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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他

_8 红糖(当代)
  我又随意看了看,地上的纸箱里扔着准备倒掉的垃圾,用过的A4纸,撕下的台历,电影票的票根,手机和数码相机的空盒,空了的男用香水瓶……
  “咦?这是什么?”我向他走去,在那堆衣物里瞅见一样扎眼的东西,拎了起来,王贺文没料到我下来,冷不丁吓了一跳,转眼看到我拿在手里的东西,脸一下涨得通红。
  “别,别闹。”
  我检讨,我知道背后嘲笑他前任恋人的品味是不对的,那等于在嘲笑他的品味,同时也在嘲笑我自己的品味,但是,谁能告诉我这个像红领巾一样的玩意是什么啊?!
  “啊哈哈哈……原来你喜欢这种……哈哈……哎呦我不行了,笑死了……”
  那是一条内裤,鲜红色,纱质。
  我对着阳光把它举起来,用手试了试弹性,“哇还是T-BACK!这么紧,不会觉得勒吗?”
  “别闹啦!”他一把夺下我手里的内裤,扔进那堆整理出要扔的衣服里,见我不说话,又解释道:“不是啦,那个,是网上买的……好像有色差,别看我!不是我买的!我也没穿过!谁知道勒不勒!”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可爱极了,原本脑门上就聚集了一些汗水,现在更是三三两两的滚下来,我随手擦了擦他的脸,“知道啦。我又没说要你穿……不过,我也有哦,比这个性感多了。”
  他一点都不领情,反而狠狠瞪我一眼:“你穿给谁看了?”
  “没,也没……给谁看啊……”
  “哼,反正下回我都给你剪了!”
  “干吗!”
  “然后我再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
  ……
  “怎么不睡觉?”他将衣物全部整理好,拿出装电器的黄色大塑胶袋往里面扔,我支着下巴陪他一起蹲着。
  “睡不着,没有午睡的习惯。”
  “不会困吗?”
  我摇摇头。
  看他整理屋子也挺有趣的,脏乱差的环境一点点变样,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你好像有收集癖哦。”我看着他从抽屉底层翻出彩色的纸,都是过期的快餐店兑换卷或优惠卡,“扔掉不会心疼吗?”
  “不算收集啦,都是他拿回来的,我怎么会爱吃那种东西。”想了想又说:“也有一些是我顺手给他带的,他最喜欢打折或是特惠,好像有赚到很多似的,其实还不都一样……”
  我想起他给恋人带酸奶的事,于是问他:“你知道最初我和小路私下叫你什么吗?”
  “什么?”
  “酸奶先生。”
  “啊,为什么?”
  我把经过给他说了,他很是尴尬的垂着头,手上不停的把没用的,积攒的,过期的小玩意扔出去。
  用去一半的乳液小样,香水的小小赠品装,不知那些大衣的纽扣,变了形的彩色别针,桃心型没点几次的香氛蜡烛……
  “那个……叫佳庚是吧?他是很爱美的人吧?”我看着滚了一地的小玩意说。
  “黎佳庚。”他补充道,又飞快的说:“都过去了,不提他。”
  “可是决口不提不就证明还是在意吗?”
  他回头看着我:“你是在在意吗?”
  我一怔,闭紧嘴巴不吭声。
  “那是不是说明你爱上我了呢?”他停下手里的动作,专注的看着我。
  怎么气场一下子就颠倒了呢?我哑口无言。
  “我可是真心的,我最讨厌打扫了。还是这么大规模的,刚才下楼倒第一拨垃圾时碰见不认识的大姐还以为我是新搬来的,在整理新居呢。”
  我翻了个大白眼:“谁叫你房子这么脏。怪谁。”
  “那讨些奖励总可以吧。”他舔舔嘴唇,凑近过来。
  我看着他黑乎乎的掌心,“……手,别碰我,就给……”
  ……
  一直到天黑才全部清理完。
  虽然他叫我不用帮忙,但总不能一直干看着,除去擦拭全部的桌椅外,还帮他倒了几次垃圾,虽然上下楼的感觉还是累得要死,但把超大塑胶袋扔进垃圾桶的一瞬间,感觉棒极了。
  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他又开始耍赖。
  “不是说给我奖励的吗?”
  “白天不是给了吗!”不但给了,还给了好几次呢。
  “那是利息,”他又缠上来,接吻的间隙听到他在嘀咕:“几个吻就想打发我了,没门。”
  王贺文卫生间里冲澡,歌声和水声传到楼上。
  晚上,我们躺在床上分享他的初恋故事。
  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烟雾吐出来时他缓缓说:“大四毕业那年我出柜了,毕业典礼前,我父亲看到我和小黎在树后接吻。我干脆就挑明了,省的他们老问我什么时候找女朋友。”
  出柜?我转头看着他:“你不是一般的猛,是生猛。”他没笑,我又问:“那……你父亲什么反应?”
  这回他笑了,还被烟呛了两下:“还能什么反应,和大多数书里写的一样,打我耳光,我妈拦着,毕业典礼还没开始他们就回家了,刚从车上下来啊,鞋子还没走热呢。”
  “那……那谁呢?他……”
  “小黎?他没跟家里说,他家西北的,一年也不回去一次,好瞒。”
  他又点燃一根烟,刚放到嘴边就被我夺了下来,“少抽点。”我起身把窗子打开,夏末的夜空湛蓝湛蓝的,我把烟捻灭从窗户丢了出去。
  “宁丢一亩地,不扔一烟屁,你浪费!”王贺文在身后呼喊。
  “我让楼下看流星还不好?”我抱着肩膀背对他,“后来呢?”
  “后来……慢慢就好了,还能带过去一起过年。”
  过年?
  我实在想象不出和家人一起过年的感觉,似乎法定节假日对我来说最实际的意义就是放假。
  “嘉北,”他在身后叫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
  “我说这些不是显示什么,我不会要你也出柜的,别有压力。”
  “废话。”
  天上漂浮着薄薄的云絮,很多星星洒在上面。
  他下地,走到我身后,“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王贺文认定一件事,就会竭尽所能做到最好,白天你说不提就说明还在意,我觉得有道理,现在都讲给你听,不许再吃醋。”
  “谁吃醋了?!”我用手肘顶他,他笑笑,反而贴得更近,在我耳边问:“你看什么呢?”
  “星星啊。”
  “哪颗?”
  星星就是星星,你管我看哪颗?!
  但是当时我也秀逗了,随便指着正前方几颗最醒目的连成尖角型的说:“就那个啊!”
  “哪个啊?”
  “就那个啊,红光的白光的……”
  还没说完,他抱着我笑得颤抖,“宝贝儿,那是电视塔……”
  第 22 章
  在那之后我住在他那的时候越来越多,还一起度过中秋节,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餐厅里喝了啤酒,互相搀扶着出去时,在摇摇晃晃的满月下接吻。
  没过几天,王贺文得到了新工作,是一家合资企业,他在网编部,在我看来以他的技术能力,加薪升职都是指日可待的事,他对我的分析倒没表现出特别浓厚的兴趣,只是比较在意我说的,一起去庆祝庆祝。
  我提议去酒吧坐坐,他大皱眉头,大学期间刚发现自己的性趣与众不同时他曾去过类似的酒吧,里面同性相亲的场面让他受足刺激,还不幸被金刚芭比缠上,被逼着灌了几杯辣喉的鸡尾酒才被放走,从此就对那种小众酒吧敬谢不敏。
  “我们就在家里看看影碟,吃吃饭就好,要说庆祝嘛……”他摩挲着下巴颏,“那再陪我住一周吧。”
  我就知道,他最喜欢相处方式就是两个人腻在一起,不管吃饭也好,看电视也好,逛超市或者是睡觉也好,只要在他身边,他就会很满足。
  我看他一眼,也学他的样子摩挲起下巴颏。难怪我和小路提出去酒吧喝两杯时,他那么反感……不行,我得为同志圈中最受好评的聚集地正名!
  这么想着,我便提议:“那我们去唱K吧?”
  “也好啊。”他答应得很痛快。“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
  我寒……
  我挑了城北的金贩,王贺文显然对这家KTV有些意见,“我先跟你说啊,这家的麦不是很好。”停车的时候他对我说。
  麦好不好关我什么事?我耸肩。
  “可是自助餐很好吃啊。”
  不会唱歌的人就是比较关心这一点,怎样啊?
  而且,这里离我接下来要带他去的地方很近。
  我们点了小包,一进入房间他便开始点歌,我则转悠到了八层的餐厅。
  中式和西式的小点心都很全,我心情愉悦的每样拿了一个,卤鸡翅看起来也不错,还有我喜欢的凉菜,把食物送回去后我又下来端饮料,反反复复我跑了好几趟,王贺文显然对于我这种“对食物的热爱超出唱歌”这件事很不理解。
  前面说过,我五音不全,而且是连练习都无从练起的。
  因为我根本不觉得我有唱跑调。
  其实小时候我还是很爱唱歌的,尤其爱跟着电视唱主题曲,什么千年等一回啊,雪山飞狐啊,刀剑如梦啊都是我的最爱,但从来没人和我说过,哎,小朋友,你唱得不对哦!
  我还很开心的报了合唱班,直到有一次排练后我前排的小女生忽然回过头来,很嫌弃很大声的对我说:“哎,你啊,跑调就不要唱那么大声啊!”我的脸唰的红了,要知道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有自尊心了,之后我没再去合唱班,也没再开口唱过歌。
  上学的时候很怕同学们兴致一上来就说,不如我们一起去卡拉OK吧!
  那个时候我只能强作镇定的说,我有事要回家,不能去了。
  但是进入社会后,同事或上司请客聚会总是难免,还出奇的爱选择聚众唱K,虽然我知道奇怪的人只是我而已,但硬着头皮加入在里面时也是浑身的不自在,也有同事唱歌很难听,别的人起哄,我也会心理很阴暗的跟着笑,但是总会有个人冒出来安慰说:“还好啦还好啦,起码不走调。”看来走调真的是罪大恶极呢。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埋头大吃,然后和同样对唱歌提不起兴致的男人玩骰子,喝酒,但话筒递来时,对方总能礼貌性的随便唱上几句,而我就只能没出息的去上厕所了。
  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一整套拒绝唱歌的方法,不得罪人,又不会露出“其实是不会唱歌”的真相。
  可是不知道在王贺文这里适不适用,毕竟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上厕所猛吃饭玩游戏的方法都不太够用,最重要的,自掘坟墓的人是我——是我提议来唱K的。
  看他兴致勃勃点歌的样子我就知道,我提对了,而且,我也真的很想听他的歌声。
  他点了一首叫做“爱我别走”的歌,我曾无数次在麦当劳和音像店里听到过。
  ……爱我别走,
  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爱我别走,
  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我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样,
  夜里的寂寞容易叫人悲伤,
  我不敢想的太多……
  他的嗓音可真温柔啊,比在电脑里听效果要好了不知多少倍。
  他坐在屏幕前的高脚凳上,身子随着节奏轻轻摆动,我却坐在沙发里,对着一大堆食物叹气。
  估摸着歌声快结束时,我拿起筷子。
  “我点了很多经典老歌,你一定会唱吧。”他转头问我,我含糊的笑了笑,前奏响起来,果然很熟悉,我看了一眼屏幕,心里也不得不感叹这个男人的心思很细腻。
  他把话筒递给我,自己拿起副麦,“一起唱还是你先唱?”
  我很抱歉的指指盘子里的菜,他了然的点点头,“那我先唱喽。”
  “你知道吗爱你并不容易,
  还需要很多勇气。
  是天意吧好多话说不出去,
  就是怕你负担不起……”
  王贺文一边唱一边回过头看我,我还在吃,他只能继续唱下去。
  “……一颗心在风雨里,
  飘来飘去,
  都是为你……
  一路上有你,
  苦一点也愿意,
  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
  痛一点也愿意,
  就算这辈子注定要和你分离……”
  这首歌的高音部分有原唱的和声,就算唱不上去,也听不大出来,王贺文自然唱得很好,但是这首歌是他为我点的,因为不知道我的水平,而特地选了这首。
  年轻时代的张学友目光忧郁的面对镜头,我则一脸痛苦的盯着王贺文的背影。
  这样反复几次,他也看出我不想唱的意思,他把遥控器递给我。
  我摇摇头,不接。“我想听你唱。”
  “可是我也想听你唱啊。”
  看着他亮闪闪满含期待的目光,我很犯难,我决定实话实说,但是这种情况不是没发生过,被同去的好友要求唱歌,在得到五音不全的答案后,对方却说:“骗人,我才不信!”一再拒绝却被认为是高调,不通世故。
  可我真的没办法,只要想到开口的后果,就会被自己的想象窘到无以复加,不想看对方明明满面失望却装作不在意似的说:“还……好啦,要是不跑调就更好了。”之类的话。
  “我不会唱歌。”我说,“我会跑调,而且是很夸张那种,所以我从不唱歌。”
  “真的?”
  “骗你做什么。”
  “唱一个来听听。”
  “不,会被笑。”
  “我不笑。”
  “我不会唱的,你别劝我了,你唱,我喜欢听你唱。”
  “那咱俩合唱,纤夫的爱怎么样?”他笑着打趣,可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可笑,没接他的话,我一口一口的喝着啤酒。
  “你怕羞呢?”王贺文坐到我旁边,盯着我的眼睛看。
  “没有!我只是不喜欢唱歌而已。”
  “可是你喜欢听歌,喜欢的听歌的人都会喜欢唱歌。”
  我不跟他争辩,他拿起一杯凉茶慢慢的喝,一边喝一边透过杯子边缘看我,“真的在害羞,你脸红了。”
  我真想把酒泼他脸上。
  像他们这种唱歌完全没有阻碍的人,根本不了解我的痛苦。
  即使有朋友过生日,一起唱生日歌也不敢出声,一起拍手打拍子的场合更是紧张,生怕自己的步调和别人不一样,也有喜欢的歌手和歌曲,会有无意中听到跟着哼唱的时候,刚发出一个音节便下意识停住,赶忙查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到……
  他是不会理解的,他唱歌那么好。
  “我只是喝了酒,脸有点热而已。”我对他说。
  “那……你从没在别人面前唱过歌吗?”
  “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有。”
  “懂事以后呢?”
  “有过……一次吧。”我应该说没有的,但是鬼使神差的就说了实话。
  的确有过一次,在明知道自己唱歌很难听之后。
  “那个幸运的人是谁啊?”王贺文酸溜溜的问,背景音突然激昂起来,是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王贺文调出了原唱,又把声音降低,随意的拿起我用过的筷子夹起菜。
  “高中同学。”
  “就是那个左耳失聪的男生吧?”他问。
  我心里一紧,阿信正唱到高(透明大法)潮部分,凄厉的唱着:“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的快乐或委屈……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王贺文忽然抬头看我,“那个人……他是你的初恋吧?”
  我闭上眼,把酒瓶重重放在桌上,冷冷道:“我不想谈他。什么初恋不初恋的,真好笑!”
  他看了我一会,没说话,把我放在桌上的酒一口喝掉,拿起话筒坐到屏幕前继续唱。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最怕朋友突然的关心,
  最怕回忆突然翻滚,
  绞痛着不平息,
  最怕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最怕此生已经决定自己过,
  没有你却又突然,
  听到你的消息……”
  我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说什么“决口不提就说明没忘记,还在意”的人正是自己,也帮着他一起清理了过去的痕迹,一周有三天都住在他那,就算男女交往也算步入正轨了,现在却连一丁点缝隙都不愿敞开,我太自私了。
  但是李赫南是我绝不愿回忆的一段过去,连提都不能。
  不是因为怀念或忘不掉,而是……我欠那个人的实在太多了,即使因为他而被王贺文误会或吵架,这种痛苦,也像赎罪一样。
  那个阴暗的,懦弱的嘉北,真是讨厌。
  第 23 章
  “李赫南,是我的高中同学。”我开口说。
  王贺文停下用力按遥控器的动作回过身来,他一语不发的望着我,背对着屏幕的白色光泽使他整个人呈现令人安心的暗色,和墙壁融到一起去的暗色。
  和他相比我反而更像一个表演者,被头顶的射灯照着,有种站在舞台上的恍惚感,面对他平静的注视,我忍不住开始述说。
  李赫南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一时彼此并不熟悉,他坐在我的后面,关系仅止于帮我传个条、拣下笔的程度,他的篮球打得很好,人又高挑白净,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看不惯他,我和他的学习成绩都不错,每次小考都能排在前五,但是我的体育成绩就非常差,体育课对我来说都像上刑场。
  高一的时候学校举办运动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赛事就是篮球赛,每个班都积极准备,体育课有整堂的时间用来练篮球,课间操也是一样,一时间大家嘴里谈论的全是篮球篮球篮球,李赫南李赫南李赫南……没错,李赫南是我们这届高一学生里打篮球最好的,我们班夺冠就靠他了。
  我十分不擅长运动,篮球对我来说更是天外传奇,但是李赫南却认定了我一定有打篮球的天赋,为什么?因为我蹿得比较早的个头啊,177对于高一学生来说很高了,队里当时还差一个后卫。
  面对他的要求,我不止一次的提出拒绝,告诉他我连拍球都不会。
  他缺好脾气的纠正我:“那叫运球。你一定可以的,你看你的体型,明明是天生适合运动的。”
  我无奈,一次次被他堵在车库被强拉去球场训练真是够了!
  我记得那天下着小雨,露天的篮球场湿滑一片,但是这不能阻挡大家练球的热情,七个篮球架被十个班的男生觊觎着,我们排在2班后面,我闷闷不乐的坐在人群中,心里抱怨着鬼天气,并希望雨能再下大些,这样就会有人提议回家。
  雨果然下大了,天空被闪电撕开,雷声紧随而至,操场上正在打球的男生四处散开,很快就空出2个篮筐,但雨点也倾斜般洒下来,连空气都阴沉了,我暗喜,拍拍裤子准备往车棚走,才走出两步就被拽住。
  “你去哪?好不容易场地空出来了……”
  是李赫南。
  我惊讶的望着他,没搞错吧,为什么我一定要在大雨里练球啊!
  他松开我又向其他队员跑去:“就位了就位了!趁天黑前我们还能再练半个小时……”
  大家嘴里抱怨着雨好大会淋湿之类的话,但荣誉感大过一切,虽然不情愿还是慢慢聚集了起来。
  “嘉北,把球丢来……”嘈杂的人声中我听到李赫南叫我的名字。
  准备回家的其他班学生从我身边跑过,隔着慢慢大起来的雨幕,他们张牙舞爪的将篮球向我——身后的置物袋丢来,我正忙不迭闪避着飕飕飞来的黑影,听到他的呼喊,遍随手拦住一个球向他的方向丢去。
  我不记得使了多大力气,投篮都没这么准过,球出手,几乎是同时,那个方向传来尖叫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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