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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_20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
②章二所举内讧或革命起因十一端,章三业经分别叙述了史实。本章以上各节,又举示因小故而闯大祸的若干事例,似皆为执政人员的“恣肆”
(十一端的第三端)所造成(恣肆的表现于自己者为“傲慢”
,施于他人者为“凌辱”)。本章以下各节又另外举示“一邦之内某部分不平衡扩张”所酿成的政变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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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962
有功的平民(贫民)转而加强了民主的力量①。阿尔咯斯的贵要阶级②在曼底涅亚之役对拉栖第蒙军作战时特别英勇,他们就凭这次胜利,归国后压抑了平民政体。反之,在叙拉古抗御雅典入侵的战争中,其胜利有赖于平民的武力,平民派由是便进而转变当时的共和政体为平民政体③。
在卡尔基,平民群众和贵要阶级相联合,驱除了僭主福克淑斯④,凭这次斗争中的功劳,平民派在新政体中大为得势。在安布拉基亚的一次政变,情形相类似,平民们参加了一个阴谋集团反对僭
①雅典海军的桡手多为城中和港口的佣工,服兵役后可以入籍为公民,所以雅典从萨拉米斯之役(公元前480年)海军获胜以后,平民主义大为兴盛。海权和平民政体相关,参看卷二1274a12、卷七1327a40—b17、卷八1341a29;《雅典政制》章二十七。
②这里所说阿尔咯斯的“贵要阶级”为该邦各富室所装备而编组的一千甲士;在曼底涅亚之役(公元前418年)得胜后,他们于凯旋归来时,推翻了平民政体,另组成寡头政府,统治了八个月(其事见《狄奥多洛》xi79、80;参看《修昔底德》v67、72)。寡头领袖布莱耶斯(Bryas)
,为政残暴,平民后来又起而推翻了这个寡头统治(见鲍桑尼阿斯《希腊风土记》i20)。
③雅典军跨海出征西西里,围攻叙拉古,事在公元前415—413年,详见《修昔底德》vi6、41、5、81、84等章。依《修昔底德》,叙拉古当时原为平民政体。但依《狄奥多洛》xi34。
6,叙拉古在大败雅典军之后始改用拈阄法选任行政人员,则亚氏此节说叙拉古原为共和政体,在战胜后转成平民政体,也是有所根据的。在这三年战役中叙拉古重装兵(有产阶级军队)原非雅典军敌手,惟恃骑兵(富室武力)和经装兵(弓箭手和狙击兵等)相配合,才能屡败强寇。叙拉古海军在大港之战中,歼灭雅典海军为致胜关键。海军和轻装兵都是平民武力。
④卡尔基的福克淑斯和下文章十二的安蒂利昂两僭主都不见于它书。
“福克淑斯”字义为“尖头顶”
,依《相术》章六812a8,“尖头顶的人多厚颜而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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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政 治 学
主伯利安德①的暴动,于是把旧政体改变为民主形式。历史的陈迹证明了一个通理,我们应该记住这样的教训:任何人或团体——或为个人,或为执政机构,或为一部族,或为邦内任何一个部分——凡能与人争攘而树立其政治权力者,也会引起后人的争攘;由内讧而身居高位者可由两方面招致内讧,或是他人嫉妒他的荣利,或是自己贪得无厌,还想揽取更高的权力,于是就又隐伏着祸乱的动机。
一般公认为敌对势力的富户和平民两部分,倘使在一个城邦中势力均衡而完全没有或仅有为数很少的中产阶级处于其间,为之缓冲,革命也是可以爆发的;如果两方都明知各自的力量不足抗衡,软弱的一方就必然敛手而不敢贸然与较强的一方争胜。所以才德优异的人们通常都是不肯妄动;他们总是为数稀少,和平民的众多相较量肯定是要输的。
一般说来,内讧和一切政变的起源和因缘就是这些。革命的成功不出两途,或由武力或以诈欺②。
武力有时用于革命的开始,也有在已经发动了斗争以后,方才诉之于武力的。
诈欺也是可在革命进行的两个不同时期运用的。有时,事变才开端,就进行诈欺。于是,大家同意革新制度,而权力落入
①科林斯僭主居伯塞卢(Cypselus)遣其非婚生子高尔古斯(Gorgus)至安布拉基亚建立殖民城邦,高尔古斯的少子伯利安德(Periandor)继任为安布拉基亚僭主;后被杀。其事见普鲁塔克:《多情多欲的人》(Amat。)23。参看本卷章十131a39。
②《雅典政制》十四、十五,说庇雪斯特拉托第一第二次建立僭政出于诈欺,第三次建立僭政则凭武力。
《修昔底德》iv86,说以欺诈行僭窃,比凭暴力更为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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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172
了改革派的手中,他们一经掌握了实权,就不顾一切反对派的揭发和抗议,尽力抓紧机构而控制着局势。雅典的“四百人”专政就是这样的①:他们先迷惑群众,保证[波斯]王会供给军费,使同拉栖第蒙作战,群众既已受骗,他们就力图永久维持所树立的体系。可是,有时在用诈欺骗得了民众的信任之后,也可继续行使另一个诈欺,一次又一次的迷惑国人,从而保全了所改革的政体。总结起来一切政变的原因就是这些②。
章五  现在我们应该分别研究各种不同的政体,以上述这些原理为依据,逐一考察每一类政体所经历的实况。
就平民政体而言,政变都起因于群众领袖(德谟咯葛)
的放肆。他们有时是各别的指摘或诬控富户,迫得富人们联合起来——人们遭遇共同的危难,虽然原是仇敌,也会联合起来的——;有时则鼓动群众攻击整个财富阶级③。
这里可以举
①《雅典政制》二十九—三十三,记“四百人专政”甚详。雅典自出征西西里惨败后(公元前413年)
,寡头派梅洛比俄(Melobius)等劝说国人改变平民政体为寡头制度,俾可得波斯援助,才能继续同斯巴达同盟作战。公元前41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第二十年)
,公民大会决议,公民名籍限于五千人,五百人议事会减为四百人。于是代表寡头势力的“四百人议事会”实际掌握了政权,代表民主温和派的五千人公民大会等于虚设。但“四百人”当权仅四个月。至公元前410年,“五千人”大会又收回了政事裁决权力,恢复民主体制。参看《修昔底德》vi67、97等节。
②这一节起句和末句意义略同,应为收束全章1304b5以上各节的结句。
7行以下和上文不相承接,似为另一章的片段。末句重出,可删。
③参看章十131a15、卷六章五1320a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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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政 治 学
出好多事例①来说明他们这两种引起内讧的方式。
在科斯岛,平民中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群众领袖,逼得贵要阶级终于联合起来,倾覆了平民政体。在罗得岛②,也曾有过同样的事情,在那里,群众领袖们已经倡议而且通过了[公民大会和公众法庭的]出席津贴制度,继而[为筹措这等公费]就克扣了应该付给船舶长老的造船款项;船舶长老们被造船厂主的诉讼所激动,大家联合起来推翻了平民政权。
[在滂都海(黑海)边的]③赫拉克里亚这个殖民城市建立得不久,它的平民政体就毁损于群众领袖的不公道行为。他们用非法手段驱逐著名人物;但流亡在外的著名人物集结起来,回到本邦,他们就打倒了平民政权。
[在希腊本邦的]梅加拉[即拓殖赫拉克里亚的母邦]的平民政体也是由相似的情况堕毁的。群众领袖们急不暇择地找些借口,把若干著名人物逐出本邦,以
①《纽校》Ⅳ36页注释,指明以下所举各城邦都是在小亚细亚滨海地区的杜里族殖民城邦;梅加拉则为希腊本部的杜里族母邦。黑海南岸赫拉克里亚即梅加拉人在公元前第六世纪所拓殖。
②章三1302b23和32所指内讧同此节所述者可能为同一事变。
《苏校》二版第1511注,认为这里是指公元前390年《狄奥多洛》xiv97所记的政变,岛上斯巴达派乘雅典派平民势力为人所轻蔑时,驱除了雅典派。查斐尔(《德谟叙尼及其时代》i427)和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175)则认为亚氏此节应指公元前357年罗得岛改变平民为寡头政体而叛离雅典这一事件(见色诺芬:(《希腊史》iv8、20—24;德谟叙尼:《罗得岛人的自由》[De
Rhod。
Libert。
]章十四、十九)。
雅典海军的每一艘三重桨舰各规定由一富室加以装备和管理,其人称“船舶长老”
;罗得岛船舶制度和雅典相同。
③依鲍尼兹:《索引》319b39。
和《苏校》二版155注,加[ ]内语,以别于特拉契尼的赫拉克里亚(TrachianHeracl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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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372
便没收他们的财产,结果,流亡分子日益增多,终至结队还乡,力战而击败平民军队,另组了寡头政体①。库梅②的平民政体也遭逢同样的命运,它是被司拉绪马沽所推翻的。其它希腊城邦的政变也大都是这样的性质;平民领袖们为了讨好群众,就不惜加害著名人物,以重课和捐献督责他们,使他们倾家荡产,沦为贫户,或诬告富有之家于法庭,俾可没收他们的资财;这样,最后终至逼迫贵要阶级结合成为反抗力量③。
在古代,如果群众领袖又兼任将军,平民政体就会被篡窃而转为僭主政体。大多数古代的僭主起先都曾经是群众领袖(平民英雄)
④。但是,现今的情况已经不同,平民英雄无
①卷四130a17、本卷1302b30和1304b34,三次指出梅加拉流亡的著名人物(贵要阶级)推翻平民政体改立寡头政体事,所言大同小异。
《苏校》二版,第1365、1513、156号注,说三处同样指梅加拉诗人色奥葛尼(Theognis)时代(公元前第六世纪下半叶)的政变。普鲁塔克:《希腊研究》(Quaest。
Graecae)十八、五十九,曾经说及色奥葛尼时:梅加拉平民政治漫无秩序,富室多被侵夺。
但该书未言明寡头变革情况。这一政变仅能从色奥葛尼遗诗中略见端倪。
布佐耳特:《希腊史》i2。
395认为130a17和1304b34所说的是指公元前第六世纪下半叶的政变,1302b30所说的另指《修昔底德》iv6—74叙述的梅加拉政局:公元前424年,该城邦推翻平民政体改建为极端寡头制度。另一些史家相亚氏著作研究家,如希罗色尔:《亚里士多德政治学》i
169页注和梅伊尔:《古代史》(即希腊罗马史)
(E。
Meyer,Gesch。
de
Alterth。)

633页,则认为亚氏三处所举示的都是公元前424年的变革。
②埃奥里斯(Aeolis)
有库梅城,南意大利康帕尼亚有库梅人所建殖民城市库迈;此处未知何指,亦未能考订其所举的史实(参看卷二1269a1注)。
③参看1309a14—19。
④参看1310b14等节。又,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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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政 治 学
法做僭主了;原因是这样:先前讲演(修辞)术尚在萌芽,平民领袖往往出于军伍。近世这门学术已经发展,必须擅长言语(辩论)的人才能成为群众领袖;但善于辩论的人都没有将才,因此他们也不再妄想做僭主——虽然偶尔也未尝不可发生一两个例外。在古代,僭政较为流行的另一原因是重要职司常常落到私人手中[现在就不再是这样了]①。譬如,在米利都,[司拉绪布卢]僭政的树立就由于他从前曾经做过参政院的主政官(普吕坦尼)
②,这个官职兼揽若干重要的权力。
另一原因是古代各城邦都是土地狭小,人民散居郊野,从事农耕;他们的首领则都是善战的健者,这就尽有建立僭政的机会了。他们一般都表示自己敌视富室,以博取平民群众的信任。在雅典,庇雪斯特拉托就是由于领导了一次[山地和滨海贫民]对平原派[富户]③的暴动而成为僭主的。色阿季
①参看下文章八1308a20、章十1310b20,卷六1317b24以下一节亚氏所述当代平民政体中,行政职权分散到多种机构,而且不使久任,所以执政者不能长期专揽权力,造成个人势力。
②依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
139。
2说此节所说僭主为司拉绪布卢,见《希罗多德》i20。
“普吕坦尼”在雅典为参议会主席,参看卷六132b26。这里是最高行政官职:科林斯有任期一年的普吕坦尼,曾代行王权;罗得岛有六位普吕坦尼所组成的“参政院”
;米利都参政院的普吕坦尼可以凭借这个职位建立僭主政体,他具有重大权力,并由一人久任,所以译为“主政官”。
③《雅典政制》二十三,公元前第六世纪,梭伦法制颁行以后不久,雅典人分为三派,滨海派主张温和的平民政体,平原派主张寡头统治,山岳派(或译高地派)
,就是由庇雪斯特拉托领导的一派,主张极端的平民政体。
庇雪斯特拉托以平民领袖的地位,在三十三年(公元前560—527)间三次当僭主,其事详见《希罗多德》i59等章和《雅典政制》十三至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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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572
尼在溪边碰见大地主放牧在自己的田园之外的大群牛羊,便把它们全部屠宰,后来就做了梅加拉的僭主①。在叙拉古,狄欧尼修的终久建立僭政,开始于对达夫那俄②及其它富室的指责;由于这样的敌视有产之家,平民群众就信奉他为一位道地的民主主义者了。
政治的变改也可沿着传统的“平民政体的祖制”
③进行,而革新为最近代的形式。现在,公职既全部经由民选,并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而且所有平民都一律享有选举权,于
①色阿季尼为梅加拉公元前第七世纪下半叶僭主;此节所述事迹不见于它书。
②西西里在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屡被迦太基攻掠。
达夫那俄为阿格里根顿(Agrigentum)
守城将军,战败,城市为迦太基人所陷。
狄欧尼修为雇佣军队统领;雇佣军多募自佣工、贫农和逃亡奴隶。狄欧尼修乘诸将战败,在公民大会中指责他们的过失,罢免达夫那俄,并代他为将军。在僭立后,达夫那俄为反对僭政的富室寡头派领袖之一,被狄欧尼修所杀。其事详见于《狄奥多洛》xi86—96。
③“平民政体的祖制”指梭伦所建雅典政体,先见于卷二章十二38。
“[平民政体的]最近代形式”
,即卷四章六41所称“第四种形式”。公元前404年,斯巴达军屡败雅典海陆军,鲍桑尼亚斯引兵围雅典,雅典求和。和约载明废除极端民主制度,恢复“祖制”。雅典各党派后来对“祖制”各作不同解释,或以公元前第六世纪初所行梭伦法为祖制,或以公元前第五世纪初(490—480)内讧后色弥斯托克里(Themistocles)所行政体为祖制。
平民派称述色弥斯托克里的“祖制”
,力求维持平民最高权威。贵要阶级两派中,色拉米尼(Thera-menes)领导的温和中间派称述梭伦的“祖制”
,希图恢复中产阶级为主的政体。
极端寡头派凭斯巴达武力的帮助,树立了“三十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04年)
,并杀死色拉米尼,压制了中间派。但流亡和领兵在外的平民派不久(公元前403年)就回来驱除寡头极端派恢复了平民政体。此后相继七十余年,直至亚里士多德著此书时,雅典人就生活在所谓“最近代的”民主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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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政 治 学
是竞求公职的人们就得摆出平民英雄(演讲家)的姿态以谄谀群众,事势所趋,平民的权威就往往被高捧到法律的权威之上。如果要防杜这种后果,或至少要遏止这种趋向的过度发展,应该把选举权分配给各个部族,不让全体平民合起来进行选举。
平民政体各次政变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些。
章六  就寡头政体而言,造成政变(革命)有两个特别显著的途径。
(1)第一个途径是执政者虐待平民群众。于是群众便乐于信从任何对抗执政的首领,这种首领要是出于当权阶级之中,尤其容易受到群众的拥戴。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就是这样[以寡头派而为平民首领,推翻了寡头政体],后来造成全岛的专制统治而由自己当了僭主①。内讧的起因于执政团体以外的反对(叛变)者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有时一个寡头政体就被毁损于摈弃在公职之外的诸富室。倘使公务操纵在极少数人的手中,这样的政变就会发生;在马撒里亚、在伊斯特罗、在赫拉克里亚②以及其它城邦都曾有过
①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事迹,见《希罗多德》i61、64和亚氏《经济》卷二、《残篇》五一七(这一残篇,即《纳克索斯政制》,今已失去全文)。吕格达密起初凭借平民势力倾覆原有政体,改建民主政体,后又凭借雅典庇雪斯特拉托的帮助,再变而成专制统治。
②马撒里亚,即今法国的马赛,为公元前第七世纪希腊移民所拓殖。今多瑙河下游古称伊斯得罗河,伊斯得罗城在河南岸。这里当指伊斯得罗城,为米利都人所开拓。赫拉克里亚在黑海南岸。三城均属当时所谓“希腊世界”的外围殖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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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772
这样的事情。在所有这些寡头政体内,凡得不到官职的人就总是吵吵闹闹,直到他们也分享了权位才罢休,起先是各家的长子们,以后是少子们也一起从政——这里须有所说明:有些国家里的制度,父子不得同时担任官职,有些则兄弟不得同时任官。末后,马撒里亚的寡头政体转变成类似共和的一种制度①;在伊斯特罗,则终于更改为平民政体;在赫位克里亚原由少数人把持的寡头统治,开放了政权,把议事团体扩大到六百人之多。又,在克尼杜,那里的寡头政体也曾经有过变革,但这一内讧起先发生于贵要阶级的内部。那里订有严格的规定——我们方才已经有所说明——要是父亲已任官,儿子们就不得再行授职,如果一家有几个兄弟,只许长兄选入公共职司;因此邦内贵要,只少数能受任公职。当他们在官和无职的人之间自相争攘时,平民乘机起事,并从贵要阶级中找到了一个首领,这个首领就领导平民推翻了陷于分裂的寡头政体——分裂就必然归于衰亡。类似的事变也曾发生于埃吕司勒。这个城邦在古代,由巴西琉族②按照寡头政制治理,巴西琉族为政谨慎,治理良好;但平民不满意权
①参看卷六章七29—32。
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第200号记马撒里亚以六百世族公民(timuchi)的议事会为治权机构,其人须三代为公民,并本身已有子嗣。
迪坦贝格考定该碑文所记为公元前196年事,后于亚氏著书时百数十年。
其它两例今亦不能详悉。
②“巴西琉”族()当为古代诸王(“巴西琉”)的后裔,犹如中国以“王”为姓氏。巴西琉族亦见于以弗所(《斯特累波》633页)和启沃岛。参看篇伯斐尔:《雅典氏族谱》(Toepfer,Atische
Genealogie)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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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政 治 学
力被少数人所操纵,终于颠覆旧制,改行民治①。
(2)第二个途径是执政团体间的自相倾轧。他们但求压制异己,便不惜装扮成平民英雄的姿态,实际上终于捣毁了自己的政体。这种寡头派讲演家的内讧有两式。一是在统治者团体以内施展他“平民英雄”的伎俩。这种团体,人数虽属有限,在其中当作英雄(讲演家)也未尝不可:在雅典“三十人年代”中,嘉里克利及其从者就老是讨好那“三十人”
,以博取他们的拥护,发展自己的权力;在“四百人年代”中,茀吕尼科及其从者的行径也正相仿佛②。另一式是寡头人物在平民群众面前表演这样的角色。
这可举拉利撒为例,那里的内务职司(警备官员③)出于民选,他们都得学习吹嘘,讨好群众。实际上,在一切寡头
①寡头政体发生革命或政变的两条途径:其一,反政府势力发生在统治者以外,这条途径又分为二,(甲)统治阶级中不当权的人物发动变革1—12;(乙)
不当权的显贵掀起内讧,平民乘机推翻寡头统治,或平民直接推翻寡头统治12—22。
末一例,统治者并未虐待民众,也同样发生革命(19—22)
,这对于37所举革命通理实为例外。
22以下为第二条途径,政变由于统治者内部的自相倾轧。
②“三十人”僭政(公元前404—403年)见29注,“四百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1—410年)见13注。
“三十”寡头的领袖一般史书均举克里替亚,此处独举嘉里克利。
《雅典政制》章三十四—四十,讲到“三十人年代”事迹甚详,未及嘉里克利。但吕西亚斯:《反埃拉托斯叙尼》(Lysias,C。
Eratosth。)
5,则两人并举。又,伊索格拉底《驷马》(de
Bigis)
42,言及嘉里克利为流亡归来的寡头党人,谄事“三十”寡头,以奴役人民,自固其权位而求宠于斯巴达。此节所述同伊索格拉底语相符。
③“警备官员”
这种职司先见于卷二21,当即卷六33所举负责城防的官员。
守护城墙,管理城门启闭,这在平时是具有权势的。依此节所说,拉利撒警备官的被选资格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寡头人物,而选举人则为全体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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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学972
城邦内,倘若不是选举职官的权利限于具有被选为这种职官的资格的公民,而是被选举人虽然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公民或政治会社的会员①,选举人却漫无限制,包括了所有重武装民军或竟开放于全体入籍的公民——阿琵多斯的选举制度就是这样——这种情况就会普遍地发生。
又,寡头政体的法庭,倘若它的组织没有统治团体(具有任官资格的)人员在内②,也会发生类似的政治骚乱。在这样的城邦中,人们为了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裁断,也就不惜向陪审群众扮起平民英雄的相貌和腔调;于是,有如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就引起了内讧和政变。又,寡头派中如果有些人还想把政权限制于更小的范围以内,也将引起骚乱;另一些执政者抱有平等思想,他们见到自己行将被摈斥于统治团体以外,就不得不投向平民群众而与之合力发难了。
寡头政体中要是有某些寡头派在浪掷其资财于宴饮或豪奢的生活,这也是将从它内部发生变故的朕兆。他们的这种行动必然有所图谋,或自己想做僭主,或将拥护他人为僭主:
①“政治会社”这名词,另见于《修昔底德》vi62以及吕西亚斯和伊索格拉底讲演词中,为雅典寡头党人的活动团体,以朋友交际方式相结合而从事政治斗争。寡头政体职官限于党派(会社)成员,未见于卷四的5—6两章,仅第15章15有此特例。
阿琵多斯于公元前411年叛离雅典同盟后,实行寡头政体达二十年,效忠于斯巴达,为斯巴达进行亚洲战事的一个前进据点(参看《修昔底德》vi62)。阿琵多斯的任官制度和党派情况,今不可考。
②这样的法庭类似平民政体的公众法庭,不符合于寡头政体。该句原文或有脱漏;本意也许是说除了统治团体人员以外,还有平民加入为陪审员,这样,可以符合卷六4—9的混合寡头政体(行政和议事机构为寡头制,司法为贵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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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政 治 学
叙拉古在希巴里诺戴立狄欧尼修之前,大家就见到了这样的表现。又,在安菲浦里,有名为克利奥底谟的,耗尽了自己的家产以引进卡尔基的移民①,到他们定居以后他就鼓动他们起来攻击财富阶级。又,在爱琴那岛也有一桩相似的[散财结交]事件,其人通款于嘉瑞斯②,阴谋发动一次政变。这样的人物,有时企图直接夺取政权;有时却只想侵占或盗窃公款;但后一情节也会牵动政局,或是由那些志在不轨的人开始③,或由另些反对他们不轨行为的人开始——例如在滂都海边的阿波罗尼亚,一次政变就是这样发动的——总是一旦作斗,内讧马上扩大。凡团结一致的寡头政权,就不易从内讧使它颠覆。法尔萨罗城邦的政体可举为例:这个统治集团的分子,人数虽然那么少,却和衷共济④,所以能够治理繁
①安菲浦里在色雷基斯脱吕蒙海湾,为雅典殖民城市;其西邻为卡尔基殖民各城市,多数同它不和协。
引进卡尔基移民,目的就在谋与雅典的殖民相抗衡。
参看2。安菲浦里是否原为寡头政体?克利奥底谟鼓动内讧的目的及其政变的成败如何?原文不明,今亦无可详考。
②这里所举事例不见于它书,原文简略,无法详考。嘉瑞斯好像指公元前367年驻于科林斯的一位雅典将军(参看格洛忒:《希腊史》卷十372、379)。当时雅典和斯巴达连衡以抗忒拜;爱琴那素来和雅典不睦,可能合纵于忒拜。其内部异己分子拟借助于嘉瑞斯的雇佣军队举行政变,而嘉瑞斯亦乐意在爱琴那树立一个倾向于雅典的政权。
③卜斯盖脱:《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札记》(Postgate,Notes
On
the
Poli-tics
of
A。)
22页,认为盗窃公库而发动内战,符合于革命起因的第四端,由于有所恐惧,希望逃避惩罚,所以敢于作乱,参看21。
④色诺芬:《希腊史》vi1、18、34等,法尔萨罗在公元前375年以前,波吕达麦(Polydamas)守卫卫城,管理财务,得到大众信任,全邦太平;后波吕达麦被杀,国内遂多内讧。
-- 298
政 治 学182
庶的平民。
又,在寡头政体中,如果寡头统治集团内另外又形成了为数更小的集团,也会引起内讧而被颠覆。原来的统治团体名籍(具有公职资格者)人数本来就已有限,而就是这少数人还不能个个都获得受任高级职司的机会:埃利斯有一个时期的情况就是这样;政权操于人数有限的长老院(参议会)
,只有极少数人能受任为长老。
全部九十名长老都是终身职;有如拉栖第蒙的长老,这一高级公职仅仅某些家族才能应选。
无论在战时或平时,寡头政体都可发生[专由内部起哄,不经外来打击的]政变。在战时,寡头政体中如果有不信任民众的寡头,他们就组织雇佣军队。这种雇佣军队要是单独由一人统率,他就常可假借它来窃国而成为僭主,科林斯的帖谟芳尼就是这样建立僭主政体的①;倘使由若干人带领,这些将领们也可以结成一个军阀统治组合。有时寡头政府对于这种后果有所戒惧,他们就不得不重视平民武力,而让群众也分享某些政治权利。在平时,一个寡头政体中的成员们[若分成两派,]由于互不信任,就把邦内维持治安的职责交给雇佣军队和一位中立人士,倘使这仲裁人恰好是一个野心家,他就可压倒两方,毁弃原来的政体。在拉利萨,这就碰上了亚琉亚族的西谟,他[凭仲裁地位]执掌了这个城邦的政权;当阿琵多斯各会社(党派)纷争的时候,也碰上了这
①依《狄奥多洛》xv40。
3,曾经有一批流亡平民,(在公元前375年)从阿尔咯斯回到科林斯。依色诺芬:《希腊史》vi4。
4,雅典曾经计图科林斯,平民党派可能为雅典内应,所以科林斯寡头政府不信任平民武装,(在公元前366年)
委由帖谟芳尼召募雇佣军。依《狄奥多洛》xvi65。
3,帖谟芳尼专制行事,类同僭主,但没有真正做僭主;依普鲁塔克:《帖谟芳尼传》(Timol。)
4,帖谟芳尼建立僭主政权,同此节亚氏所言相符。参看卷四章十一23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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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政 治 学
样一位人物,这就是伊菲亚第①。
寡头政体内部也可能由于婚姻纠葛或诉讼案件而发生一方攻击另一方的骚乱,因此引起政治的内讧。从婚姻问题激发的政变,已经讲过几个实例②;这里,我们还可以提示另一事迹,在爱勒特里亚,第亚哥拉因婚姻问题受到委屈,愤懑地起来推翻了当时的骑士寡头统治③。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和忒拜都曾经有过以不服讼案判决为起因的政变。这两处的争讼都是属于奸淫案件,法律裁断中混淆了党派倾轧的作用,败诉这一方——在赫拉克里亚为欧吕第雄,在忒拜为阿基亚斯——的政敌利用法律判决,勒令该受惩罚的人枷示于市场,使受到重大耻辱,以泄私恨④。寡头政体因为暴虐过甚而为统治团体内部反对暴政的成员所推翻,这也是常有
①这里和29—33相同,拉利萨和阿琵多斯两城连带举作示例。《修昔底德》i2,说拉利萨在亚琉亚族的西谟(Simus)主政时,邦内有两个党派相对立(公元前431年)。依此节语意,伊菲亚第是两党派间的一个中立领袖而被推为仲裁者。战术家埃尼亚斯:《攻城法》(Aeneas)二十八6,记有一精于战术的伊菲亚第;德谟叙尼:《反阿里斯托克拉底》176—17,也说到一名为伊菲亚第的人物;《朴吕波》xvi30。
7,记阿琵多斯另有一伊菲亚第:谁是这里所说的伊菲亚第,今无可考。
②见37—17。
③《雅典政制》十五,曾说及雅典庇雪斯特拉托恢复僭政得到爱勒特里亚寡头政府的帮助。第亚哥拉推翻寡头政体事,今不详;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6,认为其事发生在希波战争之前。
④此处两事叙述甚简,似乎为亚氏当时人人所知道的史实。今未能考明其所引起的政变实况。
在希腊各邦,“奸淫”
案如当场为其本夫或女方之父兄所捕执,可加以重惩。但带枷示众,例为施行于窃贼的刑罚,不能行之于贵族。参看迈耶和旭曼:《雅典司法程序》,利普修辑订本(Meier
und
Der
atische
Pro-ces,et。
Lipsius)
402页以下。枷,木制,加于颈项,使其头前俯,见《苏伊达辞书》(Su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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