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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进程(第一卷)

_2 诺贝特·埃利亚斯 (德)
  在另一处他又写道:
“人类的理智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锻炼,各国人民的文明进程还没有结束。至今尚有无数困素阻碍着有益的知识的进步。然而,唯有知识的进步才有助于改善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教育、我们的体制和我们的道德。”32
这一具有开明的社会批评思想的改革运动的基本观点是:通过知识的进步——不是十八世纪德国意义上的“科学”进步,因为在这儿谈论知识的不是大学里的学生与教授,而是自由作家、国家公职人员、知识分子以及各种类型的宫廷市民,沙龙和上流社会这一媒介使他们的思想得到了统一——也就是说,首先要说服国王,使统治者们信奉“理性”,或者说信奉与之有相同意义的“自然”;通过让开明的,有改革愿望的人们占据领导地位来改善教育、法律和国家各个机构。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为不断进步的改革过程中的某一个观点创造了—个固定的概念,即“文明”。在密拉波所创造的那个带有个人色彩的、还不具备社会意义的概念中清楚地表现出来的东西,即说明改革这一运动特征的东西,在这儿同样显示了出来:这就是对现实所持的一半肯定,一半否定的态度。这种意见认为,社会在“文明”的道路上已经达到了某一阶段,但是还不够,不应停留在这一阶段。文明进程不断发展.并将继续发展下去:“各国人民的文明进程还没有结束。”
两种,不同的观念在“文明”这一概念里融为了一体:在这个概念中,人们创造了一个在普遍意义上与社会发展的另一阶段,即“野蛮”状况相对立的概念。这种感觉早就逐渐渗透了宫廷社会,并在“礼貌的”、“文明的”等宫廷贵族的用语中得到了体现。
但是,参与宫廷中等阶层改革运动的人认为,民众还不够文明,文明不仅仅是一种状况,而且是一个过程,必须不断发展。这便是“文明”这一概念所表达出来的新的东西。在这一概念中包含了那些向来使宫廷社会认为自己在社会等级上高于普通的、不开化的或野蛮人的思想,即关于“道德”或教养状况的思想、关于规矩及社交礼节的思想,关于每个人都必须顾及他人的思想以及关于许多与之相近的思想。然而,不论是在正在上升的中等阶层的笔下.还是在那些参与改革运动的人的言谈中,都表达了一种共同的想法,即要把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社会,要使国家、法律、教育和广大民众文明化,首先要从现存的野蛮的、反理性的状况中摆脱出来,不管这种状况是表现在法律惩处、表现在市民阶层的等级界线还是表现在阻碍自由贸易的发展方面。文明化是由国王倡导的道德改良和国家内部安居乐业的结果。
伏尔泰有一次在谈到路易十四时代33时说:“国王终于使直到那时为止一直骚乱不安的人民变得安分守己,只有对敌人才勇猛无畏……品行温顺了……”这里应该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国内和平对于文明的进程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然而,属于年青一代改革派的孔多尔塞特比伏尔泰具有更多的反对派意见。他在对伏尔泰这一思想所作的注释中曾发表过这样的看法:
“尽管一部分法律蛮无人道;尽管行政原则充满弊端,苛捐杂税与日俱增,税务法残酷无情;尽管对新教徒进行迫害、镇压,指导政府贸易和工业管理的信条陈腐低劣,我们仍然看到,王国内的民众毕竟在法律的保护下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以上所列举的情况对现实采取的是一种并非全盘否定的态度,它使我们对所需要改革的东西有了一个印象。不管在这些摘引中是否明确地提到了“文明”一词,“文明”的概念却涉及到了所有这一切,即所有仍然还是“野蛮”的东西。
所有这一切都明显地区别于德国的发展进程以及德国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出,法国正在崛起的中等阶层知识分子是如何站在宫廷圈子里,又是如何带有宫廷贵族的传统特征的。他们说这个圈子的语言,并进一步发展它。尽管有某些变化,但是他们的行为与情感表达方式主要还是按照这一传统形成的。他们并没有形成与宫廷贵族相对立的思想和概念。由于他们在宫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所以他们在诸如“文明”等宫廷贵族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他们自己在政治和经济上的要求和想法。德国知识分子所处的社会状况不同,所得出的经验也不同,因此这些想法中的大部分离他们很遥远,或者至少对他们来说不具有同样的现实意义。
法国的市民阶层在政治上比较积极,至少在某些方面热衷于改革,最后又在短期内酝酿了革命。在行为方式和情感表达方式的形成方面他们一如既往地继承了宫廷的传统,即使在旧制度的结构被打碎之后也是如此。由于贵族与中等阶层的密切交往,许多宫廷的教养早在革命之前就已经成了中等阶层的教养。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国的市民阶层革命打碎了旧的政治结构,却没有冲破传统的教养。
德国的中等阶层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毫无权力,但是在思想上却非常激进。他们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纯粹市民阶层的传统以区别于宫廷贵族的传统与模式。尽管在十九世纪逐步成为德国民族特性的那些东西中也包括了已经市民阶层化了的贵族传统,然而,对于德国文化传统和德国人的行为方式来说,来自中等阶层的影响是起决定作用的。另外,由于市民阶层和贵族之间的社会界线特别分明,因此德国人在教养方面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别。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十八世纪以后。
法国的“文明”概念恰好反映了法国市民阶层所持有的社会命运,正如德国的“文化”概念反映了德国市民阶层所特有的社会命运一样。与“文化”概念相同的是,“文明”这一概念在其形成初期也是反对派和中等阶层的工具,特别是中等知识分子阶层在进行社会内部斗争时所运用的工具。随着市民阶层的崛起,“文明”这一概念便成了民族精神的体现,成了民族自我意识的传达方式。在革命的过程中,“文明”这一概念在众多的革命口号中并没有起到特别大的作用,它所表明的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一个进化的过程,而且并没有否定其原来作为革命口号的意义。十八世纪以来,当革命开始缓和下来时,这一概念却成了一个响彻全球的口号。在这一时期,文明概念已经变成了法国为自己进行民族扩张和殖民运动的辩护词。1789年,当拿破仑率领部队向埃及进军时,他向部下大声喊道:“士兵们,你们要去从事的事业是征服,这一征服将对文明产生无法估量的意义。”与形成“文明”这一概念时所不同的是,这些西方国家认为“文明”这一进程在他们自己的社会内部已经完成。从根本上来说,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现存的,或者是稳固的“文明”的提供者,是一个向外界传递“文明”的旗手。不断向前发展的整个文明进程在他们的意识中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印象。他们用文明的结果来炫耀自己,以示自己的天赋高于他人。至于在几百年的过程中,人们是如何形成文明行为的这样一个问题和事实,却没有人感兴趣。从这时候起,那些推行殖民政策,并因此而成了欧洲以外广大地区上等阶层的那些民族,便将自身的优越感和文明的意识作为了为殖民统治辩护的工具,就像当年“文明”概念的鼻祖“礼貌”和“开化”曾经被宫廷贵族上等阶层用来为他们的统治进行辩护一样。
事实上:当西方各国普遍地开始意识到文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优越以及他们在科学、技术和艺术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时,文明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便结束了。
  以下所要论述的便是文明进程中的这一阶段“及这以前的阶段,即文明概念尚未形成,人们还没有把文明视为一个进程的那个阶段。
第二章
“文明”使人类行为发生的特殊变化
“礼貌”概念的历史
中世纪的社交礼仪
文艺复兴时期人的行为变化
关于就餐行为
对于自然需要看法的变化
关于擤鼻涕
关于吐痰
关于卧室中的行为
对男女关系看法的变化
关于攻击欲的转变
骑士生活概况
“礼貌”概念的历史
1.中世纪西方国家用以表达其自我意识的主要对立命题是基督教与异教之间的对立。说得更确切一点,也就是正统的罗马和拉丁语国家的基督教与异教、邪教以及希腊和东正教1之间的对立。
在中世纪,西方国家以十字军的名义,正如以后以文明的名义一样,发动了他们的殖民、扩张战争。尽管文明的口号已经非常世俗化了,然而,在这个口号里仍然能听出拉丁语国家基督教和封建骑士十字军东征思想的余音。骑士阶层和罗马、拉丁语国家的宗教信仰是西方国家发展中某一阶段的见证,而这一阶段是西方国家一切大的民族所共同经历过的,关于这一点人们至今记忆犹新。
当骑士阶层和作为一个统一体的天主教土崩瓦解的时候,“礼貌”这个概念在西方社会里才有了意义。这一概念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这一缩影作为一个阶段和一种模式,对西方社会的教养以及“文明”这样一种特殊的形态所起到的作用并不亚于这之前的封建社会。同时,“礼貌”这个概念也标志着一个囊括了各种不同民族的社会的形态。在这个社会中,人们说一个共同的语言,就像在教堂单一样,先是说意大利语,然后主要是说法语。这些语言代替了以往的拉丁语,它们表明,欧洲在一种新的社会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统一体。同时也表明,宫廷社会这样一种新的社会形成了,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统一的欧洲的支柱。宫廷社会的状况、自我意识和特点.在“礼貌”的概念中得到了表现。
2.在将近十六世纪中叶的时候,“礼貌”这一概念才有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那种特征和功能。我们可以准确地确定人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这个概念的。这一概念的特定意义第一次是在1530年出版的由埃拉斯穆斯·封·鹿特丹所著的题为《男孩的礼貌教育》这一本小册子里出现的,以后便为社会所接受。显然,这本小册子所涉及到的题目在当时正合时宜,因为它很快就得到了广泛的流传,并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版。到埃拉斯穆斯·封·鹿特丹去世为止,也就是在这本小册子出版后的六年时间里,就再版了二十多次。2前后总共再版一百三十多次,其中十八世纪再版十三次。不容忽视的是还有大量译本、模仿和改编之作。这本小册子出版后两年就有了第一本英文译本,四年后被改编成了问答手册,并开始在学校里被用作男孩的教科书。紧接着出了德文和捷克文的译本。1537年、1559年、1569年和1613年不断有新的法文译本问世。
十六世纪,当马蒂兰·科尔迪埃的法文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里,科尔迪埃把埃拉斯穆斯手册中的行为准则与另一个人文主义者约翰内斯·苏尔皮丘斯的行为准则编在一起——出版后,法国某一种规格的铅字就被称作“礼貌”(原文为拉丁文civilitas.与下面的法语civilite,英语civility,意大利语civilta,德语Zivilirat为同义词,意为礼貌、礼仪——译注)型。直到十八世纪末,以“礼貌”或“男孩的礼貌”为题的、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埃拉斯穆斯影响的整个这一类型的书都是用“礼貌”型铅字排版的。3
3.这儿也和以后“礼貌”这一概念转化为“文明”概念时一样,是由某个人倡导的。在词的发展历史上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埃拉斯穆斯以他的小册子给“civiliras”这个词赋于了新的、进一步的涵义。然而,不管他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他显然是说出了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吻合的东西。从此,“civilitas”这个概念便以它从埃拉斯穆斯小册子里所获得的那种特定的意义牢牢地扎根在人们的意识之中,并在各种流行的语言中发展为相应的时髦的语言,比如法语的“civilite”,英语的“civility”,意大利语的“civilita”以及德语的“Zivilitat”。然而德语中的“Zivilitat”并没有像其他的文化中那些相应的词那样普遍地被采用。
每当人们突然对一种语言中的某些词汇感兴趣,特别是像“礼貌”这样的注定要进入人们生活中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概念,几乎总是意味着人类生活本身的改变。
埃拉斯穆斯本人也许并不认为《男孩的礼貌教育》这本小册子在他的所有著作中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他在这本小册子的引言中写道,造就年轻人的艺术包括各种各样的学科,“男孩的礼貌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项。他并不否认这是“哲学中最丰富的部分”。这本小册子之所以具有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并不是因为它是一种个别的现象或某个个人的著作,而是因为它展示了一种变化以及社会进程的特性。这本小册子所引起的反响,它的题目成了欧洲社会人们阐释自我的主要表达方式,正是这些东西才使它引起了人们的注目。
4.这本小册子讲了些什么呢?
首先必须弄懂它的题目,弄懂为什么、在什么意义上人们才使用了这一新概念。这一新概念必定是涉及到了社会的变化与进程,正是因为这点它才会成为时髦的话言。
埃拉斯穆斯的书中讲到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它讲了人在社会中的行为,并着重讲到了“外表的得体行为”。
这本书是为了教导男孩而写的,埃拉斯穆斯把它献给了一个贵族出身的男孩,一个君主的儿子。
这本书以清晰、精巧的语言,严肃、风趣而又精确地表达了一种简单的思想。可以这么说,在这以后出版的类似的书籍中,没有一本能做到如此清晰、有力、风格独具。如果仔细观察的话,那么就能在这本书的后面发现一个世界、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与我们的生活方式在许多方面已经非常接近,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却又相去甚远。这本书讲到了一些我们现在已经失去了的行为方式,其中有的也许是被我们称为“野蛮的”或“不文明的”,书里讲到的许多行为方式,有的现在已难以说出口,而有的则已经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了。4
比如,埃拉斯穆斯讲到了人的目光。他所讲的是那些学习礼貌规范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东西,但同时也是他自己所谙熟的,以及他对活生生的人的直接观察的结果。
“人的目光应该柔和、真诚、宁静,而不应该空洞、冷漠或像阴险恶毒的人那样东张西望。”
接着,他的语气虽然没有大的变化,但是翻译起来有点麻烦:眼睛睁得溜圆表明愚蠢,呆视表示懒散,过于锐利的目光说明一个人就要发火,过于活泼而又富于表情的眼神则是一种恬不知耻的表现。倘若一个人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安详而又令人尊敬的友好神情,那便是最好的了。“Animi sedem esse in oculis.”(作者在这本书中引用了许多拉丁文原著,并对其中的一部分予以了翻译!这里接原书风格照录,凡有德文译文的,拉丁文不再翻译,下同。——译注)古人云:心之位在眼中。
身体的姿势、手势、服饰以及面部表情,这本书中讲到的所有这些“外表”行为都是一个人全部的内在反映。埃拉斯穆斯很懂这一点,他强调指出:“尽管这些外表行为出自一个人平和协调的内心,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我们之所以很少见到正直而有教养的风度,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缺少教导的缘故。”
接着他又说,鼻孔里不应该有鼻涕。农夫用帽子和围裙擤鼻涕,做香肠的师傅用手臂和臂肘。用手擤鼻涕然后擦在衣服上同样也不符合规矩。比较恰当的做法是,尽量转过身去,把鼻涕擤在一块布里。“Strophiolis accipere narium recrementa,decorum.”擤鼻涕时,如果用两个手指把鼻涕甩在地上,必须马上用脚蹭去。“Siquid in solum dejectum est emuncto duobus digitis naso,mox pede proterrendum est.”吐痰时也应如此,“吐痰时应尽量转过身去,以免把痰吐在或溅在别人身上。如果把痰吐在地上,应该马上用脚蹭去,以免引起别人恶心。倘若不允许这么做,就应该把痰吐在一块布里。”
这本书也以同样极其详尽的、极其理所当然的口吻论述了一些其他的行为,比如书中讲到了人们应该怎么坐,怎么问候等等。仅仅是谈论这些行为就使以后具有易一种情感模式的“文明化”了的人感到震惊。另外,这本书也描写了单脚独立等对我们来说已经非常陌生了的姿势。人们或许会由此而想到,我们在中世纪的绘画和雕塑中所看到的那种陌生的行走与舞蹈的姿势,并非是画家和雕塑家所臆想出来的“规矩”。他们只是保留了那些我们现在感到陌生的、然而当时确实存在过的举止和神情,只是表现了另外一种心灵和情感的特征而已。
越是深入地研究这本小册于,就越能看清当时具有另一种行为方式的社会图像。这些行为方式,有的与我们现在的相似,大多数则与我们现在的相去甚远。
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就餐时的情形。埃拉斯穆斯写遭;“Adextris sit poculum. et cultellus escarius rite purgatus, ad laevam panis.”就餐时酒杯和擦干净的餐刀摆在右边,面包放在左边。这是指餐具。大多数的人都随身带着餐刀,所以规定必须把它擦干净。叉几乎不用,或者至多只是在从大盘子往自己面前叉肉时用一下,餐刀和匙经常是一起使用的。并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餐具。埃拉斯穆斯说:如果有人把汤一类的食物端到你的面前,你喝过之后必须把匙擦干净了再放回原处。
盛肉的盘子端上来以后,通常是每个人切一片,用手拿着放在自己的盘子里,如果没有盘子便放在一片厚的面包上。埃拉斯穆斯所用的“quadra”这个词,显然是既可以用来指金属的盘子,又可以用来指面包片。
埃拉斯。穆斯说:“Quidam ubi vix bene consederint mox manus in epulas conjiciunt.”还没有在位置上坐稳,就急着把手伸到盘子里去了。只有馋鬼和狼才这样急不可待,盘子端进来时不要第一个把手伸过去。只有农夫才会把手指浸到肉汁中去。不要在盘子里乱翻,拿放在最上面的一块,“in omnes patinae plagas manum mittere”把手伸到盘里乱翻乱搅是缺少克制的表现。同样,把盘转过来使最好的一块转到自己跟前的做法也是很不礼貌的。
“Quod digitis cxcipi non potest, quadra excipiendum est.’’不能用手拿的东西就用你的“quadra”来接。如果有人用匙递给你一块蛋糕或酥陷饼,你可以用你的“quadra”来接,或者接过别人递给你的匙,把食物放在“quadra”上,然后把匙还给别人。“SiquIse plac,anta vel artocrea porrexerit a/iquid cochleari, aut quadra excipe, auc cochleare porrectum accipe. et inverso in quadram clbo, cochleare reddito.”
如上所述,盘子也是很稀有的。在埃拉斯穆斯那个时代以及更早一些表现就餐的绘画中,我们看到的总是与埃拉斯穆斯那本小册子里所描述的同样陌生的情形:餐桌上有时候铺着华丽的桌布,有时候根本就没有,桌上的东西总是寥寥无几。刀、匙、酒杯和盐瓶,这就是所有的餐具了。有时候也可以看到被称作“quadra”的面包片,这在法语中叫做“tranchoir”或者“tailloir?”。从国王、王后一直到农夫和农夫的妻子都是用手来进餐的。在上流社会里有一套讲究的就餐形式。埃拉斯穆斯说,饭前必须洗手,但是那时候还没有肥皂,往往是客人伸出双手,侍童在客人的手上倒一些水。有时候水里放了甘菊或一种叫迭迷香的植物,会散发出淡淡的香味。5上流社会的人不把两只手同时伸进盘里。最讲究的人只用三个手指进餐。这便是上流社会区别于下层社会的高雅标志之一。
埃拉斯穆斯说:“Digitos unclos vel ore praelingere vel ad tunicam eXtergere...incivile est.”手指沾上了油腻,用嘴去舔,或者把手上的油擦在衣服上都是不礼貌的。
喝酒时常常有人请别人用他的酒杯,或者大伙儿一起公用一个酒罐。埃拉斯穆斯提醒说:“在喝酒之前先把你的嘴擦干净。”甚至有人把正在吃的肉递给自己喜欢的人。埃拉斯穆斯说;“最好不要这样做。请别人吃吃过的东西并不是很礼貌的。”接着他说道:“把咬过的面包放到调味汁里去蘸是粗野的举动,把放在嘴里嚼过的食物放在‘quadra’上也不是优雅的举止。如果有什么东西咽不下去,你就悄悄地转过身去扔掉。”
然后他又说:“最好在就餐的间隙进行一些交谈。有的人不停地吃呀喝呀,这并不是因为他们饿了或渴了,而是因为不这样做他们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就会搔头、剔牙、用双手打手势、拨弄餐刀或者咳嗽、吐痰和擤鼻涕。总的来说,所有这些看似神经错乱的行为都是由于乡巴佬不知所措的缘故。”
埃拉斯穆斯认为有必要指出,——在他那个时候还有可能说出这些话——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要裸露你的身体。“一个具有自由禀性的人不应该暴露那些令人感到羞耻的身体部分,即使不得已必须如此,那么也要做得尽量不让人注意。”
埃拉斯穆斯说,有些人规定男孩必须“夹紧屁股,不让肠子里的气跑出来。”但是这样容易得病。
在这一本小册子的另一处他写道:“憋住由自然引起的声音是愚蠢的表现,这样做有利于文明,但不利于健康。”如果你憋不住要呕吐的话,尽管吐出来,“如果你憋不住要呕吐的话,就到旁边去。因为呕吐并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只是样子不好看而已。”
5.埃拉斯穆斯在他的小册子里极其详尽地巡视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社交生活中最主要的情况。他以同样自然的口吻谈到了人类交往中最基本的以及最微妙的问题。他在这本小册子的第一章里讲到了“身体各部分的礼貌和非礼貌行为”;在第二章中讲到了“身体的保养”;在第三章里讲到了“在教堂里的礼貌”;在第四章里讲到了“就餐时的规矩”;在第五章里讲到了“聚会”;在第六章里讲到了“游戏”;在第七章里讲到了“卧室”。
对于这些问题的论述使埃拉斯穆斯给“礼貌”这一概念增添了新意。
我们在自己的意识中并不会总是自然而然地回想起自己历史上的这一阶段。埃拉斯穆斯和他那个时代在谈论人的一切行为时那种无拘无束的坦率,我们已经失去了。在许多方面,他逾越了我们的羞愧界线。
这正是我们在这儿所要论述的问题。当人们探究各个社会用以阐述自己的那些概念的演变时,当人们从“文明”这一概念追溯到“礼貌”的概念时,立刻就会找到文明进程和西方国家所经历过的人类行为的实际变化的踪迹。埃拉斯穆斯所涉及的许多问题,我们只要谈起,或者只要听说就会感到羞愧,这种现象正是文明进程的表征之一。当有人相当坦然地谈论身体的各项功能而不像我们这样遮遮掩掩、有所顾忌时,我们便会多多少少地感到不舒服,并因为这种感觉把那些人的行为称作“野蛮”或“不文明”。这种“由于野蛮而引起的不舒服”,说得更确切、更中性一点,是由另一种情感状态,另一种在许多被我们今天称作“不文明”的国家里仍然适用的羞愧水准所引起的。这一羞愧水准是我们今天的羞愧水准的前提和阶梯。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西方国家为什么会,并且究竟是如何从一个水准达到另一个水准的,他们究竟是如何“文明化”的。在观察这一文明的进程时,不可避免地将唤起类似“不舒服”和“羞愧”这样的感情。我们尽量不作与“文明”和“不文明”概念相关的一切评价,至少是在对文明进程进行观察的过程中有必要这样做。我们的行为方式是从那种被我们称为“不文明”的行为方式中产生的。然而,这些概念在表达实际的行为变化时过于静止,不够细腻。事实上在被我们称作“文明”与“不文明”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像“善”与“恶”那样的对立。这里所指的显然是同一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并且,这一发展过程仍在继续。我们现在的行为以及我们这一阶段的文明很有可能会使我们的后人感到羞愧,就像我们的前人的行为有时会使我们产生羞愧的情感一样。社会中人的行为及其情感表达,从一种并不具有起始点的也不能绝对地、笼统地称为“不文明”的形态水准,发展到了我们现在用“文明”这个词来概括说明的水准。为了理解现在的水准,我们必须回顾历史,追溯使之产生的另一水准。我们习惯于把“文明”视为一种财富,一种像现在这样供我们坐享其成的财富,而根本不问我们究竟是如何达到这一水准的,根本不同文明是指一个过程还是指一个过程中我们现在所处的阶段。机器、科学发明、国家形态等所有可以算作文明的个别的事物,都是某种特定的人类行为的见证,都是社会和人与人之间一种特定结构的见证。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能否进一步了解人类行为的变化和人类“文明”的社会进程,至少是了解其中的某些阶段和这一进程的最基本的特点。
中世纪的社交礼节
1.埃拉斯穆斯·封·鹿特丹在他的小册子《男孩的礼貌教育》中描述了一种特定的社交行为。很难简单地用“文明的”或“不文明的”这样的对立观点来评价这一社交行为。
埃拉弗穆斯之前的情况如何?他是不是第一个研究这些问题的人?
绝对不是。中世纪的人们,古希腊罗马的人们以及与之相近的、正在发展“文明”的人们肯定早就已经对类似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不作任何界定地去着手研究一个没有起始点的进程是不可能的。不管我们从哪儿开始,看到的总是发展,总是还可以往回追溯。追溯性的研究必须要界定范围。要尽量使这一界定与实际进程中的阶段相符。为了了解中世纪到新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情况,这本书以中世纪的水准为出发点,而对其本身不作深入研究,这就足够了。
中世纪为我们留下了大量关于被人们称作社交行为的记载。在这些记载中关于就餐行为的规定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与今天不同的是,进餐、喝酒是当时社交生活的中心,它——不总是,但经常是这样——形成了社交的圈子,使人们聚在一起,并发生交际活动。
有学问的教士有时用拉丁文记载行为准则,这便成了他们所处时代文明水准的见证。胡戈·封·圣维克多(卒于1141年)在他的小册子《关于修士见习期的设立》中也谈到了这些问题。西班牙人佩特鲁斯·阿尔方斯是个改变了宗教信仰的犹太人,他在十二世纪初期所写的《教士守则》中也谈到了这些问题。1241年,约翰内斯·封·加尔兰德以《学生的道德教育》为题阿拉丁文写了一首长达六百六十二行的长诗,其中也谈到了交际形式,特别是就餐时的交际形式。
除了僧侣阶层用拉丁文记载的这些行为准则之外,从十三世纪起,首先是在宫廷骑士的圈子里,人们开始用各种通俗的语言记下与之相似的材料。
关于世俗上层社会中所流行的交际形式,最早的记载大约出于普罗旺斯(地名,法国东南部。——译注)以及与之相毗邻的、在文化上也与之相近的意大利。连德国最早的一本关于礼貌的书也是由一个名叫托马辛·封·齐尔克拉里亚的罗曼民族(指意大利、西班牙段法国这一地区的人。——译注)的人写的,题为《从罗曼国家来的客人》(吕克特译)。托马辛的另一本书也是用罗曼民族的语言写成的,在其德文的题目中留下了“礼貌”这一概念的最早形式。他把这本现在已经失传的书称为《有关宫廷礼貌的书》。
同样也是在宫廷骑士的圈子里,邦维奇诺·达·里瓦写了五十篇关于礼仪的文章,塔恩霍伊泽写了一首题为《宫廷礼仪》的诗.有时候:在宫廷骑士们所著的长篇叙事史诗中,比如在十四世纪的《玫瑰列传》6中,也能发现这样的行为准则。约翰·拉塞尔的诗《论教养》是英文的,大约写于十五世纪。它以诗歌的形式囊括了一个贵族青年在君主那儿任职时所要遵循的全部行为准则,在其简写本《儿童读本》7中同样也是如此。
除此之外,在十四、十五世纪左右或者更早一些的时候,出现了一大批用各种语言写成的关于“就餐礼貌”的诗歌。这些诗歌或长或短,便于记忆。中世纪时,书籍极少,且价格昂贵。在这种情况下,背诵作为一种教育和制约的手段起到了一种与今天完全不同的作用。作者们试图通过压韵的形式把这些行为准则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使他们记住在社交场合,首先是在就餐时,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2.这些关于“就餐礼仪”的诗歌与中世纪其他标明作者姓名的、有关礼仪的书籍一样,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作品,并非一个完全个性化了的社会中某些个人自己思想的纪录。我们通过文字所看到的,是由一个伟大的言传口授的文化传统流传下来的片段,是当时那个社会中确实存在过的风俗的反映。这些东西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他们并没有纪录什么伟大的、超凡脱俗的东西,而是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社会的特征。即使像塔恩霍伊泽的《宫廷礼仪》和约翰·拉塞尔的《论教养》这样以某个作者的名义流传至今的个别诗歌,也同样属于那个已经消失了的、与当时社会形态相符的口头文学潮流,只不过它们是以某些作家个人作品的形式存在而已。纪录这些口头文学的人,既不是立法者,也不是这些规定的首创者,他们只是对社会上流行的要求和禁忌作了收集和整理。所以,几乎所有的以文学或非文学的形式所纪录下来的规定都是相似的。这些纪录下来的规定是同一种风俗习惯的反映,也是当时社会生活中特定的行为和情感水准的见证。
倘若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话,也许会发现在各个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之间有着某些分歧;倘若材料足够的话,也许还会发现在每个民族内部的各个社会等级的风俗习惯之间也存在着某些差异。即使是在同一个传统中也会出现某些变化。比如十四、十五世纪,随着行会市民阶层的崛起,人们说话的语气,甚至连风俗习惯本身都发生了某些变异。同样,在近代,当市民阶层继承了原来宫廷贵族的行为模式之后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对于中世纪人类行为的变化本身进行深入研究并不在这本书的范围之内。在这里只需指出这些变化并提醒人们注意下列情况:中世纪的文明水准也是由社会内部的变化形成的;中世纪肯定不是“文明”进程的开端或“最低阶段”,也不像人们有时候所说的那样处于“野蛮的”或者是“原始的”状态。
这是一个与我们现在不同的文明水准.至于这一水准是好是坏这里暂且不作讨论。“寻找失落的过去”一步步地把我们从十八世纪带回到十六世纪,又从十六世纪带回到十二和十三世纪,如前所述,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这儿是文明的“开端”,而是为了对我们自己的发展进行回顾,对中世纪到近代初期这段时间内文明水准的发展进行回顾,并且弄清人类在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这些材料对于我们这儿所界定的反思是足以够用的了。
3.与以后的所有社会阶段一样,中世纪的“良好举止”这一水准也是由一个特定的概念表现出来的。中世纪的世俗上层社会,至少是其中一些为首的圈子用这一概念来表达他们的自我意识和他们的情感特征的。用以表达这种自我意识和“有社交能力”的行为的概念,在法语中叫做“courtoisie”(指古代宫廷贵族的礼仪。下同。一一译注),在英语中叫“courtesy”,在意大利语中叫做“cortezia”——这些词经常有各种不同的说法,还有一些与之相近的概念,在德国这一概念同样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hovescheit”,“hubescheit”或者“zuht”。所有这些概念一一与以后出现的那些功能与之相同的概念相比,都直接了当地,更加毫无掩饰地指出了一个特定的社交场所。它们所表明的都是宫廷社会的行为方式。首先是世俗上层社会中某些为首的圈子——他们用这一概念来表达首先是在大的封建宫廷中形成,随后才在其他阶层中广为流行的行为准则和戒律;在这些人看来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对于这些差别,在这本书中将不作专门讨论。然而,在后人的感觉中,当时对礼貌与不礼貌行为的衡量标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就是本书中所说的特定的“水准”,也就是我们这儿讨论的出发点。
这一水准究竟是什么样的?什么是当时典型的行为?什么是这些规定所共有的特性?
与以后怕时代相比,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那些行为准则的质朴和单纯。与所有那些人们可以突发地、直接地表达自己情感的社会一样,那时候人的心理状态还不太细腻,思想也不太复杂。那时候不是朋友便是敌人;不是欢乐,便是忧愁;不是好人,便是坏人。
君子常随和,遇恶者当怒。
在一本关于行为准则的、题为《卡托的短诗》8的德文译文中是这样写的。这本书在中世纪广为流传,其作者名叫卡托。在这本书的另一处写道:
下人有过,汝怀怒气。
当忍不忍,事过乃悔。9
一切都很简单,对于冲动和喜好也无须像以后那样严格加以克制,即使就餐也是如此。
贵人与饮,座无俗人。
或有违者,礼不可背。
这是塔恩霍伊泽写的《宫廷礼仪》中的一段。10“贵人”指的是那些高贵的、宫廷里的人们。宫廷礼仪主要是为上流社会,为那些宫廷骑士所制定的。人们总是一再地把高尚的宫廷行为与“农夫的行为”相比较:
动口在先,再置碟盏。
村夫之习,贵人不齿。11
不能把咬过的面包再放到公用的盘里去蘸。农夫可以这样做,宫廷里的人则不能。
其骨已食,再置公盘。
其何行也,其恶行也。12
不要把啃过的骨头放回到公用的盘罩。我们从其他记载中得知,当时的人们习惯于把骨头扔在地上。
就食而咳,桌布拭涕。
以吾之见,皆不可取。13
有一条规定这样写道。还有一条说:
就食擤涕,手拭鼻涕。
其行愚哉,君子不为。14
当时还没有手绢,用手来擤鼻涕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就餐时应当特别小心谨慎,也不能用桌布来擤鼻涕。
接下去是说,在吃饭时不能发出咂嘴声和鼻息声:
就食鼻息声如海狸,
咂嘴亦如巴伐利亚之萨克森人。
日长天久繁衍成习,
其人定欠良好教育。15
如果你不得不搔痒的话,不要直接用手,而应该隔着衣服:
就食体痒,勿使手触。
当效君子,隔布搔之。16
那时候每个人都是用手到公用的盘子里去抓食物的,所以就餐时也不能用手掏耳朵,挖鼻孔和擦眼睛:
擤涕、掏耳、擦眼,
就餐之时不可为。
于礼有违,
其行也背。17
就餐前应洗手:
盥洗手瓜,
当在食前。
如若不为,
  棍棒可加。18
另外一本题为《关于就餐的格言》19的书与塔恩霍伊泽所著的《宫廷礼仪》有着某些相近之处。连这本书中的许多用词听起来也与塔恩霍伊泽的相似。这本书要求人们用一只手就餐,如果与另外一个人合用一只盘子或者吃同一片面包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一应该用靠外面的那只手吃:
就食之时,靠外用手。
人坐尔右,用尔左手。
  须避须戒,用尔双手。20
  如果你没有带手绢的话,不要用衣服来擦手,而应该让它自然晾干,这句话出自同一本格言书。21
尔所需之物当事先备之,
可免彼时汗颜呆坐之窘。22
就餐时宽腰带也不是好的行为。23
以上这些规矩不仅是对儿童,也是对成年人而言的。对于我们来说,这些为上流社会的人们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实在太简单了。从现在的行为水准来看,甚至比乡村里一般农民的风俗习惯更简单。在用其他语言所写的关于礼貌的书中也反映了与此相同的文明水准,尽管在某些方面有些差异。
4.在众多的传统中,有一种从拉丁民族发源的,以后主要发展为法国、也许也是意大利和普罗旺斯地区的就餐礼仪。这一传统把就餐时的各种行为准则和戒律编撰在一起。24这些行为准则与戒律有各种变体,但基本上与德国的就餐礼仪相同。第一条规定是,就餐时必须祈祷。这一条在塔恩霍伊泽的《宫廷礼仪》中也能找到。再出现的规定有: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就餐时不能摸鼻子、掏耳朵。经常可以看到的规定还有:不能把臂肘放在桌上;要表现出高兴的神情;话不要说得太多。有些规定提醒人们:不要搔痒;不要急不可待地去抓食物;已经塞到嘴巴里的东西,不能再放回公用的盘里,这一条经常被提到。同样也有一些规定提醒人们:就餐前必须洗手;不能把吃过的食物放到盐瓶里去蘸。还有一些规定一再强调:不能用餐刀剔牙;不能把痰吐在餐桌上,或吐到餐桌对面;不能再要已经端走的盘子里的食物;就餐时不要随便离开。常有这样的规定:饮酒前先把嘴唇擦干净;不要说菜烧得不好或者其他会惹别人生气的话;如果在葡萄酒里浸过面包,就必须把酒喝完,或者把剩下的倒掉;不要用桌布擦牙齿;不要请别人喝你喝剩的汤,也不要请别人吃你吃过的面包;擤鼻涕的声音不要太响;就餐时不能睡觉,等等。
在其他类似的关于社交形式的压韵诗里,在与这些法国式的传统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传统中,也能找到同一水准的关于礼貌与不礼貌的规定与提示。所有这些规定与提示都是某一特定水准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见证,都是中世纪的社会状况和中世纪人的“心态”的见证。这些规定和提示之间的相似之处,可以从其相似的社会起源和心理起源的角度来解释。所有这些法国的、英国的、意大利的、德国的和拉丁语国家的行为规定之间都可能会有相似之处,尽管这种相似并不是绝对的。与其共同之处相比,它们之间所体现出来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相对近代而言,中世纪上流社会的行为是一致的。
邦维奇诺·达·里瓦所写的有关礼仪的书较有个性,是当时意大利传统中相当“进步”的一本有关就餐礼仪的书。除了以上提到的法国传统中的许多规定之外,这本书还要求人们在咳嗽和打喷嚏时转过身去,不能用舌头去舔手指。这本书还说,面包要切得像像样样;不能在盘子里挑最好的食物;手指不能碰到公用酒杯的边缘;不能用两只手去拿酒杯。这本书所提到的礼貌的基本内容、水准和风俗习惯大体上也与其他的相同。有趣的是,三个世纪以后有人对邦维奇诺·达·里瓦所著的达本关于礼仪的书作了修改。在达·里瓦所提出的所有规矩中,此人只作了两个不很重要的改动:他说,如果酒杯不是盛得很满的话,可以用两只手去拿;如果好多人喝同一杯酒的话,千万不能把弄碎的面包放到酒里,而达·里瓦只是说,如果把碎面包放到酒里,就必须把酒喝完,或倒掉。25
在德国的传统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我们现在看到的有关十五世纪德国就餐礼貌的记载,在语调上也许比十三世纪托马辛·封·齐尔克拉里亚的《从罗曼国来的客人》和塔恩霍伊泽的《宫廷礼仪》要粗野些,但关于礼貌与不礼貌的水准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以后的行为准则与上面提到的过去的规定有着许多共同之处。有记载提到,这些规定中有一点是新的:不能把痰吐在桌子上,但可以吐在桌子底下或墙上。有人指出,这是品德败坏的迹象。但是难道在这以前的几个世纪里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与之完全不同吗?再说,在更早一些时候所流行的法国传统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从文献文字的广义上推断出来的意义,在绘画中得到了证实。当然,对于绘画也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与以后的时代相比,我们在直到十五世纪的表现就餐的绘画中所看到的餐具一直是很少的,虽然在每一幅画中略有不同。在比较富裕的人家,盘子一般是放在餐桌上的,往往没有什么固定的顺序。每个人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或者让人把盘子端过来。许多人合用一个盘。固体食物,主要是肉,是用手拿的,液体则用勺和匙来舀。人们用同一样式的刀,同一样式的匙,用同一样式的酒杯喝酒。常常是两个人合用一个盘子。
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那么这便是中世纪就餐技术的水准。这一就餐技术水准与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形态的特定水准相符合。
如上所述,在同一水准之中还存在着许多变异和差别。比如,当社会等级不同的人一起进餐时,总是让社会等级高的人先洗手,或者让他们先把手伸到盘子里去拿食物。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餐具的形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始终有一种相当确定的“发展趋势”。有一部分世俗上层社会的人特别讲究吃喝。当时并不缺乏与这一水准相当的餐具,只是人们并不觉得有所需要。他们认为这样就餐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方式对他们来说很合适。然而,他们也同样适应于通过华丽的餐具和餐桌上的装饰来炫耀自己的财富和地位的做法。在十三世纪豪华的宴会上,匙是用金子、水晶、珊瑚或蛇纹岩制成的。有记载说,有的人在斋戒期用黑檀木柄的餐刀,在复活节用象牙柄的餐刀,在圣灵降临节用镶嵌过的餐刀。刚开始的时候,勺的形状是圆的,较浅,使用时必须把嘴张得很大。从十四世纪起,勺的形状就成了椭圆形的了。
中世纪初出现了叉,人们用它从公用的盆里给自己取食物。在卡尔五世的珠宝珍品中有满满一打叉子。在卡尔·封·扎福英的财产中有许多华丽的餐具,但只有一把叉子。26
5.有的人会说:“与当时的水准相比,我们取得了多大的进步啊!”常常使人搞不清楚的是,这个“我们”究竟指的是谁。说这话的人把自己算在“我们”之内,似乎他自己也有一份功劳似的。
但是也可能会听到与此完全相反的评论:“究竟有哪些变化呢?不就是一些习俗上的变化,还有什么呢?”也有一些观察家似乎很善于评论这些风俗习惯,就像人们现在对孩子说话那样:“如果有一个比较理智的人去对这些人说,这种就餐的方式是不卫生的,是不能促进食欲的就好了。如果有人教会他们用刀叉就餐,那么这种不好的习惯很快就会消失。”
但是就餐的行为方式并不是孤立的,它是整个社会所形成的行为方式的一个部分,而且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部分。就餐行为的水准总是与某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相一致的。值得检验的是,这一结构究竟是什么。中世纪人们的行为方式与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和整个生存结构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就像我们的行为方式和我们的社会准则与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我们的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一样。
有时候,一则很小的消息就能使我们看清这些风俗习惯的稳固性,并使我们明白,不能把它们理解为“负面”的东西,理解为“缺乏文明”或“缺乏知识”的表现,——这种看法在我们这儿很容易产生——而应当把它们看作与当时人们的需要相符合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形式是有意义的,是必要的。
公元十一世纪,威尼斯共和国的一个元首娶了一个希腊公主。在她所处的拜占庭的圈子里人们显然是用叉子的。总之我们听说,她是用“有两个齿的金属的长柄叉”27把食物送到嘴里去的。
这件事情成了当时威尼斯的一桩特大丑闻。“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是一种极度的讲究,以至于元首夫人受到了教会的严厉斥责。教会把天怒降到她的头上。不久,她染上了一种令人作呕的疾病,圣·博纳旺蒂尔立刻宣布,“这是上帝对她的惩罚。”
又过了五个世纪,随着人际关系结构的变化,这种餐具的使用才成了人们的普遍需要。从十六世纪起叉子首先从意大利传人法国,然后又传人英国和德国。至少是在上流社会里,人们慢慢地把它用作就食的餐具;而在这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只是用它来叉取盘子里的固体食物。亨利三世大约是从威尼斯把叉子带回了法国。为了这种“矫揉造作”的就餐方式,他的宫廷侍从没少受别人的嘲笑,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人还没有完全学会使用这一餐具。据说,他们从盘千里叉起食物,等送到嘴里只剩了一半,另一半在中途掉了。一些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风俗习惯——这是因为我们从小就适应了现时社会的水准,并对它形成了条件反射的缘故一一整个社会必须逐步地、费力地学会并使之固定下来。无论是像叉子这样很小的、微不足道的东西,还是更大一些、更重要一些的行为方式都是如此。28
在十七世纪,叉子主要是上流社会中的一种奢侈的东西。那时候的叉子大多是用金银制成的。
以上所描述的这种对“革新”所采取的态度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一点:按照中世纪的习惯,在一起吃饭时用手在同一个盘里抓肉,用同一个酒杯饮酒,用同一个锅或同一个盘子喝汤的人们,以及具有另外一些已经考察过的、或还有待于继续考察的特性的人们,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与我们的不同。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有着另一种意识,这一点已经非常清楚和确切地论述过了,而且还因为他们的情感生活有着另一种结构和特性。他们的情感方式是受当时社会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形式制约的。接照我们今天这个社会的制约条件来看,当时的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是令人难堪的,至少是没有吸引力的。在当时的礼貌世界里所缺少的,或者说还没有达到现时强度的,便是今天把一个人的身体与另一个人的身体接触强行分开的那堵看不见的情感的围墙。今天,只要稍微接近某些东西,如触到别人的嘴和手;只要看到或提到别人身体的某些动作或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某些动作,就会使人感觉到这堵墙的存在,就会令人出现难堪和羞耻的感觉。使人感到难堪和羞耻的肯定还不止这些。
文艺复兴时期人的行为变化
1.埃拉斯穆斯的那个时代是否把羞耻和难堪的界线向前推进了一步?在他写的那本书里是否有迹象表明,人的敏感程度和人们所期待的那种自制能力正在不断提高?人们可以这样来推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文主义者所著的关于礼貌的书成了中世纪与近代有关的礼貌书籍之间的一座桥梁。埃拉斯穆斯的那本书在人文主义者所著的一系列关于礼貌的书中达到了顶峰,这本书具有那种双重的特性:它在许多方面保持了中世纪的传统和特征,许多传说中的关于礼仪的规定和准则在这本书中重又出现;同时,它又包含了一些新规则的萌芽。随着这些新规则的发展,逐渐地形成了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把封建骑士的礼貌概念挤到了次要的地位。在十六世纪这段时间里,“courtoisie?”这一概念在上流社会里逐渐被废除,而“vivilite”(礼貌。——译注)这个概念则越来越频繁地破使用,最后终于在十七世纪,至少是在法国,取得了优势。这是一个极其显著的行为变化标志。这一行为变化肯定不是通过用一个截然不同的行为方式来代替旧的行为方式这样一种突变来完成的。如上所述,埃拉斯穆斯所著《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一一先让我们停留在这本书上——在许多方面完全保留了中世纪的传统特征。古代宫廷贵族礼仪中的绝大多数规定都在这本书中再现。尽管埃拉斯穆斯提出:要用三个手指,而不能用整只手去拿肉。但是人们仍然是用手拿肉吃的。书中也有这条规定:不要像馋鬼和狼那样扑向食物。关于就餐前洗手,怎样使用餐刀,以及吐痰、擤鼻涕等许多其他的规定都在这本书中再现。也许埃拉斯穆斯读过某些关于就餐礼貌的韵文或是僧侣有关这些问题的记载。这一类书籍中的大部分在当时肯定是非常流行的,埃拉斯穆斯不可能不予以注意。他与古代遗产的关系得到了证实,与埃拉斯穆斯同时代的评论家已经指出了这一点。至于这些评论家在整个人文主义者对于礼貌问题以及如何培养人的问题的讨论中所采取的立场还有待于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29且不管文字上的记载如何,在礼貌问题上,使人感兴趣的首先是这些规定的社会学起源。埃拉斯穆斯所写的这本书肯定不是由其他书中的规定拼凑而成的。与其他对于这些问题有所研究的人一样,在他眼前有一个特定的社会准则,有一个礼貌和不礼貌的特定标准。埃拉斯穆斯所著的这本关于礼貌的书也是对当时社会生活进行观察的总结。正如后来有人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只是“整个世界作品中极小的一部分”,即使撇开其他的不谈,光是这本书所取得的成功,它的迅速推广和成为男孩的教科书这些情况就足以说明,它完全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并提出了一个合乎时代要求的行为的模式。这一模式是当时的社会,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首先是当时的上流社会所希望的。
2.当时上流社会正处于“过渡阶段”,那些关于行为准则的书籍同样也处于这一阶段。我们可以从这些书的语气和观察方式中感觉到,这一时期的行为规则尽管与中世纪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新的东西正在萌发之中。我们所认为的那种“质朴”,那种“好”与“坏”、“善良”与“凶恶”的简单对立已经不复存在了。人们对问题的看法更加细腻了,也就是说,对于自身情感的控制加强了。
人文主义者所写的一部分内容相近的关于礼貌的书,首先是埃拉斯穆斯所写那本小册子与有关封建骑士礼仪规则的书之间的区别,首先在于写作的语气和观察问题的方法的不同,而并不在于,或者说并不完全在于书中所提到的规则以及所涉及到礼貌和不礼貌的行为本身。同样的社会准则,在中世纪被作为非个人的东西口口相传,而现在则被以一种新的方式、一种新的语气说了出来,这种变化使人们感觉到,作家虽然对于中世纪的,首先是古代的文献有着相当深入的研究,但是他在书中所传递的并非只是传统的遗产,而主要是他个人的看法和经验。
中世纪和古代的传统遗产与个人的经验相接合,如果说这一点在《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中表现得还不够明显的话,那么在埃拉斯穆斯的早期作品中则反映得更加清楚,更加直接。在他的《对话》中,有一部分是古代模式,主要是模仿卢基安(生于公元120-125年间,死于公元2世纪末,曾以演说家身份周游小亚细亚、希腊和意大利等国。卢基安是个很有才智,十分风趣的希腊讽刺作家。他以简练而又温文尔雅的珂提卡语抨击了迷信、对宗教的传统看法以及与他同时代的那些有钱有势的哲学家、文学家和雄辩家的虚伪。他的讽刺文章常常喜欢采用对话和信札的形式。从古希腊、罗马、拜占庭时期一直到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者.推崇和摹仿卢基安的作家不乏其人。——译注)的,特别是在他的《杂文篇》里(巴塞尔,1 532),有几处埃拉斯穆斯直接描写了他以后在《男接的礼貌教育》一书中所谈到的个人的经验。
《对话》一书写的是德国和法国客栈风俗习惯之间的差别。在这本书里,他描写了一家德国客栈中的一个客房:大约有八九十个人坐在一起。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这中间不仅有平民百姓,也有富裕和高贵的客人。男人、女人和孩子,所有的人都住在一起。每个人都在做他所认为必要的事情。有一个人在洗衣服,并把洗好的湿衣服晾在炉子边。还有一个人在洗手。但是,叙述者说,在那个盆中的水里洗过手之后,必须用另一盆水才能把手上的脏水冲掉。大蒜的气味和其他的臭味弥漫整个房间。人们随地吐痰。有一个人在桌上清洗靴子,然后在靴子上擦油。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面包放到公用的盘里去蘸。咬一口,蘸一下。盘子是脏的,酒是劣等的。倘若有谁不满意的话,店主就会说:在我这儿住的有的是伯爵和高贵的客人。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可以另找地方。对于外国人来说,住店特别困难。首先是别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仿佛看到了从非洲来的珍禽异兽。这些人只把他们自己国家中的贵族当人看。
客房里的暖气太足了.人们挥汗如雨,直冒热气。其中肯定有很多人患有这种或那种隐密的疾病。“叙述者说,也许大多数的人都患有那种比麻风病更可怕的怪病。”
“另一个人说,真是些勇敢的人,他们对此毫无顾忌,还互相取笑。”
“然而这种勇敢的举动已经使许多人丧生。”
“那么他们该怎么办呢?对此他们已经习惯。一个人是很难与自己的习惯决裂的。”
3.人们可以看到:埃拉斯穆斯以及在他前后描写人的行为和交往方式的那些人,首先是观察家。他们收集了自己在生活中发现的礼貌与恶习。正是在对于礼貌与恶习的看法上,他们既有一致,也有分歧。这些著作由于受其题目的限制而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它们虽然不像另外一些记载了某个优秀人物非凡思想的作品那样引人注目,但作为研究社会进程的资料来说,它们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然而,除了同时代极少数几位作者之外,埃拉斯穆斯对于这一问题的评论在传统的关于礼貌的书中是一个例外。在这本书中,埃拉斯穆斯带着极大的个人热情阐述了那些部分已经陈旧的规定和要求。正因为这样,这本书才成了“那个时代的特征”,成了社会变革的反映和那种常常被人们误解为“个人化”的东西的表征。此外,这本书还指出了一点,即社会行为在当时已经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以至于那些极有名望和才华的人也来评论它,并不以之为耻。一般来说,这一任务梢后便落在了二三流的思想家身上,他们模仿、继承和发展,从而又造成了一批非个性化的有关礼仪的书籍,尽管其程度不像中世纪那么明显。
与人的行为方式、交际形式和羞愧的感觉的变化密切相关的社会变革,下面还将专门论述。但是,为了弄懂埃拉斯穆斯的观点以及他对交际形式的论述方法,有必要在这里先作一些提示。
埃拉斯穆斯的这本书是在社会发生重新组合的时候问世的。它是中世纪的社会等级制度瓦解之后和近代的社会等级尚未确立之间的那个著述颇丰的过渡时期的反映,它所处的阶段正是宫廷贵族阶层逐步形成的时期。这种情况既给了一小部分世俗市民阶层知识分子的代表、人文主义者和埃拉斯穆斯以脱颖而出的矶会,也给了他们获得名望和思想影响的可能性,使他们能够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且坦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这种机会无论在埃拉斯穆斯之前或在他之后都不曾有过。知识分子阶层中的代表所获得的这种与社会保持距离的机会,使这些人无须把自己完全地、无条件地与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等同起来,尽管与其他阶层相比他们与宫廷贵族阶层更为接近。这种情况在《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中也表现了出来。埃拉斯穆斯决没有忽视或掩盖社会差别。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他的那个时代,造成良好的交际形式的真正场所是君主诸侯的宫廷。比如,他曾经对
一位王子一一《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就是为他而写的——说:
“年轻人,我对你说男孩的礼貌,这并不是因为你很需要这些东西;你从小就在宫廷中长大,很早就有一个优秀的教育者……也并不是因为这本书中讲到的一切都与你有关;你出生在王宫贵族的家庭里,生来就是统治者。”
然而,在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埃拉斯穆斯始终表现出,而且是非常明显地采现出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作为人文主义知识分子阶层一员所特有的那种自我意识。他通过思想、知识和写作而崛起,通过书籍确立起了自身的合法地位,他敢于同占统治地位的阶层和他们的看法保持距离,尽管他与之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最后的献词里,埃拉斯穆斯对那位年轻的王子说:“青年人,首先是贵族的青年人应该具备谦逊的美德。通过对自由艺术的研究使其心灵才智得到发展的人都应该被视作高尚的人。尽管可以让别人在自己的盾牌上画上狮子、雄鹰和其他的动物作为纹章,而真正占有雄鹰的,应该是那些能够把他们自己在艺术和科学领域里的造诣画进盾牌纹章里的人。”
这便是以上所描述的那个社会发展阶段中知识分子的语言和他们所特有的自我意识。这些思想与十八世纪德国知识分子阶层的思想以及他们通过“文化”和“教养”这样的概念来证明其合法地位的做法,在社会起源和心理起源上的相似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即使是在紧接着埃拉斯穆斯生活年代的那段时期里,也很少有人能够这么坦率地说出这些看法。很少有人有机会能够毫不掩饰地、直接了当地把这些思想写进给某个贵族的献词中。随着社会等级制度的日益巩固,这样的表达方式越来越显得不够策略,甚至还会被人看作是一种触犯。由于人们更加注重各个社会等级之间在行为上的差别,所以从这个时候起便形成了礼貌的概念,至少是在法国,形成了对“Civilite”的基本要求。贵族与市民阶层知识分子虽然还是互相交往,但却有一个礼节上的要求,要求人们在交往中注重等级差别,并明确地表现出来。然而,在德国从人文主义时代起,市民阶层的知识分子,除了极个别的人之外,便不同程度地与宫廷贵族社会相隔绝。德国的知识分子具有典型的中等阶层特征。
4.对于德国礼貌一类书籍的发展情况及其它们与法国这一类书籍之间的区别,可以用很多例子来加以论证。在这儿详细地论述这些问题,势必离题太远。只需指出代德金德的《粗鲁的人》30这部作品,指出这本书的德译本——这本书是由康拉德·沙伊特翻译的,在德国流传极广,影响极大——就能使人体会到其中的区别。德国所有描写粗鲁人的文学作品都是以一种冷嘲热讽的口吻写成的,但是它们极其严肃地表达了一种“克服粗俗习俗”的要求。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十分明确地,甚而比任何其他国家这方面的传统都更加纯粹地表现出了作者身上典型的中等市民阶层的特征。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是教师和基督教的牧师。以后在德国所写的关于“礼貌”和“交际形式”这一类书,大部分亦是如此。在德国,宫廷也逐步成为首先形成这些东西的场所,但是由于这儿市民阶层与宫廷贵族之间的社会等级的隔墙比别处高,所以市民出身的作者以后在谈论这本关于礼貌的书籍时,大多像是在谈论一桩人们必须学会的陌生的事情,因为礼貌只是宫廷中的风俗习惯。尽管他们对此非常娴熟,但是他们却像局外人那样,往往是非常笨拙地来谈论这个问题。在以后这段时期里,特别是在三十年战争之后,在德国从事写作的,便是这批充满忧虑的、受地域等级和经济限制的知识分子阶层。直到十八世纪下半叶,当德国市民阶层知识分子作为从商的市民阶层的先驱取得了新的上升的机会和更多的行动自由时,人们才重新听到了与人文主义者,特别是与埃拉斯穆斯相似的那种语言和自我意识的表达,即便是在这个时期也几乎没有人像埃拉斯穆斯那样不加掩饰地对贵族说:你们所有的纹章都不如“自由艺术”,不如在艺术和科学领域里取得的成就有价值,尽管很多人基本上都是这样认为的。
以上提到的十八世纪末期所发生的变化,有着一个相当悠久的传统,其渊源一直可以追溯到德国社会的结构,这种社会结构是自中世纪末起随着德国城市和德国市民阶层的大力发展而形成的。在法国,以及在英国和意大利的某些时期,一部分从事写作的知识分子总认为自己属于宫廷贵族的圈子,而在德国则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在那些国家里,市民阶层出身的作者不仅大都是为宫廷贵族圈子而写作的,而且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把宫廷贵族的礼仪、观点和风俗习惯视力自己的礼貌、观点和风俗习惯。在德国,则很少有知识分子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完全与宫廷上层阶层等同起来。他们对于那些主要是靠交际手段、靠礼貌和规矩,靠乖巧的举止行为而取得自身地位的人,抱有一种怀疑的、不信任的态度。这种态度由来已久。因为德国宫廷贵族一直四分五裂,没有形成一个大的、统一的“上流社会”,并且很早就成为了国家公职人员,所以德国宫廷贵族的“既定价值”并没有像在西方其他国家里那样完全形成。代之而起的,是在德国形成了一种比其他西方国家更加强烈的东西,这种东西一方面表现力中等阶层的公职人员、大学和文化的传统,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贵族的公职人员和军事传统。
  5.埃拉斯穆斯所写的那本关于礼貌的书,其影响不仅遍及德国,同时也遍及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埃拉斯穆斯没有把自己与宫廷上层社会等同起来。他的这种做法与德国知识分子的态度相似。他曾经说过,“礼貌”研究无疑是“哲学中最丰富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在这句话中所提出的价值尺度,也与以后德国传统中对于“文明”和“文化”的评价不无某些相似之处。
因此,埃拉斯穆斯的行为准则并不是为某一个特定的阶层所写的。除了偶尔有几处对农民和小商人进行指责外,他并没有特别注重社会地位的区别。这些准则不属于任何一个社会阶层,完全可以把它们理解为人类的共同准则。正是这一点使他的这本书有别于意大利,特别是法国以后出版的类似的书籍。
埃拉断穆斯非常简单地说:“Incessus nec fractus sii, nec praeceps.”走路时步子不能迈得大慢,也不能迈得太快。不久,意大利人德拉·卡萨在他的《加拉泰奥》一书(第6章5,第3部分)中也讲到了这一点。同样的规定在德拉·卡萨那里就非常明显、理所当然地成了表明社会地位的区别。“Non dee I'huomonohile correre per via,ne troppo affrettarsi, che cio conviene apalafreniere e non a gentilhuomo, Ne percio si dee andare silento,ne si contegnoso come femmina o come sposa.”一个贵族不能像奴仆那样奔跑,也不能像妇女或新娘那样慢吞吞地走路。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观察都说明了这一点——与其他语言的译本相比(1609年日内瓦出版的五种语言的版本),《加拉泰奥》的德译本和拉丁文译本一样,很有规律地试图重新抹去原文中的社会等级差别。如上面所摘引的这段话在德译本中(第562页)是这样翻译的:“一个贵族或者是一个有声望的人(erbarer rnann)在街上既不能奔跑,也不能疾走,因为只有男仆才这样,一个高贵的人不应该这样做……然而,也不能像年轻的新娘或华贵的、德高望重的老妇人那样慢吞吞地行走。”
这里所用的“erbarer mann”一词可能是指市民阶层出身的顾问(旧时有功绩的公职人员的名誉头衔——译注),类似的词在其他许多地方也能找到,在意大利语中简单地用“gentilhuomo”(绅士。——译注)一词;在法语中只是用“gentilhomme”一词来表现的,在德语中则被称作“有德行的、有声望的人”,然而,同一意思在拉丁文中则为“homo honestus et bene moratus”。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埃拉斯穆斯所处的情况正是如此。埃拉斯穆斯所提出的那种没有社会特性的规定,在意大利语和法语的传统中被严格地视为上层社会的规定,而在德语的传统中至少表现出一种试图抹去其社会性质的趋势,尽管在一段很长的时期里没有一个作家能够在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方面达到像埃拉斯穆斯那样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埃拉斯穆斯的态度在所有写过这一题目的人中是非常特殊的。这一态度来源于他个人的性格,但同时也与他所处的时代有关。他正好生活在两个具有稳固的社会等级制度的大时代之间,那是一段比较宽松的时期。
人们可以从他对人的观察方法上一再感觉到那段著述颇丰的过渡时期的宽松气氛。在这一气氛下,一方面他可以对“鄙俗的”、“粗野的”、“下里巴人的”东西进行批评;另一方面他又无须像以后的大多数作者那样无条件地去接受那帮宫廷老爷们的行为方式,尽管他也把这个圈子称作培养礼貌行为的场所。他非常清楚地看到了许多宫廷礼貌中过分的不自然的东西,井敢于指正。比如在讲到嘴唇的形状时他说:“时不时地嘬起嘴唇,像吹口哨那样,并没有什么好看。让那些高贵的先生们在人群中散步时这样去做吧!”他还说:“让那些宫廷的人慢慢地先把面包捏扁,然后再用手指去掰。你还是规规矩矩地用刀切。”
6.在这里,人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今天和中世纪在提出行为准则方式上的区别。比如,从前人们简单地说:“The hreadecut fayre and do not breake.”31规规矩矩地用刀切面包,不要用手掰。而埃拉斯穆斯则直接把行为准则和戒律融入了人们的经验和观察。这种观察方法使传统的行为准则摆脱了僵硬的形式,而传统的行为准则则是对一再重复的风俗习惯的反映。一条古老的规则说:“不要急不可待地扑向食物。”32
尔听吾言:
佳肴未齐,切勿进食。
  急不可待,贻笑大方。
  …………
切记勿忘,渴则张口。
埃拉斯穆斯也提出了同样的准则,然而,他在提出这条准则时似乎亲眼看到了这些人。他说,有的人就餐时狼吞虎咽,似乎马上就要被投入监狱,或者像小偷分赃时那样大吃大喝;另外一些人一下子把许多东西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像皮风囊;还有一些人在咀嚼的时候咧开嘴,发出一种像猪一样的声音。然后,他提出了那条不知已经被重复过多少遍的,而且显然还将继续被重复的普遍规律:“嘴里塞满了东西再喝酒或说话,这样的做法既不礼貌,也不安全。”
在所有这些规定中除了中世纪的传统之外肯定还渗入了许多古希腊罗马的东西。阅读扩大了观察的眼界,而观察又反过来丰富了阅读和写作。
有这么一种说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服饰是身体的一部分,从服饰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埃拉斯穆斯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什么样的服饰反映了什么样的精神状态。这便是那种以后被人们称为“心理学”观察方法的萌芽。礼貌的这一新阶段以及它在“civilite”这个概念中的集中表现,紧紧地与这种观察方法相联系,并且,这种关系还将日益密切。为了能够真正做到“civilite”意义上的“礼貌”,人们必须作某种观察,必须打量四周,注意别人的行为和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于是,在人与人之间便形成了一种新的关系,形成了一种新的组合形式。
大约过了一百五十年之后,当“civilite”在法国上流社会,在“巴黎上流社会”成为一种固定的行为方式时,法国上流社会便有人用下面这段话阐明了他对“人世的科学”的见解:“我认为,若要学会所谓人世的科学,首先必须努力真正了解人类的共性,然后是了解与我们共同生活的那部分人的特性,也就是说,要了解他们的癖性、他们正反两方面的见解以及他们的德行和缺点。”33
作者在这番话中非常精确、非常有意识地表达出来的东西,早在埃拉斯穆斯那儿就已经开了个头。然而这种整个社会和所有的作者所表现出来的对于观察、对于把个别的事物与规则相联系、把观察与阅读相联系这种做法的偏爱,则是埃拉斯穆斯时代所没有的。这种偏爱也表现在文艺复兴时期其他的礼貌书中,而且肯定不仅仅局限于此。
7.如果有人问起在埃拉斯穆斯那种对人的行为的观察方法中表现出了什么新的倾向34一一以下便是其中的一种,在我们用“文艺复兴叶这个概念来表明其特征的这场改革和改组过程,人们交际中被看作“合乎礼仪”和“不合乎礼仪”的东西肯定也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变化。然而,这种变化绝对不是因为有人突然提出与旧行为方式截然相反的新的行为方式而开始产生的。“宫廷礼仪”(courtoisie)传统中的大部分仍然被一个用“礼貌”(civilitas)这样的概念来称呼其“好的行为方式”的社会新接受和沿用。
人们越来越注意观察自己和他人,这表明,行为的性质整个起了变化。人们比中世纪更加有意识地在培养自己和造就他人。
那时候虽然有人提出: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但总的来说,在很多方面人们并不去深究。几个世纪以来,尽管人们一再重复那些相同的,在我们看来是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戒律,但是这些规定显然并没有形成比较固定的习惯。可是现在不同了,人们互相间的制约加强了,对于“好的行为”的要求进一步被强调。所有的行为问题显得重要起来了。以前的行为准则主要是以短诗或易于背诵的韵文的形式出现的,或者散见于其他有关题目的论文之中,而埃拉斯穆斯的行为准则是以散文的形式独立成书。第一次有一本完整的书来论述社会上的所有行为方式,而不再仅仅是就餐时的行为方式。这本书的成功清楚地表明了,行为问题的意义正在不断增加35。与之相似的书籍的出版,如像卡斯蒂寥内的《霍夫曼》和德拉·卡萨的《加拉泰奥》——这里只举几本著名的书为例一一也指出了同一个发展趋势。作为其背景的社会过程前面已经提到过了,这里还必须更加清楚地指出:旧的社会纽带尽管没有被打破,但是在很大的程度上松动了,并正在重新组合。各种各样社会出身的人搅在一起,社会的循环和起伏加速了。
从十六世纪起,这儿、那儿,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慢慢地出现倒退,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了十七世纪。一个更加稳固的社会等级建立了起来。各种社会出身的人又重新形成了一个新的上流社会,一个新的贵族阶层。这样一来,究竟什么是统一的、好的行为便愈来愈成问题。同时新的上层社会改变了的结构,使其每一个成员都被置于别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这种压力是他们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埃拉斯穆斯、卡斯蒂寥内、德拉?卡萨和其他的作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下了这些关于礼貌的书籍。被迫在一种新的社会形式中开始共同生活的人们,对于别人的反映比以前更加敏感了。行为准则并非跳跃性地,而是极其缓慢地变得越来越严格。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希望别人顾及他人。与前一个阶段相比,人们对于为了避免伤害别人、激怒别人而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体验更加细腻了;不能伤害别人,这一从新的统治关系中产生的社会要求也变得更具有束缚力了。
在“宫廷礼仪”中也有这么一条规定:“不要说那些容易引起争执、容易激怒别人的话。”
勿对他人,声色俱厉。36
“做一个好的同桌”;
吾子稍候,临桌就餐,
须知规矩,其与邻座,
友之善之,众人褒贬,
由此出之,……
这是一本英文的《礼仪书》37中所写到的。埃拉斯穆斯所涉及到的许多事实与之有着共同之处。然而,其间语调的变化、敏感程度的增加、对于人的观察的加强以及对于别人心理活动的进一步理解却不容忽视。这一点在埃拉斯穆斯为《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所写后记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篇后记中,他打破了所谓“良好行为”的公式,抨击了在具有良好行为的人身上所常见的那种傲慢,并把举止行为回归为更广泛的人道:
“Maxima civilitatis pars est,quum ipse nusquam delinquas, aliorum delictis facile ignuscere, nec ideo sodalem nlinus habere charum, si quos habel mores Inconditiores. Sunt enim qui rnorum ruditatem aLliis compensent dotibus.”
“能够原谅别人的过错,这是‘civilitas’,也就是礼貌最主要的德行。不要因为你的同伴有些不雅的举止就鄙弃他,有的人举止粗俗,却很有才华。”
埃拉斯穆斯接着义说:“Quod si sodalis perlnscilianl poccctin eo stine,quod aliculus videtur momenti. solum ac blandemonere civilitatis est.”
“如果你的一个同伴由于无知而犯了过错……悄悄地、友好地告诉他。这就是礼貌。”
这种感受与姿态又一次表明了,尽管埃拉斯穆斯与当时的宫廷上层社会非常接近,但他并没有把自己与之等同起来,他与宫廷上层社会的准则保持着思想上的距离。
《加拉泰奥》一书的名字来源于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如何以埃拉斯穆斯所提到的最后一条规则:“悄悄地、友好地告诉他”来指出别人的过错的。然而,在这本书里作者以与埃拉斯穆斯完全不同的、理所当然的口气强调了这些风俗习惯中的宫廷性质。
故事中讲道:有一天,一个名叫理查德的伯爵到费罗纳的主教府邸去做客。无论是主教大人还是他府中的人都认为他是“具有最完美的礼貌的宫廷骑士”。但是主教大人还是在伯爵身上发现了一个唯一的缺点。主教并没有当场对他说,当他离别的时候,主教让一位叫加拉泰奥的先生去送他。这个人是主教府邸中最擅长交际形式的,这些东西是他在王公贵族的官邸中学会的。书中特别指出:在加拉泰奥的身上“具有人们在王公贵族的官邸中常见的那种品质。”
这位加拉泰奥送伯爵走了一程。在与伯爵告辞的时候他说了以下的这段话:在这告别之际,主教大人想送给伯爵先生一件礼物。主教大人说,在他的一生中还从未见过一个有身份的人具有像伯爵这么完美的礼貌。他只在您身上发现了唯一的一个缺点。您在就餐的时候老是咂嘴,嘴里发出的声音别人听了很难受。主教大人让我在临别之际把这一点作为礼物告诉您,请您不要介意。38
关于就餐时不能发出咂嘴声的规定在中世纪的行为准则中经常能找到。但是《加拉泰奥》一书开始时所讲到的这段故事则非常清楚地表明了期间发生的变化。这段故事不仅指出了人们开始特别注重“良好的行为”,而且也说明了人们互相之间在这方面所施加的压力正在不断增加。非常清楚的是;作为一种社会监督的方法,这种表面上看起来非常温柔、非常周到的宫廷式的指正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尤其是当这些话出自一个社会等级高的人之口。用这种方法来训练人们养成一种长期习惯,比诽谤、嘲笑或用体罚作为威胁更加行之有效。
在社会内部形成了一些和平的团体,旧的行为准则只是在逐步地发生变化,而社会的监督则越来越具有束缚力。主要是情感方式以及社会对于情感方式的作用发生了缓慢的变化。显然,在整个中世纪,礼貌与不礼貌的标准尽管存在着许多地域性和社会等级上的差别,但是并没有发生决定性的变化。因此,连续几个世纪关于礼貌与不礼貌的标准总是相同的。社会准则只是在有限的程度上变成了人们的长期习惯。而现在,随着社会的改革,随着人际关系中新的结构的形成,逐步地出现了一种变化,自我控制的强制力正在增长,同时行为的标准也随之起了变化。
卡克斯顿的《礼仪书》大约写于十五世纪末。早在这本书中就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出了这种感觉,即风俗习惯和行为准则正在发生变化:
旧习已弃,新风日开。
是是非非,颠倒转换。
彼时是是,今日非是。
今之新事,人其非之。39
“Thingis somtyme alowed is now repreuid.”事实上,这句话听起来就像是一场已经到来的变革的口号。十六世纪还仍然是过渡时期。在一、两个世纪之后,人们便对埃拉斯穆斯和他同时代的人可以无所顾忌地谈论的事物、动作和行为产生了一种羞愧和难堪的感觉。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或者仅仅是在社交场合提到,都是忌讳的。在谈论礼貌和习俗的问题时,埃拉斯穆斯和德拉·卡萨一样都是非常简单明了的。比如他说:“坐在椅子上不要摇来摇去,这样做看起来是在偷偷地放屁,或者是想要偷偷地放屁。”这原是中世纪的人在谈论人的身体动作时所特有的那种无所顾忌的口吻,作者加上了自己的观察和对“别人会怎么想”的考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对十六世纪的“行为”和他们的行为准则进行回顾的过程中,人们时常会处于这样两种印象之间:“这完全是中世纪的模式”,以及“这已经完全与我们自己的感觉相符”。正是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才真正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这个时代的人具有双重性,他们站在时代过渡的“桥”上。行为和行为准则开始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极其缓慢的。在对这些个别阶段进行观察的时候尚缺少一种可靠的尺度,哪些情况只是偶然的波动?何时何地情况有了发展?什么时候会出现反复?一切果真朝着一个特定的方向变化吗?欧洲社会确实是在“文明”的口号下慢慢地朝着文明的举止,朝着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情感方式前进吗?也就是说,果真朝着那种被我们认为是“文明”社会和西方“文明”所特有的水准前进吗?
8.很难非常清楚、生动地再现这一变化,因为这一变化的进程太慢了,步子跨得太小了;再者,期间发生了不少波动,绕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弯路。仅仅观察每一个个别阶段本身,仅仅靠这一条或那一条资料来证实其习惯和礼貌水准显然是不够的。人们必须试图用一个快镜头拍下整个变化运动,或者至少是其中的一大段。人们必须把一幅一幅的画面衔接起来,才能从某个特定的角度通观整个过程,通观行为方式和情感方式的逐步演变以及难堪界限的前移。
关于礼貌的书籍使我们有了这样的可能性。对于人类行为的某些侧面,特别是在就餐的风俗习惯上,这些书籍为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见证一一关于社会生活某些侧面的见证——这些证明材料比较全面,尽管它们在出版的时间上不尽连贯,但从十三世纪直到十九、二十世纪这段时间的材料至少还是完整的。在这儿确实可以把—幅一幅的画面连接起来,确实可以看清楚整个发展的各个阶段。在这儿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是最简单、最基本的行为方式。在这些方面人人都必须符合社会水准,而很难有个人别出心裁的做法。“这些行为作为观察对象也许只有利而没有弊。
这些关于礼仪和就餐礼貌的书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书籍。倘若我们用“文学价值”的尺度去衡量过去时代遗留下来的这些书,那么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然而,如果当人们要考察某一社会要求它的成员必须做到和适应的行为方式时,如果当人们要观察风俗习惯、社会行为准则和戒律的变迁时,则恰恰是这些在文学上也许一文不值的、对于什么是好的行为的说明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使我们比较清楚地看到了社会进程中的各种变化,对于这些变化我们所掌握的直接材料很少,特别是过去遗留下来的材料。在这些关于礼仪的书中恰好有我们所要寻找的东西,即在某一时期社会所要求其社会成员适应的风俗习惯和行为水准。这一类的诗歌和书籍本身便是直接促成这些“制约(Kondirionierung)”与“生活方式(Fassimierung) ”40的工具,而这一要求又是由时代的结构和状况所决定的。这些书籍还通过褒贬指出了当时被认为是礼貌或恶习的行为。
关于就餐行为
第一 例子
a)完全说明当时上流社会行为的例子。
十三世纪。
A
这是塔恩霍伊泽的诗和宫廷中好的礼仪。41
1 熟知仪礼者,方谓有教养。
其人循绳墨,无败其德行。
2 多礼仪,佳其事。
人循礼,无犯罚。
25 就餐之时,勿忘穷人。
感恩上帝,其食也畅。
33 贵人饮汤,不应有声。
咂咂作响,贵人不为。
37 饮汤有声不合礼,赞许胡闹亦非德。
胡闹行为近疯狂,放肆灌汤入肚肠。
4 l 就食俯身及盘,呼嗤呼嗤有声。
更兼咂嘴叭叭,此人与猪无异。
45 其人俗不可耐,持己咬过面包,
置于公盘蘸料,恶习宫廷鄙弃。
49 己啮骨肉,复入公盘,
人虽为之,此举实恶。
53 芥末味汁,好者取之,
且匿且置,无入其指。
57 就食擤涕,桌布拭鼻,
以吾之见,皆丧规矩。
65 就食多言,两事并举。
就寝多言,丧其睡眠。
69 他人就食,尔作呕吐。
吾友切记,此举最恶。
81 口中包含食物,还要饮水如畜。
见此少教之举,当知其行之恶。
85 就食儿戏,用啃吹汤,
此举不佳,非礼勿动。
94 饮前拭嘴,免污酒杯,
人应如此,礼之所为。
l05 就食之时,手勿搁桌。
同台有女,勿戴头盔。
1 09 就食之时,手不搔颈,
如无可忍,隔衣而搔。
】13 搔痒隔衣犹可,肮脏其手非德。
谁人恶习在身,观者历历在目。
117 勿学他人,餐刀剔牙,
积之成习,无善无佳。
125 摇身晃体,宽松腰带,
桌边如此,千夫所指。
129 就餐擤鼻涕,复以手拭之,
其人甚邋遢,不知何为礼。
141 就餐前,不洗涤,
如其为,当责罚。
157 勿学他人,就餐掏耳,
  摸眼擤涕,皆非良习。
  …………
(以下至……为注,非正文。——译注)
邦维奇诺·达·里瓦所提到的第一条规则与第25首诗相似。
第一条规则是:
尔近餐桌,当思贫困。
摘自《一首关于席间礼仪的格言诗》。42
313 勿端盆狂饮,应使用汤匙。
315 俯身及盘,如猪发声,
呼嗤其响,人其如畜。
319 喘气如鲑,咂嘴如獾,
就食打嗝,不合礼仪。
又如:
在邦维奇诺·达·里瓦的《礼仪》一书中写道:
第十六条规则实际上是:
用匙就食,嘴勿发声。
如发其声,类同畜牲。
如有此习,戒之最佳。
又如:
在《教养之书和教好规矩的学校》43一书中写道:
尔用汤盐喝汤,勿发吮吸之声。
关于第45首诗见《一首关于席间礼仪的格言诗》。
入口肉骨,复置盆中,
宫廷不为。
又如;摘自《席间须知》。44
食物已入口,勿置于公盘。
关于第65首诗参见《男孩席间举止》。45
22 咀嚼之对勿笑勿言。
关于第81首诗参见《席间须知》。
25 饮酒时,当先咽下口中之物。
又如:
摘自《儿童读本》。
149 咀嚼时勿饮。
关于第85首诗参见《礼仪书》。46
不论汤、食冷热,不可向其吹气。
关于第94首诗参见《儿童读本》。
155 饮前须揩净其唇。
又如:
摘自《席间举止》。47
勿用不净之唇就饮,
盖因此习着实可鄙。
.关于第105首诗在《儿童读本》中也有类似之处。
146 勿使人见尔有伏桌就餐之陋习。
关于第117首寿参见《男孩席间举止》。48
30 就餐时勿用餐刀剔牙。
关于第141首诗参见《男孩席间举止》。
11 未洗之手勿触食物。
关于第l57首诗参见《席间须知》。
9 不可抠鼻掏耳。
以上所选的一小部分平行的例子是在浏览各种关于就餐和宫廷礼仪的书籍时摘录的。关于这一方面的礼仪并不止这些。把它们摘录于此只是为了给读者一个印象,在中世纪的各种传统中以及上下几百年的时间里,对于人类行为论述的语气和行为准则及戒律的内容是何等的相似。
……
十五世纪?
B
摘自《席间规矩》49(节选)。
1 竖子有礼,尤在人前。
既入餐席,循规蹈矩。
学会这条规矩。
(以上诗歌部分原文为古法语,描述部分为作者所写,下同。一一译注)
2 竖子修爪,去其污垢。
爪蓄其垢,搔体有忧。
修剪指甲,洗掉里面的脏东西;指甲里留着脏东西,搔痒时很危险。
3 竖子盥手,无论晨午,
及至晚餐,无忘乃三。
早上起来和每次就餐前都应该洗手。
1 2 竖子知礼,无躁无急。
手勿及盘,主人在先。
不要第一个把手伸到盘里去。
1 3 竖子须知,食炙入口,
须下咽之,不得吐之。
在嘴里放过的东西,不要再放回盘子里去。
14 竖子谨记,无如是为:
咀嚼之物,复与他人。
不要把自己咬过的东西请别人吃。
15 竖子就食,切忌贪婪。
食无过之,食无吐之。
不要把嚼过的东西吐出来。
1 5 竖子食咸,盏取其盐。
将食入盏,其礼尽失。
不要把你的食物放到盐罐里去蘸。
24 竖子持静,赞尔有礼。
与人同食,无啸无喧。
用餐时要安静,有礼貌,不要吵吵闹闹。
26 竖子暮饮,须尽己杯,
剩之不佳,委地则可。
假如你把掰开的面包放到酒杯里去蘸,应该把酒全部喝完或倒掉。
  31 竖子滥饮,其言夸夸,
    如若放肆,举止尽失。
不要狼吞虎咽似地塞得过饱,否则你便会做出不好的举止。
34 竖子用餐,席被其幔,
  手无把搔,臂无依蹭。
就餐时不能搔痒,也不能在桌布上蹭痒。
C
1530年.
  摘自埃拉斯穆斯·封·鹿特丹《男孩的礼貌教育》(第四章)
  Mantile si datur , aut humero sinistro aut buacchio Iaevo imponito.(假如有餐巾的话,把它放在左肩或左臂上。)
  Cum honoratioribus accubiturus, capite prexo, pileum re1inquito.(与有身份的人一起同桌进餐,必须脱下帽子,还得注意梳理好头发。)
  A dexti-is Slt poculuni eL cultellus escarius rite purgatus,ad laevam panis.(面包放在左边,酒杯和刀放在右边。)
  Quidani ubi vix benc consedcrint, mcix manus in epulas conllciunf.id luporum est……(有些人还没有坐稳就已经把手伸到盘里去了,只有狼才这样……)
  Primus ciburn appositum ne attingito, non tantum ob id quod arguit avidum, sed ciur)d interdum cum periculo conjunctum est , dum qui fervidum inexploratum recipit in os , aut expuere cogitur , aui si deglutiat, adurere gulam, utroque ridiculus aeque ac miser.(盘子端上来时,不要第一个把手伸过去。这样做不仅看上去很贪婪,而且也有危险,因为如果有人不小心把烫的东西放进嘴里,必须吐出来,咽下去的话会烫坏上腭。不管怎样,他的样子会显得可笑或叫人可怜。)
Aliquantisper morandum, ut puer assuescat affectui temperare.(最好稍候片刻,等这个男孩慢慢习惯于控制自己的情感。)
  Digitos in jusculerita immergere, agrestium cst : sed cultello fuscinave tollat quod vult, nec id ex toto eligat disco,quod solent liguritores, sed quod forte ante ipsum jacet,sumat.
(把手指伸到调味汁里去是粗野的举止。想吃什么用刀和叉来拿,不能像馋鬼那样在整个盘子里乱翻乱搅,而应该拿正好放在上面的那一块。)
  Quod digitis excipi non potest, quadra excipiendum est.(不能用手指来拿的东西,用“quadra”[盘于或面包片。——译注]来接。)
  Si quis e placenta vel artorcrea porrexit aliquid, cochlearc aut quadra excipe, aut cochteare porrectum accipe, et inverso in quadr£Im chleare reddito. (如果有人用匙递给你一块酥饼或蛋糕的话,用盘子去接,或者接过别人递过来的匙,把食物放在你的盘子上,然后把匙归还原主。)
  si liquidius est qvod datur, gustandum sumito et cochlearft reddito, sed ad mantile extersum (假如别人递给你的是汤汁的话,喝完后把匙归还原主,但是首先得用餐巾把它们擦干净。)
Digitos uncictos vel ore praelingere, vel ad tunicam extergere, pariter incivile est: id mappa potius aut mentili faciendum.(用舌头去舔手指上的油腻,或者把它擦在衣服上,是不文明的。最好用桌布或餐巾来擦,)
D
1558年。
摘自贝内文特大主教乔瓦尼·德拉·卡萨《加拉泰奥》,引自1609年日内瓦出版的五种语言版本(第68页):
你想,主教和他那个高贵的社交圈子里的人会对我们经常看到的那些人说些什么呢?那些人像猪猡一样地把嘴哄在汤盆里,埋着头,连眼睛也不往上看一下。他们的手从不离开食物,两腮鼓鼓的,就像吹喇叭或类似的乐器。那些人简直不是在进餐,而是在狼吞虎咽。他们把手和臂肘都弄脏了,然后用餐巾去擦。连最脏的厨房和抹布也比他们的餐巾干净得多。
然而,那些邋遢鬼们还用弄脏了的餐巾去擦汗(因为吃得太急.汗从他们的头上和额上顺着脸颊和脖子往下淌),而且还经常用餐巾去擤鼻涕。
E
摘自C?卡尔维亚克《礼貌》。50(这本书有许多地方是摹仿埃拉斯穆斯的,但也有独到的见解。)
小孩坐定以后,如果餐盘上放着餐巾,他应该拿起放在手臂上或者左肩上,然后把面包放在左边,刀放在右边,酒杯也放在右边。如果他想把酒杯放在桌上,拿起时又不冒犯别人,他就应该把它放在右边。否则的话,不是拿不到酒杯,就是妨碍邻座。
孩子必须了解和熟悉他所处的环境。
就餐的时候……他必须手上拿到什么,就吃什么。
如果有调味汁,孩子可以规规矩矩地蘸一下,但是蘸了一面之后,不要翻一面再去蘸……
孩子必须从小就学会撕割羊腿,兔子或类似的肉食。
孩子如果把咬过或吃在嘴里的东西再吐出来,那是非常(肮脏的)事情;他只能在仆人面前这样做。
把已经嚼过的东西再从嘴里取出放回餐盘,这样做也是很不礼貌的。除非在等待甜食上桌的时候,可以吮吸一下骨髓,随后要把骨头放回餐盘。同样,樱桃、李子以及类似水果的果核,咽下去或者扔在地上都不合适,可以吐在盘子里。
孩子不能像狗一样地就着骨头啃。
孩子需要食盐,应该用刀尖去挑取,而不能用三个手指去撮。
孩子必须把肉切成小块……不可以像刚刚学吃东西的幼儿,两手摸着往嘴里送东西。他应该始终用右手的三个手指小心地拿面包和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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