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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作者: 袖唐

_52 袖唐(现代)
自从养白刃之后,她习惯在身上塞一些肉干。
“狼心狗肺,吃饱掉头就不知道我姓什么。”宋初一说着,又取了粒肉干放在掌心,蹲下来逗弄那小黄狗。
籍羽和季涣把马车停好,拄剑立在一旁护着。两人身材魁梧,籍羽的身量在秦国算是正常,但季涣便如一座铁塔矗立,并且有越发雄奇的趋势。
那少女召集一群人过来“讨伐”之时,他们一眼瞧见这二人。心中不禁有些惴惴。几名女子心如揣鹿,险些将来意都忘记了。
少女方才在山坡上。还不能切实感受季涣和籍羽有多高大,这会儿亦有些发怔。不过余光扫见老神在在的宋初一,一股羞恼立刻涌上心头,纤手指着她道,“兀那弱鸡,出来说话!一个男人,竟躲在男人身后!忒不害臊!”
“你们王上平时不也是躲在众多护卫后头。这么说来……”宋初一抚着小黄狗,抬起头,打量了一遍之后。目光定格在她腰上。
少女的腰的确不纤细,尤其是她特地用腰带勒紧,更显示出她对腰肢的不自信,宋初一偏就盯着那处不放。
其余人见她看的入神,不知有什么奇怪之处,都禁不住纷纷看过来。
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窘迫,少女绷着小脸,眼眶发红。
宋初一这才收回眼神,“这么说来,你们王上也是躲在男人身后的男人,能有幸与他相类,深感荣幸。”
“这个无赖之徒!阿雷,揍他!”少女怒道。
听着这话,宋初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拍小黄狗的脑袋,学着少女的语气,掐着嗓子道,“小黄,咬她!”
那巴国汉子刚刚挪动的脚,忽然顿住。虽然少女只不过是娇蛮了些,但宋初一举动让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狗使唤一样,心中也隐隐有些恼怒。
“阿雷,他欺负我,你不帮我报仇?”少女委屈的道。
阿雷眉头稍微松了松,却依旧没有出手的意思,少女一跺脚,看向其他人,“你们也不帮我?!”
宋初一不禁失笑,她看得出来,方才少女只要再向那个阿雷撒撒娇,那阿雷肯定还是会和以前一样,但少女太急躁了。
宋初一自然不会给机会,起身朝阿雷拱手道,“这位壮士,在下来此处寻人,不懂贵部落的习俗,不知何处得罪了这位姑娘,实在惭愧,在下愿意向这位姑娘致歉。”
巴国民风再彪悍,但姑娘终究是姑娘,要是这少女能把方才的话在众人面前重复一遍,宋初一立刻五体投地表示敬服。
从始至终,宋初一都是笑眯眯的,态度十分良好,一句重话都没有过,现在道歉的态度更是谦和,众人见了怒气渐消,心觉得方才大约是少年不懂巴国风俗,无意冒犯。
“别听他胡说,他、他骂我丑。”少女急道。
宋初一冤枉的道,“在下远远见到姑娘,就被姑娘的美貌震惊了,所以想说些话引起姑娘的注意,就像姑娘在山坡上大声娇笑想引起我这两位兄弟的注意一样,唉!可惜啊,在下生的不够强壮,姑娘始终不肯多看一眼。”
一听说这话,那阿雷顿时冒火了,狠狠瞪了少女一眼,扭头就走。
巴国评价男人是看壮实的程度,至于面孔只要一般就行。像季涣这样的男子,在巴国绝对是属于难得一见的英武俊美。众人认为,向这么英武的男人求欢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宋初一看出阿雷是喜欢这少女的,才有这么一说。
少女狠狠剜了宋初一一眼,扭身追上去,“阿雷!你莫要听他胡说。”
正主都跑了,其他人也都纷纷散了,只有几个女子还在踟蹰。
“怀瑾?”
身后有人试探的唤道。
脚边的小黄狗欢快的窜了过去,宋初一回身,瞧见一个身着深灰色破旧布袍的男子,全不复昔日锦衣华服时的俊朗,面容虽觉沧桑,但一双眼睛却越发干净明亮。他看见宋初一的脸,惊喜的道,“竟然真的是你!”
“姬悟寐!”宋初一大步走上前,哈哈笑道,“看来还不错?”
对于有追求的士人来说,虽然追求锦衣华服的生活,但首先还是精神方面舒畅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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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纸要向大家道歉,这一更晚了。昨儿袖纸谨遵医嘱,去运动了,回来已经近十点,本来时间是够打完这章的,但袖纸第一次玩跑步机,下来之后一直晕乎乎的,坚持到了十二点,觉得又晕又困,想趴一会再写,结果……不小心趴睡着了。一睁眼居然快两点了。袖纸对不起大伙。~~~~(>_
第184章 君在处别样
“呵呵,还算过得去。”姬眠笑道,“走,进屋说。”
“慢行,我好不容易见你一回,岂能不备礼物?”宋初一道。
姬眠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向四周寻找,宋初一说的礼,恐怕不是寻常财物啊!
周围除了马车之外,没有任何可容纳东西的地方。
宋初一见他看对了地方,便道,“不去看看?”
“神神秘秘,是何物?”姬眠说着,抬步走向马车。
在他距离马车还有不到两丈时,车门却是从里面被推开了。一名身材纤细的曲裾少女从车上缓缓下来,亭亭立在那里,巴掌大的脸,烟眉凤眼,阳光下右眼下面的泪痣隐隐泛着红色,纵然一袭灰暗的粗布衣裙,也掩不住她楚楚之姿。
姬眠慢慢顿住脚步,讶然的望着卫江,良久,声音微颤的唤了一声,“公主。”
“许久不见,生疏了呢。”
猝不及防的,卫江的眼泪顺着脸庞滑落。她可以孤身追来,可以不畏艰险,也可以毫不留情的杀死冒犯她的人,这所有的坚强,在看见姬眠的那一刻,听见他唤“公主”的时候,全都化作了无尽的委屈。
姬眠一时慌了手脚,大步走过去,手探进袖中才发现没有帕子,只好抬手用手指帮她抹去,“莫哭,莫哭。”
卫江向前半步,伸手轻轻环住他的腰,“思君,盼君,不见君,心中惶惶。”
“眠何德何能,得你如此相待。”姬眠叹了口气,抬手抱住她。
在卫国时,姬眠下六博棋的水平无人能敌,还经常会想出许多新鲜花样。卫侯举行宴会之时会邀请许多名士。姬眠因六博棋名声远播,亦在被邀请之列。他第一次遇见卫江时,她还只是个未及笄的小女孩。在卫许多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平素多以书信往来。
这个拥抱,是第一次,情深似海远远胜过悸动。
乱世之中真情往往难善终,看着有情人千里相聚于此,籍羽与季涣也不禁动容。
久久。
宋初一才干咳几声打断他们,“姬悟寐,趁着这太阳高照。咱们抓紧时间叙旧,晚上你们好把喜事办了。”
季涣悄悄转了身子,籍羽一脸淡定的杵着。
姬眠嘿嘿笑了几声,坦然握着卫江的手,走到宋初一面前,“多谢怀瑾照顾阿江。”
“啧。”宋初一咂嘴,“忒不要脸了,方才还公主。一转脸变成阿江了!”
季涣撇撇嘴,心道,物以类聚。
“走。先去酒肆。”姬眠道。
这个部落距离巫城很近,那座城池曾经是巴国的都城,至今还能隐约窥见当年的繁荣兴盛。
宋初一道,“你们久别重逢,不如住在城中?总不好委屈了公主,是吧?”
卫江看着姬眠,阻止他要说的话,“再奢华的地方都是平常,唯君在处才别样。”
卫国虽不是强盛之国,但她作为一国公主。天底下的富贵并没有少见识,她能够抛却荣华富贵,便不在乎吃苦。她也看出姬眠现在生活拮据,重逢本是喜事,没有必要雪上加霜。
宋初一微微一笑,心中却叹。悟寐啊,我把卫江给你送来,希望能让你冷静下来看看这个天下。
“那不如就在家里吧。”宋初一道。
季涣去屋内找了两张席来,放在院中树下,又去烧了一壶开水。籍羽则保护卫江去周围看看。
“以茶代酒。”姬眠端起茶碗。
宋初一亦端起茶。因着茶水太烫,两人都只轻轻抿了一口。
“别来无恙?”宋初一放下茶碗,询问道。
姬眠笑道,“无恙。”
宋初一看他这神情,便知道,可能在巴国变法的事情有了眉目。她叹了口气,“我啊,难得想说一句正经话,你听还是不听?”
“听!你一贯说正经的也像不正经,这回倒教我瞧瞧如何。”姬眠端正身子。
言下,并没有多少认真的意思,但是宋初一还是收敛起平日的不着调,肃然道,“巴蜀根本不可能变法,尤其是巴国。”
姬眠头一次见他如此严肃的模样,微微愣了一下,旋即也认真起来,“为何?前日我才打通关系,我有把握能让巴王感兴趣。”
“你可知,七雄国均历经变法,为何只有秦国深彻变法,其他六国却只流于表层?”宋初一问道。
姬眠沉吟道,“因为秦国当时已经残破不堪,亟待有人力挽狂澜,商君正如救命稻草,秦孝公自然紧紧抓握。”
宋初一摇摇头,“你所言并非根本。”
她顿了一下,缓缓道,“根本在于‘破而后立’四个字!而老子曾曰‘治大国如烹小鲜’,哪一国君主不是小心翼翼?自古以来有几人有担起‘先破’的魄力?”
鱼肉酥嫩,烹时必须小心翻动,不能乱来。这个比喻很生动,姬眠点头认同。
“这只是其一。其二,各国之所以变法不深彻,也因氏族势力繁杂。除此之外便是‘民’,民是否能够接受颠覆已习惯的规矩?”宋初一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不再关注姬眠的神情,转而看向土墙外的景,“譬如周,民皆知周法,倘若贸然将周法全然推翻,岂能不乱?当初秦国法制混乱,山河残破,秦人虽野蛮却能明是非。商君变法,占了天时地利人和尚且如此艰难,更何况其他?”
巴蜀是从上古时期便有**的文化传承,且与中原文化迥然,鬼神信奉不可撼动,规则是在那些大巫的手中。现在的大巫虽然已经渐渐衰落,却依旧并非众之力可以撼动。
“悟寐,‘天时’已经过去,莫要强求。”宋初一回过头,看着姬眠。
你且看吧,法家术士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将由策士接掌。宋初一这句话再看见姬眠不认同的神情之后,又吞了回去。
“罢了,法家人就是执拗,我且说,你且听,倘若觉得有道理便往心里去,倘若觉得无根无据便当大风刮过。”宋初一笑着端起茶碗,“久别重逢,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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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的人品,我不会告诉乃们今天还有一更。
PS:年幼时读到老子的一句话——治大国如烹小鲜。总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治理大国就像做小鱼小虾一样简单。是形容君主很有王八气的一句话。当时一度认为这是老子说过最牛掰的一句话,并且我坚定不移的这么认为了十来年。同感的孩纸请举手。
直到半年以前,看百家讲坛的时候,易中天教授拯救了我,才知道,原来是说“小鱼肉质鲜嫩,在烹饪过程中不能总是翻来翻去”,借此比喻治国大忌反复无常。感谢教授。
第185章 白刃君归来
两人喝了个水饱。
宋初一掏出一袋金放在几上,微微笑道,“我在巴国不会呆太长时间,还要去四处看看,这算是我送你的新婚贺礼,虽然俗气些,但实用。”
姬眠也不矫情,直身拱手道,“怀瑾此恩,悟寐若有出头之日,必当报答。”
“你和南祈在卫相助,我岂不是也要思报?”宋初一咧嘴笑道,“原本打算糊弄过去就算了。”
“哈!你呀!”姬眠无奈的摇摇头。
“天色不早,我就不做那讨人嫌的讨酒客了。”宋初一看见籍羽和卫江已经回来,便起身告辞。
“何日再见?”姬眠问道。
他话音还未落,宋初一已经走到大门处了,听闻此话,头也不回的摆摆手,“有缘自会相见。”
卫江正迎上宋初一,微微躬身道,“谢先生大恩。”
宋初一眉梢微挑,微微倾身还礼,“大恩不言谢。”
籍羽和季涣取了马匹,三人翻身上马,门前二人拱手施礼,策马飘然而去。
才走出几十丈,季涣道,“先生,那小畜生还跟着呢。”
宋初一回过头,果然看见那只小黄狗跟在后面。方才他们行速不慢,这瘦瘦弱弱的小狗竟然能跟着上来也不容易。宋初一翻身下马,携起气喘吁吁的小狗,扯开嗓子朝姬眠喊道,“悟寐,为了省你们家口粮,这狗我勉强带走了!”
喊罢,也不管人答不答应,直接上了马。
“哈哈哈!你这个无赖,也有走眼的时候,那是一头山中狼!”身后传来姬眠的声音。
宋初一皱眉看了怀中的小东西一眼,怎么看都觉得是狗,遂大吼道,“姬悟寐你他娘的太操蛋了。狼都被你养成了狗!”
反正,她是不会承认自己认不出来的。
马匹飞奔,在黑夜渐渐笼罩的暮色中,还能隐隐听见远处姬眠的大笑声。
约莫走了两刻。籍羽环顾四周苍茫山野,问道,“先生,我们接下来去何处?”
“只能露宿一晚了。”宋初一放慢马速,叹道。
籍羽无语,无处可去还走的那么潇洒,在部落里。即使不住姬眠那几间草房,也至少能寻个避风处吧?
“先生,不是说此处靠近巫城吗?为何不去城中住?”季涣不解道。
宋初一道,“我倒是想去,但巫城从不在夜晚收留人。那些大巫古怪的很,我可不愿去招惹他们。”
在巴国,大巫要是无视你,那是最好不过了。倘若被大巫盯上,才真是掰扯不清。而且,有些大巫的确神秘。宋初一这个还魂的人可不敢去他们眼前晃悠,万一被当做妖孽给烧了,她找谁喊冤去。
山风越来越大,三人便寻了个干净避风之处歇着。
季涣去捡来一堆枯树枝,顺便检查了一下周围环境,确定没有危险,才升起火堆。
借着火光,宋初一将那头小狼揪了过来,放在脸前面仔细瞅了瞅。那小狼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这么呆呆的与宋初一对视,像是被吓到,又像是淡定到懒得有丝毫反应。
“分明还是狗。”宋初一左看右看,不禁咕哝道,“据说山狼中有一种王族,通体是金色。莫非你就是山狼王族?”
宋初一嘿嘿笑着,把小狼翻了个身,拨了拨那处还不甚明显的地方,“啧,是个公子啊。”
籍羽刚打了七八只兔子、山鸡回来,便看见宋初一如此猥琐的动作,一时觉得脑袋发疼,遂坐在一旁默默处理猎物。
那只木头似的小狼闻见浓重的血腥味,微微有了动作。
宋初一见状,便放下它。
小狼试探性的慢慢靠近籍羽,在他面前停留了一会,见对方并没有要驱赶的意思,便再往前靠了靠,如此多次试探,终于大胆的张嘴咬了一口籍羽抛在一旁的动物内脏,一见无人阻止,立刻开始猛吞起来,那副凶狠的模样,与吃肉干时全然不同。
宋初一这回真正相信它是一头狼,并且是一头聪明又尤为嗜血的狼。
山中狼多诈,与雪狼很是不同。雪狼一旦认主,便终身不离不弃,但山中狼是哪里有好处便往哪里去,它们只忠诚于自己族群中的狼王。那么,狼王又会不会对谁产生忠诚?
宋初一不禁感慨,她这辈子可真是招狼。
籍羽将清理好的肉架到火上,不一会儿便肉香四溢。那头小狼还在埋头猛吃。
待到肉烤熟,小狼肚子也已经变得圆滚滚,正在优雅的清理脸和爪子。
“样貌挫了点,还挺有气质啊。”宋初一啧道。
籍羽递给宋初一一只兔腿,她接过来正要往嘴里塞,一处树丛忽然沙沙作响,籍羽在另外一边,季涣丢下烤肉猛的拔剑,却还是晚了一步,那条白影已如闪电般把宋初一扑倒在地。
宋初一感觉的到这窜出来的玩意正用湿湿的舌头舔她的脸,立刻喊道看,“住手!”
季涣的剑已经落到它颈部,闻言硬生生的收回,踉跄的退了两步,定睛一看,爬在地上的却是一头巨狼,体长一丈余。它趴在那儿竟是全然看不见宋初一。
“白刃!”宋初一怒吼一声,努力把手抽出来,将兔子腿塞进它嘴里,“起开!”
白刃似乎听懂了般,嚼着肉,往一旁挪了挪。
“你可真是不经念叨,昨天才提了一句,今儿就跑来了!”宋初一抹着脸,训斥道,“你若是下次再这么玩,保不齐那一剑便砍在你的狼脖子上!”
白刃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发出呜呜的委屈声。
“我的娘诶!”宋初一无奈,伸手揉了揉它的头,“光长个头,不长脑子!”
忽然见到白刃,宋初一心里很是高兴,只是让她禁不住有点想知道赵倚楼此刻在何处。
宋初一知道白刃只吃半熟的肉,便让籍羽烤两只半熟的兔子。她抱过那头小狼,放在白刃身边,“看,爹给你找的媳妇。”
籍羽拨动火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首先,宋初一顶多只能称得上“娘”,其次,这头山狼是公的,白刃……也是公的。
白刃扭过矜贵的脑袋,居高临下的瞅了它一眼,算是给了宋初一面子,然后果断扭头去看籍羽烤肉。
“咳,白刃,你看它虽然长得丑了点,但架不住有气质,是吧,娶妻娶贤,你要不喜欢,以后还可以纳美人。”宋初一盘膝坐下,竟是比白刃矮了半个身子。
如今,就连体格魁梧的季涣也比白刃矮许多。
宋初一撕了一块兔肉吃了起来,没看见白刃趁她没注意,后爪一扬,将小山狼踢开足足一丈远。
那小狼默默爬起来,晃悠悠的走到了宋初一另外一边趴下来。本就灰暗的毛色更加脏乱。
“咦,怎么搞的。”宋初一看见小狼浑身沾土,安静的趴在她腿侧,立刻看向白刃,“你欺负媳妇了?”
白刃扭头,一双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一派天真无邪。
“哈哈!这白刃有意思,把先生的性子学三四成。”季涣大笑道。他方才可是亲眼看见白刃把小狼给踢飞了的。
其实白刃也未必就是在装无辜,它天生就长着一张天真的狼脸。
“你抬举它了,它可不是装傻,是真傻呀!”宋初一叹道。她预感今后日子怕是不得安宁了。
白刃吃了两只兔子,还只是垫吧垫吧肚子,眼见没有烤的东西了,它便主动窜进林子里,片刻便叼着十来只小型的动物跑了回来,全都丢在籍羽面前,眼巴巴的看着他。
动作做的这么熟练,显而易见,平时赵倚楼怕是都这么宠着它的。
籍羽也没想到这头狼如此自来熟,面对这么殷切的目光,他也只好将这些猎物清理好,然后架到火上。
对于抓什么样的猎物,白刃很有经验,有一回它贪吃,去捉了一头野牛回来,结果赵倚楼光是清理这头牛都花了半个时辰,急的它打转。于是以后便全都捉小的,处理的快,又容易烤熟。
只可怜籍羽和季涣,一个埋头烤肉,一个得不断的去捡柴。折腾了大半宿,宋初一醒了两回,那项才堪堪作罢。
白刃吃饱喝足,乐颠颠的凑到宋初一身边,神爪把那头小狼拨开,自己趴了过去。
次日清晨,宋初一醒来时便不见了小狼,直到快出发时它也不曾出现。
“涣,那头狼呢?”宋初一记得是他守的下半夜。
季涣看了白刃一眼,“给它叼扔了。”
“啊?”宋初一道,“你知道扔了,为何不去找回来?”
“我怕得罪它。”季涣一边解开马缰,一边抬起下巴指了指白刃。他深深明白,小人不能得罪,小心眼的狼也不能得罪。
“你这操蛋玩意,不会给我弄死了吧!”宋初一朝白刃咆哮。
她琢磨着,人家本来好好呆在姬眠哪儿,结果跟来之后第二天就死于非命,这简直是对她能力的侮辱啊!
“快找找去。”宋初一对季涣道。
她这厢话音刚落,便见那小狼从树丛中钻了出来,不紧不慢走到宋初一脚边,然后就那么木愣愣的站着。
宋初一要携小狼上马,白刃就偏要往马上爬,这几匹马性子实在温顺,又没见过什么世面,见着白刃这么个庞然大物竟连嘶鸣奔跑都忘记,白刃这一扑上来,更是腿软趴倒在地了。
第186章 急赴葭萌关
白刃狗皮膏药似的巴着那匹马,任凭宋初一怎么吼都不听。
季涣和籍羽悠哉的围观暴躁的宋初一,心中不由得对白刃又生出几分好感来,能让宋初一炸毛的事情可不多。
折腾半晌,直到宋初一妥协把小狼交给季涣,这才得以出发。
正是出游的好季节,宋初一在巴国很少入城,风餐露宿,但宋初一心情不错。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小狼必然是被白刃叼扔了,但小东西总能自己摸索着找回来,十分省心。宋初一为了让它显得威风点,给它取名金戈,与白刃的名字相对,但从目前来说,两只体型上的差距一时半会改变不了,金戈还是只有被欺负的份。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生肉喂养,金戈原本浑身黯淡的土黄色皮毛逐渐有了光泽,通体泛着金铜色,已经隐隐能窥见几分凶猛。
这也证实了宋初一的猜测,金戈的确是山狼王族。
山狼普遍比雪狼小很多,只有王族才有健硕高大的体型,想来到了成狼时期,金戈不会比白刃小多少。
在巴国呆了一个月,宋初一正准备去巴国都城,却收到张仪传来密信。
信中并未说有何急事,但嘱咐她不要距离蜀国王城太远,倘若没有要紧事情,最好能赶赴霞萌关附近。
宋初一看着信沉默了片刻,决定三天之后,赶往葭萌关。
樗里疾作为秦使,在子朝和众多财物未曾运入蜀国之前是不会离开王城,而张仪不同,既然他能在大街上四处逛荡,说明未向蜀国透露其身份。葭萌关,是宋初一认为最佳的突破口。又经实地勘察,才确定实施计划。
那里是未来攻蜀的关键,绝不能出半分差池。
离开巴国之前,宋初一令籍羽在巴国都城阆中小范围散播消息,将秦国向蜀王送大批美人财物的事情抖了出去。
眼下巴国正在与楚国对峙。时下消息传播速度又慢。可能一时半会还没有得到消息,但此事不是秘密吧王知道也是迟早的事情。宋初一把所送财物夸大了一些,众口相传,指不定传到巴王耳朵里时就变成金库了。到时候他再得到〖真〗实的消息。多半会疑心蜀王故意隐瞒。
做完此事,几人便立即离开阆中,马不停歇的前往霞萌关。
白刃隐隐感觉到宋初一的严肃,便老实了几日。总算没有再把金戈扔掉。
一路上,宋初一多方收集消息。得知葭萌关栈道已经开始搭建,蜀王携几名美人出游,预计五月才会返回王城。那两名越女把蜀王着实迷的不轻,捧在心尖尖上的宠,倒是四位美艳的秦女成了陪衬。说起来,两名越女也并非生的如西施、郑旦那般绝色,但蜀王好这口,看着她们柔弱的模样,听着轻言细语的撒娇,即便不懂越国语言,但糯糯软软声音真是让人浑身都酥了。
而子朝既不是秦女,也非越女,而是出自卫地,蜀王还未曾见识过卫地女子是何等风情,更何况据说眼前这几个美人连子朝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这段时间蜀王心情大好,因此蜀国上上下下也都一派祥和。
对于蜀国来说,春耕是头等大事,在杜鹃啼血声中,朝臣大都忙着春耕相关事宜,国民亦早已开始下田劳作。
举国上下,也就蜀王一个闲人。
宋初一也不禁感叹,同样是国君,差距还真是大啊!赢驷日理万机,连睡觉的时间都少的可怜,看看人家蜀王,多么懂得享受生活!
宋初一这次要去的葭萌关,其实在苴国境内。第五代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号苴侯。这位苴侯的名字便叫葭萌,葭萌关因此得名。它位于嘉陵江与白龙江会合之处,陆路上通汉中,下至蜀国王城,顺嘉陵江而下,可达巴国阆中,这里也是秦国入巴蜀的最佳通道,其地理位置之重要,显而易见。
宋初一一行站在距离葭萌关不远处的半山腰上,能隐约看见一座低矮的城楼,坐落在土夯的城墙之上,这关门看起来并不怎么气派,可是放眼望去,关前关后,重峦叠嶂,危岩峭壁,树海萧森,组成一道气势磅礴的自然之门,曲折陡峭的小径顺山体蜿蜒而上,树冠重重掩映中若隐若现,直通到城门,这座低矮的建筑孤立关上,以周围天然屏障为延伸,竟也生出凛然不可侵犯之势。
“峰连玉垒,地接锦城,襟剑阁而带葭萌,踞嘉陵而枕白水,诚天设之雄也!”宋初一不止一次来到这里,但每一次都是忍不住赞叹。
从这里看过去,籍羽也觉得,葭萌关之于巴蜀的重要性,就如同函谷关之于秦。
“先找个地方落脚吧。”宋初一领着白刃和金戈一起下山。
刚至山脚下,便见两骑迎面奔来,宋初一连忙领着两头狼往边上靠,谁知那两人竟渐渐缓了下来。
待靠近百丈,宋初一才看认出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是司马错。
司马错胯下战马警觉性极高,感觉到狼的气息,在远处打转,死活不肯前行。战马在战场上从来只有往前冲的道理,一般根本不可能受惊,但白刃和金戈张着大嘴对人家流哈喇子,不惊恐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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