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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_102 可蕊(现代)
  那个女孩其实一直坐在那里没移动过,听他这么说,咯咯笑了起来:“我现在最多只是让普通人看见我而已啊,我可没有故意吓他们。”
  “你还在帮瑰儿看店?不如和我约会去。”男人不怀好意地搭讪。
  “不,我住在花店里,睡在花瓣里喔,你这种人不会了解这种浪漫的。”
  男子耸耸肩,不再理她,径自往一个独行女子走去。
  那些年轻人遗留下来的收音机,还在播放着动感的音乐,江榕自在地随着音乐独自跳起舞来。
  死了还可以努力……还可以跳舞,真好……
45 火儿日记摘略
 奇谈之四十五:火儿日记摘略
  九月一日晴(开始写日记了)
  今天好不容易狐狸放假了,不用每天去上学,我们可以痛痛快快的玩。谁知道我约他去捕人吃,他却说要写作业,老师让他记日记,我很生气,因为他说好孩子都写日记。我决定了,我也要写,因为我才是最好的孩子。
  去商店挑了半天,本子种类太多了,我眼都挑花了,最后只好把唯一没烧掉的一本拿回来。好了,我要写日记了。
  狐狸说日记就是记每天发生的事情,那么今天是这样:今天早饭吃的肉粥,肉少了点,还不到米的一半,我向瑰儿抗议了。
  中午吃的炸全鸡,妖怪肉炒竹笋,红烧肉,烤全猪以及一大堆不好吃的素菜,我昨天晚上猎来的人没上桌,瑰儿说晚上吃人肉包子时才用。
  晚上吃的人肉包子,刘地吃的比我还多,可恶,打他的时候竟敢还手。害得我烧掉了电视机,只好去商场看最后一集动画片。
  宵夜少了点,只有一锅糖醋里脊加一桶冰淇淋,狐狸吃了一半去,不过我心胸宽大,不心疼,真的。
  今天日记记完了。
  九月二日晴了一会又阴了然后又晴了,现在又阴了,还开始下雨
  给狐狸看我的日记,他居然笑我只会写吃的!今天不写吃的了。
  早上起的太早,所以影炼的时候在他头上晒太阳晒着睡着了,午饭耽误了二十分钟,肚子都瘪了,所以多吃了一点。下午没睡觉,吃撑了想活动活动,于是瑰儿说生活在于运动,所以叫我帮她搬东西。我搬了一座山那么多的东西,然后看见她问那个人类要钱——我觉得自己上当了。
  今天晚上不跟影去工作,我要把觉睡回来。赶快把日记写完,我要睡觉去了。
  九月三日下大雨
  心情不好,因为狐狸居然说我写的日记除了吃就是睡,决定去打狗出气。刘地却和影在一起,我跟他们一起去了郊外,他们打架时我吃了三个妖怪——我还是觉得自己烤着吃最香,但是这句话决不能让瑰儿知道。但是影受了伤,所以心情还是不好,都是那只狗不好,再次想打他的时候他却溜的不见了,心情不好!气死我了!写完日记我要上街去打第一个看见的妖怪!!
  今天的日记完了。
  补充:出门第一个遇见了卖菜回来的瑰儿,第二个遇见了来看周影的南羽,第三个遇见了狐狸……计划改变了,我把日记也改过来。
  九月四日还在下讨厌的雨
  我要去把雨停住,可是影不让我,瑰儿又支使我去烤干她洗的衣服,所以我决定离家出走。幸亏南羽最好了,帮我留了妖怪吃,还帮我讲故事——下雨天的她气味格外好闻,所以在她家玩了一天。
  晚上回来发现狐狸今天去了他姥姥家。他没来看我写的日记,所以我偷偷去看了他写的日记,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明明他都是叫鬼使写作业,他却在日记里写他自己认真写作业,明明是他叫瑰儿帮他洗的床单,他却写是他帮妈妈干家务活。原来他自的好孩子日记是骗人,我要到他姥姥家去笑话他。
  九月六日半晴不阴
  狐狸跟我吵架,说偷看别人日记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是犯法,要我向他赔礼道歉,我不理他,可他一直吵,所以我勉为其难向他道了个歉,我觉得自己真是宽容讲义气,不过他被我抓住了尾巴,他不答应请我一百只鸡吃的话我就要到处去说他写日记骗人。
  狐狸偷了鸡来给我烤着吃,本来是他给我的东西,可是他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我自己吃不下去,于是请他一起吃——结果他吃得比我多了两根鸡爪子,狐狸是馋猫!!
  九月七日晴
  天终于晴了,晒太阳真舒服,在公园睡了一天。
  九月八日晴
  今天和狐狸去郊外玩,他一直在追野兔玩,不肯陪我去看刘狗说的那只九婴,我真想看看九个头的大长虫好不好吃啊。不过既然野兔大多数都是我吃了,我就原谅他了。
  回到家看见影在看我的日记。他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我要抗议!我对这种对子女不尊重的大家长主义要奋力反抗,为了我自己的健康成长,我决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经过我的努力,影同意给我买十套动画片,二十本故事书,三十张游戏碟片做为我的精神赔偿。
  晚上看VCD,不去跟影工作了。
  九月十日晴
  游戏正玩到关键时刻,瑰儿忽然问我今天为什么没写日记,害我被PK回复活点了,日记写完了,我要去报仇!
  九月十一日没出门不知道
  我在玩游戏。
  另外特意把日记本放在影常坐的地方,他居然没看,瑰儿居然也没碰,气死我了!我本来想让他们给我买补充包呢!
  九月十二日晴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四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五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六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
  (日记之外:瑰儿:“火儿,这几天怎么没见你写日记啊?我就说你一定是三分钟热度吧!”
  “谁说的,我的日记都写到下个月了!”
  “吃饭别吃那么快,一说话就会喷的到处是!——日记那有事先写好的!”
  “反正都一样。做了再记和预先计划了再做有什么不一样!我吃饱了,完成日记里写的事去啰!”)
46 鬼地夜行(又名夜行)
  奇谈之四十六:鬼地夜行
  立新市东明区兴阳路中段有一座小型农贸市场,本来是为方便附近居民区的住户买菜而建立的,最繁荣的时候往往天不亮便有商户从四面云集而来。后来根据市里的统一规划,这里的居民区纷纷拆迁,兴阳路被开发成了一条繁华的商业街,这座农贸市场最初并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但失去了大批客户后的市场生意一落千丈,逐渐冷清下来。在商业区内有这样一大块闲地,当然颇令一些人心疼,于是经过一番规划之后,这个地方也列入了拆除计划。
  拆迁日的前一天夜里,天气突变,虽然已近秋末,却忽然狂风大作,雷声隐隐,时近午夜,暴雨瓢泼而下。在这样反常的天气中,那座将要被拆除的农贸市场燃起了熊熊大火。大火在暴雨中一直燃烧了两个小时才熄灭,这时市场的后半部分已经面目全非。
  大火过后,不但可燃物品瓦砾全无,就连市场顶部的钢梁都被烧成了一团团铁疙瘩。而这片火场里最完整的东西,竟然是一具烧焦了的男尸,这个倒霉的死者在大火里当被烧成了一块焦炭状的物体,但是比起周围熔化的地面,他已经完整得令人惊叹了。
  警方对此事经行了长达数月的调查,最后既找不到纵火的痕迹,又查不出男尸的身份,更解释不了火势在大雨中还能这么旺的原因——总之就是什么都没查清楚,最后不了了之了。
  另一件奇事就是当时的火灾仅烧毁了农贸市场的后半部分。市场原来是由一条小道分成前后两部分的,道路另一边的前半部分在这样的大火中居然毫发无损,连顶棚的遮雨塑胶都没有烤糊一星半点。
  发生了这么离奇的事件之后,再也没有开发商愿意要这块地皮了,于是经过整理,市场完好的前半部分依旧被当做市场使用,后半部分建成了一座停车场。这样的地方难免会有一些怪力乱神的传说,白天人来人往还没什么,到了晚上,市场和停车场都是空空荡荡的没个人影,于是诸如有人夜里经过听见有男人在号哭死得冤枉了,有人看到空无一人的市场里有火光闪动了,跑到停车场里面过夜练胆的小青年再也没有回来了……诸如此类的传说便在立新市流传开来,大人小孩都知道这里有幽灵出没,天黑之后几乎没人敢到这里来。
  今天从早晨起天空就一直阴沉沉的,异常湿热的空气好像变成了固体一样,把人包裹在其中。在窒息的环境中度过了一天后,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能早点下场雨来缓解一下这压抑的天气,但是一直到傍晚,虽然天空中的黑云越来越厚,却依旧连一丝风、一滴雨都没有出现。
  在传说中有幽灵出没的市场里响起了了脚步声和说话声——脚步声只有一个人的,说话声却是两个女人的……
  “瑰儿啊,这个地方看起来就阴森森的,会不会真的有幽灵啊,咱们回去吧。”
  “那怎么行,我们的全部家当都在那个钱包里呢,丢了的话明天房东来收这个月房租我就交不起了。”
  “你怎么这么大意,来进个货反而丢了钱包!”
  “谁都有大意的时候嘛……我记得这个摊子我也来过,榕榕,你再进去看看好不好?”
  “不好,黑漆漆的,万一真有幽灵跑出来怎么办……”
  “你自己就是幽灵啊,遇见同类不要紧的……”
  “你还是妖怪呢,不然你去。”
  “呜呜呜,我不去!我真的怕幽灵啊,榕榕,你就帮帮我嘛……”
  “我们天天见面,怎么没见你怕过我?再说这么大半天了,那个钱包一定被人捡走了,我们回去吧。”
  “不会的,我的钱包别人捡不走的,上面有火儿和周影施的法术呢。”
  “既然不怕丢,明天天亮再来找好了。”
  “榕榕,刘地不是说过吗,像你这样漂亮聪明、善良大方、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幽灵就像大熊猫一样稀有,而且我们不是好朋友吗……不找回来我今天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行了行了,说这么多好听的,还不是想让我替你找东西。”
  “你要怪就怪周影、火儿、刘地和狐狸他们好了,平时出出进进没事也在我跟前乱晃,关键时刻却一个都找不到,要我独自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如果我有什么三长两短,变成幽灵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算了,我还是去吧,你咬牙切齿的样子比幽灵还可怕……”
  这深更半夜跑到这里来的两个“人”,正是瑰儿和住在她花店里的幽灵少女江榕。
  事情的起因要从这个市场建了一个花卉批发市场说起……不对,那就扯得太远了,要从瑰儿的花店每天都要从这里批发鲜花说起……其实就是白天瑰儿来进货的时候弄丢了自己的钱包,而钱包里装着他们家这个月剩下的全部财产:一千元。如果不找回来,这个月剩下的五天他们无疑要在水深火热中度过。无论是让火儿去抢劫,还是向刘地借贷,都是瑰儿想到就会头晕的事情,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到这个吓人的地方来找东西了。
  瑰儿虽是妖怪,却十分怕幽灵,本来想让周影和火儿来给自己壮胆,实在不行林睿也可以接受,没想到不但周影的手机打不通、林睿跟母亲出了门,就连平时一到晚饭时间就准时出现的刘地都没看到踪影。瑰儿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回花店喊上江榕出了门。
  江榕自己就是幽灵,却跟瑰儿一样怕幽灵怕得要命,但是既然上了贼船也没有办法,于是两个“人”硬着头皮来到这个阴气十足的地方。
  “那我进去了,你在外面用手电筒给我好好照着亮啊。”反复叮嘱了瑰儿之后,江榕才穿过墙壁进了那家店铺,瑰儿就趴在窗台上用手电筒帮她照明。
  天空中的乌云堆积得更厚了,重重叠叠地翻滚着,透着一种狰狞的气氛,凝固的空气仿佛终于达到了极限,一个炸雷突然夹着闪电撕开了云层。瑰儿吓得尖叫一声把手电筒扔了出去,江榕眼前突然暗下来,也吓得跳起来发出了一声尖叫。雷声响过之后狂风骤起,硕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
  瑰儿抹着脸上的雨水,赶忙去追那个滚走的手电筒。
  躲在一家店铺雨篷下的两个男子交换了货物与现金。那个瘦高个对这个地方总是感到不安,忽然巨雷一响,他数钱的手都抖了起来。这时他的交易对象已经验完了货,在那里催促着:“你快点,这个地方阴森森的,我可不想多待。”
  “知道这是阴气十足,你还选在这里交易!”
  “这个地方没人敢来,安全。”这个发了福的中年男人对自己挑的地方十分满意,他在这里进行过数次交易,都十分顺利,可见这个地方绝不会引人注意,就算真有人半夜看见这里有什么动静,也会认为是幽灵出现而吓得抱头鼠窜。
  咔啦!咔啦!雨声中夹杂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瘦高个被这个声音吓得四周乱看,颤声问道:“王胖子,你……你听见什么动静没?”
  一阵狂风吹得地上的杂物乱滚。王胖子耸耸肩:“下大雨又刮这么大的风,回去的路可不好走,你手脚麻利点吧!”
  瘦高个在风中缩缩脖子,又开始点钱。
  瑰儿和江榕搜查了几间铺面后发现这样效率太慢,于是决定分头行动。看着江榕身影飘走,瑰儿忽然觉得有点羡慕——幽灵不怕风吹雨打,江榕依旧飘飘洒洒,自己却早就被淋成了落汤鸡。她趴在一间间店铺窗户上用手电向里照去,嘴里不停地咕哝着:“幽灵啊,你可千万别出来吓我,江榕是你的同类,你吓唬我,她会帮我报仇的——你也不想和同类交恶吧……”
  点完最后一张钞票,瘦高个松了口气,抬头刚想找点什么,却发现在雨幕的另一边,有团黄光映在不远处的窗上闪动着……
  他下意识地抓住身边人的衣袖,结结巴巴地说:“看……看那个……”
  王胖眯着眼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开始也是一惊,但是仔细看了之后却说:“我看像手电……是不是我们交易被人发现了?“
  “不会吧?”
  王胖子亮出一把匕首向瘦高个扬扬下巴,率先向前走去。瘦高个稍一犹豫,觉得还是两个人在一起更安全,于是也拔出刀子跟了过去。
  瓢泼大雨,狂风呼啸,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夜空,瞬间将一切暴露出来——
  两个手中执着明晃晃的刀子,一看就不是善类的男人……
  一个白衣飘飘,长发齐腰,脸色苍白的女子……
  “幽灵呀!”“强盗呀!”三声惨叫同时响起。
  “瑰儿!”江榕正在一间铺子一间铺子地搜查,听到叫声一下子跳了起来,“到底是遇见强盗还是遇见幽灵了啊?”要是瑰儿遇见幽灵,江榕或许还能冲上去帮她拼一拼,要是遇见贼的话她可就没什么用了——她根本碰不到人家。
  “怎么办?怎么办?”江榕打着转,“时间紧迫,不管了!瑰儿,我来救你了!”她叫着冲了出去。
  江榕远远就看见瑰儿和两个男人纠缠在一起,那两个人都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瑰儿则在大叫着:“榕榕,救命啊,救命啊!”
  抢劫!抢东西!他们在抢瑰儿的钱包!怎么办?江榕搓着手,对了,有办法了!她飞快地弄乱自己的头发,把衣服扯破几处,眼瞪圆,舌头伸出来,深吸一口气拖长了声音尖着嗓子叫:“我死得冤枉啊……呜呜呜……我好恨啊……呜呜呜……”一边叫着一边用最轻忽诡异的姿态随风荡了出去。
  瑰儿一见两个男人手执匕首凶狠地看着自己,心中顿时慌乱,不知道对方是想劫财还是劫色,总之先下手为强,扬手把手电向那个矮胖子扔去,砰的一声正中对方额头。王胖子眼冒金星地晃了晃脑袋,一把拉住正欲逃走的瘦高个:“她不是幽灵,幽灵哪用得着拿东西打人!”瘦高个也发觉瑰儿是个“人”,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忽然一同扑向娇怯怯的瑰儿。
  不等他们到达面前,瑰儿已经用手掰下最近一间店铺的半扇铁门向他们投了过来,然后是另外半扇,接着一把抓起矮胖子重重砸在瘦高个头上,最后纵身跳到两人身上用力践踏,边踏边带着哭声叫:“榕榕,救命啊!有强盗……”
  “我死得好冤枉啊……呜……我好恨啊……呜……”随着尖利阴森的声音,一个披头散发,吐舌瞪目的女子从地下冒了出来,张着双手向他们逼来……
  “幽灵啊……”瑰儿惊叫一声,从那两个男人身上跳下来想跑,可是却腿脚发软一步也走不动。那两个男人看着这个没有影子、半透明、吐着舌头、翻着白眼、飘在半空中的女子……是真的幽灵!在饱受了瑰儿的暴力对待之后,他们再也经不起这种惊吓,双双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瑰儿吓得闭着眼叫:“幽灵啊,榕榕快来救我!快来和你的同类谈谈!”
  江榕一阵好笑,心想瑰儿居然没认出自己来。她正想开口解释,却惊讶地看见瑰儿掀起一张平时摆放货物的水泥台子,然后高高举起向自己砸来。
  江榕吓得转身就跑——且不论妖怪扔出的“暗器”能不能打中她这个幽灵,只是瑰儿这“力拔山兮”的架势就够吓人的了!
  江榕逃到了“安全地带”后赶紧整理外貌,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这才回去寻找瑰儿。
  江榕本来还担心瑰儿被吓得不知道跑到哪去了,却看见她正坐在那张水泥台子上,头顶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拆来的雨篷数钞票,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
  “你找到钱包了?”
  “榕榕,你刚才跑到哪去了?呜呜呜,这么危险的地方你竟然扔下我自己,我碰到了两个强盗和一个幽灵,差一点就被他们……”
  江榕打断她的诉苦:“那个幽灵就是我!我好心来救你,你居然想打我!还说是好朋友,竟然认不出我来!”
  “原来是你啊,我刚才还在嘀咕那个幽灵看起来怎么有点眼熟呢,呵呵……”瑰儿一边说一边还在不停数着那一大叠钱。
  “你的包里有这么多钱啊?周影去抢劫了?”江榕知道周影和瑰儿收入都不高,她从没见过瑰儿手里超过两千元钱。
  “我的钱包还没找到呢!这是刚才抢劫我的那两个强盗的钱。”瑰儿用脚尖点点地上那两个还在昏迷的男人。
  江榕小声咕哝:“原来不是周影去抢劫,而是你去抢劫了。”
  “……五千九,六千!”瑰儿刚好数完最后一张,“三万六千元,收入不错!”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地将钱塞进手提包里,同时为自己的行为解释,“他们想抢我,反而被我抢——这很公平啊。这钱就算是对给我的精神补偿好了。”
  “好可怜啊,被打成这样还被抢了钱。”江榕同情地看着那两个受害者,忽然发现那个矮胖子口袋中掉出了几包白色的粉末状物品来。江榕一下子眯起眼:“瑰儿,看看那是什么?”
  “是毒品吧,我刚才就看见了。那种东西带回去没用,我不要!”瑰儿还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
  江榕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她最恨的就是毒品以及毒品贩子,平时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槐荫广场上吓唬服用摇头丸的小混混们,没想到现在居然看见了两个真正的毒贩!
  她的眼睛里透出了浓浓的杀机。那两个男人蠕动着身体睁开眼醒来,看到的是一张阴森的青白色脸庞和两只血红的眼珠……
  “救命啊……幽灵啊……”他们同时发出一声尖叫,又昏了过去。
  “死吧,下地狱吧……我不会放过你们的,呜……你们会不得好死的……”江榕围着那两个人转来转去,发出阴森森的声音。那两个男人在昏迷中呻吟着,可见江榕在他们的梦中正在变幻着种种可怖情景。如果说江榕这个幽灵除了吓唬不良少年之外还有什么本领的话,那就是托梦,现在她就在用这一招对付这两个男人。
  “真可怜。”瑰儿同情地看着那两个男人,心想就算他们不是好人,这样折磨也太过份了,于是她对江榕说,“榕榕,我们还是去找钱包吧?”
  “你不是拿了他们好几万吗,还去找钱包?”
  “这是两回事啊,我自己的钱包不能不要啊,里面还有钱呢!”
  江榕总算放过了那两个受害者,又开始和瑰儿一间店铺一间店铺地去找。
  这时雨小了一些,雷声却更密集了,江榕无意中一抬头,马上紧紧抓住了瑰儿的手臂:“瑰……瑰儿,那边……”
  透过一间店铺的窗户,可以看见在另一边的走道上有个孤独的男人身影轻飘飘地移动着,肩头附近还飘动着一团橘色的火光。
  “这次……这次……真的……”两个人的牙齿都在咯咯作响,“瑰儿,我们跑吧!你的钱包以后再找行不行?”
  “好……好吧……我们趁着还没被他看见逃走吧!”看着那个“幽灵”越来越近,瑰儿终于放弃了她的钱包,与江榕一起落荒而逃。
  “影,我好像听见了瑰儿的声音!”火儿从周影肩上飞到空中四处张望,却什么也没看见,“没有……难道是我听错了?她发短信是说让你来这里吗?”
  周影拿出手机按了几下,屏幕上显示出这样的内容:周影,快来兴阳路市场找我,不然我变成幽灵也不放过你!瑰儿。
  “是这里啊。”周影真不明白瑰儿在搞什么鬼,下午去进货把钱包丢在了自己车上,拿钱包回家去还她时又不在家,接着又发了条奇怪的短信来,在短信上说的地点又找不到她……
  “真是的,不好好在家里做给我做饭,居然出来乱跑,我要向她抗议!”火儿气呼呼地说着,雨点不等打在他身上就蒸发成了水汽,使他看起来热气腾腾的,“不过这个地方看起来真眼熟啊……我想起来了!咱们刚到立新市不久的时候,有一次我抓了点心在这里烤,结果烤焦了,焦得根本没法吃,只好丢掉了,好可惜呢!那时候还不认识瑰儿,如果是由她来做一定好吃。”
  第二天,瑰儿在客厅的桌子上找到了自己的钱包。往里塞了大量钞票之后,她快乐地唱着歌下了厨房,过了一会突然伸出头来问:“火儿,这两个材料哪里来的?我怎么觉得好眼熟啊?”
  火儿正在沙发上吃着冰淇淋看电视,随口说:“昨天晚上捡到的。”
  “捡来的东西你也吃,会拉肚子的,快拖出去丢掉!”
  “不丢,好不容易弄回来的呢,而且看起来很好吃!”
  “快丢掉!”
  “不!”
  ……
47 游乐场
  奇谈之四十七:游乐场
  “林睿,有人找你……”
  林睿在同学的招呼声中抬头隔着窗户向教室外一看,那个人已经到了教室门口。他慢腾腾地站起来走了出去,嘴里还在嘟哝着:“真啰嗦,又来干什么……”
  教室外站的是林睿的表哥林立文。
  林立文就读的高中就在林睿的小学附近,所以他时不时地会溜达到这边来看看林睿,有时候给他带点零食,有时候就只说几句话,可是他对这个小表弟表现出的关心,就连林睿也不得不忍着心中的不耐烦应付。
  林睿从教室中出来,心里想着不知道他又要来啰嗦什么,如果是送吃的还是送炸鸡腿比较合算,如果又是来说些有的没得,那就更加令人受不了了。为什么一个高中生就像个老太太一样的麻烦呢?真不知道他老了会变成什么样?林睿这么想着走出教室,却意外地见林立文脸色十分难看,正不住地搓着手,来回踱着步,在这个大冬天里,鬓角上甚至渗出了汗珠,脸上就写着“焦急不安”四个字。
  林睿心中一阵紧张,冲过去大声问:“我妈妈怎么了?我妈妈怎么了?”
  “二姨?二姨怎么了?”林立文听了他的问话反而一脸迷惘。
  林睿立刻知道自己想歪了,看到亲戚匆匆赶来找自己,便一下子联想到自己最关心的母亲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却忘记了自己施加在母亲身上的小法术,要是母亲有什么麻烦,也是自第一个知道才对,这就是关心则乱的缘故吧。既然与母亲无关,林睿马上恢复了冷静,打量着林立文问:“什么事呀?”
  “小睿,快帮哥一个忙。”林立文象看见救星一样抓住他的手,“你是不是有个护身符,借给哥戴几天行不行?”
  “啊?”林睿听得一头雾水。
  林立文用神秘紧张的声音说:“小睿,我好象,好象见鬼了……不,我一定是遇见鬼了,小睿,我知道你有一个开了光的护身符,借给哥用几天行不行?你也不想看着我被鬼杀了吧?”
  “鬼?什么鬼呀?”林睿见停在旁边的老师因为他们的交谈之中频繁出现的、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属于封建迷信范畴的字眼,已经向他们这边投来了关注的目光,于是故作天真地眨着眼睛问,“老师说过,那些都是封建迷信,不应该信的,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呢。”
  林立文焦躁地说:“那些老师懂什么,尽会骗小孩!就你这种老实人相信他们。”
  旁边的老师看向这个想要把他们的优等生带坏的少年的眼神更加不善,眼看就要开口把其赶走了。林睿心中诅咒自己这个不会看眼色的哥哥,连忙把他拉到一边问:“到底怎么了啊?你能不能别在老师面前鬼鬼的叫?”
  “老师……喔,你们老师长得就凶……”林立文好像刚刚看见老师站在那里,“小睿,这几天我遇见了……不能跟你说这些,万一吓着你怎么办,反正你先把护身符给我就行了,别的你别问了。”林立文反复地搓着手说。
  “好吧……”林睿从衣服里拽出一个挂在脖子上的红色布囊,摘下来递了过去。这个护身符是林睿那次重病之后,他的姥姥特意为他求来的,据说是有高人开过光,可以保佑他以后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妖魔避让,邪魅不近,聪明伶俐,人见人爱……反正是姥姥花钱花物的费尽心思弄来,却不知道真正的林睿的魂魄早已飘入了轮回,现在与这具肉体同化了的,只是那个孤独而渴望母爱的小九尾狐狸。
  林立文接过去,立刻小心翼翼地挂在自己脖子上,然后拍拍林睿的头:“要是给了我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就马上找我还给你。你回去千万别跟大人说啊,我自己会想办法的。”
  “那种破烂有用才怪。”看着林立文挂上护身符而去的背影,林睿不屑地撇撇嘴。
  那个护身符在他看来,纯粹是为了骗象姥姥那样迷信的老人才造出来的,别说真的鬼怪妖魔,就连那些空气中游移的灵体残留物都不会对其有丝毫的畏惧。他戴着这种东西为的只是自己听话、孝顺的好孩子形象。不过偶尔想到自己一个堂堂的九尾狐,居然会戴着这种号称可以对付妖魔鬼怪的护身符,他自己都会忍不住偷偷发笑,更别说万一让立新市其他的妖怪们知道了所能产生的“笑”果了。如果林立文能够拿去永远不还回来才好呢。
  不过他还真是的有点不对劲?林睿皱皱鼻子,对着林立文去的方向多看了几眼。
  “小睿,你表哥又来看你了?”沈艾翔凑过来,看看林睿手中没有拿零食不由有些失望。林睿在马路对面的高中读书的表哥经常会给林睿送好吃的,那种情况下多半都有他一份的。
  “没有吃的。”林睿向他摊摊手,“好象是快考试了神经过度紧张,说自己见了鬼,跟我借护身符呢。”他一半是对沈艾翔说,一半是向旁边伸长了耳朵的老师解释。
  “看,看见……鬼……鬼……”沈艾翔虽然有个妖怪朋友,却生平最怕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青天白日的听到了,也忍不住说话发颤。
  “老师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鬼,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当老师从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林睿义正辞严,道貌岸然地大声说。
  林立文是林睿大舅舅的儿子,在林睿的三个表哥、表姐中,他是最关心林睿的一个。
  大约是出于对年幼丧父,自己身体又不好的弟弟的同情,他仗着自己读的高中与林睿上的小学相近,隔三差五就往林睿这边跑。一来是向林睿的同学们宣称林睿可是有我这个高大威猛的哥哥在附近呢,你们谁也别想欺负他;二来是老是认为林睿身体弱,用他自己的零用钱买些巧克力之类的东西让林睿吃。
  平日里他知道林青萍工作忙,也常常主动带林睿参加他与朋友的游玩、聚会,虽然其中不乏鬼故事之类的不适合小学生参加的活动,朋友同学也对他“带小孩”的行为常常嘲笑,可他还是坚持不懈,充分表现出对林睿这个弟弟的爱护。所以林睿嘴上总嫌他啰嗦,心里对这个表哥还是挺有感情的,发觉他真的有些不对劲时,林睿倒是真的放在了心里。
  吃过晚饭,眼见母亲出门到学校带学生上晚自习去了,原本在书桌前装模作样地写作业的林睿立刻一跃而起,丢了个自己的幻影在床上装作熟睡的样子,又留下一个鬼使担任警戒员、联络员,然后冲出了家门上直奔楼上。
  林睿冲进周影家里时,火儿正大模大样地占据着一整张沙发,一边喝着可乐,向口中丢着炒肉丁、冰淇淋、剥好壳的瓜子,一边全神贯注地看着动画片——这个家伙是永远不用做什么好孩子的形象来伪装的,向来肆无忌惮,想干什么干什么。
  林睿抢过它的饮料几口喝下去,然后说:“我要去抓鬼,你去不去?”
  火儿眨眨眼:“什么鬼?好吃吗?”
  林睿摇头:“不知道什么鬼,不过多半好吃不到哪里去。”
  火儿索然无味:“那去干什么!不如咱们去猎人吧,我好几天没吃人了。”
  林睿拖起它就走:“行了行了,先陪我干了正事,办完事我就陪你去猎人。”
  火儿被它推出了窗子,林睿化作九尾狐的原形跳上了它的背:“走,去我那个笨表哥的学校,他说他遇到鬼了。”
  “喔……那个老是喜欢鬼故事的表哥啊。现在他一定很高兴吧,终于遇到真的鬼了。”火儿依稀对林立文还有点印象,记得他是个很喜欢鬼故事的人。却不知道对于人类而言,喜欢鬼故事和喜欢见鬼根本就是两种概念。
  “他高兴才怪……”林睿喃喃自语。
  火儿按照林睿的指示,快速地飞向了城市的一个角落,一路上讨价还价:“先说好了,所有的猎物我要占七成,剩下的才归你吃。”
  “如果是指鬼魂的话,全部给你我也不会有意见的。”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许赖皮啊!”
  “我几时赖皮了?”
  “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你干嘛跳下去,我还没数完呢!”
  林立文住在学校的学生宿舍中。
  一间不大的宿舍却被塞进了八张床,住了七个学生。既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这么炎热的季节中,只靠着一扇只有半边可以打开的窗子通风。七个半大男生住在一起,卫生条件与生活习惯自然好不到哪里去,里面的气味实在是很“耐人寻味”。
  林立文本来可以每天骑自行车往返家与学校,四十分钟的自行车车程在立新市这样的大城市中还不算远。甚至也可以借住在林青萍家,林青萍的家离学校近,也只有林青萍母子生活而已。虽然生活清苦些,可是环境至少比学校的宿舍要好得多,林青萍也很欢迎他的到来。不过到了叛逆期的孩子对自由,对离开长辈的束缚无比的渴望,使得林立文拒绝了这一切,坚持住在了学校的宿舍中。据林立文的母亲有一次到宿舍为他送东西后说:“那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啊,这个孩子从小就娇气,怎么受得了……”却不知道她的儿子住得多么舒心适意,乐不思蜀。
  林睿跳到那间宿舍的窗台上的时候,看到这间宿舍中的七个男生居然有四个正躺在床上抽烟,在这些吞云吐雾的人中,竟然有他的表哥林立文。“真是坏孩子!”林睿在心里恶狠狠地下了这样的评价,他特地赶来保护林立文,对方却在偷着抽烟,实在对不起他的担心。
  “猎物在哪儿?在哪儿?我怎么没发现有鬼魂?”火儿落在窗台上东张西望。这间屋子中的气味可实在与“好吃”两个字沾不上边,它本来的热情顿时熄灭了十分之九。火儿对于鬼魂一类的东西的感应能力是很低的。大概因为它的能力与鬼魂相差太远,就好像人类的眼睛很难注意到微小的昆虫一样,它也很难去留意什么鬼魂。林睿拉上它来无非是为了以防万一,本来也没指望它帮忙找鬼。
  林睿扫了屋子中一眼,确实没有半点的异样,与他早上从林立文身上发觉到有一丝阴冷的鬼气不同,因为这间宿舍中住的血气方刚的七个大男人,使得这里连游灵都很少。“难道我弄错了?”林睿甩着尾巴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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