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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素光同(寐语者)

_52 寐语者(现代)
那一年,艾默十一岁,对这一切依然毫无所知。
五岁前的记忆懵然一片混沌,关于外婆的音容笑语,如同那些零散泛黄的信,大半已遗失或烧毁,不复完整。不久分居的父母终于离婚,艾默被送到封闭式寄宿中学,与常年为工作奔波在外的妈妈一两个月才能见上一面。
自幼在充满争吵的家庭中长大的蒋默,正是少女最敏感的年龄,对父母失败的婚姻心存阴影,与家人的隔阂愈久愈深。母女二人从未坐下来尝试过沟通,感情日渐疏离;父亲很快再婚,有了新的家庭,俨然与路人无异。
年少的艾默习惯了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这一切,自己根本不在乎,即使没有父母,一个人也要过下去——不料这个念头,却在五年后成真。
当艾默在学校突然接到电话,赶到医院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妈妈,看见她静静躺在一堆管子和仪器之中,虚弱地朝自己微笑。
还不到四十岁的母亲,因癌症晚期,提前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命运一惯悭吝,并在悭吝之余故意留给人一线仁慈,在带走母亲之前,留给了艾默两个月的时间陪伴在她身边——准确说是六十三天。
比起外婆的溘然而逝,妈妈说她已经很幸运,还有时间弥补亏欠女儿的亲情,还来得及向女儿说出埋藏多时的秘密,和这些年来一点一滴寻觅来的线索。
外婆和她自己再也无法实现的心愿,只能留给艾默去继续追寻了。
妈妈在病床上,亲口讲述了来自外曾祖母的日记本里,那一段衣香鬂影的尘封往事,以及记载在外婆信件里的支离破碎的延续……那是外婆几十年前便开始写给她的母亲,却从未有一封能寄出的家书。
“最早一封信写于一九四二年,最后一封信写于一九四九年,间隔整整七年……第一封信里她曾诗兴我的外曾祖母原谅她不愿在那个时候回家,她说她令自己的姓氏蒙羞,在没有洗雪耻辱之前,无颜踏进家门,无颜再做霍家的女儿……她要亲上战场杀敌,以日本人的鲜血清洗自己蒙受的耻辱,为死去的朋友复仇。”
母亲含泪复述外婆信中的话。
“可是到了最后一封,她已经得知 你外祖母去世的噩耗,知道她的母亲再也收不到这些信了……可她还是写下了最后一封,把所有不能说的话,也许是后半辈子再没机会说出的话,全都在信里,说给已经辞世的母亲听……从那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写过一封信了。”
外婆留下的这些信,连同外祖母的一要日记,母亲翻来覆去已不知读过多少遍,却有一个疑问始终猜不透。
“我想不明白,她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回到重庆,那时你外曾祖母已不在人世了,她们最终也没能见上一面……可是,她手里又怎么会有外曾祖母这本日记?难到是当年离家出走就带走的,还是说,她们回来又见过?不……这不可能,她明明在最后的信里提到,他们骗了她,答应帮她寄给外曾祖母的信,从来就没有寄过,连最初写给家里报平安的信,也被他们销毁了。”
车子一个摇晃,在转弯处减速,艾默没站稳,几乎撞在旁边乘客身上。身侧的人好心扶了她一把,提醒她手上抓牢。艾默恍惚回过神来,应了声谢,看见身侧陌生男子和善的笑容,被潮湿晨雾缠裹的心情,也有些回暖。
外公去世得早,只从照片上见过他模糊的面貌,在那些泛黄的旧照片上,年轻的外公笑起来也是这样的和善温厚。虽然他并不怎么英俊,却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有浓密英气的眉毛,高大身材穿上军装,无论年轻时还是暮年时,都像她身后笃稳坚定的一座山。
外婆生在那样的家庭,见过外曾祖父和外曾祖母那样的人中龙凤,见过那样一段缱绻刻骨的传奇,到她自己的姻缘,却是甘于寻常,平淡无奇——
“妈妈,你想不到罢,我终于把自己嫁了,嫁给一个最最平凡的男子。他不是顶好看,不怎么会说话,不懂得风花雪月,有时还挺傻气,更没什么权势地位……若是从前,我也万万想不到会嫁给这样一个人。可是现在我觉得,这么一个人也挺好,至少他会陪我走很远的路去看油菜花,会打热水帮我洗手,会煮一锅糊烂的小米粥给我吃……不知为什么,看着他,我常想起爸爸,尤其看他穿着军装的时候。唉,我真傻,他怎么能跟爸爸比,只不过有一点还是像的,爸爸心志坚毅,苏从远这个人,若认定一桩事,也不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妈妈,你别笑话,我悄悄告诉你,他便是这样找了一个又一个地方,才终于将我找到的……总之,他是一个好人,等你看见他的时候,只希望别太嫌弃。从前你说我娇纵,不懂珍惜旁人的好,这话直到彦飞走了之后我才明白,只是已经迟了;我太愧疚,放不下对彦飞的思念,又再错过了Rhlph……那时我不愿意承认,可我是喜欢过他的,妈妈你是早看出来了吧,在圣诞舞会的时候你便不许我同他走得太近。Ralph真正是个绅士,他的好,我再也报偿不了,有的人错过一时便只得抱憾一世。妈妈,你却比我幸运,真的,不要怪我又说这个话,其实你也是一样的。我失去了彦飞和Ralph,现在再不想错过苏从远,或许他是我这辈子可以遇到的最后一个好人。我终于还是害怕了孤独,妈妈,难道你不怕么,难道薛叔叔他不怕么?我,你们,每个人都已孤单太久了。真希望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你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日本人就快被打跑了,等胜利的那一天,我们就和四莲嫂嫂一起回来,全家人团聚,那时候妈妈你一定已经原谅我了,爸爸在天之灵也会原谅我罢。真希望这一天可以快些到来,我真恨不得马上插翅飞回你身边。”
车窗外晨风吹到脸上,吹得眼睛酸涩。
艾默转过脸,不主涩意在眼眶里蔓延。
外婆写下这一段的时候,还是一九四五年的春天,刚刚与外公在前线举行简陋的婚礼,满怀喜悦盼着抗战胜利了回返重庆与外曾祖母团聚……却不知道,另一场手足相残,骨肉分离的悲剧已悄然迫近眉睫。
抗日战场上的硝烟还未散尽,内战的枪声已打响——从那一天起,她和苏从远、章秋寒和赵任志,母亲和薛叔叔,就将被一道鸿沟从此隔绝在消炎不容的两端。
当日章秋寒救下她,打算秘密送她离开办区的时候,她却选择了留下。
便在那一刻,一念之间的决定,将此后数十年命运彻底扭转。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那是抗战最惨烈的时期,每一天都有无数中国军民为家为国殉难,许多原本在大后方安危求学的年轻学子毅然投笔从戎。心怀国仇家恨,难释亲人被害,自己受辱之仇的外婆,不愿以惨淡面目回到重庆,决然请求章秋寒让她留在苏区,给她机会投身杀敌。
章秋寒同意了她的请求,带她远离是非,为她抹掉身份痕迹,换了全新的名字——取真名的谐音,从此叫她“何玲。”
知道何玲身份秘密的,便只有章秋寒和她丈夫赵任志,以及后来的苏从远。
赵任志和章秋寒夫妇一直暗中保护何玲的和她身世的秘密,并由赵任志设法,冒着极大风险,将何玲的家信通过地下联络员传递回重庆,向霍沈念卿报平安。赵任志告知何玲,因不能暴露联络员的身份,快可以设法传递出去,却无法接收她家人的回信,为了安全也不能透露她的选中所在。
何玲深知章秋寒夫妇为保护自己所承担的巨大风险,自第一封充报平安的家书送出去之后,再也没有要求他们为她传信,此后所有书信都未寄出,只小心妥善地藏起来,成为艰苦
孤寂岁月里唯一的慰藉,盼望胜利之日再回家与母亲团聚。
内战的爆发,截断了何玲的回家之路。
日本人侵占的时候,她可以孤身一人穿越封锁和战火,从日占区来到苏区,然而当她不再只是一个人,身后有了新婚丈夫苏从远和待她有恩的章秋寒夫妇,他们的安危比横亘在眼前的战火鸿沟更难跨越——此时的何玲已是一个团级军官的妻子,若在那时逃离苏区,苏从远也将为她背上通敌罪名,对于一直为她守护秘密的章秋寒夫妇更是莫大灾难。
何玲不能走也不敢走。
归家团聚和希望,从一九四五年春天到一九四九年春天,从盼望抗战胜利,到盼望内战胜利,何玲只能一天天盼下去,等下去,等等战争能够结束的那一天。
在内战中彻底断绝的联络,令她的信,再也没有机会寄出。唯有从断断续续打听到敌方情报里,得知一些关于薛晋铭的消息,算是间接知道母亲还好——直到一九四九年底,重庆解放,薛晋铭等官员乘飞机逃离时坠毁的消息传来,据悉连同随行家属,机上人员全部遇难。
赶回重庆的何玲,甚至连母亲遗骨也无处找寻。
寻到旧居处,也已是面目全非,变成一地狼藉废墟。
更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章秋寒此时才愧悔地告诉她一个谎言的真相。
——那封寄给母亲报平安的信,并没有真的寄出,章秋寒深知霍沈念卿的性情手段,唯恐她得知女儿下落,会不惜代价把何玲找到带走,就像当年以血淋淋的代价阻拦霍子谦的离去。
章秋寒不愿再冒一次死亡的风险,不敢信任几乎枪决了赵任志的薛晋铭,害怕因那封信引来薛晋铭的追查,连累整个地下联络系统遭遇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她私自销毁了信件,给了何玲一个可以安心的谎言。
这对何玲而言,意味着,母亲至死也不知道自己的下落,至死也是带着遗憾而去。
“我无法原谅这个谎言,无法原谅她,可是妈妈……我最最无法原谅的,是自己。”
这是外婆写给外曾祖母最后一封信上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十八章 
[1950年9月重庆]
已入秋的阳光依然明晃晃刺着眼睛,令刚从暗室内走来的女子有些不适应,眯起眼睛看了看高墙之上瓦蓝的天空,有几只灰鸽子正扑棱棱飞过。
“073,这边,上车。”
她走过去,上车时动作有些僵,膝盖在车门磕了一下。女看守从身后好意扶了一把,她却第三地侧起身来,上车便靠角落坐好,一言不发扭头看着窗外。
车子发动,拐个弯就驶上山路,将山坳处灰扑扑的大院子远远抛在后面。除了若隐若现的门岗哨兵,难以看出这么一座陈旧不干起眼的院落,是关押战犯劳动改造的临时看守所。关押在这里的并不是什么要犯,一些人关进来,改造态度好,审查交代清楚,过不多久就陆续放了……她连一官半职也谈不上,却不指望能有这样的运气,但能保命就算不错了。
然而今天似乎是个不祥的日子,一早来了人,将她单独提出来,押上这车子,这是要往哪里去,是做什么,她没有问,就算不是什么好事,也坏不到哪里去,无非一死。
她不怕死,只盼死得体面一些,好过一辈子在牢里关到老,那才真可怕。
理了理衣角,她抬眼看向远处天际,恍惚想起那一天的天空也是晴朗无边,飞机冲上去像只惊慌的大鹞子,斜斜晃晃躲避着地面炮火,没飞出去多远,就一头栽直冲近处山头,快得让人来不及惊叫,来不及看清楚,浓烟火球就腾起来,熏红了半天云。
就一刹那,完了,什么都完了。
任是谁都躲不过的劫数,任是谁也逃不了的灰飞烟灭。
时隔余年,想起来,胸口那里还是闷闷的痛,像钝了的锥子一下下戮着。
不知该算幸或不幸,她本该赶上那趟飞机,却因寡嫂和侄子还滞留在家,只得不顾一切折返回去,路上耽误了时间,再带着嫂嫂、侄子赶至机场,已陷入潮水般涌至的逃难人群。三人举步维艰,再也进入不了混乱失控的军用机场,只得眼睁睁看着他们登机离去,又眼睁睁看着飞机失事坠毁……一家子人,处座、夫人、二少、英洛小姐全都在飞机上。
随后她辗转避往乡下,却在半路被逮捕。
曾为薛晋铭的私人秘书,这一层特殊身份,令她受到与众不同的重视——隔离监禁,严密审查,巨细靡遗地交代,翻来覆去审到如今,他们始终不肯接受一个事实——她这个私人秘书和机要秘书根本不能比,她只不过为长官料理日常琐事,远远不够资格接触机密要件,对他的家事反倒知道得比公事多些。
汽车驶入城区,驶过曾经熟悉的街道,如今入目尽是红色的海洋,红的旗帜、红的标语、红的条幅……火一样扑入眼里,陌生得令她惶恐。
前方道路盘旋,渐渐驶上半山。
她认出了这个方向,约莫明白是要带她去往何处。
搁在膝盖上的双手一动不动,汗水渗出,在衣料上浸出湿的印子。
昔日林荫犹在,道旁却已挖得面目全非,半壁山体被挖空下去,似乎有一条新的笔直大道将要从这里通过,工地上的劳作正热火朝天,广播里飘送出激昂欢快的歌曲,节拍合着汽车到碎石路上的颠簸,恍惚里,令她记起第一次被领到这里来的情景。
也是一辆车子,漆着不同的徽记。
开车的老于也是初次见面,和往后一样的不苟言笑,带着一口湖南腔说,“处座平常多在这里居住,很少回官邸,这个地方不见外客,在这里做差事要格外留心。”
她正襟危坐,点头,绝不多问一句不该问的话。
踏入掩映在林荫尽头的沈家花园,她见到这个地方的女主人,明白了这里不容打搅的原因——那个女子,合该是书中人物,浊世里见了,只疑是梦。
此后的好多年,无数次往返于这条清幽的林荫路上,每一次都有同样的错觉,仿佛这条路,会带人远离尘嚣,通向一个战火中的桃花源。便是这样一个桃花源,也没躲过硝烟肆虐,八月间丧心病狂的一场大轰炸,将这里夷为平地,屋舍园林全都变成焦黑瓦砾。
砖瓦可以重筑,然而家中人走的走,死的死,遗留在桃花源的战火之伤,永难愈合。
夫人伤愈之后再也没有回到这里,从此迁入江岸边的新居,一直住到四九年。
废弃的沈家花园被埋入地下,重整一新,铺植茵茵绿草,竖起一座汉白玉的小小纪念碑,以铭记在那场空袭中捐躯的空军战士和无辜遭难的妇孺平民。
还有英年早逝的敏言小姐和高公子。
当时下落不明的霖霖小姐,死讯隔了那么久才传回,如今想来……生时各分散,死后重相聚,在另一个世界里,一家人总算可以相守了罢。
“君静兰!”
她一震,回过神来,又听见身旁有人叫了声,“073!”
“到。”她哑声应了,带一丝苦笑,久已习惯了狱中编号,听见自己的名字竟没能反应过来。
“下车!”
她躬身迈下车门,抬头又被阳光晃得眼前一花,眯缝起眼,看见眼前凌乱的工地。
君静兰怔了片刻,认出这就是正是从前的沈家花园,只是原先的纪念碑已不在了,绿茵草坪被深深挖下去,变成一个大坑。
四下都有人守着,一些人在坑底挖掘,两部车子远远停在路旁。
君静兰被领到坑边,有个人过来问,还认得这是什么地方吗。
她答,沈家花园。
那人又问,沈家花园是什么地方?
她淡淡答,薛晋铭的私宅。
那人盯着她的脸,又问私宅是什么人在住。
君静兰默了片刻,回答,是夫人和孩子们在住。
那人皱眉,“薛晋铭的老婆早就死在香港,什么夫人住在这里?”
君静兰沉默。
那人问,“是不是薛晋铭的小老婆?”
君静兰冷冷淡淡看他一眼,紧闭了嘴唇,不再出声。
那人也不追究这个问题,低头在一个本子上记录了什么,指她看那坑底,“以前的房子有没有密室暗房?”
君静兰摇头否认。
“书房在什么位置?”
她回想了一下,指向某一侧。
那人转身看了看正在挖掘清理的坑底,收起记录簿,对押解的人说,“带她上车。”
车子跟着那人所乘的前一辆吉普,朝前开了一段,没走多远就在一栋楼前停下。
君静兰认出是以前的警卫楼,这个楼倒还在,被清理出来大概做了临时的工作楼。
那人领她到二楼一间小屋子,里头有两个人正在桌前埋头工作,一些残破发黄的纸片推开在桌上,正被小心整理着。君静兰朝桌子望了一眼,蓦地瞧见一样东西,似乎眼熟得紧。
那人倒还客气,给她倒了杯水,让刀在椅子上坐下,简略地告诉她——
沈家花园在施工修路时挖出了从前埋在废墟里的一些物件,其中一只保存完好的柜子里,发现了残破的文件,经辨认是薛晋铭的信件,这个发现引起当局重视,责令将沈家花园保护起来仔细发掘。由于在地下埋藏日久,文件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因而想到了熟悉薛晋铭字迹的秘书君静兰,将她带来协助整理。
君静兰走到桌前,看向那些曾经熟悉的文件,眼前却一阵恍惚。
“那个是……”她脱口问,抬手指向那只眼熟的锈迹斑斑的匣子。
“那是私人物品,有些女人首饰,马上封起来要上交。”那人顿了顿,仿佛想起什么,“不过还有个本子,也是女人的东西,拿给她看一眼。”
“那个……”桌旁一人嗫嚅说,“已经被拿走了。”
“谁拿了?”那人皱起眉头,不悦嚷道,“这里的东西怎么能让人乱动,不象话!谁让他拿走的?”
“是章秋寒同志亲自来拿的。”
“她?”
那人不说话了,火气似乎被浇灭下去,半晌悻悻然道,“那也不应该啊,怎么说也该先知会一声。”他转头,见君静兰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匣子,露出古怪神色,嘴唇无声翕动,想在念叨着什么。他走过去,听她好像是在重复着“章秋寒”的名字。
“你说什么?”他诧异出声打断她。
她突兀地抬头问,“她拿走了什么?”
他瞪她一眼,“这不是你该问的。”
章秋寒。
这个名字,她不会记错。
当年为了释放章秋寒夫妇,夫人和长官有过一次最激烈的争执,那次之后长官离开重庆很久不归,再回去便是遇上了大轰炸,沈家花园被夷为平地,长官和夫人都险些在那次轰炸里遇难。
就是这个章秋寒,是她,她还活着。
她私自拿走的东西,被夫人这样珍重地藏在箱子里,一定是极其要紧的,那到底是什么,又被章秋寒带去了哪里——这疑虑在此后的数十年间,一直令君静兰念念不忘,似乎那被带走的物件,成了她与旧日旧人唯一的一点联系,总想着,要寻回来,寻回来。
被关押两年之后,君静兰获释。
多方打听得知,章秋寒在重庆工作过一段日间,随后又调回北方。
君静兰在亲戚家中寄居了半年,生活无着,不久匆匆嫁人。
因着丈夫的关系,她在他所在的工厂子弟校做了临时教师,从此在学校教书直到退休。期间君静兰一直在设法打听章秋寒的去向,却在多年后得知,章秋寒已在七五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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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闷热的屋子里,老妇人低弱语声断断续续,艰难地追忆旧事,说到章秋寒的去世,声音抖动得厉害,一阵急喘袭来,抚着胸口说不下去。
沉寂了片刻,艾默低低武器,接过老太太的话,“是的,章奶奶没有子女,丈夫也在一九七三年过世,她的后事是我母亲帮着外婆一起料理的。那一年,我刚出生。”
轮椅上枯槁的老妇人仰起头,嘴唇半张,不住抖索的双手被艾默轻轻握住。
“她拿走的那件东西,是为了物归原主,交还给我的外婆。”艾默缓缓说,“那是一本日记,是我的外曾祖母,霍沈念卿的日记。”
霍沈念卿,这四个字被她用轻软的语声说出来,仿如一声叹息。
君老太太直直望着她,白发苍苍的头往后一仰,闭了眼,皱纹密布的眼角早已湿润,阳光下闪闪的沟壑仿佛终被悲欢与时光填平。
“我的外婆,当年并没有死,她活了下来,一直活了很多年。”艾默语声哽咽,目光移过老妇人闪闪银发,移向她身旁的启安,望着他说,“一直到她过世,到我母亲也过世,她们都以为薛家和我的外曾祖母一起死于空难。”
君老太太张大了嘴,喉咙里嗬嗬有声,艰难扭头看向身侧启安,极力想说什么,却只涨得脸色发红。启安俯身在她面前,半屈了一条腿,伸出双手将她枯瘦的手合住,连同艾默正握着她的那只手也合在掌心里,一字字说,“那趟飞机上,没有他们。”
掌心下,艾默冰凉的手剧烈一抖。
一口气息梗在胸前,艾默听见自己的声音抖动得像聚不起来的沙子,“所以,她,她也……活了下来?”
启安点头,“他们都活下来。”
那一天,十五岁的薛慧行得了肺炎,在医院病得厉害,临走前还必须输完最后一瓶药水。因而延误了家人出发的时间,眼看赶不及最后一班飞机。薛晋铭当机立断,冒险连夜驱车,从重庆到成都,再辗转去昆明,最后经由昆明的军事机场飞往香港。
在香港停留数日后,他们与带着英洛赶到的许家夫妇会合,一同远赴台湾。
从此阔别故土,再未踏上此岸土地。
在台湾的第五年,沈念卿旧病复发,需往美国进行一次彻底的手术治疗。
薛晋铭自此隐退,辞去官职,陪伴念卿去了美国,陪伴她完成手术,恢复健康。
那之后,他们就在万里重洋之隔的国度定居下来,在南方海滨的一座白色屋子里相伴终老……也是在那座白色的草坪上,薛慧行与严英洛举行了婚礼,婚后他们共育了四个子女,分别由祖父薛晋铭取名为启恩、启爱、启安、启乐。
(下)
激动成分的君老太太紧紧抓着启安与艾默的手,一时竟血压急升,家人慌了神,忙安抚着老太太吃了药躺下。趁着老太太昏昏睡去,启安与艾默告辞出来,打算等君老太太情绪安稳一些再来拜访。
离开君家,两人一言不民走出楼门,站在阳光明晃晃的小巷子口,身边路人匆匆川行,只有他与她一动不动,静静看着彼此。
所有的谜,所有的话,都在四目相对的刹那化进对方眼底。
种种误解与隐瞒,已不必解释,也无需多言。
不同的血脉连着相同的离合悲欢,被命运缠绕又隔绝了近一个世纪之久的两个家族、三个姓氏,在他和她重逢的时刻,终于从里苏醒过来。
倘若再唤一声彼此的名字——
艾默。
严启安。
却已是从姓至名都民焕然成新。
过往风流,尽数留在过去,再不是往日的面孔。
“启安,为什么你姓严?”
“我从母姓,因为母亲家中无后,父亲让我改承严家姓氏,好让母亲有所安慰。”启安微笑,提及家人,语声充满暖意,“我家中还有兄姐和一个小妹,大哥已经成家,姐姐和我居无定所,只有小妹在长辈身边。”
艾默静静听着,淡淡笑容里流露一丝向往,一丝怅惘,半晌轻声问,“二老都好么?”
“母亲健康差一些,父亲还好,他们时常还外出旅行,八年前曾回来过一次,到过茗谷,带回去一些照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地方。”
“八年前……”艾默咬住嘴唇,眼里热热的泛起潮意,“我母亲生前最后一次去茗谷,也是八年前,那时她刚知道自己诊出癌症。”
启安喉咙里堵着千言万语,深深看她,将她单薄肩头轻轻拢住。
艾默笑了一笑,仿佛是给他安慰,却不知自己眼里的伤感几乎将他再次溺了进去。
“对了。”启安振作心情,温言笑道,“你是否听过一个姓氏,叫做Qulne?”
艾默觉得异常熟悉,却突然想不起。
他笑着提示她,“Ralph Qulne!”
“啊!”艾默恍然,“我记得的,是外婆的……友人?”
启安点头笑,“你知道吗,Qulne先生战后离开中国,仍然做记者,走遍大半个世界,后来娶了一位华裔妻子。他晚年写了一本书,书名叫《永不凋零的东方玫瑰》。”
他看着艾默动容的神情,笑容愈深,娓娓地说,“Qulne一家和我们家一直保持着友谊,他有三个子女,小女儿所嫁的也是一个华裔男子,名叫薛启恩。”
艾默惊讶地睁大眼睛。
启安笑嘻嘻说,“我的大哥。”
如此一家人,岁月静好,恩爱安乐。
“怎么了?”启安敛住笑容,看见艾默眼里的泪水汹涌而出。
“真好,这样真好。”艾默摇头笑,泪珠不住往下掉,止也止不了,“我不是难过,我……只有感激,感激有你们陪她过完余下人生。”
启安没有说话。
艾默转过身,狼狈擦去泪水,“对不起。”
话音未落,身后一暖,他的手臂从后面环过来,将她轻轻揽入怀中。
艾默身上发软,力气迅速流失,只想软绵绵跌进这怀抱,什么也不去管。
他的气息温柔低拂耳畔,手臂坚实,满满的安全感将她包围。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重修茗谷吗?”
他问她,声音低如耳语。
她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不想,什么也不想,这样就已经够了。”
他静了一刻,低低问,“也不想短简关于霍老夫人更多的事吗?”
“你,叫她什么?”艾默睁开眼睛,回头看启安。
启安挑了挑眉,不认为有何不妥。
“为什么你不叫她祖母?”
启安哑然,看着她复杂的表情,慢慢笑了,“因为她并没有改嫁给我的祖父,她一直被称为霍夫人。”
“那他们……”艾默呆住,脸上神色复杂,亦惊亦怔,悲喜难分。
“他们是终生相伴的伴侣,不必有那一纸婚约的证明。”启安慨然,“祖父尊重她的过往,也敬重你的外曾祖父,他与她至死相伴,却要我们始终称她为霍夫人。生前挑选墓园的时候,祖父也只是说,希望有朝一日落叶归根,能够迁葬故土,却从未表示要与霍老夫人合葬在一起。”
他看着艾默复杂的神情,缓缓说,“虽然是这样,我的父母却一直将霍老夫人当作亲生母亲对待,我们四个孩子也都在她膝下长大,与她感情深厚。祖父这么多年来,每晚都有一个习惯,睡前一定要新手为她倒一杯热牛奶。只有在他最后病危的日子里,这个习惯才改变,变成她给他端来热好的牛奶。”
艾默心口抽痛,良久说不出话,“那她呢,她是什么时候……”
那个字,她不忍问出口。
他却答非所问,“艾默,我一直没有对你说过重修茗谷的真正原因。”
她皱眉看他。
他双手揽了她肩头,清晰而平缓地说,“我想重修茗谷,作为送给她百岁寿诞的礼物。”
艾默一个激灵,抬起眼直勾勾望了他。
启安看着她的眼睛,温柔点头,“是的,她还在世,今年已是九十九岁高龄,身体还康健……找到你的消息,今天早晨我已转托二姐赶回美国当面告诉她。”
[尾声]
“今人犹是故人,他乡知是,千秋共此素光。”
绢绘屏风上墨痕新干,秀致笔画,衬着淡淡的写意山水,千山飞鸟,正是艾默亲手所绘。
淡淡灯光下,退后一步左右端详,艾默仍觉屏风摆得挤了,或许是字写得太小了吧……总怕哪里不对,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她会喜欢么。
这匆匆忙忙修饬起来的茗谷,还来不及完全恢复原貌,会是她记忆中的故园么。
这仓仓促促按启安的描述,布置起来的房间,会不会是她多少年心心念念难忘的样子。
启安说,她常提起从前房间里有一架心爱的绢绘屏风。
启安说,那年中秋,祖父偶然兴起,题了一幅扇面挂起来,写的就是这句“今人犹是故人,他乡知是故乡,千秋共此素光。”她看了爱不释手,只是惋惜扇面太小气,说要题在屏风上,再配了画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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