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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佛主在一号线 李海鹏

_3 李海鹏(当代)
@怀抱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第三部分】
@跟拿葱的大婶谈文学
30 个世纪以来我最喜爱的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前几天挂了,他被称为美国文学界的“十项全能冠军”,既是一个写温柔放荡的存在悲剧的大师,又多才多艺,从创作到批评无所不能,比喻性地说,恰如四份苏东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长,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认为一个人若不在某些方面是个抒情歌手简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电影《毕业生》里,达斯汀·霍夫曼刚刚大学毕业,成天东游西荡,不擅实务,父母问他,你丫到底想要什么?他回答说:“与众不同。”当我想到厄普代克的毕生志业时,我的感慨正是:这就是与众不同的人生。
有时你不得不感慨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厄普代克这样的人相比,我自己活个什么劲儿呢?这就像人家已经实现了可以装满鸟巢体育场的梦想,而你还对一只小盒子说心事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撒娇地说,我只是一个在文学地图上没有人知道的国家里的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嘛。我在网络视频上看过巴西小孩踢球,还没有茶几高呢,踢得跟翻花儿似的,可是我们的国足也没集体自杀呀。我们是伟大国家,专跟人家比乒乓球。这就是我们的风格。余华不是有一部《活着》
倍受赞誉嘛,就因为里边有一个人,任天打雷劈,怎么着都活着。
我可不认为一个活着而不曾体验活着之外的乐趣的故事有什么好写。我姥姥几乎不识字,年近九旬,身体不好,自知死之将至,兹有存在之惑,问我说:“人这一 辈子呀,有什么意思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她,只好鼓励说,你要下定决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说的去做,可我觉得只是敷衍而已。她不能“与众不同”,不 贪求往生彼岸,却无法排解幻灭之失。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最杰出的小说是文明赠予我们的礼物。它们让你完全沉浸在床头的台灯能够照射到的小小空间之中,屏除了喧哗的世界,本来你对自己几乎一无
所知,它们却让你了解自己的孤独,了解自己的悲凉,了解自己在永恒时光中的小小的位置。平时,当理科生质问“文科生有什么用”的时候你可能很难回答,但 是在夜阑人静、手不释卷之时你却会发现,世界上各种接近真知的努力都有惟一之核,就是对存在的真实的追问,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与最杰出的天文学或物理学研 究其实是一回事,它们的浩瀚之美让我们的灵魂恐惧却安宁。
秦桧也有仨朋友,我亦承蒙错爱,偶尔被朋友问到为什么不多写点儿。他们的意思是,豌豆大的才华也不要浪费呀。我的回答总是:我不写就是因为我不会写呗。
我想这世上只有两种东西真正值得去写,一种是重大现实问题,比如社会中潜在的巨大危险,另一种就是我们的灵魂。这两种东西我都不会写,因此几乎没有任何 作文的必要。让我觉得疑惑的一件事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比我还平庸,却写那么多而且沾沾自喜呢?我觉得自己像蓝藻中的一条鱼,都快被这帮话痨给弄得窒息 了。有时候我几乎想跟他们签一个协议:大家一起收声好不好?
海明威够聪明的了,可是写《永别了武器》,光最后一页就修改了39遍,这才叫要想人前显贵,必得背后受罪呀。我想在我们这儿,人们的问题其实在于不聪 明,而在于太不乐意受罪了。
因此我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潘恩写过一本书就叫《常识》,美国精神就以这本小册子为蓝本。前段时间,一架飞机迫降在哈德逊河上,一个人都没死。我希 望等什么时候我们的飞机也迫降在一条河里,也不死人。经过漫长而迂回的逻辑,常识将有助于此。这看似恢弘的志向,其实不是。写文章的真正的恢弘志向应该 是文字像深涧流水一样优美动听,促进社会进步则只是识文断字者的本分。那么我为什么要逆流而动,大谈文学呢,既然我知道列位对文学的兴趣比拿葱的大婶强 不了多少?我就是要来点儿老生常谈,是的,我们这个时代低估了真正的价值。或者更直率一点儿说吧:我们的沸腾的生活啊,太可笑了。穷措大拥一黄脸婆,自 称好色,这不能叫风流倜傥;人民热衷蝇头小利,士子贪慕蜗角虚名,这也不叫大国崛起。
@硬币重于扑满
曾有一个时代,当我还小的时候,人们对古代知识分子充满兴趣,那时的电视剧里最常出现的角色是状元,而不是如今这般全是皇上。状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后丫鬟就欢天喜地地跑进厅堂,面对观众宣布“夫人生啦!”第二件事就是抓周。你知道抓周就是一个口水涟涟的婴儿在一张堆满礼物的桌子上爬啊爬,抓到什么就预示什么前程,抓一本书的就是知识分子,抓印章的是干部,要是抓胭脂盒,父母就要暗叫一声“坏了”,这是个流氓。电视剧总会安排两个孩子一起抓,一个状元,一个流氓,于是观众们就都明白了:这两个孩子将终生为敌,而状元必将取得胜利。
那会儿我就发现,自己对当状元和当流氓都毫无兴趣。要是让我去抓周,我必定要抓一块红烧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那说的是少先队员,我自己的兴趣可全在于永不间断的进食。
我觉得书是用来撕的,爷爷的眼镜是用来摔的,这个世界就是用来品尝的。我遇到什么都想塞进嘴里。我吃起杂拌糖来像甜菜上的一条象虫甲,吃起猪大肠来像一个食人生番,假如世上真有小红帽的话,我就要一口吃掉她的奶奶。当我妈送给我一只小猪形状的扑满当作礼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元气淋漓的婴孩,脑子里没有任何你们这个世界的破道理。我站在学步车后,顶天立地,觉得漫无边际的自由是天经地义的,而最狂野的梦想就是第一时间花掉每一枚抓到手里的硬币。因此拿到这只扑满,听说了它的功用之后,我的太阳穴位置就出现了一只网球大的汗珠:这是什么反动东西?
成年人总是倾向于给孩子买不适当的玩具,那只扑满就是一个例证。我猜想,大约是某种文化范式促使我妈认为每个幸福的孩子都该有一只扑满。在这个世界上,幸福的想象权当然是属于家长的,如果你有家长的话。有时候这想象权也归领导。有一年的有一天,午夜时分,我坐在上海外滩的石凳上望着浦东的璀璨灯火,心里想:这水晶之城啊,就是他们对幸福的想象?其时我刚刚去过青海。我设想,要是用一个瞬间移动机器,把我在青海见过的那些乡民弄到这儿,看看什么叫作车如流水马如龙,他们会不会晕掉呢?他们会不会发觉自己是些被屏除的家伙?
我总是认为,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比嶙嶙大厦重要,就像硬币比扑满重要。每次经过一幢银行大厦时,我都会在心里暗想:好大一只扑满!这扑满里也装着我的钱,因此我希望央行不要超发货币,免得我的本来可以买俩糖球的钱变得只够买一个。经过另一些威严的大楼时,我同样会想:好大一只扑满!这扑满跟我没什么太直接的关系,我只希望它的消化功能不要太好,吃冰棍拉冰棍就再好不过。
孔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我觉得这不对。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那些最小的小民的幸福感。有什么事情,国家不必瞒着他们,国家对于幸福的想象也该与他们分享。
有时我格物致知,感到我们的国家治理结构常常可与家庭生活类比,我们这儿的权力怎么对待民众,恰如大人们怎么对待孩子。如今我们的教育和政治事业都有了些进步,但仍然不够。为何如此呢?一个可参照的故事是,在赠我扑满的多年以后,我妈退休在家,开了个幼儿园。作为一名优秀又严谨的教师,她让那些小孩子们过着一种地狱般的生活,不是学习“最大的两位数是99”,就是背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有一回,我终于忍不住跟她商榷: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小王八蛋惟一的兴趣就是满地打滚呢?结果却是她至少三天没跟我讲话。
我意识到,当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就维系在某个观念上之时,这个观念无论多么错谬也是不可质疑的。
这就是为什么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总是困难的。对此我总是同时有两种态度,第一种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尽力促进它变美好;第二种则是留个后手:如果它能变好,我就对它好一点,假如它不能,我就去它娘的。我不觉得我们该过形为物役的生活,更不觉得该过形为意役的生活。我曾经站在学步车后,顶天立地呀,如今为什么不能回到人生的原点呢?小时候我的梦想只是吃江米条而已,如今我可以买无数的江米条,从北京排到沈阳,一路喀嚓喀嚓吃过去,岂不快哉?我一会吃成S形,一会吃成B形,我对世界的贡献就是喀嚓喀嚓吃过去,令沿途君子无不惊诧:这是什么混帐东西?
@老整个马甲配合我干啥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听来匪夷所思,其实屡见不鲜。
前两天看了半集战争电视剧,讲的是夜袭锦州。在一片惊天动地的爆炸中,我瞧见穿帮了,一个柱状物,藏在火焰中,貌似个大炮仗。那位女营长英姿飒爽,却紧张过度,因为她有着一种老体育节目解说员的风格,无论屏幕上发生了啥,都要讲解上一番:“敌人的炮火太猛烈了!”“城楼上的机枪在扫射!”“看,三排长都炸飞了!”
导演的苦心大概在于借此说明敌人火力强劲,进而证明战争艰苦卓绝,可是我想一来不是很有必要这么叨叨咕咕,二来“炸飞了”这种台词未免雷人。这跟我的一个智慧的小学同学有一拼,他写了一篇革命题材电影的观后感,说到强渡大渡河:“敌人罪恶的枪声响了,红军战士像下饺子一样纷纷掉进河里。”
另外,我对那个穿帮耿耿于怀。做事要有专业精神嘛,一次穿帮可以,怎么可以每个爆炸镜头都穿帮呢?有的观众可能不在意,可我就被间离了:擦,搞得晕天晕地的,不就是一炮仗吗?
你可以看出,看这电视剧的二十多分钟对我来说是并不愉快的体验。演主角的那个女演员的名字早前曾在新浪博客的列表上挨着我,一度蛮受欢迎—在我被他们识破并从名人列表上开除之前—我还问人呢,这人是谁呀?人家说这是个挺有名的演员呀。我一直没看过她演什么,这回一看,娘咧,这也行?哭起来的表情跟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在恶俗的好莱坞,每个演员都那么自然呢?为什么我们的演员好像从来不知道一个正常人是怎么做出反应的呢?
这还不只是夸张的问题。往好了夸张也行,金声玉振,也是一种风格—可惜不是。也是在电视上我看过夏雨发怒,那才叫狰狞,对面是个女的,他还非得呲牙不可,我觉得作为一男的也太过分了。饶是他这个男主角这样,前文说的那个女主角那样,观众还坐在电视机前为他们欢喜为他们忧。我见过很多人,尤其是长辈们,下了班就像个芋头似地粘在电视机前被恶劣的电视剧深深吸引,虽然间或失望地嘟哝上一句,“这女的演得也不像呀!”我不知道怎么从心理机制上解释这个现象,只能通俗地说,我们配合度太高了。
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家活得粗糙,对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马马虎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见识过好东西,无从比较,就更没所谓鉴赏。我无意站在精英立场上诋毁通俗文化,只是觉得,大家这日子过的,也太宽容了一点儿,恰如早前的某对不幸夫妻,虽然活得不爽,但是对付着过呗!
此种配合度,其实已经接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是最坏的一种配合,说的是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了依赖感,甚至反过来协助加害者。此事听来匪夷所思,其实屡见不鲜。现今碰到些事常有和事佬呼吁的“识大体”,过去社会伦理中的“明事理”,我看即属此例。卑之无甚高论,就是拗不过这个弯儿—“大体”和“事理”这些玩意若合常理,就一定是毛驴都可懂得的,又何劳长官和长者教诲什么“识”和“明”呢?可是总有很多人与我和毛驴相反,对那些废话深信不疑。当然任何强力皆以征服心智为目标,而一般人们的被体制化又实在是再自然不过之事。
譬如我在这儿批评电视剧,没准儿就有路人不大乐见。此人也许也有点儿小不满意,可是还要标榜自己是个明理之人,就拖泥带水地说,人家导演也不容易,让你导你还导不出来呢。更可能的说法是,做人何必这么刻薄?
坦率地说,这种人太欠抽了。我只是性情坦率,您却是爱装孙子。同样地,有人身为纳税人,得到了很烂的公共服务,却会说“什么什么也不容易,应该理解嘛”云云。理解并不是问题,我想,可是在“什么什么”的光辉照耀之下,你那个小小的自我站在哪里呢?倘若利益常受损害,却习惯于站在侵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论个体的话,我看是性格太过粘粘糊糊,论整体,我就要惊叹这配合度已经高过了云雀的翅膀。
@诗歌轶事
到我这个博客上留言的人当中,赵丽华老师可能是最有名的。有人留言就该谢谢,这里面自然也包括她,尽管我也觉得“梨花体”挺逗的。2006年我惟一能记住的诗,就是“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看了这个我才知道,原来女厕所也不是世外桃源。浪打郎在MSN的签名上剽窃了这个句式,改成了“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说好了/三点钟打/麻将/却迟迟/不来/的人”。
我挺理解浪打郎的,打不上麻将多难受啊,他是真的不能容忍。
诗本身的问题就不谈了。从15岁到21岁,我写过6年诗,可还是说不明白这东西。21岁那年一想,兰波到这个年纪早跑非洲犯罪去了,就不写了。有时候开玩笑,我也对人说,“你丫是诗人吧?”其实我可没把写诗经历当成劣迹,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我的看法始终是诗是昨日世界的微光曾经照亮过你我幽暗的心灵,至于反诗主义的猪猡们怎么认为——谁尿他们呀?
八9年6月,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写了首挺长的诗,寄给我。那时候全国性的诗歌病已经退烧,可是年轻人情绪激动,第一反应还是写首诗。那一年3月,海子死了。对文学青年们来说这是个挺重大的事件。浪漫主义卧轨了,死球了,破产了。
2000年我上网,吃的第一大惊,就是怎么还有这么些人写诗呢?特意外,好像我好不容易进化成了一头鸭嘴兽,却发现某个寂寞的山谷里侏罗纪还有春天。我看了看,新恐龙们写得真够差的。我觉得文学是天才干的事儿,散发出的一股小城镇的霉味儿的家伙应该靠边儿站。
后来就到了现在,普罗大众们赖皮赖脸地爬上了网络的历史舞台,威权时代,别的图不着,也就图一互相作践的欢乐。群众的小聪明是无穷的,有时候确实能产生很滑稽的戏剧性效果。
我既想起索尔.贝娄一句话:“胆怯的智慧还在犹豫的时候,勇敢的无知已经行动了。”又觉得群氓的嗡鸣是时代民主化的必然结果。央视播放《大国的崛起》,南方都市报有篇评论不错,说重要的不是大国崛起,而是大国民崛起。我倒觉得,更重要的是小国民的崛起。鸡八毛大国,你让我这样的小国民崛起了,中国自然就好了。同理也适用于网上乌合之众。我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相信破而立也好,不破而立也好,MZ时代终将来临,因此早已做好了跟这帮无耻之徒共度一生的打算。
当然了,说回到诗,赵丽华老师也确实授人以柄。诗写得太有童趣了。
其实我是乱说,看不大明白什么。1992年,一位师兄瞧了瞧我写的诗,苦于无法礼貌周全地加以评论,就说:“年纪一大,就看不懂诗啦。”岁月荏苒,如今ME TOO矣。
@想一想,不也很好吗?
2009年9月14日 涂鸦 李海鹏(第一财经)
美国电影里常有这种镜头,某人走到了一个诸如大峡谷之类的地方,站在一块伸向虚空的岬角上,于是镜头旋转360度,让我们看到整个世界都匍匐在他脚下。我们就知道,这人走到了世界尽头,而且他自由了。有时候一本好的历史书,比如说阿诺德?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也能把我带到类似的地方。我由此发现了人类生活真是太复杂了,除了所谓上帝之外没谁能掌握它,恐怕也没谁能真正理解它,而那些彪炳史册的强权人物也无非是涡流中的渣滓而已。
这让我想起了在青藏高原腹地的感受,那时在青黛色的天空下,我望着雪山和一块块玻璃般闪亮的湖泊想,啊,这就是地球,还真是奇妙啊。历史的辽阔和高原的壮丽都会冲击一个人的感性,让你惊讶于世界并不是你熟悉的庸常的样子,因此你多少有点儿小激动,只是你不再是充满豪气的少年了,因此也不再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也会站到世界尽头的岬角上。
类似的感受也出现在我读一本讲天文学历史的书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是你一直生活在监狱里,突然间墙壁在你面前消失了。在浩瀚的事物中发现深邃的一面,向来会对人类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冲击,科学和宗教,真或者假,魔力都系于此吧?我看过一篇杨振宁的访谈录,他说物理研究让他深受震撼,被一种至美深深吸引,感到冒犯了什么,“好像看了某些不该看的东西”。
这么说这个世界还蛮有趣。对那些把这世界当成一个玩具的人来说,也许它更有趣。对我来说世界就是这个滴溜溜转个不停的星球而已,最遥远的地方也许是南极,鲸在那儿喷水玩,企鹅在那儿像《马达加斯加》里面那样做寿司,而红豆冰山们正在因为二氧化碳排放过量而慢慢融化,再远就是异次元空间了。可是一个天文学家居然可以趴在射电望远镜前,观看一颗恒星在几百万年前发出的光,并且根据光的弯曲推导出宇宙是一个有限而无边的空间。这就是令我嫉妒的事情:有人可以拥有一个与我的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真实存在却是我无从想象的。
说来可耻,我还真琢磨过相对论:为何一颗子弹穿过一个坠落的屋子,屋里的人会看到子弹的轨迹是弯曲的呢?有一次我采访一位物理学家,特意请教这个问题。物理学家给了我一个答复,可是它太普通了乃至我根本没记住,我只记住他的神情:你研究这个干什么?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要干什么呢?答案是,我很好奇。相对论这么有名气,我总想了解一下呀。再说人都是虚荣的,既然爱因斯坦有人类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头脑,我自然希望自己的头脑也能跟得上他。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弄明白了相对论,反正它也不复杂嘛。可是残存的一点儿理性告诉我,这可不是数独游戏之类的玩意。于是我悲哀地回忆起了物理我只读到了高一。
事实是,我想体会辽阔、自由和真理。古人云,神游太虚,这就是我想要的。说起来玄妙,其实也很简单,倘若一个人掌控一个地方的奥秘,他在这个地方就是自由的。如果一个人了解宇宙,他的思维就可以自由地、无边际地飞行,如果了解历史,就可以在头脑中体会到永恒时光的重量。对我来说这就像一场遥不可及的春梦,可是我还是会想,如果我是一个最好的物理学家或者别的学者,就可以体会一切壮丽的、神秘的事物,就像坐在第一排观看上帝的演出。
关于这种无法达到的念想与惆怅,弗罗斯特有一首名诗说得很清楚:林中有两条路,你永远只能走一条,怀念着另一条。《太阳照常升起》里则有更贴切的情节。杰克在那小说里是个因战争创伤而导致的性无能,但是女主角勃莱特很喜欢他。在小说的结尾,他们坐在出租车里,勃莱特说,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杰克身上。“是啊,”他说,“这么想一想不也很好吗?”
说起来这真是悲伤和可笑,可是我又觉得,这是一个真正浪漫的故事。
@骑猪走天涯(空缺)
@且睡且跑(空缺)
@如果自由都是遗憾的
我从未如此深刻地意识到,自由是必需品,因为一个人必须尽量脱离周遭世界中习以为常、理所当然的那些东西。
  我有关自由的一切思想都始于我妈把我送去幼儿园的那一天。那天先是飞沙走石,妖风阵阵,后来风歇了,就下了一场夏日午后的小雨,淅淅沥沥落在人脸上竟然全是黄泥。我沦落人间不过千余日,何曾见过这种阵仗?心下不免感慨:嚯,这个世界还真是操蛋呐!
  到了幼儿园,一堆奇形怪状的小朋友就纷纷跑过来搭讪,搞得我非常难受。我可是从来不跟人说话的呀。他们净问一些炫耀性的蠢问题,比如“你吃过香蕉没?”什么狗屁香蕉,我书包里还带着糖三角呢,跟你说得着吗?我痛哭了几场,终于逮着机会把糖三角和鸡蛋统统安全地吞下肚去,才施施然俯允阿姨协助自己撒了尿,捱到下午,终于逃跑了。这就是我一生中不断逃学的开端。
  此后的漫长时光中,我则学到了世界的本质是竞争性的。什么事都讲个资格。你要干点儿啥又要不惹人嘲弄,就得有个等级。水晶鞋和南瓜马车就是灰姑娘的等级,齐达内就是前几年的皇马的等级,天价香烟就是被网民们揪出来的那个局长的等级。我看过一篇小说,里面有个在富人学校上学的姑娘,她说:“你知道当富人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吗?就是可以说自己没钱!”
  因此一般来看,自由就像个樱桃,你在社会中的等级则是那个蛋糕,蛋糕越大,樱桃就显得越漂亮。可是我总是想,为什么不能颠倒过来呢?我就想拿自由做个蛋糕,拿等级当个樱桃。
  我发现这可真不容易。范跑跑被嘲弄那会儿,我就想,这哥们也没做错什么呀。他就是害怕了,然后又好作惊人之语地说自己的害怕比别人的不害怕更有等级。我看了他对教育的反思什么的,说得其实不赖。他提倡真实的历史教育,还极力避免泯灭孩子们的天性。我小时候要是有这样的一位老师,过年我还想给他送挂历呢。
  可是你想想为什么大家都嘲弄他而完全不听他说什么呢?因为他的自由权利不够大。他的蛋糕不够大所以他的樱桃显得比较蔫。他那些话,要是一字不改由罗素来说,大家早啧啧赞叹了:嗨,虾米叫智慧?虾米叫特立独行呀?
  就此可以推论,我之所以能够提到自己从幼儿园时期就开始逃学,一定是因为我认为自己在学问上已经有了一个不至于被人嘲笑的等级。你可能还没想到吧,虽然我斗大的字不识几个,还是大学本科毕业的哩!当然了,我必须承认,直到大学时期为止,我从没认真地上过几堂课。
  我相信这是一个不错的教育经验,虽然不是最好的。我想最好的教育经验就是你小时候琴棋书画样样比划,少年时期在市少年队踢球,长大之后就去常春藤名校,跟费正清学历史,跟纳什学数学。如果这等好事降临不到你头上,那么退而求其次,来个180度大转弯,差不多也就是我这种了。甚至于,再少一点、再业余一点的教育就未必不好。比方说我就一直很欣赏那些没上过大学的家伙们的那种天然、活跃的幽默感。最差的可能就是上个中不溜儿的大学而又规规矩矩。想想你自己在那缺乏自由的校园中到底学到了什么,想想在课堂上跟老师念得那些阿弥陀佛,再想想当时窗外的小鸟们的引诱性的歌声,用一句广告词来讲:你被耍啦!
  西方有句俗语说:自由永远都不晚。可是我又觉得,自由永远都不早。
  如今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贪恋自由了。我却从未如此深刻地意识到,自由是必需品。这是因为一个人必须尽量脱离“体制”。我指的是周遭世界中因为习以为常而被视为理所当然的那些东西。我看过一本书,才了解到恐怖分子们有多么正直,多么富有理想主义。可是你见过比他们干的那些事更讨厌的事情吗?他们是“体制化”的人,他们信了一种“文化”,这种“信”是如此荒谬却又如此坚韧。
@去日本见贤思齐(一)
去日本见贤思齐(二)
去日本见贤思齐(三)
去日本见贤思齐(四)
——空缺
【第四部分】
@秋裤传奇
有一天,我嫉妒人家都有二奶,就我没有,就挑了一个最难看的姑娘,跟她说,你做我的二奶吧。她说,我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怎么好,有人邀请我做二奶,是对我的恭维,我不图钱,图你也没有,也不图性,这个我看你也没多大能耐,我就图一品位——你告诉我,你穿没穿秋裤?我说,穿了当然穿了!那姑娘就哭起来。她说,我这样的人挑逗她,是对她的莫大侮辱,就当街狠揍了我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传闻说,时尚达人苏芒女士有言在先,时尚人士是不穿秋裤的。我想幸好这话跟苏芒挨边儿,如果是可可.香奈儿说的,那毒妇拿我剥皮实草亦未可知。
其实秋裤不只一种,大家的叫法也不一样。在北京叫秋裤的这东西,在南方叫棉毛裤,在沈阳则叫衬裤。秋裤在沈阳指的是另外一种裤子,是工人穿的,暗绿色,很密实,还有点儿耐燃。
小时候,在沈阳,冬天,我们可不只穿秋裤而已。我要穿一条衬裤,也就是北京所言之秋裤,然后穿一条沈阳意义上的秋裤,再套上一条毛裤,毛裤外面还有棉裤,最后还要穿一条外裤。这样一来,不算内裤,我已经穿了5层裤子。上装也是一样,我要穿衬衣、秋衣、毛衣、棉衣和外衣。这还只是穷人家孩子的穿法,有的孩子的父亲是处长,就穿12层。局长公子就穿24层。这样一来,我们都穿得像米其林娃娃,浑身充满弹力,被人踢一脚,就会弹出去好远。上学的时候,我们是不用走的,都是坐在地上往前跳,就像一堆会跳的棉花糖。有的同学跳得太高,就会挂在电线杆上,家长就只好拿粘知了的杆子往下粘。粘下来之后,孩子冻僵了,家长就骂一声“废物”,拿个乒乓球拍,拍回家去。有的同学跳得实在太高,挂在大厦顶端的旗杆上,就只好用加农炮轰,轰下来之后全身都是黑色的炮灰。还有的同学穿的秋裤太多,就跳得比谁都高,降落起来很费时间,有时我们已经上完了两节课,正在做课间操,就听上面有人喊,“让一让!让一让!”我们赶紧躲开,于是就听“日~”的一声,这名同学像陨石一样落下来,在地上砸出一个多层秋裤形状的大坑。我们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下雪的时候我们最怕摔跤,有的同学穿塑料底的棉鞋,太滑,就会摔到雪地里滚出去老远,跟滚元宵相仿,渐渐变成一只大雪球,看不清楚方向,就只好由别的同学给他指路,“拐了!拐了!”这样一路滚到学校,就像蚕蛹钻进了雪棉豆沙,已经有东方明珠塔上面的球那么大了。这时候凭你刀砍斧劈,都不足以把雪球打开,就需要校工提来开水,在雪球上浇出一个洞,才能把里面的同学救出。有一回,浇出一个男孩,一出来就嚷嚷着要上厕所,可是他尿不出来,我们一看,大惊失色,原来他尿尿的工具已经消失不见。还是黄校长有经验,他充满慈爱地摸了一会儿,说,“没穿秋裤,冻小了!”我们就只好给这孩子抹上酵母粉,慢慢发起来。
你看,小时候我们就生活在如此冷酷的环境中。在零下20度的气温里,滴水成冰决非夸张,只有货真价实的蠢货才会装细高挑儿。长大之后,我想了又想,认为自己仍然生活在冷酷的环境中。我曾在《智族GQ》工作过一段时间,学习到了不穿秋裤会更得体一些,穿贵一点儿的衣服可以更显优雅,等等。不过我始终觉得,在我们这里,还有很多事比时尚更重要,更需要人们去想,去谈论。在这里,比一个人看起来怎么样更急迫和重要的事情多如恒河沙数。
不久前的一天,我吃了一片阿司匹林,真神了,竟然一下子穿越去了当年,遇到了那个冻小了的孩子。我问他,你是富二代?他摇摇头。我又问,你在《时尚芭莎》工作?他又摇摇头。你是北京文化圈儿的?他又摇摇头。你想找个二奶?他还是摇头。我就说,那你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他说,你别说了,我不就是学人家不穿秋裤嘛,不比你学人家去做时尚杂志强吗?
@一笑倾城
一笑倾城北京客 2008-08-16 23:04:25 阅读5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大学毕业那一年,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嫁给了上一届的师兄,作为两名中文系同学,当时他俩身穿礼服,乘坐敞蓬汽车穿过寒风劲吹的大连街道,冻得瑟瑟发抖,却仍坚持着在棒槌岛的沙滩上念完了《红与黑》中他们最中意的选段:“来吧,一切都很好;勇气,我一点儿都不缺!”听了他们无畏的宣告,大海就泛起了不平静的波澜,而我正是旁边那个忍俊不止的家伙。如今我旧事重提,可不是在讽刺什么,至少不完全是。这事儿是有点儿离谱,尤其在今天看来,但更重要的是,它正是他们一生中的美好时光的一个部分——人世间所谓的美好,其实就是未必美好却恰逢其时吧?
在豆瓣网,我参加了“搞笑新闻搜集小组”,也参加了“悲惨新闻搜集小组”,我发现两边儿的新闻其实差不多。我越来越能嬉笑着看待悲伤,也越来越能庄重地对待笑话了。以往我会觉得,对着大海念《红与黑》是脑袋抽筋的表现,现在却会想,时光荏苒,我们已经失去了多少往日的生活啊。年龄的增长会让你不再像以往那样高估聪明的价值,更少享受嘲弄的乐趣而更多地体恤他人。
我觉得我们说太多的笑话,也许是生活速度太快,每个人都有眩晕感之故。心理学家说嘲笑是对恐惧的回应,说得蛮对。如今在网络上,在饭桌上,人们嘲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多,可是并不比以往更自信吧?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曾经说,当他对年轻人讲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往事时他发现:“有多少事对我来说还是不言而喻的现实,而对他们来说却已成为历史或者不可思议。但隐藏在我内心的一种本能使我觉得,他们的发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我们的今天和我们的昨天与前天之间的一切桥梁都已拆毁。”
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跟茨威格完全一致:年轻人未必总是对的,但是即使错,他们也总是有理由的。对今日的中国生活来说,“今天和昨天与前天之间的桥梁”同样不复存在。我们可能轻易地认为,我们已经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公路上飞驰了这么久,多年以前的土路上必无风景。我们也可能会满足于自己的成熟,而不再珍视诸如“天真”、“信念”之类的东西。比方说,在1993年,如果我能知道多年以后我就是这个样子,当个记者遛遛哒哒,没准儿就干脆自戕了事。那个时候我怎么可能忍受如此平庸的日子呢?别忘了,“勇气,我一点儿也不缺!”如今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这种勇敢只是滑稽的和可爱的——年轻人总是显得比成年人勇敢,恰如小型犬总是比大型犬显得勇敢,可是宠物专家说,那不是勇敢,只是容易激动。然后我们会怎么做呢?我们嘲弄那些冲动的小狗。
我们有着成年人对年轻人的嘲笑,现在对过去的嘲笑,优越感对卑微的嘲笑等等。有时我觉得整个国家都发出着各种笑声,尽管我们仍旧比较木讷迟钝。过去是凡有水井处皆有柳词,如今则是凡有Web处皆有嬉皮笑脸。有些人可以把嘲笑变成一种艺术,可是在我们当中,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太少,业余爱好者却太多。因此一方面我蛮喜欢看某一两个人逗趣,另一方面又苦恼于到处都在白痴似地笑个不停。
格外令人讨厌的是成年人带有成见的笑声。在YOUTOBE网站上曾经有过一个风靡一时的短片,内容是一个男婴不知道为什么咯咯笑个不停,这孩子长得可爱,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让看片子的大家都跟着开怀大笑了一场。我喜欢这样的笑声,它就是因为觉得好笑而笑,不附带任何偏见。成年人的笑就没这么简单了,要是内涵丰富起来,实在是让人觉得了无生趣。如今这个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是没被我们嘲笑过的,可是其中有多少是经过甄别的呢?
我自己也常常发出笑声,其中的大多数也很无聊,不过我倒是喜欢在东京的一次。当时日本外务省的一位官员请我们在三角宽他们家吃了怀石料理,味道很不错,然后就带我们顺路参观东条英机的墓地,想请我们实地体会一下日本的宽恕死者的文化传统。在墓前他说了一句多余的话:“请各位不要侮辱死者的墓地。”我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冲东条英机家的墓碑尿尿的样子,于是腹中暗笑不已。这笑来自童稚年代,就像看到校长摔了一跤一样不可遏止。它毫无声息却又如此剧烈,以致东京上空紊流丛生,鸟儿都飞不稳啦。
@小神蒙巴第
南方周末专栏:北京客
早在上初中之时,由于爱抖机灵,我往往与班级里某些衰人一道,被老师告诫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如今想来,在汉语的诸多劝世警句中,这很可能是最常用的一句。这话听起来是个循循善诱的意思,可实际上很凶暴,跟“你TMD老实点儿”差不多。那会儿我智商很低,不能领会老师的意图,总以为自己没有坐正,一个劲儿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结果直到现在屁股还总是朝东南方向歪。
如你猜到的那样,在老师与我的争拗当中,永远是老师不对。其实当时我并非不良少年,只是有些嘻皮笑脸、没心没肺而已,老师犯不上生那么大的气。按照罗伊?阿伦德哈蒂在小说《卑微的神灵》中的说法,我辈仅仅属于“小神蒙巴第”一类的人物,若说有错,也只是从无宏大理想,天生是个小角色。
我一向以为老师更应该收拾阿伦德哈蒂说到的另一种人,与“小神”相对,他们叫作“大神拉尔坦”。这类“大神”是“庄严的、咆哮的、有力的”,胸怀壮志,城府深沉,总想着干出一番经天纬地的事业。打比方说吧,我觉得学生会主席啊、演讲比赛冠军啊、校园篮球赛里撞成了脑震荡仍坚持上场的粗俗货色啊,总之各位特“事儿”的主儿,都属此类“大神拉尔坦”之列,应列入严厉打击的名单。
可惜的是,从无任何一位老师尊重过我的意见。不仅如此,等到我长大成人的年代,“大神”们早已成了世界的精神领袖。
韩剧《大长今》里的那个女厨师,就是最近比较有名的一个“大神”。这姑娘参加了皇宫里的烹饪大赛,每做完一锅石锅拌饭都要演讲一番,还拿了一串特难吃的山草莓给中宗吃。中宗说,怎么这么难吃呀?她的回答倒是滴水不漏,大意是:难吃怎么了?给你难吃的是瞧得起你,让你想着天下生活艰难的子民,你可别不领情呀。最了不起的是,中宗一听,差一点儿潸然泪下。这种忆苦饭就是典型的大神趣味———东方人都喜欢高洁的情操,天生就是崇高胚。
这个电视剧据说是用来励志的,从这个角度说,里面的情节倒也合理。不过如果审视一下我们的生活,这事儿就有点儿莫名其妙:今日中国的每个人都在人生中奋力拼抢,斗志之旺盛,不输英超比赛里的“疯狗精神”,还需要励什么志呢?
“小神”式的人物看见这一幕,就非笑疼肚子不可。当然了,笑得好的话,这个小神也能出名赚钱,晋升到大神之列。在事业的早期,伍迪?艾伦就是专干这个的,那正是他最可爱的年份。他写的那些小说和讽刺文章其实都是单口相声,包袱好不好另说,颇有小神蒙巴第之风采,因此很讨人喜欢。不过世事总是如此:终于有一天他成为了特别深沉的国际大导演。最让我觉得可惜的是,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神。这个世界上光辉耀眼的大神太多了,何必凑那个热闹呢?
大多数普通小神还是在老老实实地“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天清早,我的一个朋友到雍和宫玩,看人家烧香,她也烧了一炷,人家问,你有什么愿望呢?这可把她难住了,因为她是那种向来不对任何人提要求的人———至于对超自然的某人提,更是想都没想过。冥思苦想了好半天,她最后结结巴巴地说:“世界和平。”人家一听差点儿气晕掉,不得不反问她说:“你就不想找个好工作什么的?”
所谓小神,我看就是这种笨蛋:他们找不到好工作,恰恰是因为根本就没想到该去找份好工作。如前文我的自况,“没心没肺”。在阿伦德哈蒂的小说中,小神是荒谬的,他们有一种多余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权力对于没有权力的人们的敬畏。”这话说得有趣,却与人们的常识相悖。我们的常识是,谁也不会敬畏没有竞争力和攻击性的小角色。说到底,我辈的梦想只有一个:这个常识是错的。
@帅哥都是小甲鱼
往日不可追回,那个对帅哥像春天般温暖的少年早已随风而逝。当年我气度恢弘,对于他们以美貌对我的自信做出的冒犯并不介意。打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汤姆.克鲁斯就得到我的坚定支持,而布拉德.皮特和金城武干脆就是我向周围的女生们推销出去的。这种宽宏一直持续到现在,若非在本届欧洲杯上暴露出其怂蛋的本来面目,贝克汉姆还会继续得到我的推崇呢。
高中时代我的几个最好的朋友都是帅哥,由于我的陪衬,他们浑身洋溢着神一般的光彩。当时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可以表现这个班的物种多样性——天地明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傻瓜一类的,我则聪明伶俐。但是我当时的女朋友很不高兴,她说,你怎么总跟那几个混蛋混在一起呢?如今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因我自取其辱地凑到帅哥群中而自觉丢人,恼羞成怒;可是当时我那么单纯,却以为她已中了我的妙计,对帅哥们充满鄙视,还在心里像疯子似地“HIAHIA”笑呢。
时光荏苒中事情终于变化,倒不是说发生了哪个帅哥抢走了我的女朋友之类的重大悲剧,而是说我终于通过无数微不足道的细节,缓慢地领悟了一个真理:女孩们都喜欢帅哥,而不是讨厌。
由于多多少少是个自然主义者,这一发现对我而言不啻是个重大打击。老实告诉你吧,我沮丧地考虑过是否此生休矣,以后是否只能全凭内涵泡妞之类的问题。至少在吃饭时幻想过三次拧断某个坐在附近的帅哥的脖子,四次想向他们的盘子里偷偷吐唾沫。
最可恨的是帅哥无处不在。北京有几个饭馆用玻璃、皮件一类的东西装饰得黑不溜秋的,去吃饭的帅哥美女就相对多些。美女多当然好,但是帅哥也多就太没劲了。我在饭馆的留言簿上大肆写了些泄愤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我比较得意的,不揣浅陋复述如下:帅哥都是小甲鱼。其实不是甲鱼啦,是那个更可爱的词。千真万确,那本留言簿现在还在什刹海边的一个云南饭馆里摆着呢。
从那时起,我才开始意识到美女们先做帅哥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完完全全是谬乱之举。她们凭什么不是先做我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众所周知的道理是,她们本该会倾慕我的,要是全世界的帅哥都不曾出生的话。
《圣经》里的阿伯拉罕帅得无与伦比,可是他的后世传记作者强调的却是心灵,“他的脸上反映出他灵魂的纯洁”,可见美貌远非终极价值。就当代标准来说,有礼貌和懂分寸才是男人的基本价码所系嘛。据此重拾了信心之后,在那几个帅哥聚集的饭馆里,我说起话来格外大声,讲起斯里兰卡劳工问题来格外投入,举手投足间就很有种特别的风采。
后来一个女孩实在忍不住了,小声儿地提醒我说,瞧你自卑的,诈唬什么呀,下次我们不来这种地方就是了呗。
@永失我爱
永失我爱
不知道为什么,非逻辑性的爱情总是更能满足我的幻想。据有些专家研究,每个人头脑中都先天存在着一个爱侣图象,觅偶原则往往由此而来。法国图尔大学的教授阿兰科尔班更没谱,他在《气味的历史》中说两情相悦的基础在于气味,是否爱上某人,全要看一个叫犁鼻器的器官做出什么反应。类似这种天赋爱欲的学说我统统喜欢,可见人是动物啊,而且茫茫人海,情爱姻缘,早有神圣莫名之本质。
可是造化弄我,非逻辑性的爱慕往往无疾而终。换句话说,我居然从没喜欢过那么多本应喜欢的女孩。
比方说吧,按照我的本性,我本该喜欢上某个黑人女孩,不是那种巧克力色的,而是炭黑的,她们多迷人啊,可是我从没向她们倾诉过衷肠。我还应该喜欢小眼睛的鬈毛儿女孩,最好戴耳钉,穿很短的短裤,要是成天一副懒洋洋的傲慢无礼的样子,我更会喜欢死啦,可我也没行动过。所以说,这一生中我失去的爱人太多了。
多年以前,我舅舅有过一个义女,貌美如春日早晨的铃兰。当她站在我舅舅家的阳台上吸烟时,爱慕者们便在楼下空地上大量啸聚,半条街都回荡着他们故意弄得很响的自行车铃声。她每周去他家一次,这种戏剧性场景就每周上演一回,最后我舅妈忍无可忍说,小玲啊,你去让那帮小子走吧。
我琢磨,小玲就像猫不希望鱼走一样地不希望他们走。对于她这种残忍的美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描写得好:她们注定要让你伤心一回,要让你摸不着头脑一回,直到你脸上挂上泪珠,她们才会心满意足。
由于我非常狡猾,我从来没喜欢过她,可是她那么坏,我本来是应该喜欢的。
在青春期,我总是会在公共汽车上柔肠百转,因为不时会有女孩子因为一点儿什么事儿就大声嚷嚷,“去你妈的!”这话我一点儿都受不了,听了就感觉爱如潮水将要把我包围。世界上最可悲的事,莫过于曾经有无数如此有生命力的娇叱充盈着耳朵,可是却因为修养文化的关系,只能去寻找自己那一个林徽因。
我的林徽因指责说,我这么多年之所以做得还好,完全是因为刻意努力,而不是出于真性情。用她的话说,“你其实是个演员,别演着演着忘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之所以觉得她说得不对,是因为我并不是只喜欢古怪又虚荣的女孩。
高一时,有三分钟,我喜欢过一个不知道怎么摆弄右腿的女生。当时我们在列队齐步走,她突然就灵感迸发,走出了花样儿——该伸左腿时,她伸左腿;该伸右腿时,她还是伸左腿。我一直琢磨她的右腿在干嘛,但是还没琢磨明白,就突然爱上了她。如今越是叶公好龙地回想那种保护这个笨蛋的欲望,我就越是忧愁地发觉时日飘渺,早已永失了无数的我爱。
@美人卷珠帘
迄今为止我有两个重大遗憾,一个是没骑过熊猫,另一个就是没能当上22岁时的伊莎贝尔.阿佳妮的老公。我深感没有任何一个美女能够和阿佳妮相提并论,甚至嘉宝和凯瑟琳.赫本也不能。阿佳妮本身就意味着独一无二,这件事你要是有胆反对,我手下的兄弟们会见你一次扁你一次。
   这么跟你说吧,只要看看阿佳妮,再看看现在的好莱坞女星,你就知道啥叫仙女,啥叫婆娘了。有很多没见过真正的美女的笨蛋,使劲儿推崇正在当红的贝鲁奇的美貌,或者惊叹苏菲.玛索有多么美艳,其实她们算哪根葱,顶得上阿佳妮的一根小腿毛吗?这个曾经令整个法国疯狂的美女,受到大导演特吕弗如此热烈的恭维,也仅仅是恰如其分而已:“单是你的面孔就能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单是你的目光就能创造出戏剧性的氛围。”
   我想这句话说明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真理:伟大的美女需要有能够装满一艘航空母舰的内涵,而不是拿一浴缸就来糊弄人。
   在《阿黛尔·雨果》和《罗丹的情人》这样的电影中,内涵就意味着完美。你很少看到有哪个女人会随时逼迫你注意她的“美”,而不只是“正点”;更很少看到有哪个活物而不是书籍,能够那么深刻地表现出人类的普遍经验,那些幻想、绝望和心弦搏动。
   我承认,阿佳妮的强烈个性和读书癖,亦投合了我的个人趣味。在我看来,她的如此悲剧性的表述是一种内心高贵的标志:“明星不过是一个死去的天体,只是在人们的想象中发光。”
   阿佳妮在《罗丹的情人》中扮演的女雕塑家卡米尔.克罗岱尔,亦是我心目中的大美女之一,神经质的性格使其魅力大增。另外,罗伊.阿伦德哈蒂也是我心目中的美女典范。这位印度女作家以卓越的长篇小说《卑微的神灵》获得布克奖,眼睛像牛犊一样漆黑,嘴唇像佐罗一样傲气。这么说吧,要是她年轻10岁并且肯做我的女朋友的话,我一定给她买最好的棉花糖吃,整夜整夜地不让她睡觉……要她讲美丽的故事。
   如此倾慕心灵之美,似乎有点儿不合时宜。我们生活在一个三角内裤的时代,而不是四角的,人们更爱享乐而忽视灵魂。我并不是完全反对这一趋势,如果你是美女,没准儿我还假装银行大盗来诱惑你呢。我只想强调这个事实:最有价值的东西都不是我们家常那一款,真正的美女也是一样,她们是人们心中的至美世界的象征,又以性格的细微光芒,让人引为知己。
   在对美女的品位方面,有两个流氓是很有趣的例子。《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的王景隆算是我的对立面,初见女友苏三时,他心中惊艳:“总然道学也迷魂,任是真僧须破戒!”——除了不健康思想,就没别的了。黄飞鸿的老爸就比较拽了,算是我的半个同道。在电影《黄飞鸿》里,他两次吟哦,“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这招很不赖,至少让李白的以哀愁为美的价值观,在千年之后得到了滑稽的回响。
   当布兰妮决定与凯文-费德林结婚时,她对记者说出了一句精彩的妙语:“我吻过许多青蛙,如今终于找到了王子。”这句话却让我哈哈大笑,因为她卖弄得真不错。可惜的是,她和同辈们的聪明也就仅此而已。教养和心性是两回事,会读海德格尔或者会4门外语的漂亮白痴多着呢。
@不会为你改变我的样子
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北京居民来说,2004年看上去就好像是新黄金时代的元年。虽然本国前一年的人均GDP只有美国的1/30,贫困人口在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现增长,不过他们已经先富起来了,据说已经开始排队进入中产阶级。生活变得沸腾的标志之一是,崭新的经济型小汽车在街道上多如蟑螂。另外,小狗们的面首化,我想也该算作时代巨变的新佐证。在我居住的这个以狗为本的小区里,它们依偎在少妇的怀里,喷着香水,甜蜜乖巧地穿着无袖小毛衣,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打扮得像个白领帅哥。
笼统地说,这一切我都很喜欢。很多年前我们相信六亿神州尽舜尧,政府亦认为黎民百姓大有成为圣人的潜力,因此空乏其身,晓以大义,搞得国家不成样子。现在大义还在晓,但已经开始“小人喻于利”了。按照米尔顿.弗里德曼教授的理论,后者正是现代文明赖以存在的基石。
不过,没有没有背面的硬币,除了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我们的中产阶级后备军的生活的背面,就我的个人体会而言,多少有点儿“言语乏味,面目可憎”。有几次与准中产人士吃饭,对我来说都是滑稽而震惊的经历。你很难相信,他们竟然在几个小时之内反复开着完全同样类型的玩笑。
按照国外通行的标准,年收入3万美元是中产阶级的最低线,6万美元才是平均值,我国的所谓中产顶多算是比较大的小康。可是发展中国家的这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安逸,居然能够把人们的生活视野变得如此狭窄。不仅如此,还能让一些本来挺聪明的脸,变得时时谦逊地隐藏着满足的表情呢。
与他们相比,我的一个朋友要有趣得多。他接到类似的人的电话就说,不成,最近我买了一台数字高清的大电视,所以不能跟你们喝酒了,得早点回家看电视去。我挺喜欢这个爱扮富农的朋友的幽默感。跟几个30岁下上的准中产者吃一顿志得意满的越南饭确实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去看高清的“超级女声”呢。
诗人和评论家马修.阿诺德在19世纪曾批评说,中产阶级背离“美智”,相当于非利士人——在《圣经》语境中,约拿单和大卫王的敌人非利士人代表着自满、庸俗和拜金。这个说法与美国“纽约客”派小说家们的观点差不多。我们的准中产阶级至今还算新锐一族,多少留有那么一丝新鲜躁动的冲劲儿,不过在趣味上,他们快赶上国外的前辈们了。最温和与最激烈的说法我觉得都是,实利主义已经主导了他们的人生观。
哈佛大学的劳伦斯.哈里森等专家们认为,有时候文化比制度更重要。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写得很生动,“现在自由派和保守派唯一的区别,不过是自由派5点钟去听弥撒,而保守派是8点钟去。”要是新锐阶层与保守阶层同质化,那么任何进步都会变得很费劲,我不喜欢这个前景。
有时我想,如果把纽约整个儿地搬到北京,富豪阶级的快乐值就会大大增加;而如果把巴厘岛搬到塘沽,准中产阶级的同学们大概就会认为这个世界完美无缺了。这大概说明了金钱多寡使人们大异其趣。我倒是喜欢把九寨沟搬到什刹海的主意,不过他们可能觉得不够劲儿。
我觉得值得尊重的生活常识是,混到较高阶层是件大好事,但是如果能够保持活泼的趣味和独立的自我,就会更好些。北京的东方广场里有个商店,售卖的琉璃链坠中有一块名字叫“不会为你改变我的样子”,我觉得有过青春的人都该想想这个句子,是不是什么时候再混帐一下,对外面的功利潮流说上一次。
@范式独裁
@梦幻启发
梦幻启蒙
在大学里,有一次我们正在等待上新闻写作课,有个胖大的男人闯进了教室。这人穿着大花短裤,趿拉着拖鞋,像个垮掉的中年,晃晃悠悠的,开口就想驱赶我们,“新闻这玩意是个人就能写,你们还学什么呀?”稍后我们获知,这位狂徒正是新闻写作课老师本人。这事儿发生的年代非常古老,那时贬损自己的事业是种风度,宣讲常识就能博得喝彩,而报纸上的新闻全像机器人做出的饼干一样干干巴巴。幸运的是,如此有趣的老师并不多见,否则我就真的可能沦为一个彻底的二流子了。
正如这位老师的预言,大学新闻课对我们全无益处。花了整整4年,我终于记住了两个人的名字:普利策和赫斯特。走出校门时,我琢磨着,这是我能用来阻止别人说我是猪的唯一理由。
除了当时的新闻教育有点儿冒傻气之外,我觉得使自己倒胃口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新闻报道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个挺古板的事业。对于上述两位美国新闻大亨,很长时间里我并不很感冒。让我大感兴趣的倒是赫斯特的女儿,她曾被绑匪劫持,最初痛苦不堪,却在某一天突然转变为暴徒,跟他们一起去抢劫银行。要是你知道这世上有什么样的力量能让苹果变成驴子,你就能解释这则趣闻了。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记者在年轻时的趣味就在于此,我们需要某种狂野的魅力,而不是会议报道。我们领受的新闻启蒙是梦幻式的,若非《光荣与梦想》,就是法拉奇——不仅没有呆板,甚至连平淡都没有。童年时期我们读的《丁丁历险记》就更甭提了,作为一名在小便池里都能找到独家新闻的记者,丁丁比起007来不遑多让,连他的那条雪纳瑞犬都比《南方周末》更有力量。
相比之下,现实中的记者生活实在难以让人满意。有时你确实会看到欢乐,可是另外一些时候你看到的却是生活像泥沼,上帝又很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种事我们见得多了。我们怀着希望,愿人有赤子之心,让晚风吹拂处,他人也能惬意。可是我们的失望总是与希望一样多,这多少会令人茫然。
与上述梦幻般的新闻教育相比,著名导演英格玛.伯格曼讲述的故事就要朴素多了。他说他的梦想就是古代的一个传说,大教堂倒塌了,工匠、工程师、磨房主、骑士、小贩,三教九流都不约而同地聚集过来,花很久的时间重建了更为辉煌的教堂,建完他们就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伯格曼说,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共建人类文明的大教堂。
我觉得对于野心勃勃的新闻人来说,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其实真是如此,一个馒头吃不出胖子来,营造文明大厦所需要的忍受劳役艰辛的记者,必不只是某一个或某几个,也必不只在某一处。
即便谈及如此庄严的话题,我也要说,对记者们来说,人生最严肃的事情并不是如何发表新闻,而是哈哈一笑。新闻这玩意的确是个人就能写,可是如何考证我国的这些手持记者证的两足动物到底是不是人呢?这个问题总是让我忍俊不止。
@无水之城
无水之城
------李海鹏
央视国际 2004年08月19日 09:15
  住在北京可以让人更真切地感受到既不安又自得的心灵摇摆。看看街道两旁那些庞大的灰色现代主义建筑,你会觉得掌握着审美权的叔叔们还沉浸在我们小时候钦敬的那种美学中,彼时我们吃过了糖果,要求妈妈再给读一遍《小灵通漫游未来》。另一方面,时髦一些的建筑师们扮演了另一端的钟摆,说服人们接受更自然一点儿的趣味。根据这后一种风尚,房地产开发商们大力推销各种“水边居”,倒是相当切合官方在奥运规划中描述的“人在水边走,船在水中行”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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