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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全集》周浩辉

_78 周浩辉(现代)
  ※※※
  十月十三日,上午九点整。
  罗飞如约来到了宋局长的办公室,将整理好的案卷资料以及相关的笔录、证据等等都交给了对方。龙宇集团和高德森集团涉黑争斗的案子从此将由宋局长领导下的治安大队来接管,而罗飞则可腾出手来专心应付重出江湖的Eumenides。
  罗飞做了些简短的汇报,然后便要起身离去。宋局长却叫住了他:“你等一下。”
  “嗯?”罗飞重又坐好,“您还有事?”
  宋局长把宽厚的身体靠向椅背,说:“我没事,但你应该有事。”
  罗飞的目光闪动了两下,最终却转头看向窗外,什么也没有说。
  宋局长默然看了罗飞片刻,又道:“你心里有很多疑问——为什么不提出来?”
  罗飞把目光转回,苦笑道:“我不想知道,因为我恐怕无法面对那些答案。”
  宋局长点点头,表示理解:“你在我手下的时间不算长,还不到一年吧?但我对你还是比较了解的。你的优点很明显,软肋也同样明显。所以我才把你从这个案子里面撤出来,因为有些事情你确实处理不了。”
  罗飞叹了口气,又问:“我可以走了吗?”
  “不。”宋局长却再次阻止了他,“我必须解开你心中的那些疑问。”
  罗飞“嘿”了一声,他无辜地看着自己的领导,不知对方为何要如此为难自己。
  “我以前也想要瞒着你。”
  宋局长抬起右手冲对方指了指,“可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想法,导致的结果就是你彻底破坏了我的计划。所以我现在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以便你在适当的时候加以回避。”
  罗飞皱起眉头。当初高德森设计让警方抄了凯旋门大酒店,罗飞便怀疑一场涉黑争斗已拉开帷幕。当时他立即向宋局长做了汇报,但后者却让他不要插手此事,留给治安队处理便好。看来那时宋局长便已经在提防自己。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即便不听劝,一直盯着这个案子,但又何谈破坏了对方的计划?
  既然宋局长这么坦承,罗飞也只好无奈地耸耸肩膀,表态道:“那您就说吧。”
  宋局长“嗯”了一声,他端起桌面上的一杯热茶,捂在手里却不急着喝,同时用低缓的语气开始讲述:“这事得从头说起了——在十一年前,也就是一九九二年的时候,邓骅的势力已经在省城渐渐成了气候。当时有不少人给警方写举报信,控诉邓骅集团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举报信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当时担任市局局长的肖华同志便组织专案组,并且制定了一个代号为‘收割行动’的作战计划,想要彻底打掉这个涉黑涉恶的势力集团。”
  收割行动——昨天在解密钱要彬档案的时候,罗飞便接触到了个这个代号。他早知道这是针对邓骅集团的作战计划。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在这计划实施后的十年中,邓骅集团不仅没有被扳倒,势力反而越来越大。而潜伏在集团内部的钱要彬十年间寸功未立,反在邓骅死后又跳上舞台中央,并且积极插手于新一轮的恶势力争斗?
  宋局长要向他解释的,正是这一系列的问题。
  “当时邓骅集团在省城虽然不像后来的如日中天,但其势力已经不容小觑。肖局长明白这一仗并不好打。为了获得邓骅集团违法的证据,专案组决定往敌人内部安插警方的内线。钱要彬同志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从特种部队秘密转业,以违纪军人的身份沦落江湖。他的身手确实了得,很快便被邓骅手下的马仔拉拢,并且也引起了邓骅的关注。”
  说到这里,宋局长稍稍停歇下来,他把手里的茶杯托起来小啜一口,在品味那缕苦香的同时,也在回味着当年的那些风雨岁月。
  等那口茶悠转入喉之后,宋局长才又继续说道:“当年钱要彬的真实身份是绝对保密的,除了我和肖华这两个局长之外,就算是专案组里的其他成员也不知情。但我们还是低估了邓骅的手腕和心机。当时‘收割行动’的风声还是泄漏了出去,邓骅变得极为谨慎,除了自己亲手栽培的亲信之外,他几乎不信任任何人。钱要彬虽然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但在邓骅手下却始终得不到重用,‘收割行动’也变得举步维艰。当然了,警方的工作虽然进展缓慢,但也并非毫无成果,在邓骅组建龙宇集团的时候,警方便在公司内部顺利地安插了几条内线。只是邓骅这时已经开始编织起自己的关系网,他的财富越多,这张网便越大越密,几乎遍布省内的黑白两道。后来警方虽然掌握了龙宇集团的某些违法证据,却无力再控制局面——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不便明说,不过你应该能够理解。”
  罗飞心领神会,只无奈地评价了四个字:“投鼠忌器。”在邓骅的关系网中,必然会有些触碰不得的“大人物”,这些“大人物”未必涉案很深,只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他们但凡与邓骅有了瓜葛之后,便决不能让后者翻船。要知道,在险恶的政治斗争中,哪怕是稍微落水沾湿了些衣襟,就有可能被竞争对手踩在脚下,永无翻身之日。所以到了后期,专案组面对的已不单单是邓骅集团,而是一股庞大的政治力量。
  宋局长点点头,对此事不再深言,只把话题局限在那场代号为“收割”的行动:“到了一九九五年,肖华局长上调到省厅任常务副厅长,我接替了局长的位置,也接过了对‘收割行动’的指挥权。那时专案组的工作事实上已陷入停顿状态。我也和钱要彬同志秘密联络过几次,询问他个人的意见:是否要公开身份,回到系统内正常工作?以他多年来在江湖上积累的人脉,不管是治安队还是刑警队,都是大有可为的。”
  “他自己不愿意回来?”罗飞猜测着问道。
  “他不愿意。”宋局长一边说一边把茶杯放回桌面,“他认为自己的使命并没有完成,没有理由回去。他决定继续潜伏,并且他坚信:总有一天他能够打入邓骅集团的核心圈。”
  “可他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罗飞质疑道,“邓骅的势力已经根深蒂固,就算他赢得对方的信任,恐怕也没有能力将对方扳倒吧?”
  “话是这么说。不过一个人的信念如此坚定,未何不能创造奇迹?就这样,钱要彬同志成了整个‘收割计划’中唯一保留的火种,继续在邓骅集团内部潜伏下去。这一潜又是八年。”
  宋局长说到此处的时候,语气中颇有沧桑之意。罗飞亦感怀其中:逾十年的光阴,对于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来说确实是太长了,那些江湖岁月中孤独和酸楚,除了钱要彬本人之外,又有谁能真的体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让他能够如此坚持?
  “不过这些年里,钱要彬的努力倒没有白费。”宋局长又转了欣慰的口吻说道,“‘豹头’已经是省城道上响当当的名字,而且他还和邓骅最亲信的阿华混成了生死弟兄。”
  罗飞却不置可否,只喃喃似自语般道:“那又怎么样呢?”
  “确实,要想扳倒邓骅,这些还远远不够。”宋局长也承认这一点,“如果不是出现了一个意外情况,邓骅的势力恐怕会一直在省城盘踞下去。”
  罗飞当然明白宋局长口中的“意外”指的是什么。那正是Eumenides导演的好戏,而罗飞自己甚至也是那场大戏中一个关键而又隐秘的角色。当时他已经看破Eumenides将借韩灏之手行刺邓骅,当袁志邦却设计逼迫罗飞在慕剑云和邓骅二人的安危做出唯一的选择。罗飞毫无悬念地选择了慕剑云,邓骅就此丧命在机场大厅。只是罗飞当时并不知道:邓骅之死却给省城警方近乎夭折的“收割行动”带来了巨大的转机。
  “邓骅死了之后,钱要彬为什么没有立刻配合警方的工作?他多年的潜伏不是到了发挥作用的时刻吗?”话说到这里,罗飞不能不提出这样的质疑。
  警方对邓骅集团侦查多年,只碍于邓骅的关系网无法下手。邓骅一死,类似的后顾之忧便荡然无存。事实也证明了,在最近的大半年里,警方的经侦力量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清算了整个龙宇集团,唯独以阿华为首的势力却一直在苟延残喘,这与钱要彬的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试想一下,在阿华制造龙宇大厦双尸案,以及后来逼死韩灏,抢夺录音证据的等等过程中,如果钱要彬及时和罗飞联络,那刑警队又怎会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局面?
  宋局长注视了罗飞,良久之后才开口道:“是我让钱要彬暂时不要暴露身份,也不要把阿华犯罪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警方——我这里说到的警方,就是特指由你领导的刑警大队。”
  这样的答复实在让罗飞无法理解,他愕然反问:“为什么?”
  “因为我决定把‘收割行动’一直延续下去。”
  罗飞的脑子飞速转了两下,还是觉得糊涂。“收割行动”不是已经完成了吗?而且获得了彻底的胜利,何谈要继续延续?
  宋局长冲罗飞笑了笑,那笑容很浅,却又隐藏着极深的寓意。然后他又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大口——那茶已经凉了许多。
  “你是搞刑侦的。”宋局长将茶水“咕嘟”一声咽进肚子里的同时,又开口说道,“你的工作很难,一般人难以胜任。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你的工作却又很简单。你接手案件、破案、抓住罪犯,一切按部就班,你不需要去解剖复杂的社会,也不需要去打理纠缠不清的人际关系。”
  “是的。”罗飞并不否认,“混社会,搞人际,这些并不是我的擅长。”
  “就像这次扫黑除恶吧,我并不想让你参与。因为这里面的情况和普通的刑事案件并不一样——这是一个社会治安的大话题。你抓住一两个罪犯,破获一两起案件,对整体局势无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罗飞心里有些不舒服,不过他没有直接驳斥对方,只是反问:“难道因此就不用抓罪犯,案件也没必要破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宋局长盘弄着手里的茶杯,沉吟说道,“我干了半辈子的警察,在局长这个位置上也呆了七八年了。有些事情我年轻的时候看不清楚,现在却是一目了然。如果把整个社会比作一个人体的话,你,一个刑警,你知道你的角色像是什么?”
  罗飞摇摇头。他并不奢望自己能在片刻之间赶上对方半辈子的思考,他只想洗耳恭听。
  “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宋局长眯缝着一双胖眼看着罗飞,“你在治疗这个人体上已经溃烂的伤口,甚至用手术刀去切除掉某些严重病变的部分。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如果没有你,整个社会很快就会病入膏肓,直至一命呜呼。”
  这个比喻并不新鲜,罗飞也不是第一次听说了。不过宋局长紧接着又话锋一转:“可惜你虽然能救人性命,但却算不上是最好的医生。真正的好医生应该能够防范于未然,帮助人体调养生息,避免疾病和伤害的发生。”
  罗飞心念一动。宋局长的这几句话让他想到了曾经的警界传奇——丁科。这个无案不破的刑警在盛年之时悄然退隐,正是因为看破了这层关系。此后的岁月里,他隐匿在社会基层,将所有的精力都用于防止罪案的发生。在他身上的确体现了超越一般人的境界。
  宋局长观察着罗飞的表情,知道对方有所感悟,便又趁热打铁般说道:“所以我们才常常会说:普法比执法更加重要。如果人人都懂法守法,这个社会也就不会再有伤病,那才是我们警察最想看到的局面。到时候,像你这样的刑警,可能就要失业喽。”
  面对这样的打趣,罗飞却笑不出来。他轻轻叹一口气:“人人都懂法守法?这怎么可能呢……”
  “确实不可能。”宋局长这时也收起笑容说道,“而这个问题,正是我今天要对你说的重点。”
  罗飞精神一振,等待着对方的下文。
  “这个社会,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不犯法,就像人不可能不生病一样——你再怎么调理都没用,只要是人,谁没有生过病?”宋局长问罗飞道,“你说这是为什么?”
  罗飞不确定对方要把话题引向哪个方向,便闭口不语。
  宋局长略等待了一会,重重吐出两个字来:“环境!”
  “环境?”罗飞轻轻复念着这个词,揣摩其中的深意。
  “没有人能脱离环境而存在——这才是真正困扰你我的因素。放眼我们周围的环境:细菌、病毒,无处不在,它们通过各种渠道在人群中传播,侵蚀你我的身体,让我们患病,让我们的伤口感染、溃烂,最终不得不求助于医生的苦药和手术刀。同样,我们所处的社会也会被环境中细菌和病毒感染——”宋局长冲罗飞把手一摊,“所以我刚才的话只是一个玩笑,刑警永远都不会失业。”
  罗飞就此引申:“要保障整个社会的健康,最有意义的工作应该是净化环境,清除掉那些细菌和病毒?”
  “你可以说是‘净化’,真正意义上的‘净化’是不可能实现的。你想达到无菌的理想状态,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和环境彻底隔绝。”宋局长比划着说道,“你看看我们周围,有哪个地方是真正干净的?那些细菌和病毒会渗入到每一个角落,就算你能杀死一批,很快就有就有新的一批滋生出来。”
  话说到这里,罗飞总算找到了和实际问题的结合点:“您的意思是:龙宇集团这样的黑恶势力就像是滋生在社会中的细菌和病毒,清除一批之后,还会有新的势力出现?”
  宋局长点头道:“事实正是如此。邓骅死了,省城黑道上的人物哪个不是蠢蠢欲动?我们看到的是高德森,看不到的更多。现在高德森也死了,但我毫不怀疑,省城道上很快又会出现新的大哥。不管是你,还是我,我们都阻止不了。因为在社会环境中存在着供他们滋生的土壤。说得更透彻一点,我们之所以无法彻底地铲除他们,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细菌也是生物圈的要素一样:我们看到细菌在腐烂的垃圾中生存,便心生厌恶。可实际上呢?那些垃圾正是我们自己创造的,细菌只是在帮我们分解垃圾,实现生命系统中的物质循环。你想彻底消灭它们?除非你能改变整个生物圈运转的模式。”
  罗飞沉默了。他有什么能力去改变这个社会的运转模式?那些伴随着经济飞跃而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垃圾必然要有相应的角色去消化和清除,他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无法阻止这样的客观规律。
  不过罗飞并没有完全妥协,片刻之后,他抬头正色说道:“是的,我们不可能清除所有的细菌。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对那些特别危险的细菌进行针对性的灭杀,这也正是警方当年制定‘收割计划’的初衷吧?”
  宋局长用指尖在杯盖轻轻一敲:“你说得很对。完全的‘净化’无法做到,但适度的‘控制’却是可行的。对于特殊的细菌,必须用特殊的方法去对待——比如说培育专门的疫苗来抵抗那些制病性很强的危险病毒。”
  罗飞“嗯”了一声,附和说:“钱要彬就是警方精心培育的疫苗。”
  宋局长微微颔首,却又叹气道:“只可惜这疫苗在邓骅身上始终没能发挥作用。”
  看着宋局长遗憾的表情,罗飞心念一动,忽然间明白了对方为何要把“收割行动”继续下去——对方是想保留钱要彬这支疫苗,用以克制省城社会中新滋生出来的危险病菌。
  想通了这一层,罗飞便摇了摇头,苦笑道:“看来我的确是多此一举了。”
  “哦?”宋局长挑了挑眉头,“你明白了?”
  罗飞点头道:“钱要彬已经成功地潜入到高德森集团内部,有了他的策应,警方很快就能将阿华和高德森的势力双双扫除。我的行动未免操之过急。”在说这番话的同时,罗飞心中兀自暗想:此前宋局长说我破坏了他的计划,指的就是我抓了钱要彬这件事吧?现在钱要彬的身份被迫公开,等于是毁坏了警方培育了十多年的疫苗。
  可宋局长却不置可否。他揭开杯盖,又喝了一大口茶,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你还是没有真明白。我问你,钱要彬为什么要去杀阿华?”
  罗飞一愣,没想到对方会突然把这个问题抛了出来,而这个问题却是自己一直在刻意回避的。因为在罗飞看来,无论钱要彬是什么身份,都不能成为他制造爆炸的理由,更何况那起爆炸还误伤了一个无辜的女子。
  宋局长料到罗飞难以回答。他把茶杯稳稳地端在手里,眼看着杯中微漾的水波渐渐复归平静,这时他又开口道:“我刚才说到两个字——控制。什么叫控制?对于某种病菌,你如果掌握着相应的疫苗,这就是控制。既然能够控制,你为什么还要消灭这种病菌?要知道新的病菌还会继续滋生,如果处置不当,反而会重回失控的状态。”
  罗飞是个聪明人,他立刻读懂了对方话语中的潜台词。按照宋局长的思路,既然钱要彬成功潜入了高德森集团,那就不必急着将高德森铲除,因为警方已经具备了控制对方的能力。
  这样的思路完全在罗飞预料之外。他震愕良久,这才苦笑道:“您就这么有信心?凭着一个钱要彬,就能把高德森控制在鼓掌之中?这难道不会成为养虎为患的败笔?”
  “我确实有信心。”宋局长的态度就像杯中的茶水一样沉稳,“因为高德森原本就是我从诸多人选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他是一个利益至上的家伙,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成为阿华那样的亡命之徒。你可以用利益左右他的行为,就像是给一个危险的电匣子配上了保险丝。”
  罗飞越听越是心惊。现在看来,宋局长不仅不想铲除高德森,在新的“收割行动”中,高德森本身甚至成了计划的一部分!宋局长“挑选”了高德森,言外之意,高德森集团能在省城赫然崛起,幕后的推手竟然就是警方!难怪在高德森与阿华争斗的初期,前者的每一步出招都是如此精准,与警方针对龙宇集团的动作亦步亦趋,简直就是一对配合默契的搭档。
  “‘收割行动’?”罗飞忍不住“嘿”了一声,“这已经变了味道——这不是‘收割’,而是在‘播种’。”
  宋局长并不生气,他反而微笑着反问:“没有‘播种’,哪来的‘收割’?”
  罗飞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
  见对方并不理解自己暗示的逻辑,宋局长只好想办法把话说得更加直白。他斟酌了一会,又问罗飞:“我们这次清算龙宇集团,你知不知道有多大的收获。”
  罗飞老实说:“不知道。”他并不关心这些事情。
  “仅仅是罚没的集团资产,总值就达到了二十三点六亿。”
  罗飞咂了咂舌。这的确是个天文般的数字。
  “收割,收割!现在你该明白这两个字的涵义吧?”宋局长把手中的茶杯放回桌面,然后双臂撑着桌子边缘,探过身体向罗飞进一步解释说:“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势力,不管是黑色的,还是灰色的,他们都是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只要有他们的土壤,你就无法阻止他们生根、发芽、生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此无能为力。等他们长得又大又肥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收割。他们在生长过程中非法攫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这些财富最终还是要交出来,返还给整个社会。”
  罗飞道:“那你现在的‘播种’,也是为了将来的‘收割’?高德森就是你选择的种子?”
  “是的。高德森有能力收拢省城黑道,避免各股恶势力之间持续混战。同时他又不像邓骅那样心机深重,今后不至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只要钱要彬能赢得高德森的信任,我就有把握控制住高德森——”宋局长曲起指节敲击着桌面,满腔遗憾地强调说,“而控制住高德森,也就是控制了整个省城黑道!”
  罗飞看着宋局长,他深知对方的遗憾所在。原本以铲除邓骅黑恶势力为目的的“收割行动”,到了宋局长的手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目标更为宏大的计划。只是这个计划却因为自己的插手而宣告夭折。
  话说到这个份上,罗飞也无需再回避什么。他继续深入问道:“让钱要彬去杀阿华,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这件事很难界定。”宋局长把身体靠回到椅背上,神色间略有尴尬,“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在平民区制造爆炸事件都超出了警方行事的底线,我不可能下达这样的命令。不过对于钱要彬来说,他那么做的确是为了计划大局。当时高德森想要除掉阿华,钱要彬如果抓住这次机会,他就能够一举成为对方的心腹。”
  “所以他就擅自行动了?”罗飞默然垂首,不知在想些什么。当他再次抬头的时候,他沉着声音感叹道:“真是可怕……”
  “我们应该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宋局长帮钱要彬辩解道,“他潜伏了那么多年却没什么收获,主要原因就是得不到邓骅的信任。这次他临阵倒戈,高德森肯定也会有所戒备。而干掉阿华正是钱要彬表明立场的最好机会。面对这样的局面,警方的卧底人员可以掌握一定的自行裁量权。当然了,钱要彬采用的方式有待商榷,而伤及到了无辜,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不幸,确实令人遗憾。”
  罗飞缄默不语。事实上,他所说的“可怕”并不是指爆炸事件的结果,他针对的是“豹头”这个角色的心机。
  “豹头”虽身为警方的卧底,可是在具体行动之时却并没有寻求和警方的配合。他甚至还苦心积虑,使用了诸多手段来逃避警方的侦查。他的心思恐怕并不只在“收割行动”上,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更深层次的计划!更深一步去想,“豹头”能够在前景黯淡的情况下,仍然潜伏黑道十一年,恐怕也是有着深不可测的野心作为支撑吧?
  罗飞隐隐有些后怕:姑且不论宋局长的初衷是否正确,那被扭曲之后的“收割行动”都不会如设想中的那么顺利。这个计划如果深入进行下去,省城极有可能出现第二个“邓骅”,而宋局长也难免会沦落到极为尴尬的境地。
  好在这个计划已经终止了——缘于自己一次无意的插手。罗飞直视着宋局长的眼睛,暗自庆幸。
  “你还在想什么?”宋局长看出对方心里藏着很多东西。
  罗飞摇摇头。有太多的话他不方便说,也没有必要再说了。他只是问了句:“那您准备怎么处理钱要彬?”
  “钱要彬同志卧底十一年,不管行动的结局如何,他都是警方的功臣。”宋局长虽然没有直接回答,但他的话语却坚定地表明了他的立场。
  罗飞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他默然移开目光,转头看向窗外的秋色。
  “我知道你有保留意见。”宋局长并不介意罗飞的态度,“所以我把你从这个案子里撤出来,免得你左右为难。”
  “我明白。”罗飞把头转回来,又加重语气说道,“我全都明白了。”
  宋局长点点头,再次端起了桌上的茶杯。
  罗飞看出对方送客的意思,便主动询问:“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你忙去吧。”宋局长喝了一口茶,随手翻看着桌上的案卷资料。在罗飞起身的时候,他又问了句:“所有的资料都在这里吧?”
  罗飞“嗯”了一声,他用右手支撑着桌面,似乎在借力移转身体。他的手心里却攥住了一个小小的证物袋,在起步的同时,他借着整理的衣襟的机会,将那个证物袋悄悄送入了自己的衣兜中。
  
第十四章 离别曲
  十月二十三日,早晨七点整。
  年轻人从睡梦中醒来。这一觉睡得非常踏实,他感觉神清气爽,精力充沛。
  这套租来的两居室是他在省城的住所之一,也是他特为紧急情况而设置的避风港。那天他从张海峰的警车中逃脱之后,趁雨夜潜入此处,从此开始了深居简出的生活。
  房屋的主人长期在国外定居,而年轻人早就在银行设置了房租定期转存,所以他尽可以放心地呆在这里,没人会来打搅他。
  年轻人下床拉开窗帘,晨光透进屋内,虽然不像春天里那样明媚,但至少是一个晴天。他向窗外远眺了一会,决定今天出门,将一些该办的事情做个了断。拿定主意之后他便转身来到厨房,这里摆着两台大冰箱,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药物、食品、饮料、罐头,他即使在这里困顿上一两个月,也无需为了生活而发愁。
  年轻人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和一大块干面包,很快便把它们统统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认真地洗了手,又来到了卧室对面的小屋中。
  小屋里没有床,只贴墙竖着两大排立式衣架。衣架上挂满了衣帽服饰,不仅包括了警察、医生等等的各类制服,甚至还有女人才会用到的丝袜和长裙。
  衣架旁边有一个梳妆台,年轻人坐在台前的椅子上。他正对着一面光洁锃亮的镜子,镜子里映出一张英俊帅气的面庞。
  年轻人却轻叹着摇了摇头,似乎对这样的容颜很不满意。他盯着那面庞聚精会神地看了良久,然后慢慢拉开了台面下的一个抽屉。当他的右手重又抬上来的时候,手心里多了一把小巧纤细的剪子。
  这剪子通常是女人们修理眉毛用的,年轻人将它捏在手里,像是狮子嘴里叼着根棒棒糖一样滑稽。不过他的神态却认真得很,他眯眼看着镜子,一丝不苟地用那剪子修理起自己的眉毛来。
  原本浓密的,像两弯新月一样的眉毛渐渐变得粗短稀疏,眉间距变宽了,眉型也成了劈开的“八”字。年轻人停下手,他对着镜子左右晃了两下脑袋,自觉还不错,于是便把眉剪放回抽屉里,顺手又拿出一个“8”字型的小盒子放在台面上。
  打开盒盖,里面却是一副隐形眼镜,年轻人撑开眼皮,熟练地将两个镜片贴在了自己的眼球上。于是那双漆黑明亮的眸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对浑浊无光的眼睛,就连瞳孔也灰蒙蒙的,像是得了白内障的病患一般。
  不过对于年轻人来说,一副眼镜还不够,他从抽屉里又摸出第二副来——这一副却是有着硕大黑色边框的玻璃镜。年轻人将这副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镜框里的玻璃片毫无度数,纯属摆设。这副眼镜对于佩戴者真正的意义都隐藏在那一对粗大的黑框支脚上。
  支脚的前后位置各有一个暗扣,前面的暗扣撑住太阳穴附近的皮肤,使得年轻人的眼角向侧上方吊起,眼型由此变得狭长扁平;后面的暗扣则在耳朵后面撑起了耳廓,刻意制造出一对“招风耳”的形态。
  打理好眼眉和耳朵之后,年轻人从抽屉里摸出的第四样东西看起来更为古怪。那东西的主体由一段七八厘米长的坚硬钢丝构成,钢丝中间是两片黄巴巴的假牙,斜斜地撇向下方,钢丝两侧则顶着两个对称的塑料模子,各自约有半个核桃大小。
  年轻人把嘴一张,竟将这古怪的东西塞入了口中。钢丝恰与他上牙床的内表面锲套吻合,原来那东西却是一副牙箍。
  两片发黄的假牙顶起了年轻人的上嘴唇,使他变成了双唇不关风的“呲牙男”,而钢丝两侧的塑料模子则填满了年轻人的两颊,于是原本苍劲的面庞曲线消失了,凭空生出来两块高耸突兀的“颧骨”。
  年轻人看着镜中此刻的容颜,咧开嘴笑了,那两颗龅牙越发从唇齿中跳了出来。现在他的五官除了鼻子之外都已改头换面,丑得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年轻人又站起身,顺手撩起镜子前一团蓬乱的假发,那假发有着长长的鬓角,扣在脑袋上以后,正好能盖住藏有玄机的眼镜支脚。
  容貌算是装点完了,接下来还得挑选相配的衣着。年轻人在衣架前来回遛了两圈,最终挑出了一件厚大的夹克衫。夹克的款式有点过时,而且尺码偏大,穿在身上显得很不利索。但就是这样的效果才让年轻人满意。他走到换衣镜前,微微佝偻着背,在镜子里便出现了一个容貌丑陋,气质猥琐的男子,那男子的眯缝着小眼睛,眼神黯淡无光;因为好几天都没洗脸,皮肤干蒙蒙的,毫无弹性;他的夹克衫软然的垂搭着,袖子遮住了大半只手,一副硕大的黑框眼镜有种要把鼻梁压垮的感觉。
  “走吧。”年轻人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他瑟缩着脖子,胆怯而又羞涩,活脱脱便是一个刚从末流大学毕业,混迹在社会底层的无业青年。
  ※※※
  下午十四点四十一分。
  省警校青年教师公寓。
  慕剑云正在书桌前为明天的《犯罪心理学》的课程做着准备,忽然有敲门声响了起来。
  “谁啊?”她一边问一边站起身走出书房。敲门者则简短的回答了一句:“快递。”
  慕剑云过去打开房门。送快递的是个戴着棒球帽的小伙子,他递过一个小小的包裹,同时问道:“你是郑佳吧?”
  “郑佳?”慕剑云一愣,有点出乎意料的样子——她本以为那快递该是送给自己的。
  小伙子便意识到什么,停了动作问:“你不是?”
  慕剑云摇摇头说:“不是。”她向卧房的方向看了一眼。郑佳就在那个屋子了,不过那女孩的视力还没完全复原,行动并不方便。于是她又转过头来问道:“我代签可以吧?”
  “可以。”小伙子还挺痛快的,他把包裹塞到慕剑云手里,提醒说,“把你的身份证出示一下。”
  慕剑云展示了身份证,然后在包裹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且在名字后面用括号注明了“代收”二字。小伙子揭了回单自行离开,慕剑云则关门向卧室而去。
  卧室门虽然是虚掩着的,但慕剑云还是很礼貌地敲了敲。郑佳清脆的声音立刻在屋内回应道:“请进吧。”
  慕剑云推门而入,却见郑佳正坐在台灯下看着一本小说,脚下则趴着导盲犬牛牛。女孩的视力刚刚恢复,还不能见强光。所以白天时她会拉起窗帘,在灯光下进行适应性的生活。这些天没事的时候她多半都在看书。因为不到十岁便彻底失明,郑佳的阅读能力只停留在小学低年级的水平,一本普通的小说也需要借助字典才能读得透彻。
  看到慕剑云进来,郑佳放下小说,笑问道:“慕姐,有事吗?”这两个月来她和慕剑云朝夕相处,颇得对方照料,两人间的关系已如亲姐妹一般。牛牛也站起身,欢快地直摇尾巴。
  “有你的一个包裹,我帮你签收了。”慕剑云把包裹放在郑佳面前的桌子上,后者也有些奇怪:“我的包裹?怎么寄到这儿来了?”以前身患残疾,郑佳的交际本就不多,而知道她目前所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谁会给她寄包裹呢?捡起包裹细看,寄件人一栏竟是空空如也,没有留下任何信息。
  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包裹,郑佳忽地心中一动:难道是他?如此飘忽不定不正是他的风格吗?想到此处,女孩的心莫名悸动起来,她闪烁着目光看向慕剑云,吞吞吐吐地道:“慕姐,寄包裹的人可能……可能是我一个私密的朋友。”
  慕剑云明白对方的意思,宛尔一笑:“那你慢慢看吧,我先出去了。”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小屋。出来之后她顺手把门带好,然后快步走向自己的书桌。
  书桌上放着一个小巧红色手机,慕剑云拿起手机,在常用通讯录里很快找到罗飞的号码,并且按下了呼叫键。
  振铃刚刚响到第二声,罗飞便在电话那头“喂”了起来。因为彼此之间已非常熟悉,慕剑云也没什么寒暄,直接压着声音悄悄说道:“郑佳刚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可能是那家伙寄来的。”
  罗飞当然知道“那家伙”指的是谁,他立刻敏感起来,飞快地追问:“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还不知道。郑佳神神秘秘的,似乎不想让我看见,所以我非常怀疑……”
  “我明白了。”罗飞打断慕剑云的话头,“你只管陪着郑佳,就当什么事也没有。我马上过来!”
  慕剑云点头道:“好的。”然后她挂断电话,眼看着卧室的方向,心中感觉踏实了许多。
  与此同时,在一墙之隔的卧室内,郑佳已经拆开了包裹的封口,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倒了出来。除了几张文件纸之外,竟还有一只崭新的手机。她把手机拿在手里,正彷徨不知所措时,那手机却在她掌心中跳动起来。
  郑佳吓了一跳,忙查看手机,发现原来是有来电呼入,而手机模式显然是调在了振动状态。女孩的心也随着那手机“砰砰”地跳动起来,她迫不及待地按下了接听的按钮,却又极缓慢地,像是鼓足了勇气似的才将手机听在了自己的耳前。
  听筒里没有人说话,但分明有着清晰的呼吸声。
  最终还是郑佳先打了声招呼:“喂?”
  片刻的沉默之后,女孩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回应。
  “你好。”只有短短的两个字。但那是如此熟悉、如此亲切的语调,正如多少个夜晚在梦中听见的一样。
  “你在哪里?”女孩紧紧地攥着那只手机,似乎这样便能抓住那个隐藏在电波中的捉摸不定的影子。
  对方却只是“呵”了一声,并不愿意去回答这个问题。
  女孩感觉到对方的情绪,便苦笑着追问:“你不想见我?”
  这次对方回应得倒很干脆:“是的。”
  女孩失落地咬着嘴唇:“为什么?”
  “因为……”年轻人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的样子。”
  这算什么理由?女孩只能再次追问:“为什么?”
  那人说:“你如果看见我,那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便彻底毁了。”
  女孩总算摸到些眉目,她小心翼翼地猜测道:“你觉得自己长得很丑?”
  “是的。”那人重重地强调说,“——非常丑。”
  “那又怎么样?”女孩坦诚说道,“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看重的是他的本质,而不是他的外貌。”
  可那人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
  “当你双目失明的时候,是这样的……可行你的视力已经恢复了,情况便会不同。”他悲伤地说着,“你不会喜欢我的,你只喜欢那个看不到的人。”
  女孩从对方的话语中读出既自卑又留恋的味道。她心急如焚,不知该怎样才能劝服对方。忽然间,她心念一动,想到了一个主意。
  那人竟是自觉长得太丑,所以不愿见面。对方既已抱定了这样的想法,自己再怎么解释也难以令他释怀。但如果双方能够见面,自己倒可以用真诚而又热情态度向对方证明心迹。这方法既简单又直接,胜过任何言语上的雄辩。
  想到了这一层,女孩决定向对方抛出一个善意的谎言。她说:“我的眼睛现在还不能看东西呢,就算我们见面,我也看不见你的。”
  电话那端的人沉默着,不置可否。
  “我眼睛上的纱布还需要一周才能拆开。”女孩怕对方不相信,便多解释了一句,然后她又劝说道,“你不想来见我最后一面吗?等我的视力完全恢复之后,可能就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女孩觉得对方没有理由拒绝自己的建议。只要那人同意见面,她就可以蒙着纱布赴约,然后再出其不意地将纱布解开。那人只是不敢让自己看到他的容貌,但如果真的看见了,而自己却仍然喜欢他,他的心结也就荡然无存了吧。
  可惜这只是女孩一厢情愿的想法。那人却苦笑着说:“你骗我,你的眼睛已经能看见东西了。”
  女孩忙辩解:“不,我真的看不见。”
  那人“嘿”了一声,忽然反问道:“一个眼睛上缠着纱布的人,有什么必要在大白天还拉着窗帘?”
  女孩愕然怔住,转头往卧室窗口处看去——那里的窗帘严严实实的拉着,确实是个难以辩驳的破绽。
  可那人怎么会发现这个破绽呢?女孩略一思忖,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她快步冲到窗前,撩起窗帘的一角,从三楼窗口向外看去。
  此刻正是一天中日照最强的时分,阳光刺入女孩的双眼,带来一阵酸瑟的痛感。但女孩已顾不上爱惜自己的眼睛,她的目光往楼下扫了半圈,很快便直直地定在了某个方位上。
  在距离公寓楼不远的绿化带中站着一个长相丑陋的年轻男子,他拿着一部手机保持着通话的状态,目光则正与窗口的女孩相对。女孩的出现似乎在男子的预料之外,他的神色有些慌乱,手机也离开了耳边,随着手掌慢慢滑落下来。与此同时,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则牢牢地控制住了他的身体。
  那力量来自女孩的眼睛,明亮的、漆黑的、充满了神彩的眼睛,一股动人的波光在那双眼睛中流动着,就像小提琴的乐曲声一样优美。这样的眼睛镶嵌在女孩秀美的面庞上,沐浴着明媚的阳光,构成了年轻人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画面。他贪婪地享受着这幅画面,难舍难离。
  女孩也把手机垂在胸前。此时此刻,言语交流已成了多余的累赘。她只需要和那男子对视着,便能感受到对方的心绪。
  两人就这样互相看着,整个世界似乎都随着他们的目光而静止。也不知过了多久,楼下的男人首先从沉迷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拘促地低下了头,似乎在躲避着什么。他的这个动作立刻刺激到了女孩,令后者紧张而又焦急。
  “你不用躲!我根本不在意你的相貌!”女孩忍不住叫出了声。
  年轻人重又抬起头来看着女孩,不过这次却只是匆匆的一瞥。随即他便转身向着远离楼宇的方向而去,步履坚决。
  “你别走!”女孩徒劳地呼喊着,却无法阻止对方的脚步。情急之下,她也转身离开窗前,直往卧室门外奔去。
  客厅里的慕剑云被突然冲出来的郑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问了句:“怎么了?”后者却顾不上回答,开门就往楼下跑。慕剑云连忙也跟着追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很快便冲到了楼前的空地上,只可惜视力所及之处已经没有了那个年轻男子的身影。
  郑佳停下脚步,茫然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追赶。片刻后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匆匆地按动掌心中的手机。
  可是听筒里却传来毫无情感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郑佳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炫目的阳光照射在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上,刺激起了一层透明的泪水。
  慕剑云这时也追到了郑佳身旁,她用手轻扶着女孩的肩头,再次追问道:“你怎么了?”
  郑佳黯然答道:“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不愿意再见我了。”
  慕剑云隐隐猜到些什么,她转而拉住女孩的手,柔声劝道:“先上楼去吧,外面的光线这么强——到家里把你朋友的故事讲给我听,好不好?”
  郑佳无声地点点头。她心里确有好多话想找人倾诉,而慕剑云看起来正是最合适的对象。
  大约二十分钟后,罗飞赶到了慕剑云的公寓。他看到公寓的门敞开着,而慕剑云正站在门口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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