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时无语……难怪人类常说,所有生物里狐狸最讨厌,即使是一只沉默寡言的狐狸,也有让人气死的本领。
为了遮掩我的狼狈,我恼羞成怒地冲他吼:“你知道自己是我的奴仆就好,快给我去干活!这些、那些还有那边的,全部今天给我纺出来!”
他依言走到纺车前开始纺纱,吱呀吱呀的声音回旋在静悄悄的屋子里,窗棂半开,我仰起头凝望着窗外的夜空,那凄迷的月色,像纱一样穿透我的身体,落在地上,照不出我的影子。
我忽然觉得有点悲伤。
因为,明天……明天又是初一。
每月初一,是天一圣观开坛论道的日子,每每那个时候,山顶上都会人声鼎沸,好生热闹。热闹的让我难过。
“喂,”我开口叫他,“你说,明天……会下雨吗?”
他抬头看了看天,目光带着疑问朝我掠过来。
我则垂下头,将头埋在手臂间,声音像沉在水里的纸张,浮上水面时就变了形:“如果下雨就好了……”
如果下雨……就好了。
但是,外面星空璀璨,天高无云,想可见,明日又会是一个艳阳天。
真是……难过呢……
三
虽然鬼魂其实是不需要睡觉的,但是,为了积蓄念力编织长袍,我每日还是像个活人一样按时休息。当我休息时,就会进入一种昏昏沉沉的漂浮状态,那种感觉和做梦非常相像。
而那一晚,我就离奇地做了梦。
我看见一双妖异的红眼,和尖尖的獠牙,漫天火光里,有人在飞快奔跑,似乎在寻找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永远永远都找不到。就在那时,我感觉有人在推我,睁眼一看,是离曦。
对于休息被打搅我很愤怒,于是就瞪他,没好气地说:“干吗?”
他的头朝某个方向一偏,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见半开着的窗沿上,滴落下串串水珠——下雨了!
我嗖的一下飞到窗边,探头往外看,不是错觉,也不是幻觉,外面真的在下雨——淅淅沥沥的小雨,阴沉沉的天空,云层重重叠叠,将我所最畏惧的阳光遮挡。
我颤抖地伸出手指,雨珠穿透指尖一滑而过,往下坠落,我仿佛能够感受到那种冰凉,顿时激动地无以复加,扭身一把抓住离曦的肩膀道:“下雨了下雨了!真的下雨了呢!”
他看着我,依旧没什么表情。
但是,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在乎他的反应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巨大的雀跃中,欢喜道:“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上山了!还可以进入观内……”
他终于吃了一惊,“你要去天一观?”
“是啊!今天是初一,他们会设坛讲道,所有的道长都会参加的!啊,肯定很壮观……”
他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我,久久,说了两个字:“会死。”
我冲他吐舌头:“才不会!谁说一只鬼就不能听他们布道了?我这就去!”说到做到,我立刻从窗口飞了出去,疾飘上山。
果然如我所料的那样,虽然下雨,但虔诚的善男信女们依旧源源不断地打伞上山,远远就瞧见乌压压的人群,直将宛大的道观挤了个水泄不通。
我飘到观前的大槐树上坐下,从这个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殿前的围场,七丈高的法坛上,两排道长依次而坐,而坐在最中间也是最醒目的位置上的,则是现任天一观观主——庄唯。
我的目光无限依恋地停在了他身上。
他,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俊美的男子。俊美到,让这样的一个男人出家,根本就是罪过。
尽管所有的道士们全都穿着统一的青色道袍,但是,谁也没有他穿得好看,所谓的超凡脱俗,当如是;所谓的仙风道骨,亦如是。
没错,我之所以留恋在婆罗山迟迟不走,即使知道一旦被发现,肯定会被道士们灭除都舍不得离开,就是因为——庄唯。
四
我从十年前来到这里,为了听庄唯说法。
只要没有太阳,我就可以飞上山,然后坐在这棵大树上,看他偶尔从殿前经过,掠过他衣角的风,也会朝我吹过来,于是那风里,就有了他的气息。
即使是这样遥远的凝望,都让我觉得满足。
他有时候会下山,但每月初一,肯定回来。我就非常非常渴望下雨,那样我就可以见到他。
一如我此刻,看着他从容淡定的为信徒们说道,有满满的幸福游走在身体的每个角落里,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温暖。
槐树的枝干微微一沉,察觉到异样,我忍不住侧头,顿时大吃一惊:“你怎么也跟来了?”
离曦恢复成狐狸的样子,蹲在我旁边的枝干上,两只尖耳朵不停的转动,尾巴还一晃一晃。我慌了:“你怎么可以以这个样子出现?快走!要是被发现就糟了!你自己寻死不要紧,不要连累我啊!”伸手撵他,他却一个纵身朝殿前跳了下去。
人群里顿时发出一片惊呼。
完了——我想,这下子,可真的是自投罗网!
眼见得道士们豁然起身,一阵骚动,青色的衣袍中,离曦的白毛显得无比醒目,就那么直冲冲地朝庄唯扑过去。
庄唯依旧盘膝坐在原地,并不若旁人那般惊慌,见它扑到,也只是轻轻挥动了一下手中的拂尘。顷刻刹那,我仿佛看见拂尘中开出一朵莲花,瞬息绽放,又翛然飘逝。
而离曦已被击退。
他朝后直翻了十几个跟斗才停住,再落地时,就被道士们围住了。
这个笨蛋!找死也不是这个方法!
我很生气,不想管他,但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先意识做出了反应,飞过去,掠起一股阴风,吹迷众人的眼睛,然后抓住他的左爪急声道:“走!”
依稀听见道士们惊呼:“怎么还有只鬼?快!拦住他们……”
这时,离曦拈了个法诀,丢出一片结界,将道士挡在界外。而我,顾不得回头细看,只是用自己最快的速度飞下山,回到茅屋。
确信没有人追上来后,我将他的爪子一甩,怒道:“你是故意的吧?”
他落到地上,嘭的变回少年的模样,抬起一张白生生的小脸,一言不发地望着我,表情有点阴郁,也有点古怪。
“你是猪吗?猪都比你聪明!居然敢去挑衅他们!真是的,我干吗要救你啊,这下害我也曝露了,你这个麻烦精!早知道那天就不收留你了!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到庄唯了吗?一百七十三天啊!!因为连续几个月的初一,都有大太阳的缘故,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雨天,就被你给搅合了!你赔!你赔!你赔!”我揪住他的衣襟死命的跩,越想越愤怒,越想越不甘,最后索性将他一把推出屋子,“你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我也不要你帮我纺纱织布了,你走,快走,从哪来的回哪去,以后不许你再出现!”
我将门板狠狠地甩上,震得地面都跟着一阵晃动,然后身子再也支持不住,沿着门板滑坐到了地上。
一种难言的疲惫与失落将我紧紧包裹,我知道我在蛮不讲理,我也知道外面还在下雨,我更知道其实那只小狐狸没地方可去——如果他有,早就走了,怎么会待在这里供我奴役受我的气?但是,这些都比不上庄唯重要!
一想到经过这次骚乱,道观肯定会严加戒备,我以后也许都不能再偷偷地去看庄唯时,就难过到无以复加。都是离曦害的都是离曦害的!
我干吗当日一时想不开收留他啊,如果没有他,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如果没有他就好了……我将头埋入腿间,一任风雨声隔着一道薄薄的门板,在我耳边回荡,一声声,仿佛都在吟唤同一个名字——庄唯、庄唯、庄唯……
五
我第一次见到庄唯,正是他上山拜师学艺的那一天。
那是非常酷冷的寒冬,鹅毛般的大雪将整座婆罗山堆积成一座冰山。而他,披散着头发,浑身是血的一步步走上台阶,跪倒在观门外。
当时的观主瑛桐本无意再招弟子,但他执意不走,就那样在观门外跪了三天三夜。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他跪着一动不动,手里紧紧抱住一件破碎了的衣袍,俊美无暇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而最终瑛桐终于心软,等道士们将他扶起来时,他的双腿已经被彻底冻伤,自那以后,就无法再行走。
在那三天三夜三十六个时辰里,我一直一直望着他,被那种坚毅与恒心,感动得无以复加。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在那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全部天与地。
没错,庄唯,是这朗朗乾坤间我深深挚爱的一个男子。哪怕,他是人,我是鬼;他是道士,我是孽障。
我那么卑微且不抱任何希望的爱着他,只要能见到他,便是我最大的幸福。而今,被离曦尽数摧毁。怎不令我悲伤?
如此过了很久很久,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天黑了,布道肯定结束了。自从去年庄唯被任命为新一任观主后,他就变得非常非常忙,一过初一,肯定下山,我要不要去下山途中偷偷的看他一眼呢?
一念至此,我连忙起身,打开房门,不期然的,与门外之人打了个照面,差点被吓到——是离曦。他竟然还没有走!
雨淅淅沥沥的淋在他身上,他的头发和衣服上全是水,我瞪着他,他望着我,然后我退后一步,啪的将房门再次关上。
房间里黑漆漆的,临西边的墙角,整整齐齐地堆放着很多箱子和箩筐,想起这些都是此刻被我关在门外的那只小狐狸找来给我的时,眼睛就不由自主地一热。我抿唇,咬牙,跺脚,最后烦躁地发出一声尖叫,打开门,劈头盖脸就骂他:“不都叫你走了吗?干吗还赖着啊?告诉你,我不会原谅你的,别以为站着外面淋雨我就会心软、就会原谅你……”
他忽然开口:“为什么救我?”
我一愕:“什、什么?”
他抬起头,琉璃般的瞳仁亮如晨星,穿过湿漉漉的长发,再映着毫无血色的脸,眨也不眨地盯着我,很慢很慢地说:“不用下来救我不就好了吗?一直待在树上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不顾后果的飞下来救我?”
“我……”我被问倒,我怎么知道我当时是哪根筋不对劲,莫名其妙就冲了下去啊,“我才不想救你的!我本来就跟你没有半点关系,是你自己突然跑到我的地盘里,还一直赖着不走,我可一点都不同情你,看你能干活还算有点用的份上才勉为其难的分一点点瓦片给你……我都在说些什么啊……总而言之,我没有想要救你啦!那是意外,意外,意外——”
当我口不择言地喊到第三个意外时,他突然扑过来,一把抱住我。身躯乍然被接触到的同时,我的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措手不及,就那样被他扑倒在地。
无论是他带有温度的身体,还是下面平整的泥地,都好生的不真实。
我愣愣地望着屋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他要抱我,又为什么,他抱得到我?
这样近的距离,令他的声音变得无比清晰,伴随着一下一下的心跳声,传入我耳中——“谢谢……”
我的鼻子一酸,忽然就有点崩溃,屋梁上的稻草在我头顶上被风吹得摇摇摆摆,我想我肯定是哭了,不然的话,为什么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离曦……我、我、我……”为什么鬼魂就没办法再流泪呢?即使是这么难过的悲伤着,即使眼睛的部位这么的酸涩不舒服,即使我知道自己在哭,但是,没有眼泪啊,虚化的身体流不出实化的液体,那种液体,恰恰才是证明生命存在的源泉。“我真的喜欢庄唯啊……”
他将脑袋埋在我的右肩上,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的身躯颤了一下,然后,将我抱的更紧了些。
“可是、可是……为什么,我是鬼,而他偏偏是捉鬼的道士呢?为什么上天要安排我这样的一只鬼,遇见他那样的一个人?”
无法跨越的沟渠。
无法言喻的喜欢。
无法期待的未来。
冥冥中,是什么在安排命运,让我遭遇这样一场劫数?
一如,在我漫漫鬼生的时光里,为什么会出现了这样一只狐狸?
我不明白。
六
我和离曦就那样莫名其妙的和好了。我不再提要他走,他则继续默默地帮我采集桑麻,挑染布匹,做一切我所力不从心的事情。
春天慢慢的暖和了起来,屋前的鲜花开放的愈加鲜艳,我每天都出去给它们浇水,期翼它们晚点凋零。
这一日,离曦下山去为我找针,我正在为花儿浇水时,忽然听见了脚步声。那是人类的脚步声,而且是两个人的。我有点惊讶,是什么人会来这里?
虽然明知道对方看不见我,但我还是躲到了屋顶上,探出一双眼睛往外看,但见一袭青袍穿过树林,渐行渐近——竟是天一观的道士。
难道说我和离曦的行踪泄露被他们追查到这里?我正在紧张,却见林中又转出了一袭红裙,第二个人,竟是个年轻姑娘。
那姑娘娇笑道:“你倒会挑地,竟然知道这里有间屋子,啊,前面还有这么美的虞美人花!”
道士诶了一声:“我记得以前这里没有这些花的啊……”话音未落,姑娘已贴了上去,像藤蔓一样的抱住他,娇声道:“自从京都一别,我一直惦念着你,你……可也惦念着我?”
“红珠……”道士深情的唤了她的名字,两人拥抱在一起。
我顿时松了口气,原来不是为我而来,而是不守清规的道士在这里私会情人。我望着那两人,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羡慕——不管如何,他们正相爱。
拥抱得到的躯体;
感应得到的呼吸;
情投意合的欢喜……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我情不自禁的叹了口气,等我意识到糟了时,只见那道士一下子跳了起来,喝道:“是谁?”
他的目光无比犀利地朝我的藏身之处扫了过来,我顿时有种自己被看透了的感觉,这人法力不弱,我绝对不是对手!
我连忙转身,正想逃,两道火龙嗖地朝我飞来,那熊熊红色,令我想起一些极度恐惧的事情,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踉跄了一下,而就是那么一瞬间的疏忽,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我罩住。
道士冲到我面前,对我冷笑:“妖孽!还想逃么?”
红珠颤声道:“这、这这个是什么?”
道士搂住她:“别怕,只是个孤魂野鬼罢了。对了,你不是一直想看我怎么除妖么?我这就除给你看好不好?”
红珠转了转眼睛,嫣然笑了:“好啊好啊,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有什么本领。”
我的心沉了下去——
而令我更加无助的是,道士的手指一点,罩住我的那张网就蹿起了一片火焰,要将我吞噬。
火光……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魇里的人,疯狂的奔跑、呐喊、寻找……
前尘旧事在这一刻铺面盖来,而我只能蜷缩身躯抱头尖叫:“不要!不要——不要——”我没有害任何人啊!我不要魂飞魄散!我不想就这样消失!我还想再看见庄唯!救救我!谁来救救我——救救我——一阵疾风突然刮来,周遭那种焦灼的热度瞬间降至冰点,我转头一看,看见了离曦。
他回来了!
“快走!别过来!你不会是这个道士的对手的,来了也是白白送死!快逃啊,小笨蛋!笨蛋!”我嘶声地喊,然而,他却对我的话置若不闻,在空中突然化成狐形,而且体积也变得非常巨大。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这、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它不是只小狐狸吗?怎么可能短短几天就变得这么大?对于修真来说,灵气越浓,道行越高的妖怪在现形时也就变得越大。而离曦,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都只是个小妖精啊,怎么可能变得像龙一样巨大?
道士手指翻舞,飞出几百张道符,每一道,都带着剑刃般凌厉的弧光。眼见得离曦就要死在那些道符之下,我都已不忍再看,但一眨眼间,一切就又变了——巨大的白尾带着一种难以描述的优雅姿态轻轻一扫,那些道符就顿时化成了粉尘,随风飘散。离曦朝道士扑了过去,尖尖的白牙,一口咬住他的脖子,顷刻刹那,血液喷薄而出——吓到了那名姑娘,也惊到了我。
与红色有关的记忆仿佛一把匕首,呲的插进我的脑海里,撕开混沌,撕开平静,让我看见某个画面,与此刻眼前的一幕,重叠在了一起……
没错,这个场景我太熟悉。
熟悉到,十年里,它一直是悬在我心脏上的尖刀,折磨我、挖剔我、提醒我——我就是那样死的……
我想起来了,我是被一只狐狸给咬死的……
那只狐狸,也有这样一身亮如白雪的皮毛,也有这样锋利无比的尖牙,四足带火,咬了我,烧了我,吃了我……
我发出一声尖叫,这一次,再也没能看到最后。
眼前一黑。
七
“阿虞……阿虞……”
谁?是谁在唤我?
无边的暗境慢慢地绽出了光,我看见前方是一片花海,与离曦在我茅屋前所种的那些一模一样。
“阿虞……阿虞……”
清朗的声线,带着无限的温柔,像是吟唱了千年的咒语,声声入耳,字字润心。
你是谁?你是谁啊?
我看见一抹很淡很淡的影子,在花海里飘啊飘,那个人在不停的找东西,但是,我知道的,他永远找不到了,永远都找不到……
我心中一痛,就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入目处,是一张秀美绝伦的小脸。
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宛若夜月下溪水中的珍珠,瞳仁的最深处,粼粼的光,点点的星,很多情绪就那样沉淀在了里面,若隐又若现。
世上只有一双这样的眼睛。而那眼睛的主人,叫做离曦。
我抬起一只手,一把将他推开,然后坐起身来,飞到屋外,一片空荡荡,没有道士,没有姑娘,只有一滩血迹,凝固在原地,触目惊心。
“你走吧。”这句话我对离曦说过很多遍,唯独这一次,说的非常虚弱无力。
但他听了,一向平静无波的脸,顿时变了颜色。
“你吃了他。”就像那只狐狸吃我一样,“我不能再和你住在一起了。虽然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救我才对付那个道士的,但是……对不起,我做不到。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就那么排斥你的原因了?而经历过刚才的事情后,我没法再面对你。一看见你,我就会想起来我是怎么死的,怎么从一个人,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
他伸手过来,想要碰触我,却被我侧身避开,与此同时,我用力捂住自己的脸,再也承受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你走吧……我求求你,我真的、真的不想再看见你了!求求你,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就算可怜可怜我,求求你……”
身体非常难受,有什么东西爆炸了,不停往外涌动,甚至让我觉得,在下一刻,我就会整个的散掉,魂飞魄散,不复存在。
而离曦,一直定定地望着我,那只手迟迟停停,最终落到我头上。
在这世间,唯有他摸的到我,可是,我却已不能再面对它。我知道吃我的那只狐狸不是它,可是他们长得一个模样。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让我遇见庄唯还不够,还要我遇见离曦?
离曦发出一声似有若无的叹息,叹息声后,停在我发上的手离开了。四下里一片死寂,等我再抬头时,他已经不见了。
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而不是像上一次,我赶他,他还固执地淋雨站在门外。
明明是我所要的结果,但看着在风中摇曳的虞美人花,却觉得冥冥中有什么不见了,或者说,我的三魂丢了一缕,再也不能圆满。
我真失败。做人时,死于非命;做鬼时,更加不堪。
一阵风来,吹得茅屋的门吱呀作响,我转过头,看见了放在桌上的麻衣——也许,现在对我来说,只有这件事情了——就是把这件衣服织完。
我一定要把它织完,无论耗费多少年。
因为,那是我以鬼魂之躯却依旧停留在人间的最深执念。
于是,我走进屋,拿起麻衣继续编织,这些天,在离曦的帮助下,我已经编织完了大半,只剩下最后一只袖子,但是,如今离曦走了,我要独立完成这只袖子,不知道还要多少岁月。
不过也好,执念不散,我就永远不能转入轮回,那样,我就能继续望着庄唯,看他一点点变老,那样也好……
正当我想到庄唯,因离曦离开而颤悸的心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温暖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一个声音道:“就在这里!观主,那只狐妖和那只鬼,就住在这里!”
这声音好生耳熟,麻衣自手间滑落,我无比僵硬地转过头,就看见茅屋外面,黑压压的来了几十名道长,站在最中间的那个,正是刚才我以为已经被离曦吃掉的道士。
原来他没有死??!!!
怎么会这样……
然而,我的大脑已经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当我的目光掠到另一个人身上时,天塌了,地裂了,我的世界轰然崩裂了——那人坐在轮椅之上,宽袍广袖,玉面高冠,仿若谪仙。
不是别个,正是——庄唯。
八
我啪的撞翻桌子,起身就想跑。一道白光掠来,仿佛一只柔和却强韧无比的手,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腰,我顿时不能动弹。
紧跟着,身子被扭转,与庄唯遥遥相对。
我这才看清,原来抓住我的,正是他的拂尘。
“观主!她就是那只鬼,还有只狐狸精,道行要高深些……喂,妖孽,快说,你的同伙去哪了?”先前的道士冲到我面前来,脖子上还留着压印,但是伤口却已经愈合不再流血了。也就是说,离曦并没有真的要吃他,放他走了,而他却回观求助,领着庄唯来捉我们。
庄唯静静地望着我,微微扬眉:“你叫什么名字?”
我望着眼前朝思暮想的男子,惨然一笑——真没想到啊,竟然还是这个结局。
虽然早就知道人鬼殊途,而且他是我的克星,但是,总是抱有期待与侥幸,幻想着自己能够看他平安一生的慢慢变老,就觉得已经足够幸福。
可终归,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事已至此,我反而平静下来,淡淡一笑:“孤魂野鬼,哪来的名字?”
他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茅舍:“你这些年来,一直住在这里?”
“嗯。”
“那只狐狸呢?”
“他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庄唯沉默。
先前的道士则道:“哼,它知道自己闯了滔天大祸,所以就丢下你独自跑了吧?你为什么不跑?先前山下的沈家村死了三个人,就是你们干的吧?”
我扑哧笑。
他瞪我:“你笑什么?”
“我在这里住了十年,只害死了三个人,真是愧对我的身份啊……所以发笑。”
他的脸顿时涨的通红,恼羞成怒道:“妖孽!死到临头还敢嘲笑咱家?”说着,五指伸开就要朝我的天灵穴拍过来。
一缕白线轻轻地托住了他的手。
原来又是庄唯的拂尘。“子言稍等,我还有事要问。”
叫子言的道士连忙喏声退下。
庄唯的目光,像月光一样从我身上扫过,落到屋子里堆放着的丝麻上:“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我乐意。”
“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为什么要告诉你?”
一旁的子言怒道:“孽障,你敢这样对观主说话!”
庄唯抬起一只手,止住他的话,看向我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温文平静:“婆罗山方圆十里之内,不允许有妖物——天一观这条戒律,你可知道?”
知道,我在山上十年,又怎会不知?否则,在离曦首次曝光后,我又怎会那般绝望。
“那么,”他的嘴巴张张合合,仿佛被刻意扩大了、调慢了,一个字一个字,像说了千年那般长久的传入我耳中,“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这句话悠悠回荡,两条路摆在我前面:一条是死路,一条是生不如死。
我分明想哭,但勾起嘴唇,最后却又笑了:“我……我……我走……”
腰上的那束白光立刻收回,我整个人一松,恢复了自由。
庄唯看着我道:“好,现在就走。”
我咬住嘴唇,慢慢地弯下腰捡起先前掉落在地上的那件麻衣,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到庄唯的表情变了一下,而就在那时,一股疾风刮到,风中传来熟悉的气味——离曦!
我慌忙转头,但见血红色的火光像巨龙一样漫天遍地的朝庄唯扑过去,而在火光之中,飞跃闪耀的,正是毛白如雪的离曦!
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他居然又攻击庄唯?我连忙叫道:“不要——”
但已经来不及。
庄唯抬手,拂尘啪的一下击中了离曦的身体,原本扑向离曦的火焰顿时翻卷着朝他涌了回去。于是那些白毛顿时着了火,离曦在火中发出嘶鸣,而嘶鸣声如剑、如刀、如一切锋利的东西,穿过我的身体,将我劈裂成片。
我的身体,再次先我意识的朝他扑过去,然后——用自己的身体,吸收了那些火焰。
“不要!”离曦嘭的化成了人形,抱住我,用我从没见过的急切表情吼道,“你这是做什么?你、你、你……为什么又要救我?”
我的魂魄被那些火焰慢慢地烧淬成灰,一点点的四下飞,意识变得越来越涣散,但我依旧努力睁大眼睛,看着他,惨然地笑:“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出来救你呢?明明……明明当年害死我的就是……就是……”
我说不下去。
然而,离曦定定地望着我,说出了答案:“是我娘。当年吃了你的那只狐妖,是我娘。”
我凝望着他,然后眨一眨眼,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化开了,身体开始变得很轻。
他抱住我,死命的抱住,哭了出来:“对不起,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傻瓜……”真是个傻孩子啊,“你娘,是因为要生你,所以不得不吃人,而我,只是很不幸的撞上了而已……”
一双手突然从身后伸过来,紧紧扣住我的肩膀,同时响起的,是庄唯无比震惊的声音:“阿虞!是你??!!”
我转过头,入目处,是在记忆里铭刻了多少年的面容啊?
庄唯……庄唯……
其实我看着你,不止十年啊……
“阿虞……”梦魇化成了现实,那个在梦境里始终看不清楚的影子终于现出了他的原型,组合成眼前这个人,是他,却又不像他了。
彼时红烛高烧,盖头轻轻掀起,他穿着吉服红衣,对我凝眸而笑:“娘子,有礼了。”
彼时铜镜清晰,他俯身向我,手持眉笔道:“阿虞,你真美。”
彼时泛舟湖上,水中倒影卿卿,他搂住我腰,感慨道:“愿此生永与阿虞相伴,双双白头。”
彼时彼时,那么多个彼时……彼时的他,是贵胄少年,不顾家人反对,娶了家贫的织娘,与我私奔,不离不弃。
然后直到那一天——我见他衣服破了,上山采麻,结果被因缺乏营养而迟迟难产不下的母狐吞噬。待得他找到我时,只剩一件没有补好的血衣。
他抱着那件血衣上了婆罗山;而我跟着那件血衣滞留人间,不得脱离。
这……就是我们所有故事的由来。
瞧,世事多么讽刺——庄唯,我的夫君,是为了给我报仇,才加入道教变成了一名道长。
而我,他的妻子,却恰恰变成了鬼魂,要被他驱离。
吞噬我的母狐在诞下幼狐后死去,那只幼狐,却要来找我,偿还母亲造就的罪孽……
这一环一环,如何扣就?又怎么解开?
一如此刻,烧毁了我的魂魄的,是离曦的狐火,还是庄唯的反击?
我笑,摸上离曦的脸道:“不哭,乖。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讨厌过你。”
我怎么会讨厌他?他是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而延续下去的生命啊。我的血肉,融入母狐体内,酿就了一个它。它的体内,有一部分我的存在,我怎么可能讨厌自己?所以,当他遇到危险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去救他。
离曦的眼泪却流的更凶。
我再望向庄唯,手才抬起,就被他紧紧抓住:“阿虞!阿虞!阿虞……我这就救你!我用我所有的法力救你!你坚持一下,一下就好……”
我再笑,用最后的力气将那件袍子递到他面前:“夫君,给你的。”
庄唯颤抖地接过袍子。而袍子离我手的那一瞬,火焰烧到了我的脸,我的脸就碎裂成了水珠,颗颗飞散。
原来,我之所以不能投胎转世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补完那件衣服,而是我没有把那件衣服最终交给他的缘故啊……
“阿虞!阿虞……”
“虞姬!虞姬……”
那是我所听见的最后的话。
九
庄唯,世人皆知,通天神技,奇人也。其本帝都侍郎之子,因慕织娘小虞,离家私奔。后虞娘为妖狐所噬,为报妻仇,遂剃度入道。辛子年四月初二,悄然仙逝。
越日,山下沈家村有张、王两氏,比邻而居,同时诞一子一女,子取名守,女取名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十
“喂!你为什么要抢我的蝴蝶?那只蝴蝶是我抓住的!快还给我,快还给我!”女童伸长了手臂拼命去抢,奈何男童比她高了一个头有余,无论她怎么跳都够不着。
男童哈哈大笑:“就不给就不给,你能拿我怎么着?”
女童跺脚骂道:“你欺负我,我去告诉张婶!”转身刚要跑,不期然地撞到一个人。
那是个宛如冰雪铸就般的白衣少年,看似冷漠,但望着她时,眼中就溢满了温柔:“你喜欢蝴蝶?”
“嗯。那只蝴蝶,明明是我先抓住的啊……”女童好生委屈。
少年伸出一根手指,男童手里的蝴蝶突然就离了手,飞过去停在他的指间。
男童女童全都瞪大了眼睛。
少年将蝴蝶递给女童:“给你。”
女童又惊又喜,雀跃道:“啊!谢谢!”
男童不满,叫道:“喂,你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我是谁?”少年眸光流转,有着世间最美的一双眼睛,然后握住女童的手,直起身来,“我是她的守护者。”
“哈?”男童傻眼。
女童抬头道:“大哥哥,什么是守护者?”
“守护者就是……会一直陪着你,保护你,帮你实现任何愿望,让你永远开开心心的意思。”
“哇,那不是和菩萨一样厉害?”
“是啊。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啦!我正想找个帮手,帮我好好教训那个臭小守呢!”
男童瞪眼:“什么?我是臭小守,你还是丑小留呢!”
女童立刻转向少年求助:“大哥哥……”
少年手指一指,男童的帽子就被风吹走了,吓得他连忙跑过去追:“啊,帽子帽子!等等,等一等,那可是娘刚织好的帽子啊……等一等……”
女童扑哧一声笑出来。
少年温柔的望着她:“开心嘛?”
“嗯!”停一停,补充,“大哥哥,你真好。”
少年静静的望着她,最后一笑。
虞姬,你的前世充满不幸。但是,我保证,你的这一世,会过的比世间任何一个女子都要开心得意。
你终会幸福。
与庄唯一起幸福。
“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阳光照在少年身上,地面上拖出长长的影子,有尾巴轻轻的摇。
那是,最终所谓的幸福。
七夜谈之六《仙劫》
一
“主人,那对夫妇说什么也要见你,拜谢你的收留之恩。”
隔着帷帐,童子慌张来报。
青衣小帽里,露出狗尾草的原型。
真是没用的东西,亏它修炼了五百年,幻化人形时还是漏洞百出。也幸好外头大雪弥天,前厅又篝火昏黄,才没被那几个肉眼凡胎给识破。
我对着铜镜细细勾眉,懒懒搭应:“不都说了我是寡妇,不便见客吗?”
小狗尾显得很为难,“那个……那娘子说一定要谢谢你,要不是主人在这大雪天收留她,她肚子里的孩子肯定就掉了……”
听到这个我就一阵烦躁。
想我堂堂一株碧桃,经过千年修炼,眼见就要修成正果,却莫名其妙的被告知,要想成仙,还需经过一道天命之劫。
于是我眼巴巴地去求钟于,那个混蛋对我瞅了半天,勒索了我无数异草仙丹后才懒洋洋地把指一掐,说我的劫难会在辛子年亥戌月在阴阳关的混沌地降临。
我问他是哪天,他却怎么也不肯说了。
我只好提前来这个阴阳关的混沌地做准备。飞到这里一看,真叫一个荒凉,据说原本曾是森林,但多年前被一场天火烧毁,再也长不出任何植物,又因为道路崎岖,因此人迹罕至。看模样倒像是会遭天劫的地方,于是我便在此扎营。
而我素来不会亏待自己,就用法术变出了一所大宅,仙鹤灵猿若干,奇草丽花无数,再抓来一根已成精的狗尾草当奴仆,在这个荒芜之地硬生生的开辟出了一处乐园。
结果,我还没乐到,冬雪忽降,天地骤寒,连下三天三夜,丝毫没有停歇之兆。这雪给我带来的最大麻烦就是——从那一天起,路过求宿的旅人一拨接一拨。我闭门不见,他们就拍门不止。
太过分了,趁我快成仙时来演这种苦肉计,不是摆明了威胁我么?我若不救,必损功德;可我救了,结果就是这样——麻烦无数。我只想静静的度过天劫,却偏生跑出这么多甲乙丙丁不相关的人来搅局,烦死了烦死了!
小狗尾怯怯地望着我:“那个……主人,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的劫就在那些人身上……”
“什么意思?”我把眉儿一挑。
他的声音立刻轻了几分,低下头戳手指道:“那个,你看,那妇人大腹便便,眼看就要生了,会不会她腹内的婴儿也许就是主人你?”
我差点暴走:“猪头啊!我是成仙!成仙!不是投胎做人!”被他说的心烦意乱,索性起身,去见那对多事的夫妇。
穿过抄手游廊,心里啧啧赞叹了一番我的法术果然运用的炉火纯青,瞧瞧这上等的红木,瞧瞧这巧夺天工的雕花,便是皇宫大院,奢华也不过如是了。正在自恋,一道人影闯入眼帘,扑地而拜:“谢谢夫人!谢谢夫人!”
我瞄了他两眼:鞋边开线,鬓角过长,这样的人,要不就是懒,要不就是穷。此人既已娶了娘子,那恐怕就是后者了。
那汉子连忙请我进厅,迈进厅内,只见乌压压一帮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正在谈天说地,见我进去,全都收了音定睛看过来。
小狗尾跟在我身后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家主人。”
于是一干人等纷纷起身拜谢,我见其中有个大腹便便的妇人,心想这个大概就是吵着要见我的麻烦精,刚待开口,那妇人已走过来施了个万福:“妾身张氏拜谢夫人救命之恩。”
我心想我收留你是无可奈何,可不是存心施善,但表面上又不好发作,只得笑应道:“哪里,大雪封道,出行不便,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妾虽是女流,但也知道仗义相助四个字,借宿给各位是应该的……”
正说着些场面话,扑哧一声,有人嗤笑。
我拧起眉头,朝发笑之人望过去,但见白狐裘的毛领,宝蓝色的丝缎,厅内所有人中,当属此人的衣饰最为华贵;而所有人中,也属此人最是下贱!
要说他有多下贱,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此人突然跑去南山,将那一只盘踞千年的凶狐给咔嚓了,引起三界震惊,人人拍手为快,歌功颂德。
我自然也无比震惊,印象里此人虽是修道真人,却从不以除魔卫道为己任,果然,当我去问时,他回了我三个字——天太冷。
也就是说,他之所以杀那凶狐,纯粹是因为天太冷,而他正好少一件皮裘。
凶狐死后,窝内还留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狐,钟于想了想,居然留在身边一直饲养。众人自然又对此举歌功颂德了一番。
可我分明看见他曾一边无比温柔的给那小狐喂食,一边抚摸着小狐的皮毛,笑眯眯道:“多好的毛,再大点,就可以做对皮手套了。”
不知那小狐是否也听懂了他的话,因为没多久就不见了,我问钟于,钟于道:“它逃走了。”再加一句,“现在是夏天,不急。”
……也就是说,等到冬天,他就会去抓它回来了……
综上所述,这个钟于,可以说是我所接触的修真的人类中,最最狡猾无耻损人利己下贱无良的一个,见他出现在这里,我的脑袋顿时变得有两个大——这么关键的时候,他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一边咒他早死,一边看向妇人的腹部,放下心来。
此胎乃三百年前一枉死女鬼的归宿,与我无关。
心情一好,我便笑的多了几分真诚:“天寒地冻的,枯坐无聊,窖中还有美酒若干,不如取来为诸位助兴。”说着,吩咐小狗尾,“阿草,快去取来。”
他瞪大眼睛呆望了我一阵子,才醒悟过来,转身离去。
我则走到钟于面前,继续微笑:“听闻道长法术高明,我那后宅有些异状,不知可否请道长前往一观?”
钟于抖抖衣袍,柔软的狐毛水般四下溢开,看得我好生羡慕。而他的脸,在毛色的映衬下更见俊美,真真个仙风道骨、超凡脱俗。
长得真是个祸害啊!
“如此,请夫人带路。”他用比我还要真诚的笑容,如此道。
二
我在前面带路,一路就听他笑:“这个宅子变得还真是不错,耗了你许多灵元吧?你果然是从来只会将力气花在最无聊的事情上的。”
我冷哼一声:“姑奶奶我乐意,你管得着么?更何况我就要成仙了,成了仙后要多少灵力就有多少灵力,还在乎现在这点?”
钟于恬着脸凑了过来:“既然如此,打个商量,反正你成仙后什么都不要了,不如就把那条丝带……”
“休想!”我一口拒绝。说起来,我之所以会认识钟于,正是因为一条丝带。
千年前,有对恋人在我的树干下约会,多情的公子对美丽的少女说待他科考高中,就回来娶她,一边发誓一边将腰间的宝蓝色丝带系到了我的枝头上。
于是,公子去后,少女每天来树下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丝带被风吹日晒,褪了颜色,残破不堪。但那少女依旧一直痴痴的等。
那时我还是一株普通的桃树,那是我第一次见证人类的无耻与坚贞。我的姐妹们都很喜欢他们,也很向往,但对我来说,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复杂了,复杂到我根本不愿意沾染。
后来有一天,少女没有来。并且此后,再也没有来。我想她大概是死了。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待我炼化成精后,我就收起了那条丝带,其实对它也并没有多么喜欢,只不过若干年后,当一个美的不像话的人类男子突然来到,问我要那条丝带,却又神神秘秘鬼鬼祟祟时,我就决定不给。
作为精怪妖魔,一旦给人东西,就等于是和人类结了缘。
而立志成仙的我,怎么可能沾染这种麻烦事?
所以,钟于一直缠着我,而我也一直不答应。而且,看着这么一个号称无所不能、只有他骗人坑人害人的家伙独独在我这吃瘪,那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
我这边正在暗爽,耳中听钟于长长一叹道:“真是……本来还打算念着咱俩交情非浅,拼上弄瞎天眼的可能帮你细查一下天劫具体几时降临……”
想用这话激我?没门!“没关系,反正你也说了是这个月发生。我都等了千年,又怎会在乎这区区一个月?”
“也许还能看出具体为何物……”
我弯起眼睛,笑的甜蜜:“没关系。想要成仙,自然要承受考验。那么多前辈都通过考验列位仙班了,我想我也没问题。”
钟于用一双墨般幽黑的眼睛望着我,久久,忽然也笑了:“也好,那我就先祝桃夫人功德圆满,一飞升天了。”
“谢谢。”我刚说完这句话,就见一道白光从天而降,与此同时,耳旁响起一阵巨鸣,我的身体本能的往后跳,一下撞上钟于的胸膛,顾不得疼痛,先自惊唤道:“天雷???”
再扭头细看,只见原来站立的地方,已经被雷砸出了一个大洞,整个地面都凹下了一大块。而我所变出来的走廊也风化成灰,再不存在。
我被这异相惊得无以复加,连忙揪住钟于的衣领问:“难、难道说所谓的天劫,是、是是五雷轰顶???”
钟于笑眯眯地弯起眼睛,学我之前的样子微笑:“没关系的,小桃桃,既然那些成仙了的前辈们能挺得过,你也一定没问题。”
这个说风凉话的混蛋!眼见得天边黑云翻滚,隐透雷光,看样子刚才那记霹雳只是前奏,后面还有更猛烈的,我二话没说,立刻转身往前厅跑了回去。
那里少说也聚了十几个人类,再加上还有尚未出生的婴儿,是阳气最盛生灵最多的地方,即使是所谓天劫,也有限制,就是不能破坏三界的平衡。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天劫是专门针对我来,那么,它就不能牵扯其他生灵,此时此刻,还有什么地方比跟人类待在一起更安全?
我一路疾奔,匆匆回到前厅,小狗尾正在为众人斟酒,见我跑的急促,还做了个询问的表情。
而我一脚踏进门槛,立刻感觉到气场截然不同,外面明明云层低压,雷霆将至,但厅里却只剩下了丝丝风声。
“你们……刚才有听见打雷声吗?”我试探的问。
怀孕的妇人连忙接口:“没有啊,打雷了吗?”
我定下心来,看来,刚才那记雷电果然是为我而来,所以,现在藏在这里,是最安全的。一念至此,我从小狗尾手中接过酒碗道:“我一人在后院也挺无聊,长夜漫漫,不如就跟诸位一起围坐取暖,道些生平所见的奇闻异事如何?”
妇人笑道:“我们正在说呢,夫人愿意同听,再好不过。”
我盘腿在火炉旁坐下,身旁另有个人也坐了下来,转头一瞧,原来是钟于。只见他扬扬眉毛,微笑道:“那不如就讲些鬼怪之说吧,也许我还能为大家解答。”
这家伙,又开始炫耀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法力高强。不过话说回来,他也的确是数百年来法术最高的人类,驭百鬼,猎凶狐,天生神眼,能见前生后世。便连我,为了得知天劫的时间也要求助于他,现在想来,那条丝带,大概是我唯一能够牵制他的东西了。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处心积虑的非要得到它。
三
我坐下后,客人们便开始讲故事。
第一个说的是个来往于南北做药材生意的商人。
他说的故事是:
他的邻居也是富甲一方的大富翁,做的是船只买卖。膝下无儿,只有一女,因与左相交好,所以那邻居入狱后,便将女儿送到左相家寄养。左相有两个儿子,长子放荡不羁,次子才惊天下。那小姐自然与次子相处的好。于是待那邻居出狱后,就与左相商谋,把女儿许配给长子。谁料,大婚前夕,一场大火突然将小姐所住的彤楼烧毁,小姐也逃之不及,一命呜呼。
我皱了皱眉头,忽然觉得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听过。而且……说是鬼故事,完全不吓人嘛!
商人道:“自那小姐死后,我的邻居悲伤过度,很快就病倒了,为了治病,他举家搬往南方,那园子就荒芜了。不过,夜夜都能听见有哭声从小姐原先的住所传出来。有一天晚上,我在院中赏月,听墙那头又在哭,哭的我心慌意乱,就搬了梯子搭到墙上,往墙那头看了一眼……”
孕妇追问道:“你看见什么了?”
商人道:“我看见一女子坐在废墟里,身形消瘦,五官因为背光的缘故看不清晰。心想这不会是个女鬼吧?就鼓起勇气问:”你是柳家的小姐吗?你为什么哭?你可是死的冤枉?‘谁料她转过头,显得比我还要吃惊:“你说什么?我哭,是因为我家小姐死了。’于是我又问:”你家小姐?那你是谁?‘她道:“我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在此给小姐守灵。’我松了口气,原来是个忠心的丫鬟,留在此地不肯走。没过几天,听说左相家的大公子也病死了。不过说来也奇怪,自那天后,后院的哭声就没有了。”
孕妇叹道:“这年头,如此忠心的仆人,倒真是少见了……”钟于淡淡一笑,开口道:“什么仆人,根本就是那小姐本人,哦不,应该说是本鬼。”
商人吃惊道:“道长如何得知?”
“我问你,她是不是穿着红衣服?”
商人细细一想:“确实。”
“你没有看清她的脸,不是因为光线黯淡,而是……她根本没有脸。她的脸已经在大火中被烧焦了。”
四周响起一片抽气声。我心想钟于真是作孽,把人家好好的一个忠仆悼主的故事,弄的这么鬼气森森,别忘了,这可还有个孕妇,万一惊吓了她累及腹内的孩子怎么办?
钟于忽把目光转向了我:“其实,你也认得那个小姐的。”
“啥?”
他勾起唇角,眉毛舒展开来,眼睛闪烁发亮。每当他露出这个表情时,我就知道他肯定又要卖关子了,果然,他的下句话就是:“你以后就知道了。”
呸!本花仙还不屑知道呢!
第二个说故事的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衣衫褴褛,不像路人,倒像乞丐。
他深吸口气,眼神放的很悠远:“我要说的事情,已经距离现在有好几十年了吧……没错,那时候,咱们西国有个著名的美人叫童童,氏国的皇子向她求婚不成,一怒之下,出兵攻打,可怜童小姐的父亲拼死抵抗了七天七夜,最后还是败了。城破之时,童小姐独自一人走上城楼,从楼上跳了下去,可怜哦,据说脑浆流了一地,也煞白了氏国三皇子的脸。”
我又皱了下眉头,怎么这个故事也听着有点耳熟?
孕妇道:“我好像知道这个事,因为燕城城门外到现在还有那位童小姐的香冢,很多人路过时,都会去献一束花。”
乞丐脸上露出一种怪异的表情,声音也变得恍惚了起来,“其实,我见过童小姐,她每年都会跟家人去寺庙进香,我亲眼见过她好几次,因此,对她的五官长相,深铭于心。”
孕妇捂唇笑道:“原来是你年轻时仰慕过的小姐啊!”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童小姐死了大概七八年后,我流浪到北部,当时瘟疫四起,我也不幸感染了,就在我以为肯定要死了时,竟又见到了她!”
“什么?”众人齐呼。
“太不可思议了,但是,我绝对不会认错。那样美的人,是不可能忘记的,而且,虽然已经过去了七八年,但她的模样却半点都没有老,还是十五六岁时的样子。跟在一名白衣琴师身后,走进破庙,为我们这些感染了瘟疫又无钱医治的等死之人诊治。她亲手为我上的药,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她微微有些凉的灵巧手指,和抬头冲我一笑时的温暖美丽……”
“会不会是鬼魂?”
乞丐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道:“她绝对不是鬼魂。没有鬼魂会那么温暖,那么、那么的温暖……”
钟于又笑了,摸摸鼻子道:“你说对了,她的确已经不能算是鬼魂了。”
乞丐惊道:“道长又知道了?”
“她机缘造化下,已得到半仙之躯,当然不能算是鬼魂。”说到这,他又神秘的朝我投来一瞥,“说起来,夫人跟她也曾有机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