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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爱人(美)

_8 吉莉安•弗琳 (美)
玛戈放起了球赛,在随后的十分钟里,她只开口对球赛说了几句评论,边说边喝啤酒。玛戈不爱吃焗芝士三明治,她正把花生酱从一个罐子里一勺一勺地舀到咸饼干上。插播广告的时间到了,她按下暂停说了一句话,边说边故意朝我喷饼干渣,“如果我是个带把的男人,我一定会干翻这瓶花生酱。”
“我觉得,如果你是个带把的男人,还不知道会干出多糟的事情来呢。”
玛戈快进拖过了毫无看点的一局,“圣路易红雀”队[1]正落后五分,到了插播广告的时间,她又按下暂停说道:“今天我打电话要改我的手机套餐,结果在等回应的时候,电话那头放起了莱昂纳尔里奇的歌,你有没有听过莱昂纳尔里奇的歌?我喜欢他的《小爱人》,电话那头倒不是《小爱人》,但不管怎么说,反正有个女人接了电话,她说客户服务代表都驻扎在巴吞鲁日[2],这事真是奇怪,因为她听上去没口音呀。不过她声称自己在新奥尔良长大,很少有人知道新奥尔良长大的人没什么口音……话说回来,来自新奥尔良的人有什么别称吗?于是那位客服小姐说我的手机套餐,也就是 A套餐……”
玛戈和我之间有一种游戏,其来由要追溯到我们的妈妈身上:妈妈习惯讲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一讲起来就没完没了,玛戈认定她是暗地里跟我们两个人捣蛋。这十年来,每逢玛戈和我找不到什么有意思的话讲,我们中就会有一个人突然开口讲起家电维修或兑换优惠券之类的琐事。不过话说回来,玛戈的耐性一向比我好,她的故事真的可以讲个没完没了,那些故事先是变得又臭又长,让人打心眼里讨厌,接下去又掉个头变得十分滑稽。
玛戈正开口讲着她家那台电冰箱里的灯,讲得滔滔不绝又一气呵成,我的心中突然涌上了满腔感激之情,便俯身越过沙发亲了亲她的脸颊。
“这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谢谢你。”我觉得自己的双眼涌满了泪水,便调转眼神望着远方,眨眨眼睛把眼泪憋回去,玛戈还在说,“说来说去,我需要一节 AAA电池,而 AAA电池跟 PP3电池不是一回事,所以我必须找到 PP3电池的发票好去退货……”
这时我们看完了整场比赛,“圣路易红雀”队还是没能挽回局面。比赛结束后,玛戈把电视调成了静音,“你是想聊聊天呢,还是想干别的事情分分神?悉听尊便。”
“你去睡觉吧,玛戈,我折腾折腾就好了,也许会睡上一觉,我得补补觉。”
“你要安眠药吗?”我的孪生妹妹一直坚信要挑最简单的路走,有人会用轻松的音乐或鲸鱼的叫声助眠,这些办法在玛戈那儿可行不通,她相信只要吃上一片药,便可以倒头就睡。
“不。”
“如果你改主意了的话,安眠药在药箱里……”她在我身边流连了片刻,然后迈着惯有的快步穿过走廊,显然没有一丝睡意。玛戈关上了房门,看来她心知眼下最体贴的举动就是让我一个人待着。
不少人缺乏这种天赋,明白什么时候该乖乖地滚蛋。人们喜欢说话,但我从来就不健谈,我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独自念叨,但往往不会说出声,比如我会想“她今天看起来真不错”,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从未想过要把这些念头大声说出口。我的母亲喋喋不休,我的妹妹也喋喋不休,而我自小就习惯了倾听。因此,此刻我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觉得有点儿颓唐,于是先翻了翻玛戈的一本杂志,又浏览了一会儿电视频道,最后选定了一部黑白老片,片中那些戴着软呢帽的男人在龙飞凤舞地记笔记,一位美貌的家庭主妇声称她的丈夫正远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弗雷斯诺市,两名警察闻言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吉尔平和波尼,胃中不禁一阵翻江倒海。
正在这时,我口袋里的一次性手机发出了一阵响铃声,表示我收到了一条短信,那条短信赫然写着:“我在门外,快开门。”
[1]圣路易红雀队:美国职棒大联盟中的队伍之一,主场位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译者注
[2]巴吞鲁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首府。——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11年4月28日
日记摘录
“坚持坚持再坚持”,这是莫琳的原话。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露出一副笃定的神色,一个字一个字都说得铿锵有力,仿佛那真是一套行得通的人生策略,结果那套陈词滥调听上去不再是一个个词语,却摇身变成了有血有肉的实物,变成了沉甸甸的金玉之言。“坚持坚持再坚持”,没错!我暗自心想。
不过话说回来,中西部人身上的这种风格确实很讨我的欢心,他们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连死亡也没什么大不了。莫琳会一直“坚持坚持再坚持”,直到癌症把她放倒,到时候她才会离开人世。
因此,我正争取尽最大努力挽回糟糕的局势,而且我是严格按莫琳的用法来说这些话的。我一门心思干着活儿:我开车送莫琳去见医生、做化疗,我把尼克父亲家花瓶里令人作呕的水换了换,还给相关工作人员送了曲奇,让他们好好地照顾他。
目前的形势确实糟糕透顶,我也确实在尽最大的努力,而形势糟糕透顶的原因要说到我丈夫的头上,这个男人把我带到了这个小镇,让我抛弃了熟悉的一切,好让他来照顾生病的父母,可是眼下他似乎已经对我失去了兴趣,也对他那生病的父母丁点儿兴趣也没有。
尼克已经在心里把他的父亲一笔勾销,他连父亲的名字也不愿意提,我知道每逢“康福山”养老院打来电话的时候,尼克都暗自希望她们送来的是父亲的死讯。至于莫琳,尼克只陪他的妈妈去做过一次化疗,然后便嚷嚷着无法忍受,他说他讨厌医院,讨厌病人,讨厌时间嘀嘀嗒嗒慢吞吞地走,也讨厌一滴滴慢得要人命的静脉输液——总之他就是做不到。当我千方百计想要说服他,试图让他扛起自己的担子,他却把担子推给了我,因此我就扛起了他的担子,莫琳则成了他怪罪的对象。有一天我和莫琳坐在一起,一边漫不经心地在我的电脑上看浪漫喜剧一边聊天,那静脉输液……那还真是一滴滴慢得要人命,这时朝气蓬勃的女主角被一张沙发绊了一跤,莫琳转身对我说道:“不要太苛责尼克了,别怪他不想挑这副担子吧,我一直宠着他,把他捧在手心里……怎么能不宠他呢,看他那张面孔长得多可爱,因此他挑不了什么辛苦的担子,但我真的不介意,艾米,我真的不介意。”
“你应该介意。”我说。
“尼克不需要向我证明他的爱,我知道他爱我。”她说着拍了拍我的手。
莫琳无怨无悔的母爱让我心生敬佩,因此我没有告诉她我在尼克的电脑上发现的那份写作提案,那是一本回忆录提案,讲的是一位曼哈顿的杂志撰稿人返回密苏里州的故乡照顾他生病的父母。尼克的电脑上有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我会忍不住去打探一番,这样就能摸到一些蛛丝马迹,明白我的丈夫在想些什么,他的搜索历史记录给我提供了最新的线索,上面有黑色电影[1]、有他原来供职的那家杂志的网站,还有对密西西比河的一番研究,主题是有没有可能从这里一直顺流漂到墨西哥湾。我知道他在计划些什么,他想学着哈克贝利费恩的样子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并就此写上一篇文章,尼克这个家伙总在寻找不同的角度。
就是在梳理这些线索的时候,我发现了那本书的提案。
该书名为“双重生活:忆一段既是终点又是起点的时光”,该书将与“X一代”[2]的男性有着深切的共鸣,这些男性刚刚开始体验照顾年迈的父母所带来的压力。在“双重生活”一书中,我将详细写道:
对于毛病缠身、一度有所隔阂的父亲,我是如何一步步加深了解;
面对我那命悬一线的深爱的母亲,我是如何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被迫痛苦地变成了一个当家人;
我那位出身曼哈顿的妻子不得不放弃往昔那令人陶醉的生活,对此她是如何一腔怨气,有一点应该提到,我的妻子正是艾米艾略特邓恩,也就是畅销书“小魔女艾米”的原型人物。
提案没有写完,我猜是因为尼克意识到他永远也无法了解他那位一度有所隔阂的父亲,因为尼克正在把“当家人”的担子往外推,还因为我对这里的新生活并没有一腔怨气。我在这里确实觉得有点儿受挫,没错,但并没有一腔值得写上一本书的苦水。多年以来,我的丈夫一直在为中西部人那经得住风雨的情感唱颂赞歌:他们多么坚忍、多么谦卑,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但这样的人无法给一本回忆录提供丰富的素材,想象一下该书封套上的词句吧:人们大半辈子乖乖地做着良民,然后他们就翘了辫子。
但那些言辞还是在我的心上扎了一下,“我那位出身曼哈顿的妻子……是如何一腔怨气”。也许我确实难以驾驭,我想起了莫琳的为人自始至终都是如何可爱,我担心我和尼克并非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遇上一个喜欢照顾丈夫、喜欢家政的女人,也许他会更加快活,我说这些话并不是想要抹黑照顾丈夫和家政的手艺,天知道,我多么希望自己有这些技艺傍身呀。我希望我能把尼克的日常生活看得更重一些,一心想着尼克是不是总能用上他最喜欢的牙膏呢,我希望自己能想也不想便随口说出他的衣领尺码,我希望我是个无怨无悔、满腔爱意的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让我的男人幸福快活。
跟尼克在一起,我曾经有一阵子变成过这副模样,但我无法永远是那副模样,我还没有那么无私。“独生子女就是这样”,尼克时不时便会这么说。
但我还在放手尝试,“坚持坚持再坚持”嘛。尼克又像个孩子一样在城里东奔西跑了,他很高兴能回到密苏里,这里有他的舞台,他最近减了十磅左右体重,换了一个新发型,买了新牛仔裤,看上去意气风发。我只能在他匆匆回家或匆匆出门的时候瞥见他的身影,但那急匆匆出门的架势却是他装出来的。“你不会喜欢那种场合的”,每当我要跟他一起去的时候,不管要去哪里,他都会用这句话来搪塞我。当他的父母对他再没有用处时,他把他们抛到了一边,现在他又抛下了我,因为我融不进他的新生活。在这里他必须工作才能让我过得舒服,而他并不想那么干,他想要尽情享受。
别想了,别再想了,我必须看看光明的一面。这话可不是夸张的说法,我必须停止用黑暗阴郁的目光来打量我的丈夫,我要重新看到他欢欣明亮的一面,我必须更加敬慕他,好似以前一样。爱慕之情确实会鼓舞尼克,我只是希望我们之间能够更加平等。我的脑海中满是尼克的身影,仿佛装了一窝嗡嗡乱叫的蜂群,它们一直哼着“尼克尼克尼克”,而当我想象他脑海中的一幕,我却听到自己的名字好似羞答答的一声脆响,一天只会响起一两声,随后便会飞快地销声匿迹。我只不过希望他能多想想我,恰似我想他那么多。
这样不对吗?我已经不再知道答案。
[1]电影界用语,多指好莱坞侦探片,特别是强调善恶划分不明确的道德观与来自性的动机的题材。——译者注
[2]指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一代人。——译者注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四日
她正站在橙色的路灯灯光下,身穿一条轻薄的太阳裙,一头秀发在潮湿的天气中显得波涛起伏,那是安迪。她一溜烟冲进了门,张开双臂作势要拥抱我,我赶紧嘘了一声:“等一下,等一下!”我刚关上门,她就已经搂住了我,把面颊紧贴在我的胸膛上,我伸出一只手搂住她光溜溜的后背,闭上了双眼。我感觉松了一口气,心中却又涌起几分恐慌,那种感受让人反胃,恰似人们好不容易止住了痒,却发现是因为自己已经把皮肤挠破了一道口子。
我有一个情人。此时此刻,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有一个情人,而我将从此失去你的欢心,如果一开始我还讨得了你几分欢心的话。我有一个美貌而年轻的情人,年纪简直轻得厉害,她的名字叫作安迪。
我知道,这事很糟。
“宝贝,你他妈的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她的面颊依然贴在我的身上。
“我明白,亲爱的,我明白,你绝对想不到我刚刚经历了一阵多难熬的日子,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她还没有放开我,“你家里黑着灯呢,因此我想去玛戈家试试看。”
安迪知道我的习惯,也知道我会在哪里待,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有一个长相美貌动人、年纪轻得要命的情人,我们已经交往一段时间了。
“我担心你,尼克,担心死了。当时我正在马迪家,电视开着,突然间我就在电视上,嗯,我一眼见到一个看上去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正在说他失踪的太太呢,后来我才回过神来,那就是你本人嘛。你能想象我吓得有多厉害吗?结果你还不肯联络我?”
“我给你打过电话。”
“你说什么‘别走漏一点儿风声,按兵不动,我们见面再说’,这是你给我下了一道命令,要联络的话才不是这副样子呢。”
“我没有多少一个人待着的机会,我的身边总是有人,要么是艾米的父母,要么是玛戈,要么是警察。”我说着朝她的一头秀发呼了一口气。
“艾米不见了?”她问道。
“她不见了。”我说着从她的怀中抽出身来坐到沙发上,她在我身边坐下,一条腿贴着我的腿,一条手臂挨着我的手臂,“有人把她掳走了。”我说。
“尼克?你还好吗?”
她那巧克力色的卷发盖着她的下巴、锁骨和双峰,我望着一缕发丝随着她的呼吸起起伏伏。
“不,不太好。”这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噤声,又伸手指着走廊,“我妹妹在呢。”
我们肩并肩坐着,一声不吭,电视上还在放那部警匪老片,戴软呢帽的男人正在动手抓人。我感觉她的手钻进了我的手里,她向我靠过来,仿佛我们正要舒舒服服地过一个电影之夜,好似一对无忧无虑又懒洋洋的夫妻,接着她掰过我的脸吻了吻我。
“安迪,别这样。”我低声说。
“就要这样,我需要你。”她又吻了吻我,爬到我的腿上跨坐着,身上的棉布裙卷到了膝盖上,一只人字拖掉在地板上,“尼克,我一直担心你担心得要命,非要你把手搁在我身上,我才能安心,我脑子里一直只想着这件事,我怕死了。”
安迪是个“欲女”,这话并不是说“我和她之间全冲着男女之事”。她喜欢拥抱,喜欢爱抚,喜欢用手指挠挠我的头发和后背,爱抚能够让她安心且舒服,不过话说回来,好吧,她也确实中意男女之事。
安迪扯了扯自己的夏装,猛地拉下了太阳裙的上半身,把我的手搁到了她的胸部,我的欲望立刻应召而来。
“我想跟你干一场。”我差点儿大声对安迪说出口来,这时却听见妻子的声音在我耳边说“你是个温暖的人”。我冷不丁抽开了身子——我实在太累了,眼前的房间正在天旋地转。
“尼克?”安迪的下唇还沾着我的唾沫,“你怎么啦?我们之间出问题了?是因为艾米吗?”
我一直觉得安迪年轻得要命,她才二十三岁,当然年轻得要命,但此刻我才发现她年轻得多么荒诞,多么不负责任,多么灾难深重,简直年轻得毁天灭地。从她嘴里听到我妻子的名字总能让我心头一震,她倒是经常提起艾米的名字,她喜欢谈起艾米,仿佛艾米是一场夜间肥皂剧的女主角。安迪从来没有将艾米当作情敌,她一直把艾米当作剧中的一个角色,总在问关于我们夫妻生活的问题,也问关于艾米的问题,“你们两个在纽约的时候都干些什么呀?比方说,你们周末做什么呢?”有一次,我告诉安迪我们去听歌剧,结果安迪的嘴张成了一个圆圆的“O”形。“你们去听歌剧呀?她穿什么衣服去呢?曳地长裙吗?外面会套一件皮草吗?戴什么样的珠宝,梳什么样的发型呢?”安迪还问艾米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我跟艾米谈些什么、艾米到底什么样……总之一句话,艾米跟“小魔女艾米”一样完美吗?这就是安迪最喜欢的睡前故事:艾米。
“我妹妹在另外一间屋里,亲爱的,你压根儿就不该来这儿。上帝啊,我多么希望你在这儿,但你真的不应该来,宝贝,等我们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再说吧。”
“你才华横溢”,“你才思敏捷”,“你是个温暖的人”,“现在,吻我吧”!我的妻子在提示中写道。
安迪仍然趴在我的身上,裸露着双峰,胸前的两粒樱桃被空调激得发硬。
“宝贝,眼下我们之间要办的事就是,我必须确保我们两个人没出问题,这就是我要的一切。”她说着朝我贴了过来,她的身子又温暖又醉人,“这就是我要的一切,求求你,尼克,我吓坏了,我了解你,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说话,那也没有问题,但我需要你……跟我在一起。”
此刻我真想吻她,恰似我初次吻她的时候:那时我们的牙齿互相磕碰,她歪着头贴着我的面孔,发丝挠着我的手臂,那是一个深吻,我的脑子里除此以外一片空白,因为那一吻太过缠绵,再寻思其他的念头实在要命得很。眼下只有一件事拦着我,让我不能拉着她走进卧室,那并非因为我与她的欢爱是多么不应该(一直以来,我们反正已经罪恶滔天了),而是因为我与她的欢爱眼下真的很要命。
再说还有艾米呢。恍惚间,我又听见了艾米的声音,我妻子的声音已经在我的耳边驻扎了整整五年,但此刻它不再是声声责骂,而是又变得甜蜜动人。我太太只不过留下了三张小字条,就让我变得无精打采又满腹感伤——我真心不喜欢这一点。
我绝对没有感伤的权利。
安迪正在往我的身上钻,而我却在寻思着警方是否监视了玛戈家,我是否应该注意听着敲门声——说来说去,我毕竟有一个非常年轻、非常美貌的情人。
母亲总是告诉我们,如果你打算要办一件事,而你又想知道此事是否妥当,那就想象一下那件事堂而皇之地印在报纸上,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
尼克邓恩,一名曾经的杂志撰稿人,于2010年遭遇裁员,后来同意为北迦太基专科学校教授新闻课程。这位已婚的成熟男性迅速利用了职务之便,跟一名年轻学生展开了一场热烈的婚外恋。
我简直活生生是每个作家最害怕的梦魇,我身上的情节尽是毫无新意的老一套。
那现在就请让我再讲上一大堆老一套,以求博得读者一乐吧。这场外遇是一步接一步发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得这么深,但这份情缘并非只是逢场作戏,也不只是为了助长自信,我真的爱上了安迪,我爱她。
当时我教授的一门课叫作“如何在杂志业展开职场生涯”,班上总共有十四个学生,水平参差不齐,通通都是女孩。我本来应该用“女性”这个词,但我觉得就事实来说,说她们是“女孩”倒是确凿无误,这些女孩都希望在杂志业就职,她们可不是灰头土脸干苦活的女孩,她们一个个都十分光鲜亮丽。女孩们已经看过相关影片,她们想象着自己在曼哈顿东奔西走,一只手端着一杯拿铁咖啡,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招呼一辆的士时却不小心扭断了名牌高跟鞋的鞋跟,那副可爱的模样真是楚楚动人。正在这时,一位魅力四射、亲近可人的男士一把接住了那个快要跌倒的小可怜,她正好落入了知己情人的怀抱,他们两个人心心相印,而他的头发凌乱得让人倾倒。这些女孩根本不知道她们的职业选择是多么愚蠢无知,我原本打算用自己丢了饭碗的故事给她们敲敲警钟,不过我实在无心扮演一个悲剧角色,因此,我寻思自己可以用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给她们讲讲这个故事,权当几句玩笑话……裁员有什么大不了的嘛,那样我就能在自己的小说上多花些功夫了。
可在第一堂课上,我就回答了一大堆让人肃然起敬的问题,于是我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个夸夸其谈、废话连篇的家伙,一个巴不得吸引眼球的浑球,根本没有办法开口讲出事实:在第二轮裁员时,有人通知我去总编的办公室,于是我一步步穿过一长排小隔间向目的地走去,仿佛正在一步步赶赴刑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追随着我,而我仍然心存侥幸,暗自希望总编开口说出的不是解雇的宣判——拜托你了,说说这本杂志眼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我吧。没错!这肯定是总编找全体员工讲话,给大家打气的时候!可惜事与愿违,我的老板只说了一句话,“不幸的是,我想你自己也清楚我叫你过来的原因”,他边说边伸手揉着躲在镜片后面的双眼,好让我看看他是多么疲倦,又是多么沮丧。
我希望能尝尝当一个帅呆了的赢家是什么滋味,因此我没有把自己丢了饭碗的事情告诉学生们,反而告诉他们我家里人生了病,不得不回来照顾家人。“这也是响当当的真话啊,一点儿也没吹牛,而且听上去极富英雄气概。”我暗自心想。当时美貌动人的安迪正坐在我面前几英尺远的地方,她的脸上撒了几粒雀斑,一头巧克力色的卷发波浪起伏,秀发下有一双蓝眼睛,柔软的嘴唇微微张开,一对没有动过手脚的乳房纯属原装货,大得有点儿离谱,还长着纤细的长腿和手臂。我不得不说,安迪真他妈是个难得一见、脑袋空空的绝色娇娃,跟我那个优雅动人、大家风范的妻子简直南辕北辙。安迪身上正隐隐散发出阵阵热度和股股薰衣草香气,她在笔记本电脑上敲着字,不时用沙哑的声音问个问题,比方说,“你怎么让报料人信任你,向你敞开心扉呢?”当时我便暗自心想:“他妈的,这靓妞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有人在耍我吗?”
有时你扪心自问:“你怎么干出这种事来了呢?”我对艾米一直忠心不二,如果在酒吧里有个女人举止太过轻浮,如果她的触碰让我感觉有点儿飘飘然,那我会借故早点儿从酒吧里走掉。我可不是一个背着太太劈腿的家伙,我也对不忠的人们没什么好感——劈腿的人们既不老实也不尊重人,一个个小肚鸡肠,是群被宠坏的家伙。我一直没有向各色石榴裙低头,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快活着呢。我不愿意承认答案是如此简单,但我这辈子都一直逍遥快活,而眼下我却不太开心,结果眼前又冒出了一个安迪,下课后还流连着不肯走,非要问我一些关于我自己的问题——艾米就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至少最近没有问过。安迪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有点儿分量的人,而不是那个丢了工作的白痴,不是那个忘了把马桶座圈放下去的傻蛋,也不是那个什么也做不到位的蠢货。
有一天,安迪给我带来了一个苹果,一只红蛇果(如果我要为这场外遇写本回忆录的话,我就会把书名叫作“红蛇果”)。她请我看一看她写的故事,那是一则人物简介,主角是圣路易斯一家俱乐部里的一位脱衣舞娘,读上去活像《阁楼论坛》杂志上刊载的报道。在我读报道的时候,安迪一边吃着送给我的苹果,一边俯身越过我的肩膀,嘴唇上莫名其妙地沾着几滴蛇果汁。那时我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天哪,这女孩是在施展招数勾引我哪”,我顿时傻乎乎地吓了一跳,顷刻间摇身变成了上年纪的本杰明布拉多克[1],正在面临女人的诱惑。
安迪的招数确实生了效,我开始把安迪当作一根救命绳、一种机遇、一条出路。等到回到家中,我会发现艾米缩成一团躲在沙发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墙壁,一句话也不说,等着我开口打破僵局。她总是玩不腻这一套,从来不肯先开口打破沉默,反而一直在等我猜她的心思:今天能用什么哄艾米开心呢?我在心里暗自琢磨,安迪可不会玩这一套,安迪听到这个笑话会哈哈大乐,安迪会为这个故事捧场,那副架势仿佛我对安迪知根知底。安迪是个善良、美貌、双峰傲人的爱尔兰女孩,来自我的家乡,毫不装腔作势,一天到晚开开心心;安迪还坐在前排听我教授的课程,看上去显得很温柔,对我兴趣浓厚。
当想起安迪时,我不会像想起自己的妻子时那样感觉腹中翻江倒海——我一直害怕回到自己的家,那个家并不欢迎我。
我开始做起了白日梦,想象着这段情缘会如何拉开帷幕,我也开始渴望安迪的爱抚,没错,就是这么俗套,简直像20世纪80年代一首蹩脚单曲里上不了台面的唱词。我希望安迪来爱抚我,我希望有人来爱抚我,因为我的妻子不肯让我爱抚她:在家里,我的太太好似一条鱼一样从我的身边溜过,一闪身躲进了楼梯间或厨房里,让人伸出手也摸不着;我们一声不吭地看着电视,一个人坐着一个沙发垫,仿佛那是两艘各不相干的救生筏;在床上,她转身留给我一个后背,用毯子和床单把我们两个人隔开。有一次,我在夜里醒了过来,又心知她睡得正熟,于是伸手把她的吊带拨到了一边,用自己的脸颊和一条胳膊贴上了她那光溜溜的肩膀。那一晚我简直无法入眠,心中充满了对自己的憎恶。后来我下床在淋浴间里打了一回手枪,一边自慰一边想着艾米,想着她以前望着我时那副勾魂的样子,想着那双垂下眼帘的眼睛,那双眼睛曾经让我沉迷,让我感觉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打完手枪后,我一屁股坐进了浴缸里,直愣愣地瞪着一摊精液,我的“小兄弟”可怜巴巴地躺在左侧的大腿上,好似被冲到岸边的小动物。我在浴缸里感觉满腔屈辱,千方百计想要憋住眼泪。
就这样,我与安迪的情缘拉开了帷幕,正赶上四月初那场突如其来、没头没脑的暴风雪。噢,不是今年四月,而是去年四月,当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干活,因为玛戈要去照顾妈妈——我们总是轮换着留一个人在家里陪妈妈,看看难看的电视节目,这个人也就用不着去“酒吧”上班。妈妈已经撑不了多久了,她连这一年都熬不过。
事实上,那天晚上我心情大好:妈妈和玛戈正依偎在家里看安妮特富尼切洛主演的一部海滩电影,酒吧里则热闹非凡,仿佛每个人都心情正佳。美貌小妞对长相平平的男人们颇为和气,人们动不动就没头没脑地为陌生人买酒喝,到处喜气洋洋,一眨眼就到了打烊时间,酒吧里的客人一股脑儿涌了出去。我正要把门锁好,安迪却猛地推开门走了进来,差点儿一头撞到我的身上,我能闻到她的呼吸中有淡啤的甜香,一头秀发散发出柴火的烟味。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呆了片刻……知道吧,当你从来都只在一种场合遇见某个人,要是这个人出现在另一种场合的话,你恐怕一时也回不过神来。此时此刻,安迪居然在酒吧里,那也行啊,她放肆地笑出了声,一把将我推进了屋。
“我刚刚遇上了一场糟糕透顶的约会,你必须陪我喝一杯。”她那一头秀发隐隐地积着雪花,可人的雀斑闪着光泽,双颊泛上了两团粉色的红晕,仿佛有人刚刚在她的脸上掴过几掌。她的声音让人想起毛茸茸的小鸭子,刚开始听上去可爱得要命,最后却拖着一缕极为性感的余韵,“求你了,尼克,破烂约会败了我的胃口,我好歹得换一换心情吧!”
我记得当时我们两个人一起放声大笑,而我暗自寻思着:眼下我正跟一个女人待在一起,听她咯咯地笑,这情景轻松得让人飘飘然。安迪身穿一条仔裤,搭配着一件 V领羊绒衫;她穿仔裤比穿礼服更加美艳,面孔和身体都流露出一种恰到好处的不经意。我站到吧台后,她坐在酒吧的一条高凳上,打量着我身后的一排排酒瓶。
“你想喝点儿什么,女士?”
“随你挑,让我开开眼界吧。”她说。
我“嘘”一声作势吓她,一双嘴唇跟着噘了起来,仿佛要接上一个吻。
“现在随你挑一种酒,让我开开眼界。”她俯身向前,让自己的乳沟冲着吧台,双峰显得挺翘傲人。安迪戴了一条细细的吊坠金链,那吊坠滑进了她的毛衣,滑到了她的双峰之间。“别犯贱,别做美色当前就流口水的家伙。”我暗自心想。
“你喜欢什么口味?”我问道。
“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
就是那句话打动了我的心,我喜欢那句直来直去、简简单单的话;我愿意相信自己可以讨得一个女人的欢心,而且这事易如反掌。“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那一刻,我感到心中涌起一阵铺天盖地的轻松,于是我明白自己不再爱着艾米了。
“我不再爱我的妻子了,一点儿也不爱,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沾染一根情丝。”我一边想一边转身拿起两只平底玻璃杯,做了我最喜欢的饮料“圣诞之晨”,那是热咖啡加上冰凉的薄荷杜松子酒。我跟安迪喝了一杯,她打了个颤,放声笑了起来,我又为我们两个人满上了酒。打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我们一直在一起喝酒,其间“太太”这个词从我嘴里冒出来过三次,因为我正在端详着安迪,暗自想象着她衣衫尽解的一幕。提起“太太”是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那是我对她的警告: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安迪坐在我的面前,用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我微笑。
“陪我回家吗?”她说。刚才她曾提到自己就住在市中心附近,还说她会时不时拐到酒吧来跟我打声招呼……话说回来,她有没有提到过自己住的地方离酒吧有多近?我的心已经进入了角色,在一幕幕白日梦里,我已经一次次漫步走过屈指可数的几个街区,走向安迪家那栋平淡无奇的砖砌公寓,因此当我突然间抬脚出门陪着她回家的时候,一切看上去都那么顺理成章,我的脑海里并没有敲响一声警钟,告诉我“这件事很反常,我可不能这么做”。
我顶着漫天风雪陪她回家,还帮她重新整理好身上的红色针织围巾:理了一次,理了两次,到了第三次的时候,我总算找到了对付围巾的门道,我们两人的面孔贴得很近,她的脸颊上泛起了两团喜气洋洋的粉红色。那一瞬间原本难得一遇,但当时偏偏集齐了一切契机,不管是安迪与我的一番对话、几杯酒、一场暴风雪,还是那条围巾。
于是我们同时伸手搂住了对方,为了借力,我还把她压到了一棵树上。这时细长的树枝“哗啦”一声朝我们的脑袋上倒了一蓬雪,那一刻真是又吓人又好笑,但这场虚惊让我更加急迫地想要爱抚她,想要在瞬间摸遍她的全身,于是我伸出一只手进了她的毛衣,另一只手滑进了她的两腿之间,她并没有拦住我。
她从我身边抽开身子,牙齿咯咯作响,“跟我上楼来吧。”
我顿了一顿。
“跟我来,”她又说了一遍,“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算不上有多销魂,反正第一次只能算表现平平。我们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不同的节奏,一直不太合拍,再说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做爱了,于是我很快就一射如注,接着一鼓作气用逐渐泄气的“小兄弟”在她体内抽动了三十秒,直到自己完全松弛下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三十秒,恰好让她也得到了满足。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还不算糟糕,但颇有几分令人失望、虎头蛇尾,女孩们在这种时候也必定有这种感觉:“闹了这么大个阵仗,结果就是这样?”但我喜欢安迪用身子紧贴着我,我喜欢她跟我想象中一样柔软,还有一身娇嫩的肌肤。“真是年轻啊。”我偷偷摸摸地想道,心中浮现出艾米坐在床上怒气冲冲往身上涂润肤露的一幕。
我走进安迪的浴室,先撒了泡尿,随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强令自己把话说出了口:“你是个背着老婆劈腿的家伙,你没有守住男人最基本的底线之一,你不是个好男人。”可这些话并没有让我心神不宁,于是我暗自想道:“原来你还真不是个好东西。”
说起来,有件事才真是让人后背发寒:如果那次翻云覆雨真的棒得不得了,那可能就是我唯一一次不检点了,可惜那次欢爱也就勉强说得过去,而我却因此成了一个出轨的男人。我可不能让自己的贞节牌坊砸在一场“勉强说得过去”的欢爱上,因此我心知安迪和我之间还有下一场,于是当时我并未向自己承诺再也不犯事了。结果我们的第二次欢爱颇为惬意,第三次则极为销魂,不久之后,安迪就变成了艾米的对立面——有血有肉的对立面。她跟我一起放声大笑,她逗我笑,她不会立刻跟我回嘴,也不会对我放马后炮,从来不会对我怒目而视。跟她相处很容易,真是他妈的太容易了,于是我暗自心道:“爱情让你想要完善自身……这话没错,没错,但话说回来,也许爱 (我指的是真爱 )也会允许你做回自己。”
我本来打算告诉艾米,迟早总有摊牌的一天嘛。可我一直瞒着她,瞒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然后巴不得再多瞒几个月,主要是因为怯懦。我受不了那番向艾米交底的谈话,受不了必须给出解释,也无法想象与兰德和玛丽贝思讨论离婚事宜的一幕——不消说,到时候我的岳父母肯定会插手这件事。但说实话,其中也有几分是因为我身上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倾向,我居然能够这么看重实际(换句话说,也就是利己),几乎有些可笑。我没有向艾米提出离婚,部分原因是:当初是艾米出钱资助我开了“酒吧”,基本上“酒吧”属于艾米,离婚后她一定会把“酒吧”收回。我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孪生妹妹再一次失去生命中的几年光阴,却还要挺起胸膛去勇敢面对,因此我对这种惨兮兮的婚姻听之任之,一心相信到某个时候艾米自然会接管局面,她会提出离婚,那我就能继续扮演好人了。
我想要摆脱当前的局面,却又不想担起罪责,这原本是小人所为,不过我越是上不了台面,就越加渴望安迪——如果我的故事被登在报纸上供陌生人作为话柄,安迪会明白我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是个卑鄙小人。“艾米会跟你离婚的,她不会让事情再拖下去。”我一直在想。但春去夏来,秋天降临了,冬天也降临了,我的劈腿史已经横跨了整整一个年头,我的情人变得有些不太耐烦,事情很明显,必须有人出手解决这件事。
“我的意思是,我爱你,尼克,不管发生什么事。”此刻安迪就在这儿,就在我妹妹的沙发上,这一幕真是如梦如幻,“我真的不知道还应该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蠢得很。”她边说便举起了双手。
“别这样,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什么可说的。”我说。
“你可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暗自心想,“我再也无法大声说出那句话了。”以前我贴着她的脖子喃喃不清地说过一两次,但眼下风声已经传了出去,又出了那么多事,我不禁回想着我们那段轰轰烈烈却又遮遮掩掩的地下情,暗自诧异自己居然对这段地下情如此大意。如果她的楼里有一个安全摄像头,那我肯定已经被拍了下来。为了接她的电话,我倒是特意买了一个一次性手机,可是语音留言和短信都会发到她的常用号码上。我还给她写过一则色情的情人节短信,眼下我几乎已经看到新闻上铺天盖地地登载着那条短信的内容,好家伙,我在短信里还用了“使人倾情”来跟“林中幽径”押韵呢。还有一点不要忘了 ,安迪只有二十三岁。就冲着这些,我猜不少电子乐会随手把我这倒霉蛋的言辞和声音用上,甚至连我的照片也不放过。曾有一天晚上,我翻阅安迪手机上的照片,当时我满腔醋意和好奇,还有着几分占有欲,结果在照片上看到了她的一两个前男友,安迪手机里有许多关于他们的照片,男人自豪地在她的床上微笑,而我猜想有一天自己的床照只怕也会存到安迪的手机里(其实我还挺期待这一天),出于某种原因,当时我并没有为此担心,但眼下细想起来,那些床照说不定会被人下载,只要有人用报复的手指轻轻一摁,我的床照就会在顷刻间发送给百万公众。
“眼前的局势非常奇怪,安迪,我需要你耐心等着。”
她从我怀里挣开了身子,“你说不出口吗?为什么不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爱你,安迪,我爱你。”我望着她的眼睛说道。眼下说“我爱你”确实有风险,但不说的话同样有风险。
“那就来一场吧。”她一边低声说,一边开始扯我的皮带。
“眼下我们要十分小心,我……如果警方发现我们的关系,对我来说可就很不妙了,非常非常不妙。”
“这就是你担心的事呀?”
“我的太太好端端地失了踪,我还有个秘密……女友,没错吧,看上去很不妙,看上去就脱不了干系。”
“听你这么说,我们的这段情显得很下贱。”这时她的双峰还露在外面。“人们可不清楚我们的为人,安迪,他们会觉得这段情很下贱。”
“上帝呀,简直就像蹩脚的黑色电影。”
我闻言露出了笑容,是我向安迪推荐了黑色电影——鲍嘉[2]及其出演的《夜长梦多》,还有《双重赔偿》等,所有的经典我都一股脑儿向她介绍了。这是我们的情缘中最讨我欢心的地方,我可以向安迪展露自己的见识。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告诉警察呢?那会不会更好一些……”她说。
“千万别,安迪,连想也不要想,没门儿。”
“他们会发现的……”
“怎么会?警方怎么会发现……你有没有跟其他人提过我们的事,亲爱的?”
她颇为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顿时感觉很糟糕:这可不是安迪期待的一夜。她原本很高兴看到我,想象着火辣辣的男欢女爱,期待着肉体的互相慰藉,我却一心忙着收拾自己的烂摊子。
“亲爱的,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一定得问。”我说。
“叫不上名字。”
“你是什么意思,叫不上名字?”
“我的意思是,”她终于拉上了自己的衣服,“我的朋友、我的妈妈,他们知道我在跟一个人约会,但他们叫不上名字。”
“也跟人对不上号,对不对?”我的口气比想象中更加迫切,仿佛我正在努力撑起一片倒塌的天花板,“只有两个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安迪,就是你和我。如果你站在我这边,如果你爱我,那就千万不要走漏风声,警方永远也查不出来。”
她用一根手指轻抚着我的下巴,“如果……如果警方一直找不到艾米,那怎么办呢?”
“安迪,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和你,我们两个人都会在一起,但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有可能……局势看上去很糟糕,我可能会坐牢。”
“也许她跟着野汉子跑掉了,也许……”她边说边把脸颊贴在我的肩膀上。
我能感觉到她那稚气未脱的小脑瓜正塞满了各种念头,把艾米的失踪想成了一出浅薄暧昧的言情剧,还把不符合这出言情剧的事实全部抛在了脑后。
“她没有跑掉,事情要严重得多。”我用一根手指托着她的下巴,让她望着我,“安迪?我想让你认真对待这件事,好吗?”
“当然啦,你看我哪里不认真了吗,不过我要多跟你谈谈,多见见你,我吓坏了嘛,尼克。”
“眼下我们不能轻举妄动。”我抓住她的双肩,让她望着我的眼睛,“我的妻子失踪了,安迪。”
“但你压根儿就……”
我知道她想要说出口的那句话——“你压根儿就不爱她”,但安迪并没有那么蠢,于是她及时住了口。
她伸出双臂搂着我,“我可不想跟你吵,我知道你关心艾米,也知道你一定很担心,我也一样啊。我知道你……我无法想象你的压力有多大,所以我可以比以前更加低调,如果可能的话。不过你要记住,这件事对我也有影响,我得有你的消息才行,每天一次吧,只要有时间就打电话,即使只有几秒钟也行,让我听听你的声音。每天一次,尼克,一天也不许漏,不然的话我会抓狂,我真的会抓狂。”
她向我露出一抹笑容,低声说:“现在就来吻我。”
我温柔地吻了吻她。
“我爱你。”她说。我吻了吻她的脖子,含糊不清地答了话。我们一声不吭地坐着,电视机还在一闪一闪地发亮。
我闭上了双眼,“现在就来吻我”,是谁说过这句话?
刚过清晨五点,我就冷不丁醒了过来。玛戈已经起了床,我能听见她迈步走下过道,打开了浴室里的水龙头,便赶紧摇了摇安迪——“已经早上五点啦,五点啦”。我满嘴承诺着一心爱她,又承诺着会给她打电话,匆匆忙忙地把她向门口推去,仿佛她是个丢脸的一夜情对象。
“记住啊,每天都要打电话。”安迪小声说道。
这时我听见浴室开了门。
“每天都打。”我说完闪身开了门,安迪溜了出去。
我转过身时,玛戈已经站在了客厅里。她的嘴张得老大,显然惊得目瞪口呆,但从她的身姿来看,眼前的玛戈简直怒火攻心:她的一双手叉在腰上,两根眉毛立成了一个 V字。
“尼克,你这白痴。”
[1]电影《毕业生》中的角色。——译者注
[2]亨弗莱德弗瑞斯特鲍嘉(1899~1957)美国男演员,其参演的名作有《北非谍影》。——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11年7月21日
日记摘录
我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有时候我端详着自己,暗自心想:“这副样子怎么跟尼克的母亲比呢,难怪尼克觉得我又可笑又轻浮,完全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莫琳快要撑不住了,她把病情藏在灿烂的笑容和宽松的绣花运动衫背后,每当人们问起她的健康状况,她就回答道:“哦,我还不错,你怎么样呢,亲爱的?”她快要撑不住了,但她嘴上还不肯承认,至少目前还没有松口,因此昨天早上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想要跟她和朋友们一起出门走一走。她的状态不错,因此希望能多出门走走,我立即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心知她们的活动引不起我的兴致:她们会去打皮纳克尔牌,打桥牌,要不然就替教会做些杂事,通常是动手把东西分分类。
“我们会在一刻钟内赶到,你还是穿件短袖衣服吧。”她说。
打扫清洁,一定是去打扫清洁,一定是某种苦活累活。我急匆匆穿上一件短袖 T恤,莫琳果然在十五分钟后到了我家门外,掉光了头发的脑袋上戴着一顶针织帽,正跟她的两个朋友一起咯咯发笑。她们都穿着同一系列的贴画 T恤,缀着铃铛和丝带,胸前涂着“血血血”几个大字。
猛一眼看去,我还认为她们创立了一支流行乐队,但后来我们却全都钻进了罗斯那辆克莱斯勒老爷车,一路兴高采烈地开往血浆捐赠中心。那辆车堪称货真价实的古董车,前排座位居然还是没有分开的一整排,简直跟老奶奶一般上了年纪,车里散发着女士香烟的味道。
“我们周一和周四去那边。”罗斯一边解释一边从后视镜里望着我。
“哦。”我回答道。要不然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说“哦,周一和周四真是好棒的血浆日”?
“一个星期可以捐两次。”莫琳那件运动衫上的铃铛正在叮当作响,“第一次会给你二十美元,第二次给三十美元,所以今天大家心情都挺不错。”
“你会爱上这差事的,大家只是坐着聊聊天,好像在一间美容院。”薇琪说。莫琳捏了捏我的胳膊,悄声说:“我不能再捐啦,但我想你可以顶上我的位置,这差事能帮你赚上几块零花钱,毕竟女孩子家总该有点儿私房钱嘛。”一阵急怒涌上心头,我赶紧把它一口吞了下去,暗自心想:我曾经有过许多私房钱,但我把钱给了你的儿子。
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子正像一只流浪狗一般在停车场里转悠,身上的牛仔夹克有些显小,不过捐赠中心里面倒是挺干净,那里光线明亮,散发着松木的味道,墙上贴着满布鸽子和薄雾的基督教海报,但我心知我做不到,又是针,又是血,哪样我都不敢碰。对其他东西我倒谈不上有多害怕,但针和血这两样都让我怕得要命,要是手上被纸张割出了一道口子,我会吓得一头晕过去。只要涉及皮上的开口,我就没有办法应付,不管是削皮、切片,还是穿孔。在陪莫琳做化疗的过程中,一到扎针的时候我就把眼神掉转开。
我们进了屋,莫琳大声喊道:“嗨,凯丽丝!”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女性应声回答:“你好,莫琳!感觉怎么样?”她穿着一套制服,说不好算不算是医疗制服。
“噢,我很好,挺不错……你怎么样啊?”
“你做这差事做了多久了?”我问道。
“有一阵子啦。”莫琳说,“凯丽丝是大家的心肝宝贝,她很会扎针,这对我可是件好事,因为我的血管不好对付。”她说着亮了亮布满青筋的前臂。我初次见到莫琳时,她还是个胖乎乎的女人,眼下却已经瘦了下来,有一点很奇怪,其实她胖乎乎的时候看上去更顺眼,“你瞧,把你的手指摁到我的手臂上试试。”
我赶紧放眼打量四周,希望凯丽丝会把我们带进屋去。
“来吧,试试。”
我用指尖碰了碰莫琳的血管,感觉它从皮肤下滑到了一旁,一阵燥热突然席卷了我。
“这位是我们的新人吗?”凯丽丝突然在我的身边冒了出来,嘴里说道,“莫琳一直拿你吹嘘个不停,我们得让你填写一些文件……”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应付不了针,也应付不了血,怕得要命,真的应付不来。”
这时我意识到今天还没有吃过东西,顿时觉得一阵头晕眼花。
“这里的一切都非常卫生,我们会好好照顾你。”凯丽丝说。
“不,真的不是那回事,我从来没有捐过血,为此我的医生还很恼火,因为我连一年一回的血液测试都应付不了,比如测胆固醇。”
于是我们就等着。捐血要花两个小时,医护人员用皮带把薇琪和罗斯系到机器上,仿佛她们是等待采集的源泉,还在她们的手指上打了记号,以免她们一周之内捐血超过两次,那记号会在紫光灯下显现出来。
“真像詹姆斯邦德电影啊。”薇琪说道,她们一起咯咯笑出了声,莫琳还哼唱着邦德的主题曲(我觉得那是邦德的主题曲),罗斯用手比画出一把枪。
“你们这些老太婆就不能安静一次吗?”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大声喊道。她跟我们隔着三把椅子,起身越过三个躬着身子的男人(那三个男人的胳膊上都有蓝绿色文身,下巴上留着胡茬儿,正是我想象中会去捐血浆的那种男人),挥着空闲的一只胳膊摇摇手指表示不满。
“玛丽!我还以为你明天才来!”
“我本来应该是明天来,但我的失业救济金已经晚了一个星期,我家里只剩下一箱麦片和一罐奶油玉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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