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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中短篇作品集

_3 张爱玲 (当代)
  年青的时候
  潘汝良读书,有个坏脾气,手里握着铅笔,不肯闲着,老是在书头上画小人,他对于图画没有研究过,也不甚感兴趣,可是铅笔一着纸,一弯一弯的,不由自主就勾出一个人脸的侧影,永远是那一个脸,而且永远是向左。从小画惯了,熟极而流。闭着眼能画,左手也能画,唯一的区别便是:右手画得圆溜些,左手画得比较生涩,凸凹的角度较大,显得瘦,是同一个人生了场大病之后的侧影。
  没有头发,没有眉毛眼睛,从额角到下巴,极简单的一条线,但是看得出不是中国人——鼻子太出来了一点,汝良是个爱国的好孩子,可是他对于中国人没有多少好感。他所认识的外国人是电影明星与香烟广告肥皂广告俊俏大方的模特儿,他所认识的中国人是他的父母兄弟姊妹。他父亲不是个坏人,而且整天在外面做生意,很少见到,其实也还不至于讨厌。可是他父亲晚餐后每每独自坐在客堂间喝酒,吃油炸花生,把脸喝得红红的,油光贼亮,就像任何小店的老板。
  他父亲开着爿酱园,也是个店老板,然而……既做了他的父亲,就应当是个例外。
  汝良并不反对喝酒。一个人,受了极大的打击,不拘是爱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踉踉跄跄扶墙摸壁走进酒吧间,爬上高凳子,沙嗄地叫一声:“威士忌,不搁苏打!”然后用手托住头发起怔来,头发颓然垂下一绺子,扫在眼睛里,然而眼睛一瞬也不瞬,直瞪瞪,空洞洞——那是理所当然的,可同情的。虽然喝得太多也不好,究竟不失为一种高尚的下流。
  像他父亲,却是猥琐地从锡壶里倒点暖酒在打掉了柄的茶杯中,一面喝,一面与坐在旁边算帐的母亲聊天,他说他的,她说她的,各不相犯。看见孩子们露出馋相了,有时还分两颗花生给他们吃。
  至于母亲,母亲自然是一个没受过教育,在旧礼教压迫下牺牲了一生幸福的可怜人,充满了爱子之心,可是不能够了解他,只懂得为他弄点吃的,逼着他吃下去,然后泫然送他出门,风吹着她的飘萧的白头发。可恶的就是:汝良的母亲头发还没白,偶然有一根两根白的,她也喜欢拔去。有了不遂心的事,并不见她哭,只见她寻孩子的不是,把他们怄哭了。闲下来她听绍兴戏,叉麻将。
  汝良上面的两个姊姊也和他一般地在大学里读书,涂脂抹粉,长的不怎么美而不肯安分。汝良不要他姊姊那样的女人。
  他最看不上眼的还是底下那一大群弟妹,脏,惫赖,不懂事,非常孩子气的孩子。都是因为他们的存在,父母和姊姊每每忘了汝良已经大了,一来便把他们混作一谈,这是第一件使他痛心疾首的事。
  他在家里向来不开口说话。他是一个孤伶伶的旁观者。他冷眼看着他们,过度的鄙夷与淡漠使他的眼睛变为淡蓝色的了,石子的青色,晨霜上的人影的青色。
  然而谁都不觉得。从来没有谁因为他的批评的态度而感到不安。他不是什么要紧的人。
  汝良一天到晚很少在家。下课后他进语言专修学校念德文,一半因为他读的是医科,德文于他很有帮助,一半却是因为他有心要避免同家里人一桌吃晚饭——夜校的上课时间是七点到八点半。像现在,还不到六点半,他已经坐在学生休息室里,烤着火,温习功课。
  休息室的长台上散置着几份报纸与杂志,对过坐着个人,报纸挡住了脸。不会是学生——即使是程度高的学生也不见得看得懂德文报纸。报纸上的手指甲,红蔻丹裂痕斑驳。汝良知道那一定是校长室里的女打字员。她放下报纸,翻到另一页上,将报纸折叠了一下,伏在台上看。头上吊下一嘟噜黄色的鬈发,细格子呢外衣,口袋里的绿手绢与衬衫的绿押韵。
  上半身的影子恰巧落在报纸上。她皱皱眉毛,扭过身去凑那灯光。她的脸这一偏过去,汝良突然吃了一惊,她的侧面就是他从小东涂西抹画到现在的唯一的侧面,错不了,从额角到下巴那条线。怪不得他报名的时候看见这俄国女人就觉得有点眼熟。他再也没想到过,他画的原来是个女人的侧影,而且是个美丽的女人。口鼻间的距离太短了,据说那是短命的象征。汝良从未考虑过短命的女人可爱之点,他不过直觉地感到,人中短了,有一种稚嫩之美。她的头发黄得没有劲道,大约要借点太阳光方才是纯正的,圣母像里的金黄。
  唯其因为这似有如无的眼眉鬓发,分外显出侧面那条线。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他朝她发怔,她似乎有点觉得了。汝良连忙垂下眼去看书。书头上左一个右一个画的全是侧面,可不能让她看见了,她还以为画的是她呢!汝良性急慌忙抓起铅笔来一阵涂,那沙沙的声音倒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探过身来向他书上望了一望,笑道:“很像。像极了。”汝良嗫嚅着不知说了点什么,手里的笔疾如风雨地只管涂下去,涂黑了半张书。她伸手将书往那边拉,笑道:“让我瞧瞧。要不我也不认识自己的侧面——新近拍了照,有一张是半边脸的,所以一看见就知道是我。画的真不错,为什么不把眼睛嘴给补上去呢?”
  汝良没法子解释说他不会画眼睛同嘴,除了这侧面他什么都不会画。她看了他一眼,见他满脸为难的样子,以为他说不惯英文,对答不上来,便搭讪道:“今天真冷,你是骑自行车来的么?”汝良点头道:“是的。晚上回去还要冷。”她道:
  “可不是,真不方便。你们是哪个先生教?”汝良道:“施密德。”
  她道:“教的还好么?”汝良又点点头,道:“就是太慢,叫人不耐烦。”她道:“那他也是没法子。学生程度不齐,有些人赶不上。”汝良道:“随班上课,就是这点不好,不比私人教授。”她将手支着头,随意翻着书,问道:“你们念到哪儿了?”
  掀到第一页,她读出他的名字道:“潘汝良。……我叫沁西亚。劳甫沙维支。”她提起笔来待要写在空白上,可是一点空白也没有剩下了,全画满了侧面,她的侧面。汝良眼睁睁看着,又不能把书给抢过来,自己兜脸彻腮涨得通红。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地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汝良问道:“你一直住在上海?”沁西亚道:“小时候在哈尔滨。从前我说的一口的中国话呢,全给忘了。”汝良道:
  “那多可惜!”沁西亚道:“我还想从头再学起来呢。你要是愿意教我的话,我们倒可以交换一下,我教你德文。”汝良笑道:
  “那敢情好!”正说着,上课铃朗朗响起来了,汝良站起身来拿书,沁西亚将手按在书上,朝他这面推过来,笑道:“这样:
  明天晌午你要是有空,我们就可以上一课试试。你到苏生大厦九楼怡通洋行来找我。我白天在那儿做事。吃中饭的时候那儿没人。“汝良点头道:”苏生大厦,怡通洋行。我一定来。“
  当下两人别过了。汝良那天晚上到很晚方才入睡。这沁西亚……她误会了,以为他悄悄地爱上了她,背地里画来画去只是她的脸庞。她以为他爱她,而她这么明显地给了他一个机会与她接近。为什么呢?难道她……
  她是个干练的女孩子,白天在洋行里工作,夜校里还有兼职——至多也不过他姊姊的年纪罢?人家可不像他姊姊。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在中国是如此,在外国也是如此。
  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她的人来往么?沁西亚也许并没有旁的意思。他别误会了,像她一样地误会了。不能一误再误……
  果真是误会么?
  也许他爱着她而自己没有疑心到此。她先就知道了——女人据说是比较敏感。这事可真有点奇怪——他从来不信缘分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奇怪……
  次日,汝良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又觉得这么焕然一新地去赴约有些傻气,特意要显得潦草,不在乎,临时加上了一条泛了色的旧围巾。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他迎着太阳骑着自行车,车头上吊着书包,车尾的夹板上拴着一根药水炼制过的丁字式的枯骨。从前有过一个时候,这是个人的腿,会骑脚踏车也说不定。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把手按在疾驰的电车上。跟着电车飕飕跑。车窗里望进去,里头坐着两个女人,脸对脸嘁嘁喳喳说话,说两句,点一点头,黑眼睫毛在阳光里晒成了白色。脸对脸不知说些什么有趣的故事,在太阳里煽着白眼睫毛。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饭,心里充满了快乐。这样无端端的快乐,在他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今天他想,一定是为了沁西亚。
  野地里的狗汪汪吠叫。学校里摇起铃来了。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一个鬈就是一只铃。可爱的沁西亚。
  午前最后一课他没有去上,赶回家去换围巾,因为想来想去到底是那条簇新的白羊毛围巾比较得体。
  路上经过落荒地带新建的一座华美的洋房,想不到这里的无线电里也唱着绍兴戏。从妃红累丝窗帘里透出来,宽亮的无表情的嗓子唱着“十八只抽斗”……文化的末日!这么优美的环境里的女主人也和他母亲一般无二。汝良不要他母亲那样的女人。沁西亚至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里的。汝良把她和洁净可爱的一切归在一起,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
  汝良虽然读的是医科,对于文艺是极度爱好的。他相信,如果不那么忙,如果多喝点咖啡,他一定能够写出动人的文章。他对于咖啡的信仰,倒不是因为咖啡的香味,而是因为那构造复杂的,科学化的银色的壶,那晶亮的玻璃盖。同样地,他献身于医学,一半也是因为医生的器械一概都是崭新烁亮,一件一件从皮包里拿出来,冰凉的金属品,小巧的,全能的。最伟大的是那架电疗器,精致的齿轮孜孜辗动,飞出火星乱迸的爵士乐,轻快,明朗,健康。现代科学是这十分不全的世界上唯一的无可訾议的好东西。做医生的穿上了那件洁无纤尘的白外套,油炸花生下酒的父亲,听绍兴戏的母亲,庸脂俗粉的姊姊,全都无法近身了。
  这是汝良期待着的未来。现在这未来里添了个沁西亚。汝良未尝不知道,要实现他的理想,非经过一番奋斗不可。医科要读七年才毕业,时候还长着呢,半路上先同个俄国女孩子拉扯上了,怎么看着也不大合适。
  自行车又经过一家开唱绍兴戏的公馆,无线电悠悠唱下去,在那宽而平的嗓门里没有白天与黑夜,仿佛在白昼的房间里点上了电灯,眩晕,热闹,不真实。
  绍兴姑娘唱的是:“越思越想越啦懊呃悔啊啊!”稳妥的拍子。汝良突然省悟了:绍兴戏听众的世界是一个稳妥的世界——不稳的是他自己。
  汝良心里很乱。来到外滩苏生大厦的时候,还有点惴惴不宁,愁的却是别一类的事了。来得太早,她办公室里的人如果还没有走光,岂不是窘的慌?人走光了,一样也窘的慌。
  他延挨了好一会,方才乘电梯上楼。一推门,就看见沁西亚单独坐在靠窗的一张写字台前面。他怔了一怔——她仿佛和他记忆中的人有点两样。其实,统共昨天才认识她,也谈不上回忆的话。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他想得太多了,就失了真。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分是油腻的栗色。大约她刚吃完了简便的午餐,看见他来,便将一个纸口袋团成一团,向字纸篓里一抛。她一面和他说话,一面老是不放心嘴唇膏上有没有黏着面包屑,不住地用手帕在嘴角揩抹。小心翼翼,又怕把嘴唇膏擦到界线之外去。她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只脚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汝良坐在她对面,不是踢着她的鞋,就踢着了她的脚,仿佛她一个人长着几双脚似的。
  他觉得烦恼,但是立刻就责备自己:为什么对她感到不满呢?因为她当着人脱鞋?一天到晚坐在打字机跟前,脚也该坐麻了,不怪她要松散松散。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飘渺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他决定从今以后不用英文同她谈话。他的发音不够好的——不能给她一个恶劣的印象。等他学会了德文,她学会了中文,那时候再畅谈罢。目前只能借着教科书上的对白:“马是比牛贵么?羊比狗有用。新的比旧的好看。老鼠是比较小的。苍蝇还要小。鸟和苍蝇是飞的。鸟比人快。光线比什么都快。比光线再快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太阳比什么都热。比太阳再热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十二月是最冷的一月。”都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就可惜不能曲曲表达出他的意思。
  “明天会晴吗?——也许会晴的。”
  “今天晚上会下雨吗?——也许会下雨的。”
  会话书的作者没有一个不是上了年纪的人,郑重而罗唆。
  “您抽烟吗?——不大抽。”
  “您喝酒吗?——不天天喝。”
  “您不爱打牌吗?——不爱,我最不爱赌钱。”
  “您爱打猎吗?——喜欢。我最喜欢运动。”
  “念。念书。小说是不念。”
  “看。看报。戏是不看。”
  “听。听话。坏话是不听。”
  汝良整日价把这些话颠来倒去,东拼西凑,只是无法造成一点柔情的暗示。沁西亚却不像他一般地为教科书圈住了。
  她的中文虽然不行,抱定宗旨,不怕难为情,只管信着嘴说去。缺乏谈话的资料,她便告诉他关于她家里的情形。她母亲是再醮的寡妇,劳甫沙维支是她继父的姓。她还有个妹妹,叫丽蒂亚。她继父也在洋行里做事,薪水不够养活一家人,所以境况很窘。她的辞汇有限,造句直拙,因此她的话往往是最生硬的,不加润色的现实。有一天,她提起她妹妹来:“丽蒂亚是很发愁。”汝良问道:“为什么呢?”沁西亚道:“因为结婚。”汝良愕然道:“丽蒂亚已经结了婚了?”沁西亚道:
  “不,因为她还没有。在上海,有很少的好俄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也少。现在没有了。德国人只能结婚德国人。”汝良默然,半晌方道:“可是丽蒂亚还小呢。她用不着发愁。”沁西亚微微耸了耸肩道:“是的。她还小。”
  汝良现在比较懂得沁西亚了。他并不愿意懂得她,因为懂得她之后,他的梦做不成了。
  有时候,他们上完了课还有多余的时间,他邀她出去吃午饭。和她一同进餐是很平淡的事,最紧张的一刹那还是付帐的时候,因为他不大确实知道该给多少小帐。有时候他买一盒点心带来,她把书摊开了当碟子,碎糖与胡桃屑撒在书上,她毫不介意地就那样合上了书。他不喜欢她这种邋遢脾气,可是他竭力地使自己视若无睹。他单拣她身上较诗意的部分去注意,去回味。他知道他爱的不是沁西亚。他是为恋爱而恋爱。
  他在德文字典上查到了“爱”与“结婚”,他背地里学会了说:“沁西亚,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么?”他没有说出口来,可是那两句话永远在他舌头尖上。一个不留神,难保不吐露那致命的话——致命,致的是他自己的命,这个他也明白。冒失的婚姻很可以毁了他的一生。然而……仅仅想着也是够兴奋的。她听到了这话,无论她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一样的也要感到兴奋。若是她答应了,他家里必定要掀起惊天动地的大风潮,虽然他一向是无足重轻的一个人。
  春天来了。就连教科书上也说:“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
  有一天傍晚,因为微雨,他没有骑自行车,搭电车从学校里回家。在车上他又翻阅那本成日不离身的德文教科书。书上说:
  “我每天早上五点钟起来。
  然后穿衣洗脸。
  洗完了脸之后散一会儿步。
  散步回来就吃饭。
  然后看报。
  然后工作。
  午后四点钟停止工作,去运动。
  每天大概六点钟洗澡,七点钟吃晚饭。
  晚上去看朋友。
  顶晚是十点钟睡觉。好好地休息,第二天再好好地工作。“
  最标准的一天,穿衣服洗脸是为了个人的体面。看报,吸收政府的宣传,是为国家尽责任。工作,是为家庭尽责任。看朋友是“课外活动”,也是算分数的。吃饭,散步,运动,睡觉,是为了要维持工作效率。洗澡似乎是多余的——有太太的人,大约是看在太太面上罢?这张时间表,看似理想化,其实呢,大多数成家立业的人,虽不能照办,也都还不离谱儿。
  汝良知道,他对于他父亲的谴责,就也是因为他老人家对于体面方面不甚注意。儿子就有权利干涉他,上头自然还有太太,还有社会。教科书上就有这样的话:“怎么这样慢呢?怎么这样急促呢?叫你去,为什么不去?叫你来,为什么不就来?你为什么打人家?你为什么骂人家?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为什么不照我们的样子做?为了什么缘故,这么不规矩?为了什么缘故,这么不正当?“于是教科书上又有微弱的申请:
  “我想现在出去两个钟头儿,成吗?我想今天早回去一会儿,成吗?”于是教科书又怆然告诫自己:“不论什么事,总不可以大意。不论什么事,总不能称自己的心意的。”汝良将手按在书上,一抬头,正看见细雨的车窗外,电影广告牌上偌大的三个字:“自由魂”。
  以后汝良就一直发着愣。电车摇耸镗答从马霍路驶到爱文义路。爱文义路有两棵杨柳正抽着胶质的金丝叶。灰色粉墙湿着半截子。雨停了。黄昏的天淹润寥廓,年青人的天是没有边的,年青人的心飞到远处去。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世界这么大,他们必得找点网罗牵绊。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沼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汝良第一次见到这一层。他立刻把向沁西亚求婚的念头来断了。他愿意再年青几年。
  他不能再跟她学德文了,那太危险。他预备了一席话向她解释。那天中午,他照例到她办公室里去,门一开,她恰巧戴着帽子夹着皮包走出来,险些与他撞个满怀。沁西亚喔了一声,将手按在嘴上道:“你瞧我这记性!要打电话告诉你别来的,心里乱乱的,就给忘了!今儿我打算趁吃中饭的时候出去买点东西,我们休息一天罢。”
  汝良陪她走了出来,她到附近的服装店里看了几件睡衣,晨衣,拖鞋,打听打听价格。咖啡馆橱窗里陈设着一只三层结婚蛋糕,标价一千五。她停住脚看看,咬了一回指甲,又往前走去。走了一段路,向汝良笑道:“你知道?我要结婚了。”
  汝良只是望着她,说不出话来。沁西亚笑道:“说:”恭喜你。‘“
  汝良只是望着她,心里也不知道是如释重负还是单纯的惶骇。
  沁西亚笑道:“‘恭喜’。书上明明有的。忘了么?”汝良微笑道:“恭喜恭喜。”沁西亚道:“洋行里的事,夜校里的事,我都辞掉了。我们的书,也只好搁一搁,以后——”汝良忙道:“那当然。以后再说罢。”沁西亚道:“反正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汝良道:“那是你母亲家里。你们结婚之后住在什么地方?”沁西亚很迅速地道:“他搬到我们家来住。暂时的,现在房子真不容易找。”汝良点头道是。他们走过一家商店,橱窗上涂了大半截绿漆。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烈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汝良道:“告诉我,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沁西亚的清浅的大眼睛里藏不住一点心事。她带着自卫的,戒备的神气,答道:“他在工部局警察所里做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汝良道:“他是俄国人?”沁西亚点点头。汝良笑道:“他一定很漂亮?”沁西亚微笑道:“很漂亮。结婚那天你可以看见他。你一定要来的。”
  仿佛那是世上最自然的事——一个年青漂亮的俄国下级巡官,从小和她在一起的。可是汝良知道:如果她有较好的机会的话,她决不会嫁给他。汝良自己已经是够傻的,为恋爱而恋爱。难道他所爱的女人竟做下了更为不可挽回的事么——为结婚而结婚?
  他久久没有收到请帖,以为她准是忘了给他寄来,然而毕竟是寄来了——在六月底。为什么耽搁了这些时?是经济上的困难还是她拿不定主意?
  他决定去吃她的喜酒,吃得酩酊大醉。他没有想到没有酒吃。
  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浮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得睁不开眼来。
  站在神甫身边的是唱诗班领袖,长相与打扮都跟神甫相仿佛,只是身材矮小,喉咙却大,激烈地连唱带叫,脑门子上挣得长汗直流,热得把头发也脱光了。
  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袍下露出白竹布裤子,赤脚趿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长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冢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
  他先送了交杯酒出来,又送出两只皇冕。亲友中预先选定了两个长大的男子高高擎住了皇冕,与新郎新娘的头维持着寸许的距离。在那阴暗,有气味的礼拜堂里,神甫继续诵经,唱诗班继续唱歌。新郎似乎局促不安。他是个浮躁的黄头发小伙子,虽然有个古典型的直鼻子,看上去没有多大出息。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新娘却穿着隆重的白缎子礼服,汝良身旁的两个老太太,一个说新娘的礼服是租来的,一个坚持说是借来的,交头接耳辩了半日。
  汝良不能不钦佩沁西亚,因而钦佩一切的女人。整个的结婚典礼中,只有沁西亚一个人是美丽的。她仿佛是下了决心,要为她自己制造一点美丽的回忆。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她自己为自己制造了新嫁娘应有的神秘与尊严的空气,虽然神甫无精打彩,虽然香伙出奇的肮脏,虽然新郎不耐烦,虽然她的礼服是租来的或是借来的。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汝良一阵心酸,眼睛潮了。
  礼仪完毕之后,男女老少一拥上前,挨次和新郎新娘接吻,然后就散了。只有少数的亲族被邀到他们家去参加茶会。
  汝良远远地站着,怔了一会。他不能够吻她,握手也不行——他怕他会掉下泪来。他就这样溜走了。
  两个月后,沁西亚打电话给他,托他替她找个小事,教英文,德文,俄文,或是打字,因为家里待着闷的慌。他知道她是钱不够用。
  再隔了些时,他有个同学要补习英文,他打电话通知沁西亚,可是她病了,病的很厉害。
  他踌躇了一天一夜,还是决定冒昧地上门去看她一次,明知道他们不会让一个生人进她的卧房去的,不过尽他这点心罢了。凑巧那天只有她妹妹丽蒂亚在家,一个散漫随便的姑娘,长得像跟她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就是发酵粉放多了,发得东倒西歪,不及她齐整。丽蒂亚领他到她房里去,道:“是伤寒症。医生昨天说难关已经过去了,险是险的。”
  她床头的小橱上放着她和她丈夫的双人照。因为拍的是正面,看不出她丈夫那古典美的直鼻子。屋子里有俄国人的气味。沁西亚在枕上两眼似睁非睁蒙卑地看过来。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可是她的侧影还在,没大改——汝良画得熟极而流的,从额角到下颔那条线。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一九四四年一月)
  谈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想必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有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例外。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申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姊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是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伟大的多。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的多。
  女人与狗的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象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人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的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些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人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面前,就得多花些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来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的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和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杀——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忘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只图新鲜,全然不顾风格和韵致,那么过不了些时,她就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急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因为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女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紧张。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侃侃而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发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零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婚姻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是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伏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妾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很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是自己看得太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甘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么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青年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首当其冲着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得象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唐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这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子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依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做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斫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是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可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的社会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选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栓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人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人尽有在其它方面认真尽则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知识分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地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大地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落泪。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象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头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着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上假面具。她替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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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
  (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出来审判活人和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
  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只有爱。
  勃朗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问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苦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与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的燃烧着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洛神不过是个吉装的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的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旋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各种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通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是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五四遗事
  小船上,两个男子两个女郎对坐在淡蓝布荷叶边平顶船篷下。膝前一张矮桌,每人面前一只茶杯,一撮瓜子,一大堆菱角壳。他们正在吃菱角,一只只如同深紫红色的嘴唇包着白牙。
  “密斯周今天好时髦!”男子中的一个说。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
  密斯周从她新配的眼镜后面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扔了一只菱角壳打他。她戴的是圆形黑框平光眼镜,因为眼睛并不近视。这是一九二四年,眼镜正入时。交际明星戴眼镜,新嫁娘戴蓝眼镜,连咸肉庄上的妓女都戴眼镜,冒充女学生。
  两个男子各自和女友并坐,原因只是这样坐着重量比较平均。难得说句笑话,打趣的对象也永远是朋友的爱人。
  两个女郎年纪约二十左右,在当时的女校高材生里要算是年轻的了。那时候的前进妇女正是纷纷地大批涌进初小,高小。密斯周的活泼豪放,是大家都佩服的,认为能够代表新女性。密斯范则是静物的美。她含着微笑坐在那里,从来很少开口。窄窄的微尖的鹅蛋脸,前刘海齐眉毛,挽着两只圆髻,一边一个。薄施脂粉,一条黑华丝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细腰喇叭袖黑木钻狗牙边雪青绸夹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丝巾。
  周身毫无插戴,只腕上一只金表,襟上一只金自来水笔。西湖在过去一千年来,一直是名士美人流连之所,重重叠叠的回忆太多了。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装,映在那湖光山色上,也有一种时空不协调的突兀之感,仿佛是属于另一个时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点污浊,却仿佛有一种氤氲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名妓的洗脸水。
  两个青年男子中,身材较瘦长的一个姓罗,长长的脸,一件浅色熟罗长衫在他身上挂下来,自有一种飘然的姿势。他和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个中学里教书,都是以教书为借口,借此可以住在杭州。担任的钟点不多,花晨月夕,尽可以在湖上盘桓。两人志同道合,又都对新诗感到兴趣,曾经合印过一本诗集,因此常常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自称“湖上诗人”,以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自况。
  密斯周原是郭君的远房表妹,到杭州进学校,家里托郭君照顾她,郭请她吃饭、游湖,她把同学密斯范也带了来,有两次郭也邀了罗一同去,大家因此认识了。自此几乎天天见面。混得熟悉了,两位密斯也常常联袂到宿舍来找他们,然后照例带着新出版的书刊去游湖,在外面吃饭,晚上如果月亮好,还要游夜湖。划到幽寂的地方,不拘罗或是郭打开书来,在月下朗诵雪莱的诗。听到回肠荡气之处,密斯周便紧紧握住密斯范的手。
  他们永是四个人,有时候再加上一对,成为六个人,但是从来没有两个人在一起。这样来往着已经快一年了。郭与罗都是结了婚的人——这是当时一般男子的通病。差不多人人都是还没听到过“恋爱”这名词,早就已经结婚生子。郭与罗与两个女友之间,只能发乎情止乎礼,然而也并不因此感到苦闷。两人常在背后讨论得津津有味,两个异性的一言一笑,都成为他们互相取笑的材料。此外又根据她们来信的笔触,研究她们俩的个性——虽然天天见面,他们仍旧时常通信,但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谊信,不能称作情书。——他们从书法与措词上可以看出密斯周的豪爽,密斯范的幽娴,久已分析得无微不至,不可能再有新的发现,然而仍旧孜孜地互相传观,品题,对朋友的爱人不吝加以赞美,私下里却庆幸自己的一个更胜一筹。这一类的谈话他们永远不感到厌倦。
  在当时的中国,恋爱完全是一种新的经验,仅只这一点点已经很够味了。
  小船驶入一片荷叶,洒黄点子的大绿碟子磨着船舷嗤嗤响着。随即寂静了下来。船夫与他的小女儿倚在桨上一动也不动,由着船只自己漂流。偶尔听见那湖水卟的一响,仿佛嘴里含着一块糖。
  “这礼拜六回去不回去?”密斯范问。
  “这次大概赖不掉,”罗微笑着回答。“再不回去我母亲要闹了。”
  她微笑。他尽管推在母亲身上,事实依旧是回到妻子身边。
  近来罗每次回家,总是越来越觉得对不起密斯范。回去之前,回来之后,密斯范的不愉快也渐渐地表示得更明显。
  这一天她仅只问了这样一声,已经给了他很深的刺激。船到了平湖秋月,密斯周上岸去买藕粉,郭陪了她去。罗与密斯范倚在朱漆栏杆边等着,两人一直默然。
  “我下了个决心,”罗突然望着湖低声说。然后,看她并没有问他是什么决心,他便又说,“密斯范,你肯不肯答应等我?也许要好些年。”
  她低下了头,扭过身去,两手卷弄着左边的衣角。
  当天她并没有吐口同意他离婚。但是那天晚上他们四个人在楼外楼吃饭,罗已经感到这可以说是他们的定情之夕,同时觉得他已经献身于一种奋斗。那天晚上喝的酒,滋味也异样,像是寒夜远行的人上路之前的最后一杯酒。
  楼外楼的名称虽然诗意很浓,三面临湖,风景也确是好,那菜馆本身却是毫不讲究外表,简陋的窗框,油腻腻的旧家具,堂馆向楼下厨房里曼声高唱着菜名。一盘炝虾上的大玻璃罩揭开之后,有两只虾跳到桌上,在酱油碟里跳出跳进,终于落到密斯范身上,将她那浅色的袄上淋淋漓漓染上一行酱油迹。密斯周尖声叫了起来。在昏黄的灯光下,密斯范红着脸很快乐的样子,似乎毫不介意。
  罗直到下一个星期六方才回家。那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村庄,连乘火车带独轮车不到两个钟头。一到家,他母亲大声宣布蠲免媳妇当天的各项任务,因为她丈夫回来了。媳妇反而觉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为不确定他回来不回来,所以在绸夹袄上罩上一件蓝布短衫,隐隐露出里面的大红缎子滚边。
  这天晚上他向她开口提出离婚。她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简直仿佛是一个法官与他判处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张床上。不论他怎样为自己辩护,他知道他是判她终身守寡,而且是不名誉的守寡。
  “我犯了七出之条哪一条?”她一面愤怒地抽噎着,一面尽钉着他问。
  第二天他母亲知道了,大发脾气,不许再提这话。罗回到杭州,从此不再回家。他母亲托他舅舅到杭州来找他,百般劝说晓谕。他也设法请一个堂兄下乡去代他向家里疏通。托亲戚办交涉,向来是耽误时候,而且亲戚代人传话,只能传好话,决裂的话由他们转达是靠不住的,因为大家都以和事佬自居,尤其事关婚姻。拆散人家婚姻是伤阴骘损阳寿的。
  罗请律师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给他妻子。家里只是置之不理,他妻子娘家人却气得揎拳掳臂,说:“他们罗家太欺负人。当我们张家人都死光了?”恨不得兴师动众打到罗家,把房子也拆了,那没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也把老太婆拖出来打个半死。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罗家门框上一索子吊死了,就好动手替她复仇。但是这事究竟各人自己主张,未便催促。
  乡下一时议论纷纷,都当作新闻来讲。罗家的族长看不过去,也说了话:“除非他一辈子躲着不回来,只要一踏进村口,马上绑起来,到祠堂去请出家法来,结结实实打这畜生。
  闹得太不像话!“
  罗与密斯范仍旧天天见面,见面总是四个人在一起。郭与密斯周十分佩服他们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断地鼓励他们,替他们感到兴奋。事实是相形之下,使郭非常为难。尽管密斯周并没有明言抱怨,却也使他够难堪的。到现在为止,彼此的感情里有一种哀愁,也正是这哀愁使他们那微妙的关系更为美丽。但是现在这样看来,这似乎并不是人力无法挽回的。
  罗在两年内只回去过一次。他母亲病了,风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他一看病势并不像说的那样严重,心里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亲乘机劝了他许多话,他却淡淡的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边送汤送药的妻子。夜里睡在书房里,他妻子忽然推门进来,插金戴银,穿着吃喜酒的衣服,仿照宝蟾送酒给他送了点心来。
  两人说不了两句话便吵了起来。他妻子说:“不是你妈硬逼着我来,我真不来了——又是骂,又是对我哭。”
  她赌气走了。罗也赌气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两年。
  他母亲想念儿子,渐渐的不免有些后悔。这一年她是整生日,罗被舅父劝着,勉强回来拜寿。这一次见面,他母亲并没有设法替儿子媳妇撮合,反而有意将媳妇支开了,免得儿子觉得窘。媳妇虽然怨婆婆上次逼她到书房去,白受一场羞辱,现在她隔离他们,她心里却又怨怼,而且疑心婆婆已经改变初衷,倒到那一面去了。这几年家里就只有婆媳二人,各人心里都不是滋味。心境一坏,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不知不觉间,渐渐把仇恨都结在对方身上。老太太那方面,认定了媳妇是盼她死——给公婆披过麻戴过孝的媳妇是永远无法休回娘家的。老太太发誓说她偏不死,先要媳妇直着出去,她才肯横着出去。
  外表上看来,离婚的交涉办了六年之久,仍旧僵持不下。
  密斯范家里始终不赞成。现在他们一天到晚提醒她,二十六岁的老姑娘,一霎眼,望三十了,给人做填房都没人要。罗一味拖延,看来是不怀好意,等到将来没人要的时候,只好跟他做小。究竟他是否在进行离婚,也很可疑,不能信他一面之词。也可能症结是他拿不出赡养费。打听下来,有人说罗家根本没有钱。家乡那点产业捏在他妻子手里,也早靠不住了。他在杭州教书,为了离婚事件,校长对他颇有点意见,搞得很不愉快。倘若他并不靠教书维持生活,那么为什么不辞职?
  密斯周背地里告诉郭,说有人给密斯范做媒,对象是一个开当铺的,相亲那天,在番菜馆同吃过一顿饭。她再三叮嘱郭君守秘密,不许告诉罗。
  郭非常替罗不平,结果还是告诉了他。但是当然加上了一句。“这都是她家里人干的事。”
  “是把她捆了起来送到饭馆子去的,还是她自己走进去的?”罗冷笑着说。
  “待会儿见面的时候可千万别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连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罗答应了他。
  但是这天晚上罗多喝了几杯酒,恰巧又是在楼外楼吃饭,勾起许多回忆。在席上,罗突然举起酒杯大声向密斯范说:
  “密斯范,恭喜你,听说要请我们吃喜酒了!”
  郭在旁边竭力打岔,罗倒越发站了起来嚷着:“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开椅子就走,三脚两步已经下了楼。
  郭与密斯周面面相觑,郭窘在那里不得下台,只得连声说:“他醉了。我倒有点不放心,去瞧瞧去。”跟着也下了楼,追上去劝解。第二天密斯范没有来。她生气。罗写了信也都退了回来。一星期后,密斯周又来报告,说密斯范又和当铺老板出去吃过一次大菜。这次一切都已议妥,男方给置了一只大钻戒作为订婚戒指。
  罗的离婚已经酝酿得相当成熟,女方渐渐有了愿意谈判的迹象。如果这时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边,势必成为终身的笑柄,因此他仍旧继续进行,按照他的诺言给了他妻子一笔很可观的赡养费,协议离婚。然后他立刻叫了媒婆来,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说亲。王家的大女儿的美貌是出名的,见过的人无不推为全城第一。
  交换照片之后,王家调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极力吹嘘,竟然给他说成了这头亲事。罗把田产卖去一大部分,给王家小姐买了一只钻戒,比传闻中的密斯范的那只钻戒还要大。不到三个月,就把王小姐娶了过来。
  密斯范的婚事不知为什么没有成功。也许那当铺老板到底还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听见说密斯范曾经有过男友,而且关系匪浅。据范家这边说,是因为他们发现当铺老板少报了几岁年纪。根据有些轻嘴薄舌的人说,则是事实恰巧相反——少报年纪是有的。
  罗与密斯范同住在一个城市里,照理迟早总有一天会在无意中遇见。他们的朋友们却不肯听其自然发展。不知为什么,他们觉得这两个人无论如何得要再见一面。他们并不是替罗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机会饱尝复仇的甜味;他们并不赞成他的草草结婚,为了向她报复而牺牲了自己的理想。也许他们正是要他觉悟过来,自己知道铸成大错而感到后悔。但也许最近情理的解释还是他们的美感:他们仅只是觉得这两个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丽的,因此就是一桩好事,不能不促成他们。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瞒着他们俩。有一天郭陪着罗去游夜湖——密斯周已经结了婚,不和他们来往了。另一只船上有人向他们叫喊。是他们熟识的一对夫妇。那只船上还有密斯范。
  两船相并,郭跨到那只船上去,招呼着罗也一同过去。罗发现他自己正坐在密斯范对面。玻璃杯里的茶微微发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个银色圆片,随着船身的晃动轻轻地摇摆着。她的脸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镀上一道蓝边。人事的变化这样多,而她竟和从前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改变,这使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心里只觉得恍惚。
  他们若无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终没有直接交谈过一句话。也没有人提起罗最近结婚的事。大家谈论着政府主办的西湖博览会,一致反对那屹立湖滨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纪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坏了这一带的风景,”罗叹息着。“反正从前那种情调,以后再也没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颤动了一下,望到别处去了。
  他们在湖上兜了个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黄包车回去。第二天罗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笔迹。
  他的心狂跳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白纸,一个字也没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写信给他,但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他们旧情复炽的消息瞒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罗再度进行离婚。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
  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决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和平解决办不到,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钱;法官越是好说话,花的钱就更多。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倾家荡产,总算官司打赢,判了离婚。手边虽然窘,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划着的格式,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在幽静的里湖。乡下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已经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着。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向湖心斜倚着,踩着高跷站在水里。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紫色的藤萝花,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那里挨家拜访,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打麻将。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偶尔敷衍一次,是她贤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
  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叫不到黄包车,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轮到她还请,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罗又嫌吵闹。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的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罗在朋友的面前还要顾面子,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仿佛无意中闲谈,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再嫁。“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
  罗苦笑着摇摇头。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冤仇结得海样深,但是他们究竟希望女儿从一而终,反正总比再嫁强。
  只要罗露出口风来,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风声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议妥当。家里的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还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没有请客,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非正式地庆祝了一下。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大哥”,“嫂子”,谦说饭菜不好:“住得太远,买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厨子。房子又小,不够住,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当然该回来,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没有开口,她兄嫂却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不分大小,也没有称呼,因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称是她吃亏。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让人家说你不公平。”
  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因为离婚时候拿了他一大笔的赡养费。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尽管他非常拮据,凭空添出许多负担,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妈。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只是“范家的”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难堪。
  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而他拥着三位娇妻在湖上偕游。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了一番说:“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一九五七年)
  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
  门铃响,我去开门。门口立着极美的,美得落套的女人,大眼睛小嘴,猫脸圆中带尖,青灰细呢旗袍,松松笼在身上,手里抱着大束的苍兰,百合,珍珠兰,有一点儿老了,但是那疲乏仿佛与她无关,只是光线不好,或是我刚刚看完了一篇六号字排印的文章。
  “是爱玲罢?”她说,“不认得我了罢?”
  殷宝滟,在学校里比我高两班,所以虽然从未交谈过,我也记得很清楚。看上去她比从前矮小了,大约因为我自己长高了许多。在她面前我突然觉得我的高是一种放肆,慌张地请她进来,谢谢她的花。“为什么还要带花来呢?这么客气!”
  我想着,女人与女人之间,而且又不是来探病。
  “我相信送花。”她虔诚地说,解去缚花的草绳,把花插在瓶中。我让她在沙发上坐下,她身体向前倾,两手交握,把她自己握得紧紧地,然而还是很激动。“爱玲,像你这样可是好呀,我看到你所写的,我一直就这样说:我要去看看爱玲!
  我要去看看爱玲!我要有你这样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眼睛里充满了眼泪,饱满的眼,分得很开,亮晶晶地在脸的两边像金刚石耳环。她偏过头去,在大镜子里躲过苍兰的红影子,察看察看自己含泪的眼睛,举起手帕,在腮的下部,离眼睛很远的地方,细心地擦了两擦。
  宝滟在我们学校里只待过半年。才来就被教务长特别注意,因为她在别处是有名的校花,就连在这教会学校里,成年不见天日,也有许多情书写了来,给了她和教务处的检查添了许多麻烦。每次开游艺会都有她搽红了胭脂唱歌或是演戏,颤声叫:“天哪!我的孩子!”
  我们的浴室是用污暗的红漆木板隔开来的一间一间,板壁上钉着红漆凳,上面洒了水与皮肤的碎屑。自来水龙头底下安着深绿荷花缸,暗洞洞地也看见缸中腻着一圈白脏。灰色水门汀地,一地的水,没处可以放鞋。活络的半截门上险凛凛搭着衣服,门下就是水沟,更多的水。风很大,一阵阵吹来邻近的厕所的寒冷的臭气,可是大家抢着霸占了浴间,排山倒海拍啦啦放水的时候,还是很欢喜的。朋友们隔着几间小房在水声之上大声呼喊。
  我听见有个人叫“宝滟!”问她,不知有些什么人借了夏令配克的地址要演《少奶奶的扇子》,“找你客串是不是?”
  “没有的事!”
  “把你的照片都登出来了!”
  “现在我一概不理了。那班人……太缺乏知识。我要好好去学唱歌了。”
  那边把脚跨到冷水里,“哇!”大叫起来,把水往身上泼,一路哇哇叫。宝滟唤道:“喂!这样要把嗓子喊坏了!”然而她自己踏进去的时候一样也锐叫,又笑起来,在水中唱歌,意大利的“哦嗦勒弥哦!”(“哦,我的太阳!”)细喉咙白鸽似地飞起来,飞过女学生少奶奶的轻车熟路,女人低陷的平原,向上向上,飞到明亮的艺术的永生里。
  贞亮的喉咙,“哦噢噢噢喷噢!哈啊啊啊啊啊!”细颈大肚的长明灯,玻璃罩里火光小小的颤动是歌声里一震一震的拍子。
  “呵,爱玲,我真羡慕你!还是像你这样好——心静。你不大出去的罢?告诉你,那些热闹我都经过来着——不值得!
  归根究底还是,还是艺术的安慰!我相信艺术。我也有许多东西一直想写出来,我实在忙不过来,而且身体太不行了,你看我这手膀子,你看——教我唱歌的俄国人劝我休息几年,可是他不知道我是怎样休息的——有了空我就念法文,意大利文,帮着罗先生翻译音乐史。中国到现在还没有一本像样的音乐史。罗先生他真是鼓励了我的——你不知道我的事罢?“
  她红了脸,声音低了下去。她举起手帕来,这一次真的擦了眼睛,而且有新的泪水不停地生出来,生出来,但是不往下掉,晶亮地突出,像小孩喝汽水,舍不得一口咽下去,含在嘴里,左腮凸到右腮,唇边吹出大泡泡。“罗先生他总是说:
  ‘宝滟,像你这样的聪明,真是可惜?!’你知道,从前我在学校里是最不用功的,可是后来我真用了几年的功,他教我真热心,使得我不好意思不用功了。他是美国留学的,欧洲也去过,法文意大利文都有点研究。他恨不得把什么都教给我。“
  我房的窗子正对着春天的西晒。暗绿漆布的遮阳拉起了一半,风把它吹得高高地,摇晃着绳端的小木坠子。败了色的淡赭红的窗帘,紧紧吸在金色的铁栅栏上,横的一棱一棱,像蚌壳又像帆,朱红在日影里,赤紫在阴影里。口欧!又飘了开来,露出淡淡的蓝天白云。可以是法国或是意大利。太美丽的日子,可以觉得它在窗外澌澌流过,河流似的,轻吻着窗台,吻着船舷。太阳暗队去,船过了桥洞,又亮了起来。
  “可是我说,我说他害了我,我从前那些朋友我简直跟他们合不来了!爱玲!社会上像我们这样的不多呵!想必你已经发现了。——哦,爱玲,你不知道我的事:现在我跟他很少见面了,所以我一直说,我要去找爱玲,我要去找爱玲,看了你所写的,我知道我们一定是谈得来的。”
  “怎么不大见面了呢?”我问。
  她潇洒地笑了一声。“不行嗳!他一天天瘦下去,他太太也一天天瘦下去,我呢,你看这手膀子……现在至少,三个人里他太太胖起来了!”
  她愿意要我把她的故事写出来。我告诉她我写的一定没有她说的好——我告诉她的。
  她和罗潜之初次见面,是有一趟,她的一个女朋友,在大学里读书的,约了她到学校里聚头,一同出去玩。宝滟来得太早了,他们正在上课。丽贞从玻璃窗里瞥见她,招招手叫她进来。先生刚到不久,咬紧了嘴唇阴暗地翻书。丽贞拉她在旁边坐下,小声说:“新来的。很发噱。”
  罗教授戴着黑框眼镜,中等身量,方正齐楚,把两手按在桌子上,忧愁地说:“莎士比亚是伟大的。一切人都应当爱莎士比亚。”他用阴郁的,不信任的眼色把全堂学生看了一遍,确定他们不会爱莎士比亚,然而仍旧固执地说:“莎士比亚是伟大的,”挑战地抬起了下巴,“伟大的,”把脸略略低了一低,不可抵抗地平视着听众,“伟大的,”肯定地低下头,一块石头落地,一个下巴挤成了两个更为肯定的。“如果我们今天要来找一个字描写莎士比亚,如果古今中外一切文艺的爱好者要来找一个字描写莎士比亚——”他激烈地做手势像乐队领班,一来一往,一来一往,整个的空气痛苦振荡为了那不可能的字。他用读古文的悠扬的调子流利快乐地说英文,渐渐为自己美酒似的声音所陶醉,突然露出一嘴雪白齐整的牙齿,向大家笑了。他还有一种轻倩的手势,不是转螺丝钉,而是蜻蜓点水一般地在空中的一个人的身上殷勤爱护地摘掉一点毛线头,两手一齐来,一摘一摘,过分灵巧地。“朱丽叶十四岁。为什么十四岁?”他狂喜地质问。“啊!因为莎士比亚知道十四岁的天真纯洁的女孩子的好处!啊!十四岁的女孩子!
  什么我不肯牺牲,如果你给我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他喋喋有声,做出贫嘴的样子,学生们哄堂大笑,说:”戏剧化。不坏——是有点幽默的。“
  宝滟吃吃笑着一直停不了,被他注意到,就严厉起来:
  “你们每人念一段。最后一排第一个人开头。”
  丽贞说:“她是旁听的。”教授没听见。挨了一会,教授讽刺地问:“英文会说吗?”为了赌气,宝滟读起来了。
  “唔,”教授说。“你演过戏吗?”
  丽贞代她回答:“她常常演的。”
  “唔……戏剧这样东西,如果认真研究的话,是应当认真研究的。”仿佛前途未可乐观。
  丽贞不大明白,可是觉得有争回面子的必要,防御地说:
  “她正在学唱歌。”
  “唱歌。”教授叹了口气。“唱歌很难哪!你研究过音乐史没有?”
  宝滟忧虑起来,因为她没有。下课之后,她挽着丽贞的手臂挤到讲台前面,问教授,音乐史有什么书可看。
  教授对于莎士比亚的女人虽然是热烈、放恣,甚至于佻亻达的,对于实际上的女人却是非常酸楚,怀疑。他把手指夹在莎士比亚里,冷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合上书,合上眼睛,安静地接受了事实:像她那样的女人是决不会认真喜欢音乐史的。所以天下的事情就是这样可哀:唱歌的女人永远不会懂得音乐史。然而因为尽责,他叹口气,睁开眼来,拔出钢笔,待要写出一连串的书的名字,全然不顾到面前有纸没有。
  宝滟慌乱地在丽贞手里夺过笔记簿,摊在他跟前。被这眼睁睁的至诚所感动,他忽然想,就算是年青人五分钟的热度罢,到底是难得的。他说:“我那儿有几本书可以借给你参考参考。”便在笔记簿上写下他的地址。
  宝滟到他家去,是阴雨的冬天,半截的后门上撑出一双黄红油纸伞,是放在那里晾干的。进去是厨房,她问:“罗先生在家吗?”自来水龙头前的老妈子回过头来向里边叫喊:
  “找罗先生的。”抱着孩子的少妇走了出来,披着宽大的毛线围巾,更显得肩膀下削,有女性的感觉。扁薄美丽的脸,那是他太太。她把宝滟引了进去,楼下有两间房是他们的,并不很大,但是因为空,觉得大而阴森。罗潜之的书桌书架占据了客室的一端。他萧瑟地坐在书桌前,很冷,穿着极硬的西装大衣。他不替宝滟介绍他太太,自顾自请她坐下,把书找出来给她。宝滟胆怯地带笑翻了一翻,忸怩地问他可有浅一点的。他告诉她没有。他发现她连浅些的也看不懂,他发现她的聪明是太可惜了的,于是他自动地要为她补习。宝滟也考虑过要不要给他钱,断定他决不肯收下,而且会认为是侮辱。她很高兴,因为虽然是高尚的学问上的事情,拣着点小便宜到底是好的。
  罗潜之一直想动手编译一部完美的音乐史。“回国以后老没有这个兴致。在这样低气压的空气里,什么都得拣省事的做,所以空下来也就只给人补补书。可是看见你这样热心……
  多少年来我没有像现在这么热心过。“宝滟非常感奋。每天晚饭后她来,他们一同工作,罗太太总在房间那边另一盏灯下走来走去忙碌着,如果罗太太不在,总有一两个小孩在那儿玩。潜之有时候嫌吵,罗太太就说:”叫他们出去玩,就打架闯祸。刚才三层楼上太太还来闹过呢!“宝滟心里发笑,暗暗说:”你监视些什么!你丈夫固然是可尊敬的,可是我再没有男朋友也不会看上他罢?“
  宝滟常常应时按景给他们带点什么来,火腿、西瓜、代乳粉、小孩的绒线衫、她自己家里包用的裁缝,然而她从来不使他们感觉到被救济。她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甜蜜、温暖、激励,一个美女子的好心。然而潜之夫妇两个时常吵架,潜之脾气暴躁,甚至要打人。
  宝滟说:“爱玲,你得承认,凡是艺术家,都有点疯狂的。”
  她用这样的怜惜的眼光看着我,使我很惶恐,微弱地笑着,什么都承认了。
  这样有三年之久,潜之的太太渐渐知道宝滟并没有勾引她丈夫的意思。宝滟的清白威胁着她。使她觉得自己下贱,小气。现在她不大和他们在一起,把小孩也唤到里面房里去。有时候她又故意坐在他们视线内,心里说:“怎么样?到底是我的家!”潜之的书桌上点着绿玻璃罩的台灯,鲜粉绿的吸墨水纸,搁在上面的宝滟的手,映得青黄耀眼。空滟看看那边的罗太太,怀里坐着最小的三岁的孩子,她和孩子每人咀嚼着极长极粗的一根芝麻麦芽糖,她的温柔的头发圣母似地垂在脸上,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俯身看着小孩,看他是在好好吃着,便放了心似地又去吃她的了。小孩也探过身来看看母亲手里的报纸包,见里面还有两块糖,便满意地又去吃他的了,再想一想,还是不能安心,又挨过身来要拿,手臂只差一点点,抓不到,屡屡用劲,他母亲也不帮助,也不阻止,只是平静地,圣母似地想着她的心思,时而拍拍她衣兜里的芝麻屑,也把孩子身上掸一掸。
  宝滟不由得回过眼来看了潜之一下,很明显地是一个问句:“怎么会的呢?这样的一个人……”
  潜之觉得了,笑了一声,笑声从他的脑后发出。他说:
  “因为她比我还要可怜……”他除下眼镜来,他的眼睛是单眼皮,不知怎么的,眼白眼黑在眼皮的后面,很后很后,看起来并不觉得深沉,只有一种异样的退缩,是一个被虐待的丫环的眼睛。他说了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在外国他是个苦学生,回了国也没有苦尽甘来。他失望而且孤独,娶了这苦命的穷亲戚,还是一样的孤独。
  对于宝滟的世界他妒忌,几乎像报复似地,他用一本一本大而厚的书来压倒她,他给她太多的功课。宝滟并不抗议,不过轻描淡写回报他一句:“忘了!”娇俏地溜他一眼,伸一伸舌头,然后又认真地抱怨:“嗯嗯嗯!明明念过的吗,让你一问又都忘了!”逼急了她就歇两天不来,潜之终于激慌起来,想尽方法笼络她,先用中文的小说启发她的兴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写信给她,天天见面仍然写极长的信,对自己是悲伤,对她是期望。她也被鼓励看写日记与日记性质的信,起头是“我最敬爱的潜之先生”。
  有一天他当面递给她这样的信:“……在思想上你是我最珍贵的女儿,我的女儿,我的王后,我坟墓上的紫罗兰,我的安慰,我童年回忆里的母亲。我对你的爱是乱伦的爱,是罪恶的,也是绝望的,而绝望是圣洁的。我的滟——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即使仅仅在纸上……”
  宝滟伏在椅背上读完了它。没有人这样地爱过她。没有爱及得上这样的爱。她背着灯,无力地垂下她的手,信笺在手里半天,方才轻轻向那边一送,意思要还给他。他不接信而接住了她的手。信纸发出轻微的脆响,听着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也觉得是梦中,又像是自己,又像是别人,又像是骤然醒来,灯光红红地照在脸上,还在疑心是自己是别人,然而更远了。他恍惚地说:“你爱我!”她说:“是的,但是不行的。”他的手在她的袖子里向上移,一切忽然变成真的了。
  她说:“告诉你的:不行的!”站起来就走了,临走还开了卧室的门探头进去看看他太太和小孩,很大方地说:“睡了吗?
  明天见呀!“有一种新的自由,跋扈的快乐。
  他却从此怨苦起来,说:“我是没有希望的,然而你给了我希望。”要她负责的样子。他对他太太更没耐性了。每次吵翻了,他家的女佣便打电话把宝滟找来。宝滟向我说:“他就只听我的话!不管他拍台拍凳跳得三丈高,只要我来Charm他一下——我说:Darling……”
  春天的窗户里太阳斜了。远近的礼拜堂里敲着昏昏的钟。
  太美丽的星期日,可以觉得它在窗外渐渐流了去。
  这样又过了三年。
  有一天她给他们带了螃蟹来,亲自下厨房帮着他太太做了。晚饭的时候他喝了酒,吃了螃蟹之后又喝了姜汤。单她跟他一起,他突然凑近前来,发出桂花糖的气味。她虽没喝酒,也有点醉了,变得很小,很服从。她在他的两只手里缩得没有了,双眉并在一起,他抓住她的肩的两只手仿佛也合拢在一起了。他吻了她——只一下子工夫。冰凉的眼镜片压在她脸上,她心里非常清楚,这清楚使她感到羞耻。耳朵里只听见“轰!轰!轰!”酒醉的大声,同时又是静悄悄的,整个的房屋,隔壁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她准备着如果有人推门,立刻把他挣脱,然而没有。
  回家的时候她不要潜之送她下楼,心头恼闷,她一直以为他的爱是听话的爱……走过厨房,把电灯一开,仆人们搭了铺板睡觉,各有各的鼾声,在灯光下张着嘴。竹竿上晾的蓝布围裙,没绞干,缓缓往下滴水,“搭——搭——搭——”
  寂静里,明天要煨汤的一只鸡在洋铁垃圾桶里息息率率动弹着,微微地咯咯叫着,宝滟自己开了门出去,觉得一切都是亵渎。
  以后决不能让它再发生了——只这一次。
  然而他现在只看见她的嘴,仿佛他一切的苦楚的问题都有了答案,在长年的黑暗里瞎了眼的人忽然看见一缕光,他的思想是简单的,宝滟害怕起来。当着许多人,他看着她,显然一切都变得模糊了,只剩下她的嘴唇。她怕他在人前夫礼,不大肯来了,于是他约她出去。
  她在电话上推说今天有事,答应一有空就给他打电话。
  “要早一点打来,”他叮嘱。
  “明天早上五点钟打来——够早么?”还是镇静地开着玩笑,藏过了她的伤心。
  常常一同出去,他吻够了她,又有别的指望,于是她想,还是到他家来的好。他和她考虑到离婚的问题,这样想,那样想,只是痛苦着。现在他天天同太太闹,孩子们也遭殃。宝滟加倍地抚慰他们,带来了馄饨皮和她家特制的荠菜拌肉馅子,去厨房里忙出忙进。罗太太疑心她,而又被她的一种小姐的尊贵所慑服。后来想必是下了结论,并没有错疑,因为宝滟觉得她的态度渐渐强硬起来,也不大哭了。
  有一天黄昏时候,仆人风急火急把宝滟请了去。潜之将一只墨水瓶砸到墙上,蓝水淋漓一大块渍子,他太太也跟着跌到墙上去。老妈子上前去搀,口中数落道:“我们先生也真是!太太有了三个月的肚子了——三个月了哩!”
  宝滟呆了一呆,狠命抓住了潜之把他往一边推,沙着喉咙责问:“你怎么能够——你怎么能够——”眼泪继续流下来。
  她吸住了气,推开了潜之,又来劝罗太太,扶她坐下了,一手圈住她,哄她道:“理他呢。简直疯了,越闹越不像样了,你知道他的脾气的,不同他计较!三个月了!”她慌里慌张,各种无味的假话从她嘴里滔滔流出来:“也该预备起来了,我给她打一套绒线的小衣裳。喂,宝宝,要做哥哥了,以后不作兴哭了,听妈妈的话,听爸爸的话,知道了吗?”
  她走了出来,已经是晚上了,下着银丝细雨,天老是暗不下来,一切都是淡淡的,淡灰的夜里现出一家一家淡黄灰的房屋,淡黑的镜面似的街道。都还没点灯,望过去只有远远的一盏灯,才看到,它霎一霎,就熄灭了。有些话她不便说给我听,因为大家都是没结过婚的。她就说:“我许久没去了。希望他们快乐。听说他太太胖了起来了。”
  “他呢?”
  “他还是瘦,更瘦了,瘦得像竹竿,真正一点点!”她把手合拢来比着。
  “哎哟!”
  “他有肺病,看样子不久要死了。”她凄清地微笑着,原谅了他。“呵,爱玲,到现在,他吃饭的时候还要把我的一副碗筷摆在桌上,只当我在那里,而且总归要烧两样我喜欢吃的菜,爱玲,你替我想想,我应当怎么样呢?”
  “我的话你一定听不进去的。但是,为什么不试着看看,可有什么别的人,也许有你喜欢的呢?”
  她带着笑叹息了。“爱玲,现在的上海……是个人物,也不会在上海了!”
  “那为什么不到内地去试试看呢?我想像罗先生那样的人,内地大概有的。”
  她微笑着,眼睛里却荒凉起来。
  我又说:“他为什么不能够离婚呢?”
  她扯着袖口,低头看着青绸里子。“他有三个小孩,小孩是无辜的,我不能让他们牺牲了一生的幸福罢?”太阳光里,珍珠兰的影子,细细的一枝一叶,小朵的花,映在她袖子的青灰上。可痛惜的美丽日子使我发急起来。“可是宝滟,我自己就是离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小时候并不比别的小孩特别地不快乐。而且你即使样样都顾虑到小孩的快乐,他长大的时候或许也有许多别的缘故使他不快乐的。无论如何,现在你痛苦,他痛苦,这倒是真的。”
  她想了半天。“不过你不知道,他就是离了婚,他那样有神经病的人,怎么能同他结婚呢?”
  我也觉得这是无可挽回的悲剧了。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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