静。所有的生命都像是一起沉到了湖底。
可是每到下雨的时候,我的心情就会很糟。因为我看到每一个人脸上挂着的雨水都像是泪水;我看到每一个奔跑的人都觉得他们是在逃亡;我看到昏暗的天空就觉得是世界末日。这样阴暗的心理,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滋长在心底。而终有一日我发现它们的时候,它们已经是参天的大树,不可摇撼。
那些长在内心里的茂密的森林,阳光照不进,青苔覆盖着黑色的土壤。我也忘记了究竟在什么时候,倔强而固执的自己,就那样负气地背好自己的小行囊,朝着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走去。那一刻甚至微微地觉得,自己再也不会从森林里走出来了。大街上的行人很少很少,地面湿漉漉地反射着耀眼的霓虹光芒,像是一地化开的脏脏的油彩。我在路边一家寿司店里吃了晚饭。店里很冷清,没有几个客人,白色的光将大堂照得很亮,也很冷。十二点左右我决定回家。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很大的电玩城。我进去玩了两个小时。整座三层楼的电玩城里几乎只有我一个人。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个伟大的国王,无论是射击那些从天空呼啸而过的战机,还是与丛林中的恐龙奋战,抑或挑战着古堡中的那些僵尸,我都觉得自己像一个了不起的英雄。
小四,我突然想起你十九岁的时候最喜欢的一支乐队“麦田守望者”,他们的那首《英雄》里的歌词,就像我凌晨独自游荡在电玩城的序曲:
忽然间,雷声轰鸣,忽然大雨落下。
模糊了手中宝剑,淹没我盔甲。
梦里的雨,下不停,一半冰冷一半透明。
像那天,如梦一样,我的英雄他哭不停。
忽然间,转头睡去,再也叫不醒。
小四,只有当你周围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最真实的自己。但是……你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的。因为在这样孤单的世界里,你所有的伪装,所有的扮演,所有的面具,都因为你自己与自己的对峙,而分崩离析。
剩下的,就只有那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不愿意面对的,懦弱的悲伤的自己。也只有你自己,才是可以将悲伤展示给他看的唯一的人。因为我忘记了是谁说过的,悲伤只是把插在心口的匕首,拔下来给人看,也只不过溅别人一身血罢了。
发件人:不详
To发件人不详:
看到你来信里告诉我的那特别的一天,我反而觉得很羡慕你。我现在每天都和一大群人在一起。每个人面前都是很多本厚厚的参考书。课本早就被丢得不知去向,只剩下没完没了的各色封面的参考书,上面是各种匪夷所思的标语,诸如“轻松上北大,悠闲去清华”之类的,我想这也是唯一敢把如此巨大的谎言印在封面上而依然有人愿意去买的书吧。我的那些同学开玩笑地说,参考书是中国除了钞票外最抢手的印刷品。我常常望着窗外的蓝天走神。上课的时候,休息的时候,甚至考试的时候。每当我看着被窗户的边缘切割出来的正方形的蓝天时,我都会觉得心中有一种微微发涩的惆怅。我也很难描述清楚那种恍惚的感知。只是每次都会想到那一句“头顶是四角的天空”。
你说你生活在上海,那是我喜欢的一个城市。去年我因为一个比赛去了上海,在那里停留 了两三天,也是下着雨。冬天的雨总是带着凛冽的寒冷。
有一条街我忘记了名字,只记得两边长满了高大的法国梧桐。在比赛前一天的晚上,我因 为睡不着而走到这条街上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东西。回来的路上,地面是雨水反射的昏黄的灯 光,无数蝴蝶般的落叶从脚边滚过,滚向前方黑暗笼罩的尽头。
那一刻的场景,让我觉得上海是一个悲伤的城市。直到现在,我都依然这么觉得。那一条 街,我也一直想去重新走一遍。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去上海。如果在这一生里, 我可以重新去上海的话,希望可以找到你。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知 道自己的未来,会有怎样的际遇。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作《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还有一些版本叫《豆蔻年华》或《青春电幻物语》。我现在每天晚上都会听着这部电影的原声入睡。梦里依然是那片巨大的麦田,从绿色,变成黄色,再变到一片荒芜。像是我们的青春岁月,都是美好,都是荒芜。电影里面的主人公问:在蓝天之外的是什么存在呢?是莉莉周吗?还是我们丑陋的自己呢?我突然想起在之前你写给我的信里,你说我们都是活在这样那样的幻觉里的。电影里的莲见雄一和星野修竹,他们彼此都是彼此的幻觉吧。而莉莉周,是所有人的幻觉吧。我不由得想起王菲唱过的歌,她说“一个一个偶像,都不过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是不是终有一天,我们会亲手击破自己的偶像,亲手掐死自己的信仰呢?这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么?
发件人:小四
6月。太阳暴晒着夏季之河。日光泛滥成灾荒。麦田顺着风向伏倒。沿途有车轮轧过的痕迹。彩虹回归进泥土。天空寂寞成久远的歌谣。跋涉过辽阔的夏季。迎来雨水丰沛的年月。小四,你要相信,温柔的人,总有一天会因为他的这份温柔,而变成一个最强大的人。人们也会因为他的这份温柔,而不再痛恨他。
To十九岁的小四:
小四。我知道你非常喜欢《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这部电影。因为我也是在你那个年龄的时候开始喜欢上它的,直到现在,依然非常喜欢。我甚至现在每天写东西的时候都会放那一张电影原声碟。这么多年的习惯,一直也无法改变。那些重复的、起伏的、回转的钢琴声,就像是血液般的从耳膜里注入,直到心脏。像是电池颠倒两极被迅速地充电。
小四,对于你的信仰,你的偶像,无论如何,请你相信他们。无论是曾经喜欢的,还是正在喜欢的。因为这些被叫作“偶像”的人,他们都在为了那些喜欢着自己的人,而一直继续咬牙努力着从来没有放弃过。只有你们的喜欢,才能带给他们用来抗衡的力量。如果他们曾经给你带来过快乐,带来过勇气,带来过生命里美好的时光,那就请不要轻易地放弃他们。因为这种被放弃的感觉,我曾经尝试过了,不希望有更多的人品尝到。你在放弃他们的同时,就像是放弃了曾经的那个,固执的自己。王菲在日本的“全面体”演唱会上,有一个镜头让我一直记得。她闭着眼睛,头发在风里吹乱,她唱:
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请看我漂亮的坚持,
别忘记我,别忘记我。
她最后的两句,就像是恳求一样,让我几乎落下了眼泪。
对我而言,只要是曾经崇拜过的,相信过的人,无论经过多少的时间,无论发生过多少的事情,哪怕是在成长后遗忘了,背叛了,嘲笑了曾经年幼无知的自己,可是,只要想起曾经他或她在我生命里烙印下的深深的痕迹,想起那些曾经在他或她的光芒下的日子,于是,难听和残忍的话,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说得出口。
别忘记我,别忘记我。
我现在在养狗。我叫它小呆。我每走到一个地方,小呆都会跟在我的边上,我停下来,小呆就坐在我的脚边。我站在洗手台前刷牙,小呆就躺在我脚背上睡觉。我关上房门,它就在我门口睡了。——如果有一天,你被别人这样用尽力气地依赖着,你也会因为自己终于成为了别人的“依靠”而倍感骄傲。那么,那些很难过去的事情,就会有更大的勇气去面对,也就变得容易过去了。
小四,在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象,我因此而伤心、难过、沮丧。后来我明白,其实这个世界不符合每一个人的想象,正是因为这样,它才可以如此冷酷地被称为“世界”。
我很喜欢的作家蔡康永说:我们哭了,才知道这就是伤心;我们跌倒,才知道这就是痛;我们爱了,才知道这就是爱。小四,在你那个年纪,他还没有在大陆变得很红。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喜欢上他的书。我也希望你像他说的那样,用力去感知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世界。因为只有当你亲自去感受了,你才能提得起来对这个世界的爱。或者恨。否则,所有的感情,都变得廉价,而不真实。
To发件人不详:
我想我终于知道了你是谁。已经6月了,希望你生日快乐。我会像你说的那样,用力地去感受这个世界。然后去爱它。或者恨它。我想我终有一天也会遇见你,如同遇见镜子背后的,世界尽头的。另一个自己。
附:二重身是心理学上的一种现象,指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看见自己。出现二重身的人,往往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都会以死亡告终。
(本章完)
第7章 前往闪亮的旧时光
·01·
喂,在吗?你现在应该是在一片夏天明亮的阳光下看书吧。也许刚刚吃过午饭,从食堂里走出来,看见夏天里如同海洋一般的绿色树冠起伏在操场的四周。我们曾经年少的时候,一定无限喜欢过这样微微有些发烫,但是却称不上炎热的午后。有人在树下的长椅上看书,有男生带着足球朝操场跑去。光线变成拉长的白色的线,一圈一圈地把这个世界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
喂,你是在这样的白色晴空之下吗?还是在一片光线微弱的黑暗里,从闷热的被子里探出头来深深呼吸呢?其实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擦掉眼角的水渍,依然可以安然地入梦。
·02·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的我,和你们一样,每天就是这样慢慢度过年少的日子。
上课的时候被阳光照得刺眼,眼皮在夏天里变得格外沉重,像是眼睛上流淌着温热的液体,引诱着人朝梦境一步一步走去。有时候地理课,有时候生物课。自习的时候会花大量的时间看向窗外。波光粼粼的湖面,或者绿成一片的操场,上面迅速移动的白点,可能有一个是自己一直在关注的人。但也没办法分辨出来。本来以为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眼下却也仅仅只是散落在绿色草海上的一粒微小白点。
记忆里却还是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在全校的入学考试上,你趴在桌子上一直睡觉。
·03·
那个时候的自己,非常用功地念书,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也还没有学会去夜店玩闹。那个时候的自己,会在书店里买好看的小说时顺便带回一两本参考习题,在买 CD的时候也会买一两盘最新的《空中英语》。
每一次考试完,学校都会放出全年级的排行榜。那个时候的自己,也只是停留在十名到二十名之间。不会有第一名那样风光,但是因为全年级一共10个班,所以平均到班级里,也就变得醒目。
每个月都会等最新的杂志。学校在一个山岭上面,所以要去城里买杂志的话,就需要骑车下一段很长的下坡路。
那个时候在小南门的一个书店里,摆放的都是当下学生们最爱看的书。
而时至今日,我也从当初的那个买书的人,变成了一个写书的人。
后来这些年有一两次路过那家书店的时候,会看见自己的海报贴在最醒目的位置,却也没有勇气走进那家书店了,只是隔着一条六七米宽的马路,淡然地看着里面捧着书本的年轻面容。他们穿着和我当初一样的蓝色校服,在书店里慢慢走动,像是最最平淡而美好的风景。
也曾经有过逃课,在王菲发新专辑《寓言》的时候。仔细想起来那也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王菲已经素着一张脸躲避到了镁光灯的背后,也许是浮华的世界看了太多,最终觉得一切不过都是梦一场吧。只有身边的温暖才叫温暖,那些在遥远的地方一直吼着“喜欢你”“喜欢你”的人,说不定有一天也会对你被拍到没有化妆的丑照片津津乐道。 这样悲哀的快速变化的世界。
可是虽然我们知道是这样的,可是我们还是改变不了。
就像麦当劳和 KFC,速食的东西在身体里日益累积起毒素,可是我们还是乐此不疲。
那些骄傲的长久的喜欢,也只有在我们年少的天空下,才变得那样晴朗和透明。
而成长之后的天空,被风吹散得什么都不会留下。
·04·
那个时候的自己,怎么来形容呢?
平淡无奇,或者普普通通。
会因为任何小事而感觉到伤怀,也会仅仅几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也有几次去染过头发,但是没过多久就被老师强行要求染回黑色。多染几次之后头发就会变得毛糙。
也曾经穿过那种又大又肥的裤子,非常地不适合自己。只是因为当时流行,觉得很特别。
也会用要学习英语的理由,问父母要求买 CD机。那个时候还没有 MP3和iPod。对于当时自己的家庭条件来说,买一个 CD机,也不是那种非常无所谓的事情。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这些举动,也是和时尚与好看无关的事情。仅仅是因为希望自己变得特别,变得醒目,变得可以在人群里生动起来。变得可以吸引某个人的目光,更多地朝自己看过来。那个时候年轻的自己,有很多时候我回想起来,都像是在看着一部青春电影里的少年主角,很多时候想要告诉他,但很多时候也觉得傻得可爱。是那种对自己微微地怜惜,在多年之后的现在。
·05·
高三的时候开始写很多东西,成绩开始渐渐下滑。也不是没有感觉,当偶尔需要在五十名左右的位置才能看见自己的名字时。但是也是那种埋伏在心里的无力感,也是继续熬夜,也是每天喝大杯大杯的咖啡。喝到后来闻到咖啡的味道就忍不住想吐。也会买很多很多的参考书,在很多个深夜里把头埋进臂弯里哭出声音来。早上五点被定好的闹钟叫醒,窗外是永远没有亮透的暗蓝色的清晨。从夏天的暗蓝,渐渐变成冬天的漆黑。拿着水杯到院子里刷牙的时候,会冷得全身发抖。
高三的时候不再住校,而是搬到外面租房子。晚上十一点学校宿舍的熄灯制度是一个方面,而更多的是年少时渴望的自由。开始的时候住在一个四层的小阁楼里。一个八九平方米的小房间,一层楼的人共用一个浴室。于是睡觉的时间也从开始习惯的十一点,慢慢变成十二点,一点,两点……黑眼圈随着睡眠时间的减少而慢慢增加。彼此嘲笑着熊猫眼的同时,背过身去就更加用功地看书做题。谁都不想要输给谁。那个时候依然有很多的人黑着眼眶说着昨天晚上熬夜看连续剧看球赛。其实彼此都心照不宣,只是不忍心揭穿罢了。
那种像是抽丝剥茧般缓慢而目标明确的压力越来越重,像是空气里浮动的尘埃一样,走过那段时光,走过那段路程,就如影随形地黏在身上。也曾经把那些鲜红一片的数学试卷揉皱了用力扔出窗外。下课的时候又跑去楼下,绕到教学楼背后荒废的草坪,把它重新铺展开来。
也有很多次地哭过,不开心过,懊悔过。
也有无数次梦见过考试的场景,周围的人都在唰唰飞快书写,只有自己看着满页的空白无从下手。
在那样的梦境里,每次挣扎着醒过来的时候,都像是从深海里挣扎出水面,在明白过来这只是梦而已时,前三秒的庆幸感过去之后,就会开始忍不住委屈地流下眼泪。那些涩涩的盐分都流进曾经年少的心里。
一直到多年以后,也会让我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梦境。
梦里唰唰的水笔摩擦试卷的声音,还有时钟嘀嗒嘀嗒的声响。
·06·
那些一直陪伴我整个少年时光的朋友,现在也没有一个在我的身边。就像是一个悲壮的猎人独自走进漆黑的森林一样,我当时也是在他们不舍的目光里一个人来到上海。那个时候我和小蓓都在外面租房子,分别租在学校外面那条马路的两头。中午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一家小饭馆吃饭,麻辣牛肉一直是我们热爱的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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