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

_3 易胜华 (当代)
法务经理说:“电话里面我不是已经跟您解释了吗?是操作失误。”
第一桶金(2)
我平静地说:“我在《律师函》里面表达得非常清楚,我们需要你们公司的书面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我们不接受口头的说明。”
法务经理一脸认真地说:“我们可以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前提是您接受我们的解释吗?”
我微笑着对他说:“我们都是法律人,您觉得我会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情形下,接受你们所作出的操作失误的解释吗?”
法务经理说:“如果事情真是您理解的内外勾结、冒用客户名义骗贷,我们公司也是受害人啊,我们早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了。我们既然没有报案,说明我们已经查清楚了,这仅仅只是一起操作失误。您觉得需要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是操作失误呢?”
我说:“那么多的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没有报警,选择了忍气吞声,您觉得就不是强奸吗?你们是根据什么证据得出结论是操作失误的呢?”
法务经理说:“那您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们不是操作失误呢?”
看得出来,这位法务经理把我们之间的谈判当成了“大专辩论赛”,想把我绕进去,让我大脑陷入混乱。我才不上这个当呢。无论是辩论赛还是谈判,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把话语的节奏和方向牢牢掌控在自己一方的手里,绝不能让对方牵着你的思路。一旦发现苗头不对,钻进了对方设置的困境,那就要果断地跳出来,让双方的交谈回到我方设定的程序中来。
我微笑着点点头,说:“是的,我们手里没有证据能证明你们不是操作失误,所以我们才向你们要求真相。如果你们是这样一种态度的话,我们就不指望你们是有诚意来解决问题的了。你们不提供证据,我们会向公安机关或者金融监管机关提出我们的合理怀疑,让他们上你们公司调查之后告诉我们真相。”
这是我手里比较有力的一张牌。在中国,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不愿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进行调查。就像一般的老百姓,日子过得好好的,谁闲着没事愿意警察来找自己的茬啊?
法务经理呵呵一笑,说:“您觉得这些机关会上我们公司来调查吗?”
我收起笑容,严肃地说:“这些机关会不会去你们公司调查,是他们的事情。我们向不向他们举报和投诉,是我们的权利。请您务必相信我们的决心。”跟我耍大牌,我可不吃这套呢。
法务经理口气马上软了下来,说:“我们这不是在协商嘛,呵呵。我们要是没有诚意解决这个事情的话,怎么可能坐在这里呢?”
既然对方已经服软,我也不必意气用事了,还是回到正题吧。
我说:“那好,我们在《律师函》里面的四点要求,第一点已经解决了,我们现在一点一点地谈。关于事情真相的问题,我们存在分歧,我的意见是,暂时搁置,先解决下一个问题,您看怎样?”
我一直非常欣赏小平同志的名言“搁置争议”。谈判中,如果对于双方暂时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死缠着不放,一定要有一个结论,是不明智的做法,除非谈判并非本意,只是假象,目的在于“开打”。如果双方都有谈下去的意图,那就搁置争议,先谈谈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更何况,“真相”问题只是我方对谈判进行的包装,何必在“包装”上过于纠缠呢?
法务经理说:“好的。关于道歉的事情,我在电话里面也已经表明了公司的态度,我们已经给客户打了电话,向他诚恳地道歉了。我们的客服经理已经预订了明天的机票,准备亲自登门道歉。”
我说:“我们的态度很明确,绝不接受口头道歉,您可以告诉客服经理取消机票的预订,我的当事人不可能会和他见面的。”
法务经理说:“那就没有办法了。我们认为这件事情的影响范围很小,所以没有必要登报道歉。要不我们讨论下一个问题吧,关于赔偿。”
这可不行。我已经搁置了关于“真相”的争议,不能再在“道歉”问题上轻易让步了,要不然就没法给对手设置谈判难度。如果谈判没有难度,我们的索赔目标也就失去了强有力的支撑。对方并不是容易啃的骨头,从他们打算越过我找当事人协商这一点来看,我不能退让得太快。
我说:“没有必要谈赔偿的问题了,如果你们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这次的事情确实是失误操作,我们可以放弃第三点和第四点的要求,你们不需要登报道歉,我们同时可以放弃赔偿的要求。”
法务经理眼睛一亮,说道:“真的吗?”
我心里乐了。当然是真的,只是,你们怎么可能做得到?
我严肃地说:“我们要的,就是一个说法。如果你们能够拿出证据来,我们当然可以原谅你们的过失。”
法务经理说:“好的,那你们需要哪些证据呢?”
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证据清单,这是我们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列出的一份财务资料清单。为了增加难度,我还在清单上添加了一些内容。
法务经理认真看了我提交的证据清单,眉头紧锁:“我跟您实话实说,根据我的经验,公司是不可能提交这些资料给您的。但是您的要求我会反馈给公司,由公司高层决定。”
我心说:我当然知道你们不可能提交这些资料给我,要不然我们不就白忙活了吗?
我微笑着说:“好的,只要你们提交的证据我们审核后认为确实是失误操作,我可以不再追究。”
我起身和法务经理握手告别,我知道,对方已经被我放出的烟幕弹迷惑了,我们正一步步地走向胜利。
在接下来的几轮谈判中,法务经理带来了客户购车当天的销售记录和放款凭证等部分财务资料,但是不同意我们复印。我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作为一名非专业人士,我怎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里面对这部分资料作出准确的分析?这么少量的资料,如何能够反映出整笔贷款的全部过程?”我要求金融公司提供完整的财务账目,让我们的财务顾问有充足的时间审核,必要的时候我们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同时,我们提出,希望找到那位“操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当面向他询问“失误”是如何产生的。
对方的拒绝在我们的意料之中。谈判陷入僵局。我接到同学打来的电话,说金融公司不断地给他打电话道歉,要求和他会面,解决争议。我知道,对方已经看出来我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所以采取迂回战术,想把我晾在一边,用釜底抽薪的方法,直奔客户而去。如果客户接受了他们的道歉,这件事情就算完结,我的全部努力都将付之东流。这是谈判中最有效的手段。好在我对此早有防备,和同学之间已经达成了默契,同学明确地答复金融公司,这件事情已经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请不要再骚扰本人。
第一桶金(3)
双方在僵持,我需要破局。于是,我再次发出一封措辞强硬的《律师函》,指出对方在前期的谈判中,没有体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我们强烈要求金融公司更换谈判代表,否则我们将拒绝进行协商,直接采取行动。
对这位法务经理我实在有点抱歉。他其实做得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的破局必须要找借口,只能拿他开刀了。Sorry,baby。
我的《律师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金融公司更换了谈判代表,派出一位客服总监和我协商,法务经理作为助手出席。客服总监也许是吸取了法务经理被我投诉的教训,态度非常谦卑,在谈判中一再起立,向我鞠躬道歉,希望我们能够采取变通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的要求。我建议,由于双方在事情真相方面存在严重的分歧,我们可以暂时搁置争议,将协商的重点放在道歉和赔偿方面。客服总监立即表示赞同。我提出,我们可以降低赔偿要求,甚至可以不要赔偿,但是,登报道歉是必需的。
客户总监面露难色,表示:“公司高层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登报道歉的要求,希望能采取口头道歉的方式。”
我当然知道公司高层不可能接受这个要求。我微笑着说:“其实从公关的角度来说,登报道歉未必是一件坏事。中国有一句老话,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你们公司登报向一个普通的客户道歉,正好可以说明你们公司有错必纠,对客户的投诉高度重视啊。”
客服总监尴尬地笑了笑,说:“当然,我们也知道登报道歉可以说明公司对客户负责任,但是,自愿的公关行为与被迫的登报道歉毕竟不是一回事啊。”
我说:“看来我们的谈判是很难有突破了。”
客服总监说:“要不我们接着谈赔偿的问题吧?”
终于要谈到正题。但是我不着急,我还没有尽兴呢。你越着急要给我赔偿,我还越不着急。
我说:“如果我们提出的每一项要求都需要搁置、回避的话,这样的协商我认为是浪费时间。我们已经没有多少耐心了,很多媒体的朋友都在关注这个事情,为了我们的协商能够顺利进行,我一直没有对他们透露任何消息,我希望你们能够拿出足够的诚意来。”
这时,法务经理插话说:“说实话,我们倒并不担心媒体的介入。我们公司做过一个市场调查,发现每当国内排外情绪高涨,或者媒体曝光我们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销售业绩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我们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得出的结论是:那些愤青都是买不起我们产品的。呵呵。”
这番话让我很不高兴,我现在对投诉他的事情一点都不觉得歉疚了。
我正色说道:“好啊,要不我就成全你们,如何?”
法务经理马上道歉:“我刚才不过是个玩笑,您别当回事。我们来之前请示过公司总裁,我们愿意向客户道歉,并愿意给予客户适当的补偿。”
我说:“适当的补偿是什么意思?”
客户总监说道:“我们认为这个事情给客户带来了很多的麻烦,这一点我们承认,但是我们觉得,这个事情应该没有给客户造成太大的实际损失。所以,我们想给予客户适当的补偿。”
我说:“你们认为这个事情没有给客户造成太大的损失?你们的这位客户是一位民营企业家,经常需要资金周转,你们的行为使得他向银行申请贷款困难重重,这个损失你们统计过吗?一旦这笔贷款给他造成了信用污点,损失更是无法估量!他为了消除这笔根本不存在的贷款,给你们打了多少电话,跑了多少次银行,你们知道吗?我们提出的这个金额,仅仅只是象征性的,按照他的意愿,还要提出更多的要求!”
法务经理说:“我们都是律师,您认为你们提出的金额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我说:“既然我们都是律师,不妨开诚布公地对这起案件的结果作出预测。由于你们存在的问题,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你们败诉是必然的,您是不是认可这一点?”
法务经理诚实地点了点头:“是的。”
我接着说:“如果上了法院,我们要的就是一份胜诉的《判决书》,至于赔偿金额,完全不在我们考虑之中。这样一份打败国际知名大公司的《判决书》,对于我的当事人来说,它的无形价值远远超过了索赔金额的十倍、百倍!你们要知道,我的当事人是一位企业家,有很多客户拖欠他的货款,还有一些商家侵犯他的商标权。有这样的一份《判决书》在手里,您说,对那些债务人和侵权人是不是有很大的威慑力呢?”
对方沉默不语。
我这番话直接捅到了他们的死穴。“无欲则刚”,如果我们的目标不完全在于索赔,他们就必须向我们低头。获得高额的赔偿,符合我们的利益;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同样符合我们的利益。选择权在我们,我们可以选择在谈判中获胜或者在法庭上获胜。而他们,如果在谈判桌上不能接受我们的条件,只能接受法院的败诉判决,之后任由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影响公司的声誉。
我说:“我知道你们也做不了主,我要求和你们公司的总裁直接谈判。”
我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就向金融公司发出了第三封《律师函》,让助手去金融公司亲手交给他们总裁。
在《律师函》里面,我对总裁迟迟不露面表示了不满。我指出,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客户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道歉和赔偿的责任。身为公司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但是我们至今都是在和没有决定权的人协商,我认为公司的做法是藐视中国客户。我指出,贵公司是著名的跨国公司,一向重视声誉,以管理严格而闻名。本起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必将给公司品牌带来极大的损害。我们除了在中国境内采取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外,还将向贵公司的母公司以及所在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投诉。
在前期的资料准备过程中,我注意到这家外企所属的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非常严格,该国已经有两家著名的金融公司被政府部门处罚,业务受到严重影响。而且母公司即将在中国发行几百亿债券。我觉得有必要提醒对方,我们已经摸清了它的全部情况,如果谈判不成,他们的品牌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助手回来的时候告诉我,金融公司的中国籍总裁很热情地接待了她,看完《律师函》后马上表示,绝没有藐视中国客户的意思,马上安排时间跟我们见面。
我和同学通了电话,向他通报了谈判的进展。下一轮的谈判是一锤定音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作出最后的决定。同学的意见是,希望谈判早点结束,关于赔偿,他愿意作出让步,只要对方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就行了。虽然我认为我们可以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我决定争取在和总裁的谈判中把问题解决。
和总裁见面的时间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还是在我的律师事务所,由那位法务经理作陪。
第一桶金(4)
总裁很和善,很认真地倾听我的意见,不时地在笔记本上记录。
我说:“其实我对贵公司印象一直很好,在多年前我曾经接受过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转委托,为贵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对贵公司严谨、人性化的管理非常赞赏。”
总裁说:“谢谢,谢谢,您这么看得起我们公司,很荣幸。”
我话锋一转,说道:“但是,贵公司在这一次的事情里面,表现很让人失望。”
总裁说:“是啊,因为我们工作的失误,给您和我们的客户添了很多的麻烦,我感到非常抱歉。如果客户觉得我的身份可以接受的话,我愿意亲自登门,向他表示我的歉意。”
我说:“客户的信用记录是不是操作失误造成的,我们姑且不去深究,在客户多次投诉之后,贵公司一直没有采取补救措施,以至于客户不得不聘请律师来处理这件事情,造成了客户损失的扩大。贵公司处理前期的投诉,原本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只需要零成本就可以解决问题。可是现在,贵公司却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有可能我们要对簿公堂。”
总裁说:“是啊,我们公司也把这起事件当做一次非常深刻的教训,而且,我们也愿意以最大的诚意,来解决这起事件。”
我说:“经过前期多次与贵公司谈判代表的沟通,我相信您已经非常清楚我们的要求了。”
总裁说:“是的,我很赞赏您提出的搁置争议,解决纠纷的方案。您看今天是不是直接进入主题呢?”
好不容易把总裁请过来跟我谈判,我就别再矫情了。
我说:“行。刚才您谈到了道歉的方式,我相信您的诚意,我代表当事人接受您的道歉,但是,我希望能够采取一种更加正式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向客户登报道歉。”
总裁说:“我想,就道歉方式的问题,前期你和我们两位代表接触的时候,他们已经转达了公司的意见。您看我们能不能找到一种更好的、我们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呢?”
我微笑着说:“那我们就共同努力寻找这种方式吧。”
总裁说:“我们是不是先谈谈补偿的问题?”
我们的目标在于索赔,这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总裁先生很明白,只要赔偿问题解决得我们满意,关于真相和道歉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在前期的谈判中,法务经理和客服总监也想绕过这两点跟我直接谈赔偿,但当时条件没有成熟,他们也没有决定权,我只能避而不谈。现在总裁亲自出马,我的铺垫工作也已经做得足够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该是谈赔偿的时机了。
我说:“今天您能亲自过来跟我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有解决的希望。贵公司对于赔偿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总裁说:“公司开会研究的结果是,我们愿意补偿客户因提前还贷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同时,我们愿意将这一笔贷款中我们公司赚取的利润全部归还给客户,并且,客户的误工费、交通费,我们也愿意补偿。”
这当然不是我们的目标。如果通过法院诉讼,这些都是属于赔偿范围,我们还不如上法院要这些钱,还能拿到胜诉判决。
我说:“贵公司认为客户的损失仅限于这些方面吗?”
总裁说:“当然,客户聘请律师和财务顾问的费用,我们也愿意承担。”
我问:“你们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总裁说:“您是一个爽快人,我愿意把公司的决定透露给您。经过公司高层开会研究决定,我们愿意补偿客户的全部金额是10万元人民币。”
这个数字已经超出了同学的期望值,但是我还想再争取多些。
我哈哈一笑说:“总裁先生,我觉得您好像是在秀水街买衣服,你们还价太狠了吧。我现在可以很明确地告诉您,客户的损失远远不止10万元。我们肯定不能接受这个金额。”
总裁说:“很抱歉,这是公司作出的决定,我虽然是总裁,也只有遵守公司的决定。”
看起来再要增加赔偿存在很大难度。但是,我不想就此放弃。
我紧盯着总裁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请您告诉我,这是不是你们最后的、不可更改的决定?”
总裁愣了一下,问:“您的意思是?”
我说:“我的意思是,这是不是贵公司最后的、不可更改的决定?”
我虽然只是重复问了一遍同样的内容,但是话语里面包含着两层意思。如果这是对方最后的、不可更改的决定,意味着谈判到此为止。我方仍然有两种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如果我们不接受这个数字,接下来就会启动一系列的行动。我虽然没有明确表达出不接受的意思,却有力地传递出了这个信息。当然,我也没有把自己的后路给断掉。
总裁沉默了一会,说:“我愿意为解决这件事情尽我个人的最大努力,我愿意承担风险,在公司决定的底线上增加一两万的金额。这是我能做的极限了。请您理解。”
我微笑着摇摇头,说道:“总裁先生,我不希望您个人为处理这件事情承担任何责任。您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无论这件事情能不能谈成,我们对您都没有任何意见。为了回报您的诚意,我也愿意将我方的底线透露给您:我们统计了全部的损失是16万,少于这个金额,我们宁可一分钱不要。”
总裁仰天一笑:“这个数字我可做不了主了。”
我也笑着说:“没有关系,您可以回去再和其他的负责人研究一下,只是我今天之内必须要得到答复。”
总裁眉头一皱:“非要今天之内就答复吗?”
当然要趁热打铁。时间再拖下去,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变化。
我说:“是的,我们已经等得太久了。我从来就不指望我们的协商会取得成果,但是为了表示我对贵公司的尊重,我觉得有必要先跟你们接触,让你们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您知道,我的当事人是一位民营企业家。索赔不是我们的目的,这点赔偿对于我的当事人的身价来说,不值一提。我们更在乎的是,通过这样的一件事情,向他的客户展示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按照我们的计划,如果今天的谈判没有结果的话,明天我们将会采取一些新的行动。”
总裁说:“这样吧,我争取今天之内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但是现在已经是快下班时间了,我想,您能不能帮个忙,我明天上午九点之前给您答复。如果没有太大意外的话,我想,刚才您提出的要求应该可以获得通过。”
我面露难色,考虑了一会说:“好吧,您到时候让法务经理跟我说一声就行了。”
总裁说:“我们现在谈谈道歉的问题?”
我说:“我们需要公司出具的书面正式道歉。考虑到您解决问题的诚意,我们愿意在道歉方式上做一些变通。贵公司可以用道歉信的方式,就这个事情向客户致歉,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总裁沉吟了一下,说:“我归纳一下您的意见:第一,我们公司以书面的方式向客户出具道歉信;第二,我们公司补偿客户16万元经济损失;第三,放弃其他的要求。您的意见是不是这些?”
我说:“基本上是这样。”
总裁伸出手来和我相握,说:“行,我们回去研究一下,尽快给您回电。”
第二天一早,法务经理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公司已经通过了,正在着手起草《和解协议》。几天之后,我们拿到了赔款和道歉信,并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美中不足的是,签订《和解协议》的日期已经是9月初了,不是我期望的8月15日。转念一想,抗战可是足足打了八年啊,我们两个月的时间就让骄傲的对手败下阵来,也算不错啦。
这是我来北京之后第一个自己的案源。同学喜出望外,拿出赔款的大部分支付我的代理费,而且在同学和朋友中广为宣传。这一次的获胜,极大地鼓舞了我的士气。
梦想在开花
梦想在开花
冬去春来,花落花开。转眼间,我在北京已经工作了三年多。从陌生到熟悉,从疏远到依恋,我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城市。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房间,我匆忙洗漱下楼,在路边买份早点,然后汇入浩浩荡荡的上班人流。当霓虹灯次第点亮北京的夜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被堵在路上,饥肠辘辘,满脸疲惫。周末,我要忙着参加各种讲座、会议,如果没事,我会和朋友开着车去郊外的公园晒太阳,去电影院里看一部卖座的大片。老家的亲戚朋友来北京旅游,我还要一次次地陪着他们逛故宫、爬长城、看鸟巢,充当导游的角色……
每年春节,我和大多数在外地工作的人一样,肩背手提,大包小包,出现在火车站或机场。千里之外的故乡,就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的脚步。短暂的假期,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我在每一次离别的时候都黯然神伤。回到老家,才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地离开了她,我只是远道而来的熟客,歇脚的候鸟,很快就要再次远行……
出来了,就回不去了。庐山脚下那个美丽的小县城,只是我的“老家”,过去的家。当我年老体衰时,当我受伤时,她会敞开怀抱,接纳我,安慰我。而现在,我没有长久停留的理由。我是一只怀着梦想的鸟,北京是我的天空。在亲人们注视的眼光中,我只能不断努力,振翅高飞,直到飞不起来的时候。
2012年夏天,七十多岁的父亲病危。我在父亲临终前赶回家,守护在病床前,看着父亲骨瘦如柴的身体和呆滞的眼神,悲莫能禁,痛不欲生。我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亲因脑梗阻卧床四五年,都是母亲和姐姐们在悉心照料。这段时间,正是我事业发生转折的关键时刻,我除了偶尔回家探望,很少在父亲身边尽孝。古语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却扔下年迈的父母,去远方追寻自己的梦想。当初的选择是对还是错,这些年,我到底是得到的多,还是失去的多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条路走到现在,我已经没得选择,只能硬下心来,埋头向前。每次离开家回北京的时候,母亲总要将我送到路边,每次说的都是同样的话:“家里的事情你放心,我们都很好。你在外面自己要多注意身体,工作不要太辛苦了。”我只能强装笑颜,挥手告别。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在北京,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拿到新律师证时,我已经不满足于单打独斗,也不想再给别的律师打工了。第二年一开春,我向所里提出设立“职务犯罪部”的申请。律所的领导通过大半年和我的接触,对我的业务能力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经过多次商讨,所里决定批准我的申请,成立“职务犯罪部”,任命我作为部门主任。
这大概是国内的律师事务所第一次成立“职务犯罪部”。在刑事业务领域,律师事务所很少做专业化的细分。原因在于,专门做刑事业务的律师并不多,律师内部也普遍认为刑事辩护属于低端业务,分得太细没有必要。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专业越有前途。刑事业务中的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以及一些经济犯罪,都需要专业知识做基础,如果能强化法律服务的专业色彩,在竞争中的优势就非常明显了。
我带领自己的团队全力出击,尽量让每一起案件都令委托人满意。我担任部门主任的第一年,职务犯罪部的创收在本所北京总部的各专业部门中名列前茅,直追刑事部,令人刮目相看。
蓦然回首,我不知不觉已经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走过了十年的时光。我出道的时候,中国律师总人数才十余万,如今已经翻了一倍。可想而知,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律师队伍还将进一步壮大。
在中国,律师并非土生土长的职业,而是舶来品,所以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外界对律师的认识,存在两个极端。一是影视作品中塑造的律师形象,意气风发,机敏睿智,谈笑从容。这是无数年轻人渴望的生活,所以他们义无反顾地投入其中,最后却发现,那样的律师真的有,却是极少数。大多数律师都在为生计奔波,为社会的不公而愤怒、无奈,也有不少律师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焦头烂额,坐立不安。
在某些媒体和政府公职人员看来,律师没有一个好人,他们唯利是图,为了挣钱不择手段,不惜以身试法,为虎作伥。谁给钱,律师就替谁说话,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实事求是地说,这样的律师也是存在的。但是,也只是一部分。
我的老乡、前《中国律师》杂志总编刘桂明先生对律师职业有一个非常到位的描述:“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对于这番话,我深有感悟。
我曾经去拜访一位著名的大律师。当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他正在接待客户。好容易等到他送走客户,我正要进去跟他谈事,他很抱歉地对我说:“给我两分钟时间。”然后从办公室的柜子里拿出一盒牛奶恶狠狠地吸。我开玩笑地问:“您还好这一口呢?”大律师苦笑着说:“我从早上到现在都没顾上吃饭呢。喝点奶缓缓。”我这才知道,原来外人眼里风光无限、锦衣玉食的大牌律师,和我们一样,也是经常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啊。
大多数律师的收入确实不坏。但是,圈外人“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身为律师,不忙的时候,吃不下饭;忙起来的时候,却吃不上饭。在北京这样浩大的城市,去一个地方办点事,得花大量时间在路上,很多时候,吃饭问题只能在车上解决,甚至得饿着肚子工作。我知道肯德基里面卖的大多是垃圾食品,但是别无选择,在工作时间这些垃圾食品是我的主食。即使是和客户一块吃饭,也不能把注意力放在美食上。吃饭的时候,客户有一大堆的问题提出来,我的脑子得用来想问题,嘴巴要用来解答问题。面对一桌子菜,味同嚼蜡。
律师没有属于个人的时间。除了坐飞机和出庭,我的手机基本上是24小时开机。一旦手机没电,那就像丢了魂一样,生怕耽误重要的事情。每当休息或者和朋友相聚的时候,电话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来,朋友提出抗议,我只能抱歉地对他们说:“我的时间已经卖给了当事人。”无论是深夜还是周末,我随时都有可能拿起公文包赶往机场或者火车站。朋友送我高尔夫会员卡,我一直想和他们去打打球,但是两年过去了,还没有实现这个奢侈的愿望。
我认识一位做涉外法律业务的女律师,工作起来简直是拼命。由于时差的关系,她经常需要半夜工作,白天还要正常上班,真不知道她是怎么熬的。每次见到她都是睡眼惺忪,满脸憔悴,靠一杯接一杯的浓咖啡提神。她的收入应该相当不错,但她不能和同龄的女性一样,逛商场、做美容、做饭带孩子,她的老公真伟大啊。
刚出道的小律师当然要努力,为自己争取一片生存的空间。即便是成名已久的大律师,他们的生活也不是外人想象中的丰富多彩。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人不断涌现,稍有懈怠就会被超越,风光不再。新的法律制度不断出台,应接不暇,如果不抓紧时间学习,就会落伍于时代,甚至闹出大笑话,有损自己的一世英名。只要进入律师这个圈子,就没有办法让自己停下来,除非选择退出,否则只能不停地前进、前进、前进、进……
做律师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不仅仅是口齿敏捷,还需要一定的文字功力、细致的观察力、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和豁达的心胸。不止一个朋友问我:“你们律师一天到晚面对这些烦心事和阴暗面,受得了吗?”确实受不了。没有很强的心理调节能力,做律师是非常痛苦的。我终于明白,当年那位教我宪法的老师,说起自己办过的一些案件,为什么会在课堂上泪流满面了。
律师这个职业,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就像我们这些在异乡奋力打拼的人一样,承载着太多现实中的悲欢离合,背负着太多的责任与期待。律师职业已经在中国落地生根,无论还会经历多少曲折与磨难,迟早都会绽放出绚烂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
就像我们,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追寻自己的梦想,那么,无论有多么艰难,我们都不会轻易地落泪。我们,一定会坚守到那一天,梦想如鲜花一样怒放……
首页 上一页 共3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