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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

_2 梁文道(当代)
  但什么是家呢?黝黑的肤色与深刻的皱纹模糊了你的身份,要在第一眼就把你认出来,是困难的。就算相认,又该怎么对他们描述另一道河岸的泥沼、群岛之间的暗礁?相反,你也不再跟得上这个地方的语言,对于他们所说的一切总是有点事不关己的陌生。
  夜里看着那么多船舶亮起温暖的灯,你有向他们打听消息的冲动,就像在异国的旅店探问爱人的去向。同时却又不忍也不敢面对回到岸上的现实,他或许在,或许不在,又或许早就无关痛痒。回去,还是不回去?这就是河口的犹豫。
第30节:书展再见(1)
  书展再见
  我以为自己见多识广,这半辈子主持过、主讲过、参加过的论坛讲座不计其数,从早期的飞扬炫耀直到今天自甘旁观,已经没什么是没见过的了。除了疲倦,只有熟练,一切行礼如仪。
  但是在这一届香港书展的第四天,星期六晚上的七点钟,我替台湾作家苏伟贞主持讲座,却震动几至不自控地流泪。彼岸的评论家说苏的新著《时光队伍》是她的"本命写作",一本耗尽了全身力气,穷尽了一位小说家想象力的悼亡书。她的丈夫张德模三年前因癌症去世,她在今年的7月出了这本书留住他的人格,并且为他调动和创造出一整支旅群,与他同行,背向在生者,往航最后的旅程。
  书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张德模,这次出发没有你。"然后:"因为你的烟瘾,多年来,航程超过五小时的旅游地全不考虑,旅途受限,没问题,我们自己创造路线,西进大陆。2003年8月你因食道癌住进医院到去世,六个月,随着你的离开,原本以为关闭了的这条路线,却带我一遍遍地回到你的生命之旅,以你作原型,我为你写了一本小说,《时光队伍》。卡尔维诺写《看不见的城市》,所有被描述的城市都是威尼斯,他说:"我提到其他城市时,我已经一点一点地失去她。"我实写你,虚构看不见的流浪队伍,同样看着你渐次往更远更深处隐去,那样的重重失落,我已经完全不想抵抗。命都拿去了,也就无所谓失不失去。"
  "命都拿去了,也就无所谓失不失去。"来听讲座的读者不多,但大都晓得这是怎么回事。于是我们继续听苏伟贞温柔镇定地说:"我们都不信死后的世界。曾经约定,谁要是先走,而果然有魂,就回来报个信,通知一下。方法是在对方的脚底搔痒。所以直到如今我还会把脚伸出被子,心想,张德模,不要背约呀。"全场屏息,听一位作家在最私己的现实与虚构之间,于死生二界往复徘徊。叹了一口气,我只能对她说:""祭神如神在"。中国人的这个"如"字用得真巧。"
  我曾问过苏伟贞,以后还写得出东西吗?她也不肯定,"或许这是我最后一部小说了"。
  书展还有另一个朋友的新书推出,林夕的《林夕三百首》。大家都知道林夕有隐患,大家也都好奇他怎么还能写下去。他不是香港流行音乐工业的一部分,他就是流行音乐工业本身,一座吞吐忧郁灵魂的工厂。且看为王菲写的《暗涌》:"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就算一屋暗灯,照不穿我身,仍可反映你心。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分,我都捉不紧。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历史在重演,这么繁嚣城中,没理由,相恋可以没有暗涌。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仍静候着你说我别错用神,什么我都有预感。然后睁不开两眼,看命运光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要什么样的工厂,才能生产出这样的歌词?
第31节:书展再见(2)
  曾经有俊秀的人问我美丽与苍老的问题。我当时没有也不敢告诉他的,是美丽可怕,确实不可轻易触碰。也是今年香港书展面世的一本新书,《由于男人都不在了》(En
l"absencedes hommes),作者菲利普·贝松(Philippe
Besson),最近才在电影《偷拍》里亮相的法国才子。讲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男人们都上战场去了,十六岁的主角却在后方和大文豪马塞尔·普鲁斯特邂逅。
  一开始是个上流社会的派对,两人彼此的勾引游戏。四十五岁的文豪被人簇拥,大家渴望听他说出一句充满智慧、值得回味再三的言语。但他的目光却一直没离开过这位少年,"黑头发,杏仁模样的绿眼睛,女孩子般姣好的肌肤"。在场的每个人都认识普鲁斯特,当然。但他竟向第一次见面的少年自我介绍:"我叫马塞尔。"少年高兴,喜他不报全名,显得没有架子,十分亲切。可是少年同时也明白:"当然,你是故意的。"在几句最平凡不过的寒暄里,《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那位最精细最敏感的艺术家与十六岁的美少年交手,试探,相互猜度对方的用心……
  是什么使得一位不过十六岁的男孩吸引住了普鲁斯特,甚至与他平起平坐,不分轩轾?是他的美貌。一个美丽至极的人必定见过人间所有的谄媚与心计,了解一切可能的手段和交易。所以当他到了十六岁那一年,其实已经有四十五岁那么老了。而且在他眼前,众生莫不阴暗,他不知童真,也不信单纯,所以美丽是危险的。所以普鲁斯特喜欢的,不只是容貌,或许还有这种世故与危险。
  然而,美丽的人又必将经历美丽的消退。自他年轻的时候,他就有预感,那些曾经围绕身边恍若飞虫的人群必将离去,转向另一头动物的新鲜尸体。何等残酷又何等苍凉,他怎能不老?
  或曰,其人犹如焰火,必以瓶供,远观其盛放如花,至于熄灭,不可触碰,不得直视。如是我闻,却屡屡犯禁,破瓶取火。乃退肤削骨,肉成泥,血化烟,遍体焚尽。方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咄!无非一具臭皮囊。善哉。
  然后我放下了麦克风,离开演讲厅,回到自己出版社的摊位,预备拿起另一管麦克风,像在市场一样嘶吼叫卖。突然,多年不见的旧人出现了,生涩寒暄。我认识了左边是她的丈夫,右边是她的孩子。她还要小孩打招呼:"快叫叔叔!"我们甚至交换名片。然后,人堆中有照相机的闪光,我听见有人在喊:"是梁文道。"我对她说:"对不起,今天人真多。"她也笑:"是啊,你一定很忙。"
  挤进摊位,脱下外套,我握紧麦克风,与搭档开始又一场的表演,想要截住书展那五十万的人流。我是一家出版社的社长,我是沿街叫卖的作者,我是恬不知耻的卖艺文人。做了那么多年的节目,那么多年的街头演讲,我知道如何控制声线掌握节奏,怎样以眼神扫视站立的人群,说到哪一句话应该稍微停顿,好营造最大的效果。
  我看见他们一家,笑着望我,然后在五十万人之中被推得渐行渐远,终于在下一条巷子的转角处消失。她在挥手吗?她的嘴形似乎在说些什么?我应该说再见,那一切过去与未来的,该来的与不该来的,"再见了"!但是,我说了一个笑话,哄堂大笑,大家真的过来买书,而且索取签名。拍档与我相视一笑,都算满意。
第32节:题解
  题解
  八月一日
  我都知道了;这一切谎言与妄想,卑鄙与怯懦。它们就像颜料和素材,正好可以涂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无数的场景和遭遇。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
第33节:我的病历(1) www Fva L cn
  我的病历
  病变是最与自身血肉相连,却也最不属己的异物。
  听取医生的诊断,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一次学习。学习对自己感到陌生。电视里常有气急败坏的末期癌症病人向医生大吼:"你能不能干干脆脆、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他们总不明白,疾病是以陌生文字写在肉体上的铭刻。
  好些动人的疾病文学,像西西,或苏珊·桑塔格,对我而言,无非是面临生命最后光景时,对那巨大沉默领域的翻译(尽管她们宣称要还疾病一个本来面目)。在这个意义下,疾病作为生命的终结者,其实包括了两个层面的意思。它当然摧毁了自然生命,也标志着半生经营下来的意义和文字之片断流失。
  祖母垂危之时,我警觉到"病也有它自己的历史"这回事。医生在巡每张病床前,根据床前一块记事板,推断病人目前的病况。有时也向亲属探问病者过去患病的情形,以及家族的谱系。
  病有它自己的时间、自己的疆域,像一个个国家,在人体上展开它们的统治。病历是一幅历史地图。
  医学和它的体制向我们陈示,那种种的专技语言,在我们身上拥有主权,世代相承。正如我们是祖先的血裔;我们的分裂,我与自我并不明了的那一部分的斗争,是在我出生以前就被注定的。
  皮肤敏感
  几乎是见证我一生的疾病。我一直相信是摸过蜈蚣之后,才感染上这种令我会在半夜因痕痒而跳起、抓得皮破血流的顽症。
  它渐渐地终止了我幼时那残忍嗜血的兴趣。因为当时只要一触摸海水、植物、爬虫和各类昆虫,我的手掌背面、四肢关节就会长满可怖的颗粒和水泡。此前,我大量制作昆虫标本。以铁丝贯穿蛙身成一十字架。搜集各类小生物和它们的天敌,把它们关闭起来等待次晨出现的场面。用石块砸碎蛇头,挥舞蛇身,鲜血向四处洒落。掘出犬尸,试图炮制标本……
  我相信那是天谴。说起来,第一头死在我手中的动物是一只猫,那时我才四岁。
  令人意外。我越大就越喜爱各种生物,到现在,我担心自己会踩死一只蚂蚁。这是无意的转变,却积下了恩德。皮肤敏感已渐渐离开我的身体,现时每年只发作十多日而已。
  皮肤敏感是季节性的,在重大的天气变换下(尤其是滞闷梅雨天来临的前夕)出现。发病的时候,好些海鲜、水果是吃不得的。它是"我"与这自然世界的直接桥梁。
  内伤与支气管炎
  基本上,在中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不太有打架的需要。但有一趟,一群中学二年级的混蛋对我太不尊重。我在放学钟响不久后,就赶到教室门口截住他们。混战中,我疏忽大意露出破绽,被人一拳击中胸口。那一击令我几乎喘不过气,现在已成为风湿痛的区域。但打伤我的那人,也被我的反射动xix作打中,歪了鼻梁。鼻梁没歪,唇边没有明显伤痕,是我多年来引以为傲的。不过,我怀疑自己因此患有内伤。
第34节:我的病历(2)
  直至回到香港以前,我的喉咙都不算好。最常有的情况是声线沙哑,逐渐发展成咳嗽竟日。有时,几乎两片肺叶都同时震动,随着深入的咳声破裂。
  音量大,说话慷慨激昂是我的特色之一。小学的时候,我因此获选为每早升旗典礼的司仪。随后的各种辩论、演讲和朗诵比赛中,我凭这本钱也拿下不少分数。到了中学,由于操行问题,我在司仪遴选的最后关头被踢出局。但没什么好可惜的,因为我已有另一个途径表现自己。在一群男孩中,声音有助于领导地位的取得。打架的时候,我总能在对手叫骂时保持沉默,直至出拳的一刻才大喝一声:"干你娘!"我自觉这是很吓人的。
  转捩点在临返港之前,又一次喉部损伤引致支气管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我开始学习较为温柔地说话。现在,我仍在一点点地尝试、变化。
  静脉曲张
  我唯一的手术经验,是放去阴囊内曲张静脉的血液,和某程度的血管切除及结扎。
  最初,我以为是小肠疝气。看到那拖长胀大的左阴囊,我并不太担心,直至感到行动不太方便。后来医生告诉我,通常是产妇的双脚和男人的肛门才会出现这种症状(肛门的静脉曲张就是著名的痔疮)。他认为即使没有大碍,也最好切除掉那些肿胀的静脉血管,因为我的生育能力或许会受影响。
  这么罕有的例子发生在我身上,实在有点了不起的感觉。生殖力吗,我不觉得算什么。男子中学一年级生的性幻想里,我试图以自己未有荫毛去说服女老师和我发生关系。在没有传染病的世界里,不育实在美好。
  可是大家都知道,在印象中生殖力与性能力是紧密邻接的两个范畴。男人对不育的恐慌多少连带着性方面的阴影。"不行"是一个语带双关的暗示。
  或许没有人会相信,可是我真的不怕丧失性能力。对于控制欲望,我非常在行。想进入天主教会担任司铎的想法,一直萦绕着我。我的意见是,即使不做神父,哲学家或要干大事的人也应该禁欲的。事实上,我的病因之一或许就是花了太长时间在跪着祈祷和冥想上面。
第35节:我的病历(3)
  手术后,住院期间有很多朋友来探望我。我愉快地与他们的邻床交谈,亲吻过两个带着善意看我的女孩子。其他时候我读卡夫卡,看完我能找到的所有他的作品,对他的第一个印象是那么好,那么欢快,洁白几至于透明。出院之后,我第一次相信自己的容貌可以不必猥琐、凶狠;或者令人以为我喜好沉思那么两极。可是我的伤口仍有些疼痛,所以不能参加彭锦耀的舞蹈课程,只能去陈炳钊的戏剧班。不久之后,在朋友的鼓励下,我开始投稿,把我的静脉接到报纸的文化版上。而我自己却是那么干净。
  精神紧张
  高三毕业之后,我考不上大学,停学一年。那一年里,我会靠在地铁站栏杆边喘气,直冒冷汗,呼吸困难。好几次我以为自己会死在路上。
  第一次的事故发生在1989年高考世界历史科的考场。突然的胃抽筋令我不能继续持笔,场上监考不大关心我的情况,也没有提出什么特别措施。我只有挨到火车站,想搭乘火车去旺角会合我的朋友。该日五四,学界有一趟游行。我却蹲在车站的男厕里,无法把握自己的状态,不能判断该呕吐还是透过直肠泄出不快。我只好站在一格便坑打起气功,以助自己平静下来,别人都把我当作疯子。额上冰凉,整件上衣却已被汗湿透,我知道得立刻赶去医院,所以叫了辆的士。
  在威尔斯亲王医院的急诊室等候了半小时,我暗忖自己会在那排长凳上完蛋,撞向右边那位女士。结果没事,因为家人到了之后,循例先把我臭骂一顿,我整个人瞬即平稳下来,一起讨论事件的前因后果。可怜我的女朋友还在旺角等我,等了两小时,那时我们都还不知道未来一年会是那么难受。
  后来,我几乎每个星期都去看医生。他们最初的诊断是胃抽筋,后来就只给我一些维生素丸,骗我那是有用的好药。我完全明白自己的病是疑病症,我也知道自己的精神压力太大。但是在戏院内我会无法呼吸,半夜会突然从床上直板板地坐起,甚至走着走着可以无力得几要跪倒地上。这些感觉那么真实,令我醒悟到我不能再靠西医西药,我给自己发明了一种药,就是一种运动饮料"宝矿力"。在那一整年中,我每发现自己身体不适,就喝宝矿力,它简直是领受了魔法的巫药,药到病除。
第36节:我的病历(4)
  或许因为身体,在所谓的文化圈中又算是新人(虽已写了一年多两年的稿,但真正加入群体活动还是不久之前的事),那一年里,我很没有自信心。记得在客串一个演出时,我需要脱剩内裤演出。开场前半小时,我急急跑到厕所内换上一条新的。还好我有许多朋友(虽然很少见面),他们实在是仁慈的人,扶了我一把。
  有一回,其中一位找我不晓得干什么,被家母截下电话。她似乎不太客气地叫他不要再找我,因为我要准备入大学的考试。他当晚和我的父母讨论了半小时,三个大学毕业生为了我的前途,辩论大学的重要性和其本质,令我尴尬。但是我很感激,他实在是一个好朋友。我想,我不该常说他的坏话。
  1989年,我参加了一个实验剧场的演出。其实是段美好的日子(对我而言,世界似乎是新的),我在晕眩、冷汗和兴奋中度过窝在黑暗小剧场的每一天。第二次百万人游行当晚,我要回去排戏,既然下午有空也就到中环走一遭。事后我写过一篇文章,试图理性地解释为何我在游行中途离开。当然群众运动的本质,突然具体地树立眼前,是使我很紧张、难受,不得不走。但如果不是本来底子就差,那一天我又会不会那么不舒服?那一年来的虚弱对我的政治表现起了什么作用?这是我到现在仍无法解释的。只记得那一天,走到现在的利宝大厦前一条街时,我就按着其他人的肩膀,离开人群,扶着栏杆和路障走下地铁站。
  尿道拉伤
  到底,我算不算有女人缘呢?这真是一个令人紧张的问题。许多相士、算命的认定我有桃花运,不错,可惜我不信玄。事实上,桃花运的所谓"桃花"并不一定像我们想象的那回事,通常它指人缘好,这我就不敢不认了。众多我看过的算命师中最准的一个,杨大师,断言:一、我不得在三十岁前结婚,否则会有四个太太,前三个死光,最后一个伴我终老。二、我的老婆要不比我年长三四岁,就是比我小四五岁。
  所以,我对比我年长或年幼三、四至五岁的女人很感兴趣。我喜欢那种很活泼,喜欢笑,通常被指认为"男仔头"的女孩。在"阳性"的外表下,我以为她们是最妩媚的。且若比我大又或比我小到某种程度,我就会更加注意,至少要和她们做朋友吧。目前我打算要和她结婚的女孩,就是这种类型。只是她的年龄未符合命理大师的要求,若遇见合格者,我会介绍给大师鉴定。
第37节:我的病历(5)
  有趣的是,自小学以后,我的容貌就可以"每况愈下"来形容。有一段日子,我很为自己难看的外表伤感。所以当时我对自己的头发采取放任态度,配合顶下的五官分布,算是一种自我戕害式的毁容。我认为这是自己无法成功发展某些恋情的绊脚石,看相佬真的懂"看相"吗?然而,上主总会成全他忠实的仆人,年岁渐长,自信心也逐渐增加,原来巨石也不外一粒细沙。去年看到福柯的传记,原来他在三十多四十的年纪,还在为自己"不够美丽"而难过。四年前,又有人以电脑紫薇斗数替我排了一个命盘,指出我的肾脏和泌尿系统会出毛病,原因是我"与异性有缘,纵欲过度"。果然在三年前,我在小便中发现一两滴血液。虽然后来再也无法在尿液中见到血滴,可是在使用过的避孕套中,我见到一些淤血丝块。我的伴侣和我都很担心,这时我已真正关心性方面的问题,但我更害怕自己的前列腺出事。
  检查过后,方知是虚惊一场。原来只是尿道拉伤,可能是操劳过度或暴烈使用的结果。医生婉转地嘱咐我"尽量停止"勃起一段时间。唉,做人还真难。
  内耳不平衡
  大约在高三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小说,《我的左倾》。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有一种奇怪的体验,他总觉得自己工作的桌面向左微倾二三度左右。这算不了什么很厉害的倾斜,但因竟日坐在桌前,这个幻觉似的感应越来越实在,而且由台面扩散到整个房间了。换句话说,他只要一踏入那个房间,就会感到世界整个地向左倾斜两三度。
  在那篇小说里,我把我亲身的体验提出来探讨。当时我还在构想另一个剧场作品,必须全室(包括舞台观众席)倾斜,不必太多,两三度就好。随着时间的进展,希望会造成愈发强烈的感觉,在观众步出剧场门口时达到高峰,因为他们突然要调整自己对空间感觉上的误差。
  三数月前的一个晚上,我站在家中书柜前面看书,整个人像触电似的,突然天旋地转地往左面晕倒,幸好我抓住书柜板缘。状况持续一周,我终于去看医生。结果和我料想的一样,是"耳水"(内耳)不平衡。
第38节:我的病历(6)
  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支持我的想法,但是我把当年的奇妙经验想象为"某种"内耳不平衡,或多或少会与最近这一次病症有血缘关系吧。
  后记:左脚扭伤
  有一种哲学,我称之为欲望哲学,因为它服膺于欲望的逻辑。阿多诺、马尔库塞、福柯、巴塔耶与德勒兹都是欲望哲学家。但我以为尼采和黑格尔才是欲望逻辑之发展巅峰。权力意志和绝对精神是两位一元论者图谋世界的最大欲望表现。根据我毫不严整的印象,最纵欲的还是黑格尔,因为他的样子看来比较冷静,这要比冒着狂热眼神的尼采狠多了。
  信服欲望哲学的人同时相信自己、相信血统、相信天赋,他们命定是贵族。正如荷马史诗的世界,一个"好"人可以在一夜之间因为家产倾尽而成为"坏"人;我们也不要和丧失信念与能力的人做朋友。记得大约在两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我记叙自己由泰山归来的心情:"直至登上玉皇顶,才明白何为"会当
  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原来不是泰山太高,只是旁边的丘峦太矮。"
  所以他们是快乐的、健康的。正如希腊人在蓝天碧海之前,耀眼阳光之下,毫不畏惧地赤身露体,竞相在沙道上奔驰。尼采说得对,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人强健而乐天。他们绝无顾忌地坦身露体,在别人嘲笑自己以前先行自嘲。因为他们要在被人掌握前先走一步,|更快www.fva l.cn更新|摧毁已成的自己。这才是欲望逻辑的真谛。
  听说浪漫主义时期的文人对于疾病非常沉迷,因为病能带来一种新的体验。我赞成。在左脚受伤的头几天,对地面的起伏变化,我非常敏感,些微的歪斜都会令我抽痛。日常随意跨过的平路这时成为才步难行的星宿海。病变确能开发出陌生的自己,增加自己与世界关联的新路向。所以,病或许能取代"真/假"、"内/外"成为一组描述和构建自我的新范畴。创生新我也是欲望逻辑的前提。
  尼采曾说:"真正的哲学家不追求女人、国王和利益,反过来,真正的哲学家会被这三件事追逐。"事实证明,若非尼采不是真正的哲学家,就是他错了。不论如何辩解,我以为欲望逻辑始终是预设了缺陷的逻辑。欲望的指向是缺陷之得到填补。
第39节:我虽千年能变化(1)
  今天,我是不大喜好这套了。随着阅读兴趣的转移,我宁愿称自己是亚里士多德和儒家的信徒。所以我不再向新认识的朋友解释梁文道并非一个笔名,就让这误会继续吧!至少
  我还未提出要"文起八代之衰"。我也很乐意向人解释我的藏书印为何是"为己之学",那是孔子的话:"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于是,撰写病历是在"毁灭旧我--创造新我"和"完善自我"、"成己达人"之间摆荡。在此,我目睹自己对自己下的工夫,我看到坦白和杜撰的技术,虽然表面看来都不外一种时间上的积累。
  我虽千年能变化
  我从来没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她为什么一定要化妆呢?
  连朋友都在笑话了:"你不过是见他,有化妆的必要吗?"是呀,只不过是见我;不是任何其他人,只是我。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每天都要目睹许多女人化妆的惊人过程。我看着她们双眼浮肿,疲惫地走进化妆室,放下皮包,然后在镜子前面的椅子上,任由化妆室师使用一瓶又一瓶的化学制品与各式各样的器具,在她们的脸上施术。然后,一张大家熟悉的脸孔就此逐步成形。明亮处明亮,漆黑处漆黑,对比鲜明,我只能够说,如果不化妆,你一定很难在街上将她们一眼认穿。
  认穿。我永远无法认穿这个女人,因为她脸上的妆不曾退下。
  可是一个不化妆的女人又怎能让人辨识呢?
  宇宙的英文是cosmos,当然来自希腊文的kosmos,本意秩序,与混沌相对。混沌没有秩序,黑暗、混乱而无形。直到有了秩序为之赋形,世界才开始出现、可见。宇宙不只是从混沌走到秩序的结果,它还是一个动词(kosmeo),它就是混沌转化的过程,它就是点亮了黑暗的那个动作。没有光,没有秩序,世界不成世界,万物尽与目盲无异。
  女人性阴,本亦无明,乃物质的物质,混沌的混沌。没有形式的规约,她就流动不居,不可辨识更不可见;除非她化妆。这正是化妆品(cosmetic)的由来。不化妆,女人又怎能让人看见。
第40节:我虽千年能变化(2)
  难道你以为你不化妆,我就认不出你?你想我认出的是哪一个你呢?
  近日常听评弹。杨仁麟(1906-1983),八岁从养父杨筱亭习艺。这一派,专长假声,弹词里假声叫做"阴";杨筱亭却也不弃真声之"阳"。阴阳结合,故音域宽广,韵味悠长,又称"小阳调"。杨仁麟青出于蓝,尤擅《白蛇》,于是有"蛇王"美誉。
  杨仁麟单档演出,手抱三弦,一人分饰多角。听他唱到《合钵》一段,先是白娘与许仙的两句对话,随即转入假声化成白蛇:"我看官人心太痴,万般拂顺与千依。"再来就是惊心动魄情深义重的这一句了:"我虽千年能变化,从无半点把夫欺。""我虽千年能变化"是用阴面假声唱的,短短一句里百转千回,千年形变尽在其中。到了"从无半点把夫欺"则是阳面真声起始,再以假声作结;初听之际坦坦荡荡更无半点虚掩,可是末尾"把夫欺"三字一柔情起来,却令人心动之余又不免疑惑了。莫非温柔妖娆的阴面总要叫人怀疑。女子的阴柔,你切莫真信?
  白娘呀白娘!我怎么知道当初的断桥偶遇不是你的精心巧局?那若断若续的春雨,不是你的变化?水漫金山,固然是你铺演的一台大戏;难道你被镇在雷峰塔下就不是法海和你串通的苦肉计吗?
  怀疑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当它被下在两人之间的土地上,即便只是一颗种子,迟早也会抽芽长大,终于扭曲一切,排挤开所有本来健康的花草,使之枯萎。
  用不着女性主义哲学家的分析考掘,我也知道说一个女人不化妆就看不见,是严重的性别歧视。可是我坚持自己没见vii过你,因为你一直化妆,一直变化。我不愿相信有一个"真实"的你,我更不能接近真实。
  其实我是记得的,有那么一回(事后你还问我,为什么我要急着找你)。那晚你刚洗过澡,预备就寝,一脸素颜,一头长发随意扎起,一对赤足踏着双拖鞋。你轻松自在,甚至把一只脚坐在自己的大腿下面。那是间日式小馆,我们喝酒,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搭。我们如此接近,乃至于我闻得到你头发上的香气。没有化妆,但你仍有香气。
第41节:我虽千年能变化(3) ||
  这个问题曾经困扰过我一段很长的时期。自小我就不懂,为什么女孩子的头发总是那么香,我们男生却总是一头油臭?后来我才发现,那股香味只不过是洗头水的气味,一瓶又一瓶的化学制品。熟练以后,我甚至说得出那是什么牌子的洗头水。
  你知道他们制作洗头水的方法吗?为了让洗头水不刺眼,他们把一只兔子放在特造的架子上,张开它的眼皮,用夹子固定好。然后拿一根滴管对准它的红眼球,让被试验的洗头水一滴滴地掉下去。兔子挣扎,但是动不了;兔子惨叫,但是我们听不到(有谁听过兔子的叫声呢?),直到兔子的眼球完全溃烂为止。
  那些能够令兔子的眼睛烂得最慢的,令它的痛苦延得最久的,也就可以用在人的身上了。于是你匆匆赶来,不用担心洗头水入眼。你头发上的香气由来,乃一种化学制品。
  至于女子的头发何以特别能够蓄留洗头水的气味呢?我以为,是因为她们千年能变化。所谓颜色,无非画皮;一经拆解,尽皆眼睑闭合不全。
  理论,古希腊人叫做,原意就是观看。它看的就是kosmos,就是宇宙、秩序与装扮。我修习哲学,苦研理论,所以我从未见过她不化妆;就算有,那也只是她的妆更深了。我都看见了,不是吗?
第42节:选美(1)||
  选美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竟然会跑去北京做一场选美比赛的评判。
  十几年前,中学刚刚毕业,我和几个好朋友带了一大叠批判选美的自制传单跑到一个选美现场,预备一边散发一边抗议。结果当然给人赶了出来,只好在门外傻傻地把传单塞给路人。至于那些会场里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当然甩也不甩我们,照样美美地谈笑风生。
  为什么要抗议?当然是因为选美侮辱女性。我们所有读过点女性主义的人都知道 "女人并非生为女人,而是被造成女人的"(西蒙
·波伏娃语)。而这制作女人的主要力量,就是男人的目光了。选美正是依男性目光打造样板女人的经典示范,一个个女孩想尽办法历尽训练,好把自己装进男人设计的一套套格子里,再拼个你死我活,好产生一位所谓"智慧与美丽并重"的佳人。
  十几年后,我了解即使是一些被认为很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也不再坚持单调的反选美立场,反而懂得以更多元的角度切入,把选美当作有待剖析的现象多于一个只能否定的对象。但是我仍然本能地说不出地厌恶,躲避选美,躲避不了的时候,就视而不见。
  所以,当我今天因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必须要去做选美会的评审,我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视而不见,我不存在。
  那天早上十点十五分,在酒店里,我接到一个叫做 "小马
"的女孩的电话,说原订十一点的集合时间必须提早半小时。我很不满,觉得一个不愉快的选美日子居然还是要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到了大堂,小马不住地道歉,还跑去替我取咖啡。我对同事们嘀咕:"最讨厌选美了,你们不觉得每一个选美会上的女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吗?
"同事们猛使眼色,小声地提了一句: "小马就是去年的第三名。
"我立刻呆住了,小马肯定是听到了,但还是笑容满面,十分诚恳。这时我才发现她挺漂亮,原来我们的助理是上届"xx小姐"的季军。
  真是漫长的一天,我们的工作竟然拖到凌晨两点才结束。小马一直出出入入,有时提醒我们上台,有时捧来一大袋饮品,同时还要指挥照料今年参赛的"师妹"。由于录像厂的空调出了问题,穿着外套装斯文的我们更是闷热,每到休息,她便拿了一份杂志当扇子站在一旁帮我扇凉。我阻止她,但她说这是工作,还笑自己曾是登山队员,体力好。然后,似乎不经意地,她轻声说了句:"其实选美在中国的情况底下,也是普通女孩子的难得机会。"
  我看这批女孩的眼光于是有点不一样了。在经过编排的舞步底下,我看到每一个人原有的走路姿态;在很标准化的对话格式之中,我试着去听每一种声音的来历。我怎能对她们视而不见?人所承受的,人怎么可以装作看不到?
  比赛,必然是残酷的。然而选美最残酷的地方,还不在结果,而在大家等着看好戏的心态。例如香港小姐,每年总有几个消息不断的人物到了最后大热倒灶。他们会说:"活该,这娘们机心太重,还总以为自己必胜。"他们还说:"她的一切只是搏出位。"这就是残酷,我们设计了一个竞争的环境,叫她们去比较,然后看看里面会不会闹出些勾心斗角的不和传闻,好证实人性的丑恶;我们还希望在这名利场的游戏中看看谁最想"出位",好证明人的不择手段;我们喜欢耻笑她们答问时犯错呆滞,好证明漂亮的女子果然都蠢。
第43节:选美(2)
  收工之后,我们大伙一起消夜。落选的女孩坐在另外几张桌子上,自然有点沉郁。我想,这条路走不通之后,她们还会寻找其他什么出路呢?我还想起,小马的志愿是当个优秀的电视记者,她告诉过我,很愤恨当年做地方媒体记者时有条重要故事被人压了下去。
  同事开车载我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谈起小马去年参赛的情况。她忆述当时的评审问了一个问题:"现在让你当冠军,你愿意放弃现在的男朋友吗?"据说小马很动情地说了自己和男友如何从四川来到北京辛苦地赚钱生活的经历,她怎么可能放弃?同事大赞,说大家都觉得这真是个不错的小孩,于是给了她一个季军。
  回到酒店,原本心情就很拙劣的我更加难过。是呀,只不过是个小孩,为什么要问她这样的问题呢?这个问题问的难道不正是我们所有选美比赛观众心中的预设?选美之后是无比璀璨的明星生活,你要独享这所有美好,还是回到原来小俩口的老日子?来,告诉我们,你就是那种我们早就料到的拜金少女,你就是那种梦想要攀上枝头做凤凰的物质女人!要不然你干吗来选美?结果她不是。于是大家却又反过来歌颂她的品格她的情深义重。
  只是,我们为什么把一个人投进这样的处境呢?我们想证明人性的什么?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见过的女孩子,忘不了她们紧张的神态、哭泣时的样子。我也永远不会再做选美的评审了。不是因为一种社会主张,而是我不忍再次经历这一切。但是我会看选美比赛,我要好好看清楚那些小孩的脸,看清楚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第44节:一日
  一日
  我曾夜行。
  那时刚上大学,住在宿舍里头,不用严格按照时间表做人,也不用理会家人的脸色,喜欢睡到多晚就是多晚。于是我几乎放弃了所有中午以前的课程,别人的午饭就是我的早饭。黄昏之后,我泡图书馆,直到闭馆,再去无谓地游荡、瞎聊。凌晨两点,同学们都去睡了,我才继续读书,就着灯。
  熬夜不是出于苦工,而是为了自由的滋味。
  数年前读台湾作家骆以军的散文集《我爱罗》,其中一篇说到一个女孩,夜夜笙歌,过着每天坐在酒吧等天亮的日子。某天,她又喝了个烂醉,蹲在巷口吐得一地都是。突然听到一阵密集但又散落的脚步声接近,抬头望去,才发现是一群老公公老太太,正背对阳光精神饱满地跑步做晨练。一时迷乱,她才知道原来又是清晨了。女孩想:"他们已经开始今天的生活了,而我还留在昨夜。"
  大学毕业之后,我住在大埔,那是香港郊区的一个古老城镇,住了许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以及负担不起中心地带的勤奋劳工。我喜欢那时候只用两三个小时就能看遍夜游青年拖着脚步撞倒街头垃圾筒,与特早起床的公交司机匆匆赶路上班的情景。只需要这两三个小时,我就看到了一座城市一日的开端与终结。相对于那些还停留在昨夜,与业已迈入今晨的同城居民,我就像是一个时间以外的旁观者。
  偶尔,我也会和一些公交司机在早开的大排档搭桌吃早饭。那是属于劳动阶层的真正"早饭",清晨五点桌上已经有饱含热量的蒸鸡与叉烧,足以提供他们整个上午的需要。然后,日出了,他们穿着整齐但老旧的制服上车发动引擎,我则在未熄的街灯之下踱回家,趁着太阳还没强烈到能把我旧日的身躯彻底气化之前,赶紧拉上床帘,躲进床铺。
  下午醒来的时候特别高兴,因为我竟然还赶得及回到大家的今天。运气好的话,我能碰见刚刚从城里下班归来的疲惫人群,说不定还能在晚饭桌上重逢今早一齐饮过茶的公交司机。虽然中间睡了一觉,但我似乎没有漏掉什么。
  相反,当夜更深,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家就寝,我却还在街上散步,还在酒吧里读书看报。
  大埔这个地方很有意思,曾是殖民政府管治新界的重锁,驻扎了不少英军。所以这地方虽然有几条老岭南风格的村落与集市,但又很不协调地开了数间英国风的酒吧,两家印度人掌厨的菜馆。每天晚上,里头总有几桌顶着啤酒肚的退休英兵,他们停在香港的日子太久,遂忘记苏格兰高地的酷寒,永远失落在南中国海变幻莫测的天空之下。还有一些曾经效忠女皇的华裔老警员,说了半辈子带口音的英语,眼看回归的日子越来越近,他们实在摸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这些没有来处也没有去处的人全在这里,以当下换取过去与未来;灯光昏暗,铺上廉价木板的墙壁被烟熏得发黑,只有一杯杯的bitter和porter,以及危危欲坠的飞镖靶是他们的归宿。
  尽管大家都认识,但我通常一个人坐在吧台,与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搭。这地方我把它当作书房,午夜过后进来,三点多打烊之后离开,中间那段时间正好可以看完半本小说。
  就是如此,我混迹在白天的劳工与夜里的酒鬼之间。你们的一天结束了,我的还没有;等你们都醒了,我又看着你们开启另一天的生命;根本说不清这究竟是起得太早还是睡得太晚。所谓"一日",久而久之,对我竟成了没有意义的概念。由于我们总是用日与夜的交替去界定时间的基本单位,因此对于我这个活在日夜边际的旁观者来讲,时间也是不存在的了。
  我开始混淆周一与周六的区别,开始遗忘一个月与另一个月的不同。甚至到了今天,我也想不起这样的生活到底维持了多久。偶尔,我会怀念那段日子,它自由得一塌糊涂,在感情上更是既不负责也不受伤。因为一切感情皆有其时日;而我不拥有时间,复不为时间占有,自然也与感情无关。模糊日夜,模糊了建立在时间上的一切秩序;我曾夜行如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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