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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美]约翰·狄克森·卡尔

_4 约翰·狄克森·卡尔 (美)
  他透过小店窗户望着他们,似乎他在等待某人到来,不愿意讲话,他不情愿的回答了。是的,他有一个房客;是的,他叫弗雷——一个外国人。他占据了顶层的一间卧室。他在这儿已经两周了,预先付了款。不,房东对他一无所知,而且也不想知道,除了他是否会惹麻烦。他喜欢和自己说话,用外语,就这些。房东不知道他的事情,因为他几乎看不见他。没有其他房客了;他(James Dolberman)没有为任何人把热水带上楼。为什么弗雷选择顶层?他如何知道的?他们最好问弗雷。
  他不知道弗雷死了吗?不,他知道;有一个警察已经问过一些愚蠢的问题了,还带他去辨认尸体。但是他没问题。关于昨晚10点25分的枪击?似乎James Dolberman能说出些事情,但是嘴紧闭着,望着窗外。他当时在楼下厨房里开着收音机;他什么事也不知道,也没有出去看。
  弗雷有过访客吗?没有。附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吗——陌生人,任何和弗雷有关联的人?
  发生了意想不到的结果:房东开始滔滔不绝了。是的,有些事警察应该过问一下,而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他看见有人躲在这地方,注视着房子,曾经和弗雷说过话,接着很快的走到街上。不像是个顾客。很可能是罪犯!他不喜欢躲躲藏藏的人。不,他无法描述那个人,这是警察的事。而且,那总是在晚上。
  “但是难道,”费尔博士说,尽最大可能的装着笑脸,边用大手帕擦着脸,“你不能描述一下吗?什么衣服,怎样的情况?嗯?”
  “他也许,”在一阵长时间沉默的看着窗户之后,Dolberman勉强开口了,“他也许穿着件样式奇怪的外套,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浅黄色斜纹软呢;上面有红色斑点,也许吧。那是你们的事。你想上楼吗?这是钥匙。门在外面。”
  他们走上黑暗狭窄的楼梯,兰波觉得这座房子比它外表要坚固。
  “你是对的,先生,”他说,“你说整个案件就此扭转过来。关键就是那件外套,它比其他事情来的不可思议。我们在那件长大的黑色外套上发现了奇怪的事情。现在我们又发现了沾有血迹的斜纹软呢外衣。到底怎么回事,整个事情真的在外衣上有转机?”
  费尔博士嘘了口气。“哦,我没在想这事,”他含糊的说,“当我说这案子有转机,或者也许我应该说没转机。但是也许就取决于外衣。嗯。有两件外衣的人。是的,我想这是同一个凶手,这也不是巧合。”
  “你的意思是你对谁是凶手有了眉目?”
  “我知道他是谁!”费尔博士吼道。“你知道为什么我有种要踢自己的冲动吗?不是因为他总是在我鼻子底下转,而是因为他总是告诉我实情,但我还没有意识到。他这样的诚实,而我没有相信他,还认为他是清白的,我真蠢。”
  “但是消失的诡计?”
  “不,我不知道它如何做的。我们到了。”这是顶楼唯一一间屋子,顶上一扇脏希希的天窗透进昏暗的光。屋子有扇漆成绿色的门,门微微开着,窗户没有打开。在黑暗里摸索了半天,费尔博士在倾斜的灯罩旁找到了煤气灯。灯光闪烁着,很昏暗,屋子的墙上贴着布质墙纸,还有一张白色的铁床。在桌子上有一张叠起来的便签,上面压着一瓶墨水。有一样东西令人想起古怪的皮尔·弗雷来:就好像他们看见弗雷本人一样,他旧的晚礼服和大礼帽放在桌子上好像为了表演一般。镜子上贴着张老式的座右铭,那是一张卷曲了的写有金色、黑色和红色文字的手稿。写着,“复仇是我的,上帝说;我会报复。”但它挂反了。
  费尔博士喘着气,笨重的走过桌子,拿起叠起来的便签。兰波看见那是花体字,简短的信息却像公告一般。
  “James Dolberman,阁下。
  “我将离开你,我的少量的财产,就这些;代替一周的费用。我不再需要它们了。我将回到我的棺材中。
  “皮尔·弗雷”
  “为什么,”兰波说,“坚称‘我要回到我的棺材里’?似乎这是有意义的,如果这不是……我想这儿真的有个叫弗雷的人吗?他存在着;他不是某人假伴的弗雷,或者诸如此类的?”
  费尔博士没有回答。他阴沉着脸,低下身好像在检查地上破烂的灰色地毯。
  “没什么痕迹,”他叹息道。“没有痕迹或者一张车票或者其他东西。没什么,没有打扫过,可也没痕迹。他的领地?不,我不想看见他的领地。我想Somers已经彻底检查了这里。来吧;我们回去和哈德利汇合。”
  他们走回Russell广场,情绪低沉就象多云的天空。当他们走上台阶,哈德利从休息室的窗户看见了他们,走过来打开前门。休息室的门确实锁着——门后有含糊不清的声音发出——哈德利在昏暗的走廊上看着他们。在他后面是日本盔甲上的恶魔的面具,和他的脸形成了一幅鲜明的讽刺画。
  “更多的麻烦,我感觉到了,”费尔博士很亲切的说。“好,说说吧。我没什么要报告的。我恐怕我的远征失败了,但是我不想从一位好心的先知那里得到什么安慰。怎么了?”
  “外衣——”哈德利停下来。他这种架式似乎要发怒了;他指指另一边,最后笑笑。“进来听听吧。费尔。也许能对你有所启发。如果曼根在撒谎,我看不出他有任何原因要撒谎。但是那件外衣——我们确实得到它了——一件新的外衣,全新的。口袋里没什么,甚至通常会有的沙粒,绒毛和烟草屑都没有,就算你穿着一件外套很短的时间也会沾上的。首先我们面对两件外套的难题。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你可能会称之为变色的外衣之谜……”
  “外衣怎么了?”
  “它变颜色了,”哈德利说。
  费尔博士眨着眼。他看着督察,带着很大的兴趣。“我无法想象,”他说,“这事令不不知所措了,是吧?变颜色,嗯?你想告诉我外衣现在是鲜绿色了?”
  “我的意思是它变成……过来!”他走过去,空气中带着紧张的气氛,打开了休息室的门,里面老式而奢华,青铜的灯架,镀金的檐口,带着饰边的窗帘看起来像冻结的瀑布。灯都开着。Burnaby在沙发上悠闲自得。萝赛特e带着怒气的快速踱着步。在角落里,靠近收音机站着杜莫,她的手放在臀部,嘴唇抿起来,不知是开心还是讽刺,也许都是。最后,Boyd 曼根被对着火炉站着,慢慢的走来走去,似乎火要烧到他一般。是激动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烧到他了。
  “——我知道这他妈的东西合我的身!”他继续说,暴躁的重复道。“我知道。我承认。外衣合我的身,但不是我的外衣。首先,我总是穿防水服;它现在就挂在大厅里。第二,我不可能买的起这样的外衣;这东西肯定要二十个几尼。第三——”
  哈德利象征性的拍打了一下以引起注意。费尔博士和兰波的到来似乎令曼根平静了些。
  “你介意,”哈德利说,“重复你刚才和我们说的话吗?”
  曼根点上一支香烟。火柴的光芒在他黑色的有点充血的眼睛里闪烁。他熄灭了火柴,吸了口香烟,吹出烟雾,像是一个被确定有罪的人一般。
  “好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到是我,”他说。“这也许是另外一件大衣,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想把他的衣服搞的到处都是……想一下,Ted,我需要你。”他抓住兰波的膀子,把他拖到火炉前面,像是在做展示。“当我昨晚到这儿吃晚饭的时候,我把我的外衣——我的防水服,你知道——挂在大厅的衣橱里。一般性,你不比在那儿开灯。你只要摸索一下,把你的外衣挂在合适的钩子上就行了。我不必开灯,但是我拿着一个装书的包裹,我想把它放在架子上。所以我打开了灯。我看见一件外套,一件额外的外套,挂在里面的角落里。它大约和我的一件黄色斜纹软呢衣服相同的尺寸,你也见过的;而且,我不得不说,它是黑色的。”
  “一件额外的外衣,”费尔博士重复道。他摸着下巴,严肃的看着曼根。“你为什么说是件额外的外衣,我的孩子?如果你在某人的屋子里看见一排外衣,你会认为有别人在你前头吗?我的经验是一间屋子里最不值得注意的事就是挂在钉子上的外衣;你这样含糊的认为它们中的一件是你自己的,但是你不能确信是哪件。是吧?”
  “我知道这儿有外衣的人。而且,”曼根回答,“我特别注意到这件,因为我认为这是Burnaby的。他们没说他会来,我想知道他是否在……”
  Burnaby穷凶极恶的指着曼根。他不是那个坐在Cagliostro街沙发里的外表柔弱的人;他像一个在训斥年轻人的老人,用手做着戏剧性的动作。
  “曼根,”他说,“很遵守法纪,费尔博士。一个奉公守法的好青年。哈哈哈!特别是当我被涉及进去的时候。”
  “有异议吗?”曼根问,声音低沉,很平静。
  “——但是让他告诉你这个故事吧。萝赛特e,我亲爱的,给你支香烟好吧?顺便说一句,我会说这不是我的外衣。”
  曼根怒火中烧却不露声色。他转过身面对费尔博士。“不论如何,我注意到了。当Burnaby今天早上来这儿的时候,发现有血迹的衣服——噢,那个浅色的——挂在同一个位置。当然,唯一的解释是那是两件衣服。但是这事不蹊跷吗?我发誓昨晚的那件外衣不属于这儿的任何人。你会明白那件斜纹软呢的确不是的。是凶手穿了其中一件外套,还是两件,还是都没穿?除此以外,黑色的外衣有点奇怪——”
  “奇怪?”费尔博士插话道,非常突然以至于曼根转过头。“你指什么奇怪?”
  杜莫从收音机后面走向前,她的平底鞋发出唧唧咔咔的声音。今天早上她看上去更憔悴了;高颧骨更加突出,鼻子也更加平坦,眼睛肿得很厉害。虽然外表不那么坚强,但黑色的眼睛仍闪烁着光。
  “啊,呸!”她说,做了个相当明显有些僵硬的手势。“有必要将这种愚蠢的谈话继续下去吗?你为什么不问我?我知道的比他多。为什么不问我?”她看着曼根皱起眉头。“不,不,我认为你在试图说出实情,你明白。但是我觉得你搞混了。这很简单,就象费尔博士说的……黄色的外衣昨晚在那儿,是的。在晚上早些时候,在晚饭前。它挂在钩子上,就是他说他看见黑色衣服的那个地方。我也看见了。”
  “但是——”曼根大叫。
  “现在,现在,”费尔博士安慰似的大声说着。“让我们看看我们是否能搞明白。如果你看见外衣在那儿,夫人,难道你不觉得这不寻常吗?有点奇怪,嗯,如果你知道它不属于这儿的任何人?”
  “不,一点也不。”她向曼根点点头。“你没有看见他来。我猜想这是他的。”
  “谁让你进来的,顺便问一下?”费尔博士懒散的问曼根。
  “安妮。但是我自己把衣服挂起来的。我可以发誓——”
  “最好摁铃叫安妮来,如果她在这儿的话,哈德利,”费尔博士说。“这个变色的外衣难题激起我的兴趣。哦,酒神啊,这令我热血沸腾!现在,夫人,我没说你撒了谎。我想告诉泰德兰波刚才某人多么不幸地说了实话。哈!顺便一提,你和安妮谈过了吗?”
  “哦,是的,”哈德利回答道,萝赛特·葛里莫大步走过他身边,摁响了铃。“她说了一个可靠的故事。她昨天晚上出去了,直到12点半才回来。但是我没问她关于这件事。”
  “我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萝赛特叫道。“这搞的一团糟!你能不能不做这些愚蠢的事,追究一件外衣是黄色还是黑色,好吗?”
  曼根转身对着她。“这很不同,你知道的。我没看见那东西。不,我认为她也没!但是某人肯定进来了。尽管我承认安妮也许不知道。上帝!我不知道!”
  “很好,”Burnaby说。
  “去大厅,”曼根。“介意吗?”
  哈德利从他们身边经过,很平静的说着话。Burnaby看起来脸色苍白,又坐在睡椅上。争论和紧张过后,每个人都想安静下来,此时安妮应铃进来。安妮是个有思想的女孩,鼻子修长。她看上去很能干;似乎工作也很努力。她靠门站着,帽子工整的戴在头上,似乎上面还有印记,她用棕色的眼睛注视着哈德利。
  “有件事我忘了问你,厄,”督察说着,似乎不大好开口。“嗯!你让曼根先生进来的,是吧?”
  “是的,先生。”
  “大约几点?”
  “不知道,先生。”她看起来有些迷惑。“也许在晚饭前半小时。无法精确的说。”
  “你看见他把他的帽子和外衣挂起来的吗?”
  “是的,先生!他从来不让我去干,当然我会——”
  “你看见衣橱里面了吗?”
  “哦,我看见的……是的,先生,我看见的!你知道,当我让他进门的时候,我正会餐厅,但是我发现我不得不下楼去趟厨房。因此我回到前厅。我注意到他离开了,衣橱的灯还开着,因此我过去把灯关上……”
  哈德利身子向前。“注意!你知道今天早上在衣橱里发现了件浅色斜纹软呢外衣吗?你知道它,是吧?好的!你记得它挂在钩上吗?”
  “是的,先生,我记得。”她嘴唇紧闭。“当今天早晨Burnaby先生发现它的时候我就在前厅,其他人也围过来了。Mills先生说我们不要碰它,上面有血,警察——”
  “好的。安妮,关于外衣颜色的问题。你昨晚看衣橱里的时候,外衣是浅棕色的还是黑色的?你记得吗?”
  她望着他。“是的,先生,我能记得,浅棕色还是黑色,是这样吗,先生?好的,先生,直接说吧,都不是。因为挂勾上没有外衣。”
  喋喋不休的话语交叉着冲撞着:曼根发怒了,萝赛特e几乎在歇斯底里的挖苦着,Burnaby很开心。只有杜莫仍然疲倦而轻蔑的不说一句话。哈德利好一阵都在看着这幅场景,面对着证人们。安妮两手紧握,伸长脖子。哈德利走向窗户,一句话不说,却表情愤怒。
  费尔博士吃吃的笑。
  “好了,令人振奋,”他催促道。“至少又变颜色啦。我必须坚持说这是非常有启发的事实,尽管我也许有被椅子砸头的危险。哼。哈!是的。来吧,哈德利。我们需要午饭。午饭!”
  三口棺材
  第十七章 密室讲义
  (不得不提醒诸位,如果没读过加斯东·勒鲁的《黄屋奇案》请跳过密室分析“一”——ellry)
  咖啡摆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则是烟雾袅绕。哈德利、贝特斯、兰波和菲尔博士等四人,绕着桌灯散放的红色光芒团团围坐。在这冬日午后酒足饭饱的悠闲时光,温暖的炉火叫人感到无比舒畅,雪花开始掠过窗户,如过筛般飘落,此刻其它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数,他们四人算是待的最久的了。在盔甲与盾牌徽章闪烁的微光下,说菲尔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贵族,一点也不为过。博士睨视着小咖啡杯,彷佛一张口就会将它整个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个率直且不容反驳的手势。说话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我要开始讲课了,”博士以委婉但坚定的语气声明:“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哈德利闻言不禁哀号。“改天吧,”他提议:“在如此令人赞叹的午餐之后,尤其是还有活要干的情形下,我们可能无心听什幺演讲。就如我刚才说到的——”
  “我要开始讲课了,”菲尔博士不为所动:“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对意见的人,就自行跳过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们,请听!过去四十年来,煽情小说的阅读让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这么说——”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现象,”贝特斯打岔:“为何是从侦探小说下手?”
  “因为,”博士坦白说道:“我们所处的情境,就是一个侦探故事,我们不能欺骗读者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不必为了讨论侦探故事,便捏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缉一个可能的疑凶,是一种最高尚的消遣娱乐,我们应该直言无隐,以此为豪。
  “继续原本的话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我无意制定任何规则,以免引发争议。我要谈的,纯粹是个人的品味和偏好。我们可以将吉卜林(J.R.Kipling,1865─1936,英国作家)的说法改成这样:‘要建造一座谋杀迷宫,共有六十九种方法,而每一种方法都是对的。’现在我若说,每一种方法对我而言都同样有趣,那么我一定是——态度上我尽量谦恭些——睁眼说瞎话。但这不是重点。我说我认为在侦探小说里,最有趣的故事莫过于封闭密室时,这全然是一种偏见。我喜欢凶手嗜血成性、邪门怪异,而且杀红了眼还不罢手。我喜欢情节生动鲜明,而且充满想象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人迷的故事。我承认,这些想法是一种理性的偏见,但它们让我心满意足、兴高采烈,而且毋须半调子(或较具份量的)的评论加诸其上。
  “这一点绝对重要,因为有些见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会坚持以他们自己的嗜好来界定规则。他们会用‘大不可能’这个字,来当作谴责的标记。因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就被他们给唬住了,以为‘大不可能’等同于‘拙劣’。
  “我想这么说并不为过:拿‘大不可能’这个字眼来咒骂侦探小说,是最不恰当的事。我喜欢侦探小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书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谋杀,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这种情况下,一脸无辜的D却是凶手,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凶手。G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还有其它人的担保作证,但他却是干下此案的真凶,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结果他竟然是。侦探在海边拾起零星的煤灰,这些琐碎的小东西居然隐藏着重要线索,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实情却是如此。简单说,你会发现‘大不可能’这个字眼,随着故事的发展,将逐渐失去意义,甚至可说是个笑话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么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来,如果你希望凶手人选,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极小的角色(咱们这些守旧派,都会这么想),那么到是没得抱怨了,因为在所有嫌疑犯当中,他的动机的确最不可能、最没有必要、也最不明显。
  “埋怨‘这种是不会发生!’,或对只露出半边脸的恶魔、带头巾的幽灵,和美艳慑人的金发美女心存不满时,你在表达的只是:‘我不喜欢这种故事’。这种反应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欢它,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不过,若是拿这种喜好与否的问题,当作评断故事价值、甚至可信与否的标准,那么你等于在说:‘这一连串的事情不能发生,因为我无法从中获得乐趣。’
  “那真实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呢?大部分的人都喜欢上锁的房间。但是——这里有个麻烦的争议点——连这一类的书迷,都时常心存质疑。我乐于承认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阵线上,让我们来看看其中有什么道理。一但上锁房间的秘密被解开时,为什么我们会半信半疑?这绝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单纯只是我们会莫名奇妙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余,这样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发展出一种不客观的想法,然后便说这整个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谬了。
  “简言之,这的确是事实,”菲尔博士举起雪茄,大声说道。“今天O'Rourke所告诉我们的魔术戏法,的确是在现实世界中上演着。天啊!各位先生,连真实事件都被我们嘲笑了,那么虚构的故事会得到何种待遇呢?每一件发生过的事实,每一次魔术师又巧计得逞,都使得这类骗术更无所遁行。这种情形若放到侦探故事里,我们会说它无法叫人相信;但若发生在真实生活中的话,我们虽仍勉强相信,只是也不免会高呼‘答案太令人失望’!其实说穿了,两种失望之情,原因却是一样——我们的期望太高了。
  “你们想想看,由于呈现出来的效果太过神奇,我们不知不觉也期待它形成的过程充满惊异。于是,当我们知道那根本不是魔法时,我们就大骂其无聊透顶。这种心态实在不公平。再者,对于故事中凶手的部分,我们最不该谴责的是他怪异的行径。整件事该检验的重点是,这杀人诡计真能执行吗?假如可以,那它以后会不会被执行,便不需列入讨论。某人从某个上锁的房间逃出来,是吗?既然他可以为了娱乐我们而违反自然的法则,那他当然有权利行为暴戾乖张!如果有人自愿表演全身倒立,那我们实在很难强求他一定得乖乖站在地上。各位,当你们要出言批评时,请记住我说过的话。你们尽可根据个人品味,提出‘结局乏味无趣’等等的感想,然而,如果要要指责故事情节大不可能、胡扯一通时,就得三思而后行了。”
  “好了,好了,”哈德利挪动坐姿:“对于你的讲课主题,我个人没太多意见。不过,如果你还要坚持讲解下去,看来是因为主题可适用于本案……”
  “喔,那个啊?”菲尔博士一边说,一边摆出轻蔑的手势,此举叫哈德利瞪大眼睛。“那个部分啊?我一听到教堂钟声,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啧,啧,那是一种信号!我讲真的,现在逃离房间之事,反而困扰着我。既然一丝端倪都没有,干脆我先来区分几个不同类型,再为各位粗略描述密室杀人的各种方法。本案的犯罪模式,必定属于其中一种类型。这是必然的!或许形式上有些出入,但不管相异处的差别有多大,它势必为某些方法类型的变体。
  “嗯!哈!现在,你的包厢有一个门,一扇窗户,以及坚固的墙壁。在门窗皆关闭的前提下,要讨论逃脱的方法之前,所谓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这类的低级伎俩(而且,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我就不提了。这种故事设计,读者是无法接受的,因此凡是自重的作者,甚至不需声明绝无秘密信道之事。至于一些犯规的小动作,我们也不讨论了,像是壁板间的缝隙,宽到可伸进一只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过,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填入栓孔,而上层的阁楼地板上还洒了尘土,布置成似乎无人走过的样子。这动作虽小,却同样是犯规行为。无论秘密洞穴是小到如裁缝用的顶针,或大到如谷仓门,基本准则决不改变,通通都是犯规。关于合理的类型,你们随便抄下来就好,贝特斯先生……”
  “很好,”露齿而笑的贝特斯说道:“请继续。”
  “首先,有一种密室杀人,案发现场的房间真的是完全紧闭,既然如此,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解释如下:
  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先是,房间尚未上锁之前,里面可能发生了抢劫、攻击打斗,有人挂彩受伤,家具也遭到破坏,情况足以让人联想到行凶时的挣扎拼斗。后来,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杀,或是昏迷于上锁的房间内,但所有事件却被当作发生于同一时间。在这个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脑部破裂。一般的推测是棍棒造成的,实际上却是家具的某个部位,也许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边缘,不过最常见的对象,其实是铁制的壁炉罩。总之,自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驼背人》问世以来,这个残忍的炉罩,着实杀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谋杀。此类型的情节中,包括解开凶手之谜在内,解答部分最令人满意的作品,要属加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堪称是史上最佳的侦探故事。
  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那可能是一间闹鬼的房间所致,也可能被诱引,较常见的则是从房间外头输入瓦斯。不管是瓦斯或毒气,都会让受害人发狂、猛撞房间四壁,使得现场像是发生过困兽之斗,而死因还是加诸于自己身上的刀伤。另一种从中延伸的变体范例,是受害人将树枝形灯架的尖钉穿进自己的脑袋,或是用金属丝网把自己吊起来,甚至用双手把自己勒死。
  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头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这个陷阱的设计,可能是某个死去多年的家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动作业,或是由现任使用者来重新设定。它可能是现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恶新发明。譬如说,话筒里面藏着手枪机械装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话筒,子弹就会发射,并贯穿他的脑袋。还有一种手枪,板机上面系着一条丝线,一旦水结冰凝固时,原先的水就会膨胀,如此随即拉动丝线。我们再举闹钟为例,当你为这个闹钟上紧发条时,子弹便会射出来;或者(闹钟是受人欢迎的凶器),我们有另一种精巧的大型挂钟,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铿锵铃声装置,一旦吵闹声响起,你想要靠近去关掉它时,只要你一触碰,便会掷出一把利刃,当场划破你的下腹。此外,有一种重物,可从天花板摆荡下来,只要你做上高背椅,这个重物的威力,包准敲得你的脑袋唏巴烂;另有一种床,能释放致命的瓦斯;还有会神秘消失的毒针、会——
  “你们明白了吧,”菲尔博士以雪茄指着每个人:“当我们研究了这些五花八门的机关陷阱之后,才真正进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领域,而上锁的房间可就算是小儿科了。这种情况可能会永续发展,甚至还会出现电死人的机关。置于一排画像前的细绳,可以接上电;棋盘可以充电;甚至手套也可以让人通电致死。家具之中的任何对象,包括茶壶在内,都能置人于死地。不过这些伎俩,现在似乎没人用过。所以,我们接着说下去:
  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后冰柱便融化了!由于上锁房间里找不到凶器,因此假定是谋杀。或者,某人射杀他自己,所用之枪缚系于橡皮带尾端——当他放手时,枪械被拉入烟囱而消失不见。此伎俩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枪枝系着连接重物的丝线,射击后枪枝被迅速拉过桥梁栏杆,随即坠入水中;同样的方式,手枪也可以猛然拂过窗户,然后掉入雪堆里。
  五、这是谋杀,但迷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譬如,房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谋杀横尸于室内,但大家以为他还活着。凶手装扮成受害人,或是从背后被误认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门口现身。接着,他一转身,卸下所有伪装,摇身一变,换回原本的样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间。由于他离去时,曾走过别人身边,因而造成了错觉。无论如何,他的不在场证明已成立;因为后来尸体被发现时,警方推定的案发时间,是发生在冒牌受害人进房之后。
  六、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
  “为了方便解释,”菲尔博士中断分类的话题。“我把这种犯罪归类,通称为‘长距离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们怎么变化,都是基本雏形的延伸。我刚说过冰柱的案例,你们应该都明白了。门是上锁的,窗户小到凶手无法穿过去;但受害人显然是在房间内被刺杀,而且凶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弹一般从房间外面发射进来——然后它融化地无影无踪。我相信,Anna Katherine Green(1846-1935,美国推理女作家先锋)是侦探小说中使用此诡计的第一人,她的那本长篇小说名为《Initials Only》(1911)。
  “(顺便一提,某些诡计会发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确是居功厥伟。五十多年前,她发表的首部推理小说中,就创造了凶残秘书杀死雇主的故事,而且我认为,从今日的统计资料可以证明,秘书仍是小说中最常见的凶手。而当今最受欢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样学样,也以‘好人’来称呼他的凶手角色。不过这些时日以来,只要有大宅存在,秘书仍然是最危险的人物。)
  “继续冰柱的话题。它的实地运用,得拜麦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纪中,意大利佛罗伦斯市望族,对文艺、美术的保护颇有贡献)之赐,而且在一篇令人赞赏的《Fleming Stone》故事里,引用了一首关于战争的讽刺诗,内容提及第一世纪的罗马衰亡路,冰柱在其间提供了亡国的原因。藉由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发射、投掷、拋出,在Hamilton Cleek(《Forty Faces》书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险故事里,也有异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弹、盐块子弹,甚至还有冻结血液所制成的子弹。
  “冰柱犯罪理论证明了我的观点:屋内的凶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干的。这里还有一些其它可能。受害人被刺,凶器可能是内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过夏季别墅周遭盘绕的编织物,一击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于刀身过于细薄,因此他毫无知觉自己受伤,然后当他走入另一个房间时,才猝然倒地毙命。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诱探头出窗;从下面无法爬到这扇窗户,但是从上方呢,冰块却能够下坠,并狠狠重击他的头。脑袋被砸得开花,但凶器却找不到,因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这个标题之下(其实放到第三项标题之下,也很合适),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利用毒蛇或昆虫来杀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隐匿于衣柜和保险箱,也可以灵巧地躲藏在花盆、书堆、枝形吊灯架以及手杖中。我记得一个非常夸张的个案——把琥珀制的烟斗柄,刻成古怪得蝎子形状,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过来,变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过,若说到上锁房间命案中最惊人的长距离谋杀手法,各位,我向你们推荐一篇侦探小说史上最精采的短篇故事(事实上,还有几篇非常出色、同样齐名的第一流杰作,如Thomas Burke的《The Hands of Mr Ottermole》、切斯特顿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尔的《十三号囚房的难题》。)它就是Melville Davisson Post《The Doomdorf Mystery》——这位从长距离之外行凶的刺客,即是太阳。太阳光穿过上锁房间的窗户,照射在都多尔夫摆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内装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镜(即集中阳光而生热的凸透镜),而挂在墙上的枪经由光线一射,正好点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轰的血肉模糊。还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适可而止了;现在,我就以最后一个标题,来为分类工作划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它在场的人觉得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Israel Zangwill,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是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点!等一下!”哈德利连忙插嘴,并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意得志满的菲尔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悬河、欲罢不能的神情,他堆满笑容,和气地转身看着督察。哈德利接着说:“你的分析或许非常棒。上锁房间的所有可能状况,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况?”菲尔博士睁大眼睛,哼着鼻子说:“还差的远哩。有一些很特殊的类型,我还未将它们一网打尽,并且找出其中的玄机;这只是一份即席发表的粗略大纲;不过有朝一日,我会全部整理出来的。我正要说到其它的类型:为了要让门窗从房间内锁上,所以手段上得运用各式各样会骗人的门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来我——”
  “还不行,”督察顽强地说道:“我要对你所说之事提出质疑。你说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花招噱头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端倪。你陈述了七个要点;但是,根据你提出的类型,能适用于本案的,一个也没有。你下了整个标题:‘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案发时间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尔斯和杜莫两人都在撒谎,不然我们唯一能确认的事情,就是凶手真的在房间里!这你怎么说呢?”
  贝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当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时,桌灯所散发的红色灯光照在他的秃头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纯金的铅笔,抄写整齐端正的笔记。现在,他张开突出的眼睛,凝视着菲尔博士,脸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声:“但第五项却是能引人联想,我是这么认为——利用错觉!可不可能米尔斯和杜莫夫人其实没看到有人走入房内;他们只是不知为何一时被愚弄了;或者,当时整个情景,像是幻灯机打出来的错觉?”
  “想用错觉的理由绊住我,”哈德利说:“抱歉!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了。昨晚我已经逼问过米尔斯,今早又找他盘问了一两回。反正,无论凶手是何方神圣,他绝不是一个错觉,他真的走进了房间。他是那么货真价实,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来都快让走廊摆荡摇动起来。他真实到能说、能动、能用力关门。菲尔,你同意吧?”
  博士郁闷地颌首。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喷出一口空烟。
  “喔,是的,我同意。确实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内。”
  “实际上,”杜莫召唤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着说道:“就算我们听起来的是谎言,就算那是幻灯机投射的阴影所造成的,但影子总不会杀了葛里莫吧。凶器是一把坚硬的枪,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于其它方面,老天爷知道,葛里莫挨的枪绝非机关所致,甚至,他也不是开枪自杀、更没有让枪迅速穿过烟囱,如你所举的例子一样。首先,一个人不能在几呎之外,开枪射杀自己。第二,枪也不可能穿过烟囱之后,横越一排屋顶来到Cagliostro街,然后射击弗雷,最后大公告成地摔落于地。妈的,菲尔,我说话的方式越来越像你,太像你习惯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里打来的电话,我得恢复清醒……你怎么啦?”
  菲尔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睁开,紧盯着桌灯不放,随即拳头缓慢地落在桌上。
  “烟囱!”他说道:“烟囱!哇!莫非是……天阿!哈德利,我真是个大笨蛋!”
  “烟囱怎么了?”督察问道:“我们已经证实,凶手不能从烟囱爬出去。”
  “是的,那是当然;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脑袋闪过一个念头,虽然可能只是小小的灵光一闪……那座烟囱,我必须再察看一次。”
  贝特斯轻声笑了出来,并用金笔敲打他的笔记本。“无论如何,”他提议:“你还是将我们的讨论做个总结吧。我同意督察刚才的说法。如何在门窗、烟囱上面动手脚的诈术,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烟囱嘛,抱歉得很,”菲尔博士继续说道。一旦专注精神,他便恢复原本的神气模样:“抱歉,在侦探小说中,烟囱是不受到青睐的逃脱途径;当然,秘密信道除外。我来举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烟囱后头,有个秘密房间;壁炉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样展开;或是壁炉可以旋转打开;甚至在砌炉石块下,藏着一间密室。此外,许多带有强烈毒性的玩意儿,都能穿过烟囱管掉下来。不过,凶手爬上烟囱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见。一来是几乎不可能办得到,二来是这种举动比起在门窗上动手脚,还更加卑鄙无耻。在门和窗这两种首要类型中,门显然是较受欢迎的。我们来举一些经过变造,以使门像是能从内反锁的诈术案例:
  一、将插于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这种传统方法相当受到欢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种变化的手法都广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只钳子夹住钥匙柄,并且转动它;我们就用过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书房的门。还有一种非常实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两吋长的细薄金属条,某一端系上极长的结实细绳。在离开房间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杆作用;细绳垂落于地,然后从门底下拉至房间外头。接着从门外关起房门。只消拉动细绳,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钥匙被转动而将房门上锁;这时再抖动细绳,使金属条松脱,一但等它落地,你就可以从门底下把它拉出来。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但细绳绝对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坏锁和门栓的情形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这种手法干净俐落,大部分男学生都熟悉个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锁橱柜里的东西时,便可派上用场;不过,前提是铰链得装置在门外才行。
  三、在门栓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夹和补缀用针,衣夹附着于房门内设计成杠杆装置,藉此在门外关上门栓,这时再从锁孔拉出细绳即可。我得像费洛·范斯举帽致敬,他为我们做了最佳示范。还有一些手法比较简单但效率不高的方式
  ,但一条细绳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长细绳的一端打个不牢固的结——只要猛然一拉,绳结就会松脱——并且扣成一个环套。此环套缠绕于门栓的握柄,细绳部分则向下垂落,且穿过门底下。此刻房门已被关上,这时,往左右两边任一方拉动细绳,即可闩上门栓。接着再使劲抽动细绳,绳结便从握柄上脱落,然后就可以拉出细绳。埃勒里·奎因也曾示范了另一种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这一招。但是,他的迷团解说过于简单枯燥,听起来又太离奇古怪,因此对精明的读者来说,此诡计的安排着实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锁上动手脚。通常做法是,于栓锁的下方垫着某样东西,然后从门外关上房门,在抽掉垫在里头的支撑物,让栓锁滑落且上锁。说到这个支撑物,随时能派上用场的冰块,显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块撑起栓锁;等它溶解之后,栓锁便会掉下来。另外,在某个案例中,光凭关门的力道够大,都足以让门内的栓锁自己滑落。
  五、营造出一种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门外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而,大家还以为钥匙仍插于房内的锁孔里。凶手就是第一个装出惊慌失措、并且发现尸体的人,他打破房门上层的玻璃镶板,把钥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钥匙’插在锁孔上,再藉此打开房门。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门上的壁板时,这种伎俩也行得通。
  “总之,还有很多种方法,例如从门外把门上锁,再利用细绳将钥匙送回房内。但你们都看得出来,在本案中,这些方法没一个被派上用场。我们发现房门是内部上锁的。好了,凶手虽然有许多方法能让内部上锁,但却一个也没有用,因为米尔斯一直监视着房门。所以门就是照一般的技术原理上锁的。它被全程监看,所以咱们全都没辄了。”
  “我不喜欢老生常谈的陈腔滥调,” 贝特斯皱起眉头:“不过现在看起来,所有的不可能性似乎都排除了,剩下的不管可能性多小,却必定是最后的真相。房门已经不予考虑了﹔烟囱也被排除在外吗?”
  “是的。”菲尔博士咕哝地说道。
  “该回过头来考虑窗户吧?”哈德利追问:“你费了这么多唇舌,显然没一个手法范例用得着。不过,在这些听起来相当耸动的方法中,凶手运用的唯一逃脱手段,你却忽略掉……”
  “那不是一扇上锁的窗户,你看不出来吗?”菲尔博士怒斥:“只要窗户上了锁,我就可以说出好几种有趣的范例。像早期的假钉头,到近代用来唬人的钢制窗套,都能再窗户上面动手脚。你还可以打破窗户,小心地扣住窗子的锁钩,然后离去的时候,只需换上一块新的窗玻璃,再以油灰填塞接合即可;由于新的窗玻璃和旧有的非常相似,使得窗户像是由内部反锁。但是,葛里莫书房的窗户,既未上锁,也没有关起来,根本叫人无机可趁。
  “我好象在哪里读过,人会飞行……” 贝特斯暗示着。
  菲尔博士摇摇头。“会飞的人类,能否在滑溜的直墙上走动,这事我们不予讨论。对于飞行逃脱这种手法,我非常乐见其成,而且只要有地方可以起飞升空,我倒是相信此事可行。也就是说,他必需从某处升空,然后在某地降落。但是他没有;屋顶和地面上,都没有起飞、降落的痕迹……”菲尔博士苦思不已。“不过在这方面,如果你们想听听其它的建议,我可以告诉你们——”
  他突然语塞,并抬起头来。在那安静且杳无人迹的餐厅尽头,附着于整排窗户上的雪花,正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就在这时候,他们前方有条人影倏然闯了进来,此人模样有些迟疑,眼光四处搜寻着,然后才迅速走向它们。当众人看清来者是曼根时,哈德利不禁发出低沉的叹息声。曼根的脸色看来苍白不振。
  “没发生什么事吧?”哈德利以一贯的冷淡口气发问。他把椅子往后推了些。“大衣没再变色了吧?或是——”
  “没有,”曼根回说。他站在桌子旁喘息,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但你们最好过去一趟。德瑞曼出事了,好象是突然中风。不,他还没死,不过情况不太乐观。他刚发作的时候,正试图和你们联络……他尽说些疯话,说什么他房间里有人,烟火,以及烟囱。”
  三口棺材
  ——挑战读者——
  到此为止,案情都已经显现在读者诸君面前,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够指出谁是凶手,并且说明凶手的手法.虽然菲尔博士实验结果要到下章揭晓.我不妨先予说明,测试结果令人担心,纸上没有文字.不过并不能阻碍将凶手绳之以法. --ellry敬上
  三口棺材
  第十八章 烟囱
  三个人——三个紧张而烦躁的人——在休息室等待着。甚至史都·米尔斯,他背对着火炉,清了清喉咙,这似乎又令萝赛特很神经质。Ernestine 杜莫平静的坐在火炉边,曼根在和费尔博士,哈德利,贝特斯以及兰波说话。灯被关掉了,只有午后雪上映射的微弱光线穿过厚重的窗帘射进来,米尔斯的身影遮住了炉火微弱的光芒。Burnaby已经走了。
  “你们不能去看他,”那个女人说,她的眼神暗淡。“现在医生和他在一起。事情发生在一瞬间。也许他疯了。”
  萝赛特两手交叉,像猫一样优雅的踱着步。她面对着刚进来的人,突然的说。
  “我不想站在这儿,你知道。它会这样继续下去,接着——你们对此怎么看?你们知道我父亲如何被杀的吗,或者谁杀了他?上帝啊,说说吧,就算你们是控告我!”
  “我想你最好告诉我们德瑞曼先生怎么了,”哈德利平静的说,“什么时候发生的。他有生命危险吗?”
  杜莫夫人耸耸肩。“有可能。他的心脏——我不知道。他崩溃了。他现在不省人事。对于他是否能再活过来,我也不知道。关于他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
  米尔斯再次清清嗓子。他的头摇摆着,笑起来相当可怕。他说:
  “先生,如果你觉得有什么——厄——违法的行为,或者怀疑他被袭击了,那么请你不要这样想。而且,很奇怪吧,你会从我们这儿得到确定的。我的意思说今天下午在一起的同一些人,他们昨晚也在一起。女祭祀和我”——他向Ernestine 杜莫示意了一下——“一起上楼在我的小工作间里我明白了葛里莫小姐和我们的朋友曼根在下面——”
  萝赛特的头抽搐了一下。“你最好从开头听。Boyd告诉你德瑞曼第一个下来的吗?”
  “不,我没有告诉他们任何事,”曼根带着点酸苦的说。“在外衣事件之后,我想某人能给我点安慰。”他摇了摇头,手按着太阳穴。“大约半小时前,你知道,萝赛特和我独自回到这。我和Burnaby并排——厄,这很平常。每个人都在笑谈着外衣时间,我们分开了。Burnaby走了。我没有看见德瑞曼;早上他待在自己的屋里。总之,德瑞曼走到这儿,问我如何能找到你。”
  “你的意思他发现了什么?”
  萝赛特吸了口气。“或者想让我们以为他发现了。很神秘。他蹒跚的走过来,就象Boyd说的,问他如何能找到你。Boyd问他有什么事……”
  “他看上去就好像他——厄,发现了重要的东西?”
  “是的。我们几乎要跳起来……”
  “为什么?”
  “你也会这样的,”萝赛特冷冷的说,“如果你是清白的,”她的肩膀颤抖了一下,膀子抱在一起,好像她很冷。“因此我们说,‘什么事?’他有点衰弱,说道,‘我发现我的屋子里少了点东西,这让我想起了某些事情。我昨晚忘记了。’这全是些下意识回忆之类的废话,尽管他不是很清楚这点。这引起了某些幻觉,也就是当他服下安眠药躺下后,某人进了他的房间。”
  “在——犯罪前?”
  “是的。”
  “谁进了他的房间?”
  “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不知道或者不愿说,或者整个事情只是一场梦。当然可能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萝赛特仍然冷冷的说着,“当我们问他的时候,他只是敲敲脑袋,含糊的说,‘我真的不能说,’用他那种生气的方式……上帝!我痛恨这些人,他们就不能坦白的说出他们的意思吗!我们都相当苦恼——”
  “哦,他很正确,”曼根说,他看起来更加痛苦了。“只是,他妈的,如果我没说那些——”
  “说什么?”哈德利迅速的问道。
  曼根耸耸肩,心绪不宁的看着炉火。“我说,‘好,如果你发现了什么,为什么你不去恐怖的谋杀的现场,看看是否你能发现更多?’是的,我很难过。他严肃的看着我。他看了我一会,然后说:‘是的,我想我会的。我要确定一下。’说着他离开了!也许二十分钟以后,我们听见某人在楼上发出巨大响声……你知道,我们没有离开这间屋子,尽管——”他突然停顿了一下。
  “你也许应该继续说下去,”萝赛特跟他说,带着惊讶的冷淡的语气。“我不介意谁知道。我想偷偷跟在他后面瞧瞧。但是我们没有这样。在那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听见他笨拙的上楼的声音。接着,很显然当他走到最上面的台阶时,我们听见一声闷想以及砰的一声,就像那样。Boyd打开房门,他躺在那。他脸扭曲了,前额因为皱起变成了蓝色;多恐怖啊!当然,我们叫了医生。他什么也没说,只喊了‘烟囱’和‘烟火’。”
  Ernestine 杜莫还是那样无动于衷,她的眼睛没有离开炉火。米尔斯向前倾着身子。
  “如果你允许我把故事说完,”他倾着脑袋说,“我认为很可能我能弥合这个缝隙。当然,这要在女祭祀的允许之下……”
  “啊,呸!”那个女人大叫。当她向上看的时候,她的脸在阴影中,她的脸上似乎有种鲸须般的刚性,但是兰波看见她两眼闪着光很是惊讶。“你总是扮演蠢人,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女祭祀这,女祭祀那。很好,我要告诉你。我是女祭祀,我知道你不喜欢德瑞曼,我的小萝赛特也不喜欢他。上帝!你知道人的本性或者同情心或者——德瑞曼是个好人,即便他有点疯狂。他也许错了。他也许沉浸在药物中。但是他心底里是个好人,而且如果他死了,我会为他的灵魂祈祷。”
  “我能——厄——继续吗?”米尔斯平静的说。
  “是的,你可以继续,”女人说道,也沉默了。
  “女祭祀和我在顶楼我的工作间里;对面是书房,你知道的。门再一次打开了。我正在转移一些文件,我注意到德瑞曼先生上来了,走进书房……”
  “你知道他在那干什么?”哈德利问。
  “很不幸,不知道。他关上了门。我不能冒险推断他在干什么,因为我没听见什么。一会儿他出来了,我只能描述他喘着气,颤巍巍——”
  “你这话什么意思?”
  米尔斯皱起眉头。“我很抱歉,先生,不可能再精确了。我只能说我感觉他做了激烈的运动。我不怀疑这就是崩溃的原因或者催化剂,因为这是中风的症状。如果我能纠正一下女祭祀,他心脏没什么问题。厄——我也许要谈一下我们还没有说道的事情。当他从打击中回复过来后,我看到他的手和袖子都沾着煤灰。”
  “又是烟囱,”贝特斯轻声咕哝着,哈德利转过身看费尔博士。兰波很震惊,因为博士不在屋子里了。他这样身材的人,按常理,不可能这样神秘的消失;但是他走了,兰波想他知道他在哪。
  “跟他上楼,”哈德利迅速对美国人说。“你没有看见他做什么该死的神秘举动吧。现在,米尔斯先生——”
  当兰波走出昏暗的大厅时还听见哈德利在质问的声音。房子非常安静;如此的安静以至于当他走上楼梯时,电话铃尖锐的铃声在楼下大厅突然响起的时候吓了他一跳。走过德瑞曼楼上的房门,他听见里面有嘶哑的呼吸声,以及屋子里的轻轻的脚步声:通过们他能看见医生放在椅子上的药箱和帽子。顶楼没有灯光,悄然无声,以至于他能清楚的听见Annie在楼下回复电话的声音。
  书房很昏暗。透过窗户能看见一些雪花,昏暗的灯光,落日暗淡的余光。光线射进屋子,照到了盾牌,火炉上的架子也反射出光芒,书架上的白色半身像落下了阴影。Charles 葛里莫的样子,一半是在思考,一半像这间屋子一样粗野,即使Charles 葛里莫死了,它似乎还在这儿走动、轻笑。墙上巨大的空白,本应是那幅画挂的地方,像在嘲笑兰波。费尔博士穿着黑斗篷站在窗户墙一动不动,他靠在手杖上,注视着落日。
  门吱吱喀喀的想声没有唤醒他。兰波说话了,他的声音似乎引起了回声:“你在——?”
  费尔博士眼睛向四周一扫。他长嘘了一声,接着深吸了口气。
  “嗯?哦。我做什么?”
  “找东西。”
  “哦,我想我知道了真相。我想我知道了真相,”他回答,带着一种执拗。“而且今夜我大概能够得到证实。嗯。哈。是的。你知道吗。我站在这儿想象发生了什么。这是个老问题,孩子,它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当天空变得越来越美丽,老椅子变得越拉越舒适,也许人的心——”他的手掸了一下前额。“什么是公正?我几乎在每个我经手的案件结束时都这样问。我看见病态的灵魂,罪恶的梦想……没关系。我们下楼好吧?”
  “但是火炉怎么了?”兰波强调。他走上前,注视着它,拍打它,他仍然看不出什么。有少许煤灰散落到壁炉地面上,在火炉后面烟灰覆盖的地方有一条歪曲的条纹。“怎么了?有秘密通道吗?”
  “哦,没有。在你所指的方面它没有什么不对劲的。没有人爬上去。没有,”他加上一句,兰波把他的手伸入烟道,四处摸索。“我恐怕你在浪费时间;没什么值得找的。”
  “但是,”兰波失望的说,“如果这个亨利兄弟——”
  “是的,”门口传来响亮的声音,“亨利兄弟。”
  这个声音不像哈德利,一时间他们没有认出来。哈德利站在没有,手上拿着一页纸;脸阴沉着,但是从他呆板的声音中兰波感到某种失望的东西。轻轻的关上身后的们,哈德利站在黑暗中,继续平静的说:
  “这是我们的错误,我知道,被理论搞昏了头。我们轻易接受了它,现在我要整个重新开始了。费尔,今天早上当你说案子被颠倒了,我相信你不知道如何颠倒的。这不只是颠倒,而是根本不存在。我们的主要推论被推翻了。他妈的,不可能……!”他注视着那页纸,似乎他想把它团成个球。“苏格兰场刚刚来了电话。我们从Bucarest得到了消息。”
  “我想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费尔博士点着头。“你想说亨利兄弟——”
  “没什么亨利兄弟,”哈德利说。“三个Horvath弟兄中的老三在三十多年前就死了。”
  微弱的红光变得更加昏暗了;在寒冷、安静的书房里他们能听见远处伦敦从嘈杂渐渐步入黄昏的动静。哈德利走向大书桌,将弄皱的纸铺平在桌子上,这样别人就能看。黄玉野牛的影子讥讽似的印在上面。屋子对面他们能看见三座墓穴的画上被斧砍的痕迹。
  “这不可能错,”哈德利继续。“看起来这是个相当知名的案子。他们发来的整个电报很长,我记录下了最重要的部分,这是从他们电话中逐字继续的。看看吧。”
  “(如下)需要得到的消息没什么困难。现在我机构中的两个人1900年在Siebenturmen作看守,从他们那得到了证实。事实是:Karoly 葛里莫 Horvath, 皮尔·弗雷Horvath以及Nicholas Revei Horvath是Karoly Horvath教授(Klausenburg大学)和他妻子Cecile 弗雷 Horvath(法国人)的儿子。因为1898年11月抢劫Brasso的Kunar银行,三兄弟于1899年1月被判刑20年。他们三个在监狱医生的帮助下,在1900年8月瘟疫流行的事后,通过被鉴定死亡并埋葬在瘟疫区这个大胆的计划试图逃跑。看守J. Lahner和R. Gorgei在1小时后带着木制十字架回到坟墓,发现Karoly Horvath的坟墓打开了。调查发现棺材打开了而且是空的。Nicholas Horvath已经窒息而死。在被确定已经死亡后Nicholas被重新下葬;皮尔回到监狱。消息被封锁起来,没有追捕逃犯,在战争结束前此事未被发觉。皮尔·弗雷Horvath未被追究责任。于1919年1月刑满释放。保证第三的弟兄的死亡是毫无疑问的。
  “ALEXANDER CUZA,Bucarest警察局长。”
  “哦,是的,”他们看完了,哈德利说道。“这证明了我们预见的正确,出了那一小点,就是我们将鬼魂设定为凶手。亨利兄弟(或者准确的说Nicholas兄弟)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坟墓。他在那儿。整个案件——”
  费尔博士用手指慢慢的敲击纸片。“这是我的过错,哈德利,”他承认。“今天早上我告诉过你我几乎犯了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我被亨利兄弟迷惑了!我不能思考其他事情。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仅仅知道那么一点关于第三个兄弟的事,可我们完全建立在这一点点上面。”
  “好了,承认错误对我们毫无益处。我们怎么解释弗雷那些疯狂的评述?私人复仇!复仇!现在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了,我们没有什么线索来继续工作下去。不是一个线索!如果你排斥对葛里莫和弗雷复仇的动机,还剩下什么呢?”
  费尔博士相当幸灾乐祸的戳着他的手杖。“你没有看到剩下的东西吗?”他叫道。“你难道不知道这两桩谋杀案如何解释吗,我们现在要接受还是退出这座疯狂的屋子?”
  “你的意思是有人把整个事情伪装成复仇者干的?——我现在明白了,”督察解释道,“我能相信任何事。但是有一点令我不解。真正的凶手如何知道我们能挖掘这么深的关于过去的事情?我们从没有这样,恕我冒昧,如果不是有些幸运的撞上。真正的凶手如何知道我们会吧葛里莫教授和匈牙利的犯罪联系在一起,或者将他和弗雷或者其他什么别的联系在一起?这可难坏了我。”他走来走去,手抓住握紧的拳头。“而且,我越想越糊涂!我们有他妈的好的理由相信第三个兄弟杀死了那两个人——而且我越想这种可能性,越倾向怀疑Nicholas没有死。葛里莫说他的第三个兄弟射了他!——而且但一个人要死的死后,而且知道他要死,还有什么原因要说谎呢?或者——停一下!你想一下他也许在说弗雷吗?你想过弗雷来过这儿,射杀了葛里莫,接着某人射杀了弗雷吗?这就能解释不少谜团了——”
  “但是,”兰波说,“请原谅我的插话,我的意思是,这不能解释弗雷为什么还是谈到第三个兄弟!不论亨利兄弟是死是活。如果他死了,是什么原因使得两个受害者始终在这个问题上撒谎呢?如果他真的死了,他肯定是在一个活鬼的地狱里。”
  Hadly摇晃着公文包。“我知道。这正是我讨厌的!我们获得了某些人对此的证词,看起来被他射中两个人的话比海底电报上的更合理,电报上的也许受到某些原因的影响或者犯错。哦——呸!就算他真的死了,但是凶手伪装成死去的兄弟来到人世,是吧?”他停下来,点着头,注视着窗外。
  “现在我想我们抓住中心了。这能解释所有的矛盾,不是吗?真正的凶手假象了一个角色,不是待在一起将近三十年的兄弟,是吧?当谋杀发生后,我们追踪他的踪迹——如果我们确实追踪了他的踪迹——我们完全归结于复仇。怎么样,费尔?”
  费尔愁眉不展,缓慢的绕着桌子走动。“不坏,不,不坏,作为一种伪装。但是葛里莫和弗雷被杀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你的意思是什么?”
  “其中必有关联,不是吗?肯定有某种动机,明显的或者不明显的;为什么那人要杀葛里莫。米尔斯或者杜莫或者Burnaby或者——是的,任何人也许都会杀葛里莫。同样,任何人都会杀弗雷:但是,我必须指出,不是在这同一个圈子的人。为什么弗雷被葛里莫圈子里的某人杀了,他们中没有任何人可能在此前见过他。如果谋杀是某人干的,连接点在哪里?一个受人尊敬的Bloomsbury的教授和一个有过监狱历史的流浪演员。这人的动机在哪,凶手怎样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除非在过去他们有联系。”
  “我能想象有一个人和他们的过去有联系。”哈德利指出。
  “谁?你说杜莫那个女人?”
  “是的。”
  “那么是谁扮成亨利兄弟的呢?无论你作什么决定,你必须承认她没有做那事。不,伙计。杜莫不仅是个糟糕的嫌疑犯;她是个不可能的嫌疑犯。”
  “我不这样看。想一下,你的整个推论,即杜莫没有杀葛里莫是建立在你认为她爱葛里莫的基础上。不要反驳,费尔,不要反驳!记住她说整个这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开始于——”
  “和米尔斯联合,”费尔博士大声说,带着讽刺的目光。他又嘘了口气。“你能想象两个不像同谋者的人能联合起来,用他们编的像神话一样的故事来欺骗警察吗?她也许戴着面具;我的意思是生活上比喻化的面具。米尔斯也许戴着面具。但是这两个面具以及他们的言行合在一起就不可思议了。我宁愿相信那个直接的假面具。而且,记住Ernestine D.作为两个案子的凶手是绝对不——可——能。为什么?因为弗雷死的时候——三个诚实的人作证的时间——她在这间屋子里,和我们说话。”他沉思着,眼睛发出了闪烁的光。“或者你会说是第二代干的?萝赛特是葛里莫的女儿;怀疑神神秘秘的史都·米尔斯是死去的亨利兄弟的儿子?
  哈德利想要回答,他敲敲脑袋,看着费尔博士。他坐到了椅子的边上。
  “我知道这个情况。我很清楚,”他带着那种确定险恶嫌疑犯的口吻说道。“这是越来越离奇的开始,现在不必和你争辩。为什么你担心我相信这个故事呢?”
  “第一,”费尔博士说,“因为我希望将它强加于你,相信米尔斯说了事实……”
  “你的意思是,作为神秘的一点,为了证明此后他没有干?就是那个你在Death – Watch案件中给我表演的低级诡计?”
  博士没有理睬这大呼小叫的不满。“第二,因为我知道真正的凶手。”
  “我们所看见并和其交谈过的某人吗?”
  “哦,是的,非常正确。”
  “我们有机会——?”
  费尔博士红红的脸上带着心不在焉的、难以忍受的、几乎要令人怜悯的神情,他注视着桌子。
  “是的,上帝帮助我们,”他以一种古怪的腔调说,“我向你能抓住。那么,我们回家……”
  “家?”
  “去进行Gross测试,”费尔博士说。
  他要转身离去,可是没有立刻就走。昏弱的光线变的发紫,暗淡的影子淹没了屋子,他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注视着被砍过的画,狂暴的力量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三口棺材最终被填上了。
  三口棺材
  第十九章 空幻之人
  当天晚上,菲尔博士把自己关在读书室旁的小隔间里,那儿是他用来从事“科学实验”的场所,但菲尔太太可不以为然,她称那事是“鬼混瞎搞”。然而,喜欢鬼混瞎搞已是人性中最主要的特质,所以兰波和多罗西夫妇俩,都自愿充当助手。但这回博士却是相当严肃,十分少见的烦躁不安。所以他们夫妇俩只得连个玩笑也不敢开的悻悻然退出。永不疲倦的哈德利早已离去,去查对不在场证明。而兰波针对这件事也只提了一个问题。
  “我知道你想要解毒这些燃烧过的纸片,”他说道,“我也知道,你对他们极为看重。但是,你究竟希望从其中找到什么?”
  “可能叫我一败涂地的事实,”菲尔博士回应道,“这件事,让我昨晚向个傻瓜。”他带着困意摇摇头,随即把门关上。
  兰波和多罗西分坐壁炉两旁,面对面的互望着。屋外狂雪漫天飞舞,这个夜晚可真不适合出远门。兰波本想找曼根出来共进晚餐,一块叙叙旧,把酒话当年;但打电话去之后,曼根回说罗塞特不能离开,而他最好陪在她身边。菲尔太太也去了教堂,所以剩下的这两个人,便在图书室恣意的讨论起案情。
  “从昨天晚上开始,”做丈夫的发表意见,“所谓可从烧过的纸片来解读字义的葛罗斯法则,就一直在我耳边出现。但似乎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玩意。我才,是把化学药品混合配置的一种方法把?”
  “我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她得意洋洋的说道,“今天中午你们在外头东奔西跑的时候,我查过了。而且阿,就算这套方法再简单,我敢说,也不会有什么收获的。我敢和你打赌,一定搞不出名堂的!”
  “你读过葛罗斯的理论?”
  “恩,我读的是英文版,道理满简单的。这套理论指出,把书信丢入火炉里,你将发现在信纸烧焦的部分,字迹会很清晰地浮现出来,通常是黑底白字或灰字,有时候颜色会对调。你没注意这种情况吗?”
  “说不上有。来英国之前,我很少看过开放式的壁炉。真的是这样吗?”她皱起眉头。
  “对有印刷字体的硬纸盒或肥皂盒还满有用的。但是对一般的文件,总之,大概是这么处理的:先用圆钉将描图纸钉在纸板上,然后把烧焦纸片黏覆于描图纸之上,再使劲向下推压烧焦的纸片。。。。。”
  “那么皱的纸这样压好吗?会把它压碎的,不是吗?”
  “哈!葛罗斯说了,窍门就在这里。你必须将纸片软化处理。描图纸先折成二或三寸长的方格状,再将所有烧焦纸片包在里头。接着铺上一条跌了好几层的湿布,让这些纸置放在布料上,浸淫于湿气中,直到他们变直服帖为止。一旦它们全部摊平而固定,你沿着每块烧焦纸片的纹路,分别将描图纸切割下来。然后在玻璃上面重整它们,像是玩拼图游戏似的。接着在第一片玻璃上面覆盖第二片玻璃,并将四边缚紧,最后透着光线往玻璃看。不过,我可以和你打赌任何东西——”
  “我们来试试看。”兰波兴致高昂的说。
  起初,烧纸的步骤不算成功。他先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旧纸片,并摩擦火柴点燃它。动作虽然急躁,火焰仍顺利燃起,眼看纸片四周卷扭起来,离手后向下飘落,火花则呈不规则状乱窜,但降至炉边时,火花已逐渐萎靡不振,而纸片则缩拢卷起呈伞状的焦黑长度,最多不过两寸而已。他们跪在地上仔细观看,却未能看见任何字迹。兰波继续烧了好几张纸,每一片都犹如温和的流行烟火缓缓飘扬,最后坠落于炉边。终于他开始发飚,任何伸手可及的东西,都难逃被燃烧的命运。他越是张狂,就越相信只要操作得当,这套方法总会发生效用。因此,打字印刷品也拿来测试:他用菲尔博士的打字机,连打了好几次如下的字句“善心人士们,是该为这群人挺身而出的时候了”。这会儿地毯上,满是轻飘飘的碎纸,因而显得杂乱无章。
  “说真格的,”兰波的脸颊紧贴在地上,闭着一双眼端详纸片说道,“这些纸片不是烧焦,它们根本是烧光了,完全不符合实验的条件。哈,有了,我看见“这群人”了,清清楚楚的。和原先的打字体比起来,她变小很多;而且焦黑的地方,似乎有些不规则弯曲;不过的确是这些字。你身上还有手写的信函吗?”
  随着新发现,多罗西自己也是益发亢奋。在一张肮脏的灰纸片上面,“东十一街”字样赫然清晰可见。虽然满地散布的纸片多半是一触即碎,但在他们谨慎的料理下,许多字眼最终仍被辨识出来:“周六夜晚”,“怪家伙”,“宿醉”以及“杜松子酒”。兰波心满意足的站起来。
  “假如借由湿气的辅助,纸片真的能摊平,那就行得通了!”他宣称,“唯一的问题是,能否凑出足够的字句来解读其意。何况,我们又不是专家,只有葛罗斯才可能搞定。不知菲尔博士到底要找什么?”
  直至夜深人静,这个主题仍持续讨论着。
  “既然此案被整个颠覆,”兰波指出,“我们要上哪儿找杀人动机?这是关键所在。根本没有可以串联杀害葛里莫及弗雷的合理动机!对了,关于昨晚你那套古怪的理论,说什么凶手若非佩提斯便是伯纳比的说法,有下文吗?”
  “你漏了那个长相可笑的金发女子,”她以强调的口气修正,“你知道,这个案子最令我困扰的,是那件大衣变色又消失的事情。这一来好像又将箭头指回那栋屋子了,不是吗?”她静坐沉思,“不,我的想法整个改变了。我不认为佩提斯或者伯纳比涉嫌此案。甚至那金发女子,也不可能牵连在内。我现在十分肯定,嫌犯的人选可以缩小至其他两位。”
  “哦?”
  “若不是德瑞曼,便是欧洛奇,”她颔首,十分果决的说道,“我说了就算。”
  兰波强忍反驳的冲动。
  “是的,我也考虑过欧洛奇,”他承认,“不过,你选中他的原因只有两点。第一点,他是马戏团的空中飞人,而你认为凶手是运用了空中逃脱术之类的伎俩完成工作的。然而,目前就我所见,欧洛奇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认为他和本案没有任何瓜葛;他毫无来由的冒出来,通常这意味着一种可疑的征兆,不是吗?”
  “或许吧。”
  “至于德瑞曼……没错,和葛里莫、弗雷的过去有所牵连的,现在只剩德瑞曼一人。这即是重点所在!此外,整个晚上从晚餐时间至大概是一点吧,没有任何人看过他。但我不认为他有罪。这样吧,我们把昨晚的案发经过,列成一张大略的时间表,如此应可整理出个头绪。我们一项一项来,就从晚餐开始吧。这张时间表会非常粗糙,许多小细节还是我们自己加以揣测的。除了真正的案发时间,以及相关的证词之外,我们知道的实在不多,但还是可以试着推敲看看。晚餐前的时间也不明确。我们就从……”
  他取出一个信封袋,在上面迅速的书写。
  (约莫)六点四十五分:曼根抵达府邸,将自己的大衣挂在走廊衣柜里,并且看见一件黑色大衣吊在里头。
  (约莫)六点四十八分:安妮从餐厅过来(假设她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关掉曼根打开而且离去时未关的柜灯。她根本没看见那件黑色大衣。
  (约莫)六点五十五分(此时间点并未被指出,但是在晚餐前夕):杜莫太太往走廊衣柜里看,发现有件黄色大衣。
  “我先这样整理,”兰波说道,“因为我是假设,曼根挂上大衣离去至安妮来关灯这段极短的时间,杜莫太太不可能飞驰而至衣柜探看。”
  女孩突然眯起眼睛。
  “啊,且慢!你怎么知道?我是说,假如灯已关掉,她为何能看见黄色大衣?”
  随即是一阵沉默,它们彼此望着对方。兰波说道:
  “这案子越来越有趣了。如此一来,问题就变成,‘她为何往衣柜里看?’重点是,假如我写下来的时间点次序可以成立的话,这问题倒是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首先,有一件黑色大衣,曼根瞧见了。接下来呢,曼根里去之后,某人偷走了那件黑色大衣——原因我们就不知道了——所以安妮没看到任何东西。后来,又有人在同一个地方放了一件黄色的花呢大衣。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他大声叫出声,手上的铅笔在空中猛刺,“事情若不是照此顺序进展,除非是有人撒谎,不然整件事完全是说不通。这样的话,曼根何时抵达根本是无关紧要,因为阴谋一定会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执行。明白吗?曼根到达那里,挂好大衣,走开。然后杜莫走出来,往衣柜里看,离开。随后紧跟着出场的是安妮,她关掉电灯,然后也是走开。这表示,在转瞬间,黑色大衣先变成黄色大衣,随后又消失不见。这根本不可能。”
  “说得好!”多罗西喜形于色地说,“那么你想,是谁撒谎?我猜你会坚持,绝对不是你的朋友——”
  “那是当然。我认为是杜莫那女人。我敢和你打赌任何东西!”
  “但它不是凶手,这一点已经证实了。而且,我欣赏她。”
  “别瞎搅和了,现在,”兰波怂恿道,“继续列举我们的时间表,看看是否有其他发现。哈!写到哪里了?对了。晚餐设定在七点钟,因为我们知道晚餐结束于七点三十分。
  所以……”
  七点三十分:萝赛特和曼根,一同到起居室。
  七点三十分:德瑞曼上楼回自己房间。
  七点三十分:杜莫不知去向,但肯定留在屋里。
  七点三十分:葛里莫和米尔斯一起在楼下图书室,葛里莫告诉米尔斯九点三十分上楼来,因为届时将有访客。
  “哇!这里碰到了阻碍。我正要写葛里莫接着来到起居室,告诉曼根十点钟将有访客。但事情并非如此,因为萝赛特对此事一无所知,而且她当时是和曼根在一起。问题是,曼根未曾表明他何时被告知。不过这无所谓,葛里莫可能把他拉到一旁说的吧。同样的,我们也不知道杜莫太太何时被通知访客将于九点三十分到达;很可能是在更早的时候。实际上,这是个同性质的问题。”
  “你确定是吗?”多罗西一边找烟,一边询问,“哼!好吧,继续。”
  (约莫)七点三十五分:葛里莫上楼回书房。
  七点三十五分至九点三十分:无任何状况。没有人走动。屋外大雪纷飞。
  (约莫)九点三十分:雪停了。
  (约莫)九点三十分:杜莫从葛里莫的书房收走咖啡托盘。葛里莫提到,当晚访客也许不会来了。此时,杜莫离开书房的时间是……
  九点三十分:米尔斯上楼。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应该没有重要的事情发生。米尔斯人在楼上,德瑞曼在自己房间,萝赛特和曼根在起居室,并且开着收音机……等会儿!我差点忘了一件事。门铃响起前的某个时刻,萝赛特听见大街上某处传来撞击声,仿佛有人从一个很高的地方摔下
  ……”
  “如果收音机是开着的,为何她能听见撞击声?”
  “显然音量开得不够大——不,音量应该是蛮大声的。由于收音机的声音太嘈杂,所以他们差点没有听到冒牌佩提斯的声音。不管这个了,我们县按照顺序来整理。”
  九点四十五分:门铃响起。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杜莫去应门;并且和访客谈了话(没认出访客的声音)。
  她收下名片,当访客的面关上门,检视名片,发现是空白名片,她迟疑了一下,随即上楼……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杜莫上楼之后,访客不知用什么方法也进到屋子里来,此人现将萝赛特和曼根锁在起居室里,然后模仿佩提斯的声音来回应他们……
  “不是我爱打岔,”多罗西插嘴,“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为什么过那么久之后,他们俩人才大声质问访客是谁?我的意思是,会有人等这么久才问吗?假如我正在等待客人,一旦听见开门声,我一定会立刻大声地说:‘哈罗!来者何人?’”
  “你到底想要证明什么?没什么?你确定?别对那位金发女子如此苛刻嘛!还记得吧,那是离他们预计访客来临的时间,还有一段空当……看你那副嗤之以鼻的德性,那正显示了你的偏见。我们继续吧,在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之间,这位不知名的访客x进入屋子,然后走进葛里莫的书房……”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访客尾随杜莫上楼,然后在顶楼走廊追上她。他摘下帽子,翻下衣领,却未脱下面具,葛里莫打开房门,并未认出访客是谁。访客闪身而入,接着将门重重关上(已获得杜莫和米尔斯的证实)。
  九点五十分至十点十分:米尔斯于走廊尽头监视那道房门;杜莫也从楼梯间看着同一扇门。
  十点十分:枪声响起。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曼根在起居室内,发现通向走廊的起居室房门被反锁。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杜莫头晕或身体不适,因而回到自己房间(德瑞曼在他自己房里睡觉,不曾听到枪声)。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曼根在起居室发现门被反锁后,他企图破门而出,但是失败。
  他于是跳出窗外,此时……
  十点十二分:我们抵达屋外;大门没有上锁;我们上楼直冲书房。
  十点十二分至十点十五分:用钳子打开书房门,发现葛里莫身上中枪。
  十点十五分至十点二十分:调查现场,召唤救护车。
  十点二十分:救护车到达,送走葛里莫。萝赛特陪伴父亲随救护车而去。在哈德利的吩咐下,曼根下楼打电话通知警方。
  “这么一来,”兰波满意地指出,“萝赛特赫曼根自然都洗脱了嫌疑。这个段落不用写得太详细。救护车人员上楼,医师检查受害者,把受害者搬进救护车;就算是让担架顺着栏杆溜下去的,完成上述事项至少也要五分钟。这点毋庸置疑!一旦将流程一一列出来后,你就会发现,事情是如此显而易见!从那里到疗养所一定花了不少时间……然而,就在十点二十五分之时,佛雷被枪杀于卡格里史卓街!这个时间,萝赛特正在救护车里面;而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曼根正在屋子里头,因为他跟着他们上楼,并且随着他们下楼。这简直是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嗨。我可没一口咬定他们俩有罪,特别是曼根,我没想到他是那么殷勤的好人。”她皱着眉头,“你很有把握,在十点二十分以前,救护车尚未抵达葛里莫的府邸?”
  兰波耸耸肩膀。
  “如果十点二十分以前到得了,”他说到,“那么,救护车非得从吉尔伏特街直接飞过来才行。电话是十点十五分以后打的,事实上,他们能在五分钟内赶到葛里莫的府邸,已经算是奇迹了。不会错的,嫌犯名单中,已经可以排除曼根和萝赛特。何况,我还记得,她在疗养所时——有数名证人可证明——看到伯纳比公寓的窗户亮出灯光,那时是十点三十分。我们先把剩余的部分写完,看看还有谁可以剔除。”
  十点二十分至十点二十五分:救护车抵达,然后载着葛里莫离去。
  十点二十五分:佛雷于卡格里史卓街中枪。
  十点二十分至(至少)十点三十分:米尔斯和我们待在书房中,回答我们的质问。
  十点三十分:萝赛特在疗养所,看到伯纳比公寓的窗户亮出灯光。
  十点二十五分至十点四十分:杜莫太太和我们待在书房中。
  十点四十分:萝赛特从疗养所回来。
  十点四十分:警方抵达案发现场。
  兰波靠坐在椅子上,浏览着潦草书写的时间表,并且在最后一项下方画了长串的花体符号。
  “这个时间表已经尽可能周全了,”他说道,“而且毫无疑问地,我们的嫌犯名单上,又少了两个人。米尔斯和杜莫可以拿掉了,萝赛特和曼根也剔除了。所以这一屋子人之中,只有德瑞曼有可能了。”
  “但是,”多罗西犹豫了一下,才反驳说,“这下子更叫人糊涂了。对于那件大衣,你那如神来之笔的巧思会怎么解释呢?你暗示有人撒谎,而且,只有可能是波依德·曼根或厄奈斯汀·杜莫;可是现在,这两人都被排除嫌疑了。除非是安妮——但不可能如此,不是吗?或者说,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俩再度彼此对望。他皱眉折好表单,放入自己口袋。在屋子外头,突然刮起一阵疾风,而房门紧闭的小隔间里,他们听到菲尔博士来回疾走的脚步声。
  翌日早晨,兰波睡过了头,一来是因为体力消耗过度,而来是这新的一天乌云蔽日,直叫他睡到十点多钟才睁开眼睛。早晨的天气阴暗得必须点亮灯火,而且冷的冰寒彻骨,兰波昨晚没再见过菲尔博士,当他下楼后到后面的小饭厅吃早点时,怒气冲冲的女侍正摆出培根蛋。
  “先生,博士刚上楼去梳洗,”薇妲说道,“他通宵熬夜做他的科学实验,今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我发现他在椅子上睡着了。不晓得菲尔太太会怎么说,我真的不晓得。哈德利主任也刚到,他现在正在读书室。”
  哈德里正不耐烦地用后脚跟碰撞炉罩,仿佛是在撩地似的。他急切地询问实验结果。
  “见到菲尔了吗?”他追问道,“他查出上面写些什么东西了吗?如果是一些……”
  兰波说明了昨晚的情形。
  “你这边有什么新消息?”
  “有的,是很重要的消息。佩提斯和伯纳比都摆脱嫌疑了。他们俩都有无法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一阵强风沿着兄弟高台街呼啸而过,长方形窗框被震得咔嚓咔嚓发响。哈德利仍用脚跟擦着壁炉地毯。他接着说道:
  “昨晚我见过伯纳比的三位牌友。其中有一位,是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既然有一位法官能证明其清白了,你大概没机会送他上法庭。周六晚间从八点至十一点半左右,伯纳比都在玩扑克牌,今早贝提斯到佩提斯周六晚看戏的那家剧院走了一趟。好啦,他说的是实情。剧院里有个吧台仆役和他非常熟。第二幕大概是结束于十点五分。几分钟之后,就在中场休息的时间里,这位仆役愿意发誓,当时他在吧台帮佩提斯倒了杯苏打威士忌。换句话说,这个时间正是葛里莫在十里外惨遭射杀的时刻。”
  “这是意料中的事,”沉默了一会儿,兰波说道,“为了确保无误……我希望你看看这个。”
  他递出昨晚完成的时间表。哈德利简略的浏览。
  “喔,是的。我自己也排了一份。这表格看起来非常合理;特别是有关那女孩和曼根的部分,虽然我们也不敢保证时间点绝对精准。但我想它是可以站得住脚。”他轻敲手掌上的信封袋。“这东西替我们缩小了范围,这是个好法子。我们会在德瑞曼身上再下工夫。今早我打了通电话到葛里莫府邸。葛里莫的尸体已经送回去了,因此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萝赛特只说德瑞曼服了吗啡,神志还是半清醒状态。我们——”
  当那拖着步伐,并伴随手杖着地的熟悉声音响起时,哈德利倏然住嘴,那门外的声音和刑事主任的话语一样,似乎都带着迟疑的意味。然后菲尔博士便推开房门。他喘着气走进来,眼中毫无一丝神采。他整个人,仿佛和阴霾的早晨融为一体,表情中有一股决绝的沉重。
  “结果呢?”哈德利催促着,“你从那些纸片中,找到了你要的答案吗?”菲尔博士四处摸索,终于找到他的黑烟斗,并且点燃它。在回答问题之前,他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将火柴丢入炉火里。最后他终于轻声低笑,但笑意中却有不悦之色。
  “是的,我找到我要的答案了——哈德利,周六晚上,我的推论于无意间,两度害你误入歧途。真是错得离谱,我一定是昏头昏脑,才会犯下这么大的错误,要不是昨天我总算看出真相,挽回自己的尊严,否则白痴的称号,便是我应得的惩罚。当然,我的愚蠢并非铸成大错的唯一因素:巧合,再加上环境情势的配合,造成更大的误判,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使得一个平凡无奇,丑陋阴险的小谋杀案,变成了一个骇人恐怖且叫人费解的悬案。喔,我承认,凶手确实是相当精明。不过……是的,我已经找到我要的答案。”
  “哦?纸上写的是什么?究竟有何意义?”
  “什么都没有。”菲尔博士说道。
  他的话语缓慢,沉抑,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
  “你是说,”哈德利高声问道,“实验失败了?”
  “不,试验奏效了。我指的是,纸片上面什么也没有,”菲尔博士的声音低沉,“甚至连手划的一条线,一小段只言片语,或是和周六晚上那惊人的秘密有关的字迹,这些通通都没有。我刚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了……嗯,是的,是有几张像厚纸板之类的硬纸片,上面印着一两个字。”
  “既然如此,为何要烧掉这些纸张?”
  “因为它们不是信函。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是在这里出错的。难道你还不懂它们是什么吗……嗯,哈德利,这件事我们最好到此为止,然后将所有错误抛至脑后。你想会会这位看不见的凶手,这位从我们梦境中穿梭而过的恶鬼与空幻之人?太好了,容易为你介绍。你开车来的吗?那就走吧。我倒要看看能否让他自己招供。”
  “让谁招供?”
  “葛里莫府邸里的某人。走吧。”
  眼见答案渐形迫近,兰波心里不禁感到担忧。究竟真相为何,他的脑子里可是一片混乱,完全没有自己的主张。在车子出发之前,哈德利必须先启动解冻引擎。一路上他们碰上好几回交通阻塞,但哈德利没有发出任何怨言。三人之中最安静的,是菲尔博士。
  此时,位于罗素广场的这栋凶宅,所有的百叶窗皆已拉下。由于尸体已经搬进屋里,使得府邸看来比昨日更加死气沉沉。整个环境周遭的氛围是如此寂静,因此当菲尔博士按下门铃时,连站在门外的他们,都可以听到门铃响起的声音。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安妮才来应门。她身上没有穿戴便帽和工作裙,脸色看来苍白而紧张,但还算是镇定。“我们希望能拜见杜莫太太。”菲尔博士说道。
  虽然哈德利仍能少安毋躁,但他还是忍不住转头四处张望。安妮后退几步,她的声音像是从走廊的黑暗出凭空冒出。
  “她在里面和……她人在里头,”女孩一边应答,一边指着起居室的房门,“我去通报……”她欲言又止。
  菲尔博士摇摇头。他以叫人惊讶的沉着步子移动身子,并静悄悄的打开起居室的门。
  暗棕色的百叶窗全都拉下,厚重的花边纱帘再覆盖上去,因此只有极少量的光线能穿透入室。此室看来变得更大,那是因为在阴影之中,原本的家具全被撤离;事实上还剩下一件。它的黑金边线发出亮光,且有块白缎布覆盖其上。那是一幅敞开的棺材。而细长的蜡烛围在棺材四周燃烧着。此案时过境迁之后,兰波回忆起当时的景象,在那一张无生命的脸孔上,从他所站的位置只能看见鼻尖而已。但是,那一枝枝伫立的蜡烛,或行将衰微的浓密花朵,以及弥漫于空中的焚香之气,让此情此竟有如从幽暗的伦敦,诡异的转换至匈牙利山脉间充斥着峭壁和狂风气浪的某处:在那里,金质的十字架隐隐迫近,抵御着魔鬼的入侵,而大蒜花圈的摆设,是用来抵抗逡巡潜行的吸血鬼。然而,最先引起他们注意的,其实是一双手紧抓着棺材边的厄奈斯汀·杜莫。她站在棺材旁,炽盛的细长烛光照耀在她头上,让灰发变成了金发;刚强的肩膀在烛光作祟下,坚毅的线条也变得柔和许多。她缓慢的转过脸来,他们看见她的眼睛深陷,并且模糊不清,难辨其形——虽然她应该还为哭过。她的胸膛急促起伏,肩膀周遭缠绕着一条颜色鲜艳,体积沉重,有着穗状缘饰的黄围巾,上头还织着红锦缎和小珠刺绣。在烛光下,刺绣处不断变换着光芒。而这炫目的光芒,是眼前硕果仅存的俗丽润色。
  这一刻,她也看见他们。突然间,她两手紧抓着棺材边,仿佛是要保护这具尸体似的。她仍然只露出黑色侧影,一手伸展至位于摇晃蜡烛下方的棺材另一边。
  “为了你好,太太,你就招认吧,”菲尔博士徐缓地说道,“相信我,这是为了你好。”
  在这一刹那,杜莫的气息宛如烛光般超凡轻盈,难怪兰波以为她已经停止呼吸。接着她仿佛发出轻咳声,声音中蕴藏着悲痛之情,然后却又转为歇斯底里的笑声。
  “招认?”她说道,“这就是你们这群傻瓜的想法?算了,我无所谓。招认!要我承认是凶手吗?”
  “不。”菲尔博士说道。
  这个单音节的字眼,博士道来轻声温和,但语调却沉重地在室内回荡。她立即瞪着他,当他移步趋近她时,她第一次以惊恐的眼神盯着他。
  “不,”菲尔博士说道,“你不是凶手。让我来告诉你,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这会儿,他高大的身躯已屹立于她面前,而且因逆着烛光而形成黑色身影,尽管如此,他说话的口气依然温柔亲切。
  “昨天,一个名叫欧洛奇的男子,对我们透露了几种戏法的内幕。这几种戏法都指出一个实情,那就是无论在室内或室外,大部分的魔术都需要助手的协助,而且绝无例外。你的角色,就是魔术师和凶手的内应。”
  “空幻之人?”厄奈斯汀·杜莫说道,突然歇斯底里的发笑。
  “空幻之人,”菲尔博士说道,然后平和的转身面向哈德利,“是真有其人。取空幻之人这个称号,其实是个糟糕且讽刺的笑话,因为它真的是及空幻又存在,即使我们不知此人的身份。这个称号代表的意义,是颤栗夹杂着羞愧。你想会见本案中所追捕的凶手吗?凶手就躺在这里,”菲尔博士说道,“但现在,上帝已不容许我们审判他。”
  在缓慢的动作中,他的手指向查尔斯·葛里莫教授那张苍白,没有生气,嘴巴紧闭的脸。
  三口棺材
  第二十章 两颗子弹
  菲尔博士仍坚定地注视这个女人,她再次退缩于棺材边,仿佛是要以身体护着它。
  “夫人,”他继续说道,“你所爱的男人已经死了。如今,法律对他是鞭长莫及,而且,不管他做了什么,他也付出了代价。我们眼前迫切的难题——你我共同的难题,是阻止这件事张扬出去,让活着的人不受到伤害。但是,你知道,你是牵连在内的,虽然在命案中你并未真的参与。相信我,夫人,如果我凭一己之力可以解释整个案情,我一定会这么做的,绝不会拖你下水。我了解你也在受苦,但你自己看看,要我自己解开所有谜团,实在是不太可能,所以,我们必须以其说服哈德利刑事主任,务必把整个案子隐瞒下来。”
  他的声音中有某些特质,那是一种永不厌倦,永恒不变而且永无止境的同情心,这即是基甸·菲尔的怜悯之情。就是这种声音,仿佛能慰藉哭泣之人安详的入眠。这时,她的情绪已逐渐平复。
  “你知道了?”过了片刻她才热切问道,“不要戏弄我!你真的知道了?”
  “是的,我真的知道。”
  “上楼去,到他的书房,”她的声音不带一丝情感,“我随后会和你们会合,我……我现在无法面对你们。我得想一想,而且,在我上来之前,请勿和任何人交谈,拜托!不,我不会逃走的。”
  他们走出室外,菲尔博士猛然伸手一挥,抑止了哈德利发问。走在阴郁的楼梯间,一路上他们默默无语。来到顶楼的途中,他们不曾与任何人擦身而过,也没看到任何人影。再一次,他们走进了这间书房,室内是如此阴暗,哈德利遂转开桌上的马赛克灯。一旦确定房门关上后,他迫不及待的转身。“你要告诉我,是葛里莫杀了佛雷?”他追问。“没错。”
  “就在他躺在疗养所里神志不清,并且于众目睽睽下死去之际,他还能跑到卡格里史卓街,然后——”
  “不是在那个时候,”菲尔博士沉静的说,“你瞧,这就是你没搞懂的地方。就是从这里开始,让你走岔了路。事实上,佛雷比葛里莫早死。而且,最糟糕的是,葛里莫试图告诉我们确确实实的真相。当他得知自己已不久于人世时,他的确这么做了,他闪现了一丝人性的曙光!但我们却误解了他的意思。坐下来吧,我试着解释给你们听。一旦抓住三个要点,你根本不需要我来多做解释,案情便不言自明了。”
  他喘着气,低身坐进办公桌后面的椅子。接下来有好一阵子,他只是心不在焉的看着桌灯,然后才继续说道:
  “这三个要点,分别是:一,没有亨利兄弟这个人,只有两兄弟而已。二,这两兄弟说的都是实话。三,某个时间点的问题,将此案转往错误的方向。”
  “在此案中,许多事情的关键,都取决于转眼即纵的时间差,以及可资利用的时间差到底有多长。凶手会被讽刺的称为空幻之人,这即是原因之一:而本案的谜团核心,应该在于时间点的误解。只要你回过头想想,很快便会发现关键所在。”
  “还记得昨天早上吧!基于某种理由,我认为卡格里史卓街一案必有古怪。那三名可靠的目击者,分秒不差的一致指出枪击事件是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我毫无来由的随意乱想,为何他们能以如此令人吃惊的精确度,来证实彼此的说词?在一般的街头事故中,即使是最冷静的目击者,通常都不会特别注意这类细节,或当下查对自己的表,也不见得能(即使他们能如此应对)奇迹般的对案发时间一致认同。然而,这三人皆是诚实可信的良民,因此他们的异口同声,必然有其原因。这个时间点一定是被霎时灌进脑海中的。”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死者倒地之处的正对面,是一扇亮着灯光的战士橱窗,在那儿附近,这是唯一有灯光的橱窗;那是一家珠宝商店,也是当时他们眼前最显著的目标。它照亮了受害人;它也是警官匆忙赶来搜寻凶手的第一现场;它很自然的成为众人的焦点。在面对着他们的橱窗里头,有一个设计独特的巨型时钟正对着他们,这玩意立即吸引三人的目光。无可避免的,警官当下会确认时间,而理所当然的,另外两人也是同样反应。于是,他们便达成共识。”
  “不过有一件事,当时看来不太重要,后来却叫我有些困扰。葛里莫被杀之后,哈德利召唤下属赶到这里,随即又派遣一人去捉拿嫌犯佛雷。警方到达这里的时候……是什么时间?”
  “约莫十点四十分,”兰波说道,“这是概略的估计,是我从我的时间表中推算出来的。”
  “接着,”菲尔博士说道,“有人被派去捉拿佛雷。此人抵达卡格里史卓街时,应该是几点?大致上,是介于推定佛雷被杀之后的十五至二十分钟内。然后,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出现一堆叫人难以置信的事!佛雷被送到医师的诊所,他已经气绝,验过尸体,还有一场确定身份的工作等着忙活;接下来,套用新闻报道的措辞:‘耽搁了一阵子之后’,小货车前来把佛雷移送至停尸间。这么多事情!为了捉拿佛雷,哈德利的手下匆忙赶到卡格里史卓街,却发现整个事件刚刚宣告结束,而威瑟警官已挨家挨户的查问。整场纷纷扰扰的乱象,就这么平息了。这似乎叫人难以相信。”“不幸的,愚钝如我者,甚至在昨天早上看到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时,都未能明白它的重要性。”
  “再回头想一想。昨天早上在我家吃早餐时,贝特斯突然来访,我们和他谈话——谈到几点呢?”
  博士暂停了一会儿。
  “刚好谈到十点整,”哈德利突然回答,并打了个榧子,“没错!我想起来了,他起身离去时,议会大钟正好开始报时。”
  “对极了。他一离开,我们跟着穿戴帽子和大衣,动身直往卡格里史卓街去。我们戴上帽子,走下楼梯,在周日早晨行人绝迹的街道上开了一小段车程——若是换成周六晚上的交通状况,这一趟车程只需十分钟——总共花了多少时间?你就随意说个合理而宽裕的数字吧。我猜你会说,了不起二十分钟罢了。但是到了卡格里史卓街,当你引导我去看那家珠宝店时,那别致的钟正指着十一点。”
  “甚至到了那个时候,我那沉思中的笨脑子,也未能看清始终和其蕴含的玄机,这和案发当晚,三名目击者处在纷扰的情况下,没有看出真相是如出一辙。后来,桑玛斯和欧洛奇鼓动我们上楼至伯纳比的公寓。我们勘察了很久,接着又和欧洛奇交谈。当欧洛奇侃侃而谈时,我突然意识到,在这死寂般的早晨时光——街上安静地只听得到风声——响起了一种不一样的声音。这个声音,便是教堂钟声。”
  “说到这里,你想,教堂钟声是何时开始鸣响的?不会在十一点以后,因为礼拜仪式早就开始了。通常是在十一点前,而且那是一种预备钟响。然而,如果我选择相信德制时钟所指示的时间,我迟钝的脑子开窍了。议会大钟和我们开车前往卡格里史卓街的路程,一并在我脑海里浮现,而且把教堂钟声和议会大钟连结起来对抗(哼!)那中看不中用的外国钟。我们可以说,教堂和议院不可能同时出错……换言之,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是快了四十多分钟。因此,卡格里史卓街的枪击命案,不可能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事实上,命案的发生,一定稍早于九点四十五分。大致上来说,是九点四十分。”“其实,迟早都会有人发现这件事;说不定已经有人注意到了。像这样的命案,一定会登上验尸法庭,到时有人来驳斥时间的正确性。不管你会一眼看出真相(或有所期盼),或者脑中更形混乱,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卡格里史卓街命案,比九点四十五分——这是戴假面具的人,来按屋子门铃的时间还早发生了几分钟。”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哈德利提出异议。
  “那个可能的犯罪现场?确是很难理解,我可以为你把整个来龙去脉说个明白。”
  “好吧,先让我自己弄清楚。就像你讲的,假如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枪杀佛雷的时间,是快要九点四十五分——”
  “我可没这么说。”菲尔博士说道。
  “什么?”
  “只要你耐着性子,从头听我道来,你就会明白怎么回事了。上周三晚上,当不光彩的往事一成过眼云烟时,佛雷首度现身了,他显然离开了墓穴,来到瓦立克酒馆,叫人难堪的当面威胁他的大哥。这时葛里莫就决定要杀他。在全案中,你瞧,葛里莫是唯一有动机杀佛雷的人。我的老天!哈德利,真怪不得他有杀人动机!他日子过的安然无恙,有钱,又受人尊敬;往事已长埋于地下。然后,出其不意的,大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嘴角带着冷笑的瘦长陌生人走了进来,这人居然是他的兄弟皮尔。葛里莫越狱的时候,让他的一位兄弟惨遭活埋而死;而若非一场意外,连另一个兄弟也会为他所害。即使到了今天,他仍会因此遭到引渡,然后被吊死;而眼前,皮尔·佛雷已经追查出他的下落。”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瓦立克酒馆,当佛雷突然出现在葛里莫的面前时,他说了什么吧?仔细想想他说的话,以及做了些什么事,你就会发现心惊胆战的佛雷,根本不像他所伪装的那样鲁莽疯狂。如果他的目的,只是要报复私人恩怨,何必当着葛里莫的朋友面前出言讽刺?他拿他死去的兄弟,来作为恐吓的筹码;不过,他提及已故的兄弟,也只有那一个时候而已。为什么他说:‘和我比起来,他对你可是深具威胁’?因为那位已故的兄弟,能吊死葛里莫!为什么他说:‘要让我兄弟出马来拜访你吗’?而且随后,他递给葛里莫的名片上,为何地址写得如此详细?那张名片,他的话语和后来的举动,都是有意义的。佛雷当着许多人面前,对葛里莫摞下狠话,其实这是话中有话,他真正的意思是:‘大哥,自从咱们年轻时候犯下枪案以来,你身子发福了,而且发财了。我却是穷得很,而且厌恶自己的工作。眼下,你是要来我落脚的地方坐坐,咱们把事情做个了断,或者,要我让警察约你来谈谈?’”
  “勒索。”哈德利静静的说。
  “是的。佛雷的思考逻辑是异于常人,但他不是傻子。在他恐吓葛里莫的最后一句话当中,请注意他的表达方式,是多么拐弯抹角:‘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险,但我已经准备冒险一试。’此句话如同前例,我们总是事后才明白。他对葛里莫的态度,依然是坦诚相对:‘大哥,你可能会杀我,就像杀三弟一样,但我愿意冒这个险。所以,我是该和颜悦色地来拜访你呢,还是让我死去的兄弟来吊死你?’”
  “我们来看命案当晚他的行为举止。还记得他带着兴奋之情,砸碎并丢弃所有变魔术的家当吧?当时他对欧洛奇说了什么?从我们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这句话只有一种解释。他说道:‘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这意思当然是,葛里莫和他达成了协议。佛雷是指他自己即将脱离苦海,即将带着一大笔钱,回到自己终老的老窝;为了不泄漏计划,他无法把话说得更明确些。尽管如此,他清楚他的大哥是只老狐狸;过去的经历,便是最好的见证。但当他和欧里奇谈话时,又不能丢下一个容易令人起疑的警讯,万一葛里莫真的付钱给他,那就麻烦了;不过,他还是留下一个提示:”
  “‘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
  “这句最后的声明,待会儿我再来解释。话题先回到葛里莫身上。说真的,葛里莫根本没想过要和佛雷达成协议。佛雷一定得死。在博士(这个家伙,你们都知道,是我们遇过的人当中,最沉迷于巫术的)狡猾精明,矫饰做作的心态里,他决心不再和这讨厌的兄弟纠缠不清。佛雷非死不可!但干这事,要比表面上困难许多。”
  “如果当初,佛雷是私下来找他,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有瓜葛,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但事实上,佛雷相当有一套。他面对一群葛里莫的朋友,公然表明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并且还暗示着,他手上有葛里莫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真是棘手!假如这时候佛雷死了,而且显然是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有人说:‘啊哈!这不就是那个家伙。’紧接着,一堆要人命的调查行动,或许会接踵而来;因为天晓得佛雷还和多少人提过葛里莫。他唯一不可能向别人透露的,即是威胁葛里莫之事;这件最后的行动,他一定会守口如瓶。不管佛雷出了什么事,只要他翘辫子,调查工作就有可能牵连至葛里莫身上来。对葛里莫而言,现在他唯一该做的,便是老老实实的装出佛雷在纠缠他;他寄恐吓信给自己(还故意做得不明显);以巧妙的方式,把一家人搞得人心惶惶;最后一步是,他告知每个人,佛雷恐吓他当晚将来造访,而他自己也准备要迎接来客。你们很快就会明白,他如何策划布置出一个如此高明的谋杀诡计。”
  “他打算营造出这样的视觉效果:在周六晚上,有人目睹凶恶的佛雷前来拜访他。这里应该要安排几个证人。当佛雷走进他的书房,两人要单独在房内,要有争吵声,搏斗声,枪声,然后是倒地声;房门被打开后,应该只发现葛里莫一个人而已——会有子弹划破他的身体,情况看来严重,其实却只是皮肉伤。现场不会找到凶器。窗外垂吊着佛雷的线索,让人推测佛雷已逃之夭夭(请注意,本来预期当晚不会下雪,如此一来,便无法追踪足迹)。而葛里莫会说:‘他以为他杀了我,我赶紧装死,然后他就逃走。不,不要通知警方抓他,他是个可怜人,我没受伤。’翌日早上,佛雷被人发现死于自己的住处。死因是自杀,他用枪抵着自己胸膛,接着扣下扳机。手枪就掉在他身边,桌上还留着一张遗书,说他想到自己杀了葛里莫,绝望中只好开枪自我了断……各位先生,这就是葛里莫的如意算盘,打算要变的魔术。”
  “可是,他要如何执行整个计划?”哈德利问道,“何况,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
  “是的。想当然耳,计划的执行失败了。魔术的后半段,是佛雷走进书房,其实当时佛雷已命丧卡格里史卓街的公寓里。等一下我会说明这个部分。借助杜莫太太的协助,葛里莫早已有准备。”
  “他告诉佛雷,他们可以在烟草零售店顶楼佛雷的住处碰面,时间约在周六晚上九点钟,他准备以现金和他和解(别忘了,佛雷兴高采烈的辞掉工作,烧掉家当,离开莱姆屋的剧场时,约莫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周六晚上动手,是因为众人皆知每逢周六,他整晚都会独自呆在书房里,绝不许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来打扰他。他选择那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他出入往返必须经过地下室,以及地下室门前的通道门(英国旧式房屋侧边有低洼凹庭,由栏杆与走道分隔,凹庭设有楼梯,并有门通往地下室);而房间位于地下室的安妮,周六晚是她外出的休假日。你们还记得,葛里莫在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一直到依证人所言的,九点五十分打开书房门接见访客为止,这段时间内没人见过他。虽然杜莫太太宣称,九点三十分曾在书房与他交谈,当时她正要收走咖啡杯和托盘——我待会儿会告诉你我为何不相信这件事。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书房。他人在卡格里史卓街。他事前交待杜莫太太,要她在九点三十分到房门附近探看,然后找借口现现身。为何要这么做?因为葛里莫吩咐米尔斯,必须于九点三十分上楼,然后从走廊的另一端监视书房门。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佛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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