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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寒烟翠

琼瑶(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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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烟翠
琼瑶

  计程车在柏油铺的公路上疾驰着。
  我倚着车窗,呆呆的望着车窗外的景物,那些飞驰着向后退的树木、农田、原野,和成串成串的金黄色的稻穗。夏日的太阳猛烈而灼热,刚刚成熟的稻子都被晒得垂下了头。热气在柏油路面上蒸发,铁皮的车顶和车身一定都被晒得发烫,整个车子里热得像个烤箱。我觉得口渴,嘴唇干燥,但是我们并没有带水,也没有带任何水果,不过,即使我们带了,我也不想去向妈妈要。妈妈坐在我身边,她似乎比我更沉默,一路上,从台北乘观光号到台中,又包了这辆计程车驶到这儿,将近四小时的行程中,我们母女谈过的话加起来还不上十句。过分的沉默使我和妈妈益形疏远,那层多日以来已酝酿着的隔阂,如今竟像堵墙似的竖在我和妈妈之间。从眼角边,我偷偷的看了她一眼,我所看到的,只是她微蹙的眉梢,和紧闭的嘴唇。
  车子到了埔里,这小镇比我想像的繁荣得多,也大得多,街道整齐清洁,商店林立。我们的车子在一家油行门前停了五分钟,为了补充汽油。油加满之后,立即滑过了街道,又驶向了原野。从这儿有一条路可以通向日月潭,但,我们的目标并非那全岛闻名的胜地,我们走的是另一条路。
  穿出市镇之后,道路变坏了,山路并不狭窄,但黄土飞扬,车子更带起无数尘土,这迫使我关上了车窗。只一会儿,窗玻璃上就铺上了一层黄色的尘雾。可是,透过这层黄土,我仍然可以看到山坡上茂盛的芦花,和那一片青葱的草原。我想,车子不会再开多久,章家的农场应该很近了。
  我的猜测一定不错,因为妈妈在不安的欠动着身子,她一定有许多话想对我说,到了章家之后,她就没有机会了。我假装对她并不注意,只一个劲儿的望着窗子,我讨厌这一切,旅途,黄土,章家,和他们的农场。当然,我最厌恨的,还是这次放逐似的旅行!妈妈,她以为把我“寄存”在章家,就可以逃开我的厌恨感?就可以毫无顾忌的进行她的计画?但是,我厌恨这一切!这所有所有的事!
  “咏薇!”终于,妈妈忍不住的开口了。
  “嗯?”我哼了一声,并不热心,我已经猜到妈妈所要说的。“咏薇!”妈妈再喊了一声,这一声使我不由自主的回过头来,因为她的声调中夹杂了太多的无奈和凄楚。我望着她,她眼睛下面有着清楚的黑圈,看来疲倦而憔悴。她把她的手压在我的手上,勉强的笑了一下说:“别怪我把你送到这儿来,农场的空气很好,而且,你章伯母是天下最好的人,她会让你感到像家里一样。”“我知道,”我闷闷的说,直望着妈妈。“但是,妈,你并不一定要送走我!”“咏薇,”妈妈反对似的叫了声,又咽住了,接着,她叹口长气,低声的说:“我不想让你目睹那一切,你住在章家会很舒服的,几个月之后,所有的事都解决了,我再来接你回去。”“怎么样就算解决了?”我烦躁的说:“你和爸爸离了婚,再嫁给那个胡伯伯!”“咏薇!”妈妈懊恼的喊:“你太小,你不了解。”
  “我是不了解,”我咬咬嘴唇。“我不懂你当初为什么要和爸爸结婚,现在为什么又要离婚?不懂你爱过爸爸,现在怎么又会爱胡伯伯?也不懂爸爸,他有个好好的家,怎么又会和一个舞女同居?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讨厌这所有的事!”
  “好了,别说了,咏薇,”妈妈蹙紧了眉头,望着窗外,停了半晌,才轻声的说:“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你送到章家来的原因,我多不愿意你接触到这些问题,对你而言,这些事是太残酷了!”“我已经接触到了,”我说:“你实在不必再把我送走。同时,我也过不惯这种穷乡僻壤的生活!”
  “你会过得惯,”妈妈的声音里有些低声下气:“你慢慢就习惯了。等我和你爸爸获得了协议——这不会太久的,我答应你,咏薇,那时,你可能有个更温暖的家,这些年来,你的家都并不温暖,我知道,我也没做个好母亲,我也知道。可是,以后你会有个更温暖的家,我向你保证,咏薇!我要不顾一切的争取到你的监护权!”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妈妈和爸爸都想争取到监护我的权利。我出世了十九年,他们没有谁真正关怀到我(最起码,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现在,他们要离婚了,我却突然成为争取的对象!足足有两个月,他们只是不停的辩论、争吵,争吵、辩论。辩急了,他们把我抓过来问:
  “咏薇,你到底是要妈妈,还是要爸爸?”
  我不知道是要妈妈,还是要爸爸?我只是瞪着他们,感到他们对于我都那么陌生,仿佛是我从来不认识的人。多么无聊的争执!我厌倦这个!要妈妈还是要爸爸?我不要妈妈,也不要爸爸。多年以来,我已经孤立惯了,我属于我自己,我有我自己的思想,自己秘密的喜悦和哀愁。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抢我?在他们的争执里,我像被两方扯住羽毛的小鸟,他们争执得越激烈,只是让我的羽毛脱落得越多。每个白天,我在他们的争吵中困惑,深夜,在我自己的幻想中迷失。然后,妈妈说这样不行,这样会毁了我,而决定把我送到乡下来。似乎送到乡下之后,我就不会“被毁”,就会“得救”!多么滑稽!我注视着车窗外的山坡,山坡上开着许多零零乱乱的蒲公英。多么无聊!
  “咏薇,”妈妈的声音好像来自极远的浮云里。“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或者,你很恨我们,恨我和你爸爸。不过,咏薇,虽然人生大多数的悲剧都是人自己造成的,但是,假若人能够逃避悲剧,一定会逃避……”她困难的停住了,悲哀的问:“你懂我吗?咏薇?”
  我不懂!我也不想懂。
  “唉!”妈妈叹口气。这些日子来,她最多的就是叹息和眼泪。“有一天你会懂的,等你再长大一些,等你再经历一些,有时候,人要经过许许多多事故才会成熟。”又停顿了一下,她握住了我的手:“总之,咏薇,你要知道我把你送到这儿来是不得已的,我多么希望你能快乐……”
  一股没来由的热浪突然往我眼眶里冲上来,我大声的打断了妈妈:“但是,我永远不会快乐了,永远不会!”
  “你会的,咏薇,生命对于你不过是刚开始,你会有快乐。”妈妈的语气中有几分焦灼和不安。“咏薇,是爸爸妈妈对不起你。”那股热浪冲出了我的眼眶,我把头转向窗子,我不要妈妈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我不要!为什么我要让妈妈难过呢?她的烦恼已经够多了。“好了,我们快到了,”妈妈勉强的提起精神,故作轻快的说:“你不要懊恼,咏薇,你会很快就爱上乡间的生活,章家的农场非常美,包管你在这儿生活三天,会把城市里的烦恼都忘得光光的!”它一定很美,我可以想像出来,事实上,现在一路上的风景已经令人忘我了。我们的车子一直在山路爬上爬下,虽然太阳依旧明朗的照耀着,气温却降低了很多,我不再感到灼热和燥渴。路的两边全是芦花,车子后面跟着的是滚滚的黄土,被车子所扬起的。这条路该是横贯公路上的支道,山坡上茸茸的绿让人心醉。车子向山里不停的开驶,仿佛驶进了一团融解不开的绿色里。妈妈对章家的农场是很熟悉的,她和章伯母(有时我也叫她朱阿姨)是从中学到大学的同学,也是结拜的把姊妹。自从爸爸和妈妈的感情交恶之后,妈妈就经常到章家农场里去一住数月,她称这种逃避为“绿色治疗”,用来治愈她的烦恼和忧愁。因此,我对章家农场及这一大片的绿都没有太大的陌生感。
  妈妈叫司机减慢了速度,我注意到路上有一条岔道,宽阔的程度仍然可以让车子直接驶进去,岔道口上有一个木牌,木牌上是雕刻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字:“青青农场”。这四字下面还有几个小字,车子太快我没看清楚,只看清一个“白”字。车子滑进了岔道,岔道两旁有规则的种植着一些冬青树的幼苗,再过十年,这些树会成为巨木浓荫。我似乎已经看到了十年后的景象,浓荫下的山径,秋天积满了落叶,夏天密叶华盖,春天,枝上该全是嫩嫩的新绿,还有冬天,苍劲的枯枝雄伟超拔的挺立着……我的思想跑远了,我一径是这样的,常常会坐在那儿胡思乱想。车子猛的停了,我惊觉的抬起头来,看到车子前面站着一个农夫,他正挥手要我们停车,一顶斗笠歪歪的戴在他的头上。
  我和妈妈分别从车子两边的门里下了车,迎着风,我深深的呼吸了一下,长途乘车使我腰酸背痛,迎面而来的山风让我神志一爽。妈妈拍拍身上的灰尘,也不由自主的挺挺背脊,说了句:“出来舒服多了!”那个农夫大踏步的向我们走来,到了我们面前,他把斗笠向后推了推,露出一绺黑黑的头发,说:
  “许阿姨,妈妈要我来接你们,算时间,你们来晚了!”
  “我们在台中多待了一会儿,”妈妈说,嘴边浮起了笑容。“凌霄,来见见我的女儿!你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小时候见过的,记得吗?”我瞪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农夫”,他叫妈妈许阿姨,那么,他该是章伯母的儿子了,他可一点也不像我想像中的农场小主人,斗笠下是张红褐色的脸庞,有一对和他肤色不相称的眼睛,带着抹沉静和深思的神情,眼睛下面,鼻子和嘴都显得太秀气了,这就和他那身满是泥污的圆领衫及卡其裤更不相配。他可以打扮得整洁一点的。如果换掉他这身不伦不类的装束,他应该并不难看。
  “嗨,咏薇,”妈妈推了我一下:“你发什么呆?这就是章家的大哥,章凌霄,你叫声章大哥吧!”
  我不惯于叫别人什么哥哥姐姐的。低声的,我在喉咙里哼了一声,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哼的是句什么。章凌霄对我微弯了一下腰,就掉过头去对妈说:
  “我们进去吧,妈妈和爸爸都在等你们!”
  “把车子打发掉,我们走进去吧!”妈妈说。
  付了车钱,章凌霄提起了我所带来的小皮箱,我们向农场里走去。事实上,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农场,我眼前是一片的绿野,青色的草繁茂的生长着。除了草以外,我看到一块块像岩石般灰色的东西,在绿色的草地上蠕动着,我忍不住惊呼了一声,诧异的喊:“那是什么?”“绵羊。”章凌霄简捷的说。
  绵羊?我惊奇的看着那些圆头圆脑的动物,竟忘记了移步。我从不知道台湾也能畜养绵羊,除了在圆山动物园外,我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这种动物,那蜷曲的茸毛包住的身子看来笨拙而迟钝,但那乌黑的眼珠却善良柔和。我不由自主的走近了它们,伸出手去想触摸它们一下。但,它们机警的后退了,用怀疑的眼光望着我,跟我保持了一大段距离。章凌霄放下皮箱走过去,迅速的抓住了其中的一只,他抓住它的耳朵,把它拉到我的面前,说:
  “你可以摸摸它,等它们和你混熟了,就不会再躲你了。”
  我抬头看了章凌霄一眼,他正安静的看着我,眼睛里有着研究和审察的味道,他看来是个冷静而深沉的人。我伸手摸了摸那只绵羊,柔软的茸毛给人一种温暖之感,站正了身子,我笑了笑:“它们很可爱,不是吗?”
  “这儿可爱的东西还很多,你会发现的。”他说。
  我回过头,看到妈妈站在小路上微笑,她那紧蹙的眉梢松开了。我挺直了背脊,仰头看了一下天空,澄净的蓝天上,几片轻云在缓缓的飘浮,阳光把云影淡淡的投在草地上。这样的天空下,这样的绿草中,烦恼是无法驻足的,我几乎忘记了妈妈爸爸要离婚的事,那似乎离我很遥远很遥远。踩着绿草,我们经过了几块苗圃,几块被稻草掩盖着的土地,走进了一座小小的竹林。光线突然暗下来了,竹林内有条碎石子铺的小路,绿荫荫的光线下,连石子都也染上了一层透明的绿色,风穿过竹叶,发出簌簌的响声,轻幽幽的,好像我曾在梦里听到过。在竹林深处,几椽灰色的屋瓦和一带红墙掩映在竹叶之下,我站住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静谧感沁进了我的心脾,我望着那绿叶红墙,如置身幻境。周围静悄悄的,只听得到鸟鸣,我站着出神,直到一只大公鸡惊动了我。
  那是只纯白色的公鸡,红色的冠子,高耸着尾巴,庄严的踱到我的面前,对我上上下下打量,我忍不住笑了,高兴的说:“真美,是不是?妈?”
  “进去吧!”章凌霄说。
  我们向屋子走去。屋子的大门口,又有一块雕刻的牌子吸引了我的视线,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幽篁小筑”,下面还有几个小字,是:“韦白敬题”。

  房子是很普通的砖造平房,到处都露出了原材,例如那矮矮的红砖围墙,和大门口用原始石块堆砌的台阶。走上台阶,我们进入一间宽敞的房间里。立即,有个瘦瘦小小的女人对我们迎了过来,那是章伯母。她一把抓住妈妈的手,用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的神情打量妈妈。然后说:
  “洁君,你瘦多了。”妈妈注视着章伯母,默默不语,眼睛里闪着泪光。我站在一边,在这一刹那间,有种感动的情绪掠过了我。我看出妈妈和章伯母之间,有着多么深厚的友情和了解。她们两人都已超过了四十岁,有一大半的时光是各自在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她们亲爱得赛过了一般姊妹,她们之间应该是没有秘密的,能有一个没有秘密的知己是多么可喜的事情!章伯母放开妈妈,转向了我,亲切而诚挚的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微笑的说:“两年没见到你了吧,咏薇?完全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章伯母两年前曾去过一次台北,在我家里住了一星期,从两年前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两年中,她似乎丝毫没有改变,依然那样亲切、诚恳、细致。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似乎有些弱不禁风。脸庞也是小小的,但却有对大而黑的眼睛,经常都是神采奕奕的放着光芒,使她平添了不少精神,看起来就不像外表那样文弱了。她并不美,年轻时代的她也不会很美,可是,我不能否认她有股引力,同时,有种让人慑服的“劲儿”。我向她弯弯腰,叫了声:
  “章伯母。”“坐吧,咏薇。洁君,你干嘛一直站着?”章伯母说,一面转头对站在一边的章凌霄说:“凌霄,去请你爸爸出来,噢,等一会儿,”她笑了,望了望我:“凌霄,你见过了咏薇吧?”
  “见过了!”章凌霄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局促和尴尬,这是他先前所没有的。现在,他已经把那顶难看的斗笠取下来了,他有一头很不听话的头发,乱七八糟的竖在他的头上。转过身子,他向屋后走去,章伯母又喊了句:
  “记得叫凌云也出来!”
  凌云该是凌霄的妹妹,大概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凌霄起码也有二十七八岁了,他并不是章伯母亲生的儿子,而是章伯伯前妻所生的,但是,他显然对章伯母十分信服,这也是我佩服章伯母的一点,我想,她一定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
  我在一张藤椅上坐了下来,开始无意识的打量我所在的这间房间。这不是一间豪华的客厅,远不如台北我们的家。没有沙发,也没有讲究的柚木家具,只是几张藤椅,两个小茶几,和一张长方形的矮桌子。茶几上放着个雅致的盆景,是青黑色的瓷盆,盆里盘龙似的扎伸着枝桠,大概是绿色的九重葛一类的植物。最独出心裁的,是这植物的枝干上,竟盘绕着一株朝日蔓,成串水红色的小花,和九重葛的绿叶相映,美得可以入画。另一张茶几上,放着一套茶壶和茶杯,全是酱红色的陶器,粗糙简单,可是和整间房子的家具一切配合起来,却“拙”得可爱。矮桌上铺着块桌布,上面是贴花的手工,在四角绣着四只仙鹤,飞翔在一片片的云钩之中,几乎呼之欲出。墙上,有一面连石灰都没有,竟是干干脆脆的红砖墙,悬着一幅巨幅的国画,画面是几匹芦苇,一片浅塘,和浅塘里伸出的一枝娉娉婷婷的荷花。全画从芦苇,到石头、浅塘、荷叶、荷梗……全是墨笔,唯有荷花尖端,却带着抹轻红。这画有种夺人的韵致,我看得发呆,直到有个男性豪放爽朗的声音惊动了我,在我收回眼光之前,我又看到画的左下角的题款:“洛阳韦白敬绘”。
  “洁君,你来了,真好真好!这次不是来‘治疗’的吧?你早就该把问题解决了!不过,我可不赞成你离婚!”
  我望着那说话的男人,有些惊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章伯伯,以前章伯母来我家,他都没有同来过。他和我想像中完全不同,出乎意料之外的高大,肩膀很宽,手脚也长,而且,全身的线条都是硬性的,这大概和他几十年的军人生活有关。(他是个退役的中校,用退役金在这儿办了个小农场。)他起码比章伯母大二十岁,头发都已花白,眉毛浓而挺,眼睛看起人来锐利坚定。时间在他的额前嘴角都刻下不少纹路,这些纹路全像出自一个熟练的雕刻家之手,用雕刻刀坚定的、一丝不苟的划下来的。他的声音响亮宏大而率直,想当初,他命令部下的时候一定会让士兵们惊心动魄。
  “我这次只能在这儿住一夜,明天一清早就得回台北,”妈妈慢慢的说:“你不会不欢迎我的女儿吧?”
  “不欢迎?哈!”章伯伯大声的说,眼光落在我身上了,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眼光毫不留情的停在我的脸上,然后,他有些迟疑的转头望着妈妈:“嗨,洁君,你没有告诉过我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好了,”妈妈笑了,这是她进章家大门之后第一次笑:“你别夸她了,她娇养惯了,住上几个月恐怕会让你头痛呢!”十分温柔的,妈妈对我说:“咏薇,不叫章伯伯?”
  “章伯伯!”我被动的叫。
  “好,好,好,”章伯伯笑着说:“希望你有一天能叫我别的!”“怎么?”妈妈不解的看着他:“你希望她叫你什么?”
  “难道你还不懂?”章伯伯笑得更厉害了。
  “一伟!”章伯母叫着她的丈夫:“别开玩笑!”
  我完全不懂他们葫芦里卖些什么药?章伯母的脸上浮起一个柔和而恬静的笑容,对妈妈静静的说:
  “你别理他,洁君,他就是这样,想到什么说什么。”
  “喂,舜涓,”章伯伯叫,舜涓是章伯母的名字。“我们那个女儿是怎么回事?有了朋友也不出来见见!”
  “凌霄已经去叫了,大概她害羞!”
  “见不得人的孩子!真丢人,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又不是给她介绍女婿!”章伯伯皱着眉说。
  “得了,给她听见她就更不出来了!”章伯母说。
  “怎么,”妈妈想起什么来了:“凌风呢?”
  “还提他呢,别气死我!”章伯伯叫着说:“他也肯回来?台南有吃的,有玩的,有夜总会,有跳舞厅,这个乡下有什么?只有我们老头子老太婆,他才不肯回来呢?”
  “不是已经放暑假了吗?”妈妈多余的问。
  “放了十几天了!”章伯母接口:“凌风爱热闹,他嫌家里太冷清,现在的年轻人都耐不住寂寞。”
  “他有女朋友了吧?”“谁知道?”章伯母说着,突然大发现似的跳了起来:“你看我,只顾了说话,连茶都没有给你们倒杯!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口渴了!”转过头,她清脆的喊:“秀枝!秀枝!倒茶来!”章伯母的声音非常好听,即使抬高声调,也是细致清脆的。我猜,秀枝一定是他们家的女佣。我实在很感谢章伯母的发现,因为我已经渴得喉咙发痛了。
  “讲讲看,”章伯伯对妈妈说:“你们的问题到底怎样了?”他已经在一张椅子里坐了下来,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自顾自的抽着,烟雾在空气中弥漫扩散。
  “忙什么?”章伯母很快的看了我一眼:“晚上再慢慢谈吧!”我觉得一阵不舒服,那股刚刚平息的烦躁又浮了上来,我忽然厌烦这一切的事了,也包括这所有的人!妈妈、章伯伯、章伯母、章凌霄……所有的人!
  所有的人?我眼前猛的一亮,有个小小巧巧的少女从后面的门口走了出来,手里托着个托盘,里面整齐的放着四杯茶,都冒着蒸腾的热气。那少女低垂着眼帘,望着托盘,轻轻缓缓的走向我身边的茶几,我只看得见她额前蓬松鬈曲的一绺刘海,和半遮在眼前的长睫毛。这就是章家的女佣?多么雅致灵秀的女佣?连那袭简单的白色洋装都纤尘不染,望着她,我有一丝迷惑,但,章伯母开口了:
  “怎么?凌云?是你端茶来?”
  “嗯。”她轻哼了一声,像蚊子叫。把一杯茶放在我面前,一面抬起眼睛,很快的溜了我一眼,大概因为我正死死的盯着她,使她一下子脸就红了。转过身子,她再送了一杯茶到妈妈面前,低低的喊了句:
  “许阿姨。”妈妈捉住了她的手,微笑的抬起眼睛,望着章伯伯说:
  “你还夸咏薇呢!瞧瞧凌云吧!”
  “凌云只会脸红,哪有咏薇那分落落大方!”章伯伯冲口而出的说。凌云的脸就更红了,而且眉梢边涌上一层尴尬。她默默的把其他两杯茶分别放在她父母的面前,始终低着头不发一语。章伯母瞪了章伯伯一眼,用不以为然的语气说:
  “一伟!你就是这样!”
  “哈哈!”章伯伯笑了,一把拖过凌云来,重重的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凌云,你不会生爸爸的气,是么?”
  凌云放开眉头,嫣然一笑,圆圆的脸庞上漾起一个浅浅的酒涡。那对像清泓似的眼睛里,应该盛满的全是幸福。抿了抿嘴角,她用低而清晰的声音说:
  “爸爸!怎么会嘛!”我有些微的不安,说得更坦白一点,是我有些微的妒嫉。上天之神应该把幸福普施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但是,属于我的这一份似乎特别稀少,章伯母望望我,又望望凌云,说:“如果我记得不错,咏薇应该比凌云大三个月,是不是?凌云是十二月的生日,咏薇是九月。”
  “不错,”妈妈说:“咏薇是姐姐了。”
  “凌云,”章伯母半鼓励半命令的对凌云说,后者看来有些怯生生的。“去叫一声……怎么叫呢?薇姐姐?”
  “叫咏薇!”我不经考虑的说,我对那些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称呼真是厌烦透了,人取了名字不就是给别人称呼的吗?干嘛还要多几个字来绕口呢?我注视着凌云,她也默默的注视着我,眼光柔和而带抹畏羞,我们仿佛彼此在衡量成为朋友的可能性似的。然后,我忍不住的笑了,她多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动物呀!又多么惹人怜爱,我已经喜欢她了。“就叫我咏薇吧,我就叫你凌云,这样不是简单得多吗?”我说。
  我的笑容给她的脸上带来了阳光,她的眼睛立即灿烂了,畏怯从她的眼角逸去。她有些碍口的说:
  “好,好的,咏——咏薇。”她笑了,带分孩子气的兴奋说:“你会在这儿住很久吗?”
  “嗯,我们会多留她住几个月的,”章伯母接口说:“给你作伴,怎样?你不是天天盼有朋友吗?这下可好了!”望着凌云,她机警的说:“凌云,你何不现在带咏薇去看看我们给她准备的房间?还有你的鸟园?带她去走走吧,熟悉熟悉我们的环境!”我如释重负,章伯母是善体人意的,不是吗?和长辈们在一起,总使我有缚手缚脚的感觉,尤其像章伯伯那种过分“男性”的“大男人”。何况,我知道妈妈是巴不得我走开的,她有许多话要和章伯伯章伯母商量,关于她的离婚,关于那个闯进我们生活里的胡伯伯,以及——关于我。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章伯母叫住了我:
  “你不先把茶喝了?这茶叶是我们自己种的,没有晒过,喝喝看是不是喝得惯。”我端起茶杯,还没有喝,已经清香绕鼻,杯子里澄清的水,飘浮着几片翠绿翠绿的茶叶,映得整杯水都碧澄澄的。喝完了茶,异香满口,精神都为之一爽。放下茶杯,我对章伯母和章伯伯笑笑,就和我那新认识的朋友走出了那间房间。
  我们是从那房间的边门走出去的,边门外是另一间房间,除了中间有张大长方形桌子,四周全是凳子外,什么都没有。凌云微笑的说:“这是我们孩子们娱乐的房间,以前大哥二哥常在这儿打乒乓球,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偶尔工人们到这儿来休息休息,很简单,是不?爸爸喜欢什么都简简单单的,妈妈有时在桌子中间放瓶花,爸爸总说太娘娘腔。”推开这房子左边的一道门,她看了看,没带我进去,说:“这是妈妈爸爸的书房,不过,只有妈妈会常去坐坐,别人都不大进去的。”关上那道门,她带我从另一道门走出去,于是,我发现我们来到一个四方形的小院落里。原来章家房子的结构是四合院,东西南北四排房子,中间围着个小院子,四四方方的。我们刚刚走过的是朝南的三间,凌云指着东边的三间说:
  “那边三间里一间是我的,一间是客房,一间是秀枝的。现在客房就是你的房间了,西边是妈妈爸爸的房间,还有大哥二哥各一间。北边就是厨房、餐厅、浴室、厕所,和老袁的房间,老袁原来是爸爸的勤务兵,也退役了,他对爸爸很忠心,现在帮我们照顾农场。”
  这房子造得倒十分规规矩矩,方方正正,不用问,我也知道一定是章伯伯设计的。小院落里种了两棵芭蕉,还有几株故意留下来的竹子(整个房子全在竹林之内)。另外,就是几棵菊花和太阳花。沿着四边的走廊还有一圈蔓生的月月红。
  “来吧!”凌云向我招招手,我跟着她,顺着走廊来到东边的房间门口,她推开当中一间的房门,带着个浅笑凝视着我:
  “你的房间。”我走了进去,这房间相当大,也是四四方方的。房子并不考究,但墙粉刷得很白,水泥地也冲洗得十分干净。一排明亮的大窗,使房里充满了光线,窗外全是竹子,窗上垂着淡绿色的窗帘。午后的阳光透过竹叶,透过纱窗,映了一屋子的绿。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书桌,桌上有个用竹子雕刻出来的小台灯,显然出自手工,雕刻得十分细致,罩着个绿纱做的灯罩。靠墙的地方是一张木床,白被单上有手工贴花的四只仙鹤,飞翔在一堆云钩之中。墙上只悬挂了一张画,是水彩画的一篮玫瑰,和几瓣残红,画上没有签名,也没有日期。“噢,很美!”我叹息了一声,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了下来,迎着绿色光线的窗玻璃像透明的翡翠。“这环境像画里的一样。”“妈妈给你布置的,你喜欢吗?”凌云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儿乡下味道太重?妈妈担心你会住不惯呢!”
  “说实话,比我想像的好了一百倍!”
  她笑了,嘴边浮起一丝骄傲和得意,低声的说:
  “告诉你,我妈妈是个仙子,经过她的手指点过的地方,都会变成童话里的幻境。”
  我望着她,她大概觉得自己过分夸张了她的母亲,又蓦然的脸红了,我掉转头,拿起桌上那个台灯来把玩,一面点点头说:“我相信你的话,虽然我只来了一会儿,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举了举那个台灯,竹子镂空的刻着花纹:“这也是你妈妈做的?”“不,”她脸上的红意加深了。“那是韦先生,韦校长。”
  “韦先生?韦校长?”我奇怪的问。
  “是的,韦白。他是镇里山地小学的校长。”
  “这儿距离镇上很近吗?”
  “只有五里路,散步都可以走到。韦白是我们家的好朋友,他是个学者,你将来会见到的。”
  或者他不止是个学者,还是个画家?雕刻家?有种人天生是什么都会的。我放下了台灯,凌云正以柔和的目光望着我:“你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或者你愿意去看看我养的小鸟。”她的目光里有一抹期盼之情,如果我真休息,她一定会失望。我站了起来。“带我去看你的小鸟,我也喜欢养鸟,但是从来没有养过,都市里不是养鸟的好地方。”
  “真的?你喜欢?”她喜悦的问,一面领先走出了房门,我跟着她向外走。穿过走廊,绕过餐厅,她带我走到整栋房子的后面,在一片竹林之中,我看到有一间小茅草房,大概是堆柴的,还有鸡舍和羊栏。再绕过这些家畜的宿舍,我看到一排鸽房,也建筑在竹林里。那些鸽子毫不畏生的在林间地上散漫的踱着步子。凌云站住了,一只乳白色的鸽子突然飞来,落在她的肩上,她高兴的说:“这是玉无瑕,它和人最亲热。”走到鸽房边,她捉出一只全身蓝色的鸽子来。“这是小蓝,很美,是不?”换了一个鸽笼,她捧出一只最美的鸽子来,蓝色的羽毛上带着玫瑰紫,翅膀的尖端还有些水红色。“这是晚霞,二哥取的名字。”她陆续的介绍了十几只鸽子给我,我几乎嫉妒她了,有这么多的朋友,她怎会寂寞?鸽子介绍完了,我才注意到两株竹子上,悬着两个铁架,上面系着一对大鹦鹉,才是真真正正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鸟,一只是周身翠绿,绿得发亮,另一只却全身绯红,红得像火。我惊呼了一声,叫着说:“你哪儿弄来这样一对宝贝?”
  “我知道你会喜欢,”她得意的说:“这只绿的叫翡翠,是我过十四岁生日时爸爸买来送我的,红的叫珊瑚,是前年韦校长给我弄来的!”“它们会说话吗?”我问,用手指试着去抚弄它们的羽毛。
  “不会。我和二哥费了很多时间教它们,它们还是只会讲它们自己国家的话,余亚南说,除非把它们的舌头剪圆,才能教会它们说话,但那太残忍了。”
  “余亚南是谁?”“他是山地小学的图画教员。”凌云望着珊瑚说,一面托起珊瑚那勾着的嘴,眯着眼睛对它浅浅一笑,细声喊:“珊瑚!珊瑚!叫一声。”那红色的大鸟叽咕了一声,凌云看着我,她的脸和珊瑚一样的红,仿佛代珊瑚觉得不好意思,轻声说:
  “它只会这一手,但是,它们并不笨,你总不能希望它们和人一样,是不是?”当然。我微笑的注视着凌云,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爱脸红的女孩子。她逃开了我的目光,白色的裙子在竹林内轻轻的一旋,就绕进了竹林深处,回过头,她笑着招呼我:
  “来吧!来看看我们的农场!”
  穿出了竹林,我望着平躺在我面前的一大片绿,那些田畔,那些阡陌,那些迎着风摆动的绿色植物,我心头涌起了一阵难以描述的、异样的情绪。太阳已经向西沉落,天边的晚霞绚烂的燃烧、扩大。我们不知不觉的走了很远,在傍晚的凉风里,不觉得丝毫的暑气。我感到脚下踩着的是绿色的云,四周浮着的也是绿色的云,头上顶着的也是绿色的云……。我想,我会驾着这一团的绿色,飘浮到世界的尽头去。
  我身边的凌云忽然站住了。
  “怎么了?”我问。“大哥在那儿。”凌云说,望着前方。
  我望过去,看到凌霄正伫立在一株榕树的旁边,没有戴帽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背对着我们。他似乎已经站了很久,不知在默默的思索着什么。
  “我们回去吧,别打扰他。”凌云说,脸上的笑意不知何时已消失了。“他在做什么?”“在——”她迟疑了一下。“等人吧!”
  “等谁?”凌云摇摇头,什么都没说。拉住我的手臂,她加快了步子,好像要逃开什么。“快点走!妈妈会找我们了!”她说。
  我也加快了步子,一面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凌霄仍然像木棍般直立在暮色里。

  清晨,凌霄用他的摩托车送走了妈妈,他将把妈妈送到埔里,然后她可以搭车去台中。每次妈妈来章家作客,都是这样回去的。站在那块“青青农场”的招牌旁边,我目送妈妈坐在摩托车的后座,被凌霄风驰电掣的带走,心头说不出来是股什么滋味。离别的场面并不悲惨,没有眼泪,也没有伤恸,该说的话,妈妈昨夜里已经跟我说了,如今,反而显得特别的沉默。我一语不发,只是不知该说什么好,那种“隔阂”的感觉又在我心头升起,妈妈仿佛距离我很遥远很遥远。但是,当妈妈终于消失在那一大串飞扬的尘土里,我又忽然感到无边的空虚和怅惘起来。妈妈走了,她去解决那许许多多纠缠不清的问题,今后,她的命运会怎样?我的命运又会怎样?章伯母用手揽住我的腰。
  “走吧!”她温和的说:“你好像没睡够的样子,要不要再去睡一下?”“不!”我轻声的说,深深的吸了口气。“我想在这附近随便走走,这儿的空气很好。”
  “要不要我陪你?”凌云好心的说。
  我不置可否,说实话,我并不想要她的陪伴。在这种心情下,我宁愿一个人走走,有许多时候,人是需要孤独的。章伯母代我解决了问题:“凌云,你还要喂鸡呢!”她不经意似的说。
  “哦,我忘了,”凌云抱歉似的望着我,“你先走走,等会儿我来找你。”“没关系,”我说:“我喜欢一个人散步。”
  “别走得太远,”章伯母说:“穿过农场,沿着通往树林的那条小路,你可以走到河边。那儿有树荫,否则,太阳出来了,你会觉得很热。”“好的。”我说,茫茫然的望了一眼那广阔的绿色原野。
  章伯伯,章伯母,和章凌云向幽篁小筑走去了。我在那儿呆呆的站了几分钟,就任意的踏上青草,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有一大段时间,我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只是不断的向前行走。清晨的空气凉沁沁的,带着些露水和青草的气息。太阳已经爬上了地平线,把东边的天色染成了绯红和浅紫。地上的草是湿润的,树枝梢头也缀着露珠,远处的山朦朦胧胧的隐现在一层薄雾之中。我走上一条小径(并没有研究它是不是通往树林和河边的),低垂着头,毫无意义的数着自己的脚步,一面细心的不去踏到路边的小草。我行走得那么漫不经心,几乎使我撞在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上,同时,我听到一串脆生生的轻笑。我站住了,抬起头来,我看到章家的羊群正散在草地各处,一个牧羊的山地女孩子正望着我发笑。我摇摇头,想摇散我那迷迷茫茫的感觉。那山地女孩大约有八、九岁,大概想逗引我的注意,她骑上一只绵羊,那羊竟驮着她奔走。这引发了我的兴趣,我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她和羊群嬉戏着,又捉住一只小羊,弄得母羊绕着她急鸣……我低下头去,又去继续我的行走,明天我会和这小牧羊女交交朋友,但是,目前我什么兴致都提不起来。
  太阳升高了,小草上的露珠迅速的蒸发消逝,我看得到草地上我的影子,短短的裙子在风中摆动。草叶明亮的迎着阳光,绿得那么晶莹。我蹲下去,摘了一片起来,是一片羊齿植物。再走几步,我看到草地上有两朵孤零零的蒲公英,也摘了下来,我把它们插在耳朵边上的头发里,如果有一潭水,我一定要照照自己的样子。水?不是吗?我听到了水声,加快了脚步,阳光没有了,我已经走进了小树林。
  这是座小小的天然林,由槭树和大叶桉等植物组成,小径上积了一层落叶,干燥清脆,踩上去簌簌有声。我仰起头,阳光从叶隙中射入,像一条闪亮的金带。有株大树上有个鸟巢,一只小鸟伸出头来看了一眼,立即又缩回头去。我有些想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走出树林,我来到小溪边上了。这只是一条小溪,水细细的流着,大部分的河床都干涸的暴露在阳光之中。水边有疏疏落落的大树,树枝参差的伸向河水。我扶着一枝树干,沿着岸边的草丛,滑落到溪边石子密布的河床上。石子凹凸不平,我脱下鞋子,提在手上,赤裸的脚踩在石子上有些疼痛,我并不在意,阳光开始灼热了,我的后颈被晒得发烫,我也不在意。走向水边,我踩进了水里,冰冰凉的水使我陡的打了个寒噤,一片羊齿植物落进水中了,那该是我鬓边的。我站住,提着裙子,弯腰望着水中的我自己。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庞,一头给晨风吹得乱糟糟的短发,和耳边那两朵黄色的蒲公英……我几乎不认得我自己了,那副怪样子对于我是陌生的。直起腰来,我猛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喊:“对对!就是那样!不要站起来,你这个傻瓜!”
  我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人在骂谁。回转头,我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溪边的大树下,指着我身边乱嚷,我诧异的看看我的前后左右,除了我似乎没有别人。我再望向他,他已经停止乱嚷乱叫了,只是有些无精打采的呆站在那儿,手里握着个调色盘,另一只手倒提着一支画笔,瞪视着面前的一个画架。我有些明白了,走出溪水,我赤着脚走到岸边,爬上了杂草丛生的河堤,荆棘几乎刺伤了我的脚。走到他身边,我打量了他一下,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件陈旧但却整洁的白衬衫,一条灰色的西服裤。头发乱蓬蓬的,脸庞瘦长而清癯,眼睛是他脸上最突出的部分,大而黑,带着几分梦似的忧郁和对什么都不信任的神情。整个说起来,他的文质彬彬和艺术味儿都很够,就是和这原始的山林树木有些不调和。我绕到他左边,对他的画纸张望了一眼,使我诧异的是,那张画纸上只胡乱的涂了两笔深浅不同的绿,别的什么都没有。“你还没开始呢!”我说:“是我闯到你的画面里来了吗?”
  他废然的掷下了画笔,叹了口气。
  “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假如你就采取那种临波照影的姿势,保持十分钟不动的话,这会是一张杰作。”“你在画我?”“本来我想画日出,可是……”他耸耸肩:“我没有灵感,事实上,我已经画了三天的日出都没有画出来,一直等到你出现,那姿势和那流水……哎!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如果你不动!”看到他那么一副失望和懊丧的样子,我觉得非常感动,我没料到这儿会遇见一个画家。
  “我可以回到溪水那儿去,”我自告奋勇的说:“你还可以画好这张画。”“没有用了!”他皱着眉头说:“灵感已经跑走了,你绝不能没有灵感而画好一张画。”他取掉画纸角上的按钉,握住画纸一角,“哗”的一声就把画纸撕了下来,在手里揉成一团,对着溪水扔了过去。纸团在水面浮沉了一下,就迅速的被流水带走了。“你实在不必撕掉它,”我惋惜的说:“你应该再试一试,或者画得出来呢!”“没有用,我知道没有用!灵感不在了!”
  我从念书的时候起,就不会解释灵感两个字,现在高中毕了业,仍然不会解释这两个字。一度我发誓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始终没写出一篇小说来,或者因为我没“灵感”,但我觉得对我而言,没“恒心”是更主要的原因。不过,我很同情他,尤其因为是我使他丧失这分灵感的,这让我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的,而我又无力于弥补这项过失。我抬头看看前面,绿色的旷野高低起伏,各种不同的树木疏落散布,偶尔点缀着几株红叶,再加上那一弯清流……到处都是引人入胜的画面,如果想画画,材料该是取之不尽的。
  “或者你可以画画那棵大树,”我指指前面的一棵树,热心的说:“如果你需要,我就到树下摆个姿势给你画。”
  他收拾起画笔画纸,一面纳闷的问:“你是谁?我没有见过你。”他到现在才想起来问我是谁?十足的“艺术家”!
  “我在青青农场作客。”
  “青青农场,”他点点头,“那是一家好人。”把画笔颜料都收了起来,他没有追问我的名字,这对他没什么意义,他看来就不像会记住别人名字的人。把东西都收好了,他挟起画架。“好吧,再见!我要回学校去了。”
  迈开步子,他沿着河边向前面走去,这是谁?学校?是那个什么都会的韦白吗?我摇摇头,不再去研究这个人,掉转身子,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几乎立即就把那个画家忘记了,在一片荆棘之中,我发现许许多多红得透明的野生草莓,映着阳光,像一粒粒浸着水的红宝石。我拨开荆棘,小心翼翼的走过去,采摘了几粒。放在嘴中尝了一尝,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并不像想像的那样香甜可口。但是,它们的颜色是美丽的,我摘了满满的一大把,握着它们穿出这块荆棘,然后,我开始觉得太阳的威力了。太阳灿烂的在树叶上反射,我的额上冒出了汗珠,鼻尖也晒得发痛,而且口渴了,我走向附近的一座小树林,(这儿到处都是小树林,我已经弄不清禁这是不是回青青农场的路了。)突然阴暗的光线使我舒适,那股树林里特有的树叶松枝的气味馥郁而清香。我停在一棵叫不出名字的大树下面,树下积着干燥的落叶,旁边有一串紫色的小花。我蹲下身子,把落叶随便的拂了拂,扯开两条讨厌的荆棘,然后我坐了下去,背靠着大树,顿时感到说不出来的安然、恬适,浑身的细胞都松懈了。那股淡淡的清香绕鼻而来,穿过树林的风没有丝毫暑气,反而带着晨间泥土的清凉。有一只蜜蜂在树丛间绕来绕去,发出嗡嗡的轻响,几片树叶无声无息的飘落在我衣服上,在前面浓密的树叶里,两只褐色的小鸟在嬉闹着。我打了个哈欠,一夜无眠和清晨的漫步让我疲倦,阖上眼睛,我送了一粒草莓到嘴里去咀嚼,那丝酸酸涩涩的味儿窜进我的喉头。很可爱,所有的一切!我的身子溜低了一些,头枕着大树,倦意从我的腿上向上爬,一直爬到我的眼睛上面。我再打了个哈欠,神志有些朦朦胧胧。我听到鸟叫,听到蜜蜂的嗡嗡,我要睡着了。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恍恍惚惚之中,我听到有人跑进树林,然后是一串轻笑,脆脆的,年轻的,女性的笑声,我想张开眼睛,但是我太疲倦了。接着,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恳求似的喊着:
  “你停下来,你不要跑,我跟你说几句正经的话!”
  又是一串笑声,带着豪放,不羁,和野性。
  “今天夜里,你敢不敢去?”女人的声音,挑战性的。
  “我请求你……”男的诚恳而有些痛苦的语气。
  “你没用,你像一条没骨头的蚯蚓。”
  “有一天你会明白,莉莉……”是莉莉?丽丽?或是其他的字?总之是类似的声音。“你别跑!为什么你总不肯好好的听我讲话?”“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不会‘好好的讲话’!”一串顽皮的笑声,声音远了。“好的!莉莉,今天夜里,我去!”男的声音,也远了。“莉莉!莉莉!”我费力的张开眼睛,觉得自己像个卑鄙的窃听者,躲在这树深叶密的草丛里,去偷听别人的私语。摇摇头,我四面张望了一下,到处都是被风所筛动的树叶,那两个人不知何处去了。再伸伸脖子,我仿佛看到远处的树隙中,有一团红色,在绿叶里一闪而逝……四周恢复了宁静,鸟叫声,蜜蜂在嗡嗡……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闭上眼睛,我什么都不管,我是真的要睡了。
  我确实大大的睡了一觉,睡得很香,也很甜。梦到妈妈爸爸带着我,驾着一辆中古时代欧洲人用的马车,驰骋在一个大树林里,妈妈搂着我,爸爸拉着马,他们在高声的唱着“维也纳的森林”,我摇头晃脑的给他们打拍子,学鸟叫,学车轮转动声和马蹄得得。我好像还只有八、九岁,妈妈也年轻得像个公主,爸爸有些像圆桌武士里的罗伯泰勒。
  我忽然醒了过来,张开眼睛,我看不到爸爸妈妈,只看到从叶隙里射入的金色的阳光。我眨眨眼帘,不大相信眼前的事实,仅仅三十几小时以前,我还坐在家中那豪华的大客厅里听康妮法兰西斯的唱片,而现在,我会躺在一个树林中大睡一觉。坐正身子,我费力的把仰向天空的头放正,直视过去,我不禁大大的吓了一跳。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我的对面,双手抱着膝,一股悠闲自在的样子,嘴里衔着一支芦苇,两眼微笑的注视着我,带着完全欣赏什么杰作似的神情。我张大眼睛,愣愣的瞪着他,有好一会儿,吃惊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似乎很高兴,那抹笑意在他眼睛里加深,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道向上弯的弧线。取出了嘴里的芦苇,他对我夸张的点了点头:“你像童话里的睡莲公主,我真担心你会这样一直睡下去,不到魔法解除,就不会醒来呢!”
  我揉揉眼睛,直到断定自己已经不在梦里了,才怔怔的问:“你是谁?”“你是谁?”他反问。我看了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些戒心。在我的感觉上,他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的。何况,我也不喜欢他紧盯着我的那对眼睛,和他嘴边的那丝笑意。他使我感到自己像被捉弄的小老鼠。“你不必管我是谁。”我不太友善的说,试着要站起来,这才发现我仍然赤着脚,却找不到鞋子在哪儿。跪在地下,我分开那些茂盛的绿叶和密草,到处找寻我的鞋子。他不声不响的站了起来,把我的一双鞋子送到我的眼前。
  “你在找这个吗?”我抬起头,狠狠的望了他一眼。“夺”过我的鞋子,我穿好了站起来,他仍然望着我发笑。
  “你笑什么?”我问。“我不能笑吗?”他问。
  我皱皱眉。“你是不是永远用反问来回答别人的问题?”我说,一面注视着他,这才发现他不对劲的地方了,他穿着件深红色的香港衫和浅灰色长裤,我是向来看不惯男人穿红色衣服的。“你不像这乡下的人。”我说。
  “你也不像。”他说,老实不客气地看着我的胸口,我低下头,不禁立即涨红了脸,我没注意到我的领口散开了,急忙扣好扣子。他递过一条干净的大手帕。“擦擦你的嘴,”他微笑的说:“那些草莓汁并不好看,你原来嘴唇的颜色够艳了,用不着再加以染色!”我瞪着他,几乎想冒火。但是我身边没有带手帕,只好一把“抢”过那条手帕,胡乱的擦了两下再掷还给他,他若无其事的接过去,折叠好了,放进口袋里,笑着问:
  “有几个男人的手怕曾经沾过你的嘴唇?”
  我的脸沉了下来。“请你说话小心一些,”我冷冷的说:“我不知道你是谁,也没有和陌生人开玩笑的习惯,而且,”我盯着他,毫不留情的说下去:“轻浮和贫嘴都不是幽默。”
  我注意到一抹红色飞上他的眉端,我击中了他。笑容从他唇边隐去,一刹那间,他看来有些恼怒,但是,很快的他就恢复了自然,向我微微扬了一下眉毛,他低声下气的说:
  “好吧,我道歉。平常我开玩笑惯了,总是改不过来,希望你不介意。”他说得那么诚恳,倒使我不好意思了,在我料想中,他一定有些刻薄话来回复我,而非道歉。于是,我爽然的笑了,说:“我才不会介意呢,你也别生气!”
  他也笑了,是那种真正释然而愉快的笑。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和落叶杂草,再看看手表,不禁惊跳了起来,一点正!我竟停留在外面整整一个上午!章伯伯和章伯母一定在到处找我了!我急急的说:“我要走了!”一面向树林外跑去,他叫住了我:
  “嗨!你到哪儿去?”“青青农场!”“那么,你走错路了,”他安闲的望着我:“你如果往这个方向走,会走到没有人的荒山上面去!”
  我泄气的望着他,天知道,这辽阔的草原上并没有路径,四面八方似乎可以随便你走,我又没有带罗盘,怎可能认清方向?“我应该怎么走?”我问:“你知道青青农场?”
  “我很熟悉,让我带路吧!”他说,领先向前面走去。
  我跟着他走出了树林,正午的太阳烧灼着大地,才跨出林外,强烈的太阳光就闪得我睁不开眼睛。幸好山风阵阵吹拂,减少了不少热力。他熟练而轻快的迈着步子,嘴里吹着口哨,对那灼人的太阳毫不在意。看样子,青青农场在这一带是很出名的。走了一段,他回头望望我。
  “热吗?”他问。“有一点。”“下次出来的时候,应该戴顶草帽,否则你会晒得头发昏。去问凌云要一顶,她有好多顶,可是都不用,因为她从不在大太阳下跑出来。”我凝视着他,狐疑的问:
  “喂,你是谁?”他冲着我咧嘴一笑,安安静静的说:
  “我名叫章凌风。”“噢!”我恍然的喊:“你就是在台南读成大的那个章凌风,你不是没回来吗?”“今天上午到家,”他笑着说:“正好家里在担心,说我们的客人恐怕迷了路,于是,我就自告奋勇来找寻你。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睡得那么香,我只好坐在旁边等你,这一等就等了一小时。”“哦,”我脸上有些臊热:“你应该叫醒我!”
  “那太残酷了,睡眠是人生最好的享受!”
  “那么,你还没吃午饭?”
  他耸耸肩。“如果草根树皮可以当午餐的话,我一定早就吃过了。”
  我十分歉然。但是,我想起树林那团红影,和那男女的对白,望望他的红衣服,我笑着说:
  “不过,你并不寂寞。”
  “当然,”他笑笑:“我已经饱餐秀色!”
  又来了!那分劣根性!我瞪瞪他。
  “是谁的秀色?那个约你夜里见面的女孩子吗?”
  “什么?”他不解的望着我:“你说什么?”“那个女孩,那个和你在树林里谈话的女孩!”
  “什么女孩?除了你之外,我没在树林里见到第二个女孩子,你在说些什么?做梦了吗?”
  看到他那副困惑的样子,我有些懊恼。做梦?很可能我是在做梦。本来,整个上午我都有些神思恍惚。摇摇头,我说:“大概我在做梦,我听到一男一女在讲话,后来我就睡着了,我还以为是你呢!”“是吗?”他看了我一眼:“可能是镇上的人,这儿离镇上很近,现在山地人也和平地人一样懂得约会和谈情说爱了,恋爱是千古以来,无论在城市和蛮荒,都是时髦的玩意儿。”
  那不是山地人,我知道。但这不是什么值得研究的事情!我必须快些走了,我希望章伯伯他们没有等我吃饭。
  幽篁小筑的竹林已经遥遥在望,我们加快步子向前走去。

  走到竹林的入口处,我就知道我犯了多大的错误,章伯母站在那儿,正伸着脖子张望,一脸的焦急和不安。看到了我,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说:
  “谢天谢地!你到哪儿去了?”
  “对不起,”我说:“我走得太远了!”
  “她走到东边山坡上的树林里去了,”在我身边的凌风说:“而且在树林里大睡了一觉!”
  章伯母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接着立即对我了解的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说:“一定是昨夜没睡好,对不对?不过,以后还是少在树林里睡觉,这儿什么都不怕,就怕有蛇。而且,东边的树林又是人不常去的地方,再往上走就是荒山了。我一直在担心,就怕你被蛇咬了!”“蛇?”我打了个冷战:“这儿蛇很多吗?”
  “山地是蛇的老家呀!”凌风笑着插嘴:“别忘了在横贯公路没开发以前,这里是人烟罕至的地区呢!除了山地人,就是蛇和野兽!”我是多么鲁莽和粗心!章伯母笑笑,欣慰的说:“好了,别吓唬她!其实蛇也是很温和而胆怯的动物,只要小心一点就行了。来吧!快来吃饭,我们还在等你呢,恐怕菜都凉了!”“噢,”我更加感到抱歉了:“你们还没吃饭?我真糟糕,第一天来就把你们的生活秩序搅乱了!”
  “别说这些,”章伯母满不在乎的:“有人搅乱生活秩序才好呢,过分规则就成了呆板!”
  等我们走进了餐厅,我的歉意就更深了,桌上的菜饭都摆得好好的,章伯伯背负着双手在餐厅里走来走去,看样子他的脾气不像章伯母一样好。凌云怯怯的站在桌子旁边,看到我进来才放开了眉头。章伯母立即说:
  “好了,好了,吃饭吧!凌云,叫秀枝换热饭来!”
  章伯伯盯着我,眼光并不温和:
  “你要在我们家住几个月呢,”他不带一丝笑容的说:“最好先弄清楚我们吃饭的时间!”
  我心头涌上一阵尴尬和不安,尤其,我很少被人当面指责。章伯母跨上前一步,把我拉向她的身边,说:
  “坐吧!咏薇,你章伯伯肚子一饿,脾气就不好,吃过饭就没事了!”抬起头来,她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一伟!吃饭吧!咏薇才来,你别吓着她!”
  章伯伯坐了下来,眼光环席一扫。
  “凌霄呢?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人总到不全!”
  “我让他去找咏薇的,”章伯母说:“不等他了,大概马上就会来了。”我非常懊丧。只为了一时疏忽,就造成这样的混乱,作客的第一天,已得罪了我的主人。坐在那儿,我感到浑身不对劲。秀枝已经把冷饭都换了热的(她是个十七、八岁的山地女孩子)。我迟迟不敢举箸,章伯母望着我说:
  “怎么?咏薇?还要我给你布菜吗?吃吧!别把自己当客人!”我觉得我还是遵命的好,端起饭碗,我开始沉默的吃我的午餐。章伯伯已经大口大口的扒着饭粒,自顾自的狼吞虎咽,仿佛饿得可以连桌子都吞下去。一碗饭完了,他才抬起头来,瞪着章凌风说:“说说看,你为什么放了暑假十几天才回来?”
  章凌风注视着他的父亲,嘴边带着个胸有成竹的微笑。
  “你不会喜欢听我的谎话,爸爸。”他说。
  “当然,你说实话!”“如果我说谎话,我会告诉你我留在学校里帮教授改考卷,你要实话,我只能说出来了,我帮你定做了一件皮夹克,服装店一直没做好,我只能留在台南等着。”
  “你在这样的夏天帮我定做皮夹克吗?”章伯伯问。
  “是呀,所以服装店的人说我是神经病!”章凌风神色自若的说。“唔,”章伯伯瞪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也说你是神经病!”他下了结论,又开始大口吃饭了。但他脸上浮起一层得意和满足之色,却不是他绷紧的肌肉所能掩饰的。我看了看章凌风,他眼里有一丝诡谲的笑意,正偷偷的向我身边的章伯母递眼色,后者正用不以为然的神情望着他。
  章伯伯添第三碗饭的时候,章凌霄满头大汗的进来了,一眼看到了我,他怔了怔,我立即说:
  “对不起,害你到处找我,我走得太远了!”
  “这儿美得很,对不对?”章伯伯转向我说,就这一忽儿时间,他的坏脾气不但已不存在了,反而显得精神愉快。“你有没有看到我们的羊群?”
  “看到了。”我温顺的说。
  “绵羊还是山羊?”“绵羊。”“我们还有二十几只山羊,它们都是很可爱的动物,而且味道很好。”“味道?”我愣了愣。“是的,改天让老袁杀一只小羊,我们来烤了吃,烤整只的,唔——香透了!”他似乎已闻到了香味似的,深吸了口气,我却有些难以下咽了,我无法想像把那些追逐在母羊身边的小东西杀死剥皮,再整个烤了吃的情景。
  章凌霄拉开了椅子,坐在我的对面,秀枝添了碗热饭给他。他一直用种奇异的眼光望着我,使我怀疑我身上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想到他一清早就忙着送妈妈去埔里,后来又为找寻我而在正午的太阳下奔走,我有说不出来的歉意。他咽了一口饭,慢慢的对我说:
  “许阿姨要我转告你,希望你多多写信。我们这儿寄信要到镇上去,你写好可以交给我,我帮你去寄。”
  “交给我也行。”凌风在一边接口。
  “这儿到埔里要骑很久的车吧?你一定很累了。”我说,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歉意。“我那辆摩托车是二百五十CC的,”他笑笑说:“原来是凌风的,”他看了凌风一眼:“他是个快车专家,但是你妈妈不敢坐快车,所以用的时间比较久,骑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埔里,回来倒只用了半小时。我十点钟就回来了。”
  “你敢不敢骑快车?”凌风问我。
  “没有试过,”我说:“我不知道。”
  “改天我带你骑骑看,我一直有野心要从这儿骑到合欢山。还没尝试过呢!”“我以为摩托车不能爬坡的!”
  “太高的不行,普通的可以,何况这辆是二百五十CC,应该没有问题!上不去可以停下来,有兴趣没有?”
  我可不懂什么二百CC三百CC,又不是容器,怎么以CC计算呢?我还没回答,凌云就情不自已的“呀”一声说了:
  “你可别跟他去,二哥骑车是不要命的!”
  “真的,”章伯母接着说:“傻瓜才跟他去玩命!”
  章伯伯爽朗的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重重的拍凌风的肩膀,十分开心的说:“女人到底是女人!不要紧,凌风,哪一天我跟你去玩玩!冬天最好,可以去滑雪!”
  “你呀!”章伯母慢条斯理的说:“你跟他去他就不去了,谁要你老爸爸陪哩!”大家都笑了起来,笑得非常开心。在台北,我们家的饭桌上,从没有这样轻松活泼的空气。吃完了饭,章伯伯伸了个懒腰,用手摸摸肚子,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儿,然后说:
  “凌霄,我去睡一下,两点半钟叫我,我们今天可以把那块实验地上的种子下完!”转头对凌风,他说:“你也来加入工作!”“爸爸!”凌风苦着脸喊。
  “别对我找藉口,”章伯伯打断他:“我叫你来你就来,你应该跟你哥哥学习,你该记得,你不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好的,好的,爸爸,我去。”凌风忍耐的说,又叹了口气:“不过,我们家的客人,也得有人陪呢!”
  “用不着你操心,”我笑着说。“不会缺乏人陪我的,即使没有人陪我,我仍然会玩得很高兴。”
  “我相信这一点,”他点点头,无可奈何的说:“有没有我陪,对你都是一样,可是,对我就不然了!”他作了个鬼脸,一溜烟的从餐厅门口跑走了。
  我回到了我的房间,打开窗子,让那穿过竹叶的微风,一丝丝的透进屋里。我坐在桌子前面,桌上有章伯母为我准备的一面镜子,和梳妆用具。把镜子拿到面前来,我审视着我自己,镜子里映出一张被太阳晒得发红的面孔,和惊讶的大眼睛。真的,我为我自己的面容吃惊,那零乱的短发,发边胡乱插着蒲公英。(天!原来这两朵蒲公英还在我头发上,怪不得凌霄他们都用古怪的神色看我呢!)肩膀上还十分艺术化的沾着一条狗尾草。我扯下了狗尾草和蒲公英,用梳子梳平了头发,这样看起来整齐多了。然后,我用手抱住膝,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十九岁,黄金的年华!属于我的“春天”里有些什么呢?考不上大学,又无一技之长!对了,我将要写一些东西,到青青农场来之前,我就准备利用这几个月的时间来写一些东西。打开抽屉,我取出我带来的一本精致的册子,在第一页上先签下我的名字:“咏薇”。这册子是活页的,用丝带系得十分漂亮。望着窗外绿阴阴一片竹林,我给我的册子(也是我即将写下的东西)题了一个名字:“幽篁小筑星星点点”。
  题好了名字,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幽篁小筑的绿?绵羊?山林?大树下的酣睡?云和天?溪水?溪边的画家?章氏兄弟和家庭?抛下了笔,我站起身来,我掌握不住我的思想,毕竟我不是个天才。房里很静,大概章家的人都有午睡的习惯,而我树下所睡的那一觉是足够代替午睡了。推开房门,我决定出去走走,并且发誓不走得太远。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沉睡在绿色的竹叶里。我从后边的走廊出去,来到凌云的鸽笼旁边。在鹦鹉架前面,我和翡翠珊瑚玩了很久。用一枝狗尾草,我逗弄着珊瑚,一面反复教它说:“喂!你好!”那是个固执的小东西,除了对我歪歪头,用怀疑的小圆眼睛瞪着我之外,它什么也不肯做。我正想走开,听到有人走来了,同时,我听到章伯母的声音在说:
  “凌风,你老实说吧,你留在台南做什么?”
  “等爸爸的皮夹克呀!”凌风笑嘻嘻的声音。
  “别跟我来这一套!”章伯母说:“你那件夹克上的招牌(MadeinJapan)都没撕掉,你从日本定做的吗?”
  “噢,好妈妈,你——”
  “放心,我已经把招牌纸撕掉了。只是,我并不鼓励你撒谎,你怎么越来越不老实了。”“我是好意,让爸爸发脾气并没好处,是不是?”
  “你说吧,为什么迟了十几天回来?”
  “我在玩,和同学们去了一趟台北。”凌风坦白的声音。
  “你不觉得你太过份了吗?”章伯母责备的:“凌霄天天苦巴巴的在田里工作,你就在外面游冶无度!”
  “妈!”凌风恳求的喊。“你明知我的兴趣不是泥土,我不能由爸爸塑造呀!”“你老实说了吧,你有了女朋友?”
  “或者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们没有到鸽房来,声音远了,他们穿过竹林,不知到何处去了。我呆呆的站了一会儿,沉思了几秒钟,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竹叶梢头有一阵父父的声音,和翅膀扑动声,我抬起头,看到一只美丽的鸽子,正掠过竹叶,飞回到巢里来。当它停在鸽房顶上的时候,我认出它正是凌云所心爱的那只“晚霞”。我试着招呼它:
  “来!晚霞!”它歪歪头,没有过来的意思,我踮起脚,用狗尾草去拨弄它,它扑动翅膀,在空中飞了一圈,又落回到鸽房顶上。随着它的飞翔,有一片羽毛还是什么的飘落了下来,正好落在我的脚边。我低下头,那是一张折叠的小纸条,我完全不经思索的拾了起来,下意识的打开,上面竟是几行小字:
  “必定要等待到什么时候?
  这样的煎熬何时能已?
  忍无可忍,请赐回音。”
  有人藉鸽子传讯给凌云!我暗暗的吃了一惊,那样一个娇娇怯怯的小女孩!她的情人是谁?但我无意于去窥探别人的秘密,那张纸条在我手中像个烫手的马铃薯,我将如何处置它?绑回到鸽子身上?但那只鸽子远远的避开着我。怎么办?我拿着纸条发愣,却突然想起一个办法,我记得每只鸽子都有它们固定的巢。果然,晚霞飞回它的巢里去了,那是第一排鸽房的第五间。我把纸条折叠好,放进了晚霞的鸽房里,塞在一个角落上。“她会来找的!”我想。转过身子,我急急的走开,一面为我所偷看到的纸条而不安。
  我一头撞在章伯母的身上。
  “喂,咏薇,你没睡午觉?”她问。
  “哦,我早上已经在树下睡够了。”我说:“我正和鹦鹉玩呢!”“很可爱是不是?那是凌云的宝贝。”
  “它们不肯亲近我呢!”
  “慢慢的就好了,它们也会认生。”
  我望望竹林。“我去散散步。”“别走得太远了!”章伯母笑着说。
  “这次不会了!”我穿出了竹林,真的没走远,我只是站在竹林的树荫下,瞻望着躺在阳光下的草原。前面是章家的苗圃,一棵棵叫不出名目来的植物正茁壮的生长着,再向远处看,有两个戴斗笠的人在苗圃中工作,弯着腰,不断的在拔除莠草,那是章凌霄和老袁。我站了很久,这农场,草原,竹叶,和阳光都让我迷惑。我说不出来我对它们的感觉,但是,我认为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像是真实的,而是我的一个幻境。
  第二天,当我再从鸽房旁边走过的时候,我曾伸手到“晚霞”的鸽房里,像我预料的一样,那张纸条已经不在了。

  我在青青农场的头三天,都忙于熟悉我周遭的环境和人物。三天里,我得到许多以前从来没有的知识,我学习分辨植物的种子,懂得什么叫水土保持,什么叫黑星病和叶烧病。还了解了连挤牛奶都是一项大学问。(我曾帮着凌云挤牛奶,却差点被那只发怒的母牛踢到奶桶里去。)新的生活里充满了新颖和奇异。还有那些人物,不管是章伯伯、章伯母,还是凌霄、凌风和凌云,身上都有发掘不完的东西,就像这草原和山林一样的莫测高深。我越来越喜欢我的新生活了,山野中的奔跑使我面颊红润而心胸开旷。我一直眩惑于那些小树林和莽莽草原,即使对蛇的畏惧也不能减少我的盲目探险。三天下来,我的鼻尖已经在脱皮了,镜子里的我不再是个文文静静的“淑女”,而成为一个神采飞扬的野姑娘。这使我更了解自己一些(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爱静的),了解自己在沉静的个性里还潜伏了粗犷的本能。(我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人都是猴子变的。)
  这天晚上,凌云拿着一顶天蓝色绉纱所做的帽子,走进我的房间,把帽子放在我的桌上,她笑吟吟的望着我,微微带点羞涩说:“你别笑我,这是我用手工做的。”
  “真的?”我惊奇的问,拿起了帽子,那是个精致而美丽的玩意儿,有硬挺的阔边和蓝色缎子的大绸结,两根长长的飘带垂在帽檐下面。“真漂亮!”我赞美的说。
  “二哥说你需要一顶帽子,我就怕你会不喜欢!”她慢慢的说:“我看你很喜欢穿蓝颜色的衣服,所以选了蓝颜色。”
  “什么?”我诧异的望着她:“你是做给我的吗?”
  “是的,”她笑得非常甜。“你不喜欢吗?”
  “噢!我不喜欢?”我深吸口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戴上帽子,我在镜子中打量自己,那蓝颜色对我非常合适,让我凭空增加了几分飘逸的气质。凌云在一边望着我,静静的说:“咏薇,你很美。”“我?”我瞪着镜子,看不出美在何处。尤其身边有凌云在对比。把她拉到身边来坐下,我把镜子推到她面前。“看看你自己,凌云,你才美。”
  她笑了,摇摇头。“你是很美,”她说:“大哥说你美得很自然,像溪水旁边的一根芦苇,朴实,秀气,而韵味天成。”
  “你大哥?”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脸上突然发热了。“是的,他是这样说的,我一个字都没改。”
  我取下帽子来,望着镜子里的我自己,溪边的芦苇?我么?笑了笑,我说:“你大哥该学文学,他的描写很特别呢!”“他对文学本来就很有兴趣,不过,学农对我们的农场帮助很大,爸爸刚买这块地的时候,我们只能盲目种植,头两年真惨透了,这儿又没有电,每天晚上还要提着风灯去田里工作。现在好了,大哥用许多科学方法来处理这些土地,改良品种。爸爸现在反而成了大哥的副手。”
  “他对农业也有兴趣,”我说:“否则他不会干得这么起劲。”“可能。”她沉思了一下。“不过大哥天生是个脚踏实地的人,他不会空谈,和二哥不同。”
  “他多少岁了?”我不经心的问。
  “二十九岁。”“怎么还没有结婚?”凌云怔了怔,看看我,她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好半天,才说:“他的脾气很怪——”停了停,她说:“将来我再告诉你吧!或者,你自己也会发现的!”
  发现什么?一个逝去的故事吗?我脑中立即浮起一篇小说的资料:农场的小主人,爱上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发狂的恋情,溪边,草原,林中……到处是他们的足迹,然后,一个意外或是什么,女孩死了,或者走了,或者嫁了。伤心的小主人从此失去了笑容,沉默的埋头在工作里,度着他空虚寂寞的岁月……凌云走了,我坐在桌前呆呆的沉思,构造着我的小说。抽出那本“幽篁小筑星星点点”,我开始拟故事的大纲,农场小主人是现成的,他该有张沉静而生动的脸,但是女孩呢?我找不出模特儿来,是个富翁的女儿?富翁在农场附近有栋别墅,女孩到别墅来养病……对了,这女孩应该是苍白的、安静的、瘦小的……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的曲子:你冰冷的小手。她该有一双冰冷的小手,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部。但是情节呢?他们怎么相遇?又怎样相恋?又如何分开?我瞪着台灯和窗上玻璃的竹影……让那女孩病死吧,不行!抛下了本子,我站起身来,在屋内兜着圈子,多么俗气的故事!把本子收进抽屉,我这篇小说已消失在窗外的夜风里去了。躺在床上,我望着屋顶,我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不知该怎样相遇和结束,这是恼人的。但是,真实中的呢?凌霄有怎样一个故事?这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旷野的风在竹叶上奏着轻幽的曲子,月光在窗上筛落的竹影依稀仿佛,我看着听着,很快就沉进了睡梦之中。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已经把我唤醒了,自从到青青农场来之后,我就不知不觉的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看看腕表,才只有五点半,但窗子已染上了明亮的白色,成群的麻雀在竹林里喧闹飞扑。我从床上起来,穿上一件大领口的蓝色洋装,用梳子拢了拢头发,想去竹林里吸吸新鲜空气。还没出门,有人来到我的门口,轻叩了两下房门。
  我打开门,凌风微笑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
  “起来了?”他多余的问。
  “你不是看见了吗?”我说。
  “那么,跟我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远吗?”“别担心!跟我来就是了!”
  我抓起桌上那顶蓝绸的帽子,走出了房门,凌风拉着我的手臂,我们从后面穿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我弄了一盆水,胡乱的洗了洗手脸,凌风等我洗完了,也就着我洗剩的水,在脸上乱洗了一气,我喊:
  “也不怕脏!”“这儿不比台北,要节省用水!”他笑着说,带着满脸的水珠,擦也不擦就向外跑,这儿的水都是从河边挑来,再用明矾澄清的。在厨房门口,我们碰到正在生火弄早餐的秀枝,凌风想了想,又跑回厨房,拿了几个煮熟的鸡蛋,还在碗橱里找到一只卤鸡,扯下了一条鸡腿和翅膀,他用张纸包了,对秀枝说:“告诉老爷太太,我带陈小姐到镇上去走走,不回来吃早饭,中午也别等我们,说不定几点钟回来。”
  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绿阴阴的竹林,眼前的草原上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零星散布的小树林在雾中隐隐约约的显映。东边有山,太阳还在山的背后,几道霞光已经透过了云层,把天边染上了一抹嫣红。我戴上帽子,在下巴上系了一个绸结,回过头来,凌风正目不转睛的瞪着我。
  “干什么?”他抬抬眉毛,响响的吹了一声口哨。“你很漂亮。”他说:“清新得像早上的云。”“我不喜欢你那声口哨,”我坦白的说:“你应该学凌霄,他总是那么稳重,你却永远轻浮。”
  “每个人都叫我学凌霄,难道我不能做我自己?”他不愉快的说,语气里带着真正的恼怒。“上帝造人,不是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模子的,不管凌霄有多么优秀,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宁愿做我自己!”瞪瞪我,他加了一句:“喜欢教训人的女孩子是所有女性中最讨厌的一种!”
  我望望前面,我们正越过东边的那块实验地,章伯伯他们在这块地上尝试种当归和药草。小心的不去踩着那些幼苗,我说:“动不动就生气的男人也是最讨厌的男人!”
  “我们似乎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吵架的地步!”他说。
  “我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好像就不和平!”我说。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草原上的雾消散得很快,那些树林越来越清晰了。太阳爬上了对面的山脊,露出了一点点闪亮的红,像给山脊镶上了一段金边。只一忽儿,那段金边就冒了出来,成为半轮红日,再一忽儿,整个都出来了,红得耀眼。大地苏醒了,阳光灿烂而明亮,东方成了一片刺目的强光,再也看不到那些橙黄绛紫了。我身边的凌风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臂说:
  “嗨!咏薇,别傻吧!”
  我望向他,他盯着我的眼珠在阳光下闪耀,那微笑的嘴角含着一丝羞惭。“我们商量一下,咏薇,”他说:“整个暑假有四个月,我们都要在一起相处,我们讲和吧,以后不再吵架,行吗?”
  “我并没有跟你吵架呀!”我笑着说。
  “好,别提了!”他说,望着前面:“来,咏薇,我们来赛跑,看谁先跑到那块大石头那儿!”
  我们跑了,我的裙子在空中飞舞,迎面的风几乎掀掉了我的帽子,然后我们停下来,喘着气,笑着。他浑身散发的活力影响了我,我不再是那个常常坐在窗前做白日梦的咏薇了。拍拍石头,他说:“要不要坐一下?”我四面看看,我们已经离幽篁小筑很远了,眼前的青草十分茂密,杂生着荆棘和矮小的灌木。再向前面有一座相当大的树林,树林后是丛生着巨木的山。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为什么不从大路上走?这是到镇上的捷径吗?”“谁要带你到镇上去?”他笑着说。
  “你不是说去镇上吗?”
  “镇上有什么可看的?可玩的?不过是个山地村落而已,有几十间茅草房子和石头砌的房子,再有一个小小的学校,如此而已。你要去镇上干什么?难道你这一生看房子和人还没有看够吗?”“但是,是你说要去镇上呀!”我说。
  “那是骗秀枝的,”他指指前面的山。“我要带你到那个山上去!”看看四边,他说:“记不记得这儿?再过去,靠溪边的那个树林,就是你第一天睡着的地方。”
  我记不得了,这儿的景致都那么类似。
  “那么,”我说:“这山就是你们所说的荒山?”
  “并不见得怎么荒!还是有山地的樵夫去砍柴,偶尔也有人去打打猎。”“有野兽?”“有猴子和斑鸠。山地人常常活捉了猴子拿到台中或花莲去卖。来吧!我们走!”穿过那树林,我们向山上走去,山坡上,全是树木,针叶树和阔叶树杂乱生长着。我们等于是走在一个大的丛林里。正像凌风所说,这是个并不怎么“荒”的“荒山”,杂草丛生和巨石嵯峨的山坡上,随时可以看到被踩平了草的小径,还有镰刀割断的草的痕迹。山路有的地方很陡,有的地方又很平坦。凌风拉住了我的手,不时帮助我迈过大石,或是穿过一片荆棘地带。高耸的树木遮不住阳光,太阳正逐渐加强它的威力,没有多久,我已汗流浃背。凌风找到了一个树荫,搬了两块石头放在那儿,说:
  “来坐坐吧!”我坐下去,解下了帽子,凌风接过去,用帽子帮我扇着。事实上,一休息下来,就觉得风很大,树下相当阴凉。我望望山下,一片旷野绵延的伸展,林木疏疏落落的点缀其上,还有章家的阡陌也清晰可见。我叫了起来:
  “看那儿!幽篁小筑在那儿!”
  竹叶林小得像孩子们的玩具,一缕炊烟正从竹林中升起,袅袅的伸向云中。我想起古人的句子:“轻云缈缈和着炊烟袅袅”,一时竟神为之往,目为之夺了。
  “我知道你会喜欢这儿,”凌风说:“可以帮你获得一些灵感,那么,‘幽篁小筑星星点点’里也可增加一页了?”
  “嗨!”我瞪着他:“你偷看了我的东西。”
  “我用人格担保,”他说:“我只是听凌云提起,说你有这样一本小册子而已。”用手支着树干,他站在那儿俯视着我:“提到我的时候,稍微包涵一点,怎样?”
  “那是我的日记。”我掩饰的说。
  “那么,今天必定会占一页了?”他笑得邪门。
  我跳了起来,系上帽子。
  “我们走吧!”我说。我们继续向山上走去,他对这山显然和自己的家一样熟悉,左弯右绕,在树丛中穿来穿去,他走得很快,累得我喘息不已。然后,我们走进一大片密林,阳光都被遮住了,等到穿出树林,我就一下子怔住了,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只是眩惑的望着我停留的所在。
  我面前碧波荡漾,是一个小小的湖。湖的四周全是树林,把这湖围在其中。湖水绿得像一池透明的液体翡翠,在太阳下反射着诱人的绿光。周遭的树木在水中映出无数的倒影,摇曳波动。这些还都不足为奇,最令人眩惑的,是湖边的草丛中,零乱的长着一丛丛的红色小花,和那绿波相映,显得分外的红。四周有着慑人的宁静,还有份说不出来的神秘气氛。绿波之上,氤氤氲氲的浮着一层雾气,因为水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那层雾气也成了淡淡的绿色,仿佛那湖面浮动着一层绿烟。我走过去,在湖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四面环视,简直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凌风不声不响的来到我身边,坐在我对面,用手抱住膝,默默的注视着我。
  “怎么不说话?”好一会儿,他问。
  “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说,深吸了口气:“你把我带到了一个神话世界里来了。”“我了解你的感觉,”他说,脸上没有笑容,显得十分严肃。“我第一次发现这个湖的时候,你不知道我震撼到什么程度,我曾经一整天躺在这个湖边,没有吃饭,也不下山,像着了魔似的。”我也着了魔了,而且着魔得厉害。那层绿烟模模糊糊的飘浮,我被罩在一团绿色里。看着那波光树影,听着那树梢风的呢喃,我觉得仿佛被融化在这一团绿色里了。
  “我找到这个湖的时候是秋天,”凌风轻轻的说:“地上全是黄叶,我第一次了解了范仲淹的词。”
  “范仲淹的词?”“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他低声的念,指着湖:“没见到这个湖以前,我怎样也无法领略什么叫‘波上寒烟翠’。”我望着湖,有些神思恍惚。凌风在湖边也不像凌风了,我从不知道他个性中有这样的一面,绿色的波光映着他的脸,他像个幻境中的人物,那面部的表情那样深沉、宁静和柔和。
  “别人不知道这湖吗?”我问。
  “都知道了,我是无法保持秘密的,而且,本来这湖就很有名。”他说:“我们叫它做梦湖。”
  梦湖?我真怀疑现在是不是在梦里呢!摘下一朵小红花,我把它放进水里,它在水面飘着荡着,越走越远,像一条小船。绿波中的一瓣轻红,我凝视着它,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它,假如突然间有一个披着白纱的仙子从那花瓣中冉冉上升,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这儿根本不是人间!
  “认不认得这种花?”凌风问。
  “不认得。”我摇摇头。“山地人传说一个故事,”他望着湖水里飘浮的小花:“据说许多年前,有个山地女孩爱上了一个平地青年,结果,那青年被女孩的父亲所杀死,那女孩就跳入这个湖自杀了,第二年春天,这湖就开出了这种红花。所以,山地人称这种花做苦情花,称这湖做苦情湖。他们认为这湖是不祥的,都不肯走近湖边。直到现在,山地人和平地人的恋爱仍然不被同情。”苦情花?苦情湖?一个凄美的故事。是不是每一个神秘的湖都会有许多故事和传说?这具有魔力的湖确实有诱惑人跳进去的力量,我揣摩着那悲哀的山地女孩,想像她跳湖殉情的情景,那幅画面几乎生动的勾现在我面前。今天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写下这个故事,苦情花和苦情湖。
  “好了,”凌风唤醒了我:“别尽管呆呆的出神,我打赌你一定饿了。”他递过一只鸡腿来,这把我从幻想中突然拉回到现实,嗅到鸡腿的香味,我才觉得是真正饿了。取出鸡蛋,我们在湖边吃了我们的“早餐”(事实上已经十点半钟了)。我细心的把骨头和蛋壳等丢进树林里,以免弄脏了湖岸。在林边,我看到一张旧报纸,还有一些香蕉皮,回到凌风身边,我说:
  “最近有人来过,树林里有野餐的痕迹。”
  “是么?”他问,露出一种注意的神态。
  “怎么,很奇怪吗?”我说。
  “有些奇怪。”他想了想,到林边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他手中拿着一张揉绉的纸团,打开纸团,上面是铅笔胡乱的写满了同一个字:“绿”。看样子那也是个雅人,也领略了这分绿意。凌风笑了,把纸团扔进树林里,说:“是凌霄的笔迹,难为他也有兴趣到这儿来坐坐。”
  那朵红色的花还在水面飘,我躺了下来,仰视着树巅,有一只鸽子从树梢头掠过,凌云的鸽子?又传来什么讯息?凌风在我身边低哼着一支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
  在这湖边来来往往,白云悠悠,岁月如流,
  那姑娘已去向何方?去向何方?去向何方?
  只剩下花儿独自芬芳!”
  
  “你在唱什么?”我问。
  “有一阵这支歌很流行,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唱,原文是山地文,这是韦校长翻译出来的词。”
  “韦校长?”“是的,韦白,一个神秘人物。”
  “神秘人物?”“噢,别胡思乱想,他是个最好的人,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待在山地。”我躺着,不再说话,树荫密密的遮着我,阳光在树隙中闪烁。苦情花有一种淡淡的香味,在空气里弥漫。凌风反覆的哼着他的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
  在这湖边来来往往,白云悠悠,岁月如流,
  那姑娘已去向何方?…………”
  
  我闭上眼睛,这一切一切都让我眩惑:山地女孩,苦情花,梦湖,和凌风唱的歌。

  黄昏的时候,邮差带来了两封妈妈的信,一封给我,一封给章伯母。我把信带回房间,关上房门,细细的读完了。收起了信,我躺倒在床上,呆望着窗外的竹叶。他们的离婚无法获得协议,终于闹上公堂——人们的世界多么奇怪!从世界各个不同的角落里,人们相遇,相聚,然后就是分离。整个人生,不过是无数的聚与散而已。妈妈在信末写着:
  “咏薇,希望你在章家能够习惯,我将在最短期内把问题解决,然后接你回家。”“回家”!那时候的“家”是怎样的?另一个男人将取代爸爸的地位,或者是另一个女人将取代妈妈的地位!他们都会认为那是我的“家”,事实上,我已经没有家了!爸爸妈妈,他们曾经共同创造了我这条生命,如今,他们要分“家”了,这惟一的财产成为争夺的对象,像孩子们好的时候合伙玩一样玩具,吵了架就要把玩具撕碎……他们何尝不在做撕碎的工作呢?眼泪滑下我的眼角,流进了我鬓边的头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流泪,只是,心底有一种突发的凄凄凉凉和□徨无助。有人在轻敲我的房门,在我跳起来以前,门被推开了,章伯母走了进来。我坐起身,用手背拭去了颊上的泪痕,章伯母在我身边坐下,她那对洞烛一切的眼睛温柔的望着我。
  “成长是一件苦事,是不是?咏薇?”她轻声的说:“要你去了解许许多多的事是不容易的,事实上,谁又能够了解呢?问题不在于了解,只在于如何去接受。咏薇,”她深深的凝视我:“有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接受事实,尽管不了解。”“你曾经接受过你不了解的事实吗?”我问。
  她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静静的点了点头。
  “我一直在接受我不了解的事实,”她说:“接受了四十三年了,而且还要继续接受。”
  “为什么?”我望着她。
  “因为人的世界就是这样,你不能用解剖生物的办法去解剖人生,许多事情是毫无道理的,但是你不能逃避。”她对我含蓄的笑笑。“所以,咏薇,别烦恼了,你迟早要面对这个问题的。”我深思的看着章伯母。
  “事实上他们不必抢我,你知不知道?”我说。
  “怎么讲?”“他们都会失去我。”我低声说。
  “这也不尽然,”章伯母微笑的说:“除非你安心要离开他们。别怪你的父母,人,都会尽量去占有一样心爱的东西,那是一种本能,就像我们要吃饭要睡觉一样的自然。”她拍拍我的膝:“别去责备那种‘本能’,咏薇,因为你也有这种‘本能’。”我有些迷惑,章伯母平稳的声调里仿佛有许许多多的东西,虽然我无法完全把握住,但我明白她讲出了许多“真实”。站起身来,她再给了我安慰的一笑:
  “别闷在这儿胡思乱想,出去走走吧,还有半小时才吃晚饭。”我听了她的话,戴上帽子,我茫然的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竹林,我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凌霄正在那块实验地上工作,老袁在另一边施肥,老袁是个高大个子,完全粗线条的人物。我走了过去,静静的站在那儿,望着凌霄除草施肥,和剪去败叶。抬起头来,他看了我一眼。
  “嗨!”他说。“嗨。”我说。他又继续去工作了,翻开每一片叶子,他细心的查看着什么。在他身边的地上,放着一块记录的牌子,他不时拿起来,用铅笔打着记号。“你在做什么?”我问。
  “记录它们的生长情形。”
  “这是什么?”我指指面前的一棵植物。
  “是金银花,”他熟悉的说:“它们的花和叶子有利尿的作用。”“那个呢?”我又指一样。
  “那是天门冬,根可以止血。”
  “你都记得它们的名字?”我好奇的问。“当然,”他笑笑,从身边的一棵指起,一样样指下去说:“那是薏苡,那是益母草,那是枸杞,那是柴胡,那边是香薷,再过去是八角莲、半夏和曼陀罗……这边这一排是黄苓、仙茅、莪术……”我对那些怪里怪气的名字提不起兴趣,但我诧异他的记忆力。打断了他,我问:“这些全是药草?”“是的。”他点点头。“你们种药草干什么?”
  “我在试验,如果种植成功,这会是一项很好的收入,台湾每年消耗的中药量是很惊人的。”
  “成功了吗?”我问。“目前还很难说,不过,它们生长的情形都还不坏,只是不够强壮。”我望着他。“你这样天天和泥土为伍,不会觉得生活太单调吗?”我问。他抬起眼睛来,眼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那张被太阳晒成红褐色的脸庞显得有些发愣,眼睛里飘过了一层轻雾。斗笠和那件圆领衫,都不能掩没他的秀气,兄弟两个如果用长相来比,凌霄斯文,凌风洒脱,两人的长相都非常不坏。“我在征服这些泥土,”他说:“除了征服它们,我也无法征服别的!”他嘴角有一阵痉挛,低下头,他迅速的回到他的工作上。我怔了怔,直觉的感到他在隐藏某种情绪,他看来十分的不快乐。他心里有些什么呢?对那个“故事”的怀念吗?怎样的一个故事呢?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简单的。我又站了一会儿,由于他不理我,我也感到十分没趣,转过身子,我向幽篁小筑走去。自从领教到章伯伯的脾气之后,我对于吃饭的时间就特别注意了。我还没有抵达竹林,一件意外使我停住了步子。我看到章家的羊群正在归途,但是,那杂在羊群之中的赶羊女孩却在边走边哭。这女孩的家在镇上,名字叫秀荷,家里非常穷苦,她必须出来赶羊,以增加一些家庭收入。我来到青青农场的第二天,就和她建立了很好的友谊。她是个活泼快乐的孩子,我非常熟悉她那一串串清脆的笑声,却从来没有看到她哭过。我走了过去。“什么事?秀荷?”我拉住她问。
  她哭得非常的伤心,满脸眼泪和鼻涕,连气都喘不过来。看到了我,她抽噎的说:“羊……羊……”“羊怎么了?”我问,看了看羊群,那些羊都柔顺的走在一起。“羊撞了你吗?”我说,我曾看到一只羊发了脾气,对着山坡乱撞。“不是,”她猛烈的摇头,“是……是……羊……羊少了一只,我不敢回去,羊少了一只,章老爷会打死我。”
  “羊少了一只?”我诧异的说:“你数过?”
  “我知道,是上个月才生的那只小山羊,”她哭着说:“我赶它们到溪边去,我在树底下睡着了,醒过来小羊就不见了,它被偷走了,我知道,它被偷走了。”
  “你有没有找过?或者它跑远了,认不得路回家。”
  “我找了,到处都找了!”她哭丧着脸:“它不会离开母羊,它是被人偷走了。我不能回去,章老爷要打死我!”
  她遍布泪痕的脸上充满了惊恐,仿佛她闯下了什么滔天大祸,看到她那股惶恐的样子,让我感到非常的不忍心,拍拍她的肩膀,我说:“你先把羊赶到羊栏里去,我到河边去找那只小羊。”
  离开了她,我迅速的向河边跑去。黄昏的原野朦朦胧胧,到处都被夕阳抹上了一笔金黄。我忘了妈妈那封信所带来的不快,忘了心底的那抹凄然,现在,我全心全意都在那迷途的小羊身上,我想,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河边草深叶密,我学着秀荷唤羊时所发的声音,在溪边呼唤奔走。到处都是树木,溪边有着灰色的石块,每一块石头都几乎被我误认为小羊。我找了很久,那只小羊却毫无踪影。
  暮色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太阳早已沉落,晚风凉爽的吹拂,带来了夜的气息。天边的晚霞已转为灰色,溪水凉凉的流下去,颜色已不再明亮,而带着暗灰。天快黑了,我应该回去,但是我仍然不愿放弃找寻。
  我搜索的范围渐渐扩大了,一面专心的研究着脚下的草丛,因为小羊只有一点点大,很容易匿藏在树下的草丛中,而被忽略过去。就这样走着走着,我又走得很远了,当天色几乎全暗下来的时候,我才惊觉到我必须放弃寻找了。
  掉转头,我开始往回走,一面仍然继续找寻。昏暗的天色使我认不清方向,我想,再找下去,恐怕迷途的不止小羊,还要加上我了!而且,既然找不到小羊,我还是快些回去的好,如果担误了章伯伯晚餐的时间,他一定更会火上加油,大发脾气。加快了步子,我想穿过树林,走捷径回青青农场。树林内阴暗万分,扎伸的枝桠又阴影幢幢,才跨进去,我就后悔了。那些高耸的树木,在白天看来雄伟美丽,夜晚却狰狞恐怖,草丛里又时时刻刻都父父的,使我怀疑有毒蛇或其他东西,我的心脏不由自主增加了速度,脚下也越走越快。但是,荆棘和藤蔓妨碍了我,一条荆棘刺痛了我的腿,我站住,把那条荆棘从脚边拉开,当我站直身子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遮在我的面前,顿时间,我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像冰一样的冷了。我根本没有看清他的形貌,只觉得他巍巍乎的高大,连思索的余地都没有,我掉转身子,拔腿就跑,谁知那人竟追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肩膀,手指像魔爪般强韧而有力,深深陷进我的肌肉里,我尖叫了一声,一面拚命挣扎。那“怪物”嘴里发出许多叽哩咕噜的声音,我一个字也听不懂,而且我已被吓昏了。在挣扎之中,他却突然松了手,我失去重心,跌倒在地下,由于这样一跌倒,我和那“怪物”打了一个照面,林内的光线已经非常幽暗,但他正好站在一块没有树木的空旷里,因此,我可以看到他额上和两颊的刺青,以及那对虎视眈眈的、闪烁的眼睛,这是一张狰狞而凶狠的面孔!一个画了脸的山地人!凌风曾经告诉我,画过脸的山地人表示除过草,“除草”也就是杀过人,这是一种“英勇”的表记!面对这样一位勇士,我吓得骨软筋酥。他仍然在对我哇哇叫,那张瘦削的、凹凸面很大的脸,有些像只非洲丛林里的大猩猩。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回转头再跑,不出我的预料,他又追了过来,我拚命跑着,不要命的跑,树枝勾破了我的裙子,荆棘又刺伤了我的手臂。但是,我都顾不着了,我只是跑着,跑着……终于我冲出了树林,跑到了溪边,在河堤上,有个男人正缓缓的踱着步子,我拚命大叫:
  “喂——喂——喂——”
  只要有个人,我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我向前面那人冲去。我的呼叫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停下步子,回头望着我,我已筋疲力尽,手脚都是软的,张开嘴,我又大叫了一声:
  “喂——请你——”我的话还没说完,脚下就踩了一个空,因为只顾着呼叫,天又黑,我没有注意脚下的地势,踩进堤边茂生的草里,没料到草竟是空的,我的身子就顺着堤边的草坡,滑落到溪边两岸的鹅卵石上。我跌得头昏眼花,坐在那些石子上喘息不已。我听到有人连跌带冲的跑下河堤,我闭上眼睛,管他是谁,我反正无力于逃走了。
  一个人来到我的身边,我听到一个男性陌生的声音:
  “小姐,你摔伤了?”我的心落了地,睁开眼睛,我望着我的救助者,黑暗中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他那对关怀的眸子。
  “一个山地人,”我还在喘息。“一个山地人……”
  “山地人?”他困惑不解的问:“山地人有什么可怕?”
  “他——一直追我,一直追我——”我语无伦次的说:“还——抓住我,对我乱叫,一个画了脸的山地人——”
  河堤上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面前的男人仰头对河堤上面望去,我也慢慢的抬起头来,那山地人正挺立在夜色里。
  “就是他!”我喘着:“就是他!”
  我的救助者对那山地人讲了一些什么,用我所听不懂的语言。那山地人也哇哇的叫着回复了一些什么,然后,我面前的人对山地人用国语说:
  “你吓着了这位小姐,你为什么不用国语跟她讲清楚?”
  那山地人又叽咕了一大串。
  我的救助者笑了,对我温和的说:
  “这完全是个误会,他一点恶意也没有。他在找寻他的女儿,他为他的女儿很生气,因为那女孩不帮家里的忙,整天在外面跑。起先,由于树林里太黑,他以为你是那女孩,等抓住你发现你不是的时候,你已经吓得拔腿就跑,他的国语说得不好,一急就只会用山地话叫,大概是他越叫,你越跑,他就想追上你来解释……就是这么一回事,现在,你不用害怕了。”我抬头看看那山地人,心头的余悸犹存。我的救助者对山地人挥了挥手,说:“好了,你走吧!我送这位小姐回去!”
  山地人立即转过身子,迈开大步,消失在黑暗的原野上。我望望面前的人,颇有些为自己的大惊小怪感到难为情,拍了拍身上的灰,我试着站起来,幸好并没有扭伤筋骨,只是腿上擦破了一块皮。“摔伤了?”我的救助者问。
  “没什么关系,只是破了点皮,”我说,望着他:“我以前从没有在山地住过。”“我猜是这样,”他笑着:“你大概是青青农场的客人吧?”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的看着他。“不错,我在青青农场住了四天了。”“你是陈咏薇?”他安详的问,很有把握的样子,好像他根本认得我一样。“你是谁?”我的诧异加深了:“你怎么晓得我的名字?”
  “我见过你的母亲,听她提到过你,”他自自然然的说:“章家夫妇也说过你要来住一段时期。而且,这乡下很少会见到陌生的面孔,尤其是女性。”
  “我还是不知道你是谁。”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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