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琼瑶传奇-覃贤茂

_8 覃贤茂(当代)
  殷超凡决定立即和芷筠结婚,并让芷筠去见他的父母,芷筠知道自己无法逃避,答应了。可回到家中,弟弟竹伟却在霍立峰的教导下,打了邻居的孩子,芷筠为此痛苦万分,殷超凡对芷筠说,以后竹伟将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他会帮芷筠。
  殷超凡回到家中,知道自己的父母会反对芷筠,但在殷超凡的据理力争下,父亲终于同意见芷筠,不过他却另派人去调查芷筠的身世。
  殷超凡的父亲殷文渊见到了芷筠,很是欣赏,但得知芷筠有一个白痴弟弟,却使他不能同意儿子和芷筠的婚事。
  芷筠意识到殷超凡父亲对自己的态度的变化,可殷超凡却沉浸在幻想中,他想先和芷筠结了婚再说。芷筠不同意他的想法,但答应他考虑半个月。
  一天早上,霍立峰来找竹伟,想教他打架,正在睡觉的芷筠听见后,穿着睡衣跑出来阻止,这时,殷超凡来了,他看了芷筠的穿着,气得大骂芷筠。竹伟见姐姐被欺负,他不听芷筠的劝说,把殷超凡打了一顿,被打得肋骨断了两根,左手臂骨折,内出血,脾脏破裂,开刀割除了脾脏。
  殷文渊找到芷筠,他答应不告竹伟,但条件是芷筠必须离开殷超凡,芷筠别无选择,她答应了。
  殷超凡醒来后,呼唤芷筠,姐姐告诉他,父亲是不会派人去找芷筠的,只有他自己好起来,才能尽快找回芷筠。几个月后,殷超凡出了院,他到处找芷筠,可芷筠就像是消失了一般,一点消息也没有。殷超凡又去了他和芷筠常去的如愿林,他想到芷筠对他未说出口的话,就是想要他自己能独立。
  殷超凡搬了出来,但他答应家人自己找到工作安顿好后会和他们联系。
  殷文渊看到了儿子的决心,也被感动了,他开始寻找芷筠。芷筠被殷文渊找到了,她租用了一块土地,种花谋生。
  殷超凡来了,芷筠的弟弟竹伟竟学会了他们曾唱的一首歌:像奇迹一般,竹伟居然把这支歌唱完整了。
  还记得那个秋季,
  我们同游在一起,
  我握了一把红叶,
  你采了一束芦获,
  山风在树梢吹过,
  小草在款摆腰肢。
  我们相对注视,
  秋天在我们手里。
  你对我微微浅笑,
  我只是默默无语,
  你唱了一支秋歌,
  告诉我你的心迹,
  其实我早已知道,
  爱情不需要言语。
  我们相对注视,
  默契在我们眼底。
  芷筠和殷超凡依偎着,彼此望着,手握着手,心贴着心,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近乎虔诚的情绪,体会到冥冥之中,似乎有那么一个庞大的力量,在支配着人生的悲欢离合。
  《秋歌》的结尾,好像已经预示着琼瑶和平鑫涛之间的等待已经有了结果。
19.勤苦写作:《人在天涯》
  1976年,平鑫涛和妻子终于离婚了。
  也许是因为琼瑶心境变好的原故,琼瑶这一年创作了三部作品:
  《人在天涯》,《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
  琼瑶在《人在天涯》的后记中道: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
  全神贯注地写,因而被亲家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地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地说过一句话:"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该发生在这个地方!"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翠菲喷泉的前面,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国会方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对自己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宏愿"是有了,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矾,去了华盛顿,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稀奇古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在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
  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东京的宝家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挡不了"家""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地靠在沙发中,由衷地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国,我都无暇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协商后先给了《联合报》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极多的难题。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
  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地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15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的"变"。
  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绦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和小荔子,比对我自己还熟悉,只由于故事有若干真实性,我写得辛酸,写得激动,写得泪眼模糊!
  我爱这个故事,我爱这故事中每个人物,如果这故事不能感动别人,是我写作的失败,不是故事的失败,如果它能得到一点点"共鸣",我愿已足!走笔至此,我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难以尽述。我从来不解释自己的作品,15年来,不论褒与贬,我皆默默承受。对于《人在天涯》,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论你喜欢与不喜欢,我"努力"过了,我"耕耘"过了,我"写"过了。1976年3月5日夜。
  从琼瑶的自述中可以看出,她的写作生活是多么的辛勤和辛苦,一个作家的成功,是多么的不容易,一分辛劳一份收获,这真是千古不变的名言。
  《人在天涯》讲述的是高志翔到罗马去学习美术,优秀的哥哥八年前就到了罗马,现在,终于可以见到哥哥了。
  可见到了哥哥,志翔发现,哥哥好像并不像信上所说的那么好。
  但哥关心他,要他安心学习,并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忆华那里。忆华是一位老华侨的女儿,志远一心一意地想把忆华介绍给自己的弟弟,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忆华。
  志翔对志远的这般安排并不领情,但初来罗马,他忙着吸收,而且志远不要他去歌剧院找他,因此,他根本见不到哥志远,反而和高家父女俩熟了起来。
  志翔问高家父女,哥哥在哪座剧院演唱,高家父女沉默了,忆华叫志翔永不要去问志远。
  一天,志翔去找志远,才发现哥在剧院只是一个搬运工。
  志远说出了真相,几年前一次滑雪中,自己被冻坏了嗓子,无法再唱了。
  志翔听了哥哥的遭遇,他就不想念书了,他想自己应找份工做,以便还清因出国而带来的债务。志远告诉弟弟,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要他用心地念书来报答他。
  志翔开始用心念书,有一天,他去看街头的雕塑,碰到一个女孩子朱丹荔。他带朱丹荔一起玩,可他并不富有,穷得连朋友也不敢交。
  朱丹荔有良好的家世,她要志翔陪她玩,志翔是不敢缺课的,他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知道哥哥的期待。
  朱丹荔走了,志翔进入了一种疯狂的创作中。
  不知情的志远还以为志翔和忆华相爱了,志翔处处为志远考虑,伤害了忆华。而且,志翔也明确表示,自己不爱忆华。
  33天后,朱丹荔又到了罗马,她思念志翔。志翔看到朱丹荔,高兴地跳了起来,可朱丹荔要他安排自己,他才明白过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安排朱丹荔。
  朱丹荔妥协了,她把自己安排好,住进靠近志翔的女子公寓。她的父母追来了,要她回去,她不肯,父母要见一见志翔,她也不肯耽误志翔的上课时间,父母对她无可奈何,只好由她去。
  志远安排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决定让志翔和忆华好好去玩一玩,可志翔想去打工,以减轻哥哥的负担。朱丹荔知道了志翔的假期计划,她骗志翔说瑞士好找工作,把志翔带到了自己的家中。
  朱丹荔的父母对这个任性的女儿毫无办法,只好接受了志翔。
  而志远发现志翔留下一张纸条走了之后,大发雷霆,忆华哭了,志远不知忆华为何而哭,他还安慰忆华自己会把志翔绑回来,忆华哭得更厉害了,志远慌了手脚。忆华把自己对志远的爱意说了出来,志远其实也深深地爱着忆华,他们终于拥抱在一起。
  志远取消了旅游计划,理解他的忆华也同意了。
  可志翔在朱丹荔的陪同下,在瑞士尽情地玩耍、作画,连开学都忘了。志远找到了志翔,志翔深为羞愧,他没有和朱丹荔告别,就回到了罗马。
  志翔又用功学习,他创作了一幅作品《少女与马》送去参展,但没有获得成功,他更消沉了。
  一天,志远下班回家,看到一个女孩坐在家门口,原来是朱丹荔,她想知道志远有怎样的魔力,吸引着志翔。志远留下她,因为只有她才能治好志翔的忧郁。
  志远在拼命地工作,他的身体终于不行了,他住进了医院。
  志翔不愿意用朱丹荔的钱,也不想用高家父女的钱,他接替了哥哥在剧院里搬运工的工作。在工作中,他创作了一幅作品《手》,却得到了好评。
  哥哥终于出院了,和忆华结了婚。
  而且,他们准备回到自己的祖国,他们同唱着一首歌: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20.往事追忆:《我是一片云》
  《我是一片云》写作于1976年,是琼瑶作品中份量较重、较为受人重视的一部书。
  这一年,是琼瑶较为心平气和的一年,生活中的矛盾,似乎开始理顺,似乎露出了一线曙光,她的写作似乎也变得轻松,文笔似乎也更为潇洒自如,游刃有余。
  琼瑶在1976年曾想一个人到欧洲去旅行,她这时的心情,也颇有"一片云"的味道,这部小说,也许是她飞来飞去时所产生的灵感。
  云,其实就是琼瑶的梦,这个梦还具有特别的意义,那就是她和平鑫涛之间秘密和不由分说的恋情。
  琼瑶在《我的故事》中,曾谈到这一点。那时,她和平鑫涛认识还不久:
  鑫涛,他成为我生活中相当重要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是我的"经纪人",他是我的"读者",也是我的"评审",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板",他是我小说的"支持者",也是我梦想的"实现者"……我们开始受彼此的影响。我变得倚赖他,信任他,顺从他。
  他变得也会做梦,也会糊里糊涂起来,当我在云雾里的时候,他也会陪我钻进去,去体会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
  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
  我的境界不太实际,他跟着我钻进去,居然也会像云一样飘起来。我把他带进我的每一本小说,让他接触我笔下的人物,而每个我笔下的人物,总有一部分是"我"。他对我认识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来,他不知道像我这样一个人,这样带着满脑子的梦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么活过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在这世界上,像你这种人,老早就应该绝种了!"
  他说,然后就悚然一惊地说:"不行不行!如果你绝种了,我怎么办?"
  越是平静的日子,越容易使人沉浸在往事的追忆之中,《我是一片云》正是琼瑶对往事追忆的寄托。
  《我是一片云》讲述的是20岁的宛露,从小就说"我是一片云"。宛露,似清晨小草上的露珠,清新无邪,对她的第一眼注视,所有的感受,是她的翩翩生动,是环萦着她的亲情的温馨。这20年,父母和哥哥无私地爱着她,让她在其中自由地生长发展。20年,这亲情给她遮挡了尘世的丑恶,使她20年人生如花,几乎没有四季的变化,所以她好像总是长不大,她欢乐无尽,惟一的苦恼便是没有烦恼。
  可是,宛露一球击中了孟樵,激发了孟樵的爱;宛露的青梅竹马顾友岚的归来,又使她迷惘于友情和爱情;孟樵的爱如惊涛巨浪,友岚的爱如隐形的潜流。盂樵之爱,是情感之爱,所以易于冲动;友岚之爱是理智之爱,故偏于稳重。两股动静迥异的爱浪以宛露为中心,相互拼斗,鼓荡生风,形成一个力的漩涡、一个强劲的力场;从此宛露开始了烦恼的生活。
  从内心深处,宛露偏向孟樵,可她的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偏向世交的顾友岚。
  宛露在孟樵狂热的爱之下,去见了孟樵的母亲。孟樵是孟母守寡多年带大的儿子,因此她对他的女朋友,在潜意识里是很难接受的,第一次见到宛露,她就对宛露的口无遮掩很是反感,她气走了宛露。
  宛露在孟樵的哀求下,答应了向孟樵的母亲道歉,因为她爱孟樵。宛露到了孟家,母亲当着孟樵的面,对宛露很好,可孟樵一离开,她则变了脸,宛露又被气走了。
  这时,宛露没有想到的事情又出现了,她不是段家的亲生女儿,她灰心了。
  宛露写道: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我是一片云,轻风吹我衣,飘来又飘去,何处留踪迹?我是一片云,终日无休息,有梦从何寄?倦游何所栖?"
  顾友岚这时却安慰她,自己早已知道她的身世,但仍然爱她,这使宛露异常地感动。可这也没有敌过孟樵对她的吸引力。孟樵又来找她去向母亲道歉,宛露去了,可孟母对宛露说:"孟家是世代书香,从没有出过一点儿差错,孟家所娶的女孩子,也都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但是樵樵已经迷上了你,我也只好接受你,慢慢的训练和熏陶,我想,总可以把你从一块顽石,琢磨成一块美玉,你的底子还是不错的。"
  坦诚的宛露告诉孟母,自己只是段立森的养女,自己的生母其实是个舞女,这个打击对孟母太大了,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儿媳妇;孟樵却认为她是在编故事,也不相信她。
  宛露冲出了孟家,她病倒了。顾友岚每天下班后都来看宛露,他温柔、诚恳,但却语重心长地说:"宛露,我不希望自己是个代替品!但是,我要你,我也爱你,这份爱,可能远超过你的想象。我不知道我在你心里到底占多少分量,却知道你并没有如疯如狂地爱上我。宛露,爱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东西,我自己是否被爱,我心里有数。可是,宛露,即使你不爱我,我一样也要你,因为,有一天,你会爱我,超过那个孟樵!"
  宛露被友岚打动了,她决定一个月后嫁给友岚。
  孟樵对母亲说:"你的爱会杀掉我!你知道吗?宛露对我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你难道不明白吗?"
  明白过来的孟樵去找宛露,可段家却对他说不在,不到一个月,他在段家门口看到了大大的喜字,宛露成了顾家的新妇。
  新婚的日子悄悄地过去了,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地缠住母亲,后来,哥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
  一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着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黑点,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宛露的寂寞顾友岚看在眼里,他劝宛露要个孩子,可宛露因为自己是弃儿,对另一条小生命的到来,有些恐惧,而且她怕受也会害了孩子,她又回去上班了。
  孟樵出国三个月后回来,又来找宛露,因为宛露眼光朦胧如梦,似乎总在哀悼着什么,宛露并不快乐。
  宛露迟归了,她回家后想和顾友岚谈离婚,可面对顾友岚,她又不忍开口。
  宛露回家和母亲说:"友岚只能使我像一湖止水,平静而无波,孟樵却可以使我像火焰般燃烧。"她让母亲向顾家提出离婚。
  段太太说:"宛露,你醒醒吧!婚姻本身就是平静无波的东西,当止水并没有什么不好!要知道,湖水越深,才越平静,感情也是如此。平静无波的止水不易枯竭,燃烧的结果是化为灰烬。宛露,宁可变成止水,千万不要化为灰烬!"母亲拒绝了宛露的要求。
  顾友岚也知道宛露有些不正常,他说:"我不要你逃避,更不想囚禁你,如果我囚禁了你的人,也无法囚禁你的心,我想过很久很久,你必须自己面对这份选择。"
  宛露选择了顾友岚,可见到孟樵后,她又选择了孟樵。
  这一次,顾友岚没有放过她,他还是要宛露,顾友岚一夜未睡,他去上班时,从高高的鹰架上掉了下来,宛露疯了。
  疯了的宛露什么都不会说了,无论问她什么,她都回答"我是一片云"。
  孟樵从宛露的养母段太太和生母许太太手中接回了宛露,他希望有奇迹出现。
21.活泼轻松:《月朦胧鸟朦胧》
  《月朦胧鸟朦胧》创作于1976年下半年,这时的琼瑶,似乎因为平鑫涛已经是自由之身了,所以心情显得特别的愉快,《月朦胧鸟朦胧》的创作显然也受其影响,整个的主题和作品的基调都显得活泼轻松。
  《月朦胧鸟朦胧》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刘灵姗,在电梯上偶遇一个调皮的孩子楚楚,作为幼稚园的老师灵姗,帮着保姆制服了这个调皮的孩子,可孩子的父亲韦鹏飞却不领情,刘灵姗气愤地指出楚楚的恶行,灵姗的话让整天沉浸在酒中的韦鹏飞清醒了,他惊奇地看着这样一个聪明灵慧的女孩。他把孩子送进了灵姗所在的幼稚园。
  原来,韦鹏飞认识楚楚的母亲裴秋桐时,他正在念大一,而裴秋桐呢,不过是15岁的孩子。韦鹏飞大学毕业,裴秋桐只有18岁,他们毅然决然地结了婚,22岁的韦鹏飞当了丈夫,而裴秋桐更是个好年轻好年轻的小妻子。婚后三个月,韦鹏飞去受军训,一年后,楚楚出世,韦鹏飞做了父亲,裴秋桐从18岁的小妻子变成19岁的小母亲。军训完后,韦鹏飞立即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奖学金,在那个时代,留学似乎成了必经的一条路,如果韦鹏飞眷恋妻儿不肯出国深造,他将大逆不道。因此韦鹏飞的家人,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韦鹏飞身上,众望所归,韦鹏飞出了国。三年后,韦鹏飞拿到了硕士学位回国,才发现只剩下了女儿,失去了妻子。
  韦鹏飞逐渐从酗酒中解脱出来了,他在和灵姗的不断交往中,逐渐爱上了灵姗,而灵姗呢,也喜爱上了韦鹏飞。
  刘灵姗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姐姐,一个正在上学的弟弟,有一对开明的父母。
  一次偶然间,灵姗发现了韦鹏飞写给秋桐的一本《爱桐杂记》。
  黄菊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
  这是韦鹏飞在记载自己和秋桐的日记的扉页上题写的一首词。
  在杂记中,韦鹏飞记载了秋桐的一些事,如19岁的秋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扣弦而歌。她为韦鹏飞作了一首歌:
  我认识一个傻瓜,他长得又高又大,他不会说甜言蜜语,见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说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只蛤蟆,我对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哑巴!
  灵姗深深地觉得自己不如秋桐,可韦鹏飞愿烧了《爱桐杂记》以表明对灵姗的爱,他对灵姗的一片痴情打动了灵姗,灵姗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死去的人争什么。
  灵姗的母亲却提醒灵姗,"人都有一种贱性,失去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得不到的东西,更是珍贵的。"
  灵姗说:"爱情也可能转移,要做到终身不渝需要两个人充满信心,去不断地培养,爱情是最娇嫩的花,既不能缺少阳光也不能缺少水分,还要剪草施肥,细心照顾。"
  就这样,灵粉和韦鹏飞恋爱了。
  可在一次圣诞节的狂欢夜中,灵姗无意中见到了秋桐,秋桐和一个鼓手在一起,这时的秋桐只是为了爱而活着,为了这个鼓手而活着,可鼓手并不能专情,早在和秋桐同居前,他就和秋桐说好了好合好离,这时,正是这个鼓手又有了新的目标,而秋桐正在失意时。灵姗喝醉了,她忘了和韦鹏飞的约会,她感到自己根本不能和秋桐比。醒后的灵姗责问韦鹏飞,为什么说秋桐死了,韦鹏飞说自己只讲过秋桐去了,并未讲过秋桐已经死去了。在韦鹏飞的保证下,灵姗与韦鹏飞和好了。
  可楚楚知道了灵姗要做她的后母,这个原本就很叛逆的孩子,此时就像刺猖一样,对灵姗竖起了刺,经常趁韦鹏飞不在时欺负灵姗。此时,灵姗反而不太敢管教楚楚了。
  聪明的秋桐知道了灵姗正在教她的女儿楚楚,她忍不住母性,请求追求灵姗的邵卓生带自己和灵姗见面。心软的灵姗答应了秋桐的要求,让她们母女见了面。可此后秋桐就不断地背着灵棚和楚楚偷偷见面,直到有一次灵姗发现楚楚不见了,灵姗才知道真相。灵姗找到秋桐,接回了楚楚。
  邵卓生突然来找灵姗,因为秋桐忍受不了陆超的离去,她要杀了陆超,灵姗和邵卓生匆忙赶去,却发现陆超情愿被秋桐杀死,也不愿和秋桐回去。秋桐无奈之下,杀了自己。
  灵姗和邵卓生把秋桐送进了医院,秋桐对邵卓生说下辈子嫁他,灵姗看着没有生机的秋桐,她回家拿来了《爱桐杂记》,还叫来了韦鹏飞和楚楚,看着她的恋人韦鹏飞及女儿楚楚与前妻秋桐重逢时"笑在一起,哭在一起,抱在一起"的情景,灵姗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她拒绝了邵卓生的两伤心人组成伤心家庭的建议,她独自出走,硬着心肠到阿里山"观云海,看日出,看原始森林"去了。但到了夜晚,灵姗却"望着一窗皓月,满山岚风","魂牵梦萦",哭得肝肠寸断。
  最终的结局是秋桐已经死过了一回,获得了新生,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决定嫁给邵卓生。而韦鹏飞也追到了阿里山,找到了灵姗,各自都有了一个美好的归宿。
22.情感隐喻:《雁儿在林梢》
  琼瑶和平鑫涛之间那种秘密而又伤心的爱情,已经成了她这段时期生活的基调,她已不再是《窗外》中的那个女中学生,也不再是《在水一方》中的那个杜小双,她已经是一个真正成熟的富有内涵的女人,对于生命的感动,已经不仅仅是生命的眼泪和欢笑,而是更为深刻的平淡和无奈的哀愁。
  对于生命的感动,她表达的方式已经更为含蓄、婉转、缠绵和欲说还休。
  这一部小说,虽然并不像《窗外》和《在水一方》那样可以找到她的真实生活场景,但依然是一部关于她心灵历史的情感自传。
  《雁儿在林梢》讲述的是一个复仇者的故事。
  美丽的丹枫为了姐姐的死,从英国回到了台湾。她见到了姐姐的爱人江淮。她写了一篇作品,也穿着一身黑衣,预示着她将进行的复仇。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出版家的江淮,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他把对碧槐的爱,转移到了丹枫身上。
  丹枫写了一首诗:
  春风吹梦到林消,鹊也筑巢,
  莺也心焦,忙忙碌碌且嘈嘈,
  风正飘飘,而正潇潇。
  今朝心绪太无聊,怨了红桃,
  怨芭蕉,怨来怨去怨春宵,
  风又飘飘,而又潇潇!
  丹枫为了复仇,她一边应酬着江淮,一边又化名为林晓霜,用她在英国学习戏剧的经验,去戏弄江淮的弟弟江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江浩爱上了精灵古怪的丹枫,而丹枫则爱上了江淮。随着真相揭露,丹枫退缩了,她害怕知道真相,何况知道了真相又能如何呢?毕竟她深爱着江淮。
  江淮送了一只漂亮的雁子给丹枫,上面附着一张卡,卡上写道:
  问雁儿,你为何流浪?
  问雁儿,你为何飞翔?
  问雁儿,你可愿留下?
  问雁儿,你可愿成双?
  我想用柔情万丈,
  为你筑爱的官墙,
  却怕这小小窝巢,
  成不了你的天堂!
  我愿在你的身旁,
  为你遮雨露风霜,
  又怕你飘然远去,
  让孤独笑我痴狂!
  江浩被林晓霜的失踪搞得昏了头,他来求哥哥,江淮这时才忽然知道丹枫可能就是晓霜,他拿来了丹枫失落的日记,像碧槐保护丹枫一样,他保护着弟弟江浩。
  江浩终于知道了事实真相,他选择的是祝福江淮和丹枫。
  在《我的故事》中,琼瑶坦诚了这部小说与她真实情感的联系:
  我像一只雁子,一只我自己小说中写过的雁子。我曾为那雁子写过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雁儿在林消,眼前白云飘,
  衔云衔不住,筑巢筑不了,
  雁儿不想飞,雁儿不想飞,
  白云深处多寂寥!
  雁儿在林梢,月光林中照,
  喜鹊与黄莺,都已睡着了,
  雁儿睡不着,雁儿睡不着,
  有梦无梦都草草!
  这首歌,正是我当时的写照。其实,我这一生,在我的小说,我的歌中,都可以找到痕迹。我留下来了,没有飞走,守着我的树林,守着我残缺的梦。
  那时,正是她和平鑫涛之间分分合合、风风雨雨,痛苦之中又掺着许多甜蜜奇特的日子,那时,带给她的是对生命更深更痛的体验,令她刺骨酸心。她的情感的体验,正是她这些小说生动、鲜活、获得巨大成功的源头活水。
  在这部小说中,同样可以看到一些琼瑶真实生活的日常情景。
  比如,平鑫涛送给琼瑶的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琼瑶把这件事写入了书中:
  他看到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叮铃铃的响着,滚雪球似地滚到他脚边来了。他站住了,好奇地看着这小东西,记起最近一些日子来,常看到这只小狗。
  邻居说,这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家养的。他蹲下身子去捉那小狗,那小东西居然丝毫都不畏生,它抬起它那对乌溜溜的眼珠,淘气地、友善地,而又灵活地转动着。他笑了起来,弯腰把它抱进怀里,嘴里不自禁地叽哩咕嗜的对它说着话:
  "嗨,小家伙,你从什么地方来的?嗨,小家伙,你的鼻子怎么塌塌的?嗨,小家伙,你是不是迷了路!哈!"他忽然笑起来,因为那小东西开始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别这样,别舔我,我怕痒,哈哈,求饶,求饶!哈哈,我不跟你玩舔人……"
  "喂喂!雪球!喂喂,小雪球!你在哪儿?"
  又比如这部书中,琼瑶把平鑫涛当作了江淮的模特儿,写江淮的经历,完全是平鑫涛自己的经历:
  他弄了一个小型的出版社,面对无数大出版公司,据说他工作得非常非常辛苦,苦得没有人能想象。他拉稿,他校对,他到工厂去排字,他发行;从印刷厂的小工到送货员,从编辑到校对,全是他一个人在做。你别看他现在拥有办公大楼,洋房汽车,数以百计的员工,当初,他确实是赤手空拳,打下这个天下的。
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
□ 作者:覃贤茂
中篇:作品与赏析(六)
23.生死体验:《一颗红豆》
  《一颗红豆》写作于1978年。
  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同样可以隐隐地感觉到琼瑶内心深深的创痕和流血的伤口,她关于生死一线之间的体验的准确描述,太容易使我们想起她一生中许多惨痛和不堪回首的往事。
  琼瑶常常在小说中引用这一句话:
  "你看过受伤的动物吗?每个受伤的动物,都会找一个隐蔽的角落,去舔平它浑身的伤口。"
  琼瑶许多小说,其实也是另一种"舔平伤口"的方式。
  美丽活泼的女孩夏初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一个医生,母亲美丽而高贵。
  夏初蕾认识了同学梁致秀的哥哥致文和致中两兄弟。致文深沉含蓄,致中豪放不羁。致文对人对事都很认真,致中却有点玩世不恭。这两兄弟都是这么优秀,夏初蕾无从选择,她问致秀喜欢谁?以一个妹妹的立场,致秀实在无法回答。她喜欢大哥的沉稳,喜欢二哥的潇洒。可是,从初蕾的立场来看呢,致秀觉得初言还是应该选大哥。因为初蕾太活了,需要一个让她稳定的力量,也需要一个比她年纪大一些的男人。致文已经27岁,致中才24。致文温柔细致,懂得体贴女人。致中却还没有定型,整天嘻嘻哈哈的,对女孩子只有三分钟热情。
  致秀去给大哥致文打电话,初蕾下课没看到致秀,却被致中赶来接走了。初蕾坐在致中的摩托车上,却看见致文下了计程车,初蕾的心中感到一丝微微的不安。致文觉得自己和初蕾没有缘分,因此而放弃了初蕾。
  就这样,初蕾生活的主人忽然间就再不是"自己",而变成了"致中"。陪他去郊外,陪他到工厂,陪他工作,陪他游戏,陪他听原野的风声和鸟语的啁啾。致中喜欢户外生活,几乎只要他有假日,他们都在郊外或海边度过。忙碌的生活使初蕾透不过气来,而忙碌之余,她却总有一抹摔不开的惆怅。
  致文走了,刚放暑假的他就带了个铺盖卷走了,他上了一座很原始的高山,写论文去了,一去就整整三个月。见不到熟悉的致文,常使初营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每次她去梁家,总是习惯性地问致文回来了没有。问多了,致中就有些火了,初营看着致中,不敢多说什么。当初,吸引初蕾的,也就是这些专制、跋扈、蛮横的男儿气概呀。
  一次,致中、初蕾、致秀和追求致秀的赵震亚一起到海边游泳,致中看见初蕾和两个年轻人在说笑,他不问青红皂白,就上去打起架来,可这两个年轻人小方和小鲁却是初蕾父亲医院里的医生。结局可想而知,在致中要改的保证下,他们又和好了。几天后,他们骑马去玩,致中和初蕾都不会,初蕾要请教练,致中又不肯,因为那个教练是男的,可致中自己却和一个骑马的红衣少女打得火热,根本不管初蕾。初蕾悄悄地走了,致中都没有发现,当发现初蕾不见了的时候,还开玩笑地说初蕾跟教练谈情说爱去了。
  初营第一次冷静地思考她和致中的恋爱。她思前想后,默默地衡量着她和致中之间的距离,她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她想和致中好好地谈一谈。可致中对发生的事给初营造成的这种伤害毫无知觉,他竟然玩去了,初蕾简直心灰意冷。这时,从山上回来的致文知道了,他赶来安慰初蕾。致文送了一个自己用树根雕刻的初蕾的头像给初蕾,初蕾感动地哭了。她心平气和下来,决定不和致中斗气。可几天后,致中的跋扈和任性又发作了,和致秀恋爱的小方医生拉走了致中,并带致中和致秀到一个头痛的病人家里。
  致文和初蕾留在家中,致文情不自禁地说如果初蕾是自己的女朋友,绝不会叫她哭,初蕾疑惑了。半个月后,致中仍没有找初蕾道歉,致文来了,却带着和致中打架的伤。因为致中不肯来给初蕾道歉,初蕾被致文的行为感动得哭了,致文吻了初蕾,而初蕾反应也热烈,初蕾在疑惑中问致文为什么会吻自己,致文以为初蕾在责备自己,于是他对初蕾说他不会再这样了,初蕾生气地把他赶了出去。
  致中一直没有向初蕾道歉,反而说没有初蕾的日子感到更自在,因为他又找到了一个对他百依百顺的女朋友,恰恰就是初蕾父亲情妇杜慕裳的女儿,也就是小方医生所讲的头痛的病人杜雨婷。初蕾的父亲夏寒山知道了致中的变心,他不敢去责备致中,因为他自己也对妻子变了心,而且,杜慕裳在42岁的高龄,还为了实现他的"夏再雷"之梦,怀了他的孩子。
  致文在失望之中,决定出国,出国前,他找初蕾,"走,为你走。留,为你留。"初蕾被感动了,但她想起了自己说过的不嫁梁家人的话,她害怕致中对她嘲弄,因此,她拒绝了致文。回到家中,初蕾仔细地回想致文对自己的情意,她终于决定留下致文,并打电话给致文,要他半小时之内赶到。
  初蕾悄悄地下楼,想等致文的到来。可父亲和母亲的谈话却使初蕾一惊,因为父亲要和母亲离婚。母亲忍无可忍,她说出了夏寒山情妇的地址,表示她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可为了初蕾,她一直忍着不说,夏寒山也说出了令初蕾震惊的话,他说是雨婷的温柔抢走了致中。
  初蕾气坏了,她拉着刚刚才赶来的致文,到了杜家,她要看看杜家母女到底是如何的温柔?初蕾到杜家大吵大闹,把雨婷气昏了,夏寒山又赶来骂了初蕾一顿,初蕾跑出了杜家,跑到了一座桥上,她纵身跳了下去。随后赶来的致文,也跳了下去救初蕾。
  两个月后,初蕾被救醒了,她记起了所有的事,她要父亲原谅自己的任性,她问致文是否出国了。父亲告诉她致文没有出国,她请求父亲把致文找来,她不知道致文跟着她跳下去后成了植物人。
  初蕾的父母只好安慰她,叫她赶快好起来,可以自己去看致文,初营开始顺从医生的话。
  致秀来看初蕾,她给初蕾带来了那颗致文时常把玩的红豆和一封未写完的信,在信中,致文把刘大白的诗"是谁把心里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碾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改编成另一首更情深意切的诗:
  算来一颗红豆,能有相思几斗?
  欲舍又难抛,听尽雨残更漏!
  只是一颗红豆,带来浓情如酒,
  欲舍又难抛,愁肠怎生禁受?
  为何一颗红豆,让人思前想后,
  欲舍又难抛,拼却此生消瘦!
  惟有一颗红豆,滴溜清圆如旧,
  欲舍又难抛,此情问君知否?
  初蕾挣扎着去看了致文,她对致文说了自己和他认识以来所有的一切,她告诉昏迷的致文,自己爱他。奇迹出现了,致文流出了眼泪。
  两年后,初蕾怀了致文的孩子,她把致文常把玩的那颗红豆,种在了院子里,她要让自己的孩子知道一颗红豆的故事。
24.乐观向上:《彩霞满天》
  《彩霞满天》写作于1978年。
  一个作家心境的转换,和他作品主题基调的转换,肯定是有一种密不可分的联系。
  与前段时间《海鸥飞处》等作品完全有了新的改变,仅仅是《彩霞满天》的题目,就充满乐观向上的浪漫情怀。
  《彩霞满天》和《匆匆,太匆匆》,琼瑶讲得很清楚,都是根据真实的故事而写成的。
  《彩霞满天》写的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乔书培和殷采芹,乔书培跟着父亲过着孤苦的日子,他的母亲因为过不惯苦日子,而离开了他们;而殷采芹的家庭却很富有,也很复杂,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暴君,有好几个妻子,而采芹的母亲也并不得宠。
  从上学的第一天起,采芹就跟着书培,为此,书培常常和采芹同父异母的哥打架。采芹会弹琴,会唱一首好听的歌:
  彩霞满天,渔帆点点,
  海鸟飞翔,海浪腾喧,
  对此美景,惜取少年!
  彩霞满天,落日正圆,
  今宵过去,还有明天,
  珍惜光阴,把握少年!
  转眼间,小学生活结束了。在毕业典礼上,乔书培见到了采芹的母亲,一个柔弱的女人和大呼大闹的殷振扬的母亲。父亲告诉书培少惹这家人,书培答应了父亲。
  到了初中,和小学不同了,男生和女生自然而然地不说话,因此,这帮了书培一个忙,他遵守了自己对父亲的诺言,不去理睬采芹。这段时期的乔书培,已经是学校里的风头人物,他办壁报,参加全省作文比赛,代表学校去和其他学校竞试,他的图画被选中为青年美展第一名……奖状,奖状,奖状……拿不完的奖状。乔书培三个字,成了全校的骄傲,几乎没有一个同学不知道他,没有一个老师不赞美他。他那时热衷于学习,近乎贪婪地去吞咽着知识,尤其是文学和艺术方面的。但是,在这忙碌的学习生涯里,他仍然悄悄地、秘密地、本能地注意着殷采芹。而殷采芹一样也是学校里的宠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身长玉立,眉目分明,皮肤白皙,体态轻盈。她童年时就具有的那份女性温柔,如今更充分流露在举手一投足之间。和那些同年龄的女孩子——那些小黄毛丫头——相比,她确是"与众不同"。而让她在学校里受到重视的,并非她的漂亮,而是她那一手好钢琴。殷振扬在中学也是不寂寞的,也是顶呱呱的大人物,虽因他初二那年没有顺利升级,却长得雄赳赳气昂昂,身高180厘米,成了学校里的篮球健将,每天活跃在操场上,代表学校东征西讨。他手下的喽啰越聚越多,打架生事,如同家常便饭。
  初三那一年,乔书培的一幅《海港夕照图》得到了老师的肯定,送去参加比赛却没有得到奖,这对乔书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失望了。这时,采芹找到了他,告诉他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他们恢复了友谊。
  殷家找上门,他们要书培不要缠着采芹。书培的父亲有着一身傲骨,他要书培不要和采芹来往,书培面对相依为命的父亲,又一次答应了。可再次见到采芹,书培迷惑了,他无法避开采芹,他和采芹秘密来往着。殷振扬找了一帮人,把书培打了一顿。父亲想离开这个地方,书培请求父亲不要离开,他爱这个小渔港。书培的父亲答应考虑,这时,采芹托同学送来了一封信,告诉书培自己走了;到另一个地方上学去了。
  乔书培进了小城中最好的一所高中,并且一直保持名列前茅而品学兼优。高一时,采芹还常来信,到了高二,殷家出了事,采芹也不再来信了。殷采芹的父亲是一个走私集团的负责人,被关了起来,此后,书培和采芹失去了联系。
  乔书培考上师大艺术系。就在他要去台北就读的那最后一个假期,殷采芹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他们又到了以前常去的那个洞穴,他们彼此献上了自己的初吻,而且采芹还想把自己给书培,可书培却愿等她,并和采芹计划他们的将来。采芹阻止了他,她和书培说了好多好多的话,她要书培把计划放在明天。
  第二天一早,书培就跑去找采芹,可采芹已经走了,她要用自己的力量救父亲。
  书培痛苦极了,朋友告诉他采芹父亲的案子在台北审理,让他先去学校报到,然后再慢慢寻找采芹。在台北,乔书培忙于注册,忙于办理住校,忙于购买书籍、应用物品,忙于应付大都市的生活,一个星期之后,他才去调查殷耀祖的案子。可是,他那么陌生,又那么没经验,奔走了将近两个月,才知道,殷耀祖被送到外岛去了。殷耀祖在外岛,殷采芹呢?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采芹杳无消息,他投身在大学生活里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他忙着念书,忙着吸收,忙着绘画,忙着考试,也忙着回忆和相思,但是,殷采芹好像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乔书培决定忘掉采芹,他和一个慧黠、灵巧、充满活力而又娇媚可人的女孩苏燕青交上了朋友。一天,他送苏燕青后回到学校,发现有人跟在自己的后面,他找出了那个人——原来是采芹,他兴奋地抱住了采芹。
  采芹告诉了书培自己这一年来的生活,她为了救父亲,嫁给了一个以为能帮助父亲的律师,可律师只是在敷衍她,而且这个律师是有老婆的,采芹整天哭泣,被那个律师赶了出来。书培要和采芹结婚,采芹很自卑,她认为自己已经配不上书培了。可书培根本不在乎她的过去,他们租了一间房,同居了。
  乔书培开始找工作,以便能养活自己和采芹,有时他们甚至穷得连买两杯甘蔗水的钱都没有。这时,采芹找了一个在餐厅担任钢琴演奏的工作,乔书培同意了。乔书培把自己的好朋友陈樵、苏燕青、何雯带回家中,采芹感到了压力,因为他们的谈话她一点也插不上嘴。
  采芹把自己的失意寄托在演奏上,她一边演奏一边唱:
  曾有过许多黄昏,我们在夕阳下低吟浅唱,
  你收集了金色的阳光,
  为我织了件梦的衣裳,
  我再用朵朵彩霞,把衣裳点缀得金碧辉煌!
  如今又到了黄昏,
  我早已失去了那件衣裳,
  金色的阳光依然一样,
  夕阳也依旧光芒万丈,
  我再用朵朵彩霞,只缀成片片断断的思量!
  别问黄昏,黄昏昏黄,
  它每日独来独往,管它那梦与衣裳!
  别问黄昏,黄昏昏黄,
  年年陌上生秋草,日日楼中到夕阳。
  别问黄昏,黄昏昏黄!
  别问黄昏,黄昏昏黄!
  她把自己的失意告诉了搭档关若飞。
  关若飞给她叫了一杯酒,采芹突然特别地思念书培,她提前回到了家中,可书培并没有在家中,采芹等到12点,她感到失去他了。书培回来了,他发现了采芹的不对劲,他问采芹怎么了,可采芹追问他的行踪,书培火了,他冲出了家门。在河堤上,他开始冷静地分析自己和采芹,他终于知道,采芹那小心坎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她当然该吃醋,当然该生气,当然该嫉妒呵,谁教他跟别的女孩逗留到12点!他回到家里,采芹累了,根本不想和他交谈。第二天早上,他俩都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采芹去上班,关若飞发现了采芹在生病。他买来了药,看着采芹吃下去并对着采芹唱了一首歌:
  不管你的心在何处流浪,
  我一直在这儿痴痴盼望,
  你的每个微笑我都珍藏,
  你的眼泪是我致命之伤,
  不管岁月怎样消逝,
  我等待你直到白发如霜……
  采芹和关若飞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是奇怪的,采芹对他几乎没有秘密,她有烦恼,告诉他,她有快乐,也告诉他。她受了委屈,他给她安慰,她有了忧愁,他逗她开心。在那固定的角落里,他们总保留一个桌子,两人聊聊天,弹弹琴,唱唱歌,彼此欣赏彼此的演奏,彼此轮流着出场。这样,采芹发现,她每天和关若飞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和乔书培在一起的时间。
  转眼到了寒假,书培的父亲要书培回去过年。采芹请求和书培一起回去,书培不肯,他知道父亲不会接受她。几天后,书培告诉采芹他不回去了,因为他告诉父亲自己找到了工作,而且,他还打算和采芹结婚。
  采芹又有了自信,她唱起了自己作的歌:
  把酒问青天,明月何时有?
  莫把眉儿皱,莫因相思瘦,
  小别又重逢,但愿人长久!
  把酒问青天,明月何时有?
  多日苦思量,今宵皆溜走,
  相聚又相亲,但愿人长久!
  把酒问青天,明月何时有?
  往事如云散,山盟还依旧,
  两情缱绻时,但愿人长久!
  把酒问青天,明月何时有?
  但愿天不老,但愿长相守,
  但愿心相许,但愿人长久!
  可采芹还没有高兴几天,殷振扬跑来找到了她,向她要钱。她只好在两家餐厅演奏,上班时间的延长后使得采芹精疲力竭,也使得书培大为不满。采芹每天回家倒头就睡,两人根本无法交谈。一次,好友陈樵告诉书培,他看见采芹和一个男人在餐厅有说有笑,书培的心中充满了怒气。采芹心里矛盾着,想把殷振扬的事告诉他,把跑场的事告诉他,把她的烦恼告诉他……可是,她不敢,她怕书培更加看轻自己,她只有一个人去解决。
  书培给采芹留了一张纸条,他问采芹"早晨的彩霞之后是日出,黄昏的彩霞之后是黑暗,不知道属于我们的彩霞,是黄昏的?还是清晨的?"
  这时,书培的父亲来了,他一直以为书培的对象是苏燕青,他看到采芹,呆住了,采芹见到老人的神态,更加坚定了离开书培的决心。她也留了一张纸条就走了。
  书培回家后看到纸条,他急了,他知道自己伤害了采芹,他去了他从来没有去过的那家采芹演奏的餐厅,他见到了关若飞以及殷振扬,他以为采芹是为了关若飞才离开他,他无话可说了。
  几天后,父亲的一封来信惊醒了书培,他终于知道采芹离开他的原因了。他找到了躺在医院里不想再活下去的采芹,他让采芹看父亲同意他们婚事的来信,采芹终于又活了过来。
  最后,我们特别要提的是琼瑶《彩霞满天》的后记。在这篇后记中,琼瑶回答了关于小说的"真实"和"虚构"的问题:
  民国六十四年(公元1975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希望我见他一面,听一听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写成一篇小说"。说真的,这些年来,我收到这类的读者来信实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绝了。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真实的故事最难写,它们永远会陷于两种情况:一、太平凡。平凡得根本没有一写的价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认为它"可歌可泣",事实上可能已经被人写烂了。二、太离奇。有些真实故事离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结婚了六次,次次惊心动魄。另一位朋友历经摔飞机、撞车、翻船……而大难不死。这些故事完全不合于逻辑学,写出来准被人骂为"编故事都编不完整"!因而,我很怕听真实故事,也很怕写真实故事。
  但是,我的小说里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实故事,像《彩云飞》、《窗外》、《碧云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个梦》……等等。当然,即使是真实故事,也经过了我的夸张或润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与真正的原来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样了。有时,我这些真实故事的主角,也会对我说一句:"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可见,我常常会把故事过分的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实性,我不知道,这算我的成功,还算我的失败?
  "真实"和"虚构",永远是文艺理论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是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这些其实是太不重要了。
  《彩霞满天》的后记,详细地叙述了琼瑶写作此书的缘起:
  话说回来,当我收到那位读者来信的时候,我并不想见他的,我发现他的信写得非常好,文笔流畅而词句动人。于是,我建议他"自已写"。
  一周后,他寄来厚厚的一本由活页纸订成的册子,和一封短简:"……你以为我没有尝试过自己写吗?我写了很久,只能写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像拍电影,我跳拍了许多镜头,却不知道怎样'连戏'。所以,我才决心放弃,而把这个'故事'送给你。因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书迷,她坚持要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
  对于读者,琼瑶从来都是很认真的,不管他是白痴还是天才,对于琼瑶来说,他们都是琼瑶作品的上帝。
  这就是琼瑶可怕和致命的深刻之处。
  琼瑶对乔书培的这种态度,恐怕是绝大部分作家很难做到的事情:
  我开始阅读他所写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个人阅读,包括我的秘书小姐,我们曾经很费心地想把他这本厚厚的册子(大约有20万字)组合起来,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放弃了,因为,它确实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镜头",很难连贯成一个整体。写的人过分激动,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性。
  于是,我见了这位读者——乔书培。
  于是,在我的书房中,我用了整个一下午的时问,听乔书培细细地告诉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来见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学毕业,即将分发去受预备军官训练的前夕。他给我的印象是:年轻、漂亮、温文儒雅,颇有书卷味,而又不失其男性的英爽和豪迈之气。我听了他的故事,而且我感动了。说来奇怪,整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后,两人共饮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这段故事讲给一个朋友听,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胡说八道,怎么会有人穷得买不起一杯甘蔗汁!"
  可是,这竟是"事实"。
  这样的故事,确实太符合琼瑶的胃口了,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激情开始引发,琼瑶有了感觉。
  关于共喝一杯甘蔗汁的故事,琼瑶自己也有类似的真实体验。
  我们在本书的前面,不也介绍过琼瑶和庆筠之间关于两个粽子的心酸故事吗?
  琼瑶继续在《彩霞满天》的《后记》中写道:
  虽然我很被这故事感动,虽然我也答应乔书培,有朝一日,我会尝试去写它。但是,我却让这故事冷冻了三年之久。在这三年中,我写了很多部小说,包括《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雁儿在林梢》、《一颗红豆》等。却迟迟没有提笔去写《彩霞满天》,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或者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仍然期望乔书培能完成它。
  今年年初,我的写作情绪忽然陷入了低潮,我不满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见到稿纸就"头痛"。我失去信心,失去斗志。我有好多部小说的腹稿,都只开一个头就被我抛弃了。我拼命阅读别人的作品,拼命"自我检讨"……我觉得我无法再写作了。因为,我每个"腹稿"都无法吸引我继续写下去。我常终日徘徊在书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写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独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进行",去"完成"。在写作的过程里,痛苦实在比欢乐多。尽管我有时也很潇洒地说:创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种挑战。但是,人类的挑战有多少不同的形态!天下就有些傻瓜选择赛车的职业,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边缘中,经常撞得头破血流。天下也有些傻瓜选择写作为职业,每天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而对着成叠空白的稿纸。硬要把自已脑海里抽象的思想和感情,具体地搬到稿纸上去。
  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绪中"萧索"了一段日子。自已心中也很明白,并没有任何人强迫我"写作",假若"写作"真的很痛苦,我大可不写。像三毛(《哭泣的骆驼》的作者)来信所说:"如果我是你,我早就钓鱼去了!"我想,我应该钓鱼去。可是,我握着钓鱼竿的时候,一直幻想我握着的是笔,我在水面上写字,把鱼都写跑了。于是,我很悲哀地发现一件事实,我逃不开写作,就像赛车选手逃不开赛车似的,那是种诱惑,是种蠢动在血液里的冲力。尽管它是痛苦,尽管它是折磨,尽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摆脱不开它。它也是"爱情"的一种;痛苦和狂欢常常揉合在一起的,让你对它又恨又爱又怕而又不忍逃开。
  于是,在那段"萧索"的日子之后,我忽然想起乔书培的故事。想起他们的防风林、沙滩、落日、小阁楼、甘蔗汁……和他们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历程,以及那深挚得令人堕泪的爱情。于是,忽然间,我的"低潮"过去了,我的"烦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书房里,开始执笔写《彩霞满天》了。
  不可否认,写作的过程仍然艰苦。我有个最坏的写作习惯,一但文思潮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猬,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彩霞满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地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地说了一句话:
  "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象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于"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性。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特别的心境,令琼瑶更加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彩霞满天》的写作,倒是与她的自传体小说《我的故事》相仿佛,在兴犹未尽之时,琼瑶还继续交待了《彩霞满天》中真实人物的真实人生: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地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交代一些书中并未交代的事情。
  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民国六十四年(公元1975年)夏天:陈樵与何要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民国六十二年(公元1973年)夏天: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警察,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贴贴。民国六十五年(公元1976年)秋天: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果不详。民国六十二年(公元1973年)——直迄于今:关若飞仍在弹电子琴,如果你去喜鹊窝,必定可以见到他。乔书培夫妇曾为他多次作媒,并曾大力撮合他与苏燕青,纷纷失败。关若飞声称抱独身主义。乔书培听过他边弹边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发如霜》后,曾对采芹说:"这家伙永远是我的威胁!"或者为了保持这份"威胁力",关若飞始终未婚,甚至不交女友。
25.基调明亮:《金盏花》
  《金盏花》写作于1978年。
  这同样是一部爽朗、欢快、基调明亮的小说。
  在这部小说中,当然也可以找到琼瑶自己生活的影子。
  如女主角韩佩吟和已经42岁的赵自耕之间如愿以偿的爱情故事,当然可以使我们联想到琼瑶真实生活中未能如愿以偿的年龄悬殊的师生恋。
  又如纤纤不想考大学,种种的辩解和心事,这都是琼瑶高中少女生活的影射和移情。
  想要了解琼瑶那段时间的生活历程,读这本书是很有帮助的。
  《金盏花》其实是《窗外》的另一种变构的版本。
  《金盏花》讲述的是一个26岁的女孩韩佩吟,收到了好朋友虞颂蘅的结婚请柬,她想起自己,因为母亲生病在床的原故,整天忙着工作,赚钱付母亲的医药费,从不敢奢望爱情。同情她的一位老师给她介绍了一份家教工作,给一个著名律师赵自耕的女儿补习。
  韩佩吟来到赵家,看到了一座像小说中的房子,赵自耕的男秘书苏慕南给韩佩吟开了门。她看到了顶顶有名的大律师,活跃在商业界、司法界及新闻界的人物赵自耕,赵自耕显得太年轻了。韩佩吟甚至不相信他就是赵自耕,而且有一个18岁的女儿。赵自耕说她对自己的恭维恰到好处,可韩佩吟认为自己并没有恭维他,她只是实话实说,而且,她不愿受到误解,她不肯接受这个高薪的家教。
  赵自耕叫出了一个面庞白皙,眼珠深黑像暗夜的天空,闪亮如同灯下的钻石,纤细苗条,如弱柳迎风,眉目清秀得像一张古画里的仕女图的女儿纤纤。
  纤纤得到了韩佩吟的心,她留了下来。
  韩佩吟到了好朋友虞颂蘅的家,虞颂蘅的弟弟虞颂超送她回家,这个比韩佩吟小2岁的毛头小伙子一下就看穿了韩佩吟根本没有男朋友在国外,因为她没有恋爱中的喜悦。
  韩佩吟教纤纤国文,可她发现,纤纤一窍不通,而且纤纤对数理也是一样。
  纤纤说:"那些X和Y老跟我作对,那些方程式也是的,它们就不肯让我记住。我一看那些分子式原子式,头都要炸开了。"
  韩佩吟从纤纤的谈话中了解到,她并不是自己想考大学,而是父亲要让她考大学。
  韩佩吟找到赵自耕想和他谈一谈纤纤的问题,而赵自耕也要找韩佩吟,想知道纤纤考大学会有几分把握。
  韩佩吟告诉赵自耕,纤纤很聪明,而且充满了灵性,善良、纯洁、温柔而可爱,只是对课本无法接受。她希望赵自耕不要勉强纤纤去考大学,不要勉强她去接受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赵自耕认为,自己要纤纤去考大学,只是要增加她的知识,希望她不要永远天真,娇嫩,什么都不懂,她必须要长大,她要学习。赵自耕希望纤纤能像韩佩吟一样,独立、坚强、懂很多东西、能言善道、反应敏捷。
  但韩佩吟这些东西都不是大学里学来的,是生活中学来的,是苦难中学来的,是打击和折磨中学来的,她叫赵自耕不要让纤纤像自己。纤纤的世界又美又好又真又纯,应该让她这样过下去。或者,她是生活在一个童话世界里,那并没有什么不好,童话世界总比成人的世界美丽。
  赵自耕注视着韩佩吟,他在她脸上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苦难、哀愁、落寞和热情,他明白了她是在爱护纤纤,他没有再辩论这个问题。
  韩佩吟还是生活在痛苦中,因为有点疯颠的母亲一直认为是她害死了她生癌症死去的弟弟,母亲甚至疯狂地打她,关心她的虞颂超发现了她的伤,并把佩吟送到医院,倾吐了对佩吟的爱慕之意。颂超会在这个时候向她表白心迹,却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不管她认识颂超已经有多少年,她眼里的颂超一直是个孩子,是个弟弟。
  这时,令韩佩吟惊奇的是以前的男朋友林维之的妹妹林维珍来找她,让她和赵自耕说说,给自己找个工作,佩吟告诉林维珍自己和赵自耕并不是很熟。这时,虞颂超来学校找佩吟,美艳的林维珍就缠上了虞颂超,而虞颂超也被她迷住了。佩吟庆幸自己摆脱了这个大男孩。
  可眼下面临的是纤纤的考试,佩吟知道纤纤肯定是没有希望的,她问赵自耕纤纤考不上怎么办。赵自耕回答她,"今年落榜,明年再考!明年落榜,后年再考!"
  韩佩吟无法和赵自耕争辩,她甚至"阿Q"式的安慰自己这样也好,就可以多挣几年的钱了。可纤纤对植物的热爱使她有了主意,她抱起了一盆金盏花和一盆雁来红去找赵自耕,她考赵自耕这两盆植物的名称,赵自耕都答错了。韩佩吟告诉他,纤纤认识花园里每一棵花花草草的名字,而且,知道它们的花期,栽种的方法,下种的季节,以至于修剪、接枝、盆栽或土栽的种种常识。
  她对赵自耕说:"赵先生,你一生成功,你不知道失败的滋味,那并不好受。那会打击一个人的自信,摧毁一个人的尊严……你不要让纤纤承受这些吧!要她考大学,只是你的虚荣感而已。"
  赵自耕问她是否失败过,她坦诚自己失败过,失去过男朋友,而这次的失败使得她认为自己又渺小,又孤独,又自卑,又老,又丑,又不可爱……
  赵自耕被佩吟吸引着,他吻了她。佩吟在又羞又怒之下跑了。赵自耕却找来了纤纤,他向纤纤说不要她考大学,他把屋后的一块空地交给了纤纤,纤纤欣喜若狂,赵自耕这时才知道,纤纤居然如此"害怕"考大学,"不愿"考大学,"怀恨"考大学。
  第二天一早,赵自耕就去找佩吟,他想接佩吟吃午饭,可佩吟因为和虞颂超约好去换药,没有答应赵自耕,赵自耕生气地走了。可虞颂超失约了,他在林维珍的诱惑下和她开了房间,事后,他感到自己中了她的计,他找佩吟,告诉她这是自己的错误,佩吟劝他远离维珍。
  虞颂超送佩吟回家,碰到了来找佩吟的纤纤,纤纤代表父亲送来了两盆花,并要纤纤告诉佩吟,金鱼草代表的意义是傲慢,金盏花的意义很不好,代表的是别离,可把金盏花和金鱼草放在一块儿,加起来就是一句话:"别离了,傲慢!"
  韩佩吟接受了这两盆花,算是接受他的道歉了。在她后面,一直默默旁观,带着震撼般的新奇和崭新的惊讶,颂超不知何时已绕到她们身边,凝视着纤纤,他看呆了。
  赵自耕终于约佩吟去咖啡馆,赵自耕对佩吟吐露了爱意,佩吟被感动了,他们陷入了热恋中。而虞颂超自从见过纤纤后,就去找纤纤了,为她的空地设计了一座玻璃花房,他们也热恋了。
  赵自耕以前爱过的一个美丽的女人,找到了佩吟,她告诉以前赵自耕是如何地爱她,而现在却因佩吟的出现而不理她,她说佩吟以后的下场也会是这样。
  佩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她怕自己再次受到伤害,因此她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可赵自耕却凭律师的直觉等到了佩吟,终于如愿以偿。
26.温柔怜悯:《梦的衣裳》
  《梦的衣裳》创作于1979年。
  这一年琼瑶在与平鑫涛经过无数的风风雨雨、波浪曲折,而终成眷属前夕所完成的作品。
  可以想象,这时的琼瑶内心充满了温柔和怜悯,幸福和满足,仁慈和感恩,宽容和博大,这一切美好的情绪,都必将在《梦的衣裳》中留下美好的痕迹。
  《梦的衣裳》充满了喜剧和闹剧的美好和轻松的气氛,再加上纯真、甜蜜、圆满的爱情,给读者以愉快的审美效果。
  《梦的衣裳》讲述的是一个聪慧的女孩陆雅晴的爱情奇遇。
  有一天,陆雅晴在街上闲荡,一个高贵、充满书卷气的年轻人跟踪了她,因为她像一个人——桑桑。
  桑桑就是这个青年人桑尔旋的妹妹,因一次不成功的恋爱而割腕自杀了。桑尔旋希望雅晴冒充自己的妹妹,去安慰将不久于人世的奶奶。陆雅晴不相信这个故事,桑桑的姑母,一个慈祥的中年女人确实了这件事。无所事事的雅晴答应了桑尔旋,因为她不想回家面对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继母。
  陆雅晴到了桑家,她成功地瞒过了桑家的老奶奶,她住进了桑桑以前的房间。在房间里,她发现了一张歌谱:
  我有一件梦的衣裳,青春是它的锦缎,
  欢笑是它的装潢,柔情是它的点缀,
  我再用那无穷无尽的思量,
  把它仔仔细细地刺绣和精镶。
  每当我穿上了那件衣裳,
  天地万物都为我改了模样,
  秋天,我在树林中散步,
  秋雨梧桐也变成了歌唱。
  冬天,我在花园中舞蹈,
  枯萎的花朵也一一怒放!
  有一天我遇到了他,他背吉他到处流浪,
  只因为他眼中闪耀的光彩,
  我献上了我那件梦的衣裳!
  我把衣裳技在他的肩上,
  在那一瞬间,在那一瞬间,
  日月星辰都变得黯然无光!
  我有一件梦的衣裳,如今已被在他的肩上,
  我为他的光芒而欢乐,
  我对他只有一句叮咛:
  请你请你请你——把这件衣裳好好珍藏!
  雅晴自认对文学诗词歌赋一窍不通。但是,不知怎的,她被这歌词迷住了,她握紧了歌谱,一时间,她想得痴了,迷了,出神了。桑桑和那件梦的衣裳!弹吉他男孩和那件梦的衣裳!噢,她多好奇呀,多想知道那个故事呀!她也陷进某种共鸣似的情绪中,蓦然觉得自己在情绪上和那个已逝的桑桑确有灵犀相通的地方。
  可她没有瞒过桑桑的初恋情人万皓然。她告诉万皓然,桑桑在美国割腕自杀,死去已经两年了,万皓然为雅晴唱了那首由桑桑作词他谱曲的歌《梦的衣裳》。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