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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皇帝之刘秀:嗜血的皇冠

曹昇(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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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
作 者:曹昇
第1节
卷一:努力
前言:
这是刘秀的故事,据说一切都是真的。
先从刘秀的起家写起。此一阶段,可以“努力”二字点题。
今人多言加油,古人大致无油可加,所以言努力。尤其在两汉之交,“努力”和“更始”、“新”等词一样,应为当时的时代流行语,譬如:
(刘秀等人)进至下博城西,遑惑不知所之。有白衣老父在道旁,指曰:“努力!信都郡为长安守,去此八十里。”——《后汉书-卷一》
光武谓(王)霸曰:“颍川从我者皆逝,而子独留。努力!疾风知劲草。”——《后汉书-卷二十》
更始大悦,谓(赵)憙曰:“卿名家驹,努力勉之。”——《后汉书-卷二十六》。
身处一个努力的时代,刘秀的努力,又与他人不同。当斯时也,天下大乱,秩序荡然,神州沦为丛林,丛林沦为炼狱。有人努力为自己活着,有人努力为别人活着;有人努力杀人,有人努力避免被杀;有人努力吃人,有人努力避免被吃。而刘秀的努力,却使他从一个没落王孙,摇身一变成为开国君主。
在关注刘秀努力的同时,有一事必须注意。刘秀与历史上其他的开国帝王有一绝大不同,那便是皇位似乎已经早就为他所预订。谶曰:“刘秀当为天子”。指名道姓,舍他其谁?换而言之,刘秀是thechoosenone,他必须当皇帝,他要是不当皇帝,连老天爷都得跟他急。而由此也就引发了一个让人感兴趣的话题:如果某物命中注定是你的,那么努力是否还有必要?努力的意义又在哪里?或者说,是人成就了宿命,还是宿命成就了人?
古又有人伦鉴、月旦评之说,评鉴之后,每每多有应验。然而,是真的应验了,还是只不过被评鉴之人因此丧失了尝试其他可能性的勇气,从而使预言从或然变成必然?
扯远了,打住。简单地说,我想写一个在宿命中努力的故事。宿命,本无所谓有,也本无所谓无的。努力,是否也是同样如此?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葬礼
于是,时光席卷着我们,无可挽回地开始倒流。我们不得不放下所有,成为她赤条条的俘虏。反正无论时间是向前还是向后,你都无法把曾经拥有的随身带走。
逆流向上的岁月之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最终停泊于西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的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这是一个初秋的清晨,一切已然发生,我们来此见证。
远远传来的,是那首悲伤的挽歌《蒿里》,在清晨的薄雾之中反复吟唱: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千余号人,百余乘车,组成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正行走于乡间的道路。前来陪同死者走完这最后一程的,既有死者的家眷宗族、宾客亲朋,亦有或慕名或仗义而来的陌生人。甚至连作为最高地方长官的南阳郡守,也率着幕僚前来观礼。从这样的阵仗和规格便可以看出,死者定然非同寻常。
正在收割的老农,自田亩间直起身躯,眺望着送葬的队伍,等队伍渐渐走远,便按捺不住地彼此谈论起来。
“是刘家吧?”“可不,正是刘钦老爷,好端端地在汝南郡的南顿做着县令,忽然就病死在了任上,可惜着呢。”“丧事办得真阔气。”“敢情。他家不阔气,谁家阔气?”
“可是,偌多陪葬,再殷实的家底,怕也经不起这般挥霍呀。”
“如今这世道,谁家好意思不厚葬呀?别说是富贵人家,就是咱们穷苦人家,也都得咬牙硬撑,让自家的丧事尽量体面些,免得遭人耻笑。”
老农叹了口气,道,“是啊,老人一死,后生可就要遭大罪了。这年头,咱们是连死也不敢了,就怕倾家荡产、祸害子孙呀。”
歌声停歇下来,送葬的队伍也停了下来,墓穴到了。执绋的小男孩退到一旁,站在母亲樊氏身边。樊氏用手抚摸着男孩的头顶,轻声说道,“文叔,再去给阿父磕三个头吧,阿父没有了,你再也见不到你的阿父了。”
小男孩便是刘秀,字文叔,死者刘钦的幼子,时年九岁。他听了母亲的言语,本已止住的眼泪,再度涌出眼眶。等他磕完头之后,八条大汉将棺椁抬起,走向幽深的墓穴。到了墓坑,八条大汉各据一方,喊着号子,慢慢将棺椁向墓坑中沉去。
棺椁一旦入土,便意味着死者从此进入地下世界,与人间再无牵涉。因此,入棺之时,乃是葬礼上最悲之时,送葬人群早已是哭声一片。
然而,离奇的事情发生了:无论八条大汉如何摆弄,却总也无法将棺椁顺利地放入墓坑,仿佛棺椁有灵,在故意和八条大汉作对。久试无功,大汉们面面相觑,神情惶恐。须知他们都是职业抬棺者,参与葬礼不下百回,今天这样的怪事,却是头一回碰到。
送葬人群目睹此状,也渐渐止了哭声,皆是大惑不解,莫知所以。
死者的弟弟刘良走了过来,对樊氏说道,“阿嫂,莫非兄长尚有心愿未了,不忍就此永诀?”
樊氏也是惊疑不安,乃抚棺而泣,问道,“元伯,岂有望欤?”哭声愈剧,又道,“我知道,你还是要等伯升呀,你还是要等你最喜欢的长子,等他来见你最后一面,你舍不得他呀。如果我说中了,你就动一动吧。”
樊氏话音刚落,棺椁居然真的微微晃动了一下,在场千余人,尽皆骇然变色。
刘良叹道,“兄长既有所望,姑且停柩待之。伯升或许能及时赶到,也未可知。”
于是停下棺椁。众人沉默着,期待着。
过了漫长的半个时辰,忽然隐隐传来号哭之声,再过片刻,便遥遥望见素车白马,正疾驰而来。早有眼尖者看得真切,大呼道,“伯升从长安太学回来了。”
来者身高八尺七寸,体态魁伟,正是死者刘钦苦盼的长子,姓刘名縯,字伯升。他本在长安太学就读,为博士弟子,一闻父丧,星夜起程,千里狂奔,饶是如此,仍然是迟了半步。
刘縯远远便滚鞍下马,跌跌撞撞地奔到灵柩之前,抱棺恸哭,直至昏死过去,众人赶紧救起。
待刘縯醒转,樊氏抚棺道,“伯升已回,心愿已遂。行矣元伯!死生路异,永从此辞。”会葬者千余人,闻言无不挥涕感伤。
八条大汉抬起棺椁,再次向墓坑中沉入。果然,这次下棺十分顺利。棺椁既下,随葬器物如珠玉珍宝、金银财帛、印绶乐器、车马生禽等等,也都纷纷入藏。于是负土堆坟,高至二丈五尺乃止。刘钦生前为南顿县令,秩千石,坟高如此,正合他的身份。
时已午后,送葬队伍徐徐回返。在隆重的葬礼将要结束的时候,人们往往有一种迟钝和恍惚的感觉,他们大都一言不发,即使偶尔交谈,也都压低了声音。
刘秀跟在长兄刘縯身后,默默地走着。他们兄弟俩一向聚少离多,当刘秀开始记事时,刘縯就已经远赴千里之外的长安求学,偶尔回家,也呆不了几天。因此,对这个大他十岁的长兄,刘秀既亲切又陌生,既敬畏又依恋。
刘縯看了看刘秀,锐利的眼神中有了温暖的颜色。刘秀受了鼓励,昂着头问道,“你还去长安吗?”
刘縯摇摇头,道,“不去了。”
刘秀想和刘縯多说会话,便没话找话,又问道,“长安好玩吗?”
刘縯道,“好玩。”
刘秀道,“那你给我讲讲。”
刘縯面色忽然忧郁起来,他叹了口气,道,“文叔,你虽还小,可已经不能再一心只想着玩了。”
刘縯的语气虽然不重,可是刘秀依然从中听出责备的意思,于是怏怏不乐地不肯再说话。刘縯笑了笑,反问刘秀道,“你可知道当今天子姓什么?”
在刘秀看来,这问题实在简单得有些侮辱他的智商,便有些不屑地答道,“天下是高祖的天下。当今天子,自然和咱们一样姓刘。”说完之后,意犹未尽,又颇为得意地炫耀道,“我还知道当今天子的名字。他本名刘箕子,去年又改名叫刘衎。他虽然比我大四岁,可要论起辈份来,还得管我叫一声皇叔呢。”
刘縯赞许地点了点头,口中却道,“不,当今天子姓王。”刘秀恍如遭到当头棒喝,一时呆了。刘縯接着又道,“刘衎名为天子,实为傀儡。朝政大权,操于大司马王莽一人之手。王莽虽无天子之名,却有天子之实。且看着吧,只在早晚,王莽必篡夺我刘姓天下。”
刘縯仿佛是压抑已久,不吐不快,不等刘秀答话,便又继续说道,“阿父辞世,此乃家丧,悲之则已。江山沦落,是为国丧,你我皆高祖之后,焉能坐视!如今虽力有未逮,然而身为宗室,羽翼汉家,匡扶刘姓,责无旁贷。文叔,你虽年幼,却也需时刻将此铭记在心,不可再一意贪玩了,努力!”
刘秀听得似懂非懂,却不假思索地坚定答道,“不会的,天子不会姓王的。”冲动之下,他几乎要脱口说出自己的秘密来。
第2节
刘縯却已经大步向前走去,前面有人正在向他招手。很快,一群刘氏子弟便将刘縯簇拥起来,多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正当激愤躁动的年纪。他们围着从长安归来的刘縯,强抑心中的兴奋,好奇地向他打听着外面的世界。在这些刘氏子弟当中,如刘玄、刘嘉、刘祉、刘终、刘赐、刘顺、刘稷等人,日后皆各有一番造化,史册留名不提。
刘秀有些失落地看着弃他而去的长兄刘縯,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如同一名首领。虽然还沉浸在葬礼的庄重和悲痛之中,但在他的眉目之间,却掩藏不住自信的活力,风发的意气。
刘秀怀揣着他那完好无损的秘密,无趣地向前走着。阿父临死前,屏退众人,独留他一人在身边,告诉了他这个秘密,并切切叮嘱,永远不可向任何人提及。这是阿父最后的遗言,也是阿父最后的期望。刘秀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之后,在他小小的心中,已经做了决定:他将遵照阿父的叮嘱,永不将这个秘密与任何人分享,哪怕是他的母亲,哪怕是他的兄弟。
刘秀回头看去,阿父的新坟犹然在望。黄土之下的阿父,留给他长子的,是他最后的牵挂,而留给他幼子的,则是一个最后的秘密。
不知何时,天空中开始有雨丝扬起。母亲在唤他了,“文叔,上车来。”刘秀听话地上了马车,靠在母亲的怀里,而他那看向窗外的眼神,分明多了一种和他年龄不符的忧伤。
他知道,在这个细雨的黄昏,他的童年已经永远地结束了。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2:我的朋友刘伯升
人生能有几个七年,所以恨不能可以慢放。而历史却有无数个七年,有时候就需要适当地按一下快进。当然,也不能像看A片那样,从头到尾都是快进,毕竟,高潮到处都是,也就无所谓高潮了。
言归正传,一晃七个春秋,便到了公元十年。两年前,王莽果真如刘縯所预言的那样,篡夺了汉朝江山,改国号为“新”,是为新朝。王莽这次的改朝换代,自始至终几乎未遇任何反抗,既没有流血,也未用暴力,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绝无仅有。刘邦和他的子孙们经营了两百余年的西汉天下,就这样被王莽如同变魔术一般,轻松地纳入自己口袋。关于王莽的这招妙手空空,我们将在后文再予细表。
眼下且单表刘秀,自父亲刘钦的葬礼之后,他便跟随官居萧令的叔父刘良,到了沛国萧县,由叔父抚养,并入萧县小学就读。刘良怜惜刘秀年幼丧父,对刘秀加倍疼爱,逾于亲生。
刘良生性温顺敦厚,却又好为人师。每次逮到刘秀,便教训道,“居,吾语汝。可知处世之道?”
刘秀摇头,“不知”。
刘良伸出三根指头,道,“处世之道,不过三字而已。”
刘秀问,“哪三字?”
刘良徐徐道,“别惹事。”
刘秀道,“三字未免太少。”
刘良道,“那我再送你三字。”
刘秀道,“哪三字?”
刘良再伸出三根指头,又徐徐说道,“事别惹。”
总之,刘良便是这样一个人,凡事能躲则躲,疏于抗争。
公元十年,刘秀已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年。这年的十一月,他那平静而幸福的生活,被朝廷的一道诏书彻底打破。诏书曰:“诸刘为吏者皆罢,待除于家。”
这道诏书意味着:甭管刘良在萧县的政绩如何,他都必须下岗,回老家待命,谁让他姓刘呢。对此,刘良其实早有心理准备。王莽上台,自然要扶持王氏子弟,摧抑前朝宗室。刘氏家族之人被罢免官职,贬斥为民,只是迟早的事。
刘良交割印绶、收拾行装,带着一家老小,踏上了归乡之路。从萧县往西,经颍川,抵南阳,路途将近千里。倘若搁在往年,有沿途官府的食宿接待和安全保证,这必将是一段轻松愉悦的旅途。然而这回不同往常,刘良不再是宗室,而且连官职也丢了,这样的福利,自然再也同他无缘。他和他的一家,已经沦为平民,路途迢迢,只能自求多福。
也是刘良一家合该有事,待他们行入颍川郡舞阳县境,时已薄暮,放眼望去,不见人家,加上正值隆冬时节,白雪遍地,道路难行。正愁苦间,斜前方杀来一队人马,有数十人之众,气势汹汹,一看便知来者不善。
人马近前,将车队团团围住,齐声大呼:统统下车。
刘良一家只得下车,立于雪地之中。贼首打量了一番他的猎物,确认并不扎手,于是和颜悦色道:“请问,你们是要保命呢,还是要保命呢?”
刘良陪笑道,“但求全命。”
贼首点点头,道,“如此甚好,便全了尔等性命。”手一挥,下令道,“车马悉数运走。”
众贼得令,喜滋滋地动手不提,十来辆车,够肥的。正欢喜间,忽然就听到一声少年的大喝:且慢。
刘良面色大变,一把捂住刘秀的嘴巴,心里懊恼不已,眼看性命保全,损失些财物也就罢了,偏这刘秀不知轻重,节外生枝,硬要喊一嗓子,万一激怒众贼,性命怕也难保。
然而已经晚了,刘秀的话语已经出口,众贼的耳朵已经听到。贼首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冷笑道,“少年人,你有何话说?”
刘秀挣开刘良的手,眼盯贼首不放,大声道,“大丈夫是否应当言而有信?”
贼首遭此没来由地一问,颇觉诧异,道,“这是自然。”
刘秀道,“那么敢问,既然你已答应全了我们性命,却为何又出尔反尔?”
贼首道,“此话怎讲?”
刘秀道,“你们将车马悉数抢走,留我们在这荒郊雪地,无水无食,无火取暖,无衣御寒,不出半日,非冻死便饿死。君虽不杀我们,却胜似杀了我们。”
贼人斥道,“小子大胆!”便要来殴打刘秀。贼首止住,沉吟片刻,道,“少年所言有理,我等只求财物,岂可妄害人命,多造冤孽!且留下两车,令其可以前行。”
贼人无奈何,只得依了贼首,又对刘秀嚷道,“还不多谢头领!”
刘秀站得笔直,双唇紧闭,一言不发。刘良急忙拉扯刘秀的衣袖,示意他道个谢,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刘秀只是不理。
贼首奇道,“少年人,为何不愿道谢?”
刘秀道,“本为我物,复还与我,为何要谢?”
贼首哈哈大笑,拍掌叫道,“好胆气。从何处来,到何处去?”
刘秀道,“从沛国来,回南阳去。”
贼首点点头,道,“说到南阳,我可有一人认识。”
刘秀道,“敢问何人?”
贼首道,“你等既是南阳人,想必一定听过我的朋友刘伯升。”
刘秀大惊,道,“莫非是大汉宗室、高祖之后刘伯升?”
贼首肃然道,“正是此人。我的朋友刘伯升,性情刚毅,慷慨激昂。自王莽篡汉,怀复社稷之虑,倾身破产,交结天下雄俊,豪杰以此争相投奔。大英雄固当如是哉。”说话间,一脸的景仰向往之情。
刘秀道,“实不相瞒,刘伯升正是某之长兄。”又介绍刘良道,“此乃某之叔父,因朝廷罢免诸刘,此番以萧令致仕返乡。”
贼首慌忙下马,向刘良拜倒,连连请罪。
刘良连忙扶起,道,“这怎么敢当。还没请教英雄尊姓大名。”
贼首道,“我等迫于生计,这才干了劫道的营生。岂可再报姓名,以辱父母。”
刘良道,“听英雄方才所言,想来和伯升相交已久。”
贼首窘迫起来,尴尬笑道,“真人面前,不敢假话。我和刘伯升实不相识。只为他广交豪杰,威名远扬,是以无论识与不识,都习惯称呼他为我的朋友刘伯升,以显亲热之意。”又指了指刘秀道,“这位小兄弟遇事镇定,气度非凡,不愧为刘伯升之弟,日后必定也是英雄。”说完,又命手下将财物复归原位。
刘良象征性地客套了两句,道,“无碍,无碍,尽管拿去。”贼首自然不肯,又道,“前方也不太平,请许我等护送。”于是护送刘良一家,直至进入南阳境内,这才告别回返。一路之上,贼首终不愿透露自己姓名。
经此一番死里逃生,刘良不免暗呼幸运,虽然对刘秀方才的表现印象深刻,可还是忍不住又教训起刘秀,道,“你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味逞勇,不知利害。今日只是侥幸,日后还是别惹事为宜。”
刘秀含糊应了一声,并不反驳。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可谓是又喜又狂。喜的是,数年不见,长兄刘縯居然已经折服群雄,威震一方,让他倍感骄傲。狂的是,他不断自问:难道我真的可以所向披靡,天下无敌?
刘良说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才有胆和贼首叫板,刘秀心里清楚,事实并非如此。当深陷贼人包围之时,他就是有一种莫名的信心,认为自己不可能如此轻易地死掉。他心里的那个秘密告诉他,别说是面对数十名贼人,即便是面对数万名贼人,他也照样可以逢凶化吉,安然无恙。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3:
陌生的故乡
刘秀再次踏上了故乡的土地(注①),见到了久违的家人(注②)。说起来,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虽然是刘秀的故乡,但刘秀对这里的了解却并不多。他出生在济阳,后来因为父亲的职务调动,跟着再迁移到了南顿,父亲死后,又跟随叔父刘良到了萧县。在他十六年的生命里,真正在故乡度过的时间前后不到一年,对于故乡,他是情感上的亲切、事实上的陌生。
第3节
这次刘秀和叔父刘良回来故乡,看情形是要长住了。既然要长住,自然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考虑。对刘秀这个暂时还没有能力自立的半大孩子来说,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他跟着谁过?是继续跟着叔父刘良还是回自己家?
选择权并不在刘秀的手中。按照刘良的意思,是愿意继续抚养刘秀的,刘秀对他来说,和亲生儿子已经没有区别。但刘秀的长兄刘縯坚决不肯同意,执意将刘秀接回。此时的刘縯,已经代替他死去的父亲,扛过了家庭的重担,担当起了长子的责任——赚钱养家、孝敬寡母、照顾弟妹。
从刘秀的个人情感来说,他自然也希望回到自己家中,和母亲及兄长姐妹朝夕相处、一起过活。而刘縯坚持要把刘秀留在自己身边,无疑也让刘秀倍感温暖。换个兄长,也许就顺水推舟,把他丢给叔父刘良,免得再给自己多添一个负担。
刘秀回家没几天,便已经敏感地觉察到,自己家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
俗话说,皇帝也有几门穷亲戚。刘秀一家,应该可以算得上是这些穷亲戚中的一门了。如我们所知,到了刘秀这一代,和皇室的血脉已经非常疏远。从刘秀的太爷开始,便已经失去爵位,主要收入只能来自做官的俸禄。从太爷郁林太守刘外,到祖父巨鹿都尉刘回,再到父亲南顿令刘钦,官越来越小,俸禄自然也是越来越少。父亲刘钦之死,对刘秀一家的财政状况可谓是一次致命打击。首先是失去了每年固定的千石左右的俸禄收入,而更重要的是,刘钦的葬礼,几乎将他全家多年的积蓄尽数搭了进去。
西汉时期,流行厚葬,又有攀比之风。崔寔《政论》云:“天下跂慕,耻不相逮。”恶性攀比之下,最终导致“虚地上以实地下”,《盐铁论-散不足》云:“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崔寔《政论》云:“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
刘钦的葬礼,使得刘秀一家元气大伤。到了刘秀这一代,无人仕宦,收入只能来自老家的田地。其田地规模史无明文,但想来也不会太多。
只要量入为出,日子总归是过得下去的。毕竟,比他们家境更差的多了去了。然而,偏偏当家人刘縯又是一个花钱如流水的主,日子自然是一天一天地窘迫下来。
是的,早在刘秀回故乡之前,刘伯升就以“我的朋友”名闻遐迩,威震南阳及周围郡县。但不厚道地说一声,他这点名声,就和宋江一样,大半还都是靠钱砸出来的。
和宋江不同,刘縯乃是胸怀大志之人。自从王莽篡汉,他便立誓要夺回高祖打下的天下,恢复大汉江山,于是广交豪杰,大养宾客,以待他日之用。
广交豪杰,大养宾客,离不开“信”,离不开“义”,更离不开钱,而且是大量的钱。《后汉书-郑太传》云:“郑太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杰。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以郑太之富,尚且食常不足,何况是刘縯这样的中衰之家。纵然刘縯苦苦支撑,但长日久之,只出不进,怕也只有倾身破产一途。
然而,就算是肿脸充胖子,刘縯也必须硬撑下去。更何况,早有相士说过,他的面相酷似当年的高祖刘邦,刘縯也因此心中暗喜,隐以刘邦自许。是以,虽然金钱捉襟见肘,刘縯非但不加收敛,反而是场面越铺越大。
那么,刘縯家养的这些宾客都是些什么人?吃白食的吗?吃完白食之后,是帮忙、帮闲,还是帮凶呢?
注①:
刘秀的谱系:
汉高祖刘邦——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长沙定王刘发——舂陵节侯刘买——郁林太守刘外——巨鹿都尉刘回——南顿令刘钦——刘秀。
关于刘秀这一宗刘姓支脉的渊源及迁移到南阳的经过:
汉景帝刘启生长沙定王刘发。汉武帝刘彻时,行推恩令,长沙定王刘发的次子刘买因而得封舂陵侯,封地为零陵郡泠道县舂陵乡。刘买之孙为考侯刘仁,获当时皇帝汉元帝恩准,率整个宗族(自舂陵侯刘买繁衍而下)于初元四年(公元前45年)迁移到南阳郡蔡阳县白水乡,因改白水乡为舂陵乡。
注②
刘秀此时的家庭成员包括:母亲樊娴都,长兄刘縯,二哥刘仲,大姐刘黄、二姐刘元、妹妹刘伯姬。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4:
但使主人能醉客(一)
豢养宾客之风,由来已久。上溯两百多年,前有战国四公子,后有秦国吕不韦、嫪毐。及至汉际,此风尤盛,惟人数及规模不逮前朝,其最多者,只在千人左右①。同时,豢养宾客在汉代已不再是王公贵族的专利,一些低级官员,乃至平头百姓也都有可能招纳宾客。
养客者众,于是便有了争夺客源的竞争。而在这场竞争中,和那些势大财雄的王侯豪族比起来,刘縯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他要想以弱胜强,只能细分市场,不求天下宾客尽入我毂中,而是先以其中一类宾客为突破口。
刘縯选中的这一类宾客便是——亡人和逃犯。
亡人和逃犯,或为仇家追杀,或为国家通缉,一旦收留这些人做宾客,无异于惹火上身,弄不好,连主人自己都得跟着陷进去。所以,对于这群人,一般养客者总是敬而远之。
人弃我取,刘縯便先从这群人招揽起。况且,刘縯他豢养宾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造反。这群人既然连人都敢杀,难道还怕造反?
消息传开,亡命之徒纷纷来奔,刘縯“客无所择,皆善遇之”,不出几年,便聚集了数百之众。
看官问了,这天下不是还没大乱吗?哪来的这许多杀人之徒?
杀人者,或为复仇,春秋有复仇大义,延绵至汉,复仇之义不衰;或为任性使气,其时民风尚武,尚武则易于炫耀武力,一次口角,一次侮辱,一个眼神,都有可能导致命案的发生;或为抢夺财物,作奸犯科,不一而足。
杀人之徒众多,固然有杀人者的主观因素,但另一方面,却也是受到了国家的怂恿和鼓励。
一个国家,居然会怂恿和鼓励杀人的发生?然而,似乎还真的是确有其事,问题就出在汉代的频繁大赦上。
据杜钦《汉代大赦制度试释》统计:西汉大赦八十七次,平均两年半一次大赦。王莽一朝大赦九次,平均二十个月一次大赦。频繁的大赦,完全破坏了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使得法律的威严几成儿戏。
换而言之,如果阁下你杀了人,在西汉只需要逃亡两年半,在新朝只需要逃亡二十个月,然后便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如果当场被抓了现行,那算你倒霉。如果没有当场被抓,那就好办了,逃呗。可别说你逃都懒得逃,你还是得逃,你得给官府这个面子,不然,你杀了人照样在原籍大摇大摆地晃悠,官府想不抓你都不好意思。你这一逃,自然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能至少每天管顿饱饭,睡个好觉。嗯,听说南阳的刘縯不错,道上的人都称他为“我的朋友”,他那府上,号称是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伙食差点,床铺硬点,没问题,瞧咱这身体素质。哦,这位仁兄,你刚刚也杀了人,那好,同去,同去。于是同去。
话说回来,做宾客其实是一个相当轻松愉快的职业。他们并没有特定的义务,一般也不从事家务或者生产。而且,他们还保有随时离开的自由。在刘縯这里,碰见大赦,有些宾客便会选择离开,唯一的贡献便是帮助刘家消灭了不少粮食。对这些人,刘縯笑脸迎进,照样也是笑脸送出。而大多数宾客,却仍然会选择继续留下。
宾客被豢养久了,内心难免不安。所谓受人钱财,理当替人消灾。但主人家偏偏也没什么灾,而他们也不能暗中祈祷主人家遭个灾什么的,好让自己因此能一展身手。于是都憋着劲,就等着刘縯一声令下。
要的就是这效果。
但使主人能醉客(二)
刘縯提供给门客的待遇,自然不可能像战国四公子那般奢侈——平原君之门客,“刀剑室以珠玉饰之”;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然而数百门客的衣食住行,即使仅仅维持在一个温饱水准,其花费也是可想而知。
形势比人强,不管刘縯有多么虚荣,多在乎自己好客的名声,在现实面前都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开始组织门客生产自救。
不过麻烦的是,门客们携带而来的,不仅有他们身上的命案,而且还有他们敏感的自尊。如果让门客象农夫那样在田间耕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无疑将会招致门客们的强烈愤怒,认为是对他们极大的侮辱。考虑到他们回应侮辱的方式,很明显此路不通。
从投入产出比来看,种田也并非一个很好的选择。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什么,经商来钱还是太慢?那你还不如去抢了。
没错,刘縯及其门客正打算去抢。他们多的就是暴力,有暴力,当然就要追求暴利。
第4节
他们首先瞄准的行当就是盗墓。西汉流行厚葬,每座稍有级别的坟墓,都好比是一家地下钱庄。从道德伦理上讲,盗墓未免有些下流,需要做通门客的思想工作。刘縯于是以郭解来举例,那可是汉武帝时最著名的游侠,无数江湖豪杰的偶像,也曾经靠盗墓来豢养宾客。门客们顿时没了声响,既然郭解都做过这事,可见这事并不丢人。
抢完死人,再来抢活人。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凡有道路的地方,就有人流,人流未必无痛,但却一定有钱。刘縯等人瞄准的第二个行当便是劫道。至于劫完道之后,顺便劫个色什么的,这种事情,咱们并不敢说一定没有。劫完道之后,遇见胆敢反抗的,顺便捅上那么几刀,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敢说一定没有。
幼蒙师训,曰:远不赌,近不嫖。盗墓和劫道这两件事,当介于赌嫖之间,不宜太近,也不能太远。
太近,遭殃的大都是同乡之人,于心不安,且容易暴露行迹,传出去名声不好,既然要在本地长混,便不得不顾忌本地舆论。
也不能太远,差旅费用倒是其次,主要是不安全。各地皆有强宗豪族,都有自己罩着的地盘。一旦捞过了界,激怒了他们,真要火拼起来,很有可能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反白白折损了性命。
基于以上考虑,刘縯等人主要活动在以舂陵乡为圆心,一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环形区域。
不管我们如何努力去挖掘刘縯及其门客的人性中的闪光点,但无法否认的是,以现在的价值判断,刘縯及其门客完全应该被称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以暴力巧取豪夺、鱼肉一方。
事实上,强宗豪族为乱地方,扮演着类似黑社会的角色,其权力有时甚至凌驾于官府之上,乃是西汉末年乃至新朝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远非刘縯一个个案而已。
可是,面对这些强宗豪族的嚣张气焰,官府又在哪里?为什么听之任之,不采取任何行动?如果能有幸采访到某位官府高层,而且在同意隐去其姓名的情况下,他将向你透露:其实,他们也是有苦衷的。
首先,要对付这些强宗豪族,势必动用军队,而地方政府并没有常备军队可以调用。自秦朝废除郡县驻军之后,西汉和新朝在地方上也不设驻军(边疆地区除外)。郡县虽然设有都尉一类的军事官职,但其职责往往也仅限于主持都试而已①。
倘若地方长官铁了心要铲除这些黑社会犯罪团伙,他也可以召集受训过的壮丁,临时组成一支军队。但是,类似这样的发兵,必须先请示朝廷,征得朝廷的同意,再由朝廷派使者持虎符前来合符,然后方可发兵。②
如果朝廷未赐虎符而地方长官擅自发兵,此为弄兵,罪同“乏军兴”③,足以处死,严重者,还将收妻子、子女为官奴婢或刑徒。
很显然,极少地方长官愿意麻烦朝廷,尤其是用兵这样的不祥之事。更不会擅自发兵,从而赔上自己的脑袋。是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选择武力镇压。况且,类似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不仅在当地可以一手遮天,有些更是朝中有人,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真要想连锅端掉,只恐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惹怒了某位朝中显贵,最后倒霉的反而是自己。
更为讽刺的是,地方长官并不总是处于主动进攻的状态,在强宗豪族面前,他们并不拥有理当拥有的权威,相反,他们还要成天提心吊胆,担心反而遭了强宗豪族的暗算。要知道,强宗豪族豢养的门客当中,不乏冷血刺客,职业杀手。在他们眼中,只要能报主人之恩,管你二千石的太守,还是一千石的县令,那都只是一刀的事而已。④
①依汉代兵制,国民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
②1973年出土的秦国杜虎符,其铭文曰:“凡兴兵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君符,乃敢行之。”汉依秦制,虎符之制想来相去不远。由此也可看出,即使是一郡太守,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最多也只能发动一支四十九人的军队。
③《汉书-王莽传下》:“未赐虎符而擅发兵,此弄兵也,厥罪乏兴。”颜师古注:“擅发之罪,与乏军兴同科也。”
乏军兴:汉代违反军律的一种罪名。官府徵集物资叫“兴”,乏军兴,即耽误军事行动或军用物资的征集调拨。《汉书-赵广汉传》:“又坐贼杀不辜,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汉书-黄霸传》:“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劾乏军兴,连贬秩。”
④刺客刺杀官吏,在汉代并不鲜见。
《汉书-尹赏传》:“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贿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
《汉书-游侠传》:“河平中,王尊为京兆尹,捕击豪侠,杀(万)章及箭张回、酒市赵君都、贾子光,皆长安名豪,报仇怨养刺客者也。”
但使主人能醉客(三)
正是由于以上重重顾虑,各级地方官员一般都会息事宁人,默认强宗豪族的特殊地位,彼此相安无事,豪族的归豪族,官府的归官府。至于由强宗豪族引发的民愤和冤情,只要未曾惊动长安,那便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非曲直不管。毕竟——虽然他们很不情愿承认——在某些时候,他们还得仰仗这些豪族帮忙维护地方治安。
你得琢磨这些地方官员的心态。他们就好比是一间上市公司,根本不在乎真实的业绩究竟如何,只要交出来的报表好看就足够了。这些官员们的报表,在那时被称作“计书”,由自己填写,在每年岁末,一级级地往上奏报,县奏报给郡,郡奏报给朝廷,汇报一年来自己辖区里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而朝廷对他们的政绩考核,也主要便依据这份计书。是以,即使辖区内民不聊生,盗贼群起,到了计书上,照样是歌舞升平、五谷丰登,这边风景独好。县欺其郡,郡欺朝廷,成了当时的政坛一景。
只要动动笔杆子,写出一份打动上级的计书,便可以仕途升迁,飞黄腾达,试问,又有哪位官员会真的费尽心力去为民除害、造福一方?当时有民谚曰:“力战斗,不如巧为奏。”这则民谚,何尝不也是官员们的心声?
话说回来,对豪族而言,不管怎样,官毕竟是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除非是真给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也不会真的胆敢去刺杀一位朝廷命官。他们也不是傻瓜,物种容易灭绝,可官你杀得完吗?杀了一个,朝廷再派一个,再杀再派,他妈的累死你为止。况且,一旦刺杀朝廷命官,这事就闹大了,朝廷为了自己的尊严,也必须非下狠手整治不可。
既然地方长官已经容忍了强宗豪族,强宗豪族当然也很识趣地投桃报李,以各种方式向长官们表示敬意。于是,经常便有某位官员忽然发现自己的案上多了许多熟悉的金玉,床上多了几位陌生的美女。英雄不问出处,一律笑纳,从此,豪族的便是官府的,官府的便是豪族的。
这种豪族和官府间的交易,早在西汉初期便已开始,西汉末年越演越烈,等到了新朝,这种交易更是到了公开化的程度。
何其愈下邪?说起来,还得感谢新朝皇帝王莽的空前壮举——上自公侯,下至小吏,一律停发工资俸禄。①
王莽是一个天真的老头,他太高估了手下这批人的思想觉悟。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些官员,个个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要么是孝廉出身,孝子廉吏,人品不消多说;要么是太学生出身,饱读圣贤之书,牢记礼义廉耻;要么是权贵之后,根正苗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可就是这些人,怎么会一旦权力在手,就无耻地堕落到贪污受贿、搜刮地方呢?
须不知,肚腹易饱,欲壑难填。纵使高薪养廉,尚且并不可靠,更何况薪水索性低到没有?结果不难想象,史册已有明文:“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供给。”“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
当无数人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钱眼之时,总还是有人在仰望星空,壮怀激烈。偌大的江山,终归残存着几位特立独行的酷吏能吏,将果断出击,整治豪族。而其中的一位,在不久之后便调任到了南阳,要拿刘縯试手。此乃后话,且按下不表。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上,中央政府的权力已然式微,已然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取而代之的,是以暴力和财力为后盾的强宗豪族。数年之后,群雄纷起,豪族争霸,而王莽那貌似强大无比的中央政府,在这种攻击之下,显得是那么地不堪一击。
《易》云:“履霜,坚冰至。”诚不虚也。
①此举空前,但非绝后。南北朝北魏早期也曾重拾此举,然后,便真的是绝后了。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5:
家族生意
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刘秀家族迁居至此已有五十五年。经过五十五年的发展壮大,舂陵乡已俨然是一座壮观的城市,刘氏聚族而居,墙挨墙,门对门,显得吵闹而拥挤。
在这样的环境下,休想藏住任何秘密。刘縯豢养门客、盗墓劫道等等勾当,家族中人一一看在眼里。
第5节
鉴于亲情的血浓于水以及严酷的连坐之法,一个家族通常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家族中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家族的利益。因此,家族寄望于每一位家族成员的是:他们的行为,无论被迫还是自愿,都应该以家族的意志为转移,为家族的利益而奉献终生。于是乎,包办婚姻还在其次,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桌椅板凳柜,磕头作揖跪,无一不在家族的包办之列。
然而,关于家族的利益,界定却往往并不清晰,甚至会出现不可调和的分歧。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家族中的年轻人普遍持欢迎态度,很快便都加入了刘縯的队伍。他们不甘心就此沦为平民,他们渴望和先辈一样,凌驾于众生之上,特权在握,不劳而获。而刘縯的出现,带给他们的,正是这样一种希望。
至于家族中的老年人,则通常态度暧昧。他们考虑的问题,无疑比年轻人更为深远。他们也知道,刘縯干的那些事,既违法又缺德,但他们并不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加以评价,他们的标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家族的利益。
鲁迅先生写道:“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曾经高高在上的刘秀家族,随着王莽的篡位,就此变成了布衣百姓,在这期间,也很是体会到了官场的变脸、世态之炎凉。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做官的无情无义。当刘姓还是国姓的时候,阿谀奉承的是这批人。现在刘姓成了平民,幸灾乐祸乃至落井下石的,同样还是这批人。
为了安抚刘氏家族,王莽曾经颁下诏书:“诸刘更属籍京兆大尹,勿解其复,各终厥身,州牧数存问,勿令有侵冤。”诏书虽是美意,却并落不到实处。地方官员发挥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对刘氏往往百般欺压蹂躏,还不许你反抗。你胆敢反抗,就告你个图谋不轨,轻则罚没财产,重则身陷牢狱。
好在有刘縯这么一个狠头,南阳官府尚不敢过份放肆。比起其他地方的刘氏家族来,刘秀家族吃的亏少多了。而这也正是家族中老年人赞赏刘縯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因为刘縯而心神不宁。
倘若只是为了保护家族利益,刘縯根本不需要养这么多门客。刘縯养这么多门客,分明是另有图谋。家族长老不得不告诫刘縯,为了家族的长远利益,务必保持低调。但刘縯哪里是一个能听劝的主,他最烦别人拿高帽子压他。他只冷冷地回了一句,“刘氏江山,为乱臣贼子所篡。身为高祖子孙,不思兴复,苟且偷生,何面目见高祖于地下?”这是一顶更高更大的帽子,简直可以直接作为房子,不光能挡风遮雨,而且还可以在里面为所欲为。家族长老羞愧理屈,只能闭嘴。
刘良可不管这些,他还是抱定他那套别惹事的哲学,找到刘縯,劈头就问:“刘伯升,你为什么还不忏悔?”
刘縯不敢顶撞亲叔父,只能嘿嘿傻笑两声,结结巴巴地说道,“咦——至于——呜呼——我日——”,说完转身就跑。
刘良又气又恼,脱下鞋来,冲刘縯的背影狠狠地扔了过去,没打着,刘縯早已消失不见。刘良并不急着捡回鞋来,他就那么金鸡独立着。好不容易等到一位小朋友经过,便大吼道,“孺子,取履来!”小朋友欲殴之,又自忖不是对手,强忍,取鞋来归。刘良再道,“履我!”小朋友只得跪下,为刘良将鞋穿上。
刘良这才得胜似地背起双手,往家走去,一边喃喃自语:“破我家者,必伯升也!。”
饶是如此,刘良还是默默地帮刘縯跑关系,替刘縯擦屁股,生怕这个大侄子惹出什么好歹来。好在他朝中有人,新朝的纳言严尤当年和他同在长安任郎官,私交甚笃,可以而且也愿意帮他说话。
纳言,秦时称治粟内史,汉武帝时称大司农,主掌天下财政,列在九卿,位高权重。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层特殊的关系,使得南阳官府投鼠忌器,只能坐视刘縯一伙继续胡作非为。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6:
少年人哪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
然而,少年刘秀自打回到南阳,却一直过得郁闷和纠结。老家舂陵虽然是重堂高阁,闭门成市,可就其本质而言,依然处处体现着乡土社会的原始情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而沉闷,每一天都是在对前一天进行简单的重复,缺乏起伏和变化。对精力过剩的少年刘秀来说,这里几乎便是一座囚牢,而且,看样子,他还根本没有办法摆脱这座囚牢。
刘秀如此年轻,其未来本该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但他事实上的处境,用迅哥的话来说,却是“出路是很没有的”。在新朝,刘氏子弟不光被剥夺了政治特权,就连一般老百姓拥有的政治权利,他们也无法拥有,既不能出仕为官,也不能入太学读书。或许还可以做做生意吧,可是朝廷颁布的六筦之令,让生意也艰难得很。
六筦,六管也,包括:1、盐的专卖,2、酒的专卖,3、铁的专卖,4、铸钱专权,5、对山泽产物征税,6、五均赊贷。基本上,那个时代最赚钱的行当,都已经被国家给垄断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在想象中越发精彩。然而,刘秀似乎注定要在老家舂陵麻木地过活下去,没有目标,没有机会,他所能做的,便只是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变老。他的人生仿佛一本书,才刚刚翻开开头几页,就已经能预见最后的结局,果真如此的话,是否还有必要继续翻将下去?
刘秀没有放弃,他依然坚信他父亲临死前留给他的那个秘密。那个秘密告诉他,他将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那才是他人生真正的结局。他虽然猜不透过程,但既然结局已经有了,那么,何妨便将过程当作奖励给自己的惊喜。
在此之前,刘秀作为一个小男孩,他的主要使命便是不要提前夭折,然后慢慢地长身体和体毛。可现在不同了,他已经十六岁了,正值青春躁动期,他的力比多,需要足够的发泄和转移。
家庭的权力,都掌握在长兄刘縯的手里。而刘縯也确实尽到了一家之主的责任,他把刘秀照顾得很好,甚至是照顾得太过于好,以至于让刘秀觉得,如果他对自己的生活再有任何一点抱怨和不满的话,简直便是无良。但刘秀又实在是闲得慌,他必须寻些事情出来做做。
刘秀想到了自己的外祖父樊重,世善农稼,因以致富,资至巨万。既然他不能入太学,不能为官吏,也不能做生意,那还不如先学学农稼,日后说不定也能像外祖父樊重那样,发家致富,这样一来,长兄刘縯也就不必再为缺钱而发愁了。
于是刘秀前去和刘縯商量,征求他的同意。刘縯听罢,大吃一惊,道,“何解?”
刘秀深知刘縯对自己的一片爱护之情,也知道刘縯为了这个家已经竭尽所能,是以并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怕伤了刘縯的感情,因此只是信口答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刘縯坚决地摇了摇头,道,“刘伯升的弟弟,怎么可以作农夫?叫别人怎么看我?不,说什么也不成。”
刘秀道,“农稼,正道也,外祖父不也亲力操持吗?”
刘秀随口一句话,楞被刘縯听出了嘲讽的意味。刘縯大怒道,“如此说来,我之所为,便是邪道了?”
刘秀没料到刘縯反应会如此激烈,只得连连表示自己并无此意。刘縯却并不听他解释,而是自顾自地说个没完,什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暴露。什么悠悠苍天,此何人哉!纵然抽刀断水流,长安不见使人愁。什么死人本无知,活人多无用,但为社稷故,两者皆可抛。什么我岂为恶哉,我不得已也。以小恶而终能去大恶者,虽千万人,吾往也。
刘秀只能听着,等刘縯演讲完毕,这才小声说道,“那我不学农稼便是。”
刘縯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立刻便冷静了下来,笑道,“你不须急,我会替你都安排好的。你倘若实在闲得无聊,我此刻还真有一事,要郑重拜托给你。”
刘秀大喜,忙问啥事体。刘縯拍拍刘秀的脑袋,正色说道,“给我赶紧长个。”
刘秀此时身高七尺,在同龄人中虽不能算矮,但和身高八尺七寸的长兄刘縯比起来,却实在是有点不高。刘縯这句戏言一出,兄弟俩人相视大笑。
此后,刘秀再不提起学农稼之事。他偶尔也会去田间地头,看老农们播种收割,但从不下地。更多的时间,他则是和刘縯的门客们混在一起,学习书本上学不来的东西。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所最好的大学,门客们往往都身怀绝技。门客们对刘秀也不敢怠慢,三少爷嘛,因此每每有问必答,有所学,也无不倾囊相授。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7:
姥爷
“拉大锯,扯大锯,姥爷门口唱大戏。接姑娘,唤女婿,小外孙也要去……”童谣这样唱着。
对很多小孩来说,每次去姥爷家,都是一次开心的经历。刘秀当然也有姥爷。他的姥爷姓樊名重,字君云,家住南阳郡湖阳县,在当地乃是一位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
第6节
樊重极有经济头脑,他白手起家,一边种田,一边做买卖。生性节俭,物无所弃,又善于管理,课役童隶,各得其宜。多年下来,开荒加兼并,拥有田地已多达三百余顷,合今三万多亩。财富也是越积越多,家资亿万,一跃成为湖阳首富,即使在南阳郡,也是有数的富豪人家。老头子如今已过古稀之年,精神依然矍铄得很,事必躬亲,肩挑背扛起来,连很多小伙子都不是对手。
但是,刘秀从小就不待见这个严厉的外祖父,他觉得老头子不仅不可爱,反而很变态,在家中立下众多森严的规矩,子孙后辈早晚都要恭敬地向他请安致意,像在官府办公一样。如此压抑的环境,也难怪不讨小刘秀的喜欢。
老头子在家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所有大权都揽在他一人之手。秦汉时代的家庭,一旦儿子结婚,往往会从家中分得一份财产,然后离开父母自立门户。这也就决定了,秦汉时代的家庭,一般只由两代人组成。譬如刘秀和他的亲叔父刘良,事实上就是两家人,并不住在一起,而是各过各的生活。①
但樊重一家,却是很罕见的三世共财,即从樊重到他的儿子,再到他的孙子,都未曾分家,而是始终在一起共同生活。在秦汉史册上,这是有关三代人同居共财记载的仅有的两例之一。②
可以想象,在父子分家乃是当时社会常态的情况下,要保持三世共财,老头子一定要足够强硬,同时摆得平家里人,尤其是那些希望单过的儿媳妇和孙媳妇们。老头子不肯分家,除了情感上的考虑,更有经济上的考虑。韩非子曰: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老头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财富的集中,有利于更快更高效更游刃有余地攫取更多的财富,而一旦任由儿子和孙子将家产分去,财富化整为零,规模效应将就此失去。
当刘秀的父母结婚时,严格地说,是樊家高攀了刘家。樊家虽然有钱,终究只是平民,而刘家虽然钱不多,却是大汉宗室,而且代代仕宦,拥有平民不可企及的地位和权力。
时过境迁,刘家也变成了平民,而且家产也被刘縯糟践光了。一贵一贱,亲情乃见。也许,老头子风度好,并不后悔为女儿结了这门婚事,但架不住樊家其他人态度起了变化,开始对刘秀一家冷眼嫌弃,总怀疑他们要么不来,要来就必定是要图他们家点什么。因此,刘秀就更不乐意上姥爷家玩。
他从萧县返回南阳,出于礼节,这才特意陪母亲拜访过一次老头子。老头子和刘秀也不亲昵,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伯升这个败家子怎么没来?”
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老头子是很不以为然的。在全国,老头子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在湖阳这个小地方,他可是一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而且,他能有今日的成就,全凭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这让他更有理由感到自豪和骄傲。当然,和绝大多数白手起家并获得一定成功的人一样,他对自己的成就有着过高的评价,对自己的能力也有着超乎实际的夸大。而这也让他想当然地认为:由于他是如此的成功,别人都应该毫不迟疑地向他学习,走他曾经走过的道路。
因此,老头子对外孙刘縯的堕落格外地痛心疾首。他像孔老夫子一样,无比惆怅地感叹道,“何莫由斯道也?”为什么不肯走我给你指出的阳光大道?
老头子的意见很明确。识时务者为俊杰,刘氏已经丢了天下,就应该认命,别梦想着再夺回江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老头子所谓的阳光大道就是:像他那样吃苦,像他那样赚钱,像他那样发财。虽无官爵封邑,而富比封君,乐如公侯,人生如此,亦可无憾也。
刘秀的家境并不宽裕,这老头子当然知道。可老头子非但知而不救,而且还对着刘秀耍嘴皮子,讲大道理。换一个忤逆的外孙,一定在心里头暗骂了:我这边都快破产了,你却还在那边给我画饼充饥。你不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吗?不仅赈赡宗族,恩加乡闾,而且还搞资本运作,光外面的放债就达到数百万之多。怎么到了外孙面前,就变得一毛不拔了?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
刘秀不会这么想。他很小就懂得了,姥爷家再有钱,那也是姥爷家的,是姓樊的,不是姓刘的。
在当时,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樊重的钱,刘秀的母亲是没有权力分的,因此,樊重的钱,确实跟刘秀一点关系也没有。
《尔雅》概括出人的四种亲缘关系,分别为宗族、母党、妻党、亲戚。一般来讲,宗族优先于母党,母党优先于妻党,妻党优先于亲戚。举例来说,樊重的儿子樊宏,也就是刘秀的舅舅,娶的妻子却是刘赐的妹妹,而刘赐又是刘秀的族兄。如果按照宗族的关系,刘秀要管樊宏的老婆叫族姐。如果按照母党的关系,则刘秀得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由于宗族优先于母党,所以刘秀并不会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而是只能称呼她为族姐。
正因为此,当某一个家庭陷入困境,首当其冲具有援助义务的,通常是其宗族,然后依次类推。而在实施援助上,也是同样如此。对樊重来说,他如果要进行救济的话,也是要先从自己的宗族开始,然后再到母党,依次类推。外孙在这个亲缘序列中,排在末后。即使到了今天,可能还是会有很多同学有过这种感受:姥爷更疼的是他的孙子孙女,而不是你。面对现实吧,因为你跟他不是一个姓的。外祖父,外孙,顾名思义,彼此终究只是外亲而已。
再说了,樊重的外孙,并不止刘秀兄弟三个,还有何氏兄弟。何氏兄弟不团结,争夺财物,樊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一县称美此举,推举樊重为县三老,主掌教化。
由此也可以看出,从财物上救助外孙,并不是作为姥爷必须尽的责任。心情好,救助一下,那是值得称赞的美意。心情不好,不救助,也绝不会有人因此而加以责怪。
樊重不救助刘縯,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从风俗习惯上,他本来就不必救助,刘縯也不归他救助,该救助刘縯的,是刘縯所属的刘姓宗族。二是他根本就不赞同刘縯的作为。三是他作为一个商人,深谙救急不救穷的道理。刘縯好手好脚的,却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一旦给了他钱,让他不劳而获,反而是在纵容他继续浪荡下去。
综合以上,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刘縯傍着这么一位富得流油的姥爷,却依然要铤而走险去盗墓劫道,以解决生计问题。
另一方面,刘縯也根本就懒得向老头子求助。他已经多年不登老头子的门了。他讨厌听老头子的唠叨,更讨厌老头子逼着他分享他那些所谓的人生智慧和成功经历。在壮志凌云的刘縯眼中,老头子就是一区区田舍翁,何足道哉!
①秦汉时期的家庭规模如此之小,当时的法律制度是一大关键因素。秦国自商鞅主政,立法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这样的法律,在西汉和新朝得到了继承。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瞿同祖先生的《汉代社会结构》。
②另一例见于《后汉书-蔡邕传》:"(蔡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8:
姐夫
每回刘縯出门,只要不是奔干坏事去的,一般都会带刘秀随行,带他结识人物,教他应对事件。刘秀也知道,这是刘縯在蓄意培养他,刘縯在未来的事业中,已经给他预留了一个重要位置。
刘秀陪同刘縯最常去的地方,是新野的二姐夫邓晨家。与其说刘縯是去串门,不如说他是去串连。因为,要实现他那宏伟的计划,邓晨将是他极其关键的一个盟友。
邓晨,字伟卿,乃是名门之后,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阯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虽然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邓晨却没有像先辈那样踏入仕途,而是闲居在家。继承邓家仕宦传统的重任,自有长兄邓让承担。邓晨则安心地做着新野王,在新野的地盘上,他也确乎有实力称王。
邓晨和刘縯一样,也开门养客,纠集有数百之众。刘縯来拜访邓晨,其实也是顺便来拜访邓晨所养的这些门客,他一边拜访,一边在心中暗暗盘算,一旦造反起来,这些门客都能派些什么用场,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招,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部众已然汇聚,粮草已然齐备,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地杀奔长安。
邓晨何尝不知刘縯在打他门客的主意,但他是一个很开放的人,对此并不介意。他早看出刘縯绝非平庸之辈,他一定会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他注定为一场伟大的命运而诞生。邓晨没有刘縯这样的霸气和自信,但他毫不迟疑地选择站在刘縯一边。尽管不能伟大,至少也要与伟大同行。
邓晨的门客们也同样被刘縯征服。这个从舂陵来的汉子,大汉皇室的后裔,龙行虎步,形貌伟岸,一看就非同等闲,日后必将兴风作浪,扰乱乾坤。跟着邓晨,有肉吃。跟着刘縯,却能出将入相,马上封侯。于是纷纷归心,深相结纳。
第7节
然而,前路漫漫,天下太平,王莽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一时看不出任何崩溃的迹象。刘縯和邓晨无所用力,只是终日高谈阔论,饮酒作乐。
酒兴起时,刘縯拔剑斩案,慷慨作歌,自高楼俯瞰而下,顾谓邓晨,就像你拥有新野一样,有一天,我也要拥有这天下。我要让王莽知道,我们刘家失去的,我一定会亲手夺回来。
酒兴去后,刘縯和邓晨却又只能相对长叹。真要造反,谈何容易。时机远未成熟,他们只能和时间干耗。
刘縯所到之处,总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刘秀则躲在长兄的阴影之下,觉得安全,觉得安心。他像个孩子那样,得意地哄着自己:你们看不见我,你们看不见我。邓晨的那些门客,也的确对刘秀视而不见,他们只是将他看作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
不过,有一人的眼光与众不同,那便是邓晨。邓晨格外重视刘秀,甚至不在重视刘縯之下。有时,邓晨会意味深长地久久注视着刘秀,仿佛要将他看穿。刘秀不为所动,摆好姿势,让他看,让他看。
邓晨没辙,于是逗刘秀说话,开口问道,“文叔,长大后想作些什么?”
刘秀淡淡说道,无可无不可。
邓晨大笑,道,答得好。忽又正色道,文叔,你和伯升不同。
这话刘秀时常听到。叔父刘良这么说过,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说过。是啊,他和刘縯虽说是亲兄弟,可两个人无论是性格还是身高,都大相径庭、难有相似。然而,同样的话,出自邓晨之口,却似乎有着其它的意味。邓晨分明在暗示着什么,难道,邓晨猜出了他心中的秘密?不然,他的眼神为何如此深沉?
刘秀笑了笑,并不回答。他在倾听,倾听胡须的生长,倾听心灵的空旷,倾听时光的消逝,倾听季节的转移。
不知不觉间,他回到南阳已经四年。他已经二十岁了,而他的生命,每天都只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打转。然而,他却仿佛麻木。他看着自己,一如我此刻看着他,只是一个陌生的古人,不必介入,也无需介入,因为他终将逝去,因为他已然逝去。
刘秀以为,他已经修炼到了无欲则刚。殊不知,总有一种力量,让再刚强的心脏,也可以在瞬间四分五裂、不成模样。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9:
洛丽塔
他们说,孩子,不用着急,有一大堆人等着你。后来他们又说,年轻人,不用焦虑,一定有个人在等着你。于是,就在这样的希望中安心地变老。直到像《百年孤独》中的乌苏拉那样,活到一百多岁,仍然会有人在等待着你,只是,这些等待者已不再是活人,而是地下的死人。他们还写诗,说什么“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仔细盘算,说的其实还是同一码事。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等某些人,或者说,等某一个特定的人。然而,现实往往难以尽如人意,一旦等红了眼,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下去?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然后的某一天,久等的那人终于出现,也只能眨巴泪眼,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但是,有一些珍稀动物,譬如庄子笔下的鵷鶵,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也有一些珍稀人类,情根深种,难以自移,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脆弱之下,动辄“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然而,等待仍将继续。凑合?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很难确认此一类人为完美主义者,倒不如说他们太爱自己,太过傲慢,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射与不射之间,当然要分外慎重。
二十岁的刘秀,依旧孑然一身。那个年代,普遍早婚,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也不是没人来说媒,也不是没人来问讯,然而刘秀终不肯点头。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等待着那个人。而在此之前,必须保持安静。
另一方面,如我们所知,刘秀早已明了他的宿命。司马迁云:“观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忌。”此言可谓洞彻人心。宿命的恐怖之处,在于尚未发生,便已然束缚住了人的手脚。刘秀也正因此而犹豫,他总觉得,不应该过多地改变现有的生活,从而增加其复杂和混乱程度。说不定,再小的移动,都可能会干扰到最终的结果。
《桃花扇》有念白道:“小生侯方域,书剑飘零,归家无日。虽是客况不堪,却也春情难按”。刘秀弱冠之年,正血气方刚,也想那美娇娘,也思那温柔乡。然而,奥维德有诗:
且让禁果在枝头慢慢生长,
耐心的人啊,你的等待
在未来将得到加倍的补偿。
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大概是春天吧,因为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
新野的邓府,正在大宴宾客,欢声笑语,喧闹非常。刘秀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不辨方向,恍惚间闯入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无奈腹内不肯商量,定要立刻释放。
葡萄架前,刘秀一通狂吐。吐罢,暗道惭愧,回身欲返席,却看见一个小女孩,只有十岁的样子,怯生生地站在面前,手臂伸直,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第8节
日期:2008-9-191:25:23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9:
洛丽塔
他们说,孩子,不用着急,有一大堆人等着你。后来他们又说,年轻人,不用焦虑,一定有个人在等着你。于是,就在这样的希望中安心地变老。直到像《百年孤独》中的乌苏拉那样,活到一百多岁,仍然会有人在等待着你,只是,这些等待者已不再是活人,而是地下的死人。他们还写诗,说什么“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仔细盘算,说的其实还是同一码事。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等某些人,或者说,等某一个特定的人。然而,现实往往难以尽如人意,一旦等红了眼,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下去?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然后的某一天,久等的那人终于出现,也只能眨巴泪眼,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但是,有一些珍稀动物,譬如庄子笔下的鵷鶵,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也有一些珍稀人类,情根深种,难以自移,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脆弱之下,动辄“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然而,等待仍将继续。凑合?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很难确认此一类人为完美主义者,倒不如说他们太爱自己,太过傲慢,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射与不射之间,当然要分外慎重。
二十岁的刘秀,依旧孑然一身。那个年代,普遍早婚,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也不是没人来说媒,也不是没人来问讯,然而刘秀终不肯点头。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等待着那个人。而在此之前,必须保持安静。
另一方面,如我们所知,刘秀早已明了他的宿命。司马迁云:“观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忌。”此言可谓洞彻人心。宿命的恐怖之处,在于尚未发生,便已然束缚住了人的手脚。刘秀也正因此而犹豫,他总觉得,不应该过多地改变现有的生活,从而增加其复杂和混乱程度。说不定,再小的移动,都可能会干扰到最终的结果。
《桃花扇》有念白道:“小生侯方域,书剑飘零,归家无日。虽是客况不堪,却也春情难按”。刘秀弱冠之年,正血气方刚,也想那美娇娘,也思那温柔乡。然而,奥维德有诗:
且让禁果在枝头慢慢生长,
耐心的人啊,你的等待
在未来将得到加倍的补偿。
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大概是春天吧,因为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
新野的邓府,正在大宴宾客,欢声笑语,喧闹非常。刘秀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不辨方向,恍惚间闯入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无奈腹内不肯商量,定要立刻释放。
葡萄架前,刘秀一通狂吐。吐罢,暗道惭愧,回身欲返席,却看见一个小女孩,只有十岁的样子,怯生生地站在面前,手臂伸直,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日期:2008-9-201:06:10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0:
洛丽塔(二)
魂魄何在?荡于天外。而刘秀的血肉之躯,则禁锢在小小花园。他眼中只有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再无其他可以看见。
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入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无疑带给刘秀巨大的痛苦。他确信,就是她了,跑不了了,她就是他等待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无法言说。女孩才只有十岁,哪里懂得男女间的情事。当他手足无措地与女孩面对,他是真的体会到了,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便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并不知道我爱你,你并不知道多年以后你将成为我的妻。
生活委实神奇而诡异。刘秀还曾经以为,能将他的心震得粉碎的那人,至少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殊不知,却原来是来自一个十岁女孩的手笔。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刘秀的心便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共振,自己将自己玩得粉碎。
刘秀注视着女孩,她是那么的美丽无邪。她有本事长成这样,你说,她得每天使多大的劲啊,可瞧她的表情,却又分明很是轻松,不费半点气力。于是,刘秀惊骇的表情之外,又多了一层厚厚的困惑。
在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将被视为一种变态的怪癖,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雷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现在几乎已经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做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还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案例,譬如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疯狂地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这样的案例,我们也可以加以补充,譬如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己挖着宝了。而在古代的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孔子家语》载鲁哀公语:“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可以生民矣。”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用今天的眼光看,婚龄仍然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地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情男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齿,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的样子。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忌讳。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毕唇须,手帕已脏,他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怎么好意思?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的东西,怎么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叫喊,小女孩笑得更开心了,对刘秀道,我走了。说完,就蹦跳着追小男孩而去。
刘秀远远望了一眼那个小男孩,他的竞争对手,他小小的情敌,那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刘秀叹了口气,又揉了揉眼睛,他忽而能看见两个小孩在追逐嬉戏,忽而又只能注意到小女孩独自一人。这样的影像混乱地交叠,让他酒后的头颅沉痛不已。
小孩们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和外界没有交集,这让刘秀觉出自己的苍老。但正如这花园中条条弯曲的小径,互相靠拢、分岔、交错然后分开,时光或者生命,也是这般地交织,构成不可知的未来。而他,将选择耐心的等待。
孩子们离开了。幼小的天使,将刘秀留在了光线渐渐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那个娇小的背影,是怎样地震撼了他目前为止乏善可陈的一生。
后来他知道了,小女孩名叫阴丽华,新野阴家的千金,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其母邓氏,乃是姐夫邓晨的族姑。而他的小小情敌,名叫邓奉,乃是姐夫邓晨的侄子。①
①史册并未记载刘秀何时遇见阴丽华。但考虑到各种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且地域相对狭小而封闭,估计刘秀应该至少在去太学前,便曾亲眼见过阴丽华。后汉书载:“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似乎是只曾闻名,不曾见面。但以常情揣测,只凭耳朵便心悦一人,这样的逻辑似乎存有问题。
第9节
日期:2008-9-243:14:16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1:
半个老乡
还是在新野。那一日,刘縯、刘秀、邓晨三人酒后出行,奋马扬鞭,向西漫无目的狂奔。行出数十里之外,看看夕阳将沉,游兴不减,乃奋力登山。及至山顶,勒马俯瞰,但见山谷之间,有良田千顷,居中一座高大宏伟的府邸,其辉煌富丽,远近莫有能比。
眼前之景,好一幅田园山水图,世外风情画。刘秀心旷神怡,默默赞叹,回首却见刘縯、邓晨二人皆是满面愤懑之色,大惑不解,问道:“此乃何处?”
刘縯阴沉着脸,并不回答。邓晨看了看刘秀,叹道,“此处乃新野都乡,正是王莽当年的封国。”
王莽,字巨君,其姑王政君,为汉元帝的皇后。王家也正是凭了王政君的裙带关系,迅速崛起,一门之中,先后出了九个侯爵、五个大司马(大司马,位列三公,权位更在丞相之上,为当时最高官职),权倾朝野,威慑天下。三十年前,即公元前16年(汉成帝永始元年),王莽时年三十,靠着王家荫庇及自身钻营,获封为新都侯,封国在南阳新野的都乡,就是此刻刘秀三人所看到的这块地方,食一千五百户。
王莽虽然封国在此,但却一直留在首都长安,呆在权力中心。汉哀帝即位之后,王莽在和哀帝的祖母傅太后、母亲丁太后的权力斗争中败下阵来,被迫从大司马的位置隐退,这才回封国避祸,从而和新野发生了真正实质性的联系,时为公元前5年(汉哀帝建平二年)。
王莽在新野封国,一蛰伏就是三年时间,后经多方活动,终于被长安朝廷召回,重新掌握大权。再过十一年,王莽改朝换代,据汉朝江山为己有。
虽然王莽只在新野呆了三年,但三年时间毕竟也不能算短。因此,在新野便流传着许多关于王莽的轶事。
譬如,王莽回新野之后,祭出了孙子兵法,杜门自守,夹起尾巴做人,老实得不能再老实。孔休时任新都相,掌管王莽封国之内的大小事务。王莽尽力结纳孔休,一点也没有曾经做过大司马的架子。某日王莽患病,孔休前往探视,王莽解其所佩玉具宝剑相送。孔休不肯受。开弓没有回头箭,送礼不敲退堂鼓,王莽是无论如何,一定要孔休从他这里收下点什么,于是道:“诚见君面有瘢,美玉可以灭瘢,欲献玉瑑耳。”即解剑瑑。孔休再次辞让,不肯受礼。王莽道:“君嫌其贵重兮?”遂椎碎之,然后以布巾包裹碎玉,再送孔休。孔休无可奈何,这才受礼。
通过这则轶事,很多人会说王莽工于心计,不择手段地收买人心。然而在新野,这则轶事却是老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一段佳话。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人的人性和价值标准作了精妙而犀利的概括:
“中国的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新野人乃至南阳人,对于王莽的评价标准与别处人不同。新野乃至整个南阳的老百姓,为本地出了王莽这么个皇帝而深感骄傲,他们并不在乎王莽是善是恶,他们只知道,王莽成了皇帝,让他们也跟着颜面有光,即便他们并没有因此得到多少实惠。而且,王莽的国号“新”,正是从他曾经的爵位“新都(新野都乡)侯”而来,正如刘邦曾为汉王,后来便以汉作为国号一样。所以,即使王莽已经离开新野多年,并且没有再回来过,但这里的老百姓还是想当然地觉得王莽很是亲近,是自己的半个老乡。在空闲的时候,他们往往便会聊起这个曾经在这里呆过三年的当今天子,聊聊他的八卦,谈谈他的趣闻,从中收获许多的自豪和快乐。
刘縯看待王莽的标准,又和普通百姓不同。王莽虽然和他也算半个老乡,但王莽更是他的仇人,是篡夺了刘氏江山的奸贼,必须铲除而后快。当刘縯俯瞰着脚下王莽曾经的封国,恨不能时光倒流,而王莽依然困顿在眼前这座城堡之内,那就坚决不用客气,立即冲进去一刀解决了伊。
反观刘秀,当他看到王莽曾经的封国近在眼前时,心头涌起一种强烈的兴奋。以前的王莽,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名字,现在则变成了一个真实的人,一个具体的存在,而这一切,有眼前这座王莽曾住过三年的城堡为证。刘秀凝望着城堡,仿佛能感受到当年王莽是如何在这里韬光养晦,假意归隐,又是如何在这里遥控着长安政局,谋划着东山再起。
王莽贵为天子,都乡作为他曾经的封国,作为他的故居和龙兴之地,并没有被开辟为旅游景区,供世人瞻仰,而是建起了王氏宗庙,每年祭祀,而且并不对外开放。刘縯好奇心起,眼前毕竟是王莽曾经呆过的地方,便欲冲入城堡,一窥究竟,于是打马下山,刘秀邓晨唯恐有失,赶紧跟上。
卡夫卡笔下的《城堡》,折磨得主人公K够呛,虽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但任他费尽百般周折,却至死也不得其门而入。而新野的都乡城堡,则是从一开始便扼杀掉任何外人企图进入的野心。刘縯三人刚刚来到城堡跟前,便听得箭楼之上一声大呼,道,来者何人?
刘縯仰头,道,Iam刘縯。
“混帐,没听过。”说完,箭楼上一箭射下。刘縯右手一探,接箭在手,便欲回射。邓晨担心惹事,连忙阻止。刘縯道,“放心,我自有分寸。”张弓搭箭,径向箭楼射去。刘縯想得挺美,打算一箭射落那人的头巾,既不伤人又逞了威风。无奈箭术不精,一箭射出,正中那人左眼。
那人掩面大叫,“你究竟是何人?”
刘縯心中有愧,耸耸肩,道,Iamsorry。
三人见惹出事来,也断了进入城堡游览的念头,策马而逃。城堡的卫兵开门追来,然而哪里来得及,只得眼睁睁地目送三人绝尘而去。
第10节
日期:2008-9-254:51:11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2:
远行
且说刘縯和刘秀自新野返回老家舂陵,还未进门,便遇见叔父刘良。刘縯眼前一黑,暗道呜呼,以为又要接受思想品德教育,拔腿便欲逃窜。刘良冷哼一声,道,“别逃,早看到了。不找你,找文叔。”
哦,好。刘縯将信将疑地收回脚步,将刘良迎入屋内。三人坐定,刘良取出一封信来,对刘秀说道,“长安纳言严大人来信,言及朝中禁令稍弛,命我遣子弟入太学,日后若欲仕宦富贵,也可有一进身之阶。未知文叔意下如何,可有意游学长安?”
消息来得突然,刘秀一时不知如何反应,拿眼看向刘縯。刘縯涨红了脸,好半天才说道,“文叔不能去。”
刘良一番好意,遭刘縯迎头一盆冷水,面上也挂不住,怒斥道,“不问你,问文叔。”
刘秀既不敢违拗长兄,却也不能得罪叔父,夹在两人中间,煞是为难。刘良见刘秀不答,便又质问刘縯道,“文叔为何不能去?”
刘縯道,“人人可入太学,惟我刘氏不可入太学。”
刘良明白刘縯的意思。在刘縯看来,刘氏和王莽势不两立。如今天下已是王莽的天下,太学便是王莽的太学。刘秀一旦入了太学,便无异于他刘縯承认了王莽政权的合法性。况且,刘秀一旦太学毕业,在政府中谋得一官半职,那更直接变成为王莽卖命了。认贼作君父,耻莫大焉,是以刘縯态度才会如此决绝。
刘良瞪了刘縯一眼,冷笑道,“好,很好。那就让文叔继续呆在舂陵,也不读书,也不游历,昏昏无知,以至终老。你身为长兄,可是想要文叔这样?”
尽管被刘良施以强大的道德压力,刘縯却并不愿屈服。他是一个有底线的人,他的底线就是,哪怕全世界都承认了王莽,他也绝不承认,至死也不承认。刘縯此举,颇有些春秋笔法的意思。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於河阳”。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事实,人家在乎的是怎样粉饰事实,从而安抚自己失落的自尊,就算不能战胜敌人,嘴巴上也一定要过过干瘾。由此看来,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渊源固已流长也。
刘良乃是善辨之人,见刘縯以沉默为抵挡,便再冷笑道,“周武王以臣弑君,代殷而有天下。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俱饿死也。伯夷叔齐,非殷之宗室,而义高如此。今王莽篡汉,以伯升之意,我刘氏身为大汉宗室,岂可让伯夷叔齐专美于前,皆当不饮不食,饿死以殉国兮?”
刘縯若是争辩得过叔父刘良,也用不着每次见到刘良就本能地撒腿就跑。遭刘良这么一问,刘縯只得喃喃答道,“饿死自然不必。”
刘良道,“既不能死,则生乎?”刘縯只能点头。刘良再道,“既生,当求进乎?”刘縯还是只能点头。刘良这才加重语气,得意地质问道,“文叔入太学,求进也。何谓不可?”
刘縯自知被刘良绕了进去,但他理屈颈不屈,硬是不肯点头,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汉贼不两立”。
在许多人看来,刘縯的这种执迷,根本就是死脑筋,丝毫不懂变通。刘秀读个太学怎么了?如果刘縯真要造反的话,一个受过太学教育的刘秀,总比一个只做过农夫的刘秀更为有用。再进一步说,刘秀在新朝做官又怎么了?刘秀完全可以一边做官,一边为刘縯做卧底。但这些眼见的好处,刘縯完全置之不理。他就是骇于家国之仇这类抽象的大义,吓完自己,再拿来吓唬别人,结果往往作茧自缚,固步自封,最终必然是误人误己。
刘縯如此顽固,刘良也无计可施,只是一味生着闷气。一直保持沉默的刘秀,这时小声说了一句,“太学乃天下公器,王莽安得而私?”
刘秀这句话,可谓是一言而解纷。刘縯仿佛是终于卸掉了压在背上的巨石,神情顿时轻松下来。刘良闻言也是又愧又喜,枉他用了半天的归谬法,最终还是不得要领,而刘秀这小子,一出口便击中要害,解决问题。
刘秀这句话,其核心内容便是:反王莽不反太学。太学是天下人的太学,而不是王莽私人的太学。有了这样的定义,入太学便和反王莽的事业不存在任何冲突。心结已然解开,刘縯的态度立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极力主张刘秀入太学就读。把刘秀禁锢在舂陵这种小地方,刘縯作为兄长,说实话,其实也是于心不忍。
刘縯以一个前太学生的身份,鼓吹起了上太学的诸多好处。其实重要的不是你学到多少东西,而是你可以结识很多同学。这些同学,皆是精挑细选而出,或有背景,或有才华,日后正可互相扶持,相为利用。即便世态炎凉,通货膨胀,而同学间的情分,总还是不至于太过贬值。倘若无心向学,至少人在长安,也足以开阔眼界,观九州风云,明天下大势。再不济的话,上过太学毕竟也是一个资历,多年后也可以拿来向人吹嘘,“想当年,兄弟我上太学的时候……”
太学之事就这么决定了下来。而一想到马上就要背井离乡,千里迢迢地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融入一群全然陌生的人,刘秀既害怕,又兴奋。
刘良不放心刘秀独自远行,几千里长路,保不准有什么差池,于是叹道,“文叔此去,须结伴而行。只是这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这么个人?”
刘縯道,“叔父难道忘了,有三表哥在呢。”
刘良一惊,道,“三表哥?”
第11节
日期:2008-9-303:11:47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3:
入学
刘縯口中的三表哥,姓来名歙,字君叔,乃刘縯姑母之子。
来歙和邓晨一样,也是南阳新野人氏,出身于官宦世家,其六世祖来汉,汉武帝时任光禄大夫,随楼船将军杨仆击破南越、朝鲜。父亲来仲,汉哀帝时官居谏大夫。
来歙也是一个奇人,读了十年太学,还没有毕业,有人戏称他为赖歙,赖在太学楞不肯走。好在他的家庭背景摆在那,学费不成问题,而他也不会有非急着就业不可的压力。当然,我们绝不能因为来歙读了十年太学,便武断地认为他有智力障碍,或者是一个好逸恶劳的纨绔子弟。相反,来歙素有大志,性情慷慨,和刘縯有得一比。事实上,再过数年,我们便可以领教到来歙的真正实力。
眼下,来歙正在新野老家探亲休假,不日便将重返太学,正好可以带刘秀同行。刘秀旅伴的问题解决了,三人都松了一口气。刘良悠闲地啜了口茶,瞄了瞄刘縯,道,“我说伯升啊……”
刘縯一看架势,就知道老爷子又要趁机训话了,慌乱之下,也顾上不什么礼节,猛跳起来,夺路而逃,眨眼便没了踪迹。
且说刘秀揣着刘縯给的盘缠,在三表哥来歙的带领下,踏上了离乡之旅。一路无话,将将大半个月后,便抵达了长安,抵达了这座世界上最宏伟的都城。然而,暂时还顾不上进长安城游览参观,得先赶去太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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