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沧海有时尽

那夏(当代)
沧海有时尽
第一章 最怕好时光
她已不怕背叛、伤害、失去,却畏惧曾有过的好时光。因为太好,反而衬得眼下的一切都荒凉。
法国,戛纳。
海风吹拂着马丁内斯酒店外翠绿的棕榈树,不远处,静静闪烁的霓虹灯与海面的波光交相辉映。这是个风情无限的午夜。
酒店内,电梯正以不急不缓的速度下行。静谧的空间里,陆路不时紧张地偷瞥身旁的孟澜与沈世尧,直到确定两人表情无异,才勉强放下悬了整晚的心。
提示音响,电梯抵达一层,陆路正准备照上司Cindy的吩咐带孟澜离开,然而自动打开的电梯门外却忽地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快门声。
刺眼的闪光灯晃得陆路眼花,但几个月以来的助理工作已令她形成条件反射,下意识就要冲到孟澜身前,为她遮挡密集的摄像机与镜头。不料沈世尧的动作比她还快,还未等她张开双手,沈世尧已一把将她揽至怀中。
小家伙的手腕还真细,一手狠狠将陆路按在自己胸前,另一只手轻轻托起她的后脑,沈世尧淡淡地想。
而下一秒,他已按原计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吻上陆路的唇。
顷刻间,宇宙洪荒仿佛都消失了,陆路的大脑空白一片,如果没有记错,她和眼前的这个叫沈世尧男人,刚刚见面不到十分钟!而她之所以来这里见他,不过是为了将他的绯闻女友、这届戛纳影展的特邀嘉宾孟澜带走。
对,孟澜!陆路浑身一个激灵,不由清醒几分。当她猛地抬眼,便发现孟澜正惨白着一张脸,以瞪仇人的眼神死命瞪着自己。
快门声愈发急促刺耳,沈世尧却已换了个优雅的姿势,将陆路轻松箍在怀中。他望着陆路,目光深情得仿佛可以掐 来:“我知道你不想我们的关系被媒体发现,但今天这个状况,我担心孟小姐的名声因此受影响。这段时间还要多谢她替我们掩饰,否则……”
孟澜脸上最后的一丝血色终于消失殆尽。
陆路只觉得整颗心都揪成了一团,无尽的惶恐中,三个字渐渐自脑海冒出——
“完蛋了!”
而至于为什么会完蛋,整件事大概要追溯到一天前。
犹记得前一晚的戛纳,也有同样旖旎妩媚的夜色。
的士在另一家五星级酒店前稳稳停下,掏钱包时,陆路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在抖。进了大堂左拐,陆路强作镇定地按下电梯按钮。
十六楼,孟澜的房间在最深处,陆路的三寸高跟踩在柔软的地毯上,悄无声息。再三确认过没有媒体跟拍,陆路才迅速刷开1608号套间的门,走了进去。
新来的助理美玲此刻正瘫坐在羊毛地毯上,脸色惨白。见到她,如同看到天神救星,立即起身冲过去:“Lulu姐,我刚才已经按你说的帮孟澜姐处理过伤口,可她还没有醒过来!”
陆路一边示意她镇定,一边走到床前仔细查看孟澜的状况。虽然面无血色,但好在呼吸稳定。跟医生又打了一次电话确认对方已在路上,陆路这才坐到沙发上,吩咐美玲准备红茶,等医生来。
见美玲泡茶包的手抖得厉害,陆路不得不走过去替她倒水:“明天见到媒体,可不准摆出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
“可是……”
“Cindy姐明天就带其他人从巴黎过来,合约已经谈妥,眼下最重要的是想好明天应付媒体的说辞。”
孟澜受邀来戛纳做影展嘉宾,今晚的行程本是去参加代言品牌东家的晚宴,然而宴会刚进行到一半,孟澜便消失了。陆路匆匆把情况报告给仍在巴黎洽谈新的代言合约的Cindy后,不得不先让资历最浅的美玲回酒店等消息。可没想到美玲刚回到酒店,便发现孟澜在浴缸里割腕了。鲜血染红了一池热水,美玲吓得动弹不得,要不是陆路及时打电话询问情况,交代她做紧急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Lulu姐,你说……孟澜姐不会有事吧?”美玲 下唇,神色不免紧张。
“你有空担心不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不如练习下明天面对媒体的表情。”陆路不动声色地抿了口茶,“好了,门铃响了,去开门吧,应该是Cindy姐叫的医生来了。”
医生叫Richard,看上去非常年轻,且是华人面孔,陆路不由得一怔,职业病使然,她总觉得不可轻信。但由于是Cindy的安排,陆路也不便多说,只管礼貌地将对方迎进内间。
待Richard替孟澜做完详细的检查并处理好伤口,已是凌晨三点。确定孟澜没有大碍,早上就会醒来后,陆路总算放下心来,便支使美玲去外间睡觉。
“Lulu姐你呢?”
“我要和医生留下来观察孟澜姐的情况。”
“那……辛苦Lulu姐了。”美玲懂事地点点头,退出房门。
长夜漫漫,陆路虽已困极,却不敢阖眼。然而在沙发上正襟危坐久了,却不免疲惫,眼看就要栽倒,幸亏Richard眼疾手快,绅士地为她挪出一些空间:“你可以躺一会儿。”
“谢谢。”陆路讪然,下意识用法语致谢。
Richard听她发音标准,不由眼前一亮:“刚才都用英语交流,原来陆小姐也会法语。”
“皮毛而已,”陆路抓抓自己略显 短发,少见的有些羞涩,“只怪过去爱逃课,没能好好学法语。”
然而就是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倒也勉强聊了起来,刚好打发掉难捱的下半夜。
陆路这才知道Richard的中文名叫彭俊,自小在法国定居,所以中文奇烂无比,是Cindy游学法国时的老友。难怪Cindy不曾担心对方会走漏风声,陆路浅笑,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和彭俊漫无边际地聊法国美景,说到普罗旺斯,陆路脱口道:“人人都爱六月薰衣草花开时的紫色胜景,我倒最喜欢十二月覆盖着白雪的枯茎……”
彭俊莞尔:“陆小姐见解倒很独特,我能否冒昧问句为什么?”
陆路一怔,连忙微笑摇头,脸色却愈发惨淡,其实哪有为什么,只不过十八岁那年她和那个人溜去普罗旺斯时刚好是法国的冬天,薰衣草田里早没了紫色的花海,只有一派晶莹的白雪,所以她便固执地认为,没有薰衣草花的薰衣草田是最美的。
反正年轻时爱一个人,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和他在一起。
思及此,陆路决定打住话茬,起身轻声道:“哪有为什么,不过是我太困胡乱说的,你别介意。大概只有笨蛋才喜欢下雪天去普罗旺斯看空荡荡的薰衣草田吧……对了,天差不多亮了,我们再去看看孟澜姐的情况吧。”
孟澜醒过来时是上午十点。彼时美玲已按陆路的交代,对几家打过来询问孟澜提前离场原因的媒体做出解释,说孟澜身体抱恙,没能事先说明便离场,深感抱歉。
当然有人不信,揶揄孟澜是不是人红耍大牌,又或是有别的约会。美玲通通硬着头皮报以一句客气又坚定的“多谢理解”,这才算挂掉电话。
“怎么办?晚上还有活动,孟澜姐现在的状况可以吗?”美玲紧张地握着听筒,一时竟忘记放。
“Cindy姐下午到,一切听她指示。”陆路望一眼始终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的孟澜,沉声道。
果然,Cindy一到,便对着陆路和美玲一通臭骂,说孟澜有机会做出这样的蠢事,她们难辞其咎。
陆路低头不语,美玲虽泪水在眼眶打转,却也拼命点头,谁都知道,这个圈子并没有旁人眼中那样风光好看。
劈头盖脸骂够,Cindy这才指挥造型师把礼服取来,将孟澜扶起来化妆做造型。孟澜失血不少,状态奇差,就算化妆师已扫了三层腮红,也依然掩盖不住她脸上苍白的底色。
陆路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Cindy却忽然叫住她:“对了,刚才忘记说,昨天你的应急措施做得很好,辛苦你了。”
所谓功归功过归过,陆路一愣,低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等孟澜做好造型换好礼服,陆路才发现Cindy带来长袖蕾丝礼服裙刚好能遮住孟澜手腕上的伤口,且并不显得突兀。
Cindy掐灭手中的烟,看一眼全身镜中光彩照人的孟澜,似乎是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为沈世尧的事很不开心,但就算我求你,等回国再闹脾气,OK?”
孟澜自顾自地对着镜子缓缓转了个圈,最后总算轻声应道:“我知道了。”
下午三点,整个团队准时从酒店出发,去参加电影节开幕式。
一路上,陆路接了N个电话,都是国内媒体打来询问孟澜身体状况的。陆路虽全程滴水不漏地表示感谢关心,说孟澜目前很好,晚上也会准时参加开幕式,却仍有不怕死的八卦杂志揪住孟澜和沈世尧的事不放:“听说沈先生最近也去欧洲谈生意,有和孟澜小姐约在戛纳碰头吗?”
陆路一边耐着性子解释并没有这回事,一边在心里恨恨地大呼全世界就数娱记难缠,但偏偏开罪不起。
挂了电话,陆路才发现坐在后排的孟澜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神色复杂。陆路不禁心虚,担心她听到沈世尧的名字影响情绪。只是话说回来,她虽就沈世尧的事帮Cindy在电话里挡过无数次媒体,却对真实情况知之甚少。一是因为她天性不爱八卦,混在这个圈子做助理只是单纯为混口饭吃;二是孟澜虽个性骄纵,但对于沈世尧,却似乎刻意低调,很少让公司的同事撞见。
陆路记得唯一一次看见孟澜上沈世尧的车,还是在一个月前。那天大雨瓢泼,她加班到入夜,一出公司大门,便看见一身便装的孟澜矮身钻进一辆加长林肯。
鉴于车窗没来得及关严实,所以陆路有幸目睹到绯闻男主角尊容,正是财经杂志最近热捧的“珠宝国王”沈世尧,沈先生。
当天红毯现场可谓大牌云集,各路女明星拼深V,拼露背,拼透视,简直是刀光剑影于无形,谋杀菲林无数。陆路咂舌,恍惚中似乎有些懂了为何大家都削尖脑袋往这个圈子里钻。诚然,如此大的荣耀与满足感,怕是别处难寻。只可惜今天她连个小配角都不算,将孟澜安全地护送到现场,她和美玲便算是功德圆满,只等开幕影片结束后再来接她。
“要去喝杯酒吗,Lulu姐?”走出现场时美玲邀请她。
“不用了,我就在外面原地待命,你也快去快回。”
“也是……我忘了工作还没有结束,”美玲遗憾地叹口气,“只是这么美好的天气,浪费了真可惜。”
听罢,陆路缓缓抬起头,这才注意到此时的天空竟是无限接近透明的蓝,而几颗早升的星辰,则如同珍珠般点缀在这块锦缎上,泛着璀璨的柔光。
“不能喝一杯,去买两罐咖啡碰碰杯也是好的。”陆路微笑。
“这个提议听上去不错,我这就去买!”美玲起身,蹦蹦跳跳地下车,不一会儿就跑远了。那活泼的背影,让陆路不由想到曾经的自己,大概也是这样天真的吧。
还记得那时家里的老爷子不许她喝酒,因为她总酒精过敏,一喝便起一身疹子。但她任性,明知后果也毫不忌惮。
上好的红酒囫囵下肚,虽不懂鉴赏美酒,有暴殄天物之嫌,但好在酒精起了它该起的作用,她便借着酒劲,抱着那人的手臂开始哭,撕心裂肺的那种:“你这个浑蛋!凭什么不喜欢我!……你这个浑蛋……”
她边哭边抽鼻子,顺道还打个酒嗝,似有无限心酸,但如今回忆起来,居然是独一无二的好时光。
是啊,无法回头的,都是生命里的好时光。
思绪飘浮间,美玲已带着两罐咖啡回来,只是表情有些反常,一脸花痴不说,还恍惚得仿佛丢了魂。
果然还没等陆路开口,美玲已抱着陆路的手臂拼命摇晃起来:“Lulu姐,你猜,我刚看到了谁?”
陆路刚要接话,美玲已迫不及待地宣布答案:“沈世尧!我竟然看到沈世尧了!原来媒体说他会来欧洲谈生意的事是真的!”
对于美玲热烈的语气,陆路的第一反应是担心,既然沈世尧出现在这附近,孟澜会不会因此故伎重演,又跟昨天一样玩失踪?
思及此,陆路赶紧掏出手机打给Cindy,向她汇报刚才美玲的见闻。在确定孟澜仍在现场,一切如常后,陆路这才战战兢兢地挂断。
“Lulu姐,你说孟澜姐和沈世尧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什么真不真的?”陆路 眉心,只觉得头痛。
“就是绯闻啊。”美玲眨眼。
“不管是真是假,都和我们没关系。”陆路打开易拉罐,灌一口咖啡,垂首道,“尽到我们的本分就好。”
好在当天孟澜没出岔子,一切行程按照事先安排有条不紊地进行。回到酒店时,已是临近午夜,紧锣密鼓的工作令所有人的精神都紧绷到极限,所以一进房间,Cindy就吩咐众人去休息。
离开时,陆路下意识偷瞥了孟澜一眼,这才发现她正出神地盯着自己还没有痊愈的手腕发呆,一时间,气氛凝滞得有些可怕。
果然,凌晨一点刚过,孟澜便从房间消失了。首先发现情况的是美玲,她平时负责孟澜起居,所以住在套间的外间。或许是累极了反而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口渴起来倒水,却发现孟澜的床上空空如也,吓得她赶紧跑去敲隔壁的门,把所有人叫醒。
面对一室明亮却空无一人的景象,Cindy深陷在沙发里一根接一根抽烟。其他人站在原地手脚僵硬,连大气都不敢出。
依稀是过了很久,Cindy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打开通讯录,指着一个号码,命令陆路:“打过去。”
哪里还敢有一丝迟疑,赶紧照着Cindy交代的将电话拨过去,提示音只响了两声,那边的人便接起了电话,似乎是早猜到这样的结果。
沈世尧声音慵懒而低沉:“告诉Cindy,找个懂事的陌生面孔来接人。”
陆路手心发烫,怔了片刻,才将沈世尧的话复述给Cindy。Cindy沉吟片刻,抬起头,望着陆路的眼睛:“你去吧。”
无须解释,陆路便明白Cindy的理由。在转做经纪人助理之前,她在公司做过一段企宣,后来上个助理结婚辞职,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便把陆路暂时调了过去。没想到几个月下来,Cindy看上她不多话又利落的性格,便一力将她留了下来。所以说,论懂事的陌生面孔,非她莫属。
简单地收拾一下,换了件稍正式的衣服,陆路便下楼了。一出酒店大堂,陆路便看见Cindy事先吩咐准备好的房车停在门口。司机十分有效率,陆路一上车,引擎立刻发动。
目的地是戛纳当地非常著名的马丁内斯酒店,和孟澜下榻的这家酒店相距不远,想必这也是她可以不惊动所有人离开的理由。陆路这才惊觉棘手,深夜去接一对痴男怨女中更失控的一方离开,这样的差事怎么想都招人憎。
然而不知不觉间,车已在酒店前停下。深呼吸,打开车门,陆路发现手心全是冷汗。按照平时,从大门到电梯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分钟,没想到她今天竟然花了双倍的时间。
三十层,比他们住的那层还高,望着电梯*映照出的脸孔,陆路觉得有些陌生,原来这就是自己。
头发剪得短短的,光看背影会以为是个小男生。比十七八岁的时候还瘦,好在面色健康,以及,眼里终于没了那些名为悲伤绝望愤怒的情绪。
还记得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陆路十分不适应,不论是天气还是周遭的人事。她学的是法律,企业法务那块,最后却阴差阳错进了娱乐圈。对外说是图热闹,不用害怕寂寞,只是进来后才发现,原来这个圈子里寂寞比比皆是,哪里逃得掉。好比孟澜,看似高高在上风光无限,却也只能在深夜饮泣。
那是刚到戛纳的第一晚,聚餐结束,除了陆路酒精过敏没喝酒,所有人都微醺。回到酒店,陆路睡不着,想起ipad落在美玲那儿,便悄悄刷了门卡进去拿,没想到却发现孟澜仍然没睡,正坐在窗台上蜷成一团小声抽泣。
那真是隐忍的哭声,令陆路想起自己无数个哭过后靠安眠药入睡的夜。她站在原地,一下便忘了来的目的,最后只两手空空地离开。
然而即便如此,陆路依然清楚,轮不到她去同情孟澜,也轮不到她与孟澜交心。世界上有千万种寂寞,她们刚好分享过同一种,不过如此罢了。
而此刻,陆路站在这电梯间里,不知为何,又忽然想起那个夜。一时间,无数的情绪翻涌至胸口,直至电梯门在三十层打开,她才回过神,走出去。
温柔的灯光照映在陆路柔软的短发上,世界安静得犹如一枚茧,所有心事隐没于无声。
房门打开的一刹,陆路怔住了,下一秒,她立刻闭上眼。
眼前的小助理如此懂得审时度势,沈世尧不禁勾起嘴角,要是孟澜有她一半懂得分寸,大概他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至少,不会激怒他,逼他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分开。
“Cindy让你来接人,就是让你杵在门口?”沈世尧微笑着打量她,眼中的情绪已收得很好。
陆路这才反应过来,赶忙踏进房间,将房门关上:“对不起,是我失态了。不过沈先生请放心,上来前我已经检查过,没有记者跟拍。”
目之所及一片狼藉,陆路谨慎地看了眼脚下碎掉的玻璃杯,深吸一口气然后抬头:“如果方便的话,我这就带孟澜姐离开。”
沈世尧抱臂,面色平静地转身面向始终望着窗外没有回头的孟澜:“澜澜,准备好了吗?你助理说可以走了。”
然而窗边的人却仿佛没听见一般,岿然不动。
孟澜不动,陆路自然不能催促她,只好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原地。沈世尧原本刚少见地动了一场气,余怒未消,此刻见孟澜无动于衷,收起来的情绪又慢慢渗出来,刚要发作,孟澜却仿佛没事人似的转头,粲然一笑:“好啊,不过我要你送我下去。”
孟澜撒娇陆路自然是见过许多次的,电影里,MV里,然而那都是演戏,再维妙维肖,也隔着若有似无的距离。唯独此刻,陆路见她 微启,眉目间全是柔情,然而那柔情里又隐隐带着几分畏惧,不禁在心中倒抽了一口凉气,竟然是用了真心。
也是,只有用了真心,才一颦一笑都被对方牵动,又时时刻刻害怕被拒绝,所以总少不了畏惧。
好在沈世尧这回没有回绝她的一腔热情:“好吧,我送你到大厅。”
直到电梯门打开前的最后一刹,陆路都没有想过,事情竟会以这样戏剧到近乎疯狂的形式逆转。
已是半夜,酒店内几乎无人走动,所以陆路虽觉得让沈世尧送行不妥,但也碍于是孟澜的要求,没有多言。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一时的侥幸,竟成了沈世尧与孟澜划清界限计划的最大助力。
其实沈世尧对外向来和善,只要不触及底线,什么都好说。然而越是这样八面玲珑的人,生起气来,便越是惊人。孟澜这次算是玩大了,竟然以自爆恋情为条件威胁沈世尧必须在结束工作后来戛纳陪他看影展。沈世尧当然知道孟澜的小算盘,她想公开恋情多时,他却并不上心。沈世尧虽然在朋友圈承认她是自己的女伴,但女伴和女友的差距,孟澜不是不知道,这才瞅准时机,想要上位。
可孟澜没想到沈世尧会直接提分手,一点余地都不留,直接挂了她的电话。她气不过,先是活动玩失踪,再是闹自杀,今天还一意孤行跑来他下榻的酒店,甚至招了一群娱记守在楼下,就为了拍到他们的照片,坐实两人关系。
但这些沈世尧怎么会不知道。第一次被自己的女伴算计,沈世尧觉得可气又可笑,思忖许久,决定按孟澜写好的剧本演下去。
只不过这出戏里,孟澜再没有资格当主角。他的主角,是某个从天而降的陌生小助理,只当是她修了八百年才修到这样的福气,能在今天被他沈世尧一吻。
聚集在电梯门外的娱记最终在安保人员的强行干预下暂时退出了酒店,只见电梯门再度闭合,沿着刚才运行的轨迹缓缓上行,但这一次……四周是比静谧更可怕的死寂。
回想起刚才沈世尧那个一力纠缠的吻和那些极尽缠绵的话,陆路不禁又眼前一黑, 发软,原本以为这一生已尘埃落定,死海无波,没想到战战兢兢走到今天,却莫名其妙卷进别人的爱恨恩怨里。
而最令她绝望的或许不是这个,而是就算是如此陌生的吻感,也可以让她联想到那个人。
只是距离她上次被那个人吻,已隔了六年。
她还记得那是她生命中最寒冷的一个夏天,在加州明媚到刺眼的阳光里,那个人将她逼至角落,吻像疾风暴雪般砸下来。
她踢他,打他,甚至拼命咬他,但那个人就是不放手,陆路只觉得整颗心被狠狠揪起来又摔在地上般的疼,最后只能流着泪求他:“我恨你,我已经没有什么能给你的了……所以求求你放开我,求求你……”
那个人顿时傻了,世界上再不会有第二个人以这样悲恸哀求的语气说恨。然而越是这样的软弱投降,越是令他心虚绝望。
她踉踉跄跄地逃走,一别六年,直到她回国,他们再未相见。
眼看电梯就要回到三十层,陆路不由慢慢、慢慢垂下自己的头,一滴不易察觉的泪就这样砸在电梯深红色的地毯上,转瞬消失不见。
半个小时后,Cindy终于风尘仆仆赶来。如陆路所料,其他人都被留在了酒店,看样子对刚才爆出的“猛料”尚不知情。
Cindy进屋,却没有看她,只朝沈世尧颔首:“沈先生,好久不见。我是来带孟澜走的。”
说到孟澜,从进房间起她便像个偶人般缩在沙发角落一动不动。陆路见她如此伤心,原本想解释几句,但一想到自己的尴尬处境,只能悻悻地闭上嘴巴,找了个离孟澜稍远的位置坐下。
毕竟看孟澜眼下的表情,简直想马上杀掉她。虽然这一切其实与她无关,但女人一旦爱起来,都是没有逻辑,无理到近乎疯狂的。
Cindy扶着孟澜一路走到门口,这才回头,看陆路一眼:“Lulu,事情我大概知道,这几天你不要回酒店,留在这里配合沈先生。”说罢,已带上门。
房间里恢复到一派宁静,陆路觉得有些可笑,她明明还没来得及问怎么配合沈先生,她们便迫不及待地将她撇下。难道因为她聪明懂事,就必须乖乖给人当工具搓圆捏扁?
陆路深吸一口气,试图抑制住情绪。下一秒,一杯水递至眼前:“渴吗?”
陆路这才抬头,打量起这个不打招呼便“利用”自己的男人。
其实和财经杂志上的照片比,沈世尧本人看上去更瘦一些,也更生动。尤其是那一双眼,深不见底,仿佛宇宙黑洞,一不小心就把人勾了去。
陆路冷笑,她大概稍微能理解孟澜对待这段关系为何如此急进又失态了。
沈世尧捕捉到她唇边的笑意,笑着开口:“Lulu,你比我想象中更冷静。”
“哦?”陆路缓缓抬头,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眼睛,“所以你才跟Cindy姐强调,要找个懂事的陌生面孔吧。因为是熟面孔的话,便没人会相信这段绯闻,而不懂事的,难保不会把你的计划搞砸,你说是吗,沈先生?”
“是的,Lulu小姐。”沈世尧脸上的笑容愈加灿烂,“我忽然觉得孟澜应该把她上个月拿的最佳表演奖送给你。”
“我没兴趣,”陆路蹙眉,接过沈世尧手中的水一饮而尽,“我只关心接下来怎么保住我的工作。”
“很简单,”沈世尧不动声色地接过空杯,“晚些陪我去参加一场酒会。”
“就这样?”
“是的。”
“没别的?”
“暂时没有。”沈世尧打量她一眼,“对了,你是不是很久没谈过恋爱?”
“怎么?”陆路警惕地看他,却不想沈世尧竟慢吞吞地对她吐出几个字,一时间,陆路的脸红成一片,窘得恨不得立即打个地洞钻进去。
只见沈世尧托住下巴,目光缓缓扫过她的脸:“吻技……太烂了!
果不其然,当天下午她与沈世尧的八卦便登上了国内各大娱乐网站的头条,同他们 照片附在一起的,还有沈世尧所经营的世朝珠宝的一纸合约,孟澜将会是他们今年主打系列“绝色”的代言人。毫无疑问,这是笔丰厚至极的“感谢费”。
陆路一边机械地刷着网页,一边强忍嘲讽的笑意。良久,她再也忍不住,转头揶揄沈世尧:“斯坦福毕业……沈先生,你们公关部撒起谎来都不用打草稿吗?就不怕媒体查出真相弄巧成拙?”
“没关系,”沈世尧走过去,大概扫了通稿一眼,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没有人会去查,就算有,也只会查到你斯坦福传媒专业毕业,这个答案你满意与否?”
“当然满意,”陆路点头,又摇头,眸色渐深,“所以说沈先生,我更不懂了,以你的能力,大概就算被媒体拍个百八十次,也可以将新闻压下来……为什么?”
“那么你说,是为什么?”沈世尧正在系领带,听见她发问,饶有兴致地坐下,含笑打量她。
陆路虽知道自己即将说出的答案非常欠揍,但还是极力保持严肃:“自然不会是因为你看上我……所以只能是,你生气了。”
话音刚落,陆路已觉得可笑至极。如果孟澜知道她如今所受的一切委屈都只因眼前这个男人被她的行为激怒,非要给她一个下马威,断掉她的全部念想,她怕是会羞愤得真去再自杀一次。
“你确实很聪明……”沈世尧起身,整好西装,“但聪明到这里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事,我会处理妥当。你可能会换一份工作,但薪酬会更好,绝不会失业,这个解决方案你还满意吗?”
“当然满意,”陆路亦跟着起身,关掉电脑,“就算我不满意,也没有选择,不是吗?沈先生。”
沈世尧微怔,半晌,开口道:“除了工作外你可以提别的条件,只要合理,我都会尽量满足。不过现在,还得麻烦你配合我走一趟了。”
陆路自然记得这件事,所以她才早早换上了沈世尧让人送来的礼服。她太瘦,抹胸深V根本撑不住,没想到沈世尧一眼便看穿,选的刚好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无袖款。再配上世朝最经典的一款蓝宝石项链,倒把她白皙精致的脸孔衬得光彩照人。
“你的头发太短了。”沈世尧坐在沙发上,扫视她一眼,沉声道。
“因为好打理,也不用做造型。”陆路坦然地将头发拨了拨,“可以出发了吗?”
沈世尧今天应邀出席的酒会在海滨大道的一家酒店举办,待两人赶到,会场里已汇集了好些宾客,大都是平日里霸占财经和娱乐版面的熟面孔。
“沈先生,来之前您可没告诉我是这样的美差。”陆路环视四周,轻声道。
“噢?那我事先告诉你会怎样?”
“起码准备十打海报来讨签名,”陆路微微一笑,“说笑而已……我若是这样做,怕是立刻被人丢出去。”
“也不至于这么惨,不过工作大概别想要了。”沈世尧发现自己心情不错,竟少见地愿意配合别人打趣。
然而陆路下句却一本正经起来:“谢谢沈先生愿意跟我开玩笑缓解我紧张的心情,那么今晚我有什么需要做的吗?”
“什么都不用做。”沈世尧晃着手中的香槟酒杯,漫不经心道。
确实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跟在沈世尧身后,笑得大方又得体就够了。因为他是沈世尧,所以没人会为难她,几乎跟她打过招呼的人,都会对她报以友善的微笑。
真是诱人的宝座,陆路想,难怪孟澜会迫不及待。
思绪游离间,恰好有侍者经过,询问她要不要香槟,陆路下意识摇头,说自己不能喝酒,话音刚落,沈世尧已走到她跟前,绅士地轻声道:“我有单生意要谈,你自己能应付吗?”
他认真的表情十分迷人,陆路透过玻璃杯凝视他片刻,才慢吞吞地用法语答道:“当然可以,您放心去吧。”
沈世尧不由一愣,却没说什么,淡笑着转身同生意伙伴走远。陆路望着他的背影,整个人终于松了口气,干脆懒懒地靠在一棵棕榈树上养神。
还记得从前她最讨厌这样的场合,除了要穿讨人厌的高跟鞋,还要逢人便笑,笑得脸颊肌肉都要抽筋。
“哪里有那么多高兴的事?”她气鼓鼓地问那个人。
“当然没那么多高兴的事,只是与其以坏情绪波及他人,不如用笑容感染别人。”那个人刮一下她的鼻子,柔声解释道。
而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她虽仍没法学得像他一样妥帖周到,却总算能够对着陌生人展颜。所以就算是再虚伪卑鄙不堪的爱情,也总会留下一些美好珍贵有意义的东西。而她,就是靠着那些东西,存活至今。
陆路的思绪是被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打断的,待她睁开眼,周围已混乱一片,不时有伺应生慌乱地奔跑,香槟酒碰洒一地。
陆路浑身一震,急忙拽住会场的一个伺应生询问:“怎么回事?”
“George太太的羊水破了,我们已经打过电话叫医生,但最近的医院仍有段距离,我们都担心……”伺应生瑟瑟发抖,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利索。也难怪,今天来这里的人若出了什么差池,没有人担待得起。
“带我去看看,”陆路深呼吸一口,坚定地看向伺应生蓝眼睛,“带我去!”
露天会场的角落,George太太正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周围虽围满了面色惨白的宾客,却没有人敢上前一步。
作为异乡人,陆路虽认得出娱乐财经版的常客,却未必知道眼前这位痛苦的妇人正是这家五星级酒店的老板娘。所以她才能毫无忌惮地凭着一腔孤勇,拨开人群,蹲体,用法语对痛到几乎失去意识的人命令:“把身体放平!把 抬高!深呼吸,对,不要紧张!”
漂亮的妇人满头冷汗,轮廓分明的五官皱成一团:“不,我害怕……我怕我撑不到救护车来……”
“你凭什么撑不下去?撑下去!你的孩子在等你!”说罢陆路已放平她的身体,抬高她的 ,大声道,“来,跟我一起深呼吸!你会看到你的孩子的,一定会的……”
说话间,陆路的眼中已有两行泪簌簌落下。
当年,她的妈妈就是在生她时死于难产。她不知道妈妈是否为没见她一面遗憾,但她确实曾无数次幼稚而自私地幻想,若妈妈能坚强一点,撑下去,撑到陪她长大……那么,她或许就不用面对那么多背叛和分离,也不用无数次痛苦得恨不得死去。
救护车的声音逐渐近了,医护人员抬着担架跑来,陆路茫然地退让,一抬头,便看见人群中的沈世尧正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
他的眼里或许有许多情绪在翻滚,她却忽然看不真切了,虚浮的双脚开始颤抖,下一秒,竟眼前一黑,笔直地栽倒在地上。
陆路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在沈世尧的房车内。偌大的空间内只有两个人,不免冷清,陆路轻瞥了沈世尧一眼,又缓缓闭上眼:“我闯祸了?”
“说对一半。”沈世尧把玩着手中的红酒杯,却并不喝,“告诉我,你是否医学专业毕业?”
“当然不是……”陆路觉得倦极了,根本无心说下去,“直接告诉我,我闯了什么祸,是否能补救。”
“补救是不可能了,但可以修正。明天我会让人告诉George先生,你曾在大学毕业后自修过一年医疗护理。”
陆路觉得好笑:“撒谎是你们这种人生活的必需品?那我也偶尔撒个谎吧……沈先生,我非常感谢你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
“那我偶尔说句真话如何?”沈世尧非但不恼,反倒悠闲地往后一靠,微笑道:“我很欣赏你的勇敢。”
车内的气氛一下凝固了,半晌,陆路听见自己干巴巴的声音:“……其实我也算接生过,不过不是人,是动物,我曾为一匹马接生过。那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只可惜,它已经去世了。”
若不是沈世尧提起,陆路几乎都要忘了,她也曾有过那样难忘的经历。那匹马是爸爸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寄养在乡下的农庄。她每月都会抽空去看它,和它玩耍,直到有天,农庄的爷爷告诉她:“小马怀孕了,要做马妈妈了。”
马的孕期特别长,要十一个月,所以那一年里,陆路往乡下跑得特别勤。然而好不容易挨到生产那天,却赶上暴雨,村里的兽医不能来,农庄的爷爷只好亲自接生。
彼时陆路还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没心没肺,非缠着爷爷要帮忙。然而待马宝宝出世,陆路望着满手的鲜血,吓得结结实实哭了一场,从此再不愿去农庄。而那匹马,也就这样无辜地被她抛弃。
直到八年后,陆路家变,狼狈地离开时,突然收到一封信,信是来自农庄年迈的爷爷的,说前段时间那匹母马已经去世,但留下三个宝宝。信中还有马宝宝的照片,陆路看着看着,原本麻木到刀枪不入的心竟猛烈地 起来,紧接着,痛哭失声。
她已不怕背叛、伤害、失去,却畏惧曾有过的好时光。因为太好,反而衬得眼下的一切都荒凉。
陆路强迫自己从回忆抽身,朝眼前的沈世尧耸肩一笑:“不过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所以你还是记得要跟George先生撒谎。对了,今晚我住哪里?”
“回你一直住的那家酒店,我另外为你订了房间,不必惊动其他人。还有,明天回国的机票也已经准备好。”
“这么快就可以结束?”
“是的,如你所愿。”沈世尧扯了扯领带,竟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焦躁。眼前的人聪明、勇敢、懂得分寸,几近完美,却虚假得仿佛戴了面具。他沈世尧虽向来喜欢以一副完美面目示人,却最讨厌旁人以同样的面目对待他。
车子在陆路下榻的酒店外停下,陆路下车,关门,动作一气呵成,直至走到酒店门口,沈世尧忽然放下车窗叫住她:“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
“在电梯里,回三十层时,你为什么哭?”
陆路惊诧,他竟然注意到自己哭了?然而怔忡许久,她最终只是转过身冲他微笑:“可以撒谎吗?”
“可以。”
“因为喜悦。”
“那我也撒个谎吧……”沈世尧慢慢将车窗升起来,声音听不出喜怒,“我们将永远不会再见。”
夏夜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戛纳今晚的星空有如海洋般绚烂,陆路觉得有些冷,下意识抱住双臂,一时间怔住了。
第二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
她走了那么久,以为天亮终会有光,却哪知道,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
国际到达出口,电子屏上巴黎飞来的航班已第三次提示延误,丁辰有些焦躁地跺跺脚,决定去吸烟区抽根烟缓解烦躁情绪。
也许是夜深的缘故,原本应被大老爷们霸占的区域此刻空荡荡的,丁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抬头,才发现墙上的电视里居然在放Author今年亚洲巡演的DVD。
说起来Author也算个奇迹,十六岁在街头被星探相中竟不是众所周知的低端骗局,他真的就此签了经纪约,一步步从单曲发起,坚持了八年,如今终于稳坐国内当红不让的人气王宝座。
Author帅气又有魅力,这点丁辰是早知道的,否则当年十六岁的她也不会不管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但眼前这个穿着亮晶晶舞台装画着深黑色眼线的男人却不是她所熟悉的,她熟悉的那个Author,今早还端着刚煎好的太阳蛋与火腿,小心翼翼地问她:“新专辑的宣传期告一段落,我们要不要去马尔代夫休个短假?”
丁辰刚换好衣服,自顾自地将烟往嘴里送:“看情况,我这个月有好几个重要的官司要打。”
Author点点头,眉目中多少有些失落,声音却仍是温柔的:“不要太辛苦。”
“我知道,”丁辰站起来,“那我先走了,阿笙。”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愣住了。多少年了,丁辰早习惯跟他的粉丝一样叫他Author,似乎完全遗忘了他的本名其实是杜鸣笙。
鸣笙,鸣笙,阿笙……丁辰猛地抓起沙发上的包,落荒而逃。
此刻,电视里Author正将今年的主打歌《恒星灰烬》唱到动情之处:“我知道/世界上最坚固的恒星/也终将化为灰烬/何况你我/这微不足道的爱情……”丁辰的手机响起来。
“我人在到达口了,你在哪里?”
丁辰一怔,一看表竟已过去一个小时,连忙起身:“给我五分钟,马上就到!”
五分钟后,陆路便看见一身正式裙装的丁辰朝自己挥手。
陆路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媒体蹲点,才向眼前人抛个大大的白眼:“不就是大半夜当个免费司机,有必要盛装成这样?又不是相亲!”
“你还真说对了,就是相亲,”丁辰挽住陆路的肩膀,亲热地拉着她往外走,“相完直接过来接你的,够义气吧?”
“那……杜鸣笙怎么办?”
“他和他们公司那什么清纯玉女小师妹传绯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问问他我怎么办?”丁辰嗤笑一声,“别傻了,我们早分手了,就是偶尔睡睡的关系罢了……对了,你坐这么久飞机不饿吗?要不先去吃宵夜?听说你们那个孟大小姐不是一般难伺候啊,这回去戛纳有没有猛料,快给我八一八……”
见丁辰无意继续杜鸣笙的话题,陆路也就识趣地打住:“得,你又不是真有兴趣,要真有,哪轮到我来告诉你,网上到处都是……哎,你别拿手机搜了,多麻烦,先吃饭吧,吃完我什么都告诉你!我现在快饿死了!”
去的是丁辰和陆路念高中时最喜欢的一家宵夜摊,以老板脾气坏和菜的味道好著称。不过七八年过去,再坏脾气的老板见到熟客也舍不得板起脸来,更何况这两位熟客还都是美人。
“酸萝卜泥鳅,爆炒腰花,凉拌猪耳朵,再来两斤梅子酒!”丁辰一捋袖子,“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就你不醉不归吧,”陆路斜睨她,“我酒精过敏,最重要是得替你开车。”
“开车可以叫代驾,倒是你,真没义气,我相亲这么辛苦也不陪我喝。”丁辰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眼望着陆路,似受了天大的委屈。
陆路最怕她这招,不出半分钟,果真缴械投降:“只能少喝点啊,多了你就得送我去医院了。对了,你不是要听猛料么,相信我接下来说的,一定值得你这顿宵夜了。”
“噗!你说孟澜逼宫不成反而当着媒体面被甩?”丁辰酒杯一撂,捧着肚皮快笑岔气。
“你搞错重点了吧,丁大小姐!”陆路扶额,咬牙切齿道,“重点是我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等Cindy姐回国,我要立刻递辞呈,以后估计也很难在这个圈子做下去了……”
“这不是挺好么?”丁辰重新为自己斟上一杯酒,“正好你可以来我事务所帮忙,学了几年法律,虽然没毕业,但以你的实力,至少甩我事务所那些所谓的名校生几条街。小六……你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事情都过去六年了,你也该走出来,朝前看了。”
然而听到这个久远的小名,陆路却置若罔闻,自顾自夹菜,保持沉默。
良久,她终于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不是没想过,但是丁丁你知道吗,我走了那么久,也以为天亮就会有光,只要撑下去,就一定能过去。但其实不是这样的,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罢了,无论我做什么工作,说什么话,只需要发生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轻易地把我拽进回忆里……我也想忘,但是太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忘……”
时间仿佛静止了,看着眼前平静流泪的人,丁辰忽然记起六年前出事,她赶去美国看她时的样子。
丁辰从没有见过那样的陆路,她平躺在床上,不哭也不闹,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丁辰心中一搐,抱着她失声痛哭,没想到陆路却反握住她的手,安慰起她来:“丁丁,你怎么哭了?你不要哭……”
如此看来,能让眼泪流出来,已是一种天大的进步。丁辰愿意相信,陆路一定会在某天好起来,就算那需要时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夜也是黎明的开始。
“话说回来,我倒是很感谢沈世尧……”丁辰话锋一转,试图摆脱这令人不快的氛围。
好在陆路很配合:“怎么?”
“至少他改写了你六年没和男人接吻的记录!”丁辰嘿嘿地坏笑,“怎么样,感觉还不错吧?”
“早忘了。”陆路翻个白眼,“路人甲的吻,干吗要记得。更何况我们不会再见了。”
是的,尽管按沈世尧的说法,他们将还会再见,但在陆路心中,想不想再见一个人,跟谈恋爱时说分手一样,只是一个人的事。她已打定主意,下周一去辞职时,将用过的礼服和项链托付给Cindy转交,这样他们便算是两清。就算她可能会待业一段时间,她也不想让沈世尧给她介绍工作,免得惹上更多麻烦。
吃完宵夜,丁辰叫来代驾送两人回家。陆路租的公寓稍近,所以提前在路口下车。
临带上车门,醉醺醺的丁辰不忘叫住她:“对了,我说来我事务所工作的事,你记得考虑考虑……”
“好。”陆路懒得跟醉鬼较真,决定敷衍她。
哪知道丁辰不依不饶:“你就当我傻,忽悠我吧!我可是很认真的!噢,对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正事倒忘了讲,知道我为什么劝你朝前看吗?咳,因为我今天收到消息,那个人回国了……嗯,别一脸无辜地瞪着我,你知道我说谁呢,是啊,陆亦航那怂蛋躲了那么久,他居然回来了!哎,司机师傅你别开车啊,我话还没说完呢!”
从路口到公寓,一共是九百三十五步,而今天,陆路觉得每一步都是虚晃的。
推门,开灯,陆路终于像团棉花般瘫倒在地上。
曾几何时,那个人是她心尖的朱砂痣,她以为自己最后一定会嫁给他。而如今,他竟成了那抹最刺眼的蚊子血,为了将他从自己的生命剜除,她把整颗心都掏了出来。可最后却徒劳地发现,那滴血其实早已融入血脉……而那颗白白被剜掉的心,却再也不会跳了。
陆路慢慢抱紧自己的 ,恍惚间,仿佛看见那一年,宋阿姨带着他初次走进她家。她坐在二楼旋转楼梯的顶端晃荡着两条腿,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喂,你叫什么名字?”
“宋、宋亦航。”
“那你进了我们陆家,以后就要跟着我爸爸姓啦。陆亦航,陆亦航,记住了吗?以后你就叫陆亦航。”
那时候,她还是陆家高高在上的公主,没有人会忤逆她,人人都宠爱她。那时候,陆亦航也还不是一剂见血封喉的毒药,他只是继母带来的养子,流着跟所有人不同的陌生血液。
那时候……
但凡回忆前尘往事,莫不是相看已成灰。
周一是个大晴天,陆路定好八点的闹钟,一大早便收拾妥当,拎上沈世尧的礼服和项链,往“恒一国际”去。
一路畅通无阻,除了前台小妹看自己的表情略带花痴外,就连平日爱咋呼的美玲见到自己,也明显收敛许多,只礼貌而节制地喊了声:“Lulu姐早。”
Cindy在办公室里接电话,陆路进去,她只比了个“坐”的手势,又继续跟线上的人通话:“抱歉抱歉,孟澜最近刚接了世朝的代言,同类广告不能再接,您知道 我们合同上都是有规定的……”
“好好,明年一定,回头我请您吃饭赔不是了。”
“多谢多谢,我们孟澜今年下半年的新戏也要麻烦您多照顾了……”
“哎,那好,回头再联系,再见!”
挂掉电话,Cindy这才将眼光放在陆路身上,上下打量她一遍:“你确定考虑好要辞职?”
陆路点头:“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Cindy沉默片刻,似在思考什么,半晌,开口道:“其实也不必非辞职不可,你还可以回企划部工作,放心,不需要和孟澜有直接接触。”
“谢谢Cindy姐好意,不过不用了。”陆路顺势将手中的袋子放在桌上,“这是沈先生在戛纳借给我的礼服和首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所以要麻烦Cindy姐您帮我转交给他。”
“你……确定?”Cindy重新将目光投在陆路脸上,点燃一支烟送到嘴边,“可是我昨天接到沈先生的电话,他让我将联系方式给你,让你亲自把东西送过去。”
一时间,陆路怔住了,许久才道:“我知道了。那么Cindy姐,辞呈我先留下了,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我再过来收拾东西,这么久以来谢谢您的照顾。”
陆路起身鞠过一躬,提起装着礼服和项链的袋子走出去。刚到门口,Cindy突然叫住她:“不问问孟澜的情况?”
“您希望我问么?”陆路转过身,谦恭地望着Cindy。
“她最近势头不错,再红个三五年不成问题。”Cindy吐了个漂亮的烟圈,笑起来,“去吧,沈先生的联络方式我随后发你。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我很欣赏,祝你好运!”
走出“恒一国际”的大门,陆路恍惚地掐了自己一把,她真辞职了!但再低头看一眼手中的袋子,好不容易轻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沈世尧这是有病吧?多此一举!
陆路在街边随便找了家咖啡店坐下,准备跟丁辰汇报今天的战果,Cindy的短信却先一步进来。望着信息内容里那个陌生的十一位号码,陆路手一颤,下意识将手机丢出老远。
下午五点半,丁辰开着她新买的英菲尼迪FX准时停在咖啡店门口,冲坐在窗边的陆路招手:“上来,陪我去试试手!”
陆路一口咖啡险些呛在喉咙,她丁大小姐开的车一年比一年爷们,车技也一年比一年彪悍,陪她试手,约等于找死。
果不其然,车还没开出多远,陆路已经脸色惨白地捂住嘴,连连摆手:“停、停车!让我下去吐一吐!”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陆路只觉得已丢了半条命,见丁大小姐居然还镇定自若地往CD机里送Author的新专辑,陆路气得打掉她的手:“你还有心情听你老情人的歌?”
“怎么没有?”丁辰眯起眼,妩媚一笑,“自己花钱买的,总不能浪费吧。”
“也只有你分手了还舍得一掷千金,成百上千地订他的CD,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的金主。”陆路忍不住揶揄她。
“有像我这么漂亮的女金主吗?”丁辰斜睨她,说话间,却已意兴阑珊地关上CD机。
到底是不一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他还是没什么人气的新人,出了专辑没人买,她便一掷千金,一箱一箱地偷偷往家里抱。身为音痴,丁辰连“哆来咪”都唱不准,却总喜欢跟着他的歌胡乱哼,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
然而等到他真的红起来,再不需要她撑销量,她却仍将过去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只是再不听他的歌。那些情歌,再深情婉转,也跟她没关系了。而今天,她不过是看到某张娱乐小报上他与别人亲昵的合影心情不大愉快罢了,所以才心血 地将这些CD翻出来。
然而情歌再甜蜜,心境不在,亦不过枉然。
丁辰一脚踩下油门:“走,大小姐我今天高兴,请你吃海鲜去!”
与丁辰大快朵颐一顿到家,已是夜里九点半。今天没喝酒,陆路清醒到令人发指,所以看着脚边那装着礼服和项链的纸袋格外憋气,忍不住一脚踹上去,但那纸袋却岿然不动,像极了某人不动声色的厚脸皮。
陆路翻出手机,按Cindy留下的号码拨过去。
提示音响了两下,是个有些陌生的男声接起:“你好,哪位?”
这是陆路第一次在电话里听沈世尧的声音,自然是陌生的,她怔了怔,很快自报家门:“陆路。”
“还挺快。”那头的男声轻笑起来,与记忆中的某个声音渐渐重合。
陆路强忍住发飙的欲望,一字一顿道:“对于沈先生的事,我、等、小、人、物、当、然、不、敢、怠、慢。”
“东西准备好了?”沈世尧压根忽略她嘲讽的语气,直接切入正题。
陆路咬牙切齿地堆笑:“是的,不知道沈先生何时有空?还有,我应该给您把东西送去哪里?”
“时间和地点我会再通知你,那么,回见。”
不待陆路开口,沈世尧已挂断电话。
陆路一顿,旋即气得一下把手机摔在沙发上:“王八蛋!”
那夜陆路睡得很不好,仿佛回到了刚回国的那段时间,每个夜里都被噩梦魇住,要靠安眠药才能维持三个小时以上的睡眠。
翻身起床,是夜里三点半,陆路机械地穿戴好,拿起钥匙,走出房门。
城市大的好处便是多晚都不乏出租车,陆路拦下一辆,报上地址,疲惫地阖上眼睛。
陆路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她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每当睡不着,又没有安眠药的时候,她便打车来这里,看看曾属于爸爸的大楼。
过去的澳海地产如今早已易主,改名远航。坐镇其中的,正是她曾经的继母宋清远和继兄陆亦航。只是据传最近宋清远身体抱恙,已赴美休养,因此陆亦航将以执行总裁的身份回国,继续开拓国内市场。
其实这些事哪需要丁辰特意告诉她,关于他的每一桩每一件,她都清楚知道。只是越清楚,越是恨。恨宋清远,恨陆亦航……最恨的,其实是自己。
是自己太蠢太笨,才做了仇人手中的利刃,浑然不觉那是刺向自己的爸爸。而她甚至不孝地没有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当时的她已经十八岁,虽然乖张跋扈,却懂得是非,知道爱恨,清楚陆家的悲剧说到底是她一手造成。
陆路慢慢捂住自己的双眼,强迫自己转身,跌跌撞撞地逃上出租车。
翌日清晨,陆路被一阵快递的门铃声吵醒。
失眠了一夜,好不容易入睡,陆路气得恨不得掐死对方。深呼吸再三,才说服自己抑制住怒火:“不好意思,你可能送错了,最近我都没买过东西。”
“是13楼B座的陆小姐对吧?”快递员笑得很憨厚,“那就没错,麻烦请签收。”
陆路虽满腹狐疑,但不想与快递员多纠缠,又见纸盒上自己的名字与地址没错,也就匆匆签收,将盒子丢进沙发,回卧室补眠了。
一觉醒来已过正午,陆路觉得饿,翻出盒泡面吃完,这才记起沙发上的盒子。
也许是前段时间事情太多忘记买过什么东西,她把盒子拿过来,一边拆一边回想,哪知道一一揭开盒盖,整个人都傻了。
那是一件纯白色的斜肩礼服裙,如果陆路没记错,是今年Lanvin的春夏新款。
但盒子里却连张纸条也没有,陆路气得两手直哆嗦,老半天才抓起手机,给沈世尧拨过去。
然而接电话的却是个礼貌又温柔的女声,还没等她道明来意,对方已抢占先机:“沈先生去开会了,麻烦你稍后打来。”
尽管陆路未必相信沈世尧真的在开会,但沈世尧的意思她却深刻地领悟到了,那就是她无法拒绝,因为他绝不会给她说“不”的机会。
陆路瘫坐在沙发上捧着肚子一阵大笑,半晌,才又将手机拾起来,给丁辰打过去:“我最近失业,剩下的积蓄大概只够吃饭,能借我信用卡刷一套礼服吗?”
哪知向来爽快的丁大小姐今天竟吞吞吐吐:“呃,那个,你什么时候要用?我让我秘书先给你送点现金过去?主要是我人在马代……哎,别问我怎么来的,回头我再跟你解释……”
丁辰话未说完,已有短信进来,陆路点开一看:“今晚8点,海逸酒店。”
唇角渐渐变幻成一个嘲讽的弧度,沉吟片刻,陆路改了主意:“算了,你和杜鸣笙好好在马尔代夫度假吧,不用叫你的秘书来了。剩下的事我自己可以搞定。”
入夜,陆路穿上沈世尧新送来的礼服,化好妆,拎着他曾经借给自己的礼服与项链,轻快地踏上出租车。
海逸酒店陆路曾去过一次,是陪孟澜参加一个剪彩活动,那时她刚调到Cindy手下做事,做什么都战战兢兢。孟澜让她给自己倒杯水,她端水的手都在抖。孟澜见状,接过杯子笑着安慰她:“哎呀,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不会把你吃掉。”
彼时孟澜和沈世尧的绯闻刚传出来,孟澜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对待她这样的小助理也格外宽容。相信那时的孟澜死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后,她会恨这个小助理恨得后悔当初没有真的一口把她吃掉。
如此看来,命运大都带着些嘲讽的意味。
车子在酒店门外停下,有侍者迎上来接过陆路手中的纸袋。陆路一怔,旋即问道:“沈先生呢?”
“在里面,烦请陆小姐跟我来。”
跟在侍者的身后走过一段,陆路来到一间独立的宴会厅。侍者礼貌地向她鞠躬:“陆小姐里面请。”
推门的刹那,陆路可以感觉到自己突然加速的心跳。但不是心动,仅仅是紧张。
大门缓缓打来,只见一身正装的沈世尧正面带微笑地望向她,以极其绅士的姿态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陆路虽满腔愤慨,表面上却仍是无比自然地挽起沈世尧的手臂,微笑着以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最后一次。”
沈世尧亦不恼,轻笑着摇头:“你说的……不算。”
直到晚些George先生入席,陆路才总算摸清这顿饭的缘由。
George太太顺利生产,George先生听说当天陆路为她所做的一切,特地赶来中国,想要亲自感谢这个勇敢的女孩。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并不会来?”觥筹交错间,陆路晃晃手中的果汁杯,对沈世尧耳语。
只见沈世尧不紧不慢地为George先生斟上红酒,回头对上她的眼睛:“不会,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很懂事。”
这明明是句褒奖,陆路却听得邪火燎心。是了,她最讨厌沈世尧这点,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尽在自己的掌控。
倒吸一口凉气,陆路挤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那还真是多谢沈先生谬赞了。”
一顿饭就这样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陆路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背都僵硬了。
平心而论,George先生是个有趣的人,分享的见闻也大都合陆路的胃口,他甚至还邀请沈世尧和她再去戛纳做客,而陆路虽知这绝无可能,但还是礼貌性地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尽管当她微笑着点头时,她能够感受到来自一旁沈世尧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但她告诉自己,没关系,无视。
送走George先生是晚上十点半,陆路见事情告一段路,要求离开,哪想沈世尧竟脸色一变,手一摊:“哎呀,车钥匙忘了。”
明知这是他的伎俩,陆路也不恼,笑眯眯配合:“好,我陪你回去取。”
回到宴会厅,沈世尧开始装模作样寻找自己的车钥匙。哪知陆路一个转身,竟迅速关上了大厅的门。
“沈先生,不必找了,我知道钥匙就在你身上。既然你使出这样的伎俩,我若是不做绝一些,怕是你根本听不懂我的话。我说过了,这是最后一次。”
说罢,陆路伸手,拉 上礼服的拉链。
原本还漫不经心的沈世尧彻底被震住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人,为了跟自己划清界限,竟然真的可以毫无顾忌地当面脱下礼服!
陆路一边整理着事先穿在里边的抹胸衬裙,一边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我知道,沈先生,你下次大可以还用同样的理由把叫我来,所以我现在就把衣服留下。怎么样?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先走了!”
从宴会厅到酒店门口的一路,陆路可以感受到来自侍应生和住客的各种目光。那里面有惊讶,有好奇,更有鄙夷。大概是将她想成了某个献身不成反被驱赶的可怜虫吧,陆路摸摸自己的脸,自嘲地扯起嘴角。
好在沈世尧并没有追出来,也不知是被她出格的行为吓傻了,还是气坏了。不过怎样都好,过了今晚,他们就再没有理由见面了。
其实虽然她做了最坏的打算,却并没有一定要做到这步的觉悟,怪只怪沈世尧的笑容太挑衅,她平日虽习惯压抑隐忍,内心却似乎还住着当年那个愚蠢又冲动的小姑娘,也不知沈世尧会不会因为今天的事报复她……
正心情沉重地掂量着沈世尧可能的报复手段,陆路突然感觉整个身体都腾空了,下一秒,沈世尧的脸竟出现在自己上方:“就算你不想再见我,也不用激动到连鞋子都不要吧?我可不记得我有送高跟鞋给你。”
陆路一怔,这才想起自己真的连鞋都甩掉了,不禁挣扎着试图摆脱他:“你放开我!我要回去拿我的鞋!”
“嘘——”沈世尧却十分固执地将她箍在怀中,“别乱动,周围的人都在看呢,你可以不在乎形象,但我还需要面子。”
他的声音镇定而不容拒绝,一霎间,陆路竟忘了反驳,良久,才悻悻道:“放我在酒店门口,我自己打车回去。”
可沈世尧根本不理她,直接将她丢进自己的车内,转头吩咐司机:“送陆小姐回去。”
“沈世尧!”陆路终于恼羞成怒。
沈世尧却置若罔闻,微微一笑:“既然你只是不想见到我,那就让司机送你回去好了。鞋子已经放在你座位旁边,你转身就能看见。记得吃些感冒药,不要着凉。 那么晚安,陆小姐。”
陆路激动地挥舞着双臂,还想要说什么,车子却已一溜烟开出老远。转头看一眼身旁被仔细装在纸袋里的高跟鞋,陆路忽然产生了一种,自己刚被丢进油锅里,狠狠煎了一遍的错觉。
丁辰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关怀陆路那天的事解决得怎样。陆路回想半天,才想起丁辰说的是找她借卡的事,笑嘻嘻地摆手:“搞定。”
也是,自从那天后,沈世尧便再没给她打过电话。陆路乐得清静,休息了一周,开始着手在网上物色新公司,投简历。
“真不来我们事务所上班?我给你开双倍工资!”丁辰小姐向来很豪爽。
“得了吧,知道你财大气粗,不过你还是留着钱买Author的新专辑吧。下次也别一千一千地买了,直接数以万计地订,说不定他知道后一感动,就隐退跟你结婚了呢。”
然而丁辰的声音却低沉下来:“别提了,我们完了。”
“你们不是早完了么?”陆路“呵呵”一声,撇嘴。
“我是说,我们以后连偶尔睡睡的关系都不是了。”丁辰似乎很疲惫,“这回在机场我跟他说清楚了,以后各走各路,要是一不小心碰面,也要立刻转身绕着走。”
“……真想清楚了?”
“嗯,你还记得我爸的话吧,就算找个村里养猪的,也不能找个混娱乐圈的。我没办法说服我爸改变想法,也做不到要求他放弃唱歌,所以,还是算了。”
说罢,丁辰轻叹一声,闭上眼。
一切仿佛回到一周前,他们还置身于马尔代夫的某个小岛,没有媒体,没有粉丝,她不是丁大小姐,他也不是Author,他们只是寻常的一对情侣。
可惜再美好的时光也终会逝去,坐上回国的班机,他们又回归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是丁家唯一的继承人,跟财阀二世祖们有相不完的亲,他亦有成千上万的粉丝高呼着那个于她而言那么陌生的英文名字。
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我有时候想,那架飞机要是失事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丁辰干笑一声。
陆路一怔,发现竟找不到接下去的话。
“丁丁……”良久,她低低叫她。
丁辰被她的语气一震,大笑起来:“说笑而已,本大小姐和你这穷光蛋可不一样,还舍不得老爷子那么多财产啊!”
那天下午,陆路的公寓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打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以为自己眼花。孟澜似乎早料到她的反应,反倒显得十分坦然:“我可以进去坐会儿吗?”
“请进。”
陆路下意识地往门口张望,听见孟澜头也没回地说“没人”,这才顺势把门关上。“咖啡还是奶茶?”陆路问她。
“清水就好。”
“找我……有事?”陆路一边往杯子里接水,一边不解地打量她。
今天的孟澜和平时很不一样,从前就算没有活动安排,孟澜也会仔细地上妆,做造型,从不以素颜示人。所以刚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素面朝天戴着黑框眼镜的人就是孟澜。
“算是吧,”孟澜接过陆路递过去的水杯,却并没有喝,“我想求你帮个忙。”
用的是“求”字,陆路心里一惊。许久,才谨慎地开口:“什么事?”
“我想求你帮我告诉沈世尧,我想见他一面,一面就好。我绝不会通知媒体,也绝不会再玩那些幼稚的小把戏。我知道错了。”
眼前的人垂头丧气,陆路摇头,虽隐约知道沈世尧是哪种人,但听孟澜亲口说出这样的话,仍令她心有余悸。
只是……这好像不关她的事。
陆路沉默,斟酌着以何种方式拒绝更好,孟澜却仿佛已洞穿她的心思,猛地站起来,是哭腔:“Lulu,我求求你了好不好?Cindy姐已经明确告诉我不会再帮我,世朝的代言合约就是分手费,可我不想分手啊……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吧,在戛纳的那个晚上,你明明看见我在哭!难道你就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陆路原本被她的泪水触动,心软了几分,但最后那句,却仿佛一道惊雷,直劈天灵盖。原来那天晚上,她知道自己在看她?
下一页 尾页 共6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