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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_6 匪我思存(现代)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 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 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
”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不用了!”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租的。”“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 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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