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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过死荫之地

_7 劳伦斯·布洛克(美)
第15章
  星期二我睡得很晚,醒来时埃莱娜已经出门了。留在厨房桌上的字条上说我爱待多久都没问题。我自己弄了早餐吃,看了一会儿CNN,然后出门散了一个钟头的步,正好赶上中午在花旗银行总公司大楼举行的聚会。聚会完了我去第三大道上看了一场电影,再步行到弗里克博物馆看了一会儿画展,然后乘公共汽车沿着列克星顿大道往下城走,去距中央车站一条街的地方参加五点半的聚会,看着下班赶车的人潮勇敢地在大公司包车中间穿梭。
  那个聚会的主题是讲“第十一阶段”——如何借着祈祷与冥想探究上帝的旨意——大部分讨论内容都惊人地形而上。聚会结束后,我决定招待自己乘一次出租车。结果连着两辆车都从我身边疾驶而去,等到第三辆终于停下时,一位穿着定做套装、系一条飘逸的蝴蝶结领巾的女人用胳膊肘把我往旁边一顶,抢先我一步钻进车里。我既没有祈祷,也不用冥想,却不难探究上帝对此事的旨意:他要我乘地铁回家!
  口信纸条叫我回电话给约翰·凯利,德鲁·卡普兰,还有凯南·库利。我突然想到这三个人的姓氏缩写都是K,真巧,要是港家兄弟再打给我,那就更妙了。第四个口信没有留下姓名,只留了个号码。怪的是,我回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它。
  我拨了那个号码,话筒里传来的不是电话铃响声,而是一个讯号。我想电话大概被切断了,于是挂上再重拨一遍,当那个讯号声再一次出现时,我按下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挂断。五分钟不到,我的电话铃就响了。我拿起听筒,TJ说:“嘿,马修,大哥,怎么样?”
  “你装了寻呼机?”
  “吓你一跳,对不对?大哥,一次拿到五百块,你想我会去干吗,去买储蓄债券?他们现在大特价,买一个寻呼机,外加头三个月的服务费,才一百九十九。你要不要一个,我可以陪你去店里,叫他们好好招待你。”
  “我看我再等一阵子吧。三个月以后呢?他们会把寻呼机收回去?”
  “不,是我的了,大哥。不过我得付很多钱保持通信。不付钱,机器还是我的,只不过你打来的时候,什么反应都没有。”
  “那有它也没啥意思嘛。”
  “可是街上很多黑鬼都有寻呼机。随时带在身上,可是从来没听到它们响,因为他们没有缴月费。”
  “月费多少钱?”
  “他们跟我讲过,忘了。不要紧。我是这样想的,等三个月到了,你一定会帮我缴月费,因为你要我随传随到!”
  “我为什么要你随传随到?”
  “因为我是不可或缺的,大哥!我是你行动小组里的重要资产。”
  “因为你很有办法。”
  “你看,你这不是懂了吗?”
  我打电话给德鲁,但是他不在办公室里,我不想打到他家里吵他。我没有打给凯南·库利或约翰·凯利,因为我觉得他们可以等。我到街角上买了一块比萨和一杯可乐,到圣保罗教堂参加那天的第三次聚会。我记不得上一次一天参加三场聚会是什么时候的事,不过肯定有好一阵了。
  并不是因为我有想喝酒的感觉,想喝酒的念头从未真正远离过我的脑海。也不是因为我觉得问题很多很烦,决定不下。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我的感觉是一种精疲力竭的疲乏感。在弗龙特纳克旅馆熬了一整夜,现在结果终于出现,不过它的效果又因为两顿饱餐和九个小时未被打断的睡眠打了折扣;但我整个人仍深陷在那件案子里。我全力以赴了一段时间,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当然,它并没有结束。凶手尚未被指认出来,更不要说逮捕。我所做的,是自认为无懈可击的侦探工作,而且也已有了重要斩获,但事件本身离结案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无论疲惫与否,我都还有承诺要履行,而且路还很漫长。
  因此我去参加另一场聚会,去一个安全的、可供憩息的地方。休息时间我和吉姆·费伯聊了一会儿天,聚会结束后和他一起步出会场。他没有时间喝咖啡,我陪他几乎走回到他的公寓门前,结果我们俩站在街角又谈了几分钟,之后我才回家。但我还是没有打电话给凯南·库利,不过我打给了他哥哥。我在和吉姆谈话间提起他,两人都不记得上个星期曾在任何聚会中看过他,于是我拨了彼得的号码,但电话无人接听。我打给埃莱娜,聊了几分钟。她提到帕姆·卡西迪来电说她不会再打电话来了,因为德鲁告诉她这段时间最好别跟我或埃莱娜联络,她想通知埃莱娜一声,好叫她放心。
  第二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德鲁,他说一切进展顺利,凯利虽然难缠,却不会蛮不讲理。“如果你想许愿的话,”他建议,“那就快祈祷那家伙钞票多多。”
  “凯利?在刑事组钞票多不了的。收不到贿赂金。”
  “不是凯利,老天。是雷!”
  “谁?”
  “那名凶手,”他说,“用钢丝的那个家伙啊,老天!难道你自己的雇主讲话你都不用心听吗?”
  她并不是我的雇主,不过他并不知道。我问他为什么我们要希望雷钞票多多。
  “这样我们才能叫他理赔。”
  “我比较希望看到他这辈子都被关在牢里。”
  “对,我也这么希望,”他说,“可是我们都明白刑事法庭是怎么回事。不过,有一点我他妈的可以保证,只要他们敢让那个狗娘养的无罪开释,我就可以送他上民事法庭,叫他把每一分钱都吐出来。不过他得有钱,这样做才有用。”
  “很难讲。”我说。我知道住在日落公园区的百万富翁寥寥无几,但我并不想跟卡普兰提起日落公园,况且我并不能断定那两个人,甚至三个人(如果我们对付的其实有三个的话)全都住在日落公园区里。但谁知道呢,很可能雷在皮埃尔旅馆租了间套房也不一定。
  “我真的很想找个人来告,”他说,“那两个禽兽可能用的是公务货车。要是能找到一个有资产的被告,就能替她弄到一笔像样的理赔金,经过那种事,她应该得到。”
  “而且这么一来你的‘公益’行为也会符合‘成本效率’,对不对?”
  “那又怎样?有错吗?老实说,这件案子里我真的不是最关心自己的利益。”
  “知道了。”
  “她真的是个好女孩,”他说,“坚强,有韧性,但又有一种纯真的本性,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了解。”
  “那些禽兽可真是整死她了。她有没有给你看他们对她做的事?”
  “她跟我讲了。”
  “她也跟我讲了,而且还给我看了。你以为事前知道可以让你心理有个准备是不是?告诉你,视觉震撼还是吓死人。”
  “真的,”我说,“她有没有把剩下的也一起给你看,好让你彻底了解她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你的思想实在很脏,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我说,“大家都这么说。”
  我打电话去约翰·凯利的办公室,别人告诉我他去法庭了。我报上名字,接电话的警察说:“哦,他正想找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来传呼他。”过了一会儿凯利便打来了,我们约在郡法院外面街角一个叫“诉讼案件记录”的地方见面。那个地方我从来没听说过,似乎是曼哈顿下城典型的酒吧餐厅,顾客群从警察到律师不等,装潢总是用很多黄铜、皮革和暗色木头。
  凯利和我从未谋面,这一点在约的时候两人都忘了,但其实半点都不难认,他长得就跟他父亲一模一样。
  “我一辈子都在听这句话。”他说。
  他从吧台上拿起啤酒,我们到后面拣了张桌子坐下。我们这桌的女服务员有个朝天鼻和极具感染力的幽默感,而且认得我的同伴。他问她今天的辣香肠如何,她说:“对你来说太瘦了,凯利。点个烤牛肉吧。”我们点了烤牛肉裸麦面包三明治,牛肉切得很薄,堆得老高,配菜是酥脆的炸薯条和一小碟山葵根酱,辣得你直掉眼泪。
  “这地方好。”我说。
  “没话讲。我都在这里吃。”
  吃三明治的时候他又点了一瓶摩森啤酒,我点了一杯奶油苏打水,女服务员一听便摇摇头,于是我改点了可乐。我意识到凯利虽然没讲话,却注意到了。等女服务员把我们的饮料端来时,他还是说了:“你以前喝酒?”
  “你父亲提过吧?我认识他的时候喝得还不算凶。”
  “不是他告诉我的。我打几个电话,到处问了一下。我听说你喝了出麻烦,后来就戒了。”
  “可以这么说。”
  “我听说是去戒酒协会。那个组织很好,听到的都是好话。”
  “它有它的优点,不过如果你想喝杯好酒的话,最好别去。”他隔了一秒钟才明白我是在说笑话。他笑了,然后说,“你就是在那里认识他的?那位神秘男友。”
  “我不会回答那个问题。”
  “你不打算告诉我任何有关他的事?”
  “对。”
  “没关系,我不会在那件事上跟你过不去。你能劝她来,这一点我佩服你。证人跟她的律师手牵手一起来,我不是很喜欢,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承认她这么做很聪明,而且卡普兰也不算太痞。若是上了法庭,他包准把你当猴儿耍,不过管他的呢,那是他的工作,他们全是一个样儿。你能怎么办,把全世界的律师都吊死?”
  “有人会觉得其实这个主意不错。”
  “这个房间里有一半的人都这么觉得,”他说,“另外一半就是律师自己。管他呢!卡普兰和我同意对媒体严格保密,他说你也会同意。”
  “当然。”
  “如果我们能把那两个变态狂的长相画出来就好了,可惜我安排她和一位画家聊了半天,唯一的成果就是他们两个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对耳朵她就不太肯定了,觉得他们都各有两片,可是又不能保证。现在我们手上有的,就是这三桩案子之间的关联性,我们已经正式把它们当做连环谋杀案件来处理,不过你说让它上《每日新闻》有什么好处?除了把老百姓吓得屁滚尿流之外,还能得到什么?”
  中餐吃完,我们并没有久待。他两点得回法院去给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作证,这类公务令他的案牍永远堆积如山。“他们彼此杀来杀去,你实在很难去在意,”他说,“或是让你想拼了老命去破案逮凶手。我他妈的真希望他们赶快让这玩意儿合法化,而且我对耶稣发誓以前,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会说出这种话。”
  “我从来没想到会听一个警察讲这种话。”
  “这年头大家都这么讲。警察、地方检察官、每个人。只有毒品管制署的那些家伙还在唱老调:‘我们与毒品的战争,胜利在望。给我们必要的工具,我们就能完成使命。’我不知道。或许他们真的都这么相信吧,不过我宁愿相信牙仙①,至少牙仙可能会在你枕头下面摆个铜板。”
  ①Tooth Fairy,美国同名电影中的角色,他杀死小女孩,并带走她们的牙齿。
  “你怎么能说服自己让快克可卡因合法化呢?”
  “我知道,那玩意儿害死人。我自己最喜欢的是天使之尘①,一个完全正常、爱好和平的人去嗑点天使之尘,立时完全丧失意识,开始产生暴力举动。几个小时后他醒了,旁边死了人,他却什么都记不得,他连自己在迷幻的时候是不是很享受都不知道。我愿意看到街角糖果店卖天使之尘吗?天哪,我当然不愿意,但是现在那些人在糖果店前的人行道上卖天使之尘,是不是真的因此就在糖果店里卖得少呢?”
  ①angel dust,一种幻觉剂,在致幻类药物中是效力强度最高的毒品。
  “我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其实现在天使之尘卖得不像以前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现在的人不嗑它了,而是快克可卡因侵占了天使之尘很大一部分市场,所以说毒品世界有好消息喽,各位运动迷,快克可卡因在帮助我们赢得毒品战争。”
  我们各自付了自己的账,然后在人行道上握手道别。我同意如果发现任何他应该知道的新消息一定会联络他,他说一旦案子有突破性进展,也会通知我。“我可以告诉你这件案子一定会用上大批警力,”他说,“这些才是我们真正想除掉的家伙。”
  我告诉过凯南·库利那天下午我会出门,所以我便直接往他那个方向走。“诉讼案件记录”位于乔拉勒姆街上,布鲁克林高地就在那儿从圆石山丘突出来。我往东走到法院街,再沿着法院街往南走到大西洋街,经过德鲁·卡普兰的办公室,以及我与彼得·库利一起吃过饭的那家叙利亚餐厅。我再转上大西洋街,刚好经过阿尤布的店,想象掳人案发生当时的情景。本来想坐往南走的公共汽车,可是等我走到第四大道时,一辆车正好开走。那天是个和暖的春日,散步也很惬意。
  我走了一两个小时。虽然我本无意一直走到湾脊区,但我还是走到了。起先我以为自己会走个八到十个街区,然后看见公共汽车经过就上去,可是等我走到第一条以阿拉伯数字命名的街上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离绿林墓园才不过一英里,于是便穿过第五大道,走到墓园外,进到坟墓间转了十到十五分钟。草的翠绿,是那种只有在早春才见得到的,墓碑周围各种春花绽放,很多墓前还摆满了鲜花。
  墓园占地极广,我不知道利拉·阿尔瓦雷斯是在哪个地方被丢下、又被找到的,或许新闻里曾经提过吧。就算提过,我也早忘了,即使我记得,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想在她曾经躺过的地方用心电感应去接收那片草地发出来的震波。我很愿意相信某些人能够做这种事,可以用柳木条找到遗失的物件及小孩,甚至看到我看不到的灵气(我实在不确定丹尼男孩最新一任女朋友是否真有这般法力)。但我不能。
  不过,亲自踏上这片土地,或许真的能灵光乍现,让脑波里的线路突然接上。谁知道呢?
  或许我去那里,是真的想和那位姓阿尔瓦雷斯的女孩做某种接触吧,也或许我只是想花个几分钟,在绿草地上走走,赏赏春花。
  我是从二十五街进人墓园的,然后从向南半英里的三十四街穿出来。那时我已经穿过整个公园坡地区,抵达日落公园区的北界,离那个整个区以它为名的小日落公园仅有两个街口。
  我走到公园外,再穿过公园。然后逐一经过那六部曾经被用来打到库利家的公用电话。从位于四十一街交叉口的新乌特雷奇街上的第一部开始。我最感兴趣的那一部在四十九街和五十街之间的第五大道上,就是他们用了两次的那一部,因此推测是离他们的行动基地最近的一部。不像其他电话都在街上,它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自助洗衣店的入口处。
  店里有两个女人,都很胖。其中一人在折衣服,另一个坐在椅子上,翘起椅子的前腿靠在后面水泥墙上,正在读《人物》杂志。她们互不答理,也不管我。我在电话里投了一个硬币,打给埃莱娜。她接起电话时我说:“是不是每家自助洗衣店都有电话?很普遍吗,是不是在每家洗衣店里都可以找到公用电话?”
  “你知道我等你问我这个问题等了多少年吗?”
  “是不是?”
  “你觉得我无事不知,真让我受宠若惊,可是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我有好多年都没跨进自助洗衣店一步了。其实我好像从没进过自助洗衣店。我们公寓地下室有洗衣机,所以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可是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
  “绑架案发生当晚有两个打到库利家的电话,都是从日落公园一家洗衣店里的公用电话打出去的。”
  “你现在人就在那里,用那一部公用电话打给我?”
  “对。”
  “然后呢?别家洗衣店有没有公用电话有什么要紧?别告诉我,让我自己想。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想他们一定住得很近,才会想到用这部电话。你从街上是看不到它的,除非你就住在附近一两条街上,否则打电话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它。除非,每家洗衣店里都有电话。”
  “嗯,我对洗衣店不太了解。我们地下室的就没有电话。你怎么洗衣服的?”
  “我?街角就有家洗衣店。”
  “他们有没有电话?”
  “我不知道。我早晨把衣服送去,晚上拿回来。他们什么都帮我弄好,送去的时候是脏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干净了。”
  “我打赌他们一定不分颜色。”
  “嗯?”
  “算了。”
  我从洗衣店里走出来,到街角的古巴午餐吧点了杯古巴咖啡。他用过那部电话,那个狗娘养的。我就离他这么近!
  他肯定住在附近,不止是在这个区,而且就在洗衣店附近一两个街区内。要我开始相信从我坐的位置可以感受到他就在方圆几百码之内并不难。不过这是鬼话。我不用感应什么震波,只需分析逻辑,就可以猜出实际情况。
  他们看到她出了家门,跟踪她到达戈斯蒂诺超市,躲在一旁等送货员送她上车,尾随她去大西洋街,然后在她走出阿尤布的店时把她挟持进货车后车箱,再载着她驶离现场。去哪里呢?
  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红钩区①的小巷里、某个仓库后的小走道、某个车库。
  ①RedHook,布鲁克林的一个街区。
  从绑架到第一个电话,间隔数小时,我猜大部分的时间他们大概都在像对付帕姆·卡西迪一样对付她。等她死了,他们开车回家,把车停进他们自己的停车位(也可能一开始他们就在那里干他们的勾当)。目击者都说那辆货车车身上漆有皇后区电视修护公司的字样,这时可能需要化化妆,或许重新喷漆,或许他们用的是可洗塑胶漆,那样只需要洗掉就行了。倘若他们的车库里装备齐全,大可以将货车改头换面。
  然后呢?初学者很快上一堂切肉课?可能是在那个时候做的,也可能等到后来,那并不重要。
  然后,到了三点三十八分,打第一个电话。四点〇一分,打第二个——也就是雷的第一个——是去自助洗衣店打的。接着是更多的电话联络,直到八点〇一分的第六个电话,命令库利兄弟出门送赎金。打完那个电话之后,雷或另一个男的应该就位,监视弗莱特布什及法拉格特路那两部电话,在库利兄弟接近时拨那两部的号码。
  还是没那个必要?他们叫凯南八点半去那里,自己大可以从指定时间几分钟前开始,每隔一分钟打一次,不论凯南何时到达,接听电话,他都会觉得对方是看到他和哥哥开车过来时才打的电话。
  这也不重要。总之他们打了电话,凯南接了电话后,开车去韦特兰斯大道,两个绑架者已经等在那里。另一个电话打进来,刚好就在库利兄弟抵达的那一刹那,这一次绑架者一定在现场占好位置,以便监视库利兄弟步行离开钱袋。
  一等兄弟俩离开,确定现场没有人在看着车子,雷和他的朋友(不论是一位还是两位)立刻跳上前去抓了钱就跑。
  不对。
  至少有一个人留在现场,看着库利兄弟往车内察看,不见弗朗辛。然后公用电话响了,叫他们回家去,说她会在他们到家之前回去。等到库利兄弟真的回到殖民路上的家里时,绑架者也回到他们的基地,把货车停好,然后——
  不对,不对!那辆货车一直停在车库里。他们还没有把车子改装完成,而且弗朗辛·库利的尸体可能还放在后车箱里。他们是驾着另一辆车去韦特兰斯大道的。
  是那辆专门为这次行动偷来的福特天霸吗?很有可能。或是第三辆,而那辆福特偷来后便藏起来,只为了一个目的——运送尸体。
  太多太多的可能……
  无论如何,他们把弗朗辛分尸后,将尸块装上那辆福特。先分尸,用塑料袋分别包裹每一块肉,再用胶带把每一个包裹绑好。把后车箱的锁撬坏,像装肉箱似的将它装满,同时开两辆车到殖民路上,开到街角的停车地点,停下福特。不论是谁开福特,此时他回到伙伴的车上,两人一起回家。
  回到那四十万美金旁边,庆祝他们干了完美无瑕的一票。现在只剰下一件事没做,打一个电话叫库利去找停在街角的那辆福特。工作已经完成,你因为胜利而红光满面,可是你还想最后戳戳他的痛处。这时候用自己电话的诱惑多么大啊,就在桌上!库利没报警,没找别人支援,送钱又干脆,他怎么可能知道最后一通电话是从哪里打的呢?
  管他的……
  但不可以,等一等,到目前为止你每一步都走对了,表现得极具职业水准,为什么要功亏一篑?说得过去吗?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也不必神经紧张。你每次都用不同的电话,而且每部电话之间都至少隔六个街区,就是怕留下痕迹,怕他们派人监听那些电话。
  但并没有人监听电话。现在你可以确定这一点,他们没有采取类似的措施,所以不必过分谨慎。是应该用公用电话,这点没错,不过只要用距离最近、最方便的那部就可以了。那部是你的第一个选择,那就是你选择它打第一个电话的原因。
  既然要出去打电话,干脆顺便洗个衣服算了。刚才干得鲜血淋漓,把衣服全弄脏了,现在干吗不全丢进洗衣机里去?
  不,不可能的!尤其现在厨房桌上躺着四十万巨款。你不会洗那些衣服的,你会把它们全扔了,再买新的。
  附近两个洗衣店我全走遍了,从第四到第六大道,到四十八及五十二街的范围之内。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什么。若是看到车身上漆有字样的蓝色厢型货车,肯定会多看两眼。但我最主要的目的,只是想熟悉那一带,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我的视线。
  那一区在经济及种族分布上都很不平衡,房舍从破败倾颓到新翻修成独幢高级住宅的都有。有几条街的房子一间间挨得很近,有些还装着早期旧式的铝框和沥青外墙板,有些街上的房子把旧外墙全拆了,新砌了砖。还有些街上是独立住宅,前面有小块车坪,有些草坪被用来停车,有些房子则盖有车道及车库。我一路上观赏到不少街头即景,带着小娃娃的妈妈,精力过剩的孩子,在清理自己车子或坐在门阶上就着小纸袋里的饮料喝起来的男人们。
  等我走完那个区里的每一条街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得到了什么,但是我颇能确定一点——我经过了事件发生的那一幢房子。
  稍后我站在另一幢曾经发生过谋杀案的凶宅前面。经过六十街及第五大道交会口那部位置最靠南的公用电话之后,我走到第四大道,经过达戈斯蒂诺超市,进入湾脊区。当我走到参议员街时,突然想到我离汤米·蒂勒里谋杀妻子的地方不到一两个街区。我不知道自己在事隔多年后还能不能找到它。起先我有点迷糊,在另一条街上转,不过等我发现自己走错之后,立刻便找到了它。
  它比我记忆中的小,就像你的小学教室,不过除此之外,一点都没有变。我站在屋前,仰望三楼阁楼的窗户。蒂勒里就把他老婆藏在上面,然后把她弄下楼,宰了她,把现场布置得像是被潜进屋里的小偷杀的。
  她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我现在想起来了。可是汤米叫她佩姬。
  他为了钱杀她。我总觉得这个杀人的理由很薄弱,也许是因为我太看轻钱、也太看重生命了吧。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为钱杀人总比为过瘾杀人好。
  我就是因为那件案子认得德鲁·卡普兰的。汤米·蒂勒里第一次被控谋杀时,卡普兰是他的律师。后来他们放了他,又因为他涉嫌谋杀女友被逮捕,卡普兰鼓动他去找别的律师。
  那幢房子看起来状况很好。不知道现在的主人是谁,是否知道这段历史。如果在这些年内这幢房子数度易主,目前的屋主很可能就不知情。不过这个区流动性并不大,大部分的人都是老邻居。
  我在那儿伫立了数分钟,回想那段酗酒的日子,那些我认识的人,那种我过的日子。
  很久以前了。也或许没那么久吧,全看你怎么想。
第16章
  凯南说:“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做,案子办到一半,结案了,交给警方。”
  我开始重新解释一遍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个很简单的决定。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警方比我能展开更多的调査途径,而且也比我更有效率,我设法把我知道的情报都提供给他们,同时也让我的雇主及他死去的妻子能够继续隐姓埋名。”
  “不是,这些我都了解。”他说,“我懂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不让他们去办呢?那不是他们的职责吗?我只是没料到而已。我本来想象我们会查出他们在哪里,最后以一场飞车追逐或枪战收场,或许我在电视机前面坐得太久了吧。”
  他看起来倒像是坐飞机坐得太久,在室内坐得太久,在后面的房间及厨房里坐得太久、喝了太多咖啡。他没刮胡子,头发凌乱,需要剪了。和我上次看到的他比起来,他变瘦了,肌肉也松了;英俊的脸显得阴沉,黑色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他穿了一条浅色便裤,铜黄色的丝质衬衫,懒人皮鞋,没穿袜子。若是平常的他做这身打扮,会给人沉静优雅之感,今天的他却看起来衣衫不整、面有菜色。
  “假设警察逮住他们了,”他说,“然后呢?”
  “这要看他们能以什么罪名控告他们。最理想的情况是他们搜集到很多能把不同谋杀罪连在一起的具体证据。如果搜集不到这样的证据,或许其中一个罪犯会作证控告另一名罪犯,以换取比较轻的刑罚。”
  “换句话说就是让他们狗咬狗。”
  “没错。”
  “为什么让其中一个减刑?那个女孩不是证人吗?”
  “她只是其中一项罪行的受害者,那项罪比谋杀罪轻。强奸与强迫鸡奸都是B级重罪,可能判到六到二十五年不等。如果你可以判他们个二级谋杀罪,那就是无期徒刑。”
  “那切掉她乳房那件事呢?”
  “那只能构成一级攻击罪,比强奸和鸡奸罪还轻。我想那样最多判十五年。”
  “我觉得没道理,”他说,“我认为他们对她做的事比杀了她还糟。一个人杀另一个人,或许是他控制不住,或许他有他的理由,可是为了好玩这样去伤害别人——什么样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
  “病态或邪恶的人,随你怎么说。”
  “你知道什么事令我发狂吗?就是想象他们对弗朗辛做了什么事。”他没坐下,而是踱着方步,他走到房间另一头,往窗外看。然后背对着我说:“我试着不要去想。我试着告诉自己他们立刻就杀了她,她反抗,他们为了让她住口想打昏她,结果用力过猛,她就死了。就这样,死了!”他转过身来,两肩垮下来。“妈的,有什么分别呢?不管他们怎么整她,现在都已经结束了。她已经解脱了,走了,变成尘土了。没有变成尘土的部分也归上帝了,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或者她已经找到了平静,或转世了,变成一只鸟,或一朵花。或者就是不存在了。我不知道人死后会发生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嗯。”
  “你常听他们瞎扯什么接近死亡的经验,穿过一个隧道,去和基督或者和你最喜欢的叔叔相聚,看到自己的一辈子一闪而过。或许真的就是那样吧,我不知道。或许只有接近死亡的经历才是那样,等到真死了就不一样了,谁知道呢?”
  “我可不知道。”
  “对,可是谁他妈的真在乎呢?我们在乎的是现在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强奸罪他们最多能判几年?你刚才说二十五年?”
  “根据法律是这样的。”
  “还有你说的鸡奸,在法律上那指的是什么,肛交?”
  “肛交或口交。”
  他皱起眉头。“我不能再谈下去了。我们说的每件事,都让我立刻联想到弗朗辛,我谈不下去,我会疯的。你去操一个女人的屁股,可以判二十五年,可是切掉她一个乳房,却最多只会判十五年。你说这中间是不是有问题。”
  “要改变法律很难。”
  “不,我只是想把罪过推给我们的系统罢了。不过二十五年还是不够的。无期徒刑也不够。他们是禽兽,操!他们该死!”
  “法律没办法这么做。”
  “对,”他说,“没错。法律只能负责找到他们,然后呢,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他们可能进监狱,要杀掉牢里的人并不难。牢里很多家伙都愿意替你办事。他们也可能在上法院途中逃掉了,或缴了保释金等待审判,被放出来,也很容易杀掉他们。”他摇摇头,“你听听我在讲什么?好像我是教父,往后一靠,命令别人去暗杀似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或许到时候我就没现在这么激动了,到那个时候或许我也会觉得二十五年也可以了。谁知道?”
  我说:“也可能我们会走好运,在警方发现他们之前捷足先登。”
  “怎么找?去日落公园乱走,连我们要找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利用警方发掘出来的线索。他们一定会把所有资料送去联邦调査局,调出连环杀人犯的记录。或许我们那位证人会想起她一直遗忘的部分,我就可以拿到一张图片,或至少知道一些外形特征。”
  “所以说你想继续办这件案子。”
  “当然。”
  他思索了半晌,点了点头。“再告诉我一次我欠你多少钱。”
  “我给那个女孩一千块,律师不会收她半毛钱。那几位弄到电话公司记录的电脑技术师一共拿了一千五百块,我们住的旅馆是一百六十块,加上我没拿回来的那五十块电话费押金。就算两千七百块的整数吧。”
  “嗯。”
  “我还有别的开销,不过我觉得那些应该由我自己出。这些是特别的开支,而且情况紧急,我不想耽搁,所以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就擅自做了主。如果你觉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我愿意跟你讨论。”
  “有什么好讨论的?”
  “我觉得你好像很烦躁。”
  他重重叹了口气。“你感觉到了?我飞回来那一天我们第一次通电话的时候,我记得你说你问过我哥哥。”
  “没错,他身上没有那么多,所以我就自己去筹了。怎样?”
  “是他没有,还是他要你等我同意?”
  “他没有。而且他特别强调说他很确定你一定会出那笔钱,可是他身上没有现金。”
  “你确定?”
  “百分之百确定。怎么了?到底有什么问题?”
  “他没说你可以拿我的钱?一句话都没说?”
  “没有。事实上——”
  “怎样?事实上怎样?”
  “他说你家里一定有钱,可是他不可能拿得到。他还很讥讽地说没有人会把家里保险箱的号码告诉一条毒虫,即使是兄弟。”
  “他这样说吗?”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特别指你,”我说,“我觉得他是在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把那种秘密告诉一个吸毒的人,因为那种人是不可信任的。”
  “所以他指的是一般人。”
  “我是那么觉得。”
  “他很可能是冲着我来的,”他说,“而且他说得对。我绝对不会把那么大一笔钱交给他管。我的大哥,虽然我会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但是一笔六位数字的现金?不,我不会那么做的。”
  我什么话都没说。
  他说:“前几天我和彼得通了电话,本来他说要来这里,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
  “哦。”
  “还有别的。我离开那天是他送我去机场的,我给了他五千块,怕有紧急状况发生。所以当你向他要那两千七百块——”
  “没这么多。我是星期六下午跟他通话的,那时我还不需要付一千块给姓卡西迪的女孩。我记不得我跟他提的数目是多少,最多一千五或两千吧。”
  他摇摇头:“你能解释吗?我可没法解释。你星期六打电话给他,他说我星期一才会回来,不过没关系,你去做,把钱付了,回来的时候我会补你。他是不是这样说的?”
  “对。”
  “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如果他是觉得我可能会反对,所以不愿意付钱,那我可以理解。他也不必拒绝你,好像故意在刁难,大可以说他没有。可是基本上他又替我答应了那笔开支,自己却守着钱不放。我说得对不对?”
  “对。”
  “你是不是让他觉得你身上现钞很多?”
  “没有。”
  “如果他是因为觉得你可以先垫,那我可以理解。可是……马修,我实在不想说,可是我觉得很不妙。”
  “我也觉得。”
  “我觉得他在嗑药。”
  “听起来像是。”
  “他一直跟我保持距离,说要来,又不来。我打电话去,他不在家。听起来像什么?”
  “我已经整整一周半没在任何聚会上看到他了。虽然我们不是每次都参加同样的聚会,可是——”
  “可是你经常会碰到他。”
  “对。”
  “我给他五千块应付紧急状况,状况真的来了,他却说他没钱。他把那笔钱拿去干什么了?还是他在说谎,他想把它存下来做什么?两个问题,答案是同一个。我看就是吸毒,还有什么?”
  “还有其他的解释。”
  “我很愿意听。”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站在那儿专心听话筒里的铃响声,等铃响了约十声才放弃。”没人接,但这并不代表什么。以前他抱着酒瓶躲起来的时候,可以几天都不接电话。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干脆把电话筒拿起来算了。他说这样我就知道他在家了。他实在讨厌,我那个大哥。”
  “那是一种病。”
  “你是说那种习惯。”
  “通常我们都说那是一种病。我想这两种说法是一样的。”
  “他戒毒了,你知道。他本来瘾很大,后来戒了,然后又开始酗酒。”
  “他告诉过我。”
  “他戒酒戒了多久?一年多?”
  “一年半。”
  “你以为他可以戒这么久,一定可以戒一辈子。”
  “大部分的人都只能戒一天。”
  “对,”他不耐烦地说,“一次一天。这些我都知道,每句口号我都听过了。彼得刚戒的时候老待在这里。弗朗辛和我会陪他坐着,给他咖啡喝,听他讲个不停。他去参加聚会,回来就把他听到的每件事情统统倒给我们听。我们并不介意,因为他振作起来了。然后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他不能再整天跟我泡在一起了,因为会影响他。现在他抱着一袋毒品、一瓶酒,这样他妈的就没人可以影响他是不是?”
  “你还不能确定,凯南。”
  他转过身来面对我。“天哪,还能有别的吗?不然他拿五千元去干吗,买奖券?我根本就不应该给他这么多钱,诱惑太大了。不论他出了什么事,都是我的错。”
  “不,”我说,“如果你给他一个装满海洛因的雪茄盒,然后对他说:‘帮我看着这个东西,等我回来。’那就是你的错。这样的诱惑谁都受不了。可是他已经戒了一年半了,他知道该怎么对自己负责。如果手头有钱让他紧张,那他可以把钱存进银行里,或是请协会里的人替他保管。也许他真的失去控制了,或许他没有,无论他做了什么事,都不是你叫他去做的。”
  “是因为我才变得那么容易。”
  “永远都不难的。我不知道现在一袋毒品多少钱,可是叫杯酒不过一两块钱而已,而一杯酒就够了。”
  “不过一杯酒不能支持多久。而且五千块够他用一阵子了。喝酒能花多少钱,如果在家喝,一天不过二十块吧?如果去酒吧喝可能要花上两三倍。海洛因昂贵多了,不过一天也不可能注射超过一两百块钱,而且要恢复以前的用量也需要一段时间。就算他是头猪吧,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把那五千块都花光。”
  “他不用针筒。”
  “他那样告诉你的?”
  “难道不是真的?”
  他摇摇头,“他总是这样跟别人讲,而且有一段时间他真的只用吸的,不过他也有只用针筒的时期。扯那个谎可以让他的习惯听起来不那么严重,再加上他怕那些知道他以前吸过毒的女人不跟他上床。也不是说他现在有多风流,不过你总不希望跟自己过不去吧。他觉得如果她们认为他曾经共用过针头,一定会认定他有艾滋病。”
  “可是他并没有共用过针头?”
  “他说他没有。或许他共用过,或许他从来没去做过艾滋病检验。关于那一部分他也可能在说谎。”
  “那你呢?”
  “我怎样?”
  “你是用针筒?还是用吸的?”
  “我又不是毒虫。”
  “彼得告诉我说你大概一个月会吸掉一袋。”
  “什么时候说的?在星期六的那个电话里?”
  “一个星期以前的事。我们一起去参加聚会,然后吃了个饭,晃了一阵子。”
  “然后他就跟你讲这个?”
  “他说几天前他来你家,你正在过瘾。他说被他逮到了,可是你否认。”
  他的眼睛向下望了一会儿,再说话的时候声音也低了。“对,是真的,”他说,“是被他逮到了,而且我的确否认了。我还以为他相信了。”
  “他才没相信。”
  “大概吧。我扯那个谎心里也很不安,不过吸毒我倒不觉得有什么。我绝不会在他面前吸,如果知道他要来,我不会吸的。我吸不会伤害任何人,尤其是我自己,我不过是偶尔为之罢了。”
  “随便你怎么说。”
  “你说我每个月吸一次?老实告诉你,我觉得没那么多。我想一年吸个七八次吧,从来没超过那个数儿。我实在不应该骗他,我应该说:‘没错,我感觉窝囊透了,所以我吸了,怎样?’因为我可以一年吸它个几次,对我不会有更大的影响,但是如果他稍微尝一点,他的老毛病立刻就回来了,然后他会在地铁里打瞌睡,他们会把他的鞋子都偷掉。他真的干过那种事,他在D线地铁上醒来,发觉脚上只剩下袜子了。”
  “很多人都有那样的经历。”
  “你也有过?”
  “没有,这只是运气好。”
  “你是个酒鬼,对不对?我在你来以前喝了一杯酒,如果你问我,我会承认,我不会扯谎。为什么我就会对我自己的哥哥说谎呢?”
  “因为他是你哥哥。”
  “对,那是原因之一。他妈的,我真是担心他。”
  “现在你也不能做什么。”
  “是啊,我能做什么,开车到街上去找他?我们一起去,你往左,去找那些杀我太太的禽兽,我往右,去找我大哥。这个计划如何?”他做了个鬼脸,“同时呢,我还欠你钱。我们刚才说是多少,两千七百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数出二十七张,剩下没几张。他把那叠钞票递给我,我找个地方放起来。他说:“现在呢?”
  “我会继续査,”我说,“有些行动得取决于警方调査的结果,不过——”
  “不,”他打断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现在要做什么?你有晚餐约会吗?是不是要回曼哈顿办事?”
  “哦,”我得想想,“我大概会回旅馆吧,我已经一整天没坐下了,我想冲个澡,换身衣服。”
  “你想走回去?还是想去坐地铁?”
  “哦,我是不会走路的。”
  “我载你回去如何。”
  “不用麻烦。”
  他耸耸肩。“我需要找点事做。”他说。
  在车上他问我那家有名的自助洗衣店在哪里,说他想去看看。等我们开到那边时,他把他那辆别克停在对街路边,熄了引擎。“我们现在是在留守监视喽,”他说,“这样讲对不对?还是只有电视上才有这种事?”
  “留守监视通常得留守好几个小时,”我说,“所以我希望我们现在不是。”
  “不,我只想在这里待几分钟。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开车经过这里多少次了,从来没想到要停下来打个电话。马修,你确定这些家伙就是杀那两个女人和切割那女孩的人?”
  “我确定。”
  “因为这一件案子是为利,而其他那几件纯粹是为了,怎么说呢?过瘾?休闲娱乐?”
  “我知道。但其中相同之处太明显,而且太骇人。肯定是同一帮人。”
  “为什么找上我?”
  “怎么说?”
  “我是说为什么要找我?”
  “因为毒贩是最理想的目标,有很多现钞,而且不愿意找警察,我们以前不是讨论过了吗?而且其中一个人对毒品特别感兴趣,他一直问帕姆认不认识毒贩,吸不吸毒。显然对这个话题走火入魔了。”
  “所以才找上毒贩,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找上我。”他往前靠,双臂环抱方向盘,“谁会知道我是毒贩?我从来没被逮捕过,名字也没上过报,我的电话没被窃听,房子里也没有窃听器,我很确定邻居们没一个知道我是怎么谋生的。毒品管制署在一年半以前曾经调査过我,后来也放弃了,因为毫无线索,至于纽约市警察局,我看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活着。就算你是个变态,喜欢杀女人,还想借着除掉一个毒贩发笔财,你怎样才能知道我的存在?我真的想知道。为什么找上我?”
  “我懂你的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靶子,整件事打一开头就有人想伤害我、除掉我。但根据你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是几个要靠强奸和谋杀才能满足的神经病,后来他们还想借此发财,然后才决定找毒贩,最后挑上我。所以说我不能去追査同行里我认识的人,那些认为我在某笔交易里坑了他,想借机报复的人。我并不是说干毒品交易的人里就没有神经病,可是——”
  “我懂你的意思,而且你说得很对。你是意外成为靶子的。他们想找一个毒贩,正好知道你就是。”
  “怎么知道的呢?”他迟疑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想法。”
  “说来听听。”
  “我觉得好像说不太通。是不是我大哥在聚会里讲他自己的故事,告诉每个人说他以前做什么事,为什么会染上酒瘾,或许顺便提到他弟弟是靠什么谋生的,我说得对不对?”
  “我以前是知道彼得有个兄弟在贩毒,但我并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我连彼得姓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你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其他的事想査还会难吗?‘我好像认识你兄弟,他是不是住在布什维克?’‘不,是湾脊。’‘哦,是吗?哪条街啊?’我不知道,也许是我乱猜的。”
  “我觉得,”我说,“戒酒协会里的确是龙蛇混杂,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一个连环杀人犯走进去,很多有名的杀人犯就是酒鬼,而且都是在酒醉时犯的案,不过我可没听过哪一个曾经戒酒成功过。”
  “但有可能?”
  “大概吧。所有的事都有可能。而且,如果我们那几位朋友果真住在日落公园这一带,而彼得一向参加曼哈顿的聚会——”
  “嗯,你说得有理。他们就住在离我不到一英里半的地方,我却想让他们到曼哈顿去打听我的事。当然了,我说那些话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们住在布鲁克林。”
  “你说哪些话?”
  他看我一眼,痛苦就刻在他额头上。“我说彼得应该闭住他的大嘴巴,别在聚会里广播我的生意,我还说或许他们就是这样知道我的,因此才会挑上弗朗辛。”他转头去看窗外的洗衣店,“我是在他开车送我去机场的时候说的,我一时失去控制,他不知道在讲我什么,我忘了,然后我就冲口而出了。好一阵子他一副我刚在他胃上踢了一脚的样子。然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他说他听了就会忘记的,不会当真,他知道我是一时动了肝火。”
  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去你妈的洗衣店,”他说,“我可没看到有谁在大排长龙等着打电话。咱们走吧,嗯?”
  “好。”
  开了一两个街区以后,他说:“假如他一直想这件事,放不开,钻牛角尖,连他自己也开始怀疑这是不是真的。”他很快瞥我一眼:“你想他会不会去找警察?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可能就会这么做。”
  回到曼哈顿后他说:“我要去他住的地方,敲他的门。你要不要陪我去?”
  那间分房出租建筑的前门锁坏了,凯南把门推开说:“安全措施真棒,整个地方都很棒。”我们进去,爬了两层楼,一路上都是老鼠和发霉床单的味道。凯南走到一扇门前面,侧耳听了一会儿,敲敲门,然后叫他哥哥的名字。没有反应。他又重复一遍刚才的过程,结果还是一样。他试了试门锁,发觉是锁上的。
  “我怕我会在里面看到什么,”他说,“但我又不愿意走开。”
  我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已经过期的信用卡,伸进门锁橇了几下。凯南盯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新的敬意。
  房间里没有人,一片狼藉。床单一半拖在地上,衣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张木椅上。我在橡木桌上瞄到一本《戒酒大全》和几张戒酒协会的传单。没看到酒瓶或吸毒用具,但床头茶几上摆了个大水杯,凯南把它拿起来嗅了嗅。
  “我不能确定,”他说,“你觉得呢?”
  杯子里面是干的,但我觉得仿佛可以闻到酒精味儿。不过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明明没有酒,我却闻到酒味儿,这可不是第一次。
  “我不喜欢这样动他的私人东西,”凯南说,“他的东西再少,还是有他的隐私权。我就是怕看到他脸色发青,手臂上扎着针筒,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也有同感。”
  “嗯。他毒品用完了,还可以把弗朗辛的车子卖掉。虽然他不是车主,但那辆车在旧车市场上至少值个八九千,所以黑市大概可以卖个几百块。根据毒虫的算盘,这样很划算了。”
  我告诉他彼得跟我讲的那个关于酒鬼和毒虫的笑话。他们都会偷你的皮夹,可是毒虫还会帮你找。
第17章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发生了好几件事。
  我去了三趟日落公园区,有两次是独自去的,第三次是和TJ一起去的。有一天下午我很烦,便传呼他,他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电话。我们在时代广场地铁站碰面,然后一起坐车去布鲁克林,先在一家熟食店吃了午餐,再去那家古巴店喝古巴咖啡,然后在那附近逛了一阵。我们聊了很久,结果我对他仍然知道不多,他倒是对我了解不少——如果他一直在听的话。
  等待回曼哈顿的火车时,他说:“这样吧,今天你不必付我半毛钱,因为我屁事都没做。”
  “你的时间应该也值钱吧。”
  “工作了才算,今天只是在混,大哥,我混了一辈子,都没拿过钱。”
  另一个晚上我正准备出去参加聚会的时候,接到一通丹尼男孩打来的电话,害我忙不迭地冲到科罗娜一家意大利餐厅去,据说有三个突然变成暴发户的蠢货,要到那里去散财。虽然听起来不太实际,因为科罗娜位于皇后区北部,距离日落公园不知有几光年,但我还是去了。我坐在酒吧上猛喝桑·佩黎洛气泡矿泉水,等待三位穿着丝质西装的家伙进来天女散花。
  那地方的电视开着,到了十点,五台的新闻播出三位涉嫌抢劫及殴打四十七街一家珠宝商而遭到逮捕的嫌犯照片。
  酒保说:“嘿,你们快看!那几个屁眼连续三个晚上都在这里混,花钱像流水,我就觉得有鬼。”
  “他们用的是最古老的赚钱办法,”坐在我旁边的男人说,“偷。”
  那里离希叶露天球场①只有几个街区,不过离大都会球队仍有数百里之遥,他们那天下午在瑞格里球场②以微弱的劣势输给了小熊队,洋基则主场迎战印第安人队。我走路去乘地铁回家。
  ①Shea Stadium,美国著名的露天体育场,位于纽约皇后区,是大都会球队的主场。
  ②Wrigley Field,小熊队的主场。
  另一次是德鲁·卡普兰打电话来,说凯利和他在布鲁克林刑事组的同事要帕姆到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总部匡提科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走一趟。我问她什么时候动身。
  “她不去。”他说。
  “她拒绝去?”
  “在她律师建议之下。”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公共关系部门向来都只讲门面,不过据我所知,那个部门做的连环杀人犯档案非常完整,我觉得她应该去。”
  “嗯,”他说,“真可惜,你不是她的律师。我的责任是要保护她的权益,朋友,而且反正现在大山正向穆罕默德移来①,明天他们要派个人过来。”
  ①出自“If the mountain will not come to Mohammed,then Mohammed must go to the mountain。”字面意思为“如果山不向穆罕默德移去,那么穆罕默德只好向大山走去。”这句话出于穆罕默德向阿拉伯人传教的传说,比喻如果对方不肯按你的意志行事,你就只得迁就他。
  “结果如何一定要让我知道,”我说,“当然是在和你雇主的权益不抵触的情况下。”
  他笑了。“别在那儿酸溜溜的,马修。为什么她该老远跑去华盛顿?叫他们来嘛!”
  和负责档案建立的人谈话之后,他又打电话告诉我那次经历实在够戗。“那人一副漫不经心的德行,”德鲁说,“仿佛那才杀了两个女人,切割了第三个的家伙,不值得他纡尊降贵似的。我看杀人越多的凶手,才越能博取他们的青睐。”
  “说得通。”
  “没错,不过对于后面的受害者可不是好消息。我想他们会宁愿警方早点将凶手缉拿归案,也不愿意让凶手有机会证实他有多么值得档案中心重视。他跟凯利说他们刚替西岸一个变态建立了非常完整的身世档案,那家伙小时候搜集的邮票,几岁做的第一次刺青,他们统统可以如数家珍,可是到现在还没逮到人,目前受害人数已到第四十二号了,另外还有四位疑似受害者。”
  “难怪雷和他朋友是小巫见大巫。”
  “他对频率也毫无兴趣。他说连环杀人犯通常活动极为频繁,也就是说作案间隔不会超过数个月。他说要么雷他们还没真的玩顺手,要么就是很少来探访纽约市,真正杀人地点其实在外地。”
  “不对,”我说,“他们对纽约市了如指掌,不可能是在外地。”
  “你为什么这么说?”
  “嗯?”
  “你怎么知道他们对纽约市了如指掌?”
  因为他们让库利兄弟跑遍了布鲁克林,但我不能说。“他们使用两个外区墓园做弃尸地点,”我说,“还有森林公园。你说哪个外地人可能在列克星顿大道掳走一个女人,最后再把她丢在皇后区的墓园里?”
  “任何人都可能,”他说,“只要那个女孩不是他想要的。让我想想他还说了些什么。他说这帮人可能刚过三十岁,可能小时候是受虐儿,还作了些非常空泛的描述,不过有一件事他说得我毛骨悚然。”
  “什么事?”
  “这个人在他那个部门里待了二十年,相当于部门元老,就要退休了。他说他很高兴。”
  “因为他受够了?”
  “不止是受够了。他说类似案件上升的频率简直骇人,而且根据统计曲线的走向,从现在到世纪末这段时间更有暴增的趋势。他称之为‘猎杀’,说现在这种事已经变成九十年代流行的休闲活动了。”
  我刚戒的时候他们没这么做过,不过现在的戒酒协会的聚会通常都会邀请清醒日数少于九十天的新人来做自我介绍,报告天数。报天数时,大部分的聚会者都会给他们掌声。不过圣保罗的聚会却不然,因为以前有个会员连续两个月每天晚上都来参加,每次都说:“我叫凯文,我是个酒鬼,我恢复了一天了。昨晚我喝了酒,但今天我是清醒的!”大家对于为这句话鼓掌感到厌烦了,因此在接下来的正式会议中,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大家投票决定全面废除鼓掌一项。“我叫阿尔,”某人会说,“我恢复了十一天了。”“嘿,阿尔。”我们会说。
  我从布鲁克林高地一路走到湾脊去跟凯南·库利拿开销费的那天是星期三,隔周的星期二我在八点半的聚会上听到房间后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叫彼得,我是个酒鬼,也是毒虫,我恢复了两天。”
  “嘿,彼得。”大家说。
  本来我想在休息时间找他,可是坐在我旁边的女人跟我聊上了,等我转过头去找他时,他已经走了。聚会结束后我从旅馆里打电话找他,可是他没接电话,于是我打电话去他弟弟家。
  “彼得是清醒的,”我说,“至少一个小时前是。我在聚会上看到他。”
  “今天稍早的时候我跟他通过话,他说大部分的钱还在,而且车子也没事。我告诉他我一点都不在乎那笔钱或那辆车,我在乎的是他,他说他没事。你觉得他看起来如何?”
  “我没看到他,只听到他发言,等我回头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只是想打电话告诉你他还活着。”
  他说他很感谢我。隔了两个晚上,凯南打电话来说他就在楼下大厅。“我在旅馆前面双行停车①,”他说,“你吃了晚餐没有?下楼来吧,我们外头见。”
  ①指将车停于另一辆停靠在人行道边的车旁,常属违章停车。
  上了车,他说:“你对曼哈顿比我熟,你想去哪里?挑个地方。”
  我们去了第九大道上的巴黎绿餐厅。布赖斯直呼我的名字,给我们安排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加里也在吧台后面夸张地对我挥手。凯南点了一杯葡萄酒,我叫了一瓶皮埃尔矿泉水。
  “好地方。”他说。
  点了餐之后,他说:“我不知道,老兄,我没有理由进城。我上了车,到处转,发觉没地方可去。以前我也常常这样,开车到处兜风,为石油危机和空气污染尽一份心力。你会不会这样?哦,怎么可能,你没有车。如果你想出城度个周末,你怎么办?”
  “租一辆啊。”
  “哦,当然,”他说,“我没想到。你常常出城吗?”
  “天气好的时候经常会。我和我女朋友到纽约州北部,或去宾州玩。”
  “哦,你有个女朋友啊?我正想问呢。你们俩在一起很久了吗?”
  “不是很久。”
  “她是做什么的,不介意我问吧?”
  “她是搞艺术史的。”
  “非常好,”他说,“一定很有意思。”
  “似乎她觉得挺有意思的。”
  “我是说她一定很有意思,是个有意思的人。”
  “非常有意思。”我说。
  那天晚上他看起来好多了,理了头发,刮了胡子,不过仍有种疲惫的神情,还隐藏着一股焦躁。
  他说:“我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我坐在家里,都快疯了。我太太死了,我哥哥不知道在干什么,生意一塌糊涂,自己也不知所措。”
  “你的生意怎么了?”
  “或许什么也没有,也或许是大麻烦。上次出国的时候我谈了一笔交易,下个星期货就应该到了。”
  “或许你不应该告诉我这些。”
  “你尝过鸦片大麻没有?如果以前你只酗酒,可能就没尝过。”
  “没有。”
  “我就在等那玩意儿,在土耳其种的,转经塞浦路斯进来,至少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
  “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我应该抽身的。这笔交易里的人有些我根本不该信任,我介入的理由是最不应该的理由:我是因为没事干才去的。”
  我说:“关于你太太的死,我可以替你工作,我可以不管你的谋生方式,甚至为你触犯几条法律。不过一旦牵涉到你的职业,我就不能替你工作了。”
  “彼得说如果替我做事,会引诱他回去吸毒。这也是你拒绝的因素吗?”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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