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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恋

王安忆(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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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恋
作者:王安忆
一个颀长纤弱的少年一曲《新疆之春》
  那时候,一曲《新疆之春》便可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小提琴专业了。
  一个颀长纤弱的少年,肩上斜背了一个大行李袋,跟着早年就离家出门的大哥,进了上海,将一所高大而阴森的宅子,留在了身后。
  中午的太阳刺痛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长久地呆在黑暗中的眼睛,在暗处猫似的发亮,到了明处则黯淡并且惶惑了。脸很苍白,太阳不均匀地留下痕迹,红晕得病态了。
  高大魁梧的大哥直向前去,仿佛人群到了大哥面前便会自动让开似的。他却总是和别人碰撞,在碰撞中永远成不了胜者,而最终被挤开,让在一边。于是他便永远走不了直线了。大哥回头找不见了他,待到找见了,便抓住了他的手。他纤长的手指被大哥宽厚而温暖的手掌紧握着,方才有了安全感。他很感激地看着大哥,心里有许多谢意,却因为害羞,一句也没有说出,那手在大哥暖和的掌握里,又是幸福又是发窘,微微地出了汗。
  大哥怜惜地捏着兄弟的手指,细长却结实,手指肚圆圆的,包住了剪得短短的指甲。“是一双拉琴的好手。”他心里说道,又将那手紧紧地捏了一下,那手谦卑而羞怯得一动不动。他不由感动了。他想起老家那所森严的宅子,堂屋正中永远端坐着的祖父,眼睛在鹰钩鼻子的两侧射出犀利的光芒;高墙深深围起的天井里,父亲像风一样没有声息地飘过;母亲被辛苦压弯的身影,活动在每一个最阴暗的角落;一群或是缄默或是嘈杂的弟妹,全有着猫一样夜里明亮、日里黯淡的眼睛……
  “累不累?”他回过头问兄弟,声音极其洪亮,驱散了四下里卑微琐细的嗓音。
  “不累。”他轻轻地回答,乡音如歌似的掠过。
  大哥微笑了:“累就说话。”
  “好的。”他垂着眼睛回答,两只穿着圆口黑布鞋的脚努力交替着,以跟上强壮的哥哥。
  他们搭上了电车。电车沿着轨道,热热闹闹地开走了。他和大哥分开坐着。隔着过道。后来,大哥旁边空出一个位置,他极想过去,和大哥坐在一起。可他下不了决心,他怕还没到达那里时,车子又开了,他怕自己会站不稳跌倒,并且,他很害羞。大哥离家的时候,他仅三岁,只知道大哥去上海学美术,不知怎么又去了苏北,到了新四军,到了新安旅行团,后来又去了上海,却拉小提琴了。再后来,就回了家,在家只住了三天,将他带了出来。大哥于他,像是个陌生人,可是,也许是血缘的关系,他从心里爱大哥,想和他亲近,却又胆怯。他不敢看大哥,偏过大哥的肩膀看对面窗外的景色。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的东西,眼花缭乱,他的眼睛抓不住一件实物,所有的人和东西汇成一条五彩缤纷的河,从他眼睛里流过,太阳闪烁得目眩。虽只隔了一个夜晚和一个早晨,可那大宅子和里面的一切,就如上一世的事情了。他如同回想上一世那样恍惚却清明地看见了祖父的鹰钩鼻,总好像要啄着什么似的,它离间了两只本是接近的眼睛,那眼睛便各自活动着,再也亲善不起来了。他看见了妈妈,妈妈将一个小布袋挂在他的脖子上,里面装的是五块钱。她的手触到了他尖锐的锁骨,尖锐的锁骨触到了她柔软的手。他再也拂不去那触摸了。
  “下车了。”大哥的声音穿透了蚊子呻吟般的嗓音,使他哆嗦了一下。
  他站在大哥墙似的背脊后面等候车停,心里微微地紧张,害怕来不及在车门关上之前跳下车。他注视着车门,拽紧了斜在肩上的行李背带,那背带正横过母亲触摸的地方。
  车门在他身后关上了,他还未喘出一口气,大哥已经开步了。没有人能阻挡大哥,却永远有人碰撞他。看到有人朝这里径直而来,他预先就作出了退让的姿势,那人便理直气壮地将他拨开了。他躲闪地走着一条弯曲的路线,还怕丢了大哥。而大哥永远那么触目地走在前面,即使和他一般高的人,看起来也矮了。大哥已经等在一条巷子口了,正朝自己这里张望,眼睛里流露出焦灼和关切。他却鼻酸了。
  与东海相连的黄海,有一个风平水浅的湾口,坐落了一个城。城临着海,背着山,山不高,也不大,却颇有故事。城里的人知道,《西游记》里孙大圣的家乡便是此山。城里都传说,那一年,有个书生进京赶考却名落孙山,回来途中,终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便在此山隐居了。此人长得奇丑,有一脸的麻子,羞于见人,日日在山上,吃野果,喝山泉,石头上刻了棋盘独自下棋解闷,仍然排遣不了时光,不由胡思乱想,作了这空前绝后千古传奇的《西游记》。书是作在纸上的,随风就传远了;山却生在地里,寸步难移。因此,人多以为那花果山水帘洞是文人胡诌出来的,却不料山是座实山,被撂荒在黄海边上一个小凹子里,只通小小的船。火车须坐到北徐州,才可四面八方地出去。少有人出,少有人进,一城的人,傍山临水,繁衍得很热闹,生得多,死得少。养男又养女,男男女女出落得花似的。只是衣着总不时新,凭着北徐州来客的样子,千差万错地打扮自己。
  城东金谷巷里,早些年落生了一个女孩儿,哭声又响又脆,唱歌似的。小脸儿粉红的一块云,都说少见这么美的婴儿。却又说,那样的地方,那样的女人,生下这样妖娆的女儿,也不意外了。女孩儿只是唱似的哭。
  从那名副其实的花果山朝西去三百里,有个新新的小城。小得只算得上个县,却是个新县。外帮人极多,南腔北调地说着普通话,普通话成了南腔北调。明明是离黄海近,偏偏叫了个青海,与那大西北的青海省重了名不说,也名不副实啊。
  城里有个剧团,唱的是南梆子,吃的是自负盈亏,住的是一个小杂院,吹拉弹唱,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了。
  小杂院北面有片杂树林,树林里日日有把二胡,哭似的唱。
  大哥天天给他上一小时乐理和视唱练耳课。乐理他记得很快,只要说给他,他便再不忘了,一串串拉丁字母的术语,全背了下来,倒叫大哥吃了一惊。耳朵也好,两个月下来,再没有逃过他去的和弦,失手摔了个碗,也能在钢琴上按出碗碎的音高。就是不肯开口唱,把张脸憋得通红,眼泪都涌了上来,也吐不出口。唱过女中音的大嫂给他弹琴,温存地劝他放松。他却加倍紧张起来。大哥生气了,对他说,要是考不上音乐学院附中,便只有回家了。他低垂着头,纤长的手指弯曲起来,刚要捏成拳,又松了,垂了下来。手指肚涌上一股红,又褪成苍白。然后,他只肯小小声地唱,须屏住气静听。声音有点喑哑,却绝不走调,听久了便会出神。
一个颀长纤弱的少年饥饿,越来越变得不可战胜
  然后,他考上了音院附中,大提琴专业。跟了一位女老师,男人般的手,男人般的嗓音。和她比起来,他倒更像是女的了。她将他按坐在椅子上,手在他的腰脊上拍击,意思要他坐直。他坐直了,她的手却还贴在背上,热呼呼的,一直渗进了肌肤。他直直地不敢动,心里却有几分欢喜,他欢喜她是个女的,却又不像是女的。她将琴交给他,斜倚在他的膝上。琴直往下溜,一溜到底,她却不许他用手抓住,也不许用膝盖去夹,只允许他的左手指轻轻抵着琴颈和指板的背面。她早已告诉了他,什么是琴颈。拇指轻轻抵着琴颈,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一排四指轻轻地放在指板上。琴往下溜,他不知该怎么阻止它往下溜。可是,第二、第三、第四天,琴渐渐地不再溜了。并没有什么阻止它,一切都和过去一样,可它不再溜了,它自然地倚顺在他怀里。弓毛在弦上滑过。
  他的弦响了。老师同学都说他音色是格外的好,纷纷看他练琴,研究他弓毛与琴弦的角度和力度。他自己都困惑,他以为一切都是极自然的,犹如风要吹,水要流。他很爱拉琴,即使拉空弦,都有趣味。凡从弦上发出的声音,他都珍爱,好像是琴在说话似的。他拉琴,就好像在和它对话。他的每一句问话,都有相应的回声,从不辜负。这大约就是他的全部秘密。和同学们奇怪他一样,他也奇怪着同学们,竟可以一连几个小时什么也不说,什么回应也得不到地拉琴。他从别人的琴房走过,总是为那枯燥空洞的琴声,厌烦得皱紧了眉头。老师为他骄傲,大哥也为他骄傲。
  他每个礼拜天的上午,到大哥家去。大嫂生了一个男孩,清秀的模样,都说像他小时候。他将大哥给的饭钱,克扣下来买了一只小铃鼓系在侄儿的摇床上,摇床一摇,铃鼓便沙沙地唱。他从心里爱着大哥大嫂,和这个都说像他的侄儿,却不知如何来表达这点情感。他在大哥家里,拘谨得要命,肚子本是饿得叽叽咕咕叫,可一上饭桌,竟一点食欲也没了。望着大嫂给搛的满满一碟好菜,甚至恶心起来。而饭桌刚一撤下,却又感到饥肠辘辘。他满心想为大嫂做一点家务,却不敢动手。他装作上厕所,久久地将自己反锁在卫生间里,望着盆里的尿布犹豫:洗还是不洗?他是极想去洗,如能动手去洗那散着奶香的尿布,该是多大的愉快。可他又极怕那专门侍奉产妇的保姆会来与他争夺。他是决计争不过她的,想象那样争夺他便发窘。可他多么想洗,他想做一点点小事来报答大哥一家对他的恩惠。他几乎是痛苦地斗争着。如不是这时候有人敲门催促他出来,他便永远结束不了这苦闷了。
  他在亲爱的大哥家里窘迫得毫无办法,午饭过后就要走,任人怎么留也留不住。他像逃跑似的出了大哥住的弄堂,方才轻松下来,却又透心地难过。他苦苦盼望了整整一周的快乐就这么结束了,下一轮的苦想又开始了。他日日夜夜苦想的快乐,临到头竟成了不堪承受的负担。他不能解释这一切,只觉得十分苦闷,苦闷极了的时候,他便想家了。
  家里那样一所黑洞洞的大宅子,待要去想,眼前便被黑暗遮满了。黑暗深处,慢慢浮起一双鹰隼般犀利的眼睛,穿破了黑暗直朝他逼来,他不觉打了个寒噤。一时觉得那样的孤独无靠,一颗充满了温暖亲情的心,却找不到安放之处。一整个假日的下午,他在繁华的淮海路上徘徊。他极想回学校去练琴,可又耐不了假日学校的空寂。只有一个看门的老人,必定会问他:“为什么这样早就返校?”他将无言以答。
  整条淮海路都飘着奶油蛋糕和脂粉的气味,扑鼻的香,撩人胃口。一个小女孩手里擎着一杆弯成拐杖形的糖果,朝他走来。她的神情安详高贵得像公主,他不由往路边让了让。这里的天空碧蓝得凛然起来,阳光璀璨得逼人,他失去了从小便习惯的黑暗的保护,好像置身在汪洋中的一叶孤舟,时时担忧着会被沉没。虽然没有目的地,他却走得飞快,似乎在追赶什么,又似乎要逃脱什么。走过几条马路,他想着应该回头了,又怕骤然的掉头会引起别的猜疑,便做出忽然想起什么的样子,回过身去,心里却直发虚,生怕被人看出了破绽。他来来回回地走着,身上乏了,精神则越发紧张。
  天,终于暗了,行人渐渐稀;路灯却还没亮。他渐渐地安静下来,脚步放慢,从容起来。暮色像一层温暖的布幔,包裹着他,使他安心,轻松。该是返校的时候了。这时候,学校一定十分热闹,琴声闹声交织成一片。可他却又不想回去了。他爱这暗暗的街道,行人变得面目不清,人人都在匆忙地归去,独有他安闲。暮色渐浓,他几乎有了一种醉了的感觉,忘记了一切,只是信步走着。
  然而,灯光却忽地大亮起来,橱窗里的日光灯,树叶间的路灯,招牌上的霓虹灯,在同一瞬间刷地亮了。将夜晚照成了白昼,这是个不夜的城。在这突如其来的光明中,他愕然了,随即加快脚步,向学校跑去。
  他直跑入琴房,才安下心来。琴斜搁在椅子上,琴面在日光灯下华丽地闪光。
  长江边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城里南头有一栋高大阴森的宅子,宅子里坐着佛似的老太爷。长着一尊鹰钩鼻子,一双鹰隼般灼亮的眼睛。这一生他几乎做遍了三百六十行,最终,建成了一座木柴行。后来,木柴行公私合营了,合营前,他只来得及造了一座宅子,用上好的木头造起。然后,他便只剩了这一栋木头宅子和无数个子孙。每早每晚,他必吩咐儿媳召集来子子孙孙,聚拢在脚下,检阅似的看过一遍。什么也不说,也不让说什么。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才动一动发亮的眼珠,儿媳朝孩子们一挥手,一眨眼功夫,便无声无息,魂似地退尽了。
  他手里有一根龙头拐杖,除了拄地,还打人。不打儿子,儿子是继他之后的一家之主,不能坏了尊严;专打媳妇,为了给孙儿们作榜样,也给儿子无言的警告;打你的女人,便也等于打你,虽是众人之上,却还是一人之下。
  媳妇十六岁进门,最爱听江边码头轮船的汽笛,那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或是传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她静静地等着,等着孩子长大,好送他们出远门。她送走了大的,送走了二的。大的成家又立业,二的却没了,为的一场伤寒。如今,又让三的去了。三的是让大的手牵手儿带上,搭火车走的,可她总是觉得是从江边码头走的。似乎,只有那白练似的长江,才将人带得出去。
  汽笛满城都听得到,呜呜的。
  在大炼钢铁,大放卫星,大吃食堂,轰轰烈烈的日子以后,饥荒的日子来了。
  这饥荒饿死了数以万计的活人,这饥荒逼得人人勒紧腰带。却有一个鹰隼般眼睛的老人,不准备接受任何天意的考验,他依然一日三餐,外加点心。这任务落在了儿孙们的身上,儿孙们终于有了报答他荫庇的时机。
  大哥每月多寄一倍以上的钱回家,只能给他必须的伙食费。他正是长骨骼的时候,骨头从几乎透明的皮肤里突出,衣裤全都缩上去了两寸,裸露出尖削的手腕与脚踝。他白天黑夜地觉着饿,饥火从内里燃烧他,他思想里只剩了一个字:“饿”。只有练琴的时候才可稍稍忘却一下饥饿,可是要不了几分钟那饥饿便换了一种形态朝他袭来。他头冒冷汗,十指颤抖,心跳得飞快,连琴弦都按不到底了。琴弦几乎割破了他的手指,却碰不到指板。他徒然地用着力气,很快就筋疲力尽了。
  大哥每个星期天要他回去吃一顿饭,米准确地量在两个饭盒里,上笼蒸熟,再由大嫂从中间仔细地一分为二,一人一半。他和大哥吃一盒,大嫂同侄儿吃一盒。侄儿已经两岁,却比任何大人能吃。有一回,他竟将一小锅面汤灌进了肚子。这是一周里,他所吃到的最好的一餐,可却更加激起了他的食欲。他走出大哥家,走在淮海路上,那股子香风猛烈地扑来,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贪馋,可是却必须抑制。他噙着眼泪,在那奶油的香味里穿行,痛苦得几乎想一头撞死在电线杆子上。可是电线杆子在他眼前摇晃,一旦走近,却又陡然升高,擎天一般,他来不及后退了。
  宿舍里,同学们骂着,叹息着,甚至哭着,细细说着饥饿的种种感觉,还有的回忆着以往吃过的美味,画饼充饥。他听不得这些,将被子蒙了头,手指头堵住耳朵,极力地不听,极力地要睡着。可是,肚子像是经着一场战争,肠子绞痛,胃忽而膨胀成一个空洞,似要吞噬一切,忽而缩成紧紧的一团,实心似的梗在胸口。他不知为什么,竟想起小时候看妈妈洗猪肥肠,一条长长的肚肠,被筷子顶着,整个儿地翻转了过来。而他的视听又变得空前的敏锐,同学们的抱怨一字不落地进了他的耳朵,激起他无穷的欲望。口中涌上唾沫,他大口大口地吞咽,直咽得恶心,不由得怒火骤起。他讨厌他们这样大声地嚷饿,他恨他们对美味的回忆、叫嚷和憧憬。其实这是一种发泄和排解,就好比一个人挨打时要大声嚎叫一样。并且,大家在一起叫嚷,还会有一种安慰:不仅是自己饿。你也饿,他也饿,人人都在饿,于是,也就心平气和了。而他不明白,他只是一个人孤独地与饥饿做着斗争。那斗争是格外的艰苦。他咬着牙,憋着气,将饥饿压抑着,那饥饿便更加残酷地咬噬着他了。
  有一次,在大哥家。大哥在读一份琴谱,大嫂在蒸饭,侄儿在小圆桌上玩积木。他搭着积木,嘴里嚼着饼干,嚼得痛快淋漓。桌上还放着一块,是侄儿的。那是一块黑色的粗糙的玩具饼干,一部汽车的形状,线条浑圆地凹陷着,稚拙地勾出两只肥胖的轮子和车厢,他的眼睛再也移不开了,然后就伸出手抓过那饼干,很坦然地送进了嘴里。饼干的香味顿时充满了他的全身,却转瞬即逝了,那实在是太少了。这时候,他方才惊慌起来,脸色刷地白了。他立起身就要走,大哥大嫂喊他,他头也不回,硬说有事,走了出来。他走到隔壁弄堂口大铁门后面,哭了起来。他羞耻得无地自容,并且自觉得从此以后有了污点。可是他不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那完全不是他想做的,他不会做那样的事情。可是,伸手取过饼干并且送进嘴里的一系列动作,却那么明白无误地刻在记忆中,再也洗刷不去了。他自以为成了一个肮脏下流的人,偷儿似的。并且,再也纠正不了了,时间是不会倒流的。他伤心地恸哭着,多日来由于饥饿、怨愤、想家、孤独积蓄起来的所有眼泪,全在这时候流了出来。弄堂里有人进出,见他在哭,却并不介意,没有人来问他一声,由他哭了个痛快。当他回到学校,将一天里两顿饭票作了一次吃。嘴唇触到了滚热的稀饭,脚底陡然升起一股幸福的战栗。他将那痛苦忘了,全身心地沉浸在进食的快乐里。待到一切都吃尽以后,却莫名其妙地生出一种万念俱灰的心情,他沮丧得不知所措,不知在沮丧什么。饥饿,其实也像情欲一样,渴望之后是快乐,快乐之后便是灰心。可他不懂得这一些,他只觉得非常非常的丧气。夜里,睡在床上,他许久许久地想着,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干净的人了。他怀念起过去来了。过去的日子是那样的美丽,连饥饿都是纯洁。可那一切都结束了,他从此是一个有罪的人了,他将负着罪度过一生。他觉着一生是太长了,过也过不完。
  好比是堤坝上有了一个豁口,他浑身调动起来与饥饿斗争的力量与紧张,开始松弛了。饥饿,越来越变得不可战胜。有一日,他在学校操场上抬到几块烂铜,拿到废品收购站,卖了几毛钱,便去买了两个水晶包吃了。富有弹性的富强粉面,在牙齿的咀嚼里,几乎有一种肉质的快感,猪油融化了,那香甜渗透了全身,吃完过后,那幸福便骤然退去,取而代之一股懊丧的心情。他发誓再不做这种卑鄙的事了,发誓要忘记这事,重新做人,做个清清洁洁的好孩子。他躲在没有人的地方哭着,打自己的嘴,咬自己的舌头,觉得这一世再难改好了,无比地绝望。可是饥火一次又一次地升起,是那样地不可抑制。自从那事情开始以后,饥饿的每一次袭击都令他无法抗拒。这时候,他便忘了廉耻,在楼道、操场、教室里搜索,搜出一些可以去换钱的东西。当他第二次拿了一包电线出校门时,他那惊慌的神态引起了看门老头的注意,将他叫住了。没经老人一问两问,他便和盘托出。
  他觉得天朝着他的头顶,直直地盖了下来,他被天压着,直直地陷下地里,那地是无底的深,陷不到底。
  大哥在钢琴前读谱,大嫂在量米蒸饭,侄儿在搭积木。
  城东金谷巷的女孩儿会说话了,刚会说话就会唱小曲儿了。小嘴儿伶伶俐俐,一字一句都唱得明白:
  “头上的呀青丝哟什么人摆乱?
  耳上啊哟坠子呀为啥少一只?
  脸上官粉怎么湿?
  嘴上的呀胭脂呀何人来吃?”
  大人听了都笑:“打哪听来的高跷小调?唱得活龙活现!”笑过了又撇嘴:小小的年纪就会唱这浪调儿,且又唱得骚情,能是哪处的、谁家的女儿?
  女孩儿听不见这些,只当人人都夸她,喜欢她,便一心一意地爱俏。小小的人儿就会挑拣鞋面的花样,挑的尽是粉红的花朵,娇得了不得,一阵风便能吹散似的。挑好的,便赶着她妈绣上,随后踩着新鞋出门外去显摆。她不像小孩子似的乱蹦乱跳地走路,而是一步跟一步地走,小脚尖微微向外撇,脚跟和脚跟踩着一条直线,走得像个懂事的大人。小孩子都围过来看她的花鞋,她却露出了不耐烦,两只手背在身后,倚在墙上,斜着眼瞅那谁家窗前的吊兰。
  石子路的巷口来了一个叔叔,提着果子,还有山楂酒。她老远地认了出来,兴奋得红了脸,却不露声色,装着不看见。等他到了眼前,又悻悻的,不高兴似的。叔叔叫她,她爱理不理,叫她跟他走家去,她不情愿地去了,心里却高兴得直扑腾。她的叔叔多,每回来都不空手,带了好东西,给她妈也给她,绒花儿啦,绸丝带儿啦,红褂儿啦,眼珠会动的洋人儿啦!她欢喜得要叫要跳,妈便用眼瞪她,骂她下贱。她看妈,脸上总做着懒懒的表情,叔叔送她东西也不讨好,还遭骂。可是等叔叔走了,妈妈便将东西放在面前一件一件看,脸上笑盈盈的。要是长久地没有叔叔来,妈妈便拉长了脸,找她出气,摔摔打打,犯病似的,直等叔叔来了走过以后,病才好。渐渐地,她懂了,叔叔来确是值得高兴的事,可是那高兴不能摆在脸上,不仅不能摆在脸上,还要更做出不乐意的样子,这才是尊贵的行事。
  这回的叔叔,给她带的是大上海捎来的粉红色带弹力的袜子,能长能短,能大能小。看好了东西,她安心了,抓了一把瓜子儿又跑了出来。小嘴灵巧地嗑着瓜子,一个瓜子进去,出来便成了整整齐齐的两半儿,落在斑斑驳驳的石子路上。细小的牙齿嗑得瓜子清脆地响。小孩儿们远远地瞅她,再不敢围过来,大人不许哩!她不看重这些,只顾清清脆脆地嗑瓜子,“剥剥剥”,唱歌似的。
  西去三百里,小杂树林子里,二胡哭似的唱。
  
她家老三回来了大中小学,统统停了课,闹革命了
  江边码头的汽笛,鸣了不过一个时辰,母亲再也没有想到,她家老三走了进来。一张脸原来就苍白,如今成了菜青色,眼圈发黑,身个长了一头,却细了一圈,风吹就要倒似的。肩上那一个大行李袋,眼看要把细细的锁骨吊断了。一见妈,他便红了眼圈,张了几次嘴,却没说出口。事先大哥教好了他,只说上海粮食紧张,动员人口回乡。母亲操心的事多,又要强,切不能说学校开除的话。可到了眼前,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见了这情景,母亲脑子里轰地一响,虽然什么都不明白,可却又什么都明白了。她并不问,只说:“洗洗去吧!”
  他像得了赦令,顺从地走到一边,放下东西,舀了一盆水,开始洗脸。妈在一边静静地择菜。
  洗完脸,他打开行李袋,拿出两盒点心:“大哥捎的,一盒给爷爷,一盒给妈。”
  妈看了一眼点心,说道;“老大又花钱。”不再说什么。
  回家的仪式简单而顺利地结束了,他又回到了家里。离开这两年,那宅子像是更黑暗而阴森了。他天天躺在后厢房里看书。天井里那一棵臭椿树冲天地高,挡了窗子。他就着叶缝里漏进的几丝光线看完了一本本的厚书:《济公传》、《西游记》、《红楼梦》。一天只有三顿饭和爷爷的两次召见,他才出房门,其余时间全在房里,躺在竹榻上,看书,还想心事。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心事可想,只是呆呆地靠着,什么都不想。耳畔有声音流过,是大提琴的声音。他脑子里常常整天整夜地响着一首大提琴的练习曲,楼梯一样上下。走两步,退一步似的回旋着前进。进到最高处便回头往下走,仍然是走两步退一步地回旋着后退,无穷无尽,永远不会结束。无论他在干什么,吃饭、睡觉、看书,经受老爷的检阅,那练习曲只是不间断地反复。他非常非常的想拉琴,可是他又自卑得不敢去想,他以为他是无权去想了。并且,大提琴的回忆,是伴随着痛苦的屈辱和卑鄙的犯罪,或者说,是痛苦的屈辱和卑鄙的犯罪伴随了大提琴的回忆。他希望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都只是一个乱梦。他只有自欺欺人地以为那一切都不曾有过,他才可能平静地度过一天又一天。
  然而,事实上,一切都发生了,一切不曾发生才是个真正的梦。那梦只有在后厢房内,臭椿树荫影的遮蔽里才做得安逸。一出了门,走到街上,太阳洒满了全身,辉煌得耀眼,江边码头的汽笛一声长一声短,再有几个熟人迎面而来,问几声好,梦便会醒了。所以,他比先前更需要这阴暗,需要这阴暗的保护,尽管他憎恶。他简直不能上街,即使买盒火柴,打瓶酱油,他都做不到。爷爷召见孙儿时,特意地转向他,说:“是坐禅?还是读经?大上海过了两年,过得那么尊贵?那么蹊跷?”说罢便阴惨惨地笑。他感觉到母亲的眼光,忧虑地注视,只是沉默,头也不抬。他在上海过了这二年,别的变化尚没有,却是不再那么看重爷爷了,他自己也奇怪。如今他敬畏爷爷,全是为了妈,也因为习惯。他作过大胆想象,就是将威风凛凛的爷爷放在上海淮海路的人群里,那么,爷爷必定会显出了渺小。在认识了爷爷渺小的同时,他也认识了自己的渺小,便有一种茫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世界上来的,究竟是来做什么的?在黑暗的屋子里,在透过椿树叶子缝隙忽隐忽现的光亮里,他觉着一片虚无,心中充满了悲哀。他自以为很渺小,实际上却把自己看得太重大了,他在黑暗的遮蔽里自由的、任意的扩大自己的屈辱、卑鄙、委屈和悲哀。
  大提琴的声音总在耳畔流动,无时不在,唱着同一首练习曲,低处浑厚深沉,高处雄健激越,间了江边码头的汽笛。这声音骚扰着他,连梦都做不安稳了。
  这一日,他听见爷爷的龙头拐杖打在母亲的背脊上,他认定这全因为他的不是,便伏在枕头上伤心地哭了。眼泪如同决了堤的洪水,再也收敛不住。他一心里都是绝望,都是灰心,这世界全是无辜的不幸,哪里有一点快乐。他几乎把眼睛哭出了血,实在哭不动了,他才慢慢地停了下来。他软软地躺在竹榻上,心里却一片明净,他甚至有些快乐起来。臭椿树沙啦啦地扫着窗棂,将血红的夕阳东一丝西一缕地扫进窗户。他四肢无力,心里却明澈极了,好像眼泪将一切杂质冲洗了出去。
  他毕竟只有十七岁,无论是多么纤弱,却还有着充沛的新鲜的活力,阴郁只是暂时的,更多更多的是希望。当他还没有将这希望一点一滴消灭光以前,他必定还将走很长的路,享很多的欢乐,受很多的痛苦。
  江边码头的汽笛隐隐地叫,像是一种神秘的召回。
  黄海湾口那城里,金谷巷的女孩儿上学了。背的书包是自家裁了布做的,妈绣了一对鸳鸯戏水,吹口气就能活了的模样。女孩儿穿着粉红的有弹力的袜子,大红平绒的花鞋,一身嫩黄底小碎花的裤褂,小褂是斜襟滚紫边儿,裤腿微微撒开着,姣的不能再姣了。一步一步,踩着碎石子路走了出来。同班的女孩儿家都不愿与她作伴走,怕将自己比了下去,又将她更比了上去。她可不看重这些,微微昂着头,小辫儿不长不短,辫梢用火剪卷成两朵绣球花似的,打着小小的圆圆的削肩。一步一步,脚跟踩着直线,上学堂去了。
  一教室的小孩儿,都没她利落,俊俏,坐的姿态也挺拔,说话口齿也清楚。老师一见就喜欢,派她作了班长,每堂课前喊起立,放学领队出校门。她乖巧得可以,老师说什么都往心里去。老师说教鞭棍儿不顺手,她回家就缠着叔叔做了个新的,缠上了花绳绳儿,给老师送去。送去也不多话,只道家里正有个竹竿儿,妈缠了花线叫送给老师使。老师星期日到理发店烫了个新发式,第二天来课堂红红着脸不好意思,下课了她就对老师说:“烫了头就像电影上的人儿似的,我长大也要烫。”老师把她当个心肝儿似的。国庆节,学校开大会,每班都要出节目。老师让学生自己报,一教室的学生都扭扭捏捏,心里想报又不好意思报,生怕别人说出风头。只有她,坦坦然然举起了手,老师点她起来,她便一步一步走上讲台,先站好,再鞠躬,随后便两手放在胸前,唱了“美丽的哈瓦那,那里有我的家”。声音甜脆,没有上不去的高音。老师又特特的将她留下,专门编排了动作,只一遍她就全学会了,做得一丝不差,只是那小手指头,笋尖似的,翘得老高。老师看了心里不是味儿,却又说不出什么。
  庆祝会上,这是最受欢迎的节目。礼堂里巴掌拍得震天响,她鞠了一躬又一躬,鞠完后便挺着身子,不慌不忙挪着脚步走了下去。高班低班都站起来瞅她,她心里得意,脸上可是不露,还有些不耐烦似的,脚步却一点不乱,一步一步走回自己的班上,稳稳地坐下,扬着脸看台上,什么都不觉得似的。
  西去三百里,小杂树林子里,影影绰绰的练功的刀枪剑棒闪闪地亮,喊嗓子一声高一声低,二胡哭似的唱。
  里弄,学校,正宣传邢燕子、董加耕的道路,他报名了。一周以后就批了下来,百来个年轻人戴了大红花,搭一列火车,走了。火车开出了城,走在辽阔的田野上,他的心便豁然了。他开了一半车窗,任凭风吹着他长长的头发,车厢里同学们在唱歌。
  他去的那地场,和安徽挨着,又和山东靠着边。原本主要种小麦,如今正旱改水,裤腿挽得高高地下水田,挑着稻秧杂技表演似的走在细溜溜的田埂上。他干活不惜力,专拣重活干,几次从田埂上滑了下去,泥猴似的爬不起来,大伙儿笑着纷纷朝他伸手,拉他起来,推他回家换衣服。他硬是不回,拾起担子接着走。湿透的衣服裹在身上,一会儿就打颤了。然后,又被阳光和身体的热气慢慢地烘干,那热烘烘的衣服从身上剥离的一瞬舒适得妙不可言,连骨缝里都是热腾腾的。夜里睡倒在床上,每一个关节都在酸痛,动都动不得。可这酸痛令他快慰,他从心里觉得舒坦。早上起床犹如上刑,他咬着牙撑起身子,放下脚,脚找着鞋子,终于立了起来。迈开了步子。他比上一日更加没命地干,骨头格格地响,听了觉得快乐。担子将人压得走了形状,打了无数个弯,却终于没有趴下。都说他在玩命,也说他是个实诚的孩子。他单独起居却几乎不用做菜,庄上家家都给他送咸菜。臭豆子、腌蒜、萝卜干。有谁家来了客,割肉称鱼,也必定叫了他去,一是心疼他身子骨单薄,二是有他这城里来的学生作陪,也添几分脸面。
  这是崭新的生活,过去的一切这才退远,隐在记忆的暗影里。他庆幸自己来对了,来以前的岁月是那样不堪回首。他有一种新生的感觉,以往的一切都得到了清算,新的人生从这里开始。
  他的皮肤晒黑了,也长结实了。尽管依然不爱说话,神情却轻松多了。白天劳动,晚上或是同庄上的年轻人聊聊城里的故事和见闻,或是到邻队的同学那里玩。回来的时候,明月高照,大沟里的水潺潺地流,秫秫沙沙地拔节,远远的有狗淘气地叫。他踏着被月光照得雪白的大路,露水浸润了大地,脚心透过布鞋底觉出了柔软的弹性。他不由自主哼起了歌,哼了一阵才明白自己哼的是什么,是那首大提琴的练习曲。往事陡地涌上心间。在这月明之夜,那往事的阴影浅谈了好多,只是微微地辛酸,这辛酸恰到好处地应合了他宁静的心境。青蛙在水田里叫着,他一桩一桩地回想着往事。面对那往事,他忽然没了畏惧与屈辱,只有一点隐痛。这疼痛伤害不了他了,他是比那时强健得多了。当他能够轻巧地、游戏一般地做农活的时候,他甚至想到,他应该再做一点什么,以免虚度了此生。
  正巧,大队小学一名女教师随军去了,留出一个空额,要他补了。他教四五六年级的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后来,他发现学校里有一架四十八个低音键的手风琴,找来几本手风琴入门之类的书,居然拉成了曲调。于是,他又开始教全部班级的音乐课。每天晚上,批改完了作业,一个人坐在学校门前的空地上,拉起了手风琴,这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他拉手风琴有自己特殊的方法,并不有意地鼓动风箱,只是听凭风箱自然地推动。右手在琴键上抚摸似的移动,每一个音都是轻微却真实地响起,从不虚张声势。左手摸在低音键上,不到万不得已从不乱动。高音键奏出的犹如笛音一般单纯洁净的旋律正缭绕不绝,却不料加入了低音的合奏。琴声渐渐活跃起来,带了一股自然而然的冲动,低音键这才渐渐打起轻而有力的节奏。待到激情涌动,再不能压制,再无法高涨的时候,才来了一声震慑魂魄的轰鸣,那轰鸣戛然而止,四下里寂静无声,如泣如诉,似幽怨又轻快的旋律却又贴地而起。
  他将头睡在音箱上,半闭着眼睛,什么都不去想,将思想全交给了琴。他的手指告诉琴键,琴键便给了他回应,直到夜深,猛一抬头,醒了,三星已经偏西,满天闪烁的星星,包围了他似的。
  小小的女孩儿,会和男人逗嘴了,说出话句句逼人,又很知轻重,都说不愧是金谷巷的女儿,出色。
  偌大个黄海湾口,数她会打扮,连北徐州的样式都瞧不上眼,专照着电影上的学。一对辫子尽朝后梳,几乎对在了一起,编到底,用一条红绸子,系了个大蝴蝶结,在细腰上悠荡,洋气。过两天,换了花样,两条辫子分了开来;左边一盘,右边一盘,像古戏里的丫环,右边再插一把红梳梳,俏。再过两天又换了,挑了偏头缝,头顶上红头绳扎一缕,顺下去编进了辫子,辫子左一条,右一条,不前也不后,额前一排齐齐的刘海儿,乡里妞似的,倒显出了天真和嫩气。人的眼睛都跟不上她的花样,又觉得她千变万化,怎么也抓不住个准模样,像个妖精。可是,怎么看怎么好。班上的小男同学人前骂她“骚样儿”,“资产阶级样儿”,背后却悄悄儿地送她东西,花杆铅笔、透明尺子、雪白的写字纸。
  她连眼皮都不抬:“不要。”
  “做啥不要?好着呢!”男生说。
  “好,你自己留着。”
  “给你呢。”
  “不要。”她眼皮都不动。
  男生儿愤愤起来:“不要算了!”
  她却又转过了眼睛,眸子里黑亮黑亮,在双眼皮儿里游动,带着不尽的笑意:“怎么恼了?”
  他便不好意思了。
  这是从她妈那里看来的。她妈对叔叔就是这样。好脸儿是宝贝儿,轻易不能拿出来,可也不能太过了,到了这时候就得亮出来,否则,宝就变了草,一文不值了。这个“时候儿”全在妈心里掂着,不能错了分秒。弄得好了,男人就全成了奴才。却要是认真恼了,一撒手就走,便使唤不上了。叔叔都是妈的奴才,妈对叔叔的一喜一嗔,全在节拍眼儿上。看了很有趣,有时候就想学学,试验试验。居然有效果,她很乐。
  春游,老师带着上花果山,爬到了水帘洞,都嫌水帘洞太小,太不威风,哪像个美猴王的大殿。她却硬争,说洞口是让后人给堵了,里面可又深又大,因为尽有人在里头做不要脸的丑事,玷污了圣地还坏了风气。她是从叔叔那里听来的。大伙儿好奇,问道那究竟是什么样的事,要到这洞里来做,她不屑地冷笑,笑他们连这个也不懂。其实她自己也并不知道。有个小男生不信,还和她争,她看他有趣,就说咱们一起钻进去看,敲那石壁,如是堵的,就该是空空的回声,如不是,那声音就该是实的。
  于是两人便钻了进去,敲那石壁。小手拍在石头上,还没打耳刮子响亮,她便说:“听呢,可不是空空的声音。”小男生细听一回,正胡涂,不料女孩儿冷不防在他傻笑着的嘴上亲了一口,只觉嘴唇热了一下,湿了一下,不懂是什么意思,女孩儿却绯红了脸,赶紧地退出了洞口,去追队伍,心口呼呼地跳,十分快乐。
  花果山,既没有花,也没有果,荒荒的一座山,连人影都没有。
  东去三百里,有个小小的县,明明靠着济南府,却属于南京府管辖;明明是离黄海近,偏偏叫个青海,叫人笑掉了牙。
  城里有个小杂树林,林子里天天早晨有人练武,吊嗓,习琴,二胡哭似的唱。
  那时候,大中小学,统统停了课,闹革命了。
  
她家老三回来了爷爷被造反派揪去
  家里来信,爷爷被造反派揪去,已经七天七夜没有音信;父亲病在床上;弟妹几个全成了黑五类,天天在学校挨训;大哥那边也没有消息……望他回家一趟。如有黄豆、玉米什么的,能捎就捎上点。信是四弟瞒着母亲写的,要强的母亲是决不肯向儿子求援的。
  他连夜赶到北徐州,扛了一麻袋的大米和小麦(他半年的口粮),轻轻巧巧地在站台上走出了节奏。火车呜地一声开了,穿过薄薄的晨曦,向南去了。天黑时分方才到家。母亲怔怔着,几乎没认出他来,待认出了,脸才动了动。母亲老了,原来白皙的皮肤干了,有了皱纹,衣着却仍是十分整洁。他将麻袋朝地上一顿,叫了声“妈”,嗓子却哑了。
  母亲只说:“洗洗去吧!”再不多问,他的回来似乎是十分自然,可他觉得母亲什么都很明白。母亲是极有智慧的,从不因为在孩子面前挨了公公的拐杖而失去尊严。那尊严全来自她的自身。她努力帮助孩子不做错事,如若真犯了错事,她也并不空加指责,似乎是以为那是不可避免的天意了。她是全家的依靠,包括父亲和祖父,如若没有这么个儿媳,祖父将以什么来发泄怨气和表示威风,这会是一个极大的疑惑。
  待到吃饭的时候,他才明白家里已经贫困到什么程度,而他那一麻袋粮食简直有了救命的意义。爷爷已经回家,是前天夜里押送回来的,人瘦成了一把干柴,两只眼睛却亮得灼人,鼻子是从未有过的尖锐的突出,带着一股凶恶的神气。回来之后,就躺在床上再没起来,不吃不喝。母亲去劝他,他便用拐杖敲儿媳的背脊,父亲跪在地上求他,他只作听不见,闭着眼睛,死了一样。可是因为取消了每日两次的召见,家里的气氛比先前轻松了一些,弟妹们的情绪更因他从乡下归来,活跃了许多。只是生活艰难,那一份定息取消了,父亲的工资本是少得可怜,弟妹没有一个工作,他在乡下难作援助,大哥在上海凶吉未知。是五妹借了一个好朋友的名义,上街道领来一份糊火柴盒的零工。学校是不必去了,兄妹几人每日里围着方桌,勤勤恳恳地糊火柴盒。他一到家,便也加入进去,很快就掌握了窍门,凭他练过琴的手指的灵巧,速度与质量赶上了每一个弟妹。
  糊火柴盒是乏味的,可是聊天却极有趣。为了有趣的聊天,糊火柴盒也有吸引力了。每日里,大家手下飞快地操作,那操作已不用了思考,全是机械的动作,一边交流着种种有意思的事情。残酷的斗争冲击了平静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冲散了严密的家规与纪律,对于他们孩子,那艰辛的日子,倒时时处处漏出点快乐。他们又是那样年轻,绝不甘心压抑的。谈到忘情的地方便大笑,笑声十分快乐地传入祖父躺着的厢房,那是与整个世事绝不相容的欢笑。祖父用拐杖狂怒地敲地,痰在嗓子眼里呼噜呼噜地咆哮。他们便缩着脖子将笑声压下去,只从鼻子里发出嗤嗤的声音。祖父粗重的喘息却经久不息。他已经六天六夜没有进食,躺在被褥间的身体似乎已经消失,远望过去,只看见一尊鹰隼般的鼻子耸立着,两只眼睛雪亮得异常。
  可是由于年轻,并不因为有多少欢乐就可以笑出声,他们常常忘乎所以,忘记了这个疯狂的世界上正发生十分残酷的事情,忘记了西厢房里还躺着一个衰老的却不甘心命运的人。他也因为长久离家终于回到了母亲和弟妹身边,心里充满了温暖的亲情。况且,生活到了这一步,再无什么未来可言,倒也省去了苦心,可作一次人生的休息。日子虽然艰难,可心情卸去了重担。他们的笑声时常盖过西厢房里拐杖愤怒敲地的声响。
  祖父的存在再引不起他们的注意了。直到有一天,老人忽然以少有的洪亮声音喊母亲,说要喝一口汤。母亲急急地做了一碗蛋汤,放了紫菜、开洋、细盐、味精,滚热地端了进去。他要她放在一边,然后出去。过了一个时辰,脸朝西坐的四弟首先变了脸色,说话也吞吐起来,大家这才回过头去,不由全站了起来。祖父站在厢房门口,两手拄着拐杖,颤颤的。一件长袍,就好比挂在衣架上一样地直垂到地。由于瘦,他便显得异乎寻常的高,鹰鼻耸立,流露着无比的威严。目光像刀似的从他们头顶削过去。母亲要过去扶他,他用拐杖赶开了。他立了一会儿,慢慢迈开了步子,径直向堂屋走去。大家默默地闪开,让开一条道。他慢慢地走着,沿着墙,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穿过院子,走到天井。大家远远地跟着他,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他走了一遭,将房子每一个角落都走遍了,然后慢慢地踅回了身子,回了厢房。这时已暮色将临。
  这一个傍晚,天黑得特别迅速,太阳刚落底,天便全黑。
  这一个夜晚,天黑得格外深沉,伸手不见五指,臭椿树的树叶影儿都看不见了,没有一点天光,好像被一块厚厚的黑幔严严地罩住了。他在黑幕的笼罩下睡去,那沉重的黑幕压迫着他的眼睛。忽然,那黑幕轻了,淡了,亮了,渐渐亮成红色的,血红血红,红得灼人,令人恐怖。他不明白,怎么会是这样的通红的笼罩。他的周围是火红的四面墙,连天都是红的。他挣扎着,想要梦醒,不料却被一声尖厉的叫声惊起了。那是母亲的叫声,他从没听见过母亲这样撕心裂肺的惊叫,可确是母亲在叫:“火!”
  是火。贴地而起,沿着墙上升,包围住了一整幢房子;一整幢房子在火里,火热烈而快乐地升腾。他翻身就起,将身边的四弟推下床来,拖住他就跑。腐朽的门楣很飘逸地在往下落,他已没了理智,一头闯了过去,却叫一双有力的手抱住了,是母亲。母亲拖着父亲,几个幼小的弟妹小鸡似的偎成一团,门楣带着一条火焰优美地落了下来。
  母亲将他一推,冲了过去。后一进的房子也在燃烧。
  “爸爸!”父亲凄厉地叫道,爷爷的房门闩上了,火几乎将门板烧成了透明。
  “爷爷!”他们一起叫道,火焰吱吱地响着,算作了回答。
  火焰的包围圈越缩越小。椽子像一排火红的琴键,眼看着盖顶而来,母亲不再犹豫地扯起父亲,将大家拥起,冲出了火焰,终于站到了街上,如同从火坑跳到了冰窖。夜凉如水,全家人只穿着单衣单衫,几个幼小的弟妹只穿了裤头,索索地抖成一团,望着一座火焰的房屋。
  这宅子从未有过地美丽和辉煌,像一座宫殿。在它葬身的时刻,那阴森惨淡一扫而空,似乎它的自下而上便是为了毁去,它几十年的阴惨就为了这一刻的灿烂,火焰勾出房屋的轮廓,衬着深蓝的夜幕,周围飞舞着漆黑的灰烬,幽灵似的,无声地唱着挽歌。
  “爷爷的心血啊!”父亲哭道。
  
老宅子失火一堆烧焦的木头堆里,伸出了一双枯焦的裸露的脚
  那宅子忽然通体透明,水晶宫般的,随即便悄然倒下。火焰伏到地上,静静地舞着。天开始下起小雨,淅淅沥沥,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浇灭了火焰。
  一家人淋得透湿,抖得已经僵了。左邻右舍都开了门,纷纷拉着大人小孩进门避雨。可谁都不愿进去,都站在雨里,望着那堆灰烬,那是房子的残骸,家的残骸,望着这残骸,大家才明白了这宅子的神圣与伟大。默默地哭着,眼泪混着雨水,流了满脸满身。他流着眼泪,走近那废墟,跨过门槛,向里走去。灰烬烫着他赤裸的脚心,像在与他作着最后的告别。他觉出这宅子的爱心,不觉呜咽起来。他走到西厢房前面,一堆烧焦的木头堆里,伸出了一双枯焦的裸露的脚。这是祖父的坟墓,祖父亲手为自己作了坟墓,他到死都没失了威风。令人愤怒却又安慰。
  谁都没有怀疑,是爷爷放的火,这是他自己的房子,他有权利亲手处置属于自己的最后一点东西,谁也不能埋怨。可是他究竟为什么呢?是对时世不公正的抗议?是因为对儿孙失望而施行惩罚?他将一切都缄默在灰烬里,留给他的儿孙。如同人类刚来到世界上的时候那样,赤手空拳,无衣无食,险象环生,却要生存下去。
  黄海湾金谷巷的女孩儿参加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一台的人都没有她风头健。脸儿银盘似的,眼睛杏子的形状,稍稍向上挑去,嵌了两颗水银般的眸子,嘴唇是鲜艳润红,有棱有角。到了这年月,她将头发剪短了,又剪不很短,耳下二三分长,火剪轧得蓬蓬松松,头顶挑个圆箍,扎个偏辫,乌黑的头发衬得脸更白,眼更亮。一身自家剪裁的黄布军服,合身可体,皮带兜腰一扎,什么线条都有了。猛一瞅,以为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其实才不过十四呢。一晚的节目,差不多全叫她一个人占了:报幕、朗诵、对口词、三句半、独唱、二重唱、造反舞、忠字舞。从头忙到尾,却是心不跳,气不喘,从从容容没过几天,她便成了这市里第一颗明星。
  宣传队的大男生,给她递纸条儿了。写着情深意长的话,立着海枯石烂的誓,包上小猫眼儿的贝壳,象征着永远的凝视。她声色不动地接过来,往裤兜里一塞,有些得意,又有些好笑。她虽没经过,而见过的可多。她亲眼从门缝里觑着叔叔给妈妈下跪,叔叔买来的看不够爱不够的珍奇宝贝叫妈玩艺儿似的用手撕,用脚踹。她还见叔叔哭来着,堂堂的男人能在绵绵的女人跟前没了气性。这破纸儿算什么,写的倒也有意思,可比起叔叔们对妈妈的情意,却是轻薄得太多了。由于她见过的多了,看那些男生,尽管人家比她年长好几岁,在她眼里却像孩儿似的,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过。递个破纸条儿,还扭捏得不行,碰了手都要脸红,显得多没出息,多没气派。她看了几遍纸条,又声色不动地退回给男生,当着众人的面,说:“这是你摸手绢摸掉的,拾了还你。”在场的人谁也看不出破绽,她更是大大方方;男生却像挨了一刀似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走也没法走,留也没法留。见他受罪的样儿,她心里吃吃地好笑。过后,那男生见了她就躲,连话也不说了。可她不,没事人似的找着他说,又亲切,又大气。他心里滋滋地生出指望,却又不敢再冒昧,见了她那娇憨天真的模样,爱得心里都疼,却没有一点办法。人像霜打了似的,又黄又瘦,脾气却躁躁的不耐烦。她瞅了,有些心疼,又有些激动。夜里睡在床上,就想着他清瘦钟情的模样,心里痒痒的。翻个身抱了枕头,情人似地搂在怀里,觉得这世界上谁也没她幸福,没她幸运。幸福得都想叹气了。
  月影儿从窗前移过,移进了她梦里。
  江边码头,汽笛鸣着。船渐渐地远了,却还看得见大哥在向他挥手。他的眼睛模糊了,看那长江便成了朦朦胧胧的一片白水,船成了个黑点,大哥却还在挥手。他也想挥手,可是他害羞,不习惯做这种夸张表达,心里充满了温情和感动,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大哥走了。大哥这次回来,消瘦了许多,似乎苍老了十几岁,声音却还是洪亮。有了这声音,心里便觉有了依靠。大哥带着他,到父亲单位和居委会申请了补助,赁了房,买了米,置了简单的家具衣物,劝慰二老不必过于焦虑,嘱咐弟妹孝顺懂事。然后,就上了码头。他送大哥,默默地走了一路,心里都是话,最终却一句也没说。
  大哥说:“过去的事,就不要去想了。”
  他点头。
  “就想想眼下的日子吧,过一天是一天。”大哥说。这时汽笛叫了,大哥抬手握住他的胳膊,紧紧握一下,又紧紧握一下,走上了踏板,他冲动得直想追上去,抱住大哥,可是脚下却像生了根似的,动也动不了。他想到,大哥这次回家,一句都没谈他自己的事,他究竟怎么了?为什么那样消瘦?为什么前一段音讯全无?他很想问问,可是终于没有开口。大哥于他亲爱得伟大起来,他连一声亲切的问候都不敢表达,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哥走了,心里却是无法言说的酸楚。大哥最后的神圣的嘱咐,在他耳边回响。然而,完全不想过去的事情是那样不可能,他再也忘不了那宅子遍体透明的一刹那,再也忘不了焦木堆里一双干枯的脚,这景象,使他过去所受的种种痛苦都平静了。这景象,沉重地压在他肩上,他从此再也轻松不了啦。眼下的时光,艰难异常,就靠着对未来的妄想来支撑了,可是那妄想没有一点现实的依据,仿佛也无从妄想了。
  船开了,江鸥拥着船一起去了,船去了宽阔的江面,水天一色,再分不出天和地。
  他觉得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更不幸的人,更黯淡的人生了。
  水天茫茫,一轮苍白的日头。淡淡地照耀。
  
  是一个杂院,一圈平房围住了正中的排练场,排练场东西有门,南北是窗,门外走动的人很杂,除了穿着练功服的演员,还有老人,也有小孩儿,自来水管子哗哗地淌,拉粪车轱辘轱辘地进来,又轱辘轱辘地出去,洒了一路臭水。南窗下趴了一溜儿人头,好奇地朝里望。他不由得心慌,回过脸,对了北窗,却意外地看见一片葱绿的杂树林,树林里有一把二胡,哭哭泣泣地唱着《良宵》。这时候,听见了他的名字,他惶惶然地回过头,站起身来。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一排办公桌后面的考官们,用做作的严厉的目光审视他,他不由慌了手脚。听见有人问道:
  “你考什么?”
  他嗫嚅着回答:“大提琴。”
  过了一会儿,他手里有了一把大提琴。他握住光滑的琴颈陡然平静下来了。那琴颈在手心里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他不知道生疏了这么久,他还能不能接近它。不料,弓子在弦上走出了悦耳的声音,那声音将他自己都惊了一下,随后,眼泪便涌了上来。他将头靠在琴颈上,半闭着眼睛调音。左手攥着琴轴,右手拉双音,双音越来越协调,组成和悦的和声,弦在歌唱。他心里一阵一阵地酸楚,咬住嘴唇忍着眼泪。调好了音,他双手搁在膝盖上停了一会儿,然后活动了一下左手的关节,右手则将弓轻轻掂了一下,横在弦上。那首进两步退一步回旋着上行又回旋着下行的练习曲响起了。他不用思索,它们便自然地流淌出来,像打开了水闸。
  这么多年来,它一直在他心里唱,如今这样真实地响起,毫不令他意外,他只是感动。弦磨擦手指的感觉是那么新鲜,新鲜得叫人愉快,弓子松松地握在手里,活的似的,自然移动。所有的感觉是那样亲爱,亲爱得再不能分离了。一曲终了,他站起身,轻轻地将琴侧过搁在椅上,然后回转身走出考场。出了杂院,绕过院墙,朝北走去,走过青葱的杂树林,扶住一棵小椿树,他哭了。
  “哦,我的妈呀。”他一边哭着一边在心里说,小椿树摇晃着,洒下几颗露珠,冰凉地落在他的颈上。他心里又是酸楚又是快乐,甜酸苦辣涌上心头,耳畔那永远缭绕的练习曲却静了,不再作声,似乎终于找到了归路,回家去了。
  他哭了一会儿,渐渐安静下来,摸出手绢,擦干了眼泪,吐了一口长气。然后才抬起头,望了望天空,树叶碧绿地遮着蔚蓝的天空,白云游丝般地静静走着。他闭了一下眼睛,哭得有些头晕,想找块砖头在树下坐一会儿。不料却见树林里有个穿花衬衣的身影,心里不由得着慌,回过身一步高一步低地走了。
  她已经在树丛后面看了他多时,见他哭得心碎,极想过去安慰他,可又想:既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此处来哭,必定是有着不可言说的心事,去打扰他反而不好了。于是便想走开,可是他的哭泣又叫她柔肠寸断,一步也挪不动了。只等他渐渐地不哭了,想要走开,不料又叫他看见,把人家吓跑了,心里倒有些对不住他似的。
  她慢慢地走出杂树林,心想也该轮到她考了,便沿着院墙,进了院门。在考场门口倚了一会儿,才听见叫她的名字。她从从容容地走到场子中央,将齐腰的辫子朝后轻轻一甩,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方说道:“我唱一段《痛说家史》。”声音极是圆润、淳厚,很标准的京白,随后便唱了起来。
  她穿着极为朴素,上身是一件小红花的短袖衫,下身是一条深灰的确良长裤,赤脚穿一双白色的凉鞋,仪态万方,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场上场下的人都纷纷打听:“哪里来的?”打听的结果,原来是南京的插队知青,就在县城西的十里堡,下放前就在宣传队演过李奶奶。
  这时候,大家心里差不多已经很明白,这个人肯定是要了。即使只有一个名额,也是给她。如再有一个名额,便是那个拉“大老鳖”的人了。此地人少见多怪,称大提琴为“大老鳖”,没曾想能拉出那样动听的声音,早就怔住了。
  但是,大家的估计照例要出点偏差。这两位的录取通知是最后才发出的,因为他们的家庭都有那么一点点复杂,而那点复杂又都不至让剧团改变决心。当他们先后来报到时,别的新团员,早已稔熟得吃喝不分家了。
  他们在会计那里买饭票时相遇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他却并没认出,只是腼腆地低着头,让她先买。等她买了走后,才松了口气。买过饭票,他便急急地赶到乐队排练室,从乐队队长手中接过了大提琴。他握住琴颈,再也松不开了,弓子在弦上的走动,自然得犹如他的本性。悦耳的琴声深沉地在这破烂的杂院里萦回流动,给这院子注入了一股圣洁而温存的气氛。
  大提琴,早早晚晚地唱着,和着杂树林里的日出和日落。日子长了,人们便以为,那琴声是和这小院,和这杂树林,和这日出日落,与生俱来的,一点不奇怪,一点不特别。
老宅子失火金谷巷的女孩儿有相好的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有相好的了,也是宣传队的,舞着红旗一连翻几十个旋子的那个。他早早晚晚地上金谷巷去,和女孩儿聊天,女孩儿不爱搭理,他便和女孩儿妈聊天。女孩儿妈近来寂寞,千好万好的叔叔们越来越少上门,一是为了世道不安稳,本分为上;二也为了女孩儿妈的颜色有点老了。
  女孩儿妈的颜色老了,女孩儿却一天比一天鲜亮了。头发留长了也不剪,任它披了一肩膀,热了,烦了,才用洁白的手绢一扎,露出雪白的脖子,雪白的耳朵,耳朵边的腮上有一颗毛茸茸的小黑痣。坐在小板凳上看一本书,其实是一行也没看见,却做得十分入神,又文静,又高雅,叫人不敢动邪念。那男生从午后坐到天黑,也没和她说上几句话。光是他说,她只答应“哎”或者“不”。临到末了,要走,她才抬起头站起身,在前头走了,给他推门。推开门。却又回眸一笑,笑里意义万千,他来不及咂味儿,懵懵地走出去,门已掩了,再没动静,引得他下一日再来枯坐,坐了半天有那一笑,却也不亏了。
  矜持得像个大家闺秀,这是她。热情奔放得像个外国电影里的野丫头,也是她。
  偶尔家里没人了,她的兴致不知怎么一上来,猛地一站,书落在地上,她也不知觉,颤颤地从书上走过去,忽的捉住男生的两只手,合在滚烫的脸蛋上,呜呜咽咽地哭着,喃喃地说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像是爱得了不得,痛苦得了不得。他便傻傻地愣着,一双冰凉的手由着她揉捏,半天才醒过来,只觉得幸福劈头盖脸地扑来,心里冲动得厉害。挺起身子,想将她拥在怀里,不料她的热情已经过去了,退后几步,眼睛又爱又苦地望着他,伸起一根手指在嘴边,“嘘”地吹了一口,他便如施了定身法似的不能动了,留下一片模模糊糊而又热热烈烈的回忆。心里的激情无处寄托,只好爬上荒芜的花果山,放开嗓子唱,唱的尽是“文化革命”前的“黄歌”:什么“十五的月亮升上天空”,什么“阿哥阿妹情意长”,什么“九九艳阳天”,什么“绣荷包”……远远地听不真,只以为是只小兽在吼。
  江边码头的汽笛一声又一声。
  如今赁的房屋,虽是破旧,又狭窄,倒是离江边近了,那汽笛声听起来也真切了。
  乐队排练厅的顶上,是单身女宿舍。他在屋里拉琴,上面的人听起来,琴声就像脚下走过的流水。没事了,她就屏息静听,听长了,就听出了许多心事。她听出这个男人心里有话说不出来的苦楚,那苦楚因为琴声的表达,有了很多的诗意。她正当二十四岁的年纪,读到了高中,看了许多闲书,那一股忧郁格外打动了她青春纯洁的柔情。而他那种女性纤弱的气质,更唤起了她沉睡的母性。她是那样一种女人,表面柔弱文静,而内心却很强大,有着广博的胸怀,可以庇护一切软弱的灵魂。心中洋溢的那股激情,是爱情还是母爱,永远也分不清,那股爱几乎称得上是博爱,有着自我牺牲的伟大,这伟大有时由于叫人羞愧和自卑,反给了人莫大的痛苦。
  他在排练室里沉入在自己的琴声之中,完全没有想到已经被一个女性彻头彻尾地爱上了。每逢开饭的时间,头顶上便响起杂沓的脚步声,姑娘们鱼贯而下,去食堂买饭,总有一个人在门前停下,告诉他:“别拉了,吃饭吧。”他不知道这是爱情最初的表白,只是微红着脸回答道:“谢谢,我马上就去。”她走了,注意到他并没有马上就去,而是等到最后,买饭的长队排到终了,窗口几乎要关闭时,他才慢慢走来,买三两米饭或者二两馒头,买一个菜,那菜总是最贵最不讨好,最最卖不掉的。有一次,她在排练厅门口停留时说道:“我帮你买饭吧。”说罢就拾起他搁在琴箱上的碗,走了。他很窘,站起身来不及放下琴就去追,可到了门口又停住了,不好意思再追上去。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站在屋里等她送饭上门不好,跑到食堂与她站在一处排队也不好,坐下拉琴,却全没了心思,一心里都是窘迫。便放下弓子,从口袋里摸出一叠饭票,等她来了好还她饭票。他很紧张地等待她的回来,看见她的身影从排练厅后面转出来便一阵慌张,赶紧闪进门里。她来了,安详地走进屋里,将一碗盖了菜的饭轻轻放在琴箱上,转过身就要走。他赶紧说:“还你饭票啊!”她又停住脚步,回头微微笑着,说:“三两饭票,两毛钱。”他慌忙抽着饭票,抽落了好几张,才数清了。她接过来端着自己的饭菜走了。他才觉出了好笑,很平常的事情却难堪成这样,他端起那饭菜,碗边似还留着她宁馨的余温,他心里十分地平静。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叫他着慌了。托她带饭带菜变成了一桩很平常很自然的事情。有时候,她给他捎来了饭菜,还会留在乐队排练厅里,同他一起吃饭,聊几句天。她问他家里有几口人?排行第几?他也问她父母是否都健在?兄弟姐妹有多少?她问他是哪一年的毕业生,他老老实实回答了,只隐去了在上海读音院附中的那一段;他问她哪一年下放插队,她说了,还格外地告诉他插队的地点和一些零零星星的故事。说话很平常,却很亲切。她有一股安宁的气息,令人镇静和放松,渐渐地,他很愿意和她接近了。他是个不很强的男人,从小就很依赖母亲,对大哥虽然很爱,可是大哥是太强壮太高大了,总是令他畏惧,不敢近前。他自己都不觉察地,本能地对男人抵触和排斥,不乐意和男人在一起。从小学至初中,至现在,他没有交过极其知己的同性朋友。然而,对女人他又无法克服地害羞,所以他总是孤独一人,而内心却倾向了女人。他需要的是那种强大的女人,能够帮助他克服羞怯,足以使他倚靠的,不仅是要有温暖柔软的胸怀,还要有强壮有力的臂膀,那才是他的栖息地,才能叫他安心。
  她以她的本性深知这一切,为了他的纤弱,她更爱他了。女人实际上有超过男人的力量和智慧,可是因为没有她们的战场,她们便只能寄于自己的爱情了。她愿意被他依赖,他的依赖给她一种愉快的骄傲的重负,有了这重负,她的爱情和人生才充实。他的依赖也使她深厚的柔情和爱心有了出路。因此,软弱的他于她却成了强大的依赖。她要他,她自信一定能使他幸福,而自己也一定会幸福。可她十分明白,她不能太多地流露真情,更不能将这真情表达得太热烈,那会将他吓跑的。他纤弱而胆怯,心灵上有许多创痛,究竟是什么,她一无所知,却知道那同样的创痛于别人远不如于他那样痛苦和伤害。他须好好地保护,细心地对待。越是认识到这一点,她越是爱他爱得心疼。然而,她毕竟是姑娘,有着自尊,那自尊比着一般人又强了许多。内心深处极不愿意叫他觉出自己的心思,也不愿叫旁人日后以为是她主动,目前已有这样的闲话神鬼不知地传开。为了这个,她又有点气,气他麻木不仁,气他怯懦得没有男人气,气他总是以姐妹的态度看待自己。所以,等他们渐渐相熟的时候,她却又疏远他了。一连几天,她没有叫他吃饭,更没有给他带饭,见面只是微笑一下便走开,走开也并不令人有什么不悦的感觉,只以为她确实有放不开的事。她是从不会叫人难堪的。她的疏远与她的接近同样地自然、平常,叫人没有一点不舒服。
  当她疏远他的时候,他却有点怅怅的,缺少了什么似的,于是,他开始找她了。到了平时她该下楼的时候,却没听见她的脚步声。这时,他发觉自己是能从那杂沓的脚步声中分辨出她独自个儿的了。他便走出门,扬头朝上喊她的名字。她伸出头来,宁静地微笑着问道有什么事?他就说,怎么不下楼吃饭,是不是不舒服了?她说,让同房间的女孩捎去了。他说,他也可以给她捎的。她便笑了,说,下回再请他捎。缩回头去,留下一扇反射着阳光的明晃晃的玻璃窗。他慢慢走开去,有了这几句对话,心里就踏实些了似的,却又有点空落落,少了依托似的。他自己去买了饭来,坐在琴边上嚼蜡般地吃,吃到一半,却见她走了下来,提着水瓶,站住了问他要不要开水,瓶里还有一点,倒了再去打新的。他说要,拿半碗干饭泡了开水。她并不急着去打水,倚在门边,慢慢地和他说话,说今天的太阳特别地好,说今年的冬天格外地暖,夏天也就不会太热,等等的闲话。没一句是要紧的,可句句说了都落在他的心里。待要去细细地回想,一句也想不起,却是一片温暖的明静,罩住了一整个身心。
  她知道不可叫这男人灰心得太过,这是个灰心不起的男人,等那心真成了死灰怕是再也点不燃,再也唤不醒了。她只是要个规矩,双方的位置调个个儿。这样,她才可理直气壮地去爱他,疼他。这前前后后的一切,决不是她精心策划的,她可说全是出于无心,出于自然。可是她的理性与感情是那样地溶为一体,感情活动的时候,理性必定作着主宰;理性活动的时候,感情永远作着先行。
  从此,就不单是她给他带饭了,也常有他带饭的时候,逢到这种时候,他总是早早地候在食堂的窗口,将那黑板上写着的菜谱背个透熟,饭菜票是早早卸了皮筋,随时可以一张一张顺利地支付。那严肃紧张的神情就像负了一个重大的责任。也不再仅仅是她到他的琴房坐,晚上没人的时候,他也常去她的寝室坐了。她有一个煤油炉子,是从南京下放时带到十里堡,又从十里堡带到这里。她还会用酒药制作酒酿,说着话,她就煮了酒酿打蛋,盛在碗里端给他吃。他觉着在她面前,自己好像一个馋嘴的孩子,可却没有一点点羞怯。这是除母亲之外,在她面前不必羞怯的惟一的女性。和她在一起,他全部地卸了武装,竟也有说有笑,像是换了一个人,又像是还原了本性。她周身散发出的那一股温静的气息,包裹住了他,他竟有了极其和平安逸的心境。
  国庆的时候,团里不多不少放了五天假。本县城的自然在家,附近地方的都作探亲的打算,伙房也关了门,团里只剩几个远道回不了家的驻守,其中有他俩。她用她的煤油炉开伙。两人结伴上街买了螃蟹、大虾,回来上笼隔水蒸熟,蘸了拌了姜沫白糖的鲜醋吃。又买了活鸡炖汤,鲜鱼清蒸,五天吃了十个花样,居家过日子似的很快乐。最后一个晚上,她忽然说道,考试那天是你在杂树林里哭吧?他红了脸承认,问她怎么知道,她只用微笑暗示,他才想起那天看见一件花衣衫在林中闪过,就不吱声了。她也不吱声,半天又说,那杂树林里很幽静又很优美,是个好地方。这话提醒了他,他就提出一起到杂树林里走走。她心里早有这意思,只是要等他说出,便欣然答应。两人各自加了衣服,先后出了院门,沿着院墙,向杂树林子走去。月光如洗,树干上的疤节都照得清亮,小草边缘的锯齿一牙一牙,随着和风一动一动。
  他忽然打开了话匣子,将自己的事情一点一滴地说了出来,连同在上海那羞耻的一段,还有火里的宅子,焦木丛中的枯骨……随着讲述,他的心微微刺痛着,针扎似的,可一旦吐了出来,他便从头到脚都轻松起来,心里澄清得可以见底,什么渣滓也没了。全部说出以后,他抬起头望望天,天上一轮明月,月光几乎是灿烂的;又低头看看脚下,露水浸润的泥土苦殷殷地香。然后他抬起眼睛,看见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流露出那么深厚的怜惜,那么温暖的爱心。他止不住有些颤抖,动着嘴唇叫出了她的名字,她轻轻地应着。他又叫道,她再应着。他明明看见了她眼睛里热切的等待,却走不前去。她明明看出了他的胆怯,却不肯让步。他们相持着,最后,因为她目光的鼓励,也因为他的软弱,还是他屈服了,抱住了她的肩膀。她这才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用力将他的头弯下来,用手捧着,抚摸着他的头发,嘴里喃喃地说:“真是的,你,真是的,你啊!”这爱抚是他从来不敢企望的,却又是他与生俱来就等着的。他呜咽起来,加倍地觉出自己的痛楚,也加倍地觉着了幸福。
  金谷巷的女孩儿,相好了无数个,成了一城的风流人物。有传说她把男的气上吊的,也有传说男的将她用刀剐了的。无论传说怎样,她既没把人杀了,自己也活得极好。黄军服早已不穿了,穿的是藏青涤卡的拉链衫,下身倒是一条黄军裤,裤腿宽宽的,越往上越失了“军”味儿,可体地包着腿和腰,足登丁字形的黑皮鞋,真是说不尽的窈窕又时新。相好确有几个,不过她不叫那是“相好”,叫作“朋友”,既然不是相好,朋友多几个也无妨。所以,她是非常地理直气壮。任凭人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她是该乐就乐,该玩就玩,生生要把人气死。气死也活该,她很快活。外面的传说她全知道,又全不放在心上。她的心很宽,既是从来没有的事,何必恼?这一恼倒像是真有了。既然是人家有心想造谣,那辟谣又有什么意思?能辟得清吗?她一颗小小的聪敏的心里,还觉出那指她脊梁骨的人全是最妒忌她的人,妒忌她美、她的招人爱,妒忌有那么多男人喜欢她、死心塌地地跟她,却没有人爱她们。一个女人没男人爱,那可是最最不幸、最最悲惨的事了。所以她心里不但不恨这些造谣诽谤的人,还有点真心的可怜,这便把她们更加激怒了,造出的谣言也更加耸人听闻了。有说她早已打了有七八胎的,也有说她有她妈传给的避孕的药方,再睡多少男人看起来也是个女儿样。
睡觉这码事和她在一块儿,没人少得了动这个念头
  要说睡觉这码事,她自己心里有数,无须旁人操心。她的“相好”,或者照她的称呼,“朋友”,心里也有数。和她在一块儿,没人少得了动这个念头,却谁也动不了这个念头。她就像一条鱼那么活,又像个妖怪似的精灵。再怎么的柔情蜜意,想要跨这个槛儿,却万万没门儿。她小小的心里最知道,这是女人最珍贵的宝,是女人的尊严,女人的价值。别的都可以玩笑,唯独这个不能松手。妈妈对叔叔好,叔叔也对妈妈好,可叔叔不敢对妈妈轻薄,对妈妈爱着,也敬着,若即若离着。她曾想过,妈要是将这个端了出来,叔叔也许早冷淡了,早将妈当个猜破了谜底的谜语,忘一边儿去了。女人只有将这个藏着,才是神秘的,深不可测的,有着不尽的内容,叫男人不甘心离去,叫男人爱也爱不够。她凭着聪敏和感觉,知道妈妈只和一个叔叔那个过,那叔叔便是她的父亲。她虽没见过,可知道那一定是个了不得的“好叔叔”,就凭妈给了他女人的那个,他能不好吗?再说,一个女人要非得用这个才拿得住男人,那便是最无用的女人了。她这么认为。她心想,自己不用动声色,便能把个男人捏得滴溜转,叫他长便长,叫他短便短。女人身上的法道多着呢,守住那最最宝贵的,也可算作一项法道了。她才不是那种没辙的女人呢,不拿出这个,她照样叫男人离不开她。这个,她得留着,留给一个她真正想给的人。这个人在哪儿?她心里没谱,也不去想。她是个只顾着眼前的女孩儿,因为她的眼前好,眼前美,眼前简直妙不可言。她还没玩够呢!
  她觉得最好玩儿的游戏,莫过于和男人周旋了。她决不是坏心肠的女孩儿,心底深处还可说是很善良的。可她就是喜欢玩,并且玩得很真诚,很投入,很忘我,很用性情,那就奈何她不得了。她不是存心要刺伤男孩儿的心,只是为了乐。刺痛了,看着他们难过,自己也不好受,甚至会落下泪来,那伤心落泪也叫她快乐,就好像一个人吃够了甜的,有时也要尝尝苦的、辣的和酸的一样。再说,她也不是白得男孩儿的爱和殷勤,她也给了他们温柔,给了他们甜蜜,给了他们热烈的眼神,给了他们有趣的逗嘴儿。有时候,也会遇到不那么好对付的男人,那就像科学家遇到了难题似的,更令她兴奋和激动。怎么不顺手她也要将这个项目攻克下来,而几乎没有她不成的。因为她深知男人的本性,连男人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都被她识得清清楚楚,凭着她的聪敏,更凭着她的天性。
  女孩儿自以为看透了所有的人,不料自己却也被一个人看得透亮的清楚,那便是她的妈。年轻的时候,妈比女孩儿还俊俏,那年月,打扮的花样又多,哪像如今,黄皮似的一张就叫人美不够了。她知道,年轻时和男人周旋是又快乐又得意。可是年纪大了,也不必太大,眼睛边的皮肤稍稍松了那么一点儿,鼻凹里的毛孔稍稍显了那么一点儿,嘴唇上的褶稍稍多了那么一点,脑后的纂儿稍稍黄了那么一点儿,这周旋便累了,吃劲了,费心思了。她指望着女孩儿先有个拿工资的活儿,再有个实心实意的主儿,她的心事便了啦。
  女孩儿却尽是乐。
  舆论永远比事实先行一步。当团里的人都以为他们在谈对象的时候,其实他们只不过在乐队排练厅聊天;当团里风传他们天天早晚在小杂树林里手拉手散步的时候,他们才刚刚在她寝室烧酒酿蛋吃;当团里已经批准他们私定终身,应许他们做两口子了,其实他们这才终于去了小杂树林幽会。因此,在他俩都还犹豫着不敢明朗表态的时候,外界就帮他们揭开了这层纱幕,促使他们的关系飞快发展。春节慰问演出之后,团里给了远路的职工放了探亲假,他们便一起回了南方。他先跟她到了南京,与她父母见面,得到默许之后,才带着她一起回了他的家。
  家住在一条窄巷深处,十几户人家,围了一方天井,天井的石板地上,长了厚厚的青苔。一棵极高极大的槐树,遮住了阳光,使得天井里终年都是阴暗暗、湿漉漉的。他家住了朝北的两间房间。母亲虽是天性爱整洁,一刻不停地擦洗,也抵不住阴湿的空气给每件东西布上暗绿的霉点。并且,越是洗刷得勤快,霉点的生长也越是迅速和茂盛。一走进房屋,一股阴冷的霉味儿扑鼻而来,简陋的家具被碱水洗得发白,洒了黄黄绿绿霉点的布,剥了皮似的,显出了寒酸。他羞愧得几乎不敢看她,后悔带了她来。可是这又是必要的一步,如果没有母亲的首肯,他是不能作最后决定的。母亲的威望胜过了一切,他爱母亲,也胜过了一切。早已是顶天立地的大哥,结婚之前,也必将大嫂的照片寄给母亲过目。如果不走这一步,他们永远不得安心。母亲正坐在靠墙的方桌前,凑着后窗里射进的一缕阳光在穿针。阳光落在那根棉线上,游丝儿般的发亮。他叫了一声“妈”,妈转过脸来,止不住有点愕然地望着他,手里仍然擎着那根金丝儿似的线,背后的窗口传来水声和嬉笑声,那是公共自来水管,有人头闪过。
  “妈。”她也叫道,比他更自然,也更平常。
  妈便放下针线,说:“洗洗吧。”
  他去拿洗脸盆架上的脸盆,不料她已经拿在手里,弯腰从水桶里舀了一勺水,又加了点热水让他先洗。他将脸埋在温水里,屏住气。水温柔地贴着脸,像是爱抚。他觉出有一双手在给他窝着领子,先从颈后开始,慢慢沿着领圈移到了前面,触到了他的喉节。手是暖和而厚实的,指头却灵巧。他的眼泪沁了出来,溶在水里,心里充满了感激。
  晚上,爹妈仍然睡在窄小的里屋。她和五妹睡一张床,他则和几个弟弟挤两张床和一席地铺,中间并没有任何东西隔开。他带着弟弟们在天井里逗留,直到她们上了床进了被窝,由五妹大声通报了声,他们才鱼贯进屋。洗脸,洗脚,上铺。后窗上只扯了一块薄薄的玻璃纱,皎洁的月光穿透进来,将房间照得敞亮。他朝天躺着,知道她也是朝天躺着,心里意外的平静,并没有一点骚乱与害羞。最小的弟弟在讲一则街坊的故事,无聊得好笑。他笑了,她也笑了,犹如以往的自然安详。小弟讲完了,就由六弟接着讲一则更加无聊的传说。没有听完,大家都睡了, 中还听见有一个激越的绘声绘色的声音。半夜里醒了一下,侧转身来,就看见她也侧在枕上,安恬得没有一丝儿声音,像一个婴儿似的酣睡。他心里便也一片恬静,睡去了。当他再一次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后窗上的一块天,白净得可人。弟妹们都已起身,她独个儿站在门口,脸朝着天井梳头,头发瀑布似的散开。阳光穿过槐树叶落上了几片,亮闪闪地发光。她从容地梳着,一下,又一下。头发抖动着阳光,阳光如水银般在头发上滑动。她终于梳好了,将梳子插在口袋里,开始编一条辫子。头发在她手指灵巧的摆弄下,活泼得像一尾黄鱼,跳跃着。她将编好的辫子盘在脑后,足足盘了两圈,然后用发卡别上,这才转过脸来。
  阳光在她身后,她背着亮光走来了。宽阔的额头,高高的鼻梁,端正的嘴形,忽然焕发出奇异的光彩。他这才发现她很美,那美里有一种圣洁的意味。他呆呆地躺在床上,望着她一步一步地走来,走到床前,朝他微笑着,又用手拍拍他的额头,说:“睡醒了?”
  “爸呢?”他轻声问。
  “上班了。”
  “妈呢?”他又问,声音有些哑。
  “上街买菜了。”她回答。
  他伸出手抱住她,将她朝自己搂下来,贴在他的胸膛上。她听凭他搂抱,静静地伏在他胸前,听着他的心跳,手指慢慢地沿着他尖削的锁骨,划过来,划过去。他觉着就像有一只蚂蚁在他颈窝处爬行,温柔地搔痒着。他亲着她的额、腮、耳朵,轻轻地,颤抖着说道:“把门关上,好吗?”
  她便起身去关了门,穿过大槐树的几线阳光没有了,布满青苔的石板地没有了,后窗隐隐地传进水声和喧闹声。然后,又有一声汽笛,不知是从哪个方向传来。他们一起想起了白练似的长江。
  金谷巷的女孩儿在家玩了两年,终于没有下放,占了个独生女的便宜,分在果品公司站柜台了。是专卖干果的那个柜台,有红枣儿、蜜枣、龙眼儿、山楂,尽是些馋嘴的甜酸货。女孩儿最爱吃的是龙眼儿,站着站着站烦了,顺手就抓一把,慢慢地剥了壳儿,填进嘴里,嘴中咕嘟,便吐出个锃亮的核儿,落在地上,滴溜地转。大筐大筐地进货,把她的肚子撑满了也见不出少,更何况还有个正常损耗给包着。不知是因为龙眼补血,还是女孩儿到了十八岁的好年纪,她显得日益鲜润,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数她柜台的生意好,人围得多,买卖也兴隆。几个风流小子,有事没事地倚在柜台上,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说。她只作不理,对着小圆镜卷刘海儿玩儿,嘴里吃着龙眼儿。生生是叫男人给宠坏了。
  市革委大院的男孩儿们打赌玩儿,谁要与那卖干果的女孩儿搭上三句话,星期日上山打麻雀就不用掏钱,汽水、面包,白吃白喝,枪子儿也白打,打多少也不心疼。商定了,便一窝蜂地上了街,拥了到果品公司的干果柜台。这会儿,女孩儿没照镜子,也没吃龙眼,嘴里却哼着一支歌:“革命熔炉火最红,毛泽东时代出英雄……”只会两句词,以后就没了,光哼调门。大鼓的调门,拐了有九九八十一个弯,每个弯都不错过。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穿了一身黄军装的男孩儿,那军服可不是“野”的,正宗得很,洗得已经发白,肩上有几个窟窿眼儿,证明从前这里别过肩章。他走近柜台,说道:
  “同志,称两斤龙眼。”
  “革命熔炉火最红……”她哼着歌抓了两斤龙眼,放上秤盘,称好了,就去拿纸包。
  “龙眼不要了,两斤红枣。”他却说。
  “毛泽东时代出英雄……”她倒去龙眼,装上红枣。
  “多少钱?”他问。
  “啦,啦,啦,啦……”没词的地方她全用“啦”代替,一边在算盘上拨了几个珠,再将那算盘调过头给他看,一块四毛八分。
  他有些沉不住气了,摸出五块钱,朝柜台上一扔:“找钱。”
  “啦,啦,啦,啦……”她将钱找了。从头至尾没有停止歌唱,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他急了,将找来的钱一划拉:“少找了。”
  “革命熔炉火最红……”她又倒过去从头唱起,不慌不忙地走过来,一只胳膊弯过来,搁在柜台里边,撑住身子,另一只手点着票子,三张一块的放一边,五张一毛的放一边,最边上是一个两分的钢 儿。他再有意刁难也找不出茬了,愤愤地把钱一摞,抓起来塞进军上装的口袋。没引出她一个字,倒赔了一块四毛八分的本儿,出门便把红枣儿扔了。
  倒下一个,又上去一个。这回是个穿了劳动布工作服的小伙子,如今工作服大有取代黄军装的趋势,大约也标志红卫兵的时代逐渐转向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再没有比分到工厂做个工人更幸运的事了。再说,工作服的样式是茄克式的,如不是工作服,你能穿到茄克式的上衣?他推开店门,冲着女孩儿,用标准得过分的普通话问道:
  “同志,花果山在哪儿?”
  她朝东抬抬下巴。
  “乘几路车呢?”他又问。
  她竖起三个手指。
  “车站在哪边?”
  她朝西抬抬下巴。
  “花果山究竟好玩不好玩?”他随便地问,倚在柜台上。
  她不搭理。
  “我们出差来这里,想逛逛名胜古迹,结果什么也没有,只有个花果山,是不是值得去呢?”
  她不搭理。
  “是不是《西游记》里的花果山?”
  她不搭理。
  他终于恼了,一摔门走了出来。虽然没赔本,却损失了面子,那损失是更大了。
  她在柜台里,斜眼觑着了一切,脸上声色不动,心里则冷笑不已。谁不认识这帮王孙爷们呢?可是,谁又稀罕他们呢!她和男孩儿玩,为了他们是男孩儿,不论是皇上的儿,还是要饭的儿,又不是和他爹玩儿。再说,皇上又咋了?要饭的又咋了?皇上要娶妻,要饭的也娶妻。皇上生儿,要饭的也要生儿。皇上见了女人照样腿软心软,大唐朝的皇上,不就是叫个杨贵妃耍得滴溜转,差点儿失了江山。在女人跟前,所有的男人都是一样的。她见过的男孩儿多了,各色的都有,对这些公子哥儿倒并瞧不上眼儿,觉着他们浮躁,像个刚学打鸣的小公鸡,尾巴上的毛都没长全呢!她可是喜欢年长的男人,活出了年纪,脸上有了皱纹,胡茬黑黑的,吃过大苦,受过大煎熬。这才更像个男人。制服这种男人,才叫本事,才叫人来劲。依她看,仗着自己的权势去诱惑女人的人,根本算不上男人。好男人应该是赤手空拳,什么身外之物也不凭靠,就凭着自己是个男人,把女人抢到手。她也看不上那些围着公子哥儿转的女孩儿,一个个还得意得什么似的,昂着头,成了个公主,还是皇后?为了钱财权势去献身的女人也根本不叫个女人。或许她们吃好、穿好、玩好,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可她断定她们享不到一点点真正做女人的滋味。女人家不仅要被人爱是滋味,更要爱人家。当然,爱人家比被人爱要难得多了。她美,她俏,她风流,人人爱她,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要是不爱她,那恐怕就不算个男人了。她这么认为。被人爱,根本不算个难事,可是要爱人家,却不容易。
  她弄不清自己,是爱还是不爱。她只是喜欢和男孩儿玩,和男孩儿一起,比女孩儿自己搁一处有趣得多。她的打扮有观众了,她的眼神有对象了,她的生活有目标了似的。为什么从古至今必是一男一女终身相守,就为了女的和男的在一块儿才自然,才是本性,才是天意。所以她在女孩儿堆里就觉别扭,不自在,和男孩儿在一起,顿时自如起来,到了家似的,顿时有了灵感,会生出意想不到的小手腕,变幻莫测的表情,意味无穷的巧嘴儿。自己都没有预料的,简直成了一种艺术的创造。假如,骚情也算艺术,那么她便是一个一流的艺术家。
  可是,尽是被人爱也是腻味,她很想好好地爱别人,爱得要死要活的。于是,也便要死要活地去爱,爱到末了,又觉着怪累人的,还有些好笑,做戏似的,就撒手不爱了。觉得还是轻轻巧巧地去爱更好一些。她想,大概还是不算真爱吧,真爱,就是真死真活也不顾惜了。可她又觉着自己也是真爱的,她没有掺一丝儿假,都是用真性情去爱的,弄到后来,她自己也糊涂了,不晓得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反正,她少不了男孩儿,少不了被人爱,也少不了爱人,就这么真真假假地过吧!谁叫她长得俊俏呢?谁叫她招人爱呢?谁叫他们都爱她呢?反正,她是没有一点儿责任的,她可以痛痛快快地爱。
  女孩儿妈却知道,一个人一辈子只会真正爱一个人,也只会叫一个人真正爱着。爱一个人,被一个人爱,才是踏实的。可是她也知道,这个惟一的人也许一辈子也碰不到,也许一辈子里仅只照个面,谁都不认识谁的,就过去了。也许是找到了,认识了,两下里却到不了一起,连个面都不能碰,就算了。她对女孩儿抱着无限的希望和耐心,她得为女孩儿留心着,她相信这个人只要从眼前闪过,她准能逮住,不叫他过去。
  江边码头的汽笛,一声长一声短地鸣。
  再没有比蜜月里更甜蜜的了。他将过去忘了,也将未来忘了,被眼下实在的欢乐充满和渗透了。从没指望过的温柔体贴。他这才发现他的肌肤已经饥饿了三十三年,渴望了三十三年。女人的爱抚是那样令人激动,令人陶醉。“我要对你好。”他喃喃地对她说,“我要对你好。”他一迭声地喃喃道。只有一辈子的,全心全意地对她好,才能回报她的温柔的爱抚。他觉得,她的爱抚将他整个生命挽救了。他们几乎是彻夜地温柔着,只觉得时光过得太快。天蓝的窗帘还没黑透,便薄了,淡了,显出窗棂格儿的影子。房间仅只七平方米,硬从道具间挤出的一角,砌了墙,另开了门。可是,这于他们,是最美丽的房间了。每一件东西因为她的安置,都像到了家似的安适,又因为他从母亲那里承来的洁癖,擦拭得干干净净,崭新的一般,无法掩盖的破旧损伤就像是古朴的装饰,反显出别致。四尺宽的双人床贴着南墙,差一点顶住头脚,头上刚好挤下一摞箱子。箱子上铺了塑料布,放了一排乐谱,一张两人的小照。北墙立了一尊大橱,由于橱门上镜子的反射,房间好像加深了一些。橱与床之间,是一扇窗,窗下一张方桌,铺了洁白的桌布,桌下塞了四只方凳。桌子对面是门,门边是煤炉、碗柜,一些吃饭家什。再没有比这更温暖更周到的小窝了。他几乎以为他受了三十三年的苦和罪,就为了这一天的酬报。
  他有了家了,他这才感到安全,感到了安心。他时时处处感觉到家的温暖可靠的围护。这围护跟随着他,包裹着他,使他勇敢了,开朗了。他竟不再惧怕与人接触,不再怕与人交往。他慢慢地放下了武装,松懈了戒心。家,将他在熙熙攘攘的世界里狭窄地圈起,他的生活反倒开阔了。因为有了退避的后方,所以他甚至敢于作一点点进取的努力了。
  他开始有了朋友,一些也是从南方来的,不甚得意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他可以少一些自卑,因而也更自如随和。他开始在自己的小窝里请客,将方桌从墙根拉出来,靠着床,床上便也可以坐人了。她会烧菜,全是南方口味的菜,蛋饺线粉汤,茄汁排骨,青菜炒得碧绿,豆腐炖得雪白,一一端上桌子,文静安详地接受大家的赞扬,然后,似是无意地瞅他一下,温柔地劝阻他喝得节制,他则甘心情愿地收敛了。她的管束叫他觉得无比亲爱,他愿意像个乖孩子似的蜷在她怀里,由着她温存地责打。他多么多么地感激她啊!
  她的腹部神秘地在凸起,她做了一件细条子的孕妇衫,套在毛衣上,显得又天真又庄重。随着腹部日益渐进的凸起,她变得更温存体贴。似乎在培育婴儿生命的同时,也培育了母爱。他在她跟前,竟学会了淘气。晚上,她脱了鞋,靠在被窝上织着可爱得要命的小毛衣、小毛裤。他便也脱了鞋,将头枕在她凸起的腹部。“别为了儿子,忘了丈夫。”他这么说。她便用那织了一半的可爱的小毛裤、小毛衣,轻轻地打他的额、鼻、腮,手上依然勤快地织着。他便拾起线团,一缕一缕地给她扯线,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闲话,无聊得可笑。她不搭理他,由着他胡说,见他说得荒唐了,便微笑着欠起身子,俯下头,用下巴在他额上摩擦一下。他望着天蓝窗帘后面朦胧的月亮,想着小时候常听的,早已忘了这会儿却又想起来的故事,入睡了。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暖暖的被窝里,一双柔软结实的手臂围住他的肩膀,他是无比的安心而又幸福。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他似还没有享够婚姻的欢乐,来不及去体验父爱。又似乎是,他还没尝够母爱,所以并不急于做父亲。可是凭着他温柔善良的天性,他还是爱这个脸儿皱巴巴的小东西,欢迎她参加自己的生活。而她,也决不让他有一点被分割了爱心的感觉,不让他觉得,那小东西正在与他分享她的温情。而是叫他以为,从此有两个女人在一起爱他,他更富有了。她心里的爱是有增无减,几乎源源不绝。她抱着女儿,让他一古脑儿全部抱住,或是让他抱着女儿,一古脑儿全部被她抱住。由于她深存的爱心,本是稳重自持的她,却也生出无数温情的小花样。
  夜深人静,一大一小都睡着了,她凝视着他们,心里的幸福与满足是无法言说的。她将他们都视作了自己的孩子,都与她有着血肉的联系,那联系的形式略有不同罢了。大的同小的一样,软弱无依,她是他们的保护,她对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责任来自血肉的联系,这责任使她快乐。她亲亲小的,又亲亲大的,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富有的人了。“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贴在大的耳边喃喃地说,“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又贴在小的耳边喃喃地说。要好好地待他们,来回报他们对她的依赖与亲情。
  杂树林里的月亮,从未有过地皎洁。
睡觉这码事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她想找一个人让自己使劲儿地爱爱,看自己究竟能爱到什么程度。
  这天,她正坐在门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条花布睡裤。是偶尔听见店里的同事们在说,新建的歌舞团有几个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绵绸的裤子,在院里乘凉,真正把人吓一跳,妖精似的,她立即去百货大楼扯了绵绸,挑那些花样素雅的,挑了一块墨绿条儿的,又挑了一块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个圆领无袖的褂头,配在一起替换着穿。回家便裁了,裤子照西式制服裤那么裁,只不过不上腰,穿松紧带,这样就可体了,那裆不会面袋似的垂着了。褂头呢,掐了点腰。领口开得低低的,袖口却长出几分,罩住圆圆的肩膀头,不会将腋窝都露出来,显得那么粗野。这两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会吓人一跳。墨绿条儿的,文静苗条;粉紫花纹的,鲜艳娇嫩。一天一个样地替换,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该将她往哪个类型里搁,哪个类型的好处都叫她得了,哪个类型的味道都叫她尝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绿条儿的。忽然,巷口走进一个人,一个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黄军装,却没有领章帽徽。他迈着很坚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那个头,那步子,有着一股轩昂的派头,她不禁抬头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却认出,那正是她宣传队的高三同学,擂鼓的那个,光听说去插队,后来又说去当兵了,不料黄巴巴干瘦的猴儿,出息得这样威风。她不由有点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声,她才转动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窝动了动:“衣锦还乡啊!”
  他并不回答,却向她打听隔壁院子里的女孩儿。她有些意外,进这个巷口的男人,几乎都是为了找她而来。尤其是这样威风的,又曾在一个宣传队里处过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脱口问道:“找她做啥?”问过以后又有点后悔,觉着自己犯了贱,心里有些愤愤的。
  天暗,他没觉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个部队上,托我捎回了东西。”
  “那你去。”她说,说过了又懊恼,以为自己话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么相干,何苦要说这一声。
  他进了那院子,过了一会儿,天更黑了。她的衣服早搓净了,该去水管子涮了,却懒得动弹,还坐着。心里是想等他出来,再和他对几个来回,挽回面子,也叫他败在自己脚下。却又不肯承认这个念头,暗暗抱怨累了,水管子那里人又多,为自己澄清着。
  过了一会儿,天又黑了一点儿,他才出来,却没有看见她,径直迈开步子走了。她心里酸溜溜的,不是个滋味。晚上,枕着绿豆壳的小枕头,翻来覆去竟失眠了。老实说,还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对待她呢!他凭的什么呢?穿了一张黄皮就了不得了,要有能耐,怎么不升个营长团长的,怎么叫人给撸了回来?不过,她看清了他穿的是四个兜的。可是决不会大过连长去。再大上去,早就传开了,那家里人,不知会在人前耀武扬威得怎样了呢!她忽又想到,他是在大上海的地方当的兵,据说,那兵营正扎在南京路上,兴许大上海的娇艳女人见多了,不在乎了。这样一想,非但不能释然,相反更激怒起来。“啪哒”翻了个身子,愤愤
  地想道:“大上海的女人怎么样!难道脸上能长出花来?”她有哪一点抵不上的?她也并不是没见过,新起的歌舞团就有几个,跳舞的,瘦得干柴似的,胸口平坦得什么也没有,腚窄得像个小男孩,就是皮色白,可又是煞白的一种。而她的皮肤,却白得有生气,有活力。全是叫天养着的,从来只用冰冰的井水洗脸,洗过了搽一点蜂蜜。什么“面友”、“雪花膏”,抹得脸上灰白一片,往下掉渣似的。而她,则鲜润得像带了露珠的花儿。她忽然升起一股决心,决心征服那男人。她并不仅仅为了征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本身究竟引起她多大兴趣也难说,而是要与上海的女人作一次较量。似乎他的身后站了上海南京路最俊俏最风流最摩登的女子。她充满了孤军奋战的意志和决心,自觉得伟大起来。这么一想定,心里倒踏实,重又快乐起来。
  她装作借毛衣花样,到隔壁院儿找那小妞,问她:“昨儿晚黑有个复员军人找你家,找到没有。”那小妞赶紧回答找到了,并且很殷勤地邀她坐下。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小妞背后恨她恨得要死,骂了她足有一千声“破鞋”,当面却又有点畏着。她能主动找上门来说话,还有一点高兴和得意。女人的心情是谁也弄不清的。小妞赶着告诉她,她哥和那个在一处当兵,那人复员回来在工业局上班了……她却岔开了话问道:“那天你穿的雪青毛衣让我看看,记记花样吧。”小妞几乎受宠若惊,心想那样时新风流的人儿居然会赏识她的毛衣,忙不迭地找了出来,从此便将这件衣服视为最最珍贵的。她认认真真地画了几笔针法和样式,走了出来,心里有了底。那人要在工业局上班,那么,每天上班,她只要换条道,就能遇见他。果品公司和机关上班时间一样,她也知道那人住家的大致方向。暗暗设计好了路线,便安心了。该说还是说,该笑还是笑。
  过了一天,上班路上果然遇到了他,她装作没看见走了过去。这一日,她穿的是一套蓝裙白褂,她知道,穿扮越朴素,就越能显出她的娇艳。可是他并没有看见她,骑着车飞快地过去了,顿都没打一下。心里自然有点恼,可是信心并没有受挫,相反,精神还更抖擞了。她心里想,老同学多年没见路上碰到,说话是自然的,不说话反倒不正常,倒显得娇情,做作,肚里有心事。她知道,男女之间,太好了有事,太坏了,仇人似的也必有事,没事的,就该不好不坏,不阴不阳,不近不远。她策划着,明天在路上遇见,她要主动招呼。叫他觉得,他对于她很平常,老同学罢了。还显得他小气、紧张、有鬼、没经过大世面。还是去过大上海,见识过上海女人的男人呢!她抿着嘴儿笑了。
  可是,第二天在路上,没容她张口,他倒一溜车溜到了她跟前,也不下车,只侧过车子,一脚蹬着地,一脚悬着,说:“嘿,巧了。”他那帅样儿叫她怔了一下,心里也不由叹服:到底是去过大地方了。他的笑容很和蔼,也很热情,可却决不是那么回事,她心里怅怅的。叫他抢了优势,又恨恨的。还有些措手不及,来不及拿出招来,只得也很和气地笑:“可不,巧了。”
  “在哪儿上班?”他问。
  “果品公司。”她回答。
  “我在工业局,组织组,有空来玩。”他抬起下巴朝前边点点。
  她刚觉出有那么点意思了,他却又加了一句:“咱们宣传队的同学该聚聚才好。”说罢,一蹬车子,走了。
  她只得朝前走自己的路,望着新换的粉红衫大花裙,觉得有点委屈,简直想哭。
  他飞快地骑出一段,然后便慢了下来,心里揣摩自己这一次出击有无效果。她只是不动声色,不即不离,十分地自然,比小时候稳重自持了许多,自然也更漂亮了许多。他看不出她的心思。可他认准了,非把她征服不可。对她的心思不是这会儿才有的,早早的时候,在宣传队里,他就喜欢她了。只是当时并不知那是喜欢,只当是仇恨。他恨她傲气,恨她骚情,恨那么多男孩儿围拢她,恨她耍猴儿似的耍男孩。人都偎她,他偏不。人都争着和她相好,他偏偏连话也不跟她说。人家偎不上相好不着的人骂她婊子、破鞋,他却也不附合。后来,插队了,有时回家,在路上也看见过她几次,见她越来越俏,心里就有些想她的意思,常常到她可能走过的地方,等着看她。可他却绝不和她说话,他知道上去说话会碰一鼻子灰。就算当时好言好语地答应了,日后依然会倒霉。她实在太傲了,生生叫那帮没骨头的男人宠坏了。再后来,到了部队,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尤其到了晓得留不下去要复员的时候,每个晚上,她都在眼前活动,闪着眼睛,说话似的;动着酒窝,笑似的;或者蹙着眉,骂人似的;撅着嘴,撒泼似的。有了她的影子,别的女人全都黯然失色,全都那么作假,那么虚伪,那么不男不女,再也动不了他的心了。他暗暗下了决心,非她莫娶。他心里明白,这女人很不一样,男人见得多了,爱得不稀罕了,所以要引起她的注意,就必得做得和旁人不一样。再则,也必须打掉她的傲气和骚气。外面那些传说难辨真假,要是假的更好,要是真的,他究竟是在大上海呆了几年,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看过几本,他可以作出高尚的牺牲。可是,她必得真正属他一个人。她的俊俏,她的骚情,全是他一个人的,只能供他一个人享用。唉,她真是俏得不能再俏了,撩人得不能再撩人了。为了日后的一切,他必得作好思想准备,进行一场艰苦、持久,却激动人心的奋斗。真正是棋逢了对手。
  
第二个女儿出生女孩儿对妈说,她要结婚了
  第二个女儿出生的时候,他才体验到了父爱。
  他像是一个体质与精神都过于孱弱的孩子,需要比别人多出一倍或数倍的母爱才能长大成熟。他如同孩子吮吸乳汁似的,吸吮着她的溶入了母性的爱情,这才渐渐地强壮了。男人的意识开始加强,父爱也随之苏醒。当小女儿很不明确地叫他“爸爸”的时候,他欣喜得忘情;小女儿用小手拍打他的脸颊,他幸福得几乎流出眼泪。而对大的女儿,虽然仅只年长了两岁,却由于失了培养父爱的最初的时机,便像是一个朋友,一个极亲爱的小朋友。这小朋友如同是她母亲的助手,是她母亲的一个缩小了的化身,与他母亲站在不同的位置,用极温柔的母爱包围着他。公平地说,在对他父爱的唤起中,她也尽了她的责任。女孩子天生下来就带了一种母性,不过是以一种稚气的无意的方式流露。当爸爸和妹妹亲热的时候,她在一旁看着,毫不妒忌,宽厚而快乐地笑着,用着几乎是怜爱的眼光看着爸爸与妹妹的撒娇。这目光使他感动,却是完全不同的感动。在与父爱同时成长着的,便是责任感了。
  他喜欢女孩,毫不为没有男孩而遗憾。相反,内心还很庆幸第二个也不是男孩。这家里,是三个女人爱着他一个男人,他渐渐地就要被女人宠坏了。
  随着孩子的出生,生活却日趋艰难,七平米的小屋里放不下第二张床,他们一家四口挤在一张仅四尺宽的小床上,不小心的翻身便会压着孩子。因为听到许多孩子被大人压死的可怕的故事,他们几乎不敢翻身,不敢动弹。而逐渐强壮起来的他,又比平日生出更多的欲望,孩子虽然毫不觉察,可那酣恬的呼吸,纯洁的小脸,叫人觉得做那样的事是亵渎又是自贱,便压抑了冲动,一夜无法安宁,早晨起来就有些焦躁。两人的工资维持这四口之家的开销,拮据得可以,如不是她很善持家,只怕要上顿不接下顿了。如何使收支平衡,还稍稍要有余额以应付急用,成了每天早晚的话题,令人沮丧而又无可奈何。最苦恼的却是出发演出。剧团一旦出发,便是三五个月,只能带了孩子上路。颠沛流离,有时一天就换一个台口。剧场条件好些,还可分到一间单独的宿舍,更多的地方却是分男女宿舍,她一人带两个孩子,他是帮不上一点忙。有时孩子闹夜,啼哭不止,一屋子的人都吵了起来。结过婚生过孩子的还体谅一些,那些尚未出阁的女孩儿,却不解人事,一味地抱怨。他只能在女宿舍门外徘徊,听着孩子的嚎哭与人们毫不掩饰的怨艾,焦急与无奈将心都要撕碎了。样板戏的热潮已经过去,因为剧团的班底和基础,仍然恢复了梆子戏。她是南京人,京白尚能说几句,河南话却怎么也说不好,立即失去了主角的位置,只能客串客串。梆子戏的伴奏本来就无所谓有无大提琴,乐队的编制又不正规,戏曲伴奏没有总谱,全凭即兴。大提琴是当作大阮在用,没有分谱随他自便,拉旋律可以,拉每小节第一个音可以,不拉也可以,演出总能顺利进行的。而此时此刻,已无暇顾及事业与前途,只盯着眼前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平安度过,大人小孩无病无灾,便是胜利了。
  因此,尽管生活艰难,也多有不顺心,他们的精神却很充实,也极一致。每一天的度过便是每一天的目标。由于生活的艰难与窘迫,由于生活中不断生出困扰和难题,他们的爱情有了切实的内容,有了实事可做,反是更加亲密无间。四个人紧紧地抱成一团,忘却了一切,慢慢地度着时光。孩子新长的一颗小牙,孩子新学的一首儿歌,偶尔买了一条活鱼烧得又鲜美,偶尔到了一处有一间单独的小屋,且又多加了一张小床,都使他们满足,欣喜,觉着极大的幸福。
  尤其是他从来都是孤独地和看不见的障碍作战,寂寞地在无名的苦闷中挣扎。到了这时候,生活的困扰具体了,可触摸了,反倒不必惶惑,少了折磨。并且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有了依靠,有了伴侣。因此,日子虽是苦,却单纯,心也就踏实而安宁了。
  孩子毕竟在一日一日长大,漂亮且又懂事。姐妹俩坐在床上,和布娃娃能玩一天。有时,奶奶接去,有时,外婆接去。他们便可轻松一段日子,甜蜜一段日子,经济上也得了一点解脱,自然而然地就会想一想自己的事情。两人本不是碌碌无为的,读过书,且有追求,如今落得在个县剧团跑龙套,终不是长法。这时候,就有朋友告诉了一个消息,县城朝东去三百里,黄海湾的那城市,新建了一个歌舞团,到处招兵买马,紧缺大提琴,他不妨去试一试。原先以为终不会有什么出路,他便尽情地苦恼,如今有了希望,他反倒有点畏缩。他是个太懒散又太淡泊的人,与世不愿有一点争取,不到山穷水尽,他绝不会迈步。想到要去那里所须做的努力,那努力又大有落空的可能,他先就胆怯了。为了回避,他甚至不再抱怨,也不再苦闷了,尽做出快快乐乐的样子,表示自己的满足。
  这一切,全没逃过她的眼睛,她是将这男人看得太清楚了,心里是又可笑又怜爱。她并不戳穿他,因为知道他虽是懦弱,却格外地敏感和自尊,须格外细心地对待。夜里,她抚摸着他软软的头发,尽是温柔;白天,她做最好的饭菜,无微不至,将他一整个身心都熨贴了。然后,说道:“咱们去那边吧。”她自然平常得就好像邀他去菜市场,不使他受到一点刺激。接着又说:“比如去玩一趟,我们还从来没去过那里呢!”虽是这样说,他毕竟觉着了紧迫,便不作声。她接着说道:“你的大提琴,在这里真是可惜了。”她确实为他很抱屈。她自己倒也罢了,本来也不是科班出身,只是哼哼玩玩,没曾想因此有了饭碗,脱离了农村,更没想到,因此认识了他,有了这样一个可心的丈夫。她知道他的琴拉得不凡,有天赋,也知他是极爱大提琴的,只要听过他的琴声,见过他拉琴的神态,便可明白。她从心底里愿意他能有个好好的发展,希望他有个虽不指望辉煌可也绝不黯淡的前程。然而,她鼓动他并不仅仅为了这个,她还为了两个女儿能得到较好的教育,那边大小是个城市,又沿海,从远处说,会有发展。她也有很少一点是为了自己。她从小在省城长大,不习惯小县城的生活与风俗人情,内心总向往着城市的生活。并且,她具有着一种不断改善环境的精神,虽也是知命本分,可她却还以为,不妨作一点努力,即使没有获得,也不会失去什么。至少可以试一试。所以,她必须鼓动起他来。当然,她不能将她所有的想法一下子全告诉他,这个责任是太重大了,压垮他之前就会吓坏他的。她决不能将他吓退。因此,她先只交给他一点点小小的责任,使他有一点压力,可也不至于过于沉重。所以她只说:“我知道你是喜欢大提琴的。”这果然触动了他。他曾经让北徐州的一个歌舞团借去拉过两个月的《草原小英雄》,那乐队虽不十分健全,可却是管弦乐队。他的琴声加入在里面,被别人衬托,又衬托别人,他真正激动了。尤其是当大提琴SOLO的时候,整个弦乐颤了为他哼鸣,钢琴用琶音与他呼应,他听见自己的琴声从扩音器里传出,灌满了全场,全场毕静,他这才骄傲了起来……
  他沉浸在回忆之中,她也不打扰他,轻轻走了出去,放过了他,而他再不得平静了。直到他骚乱起来时,她才将他搂在怀里,用极温和的话激励他,安抚他,给他力量,又给他宽心。说一切都没什么了不得,去试试,试不成也没什么,咱们在这里过得很幸福,不是吗?开辟了宽阔的后路,等他宽舒下来,却又不知不觉地再交给他一点点责任:“孩子在那里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呢。”这提醒了他作父亲的责任感,虽是沉重,却也觉着了骄傲。她再安慰他,宽解他,为他开着后路,又辟着前线。将责任终于一点一点全部托付了他,却没有将他吓退。他犹犹豫豫地下了决心:
  “我去一次吧。你也去吧?”
  “当然去的。”她说,“我们一起去玩玩,听说那里有座山,有点来历的。”
  他兴味索然,没有玩的兴趣,却也无法再打退堂鼓了。
  找了一个假日,他们谁也没有告诉,悄悄地去了。走出院子,穿过杂树林向火车站去。清晨的阳光穿过树叶一缕一缕射了进来,他心情豁然开朗,竟哼起了小曲儿。她看着这一切,心想:
  是个好兆头。
  江边码头汽笛呜呜地叫,小孙女儿问:
  “奶奶,那是什么响?”
  奶奶回答:“船响。”
  “什么船?”小孙女儿问。
  “捎爸爸回家的船。”奶奶说。
  “妈妈说,爸爸回家是坐火车。”孙女儿说。
  “是火车。”奶奶同意道。
  孙女儿在布了青苔的石板地上,做大叉圆圈的游戏,画了一院子的圈圈和大叉。
  爱情其实是一场战争,那战争真是持久而激烈。
  两人每日早上迎面而来,谁的脸上都是自然而平淡,然后擦肩而过,心里便热闹起来。一个月下来,事情没有一点进展,他不知道她究竟存什么心,自己的战术究竟有没有成效。她更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见了她居然能这样安然处之。她心里很恨,却又无奈。这是她有生二十年来,惟一叫她恨而无奈的男人。这恨与无奈的心情于她是新鲜的,便更刺激了她。她几次咬牙发誓,有一天,要叫他跪在自己脚下。为了这个目标,她想了一夜,便换了手段。第二天,她一改往常的冷淡,有了一点热切。她招呼他时,眼睛在他眼睛里逗留了一会儿,留下了一点意思,然后才放开过去了。这一天,对于他便是节日一般。她的眼睛每日里都交给他一点意思,一日一日地积累起来,他便有些不能自持,再看她的目光,是流露了回答,而她却收回了眼睛,给他一个坦诚而又客套的微笑。这一日,于她也成了节日。第一个回合,她赢了,可也觉着输去了一点什么。因为事情是由她首先挑起,失去了矜持,她暴露了用心,高兴过后便沮丧起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她继而开始了第二个回合的进攻。这一日,他看她的目光里有一丝无名的忧郁,这忧郁比那热切更叫他心动,也叫他欣喜。为了这一点忧郁,他回家甚至喝了几口酒。她每日里都传给他一丝忧郁,并且日益苍白,那苍白使她更有了一种清秀,楚楚动人。似乎是回答她的忧郁,他也郁闷不乐了,然而她却快活起来,脸色从未有的鲜润,活泼泼地向前走,像要去赴一个快乐的约会。他的眼神却被她的余光捉住,她果然过了极快乐的第一天。第二个回合,又得手了。可是想到进攻是她挑起,难免有了主动追逐的嫌疑,便又沮丧。好在最终有他流露了性情作为弥补,才不至过于屈辱,但却只能算打了个平手。她在这方面对自己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于是又开始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个回合。
  事情似乎仍然没有进展,只不过两人心里都明白了一桩事,那便是他们成了对手。既然成了对手,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平常自然的了。想到这里,两人都有点儿得意。可是再想到对方都已识破了这个,又有些愤怒。他想,这个女人可真不容易到手,心里却更爱她了,夜里都梦见她在怀里,被他搂得骨头在叫。醒来一听,却是自己牙齿在打架。她想,这个男人可是少见,不由真动了心,恨得咬嘴唇,嘴唇咬得生疼,却以为是他在亲她。发现自己居然叫他亲了,她很气恼;可是因为那亲只是在想象中,心里又有些怅怅的。她想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嘴,雪白整齐的牙齿,心跳了。
  然后,不知是怎么回事,他们不仅上班时路遇,下班时也碰面了。刚入秋的天,短了,作息时间却还没改变。下班时候,天色暗了,那路又没灯,人影绰绰的。他们却能准确无误地互相认出,却又装作没认出似的,走了过去。事情似乎到了这样一个时候,一切都很明白了,只须有一句话。这一句话,或是他说,或是她说。可是他也不说,她也不说。都在等着对方说,都在逼着对方说。事情就这样僵持着,看来没有一点点解决的希望,除非出现一个天赐的契机。
  有一天傍晚,下班的路上,他俩忽然走到一条直线上,因为看不清,或是有心看不清,他的自行车和她不轻不重地撞上了。刚一撞上,他便开口骂道:“婊子!”骂过了又后悔,何必开口骂人,如若只说一声:“走路的怎么朝骑车的身上撞!”可不又轻俏又有双关的意思,还掩饰了真性情。被他这一骂,她立即回嘴:“你娘婊子,你是婊子养的。”骂过了也后悔,何苦这样急躁,有什么心事似的,应该稳住了,消消停停地说:“你骑车的朝走路的撞什么?”倒可叫他脸红心跳了。可是两人心里憋的火太多太久太炽热。来不及细思量,一气儿发了出来,站在街当中开骂起来。因为没有道理,因为没有来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词儿,两人骂的尽是脏话。平时从不说的,这会儿不知怎么全想了起来,到了嘴边,一连串地骂了出来,把一街的男女老少都惊呆了。见是个十分文明体面的小伙子和一个俊俏可人的姑娘,骂出了那样吓人的话,都糊涂了。一时也没有劝架,只愣愣地看。骂着骂着,冷不防,他抽了她个嘴巴子,脸颊火辣辣的,却有一种快感,她也回了个嘴巴子。旁人这才起哄,上前要拉扯他们。她挣着嚷:“碍你们婊孙养的什么事,快滚!”他挣开手,一把拽住她,对众人说:“两口子的事,你们蹭什么便宜?”她心里猛的一颤,眼泪不知怎么下来了。众人们笑着骂着散了开去,天也黑尽。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哆哆嗦嗦地抱成了一团,什么话也没了。月亮这才升起。
  晚上,女孩儿回到金谷巷的家里,对妈说,她要结婚了。妈一怔,然后就哭了,不知哭什么。女孩儿不让妈哭,吵着要扯被面儿,做新衣裳。妈擦了眼泪,打开立柜的门叫她看,原来是一柜子的绫罗绸缎。妈攒了一辈子的,开始是为了自己攒,后来,自己没指望了,就给女孩儿攒。女孩儿抱着妈,高兴得哭了。
  那天,月亮升起的时候,金谷巷的女孩儿要离开金谷巷了。
  事情绝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可是行动起来也绝没有思想准备的那么痛苦。经过长久不息的争取,调动慢慢地有了进展。歌舞团要了他,她则联系了那市里的电影公司。他们想透了,两口子只能有一个干剧团,另一个得留守看家。再说她原先学的京剧,到了歌舞团只能唱歌,唱歌却也唱成了京腔。她将事业的机会给他。为了他,她什么都愿牺牲。任何牺牲,于她都成了莫大的幸福。由于县剧团是集体所有制单位,为转到全民所有制的歌舞团费了更多的周折。慢慢地下了商调令,又慢慢地下了调令,先下了他的,再下了她的。团里开了欢送会,朋友们帮忙捆扎了行李,只剩最后一夜了,两人在地上铺了几张草苫子,权作床铺。他倚在旧报纸捆成的枕头上,想象着即将展开的新生活。由于调动的折磨,已将那新鲜和激情耗损了好些,剩下的净是琐碎的事了:住房、家具的安放,孩子的学校和幼儿园,等等。讨论完了那些,他才说道:“如不是你,我是绝调不成的。”她也说:“如不是你,我也是调不成的。”他们说的都是真话,如没有对方,他们都不会成功的。经过了这一番争取,他们彼此都更依靠了。他们互相抱住,看着已经卸了窗帘,临时用一张旧报纸挡上的小窗。月光照亮了报纸,报纸上的字一行一行的漆黑。他们好像听见院后小杂树林里,风吹树叶儿的“沙沙”声,有一把二胡在唱。他们这才觉出这里是多么难以割舍。
  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就要离开这里,离开那片存了许多回忆的小杂树林了。
  蜜月如同醉了一般。她虽是和男孩儿厮混了多年,却从未越过防线。如今,全线撤离,不曾想到禁区内原是这样一个心荡神迷的世界。这才是爱,这才是女人的滋味儿哩。她简直是白活了这多年,白和男孩儿厮混了这多年,白做了半世女人。觉着尖锐的疼痛的同时,感到了刻骨铭心的快乐,这几乎是爱情的本质的揭示了。好比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一个广阔的世界。她有了无尽的施展与享用的战场。她用不完她的魅力,享不完她的快乐。她能生出无数的亲爱的诡计,那诡计的得逞又给了她无穷的得意和骄傲。她原以为这是一个答案便可解决的谜,岂不知这是个没有尽头的连环谜,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这里有着许多智慧,好比开发了一个新的更蓬勃的源泉,生命之活水,源源不断,注满了全身心。她从心里感激这个男人,是这个男人及时击毁了她的防线,使她尝到了这快乐。如若太早,尚未成熟的身心会自然起来抵抗,如若晚了,过分的焦灼会太易疲劳,而不能充分享用这快乐。他正当其时,在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呼应了她的觉醒。上天真是太厚爱她了。这男人惊异这女人怎么有那样活泼与大胆的生命,那样的能够领会快乐,又给他快乐。并且充满了灵感,随时可有出人意料的令人销魂的小手段。在那炽烈的情梦中,两人都卸了伪装,流露了真情。他爱她爱得要命,恨不能一口吃了她,几乎要把她骨头挤碎。她痛苦而欢乐的叫声更使他激动。整整一年的苦心没有白费,有了报答,他激动地想着。即使在他最最激动的时候,他仍有着冷静的头脑。他开始作下一步的策划,他要拴住女人。他深知拴住她有多么不易。然而,太易拴住的女人又多么无味,激不起热情,激不起智慧。他爱就爱这不容易拴住的秉性。他是那种不安分的男人,身上有着过多的精力和才分。一个颇费心计的女人便是这精力与才分极好的出路。他今后的一生也许都要在进行这一场斗争。想到此,他很激动,也很冷静。她是自由惯了的,从小和男孩儿一起厮混,他即使是神仙一个,单枪匹马也拢不住她的。所以,他要给她自由,这自由恰恰够她乐的,玩的,恰恰叫她不觉得枯燥乏味儿。他知道,将她放得太松,她要跑;勒得太紧了,她不自在也会挣着跑,唯有不松不紧,即由着她撒撒性儿,却又跑不脱,才是正好。他在心里暗暗给她画了个地界,时刻掌握着尺度。让她有和过去一样多的男朋友,很多人喜欢他女人,这女人又唯他独得,也是一宗很大的骄傲。可唯有这女人属他独得,许多人的爱戴才是骄傲,所以,他严密监视着不许有任何一点稍稍过分的行为发生。而她,见他很大度,便觉着男人很不平凡,更看重了一些,虽是稍稍受了一些约束,却也情愿。而且,做女孩儿时有的快乐,基本都有,还多了那种女孩儿家不能得的快乐。她打扮,她撒娇儿,她使眼神,他一个人几乎抵得了几十个观众和对手,她跟他过得知足,也安心。第二年,便有了个小男孩儿。她说不上是爱他,还是不爱他。听他哭,心疼,见他笑,也乐,他吮着她的奶头,心里麻酥酥的是滋味儿,就用流不尽的奶水喷他,他闭着眼儿乱躲的可怜样儿,叫她忍不住地亲他。可是,总嫌他坠腿儿,她还没乐够呢!女儿家刚做定,新媳妇还没做够,就要做妈,她嫌太忙了一些,所以倒并不是割舍不了的。婆婆抱去十天,她不想念,娘家妈抱去半月,她也不惦记。望着那对被乳汁撑得老大的奶,她微微地发愁,怕失了她的好身段。
  这时候的她,简直像颗熟透了的果子,谁见了谁都想摘。每日站在干果柜台上,招来多少大傻哥、二流子。男人很不放心,便说这活儿太苦太累,要给她调工作。好在,他做组织工作,地方上人头很熟,调动个工作不费难。不久,她就脱了白大褂,去了文化宫报到,做打字员。文化宫的工作又清闲又体面,每日里没多少字可打的,她就织毛衣。虽然没了龙眼吃,可是整天可以穿得漂亮整洁。男人让上海的战友捎了一辆小轮子自行车,通红通红,前边安着个小镜子,装了个锃亮的小筐子,她自己又拴了只粉红的小兔子,车子一骑,就前后打悠。下了班,路过菜市,买一把碧绿的芹菜,装在筐子里,一路地风光过去。
  是这城里的风光,又是这城里的败坏。都瞅她,瞅过了就有些惭愧,就唾她,唾过了心里又恨恨的自卑,也不知自卑个什么。
  她可不问这些,漂亮快乐地早来晚去,犹如太阳早上升起,傍晚落下。
  “四人帮”的势头过去,然后,歌舞团的风头也过去了。他调来此地仅仅半年,歌舞团便解散了。从成立到解散,一共是八年,还没“四人帮”十年的命长。歌舞团的人四下里乱分,有门路的自找,没门路的服从。他虽没有门路,可拉大提琴的名声却出去了,文化宫要了他。他便去了文化宫上班,专管群众文艺。
  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空地上阳光的移动,他想着,花了这么大周折,调来此地,像是为了这文化宫似的。
第二个女儿出生同志之间互相帮助嘛
  文化宫有一只一百二十贝斯的“东方红”牌手风琴,放在角落里没人动。他便拿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没人的时候就拿出来拉拉。琴旧了,声音喑哑,风箱也漏气,咝咝的风声从头至尾掺杂在喑哑的琴声里,叹息似的。他轻轻地按着琴键,由着风箱自然开闭,咝咝地响,心里难免惆怅。自己与大提琴终是无缘,天意如此,也无可奈何了。可以宽慰的是全家毕竟脱离了县城,到了这中等城市,且又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女人在电影公司宣传组,三个月后,公司就分给一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许多十几年工龄的职工还没有此等待遇,可见工作与人缘都很好。大女儿上了小学,小女儿也进了电影公司的幼儿园。虽是脱离了心爱的大提琴,可文化宫的工作究竟轻松安闲,不用出去,免了夫妻分居之苦。平心而论,也可知足了。他原是没有过高奢望的人,极少作非分之想,平安就好。他是常作退一步之想的。没了大提琴,却有手风琴时常摸摸,也知足了。
  文化宫是新盖的房子,临街是文化宫剧场,对外售票,张着大幅广告牌和小块排片表。广告底下,有一扇小小的铁门,挂着窄窄的牌子标志着文化宫的所在,由于广告的张扬,那木牌几乎被埋没得看不见了。铁门进去,又宽阔起来,有大的院子,二层的楼。楼里有图书馆、游艺室、排练场等等,还有几间领导的办公室。从底楼的一个门洞穿过去,经过锅炉房和伙房,便是一个极小的后院,有一排坐北朝南的平房,那便是办公室了。他所在的群艺组,便是其中的一间,连他一共两人。办公室本是面对面地放着,可他极不善于这样贴近地与一个陌生人面对面而坐,便借口光线的问题,将自己的桌子靠了西墙,那人也只得靠了东墙。两人从此便背对着背,各人面壁而坐,他才觉着轻松与安心。西墙下布置了一个自家的角落,办公桌放了一小架书刊,拉了一根小绳,晾了毛巾,窗台上放了肥皂盒,还养了一盆文竹。玻璃板下,压了一张风景画,画的是田野和牧人,象征着开阔的世界。他面对着这些,便将身后的一切都忘了。
  这里的工作,想做就有,不想做就没有,而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宁可无聊得苦闷也不愿找点事干干。所以,他除了辅导一两个毫无希望可言的业余大提琴爱好者外,别的工作几乎没有。他几乎不明白群艺组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同事对他说:别看这会儿闲,到了群众会演就忙了。可会演一次还未遇上。眼下,工厂农村都在一味地抓生产,正是群众文艺的淡季,他也乐得清闲,便时常的拉拉手风琴。手风琴的声音像哭泣,却传得很远。尤其是寂静的下午,几乎一整个院子都能听见。
  她的打字机安在二楼朝北的一小间里,窗口正对着院子,琴声听得很清晰。她坐在打字机前的高凳上织着毛衣,听见琴声,就回转头望望。有时那门开着,便看见一个瘦削苍白的男人面壁而坐,他拉琴的姿势很怪,头几乎睡在了琴箱上,睡着似的一动不动。琴却响着,虽然嘶哑但十分温和。她将高凳转过来,面朝着院子,看戏似的。手上仍然飞快地织着毛线,绝对错不了针,还织着复杂的花样,几天便上了身。穿新花样的时候,旧花样就已拆成了线,洗净晾直,开始织又一种花样。不过一个星期,又焕然一新。是这样,她才有着穿不尽的新装,变不完的花样。“四人帮”打倒了,她最觉着快活的事情便是穿着打扮的道路广阔了。发式、衣着、化妆品,丰富多彩,日新月异,叫人追赶得喘不上气,又兴奋又紧张。她生活的热情加倍地高涨,智慧与活力充分调动起来。她对一切新款式有着特殊的敏感,又极善于触类旁通,大胆创新,所以她既是头等时髦的,可却叫人绝对说不出是附合了哪一股潮流。她永远标新立异,绝对不愿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人照她新织的花样织了一件同样的毛衣,她便愤然将刚织成的毛衣拆了。而她的毛衣拆了那人再看自己的,顿觉黯然失色,十分无趣。女人喜欢衣服,往往是喜欢穿在别人身上的,而不是穿在自己身上的。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敏慧,就好比乐队的指挥读到总谱,耳边便响起乐声,她看见一块布,眼前立即出现了这块布幻化成的衣裙,并且是适当地穿在自己身上的形象。在做一个女人的学问上,她有着无穷的想像力。如不是她的时新,这城市许又要落伍很多。
  她留了长长的头发,只半烫了。街上正流行披肩发,她却从正中分了头缝,贴了头皮紧紧编了一根辫子,垂在脑后,又朴素又文静,更显出她周身勃发的艳丽。那一街的披肩发,反都显得蓬乱窝囊,澡堂里刚出来似的。她脑后垂着辫子,穿一件藏蓝的羊毛衫,藏蓝的长裤,藏蓝的皮鞋,只在裸出低低的领口的脖子上戴一根红珠子的项链。那项链是极不值钱的玻璃珠子穿起来的,可戴在她的脖子上,却那样鲜艳夺目,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她身上的东西是决不能用价值去计算的,只能用一个标准,美,还是不美。她手里织着奶黄的毛线,耳朵里欣赏着琴声,眼睛望着院子那边门里做梦似拉琴的人,觉着很有趣,心想着,何不悄悄过去,吓他一跳。这么一想,便有些乐。将毛线团了团,裹在一起,夹在胳肢窝底下,出门下楼。穿过锅炉房和伙房,走过空荡荡的院子,朝那间办公室走去。
  走到门前,她放慢脚步,一边想着该怎么吓他,还没想好就已经到了门口。他一点没有觉察,垂着头,手指头梦游似的在琴键上摸,摸出一个音又一个音,连成好听的曲子。她倒有点不忍惊动他,便顺势往门框上一倚,将线团夹在胳肢窝里,一针一针地织起毛线。
  停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见了她,微微一惊,问道:“找我?”
  她认真地点点头:“是找你。”
  他站了起来,一边扣风箱的皮带。
  她将织完的一根针在头发里插了两下,又抽出来,用小手指绕了两圈毛线:“听你拉琴哩。”她说。
  他坐下来,重又拉开了皮扣,风箱便立即垂了下来。他将风箱收紧,右手托了托键盘:“瞎拉拉。”他说。
  “就听你瞎拉的。”她说,说着跨进门槛,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
  “这样倒不敢瞎拉了。”他托着键盘,背累了似的,又将皮带朝肩上送了送。
  “谦虚。”她说。
  他倒笑了:“不是谦虚。我本不是拉手风琴的。学的是大提琴嘛!”
  “我知道。”她说。线团落了下来,滚到办公桌下,她只好去拾。半跪着,伸长胳膊去桌下边够,脖子歪着,西窗里射进的阳光,照着她半侧的脸蛋,将那轮廓映得分外姣好。她终于拾起了线团,用嘴吹,用手拍,然后坐下来继续织。
  “织毛线?”他问,本是没话找话,不显得太尴尬,不料她却凶了起来:
  “你都能拉琴,我倒不能织毛线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赶紧分辩,可是想到她的话实在蛮横得无理,蛮横无理的话却被她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简直不好对她责备什么了。就有点好笑,又怕笑出来惹她生气,就低下头继续摸琴。琴声断断续续地响。四下里很静,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都出去了。
  “要拉就正正经经地拉,不要这样,抽疯似的。”她说道。
  他便收拢了风箱,重头开始正正经经地拉了一个曲子。心想着她说话就好像发布命令。那命令被她很平常地说出,反叫人不好违抗。
  她飞快地织着毛线,盯着他的手看。看了左手又看右手,看了右手又看左手,并不多嘴。等一曲终了,才说:“我看,所有的乐器中,手风琴要算是最不容易的了。”
  “为什么?”他问道。
  “你想,右手要弹,左手也要弹,还要拉那风箱。两只手要做三件事,可不最难了。”她不容置辩地说。
  他忍不住笑了。看着她,手里飞快地织,织完一根针,将那针插在头发上,开始数针:“一、二、三、四……”虽然没看他,却知道他一定在看自己。被她征服的男人尽管不计其数,可是喜爱的目光仍叫她高兴,她慢慢地数针:“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故意数得很慢,好叫那目光停留得长久,这是一种享受。
  可他的目光并不敢久留。自然,她的傻话逗得他很乐。说些傻话则是一个女人的聪敏,永远只会说聪敏话的女人其实是很愚笨的。他低了一回目光,又看了她一回,乌黑的由一条雪白的头缝分为两边的头发,头发上漫不经心地插一根竹针。等她数完了针数抬起头时,他将眼睛避开,重新拉琴。
  可她远不是那种能静心听琴的人。坐在打字机前听琴本是出于无聊与无奈。如今,有了人,又是个男人在面前,她便想说说话了。“你是哪地方的人?”她打断了他,毫不顾礼貌。
  他便告诉她,他是哪地方的人。
  “父母都在吗?”她问道。
  他只得告诉了。
  “兄弟姐妹几个?都工作了吗?”
  他一一地说道。由于兄弟姐妹过多,他便说了很长时间,可她却又不耐烦听,打断了他,提出了下一个问题。他只有招架的功夫,可却并不反感,觉得这是极自然的。由于她的活泼,空寂的午后也热闹了一些。阳光渐渐移过,下班铃响了,他们便站了起来,各自准备回家。她抢在他前面出了门,在他前边快快地走,知道他在她不远的后面,知道他在看她,也知道他有点喜欢她,心里便十分地快活。故意走得煞有介事,像有什么紧要的任务等着,不再与他搭话,径直上了楼去。她那小小的天真的做作,并没逃过他的眼睛;她活泼泼的样子一直留在心里,使他很隐秘的有一点愉快。
  过了几天,他趁同房间的人走出,又摸出了琴,拉了一会儿,她又来了。听到她来,隔壁办公室的人都凑了过来,与她搭话,办公室里十分地沸腾。他插不进嘴,就自己轻轻地拉琴,耳朵却听着她以一当十地和人逗嘴。她不急躁,不生气,也没有出人意料的言辞。人说:
  “公主赏光,到民间一走啊!”人们将二楼的领导办公室叫作上层,院子平房的则是下层。
  她不紧不慢地回答:“想走,不让走吗?”
  “哪能呢,要不要铺红地毯,还有献花?”
  她笑嘻嘻地说:“要啊,你有吗?”一边飞快地织毛线。
  人换了话题,说道;“怎么扎个大辫子作乡里人打扮了,复古啊?”
  她说:“我爱,不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明天再做件大花袄吧!”
  “你替我扯布啊?”她问。
  “我倒想扯,可算什么名目呢?”那人设下圈套。
  她却浑然不觉:“同志之间互相帮助嘛。”
  
有兴味地挑逗一个女人她喜欢人都接近她
  她不咄咄逼人,不作出不饶人的声势,既不叫人占了便宜,又不将人拒之千里之外。叫人一边对付着,一边还能腾出精力和头脑去欣赏她,喜欢她。如是一味地唇枪舌剑,将人逼得来不及招架,倒反会疏忽更要紧的东西了。并且,还会将人吓退。她不愿将人吓退,她不愿人远着她,她喜欢人都接近她。所以,她既很会逗嘴,又极随和,大家都高兴,将她下楼来坐坐当作了节目。
  然而,他却极不习惯了。看见众人那么有兴味地挑逗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同样有兴味,勇敢而快活地面对挑逗,他心里极不舒服。可是见她又是那么一派天真,自然得如同风吹水流,心又软了,厌恶不起来似的。更深地低了头,拉自己的琴。心里却很奇怪地有一点委屈,她分明是听了他拉琴才来的,结果却叫别人快乐了。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委屈,觉得荒唐极了,便极力地压下去。下班回到家,晚饭的时候,他对女人说起她多么地二百五,毫不庄重,被人逗弄了,还乐,等等。将她批判了一番,才觉得安心,不那么羞愧了似的。女人听着,只淡淡地说道:“各人各脾气,你看不惯少搭理好了。”他又无趣起来,埋头吃饭。夜里上床,和女人抱了一团,心里忽又很奇怪地想到,她在怀里该是什么感觉,身上不由出了一层薄汗,那拥抱也不再自然。为了克服这不自然,他更紧地拥抱女人,女人也以更加的温柔回报他。他渐渐平静下来,睡熟了。
  以后,她像是走熟了门槛,时常来坐,带着不断变化着的毛线织着永不重复的花样。听他拉琴,听不了一会儿,便打断了,与他搭话。她的声音一旦传出,便如号角一般,召集来各房间的男性,围拢了她逗嘴。他才得了轻闲接着拉琴,琴声夹着风箱咝咝的漏气和她不慌不忙的回答。她在这包围里总是愉快,不足的是他从不参加包围。她可不愿意有一个漏网,就特地冲出重围找他逗嘴:
  “手风琴家嘛,就不和群众说话了?”
  “我也是群众啊。”他说。硬被拖上阵来,只得有所回答,否则便像辜负了她似的。
  “那怎么不和我们说话?”
  “我说不过你们。”他说的是实话。
  “你谦虚啊!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她不饶不休。
  他无言以对了,很窘迫,却有点荣幸似的。因为别人都是找她逗嘴,被她主动找了攻击的还只有他一人。然而由于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没了对策,只好十分抱歉地冷了场。大家就起哄,她很得意,却还不尽兴,又挑起了第二轮的进攻,将众人冷落在了一边。人们不免有点扫兴,停了一会儿,陆续走了出去,回自己的办公室去了,留下了他们俩。
  人走散了,她倒罢休了,换了题目,找些没咸没淡的闲话问问,问他女人在哪里工作,几个小孩子了,是男是女,等等。他也渐渐安定下来,不再窘迫,两人很平静地说着话。夕阳的余辉映进窗户,有一股温馨的气氛,不知不觉的,都有点感动。下班铃响,站起身各自准备回家,分手时略略有些难为情似的,也说不出名堂。
  隔了一日,就有人来他办公室,极秘密地告诉他,要他小心。他不解地问,小心什么,却又有点明白似的,微微红了脸。那人便讲了她的许多故事,都是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的。故事开头不外是与某人相爱,结尾也总是将那人抛弃。总之,她像个妖精似的缠人,却又百般折磨,绝无真心,游戏而已。一旦堕入她的网中,决无好的后果,身败名裂不说,连性命都有了危险。那些故事曲折而风流,甜蜜而险毒,叫人不寒而栗。他听了一阵,突然问道,既然都知她如此,又为什么都爱同她玩笑,却不躲远一点。那同事便有些尴尬,吞吞吐吐地解释:不过和她逗逗乐罢了,心里是早有警惕。又说,告诉你,也是为你好,等等。说完,就有些悻悻地走了。
  他坐在自己的角落里,望着玻璃板下压着的风景画片出神,心里有些乱,又有些气愤,不知乱些什么,也不知气愤些什么。风景画片上那一片田野,却渐渐幻化出她那一张丰满的脸形,微微地侧着。脸颊的线条十分姣好,眉棱与鼻梁连成俏丽的侧影,嘴微微动着,吐出一些无知又无理的话来。眼睛却总是满不在意地忽闪着撩人。他有些烦躁,手从玻璃板上拂了过去,拂去她的影像,还原来葱绿的田野。玻璃板后面的田野上隐隐映入的倒是他自己的面容,苍白而削瘦,并且微微的憔悴。他用手掌摩擦着脸,心里涌上一股极不如意的心情,有些怨怨的。太阳不动似的移着,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下班铃响。他站起来回家吃午饭,心里想到,生命在很无谓地消磨。然后闷闷地又急急地往家走。回到家里,孩子已经放学,在楼下跳皮筋,女人也刚到,正打开了炉门。他便淘米,切菜,一同做熟了饭,叫上女儿,一起吃饭。吃完饭,稍稍闭一会儿眼睛,便要走了。他硬睁着眼睛,闭紧嘴压住不断朝上汹涌的哈欠,压得眼泪直流。正午的太阳如一个火盆顶在头心,他抑制着困顿与燥热,急急地往文化宫走。走进门,又穿过花园,直走进阴凉的楼道,才松下一口气,穿堂风从身上吹过,凉飕飕的沁入每一个毛孔。他清醒了一些,再望前面那一院子的烈日不由得望而却步,想稍稍歇息一下。这时就听背后有自行车响,回头一看,见是她正在支放自行车,准备上楼。她戴着一顶宽边草帽,草帽底下的脸蛋晒得通红,一件浅底大花的衬衫虽是短袖,可却长长窄窄的直到胳膊肘上,裹着圆而结实的肩头。想起上午同事的告诫,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又有些尴尬,正要举步向太阳地走去,不料她却回过头,看见了他。她的目光似有定身的法术,他再也动不了步了,怔怔地站着,很窘地微笑。她却十分懒散,解开草帽带,脱下草帽,叹了一口气:
  “不是才五月中吗?”
  “是啊,才五月中。”他赶紧回答道。
  “倒有七月热。”她说,一边用草帽在胸前扇着风,擦过他身边,走上楼去。风扇过他,带了一股奇特的气息,绝不是香皂,也不是雪花膏,可却淡淡地宜人。他定定地站着,不敢太看她,又不敢不看她。她在眼角里觑着了一切,偷偷地好笑。一步一步地走上楼去,摸出钥匙开门进屋,坐在高凳上继续地扇风。这时,她从窗户看见他的身影,瘦削削、孤零零的,走在太阳地里,向办公室走去。最热烈的照耀,使他那一件白衬衣雪亮得反光,简直刺眼。他走到办公室门口,摸着钥匙。摸出了一串,插上一把,又拔出,再插一把,这才插对,开了门,走了进去,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又出现在门口,朝门外倒茶杯里的茶根,并且将门用一块砖头顶住,免得被风带上。
  “这人不错。”她懒懒地在心里说,“老实,却聪明。”她想着,然后从提包里取出一个小小的保暖杯,杯里有几根冰糕,已化了一半。她慢慢地吮着,忽然想到:给他吃一点好了。觉得这个念头很好,很有意思,不觉笑了。便又顶上草帽,也不系上,就让草帽随随便便地盖在头上,几乎遮掉了眼睛。然后拿上保暖杯,下楼,穿过太阳地,向他的办公室走去。她看见那一排门窗里有几双眼睛看她,她觉着那太阳地变成了一方舞台,不紧不慢地走着,什么都不觉察似的。她走到他的门口,伸手在开着的门上敲了两下,就走了进去。
  他正伏在桌上瞌睡,猛地惊醒过来,做梦似的看见她站在面前,歪斜的草帽檐下,一对晶亮的眼睛笑嘻嘻地看他,对他说:
  “吃冰糕吧!”
  他看着那只橙黄色的保暖杯,接也不好,不接也不好,心里矛盾着。
  见他这样惊魂失魄的,她心里又好笑又得意,却更加做出毫不知觉的样子,旋开盖子,取出一支冰糕,放到他正晾着的开水杯里,冰糕迅速地融化了,她又放进了第二支。“够了,够了!”他用手去挡,碰了她的手,她心里倒是一动,看着他张开五指罩在杯口的手,心想:“这人一双手长得倒好。”想着就拉开椅子坐下吃最后的一支冰糕。用嘴裹住,一边用眼角看他。他埋头喝水,想着上午同事的话,又想到今日怎么有点两样,她来了,却没有人过来逗趣玩,隔壁左右明明是有不少人在的。心里便十分不安,决心对她冷淡,好叫她快走。就从抽屉里摸出一张材料之类的东西,聚精会神地看着,背对着她。
  见他这样局促不安,她更加开心,慢慢地吮着冰糕,用舌头舔得它一点一点化了,化成凉凉的甜水,流进喉咙,最后变成一根小竹棍,便咬在牙齿间,耐心地等待他回头。她确信他是非要回头不可的,她已经将男人琢磨得很透彻了。果然,不出所料,他慢慢地回过头来,已看见她脸对着窗口,嘴里咬着一根小竹棍,一翘一翘的。刚要将头掉回去,她却轻轻回眸,将他捉住了。他便装作看别的东西,眼睛绕着房间走了一遍,又回到书桌上,什么也看不见地看材料。她看着他的背脊,的确良的衬衫里印出白色的背心,有一点点汗迹透过背心润湿了衬衫,将那衬衫贴在背上。那汗迹慢慢地很有趣地扩大,扩大。她这才满意地站起身,不辞而别了。
  他明知道自己在被她耍弄,可是毫无办法,心里恨恨的,恨她,也恨自己。恨她促狭,恨自己没出息。却再不敢独自留在办公室里了,便站起身到隔壁去找同事聊天。他觉得同事看他的目光有些诡秘,像在探究什么,又好笑什么,心里十分不自在。天生他又不善和人相处,在一起总是紧张,不如自己独处的自在。可依然极不舒服地坚持着不回自己屋里去。
  她慢慢地上楼,坐在打字机前,翘着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按着键钮。眼前浮现出他背上的那一片汗迹,轻轻地洇出,又渐渐地扩大,动画片似的,就抿着嘴笑。心里却有一点骚乱,好像欲念被触动了似的,不觉怔怔起来。那一片洇湿的汗迹,散发出一股热烘烘的气息。轻轻地撩着她鼻息。她的心跳了,不觉有点恼怒,本是想乐的,不料却觉得心烦了,便也有了一种被耍弄的气愤,却毫不意识是自己先惹的别人,她重重地敲击着打字机的键钮,听着那啪啪的声音还不解气,干脆站起身自己给自己下班了。
  他坐在别人的办公室里,眼睛却总是越过太阳地望那二楼。他看见那窗户里伸出两只手,左右拉上了玻璃窗。过了一会儿,又瞅见对面楼道里,有一个人在推自行车,虽然看不真切,却断定是她。她推起自行车走了。这才放下心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内,太阳已经稍稍偏过,太阳地有了一角荫凉。心里有些空空的,好像失落了什么,十分的无聊,却又不想拉琴。闷闷地坐了一会儿,也自己给自己告了假,回家去了。
  
  太阳径直西移着。
  回到家,大孩子已经放学,趴在桌上写作业。去幼儿园接小女儿却又过早。他想着找点事情做做。看看脚盆里的衣服,又嫌太多了一些,怕是洗不完就要到做饭的时间,要去买菜又懒懒的,不愿走路,自己对自己解释说,路上碰上人不好说,就到床上躺着,本来倦倦的睡意,一旦躺下却无影无踪,眼睛都闭不上。女儿背诵乘法口诀的声音传进来:“三三得九,三四十二,三五十五,三六十八……”他不由也跟着她默默地背诵,醒悟过来又觉好笑,就停了背诵,却总是无聊,就想心事,又无甚心事可想。那一杯融了奶油冰糕的白开水,甜不甜淡不淡的滋味还在舌上,粘粘的,口渴。他便爬起来去倒水喝。这样上下折腾着,总算到了傍晚。女人顺路接了小女儿回家来,他才有了事情可做:
  “今天幼儿园里学了什么歌?”他将女儿抱在膝上,问道。
  女儿便唱了给他听,那歌词听不明白,连她自己也不甚明白。她的口齿远没姐姐伶俐,自己咬着自己的舌头。
  “还学了什么舞蹈?”他又问。
  女儿便爬下他的膝头,做出很奇怪的动作,脚尖踮着,也有节奏。他很疼爱,又去搂她,她却已经很不耐烦,挣扎着逃了,和姐姐一起去玩布娃娃上外婆家。他只好去厨房帮忙,女人却不让他插手,说厨房转不开两个人的身子,况且晚上并没什么事,不比中午紧张,要他去歇歇。他不走开,退到门口,倚着门框和女人说话。女人说是要他走,心里却喜欢他不走,和她说说闲话,她再忙再累也心甘情愿。
  “我们单位那女的真是二百五呢。”他又说。
  “怎么个二百五?”她问。
  “找我说话,还硬给我吃冰糕。”他说。
  “她是相中你了吧?”她玩笑着说。
  “哪是呀,她就是这样的人,要不怎么说她二百五?”他回答,然后就一五一十将上午同事告诉的那些故事讲给她听。
  她听了只说:“是有这样的女人。”
  见她反应平淡,他有些扫兴;可究竟期待什么样的反响,他自己也不知道,只得扯开话题,说了别的。
有兴味地挑逗一个女人他梦见她与他睡在一起
  夜里,不知怎么,他梦见她与他睡在一起,竟还十分自然,她那线条十分姣好的脸颊靠着他的腮,静静地躺着。醒来之后,越想越觉得蹊跷,很害怕,又微微地兴奋。闭上眼睛想再接着做梦,却再也睡不安稳。第二天上午是全体学习,集中在底楼排练室里,自己带着自己的椅子去坐。隔了几张椅子瞅见她,想起了那梦,便十分不自然。她并不回头看他,低了头织那织不尽的毛线,头发束成一把马尾,挽到胸前,露出白白的脖子;脖子上戴了一串乳白的珠子,配着白色泡泡纱的连衣裙。
  她虽不回头,却感觉到他的目光,觉得颈后热辣辣的一片,眼前又浮现那一片不断扩大的汗迹,忽觉得有一种亲近,慢慢地袭进心来。她便一直没有回头活捉他的眼睛,由他怯生生地移开目光,颈上便凉沁沁的,有了一片空白似的。直到散会,那空白还留在颈上,倒叫她有些惦念。她站起身,走过他的身边,极其随和地请求了一句:“帮我把椅子送回房间好吗?”她的眼睛恳切地望着他,他便不好拒绝,替她拎了椅子上了二楼,进了打字室,放下了。这是小小的一间,只一扇窗户,对着一扇门,墙上挂了电影明星的年历,屋角有一个脸盆架,搭了粉红色的毛巾,架下是两只塑料壳的热水瓶,一只绿的,一只红的。
  “要喝水吗?”她问他。
  “不喝了。”他说。
  “这里你从来没来过吧?”
  “这里是上层嘛!”他说了一句玩笑。
  “你也学得贫嘴。”她说。
  他便有些不好意思,又奇怪地有点感动。这时候,下班铃响了。
  “下班了。”他说,有些遗憾似的。
  “走吧。”她很简捷地说,和他一起走出了门,她的头正齐着他的颈,她很贴近地看见他的颈窝。他的脸正在她的头上,这距离本身便有一种亲切。她站在门外锁门,锁了一会儿。他拿不定主意是等她一起下楼,还是先下楼去不等她。其实两样都可以,都很自然,可他偏偏拿不定主意,犹豫着耽误了及时地下楼,却终因坚持不下去,还是先走了,走之前惶惶地不及说一声,便有些鬼祟起来,这才是真正的不自然了。她锁上门,下了楼,推车出了大门,上车往前骑了一段,看见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的身影,单薄而软弱。衬衫大了一些,前后飘舞得像一面旗帜,他的身体前后不着地处在宽大的衬衫里,有一股凄凉的孤独。这孤独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个喧嚷嘈杂的世界里划出一个清静的圈子,分离了他与人群,温和地陪伴他向前去。
  她骑着车在后面慢慢地跟着,不由跟出了很长一段路,忽然发现早错了方向,才调转了车头。心里咬牙切齿地骂,骂自己丢了魂。回到家,男人问她怎么比平时晚了,她只说开会。两人吃了午饭,又搂着睡了一会儿午觉。他们连午觉都是搂着,慢慢地都沁出了汗,湿漉漉的。她的手贴在男人汗湿的背心上,一下一下地抚摸,那汗溽湿了手心。她想起了他的汗迹,那汗迹这会儿想到,有了一股神圣味道。男人和男人是很不一样的,她渐渐地走了神,一点睡意也没了。闹钟响起时,男人努力睁开眼睛,却见她精神抖擞地望着天花板,不觉奇怪。问她怎么不睡,她回答说,已经醒了。两人就起来洗了脸各自上班去。
  这天,他在办公室拉琴的时候,她没有过去,只在自己的房里坐着。这时候,他们都朦朦胧胧地觉着,两人之间,有着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都已经是被唤醒了,成熟了的男人和女人,男女之间的事情不用明言而可知晓。他明知她是逢场做戏却不由自主地被引动了心;她确是逢场做戏,不料却有点弄假成真。她简直不明白这个男人以什么来打动了她。她这半辈子,厮混的男人也太多了,各种脾性的都遇到过,各种真情都体验过。要说他比别人多了什么,除去那一股凄清别的都很一样。而她向来是喜欢热闹的,平生最厌的是垂头丧气,心灰意懒。这一回却一反往常,叫她又恼怒又无奈。她只觉得那男人身上的那一股清静的气息很有力量,足够使很沸腾的她静谧下来。这一种静谧是她从未体验过的,因此这种静谧比任何激情都更感动她。她本是想打乱他的安静叫自己乐乐的,却不料他的安静乱了,也叫自己的安静乱了。自己是太不防备了,总以为只有人家动情的份,不料自己也动了。她太低估了他,一无准备,也许这一切理由都不重要,重要的理由十分简单,那就是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方,遇到了这样一个人,正与她此时此地的心境、性情偶合了。她原是自己动了自己的心。不过她虽是心动,倒并不烦恼,这样的经历于她是太多太丰富了,这一次于她的爱情只是一个补充。尽管这同她以往的经验稍稍有所不同,可她确信这没什么,除了供她过剩的情感与魅力作一次消遣和锻炼,并不会带来什么损害。仍是从从容容心里还有一丝小小的快意。而他,却不由得苦恼起来,这于他是太陌生的感觉,他对一切陌生的东西都感到惊惶不安,却又按捺不住好奇,并且,他的理性不断地提醒着他,他再也摆脱不了犯罪感了。虽然他什么错事尚还未做,可他却以赎罪的心情加倍地勤勉起来。抢着做家务,怎么也不松手,抢得又过于激烈,叫人不由觉得小题大做。刚换过的床单,又叫他清清爽爽洗了几竹竿。洋灰地让他拖洗得粗糙起来,凉阴阴的湿气渗上了床褥。夜深人静时,他会突如其来的一阵冲动,紧紧裹住女人的身子,用少有的火辣辣的热情爱抚她。尤其是对小女儿,忽然多出许多温柔的动作,抱她亲她,弄得她很不舒服,任性地大叫。他只得放手,让她逃走,眼里却流露黯然神伤的表情。女人心里暗暗诧异,又隐隐不安,有一次,作出随便的样子问他:
  “你们那里那个二百五的女孩,还和人疯吗?”
  他一惊,然后就不太情愿地说:“就那样,她对人原是很随和的。”
  女人不再问了,说起了别的话,他却又说起了她许多好话,说的有点多,自己也觉察了,马上顿住,脸上有些窘。她装作不看见,说些随便的话,反替他遮掩过去。他才慢慢地好了,心里感激她的宽大,不由羞愧起来。
  然而,这时节,他却十分想见到她,每天上班,坐在办公室里,就要看一眼对面二楼的窗户。如关着,便坐立不安;如敞着,心里才踏实,甚至愉快起来。那扇窗很解人意地敞开着,好像在倾诉着什么,流溢出来一些什么,穿过了火辣辣的太阳地或是细雨霏霏的湿地,来到他身边,很暖和地与他传达着什么。有时,他们在楼道门洞碰面,虽不说什么,可彼此的目光却大有深意。互相猜测着什么,互相又都确信着什么。表面十分平静,内心却都在交战。对枯燥的上班忽然有了极大的兴味。每天晚上想到第二天一早要去上班,心里就有些激动,生活都充实起来。每天早上,走向文化宫的路上,太阳总是那样可爱,叫人觉得十分清静。即使是雨天,那雨丝也令人感到情意绵绵。到了下午,早早的就有人开始溜回家去,偌大的院子常常只剩他的门与她的窗敞开着,其它门窗如同缄默似的闭着。他们隔了一块空地各自独坐,终有些难堪起来,往往是他先退缩,关了门回家,她方才觉得无趣,悻悻然地停了一会儿,也锁了门走了。这时候他们都变得十分胆怯,唯恐见面,见了面又唯恐说话,不得不说话了,又生怕眼神相遇,互相都有些躲闪。她原本是不必窘迫的,可他那窘迫的神情使得老练的她也跟着一起窘迫起来。
  这情形自然逃不过众人雪亮的眼睛,就有些议论飞出来,等着看笑话似的悄悄等着,结果却等不来什么,又总不见动静,便有些不耐烦,自己提前编造了一些情节。那情节是永远传不到他们耳朵里,可却也觉出众人异样的目光和有心的疏远。向来不怕疏远只怕热闹太过的他,这时由于这疏远里莫测的含意,有些惊惶,待人反倒主动起来。而她则以做作的清高向这疏远挑战。可是无论怎样,他们都清楚地感觉到了一种无声的舆论。这舆论企图离间他们,实际却撮合了他们,为他们传达他们不敢识破的事情。那事情越来越像真的一样,横在他们之间,叫他们无法回过头去。于是,就有一样奇怪的东西在他们做作的沉默中,在众人有心的疏离中,培养成长着。
  他们之间的窘迫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好比绷紧弦的箭,一触即发。两人的情绪非常紧张又非常兴奋。一无经验的他,被这情绪折磨得夜无安眠;而她,因为更懂更老练,从中吸取了更多的快感,却也更加触动。
  她比他能看出这其中的真伪和虚实。她有些害怕了。她感觉到这游戏的危险了。这危险并不是于别人的,别人的她可不管,她是极自私的,对人对己都不隐瞒这点。她所惧怕的危险是于她自己的。她明白,所以竟有些惊惶了。她觉出在自己的灵魂和欲念的极深处的沉睡,被搅乱了。她很不愿意承认这搅乱,想否定它克服它。如若给她一个机会,让她径直到他跟前,向他胡言乱语一番,两人搂抱亲热一番,柔情蜜意,海誓山盟,痛痛快地享受一番这无常的情爱,或许那尚未成熟的情感便可发泄尽了。可是周围的缄默,他的怯懦,她自己的惊惶,都不给这个机会,反还促成一层神秘的氛围,这氛围于这情感的成长是极有利的。她从来是个任性的女人,越是不让做的事对她越有吸引力,越是爱做。这也是她男人深知的,所以就在暗中的监视下给了她自以为全部的自由。有了这自由她反而没有兴致,这便是她和男人能够相安无事度过许多年的重要原因。因此,这时候,她虽有些惊惶,可却有着强烈的好奇。她要任其下去,看看究竟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这里有一股冒险的意味,更增添了前所未有的色彩,她害怕得战栗,又快乐得战栗。而这好奇心他也同样有,尽管被他的懦怯、安分、老实压制着,自己也不曾觉得。看来,偷吃禁果并因此受罚是人类的必然了。
  外界的与内心的种种障碍,隔离了他们,这隔离使人生出无穷的想象,想像力培养着爱情。他们似乎仅是在一夜之间发现的,那爱情是喷薄而出,光辉灿烂的一轮红日高悬。两人都战栗了。他,只是退缩,躲避,恨不能将自已藏进一只坚硬的蚌壳,以度危难。无论心里是多么的渴望,他都可以压制下去。这完全不是因为勇敢,只是因为生生的懦怯与懒惰。而她,则是到了非要行动不可的时候了。
  这一日,他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拉琴,手指头懒惰地在琴键上爬来爬去,拉的什么,连自己也不甚清楚。喑哑的琴声断断续续在院子的空地上回荡。忽然,她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鲜红鲜红的毛线,已织成了大半件毛衣,是一种极复杂的花样,似乎有着很多层,很多层次的花样交替凸起,显得十分华贵。她两只手仍在不停地织,只用脚跟踢了踢开着的门,然后就径直走了进去。他不由慌乱地“呼啦”合拢风箱,扣上皮带,卸下琴来。卸了一半又觉不妥,重又套上,打开皮带,接着拉。又不知拉什么,听凭风箱自己滑下,咝咝地漏气。
  “喂,”她在他近处的椅子上坐下,说道,“你拉你的。”
  “哎。”他应道,便开始拉一支忽然记起的曲子,拉过了两句他才想起,是小女儿从幼儿园学来,时常唱的那支:生产队里养了一群小鸭子。
  “喂,别拉了。”她又说。
  
她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的犹如大河决了堤,他们身不由己
  琴声戛然而止。四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走拢过来,也没有说话的声音,格外的安静,是一种屏息敛声的安静,叫人觉得四处都是隐蔽的耳目。可是,如今也顾不得许多了。他紧张得几乎停止了呼吸,只有心在剧烈地跳。他竟以为她已经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羞愧与窘迫得苍白了脸,不敢看她,又觉不妥,还得看她,眼睛走到半路便坚持不了,妥协了,低垂下来。
  她只是飞快地织着毛线,然后用左手捏住针尖,腾出右手抽毛线,抽了几股,才说:“一个破琴,有什么拉头!”
  他慢慢地松了一口气,勉强笑道:“我本不是拉手风琴的,学的是大提琴。”
  “你自己怎么不买一个大提琴?”她又接着织毛线,问道。
  “买了又有什么意思。”
  “难道不买才有意思?”她怒冲冲地说道。
  他这才笑了:“大提琴需要乐队,坐在乐队里拉大提琴,我才觉得有意思。”
  “那就买个乐队!”她说。说罢,两人都笑了。笑的时候,彼此互相看了一眼,都觉心里一亮,有什么沟通了似的,又像建立了什么默契似的。
  “我真是个倒霉鬼。”他轻松下来,话有些多了,“千难万难调来此地,就为了上歌舞团,可是歌舞团又解散,弄到头,倒像是专为了文化宫而来的。”
  “怎么,来亏了?”她瞥了他一眼。
  他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他又害怕,又有点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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