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要领奖的朋友问我"领奖时如何避免虚伪与虚荣"?这个难题可比昆德拉的"媚俗",你怎么做都是"媚俗",连不做都是"媚俗"。我说,观察,观察观众,观察颁奖人,观察司仪,观察环境,也观察你自己。这实际是一个造成两重人格的方法,将冷静的一重留给"自己",假如颁奖现场发生火灾,你会是最先发现的。
成熟的演员是最熟练的多重人格创造者,当然有些人也会走火入魔到扮演的那一重人格里,失去监视的人格,搞得回不过神儿来,不思饮食,所谓陷入深度自我催眠。催眠案例中,有的被催眠者并非是失去全部的"自我意识",他们常常有一个意识频道是清醒的,看着自己干着急。老托尔斯泰曾经说他原本并没有安排安娜自杀,可是安娜"自己" 最后自杀了,他拿她没有办法。
我实在想说,审美也许简单到只是一种催眠暗示系统。
美国的精神卫生署在八十年代研究过"多重人格"者,发现他们的脑波随人格的转换而不一样。巫婆神汉常常做"灵魂附体"的事,说起来是在做多重人格的转换,你在证明那是真的时候,先要检查一下你自己是否被催眠和自我催眠。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里写小芹的娘是个巫婆,降神的同时还在担心锅里的"米烂了",七十年代我在鄂西的乡下见到的一个神汉就敬业多了,灵魂屡不附体之后,他悄悄嚼了一些麻叶。他大概是累了,那时候天天学大寨,没有农闲,降灵又是非法的。
从艺术是一种催眠来说,假如我是个写作者,我觉得主要的不是你写的是不是真实,而是你要写什么,或者你要怎么写;假如我是个画画儿的,主要的不是你画的是不是真实,而是你要画什么,或者你要怎么画;假如我是个弄音乐的,主要的不是你造成的音响像什么,而是你要产生怎样的声音,或者你要怎样组合声音……我可以一直假如下去,一直到你们烦我。
趁你们烦我之前,收笔。不过,你们应该意识到一个逻辑怪圈儿:我写的这些文字是不是也是催眠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上海青浦
魂与魄与鬼及孔子
读中国小说,很久很久读不到一种有趣的东西了,就是鬼。这大概是要求文学取现实主义的结果吧。
可鬼也是现实。我的意思是,我们心里有鬼。这是心理现实,加上主义,当然可以,没有什么不可以。
不少人可能记得六十年代初有过一个“不怕鬼”的运动,可能不是运动,但我当时年纪小,觉得是大人又在搞运动,而且出了一本书,叫《不怕鬼的故事》。这本书我看过,看过之后很失望,无趣,还是去听鬼故事,怕鬼其实是很有趣的。后来长大了,不是不怕鬼,而是不信鬼了,我这个人就变得有些无趣了。
怕鬼的人内心总有稚嫩之处,其实这正是有救赎可能之处。中国的鬼故事,教化的功能很强并且确实能够教化,道理也在这里。不过教化是双刃剑,既可以安天下,醇风俗,又可以“天翻地覆慨而慷”,中国无产阶级 文化 大 革 命能够发动,有一个原因是不少人真地听信“资产阶级上台,千百万颗人头落地”,怕千百万当中有一颗是自己的。结果呢,结果是不落地的头现在有十二亿颗了。
中国文学中,魏晋开始的志怪小说,到唐的传奇,都有笔记的随记随奇,一派天真。鬼故事而天真,很不容易,后来的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虽然也写鬼怪,却少了天真。
我曾因此在《闲话闲说》里感叹到莫言:
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浯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近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涉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
中国文学中最著名的鬼怪故事集应该是《聊斋志异》,不过也因此让不少人只读《聊斋志异》,甚至只读《聊斋志异》精选,其它的就不读或很少读了,比如同是清代的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与《聊斋志异》不同。 《聊斋志异》标明全是听来的,传说蒲松龄自备茶水,请人讲,他记录下来,整理之后,加“异史氏曰”。我们常常不记得“异史氏”曰了些什么,但是记住了故事。这也不妨是个小警示,小说中的议论,读者一般都会略过。读者如逛街的人,他们看的是货色,吆喝不大听的。
《阅微草堂笔记》则是记录所见所闻,你若问这是真的吗?纪晓岚会说,我也嘀咕呢,可我就是听人这么说的,见到的就是这样。所以纪晓岚常常标明讲述者,目击的地点与时间。鲁迅先生常常看《阅微草堂笔记》,我小时候不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了。《阅微草堂笔记》的细节是非文学性的,老老实实也结结实实。汪曾棋先生的小说、散文、杂文都有这个特征,所以汪先生的文字几乎是当代中国文字中仅有的没有文艺腔的文字。
明清笔记中多是这样。这就是一笔财富了。我们来看看是怎么样的一笔财富。
《阅微草堂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乾隆年间,户部员外郎长泰公家里有个仆人,仆人有个老婆二十多岁,有一天突然中风,晚上就死了。第二天要入殓的时候,尸体突然活动,而且坐了起来,问这什么地方”?
死而复活,大家当然高兴,但是看活过来的她的言行做态,却像个男人,看到自己的丈夫也不认识,而且不会自己梳头。据她自己说,她本是个男子,前几天死后,魂去了阴间,阎王却说他阳寿未尽,但须转为女身,于是借了个女尸还魂。
大家不免问他以前的姓名籍贯,她却不肯泄露,说事已至此,何必再辱及前世。
最初的时候,她不肯和丈夫同床,后来实在没有理由,勉强行房,每每垂泪至天明。有人听到过她说自己读书二十年,做官三十年,现在竟要受奴仆的羞辱。她的丈夫也听她讲梦话说积累了那么多财富,都给儿女们享受了,钱多又有什么用?
长泰公讨厌怪力乱神,所以严禁家人将此事外传。过了三年多,仆人的死而复活的老婆郁郁成疾,终于死了,但大家一直不知道她是谁来附身。
用白话文复述这个故事最大的困难在于“她”与“他”的分别,不过我们可以用“他”来指说魂,用“她”来指说魄。魂是精气神,魄是软皮囊,所以“魂飞魄散”,一个可以飞,一个有得散。
清朝的刘炽昌在《客窗闲话》里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有个翩翩少年公子,随上任做县官的父亲去四川。不料过险路时马惊了,少年人坠落崖底,魂却一路飘到山东历城县的一个村子,落到这个村子一个刚死的男人的尸体里,大叫一声:“摔死我啦!”
他醒来后看到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一个老太婆摸着他说: “我儿,你说什么摔死我了?”公子说:“你是什么人敢叫我是你儿子?”周围的人说: “这是你娘你都不认得了?”并且指着个丑女人说“这是你老婆”又指着个小孩说“这是你儿子”。
公子说: “别瞎说了!我随我父亲去四川上任,在蜀道上落马掉到崖底。我还没有娶妻,哪里来的老婆?更别说儿子了!而且我母亲是皇上敕封的孺人,怎么会是这个老太婆?”
周围的人说:“你别说昏话了,拿镜子自己照照吧!”公子一照,看到自己居然是个四十多岁的麻子,就摔了镜子哭起来: “我不要活了!”大家听了是好气又好笑。
公子饿了,丑老婆拿糠饼来给他吃,公子觉得难以下咽,于是掉眼泪。丑老婆说: “我和婆婆吃树皮吃野菜,舍了脸皮才向人讨了块糠饼子给你吃,你还要怎么着呢?”公子将她骂出门外,看屋内又破又脏,想到自己一向华屋美食,恨不得死了才好。晚上老婆领着小孩进来睡觉,公子又把他们骂出去。婆婆只好叫母子两个同她睡。
第二天,一个老头来劝公子,说:“我和你是老哥们儿了,你现在变成这样,我看乡里不能容你这种不孝不义之人,你可怎么办呢?”公子哭着说:“你听我的声音,是你朋友的声音吗?”老头说: “声音是不一样了,可人还是一样啊。我知道你是借尸还魂,可你现在既然是这个人,就要做这个人该做的事,就好像做官,从高官降为低官,难道你还要做高官的事吗?”
公子明白是这么回事,就请教以后该如何办。老头说: “将他的母亲作你的母亲待,将他的儿子当你的儿子养,自食其力,了此身躯。”公子说自己过去只会读书,怎么养家糊口?老头就想出一个办法,说麻子原来不识字,死而复生居然会吟诗做文,宣扬出去,来看的人会很多,办法就有了。
公子按着去做,果然来看怪事的人很多。公子趁机引经据典,很有学问的样子,结果就有人到他这里来读书。公子能开馆教书,收入不错,足以养家,只是他借住在庙里,不再回家,家里人既得温饱,也就随他。
后来公子考了秀才,正好有个人要到四川去,他就写一封信托人带去给父亲。公子的父亲见了信,觉得奇怪,但还是寄了旅费让公子来见一见。
公子到了四川家里,父母见他完全是另一个人,不愿意认他,两个哥哥也说他是冒牌的。公子细述以前家里的一应细节,父亲倒动了心,可是母亲和两个哥哥执意要赶他走。父亲想,这样的话即使留下来,家里也是摆不平,只好偷偷给了他两千两银子,要他回山东去。
从世俗现实来说,看来我们中国人看肉身重,待灵魂轻。再进一步则是“只重衣冠不重人”,连肉身都不重要了,灵魂更无价值。上面两个灵魂附错体的故事,让我们的司空见惯尖锐了一下。说起来,公子还是幸运的,到底附了个男身,不但可以骂老婆,还考了个秀才有了功名,而那个不肯说出前身的男魂,因为附了女身,糟糕透顶,可见不管有没有灵魂,只要是女身,在一个男性社会里就严重到“辱及前世”,还要“每每垂泪到天明”。纪晓岚的这则笔记,女性或女权主义者可以拿去用,不过不妨看了下面一则笔记再说。
清代大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里录了个故事,说中牟县有兄弟俩同时病死,后来弟弟又活了,却是哥哥的魂附体。弟弟的老婆高兴得不得了,要带丈夫回房间。丈夫认为不可以,要去哥哥的房间,嫂子却挡住房门不让他进。附了哥哥的魂的弟弟只好搬到另外的地方住,先调养好病体再说。
十多天后,弟弟觉得病好了,就兴冲冲地回家去。不料老婆和嫂子都避开了,这个附了哥哥魂的人只好出家做了和尚。
上举三则笔记都太沉重了些,这里有个笑里藏“道”的。也是清朝人的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笔记,说李二的老婆死了,托梦给李二,讲自己转世投了牛胎,托生为母牛,如果李二还顾念夫妻情分,就把她买回家。李二于是按指点去买了这头母牛回来,养在家中后院。但是这头母牛却常常跑回去,在大庭广众之中与邻居的公牛交配,李二也只好 眼睁睁地瞧着。
民间如此,官方怎么样呢?史中记载,大定十三年,尚书省奏,宛平县人张孝善有个儿子叫张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里的一天得病死亡,不料晚上又活过来。活了的张合得说自己是良乡人王建的儿子王喜儿。勘查后,良乡确有个王建,儿子王喜儿三年前就死了。官府于是让王建与张合得对质,发现张合得对王家的事知道得颇详细,看来是王喜儿借尸还魂,于是准备判张合得为王建的儿子。但事情超乎常理,于是层层上报到金世宗,由最高统治者定夺。
金世宗完颜雍的决定是:张合得判给王建,那么以后就会有人借这个判例作伪,用借尸还魂来搅乱人伦.因此将张合得判给张孝善才妥善。
这让我不禁想起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我小时候凭这一句话认为孔子真是一个有科学精神的人,大了以后,才懂得孔子因为社会的稳定才实用性地“不语怪力乱神”。 《论语》里的孔子是有怪力乱神的事迹的,但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实用态度最为肯定。“敬鬼神而远之”,话说得老老实实; “未知生,焉知死”,虽然可商榷,但话说得很噎人。
《孔子家语》里记载子贡问孔子“死了的人,有知觉还是投有” ?孔子的学生里除了颜回,其他人常常刁难他们的老师,有时候甚至咄咄逼人,我们现在如果认为孔子的学生问起话来必然恭恭敬敬,实在是不理解春秋时代社会的混乱。孔子的几次称赞颜回,都透着对其他的学生的无奈而小有感慨。大概除了颜回,孔子的学生们与社会的联系相当紧密,随便就可以拎出个流行问题难为一下老师。这可比一九七六年后考入大学的老三届,手上有一大把早有了自己的答案的问题,问得老师心惊肉跳。
子贡的这一问,显然是社会中怪力乱神多得不得了,而孔子又不语怪力乱神,于是子贡换了个角度来敲打老师。
孔子显然明白子贡的心计,就说,“我要是说有呢,恐怕孝子贤孙们都去送死而妨害了生存;我要是说没有呢,恐怕长辈死了不孝子孙连埋都不肯埋了。你这个子贡想知道死人有没有知觉,这事不是现在最急的,你要真地想知道,你自己死了不就知道了吗?”
子贡怎么反应,没有记载,恐怕其他的学生幸灾乐祸地正向子贡起哄呢吧,都不是省油的灯啊。
好像还是《孔子家语》,还是这个子贡,有一次将一个鲁国人从外国赎回鲁国,因此被鲁国人争相传颂夸奖,子贡一下子成了道德标兵。孔子听到了,吩咐学生说,子贡来了你们挡住他,我从此不要见这个人。子贡听说了就慌了,跑来见孔子。
大概是学生们挡不住子贡,所以孔子见到子贡时还在生气,说,“子贡你觉得你有钱是不是?”子贡是个商业人才,手头上很有点钱,孔子的周游列国,经济上子贡贡献不菲, “鲁国明明有法律,规定鲁国人在外国若是做了奴隶,得到消息之后,国家出钱去把他赎回来。你子贡有钱,那没钱的鲁国人遇到老乡在外国做了奴隶怎么办?你的做法,不是成了别人的道德负担了吗?”
孔子的脑筋很清晰。哪个学生我忘记了,问孔子“为什么古人规定父母去世儿子要守三年的丧?”孔子说: “你应该庆幸有这么个规定才是。父母死了,你不守丧,别人戳脊梁,那你做人不是很难了吗?你悲痛过度,守丧超过了三年,那你怎么求生计养家糊口?有了三年的规定,不是很方便吗?”
孔子死后,学生中只有子贡守丧超过了三年,守了六年。以子贡这样的商业人才,现在的人不难明白六年是多大的损失。好像是曾参跑来怪子贡不按老师生前的要求做,大有你子贡又犯从前赎人那种性质的错误了。子贡说,老师生前讲过超出与不足都是失度 (度就是中庸),我觉得我对老师感情上的度,是六年。
屡次被孔子骂的子贡,是孔子的最好的学生。颜回是不是呢?我有点怀疑,尽管《论语》上明明白白记载着孔子的夸奖。
不过扯远了,我是说,我喜欢孔子的入世,入得很清晰,有智慧,含幽默,实实在在不标榜。道家则总有点标榜的味道,从古到今,不断地有人用道家来标榜自己,因为实在是太方便了。我曾在《棋王》里写到过一个光头老者,满口道禅,捧起人来玄虚得不得了,其实是为遮自己的面子。我在生活中碰到不少这种人,还常常要来拍你的肩膀。汪曾祺先生曾写过篇文章警惕我不要陷在道家里,拳拳之心,大概是被光头老者蒙蔽了。
不过后世的儒家,实用到主义,当然会非常压制人的本能意识,尤其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这必然会引起反弹,明清的读书人于是偏要来谈怪力乱神,清代的袁枚,就将自己的一本笔记作品直接名为《子不语》。我们也因此知道其实说什么不要紧,而是为什么要这么说。
还有篇幅,不妨再看看明清笔记中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笔记》里记了个故事,说衡水县有个妇人与某甲私通而杀了亲夫,死者的侄子告到县衙门里去。某甲贿赂验尸的忤作,当然结果是尸体无伤痕,于是某甲反告死者的侄子诬陷。这个侄子不服,上诉到巡按,巡按就派另一个县的县令邓公去衡水县复审。邓公到了衡水县,查不出证据,搞不出名堂。
晚上邓公思来想去,不觉已到三更时分,蜡烛光忽然暗了下来。阴风过后,出现一个鬼魂,跪在桌案前,啜泣不止,似乎在说什么。
邓公当然心里惊惧,仔细看这个鬼魂,非常像白天查过的那具尸体,鬼魂的右耳洞里垂下一条白练。
邓公忽然省悟,就大声说: “我会为你申冤的。”鬼魂磕头拜谢后就消失了,烛光于是重放光明。
次日一早,邓公就找来衡水县县令和忤作再去验尸。衡水县令笑话邓公说:“都说邓公是个书呆子,看来真是这样。这个人做了十年官,家里竟没有积蓄,可知他的才干如何,像这种明明白白的案子,哪里是他这样的人可以办的!”
话虽这样说,可是也不得不去再验一回尸体。到了停尸房,邓公命人查验尸体的右耳。忤作一听,大惊失色。结果呢,从尸体的右耳中掏出有半斤重的棉絮。
邓公对衡水县县令说: “这就是奸夫淫妇的作案手段。”妇人和某甲终于认罪。
这个故事,中国人很熟悉,包公案,狄公案,三言二拍中都有过,只不过作案的手段有的是耳朵里钉钉子,有的是鼻子里钉钉子,还有的是头顶囟门钉钉子,几乎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的作案手段,我要是个验尸官,免不了会先在这些经典位置找钉子。
破案的路径差不多都是托梦,鬼魂显形,《哈姆雷特》也是这样,只不过凶手是往耳朵里倒毒药,简直是比较犯罪学的典型材料。你要是对这则笔记失望的话,不妨来看看纪晓岚的一则。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笔记说总督唐执玉复审一件大案,已经定案了。这一夜唐执玉正在独坐,就听到外面有哭泣声,而且声音愈来愈近。唐执玉就叫婢女去看看怎么回事。婢女出去后惊叫,接着是身体倒地的声音。
唐执玉打开窗一看,只见一个鬼跪在台阶下面,浑身是血。唐执玉大叫: “哪里来的鬼东西!”鬼磕头说:“杀我的人其实是谁谁谁,但是县官误判成另一个人,此冤一定要申啊。”唐执玉听说是这样,心下明白,就说“我知道了”,鬼也就消失了。
次日,唐执玉登堂再审该案,传讯相关人士,发现大家说的死者生前穿的衣服鞋袜,与昨天自己见到的鬼穿的相同,于是主意笃定,改判凶手为鬼说的谁谁谁。原审的县令不服,唐执玉就是这样定案了。
唐执玉手下的一个幕僚想不通,觉得这里一定有个什么道理,于是私下请教唐执玉,唐执玉呢,也就说了昨晚所见所闻。幕僚听了,也没有说什么。
隔了一夜,幕僚又来见唐执玉,问: “你见到的鬼是从哪里进来的呢?”唐执玉说:“见到时他就已经跪在台阶下了。”幕僚又问:“那你见到他从哪里消失的呢?”唐执玉说: “翻墙走的。”幕僚说:“鬼应该是一下子就消失的,好像不应该翻墙离开吧。”
唐执玉和幕僚到鬼翻墙头的地方去看,墙瓦没有裂痕,但是因为那天鬼来之前下过雨,结果两个人看到屋顶上有泥脚印,直连到墙头外。
幕僚说: “恐怕是囚犯买通轻功者装鬼吧?”
唐执玉恍然,结果仍按原审县令的判决定下来,只是讳言其事,也不追究装鬼的人。
两百多年前的那个死囚可算是个心理学家,文化学者,洞悉人文,差一点就成功了。幕僚是个老实的怀疑论者,唐执玉则知错即改,通情达理,不过唐执玉的讳言其事,也可解作他到底是读圣贤书出身,语怪力乱神到底有违形象。
一九九七年五月 上海青浦
鬼与魂与魄,这回加上神
人类学者认为“自我意识”的发生,是很晚近的。知道这一点,可以很好地避免“以今人度古人”的混乱发生。
“自我意识”对于今人,也就是当下的我们,已经是常识,而且常识到我们现在看神话,根本是以“自我意识”去理解神话,体会神话,结果常常闹笑话。无产 阶级 文 化 大 革 命 中的文字材料,可以整理出一大本用现代语词写成的《中国当代神话笑话选》。
中国文化中, “自我意识”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这个大诘问中的“中国”,是有概念问题的。传说时代,有“中国”这个概念吗?我姑且用我们混乱的约定俗成来讲这个中国。
研究意识发展史的西方学者认为, “自我意识”的出现,起码在埃及金字塔之后。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描述的是神话时期,那个时期,神话就是历史。之后的《奥德赛》,则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这个脉络是清晰的。
相当于《伊利亚特》的神话样式,中国却是公元后十六世纪的明代有一本《封神榜》,讲中国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传说。作者陆西星是个有“自我意识”的人,来写三千年前的神话时代,除去他使用的他的当代语词,在神话学上,陆西星做得相当准确。
而相当于《奥德赛》,则是中国西周时的《诗经》。 《诗经》里的“颂”,是记录神话传说,“风”、 “雅”则全是“自我意识”的作品,大部分还相当私人性,而且全无神怪。很难想象那时会产生如此具有“自我意识”的作品。
更进一步的是之后的屈原的《天问》,问上问下问东问西,差一步就是质疑神怪了。我们若设身处地于屈原,是能觉得一种悍气和痛快的,当然其中不免有些“以今人度古人”。
不过孔子是文字记录中最早最明确的“自我意识”者。孔子“敬鬼神而远之”,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想想他处在一个什么时代!到了汉代的董仲舒,反而“天人合一”,为汉武帝的专制张目。在此之前,只是顺天命而已,没有人视自己为神的代表。《尚书》中的周天子亦只是顺天命,有一份谦逊。谦逊是一种自我意识,用来形容周代初年,也许合适也许不合适。
与董仲舒同时的司马迁,则是自我意识很强的人,所以他的《史记》现代的中国人读来还是同情和感叹。司马迁简直就是和董仲舒对着干,笔下的刘姓皇帝,全都没有龙种的样子。我怀疑司马迁写陈胜吴广揭竿而起时做手脚的细节,把写好字的布条塞到鱼肚子里,半夜学狐狸叫,像是说,你们刘家,比这也好不到哪里去,何来的天人合一?
意识史学者叶奈思(J.Jaynes)定义过“自我意识”,即“以其思想与情感而成为一个独特个体”。孔子和司马迁都有事迹证明他们是有很强的自我意识的人,但这并不等于说,当时的所有的人都是如此,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意识会在社会中越来越强。相反的,自我意识在历史和现实中,载沉载浮,忽强忽弱,若即若离,如真似假,混杂在载体之中。
这个载体,是由人类的神、鬼、魂所体现的潜意识。在人类行为的沼泽中,这些潜意识,频频冒泡儿,经久不息。它混杂了集体潜意识和集体潜意识中的个人经验。
这个潜意识,常常表现为神、鬼、魂、魄。
中国人认为“魂”是类似精神的东西,人受到惊吓,有时候会“魂飞”。 “魄”呢,则是物质性的魂,所以我们常常会说“魂飞魄散”。魂飞魄散之后呢,留下的是尸。假如魂飞了而魄不散,这个尸就是僵尸。
中国民间传说和明清笔记小说中关于僵尸的故事是很多的。清代袁枚的《子不语》里有则“飞僵”,说有个僵尸会飞来飞去吃小孩子,村里人发现了这个僵尸藏匿的洞,于是请道士来捉。道士让一个人下到洞里,不停地摇铃铛,这样僵尸就不敢回洞了。道士和另外的人则在外面与僵尸斗来斗去,天亮的时候,僵尸倒在地上,大家用火将僵尸烧掉。
“僵尸野合”说的是有个壮土看到一具僵尸从墓中出来,到一家墙外,墙里有个穿红衣的妇人抛出一条白布带子,僵尸就拉着布带子爬墙过去了。壮士跑回墓中将棺材盖子藏起来,不久僵尸回来了,找不到棺材盖子,很是窘迫,于是又回到那家墙外,又跳又叫,可是红衣妇人拒绝僵尸进去。鸡叫的时候,僵尸倒在地上,壮士约了别人到这家去看,发现这家停放有一具棺材,一个女僵尸倒在棺材外面。大家知道这是僵尸野合,于是将两具僵尸合在一起烧掉了,
如此看来,僵尸是有食、色欲望的,同时有暴力。洋僵尸也是如此,美国半夜过后,电视里常放这类电影,喜欢僵尸题材的人可大饱眼福,同时饱受惊吓。
我们不难看出, “魄”,可定义为爬虫类脑和古哺乳类脑; “僵尸”,是仍具有爬虫类脑和古哺乳类脑功能的人类尸体,它应该是远古人类对凶猛动物的原始恐惧记忆,成为我们的潜意识。
于是,我们也可以定义“魂”,它应该就是人类的新哺乳类脑,有复杂的社会意识,如果有自我意识,也是在这里。
中国人认为“鬼”是有魂无魄,所以鬼故事最能引起我们的兴趣,牵动我们的感情,既能产生对死亡的恐惧,同时又是轮回中的一段载体。
还是袁枚,还是《子不语》,有个“回煞抢魂”的故事。说是淮安县有个姓李的人与妻子非常恩爱,却在三十多岁时死了。入殓的时候,他的妻子不忍将棺材钉上,从早到晚只是哭。
按习俗人死后九到十八天,煞神会带亡魂回家,因此有迎煞的仪式,亲人都要回避。可是这次煞神来的时候,妻子不肯回避,她让子女到别处去,自己留在灵堂。二更的时候,煞神押着丈夫的魂进来,放开叉绳,自顾自大吃大喝起来。丈夫的魂走近床前揭开帐子,躲在里面的妻子就抱着他哭,可是觉得丈夫像一团冰冷的云,于是用被子将魂裹起来。煞神一见就急了,过来抢夺,妻子大叫,子女也都跑来了,鬼只好溜掉了。妻子将包裹着的魂放到棺材里,丈夫的尸体开始有气,到天亮的时候,丈夫苏醒过来。这一对夫妇后来又过了二十年。
也是清代的李庆辰在《醉茶志怪》里录了个故事,说是有个姓朱的人有天夜里经过一条小巷,看到一个男人在一户人家的后窗往里看,就上前责备说:“偷看人家,像个什么样子?”那个人却不理他,还是看。
姓朱的大怒,就去拉这个人。这个人忽然回过脸来,只见他面如朽木,发如蓬草,眼有凶光,说:“关你什么事!”接着用手扭住姓朱的背,姓朱的觉得这个人的手凉如冰雪,抓得自己很痛,可是刹那间这个人又不见了。
姓朱的吓得狂奔而逃。第二天有人告诉他,鬼偷看的那家人娶再嫁的媳妇。大家都说姓朱的看到的是新娘的前夫。
明清笔记小说中最多的是反映被压抑的性的潜意识欲望,这类鬼故事最受人欢迎,中国人差不多人人都有不少这类的故事。这类鬼故事在功能上类似黄色笑话,只不过有关性的鬼故事倾向于满足人类对于性与死亡的焦虑。
再者,就是男性在鬼故事里满足于总是美丽的女鬼自动投怀送抱。这在男性制造的礼法社会中活生生地总是难于遇到,遇到,则是艳遇,哪怕是鬼。
那么男人在男鬼身上希望什么呢?清代大学问家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里记了个男鬼求嗣的故事。
咸宁地方有个姓樊的男子,好酒好赌,四十多岁就死了。他的魂到一位叔祖家里捣乱,叔祖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找我的麻烦?”鬼说:“我死后没有子嗣啊。”
叔祖就不明白了,说: “你自己浪荡,不讨妻继子嗣,怎么怪到我头上来了呢?而且我和你的血脉并不很近,怎么来找我呢?”
鬼说:“我没有田产,谁肯来做我的子嗣?你现在总管我们樊氏,总要你开口,才有个办法,而且算数。”
叔祖说: “你生前不考虑子嗣,为什么死后倒惦记这件事呢?”鬼就说: “我死后,祖宗都骂我,如果你不替我立子嗣,我无颜面对祖宗啊。”
叔祖于是在族会上提议选一个近支血脉的人做鬼的子嗣,安排了以后,鬼就离去了。
鬼故事差不多就是在表达我们在文化中不得释放的潜意识。自我意识属于显意识,因此它也会压抑潜意识。如果说自我意识强的人就不语怪力乱神,只是子不语罢了,孔子还要祭神如神在呢。
一九九七年七月 洛杉矶
攻击与人性
一九六三年,动物行为研究学者康拉德·劳伦兹(Kanrad Lorenz)的名著《ON AGGRESSION》出版,书名可以直译为《攻击》。一九八七年我在香港一家书店见到这本书的台湾中文译本,书名译成《攻击与人性》,于是站着翻看,译文颇拗口,有些句子甚至看不懂,不知是我愚钝还是没有译通。总之,印象中只留下了劳伦兹说到艺术起源于仪式。
我之所以有劳伦兹这个人的印象,是因为一九七三年我在云南,生产队上很多人闲来无事听敌台(这四十多年来敌敌友友,友友敌敌,刚刚相逢一笑泯了恩仇,忽然又要横眉冷对千夫指了),我在当时的敌台中听到当年的诺贝尔生物与医学奖获得者是三位,其中就有这位劳伦兹先生,研究动物行为的。
那时我每天在山上干活儿,倒也鸟语花香,只不知鸟语的是什么。歇息的时候,一边抽烟,一边乱看,看蚂蚁爬,看蛇吞蛋,看猴子飞枝走干,看鹰在天上研究地下。还记得有一次黄昏时突然遇到一只桌子大小的蟾蜍过林中小路,同行的两三个人惊得魂飞魄散,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王母娘娘隐入草丛,荒草浮动良久。下得山去,说出来任谁也不信,目击者之一说: “当时感觉就像见到毛 主 席,你们不信,那就更像了。”
劳伦兹以研究动物行为为职业而有成就,我每天与动物为伍,自然对劳伦兹产生兴趣。但劳伦兹做些什么具体研究,敌台没说,我也就一无所知。
今年,一九九七年,我在台北,朋友谢材俊先生送我一册一九八七年我在香港看过的《攻击与人性》的一九八九年再版本,算下来,今年距原文出版已有三十四年了。晚上躺在床上看,拗口的译文毫无改变,当年看不懂的地方,这次确定了,是没有译通。重读,永远是有趣的事情,尤其是有意思的书。
康拉德·劳伦兹是奥地利人,在奥地利和美国读动物学和医学,一九四O年任教于奥地利康尼斯伯格大学(Konigsberg Universty)。一九四二年,他被德军征调为精神科医生到波兰一家医院,两年后又被送往俄国前线,随即被俘,做了四年战俘。战后,劳伦兹任慕尼黑大学的教授和麦克思普兰克学院(Max Planck Institute)的研究主持人。
一九七二年,劳伦兹与荷兰的尼考拉斯·汀伯根(Nicolas Tinbergen)、当时西德的卡尔·凡·弗利施(Karl von Frisch)都因为对动物行为的研究而共享诺贝尔生物和医学奖。不过,劳伦兹与其他动物学者的不同在于,他认为攻击性是动物的本能,并认为攻击性也是人的本能,尤其后者,引发过广泛的争论。
人类学家阿施雷·蒙塔格(Ashley Montagu)认为人类没有本能这回事,因为科学研究从来没有证明过攻击性是生物的天赋。哈佛大学的思金纳(B.F.Skinner)否定人类有内在的行为模式,他认为人的行为都是因为学习而来的。也是哈佛大学的生物学家恩斯特·梅尔认为劳伦兹对动物的看法跳得太远了。英国一位动物行为学家讽刺劳伦兹将观察几只动物和鸟的结果,应用到全人类。当然,劳伦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履历,也令人质疑。
质疑中最敏感的方面是,假如人类生来就具有行为类型,那么人在学习和进步的能力上就应该有差距,即使环境条件是平等的。种族偏见是否因此而有本质的根据?
劳伦兹是由对鱼和鸟的观察与实验中,证明攻击是生物进化的原始动力,也就是“同类相斥”的原则。
“到底是哪些保护物种的功能使得珊瑚鱼的复杂色彩如此进化?我尽可能地买到最多彩的鱼和比较单彩的鱼,结果我得到一个意外的发现:不可能有两条颜色艳丽如广告画的珊瑚鱼,同时存在于一个池子里。假如我把几条同种的鱼放在一个水槽里,顷刻间,只剩下最强的一条活下来。后来,在佛罗里达,我又看到以前常在水族馆观察到的特殊景象,令人印象深刻难忘:经过生死决战,留下每种一条的七条鱼,每一条鱼都色彩鲜艳而且游姿迥异,互相之间和睦相处。
“在海里,‘同类相斥’的原则可以在不流血的状况下维持,因为败者可以逃离胜者的领域,而且胜者也不会追得很远。但是在水族馆中,就没有足够的地方可以逃避了:胜者要败者死亡,至少胜者会认定整个水槽是它自己的领域,经常连续地攻击弱者,进行威吓,也因此弱者发育得慢多了,胜者的统治权持续着,直到新的生死关头来结束它。
“为了观察领域拥有者平时的行为,必须有一个至少为原来版图两倍大的容器。因此我们做了一个六尺长的水槽,装了两吨多的水,足以让各种小鱼划定一些领域。在色彩艳如广告画的鱼类中,幼者更富于色彩,更凶悍,而且比年长者更坚决地向领域的拥有者攻击。由于幼者身躯小,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观察到它们的行为。
“我和我的同事多瑞斯(Doris Zumpe)在这个水槽里放进一寸到两寸长的小鱼,有二十五种,每种四条,总共一百条。它们的领域分配得很好,几乎一条也投损失。后来,它们开始活跃起来——如事先预料,开始厮打。
“现在终于有机会应用计算了。当‘真正’的科学家在运用计数与测量时,他会经验到一种快感,这不是行外人容易了解的。毫无疑问,假如我们不用计量——比如我们只是说‘艳丽多彩的珊瑚鱼几乎不攻击其它种的鱼,只攻击自己种类的鱼’——虽然我们对族内攻击的了解并没有因此而减弱,但是,说服力会大大降低。因此我们,更正确地说,是多瑞斯数了它们互咬的次数。结果如下:一百条鱼,每种四条,所以每条鱼咬自己同类的机会是三比九十六;同类之间与异类之间咬的比例是八十五比十五,而这十五还是多算的,因为这个数目全来自一种处女鱼。这种处女鱼只待在水槽的洞穴里,攻击任何闯入者。后来我们把这一类组删除,得到的是一个更令人满意的数字。
“使得异类相咬的数字增加的第二个原因是,有些个体在水槽里找不到同类的鱼,于是将怒气发泄到异类的个体身上。我事先预测它们会选择哪种鱼为发泄对象,结果假设的数字和实际的数字相当符合。(先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它们会攻击与自己体型和色彩相类似的异类之后,劳伦兹接着写道)除了鱼之外,其它的动物也如此。假如没有同类可以攻击,它们就选择那些关系亲近或颜色类似的异类为攻击目标。”
我们必须要重新认识我们的鱼缸里那些赏心悦目的鱼了。劳伦兹并没有停止刺激我们的心灵,“几乎每个水族馆的管理员都会犯同一种错误,在一个大水槽里放养许多同种类的小鱼,期望它们将来有最自然的配偶机会。不久,小鱼长大了,水槽变小了,结果,水槽里只有一对色彩华丽的夫妻愉快地结合,攻击其它所有的鱼。这对夫妻在大水槽里狂奔,被攻击者只好带着破裂的鳍在水面角落游动。富于同情心的管理员不但同情弱者,同时也同情那位‘妻’,因为这时候正是这位妻的产卵期,管理员为它们的后代担忧。于是,移走被攻击者,让这对夫妻占有整个水槽。他认为自己尽到责任了,但是,几天后,他发现雌鱼浮尸水面,被撕成条状,而且看不到水槽里有任何卵或幼鱼。
“这种悲惨事件是可以预料的。我们可以下面两种方法避免,一种是在水槽里放进一条同种类的鱼,当替罪羊;另一种则较慈悲,在一个大得足以容下两对鱼的水槽里隔一块玻璃,隔成一边一对夫妻,于是每条鱼都可以将健康的怒气,隔着玻璃发泄,通常是雄对雄,雌对雌,没有一条鱼想攻击自己的同伴。相当有趣的插曲是,当一条雄鱼开始粗鲁对待它的妻子时,我们可以预料水槽当中的隔离玻璃脏了,不透明了。一旦将隔离玻璃清洁,先前的捉对相撞就又恢复了,每对夫妻则气氛爽朗。
“同样的行为也可以在人类身上看到。我常观察我守寡的舅妈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是有规律可预测的,她使用女仆,没有一个超过八个月到十个月的。她总是喜欢新仆人,将新人捧上云霄,发誓终于找到一个合意的,接下来的几个月,她的态度逐渐冷淡下来。先是发现小过失,然后是稍大的,在正式雇用期结束时,她发现这个女孩子令人憎恨。经过激烈的争吵,可怜的女孩毫无商量余地地被解雇了。舅妈在下一次雇仆人时,会再次更加小心找寻一个完美的天使。
“我不是有意在取笑我的舅妈。我当战俘的时候,就在严格控制自己的人——包括我自己——身上清楚地观察到同样的现象。完全互相依赖的小团体可能互相发泄怒气,团体里的分子愈是彼此了解,彼此相爱,则受到压抑的攻击性就愈危险。据我个人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阀限会降到极低而让怒气和攻击行为发泄出来,这时,好朋友的互殴程度是很惊人的。
“了解这种现象的法则,是可以避免导致杀人事件的,但是却不能减少痛苦。有些人会找到发泄途径,例如砸毁不太贵重的东西。这样确有帮助,这种方便的方法常常可以防止攻击本能的不利后果。领悟不到这种道理的人曾经因此而杀了他的朋友。”
常说的“无名火”,就最是这个。心理学家所说的暴力倾向,也根源于此。虽然法律是据结果判断量刑,但“精神异常”是在说对本能毫无控制能力,所以美国总统里根只好白挨一枪。固定空间里人居住得愈多,所谓“三代同堂”,愈容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政府的房屋政策关系着社会的暴力犯罪率。
这样大的一股力量,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考虑好莱坞影片里的暴力。观众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在催眠状态中将本能中的暴力能量释出,之后回家睡觉。这类似大禹治水,疏,而不是堵。曹刿在战术上是击鼓三通而不攻击,道理上好像是请对方连看三场暴力电影,将敌方的攻击能量泄至最底,才容易一举击溃。
劳伦兹提到由于一些学者的研究, “人们才了解,实际上中枢神经在反应前并不需要等待刺激——就像电铃要按开关才响——相反,中枢神经自己就可以产生刺激”。我想,现在小说中所描写的都是“本能的反应”,很少触及“本能的自发”。也许我们只学到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于是“反映论”成为创作教条。我还记得很清楚中学生物课讲到条件反射时,真的是不厌其细,大家心里明白,这是一定要考的。
劳伦兹问道, “攻击有何价值?在保护物种作用的压力下,他们的行为机制和武器变得如此发达,所以我们必须提出达尔文式的问题。
“那些被杂志、报纸和电影导入歧途的门外汉,想象着不同的‘丛林野兽’之间的关系是血腥的争斗,彼此永远敌对,巨蟒和鳄鱼搏斗。我可以很自信地断言,这种事在自然环境中不会发生。一种动物消灭了另一种动物,又能得到什么益处?它们绝不会妨碍别人的生存利益。
“达尔文表示‘生存竞争’(the strugle existence)有时被误解为不同种类间的竞争。实际上,达尔文所说的竞争和竞争所引起的进化,存在于近亲之间。使一个物种消失或转变成另一种类的因素,是有益的‘发明’,这种发明,在遗传性突变的赌博中,会偶然落在同类分子中的一个或几个上。这些幸运者的后代逐渐超越其它分子,一直到这些特殊种类只包括那些拥有新‘发明’的个体。无论如何,不同类的动物也有类似的斗争存在……
“异种竞争而能生存的价值比同种竞争而能生存的价值更明显。……食者与被食者的竞争,绝不至于引起被食者的灭种。它们总是保持一种双方都能忍受的均势。最后的几只狮子一定早在它们猎杀最后一对羚羊或斑马之前就饿死了。或者用人类的商业语言说,捕鲸业一定在最后几条鲸绝种之前就破产了。
“另一方面,捕食者与被食者之间的争战并不是真正的斗争。……捕食者内在的动机和争斗时的动机根本不同。……内在推动力的不同,可以清楚地在动物的动作中看出。一只狗在将要捉到兔于时表现出来的兴奋与快乐,和它欢迎主人或某种期望兑现时是一样的。许多佳照显示,狮子在跃起之前的动作一点也没有发怒的迹象。咆哮,将耳朵捋后等等表情动作,只是在捕食动物遇到顽强抵抗时才会看到,甚至此时的表情也只是暗示性的。被食者的活动,即‘反击’,常被认为是真正的攻击,特别是群居动物。它们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攻击那些威胁它们的敌人,这种行为称为‘群击’。如果乌鸦或其它鸟在白天看到猫或其它夜间活动的动物,一定围攻之。
“……穴鸟主动攻击敌人,鹅则运用尖叫和众势,无畏地进攻来犯的敌人。加拿大鹅甚至会用紧密的集结将狐狸赶走,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狐狸在此时敢妄想猎取其中的任何一只鹅。狐狸将耳朵朝后放,一脸的厌恶,越过肩膀往后看那群呱呱叫的鹅,慢慢地疾走——以免失去面子——离开鹅群。”
我在前面说过我不懂鸟在语些什么,劳伦兹写道, “我们可以从鸟的歌声中听出:一只公鸟正在一个选定的地方宣布它的领域所有权。许多种鸟以歌声表示自己的强壮和年龄,换言之,闻者该畏惧才是。……汉洛斯(Heinorth)用文字来解释公鸡的啼叫: ‘我是一只公鸡’,而家禽专家则能听得更具体,‘我是公鸡巴萨札(Bal thazax)! ’
“哺乳动物中的大部分是用‘鼻子’思想的,所以大部分的动物用气味来表示领域权。……雷豪森(Leyhausen)和沃尔夫(Wolf)已指出,某一种类的动物在森林中的领域分配,不只有空间的限制,也受时间的影响。……为了避免遭遇,这些动物不论走到哪里,都定距放置气味,如同为了避免撞车而设置的铁道信号。一只猫在它的行猎路上嗅到另一只猫留下的气味,必长时间地评估。如果是非常新鲜的,它会迟疑不决,或选另一条路;假如是几个小时之前的,它会平静地继续上路。
“……猫的放置气味有避免碰头的作用。有些脊椎动物根本不来同类攻击这一套,只一丝不苟地避着自己的同类。
“我们可以确实地假定:同类相争最重要的作用是公平分配存活领域。这当然不是唯一的。达尔文已观察到雌雄淘汰的作用,为了繁殖而淘汰出最好的雄性……但是选择配偶时的最后一句话是由雌性说的,雄性无法反驳……”
相对于同类竞争,高等脊椎动物的群居生活进化出阶级次序, “在这种次序下,社会中每个个体明白哪个比较强,哪个比自己弱,如此即可以离开弱者和使弱者屈服。艾伯(Schjelderup-Ebbe)是第一个观察家禽中‘阶级次序’的人,也是第一个使用‘啄食次序’此名词的人”。那么这个次序对于同类物种有何意义呢?劳伦兹的回答是首先可以抑制群内的攻击,次之可以导致保护弱小。 “既然个体之间永远存在紧张状态,所以社会性动物都是‘社会地位的追求者’。两个动物在阶级次序中愈接近,紧张度就愈高,相反,阶级远远分开,紧张度就消失。高阶层的穴鸟,尤其是雄的,喜欢干涉低阶层之间的每一次争吵,于是可预期的是高阶层鸟的参与,会使弱小失败一方获益。”
劳伦兹提到观察穴鸟、猩猩、狒狒时,除了阶级,还有一个老年者的经验和权威受到模仿与尊敬的现实。于是,情况是“生存领域以每个个体都能存活下去的方式被划分着:最好的父亲和最好的母亲被选出来以利后代;群体组织里有少数智者、元老们拥有权威,为群体利益做决定,并实行那些决定”。
我们也许意会到人类社会的一些现象,除了生存空间不易和最好的爸爸与妈妈在哪里。不过劳伦兹开始谈到仪式,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不久,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朋友赫胥黎(Sir Julian Huxley)博士正热衷于他的先锋研究——有关一种鸟的求爱行为。他发现某些动作形式在进化的过程中消失了原来的功能,变成了纯粹象征的仪式。他称此为仪式化,而且不加引号。换言之,他将引导人类仪式发展的文化过程与引起动物仪式化的进化过程同等看待”。
劳伦兹列举了漫长的观察来的动物行为之后写道,动物“知识的传递只限于简单的事物,如通道的寻找、食物和敌人的辨认以及鼠的特殊知识——毒药的危险。思想的交换和仪式则无法由传统传递。换句话说,动物没有文化。
“动物有一个简单的传统,它和人类最高级的文化传统相同——就是习性。……一个令我难忘的经验使我弄清了习性如何使不同的过程——例如鹅的行走习惯,和人类发展的神圣仪式——有相同的基本作用。”劳伦兹接下去详细叙述了那个著名的观察结果,他观察到的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一只小灰雁上楼到他卧室的过程。 “…小孩子都很固执地遵行习惯性的动作,假如说故事的人将故事说得稍稍偏离了,他们会十分不满而沮丧。甚至受过教育的成年人,习惯一旦固定了之后,其力量就大于我们所能想象的。……我的描述将会使人类学家想起很多原始种族的魔术和法术,直至今天还存在于文明人之间……
“人类知道自己的习惯和形成纯属偶然,也知道打破习惯不见得就有危险,但仍有不可抗拒的焦虑迫使他遵守习惯……”
在美国的深夜,我常常看到空寂的交叉路口一个方向亮着红灯,一辆私人汽车等在路口。五分钟之内,横向没有一辆车驶过。之后,绿灯亮了,等待的车急急地向前驶去。深夜,没有警察,更没有其它的车辆,为什么她或他不“聪明”地就过去了?习惯,将法规变为习惯,能很容易地在任何时候都安全。同理,学雷锋如果是习惯,比过脑子想会容易得多。
上海——当然别的城市也是这样,只不过我在上海也开车,所以有描述的资格——就不是这样,每辆车都习惯抢行,因为人们在生活当中的习惯就是斤斤计较,占到一点便宜几乎与尊严等价。这也难怪,因为生活总是不太容易,因此你如果在驾驶上改掉占便宜的习惯,你在谋生上就有麻烦了。上海人说得好,“到屋里老婆就骂你,回家快了五分钟,赶回去找骂?”
“当人类不再由己身获得习惯,而是经由文化的传递,一种新的、有意义的特征就出现了。第一,他不再知道特殊行为的起因。第二,令人尊敬的法律制定者,因为年代久远,好像存在于神话中,他们也被神话了,于是他们的法律似乎是神的昭示,触犯者便有罪。”
我觉得上段引文中的“法律”,如果换成“禁忌”,更好理解,文化的传统,有仪式化的特征,“‘模仿夸张’(mimic exaggeration)可以导致仪式。事实上仪式十分类似象征事物,仪式也产生夸张的影响,这也是赫胥黎在观察大冠鸭时感到吃惊的事。……不用怀疑,人类的艺术主要也是在仪式中发展的。 ‘为艺术而艺术’的自主性只是文化过程中的第二步。”
哈,我终于找到一九八七年时我以为记得的这句话,原来劳伦兹并不是说艺术起源于仪式,而是说艺术在仪式中发展。
一九九七年九月 台北万芳社区
攻击与人性之二
“常识与通识”这个栏目持续一年了。去年的开始题目,是《爱情与化学》,记得曾有人私下对我表示不以为然,也有人表示原来是这样的。
这多少都显示出常识的重要。记得文 革的时候看过一本书,末尾几页已经磨损,封面有各种食品的痕迹,书名是《汤姆·潘恩》。这个潘恩写过一本书叫《常识》,他在书中说,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独立这些概念,是常识,他要将这些常识传播出去。潘恩后来到了美国,出版了《常识》。传中说,美国的独立战争中,许多人随身的行囊里,都有这本《常识》。
无产 阶级 文 化 大 革 命,简单说,就是失去常识能力的闹剧。也因此我不认为文 化 大 革命有什么悲剧性,悲剧早就发生过了。 “反 右”、 “大 跃 进”已经是失去常识的持续期,是“指鹿为马”,是“何不食肉糜”的当代版, “何不 大 炼 钢,何不多产粮”。
在权力面前,说出常识有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危险,但是,我的父辈们确实有人隐瞒常识。他们到学校里来做报告,说以前被地主剥削压迫,所以参加了革命。如果明白被剥削,一定明白一亩地可产多少粮食这种常识吧?一定明白亩产万斤超出常识太多吧?
我在的小学,大炼 钢 铁时也炼出过一块黑疙瘩,校长亲自宣布它是“钢”。当时我没有关于钢的常识,当然认为它就是“钢”。后来有一门课叫“常识”,是我最感兴趣的。我最感兴趣的永远是常识。
在常识面前,不要欺骗孩子。在丧失常识的时代,救救孩子就是教给他们什么是常识。当年的中学红 卫 兵现在看来就是没有常识的孩子,当年他们抄 家、打死人时的理由,现在则成了他们的经济生活常识。若现在去抄他们的家,他们若说“凭什么”,你就可以知道,常识回来许多了。
八十年代初,北京街头的大标语,号召人们说“请”,说“对不起”,说“谢谢”,可见八十年代初还是彻底没有常识。我家附近的一个有名的饭馆里,很有决心地贴着“本店不打骂顾客”这种服务公约,倒也点出了常识的程度。
从前有个人到铁匠铺子里去学打铁。师傅说,好好儿干,师傅会告诉你打铁这一行的秘诀的。徒弟于是很听话、很卖力气,盼望着有一天师傅讲出秘决。可是师傅一直不讲,徒弟就有点儿着急,直到有一天师傅要死了。
徒弟就说, “师傅您不是说要告诉我打铁的秘诀吗?您看已经到了这种日子口儿了……”
师傅说, “是啊,你过来,”徒弟靠过去,师傅说,“热铁别摸。”
巴金先生说过要建个无产阶 级文 化 大 革 命的博物馆,里面如果能处处标示出常识是什么,我相信效果会很强烈,因为闹剧是最经不起常识检验的。
中国的无产阶 级文 化 大 革 命,剥去意 识形态,剥去理论,剥去口号,是再清楚不过的同种攻击,将意 识形态,理论,口号覆盖上去,只是为了更刺激同种攻击,或者说,是为了解除对攻击本能的束缚。我在上一期介绍过康拉德·劳伦兹的《攻击与人性》的前半部,劳伦兹论证了“同种攻击”是动物本能,其他的生物科学家证实中枢神经在反应前并不需要等待刺激——就像电铃要按开关才响——相反,中枢神经自己就可以产生刺激。这也就深化了达尔文所说的竞争和竞争所引起的进化,存在于近亲之间。这之前,达尔文的“生存竞争”(the strugle existence)常常被误解为不同种类间的竞争。研究动物行为的科学家在非洲丛林中屡次观察到雌黑猩猩有食子的行为,并且拍摄下来,但是恐怕播映出来刺激文明人类,长时间内隐而不发。最近播放了,反应强烈。
劳伦兹还论证了同类相争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了公平分配存活领域。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就是要限制大财团占领过大的领域,使初起弱小者不能发展。美国的微软视窗目前就有犯法的可能,从视窗95开始,很明显,微软准备覆盖全部个人电脑系统。当微软成为霸权的时候,使用者的灾难就来了,我们再也找不到更好的可能了,因为可能的制造者因为没有公平的生存空间,根本不能存活。
劳伦兹并没有止于此,而是继续下去。 “继续”这个词用得不准确,因为许多动物行为是同时观察到的,只是有些是先被解释,有些是后被解释。
劳伦兹发现,相对于同类竞争,高等脊椎动物的群居生活进化出阶级次序, “在这种次序下,社会中每个个体明白哪个比较强,哪个比自己弱,如此即可以离开强者和使弱者屈服。”这个阶级次序对于同类物种的意义,劳伦兹的回答是首先可以抑制群内的攻击,次之可以导致保护弱小。 “既然个体之间永远存在紧张状态,所以社会性动物都是‘社会地位的追求者’。两个动物在阶级次序中愈接近,紧张度就愈高,相反,阶级远远分开,紧张度就消失。高阶层的穴鸟,尤其是雄的,喜欢干涉低阶层之间的每一次争吵,于是可预期的是高阶层鸟的参与,会使弱小失败一方获益。”
这无疑是人类社会中阶级的生物起源,只是我们没有料到它有保护弱小的功能。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发现动物进化出抑制同类攻击的功能了。劳伦兹接着谈到动物行为中一些动作形式进化为仪式,人类与动物的区别是,“当人类不再由己身获得习惯,而是经由文化的传递,一种新的、有意义的特征就出现了。第一,他不再知道特殊行为的起因。第二,令人尊敬的法律制定者,因为年代久远,好像存在于神话中,他们也被神话了,于是他们的法律似乎是神的昭示,触犯者便有罪。” “‘模仿夸张’(mimic exaggeration)可以导致仪式。事实上仪式十分类似象征事物,仪式也产生夸张的影响,这也是赫胥黎在观察大冠鸭时感到吃惊的事。……不用怀疑,人类的艺术主要也是在仪式中发展的。 ‘为艺术而艺术’的自主性只是文化过程中的第二步。”
经由劳伦兹的论述,我们逼近了艺术起源的又一步。
不过劳伦兹志不在此,他说,“仪式的种系进化过程创造了一个新的自治本能,它具有独立的力量干扰本能冲动。它的原始功能是诱发种族内个体间的互相了解.以避免攻击的不良后果。不仅人类,甚至动物,常因误以为他人有害于己而引起争端;就这方面而言,仪式与典礼对我们有极大的重要性。……仪式能够形成一股独立的力量,在本能的大议会中,成功地与攻击的力量对峙。为了让读者了解仪式是如何阻止攻击冲动,而又不减弱它的力量,也不妨碍它的护种功能,我必须先谈谈本能的组织。这个组织像个大议会,是许多独立的因素交互作用组成的;它的民主性是经过一段进化的考验才发展出来的。纵然它不能使各种不同的关系达到完全和谐,至少它使它们达到可以容忍而且实际可行的妥协阶段。”
例如笑, “人类的笑,其原型可能是一种求谅解或欢迎的仪式。微笑和大笑,我认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程度,也就是对同样性质的刺激,以不同的心理状态应答。
“与人类最接近的黑猩猩和大猩猩,不巧没有一种对应人类的笑的动作,但许多猕猴在动作上有求和的姿态——露出牙齿,不断地上下转动头部,咂嘴和将耳朵向后摆。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东方人的笑也是以此方式欢迎人。但最有趣的是笑得最厉害的时候,他们把头稍微转向一侧,这样,他们的眼腈就不会直视被欢迎的人的眼睛,而是用眼光扫过对 方……
“无论如何,这欢迎的笑容,常使我们解释为求谅解的仪式,它和鹅的胜利仪式类似。胜利仪式是在修改过的威胁仪式中产生的……
“当几个小男孩一齐笑另一个或不属于同一团体的男孩时,这行为是含有相当的攻击性。大部分的笑话建立在当一种紧张状态突然被打破时。许多动物的欢迎仪式也有非常相似的情形。当一个不愉快的冲突情况突然解除时,狗和鹅或其它动物会做出强烈的欢迎……
“仪式将个体牢系在一起,使它们共同抵抗敌对世界。有相同的目的——例如必须抵抗外人——是形成‘结’的要素。鱼为相同的领域及子女抵抗,科学家为相同的意念抵抗,最危险的是盲信者为相同的概念而抵抗。所有这些情形,为了提高结合力,攻击是必须的。”
因此笑是抑制攻击的仪式产物,它与攻击的本能是相关的。还记得革命 样 板 戏《智取威 虎山》吗?“不怕座山雕叫,就怕座山雕笑”,剧中的正反角色,杨子荣和座山雕都是用笑来传达攻击信号的。中国熟语警诫我们, “笑里藏刀”, “笑面虎”,即使是诗句, “相逢一笑泯恩仇”,也是将笑与攻击摆在一起的。
劳伦兹观察到,动物的攻击本能被仪式抑制着,但执行仪式而控制不当,仪式有反行效应,反而引起最熟识者之间的攻击。 “这种使人痛苦的愤怒只能解释为,部分是由于双方互相认识太清楚以至于不再骇怕对方。人类也是如此,同样的原因,使非常恐怖的夫妻争吵发生。我相信,每一个真爱的情况中,有很高的攻击性潜伏着,通常为结所抑制,一旦结破裂了,恐怖的现象,如恨,就出现了。没有一种爱没有攻击性,没有一种无爱之恨。”
后面的观察非常有意思: “胜利者从不追逐被打败的,我们从未听到两只雄雁爆发过第二次战争。相反,它们过度地回避对方,当大群雁在沼泽上觅食的时候,吵过架的朋友总是在外围的另一边。假如偶然没有及时发现对方,或根据实验而互相靠近时,我看到它们居然显示出难为情!它们不敢看对方。雄雁是这里那里乱看,或拘谨地吸引它们爱恨的对方,然后跳开,好像手从热铁上弹开。而且两只雁持续不断地整理一下羽毛,用嘴摇一下想象中的东西,它们就是不能简单地走开,为了‘保全面子’而不惜代价,绝不能有如何逃开的迹象。我们禁不住要同情它们这种尴尬情境。
“我们知道有一些动物完全没有攻击性……有人会想,这样的动物一定会有永恒的友谊与结合,但这些特质尚未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现,它们的结合根本就见不到。友谊只在高度发扬种内攻击的动物中发现。事实上,结愈牢固,愈具攻击性。
“种内攻击比友谊和爱要早几百万年之久,在地球的长久纪元中,曾有过真正凶猛而有攻击性的动物。几乎今日的爬虫都有强的攻击性……个体结只在某些硬骨鱼、鸟和哺乳动物中有,也就是说,在第三纪之前,以团体姿态出现的动物并不存在。这样说来,没有‘爱’这种东西,种内攻击也能存在,但反过来说,没有一种爱是没有攻击性的。”
“君子之交淡如水”,这是最具经验之谈。勾肩搭背,搞来搞去就是拳脚相向,而且振振有辞,从振振有辞当中,我们可以听出来,原来互相攻击的部分早在勾肩搭背的时候就知道了,“我不想说就是了”。
劳伦兹在漫长观察的叙述之后,开始谈到人类本身。 “有些人认为同种攻击是对人类的一种污辱。人们都乐意将自己看做是宇宙的中心,认为自己不属于自然,而是从自然分立出来的特殊的高等生物。很多人对这个谬见恋恋不舍,而无视于一个人曾说过的最智慧的警语,即齐隆(Chilon)所说的‘认识你自己’,这句话通常被认为是苏格拉底说的。到底是什么因素使人们听不进这句话?
“障碍有三,而且全是由强烈情绪引发的。
“第一,人们认为可以借助人类的悟性,轻易将之克服;
“第二,虽然有不利的后果,但至少是光荣的;
“第三,从文化历史的角度来看,是可了解的,因此是可原谅的,却是最难祛除的。
“三个都与人类最危险的特质有密切的关系,俗话说,这个特质在陷落之前会有一段光彩,那就是——骄傲。
“第一个障碍是最原始的。人类抑制自己对自己的进化根源做了解,因此阻碍了自我了解。
“第二个障碍,是我们不愿意接受自己的行为是遵循自然因果律的事实。……这种态度的产生,无疑是因为希望拥有自由意志,认为我们的动作并不是偶然因素决定的,而是较高层的意志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