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地狱变

_11 蔡骏(当代)
那一晚,因为那辆停在电梯门口的保时捷,我被主管扣了两百块钱的工资。
后来,我好几次在地下车库遇到郭小军,他有时开保时捷,有时开宝马Z4,还有一次开法拉利。每次我都退到阴影里,但他把车停到电梯门口时,我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过去,低声下气地说:“老板,能不能麻烦您把车挪一下,谢谢!”他照旧用嘲讽的目光看着我,直到我给他九十度鞠躬,他才把车挪到泊车位上。郭小军不记得我的脸,他觉得天下保安都一个样。
不仅是我,地下所有人都讨厌他,包括大厦的主人罗先生——老板从不流露表情,但每次遇到他都背过身去,就是离这种人越远越好的鄙视。
不到两天,郭小军这傻逼开始挨饿了,死皮赖脸哀求大家。有一次他求到我面前,完全忘了扇过我耳光。我把以前的屈辱压在心底,只是露出冷漠的目光,在他像狗一样在我身后跟了几百米后,我把几块饼干扔在地上,他立即捡起来吃了。我忽然有些可怜他,甚至产生了原谅他的念头。
怪只怪他不争气。第三天凌晨,我在四楼走廊巡逻,听到员工更衣室有动静——那是我储藏食物的地方,竟然发现郭小军在偷我的东西!那可是我留给自己度过世界末日最后几天的救命粮。我怒不可遏,提起他的迪奥西装领子,立时将他瘦弱的小身板提到半空中。
几小时前,我刚在地下一层超市吊死了一条狗,就因为那条狗偷吃了我私藏的德国香肠!
郭小军非但不求饶,反而骂道:“下辈子,你还是穷鬼!”
刹那间,我摸出藏在裤腿里的匕首,这是对付疯狗的防身武器,没再跟他多说一个字,就把匕首捅入他的胸口。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丝毫不觉恐惧,反而有爽快的感觉。我浑身颤抖,那是激动与兴奋,脑子快要涨开,双手已不受自己控制,连续不断捅了十几刀。我并不可怜他,只可惜他那身迪奥。最后,我在他脸上划了几道,用匕首挑开他的嘴角,让他变成一个满脸污血只会笑的傻逼。
当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才感到深深的恐惧,浑身变得冰凉,从皮肤直到骨髓。虽然这幕场景早在我脑海中反复演练过无数遍,真的呈现在眼前,却不知所措——也许,十五年前我爸杀死我妈时,也是同样的感受?
四楼更衣室以及门口都是监控死角。我又悄悄爬上五楼的更衣室,小心避开了全部监控,将自己被鲜血浸透的制服锁在箱子里。我仔细清洗身体,确保没有留下血迹,又重新换上一套新制服。至于杀人的那把尖刀,被我丢弃在电影院的角落里。
但有样东西没有被我丢掉——郭小军被杀的过程中,他的口袋里掉出一把车钥匙,有雷克萨斯的标志。我逃跑前忍不住拿起这把钥匙,犹豫再三,还是将它擦干净藏在身上——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我真是白痴,都世界末日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完全不需要杀人,也能得到一把好车的钥匙,哪怕是去地下四层的尸体堆里去翻,保不准就有奔驰或凯迪拉克。
我做过车库保安,对各种车辆非常熟悉,经常上汽车网站关注每一款新车。两年前我考取了驾照,但穷得连轮胎都买不起,只能在汽车BBS里默默潜水,看车主们交流或炫耀。有时面对车库里那些好车,常有拉开车门一百八十度转动方向盘的冲动!我曾经半夜里躲在监控死角,抚摸一辆酷似《2012》里的宾利的车头,仿佛只有它能带我逃出世界末日。
郭小军死后一整天,我穿着制服装模作样地调查凶手——如果办案的警察就是凶手,那么案子就永远也破不了。
其实,我不过是代替大家完成了一件心照不宣的事,死了一个只会浪费资源而没有任何贡献的恶心家伙,毫无疑问是对所有幸存者都有益的事情,就算有人猜到是我干的也不会说出来的。只有周旋那个死脑筋的家伙,还在一门心思要找到凶手,有时候我觉得他单纯得像个孩子。
晚上,我独自来到地下三层车库走了一圈,不断试着按下车钥匙的遥控按钮,结果打开了一辆雷克萨斯GX460——天哪!末日礼物?我最喜欢的一款SUV!
颤抖着拉开车门,坐在宽大舒适的驾驶座上,我想象郭小军坐在这辆大车里的样子,简直就是无人驾驶!我手忙脚乱了好一会儿,才弄清楚怎么把车发动。这辆价值一百多万的四驱车,就算干几辈子保安都买不起的进口车,现在成了我的玩具——像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子,终于拜倒在我脚下,温柔地叫唤:“主人,我是您的女奴,请让我为您服务。”
车子一启动就几乎撞上对面墙壁,我用尽全力打方向盘转进车道。加油门两三秒钟,时速到了五十公里。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响彻车的轰鸣与呼啸。再度急打方向,车身重重地擦到立柱上,我在撞击与震动中热血沸腾,像玩赛车游戏那样刺激!转到通往下一层的斜坡,踩着刹车开到地下四层。我打开车里的CD,没想到郭小军还听迈克尔·杰克逊。
当我把时速加到六十公里,兴奋地叫嚷时,却看到车前灯的光芒尽头,站着一个黑影。
不管是人是鬼,我下意识地猛踩刹车!
地底响起急刹车刺耳的啸叫声,我把头伏在方向盘上,闭起眼睛想象撞到的是有生命的血肉之躯,还是一具复活的僵尸,或是某个虚幻的鬼魂。
睁开眼睛,灯光笼罩着一张脸,她在车头前痴痴地站立。
阿香?
这张孩子般的脸上丝毫没有惊恐,只是一片茫然。她距离车头不过几厘米,只要我晚刹车零点一秒,就可能被撞飞出去。
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我跳下车,抓住她的胳膊:“你怎么了?干吗半夜下来?你不害怕堆在这里的尸体吗?”
同时,我闻到了一股腐烂的气味。
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像个即将留级的初中女生。她向车窗里看了看,我趁机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这是我的车,你喜欢吗?”
阿香没有反抗,任我抚摸她的身体,从脸颊到脖子到胸口——只有这里不像小女孩,藏在衣服底下,结实而圆润。我把她拉上车,让她坐在副驾驶位置,肆意地亲了亲她的耳根。
我知道她是个古怪的女孩,也不想深究她为何在此,就像无法深究为何有世界末日,我只要能拥有她就可以了。我一只手摸着她的胸,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再度踩下油门飙出去很远,绕过那一大堆可怕的尸体,回到通往地下三层的通道。
轰起油门上坡的时候,我用眼角余光看了看阿香,她的眼角闪过一道亮光。
她的眼泪在飞。
我的车子也在飞。
一年前的春夜,我巡逻经过八楼的美发店,看到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挽着袖子给客人洗头,额头沁出汗珠。她就像我小学时同村的秋妹,那是我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眼前的她,正是当年秋妹的模样。我开始怀疑她小学刚毕业,后来才知她已二十岁了。我掌握了她下班的时间,每到那时就上八楼,陪伴她乘一段电梯。但阿香不怎么搭理我,虽然我们口音极为接近,恐怕也因此而让她自卑,进而看不起我?我几次提出送她回家,都被她冷淡地拒绝。每当我用家乡话与她套近乎,她就把普通话的标准程度又提高一点,看来是我自作多情。后来,我不敢跟她说话了,只是每晚十点远远望着她,十三岁女孩似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灯火通明的夜色中。
没想到,她能跟我一起在世界末日幸存下来,她是上天恩赐给我的又一份末日礼物。
我的礼物在飞。
既是这辆车子在飞,也是旁边任我抚摸的女孩的眼泪在飞。
忽然,她飞快地抓住了方向盘。
我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刚要大喊“你想干吗”,方向盘已被她剧烈地扭动——车子立时急转向另一边,我感到完全失去了控制,无论是这辆车,还是我自己的身体。
车子在飞,眼泪在飞,我也在飞。
没系安全带的Hold不住!
随着一阵猛烈的撞击声,GX460将一辆红色本田车撞成了两截,而在安全气囊打开的同时,我并没有本能地把车头转向副驾驶一边,而是让方向盘直接嵌进了我的胸口。
我什么都看不见了,整张脸被安全气囊压住,我想我的头部大概完好无损。
不过,我的心脏却被方向盘抵碎了。
我死了。
第二章 阿香
真相,永远不止一个。
这是那个叫杨兵的商场保安的口头禅。
我想,他错了。
我叫阿香,今年二十岁。很多人说我像十三岁,差不多也是这样吧,除了胸部和某些器官以外,我十三岁以后就不再发育了,身高停留在一米四六,让我看起来还像个小丫头。
其实,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在世界末日降临之前的几分钟,我正在八楼的“巴黎形象公社”,店里只剩我和最后一个客人了。发型师与老板刚下班,客人是在十二层写字楼上班的女白领,她早结完了账,却要我给她按摩。要是她没那么多事,说不定我就下班离开了——这么说来她倒是救了我的命,反正世界末日出去也是死,在这里还能多活几天。
给年轻漂亮的女白领按肩膀时,我的手指不小心缠上她的一根头发,大概是她头发烫过几次伤了发根,被轻易拔了出来。她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我是个害羞老实的人,只能低头由她骂各种难听的话。当她要站起来离开时,地震发生了。
一块吊顶整个坠下来,将我与女白领压在下面。谢天谢地,我并没有受伤,地动山摇的几分钟后,我拼尽全力爬了出来。至于刚才臭骂过我的客人,则在吊顶底下昏迷了过去。整栋大楼都停电了,黑暗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力气把她拖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只有坐在一把躺椅旁边,抱着膝盖流眼泪。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钟头,直到一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
我喜欢这个男人。
没错,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脸严肃和紧张,双目直勾勾盯着我,惊讶还会发现幸存者,或者疑惑怎会有我这样发育不良的女孩。
而我喜欢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刻出现,就像我无数次幻想的那样,当世界末日来临,将会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来拯救我。
“你是谁?”
“阿香。”
“你是这家店里的人?”
“我是学徒。”
“这里还有没有其他人?”
“没了,老板早就结账回家了,我是店里最后一个下班的。”
对不起,周旋,我对你说谎了。店里还有一个人,我知道那个人还活着,只是被压在吊顶下面,她昏迷了过去。我明明可以救她的,只要我多说一句话……刹那间,耳边响起了地震发生前,那个女人骂我的那些话——于是,我决定让她永远烂在这里。
她不配被你看到。
世界末日,我成为人类最后的二十多个幸存者中的一个。不过,谁都不知道八楼的美发店里还有一个幸存者——如果她还活着。
接下来的几天几夜,除了保安杨兵以外,很少有人主动跟我说话。而这个杨兵实在让人讨厌,尤其是他那与我极为接近的口音,让我想起自己憎恶的故乡。我恨我的爸妈。为什么把我生在那个地方?为什么穷得连初中都不让我念完?为什么我十三岁后再没有长大?为什么我只能活在别人的眼色里?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在别人面前哭或者笑,总是像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即便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也得忍气吞声当作家常便饭。
周旋,我总是想要摆脱杨兵,而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你面前——当你黑夜里独自巡逻时,当你坐在四楼的书店阅读时,当你在底楼照顾重伤员时,都有一双眼睛看着你。我相信你肯定看到了我,可你却对我视若无睹。
我知道你喜欢别的女人,就在我们这些幸存者当中。
我嫉妒她。
但我并不恨你,我只是个洗头妹,看上去还像十三岁,你不会对我有兴趣的。我自作多情,像个花痴。我愿为你而死。可是,就算真到了那一天,你恐怕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所以,我开始跟杨兵聊天,很多次都是故意在你面前。
你跟杨兵的关系不错——这是你最蠢的地方,每次看到我跟杨兵在一起,你就不好意思地躲开了,我真想抓着你后背的衣领,把你拎回到我跟前——但我必须再长高三十公分。
对不起,我把自己给了杨兵。
他差不多是强迫我的,但我没有反抗。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想让你对我有些在意,想让你感到一丝惋惜,想让你对我有一点点怜悯。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我和杨兵藏在酒店大堂的一个小房间里,度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但我没什么感觉,只是像完成了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我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强和伪装。
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进来的。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欢的。
你是第一个。
周旋,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你的那种气质。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
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他死得很惨。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但是,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
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
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体中间,看着一具具可怕的尸体,有的肚子鼓了起来,有的长满尸斑,有的残缺不全……但我没有恐惧,而是蹲下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下来。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下来,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下来的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什么牌子,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死到临头,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的人,不会理解一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的人的想法。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也永远洗不出一枚这样的钻戒——若是真货的话。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下,只要我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我把钻戒戴在手指上,我这根又细又小的手指,可以戴上所有的戒指。可是,我只戴了三秒钟,又把它摘了下来。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就当我惊慌地要回头时,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巴。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我的眼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我的感受,就像一具恐怖的僵尸!我无法抵抗。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胸口,将我拖进旁边的角落。
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内衣。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唇,吐出沉重的气息,在我的身上啄来啄去,还流下黏黏的口水——比那些死人的尸液更为恶心。
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眼。在地狱般的黑暗中,我的上半身裸露,下半身的裤子也被褪了下来。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了,我只有八十多斤,对方的体重可能有我两倍。
好疼……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记不清了。
总之,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眼前黑茫茫的,一丝光都见不着。
解开绑在眼睛上的黑布,双腿依旧麻木。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我在地上寻找手电,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准自己的下半身。我感到深深的屈辱,眼泪早已布满脸颊。艰难清理自己的身体,却竟不知是谁强暴了我。至少,这个人不会是杨兵,他不需要这样做。更不可能是周旋。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他没有留下痕迹,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只有罗先生会每天下来维护发电机,难道有人一直在跟踪我?
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强暴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紧紧握着它——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
我想到了死。
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下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
我将所有衣服穿好,把头发整理了一下,我不想让别人发现一具被强暴过的女尸。我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枚钻戒,并不是我那么喜欢它,而是我的手指已不受大脑控制了。我茫然地走在黑暗的地下四层,等待被僵尸或野狗杀死的时刻……忽然,我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凌晨时谁会在地库里开车呢?
转眼间,一辆汽车亮着灯向我飞速开来。索性就让它撞死我吧!于是,我镇定地站在车道上,闭起眼睛。
急刹车。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居然是杨兵。
他跳下车跟我说了些愚蠢的话,可我什么都没有回答他。他把我拉上了副驾驶座。这真是一辆好车啊,不知道他怎么打开的。我一辈子都没摸过这样的车。他一边开车一边摸着我的胸。但是,我没有力气砍断他的手,我的鼻子又酸了起来,因为我想到了你——周旋。
我的眼泪在飞。
杨兵很快开进了地下三层。我转头看着他的脸,果然是很兴奋的样子,他的手还在摸着我的胸,我很想让他去死。
跟我一起死吧!
我悄悄地把钻戒放到口袋里,在他把车速加到飞快的时候,我用力转动方向盘。
哈哈!他一定很意外也很恐惧,但他反应不过来了,方向盘被我转了一大圈,车子彻底失去了控制,向旁边飞了出去。
一阵剧烈的震动,整个挡风玻璃全都碎了,安全气囊重重地压在我脸上,浑身的骨头似乎都断了。
坟墓恢复了安静,而我仿佛躺进了棺材……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
我并没有被撞死,也没有想象中的粉身碎骨,我的身下一片冰凉,头顶亮着一盏昏暗的灯。奇怪,我怎么没有在车里,而是躺在地下车库的地上?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飘到了地上?或者很快又要坠入地狱?可是,我清楚地感觉浑身痛楚,还有额头与肩膀在流血,这些都提醒我,自己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活着?
不但没有死,我还能艰难地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几步。眼前就是那辆大汽车。没错,刚才就在这个地方,我用力转动方向盘,让车飞一般撞上旁边的汽车。那辆可怜的红色轿车,已被撞成了两截。大车也撞得惨不忍睹,副驾驶车门扭曲成一团,完全脱落了下来。杨兵还在驾驶座上,安全气囊压着他的脑袋,方向盘嵌进了他的胸口,鲜血溅满整个座位。我身上那些干涸的鲜血,恐怕大半都是他的。
他死了。
幸好我的体形像小孩,要是跟杨兵一样大必死无疑。不过,我仔细看了看地上严重变形的车门,发觉它并不是自己掉下来的,而是被人用工具拆下来的。不错,我在地上发现了扳手与螺丝刀——否则我现在还被困在车里。
有人救了我?
肯定不是车里的死人,难道是底下的那些僵尸?
我并不感激那个人,反而仰头发出孩子般的尖叫:“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反正除了下面一层的死人,没人听得到我的声音。
我怔怔地走上楼梯,穿过卡尔福超市,到了底楼中庭。身上还在流血,脸也被玻璃划伤——无论怎样伪装自己,都会被他们发现的。我已无处可逃,你一定会认为是我杀了杨兵,而我又该如何解释,你才会相信其实我是想自杀呢?
可是,我是想要杀了杨兵,而我也确实杀了他。
在世界末日的第三天晚上,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变成了一只恶鬼。
没错,我就是一只恶鬼。从父母把我生在那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开始,从我十三岁那年再没有长大过开始,从我初中没有读完就离开了学校开始,从我走进这座城市受人白眼被人欺负开始,我就成了一只恶鬼。
其实,不管有没有世界末日,我都是一只恶鬼。
大概是凌晨了吧,我走进底楼的哈根达斯店。我听到均匀的鼾声,来自五个伤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骨折等重伤无法动弹,只能集中在底楼休息。有个中年男人伤口发炎化脓,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再过几天伤口就要生蛆了,要救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截肢。可是地下没有医生,没有必需的药物,更没有任何医疗工具,就算有人敢砍掉他的大腿,他肯定也会很快失血而死。这个可怜的人一直都在呻吟,就像在忍受满清十大酷刑。他每天都想要自杀,乞求周围的人们给他一瓶安眠药,或者直接割开他的手腕也行。周旋像个牧师一样安慰他,希望他珍视生命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你真像个单纯的孩子,大概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吧,到了他妈的世界末日,你还要想有什么希望?
现在,我就站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痛苦让他彻夜难眠,睁着双眼看着昏暗中的我。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发出凄惨的哀求:“杀了我……不要再让我受罪了……求求你……积点阴德……杀了我……”
我静静地看着他,微弱的光线里,我看到他的眼角含着泪水,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竟然这么懦弱。
如果他不去死,那么我就应该去死了。[517z小说网·m]
我的手里多了一把刀,这是我从超市的地下二层拿上来的。
在这个痛苦的男人持续的哭泣声中,我最后给了他一个微笑,然后用刀割开了他的脖子。
我感觉刀子割破了他的喉管,鲜血喷溅到我的脸上,热热的腥腥的,我一点都不喜欢。
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最后的眼神更加痛苦,表情很快凝固在这个狰狞的瞬间。
他死了。
这是我杀的第二个人,虽然我只是帮助他完成了自杀。
虽然,我不喜欢他喷到我脸上的血,可是我却很喜欢杀他的感觉,或者说帮助别人完成心愿的感觉。
我给了自己一个微笑,又转到第二个重伤员身边。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躺在从四楼搬下来的席梦思上。她的胳膊与肋骨都折断了,脸上也受了重伤,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看起来像个木乃伊——女人像她这样活着也真是受罪!我想就算没有世界末日,她能够活下来,这张脸也毁了吧,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不如,不如就让我替她结束一切的痛苦吧。
我把刀放在了她的胸口,感受着她的心跳,直到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不知道你出生在哪里,不知道你的爸爸妈妈爱你吗,不知道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知道你爱过怎样的男人或被怎样的男人爱过,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更不知道你是想死还是想活。总之,我想对你说:“再见!”
我将刀尖捅进了她的心脏。
又是一腔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差不多已经对血麻木了。
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身体抽搐了一下,便睁着眼睛死了。出于怜悯和人道主义,我替她合上了眼皮,但愿她没有堕入地狱。
第三个。
我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反觉是在造福这些痛苦的人。
死人的血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才发现我的伤口也停止流血了。虽然我的骨头还是很疼,但人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动物,也许我真的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即便这里的所有人都死光了。
但愿,那时候只剩下我和你。
凌晨四点,底楼中庭的哈根达斯店。我来到另一个重伤的男人身边,他是个二十来岁的胖子,浑然不知刚才有两个人被我杀了,一直打着沉重的呼噜。他的头上缠着绷带,身上盖着被子,不知伤在哪里。不过,看到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居然胖成这个样子,就让我生气!这身肉实在是罪过,即使不是世界末日,像这样的人也不该活在世上。要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吃不饱肚子!就像我,从小吃肉就是一件奢侈的事,偶尔吃上几块放了半年的发黑的咸肉,就已是天大的幸福了。没错,我讨厌胖子,他活该躺在这里。还有,我讨厌他发出的鼾声,这样的噪音绝对污染环境,重伤员里最该死的就是他了!
再见!胖子。
我连一秒钟都不曾犹豫,就用刀割破了他的咽喉,就像随手切开一个西瓜。
随着鲜血的喷溅,死胖子居然睁开了眼睛,发出惊恐的呼叫。我吓得蜷缩到了一边。幸好他的气管已被切断,他的声音仅限于痛苦的干嚎,无法发出更响亮的呼救声。虽然他的体形庞大,因此发出的动静也很大,但他已受重伤无法移动,只能躺在被子里挣扎,直到全身连同周围地板都被染成了红色,方才彻底断气,变成一具肥胖的死尸。
此时,我听到旁边响起一声尖叫。
该死的!另一个重伤者被惊醒了,她是个中年女人,刚刚发出一声尖叫,我就慌张地扑上去,一刀扎进了她的心窝。
干脆利落!
她没有再受更多的痛苦,双眼几乎突出眼眶,生命终止于惊讶与恐惧中,安息吧。
一口气连杀了四个人,我差不多已经虚脱了,趴在死去的女人身上喘息片刻,没忘记还有第五个重伤员。
于是,我转头看着哈根达斯店的最里侧,那里躺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黑暗中目光闪烁。
我从没见过一个老人的眼神如此吸引人,便踉踉跄跄地扑到他身边,用滴血的刀尖对准他的咽喉。
手电照亮了老头的塌鼻梁,但他既不惊恐也不慌张,严肃地对我说:“孩子,我不想死,请让我活下去吧。”
忽然,他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
我抬腕看了看手中的刀,才发现刀刃都已经卷了,这也是连杀四人的正常结果。
天意不让我杀他吗?
“请让我活下去,无论任何原因,无论任何时候,无论任何地点。”老头还在顽固地说着。
而我摇摇头:“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还活着干什么?”
“为了活着。”
好简单的话啊,我听不懂其中的道理,但我已放弃了杀他的念头。
我把卷刃的刀丢弃在地上,飞快地逃离了哈根达斯店,留下四个死人与一个活人。
穿过黑暗的楼道,下到地下一层超市。浑身衣服都被染红了,可以想象自己的样子,大概像个精神病人。
妈的,我很讨厌这个形象,还不如死了呢!
我在卫生间里脱下所有的衣服,从角落里找来最后几瓶开过封的矿泉水,就着干净毛巾擦拭全身,特别是那被蹂躏过的地方。我换了包括内衣的所有衣服,虽然不管穿什么都显得很大。现在,我重新面对镜子,面对一个女童似的女人,苍白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无神的眼睛,就像一具尸体。
然后,我听到楼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就像电影里坏人出现时的声音。我明白那是人们发现了底楼的四具尸体,唯一活下来的老头,肯定向他们告发了是我杀的。
毫无疑问,他们是来杀我的,为了避免被我杀掉。
我又找到了一把尖刀,藏在超市的一个角落里。我从口袋里掏出从死人手上偷来的钻戒,无声地戴到左手无名指上。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许活到最后,把他们全都杀了——但愿不包括你,周旋。
很快,我看到了周旋,以及在超市工作的陶冶,看起来像高中生的小光,这栋大楼的老板罗先生,还有他的那条狗,我想就是狗鼻子把他们引过来的。
还有——那个女人。
他们举着手电和棍棒,粗略地在超市扫视了一圈,又往下一层去了。看来这些人想要逐层地搜索我。而他们将会在地下三层,发现两辆撞坏了的车,还有死在车里的杨兵。
果然,五分钟后大家回到了超市,打开了这里所有的灯,每个人的面色更加凝重。
那条狗叫唤了两声,它又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了。
周旋开始向大家作动员:“就在这一层搜索。注意,尽量不要伤害她,要抓活的!”
“那还得在她把我捅死之前!”陶冶隔着很远抱怨了一声。他最熟悉超市的地形,很快逼近了我。
而我悄悄转移了位置,幸亏我体形娇小,几乎没发出声音。当我躲藏在一个货架背后,却发现那个女人走过。
我要杀了她!
除了那个伤害我的男人以外,她是地下这些人里我最憎恨的!
我突然从斜刺里冲出去,一把将她扑倒在地,刀尖扎向她的心脏。没想到她的反应相当快,双手抓住我的胳膊。还好她是个女人,没有力气把我推开,而我小小的身体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刀尖依然直指她的胸口。
就在距离杀死她只剩下两厘米时,你出现在了我的身后。
周旋,为什么又是你?
你把我推倒在地上,奋不顾身地保护那个女人,哪怕我的刀尖对准你的心脏。
没错,我的刀尖已经划破了你的衣服,就差刺入你的胸腔了——而我的手却停住了。
我不能杀你,因为我喜欢你。
就在停顿下来的瞬间,你立即抓住了我的手,跟我扭打在一起。我们都失去平衡倒地,我也不知道刀尖朝着哪个方向,直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
没错,刀尖刺破了我的胸口,钻入了我的心脏。
好疼,好疼,疼得让我大脑麻木,疼得让我视线模糊,只剩下你的脸,剩下你惊恐的双眼,似乎不相信这把刀会刺进我的心。
周旋,亲爱的,请你不要自责,你不是故意要杀我的,这只是一场意外,在我们扭打的过程中,刀子刺中了我的心脏。
心,碎了。
人,还能活着吗?
第三章 许鹏飞
人,还能活着吗?
自从世界末日降临以来,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我正在未来梦大厦写字楼的十二层加班。
我今年二十九岁,是一家美资公司的业务员,公司总部位于纽约——相信此刻早已沉入海底。我早已习惯了每晚加班的生涯,为了在网上与客户们联络,为了完成那些复杂的报表,也为了在子夜无人的时刻,用公司十兆的宽带下载苍井空或小泽玛利亚。但灾难发生的那晚,我真的是在加班干活,赶着完成三月份欠下的指标。
周日晚上,只剩我一个还在辛苦加班,剧烈的晃动突如其来,我拼命地逃了出来,跑下楼梯逃至商场底楼中庭。我加入在门厅挖掘通道的人群,结果发生了坍塌与踩踏事故,我被许多人压在地上,胳膊被某种利器划伤,一下子血流如注。我真的庆幸自己还能活下来——当我再次抬起头来,发现周围全是尸体。
我痛苦地爬到角落,遇到一对年轻男女,看起来像高中生——真羡慕那男孩,天生一副让女孩着迷的容貌,与一头连男人都为之动容的细碎长发。至于那个漂亮女生,趁着她检查我伤口的机会,我偷偷盯着她的胸部,脑中浮现一幕销魂画面。又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穿着超市工作服,给我清洗和包扎伤口,还给我留下了水。后来,我见到了吴寒雷教授,他说外面的世界已经毁灭,我们是人类最后的幸存者,早晚要死于非命。我常看吴教授参加的各种电视节目,对于他的世界末日观点深信不疑,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为什么不让我痛痛快快死了,还要留在地下受罪?
不过,我很快就改变了想法。我发现地底二十来个幸存者中,竟有不少姿色可人的美女,其中有两个清纯的高三女生,不免令我联想起刚出道的苍井空与吉泽明步。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白领,长得巨像明星。那个带着小孩的日本女人,哇,真的可以出镜演人妻或未亡人了。对了,还有个看起来还是幼齿的女孩,我猜她其实已不小了,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狱里,这是老天恩赐给我的礼物吗?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