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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_21 可蕊(现代)
  “我偏欺负!我欺负,欺负……”刘地抓着周影的脖子扳来扳去的。
  周影看着大家说道:“火儿没事,瑰儿又回来了,我们三个也平安无事,真是皆大欢喜啊。对吧,南羽?快进来坐吧。”他招呼一直站在门口的南羽进来,关上了门。
  南羽从刚才就一直看着瑰儿,瑰儿却刚刚发现她的存在,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对了,我还没有介绍,这是南羽,她是瑰儿。”周影说道。
  南羽温柔地笑着:“你好,我是南羽,我常听周影说起你。”
  瑰儿侧着头看了她一会儿,甜甜地笑着说:“你好,我叫瑰儿。大家一起吃饭吧。南羽来啊,还有刘地,小狐狸,来啊周影。”她像个小主妇一样招呼着大家。
  刘地抓着下巴奸笑着看着她们:“喔,很有意思……”
  林睿站在他旁边,与他做着同样的动作,说着一样的话,然后一个低头,一个仰望,目光交流,露出了一样阴险的笑容:“确实很有意思哦……”
  “刘地,小狐狸,你们吃不吃饭啊?”
  “吃,吃。”
  “来了,来了。”
  狡猾二妖组忙挤到饭桌上去。
  瑰儿一边盛饭一边问:“周影,这几天你到哪儿去了?”
  “说来话长。”刘地接过来说,“我慢慢讲给你听,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11 我是猫
  奇谈之十一:我是猫
  “……就是这样,法师。”一名女子心有余悸地说着,“从那天晚上开始,每天一觉醒来都会这样,一定是有妖魔在作祟,法师,您要救救我啊!”她越说越害怕,情不自禁地发起抖来,“法师,我已经好几天没有睡着觉了,您一定要救救我……”
  法师伸出手,制止她再说下去,挪动步子,慢慢转悠着,打量着这个房间。
  这是一间一室一厅,装潢考究的房子,位于各种现代设施集于一身的高级住宅区。房子的主人是名校毕业、就职于知名公司的时髦白领女性,但是当她身边发生了难以解释的事情时,她还是选择了请一位法师。
  这位法师六十岁上下,身穿一袭月白色唐装,仙风道骨,气宇不凡,的确像位世外高人。这位高人一向以卜卦为生,偶尔也应邀为人驱妖镇宅。但是他至今为止接受过的驱妖事件中,全是当事人自己捕风捉影、胡思乱想导致的。
  他心里叹着气:明明是人类自己疑心生暗鬼,却每次都扣在妖怪身上。不过做完这次买卖,这个月的酒钱又有了,挺合算的。他一边这么想,一边装成认真四处检查的样子,掐着手指在整间房子里转了一圈。
  女主人是一名二十三四岁的女子,秀美的面容上满是愁容和惊愕,双眼充满期望地跟随着法师,她怀里紧抱着一只猫,仿佛想从这只宠物那里得到一些勇气。她的猫显然不能体会主人的不安,正“喵呜、喵呜”地撒着娇。
  “法师,您看……”看着法师在屋子里走了几遭,她鼓起了勇气说道。
  “放心,一切有我。”法师给了她一个令人心安的回答。他的心里正盘算着怎么编一个故事,来结束这件事。
  “这是……”他突然警觉地回过头,一股淡淡的气味从他鼻子底下飘过,“有妖气!难道这次真的遇见了……”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女子赶忙问:“法师?”
  “别做声。”法师抽出桃木剑,禹步做法,把几张咒符串在剑上,只见他将剑一挥,咒符熊熊燃烧起来,法师用燃烧着的符咒虚点四方,接着又抽出几张符咒贴在了墙上,含了一口清水猛地喷上去,咒符上便显现出了几个朱砂写成、弯弯扭扭,谁也不认得的字来。法师轻抹着汗道:“好了。”
  女子惊喜地问:“法师是说,这里的妖怪已经被清除了?”
  法师正色道:“这里的孤魂野鬼已经被我除去,这几张符有镇宅之效,贴在这里,小姐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啊……”女子长出了一口气,把手伸向钱包,“那么法师您的酬劳是……”
  法师伸手制止道:“等小姐的家宅安定了再谈酬劳不迟,贫道先告辞了。”说着拱手为礼,出门扬长而去。
  “果然是高人啊。”女子赞叹着,她一下子倒在沙发上,开心地把手里的猫咪高举起来,“太好了,咖啡。我们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喵呜,喵呜。”咖啡叫着。对它而言,只要在主人的床上,什么时候都可以睡得很好。
  ※※※
  鹿九站在周影门前,几次想伸手敲门,又一次次缩了回来。
  最初来到这个城市屡受惊吓之后,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没有马上逃回山里去,而是继续留了下来。不过他也没有跟随叔父鹿为马干职业骗子的工作,现在他用贩卖《给妖怪们的安全手册》赚来的钱,在城乡结合部的郊区开了一个综合养殖场,饲养猪、羊、鸡等动物,也种植蘑菇什么的,因为他们这一族有使生物大量繁殖的能力,所以养殖场办得红红火火。只是由于刘地、火儿把他那里当成了“免费食堂”,所以他的收入一直不高。
  鹿九不太喜欢到市区里来,但是他这一次确实有事求周影帮助。所以他还是鼓起了勇气开始敲门。
  鹿九敲了几下,门猛地打开了,火儿气势汹汹地伸出头吼道:“谁啊!大白天敲门,不想活了!”
  鹿九吓得后退了好几步,结结巴巴地问:“周……周……周影在家吗?”
  “不在,他跟僵尸出去了——他要在家还用我亲自来开门?”火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问,“你有什么事?”
  “没……没事了。”周影不在,单独和必方相处太危险了,鹿九转身想走。
  “站住。”火儿摸着肚子说,“睡觉睡得好饿啊,你来得刚好,给我进来。”
  鹿九的腿又开始打颤了。
  “快点儿进来给我做饭,不然我吃了你。”火儿下着命令,“肉在冰箱里,水在自来水管里,锅在炉子上……你最好动作快点儿。”
  鹿九从冰箱里把肉取出来,忍着血腥气引起的呕吐感,尽量不去想这些到底是什么肉——火儿要吃的不是他,他已经很庆幸了,自然不敢说明自己根本不会煮肉。当他提心吊胆地把煮好的肉端上来后,火儿尝了一口,竟然说:“味道不错,比影做的还好吃。”鹿九偷偷出了口气。
  火儿吃得心满意足,咂着嘴道:“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看在你为我做饭的份上,看我能不能帮你。”
  “我的叔父有时候也帮别人收妖……”鹿九看着火儿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
  “他自己就是妖怪啊。”
  “他是……骗人的……”
  “哦,你叔父就是那只骗子鹿蜀。”火儿点着头说。
  “他昨天晚上被请去帮人收妖,结果那里真的有妖怪,所以他就胡乱在墙上贴了一张符,然后逃走了。”
  “逃走了?”火儿不能置信地说,“可能是很好吃的妖怪啊,他怎么会逃走?”
  鹿九不知该如何回答。
  “后来呢?”火儿对于听故事是不会厌倦的。
  “后来他逃走了。”
  “我问他逃走以后。”
  “他来找我,因为那个请他驱妖的女人酬劳出得很高,他很舍不得,所以让我去看看那是什么。”
  “你去,你的法力比他高吗?”火儿问。
  其实当时鹿为马的话是:“小九啊,你跟刘地不是好朋友吗?请他去看看是什么妖怪吧。”——我和刘地是朋友?鹿九可不这么想,自己只是刘地欺负的对象吧。可是他又不能拒绝叔父的要求,所以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来找好脾气的周影帮忙。
  “你去了吗,是什么妖怪,好不好吃?”火儿还在追问着。
  “我……我也不敢去。”
  “真可惜啊。”火儿咂着嘴叹息,“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那么你来找影干什么?”火儿眯着眼看着鹿九,“该不会是……”
  “不,不,没事,我要回去了。”鹿九转身想逃走。
  “哈哈,不用这么见外,我常常吃你的猪,今天影不在,我帮你一个忙也是应该的。”火儿用翅膀拍着鹿九的肩膀说,“不过我们先说好,不论发现了多么好吃的妖怪都要归我,另外你还要再给我十头猪。”
  火儿见鹿九不说话,便催促道:“快走,那只妖怪在哪里?”
  鹿九来找周影就是希望事情能和平的解决,如果去的只有火儿,那么事情的结果只能有一种——那个妖怪不明不白地变成了火儿的食物。这样的事儿鹿九只是想想都会毛骨悚然,可是他也不敢反对火儿的要求。
  被火儿催促着出了门,走到五楼时却看到林睿正跑上来,他一眼看到鹿九头上站的火儿,问道:“火儿,你要去哪里?今天我妈妈值夜班不回来,你来我家玩游戏吧。”
  “我要去捉妖怪。”火儿得意地宣布。
  鹿九灵机一动:周影不在,能够阻止火儿胡闹的只有林睿了。他连忙叫:“林睿,你要不要一起去?”
  “捉妖怪?”林睿侧着头,眼珠乱转,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鹿九把事情的经过向他简略地说了一遍。
  “真是没用。”林睿撇撇嘴,“你们叔侄俩真是妖怪的耻辱啊。”
  “林睿,一起去吧。他会给我们二十头猪作为酬劳的。”火儿自动把酬劳增加了一倍。
  “我可不喜欢吃生肉,都给你好了。”林睿说,“可是今天妈妈不在家,我要自己做饭吃,不能跟你们去了,好可惜啊。”说完看看鹿九,见他没有反应,便压低了声音伏在鹿九耳边说,“你想让我跟你们一起去吗?”
  火儿伸长了脖子想听他在说什么。
  “你……你想吃什么?”鹿九总算弄明白了他的意思。
  “肯德基!”林睿大声说,狐狸的本性在这时表露无遗。
  晚上九点,林睿和火儿一直到肯德基关门,吃光了鹿九口袋里所有的钱,才满意地抹着嘴,跟着鹿九来到闹妖怪的女子家里。
  女子这几天来因为惶惶不安一直没有睡好,今天终于放下心来,早早便睡了。林睿一挥手,施了个法术,三只妖怪出现在房间里。女子熟睡着,她身边的那只猫一下子跳起来,弓着身子向他们发出了“呜呜”的叫声。
  “哪儿有妖怪?”火儿咂着嘴东张西望。
  “据说妖怪每天都会在她睡着后出现,弄乱她的东西。”鹿九也在东张西望,只是出发点和火儿截然不同。
  “那你把妖怪找出来啊,在哪儿?”
  “我也不知道啊……我叔父说他确实感觉到有妖气。”
  “那只老骗子的话可以信吗?如果你敢骗我,我就把你……哼哼!”火儿的威胁是很有力度的。
  林睿四处观察了一会儿说:“如果是妖气很弱的妖怪,我们三个一起出现在这里,很可能把它的妖气掩盖住了。我们等等吧,既然它前几天都来捣乱,今天应该也会来的——鹿为马的那张符可不会有什么效用。”
  “妖气很弱的妖怪?那可不好吃。”火儿失望地打了个哈欠,“不过看在鹿九那五十头猪的份上,我也陪你们在这里等吧。”
  鹿九已经无话可说了。
  那只名叫咖啡的猫一直瞪着双眼盯着他们,听他们说话,听到这里长出了口气,说道:“原来你们是来捉妖怪的,喵呜,快点儿把它捉出来吧。我主人这几天很害怕呢,喵呜。”它从床上跳下来,用两只后爪站着,挥挥前爪说,“你们快点儿捉吧,我还要帮主人做事呢,不陪你们了,喵呜。”它径直走到衣橱边,打开橱门拖了出一个盒子。
  火儿、林睿、鹿九面面相觑,一起盯着它。
  咖啡打开盒子,取出了一大团毛织物,一抬头看见他们在看自己,不高兴地说:“干什么?没看见过猫啊。喵呜。”
  “你是猫?”林睿一把将它提起来,拎到自己眼前看着,“怎么看也是只妖猫啊。”
  “放开我!你这只臭妖怪,喵呜!”咖啡四爪乱舞,试图抓林睿一爪。林睿把它扔到地上,它立刻摆出攻击的架势,“呼噜呼噜”的叫着:“就是你们这些臭妖怪在吓唬我的主人吧,喵呜,我咖啡绝不放过你们!喵呜!”
  “不是你在吓唬她,和她捣乱吗?”
  “你没听到她说得是妖怪吗?是你们这样的妖怪,喵呜!我咖啡可是世界上最听话、最乖巧的猫,喵呜,这是我主人说的,不会错的。喵呜!”
  “你觉得你不是妖怪是什么?”
  “我?喵呜,我当然是一只猫。”咖啡得意地说,“我是最漂亮、最高贵的猫。难道你们看不出来?喵呜。”它白了林睿一眼,“连猫都不认识的笨蛋,不理你们了,我还要帮主人的忙呢。喵呜。”说完它把那一大团毛织物展开,又拿出几个毛线团,坐在沙发上用两只前爪捧着,似模似样地编织起来。
  咖啡手里的毛织物不长不短的,说是围巾又是个圆桶形,说是毛衣又没有肩、臂的区分,说是手套太大,说是毛裤吧又没有腰胯……上面到处都是接头儿,有的地方织得太紧,拧成了疙瘩,有的地方又织得太松,成了一个一个的窟窿。林睿、火儿和鹿九看了半天,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只见咖啡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织了很大的一段。它一不小心把线团碰到了地上,它马上兴奋地扑上去,又蹬又咬的和线团玩儿起来,忙活了好半天才想起拖着已经乱糟糟线团回来,继续开始编织。
  “请问……”鹿九终于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干什么啊?”
  “喵呜,在织东西。”咖啡连头都不抬。
  “可这是什么东西啊?”
  “喵呜,是毛衣啊。”咖啡白了这个不但不认识猫,连毛衣都不认识的笨妖怪一眼。
  “这是毛衣?”鹿九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鱼网,而是一件毛衣。
  鹿九讷讷地说:“那个女人找我叔叔除妖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件毛衣,说是为她的男朋友织的,可是每天拿出来的时候都会变得和她临睡前织得不一样,连毛线都变得乱七八糟的。”鹿九看着还在努力编织的咖啡说,“她又找不到外人进来过的痕迹,所以才认为家里有妖怪。”
  “那么就是这只妖怪干的了。”林睿又把咖啡提起来。
  “你才是妖怪呢,喵呜!”咖啡气愤地叫着,“我咖啡是一只猫!”
  “我当然是一只妖怪。”林睿说,“不过你也是,是猫妖。我想你大概是前些日子吃了‘帝流浆’变成妖怪的吧。现在你的主人雇人来要除掉你,为了火儿的五十头猪,你认命吧。”
  “主人……要除妖是说……要除掉我?”咖啡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声音发着颤说,“主人……不要我了……喵呜。”
  “因为你每天晚上都把她精心编织的毛衣弄乱,所以她快被吓死了,现在……”林睿看着这只猫,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处置它。
  “哇……”咖啡猛地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哭声,“主人不要我了……我不想活了……喵呜……我要去死!”
  “谁叫你每天晚上吓唬她,活该!”火儿毫无恻隐之心地说。
  “我没有吓唬主人……咖啡最喜欢主人了……喵呜……”
  “明明是你在摆弄这件‘毛衣’,还想否认!”
  “呜呜……我只是看主人每天晚上都熬夜,生怕赶不上那个男人的生日,所以我才偷偷帮主人的忙,喵呜……主人把我从垃圾箱里拣回来,每天给我鱼片吃,让我睡在她身边,说我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猫,喵呜。我最喜欢主人了,为了主人我什么都愿意干,我一定要让主人和她喜欢的男人结婚!喵呜,为什么主人突然不要咖啡了……她刚刚还说她最爱我的,喵呜……”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林睿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拎着那件“毛衣”说:“可是你把这玩意儿织成这样,她认为是恶意的破坏也很正常啊。”
  “喵呜,我哪里织得不好,我明明和主人织得一模一样。”
  当看到咖啡指出这件毛衣哪部分是它主人织的,哪部分是它织的后,大家一起点头——确实一模一样。
  “这女人的男朋友真可怜啊。”林睿耸耸肩说。
  “主人不要我了啊……喵呜……”咖啡还在抱着那团“毛衣”哽咽着。
  “现在怎么办?”鹿九手足无措地问。
  “怎么办?反正妖怪我已经找出来了——能被这种妖怪吓成这样的,也只有你们叔侄了。”林睿感叹着,“现在鹿为马可以放心地去收钱了,至于这只猫……火儿,你要不要吃它?”
  “不吃,它根本没有什么法力,猫有什么好吃的。”火儿对这只猫妖不屑一顾,“还有五十头猪在等我吃呢,吃不完就先存在那里,一只生两只,两只生四只,四只生八只……越来越多,最后就有吃不完的猪了。”火儿精打细算。
  “那它怎么办?”鹿九看咖啡哭得很可怜,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完全没有留意在火儿的计算下,自己的养猪场就要归他所有了。
  林睿看着咖啡,抓着头发说道:“是啊,也不能不管它。喂,猫妖!”
  “我不是猫妖,喵呜,我是猫!”本来还哭得稀里哗啦的咖啡立刻抬起头来反驳。
  “我倒是有个办法让你的主人留下你。”
  “什么办法?”咖啡跳起来,跑到林睿的脚下蹭来蹭去,“什么啊?快告诉我啊,喵呜。”
  “首先,你永远不能让你的主人知道你是妖怪。”
  “我本来就不是妖怪,喵呜。”
  “其次,你得把这些件‘毛衣’恢复成原来的样子,把房间打扫干净,让她觉得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这个容易,喵呜。”咖啡马上开始行动,它飞快地把“毛衣”中它织的那部分拆掉,把地上散乱的毛线滚成团,放回盒子里,把盒子放进橱柜,然后用尾巴扫扫地上的线绒,果然一切恢复原状,一共用了不到十分钟,“还有什么?喵呜。”咖啡满怀希望地看着林睿。
  “这样就行了。”林睿说,“只要你以后不再给她添麻烦,不让她觉察到家里有妖怪,她就会以为鹿为马那张符起作用了,再也不会找人来除妖了。”
  “你是说主人还会像以前那样爱我?喵呜。”咖啡兴高采烈地问。
  “会的。不过咖啡,我告诉你,用你的爪子是织不好毛衣的。”林睿教训着咖啡。
  “为什么?我可以和主人织得一样好啊,喵呜。”
  “她织的不能用来做标准吧?咖啡,你要真的想学织毛衣,我倒是可以帮你找个好老师。”林睿得意地说。
  ※※※
  第二天,林青萍为儿子织毛衣时,发现儿子带回来一起玩儿的那只猫正眼都不眨地盯着自己。“小睿,看好你的小朋友啊,它扑上来会把毛线弄乱的。”
  “不会,它是跟妈妈学织毛衣呢。”林睿拍着猫说。
  “猫学织毛衣?你这个孩子就是想像力太丰富了。”
  林睿开心地笑起来,也跑过去,托着腮看着母亲为自己织的毛衣——浅绿色的毛衣上衬着淡黄色的花纹,胸口的地方织了“LR”两个字母。
  林睿喜滋滋地看着,忽然说:“妈妈,我觉得自己可以穿这么好的毛衣,好幸福啊。”
  “你这孩子……”林青萍眼眶一红,“妈妈买不起名牌的羊毛衫给你,只能让你穿织的毛衣。等把你爸爸欠下的债还完了,我一定买最漂亮的羊毛衫给你,免得你在学校里比不过同学们。”
  “不是啊,我觉得妈妈织的毛衣比他们买来的羊毛衫漂亮多了,全班的同学都穿着买回来的羊毛衫,只有我穿着妈妈亲手织的毛衣,他们羡慕我还来不及呢。”林睿扑到妈妈怀里撒着娇,他是发自内心地珍惜现在的幸福。
  ※※※
  三天后,林睿穿上了新毛衣。自认为学了一身本领的咖啡踌躇满志地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舔着爪子,等待着主人睡着后大显身手——织一件真正的毛衣给她看看。
  “咖啡。”主人一回来就把它高举起来转了个圈,紧紧搂在怀里,“我今天终于鼓足勇气把织好的毛衣交给他了,他没有拒绝。我太高兴了!”她用力吻了咖啡几下才把它放下来,“我来做顿大餐庆祝吧,咖啡,你想吃什么,牛奶炖虾仁还是鱼片粥?”
  咖啡呆在沙发上,看着主人在厨房里忙活,分析着她刚才的话——毛衣送给他了=已经织完了=不用自己帮忙了=自己学的东西没用了……
  “哇!”它抱住一个靠垫大哭起来,“讨厌!主人!我还没有显露身手呢,我明明学得那么认真,喵呜……”
  它的主人在厨房里,只听到猫在乱叫,一边回忆着把礼物交给他的情形,一边想:“他会感到惊喜吧,连咖啡也在为我高兴呢。”她抱着铲子,沉浸在甜蜜的思绪里,浑然听不见客厅里猫的哭声……
12 荒山夜雨-张倩
  奇谈之十二:荒山夜雨
  黑夜的山林一片寂静,天空中翻滚的乌云遮蔽了星月的光辉,使得整个树林里伸手不见五指。远处隐约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湿气。一只野狗无意中走近这里,却被鼻端触及的一丝怪异的腥臭吓坏了,夹着尾巴呜咽着逃走了。
  树林中,一个庞大的物体正在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动作蠕动着。
  突然响起的放肆笑声打破了树林中的静谥:“哈哈,这次起来得这么早,看来你饿坏了吧!是不是很期待我来啊!”
  闪电划破了天空,随着闷雷滚过,蓄势已久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在银链般划过天地的闪电光影中,可以看见站在林中发笑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毫无遮掩地站在暴雨中,浑身已经湿透了,头发、衣襟、裤角都在滴水。他却并不在意,悠闲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抱怨道:“为什么每次来见你都会下大雨呢?可惜了这身衣服,这可是名牌啊,一身好几万呢!”
  黑暗中,庞大的身躯缓缓向他靠过来。
  男子靠在树上,懒洋洋地说:“快点吃吧,别抱怨了,我都还没抱怨呢……什么,想吃女人和小孩!我从来不吃雌性和小孩的,你就死了心吧。”他自言自语地说着,一声低沉的咆哮在他身边响起。
  男子不为所动,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滔滔不绝地说着:“不给你弄女人和小孩子就吃我?你吃啊!吃了我看谁还会来喂你?不是我说你,就算不知恩图报也不该在那里张口闭口说要吃我吧!我可是每十年就来喂你一次,风雨无阻,排除万难,义无反顾,一诺千金……我可坚持了二百多年了,你也不想想你一次吃多少,积攒这么多东西容易吗?为了让你吃饱我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开源节流、自力更生……你没看我自己都饿瘦了……”
  又是一声咆哮响起,这次的声音里明显增加了威胁的意味。
  “你别冲我大呼小叫了,快吃吧。又不是我把你困在这里的,现在只有我记着你,把自己的食物给你吃,还来陪你聊天,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一点都不感动呢……”男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庞大的影子忽然静止不动,转眼间就不见了。
  风消雨散,云层裂开一道口子,月光洒在大地上。
  男子依旧倚在树上,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收敛起来,仰头看着皓月,忽然长长地出了口气:“又是十年……”
  轻风吹过,卷来雨后的清新气息,取代了令人倍感压抑的空气。一只田鼠在草丛中探头探脑,接着一只小虫跳过了草叶,这片树林仿佛一下子有了生机。男子伸手在那只小田鼠鼻子上弹了一下,当田鼠惊惶地逃回洞中时,男子也消失了踪影。
  ※※※※※
  虽然山并不高,道路也不算崎岖,白若琳还是走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始喊累。同行的几名男性都向她伸出援手,她却刻意靠近刘地,想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刘地歉意地笑了笑,给她看自己手中的两个背包,最后还是周峰接过了白若琳的背包。
  “哼。”张倩听到身边的唐诗雅冷笑了一声,显然她对于刘地不接白若琳行李的事十分开心。张倩摇摇头,要不是怕太惹人注意,她真想把自己的背包从刘地手里拿回来,免得一不小心卷进白若琳和唐诗雅之间的明争暗斗里去。
  唐诗雅又跑到刘地身边,一会要从自己的包里取东西,一会又要拿水壶,一会又抱怨山路难走,接着大大方方地勾住了刘地的胳膊。刘地对她显然十分欢迎,马上向唐诗雅贴得更近了。
  开明山距离立新市四十公里,还没有经过人工开发,依旧保持着自然的风貌。最近城市青年流行登山运动,这座山势即不险要,方圆也不甚宽广,而且风光自然优美的开明山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登山者。
  这些自幼生长在大都市的青年男女只需要准备简单的登山用品,利用一个双休日就可以在山里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景和清新的空气,既可以放松身心,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又可以显示自己是走在流行的最前沿,所以每到节假日,这座山便热闹起来,连山下的小村庄里都出现了专门为登山者提供装备和食物的商店。
  眼前这一行九人也是这样一支趁着长假来登山的队伍。
  其中的四名女性都是大学生:宋真、张倩、白若琳和唐诗雅。宋真是张倩的同班同学,这次登山就是她邀请张倩来的。宋真是个颇有男子性情的女孩,大方潇洒,平时喜欢仗义执言、打抱不平,张倩很喜欢这个朋友。白若琳是低张倩一级的学妹,S大学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才貌双全的校花,这次一起来登山的五个男子中,来自S大学的三个全是冲着她来的。唐诗雅皮肤白皙,甜美可爱,虽然自从白若琳入校后她就成了“前任”校花,但是她性格娇憨,不像白若琳那么清高,平时在学校中也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比如现在那个叫刘地的男子对她就显然比对白若琳更感兴趣。
  九个人中只有两个不是S大学的学生:宋真的男朋友陈术是个公务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颇善言谈,性格和宋真相仿。另一个叫刘地的男子却是半路上加入队伍的,他自称是市立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利用假期来爬山。刘地身材高大,五观英俊,而且言谈、打扮、举止都透着“新新人类”的气质,在这里的男性当中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所以他一加入进来唐诗雅就粘上了他,就连已经有三名护花使者跟随的白若琳也对他格外注意。
  虽然年龄上相差无几,但是S大学的三名男生和陈术、刘地相比,令人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三个也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可社会人士骨子里的那种成熟正是他们所缺少的。
  秦长路是S大学学生会主席,品学兼优的才子,难得的是他并无傲气,而且领导能力出众,惟一的缺点是他太知道自己的优秀了,言行间未免有些咄咄逼人的味道。他追求白若琳已经一年多了,不过从白若琳今天对刘地表现出的好感看来,秦长路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怕这次他跟进山里来也是徒劳无功。
  另外两个男生周峰和吴尚立原本是好朋友,但是自从他们开始一起追求白若琳,就有些面合心不合了。吴尚立相貌英俊,平时也一向以美男子自居,虽然和刘地相比还略显不足,但是他很会打点自己,身上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名牌。吴尚立这个人虽然有些“臭美”,但是为人爽朗,讲义气,对朋友绝对没话说,所以不论在男生还是女生中的人缘都很好,这次登山也是他提议的。周峰是富商的儿子,而且和好朋友吴尚立不同,他在花钱方面很有分寸,对朋友出手大方,自己却从不用钱招摇。他的性格沉稳,言语不多,给人感觉是个很可靠的人。
  队伍中最后一个成员就是张倩。她在写作方面颇有才华,已经出版过两本诗集和一本散文集,在人才济济的S大学也算小有名气的“才女”。她的脾气多少有点古怪,常常喜欢用局外人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即使在这种一群年青人集体行动的热闹时刻,她也是用观察和倾听取代了融入其中——从其他人身上看出一个个故事正是她最大的爱好。
  翻过小山头后出现了一大片岩石地带,水在岩石之间的缝隙中流淌,大伙从岩石上跳过,登山野营的气氛越来越浓了。等他们越过这片岩石区,再走没多远便是一片青翠的草地,左侧有一条从那片岩石区流出来的溪流,右侧是一座古藤缠绕的山壁,上面斜生着几株小树,再向前不远就是茂密的山林。
  几个女孩在溪水中洗了洗脸,在草地上采了几朵野花,心里马上爱上了这个地方,一致嚷着要在这里宿营。活动的组织者吴尚立指着地图解说了半天,说最适合宿营的地方应该在前面一公里处,那里的风景比这里还要好,可是女孩子们根本不肯听,最后男性们还是顺从了女孩子的任性,在下午四点就早早动手搭建起帐篷来。
  一旦开始宿营,男士们就负责搭帐篷、捡木柴、清理场地,还要负责驱赶虫蚁来让女孩子们安心,女孩子们则负责做饭──这样分工合作说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就没有想象中的简单了。
  十分钟后,男生们从搭帐篷的前线撤退下来,只剩下刘地一个人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业。几个男子看着刘地轻轻松松地哼着小曲,几下子就搭起一个帐篷,再看看自己手上被绳子弄出来的伤口,实在无话可说了。当然他们也别想闲着,马上被女孩子们派去捡柴、打水、洗米。再过十几分钟,白若琳被烟呛到的咳嗽声和宋真被刀切到手的尖叫声传来时,已经搭完了五个帐篷的刘地出现在火堆边,一手抓过宋真的菜刀,一手接过张倩的锅,干净利落地地做起饭来。
  饭后大家围在篝火边,喝着刘地煮的茶,一个个心满意足。唐诗雅称赞道:“哇,刘地的手艺真好!”
  基本上从搭帐篷到做饭,九个人的宿营工作是由刘地一个人包办了的,唐诗雅这么一说大家一起点头,连原本对刘地有些不满的三个男生也开始庆幸有他加入这次的活动。
  张倩看着刘地,心里对他的看法有了些改观。本来她认为他是那种喜欢招惹女孩子,举止轻浮,属于绣花枕头范畴的男子,现在看来也有优点嘛。发觉张倩在看自己,刘地向她挤了挤眼。张倩转开目光,再次把他划入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种类中。
  不管张倩怎么想,刘地已经得到了另外三位女性的青睐,唐诗雅一直偎在他身边,几乎已经以他的女朋友自居了,白若琳则一直在称赞他的手艺,就连宋真也“吩咐”男朋友:“你要多向人家学习啊。”
  “人总会有优点啊,我这个人就是喜欢吃东西,所以才学着做菜。”刘地在自己因为白若琳的青睐而遭受到其他男性敌视之前,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接着和吴尚立聊起足球来,看起来他在做人方面也比那几个学生圆滑得多。他似乎知道张倩在观察自己,又偷偷向她挤挤眼,嘴角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饭后,大家坐在星空月色下品茶聊天,按各自的兴趣分成了几组:刘地、吴尚立和秦长路在聊足球,而唐诗雅硬凑在他们之中,不懂装懂地插嘴;宋真和白若琳在讨论昨天的连续剧,张倩捧着杯子,慢慢喝着水听她们说话;陈术和周峰则从一开始就在旁边窃窃私语:“……就是,再往上走不远,有一半埋在土里。”
  宋真推了推自己的男朋友:“在说什么呢?还要瞒着大家!”
  “没什么,”陈术笑着说,“其实我前些日子和朋友一起来过这里。那一次我在山里发现了一块奇怪的石碑,一直没弄明白是什么,刚才听说周峰对文物很有研究,正在向他请教呢。”
  “我哪里懂什么文物,只是我父亲喜欢收藏古玩而已。”周峰谦虚着,也旁敲侧击地说明了自己家里是有资格把收藏古玩当作爱好的。
  “哦,什么石碑?”大家的注意力被这个话题引吸过来了。
  “说来听听,也许真是古董呢!”吴尚立饶有兴趣地问。
  “那是一块三十公分宽,露出地面二十多公分的石碑。露出来的部分没有文字,刻着一只有九个头的怪兽,长着人的脸和老虎的身子。我去过不少古代的寺庙和道观,却从来没见这种图案。今天想起来了,所以想问问周峰。”
  “周峰,那是什么?”白若琳凝视着周峰问。
  周峰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回去问我爸爸吧。”他是个老实人,虽然意中人发问也不肯为了赢取她的好感而吹牛,“不过我爸爸收集的是瓷器,这种怪兽恐怕他也……”
  “那是开明兽。”刘地笑嘻嘻地插嘴说,“它可不是什么怪兽,而是传说中的一种神兽。”
  “什么?”
  “神兽?”
  “你怎么知道?”
  大家一起问刘地。
  “这里不是叫开明山吗?”刘地不紧不慢地说,“我是干图书馆的,曾经翻过这附近的古代记录。据说古代的某个时候,这附近出现了一只九婴,它为害人间,吃人无数,将这里化作了一片汪洋……”他边讲边微微闭上眼,好像曾经亲身经历过这一切,正在回忆往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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