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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胭脂

_3 蒋胜男(当代)
这种笑闹声犹如一把火,顿时将元昊整个人都点燃了。他本已经阴沉的脸忽然变得暴怒起来,一脚踢翻了碍在他面前的桌子,就要向外冲去。
而外面,巫女仍在跳神,各大族长夫人和王妃们仍未散去。
卫慕青兰扑了上前,紧紧地拉住元昊欲去开门的手,颤声道:“元昊,你现在不能出去。”
元昊大怒,一把甩开她道:“你敢挡我?”
“元昊,元昊——”卫慕青兰不顾刚才撞到柱子的疼痛,扑上去抱住了元昊的身后颤声叫道:“我求你,你今天千万不能冲动。你是西平王的太子,未来的党项王。今天各大族长都在殿上,你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丢脸,否则的话,你将来如何统御他们,怎么叫他们听你的吩咐啊!”
元昊的手僵在门上,手上的青筋暴迸,他本是性情极为暴烈之人,今天这种情况,他没有在殿上当场发作,已经是一忍再忍,此时实是已经到了爆发的极限。
门环在元昊的手中咣啷作响,显见得他心中矛盾已极,门外的巫女跳神之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叫人难以忍耐。卫慕青兰额头的汗一滴滴地下来,满室火烛之光映得人满心慌乱。
元昊低吼一声,手中握着的门闩断为两截,卫慕青兰一急之下,扑上身去,抱着元昊吻了下来。元昊方自一怔,随即只觉得血气上涌,忍不住狠狠地吻了下去。
今晚大典时喝的新婚合衾酒,本就有催情的功效,更何况元昊本就气血方刚,今晚又是新婚之夜,但见元昊虎吼一声,用力撕开了卫慕青兰的衣服……
元昊伏在卫慕青兰身上,似要将今晚所有的怒气尽数发泄在她的身上,毫不怜惜。卫慕青兰只觉得元昊的暴力似要将她的身子撕为两半似的,他今晚所有的火气,都化为此时的戾气。
烛火灭了大半,幽暗中似明似昏,卫慕青兰的泪水悄然流下。少女芳心,她也曾经千百回幻想过她的新婚之夜,却从来不曾想过,她的新婚之夜到来时,却是充满了痛楚和屈辱。
“没藏胭脂,我不会忘记你带给带来的痛苦和屈辱!”卫慕青兰握紧了拳头,心中暗暗发恨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卫慕青兰幽幽醒来,天色已经大亮了。她转头看去,元昊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
卫慕青兰抚着空了半边的床,想:他是去找没藏胭脂了吗?
元昊果然一大早就冲到驿馆,却没看到野利一族的人。他脸色不变,立刻带着人马又杀向没藏府第,胖乎乎的没藏夫人,第一次没好脸色地接待了元昊太子,但提起野利遇乞,却带了三分笑容,她说,野利遇乞和胭脂,今天一大早就已经向西平王辞行,离开了兴州城。
元昊出宫的时候,正好是野利遇乞夫妻进宫的时候,元昊从驿馆到没藏府的时候,也正是野利一族出城的时候。
马车晃晃悠悠地向天都山而行,载着没藏夫人大呼小叫硬塞得满满的嫁妆,满得胭脂只能在嫁妆的缝隙中搁脚。
回首望去,兴州城越来越远,王宫也越来越远,那些权谋算计野心,那些曾经的痴爱真情,那些掩埋了她年少青春意气飞扬的岁月也越来越远……
她以为,她跟元昊的一切,将就此结束了。
但她却不知道,她跟元昊的恩怨纠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非结束。
(第一卷《草原骄女》完,请看第二卷《野利夫人》)
天都山比起兴庆府,另有一番风光。这里是山间草原,风景秀丽,物产丰富,满目苍翠之色,更是令人的心情都愉悦起来。
野利家的大寨后面,就是李德明为母亲野利太后兴建的行宫,野利太后去世之后,成为野利部族所有。这所行宫虽然不及兴庆府王宫和缴子山行宫这般宏伟,却是处处舒服,正是适于休养之处。
当晚,胭脂就住进了这所行宫的西殿,梳洗之后,听着窗外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一时间竟然觉得如在梦中。
野利遇乞换了衣服,坐在她的身边,问道:“怎么了,不习惯?”
胭脂摇了摇头:“不,是太喜欢了,天都山美得象仙境。”
野利遇乞笑了:“住久了,你会更喜欢,天都山是一个让人可以忘记烦恼的地方。好好休息吧,明天我带你去我大哥!”
胭脂听过这位野利大族长的名字,至少李德明就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他:“我知道,你大哥是野利仁荣大族长,也是我们党项最聪明最有学问的人。”
她有些不安,越是聪明人,考虑得就会越多,在整个大夏这盘棋上,走一步看三上步,野利仁荣这次派出野利遇乞去兴庆府结好王室,但是野利遇乞却把她带回来了,野利仁荣这盘棋,是不是被她打乱了呢?
野利遇乞看出了她这种不安,抱了她一下道:“别担心,我是你丈夫,以后所有需要担心的事,交给我就行了。”
胭脂笑了笑,将身子偎入野利遇乞的怀中:“我不担心。”他有山一般雄厚的肩膀,也有山一般宽容的性格,不知道怎么地,从第一次看到他时,他就给她一种特别安心的感觉。
天亮了,胭脂换了衣服,野利遇乞将一块雕着野利氏族徽的银牌给胭脂戴上,银牌晃亮亮地挂在胸前,虽然她也挂着几串璎珞宝石,但还是看上去很显眼。胭脂抚着那块银牌,笑了一笑:“你怕你大哥会为难我?”
野利遇乞笑着摇头:“大哥一向是最明理的人,怎么会去为难你?”他只不过是让野利仁荣明白,她是他喜欢的女人,她已经是他认定的妻子而已。
今天是野利遇乞要带着胭脂,却拜见大族长,并与野利族人相见的日子。但是野利仁荣没有出来,只是把野利遇乞叫进了自己的内室里单独见面,却让胭脂独自坐在外面大堂中等候。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野利仁荣见野利遇乞进来,劈头就问。
“起初不知道,”野利遇乞犹豫了一下,道:“但是在进了大殿之后,从大王和元昊的反应中知道了!”
野利仁荣眉头轻皱:“那你知不知道,她是在利用你?”
野利遇乞袍子下的手微微痉挛了一下,他没有想到野利仁荣会把话说得这么狠,他深吸了一口气,笑道:“那又有什么关系?”
野利仁荣的瞳孔微微收缩:“你为了一个嫉妒成狂的女人,当了她的凶器,让我们野利家得罪了王室,将来无穷后患,而你居然说,没什么关系?遇乞,是我听错了,还是你真的失去理智了?这是我一向沉稳持重的弟弟野利遇乞说出来的话吗?”
野利遇乞站着不动,仿佛山一般:“不管她过去认识什么人,喜欢过什么人,嫁了我,就是我的妻子。元昊也已经另娶,与她没有什么关系了。大哥,咱们党项人的姑娘小伙子,两情相悦能成婚姻的,固然是好。可是不能跟初恋情人成亲的,另嫁另娶的,不也一样做好夫妻。难道说,嫁不成初恋情人的姑娘,从此就不可以让别的男人娶她了吗?从此就应该叫她去死吗?天底下,哪有这种不讲道理的事?”
野利仁荣冷笑:“那么,你倒是有道理了。你被她摆布,在大殿上让王家失了面子,元昊将来是要继承西平王之位的,如今大王在世,他看着老姑姑的面子,对我们野利家一向优容三分,若是将来换了元昊,你同他结下嫌隙,将来野利家怎么办?”
野利遇乞从袖中伸出手来,稳稳地按着桌子:“本来就是他自己没理,他的心思若只在这上面,怎么做大王,怎么统领整个党项?野利一族从唐代时,就是八大部族之一,繁衍几百年,从来都是靠野利家的儿郎打下来的,不是靠给王室摇尾乞怜得来的。几百年来,多少部族强盛和衰落,靠的都是自己的实力。大王对母族固然是优容三分,可是,当年把老姑姑安置在天都山,却去奉了义成公主为母的,不也是大王吗?您以为大王的旧情,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吗?真正要做大事的人,有哪个是念念执着于那些微小的情面和嫌隙?”
野利仁荣微微一笑:“那么你呢?若是利益当前,你会执着于利益,放弃那个女人吗?”
野利遇乞的脸色变了一变,沉默片刻道:“大哥,遇乞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哥不清楚吗?”他冷笑:“我又不想为王天下,没有这么多的利害关系要权衡。我娶我喜欢的女人,做我问无无愧的事情,我为野利家可以洒血断头,也可以为王室沙场浴血,但是却做不来委曲求全,做不来违背心意。”
野利仁荣眼底微微有一丝笑意掠过,但是脸色却依然严厉如故:“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娶了那个女人之后,会给你惹来很多麻烦;或者有一天,你会发现娶她的时候太匆忙,她根本不是你想要的那种女人;甚至她根本不爱你,她只是利用你发泄嫉妒,她依然还爱着元昊——那时候,怨恨和后悔会像毒蛇一样纠缠着你,让你品尝痛苦的毒汁,痛苦会钻进你的骨头里,让你一生不得解脱,你想过吗?”
野利遇乞沉默了好一会儿,说:“大哥,谢谢您好的忠言,但是我可以肯定,她就是我想要的女人,我并非头脑发昏,而是真的喜欢她,所以我愿意包容她的一切。她是值得我爱的女人,我不会看错人的,她是个好女人,我相信她不会负我。我和她之间,不会让怨恨和后悔的毒蛇进入的。”
野利仁荣大笑着站起来:“好,那我倒真是想看看这个让我弟弟如此动心的好女人,她叫没藏胭脂吗?”
野利遇乞见野利仁荣忽然态度大变,惊诧不已:“大哥,您不反对了?”
野利仁荣道:“我为什么要反对你的新娘子?”
野利遇乞道:“可是你刚才——”
野利仁荣笑道:“我只是把所有的可能都告诉你,你娶了妻子,我只会给你祝福。但是我不希望你娶一门将来会有可能让你后悔和痛苦的婚姻,因为我听说你的婚姻结得太匆忙太混乱,当中夹杂了太多的复杂关系,所以我才要问问清楚,你是否真的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看来我是多虑了,遇乞你还是象过去一样,从来没有做让我担心的事!”
野利遇乞暗暗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多谢大哥!”
野利仁荣拍了拍他的肩头:“好,我们出去吧,你的新娘子该等急了。”
野利遇乞进去见大族长野利仁荣,却是一去半天还未出来。大堂上只有胭脂独自坐在那里,静悄悄地没有半点声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得一阵脚步声自远而近,一个红衣少女急匆匆地掀帘而入,一眼就看到了胭脂。她似乎是怔了一怔,忽然明白过来,冷笑一声,傲然走到胭脂面前,尖利地道:“你就是我小叔叔带回来的那个女人?”
胭脂独自坐在这里,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却是坐得越来越是不安,她苍促出嫁,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野利家的人是否接受她,她以后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她完全不知道,也完全没有把握。
她内心有一种惶惑不安,野利遇乞要她相信他,她愿意相信他。但是野利遇乞在整个野利家的份量,能够护持她多少呢?当年李德明父子宠爱如此之盛,但是她以没落部族的女儿身份,依然可以见到卫慕王后和咩迷王妃两派人马的敌意和岐视。就算是这份宠爱,依旧脆弱无比。而今她初来乍到,她又将会面临着什么呢?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看着太阳的光影一点点地移动,她的手笼在袖中,用力地扭着,却是丝毫不曾减低心中的焦虑疑惑。
那红衣少女掀帘而入,气势汹汹走到她面前挑衅时,她反而露出了一丝笑容——她实在是压力太重了,好歹有点事情发生,也能分解一下她越来越重的焦虑。
胭脂稳稳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红衣少女,点了点头,雍容自若笑道:“准确地说,我是你的小婶婶!”
那红衣少红骤然涨红了脸,又气又恨地退后两步,忽然笑了起来:“没想到我一向眼高于顶的小叔叔,居然还真的娶了亲。不过,就算娶了亲又怎么样,我告诉你,小叔叔最喜欢的人,永远都会是我野利朱雀。你既然进了野利家的门,有些事得让你明白,在这野利家族,你最好别惹我生气——”她逼近了胭脂,骄纵地说:“否则的话,我小叔叔叔就会不喜欢你了!”
胭脂笑了,这个小丫头刁蛮让她想起一些从前的事,现在换一个角度来想想,自己以前骄纵的态度,的确是很让人看了不顺眼的。不过,想在她面前耍刁蛮吗,这小丫头显然是不知道,她是刁蛮的祖宗。
胭脂站了起来,看着野利朱雀,微笑道:“我既然进了野利家的门,所以,我也有些事得让你明白。从今天起,你的小叔叔不再属于你了,他只属于我。如果你还想你的小叔叔会继续疼爱你的话,就最好记得要讨好我,莫要惹我生气。否则的话,我就不会让你小叔叔再喜欢你了!”
野利朱雀这辈子也没遇上过比她更强横的人,听了这话,整个人气得都呆住了,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紫,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尖利的大叫声:“你、你胡说——”
胭脂从容地一笑:“我是不是胡说,你问一问你的小叔叔,不就知道了?”
野利朱雀这下子才真的傻了,忽然尖叫一声,眼圈儿瞬间红了,顿足大哭道:“我不信,我要去问小叔叔去——”
“怎么了,野利朱雀?”却是野利仁荣和野利遇乞兄弟,听到了野利朱雀的尖叫声,连忙推门出来,却见这一向骄纵的小侄女哭得花容惨淡,吃了一惊,连忙问道。
“仁荣叔叔,小叔叔——”野利朱雀大哭着向野利遇乞的怀中扑去,这边指着胭脂恨声道:“她欺负我,她欺负我,仁荣叔叔,你一定要替我出气!”
野利仁荣疑惑地看向胭脂,他的神情冷淡而疏远:“你对她做什么了?”
胭脂镇定自若地一笑,想着卫慕王后当着李德明的面,对她表现出和蔼可亲的那副态度:“野利朱雀只是一时不能接受,她的小叔叔已经娶了小婶婶这件事实,不能接受,小叔叔喜欢其他女人的事实。可是,”她温柔地看着野利朱雀说:“你总不能让你的小叔叔一辈子不娶妻吧?野利朱雀,你还小,现在还不明白,小叔叔不能陪你一辈子的。每个人都会有他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再过两年,野利朱雀也会长成大姑娘,到时候你也会全心全意喜欢上一个小伙子,你会喜欢他比喜欢你的小叔叔更多,到时候你会觉得,他比你的小叔叔好上千倍万倍!”
“你胡说,”野利朱雀从野利遇乞的怀中抬起头来,含泪力辨说:“我怎么可能喜欢别人比喜欢小叔叔更多,怎么可能会有人比小叔叔好上千倍万倍。你这个坏女人,你胡说!”
这种气极之下不自觉露出来的孩子气,倒引得野利兄弟都笑了。野利仁荣不禁莞尔,摇头笑道:“你这丫头,还真是个孩子呢!”他转向胭脂,眼底有种光芒一闪而过:“你就是胭脂?”
胭脂恭恭敬敬地行礼:“胭脂见过大族长!”
野利仁荣点了点头:“不必见外,你以后就跟着遇乞一样称我为大哥吧!”
胭脂应了一声:“是,大哥!”
野利朱雀没看到预想中的结果,极度不忿地抬起泪眼,撒娇道:“仁荣叔叔——”
野利两兄弟相视一笑,均有些无奈中带着宠溺的感觉。
党项人部族均是同族群居,野利仁荣和野利遇乞等人虽然只是堂兄弟,但是从小起就无分彼此。野利朱雀的父亲却是野利遇乞的亲哥哥,野利朱雀从小丧父,性情娇纵,野利氏几个兄弟都将她视若已出,但是野利仁荣年纪较大又是大族长,她自然是敬畏有加。但是野利遇乞既是她的亲叔叔又是诸兄弟中年纪与她最为接近,因此跟野利朱雀关系最为密切。那野利朱雀从小就喜欢缠着遇乞,依恋万分,她性子又极霸道,以前野利部族中也有不少其他的少女向野利遇乞示爱,均被她不是威胁就是大闹,甚至装哭装被欺负,花样百出地将对方赶走。起初几次,野利兄弟还信以为真,这种事情多了,就只是一笑置之。多半也是因为,野利遇乞本来就对女方无意,小姑娘的恶作剧,无伤大雅罢了。
如今见野利朱雀又故伎重演,野利遇乞却有些头疼,连忙扶正了野利朱雀,道:“野利朱雀,来,向你的小婶婶行礼!”
野利朱雀大怒,含泪指着野利遇乞控诉道:“小叔叔,果然这个女人一来,你就不疼我了。我恨死你了,我再也不理你了!”说罢,气冲冲地跑了。
野利仁荣看着野利朱雀怒冲冲跑掉的背影,委实有些头疼,回过头来向着胭脂微有歉意地一笑:“着实让你见笑了,野利朱雀从小父母双亡,都让我们给宠坏了。我们几个大男人也不知道怎么教导一个女孩子,胭脂,你有空多教教她。”
胭脂微微一笑:“胭脂明白,大哥请放心。”
过了两天,胭脂清早起来,正在林中散步,忽然一个侍女走过来,向她行了一礼:“夫人,遇乞大人让我来请您过去一趟。”
胭脂有些诧异,遇乞刚刚离开,又怎么会有事找她,看着这个侍女挺陌生的,不是她自己房中服侍的人,问了一声:“有什么事吗?”
那侍女道:“旺荣大人和罗罗小姐回来了,遇乞请您过去相见!”
胭脂点了点头,有些明白了,野利旺荣是野利家族中的另一个兄弟,野利罗罗则是旺荣的女儿,她那天与野利家族诸人见面时,旺荣父女正好去巡视牧场未归。想来是今天回来了,遇乞才来请自己与他们二人相见。
她初来野利家,道路虽不太熟悉,但是她自小随着李德明父子行军打仗,每到一处,便有随时察看地形的习惯。见那侍女引着她正是向那日去见野利仁荣的方向,心中也自不疑惑。只是这次见眼前的侍女,并未引她进入大堂,而是从旁边的走廊中,一直走向内室。
天都行宫的走廊,不同于兴庆宫,兴庆宫永远是一条长长的甬道,两边高墙宫室,长长的通道望不见底,只余前面一道亮光,走在那种甬道上,会无端让人产生紧张窒息之感。但是天都行宫的房间因为是依山势而建,分布得较为散乱,走廊也只是普通的石头为柱,顶上结着葡萄藤,一片碧绿,两边是水池和草坪,走在走廊里,实是令人放松不少。
走到尽头,那侍女推开门,道:“夫人请先入内稍候,他们马上就来了。”
胭脂走进房间,也不禁吃了一惊。
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书,这房间极大,简直不比外面的大堂小,里面一架架重重叠叠,全部是书,墙上挂着一层层的羊皮地图,房间的中央摆放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摆了许多竹简、龟甲、刻字青铜片等物,另散乱着许多纸片,胭脂走近,拣起一张纸片来看,却是写着一个怪字。她也曾跟着李德明身边的谋士读书习字过,却不认得眼前的字,又非汉字,又非契丹文,也非吐蕃文,但显然更接近于汉字,笔划却要更多。
这桌子上,散落着的都是这样的怪字纸片,想是怕被风吹落,都是用龟甲铜片压着。胭脂看不明白,转而向书架看去。她抽了一本书,翻看之下,却是一本诗集,她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对于这种看懂的东西自然抛开不及。又翻了几本,不是典章制度,就是经文史论,实在是毫无兴趣。
忽然翻到一书,里面尽是飞剑情爱之类的东西,不觉大感兴趣,她从未看过如此精彩动人的故事,连草原上老巫师讲的传说,都及不上这里头的一成精彩,不知不觉,就捧着书看得入迷,连门外的侍女几时悄然而走,也不知道。这里头的许多字她不认得,却也顾不得这许多,跳过去一样看得入迷。
她看得甚至已经忘记了野利遇乞的事,也忘记自己来的目地,只顾贪看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得一个清冷的声音道:“你怎么会在我书房里?”
胭脂一抬头,却见野利仁荣站在房门口,冷冷地看着她,她吓了一跳,手一松,手中的书“啪”地一声落在地上。见野利仁荣神情严厉,她脑子有一会儿空白,忽然回过神来,指着门外道:“方才是一个侍女引我到这里来,说是遇乞约我,她还在门外……”
野利仁荣脸色更是难看:“我一路走来,哪有什么侍女?我这书房向来不许人进来,遇乞怎么可能会把人约在这里?”
胭脂忽然醒悟过来,在李德明的王宫里,这种诡计早已经层出不穷了,但是在天都山这样平和的环境下,她倒真是毫无警惕之心了。野利朱雀这种把戏,她只是不防备,但要对付起来,却是不难。既然明白过来,遂平心静气地笑了一笑,说:“胭脂初来乍到,如果没有人特意引路,我怎么能走到这里来呢?”
野利仁荣眼底有一丝微笑掠过,脸上却仍不动声色,道:“那侍女长得什么模样?”
胭脂却是早已经留意那侍女的长相了,道:“她比我矮半个头,长得黑里俏,眼睛很机灵,穿着一件蓝色的背子,戴着一只镶绿松石的铜手镯,对了,右手腕内侧,有一颗小黑痣。”
野利仁荣点了点头,对身后的侍童吩咐道:“去叫明赛来见我。”
胭脂微笑道:“原来那个侍女叫明赛,是野利朱雀的侍女吧!”
野利仁荣并不回答,却道:“你在看什么?”
胭脂从地上拣起书来,这才想起来翻看一下封面:“《太平广记》?原来这本书叫《太平广记》!”
野利仁荣笑了:“《太平广记》可不止这一卷,它一共有五百卷,不过我这里搜集得不全,也才七八十卷。”他又顿了顿道:“你跟遇乞倒像,他也喜欢看这种书。”
胭脂却有意外之喜:“遇乞也喜欢看?”
野利仁荣点了点头:“他常说,恨不早生两百年,能够做一个大唐剑侠,‘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胭脂觉得有点耳熟:“这——好象李白的诗吧!”
野利仁荣微有诧异:“看来你读书不少?”
胭脂倒有些脸红:“我平常不读诗,只是好像听大王念过这首诗,他说是李白诗。”
野利仁荣缓步入内,走到桌子边,这才缓缓问道:“那你跟谁学的汉文,都学些什么?”
胭脂想了想道:“以前是跟张浦老军师学习,后来跟杨守素大人学习,开始是讲论语,后来就多半是兵书和佛经,还有贞观政要、唐律等!”张浦是李继迁时的军师,杨守素又是李德明的智囊,这两人均为汉人,却为党项李氏父子两代的霸业辅佐,居功甚大。李德明着力栽培元昊,自小就令他拜名师学汉学,元昊自己也素怀大志,苦学甚勤,经常是骑在马上走在路上,也是手不释卷。胭脂与元昊从小一起长大,虽然未必有这份特意的兴趣,但是她既爱元昊,又好胜心强,所以这些年来,也颇读过不少书。
野利仁荣听她报出一串来,倒有些惊讶,问道:“你喜欢汉学?”
胭脂点了点头,忽然摇了摇头:“喜欢,也不喜欢!”
野利仁荣道:“什么叫喜欢也不喜欢?”
胭脂脸一红,看了桌子上那本《太平广记》一眼,说:“从小到大,我一直有件事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只能看汉人的书,写汉人的字,背汉人的历史……”她缓缓地说:“虽然我知道,全天下的人,都得看汉人的书,学汉人的典籍,背汉人的历史。可是,就算契丹也在读汉文,可是契丹人还有契丹人的文字,有契丹人的历史;吐蕃人还有吐蕃人的文字,有吐蕃人的历史。可是为什么没有我们党项人的文字,也没有人告诉我党项人的历史?”
野利仁荣凝视着胭脂,久久不语,胭脂被看得心中发慌,这个想法,元昊有过,她也有过。她没有跟野利遇乞说过,但是不知道为何,在野利仁荣那双似乎知悉一切的眼睛之下,她很有一种将疑惑一吐为快的冲动。
良久,野利仁荣才缓缓道:“遇乞娶了个很不一样的女人啊!你居然会有这种想法?嗯,党项人的文字,党项人的历史……”他凝视胭脂,眼神忽然有一种热烈的光芒:“以前没有,不表示以后没有。这一个使命,是历史要交给我们这一代来完成!”
胭脂怔怔地说:“我们?”
“不错,”野利仁荣毫不犹豫地说:“既然没有,就要我们来努力,来创造。创建党项人的文字,书写党项人的历史,由我们这一代的努力开始。我们从小已经是一片空白,不能再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一片空白。”
胭脂看着野利仁荣,这个看上去比常人显得更老的智者,心中忽然涌上一股崇敬之情,这种感觉是对西平王李德明也不曾有过的,她缓缓地说:“是,大哥,您一定会成功的。”
此时侍女明赛鬼鬼祟祟地溜到葡萄架下,泉水旁边,却见野利朱雀早已经焦急地等在那里,见了她劈头就问:“怎么样了?”
明赛行了一礼说:“主人,已经都照您的吩咐,把胭脂夫人引到大族长的书房里,我远远地看到大族长过来,才离开的,我离开的时候,她还在书房里呢!”
朱雀大喜:“太好了,明赛你办成这件事,我要好好赏你!”说着摘下手中的一串璎珞,赏给明赛。
明赛跪下道谢说:“谢谢主人。”接过璎珞正要站起,忽然听得背后有人道:“你们在干什么?”明赛吓了一跳,还是半屈着膝盖撑不住又扑通跪倒在地,只好挣扎着站起来,却听得朱雀漫不在乎地说:“呀,原来是罗罗姐姐。”
明赛只得又行礼:“参见罗罗小姐。”
野利罗罗沉着脸问明赛:“你这个奴隶,究竟刚才干了些什么,鬼鬼祟祟的是不是要带坏小姐?”
明赛不敢说话,只得看看野利朱雀,野利朱雀扁了扁嘴:“罗罗姐姐,这事儿你就别管了!”
罗罗冷笑:“好啊,不告诉我是吧,明赛,你在我面前不肯说,是不是要我把你拉到大族长前面才肯说啊!”
吓得明赛又跪倒在地,带着哭腔说:“罗罗小姐,我求求你,你要拉我去见大族长,我可就活不成了。我说,不关我的事啊,是主人吩咐我,把胭脂夫人带到大族长的书房。我只是个奴隶,主人的吩咐,我哪敢不听啊!”
罗罗吓得尖叫一声:“什么,大族长的书房?明赛你这贱奴,你这回死定了。朱雀,这回你闹得太过份了,你忘记你上次闯进仁荣叔叔的书房,得到什么样的惩处了吗?”
朱雀不由地有些心虚,左右看了看,嘟哝道:“当然记得。”何止记得,简直太刻骨铭心了。野利仁荣的书房,是野利家族中人的禁地,除了野利仁荣本人和几个兄弟有时候议事在里头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入内。
两年前她追着一只兔子,误闯野利仁荣的书房,结果被暴怒的仁荣亲手把她的屁股打得开花,还把她关了禁闭一个月,更是足足半年里见了她还是黑着脸,任凭她如何求饶都不肯再跟她说半句话。并从此下了严令,野利家的任何人不得传唤,不得接近书房,尤其是女人小孩,否则就要重惩。
朱雀从小被野利家族几个叔伯娇纵已惯,那一次是她有生以来得到的最大惩戒,现在想起这件事来,心理上仍是隐隐害怕。也因此,明赛献计,她才会安排胭脂去书房。她暗暗想着,她是野利家的娇女,尚受这样的惩治,那一个外来的女人,初来乍到就犯了这样的大戒,看她以后有什么脸在野利家呆下去。哼,小婶婶,想跟她抢小叔叔,想做她野利朱雀的小婶婶,想得倒美!想到这里,朱雀得意地笑了。
罗罗却是心急如焚:“朱雀啊朱雀,这回你的祸可闯得大了,不行,我得赶快去通知小叔叔去!”说着转身就走。
朱雀大惊,连忙拉住了罗罗:“不行,罗罗姐,你这岂不是害了我。我可是你妹妹,难道你居然站在一个外人那边,欺负我?”
罗罗气得道:“朱雀,现在是你在欺负别人。你这不是害别人,你这是害小叔叔丢脸,要害得小叔叔同族长伯伯闹不和。”
两人正闹得不可开交,忽然听到一个声音道:“你们姐妹在闹什么?”
朱雀回头一看,吓得脸都白了,站在那边的可不正是野利遇乞,连忙佯笑道:“没事没事,小叔叔,我同罗罗姐姐闹着玩呢!”
罗罗却不想替她圆谎,高声道:“小叔叔你快去族长伯伯的书房,小婶婶现在在书房呢!”
遇乞一听,大惊失色,也顾不得问事情经过源由,连忙拔脚就往书房跑去,临走时还深深地看了朱雀一眼。
这一眼看得朱雀惊吓不已,她现在开始想到这次任性的后果了,才惊魂未定,就见那日日跟在野利仁荣身后的侍童勒嵬走过来,向她行了一礼道:“朱雀小姐,大族长吩咐,让我召明赛过去问话!”
明赛吓魂飞魄散,跪倒在地抱着朱雀的脚哭着说:“主人,您一定要救救我,要不然明赛可就活不成了!”
朱雀倒犯了倔强,低下头对明赛说:“哼,你放心,你一个女奴敢有什么主张,主意是我出的,命令是我下的,什么事由我担着,你去跟仁荣叔叔只管这么说。我就不信了,为了那个外来的女人,难道还要拿我当靶子不成?”
勒嵬带走明赛时,野利遇乞也已经赶到书房,本来紧张万分,却见书房内野利仁荣和胭脂正对着坐一边喝奶茶一边说话,半点没有危险气象。
野利遇乞倒愣了一下,野利仁荣见他来了,招手命他进来道:“你怎么来了?”
野利遇乞道:“刚才我听到罗罗和朱雀争执,罗罗跟我说,胭脂到书房来了。因为书房是禁地,我怕她惊扰到大哥,所以连忙赶来!”
野利仁荣嘿了一声道:“果然是朱雀这个丫头生事,看来上次那顿教训对她还不够啊!”
胭脂听出点什么来,连忙站起来道歉道:“大哥,原来这书房是禁地,我倒不知情,竟然误闯禁地了,还请大哥恕罪!”
野利仁荣摆了摆手道:“你坐下吧,不关你的事。我这书房中的重要东西甚多,稍一打乱,我几个月钻研的心血就白废了。朱雀那丫头,上次居然在我这里追兔子,把我书架上的书全部打乱了,还把我的字模差点全毁了,我足足用了大半年,才勉强恢复过来。我气得重重惩戒了她,原以为她能够学乖点,没想到她居然还是没改,看来这次还得加重惩治她才对,哼!”
正说着,侍童勒嵬在门外禀道:“主人,明赛带来了!”
野利仁荣哼了一声道:“给我打四十鞭子,赶到干苦役的奴隶营中去。朱雀当着全族老少的面,打十鞭子,关禁闭一个月。”
胭脂和野利遇乞都吓了一跳,胭脂连忙求情道:“大哥,朱雀是个女孩子,打十鞭子太重了吧,再说当着全族老少的面,岂不是叫她丢尽脸面。这件事因我而起,再说我也安然无事,如果是这样重惩的话,我会于心不安的,请大哥手下留情。”
野利仁荣沉着脸说:“不关你的事,朱雀有三桩大错。第一是设计害你,她可以耍蛮横,可是野利家绝不能容得这种阴谋事件有任何开端,必须重惩严戒;第二是家族内斗,本是大忌;第三,我的书房是禁地,这里面一纸一墨都是我的心血,不容有失,我已经惩处过她一次了,她还不长记性,二次再犯,自然要重重地惩处!所以,跟你是否安危无事,跟你是否不愿追究,全都无关。”
一支箭头向着草人瞄准,飞出,深深地躲入草人。
一支,又一支的箭,射出。
数十支箭下来,草人已经不堪损毁,最后一支箭射出,最后一根捆扎的草绳射断了,草人轰地一声散开,变回一根木根和一堆破旧的稻草。
野利朱雀惊诧地转过头去,刚才这最后一箭,并不是她射的。她看到胭脂身着劲装,手持弓箭含笑站在她的身后。
胭脂走到草人面前,拨起自己的箭装回箭囊中,说:“要射箭,就要一箭命中目标,否则的话,到处乱用力气,结果反而并不理想。”
野利朱雀怔了一怔,恼怒地说:“关你什么事,你以为你的箭术很好吗,我看也不过如此。不要以为你在仁荣叔叔面前求情,我就得感激你,我偏不!”
那一日野利仁荣本待要将野利朱雀打上十鞭子,胭脂却为她求情,说:“朱雀犯过错,却没有记住,可见光是责罚,还未必见效。请大哥暂时存下这十鞭子,把朱雀交给我,一年之后必让她学会明白懂事,若是一年之后她还是不懂事,这十鞭子再打不迟,我也愿意领受责罚!”
因此,野利仁荣只是把野利朱雀叫来,狠狠地把她臭骂一顿,并告诉她从今后交由胭脂管教,若是还不长进,那十鞭子就要责罚下来了。
野利朱雀满心的不服不甘,当着野利仁荣的面装得服贴乖巧,待得一转身,根本就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胭脂却也不理会她,任由她摔门而去。
但是吃了大亏的野利朱雀却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因此跑到这射场上,专射草人来出气,不想却又遇上了胭脂到来。
野利朱雀将手中的弓箭扔在地下,恶狠狠地盯住了胭脂。
胭脂拾起她的弓箭,忽然拿起来对准了野利朱雀,朱雀眼见锋利的箭头离自己的脸只差得了寸,吓得倒退三步,小脸骇得发白,胭脂哈哈一笑,将弓箭扔回给她,道:“任何时候,别把你自己的武器乱扔,小心被别人拣去反而去射你。”
野利朱雀接了弓箭,又羞又气:“你还真的想管教我啊,你以为你是谁?”
胭脂笑了笑,道:“我是谁我自己知道。我的箭术也许不是很好,但是至少比你好。不仅是箭术,还有骑马、打猎、行军、布阵、探路、打架……任何一件事都比你强。你如果不服气,欢迎你随时来找我挑战。我答应过大哥管教你,但如果你不想学,我倒也省事。如果你想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野利朱雀听得心动,脸上却仍是一股漫不在乎的样子:“你以为我稀罕吗?”
胭脂笑了笑:“因为你心里很好奇,你小叔叔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为什么同样闯进书房,仁荣叔叔只会罚你不会罚我?为什么我只比你大了两岁,却懂得比你多得多?”
野利朱雀倔强地说:“就算是这样——可是,你怎么会肯教我?”
胭脂失笑道:“因为我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孩子!”她看着野利朱雀非常亲切和蔼地说:“朱雀,你要斗也不必跟我一个已婚的女人斗。你应该和那些跟你一样年轻的姑娘去斗,卫慕家都罗家米擒家,有的是象你一样年轻气盛貌美艺高的姑娘们。你只在天都山,把每一个新看到的女人都当敌人,那只不过是你见过的人太少了!”
野利朱雀疑惑地看着胭脂:“真的吗?”
胭脂微笑:“信不信由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过的话吗?每个人都会有他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再过两年,野利朱雀也会长成大姑娘,到时候你也会全心全意喜欢上一个小伙子,到时候,你就要跟所有喜欢他的姑娘去作战了!我已经是野利家的人了,可不希望你输了,那会丢我们野利家的脸的!”
野利朱雀低下头,静静地想了半晌,忽然抬头看着胭脂道:“可是,你会教我吗?小——小婶婶——”
这一句小婶婶叫得虽然艰难,却终于是叫出口了,胭脂微微一笑,伸出手来:“不恨我了?”
野利朱雀不客气地拍了下去:“谁说的,你想得美!我当然恨你,可是你说得似乎有道理,就算我要跟你作对,也得首先要把我自己变得比你更聪明,更厉害才对!”
两人握手哈哈大笑,娇笑的声音远远地传扬开来,野利遇乞远远地骑马过来,奇怪地问:“咦,你们和好了?”
“谁说的?”两人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从来就没吵过架!”
看着野利遇乞发怔的神情,二女不禁恶作剧似地再次大笑起来。
天都山的生活过得悠闲自在,胭脂觉得是她前所未有的悠闲。她从小和元昊一起长大,元昊幼负大志,野心勃勃,对自己要求极高,从小到大读书练兵,从无一刻停歇,跟在他身边的人,自然也得加快节奏,免得被他抛下,因为元昊从来没有等人的耐性。胭脂虽然骄纵任性,却也是她从小到大,便十分聪明伶俐,所以才能得李德明父子宠爱。她一来自幼倾心于元昊,自然元昊学什么她也学什么,两人才能谈得投机,相处片刻不离;二来也是因为家族衰落,心中越发地要争强好胜,半点不肯落于人后。这六七年来,她与元昊一起练兵习武,习字读书,行军打仗,固然是年轻气盛不知疲倦,却也是因为一直想着要与元昊并肩站在一起,指点江山的梦想。
如今既然嫁给了野利遇乞,那王图霸业自然是半点也不消提起,做党项王后和做天都山的主妇,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天都山北坡水草丰美,南坡山林茂密,飞鸟走兽瓜果米粮甚至连一些药材等都出产甚多,加上又接近宋境,榷场贸易频繁,像茶与丝绸这类的在兴州城算是奢侈品的东西,在野利家也不鲜见,因此胭脂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如同神仙一般逍遥自在。
春天的时候,她一般要睡到日上三竿,这才懒懒地起来漫步长廊,下午则端一壶茶去野利仁荣的书房看书聊天,又或者兴致好的时候,与野利遇乞骑马巡视牧场,草原上的野花灿烂地开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春末夏初时光,牧人们举行剪羊毛大赛,数万只羊分批拉出来,一声呐喊,瞬间就给剪得光滑滑的,煞是滑稽,但见剪下的羊毛,堆得像山一样地高。有时候举行马会,牧场打开那一刹那,但见万马奔驰的场景,极为壮观。
夏天的时候,她最是畏热便不肯出去,野利遇乞宠爱妻子也不勉强,就将天都山的泉水引了一股到自己所住的院落中,一来便于纳凉二来便于沐浴,长廊的藤上爬满了葡萄,井水里浸着南坡种的西瓜和甜瓜。葡萄成熟的时候,她兴致来了,便赤着脚跳进酿酒池里与女奴们一起踩葡萄,欢声笑语连连。
秋天是猎狐的好季节,八月鹰飞,驰马引弓,她与野利遇乞一起去打猎,带上帐蓬走遍六盘山脉,翻山越岭席天幕地随处安息,可以一去上整个月。野利遇乞每到一处山势险要的地方,必要停下来,研究好几日,兴致勃勃地指点山川形势,何处可以安营扎寨,何处可以设伏,何处可以藏兵,何处可以驻哨。令得她不禁心生感慨,是否每一个党项男人,都是天生的战争狂。
冬天的时候白雪飘飘,冰封大山。大家都不必出门,这是合族休息欢聚游戏的日子,大家都在大厅的火炕边,一边披着狐皮烤着鹿肉,一边喝着地窖里藏着的好酒,从早到晚,都只是吃喝闲聊。闲着没事的时候,男人们开始摔角斗力气,女人们在一边比着衣服首饰,谁家的肉脯做得好吃,谁家的酒酿得好喝等等,孩子们则都跑出去打雪仗、堆雪人,在山坡上滑雪玩。这样的日子要过到雪化了以后,才各归各地回去干自己的活儿。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胭脂已经胖了两圈,自己揽镜看都已经从当初的吓一跳到如今的漠然无谓了,若不是她还一直偶有骑马打猎,早胖得像野利家的老祖母那样走一步喘三喘了。野利仁荣冷眼旁观,但见这个女子初来天都山时的骄傲锐利戒防疏离,到现在的乐呵呵一脸好脾气笑容宛若脱胎换骨似的。
天都山偶然也会有兴州府来的信使,就算是曾经认识胭脂的人,在走廊上擦肩而过,恐怕也不能一下子认出这位曾经在兴州府中风头无两的没藏小姐来。有时候胭脂看到那些兴州府来的使者,忽然回想起曾经在兴州府的日子来,竟然有一种前世今生的疏离感来。
胭脂点了点头,朱雀连忙道:“小叔叔,我也去。”
三人到了摊位边,那是一个党项老人的摊位,上面摆了许多麝香、羚角、苁蓉、红花等药材,以及玉石蜜蜡毛毡等土产。这些东西胭脂与朱雀在天都山见得多了,并不稀罕,野利遇乞却坐了下来,问道:“老大爷,这些东西好卖吗?”
那党项老人满脸黎黑,手脚粗糙,愁眉苦脸地守了半日,见有客人来,正自欣喜,见是党项普通牧人打扮的三人,有些失望也有些见到族人的欣喜,闻言答道:“不好卖啊!”
野利遇乞道:“那什么好卖?”
那老人道:“青白盐好卖啊,几百头羊驮着的青盐,一天就能卖完,能换好几百斤粮食呢!”
胭脂不禁问:“那您为什么不卖青白盐呢?”
那老人连忙摆手道:“那可不能卖,青白盐和粮食都是违禁品,全是偷偷私卖的,大嫂你看,这整个榷市上,可有卖青白盐和粮食的人?”
胭脂奇怪道:“这就奇怪了,既然青白盐这么好卖,为什么不许卖,我们这么需要粮食,为什么又不能买?”
野利遇乞道:“党项人不能卖青白盐,汉人不能卖粮食,这些东西只能是官卖的。”说着拉了胭脂起来道:“你可知道咱们为什么要赶着好几匹马过来?”
胭脂道:“到马市上卖吗?”
遇乞点头道:“不错,我们这么大老远地到榷场来,什么也不买不卖,会惹人怀疑的。卖完了马,我们换一些茶叶香料回去,进出榷场,钱币不能带走。”
胭脂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因为钱是铜铁制的。”
遇乞道:“不能流出大宋境外的禁品,包括铜铁制的所有物品,也包括铁币。”
胭脂道:“因为铜铁可以制作箭头,是吗?”
遇乞指着城门道:“你看,两边城门都是用磁铁制的,凡是有铜铁出入,一定会被吸住,他们防得可严了。”
胭脂道:“铜铁是军用之物,那么粮食和青白盐为什么又要禁呢?”
遇乞沉默片刻,道:“对于我们党项人来说,自然是交易得越多越好,但是对于大宋来说,榷场则是另一种政治手段。党项产的青白盐比大宋的解盐更价廉物美,我们本来凭青白盐每年可换回不少粮食,但是就因为如此,所以青白盐也列入禁品。大宋禁不禁青白盐,就要看咱们的西平王够不够听话了。”
胭脂只觉得一阵寒意上了心头,道:“若是西平王有违大宋皇帝的意思,那么青白盐就……”
遇乞道:“不但是青白盐,粮食也是一样,继迁王那时候开始,咱们就是脱离大宋而依附大辽,德明王继位之后,连接着几场大旱灾难性,许多草场干枯,任凭你昨日拥有万头牛羊,今日就一无所有。这么大的灾害,连大辽都不能接济,当今大王只有向大宋称臣纳贡,奉上三千最好的党项马,才换得数万斤粮食,挽救国运。所以,除非大宋皇帝下特旨,粮食也是一粒不得流出宋境,粮食也是拿捏我们咽喉的东西啊!”
胭脂回首望去,但见花灯繁华依旧,可这繁华底下,有多少事情,让人心悸啊!似乎每一盏花灯下,都似乎暗藏杀机。原来一出天都山,就不再是世外仙境,处处是算计,事事是政治。
遇乞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大宋真宗皇帝在世的时候,比较好说话。真宗皇帝驾崩之后,皇太后执政,就厉害多了。近年来皇太后派出的使节,频频来往于吐蕃和其他部族,我们党项的四面边境,动荡得很厉害啊!”
胭脂轻叹一声:“我们走吧!”
朱雀方才落在后面,只顾着看相邻摊位上的丝绸香料,对两人的对话不明白也没耐心听,闻言不解地问道:“小婶婶,花灯会才开始呢,怎么就走了!”
胭脂叹道:“再好的地方,它不属于我们,又有什么意思看下去呢!”她幽幽转头,看着满目灯火,繁华若天宫,可是却十分地遥远,
灯海流动,变幻万端,花灯映耀下每一张人的脸都流光溢彩,忽然间花灯中出现了一张极为熟悉的面容,胭脂浑身一震,脸色立刻变得煞白。
也许是她的表情太过惊愕,连站在她身边的朱雀也注意到了,诧异地问:“小婶婶,你怎么了?”
胭脂定睛仔细看去,但见花市灯如昼,人海茫茫,方才那一张面容,却是早已经不见。那一刹那,她恍觉只是自己眼睛花了一下而已,心中微有惆怅之意,却也不禁自嘲道:“难道我这个时候,还会去想到他吗?”
野利遇乞走到前头,也闻言转身问她道:“胭脂,怎么了?”
胭脂定了定神,含笑道:“没什么,只是看花眼了。”说着指了那边一个摊位道:“那边好象是个书摊,我们过去瞧瞧吧!”
她急于岔开话题,一时有些失神,走近书摊拿起书时,却不小心便撞上一人,手中书卷落地。那人拾起书,眼中微露诧异之色,将书递给胭脂道:“夫人小心!”
胭脂顺手去接书,听了那人的话,不禁倒退了一步,心中震撼。她三人来时,是党项普通牧人的装扮,何以眼前这个中年的汉人书生,居然会称她为“夫人”,难道就这一眼,便让人看出了她的身份来不成?
胭脂仔细地看着眼前之人,那中年书生虽然只是一袭青衣,但是举手抬足,自然有一股养尊处优之气,他的气质像煞了一个人——野利族的大族长野利仁荣,那种眼神,是腹有诗书、胸藏甲兵的眼神。
胭脂徐徐地接过书卷,含笑道:“大人自中原来,初到边城,便亲临榷场,实是难得。”
那书生眼中一丝震惊,没想到一个党项女人,第一眼不但能够看破他的官员身份,更能看出他初到边城来,这个女人究竟是谁?他看了胭脂身后的野利遇乞等人一眼,眼中一道光芒闪过,微微一笑,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两名劲装健儿,随之而去。
胭脂微微一笑,那个汉人书生的脸上,犹带着中原温山软水的白晰润光,西北苦寒之地,在这里呆上几个月,就一定会留下边城风霜侵袭的痕迹。
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个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到了旁边的一家酒楼上,透过酒楼垂下的竹帘,在看着她们一行人。
那人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身着六品服色的官员,那人的脸上,却早已经尽是风霜之色。两人的下首,坐着一个肥大的和尚,一个清矍的道士。
那官员轻饮了一口酒,对那书生道:“范大人,您怀疑那个人会是赵德明的儿子元昊吗?”此时李德明投效宋室,得赐姓赵,因此素日行文称呼,均称为赵德明。
那范大人点了点头道:“我方才下去看了看,那三人虽然作普通牧民打扮,但那男子虽然年轻,但举止之间英气异常,你看旁边三三两两的十余个牧人,看似凌乱,却始终不离这三人身边。他身边两个女子,那少女手中戴的一对累丝镯子,一看就是大内秘造的,必是宫中御赐给西平王的,除了党项王室中人,谁能戴那东西?那少妇虽然打扮上不露什么破绽,可是蛮夷之族,便是男子也不识得几个字,怎么反倒有女子识字能看书的?更可异者,居然敢向本官叫板,她能一眼认出我是个官,还能说出我刚到边城来?仲平兄,你说说这等眼力这等胆识,果然可担得未来的西平王妃啊!”
那官员也不禁诧异:“果然这党项小番,也颇有人才啊!范大人,依此看来咱们前日接到的线报说,那赵德明之子元昊会在上元灯节到榷场来,确是事实了。想不到他竟然这般胆大,当真敢潜入榷场之中,难道以为我大宋无人了吗?”
那范大人抚须含笑道:“以仲平兄之意呢?”
那官员笑道:“但不知范大人胆子大不大?”
那范大人失笑道:“我范希文连太后都敢冒犯,难道到了这边城这地,还有何惧不成?仲平兄有话,便只管说来吧!”
这范希文,便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真宗去世后仁宗继位,因年幼由太后刘娥执掌朝政,如今仁宗已经成年,刘太后犹把持朝政,皇帝自登基以来,竟未曾独自召对过臣子。范仲淹上书,请太后还政,得罪了太后,便被贬放到这边城来。
他面对着的这个官员,便是大名鼎鼎的隐士种放的侄子种世衡,字仲平,因种放是大宗皇帝最看重的帝友,因此种放一族皆得袭封,唯有这种世衡心高气傲,不愿意靠着叔父成名,宁可自己到了这西北苦寒之地,自立功名。
种世衡素来好交游,眼前这一僧一道,都是他的知交。那和尚姓王,法号法崧,却是个吃肉喝酒的野和尚,那道士姓路名修篁,倒是个正经练丹修气的道门中人。
这种世衡本是个胆大的,见了范仲淹鼓励,便笑道:“听说那赵德明近年来身体都不太好了,诸事都是由他这个儿子元昊理事,赵德明一向事本朝甚谨,这倒罢了。倒是听说那元昊是李继迁那一流的性子,向来不服本朝,时时怂恿其父起不臣之心。他一个党项小蕃,居然敢僭称太子,可见早有不轨之意了。若是赵德明死了,难保他将来不出花样,岂非是养虎成患?下官索性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既然如此大胆妄为,敢私到榷场,咱们索性就给个他有来无回。他既然私下来,不曾与咱们官方照会,那便有什么事,也是他究由自取。听说那赵德明还有一幼子,是侧妃所生,才能本事远不及赵元昊。若是就此除了这个祸根,赵德明一死,幼子不能掌事,到时候咱们再想个法儿让他们诸落族起个内乱……”
他话未落音,范仲淹已经拍案道:“仲平兄果然好计。”
那道士路修篁也不禁合掌道:“善哉善哉,如此数十年边城可保太平了。”
这边楼上议事,这边楼下野利遇乞一行人,忽然觉得身边似乎气氛不对,人流中有人在在意无意地向他们靠近。他看了看左右,但见那几个靠过来的大汉身材强壮,眼中精光毕露,一看是知道是不好对付的人。
野利遇乞迅速吩咐身边的侍从:“守贵,你率亲兵先带夫人和朱雀小姐离开。”李守贵是他的心腹,闻言应了一声,就要带走胭脂和朱雀。
胭脂心头忽然极为不安,拉住了野利遇乞道:“遇乞,出了什么事?”
遇乞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没什么,只是以防万一,你们女人先离开较好!”
胭脂点了点头,这种时候她素来不会拖人后腿的,这也是她昔年在元昊军队中所习惯的,真正遇上危险的时候,元昊一般会先安排她离开,免得令他分神。她只有出征时任性过一次,生死场上这一种的教训已经足够。
野利遇乞直看着胭脂和朱雀等人离开,才招手令属下跟上,从榷场另一边出来。一行十余人上了马,直向百里外的宿营地疾驰。
忽然间一阵箭雨“嗖嗖”声后面传来,骑在最后的三名侍从已经中箭落马,野利遇乞脸色一变,叫道:“伏身,还击。”这边已经从马上的箭囊中取箭回头还射。
野利侍卫们都纷纷取箭还击,就这么停得一下,但见后面数十骑人马已经追了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遇乞抬眼看去,前后足有七八十人,人数是他们的十来倍,个个俱是黑巾蒙面,只露出了两只眼睛。
野利遇乞暗知不妙,却拱手道:“诸位,在下天都山野利遇乞,不知何处有所得罪,令得诸位在此截我,还请指教!”
那为首的黑衣人显得很诧异:“什么?你是天都山的野利遇乞?你不是元昊?”
野利遇乞大惊:“原来你们将我当成元昊太子?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截杀元昊太子,为什么又会将我当成了他?”
为首的黑衣人已经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冷冷一笑道:“天都山的野利遇乞?你以为你随便说个名字我们就相信了?哼,不管你是谁,你乔装改扮混入榷场,都是心怀不轨,既然来了就别走,先留下吧!”
野利遇乞缓缓看去,但见这些黑衣人张弓执剑,兵器犀利,看来是早有准备。他们这一行人因为要乔装进入榷场,榷场为了防止铜铁外流,在进出城门里都设了磁铁,因此他们也不敢带上铁制兵器,身边只有皮制的马鞭和竹木制的弓箭等物,此时莫说人数不能与对方相比,单在兵器上,也比人家差远了。
野利族人对望一眼,心知今天必是凶多吉少,当下都存了一个心思,侍卫野利浪埋道:“大人,您先走,我们兄弟拼命要也保护大人回去!”
那黑衣人冷笑一声:“走得了吗?”
野利遇乞脸色铁青,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是走不了,不过:“就算走不了,你们今天这批人中,也得留下一半陪我们。”说着,手中长鞭挥去,直卷向面前一个黑衣人的咽喉,只一招夺命,将他手中的长剑夺了过来。
他这一动手,自然其他人也纷纷动手,顿时混战起来。那为首的黑衣人却只分了一半人动手,另一半人仍然围在外面,以防有人冲出来好堵截。
眼见情况正危,忽然只听得轰隆隆声响,为首的黑衣人脸色一变,道:“这是什么声音?”
他身边的侍卫在黑暗里也不明情况地向那声音所传来的地方听了听,也变了颜色:“好像是马蹄声。”
“马蹄声。”那为首的黑衣人大惊,叫道:“快走!”
话音刚落,但见马蹄隆隆之声已经逼近,却是一群无鞍的奔马,直向双方交战处驰来。
这一群奔马,将黑衣人撞得四散而奔,也将野利遇乞等人从危境中救了出来,诸人都随着马群而走,他们本就是游牧民族,在马群中可比那些黑衣人来得熟悉。
一脱离险境,野利遇乞又惊又喜,细一思忖已经猜到了是谁:“胭脂,是你吗?”
果然从马队最后面,两匹马另驰出来,却正是胭脂和侍卫李守贵,李守贵向野利遇乞跪下告罪道:“大人,属下把夫人和朱雀小姐带到安全地带,可是夫人却一定要去找您,属下没能够完成大人交待的事情,请大人责罚。”
遇乞摆了摆手道:“幸亏你们来了,我们才逃过一劫。守贵,这赶马驱敌的主意不错,是你想的?”
李守贵脸色通红,道:“属下如何能有此能耐,一切都是胭脂夫人的主张。”
遇乞又惊又喜,转向胭脂:“胭脂,果然是你,你如何能想到这主意的?”
胭脂眨眨眼睛:“田单有火牛阵,我弄个马群有何稀奇?”
遇乞纵声长笑,将胭脂拥入了怀中。
折腾这大半夜,天已经蒙蒙亮了,两人相拥看着草原上那一轮红日跃上地平线,映得一片红光滟滟时,一股重生的喜悦宛如这片阳光,将两人温柔地包围着。两人十指紧握,看着对方相视而笑。
看着太阳渐渐升起,草原上的雾渐渐散开,野利遇乞道:“我们去找朱雀吧。”
胭脂点头:“是啊,这一夜这么折腾,估计她也得吓坏了。”
正说着,忽然远处又传来一阵马蹄之声,两人俱是色变。却见马蹄声越来越近,还夹着一个女子焦急的呼喊声:“小叔叔,你们在哪里——”
“是朱雀!”胭脂诧异地说:“她从哪儿找了这么多人来?”
野利遇乞脸色凝重:“原来昨晚那个人说的是真的,元昊当真来到榷场了!”
“元昊?”胭脂顿时脸色煞白,举目看去,但见远远一行人中,前面有两人青衣开道,中间一人白衣黑冠,虽然犹看不清容貌,但是那股熟悉的感觉已经扑面而来。
马队来得极快,只一会儿功夫,便到了眼前。野利遇乞和胭脂已经下马,百余名骑兵拥着元昊来到面前,元昊跳下马,道:“遇乞,你没事吧!”
野利朱雀跳下了马,跑到野利遇乞的身边:“小叔叔,你们没事就好,可把我吓坏了,幸好遇上元昊太子带我过来找你们。”
野利遇乞不动声色地将朱雀拨到身后,躬身向元昊行了一礼:“多谢元昊太子,我没事。不知元昊太子怎会到此?”
元昊的面容,与两年前相比已经显得更为成熟了,原来的圆脸也变得削长了些,眼神却是更为深邃和捉摸不定,他微微一笑道:“我正想去天都山找你们,听说榷场有灯会,所以过来一看。没想到遇上朱雀,听说你们可能遇险,所以和朱雀一起来找你们。遇乞,你们可看清是什么人了?”
胭脂站在野利遇乞的身后,借着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自己,虽然明知道这不过是毫无用处,但是至少在自己心理上觉得安全一些。但听得野利遇乞从容地道:“是一批黑衣蒙面人,夜里太黑,也看不清他们是什么身份!”
野利浪埋却忍不住了:“回元昊太子的话,昨晚那批人并非是想截杀我们大人,而是把我们大人误认为是元昊太子了。”
野利遇乞喝道:“浪埋,不得无礼。”
元昊大笑道:“原来遇乞是替我挡灾了,那当真是我要请你喝酒压惊不可了。”
野利遇乞微一犹豫:“元昊太子,您说,你这次要去天都山。”
元昊点头道:“不错,我正有一件极要紧的事,要找野利大族长帮忙,先与你商议也是一样。”
野利遇乞点了点头,对身后的胭脂和朱雀道:“你们先回营帐休息吧!”
朱雀显然不太乐意,上前一步说:“我可不可以……”
胭脂拉住了朱雀的手,温柔却是坚定地道:“朱雀,小叔叔要谈正事,我们女人还是回避吧!”
元昊的眼神迅速落在胭脂的身上,胭脂虽然微低着头回避他的眼神,却仍然可以感觉到他炽热的眼睛,探究似地钉在她的身上,那种感觉仿佛像是在燃烧的大火中似的,让人有透不过气的感觉,让人全身的肌肤都像是要被烤焦了似了。
胭脂从来就不是一个胆怯的人,但是她此时却不敢抬头,抬头又是兴庆府王宫的那一场挑衅再起,但是她现在却不想和任何人斗。
天都山的生活平静如水,也许月上中天时,半夜醒来偶然会有一丝丝的惆怅和无奈,但是对于她而言,已经够了。
她不想把自己再摔个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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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行军打仗时留下的习惯,每逢有大战前,她一定要吃饱睡足,让自己的身体在最好的状态,才能够投入一场大战。
等她睡醒了,她才知道应该怎么做。
幽幽一梦醒来,满室尽是奶茶香,胭脂半梦半醒中问:“朱雀,你醒了?”
却听得野利遇乞笑道:“朱雀早就出去了。”胭脂披衣坐起,却见野利遇乞坐在火炉边煮着奶茶,他提起铜壶倒了一碗奶茶递给胭脂:“你醒了,先喝碗奶茶吧!”
胭脂倚在他的怀中,就着他的手,喝下一碗热热的奶茶,顿时只觉得一股暖烘烘的气流走遍全身,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她抬头看着遇乞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遇乞道:“回来有一会儿了,煮了壶奶茶喝。”
胭脂抬头看着帐篷外,太阳已经西斜,将近傍晚了:“谈了这么久,你们谈些什么了?”
野利遇乞脸色凝重,长叹一声说:“是军国大事,关系到我们天都山,也关系到我们党项,关系到大宋和吐蕃!”
“吐蕃?”胭脂顿时把昨晚的事暂时抛开,显然眼前更重要:“怎么又跟吐蕃扯上关系了!是六谷部的厮铎督吗?”驻在凉州的吐蕃六谷部长久以来是党项的一个心腹之患,当年老王李继迁就是死在六谷部大王潘罗支的箭下,李德明继位之后,誓报父仇,集各部之力杀了潘罗支,但是潘罗支的弟弟厮铎督逃走,又成后患。
野利遇乞摇头道:“厮铎督已经不足为患,现在吐蕃共主是大赞普唃厮罗。”
“唃厮罗?”胭脂忽然觉得耳熟:“我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野利遇乞用火钳夹起一块牛粪添到火上去,拍了拍手道:“自唐末以来,吐蕃各部族分裂已近百年,直到数年前,占据宗哥城的僧人李立遵和邈川大首领温逋奇联手,在民间寻到一个孩子,据说是吐蕃赞普的后裔,名叫索南陵翁,立为赞普。两年前,那个孩子已经长大,对外宣传他改名为唃厮罗,意思就是……”
“佛的孩子!”电光火石间,胭脂的脑海里忽然想起那一个遥远的夏天,在祁连山的无名寺院中,月夜下的白衣僧人,他说从此他的名字就叫唃厮罗——佛的孩子。谁能想得到呢,他竟然会是吐蕃赞普。
“佛的孩子,”遇乞点了点头道:“本来大家都以为,唃厮罗虽然名为赞普,却不过只是李立遵和温逋奇所拥立的傀儡,谁知道也不过几年时间,他就从傀儡变为主人了。他诛杀温逋奇,控制李立遵,几年间统一了吐蕃各部,成为真正的吐蕃共主。自唐末之后上百年,数十个部族分裂厮杀,如今竟然已经在他的手中一统,河湟地区已经完全落到他的手中,现在已经拥有兵马十几万,实力已经能与我党项相抗衡。六谷部厮铎督、凉州回鹘、甘州回鹘的余党,都投到他的旗下,连原来归附我国内的吐蕃部族,也纷纷跑去投郊于他了……”
胭脂倒吸了一口气凉气:“有这么严重了吗?”
“还有更严重的!”遇乞道:“听说这半年来,唃厮罗和大宋往来密切,两边的使者暗中频频派出联络。我们得到线报,说是这次大宋的皇太后寿辰之日,唃厮罗将亲自前往大宋朝贡,接受大宋皇帝的册封。吐蕃的良马将源源不断送往大宋,而大宋的无数钱财将流入吐蕃提供唃厮罗招兵买马,大宋皇帝的册封将是唃厮罗统治河湟各部的有利武器。吐蕃和大宋若是结成联兵,则我们党项将腹背受敌,处于危险之中啊!”
胭脂的脑海中,仍然留着那个白衣僧人出尘般的身影,听了遇乞此言,不禁暗暗吃惊:“才不过两年多的时间,他居然能够将一个四分五裂的吐蕃一统壮大到可以和我们党项相抗衡的地步吗?长天生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有了一个想要为帝图皇的元昊,却又生出一个雄心壮志的唃厮罗与之并存。龙与虎共生,当此风云际会之间,遇乞,天都山的宁静只怕将不复存在了。“
野利遇乞也凝重地点了点头:“不错,龙与虎共生于世,风云际会,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只怕都要卷进去了。今天我跟元昊谈了一天,谈的都是唃厮罗的事。”
胭脂也不由地跪近两步:“他想做什么?”
炉中的火噼啪地烧着,火苗跳跃着,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感觉。野利遇乞道:“根据线报,唃厮罗已经带着礼物上路,他会取道六盘山进入大宋,而六盘山离天都山最近。我们要调集野利部族的兵马,和元昊的王军一起,在好水川一带伏击唃厮罗一行,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进入宋境,不能让吐蕃和大宋联兵成功。”
胭脂沉默良久,才道:“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今晚!”野利遇乞说。
“今晚?”胭脂惊得站了起来:“这么快?”
野利遇乞也站了起来,拥住胭脂道:“今晚急脚子就带上元昊和我的信以及令符,快马赶到天都山,通知大哥派出兵马赶到好水川,今晚我们就拨营起寨,赶往好水川会合大哥的兵马,因为唃厮罗三天之后,就会到达好水川了。”
胭脂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抖得她紧紧地抱住遇乞,想要从他身上汲取让她安心的力量:“会不会很危险,唃厮罗这么厉害?好水川已经在宋境之内了,咱们兵马犯界,会不会引来宋军合攻?”
野利遇乞伸出手,轻轻擦去胭脂额上的汗珠,安慰道:“没事的,唃厮罗是上京朝贡,肯定不会带太多兵马。你忘记了,六盘山一带都是山谷,地势崎岖,就算是宋军也进不来。我们整战速决,等宋军知道消息,我们早回天都山啦!”
胭脂将头埋住遇乞的怀中,轻轻地说:“遇乞,我害怕,我真的很怕!”从昨晚花灯会上,元昊的脸一闪即没,那种害怕的感觉,就一直在她的心头萦绕不去了。
(唃厮罗,即藏族传说中格萨尔王的原型)
“小婶婶,还记得第一次我们见面时,你说,将来我会遇上一个男人,他会比小叔叔也好上千倍万倍。你说过小叔叔不会陪我一生一世,每个人都有她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是吗?”大军已经拨营起寨而去,胭脂和朱雀缓缓返回天都山,第一夜扎营河边,朱雀坐在炉火前,看着火苗,缓缓地对胭脂说。
胭脂心头五味交加,第一眼看到元昊和朱雀同时出现时,那种莫名的预感在此时更加强烈,她轻轻将捣碎的砖茶末放入奶壶搅拌着,低声说:“是元昊吗?”
朱雀的脸红扑扑的,不知道是火苗的映照还是羞红了:“小婶婶,你也看出来了。”她的眼中欢喜无限。
胭脂的心陡然沉了下去,手竟然不由地自主轻颤起来,直到朱雀哎哟一声:“小婶婶,茶都洒到外头去了。”
胭脂放下手中的茶末和奶壶,坐正了身子,看着朱雀道:“朱雀,我是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她命定的伴侣,可元昊,他已经有妻子了!”
朱雀的眼神倔强:“那又怎么样?”她的眼圈有点发红,那种欢喜也蒙上了一层灰暗。
胭脂看着那样的神情,有一种熟悉的心痛感觉,她强抑着心头的烦燥,缓缓地说:“两年多以前,他娶了卫慕家的女儿为正妃,现在他一共有三个妃子,卫慕氏、咩迷氏和索氏,其中咩迷氏已经为他生下了长子阿里。朱雀,这草原上有很多很好的小伙子,愿意一心一意地待你,你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已经妻妾成群的男人?”
朱雀倔强地昂起了头:“我只愿意和雄鹰一起飞翔,不愿意在地上和草鸡一起吃虫子。草原上的小伙子一抓一大把,可有哪一个配作雄鹰。”
胭脂隐隐作恼:“可是跟雄鹰一起飞翔的可不只有你!”
“那些女人怎么能跟我相比?”朱雀的脸上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自信和沉着:“小婶婶,我是野利家的女儿,将来能够跟元昊并肩齐飞的,只能是我。”
胭脂看着朱雀,朱雀一向很天真,她不缺少骄傲,可是这种自信和沉着从何而来,或者说,是谁刻意种到她的心中去呢?元昊,你的来意果然不简单,你的目地绝对不止是一个唃厮罗而已。
次日出发时,朱雀不见了,只留下一个侍从传她的口信,她去追赶野利遇乞的大军去了。李守贵问,要不要把朱雀追回来。胭脂摇了摇头,追回来又能怎么样呢?命运的轮盘已经开始转动,天都山的温馨和快乐注定一去不复返。
回到天都山,天都山兵马也点集去会合元昊的兵马了。每年冬天,大厅总是围着火堆坐满了人,整个冬天族人们都在这里吃喝玩乐。而今,大厅上空空荡荡,男人们去了战场,女人们担心她们夫婿父兄的安危,再也没有心思聚会大厅。火炉都熄了,大厅从来没有这么阴冷过,冷得象是风从地狱里吹出来。
长廊上也是空空荡荡,葡萄藤是干枯的,再也不能遮阴,抬头看去,是灰茫茫的天空。地面上除了大雪和石头什么也没有。
胭脂从长廊走到大厅,再从大厅走到长廊,“笃、笃、笃”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寂寞在回响在长廊上、大厅中。
长廊的尽头,胭脂静静地坐着,像是天地万物都在此刻凝滞住了,这一刻和下一刻没有任何的不同。
她想,这样的日子,她接下来还会过上很多吗?
雪已经停了好几天了,但愿三川口也不会再下雪。
静静地坐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义——
“夫人,夫人——”侍女吴麻从外面跑了进来,远远便惊喜地大叫道:“回来了,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回来了——”胭脂大喜,连忙向外飞快地跑去。
大厅里像是施了魔法似的忽然变出许多的人来,火盆烧得暖暖的,合族的男女老少围在火盆边吃喝玩乐,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就像是今年的冬天,大伙儿就一直在这个大厅里度过的,这大厅的火从来没熄过似的,就像是——她仅仅做了一场梦似的。
“胭脂!”她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胭脂不必抬头,只顺势倚在这个人的怀中,抱住了他就行了:“遇乞,你们回来了!”
胭脂抬起头,不仅看到了野利遇乞,也看到了元昊,和元昊身边的野利朱雀。
朱雀小鸟依人般偎在元昊的身边,直看着胭脂的心不断往下沉。
这一次的行动可以说是成功,也可以说是失败。成功的是大获全胜,将敌人全部消灭。但是最重要的人唃厮罗却不在其中,审问俘虏后才知道,唃厮罗早已经提早三日,乔装成赴五台山进香的僧人,混在一群僧人当中,早已经入了关。他起身后三日,他的车驾才从青唐城大摇大摆地出发,招招摇摇地进了元昊的埋伏之地。此一举没有消灭唃厮罗,的确是后患无穷。
但是后患无穷的又何止这一件事呢。
回到天都山,天都山兵马也点集去会合元昊的兵马了。每年冬天,大厅总是围着火堆坐满了人,整个冬天族人们都在这里吃喝玩乐。而今,大厅上空空荡荡,男人们去了战场,女人们担心她们夫婿父兄的安危,再也没有心思聚会大厅。火炉都熄了,大厅从来没有这么阴冷过,冷得象是风从地狱里吹出来。
长廊上也是空空荡荡,葡萄藤是干枯的,再也不能遮阴,抬头看去,是灰茫茫的天空。地面上除了大雪和石头什么也没有。
胭脂从长廊走到大厅,再从大厅走到长廊,“笃、笃、笃”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寂寞在回响在长廊上、大厅中。
长廊的尽头,胭脂静静地坐着,像是天地万物都在此刻凝滞住了,这一刻和下一刻没有任何的不同。
她想,这样的日子,她接下来还会过上很多吗?
雪已经停了好几天了,但愿三川口也不会再下雪。
静静地坐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义——
“夫人,夫人——”侍女吴麻从外面跑了进来,远远便惊喜地大叫道:“回来了,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回来了——”胭脂大喜,连忙向外飞快地跑去。
大厅里像是施了魔法似的忽然变出许多的人来,火盆烧得暖暖的,合族的男女老少围在火盆边吃喝玩乐,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就像是今年的冬天,大伙儿就一直在这个大厅里度过的,这大厅的火从来没熄过似的,就像是——她仅仅做了一场梦似的。
“胭脂!”她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胭脂不必抬头,只顺势倚在这个人的怀中,抱住了他就行了:“遇乞,你们回来了!”
胭脂抬起头,不仅看到了野利遇乞,也看到了元昊,和元昊身边的野利朱雀。
朱雀小鸟依人般偎在元昊的身边,直看着胭脂的心不断往下沉。
这一次的行动可以说是成功,也可以说是失败。成功的是大获全胜,将敌人全部消灭。但是最重要的人唃厮罗却不在其中,审问俘虏后才知道,唃厮罗早已经提早三日,乔装成赴五台山进香的僧人,混在一群僧人当中,早已经入了关。他起身后三日,他的车驾才从青唐城大摇大摆地出发,招招摇摇地进了元昊的埋伏之地。此一举没有消灭唃厮罗,的确是后患无穷。
但是后患无穷的又何止这一件事呢。
黎明,胭脂披了貂袍,走到院外。昨夜欢宴狂饮,人们都在沉睡之中,包括野利遇乞,也仍然在睡梦中。
可是她却睡不着了,心头忧思重重,只能在黎明独自徘徊。
她慢慢地走过长廊,忽然见前面站着一个黑影,吓了她一跳:“谁?”
那黑影走过来:“是我。”
胭脂退后一步,忽然觉得晨风很冷:“你怎么会在这里?”
元昊的声音低沉,还带着一丝笑意:“因为你只要一觉得紧张,就会天不亮就起来到处乱转!”
“你在等我?”胭脂眉头一挑。
“是。”元昊说。
“为什么?”胭脂问,也许是她的语气有点漠然,这种漠然忽然激怒了他,心底的火苗一下子窜了上来。
“胭脂——”元昊大步走到她的面前,用力握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劲很大,像是要生生握断了她的手臂似的,那一刻痛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两人的脸离得很近,黎明微弱的晨光中,她看到他的灼人的眼神,带着可以毁灭一切的狂热和志在必得的阴鸷,似乎被魇住了,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好一会儿,那眼中的火焰慢慢地熄了,他像是忽然想起来,缓缓地松开她的手臂,干涩地笑了一下:“我们好久不见了!”
胭脂抱着双臂,感觉刚才那股狂热的力量仍然留在手臂上,痛楚不减,她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是啊,好久不见了。”
元昊眼睛一直盯着她,没有移动:“你、你过得好吗?”
胭脂放下手,轻抚了一下头发:“遇乞待我很好,天都山也是一个好地方。”
元昊眼睛将她从头看到脚,道:“看得出来,你气色很好,人也胖了。”
胭脂转向他:“你呢?”
“我?”元昊淡淡地一笑:“我又娶了三个妃子,除了青兰外,还娶了咩迷氏、索氏和都罗氏,咩迷氏去年给我生了一个儿子。”
“恭喜!”胭脂淡淡地说:“那朱雀呢?”
“朱雀?”元昊的眼神忽然从淡漠变得凌厉起来,他冰冷地一笑:“你好像很关心她?”
“她认为……”胭脂看着元昊,缓缓地说:“你喜欢她?”
“不是认为,”元昊的声音很平静:“是我要娶她。”
“娶她当你第五个妃子?”胭脂的声音变得尖利,一股怒气直冲头顶:“你以为野利家会答应把女儿送入那种地方去,当一个小妃,还屈居于索氏都罗氏那种小族女人的下面?”
元昊冷冰冰的声音,像是从不知名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野利家会答应的。”
胭脂冷笑:“你要娶的是朱雀,还是野利家?”
元昊反问:“你说呢?”
胭脂冷冷地说:“听说大王的身体近年来都不太好,权力已经逐步移交给元昊太子您了。可是卫慕家出一个王后和太子正妃,卫慕山喜手中的兵马已经将近两万;咩迷家出了一个大王的宠妃和太子侧妃,生下了成遇王子和唯一的王孙阿里,近年来大王对咩迷氏言听计从。元昊太子想要掌握大权,恐怕制掣很大啊!野利族既有兵马,又有大王的偏爱,若是加入太*的争斗中,的确是会对元昊太子帮助很大啊!”
元昊笑了,声音低沉:“我以为,你离开兴州府,就会从此变成一个普通的妇人,只知道挤羊奶煮茶砖了。真是没想到,胭脂还是以前的胭脂啊!”
胭脂此时听到这样的话,真是觉得是绝大的讽刺,她冷笑道:“野利家过得很好,天都山的环境很好,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要参和你们的这种事情?野利家已经出过一个嫁给王族的女人了,你以为他们凭什么还会再祸害女儿第二次?”
元昊笑了,这个笑容胭脂似曾相识,那一次,他也是这样笑着对她说,再过两年来娶她。这样的笑容,让她想杀了他的心都有:“如果他们还没有同意,那就得你去说服他们了。”
胭脂大笑,只觉得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我凭什么要去帮你说服他们?”
元昊上前一步,按住她的肩头,胭脂不由地向后退了两步,却已经是柱子了,她的后背贴着冰冷的柱子,元昊力气大得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镶进这柱子里去,他的眼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焰在燃烧,这种火焰可以毁灭一切,这种眼神令得她害怕。她从未怕过元昊,但是这刻元昊的神情令她害怕。
元昊的手从她的肩头缓缓移到她的脖子上,带着长年骑马射箭的痕迹,他的手掌粗糙而充满力量,那种粗糙而炽热的感觉在她冰冷的脖子上慢慢地来回划动着,他似在爱抚着她的脖子,又似在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掐死她,胭脂只感觉自己的脖子上根根汗毛都竖起,元昊眼中有一种嗜血的yu望似乎要喷薄欲出。
两人的脸贴得很近很近,她能够感觉到他话语中灼热的气息,元昊的声音近在耳边又似远在天边:“还记不记得你自己当年说过的话?各大部族坐拥势力,相互牵扯,本就是王室的痼疾。我们党项要强大,迟早都要取消这些部族长们的特权。还记不记得我们当年的宏愿,党项要立国,我要做开国的皇帝,所有的权力只能归于王室。这是长生天的旨意,党项的命运已经写在羊皮卷上,尤如黄河的水向东而去一样,谁也无法更改和阻拦。野利家的命运也将和党项各大部族一样,要么顺从王室,跟王室一起站在这黄河水的浪头之上,享受开国功臣的尊荣,要么被命运所抛弃,落入时光的尘土之中,被滔滔黄河水所卷走……”
胭脂整个人僵住了,看着元昊缓缓地放在她的身子,但自己的身体却仍然无法动弹,那种恐惧令她浑身冰冷,眼前这个人,她不认识,这个人简直象魔鬼附身一样的可怕。
元昊缓缓地说:“向从前一样,一个大族游离于王室之外自我生存的历史已经结束了,胭脂,如果你真的打算把野利家当做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存之地,那就应该做一个聪明人,帮助野利家族做出正确的选择。”他抬起手来,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注定要掌握江山,他忽然笑了:“听说野利家的仁荣大族长,是全党项最聪明的人,我想,他更应该知道,什么是对野利家最有利的选择。不错,我此刻需要野利家,可是,这也是长生天给野利家的机会,若是错过这个机会,将来我未必就这么需要了。”
元昊说完,转身就走。
胭脂只觉得无尽怒火简直要毁却她所有的理智,她的身体软软地坐倒在地,手中却正好握到昨日不知道谁丢在长廊里的一把长刀,她一把抓起那把长刀,冲着元昊的后背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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