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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

_6 沈石溪 (当代)
  可是,身后的大公豺为什么不来相帮?
  夏索尔将豺嘴朝大花狼颈窝探去,大花狼扭颈躲避,夏索尔趁机朝身后瞥了一眼,这一看,它差点没晕死过去。
  真是狡猾透顶的狼!除了首领大花狼缠住它夏索尔外,其余八匹恶狼没按打群架的普遍规则和大公豺们揪成一团。恶狼或者绕道,或者硬闯,或者跳跃,越过了由大公豺组成的第二梯队,嗥叫着扑向待在后方的母豺和幼豺。这无疑是避实就虚避强击弱,母豺纷纷发出求救的尖嚣,幼豺四处乱逃,像丢了魂似的乱嚷嚷。豺哭狼笑,整个白杨树林里牺牺惶惶。有一对金背小松鼠从树洞里慌忙逃出来,攀着树枝逃向远方。豺是家庭观念颇重的动物,家庭是豺群的核心单位,每一个被恶狼追逐的幼豺都是某一匹大公豺的小宝贝,每一匹尖嚣哭泣的母豺都是某一匹大公豺所钟情的妻子。情牵着情,心连着心。大公豺们像爪子踩着了火炭似的飞快地奔向自己的妻儿。护群的本能被保家的冲动代替了。大公豺们都心急火燎地跑回自己的幼豺跟前,和母豺首尾相顾把自己的小宝贝护卫在中间。
  这情景当然是挺感人的。
  不幸的是,豺群已淘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崩溃成一盘散沙。
  没有豺群哪里还有小家庭啊。你们这些可怜可悲可恨的目光短浅的大公豺,上了恶狼的当啦,狼就是利用豺的心理弱点来搅乱豺的阵脚,摧毁豺时的斗志,瓦解豺的群体优势,以少胜多,最后达到把埃蒂斯红豺群驱赶出日曲卡山麓的目的。夏索尔连连嚣叫,试图用豺王的威势惊醒被私心迷住了心窍的正处于混沌中的大公豺:认清形势,端正态度,顾全大局,回心转意,狠斗私字一闪念,重整旗鼓,同仇敌忾,将散沙重新聚合成铁锤,砸向万恶的狼。可是,所有大公豺的耳朵仿佛都聋了似的,夏索尔叫得脖子发痒发胀发疼也没有谁来理它。
  家庭是私有制的起源,私心是社会可怕的蛀虫。
  瞧,平时对自己忠贞不贰的察迪,正掩护着它自己的豺崽向白杨树林外的荒原逃命呢。
  还有好几匹大公豺也都护卫着妻儿准备开溜了。
  本来夏索尔就不是大花狼的对手,勉强支撑着。回首窥望分了心,更是输得一塌糊涂,冷不防被大花狼咬住了脖子,幸好没咬到脖颈正中的喉管,而是咬到了侧面的颈皮。它用力一挣扎,颈皮破裂,温热的豺血漫流出来。大花狼嗅到了血腥味,更加激动,更加猖狂,朝它乱撕乱咬。它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了,急忙使出豺的最后一招,腾出一只后爪去抠挖大花狼的屁股眼。大花狼深知豺爪捅肛门抠肚肠的厉害,急忙弹跳开。夏索尔趁机一溜烟似的朝荒原奔。豺群已经乱成一锅粥,它没必要白白送死。大势所趋,它身为豺王也没有回天之力了。
  天地君亲师,逃命最要紧。
  夏索尔一逃,豺群更是像雪崩像滑坡像被秋风扫荡的树叶那样,稀里哗啦逃散了。哎哟妈妈,只恨你少给我生了两条腿。
  当天傍晚,溃散的埃蒂斯红豺群从山箐、河沟、乱石冈、芦苇丛钻出来,趁着暮色掩护,在埃蒂斯山谷通往怒江的小路上聚拢。没有一匹豺的尾巴是竖起来的,各个都耷拉着脑袋,豺眼蒙着一层厚厚的忧郁。和狼群的这场鏖战,一匹名叫琪琪的母豺和两只幼豺死于非命,有五六匹大公豺身上挂了彩。夏索尔的脖颈也开了花。
  真正是惨不忍睹。
  埃蒂斯红豺群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这群恶狼自从在白杨树林里大获全胜后,气焰更加嚣张,完全不把埃蒂斯红豺群放在眼里了。只要瞧见红豺群的影子,就嗥叫着冲过来噬咬。似乎埃蒂斯红豺群突然之间变成了不堪一击的兔子,可以任意欺凌侮辱。豺群不知怎么搞的,食肉兽的胆魄萎瘪了,听见狼嗥就会豺毛倒竖吓得灵魂出窍,瞧见狼的影子就会不由自主地转身逃命。
  有一次黎明时分,豺群心惊胆战地绕远路钻进日曲卡山麓觅食。天色有点暗,远远望见山岬那儿有几个黑黢黢的剪影,不知是谁看花了眼,以为又遇到狼群了,尖嚣一声扭头就逃。豺群受了传染,也跟着跑。
  逃了一阵儿,见身后没动静,夏索尔壮着胆子喝令豺群停下来。几匹大公豺战战兢兢摸到山岬一看,满地都是黑色豌豆状的羊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羊膻味。草叶上找不到一根狼毛,空气中也嗅不到一丝狼的腥臊味。
  把岩羊当做了狼,虚惊一场。再也没有比这样的误会更使夏索尔感到丢脸的了。见了羊也会扭头逃命,简直就是纸糊的豺!
  野生动物都是这般德性,敌对双方经过一番殊死的较量,胜利者和惨败者一经确认,尊卑高低的位置就算形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失败者都很难再鼓起勇气来重新和胜利者争输赢。
  几乎每一匹豺都感到沮丧,感到委屈。美丽的家园被狼群强占了,只好偷偷摸摸溜进日曲卡山麓觅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像贼一样,成天提心吊胆,活得也太憋气了。
  豺群变得有些神经质了。
  母豺菲莎竟然流产了,这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是十分罕见的事。在又一次被狼群追得走投无路时,老豺大泡眼竟从高高的悬崖上自坠身亡。夏索尔永远不会忘记大泡眼奔到悬崖边缘,背后是穷凶极恶的狼,前面是百丈深渊,大泡眼在跳下去时,朝它夏索尔投来一瞥,那是什么样的眼光啊,怜悯、鄙薄、讥诮、绝望……似乎在对自己身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员感到羞惭。它夏索尔当时就有一种尖刀剜心般的痛楚。它绝不是无赖豺王,它知道荣誉和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有责任让每一匹豺都为自己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感到骄傲。这种个体对种群的归属感和信赖感,是一种最佳精神黏合剂,是一种可贵的凝聚力。然而现在,豺们对自己所属的群体竟然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这种精神危机一旦像瘟疫似的蔓延开,就会导致种群的分崩离析。
  还有更可怕的事呢。
  金秋季节,是豺的发情期。以往这个时候,大公豺皮毛亮得像天边的云霞,年轻母豺的皮毛亮得像早晨的太阳。山坡上到处是调情的追逐、打闹与戏嬉。当天色熹微,年轻的母豺就会用爪子蘸起草叶上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露珠梳理自己身上的铂皮毛,以美化自己的形象,对得起观众。狩猎也变成了一种内涵丰富的竞赛。
  瞧,灌木丛里蹦出一只长耳兔,立刻,大公豺们蜂拥而上,夸张地嚣叫着,舞蹈般地扑蹿着,即使豺舌舔到了长耳兔脆弱的喉管,也不会立即用豺牙去咬断。这已不是单纯的猎食,而是一种展示才华的表演;只要长耳兔没被吓得胆囊进裂心脏停止跳动呜呼哀哉,这场表演性质的狩猎就会尽量拖延。有的大公豺乎地从平地蹦跳一丈多高,豺嘴顶着长耳兔的屁股,就像海狮表演顶皮球一样,把长耳兔顶到半空;有的大公豺恶作剧地咬下满嘴兔毛,像吹蒲公英似的把兔毛吹得满天飞舞;有的大公豺在空中鲤鱼打挺和素有跳高能手的长耳兔比看谁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些;有的大公豺不顾被兔爪在脊背上蹬出血痕,瞅准机会像马一样驮着长耳兔飞奔……大公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淋漓尽致地炫耀自己强健的体格、勇猛的胆魄、娴熟的捕猎技巧和养育后代的卓越能力,以博取异性的青睐。直到长耳兔精疲力竭倒毙在地,游戏才算结束。霎时间,大公豺们的利齿从各个角度叼住长耳兔。发一声威,将长耳兔撕成一块块兔肉,奉送到各自心爱的母豺面前。
  夜幕降临后,石洞、石缝、石凹、石旮旯,不时会传来豺的轻嚣曼叫,说不清是喁喁情语还是海誓山盟抑或是一场严肃的婚姻谈判。当然,跟其他野生动物一样,豺群每到发情期也会出现争偶的纠纷,甚至发生两雄相残的暴力事件,但那无非是生命繁衍种群兴旺过程中一两支变调的小插曲罢了。
  可如今,小溪边矢车菊一簇簇盛开,树林里红叶烂漫,秋季发情期已经来到,豺群却不见了以往的欢腾与热闹,公豺母豺冷漠相处,死气沉沉。巨大的生存压力抑制了生命的本能冲动。
  繁衍后代的机制一旦遭到破坏,停顿下来,种群就失却了新陈代谢的活力。
  日曲卡山麓的金秋季节十分短暂,一眨眼,白色的冬天就来临了。几场风雪过后,雪线已降至山脚,本来,冬天就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即使没有狼群,要寻找到足够的食物也很困难,现在,在狼群的淫威下,埃蒂斯红豺群更是穷途末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更要命的是,雪地行走会留下不易抹去的痕迹,狼群常常循着豺群的足迹追踪而来。
  豺群被迫退到了怒江边。
  怒江不会封冻,湍急的江水在江心卷起一个个旋涡。现在留给埃蒂斯红豺群的唯一生路,就是渡过江去。怒江是条界河,日曲卡山麓到此为止,对岸是个陌生的蛮荒之地。只要渡过江去,就算是摆脱了狼群的威胁。可是,夏索尔领着豺群在怒江边徘徊了整整三天,仍下不了渡江的决心。
  热土难舍,埃蒂斯红豺群世世代代生活在日曲卡山麓,每座山头每条沟壑每道溪流每片树林每丛灌木都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走到,爪子踩在这块土地上,立刻就会有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渡过江去,等于被剥夺了生存领地,变成一群没有根基的流浪豺。离乡背井,集体逃亡,无疑会在每一匹豺心灵上刻下屈辱。一旦渡过江去,再不可能回来了,狼群没了竞争对手,会在日曲卡山簏这块丰腴的土地上迅速繁殖,几何级数地增长,用不了两三年时间,就会发展到数以百计的大狼群,更会像对付蚂蚁似的对付豺群,再说,对岸免不了也会有凶猛的食肉兽,埃蒂斯红豺群能否在陌生的土地上站住脚,也是个大问题。还有,豺虽然会泅水,但只会很蹩脚的狗爬式,在汹涌的怒江里,恐怕很难避免会有老豺和幼豺被激流冲走或被旋涡吞没,成为江猪或其他大鱼的食物。
  渡过怒江,迁徙他乡,绝对是个下策。
  可是,总比待在日曲卡山麓活活饿死或等着被狼群消灭要好吧。
  在又一次被狼群跟踪追击后,豺王夏索尔下决心渡江了。晚渡不如早渡,与其成为恶狼的腹中餐,还个如含泪告别故乡逃一条生路呢。
  可突然间,局面发生了意料不到的逆转。
  扭转乾坤的是白眉儿。
  在日曲卡山麓发生狼害时,白眉儿并没有消失,仍在埃蒂斯红豺群活着,同其他豺一样,也饱尝了被狼群欺凌的苦楚。所不同的是,它没遭到狼的正面袭击。不知为什么,狼群似乎对它特别客气,特别照顾,正面撞见它了,也不过张牙舞爪嗥叫几声,只要它转身退却,狼便网开一面,不来追逐。母豺兔嘴被夏索尔咬断了一只前爪,还没好利索,跑起路来一颠一簸,十分费劲,很容易成为狼爪下的牺牲品,白眉儿就终日陪伴在兔嘴身边,只要一遇到狼群,便紧紧贴着兔嘴一起逃命。所以,尽管兔嘴瘸了一条腿,倒也没受到狼的伤害。
  比较起来,白眉儿不怎么惧怕狼。它在当猎狗时,曾跟着主人翻过雪山垭口到古戛纳河谷猎过狼。狼虽然凶暴,也是猎人的手下败将。狼和其他野兽一样,被主人手中那杆会喷火闪电的猎枪击中,照样会脑壳破碎脑浆喷溅。狼的生命其实也是很脆弱的。它和一匹黑狼较量过,虽然自己臀部被咬出一块金钱状伤疤,却也把黑狼一只耳朵和半张脸撕了下来。当然,那时候有主人在身后撑着腰,狗仗人势,它什么也不怕。但不管怎么说,它的生命史上有着咬败狼的光荣记录,就像游过泳的人不再害怕水一样,这种胜利者的心态一直伴随着它。
  白眉儿是个混血种,父亲洛戛是条大狼狗,身上有十六分之一狼的血统。它体格比豺高大得多,虽比不上首领大花狼,但和其他狼比却毫不逊色。因此,很自然,白眉儿并不像豺那样在体魄健壮的狼面前有一种自卑感。
  但是,狼害整整持续了近两个月,白眉儿却一直不敢挺身而出与恶狼交锋,有两重原因,一是它觉得自己再勇猛,也不是八九条狼的对手,豺们见狼闻风丧胆,它是孤掌难鸣;二是它觉得自己刚刚被接纳进埃蒂斯红豺群,立足未稳,根基不牢,大家都怕豺,唯独它跳出来与狼搏杀,不等于在贬低大家吗?两年前它就是因年少不懂事,争强好胜,结果得罪了豺王夏索尔,被逐出群体,漂泊流浪,几度生死,至今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惨痛的教训使它明白了该怎样做豺,那就是处处谨慎,事事随大流。要不是眼瞅着兔嘴没命了,它也不敢孤注一掷朝大花狼扑过去的。
  狼群真是欺豺太甚了。那天黄昏,埃蒂斯红豺群垂头丧气地散落在怒江一片宽阔的沙滩上,朝着落日长吁短叹,突然,狼群像幽灵似的出现了。这次进攻不同往常,往常狼群一开始进攻时总是彼此靠近彼此呼应,在首领大花狼的率领下,从豺群中间突破,迫使豺四下逃散。但这一次,八九匹狼却从东南北三面形成一个包围圈,西面是波涛汹涌的怒江。狼群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把埃蒂斯红豺群赶过怒江去,赶出日曲卡山麓,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群狼本来数量就少,散成包围圈,队形就更稀疏了每匹狼都单独面敌,狼与狼之间不可能再首尾相顾,彼此照应。豺群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假如这时豺群奋起反击,三四匹大公豺扭住一匹狼,狼再凶猛,也会被咬得落花流水的。遗憾的是,豺群屡次被狼群击败,反抗的意志早被摧毁,形成了一种失败的心理定式,一见狼就惊骇奔逃。奸诈的大花狼也一定摸透豺都变成了惊弓之鸟,这才敢不顾狼数量上的劣势把队伍散成包围圈的。
  狼们嗥叫着,从东南北三面向豺群压来。
  豺王夏索尔痛苦地垂着脑袋,耷拉着尾巴,退到江隈,又退到水线上。整个豺群呜呜咽咽也跟着退到水线边缘。狼自然不会罢休,步步紧逼,在江岸上狂嗥乱叫。豺群无路可逃,被迫膛进江去。江水冰凉,寒冷彻骨,嫩黄色的江面倒映着白的雪峰和红的夕阳。还没蹬到江心,就有一匹名叫灰枭的老豺一脚没踩扎实,被激流冲倒,顺着江水往下游氽去,在浪花翻卷的江面时隐时现,冲出几十丈后。灰枭老豺最后在白浪间露了一下脑袋,留下一声水淋淋的哀嚣,便永远消失了。谁喜欢水葬呀,本来就惊恐万状的豺群更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在浅水湾你踩我我挤你,你蹦起来我蹿出去,水花四溅,活像在表演一场蹩脚的水上芭蕾。
  兵败如山倒,豺败也如山倒,怒江里一片混乱,没有牵挂的单身豺游得最快,差不多已游出浅水湾了;带着幼豺的母豺让幼豺叼住自己的尾巴,吃力地划动四肢,缓慢地向江心游去;有家的大公豺游在母豺和幼豺侧面,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浪头;年老体衰的豺则滞留在浅水湾不知该如何是好。
  指挥已完全失灵。豺王夏索尔知道自己在溃败的豺群中已丧失了权威,便知趣地放弃了指挥权。它挤在豺群里,闷声不响,自己管自己逃命。它知道,除非生出三头六臂来,已无法挽回被狼群逐出世袭领地这样一种悲惨的结局。
  唉,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早两天就渡过江去呢;次序井然地渡江,肯定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损失。现在,后悔也晚了。
  狼群仍呈包围态势,散在江边的沙滩上,像群催命鬼似的为豺群送行。
  这时,白眉儿正护卫着兔嘴由浅水湾往深水区撤退。兔嘴瘸了一条腿,在陆地行走还马虎,下到江里,便无法保持身体平衡,才蹬进浅水湾,就一步一个歪仄,三步一个趔趄。灰枭老豺就在它前面五六米远的地方被激流卷走的。它吓坏了,对它这样的瘸腿豺来说,前面的激流也是张牙舞爪想把它一口吞噬的怪兽,和背后那群穷凶极恶的狼本质上没多大区别。它发疯似的在原地打了两个旋转,竟掉过头来朝岸上奔去。
  大花狼箭也似的从沙滩跃进浅水湾,兜头拦截兔嘴。
  大花狼以为兔嘴掉头回岸是要朝狼群反扑,对狼来说,这种反抗意识是极其可怕的,豺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假如众豺都学兔嘴的样,都掉转头来,狼群就会前功尽弃,并面临一场灾难,所以,它要亲自出马迅速制伏胆敢掉过头来的兔嘴。
  大花狼跃进浅水湾,江面沸腾起一片恐怖。兔嘴见狼酋恶狠狠地向自己扑来,出于一种习惯性的恐惧,又回转身朝滔滔江心逃命。对兔嘴来说,前后都是死敌,朝哪个方向逃都差不多。浅水湾的江底铺着一层鹅卵石,鹅卵石上粘着墨绿色的青苔,兔嘴三只爪子落地行走,踩在青苔上,步步打滑,逃得比海龟在沙滩上爬还慢。刹那间,大花狼就扑到了兔嘴的身上。兔嘴正在齐脖深的水里,被大花狼粗暴地一按,豺头沉下水去,咕噜咕噜,呛了好几口江水,江面冒出一串气泡。大花狼两只前爪从兔嘴背上收回来,绕到那串气泡前,狼眼发绿,残忍地磨动着牙巴骨,它要杀一儆百,让豺群不要再抱什么幻想,不要再在浅水湾磨磨蹭蹭,更快地渡过怒江去。
  白眉儿一直跟在兔嘴身后,它一看就明白大花狼绕到那串气泡前想干什么。豺不会潜泳,兔嘴沉在江底呛了几口水,惊恐万状,一定会拼命挣扎将脑袋竭力向上忙仲,伸出水面呼吸新鲜空气;豺脖儿必然抻得笔直,喉管暴突出来,一副引颈就戮的姿势;那豺脖子伸出水面刚好就在大花狼的利齿前,而狼最拿手的杀戮方式就是噬咬猎物的喉管。
  兔嘴简直就是为让大花狼咬断自己的喉管提供了一切方便。
  江面漂起一团黑色淤沙,淤沙间竖起两只三角形的豺耳朵……
  白眉儿再也不能袖手旁观了。现在别说面前只有一匹大花狼,即使八九匹狼都聚在一堆,它也会奋不顾身冲上去的。兔嘴曾用自己的血涂红了它的毛色,掩盖了它身上狗的气味;要是兔嘴不扑到它的身上保护它,那只前爪不会被豺王夏索尔咬断,就不至于会在浅水湾的鹅卵石上东倒西歪连站也站不稳,换句话说,兔嘴就能像其他健康的豺那样用蹩脚的狗爬式慢慢渡过怒江去。
  说到底,兔嘴是为了救它白眉儿才陷入要被大花狼咬断喉管的险境的。就算前面是龙潭虎穴,它白眉儿也闯一闯了。
  大花狼虽然凶残,但它白眉儿也不是兔子投的胎。两年来,白眉儿已完全发育成一匹体魄强健的成年大公豺。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饱受过欺凌,经受过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考验,懂得生活的甘苦;它做过近两年的猎狗,受过人类文明的熏陶,豺脑筋被人类的智慧点化过,聪慧过人,智商极高;它无数次撵山狩猎,与普通豺会闻风丧胆的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在猎场上技艺精湛,勇猛无比;它命运坎坷,在豺窝里混过也在狗窝里睡过,具有豺和狗两种动物的生活阅历,视野开阔,见多识广;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磨砺了坚韧不拔的意志。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它都不比大花狼差。
  白眉儿凌空蹿跃起来了。为了拯救有恩于自己的母豺兔嘴,也为了雪耻种群的耻辱,它勇敢地朝比自己高出半个肩胛的大花狼扑了过去。
  白眉儿起跳的位置正好在大花狼的左侧,它没有嚣叫,也没有张牙舞爪虚张声势,闷声不响就蹿了起来。对付恶狼,没必要发布任何形式的战争宣言。被残阳映红的江面涌起一朵蘑菇状的水浪,水浪中间竖起一个威严的身影。大花狼正专心致志地等候兔嘴的脖颈从水面露出来,压根儿就没想到旁边会冒出个胆敢主动进攻的豺来。它被两个月来在同埃蒂斯红豺群较量中所赢得的一连串的胜利弄得有点忘乎所以了;在它眼里,豺简直同闻见血腥味就会腿儿打战的绵羊可以画等号。等到它听见侧面有水响的动静,警觉起来,已经晚了,白眉儿已以雷霆之势扑到它的头顶。假如换了一匹普通的狼,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猛烈扑击必然会惊慌失措,扭头躲避,大不了腰以下的某个部位被豺爪撕破被豺牙咬伤。扭头躲避虽然有点狼狈,跟抱头鼠窜相差无几,但总比脑袋遭打击要好一些。能屈能伸,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嘛。但大花狼没这么做。大花狼任何时候都不愿做有损自己光辉形象的事。它不愧是久经考验的狼酋,瞄到从头顶压下来的白眉儿,既不扭身逃窜,也没任何慌乱,两条后腿在水底的鹅卵石上用力一蹬,身体直直地竖跳起来;它想再一次重演挫败豺王夏索尔的伎俩,用坚硬的狼头撞击对方,把对方撞得晕头转向,然后自己变被动为主动。
  白眉儿可不是豺王夏索尔的翻版。
  大花狼犯了个经验主义的错误;缺乏理智的野生动物,是很容易犯经验主义错误的。
  白眉儿本来设想压到大花狼背上后,咬住大花狼的一条后腿,无论对方怎样反扑,也绝不松口,直到把大花狼的腿骨咬断为止。它很清楚,跟狼交手,一开始就要进行致命的攻击,不能像在豺群里跟同类相斗那样逐渐升温逐步升级;性命攸关,你死我活,全凭开始那股锐气了。豺在本质上并不比狼慈善,心狠爪辣才能置狼于死地。没想到大花狼会像人那样两足直立弹跳迎战,并企图用狼头来撞它的豺头。白眉儿反应极其敏锐,立即扭动豺腰,划动四肢,在空中做了个短暂的停顿。刹那间,大花狼脑袋撞了个空,身体超越了白眉儿的高度,狼脖儿恰巧与白眉儿的豺嘴形成一条水平线。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白眉儿趁势来了个空中噬喉,这是它的猎食绝招,它曾用这个绝招战胜过许多凶猛的野兽。遗憾的是,它是在齐脖儿深的水里起跳的,空中噬喉的动作又是随机应变发挥的,力量与准确性都受到了影响,只咬到了大花狼左侧的颈根,而不是致命的喉管。
  白眉儿和大花狼同时跌回水里。白眉儿在落到水里的一瞬间,胡踢乱蹬,狂跳疯蹿,借着水的力量,噗,在大花狼左侧的颈根咬开了一个口子,狼血染红了一块江面。那块被撕破的颈皮还有一半粘连在大花狼的颈根上,白眉儿仍紧紧咬住不放。
  大花狼哀嗥一声,身体一仄,喝了两口混杂着狼血的江水,呛得咳嗽起来,它晓得,假如继续被白眉儿像蚂蟥叮血似的叼住耳朵不放,它不但无法反咬一口,还很有可能会被江水呛得窒息。它横了横狼心,大幅度摆动狼头,硬是把那块已被咬破却还粘连在脖子上的颈皮彻底给撕了下来,就像从树上撕下块树皮那么随意。它宁肯让狼血喷得更凶,宁肯脖颈上永远留下抹不去的疤瘢,也要从讨厌的豺嘴里脱出身来,获得反扑的权利。这就是典型的狼酋性格。大花狼曾单独对付过一只两岁龄的小狗熊,当时它咬住小狗熊的喉管后,小狗熊两只巴掌在它背上像擂鼓似的拍打、捶击、掴劈,把它的脊背撕得稀烂,就像是一只球状闪电放到脊背上炙烤一般剧痛难忍,但它仍紧紧咬住小狗熊的喉管不放,直到小狗熊呜呼哀哉。
  区区一块颈皮又能算得了什么。
  一阵撕裂的痛楚后,大花狼终于从白眉儿身旁跳开去。它虽然受到了料想不到的打击,却并不沉重,也非致命;它往前蹿跳,试图蹿出丈把远后,能安全地没有障碍地掉转头来,喘半口气,镇定一下情绪,然后以十倍的疯狂,百倍的仇恨,把身后那匹令狼讨厌的毛色偏黄的大公豺置于死地。
  换一匹普通的公豺或一条品系一般的猎狗,嘴里叼着一块血淋淋的狼肉,会炫耀地摇首摆尾,会骄傲地嗥叫一通,假如真这样,那就糟了,就不可避免地遭到大花狼异常凶猛的反攻倒算。
  白眉儿可不是那样的傻瓜,富有丛林狩猎经验的白眉儿并没有被初咬的胜利所陶醉,它晓得狼的生存意志高于虎豹熊狮等一切在陆地行走的猛兽,挂了彩的狼敢同猎人拼个你死我活。因此,白眉儿在大花狼往前蹿跳时,没半点犹豫,没半点迟疑,囫囵将狼肉吞进肚去,身体便呈流线型弹射过去,恰好做出了一个二级前扑的动作。虽因水流的影响这动作应有的优美打了折扣,实效却没降低。当大花狼蹿出丈把远后蓦然回首,身体还没转够位置,白眉儿已扑了过来,大花狼来不及躲闪,腰眼被扑了个正着。狼是麻杆腰,最怕被击中腰部,当即就踉踉跄跄站不稳。大花狼情急之中想用侧身倒地横滚的办法躲开白眉儿二级前扑的锋芒,它忘了这是在水中,水的浮力使它无法像在坚硬的陆地上那样随心所欲地滚动,它四爪离地,氽在江水里,像截朽木似的随波漂逐。白眉儿就像捉鱼似的见到哪儿有水波涌动就朝哪儿猛扑。大花狼闷在水里,简直就没有出头机会,灌了一肚子江水。后来。大花狼好不容易扒住一块礁石,从水里挣扎着露出脸来,朝江隈的沙滩长嗥一声,喝令众狼快来救驾。
  在白眉儿和大花狼鏖战时,埃蒂斯红豺群所有的豺都停止了渡河,已游到深水区的豺都掉转头游回浅水湾,翘首观望;沙滩上的狼群也都傻瞪着眼,被这场眼花缭乱的狼豺格斗迷糊住了。
  大花狼一声长嗥后,沙滩上的狼群如梦初醒,顺着斜坡冲进浅水湾,排成月牙形,气势汹汹向白眉儿逼近。白眉儿虽然在同大花狼的较量中占着上风,但很明显,别说八匹狼一起过来围剿它,只要有另一匹狼介入,胜负就会立即逆转,白眉儿就会很快葬身狼腹的。
  浅水湾吃紧,形势急转直下。
  突然,响起一声深沉悲壮的豺嚣,豺王夏索尔像匹脱缰的野马,连奔带跳,向渐渐围拢来的狼群迎面蹿去。霎时间,所有的大公豺和没有拖累的年轻母豺齐声嚣叫着,朝狼群扑跃过来。
  那些带崽的母豺吸取了以往失败的教训,把幼豺们都集中在浅水湾一座龟形礁岛上,自己头朝外尾朝内,在礁岛边形成一道护卫圈。
  整个豺群解除了后顾之忧。
  豺们三五匹为一组,盯住一匹狼。
  豺们晓得这是背水一战,假如再度战败,真的只能和亲爱的家乡诀别了。豺各个都憋着一肚子气,两个月来的屈辱和愤懑,像火山一样总爆发了,每匹豺都变成了勇不可挡的拼命三郎。大公豺约克的耳朵被狼牙咬豁了,舔舔漫流到嘴角的血,又朝狼扑了上去。母豺蓓蓓的半截尾巴被狼咬断,仍不顾一切地与狼周旋。
  表现最英勇的要算母豺兔嘴了,在狼群向白眉儿围过来时,它几乎是与豺王夏索尔并肩冲进狼群的。它瘸着一条腿,又呛了好几口江水,当然不是狼的对手,才噬咬了两个回合,就被一匹灰狼用狼爪抠中左眼窝,眼珠子被抠了出来,吊在唇吻前,晃晃荡荡,像吊着一颗黑橄榄,它哀嚣一声,一甩豺头,把眼珠子晃进自己口中,咬下来吞进肚去,又发疯般地与灰狼扭成一团。
  狼开始还想故技重施,绕开大公豺向幼豺袭击,动摇军心,但豺们已有防备,三四匹豺缠住一匹狼,前堵后追,使狼没法脱身;即使有个别狼动作灵活,觑个空隙从豺的围追中溜出来,也被护卫在礁岛边的母豺拦住,无法接近幼豺。
  八匹狼被豺一匹匹隔离开,失去了群体的威力。
  对狼群更为不利的是,这是一场没有指挥的混战。
  当大花狼长嗥后,眼瞅着狼群向自己围过来,白眉儿确实心里像塞了坨冰,凉透了。当看到豺群呼啸而上,它又信心百倍,力气陡增。人类有句俗话说,擒贼先擒王,这在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界同样通行。它知道自己对付的是狼酋,能否斗败狼群,关键就是看能否斗败狼酋。倘若被大花狼缓过劲来,混乱的狼群便会很快恢复秩序,神情颓丧的狼就会重新变得精神抖擞,形散神散心散已快成为一盘散沙的狼群就会以狼酋为核心凝聚成坚强的战斗集体。这样的话,豺群就有可能重新面临溃败的危机。
  白眉儿深知自己责任重大,不敢丝毫松懈,暴风骤雨般地朝大花狼连续扑击,不给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机会。
  大花狼不愧是匹身经百战出生入死久经考验的狼酋,虽然被灌了一肚子的江水,仍没气馁沉沦,它很快从昏眩中惊醒过来,并想出扭转劣势的高招。它在又一次被白眉儿撞得跌进水里后,突然趴开四肢,吐净肺部的空气,身体像片页岩一样沉到水底。浅水湾里早已泥沙翻滚,江水混浊得像墨汁,白眉儿视线模糊,看不清水底的动静,还以为大花狼又要在前方五尺来远的水面冒头呼吸了,就赶在前面跳了过去,抬起双爪进行按扑。它扑了个空,更糟糕的是,大花狼突然从它背后钻出水面。追逐与躲闪的关系一下子颠倒了。
  大花狼狰狞的狼脸闪过一丝得意,抓住战机凶猛地朝白眉儿扑咬。客观地说,狼的噬咬本领胜过豺,尽管白眉儿不是普通的豺,但比起狼酋来还是略逊一筹。顶要命的是,白眉儿发现自己上了大花狼的当,内心恐慌,锐气顿减,在大花狼凌厉的攻势下,节节败退。在齐脖儿深的水里退却,很难保持身体平衡,一步一滑,顾得了脚顾不了头,那柔软的颈窝就暴露出来了。
  大花狼跳起来,锋利的狼牙直逼白眉儿的颈窝。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儿,母豺兔嘴瞎着一只眼,跷着一条腿,连滚带爬地赶过来,咬住大花狼的一条后腿,任凭大花狼在自己背上怎么撕扯噬咬,死不松口。
  白眉儿转危为安,重新站稳脚跟,又由被动变为主动,扑到大花狼背上一个劲猛咬。大花狼被兔嘴叼住一条腿,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无法动弹,等于捆绑住了矿在让白眉儿任意宰割,心里窝火透了,觑了个准,抬起另一只后爪,朝兔嘴的右眼挖去,你嫌瞎了一只眼还不够,那就让你尝尝双目失明的滋味。“噗”,兔嘴的右眼又变成一只血窟窿。大花狼以为兔嘴会张嘴呻吟,这样它就可以把自己那条腿从豺嘴里解脱出来;它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兔嘴只是全身搐动了一下,仍咬住它的腿不放。“咔嚓”一声,那条狼腿被咬断了;兔嘴储仍乃不甘罢休,咬住断腿拧呀拧,直到把那只被咬断的狼爪拧下来为止。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方显生命的亮色。
  白眉儿又用犀利的爪牙在大花狼背上撕下一大块皮肉。
  狼不犯我,我不犯狼;狼若犯我,我必犯狼!
  怒江里鬼哭狼嚎,惊天动地。
  大花狼浑身是伤,还跛了一条腿,招架不住了,又见自己的同伴一个个被豺纠缠住,没谁能跑过来帮自己解围,再这样下去,自己这条命很快就会赔进去的,便长长地哀嗥一声,蹿到沙滩上,沿着弯弯曲曲的江岸奔逃。
  狼酋一逃,狼群没了主心骨,立刻稀里哗啦地溃散了。
  豺群欢呼着,兴奋地嚣叫着,扬眉吐气地在狼群屁股后头穷追猛撵。狼群逃进江畔一片茂密的冷杉树林,暮色苍茫,天渐渐暗下来了,豺群的追撵这才暂时告一段落。
  翌日晨,豺群继续沿着江岸线搜索追捕。胜利来之不易,最好能趁热打铁,再接再厉,扩大战果,把讨厌的狼群彻底赶出日曲卡山麓。来到山垭口,远远便闻到一股新鲜尸骨的酸味。豺群散成扇状,小心翼翼地走拢去。灰色的沙砾上,大花狼僵硬地卧伏着;它的腹部被撕咬开,内脏和狼肉被掏吃一空,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和一张残缺不全的皮囊;四周有一片凌乱的狼脚印,脚印穿过山垭,向怒江延伸。豺群追到江边,伫立礁岛,极目远眺,江对岸烟雾迷蒙的山峦上,有几个小黑点在蠕动;风从对岸刮来,依稀能听到凄厉的狼嗥。
  很明显,昨天半夜,大花狼带领狼群逃到这里后,失血过多,再也走不动了。清晨,走投无路而又饥肠辘辘的狼群把奄奄一息的大花狼当早点分食了,觉得无法再在日曲卡山麓混下去,就泅渡怒江,继续漂泊流浪,寻找适合它们生存的新领地。
  令豺群感到奇怪的是,大花狼身上和四肢被吃空了,狼头却完好无损。也许是狼头骨多肉少,嚼之无味;也许是众狼对首领一向尊重,不好意思破坏首领的尊容。狼头生气勃勃,面对着日曲卡山麓这片丰腴的土地,两只眼睛瞪得贼圆,闪烁着贪婪渴求的光。那蓝幽幽的瞳仁里,倒映着挺拔瑰丽的日曲卡雪峰。它死不瞑目,它的肉体已经死亡了,它的灵魂仍想征服和占有脚下这片土地。
  埃蒂斯红豺群围着狼酋的尸骸,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几十匹豺齐刷刷面对白雪覆盖的日曲卡雪峰引颈嚣叫起来,“呦欧——呦欧——”声音激昂悲壮,在怒江峡谷发出一阵阵回响。它们历经艰辛,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保卫领地保卫家园的胜利!
【第六章
荣登王位】
  王位过渡十分平静,没有争执,没有厮杀,没有内订,这在埃蒂斯红豺群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埃蒂斯红豺群在日曲卡山麓少说也生活了数百代,更换过几百个豺王。每一次王位更替,豺群社会都会动荡不安,演出一场流血的悲剧。可以说新豺王都是踩着老豺王的鲜血登上豺王宝座的。雄性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权力欲,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就像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一样,年老昏聩的豺王不经过一场生死较量,是绝不会禅让王位,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吃会吃腻,玩会玩腻,当豺王绝不会当腻。对一个种群来说,一次王位更替就是一场灾难。现任豺王夏索尔就是将老豺王坨坨的尾巴齐根咬断,把坨坨的威风剪灭,这才趾高气扬地爬上王位的。而坨坨篡夺王位的过程就更残酷了,它把上任老豺王兵宛背上咬出碗口大的血洞,老兵宛倒在血泊中无力再站起来,坨坨就在老兵宛的呻吟和哀嚣声中喜气洋洋地登上了权力的顶峰。
  如果豺王在意外事故中突然身亡,和平也绝对没指望,甚至比正常状态下的王位争斗更糟糕,地位相近的大公豺们谁都觊觎空缺的王位,谁也不服气谁,谁都觉得自己最行,是最理想的王位继承者,于是,互相倾轧,互相拆台,你争我斗,今天甲咬伤了乙,明天丙又把甲赶出豺群,这种社会地震起码要持续十多天,直到一匹出类拔萃的大公豺把地位相近的公豺们全部压服为止。
  这种地位争斗虽然残酷,并使社会不安定,但也有有利的一面:在激烈的冲突中,平庸的草豺无法滥竽充数混进领袖阶层;竞争就是筛选,保证体格最健壮头脑最聪慧的最强者担任豺王,这当然有利于种群的生存。
  然而,这一次王位更替,却轻松得像幕喜剧。
  狼酋死了,其余的狼都逃过怒江去了,狼害彻底消除,笼罩在埃蒂斯红豺群上空长达两个月之久的阴云被驱散了。虽然在这场空前酷烈的浅水湾战役中老豺灰枭死于非命,母豺兔嘴变成了瞎眼豺,还有好几只豺受了伤,但从全局衡量,损失是小小的,胜利是大大的。埃蒂斯红豺群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天遂豺愿,从狼酋尸骸边离开后,豺群又撞见了一头正在江边饮水的香獐,就像是老天爷特意送上门来犒劳它们的一样。扑倒香獐,吃饱喝足,阴霾的天空也放晴了,红艳艳的太阳,湛蓝的天空,令豺们感到十分惬意。两个月受的窝囊气一鼻孔出掉了,绷紧的心弦突然间松弛了,又遇到难得的好天气,豺群懒洋洋地散在江畔一块砾石滩上,烤烤太阳,打打瞌睡,养精蓄锐。
  就在这时,王位的更替拉开了序幕。
  砾石滩中央有一块高出地面约半米的裸岩,形状像只蛤蟆。夏索尔轻轻一跃,登上蛤蟆岩。它这样做,完全是习惯成自然。
  凡具有社会意识的动物群,王者的位置不外乎是这么三种:前沿、中央、高处。在与敌害对抗时,王者站在群体的最前列,以证明白己的出类拔萃;平时王者总处在群体的中央,以表明白己是整个种群的核心;无论在哪里,王者总要挑选一个高高在上能俯瞰臣民的位置,以象征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狮群、狼群、象群、猴群、兔群乃至人类团体,无不如此。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袖,一个首要而且必备的条件是,身体比起同类来要高大魁伟,永远给臣民一种崇高的感觉。为了充分显现这一点,利用地形使自己独处高处便成为王者的一种特权。在非洲稀树草原,一群狮子躺卧在起伏不平的丘陵地带,狮王的位置比其他狮子肯定要高出一截。猴群在山崖上,最显眼最突出最尖端的地方就是猴王的禁脔。
  人类在这一点上比其他动物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类君王或团体领袖更多的是靠头脑而非体力登上权力宝座的,但要使自己身体高出同伴这样一种生物本能,并没因文化发达、文明程度提高而有所削弱,他们仍千方百计地制造高大的效果。古代皇帝的皇冠,像顶笨重的高帽子,沉甸甸压在脑袋上,戴着不会舒服,夏天更是会焐出一头痱子,皇帝却情愿自讨苦吃抢着往头上戴,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戴着高耸的王冠会给人一种高大的错觉。各朝各代帝王的金銮椅都要比大臣们的座位高出许多,大臣们在上朝时不但站在低处,还要弯腰曲背垂头缩肩,更有甚者,还须跪伏在地,使自己的生理位置低了再低,低到极限,以烘托皇帝的高大伟岸。现代社会讲民主了,领袖人物当然不便沿袭古代帝王的做法,就变通一下,用登城楼或坐主席台来显示自己的高大。
  从这个角度来透视,夏索尔跃上蛤蟆岩实在是极平常的举动,它是豺王,四周就这么一个制高点,它不上去谁上去?
  蛤蟆岩上光溜溜平坦坦,被太阳晒得亮堂堂暖融融,躺在上面不仅可以登高望远显示豺王的威仪,还可以用腹部在岩石上蹭痒痒,何等的舒服。
  突然,夏索尔发现砾石滩左侧两只正在闭着眼睛打瞌睡的母豺在它纵身跃上蛤蟆岩时四只豺眼冷不丁瞪圆了,脊背上的毛也恣张开,陡地站立起来。这两只母豺的形体动作说明附近发生了引起它们警觉的事。夏索尔在蛤蟆岩上朝四周张望,江面风平浪静,右侧那片灌木林也没什么异常,大概这两只母豺是神经过敏了吧,它漫不经心地着,又躺了下来。刚躺下,又像着了火似的跳起来——散落在砾石滩上的豺群忽然间像患了急性传染病,个个都由慵懒状变成惊厥状,豺眼圆瞪,体毛竖立,肌肉绷紧,如临大敌;更让它吃惊的是,豺群冷飕飕的目光在它夏索尔身上汇成了一个焦点,仿佛它夏索尔头上突然长出两只羊角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着?
  豺群一片沉默,火山爆发前的沉默。
  夏索尔虽然还不明白豺群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却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恐慌。
  那只名叫蓓蓓的母豺向砾石滩正面那小块草坪走去,蓓蓓侧着身体走,眼光始终盯着它夏索尔,像蟹一样在横行,速度虽然缓慢,步子却跨得十分坚决,神情庄重肃穆,像要去参加什么重大的庆典活动。
  这很奇怪,怪不得它夏索尔心惊肉跳。
  仿佛事先约好了似的,公豺、母豺、老豺、幼豺几乎所有的豺都学蓓蓓的样,举步朝那小块草坪走去。
  那小块草坪极平常,几丛雀麦和羊茅草已枯萎,失却了生命的鲜活。草坪上,卧着苦豺白眉儿和瞎眼豺兔嘴。
  它们是在向白眉儿靠拢。
  夏索尔脑袋一阵昏眩,像失足从悬崖跌落深渊似的产生一种失重感。
  众豺以草坪为中心点,散成半圆形,众星捧月般地围住白眉儿。好几只母豺都谄媚地跑过去舔白眉儿的面颊。
  夏索尔不是傻瓜,当然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事了。假如只有个别豺这么做,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用尖爪利牙教训忤逆者,把政变阴谋消灭在萌芽状态。问题是现在有那么多的豺都跑到白眉儿身边去了,自己形单影只,扑下去恐怕非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扇起更旺的叛乱火焰。
  现在最要紧的是寻找同盟者,有了忠实的帮手,或许还能扭转局面,夏索尔想。它立即将眼光扫向右前方,右前方一条隆起的沙砾带上躺着察迪。察迪生性凶蛮,体格强壮,长得几乎和它夏索尔一般高大,属于出类拔萃的大公豺,在豺群中的地位仅次于它夏索尔。这一点从察迪此刻躺卧的位置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条隆起的沙砾带比它夏索尔躺卧的蛤蟆岩稍低些,又比其他豺躺卧的地方要高一些。察迪虽然四肢发达,头脑却有点简单,对豺王来说,这是最佳搭档。因此,长期以来,察迪就是它夏索尔最亲密的同性伙伴。
  夏索尔四年前能成功地咬败老豺王坨坨,靠的就是察迪的鼎力相助。老豺王坨坨有只相依为命了七八年的母豺,名叫苏苏,苏苏替老豺王坨坨生了四窝儿女,感情好得只有死神才能把它们拆散。当它夏索尔向坨坨发起王位挑战时,苏苏咆哮着奔过来要帮坨坨的忙。假如让坨坨和苏苏联起手来,它夏索尔就是再长出一张豺嘴来,也很难在那场王位争夺战中取胜。就在这危急关头,察迪朝苏苏冲刺过去,使它夏索尔能集中力量对付风烛残年的坨坨,赢得了胜利。
  在近四年的豺王生涯中,察迪也帮了它不少忙。记得那次大公豺博里和孪生兄弟贾里为争夺一只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互相斗起殴来。豺王有责任平息群内纠纷,便出面干预,横在这两只兄弟阋墙的大公豺中间,用豺王的威势中止了一场自相残杀。但矛盾依然存在,那只名叫蓝尾尖的母豺没有分身术,不可能一分为二给博里和贾里二一添作五。当时,它夏索尔的妻子梅灵刚好前几天在捕捉一只猪獾时不小心被猪獾搂抱着一起坠落深渊,二茬子光棍难当,它瞄了一眼使亲兄弟反目成仇的蓝尾尖,两只细长的豺眼忽闪忽闪显得活泼而又妩媚,细腰宽臀,腹部紧凑,一看就是处在黄金生育年龄的母豺,于是,它就干脆把蓝尾尖接收过来自己受用了。它觉得自己在处理这场群内纠纷时不偏不倚,公允正派,让博里和贾里谁也得不到,也就不用将生命做赌注争斗不休了。谁晓得博里和贾里并不体谅它的苦心,对它的裁决很不满意,兄弟俩竟联起手来,朝它前后夹攻。埃蒂斯红豺群曾发生过因争偶而导致犯上作乱的事,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它虽然勇猛,单个和博里或贾里较量绰绰有余,但同时对付两只大公豺却有点力不心了。博里和贾里像输光了的赌徒,豺眼布满血丝,大有一种不把它夏索尔撕成碎片决不甘休的气势。多亏察迪帮忙,察迪嚣叫一声从豺群蹿出来,一口咬掉了贾里半只耳朵,把兄弟俩的嚣张气焰打了下去,保住了它夏索尔的豺王地位。
  可以说,察迪是支撑它豺王宝座的一根中流砥柱。
  它当然也对察迪恩宠有加。它尽豺王的所能,让察迪享受许多特权,例如允许察迪和自己一起分享糯滑可口的猎物内脏,允许察迪在宿营地任意挑选仅次于它的舒适的巢穴。无论察迪是因争偶还是因争食同其他豺发生冲突,它都把公平原则丢在脑后不问青红皂白地站在察迪一边。
  无条件地沆瀣一气,无条件地狼狈为奸,那才叫哥们儿。
  现在它夏索尔的地位受到挑战,它理所当然扭头向察迪求援。
  只要察迪同它并肩搏杀,它相信眼前的局面是能扭转,过来的,别看大部分豺此时都不约而同地聚拢到白眉儿身边,那没什么了不起,虚假的繁荣而已。多数又怎么样?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派手里。群众选举算个屁,全民公决算个屁,别玩人类虚伪的一套。对豺来说,爪子和牙齿里出政权。它觉得大多数豺之所以跑到白眉儿身边去,无非是看到这一身黄毛的家伙敢于第一个扑向大花狼,显示了出众的力量与胆魄。但印象和感觉都是有导向也是能导向的,只要它和察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去,一个咬头一个叼尾,把白眉儿咬得呦呦哀嚣,咬得卧伏求饶,咬得抱头鼠窜,咬得在地上打滚,英雄变成小丑,崇高变成滑稽,幸运儿变成臭狗屎,形象一落千丈,众豺对白眉儿的印象和感觉就会立刻改观,再不会觉得这黄毛家伙是理想的新豺王了。
  察迪卧在那条隆起的沙砾带上,豺脸埋进毛茸茸的前臂弯,胸肋有节奏地起伏着。这家伙,怎么就那么贪睡,在这节骨眼上进入梦乡了呢?
  “呦——欧——”
  夏索尔朝察迪急切地呼叫了一声。
  醒醒吧,老伙计,白眉儿就要把我的王位抢走啦,火烧眉毛,刻不容缓,醒醒吧!
  它看见,察迪菩提叶状的耳廓像干沙上的小鱼跳个不停,身体却仍是那副熟睡状。
  唉,察迪呀察迪,紧要关头你怎么睡得那么死那么沉呢?
  “呦欧——呦欧——呦欧——”
  夏索尔急眼了,两只后爪钩住蛤蟆岩的缝隙,抻长脖子将尖尖的豺嘴凑近察迪的耳畔,厉声尖嚣。哪怕是聋子,哪怕灵魂正在曲径通幽的梦乡作逍遥游,也会被惊醒的。
  可察迪非但不醒,反而把身体蜷得更紧,像只煮熟的虾。
  夏索尔总算明白了,察迪并非酣睡得太沉叫不醒,而是不愿醒,不想醒,不肯醒。这浑蛋,根本就没有睡,而是用装睡来逃避现实。
  夏索尔心里透亮,察迪并不是因为害怕才装睡的,这只肌腱凹凸分明的大公豺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素来以横蛮勇猛着称,绝不是软蛋脓包;察迪之所以装睡,是对它夏索尔产生了一种信仰上的动摇,是对白眉儿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察迪此刻的心态与大多数豺的心态是一致的,将白眉儿看做是力挽狂涛把埃蒂斯红豺群从崩溃边缘拯救出来的大救星。让救星当豺王名正言顺。
  他妈的,讲原则讲良心尊重事实,这还算什么哥们儿!
  “呦欧——”
  醒醒吧,察迪,别再装睡了,我俩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好比一根线上拴着的两只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倒霉了,你也好不了,我被废黜了王位,你的地位也会大幅度下降,再也当不成一豺之下众豺之上的名声显赫的豺了。
  “呦欧——”
  醒醒吧,察迪,别再犯傻了,我晓得你把白眉儿当做豺群的大救星,不好意思向大救星亮出你的尖牙利爪,生死存亡关头,不能太书生气了,其他事情都能讲道理,唯独政权间题没什么道理可讲,历朝历代,从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贼,只要保住了王位,没道理也变得有道理,历史的功绩可以移花接木,戴到我们的头上来,耻辱与罪过可以张冠李戴,戴到对方的头上去。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人都这么干,更何况豺呢。
  察迪仍没有要醒的意思。
  还有大公豺约克和母豺蓓蓓,它平时对它们都不错的,猎到新鲜的食物,再少也会匀一份给它们吃,比对别的豺要客气多了。它觉得小恩小惠是一种感情储蓄,零存整取,需要时可以连本带利一笔取出。可约克和蓓蓓也跟着众豺瞎起哄,跑到白眉儿身边去了。
  唉,豺心不古,感情的银行说倒闭就倒闭了。
  好吧,退一万步说,就算要尊重事实吧,击败狼群这个事实也不是不可以深入分析和重新评估的,夏索尔想。是的,当埃蒂斯红豺群被迫渡江的关键时刻,白眉儿首当其冲扑向狼酋,拉开了背水一战的序幕,功劳自然不可抹杀,但假如在狼群冲下浅水湾时,不是它夏索尔不顾身家性命率先蹿上去拦截,白眉儿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早就被狼群撕成碎片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夏索尔的功劳同样是不可抹杀的。功劳大家有,平摊三六九;团结最重要,别搞窝里斗。
  呦欧呦欧呦欧呦欧呦欧呦欧,夏索尔朝情绪激动的豺们发出一项特别提案。
  白眉儿过去只是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最末等的苦豺,看在它咬败大花狼的分上,论功行赏,由苦豺擢升为优秀大公豺,也就足够了嘛。谁听说过或者看到过在一个群体里,最卑贱者突然就变成了最高贵者?真比人类坐电梯还升得快,比坐直升飞机还升得快,火箭式的提拔和升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围在白眉儿身边的众豺非但不理它的茬,还抻直脖子朝蛤蟆岩呦呦欧欧地叫,那是在怂恿白眉儿蹿上蛤蟆岩来,把它驱赶下去,完成篡夺王位的最后一道程序。
  白眉儿站了起来,尾巴竖得像旗杆一样笔直,朝蛤蟆岩走来。
  夏索尔快急疯了。就算它今天非下台不可,它也不能把王位让给白眉儿的。白眉儿虽出生在埃蒂斯红豺群,但毛色和长相与其他豺有所不同,父系血缘究竟是谁还是个悬案,又有两年时间离开豺群,这两年里它是在做一匹混迹山林的流浪豺,还是在扮演豺的天敌——猎狗的角色,也是个谜。豺王主宰着整个豺群的命运,关系到整个豺群的生死存亡,岂能让一只出身不好血统不纯历史还有疑点的豺来担当?假如白眉儿果真像夏索尔曾怀疑过的那样,有一半是狗种,并在离开豺群的两年间与人和狗有着某种瓜葛,一旦掌握了领导权,岂不是要把豺群引向毁灭?
  为了埃蒂斯红豺群千秋万代永不变色,它也不能轻易让出王位。
  它龇牙咧嘴摆出一副要殊死搏斗的架势。
  白眉儿并没被吓倒,轻轻一跃,跳上蛤蟆岩,与它四目相对。这是一种无声的威逼。
  夏索尔心里发虚,冷汗都从舌尖冒出来了。白眉儿站在它面前,比它整整高出半个肩胛,身大力不亏。白眉儿身后有众豺助威帮衬,声势夺人,它孤身一豺,无依无靠。它亲眼目睹过白眉儿是怎么同大花狼搏杀的,凶恶的狼酋尚且不是白眉儿的对手,它和白眉儿单练,更是必败无疑。
  天哪,怎么办呢?
  再说白眉儿,此刻有一种意外的惊喜。它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力量提高自己的地位才铤而走险同大花狼厮杀的,平心而论,当时它连一丁点儿这方面的想法也没有它完全是为了救兔嘴才不顾一切向大花狼反扑的。但既然众豺都催促它去向夏索尔发起王位争夺战,都拥戴它当新豺王,它又何乐而不为呢。它早就对自己所处的苦豺地位深感不满了。也难怪它对自己的境遇不满意,苦豺的日子确实不好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遇到危险,要用生命去试探虚实;遇到会餐,只能捡食别的豺吃剩的骨渣皮囊。它在猎户寨曾做过狗群领袖,一呼百应,叱咤风云,现在沦为豺群苦豺,就像从云端跌落深渊,真正是苦不堪言。它高大健壮,站在豺群里犹如鹤立鸡群,它觉得假如自己的体魄与智商只配做一匹苦豺的话,那么埃蒂斯红豺群起码有一大半豺只配做苦苦豺。苦苦豺当然比苦豺还多了一个苦字。
  它是埃蒂斯红豺群中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豺王夏索尔再让它做苦豺,显然是一种愚蠢的偏见。
  任何一个物种的种内斗争都起源于不平等。造成不平等的原因就是个体的优秀品质和所得到的社会地位之间的不平衡。体魄与智商这两大要素构成了动物个体的生存能力。假如这种生存能力和所取很得的社会地位形成反差,种内就会产生竞争和动荡。反差越强烈,斗争也就越激烈。有趣的是,在所有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内,生存能力和社会地位之间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于是种内你死我活的斗争便永不停止,可以说是年年斗,月月斗,天天斗,时时斗,分分斗,秒秒斗。
  白眉儿受着这条斗争规律的支配。
  白眉儿晓得,豺王夏索尔出于一种妒忌的本性和自私的考虑,才把它贬为苦豺的。苦豺的另一个含义是废豺,显然,这个角色让白眉儿来扮演是极不相称的。这种强烈的反差必然会导致强烈的不满并引发强烈的反抗意识。它早就想谋求和自己青春的活力强壮的身躯相称的社会地位,它早就想把夏索尔从豺王宝座拉下来。它觉得自己无论哪方面都不比夏索尔差,夏索尔当得豺王,它为何当不得呢?只是顾忌到自己刚刚归群,怕冒冒失失发起一场争夺王位的厮斗,会触犯众怒,会弄巧成拙,被重新驱逐出豺群,才没敢将这种想法付诸行动。现在,机会送上门来了,傻瓜才会讲客气呢。这豺王宝座,不要白不要。
  它知道,夏索尔失去了众豺的支持,连察迪也蜷缩着身子在装睡,在这场王位争夺战中,自己是赢定了。它没必要急急忙忙扑上去噬咬,它想让夏索尔先动手,然后用两级前扑加空中噬喉进行还击,干脆利索地夺取王位。后发制豺嘛,还可体现自己沉着冷静的王者风度。
  开始,夏索尔还竖着尾巴,亮出满口尖利的豺牙,色厉内荏地叫几声,后来它发现,豺们都不怀好意地在砾石滩上蹿来跳去,朝它呦呦怪嚣,人有自知之明,豺也有自知之明,豺心所向,大势所去,它夏索尔再装硬汉子,徒受皮肉之苦而已。
  突然间,夏索尔高竖的尾巴耷拉到地,豺嘴也识相地闭紧,脑袋垂到颈窝,豺眼里那股凶光黯然熄灭,身体萎软得像只被踩瘪的猪尿脬,缓慢地扭过身来,极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地从蛤蟆岩上溜了下来。
  这无疑是从权力顶峰滚下去的象征。
  豺们呦欧呦欧欢呼起来,先是大公豺,后是携幼带崽的母豺,轮流跳上蛤蟆岩,舔吻白眉儿的胸脯,这是豺群特有的顶礼膜拜的仪式,表明新豺王得到了群体的认可和拥护。
  夏索尔站在砾石滩上,仰望着白眉儿,内心的愤懑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述的。它恨在关键时刻背叛它的察迪,恨那些立场转变得比风车还快的公豺和母豺。假如当初它坚持把刚刚归群的白眉儿当做异类消灭掉,就不会有今天被撵下王位的屈辱和痛苦;假如它早晓得豺群有背水一战与狼群决一雌雄的决心,它一定会比白眉儿早一步向大花狼扑去,白眉儿就无法崭露头角脱颖而出了。现在,后悔也晚了。唉,留在日曲卡山麓当个被弹劾下台的前豺王,还不如渡过怒江去在漂泊流浪的豺群里继续做豺王呢。
  尽管夏索尔内心燃烧着仇恨的毒焰,但它毕竟是智慧出众的豺,它晓得此时此刻自己只要流露出任何一点桀骜不驯的神态来都可能招来一场灭顶之灾。好汉不吃眼前亏,表面的屈服并不意味着内心的诚服。它柔和地摆动着豺尾,轻轻跃上蛤蟆岩,四条豺腿一弯曲,跪伏在地,豺嘴探进白眉儿的腹下,呦欧呦欧叫得无比热烈,并伸出舌头长时间地舔白眉儿的一只前爪,也不嫌脏。它的顶礼膜拜的仪式比任何一只豺看上去都要虔诚得多,都要隆重得多,都要郑重其事得多。
  这应了人类一句俗话,大丈夫能伸能屈。
  在夏索尔履行顶礼膜拜仪式时,白眉儿的牙齿正对着夏索尔的颈椎,咬起来方便极了。此时此刻,白眉儿理应狠狠心肠朝夏索尔扑下去,使其流血,使其残废,或者使其魂飞魄散落荒而逃。
  这样做,它不用担心会受到众豺的谴责。
  在埃蒂斯红豺群王位争斗中,获胜的新豺王要么把老豺王咬伤致残,使其地位一落千丈,成为群体中最卑贱的,要么把下台的豺王逐出群体,使其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豺。
  在一切具有群体意识的哺乳类动物中,雄性之间的地位之争都是性命攸关的生死之争。
  西非老狒狒一旦逊位,便不吃不喝,数日后就会抑郁而亡;亚洲象王被篡位的公象斗败,便会独自离开象群,跑到僻静的象冢去等死;新狼王对老狼王从不讲宽恕和仁慈,非咬得对方哀嗥着逃离狼群不可;狮子算是最文明的了,走下王位的雄狮被允许留在原来的群体里,但永远失去了交配权,只能吃别的狮子吃剩的骨渣皮囊;金丝猴王被政变推翻后,便沦为新猴王的奴仆,每天要为新猴王梳理毛发,替新猴王捉虱子……
  这样做虽然残酷,却是必要的。当过豺王的豺,除非彻底绝望,是不会甘心居于它豺之下的;它们做梦也想着变天,豺还在,心不死,千方百计寻找机会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再登王位。因此,只有用两种方法来打发它们,一种是肉体上消灭,一种是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把它们批倒批臭,斗倒斗垮,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它们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
  不流血,休想建立高低尊卑的新秩序。
  短暂的流血换来了永久的和平。
  遗憾的是,白眉儿没这样做。它想,夏索尔已经向自己举起了白旗,俯首称臣,自己再扑上去咬似乎也太不地道了。它想,在两个月的狼害中,豺群已损失了好几只豺,还有几只豺被咬伤致残,种群的数量和质量都在下降,不应当再发生自相残杀导致减员的事了。它想,在狼群从沙滩冲下浅水湾向它围过来时,夏索尔率先扑向狼群奋勇拼搏,怎么说还是有功的,将功赎罪,也应当给一条出路。它想,自己当上了新豺王,不但应该团结和自己意见相同的豺,也应当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豺,方显示新豺王与众不同的气度和风范。它想,自己比起夏索尔来占压倒性的优势,即使夏索尔妄想复辟,一条小泥鳅能掀起多大的浪来?
  它宽容地用下巴颏在夏索尔的颈椎轻轻摩挲了一下,以示接受对方的顶礼膜拜。
  无毒不丈夫,白眉儿看来算不得是大丈夫。
  夏索尔下到察迪躺卧的位置,察迪这时已经醒了,知趣地腾出空位,让给夏索尔,自己往下降一层,到砾石滩和优秀大公豺站立在一起。
  察迪原先躺卧的位置居于众豺之上又居于豺王之下,地位很微妙。
  夏索尔替代了过去察迪的地位。
【第七章
兔嘴殉身】
  按正常的速度,埃蒂斯红豺群天黑前能赶到野猪岭,找个避风的山岙,好好睡一觉,养精蓄力,恢复因长途跋涉而带来的疲劳,第二天早晨就可循着雪地上野猪留下的蹄印,找到隐蔽的野猪窝,聚餐可口的野猪肉了。
  野猪岭距离埃蒂斯山谷约有四五百里,在日曲卡山麓的最西端,要翻七道山梁,道路崎岖难行,豺群要两头摸黑连续走三天才走得到。方向正好是背着怒江。不知是地势太高的缘故,还是土地爷故意恶作剧,这一路上都没有水源,干得只有野骆驼能够生存。豺的活动半径一般在百里左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跑到太远的地方去觅食的。因此,虽然野猪岭有美味可口的野猪,埃蒂斯红豺群却几年也不到野猪岭去一趟。
  这一次,实在是遇到了罕见的饥荒,豺群才不顾路途遥远去打野猪的主意的。
  多年不遇的饥荒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秋末冬初时狼群在日曲卡山麓猖獗了两个多月,抢夺了一部分猎物,也吓走了一部分猎物,使豺群的食谱差不多被删减了一半;二是冬季本来就是一个食物匮乏的季节,正常年景,到了隆冬腊月,豺群也会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今年偏偏又连降大雪,就更难弄到可吃的东西了。在饥饿的催逼下,豺群铤而走险去袭击一个小山村的羊圈,虽然也捕获了四只羊,却有三匹豺做了猎枪下的冤鬼。袭击人类的村庄,无疑是饮鸠止渴,自取灭亡。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新任豺王白眉儿决定远征野猪岭,以彻底摆脱饥饿造成的生存危机。白眉儿打算带着豺群在野猪岭度过冬天,到明年惊蛰雷声响过后,再回日曲卡山麓。那时候,一路上积雪还没完全融化,残雪可当水源解渴。
  计划应当说还是比较周密完美的。
  那天清晨,豺群把用三匹豺的性命作代价换来的最后一只羊分食掉后,开始了新的长征。
  一切都还算进行得比较顺利,只是双目失明的兔嘴衔眉儿的尾巴走,速度比较慢;第三天在过银鞍山时,坡太陡,又是乱石铺地,兔嘴更是一会儿滑倒,一会儿摔跤,慢得像蜗牛在爬;白眉儿是豺王,它走得慢,其他豺不敢超前,整个豺群都因兔嘴受到影响。天黑时,未能按预定计划到达野猪岭,只赶到离野猪岭还有五十里的骆驼峰。天黑透了,扭头望不见自己的尾巴,从骆驼峰到野猪岭中间要穿过一道雪山垭口,路崎岖难行。白眉儿决定就在骆驼峰住一夜,天明后继续赶路。
  耽误半天时间,并不影响大局。
  打尖的两匹公豺很快在半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这是一个石钟乳溶洞,形如弯嘴葫芦,口小腹大,里头很宽敞,整个埃蒂斯红豺群钻进去,都不显得挤。
  豺以家为单位,散落在石洞各个角落,很快安静下来。大家都知道这是最后一个饥饿的夜晚,到了明天,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老天爷和埃蒂斯红豺群开了个恶毒的玩笑。
  白眉儿睡到后半夜,突然被一阵阵尖啸声惊醒,侧耳听,像是北风在怒号。它跑到洞口一看,外面风雪凄迷,山野一片惨白,一股比刀子还尖厉的风,从洞外猛烈灌进,刮得它站都站不稳,倒退了好几步。
  幸好洞口是弯形的,风只能在洞口附近肆虐,洞内还算暖和。
  老天保佑,这是场过路的暴风雪,天亮后就雪霁天晴,红日高照,使埃蒂斯红豺群能按计划顺利到达野猪岭,白眉儿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一天过去了,暴风雪不但没有停,反而越刮越猛烈了。
  埃蒂斯红豺群被困在骆驼峰半山腰的石钟乳溶洞里,动弹不得。这么大的暴风雪,如果钻出洞去继续赶路,不了多远,幼豺和体弱的母豺就会被暴风雪吞噬掉性命,年轻力壮的公豺或许能坚持走到雪山垭口,但也绝对穿不过长约二里多的垭口的;一刮暴风雪,两座雪山之间的垭口就是名副其实的鬼门关,别说豺了,就是终年在雪线上生活的雪豹,也不敢在暴风雪中穿越雪山垭口;强行通过,再健壮的豺也会被冻成冰棍儿。
  饥饿笼罩着埃蒂斯红豺群。
  豺群在离开日曲卡山麓时吃过一只羊,一路上运气好的豺逮着一两只老鼠充饥,运气不好的豺仅吃了一些被冻死的鸟,还有些豺什么都没吃到。整个豺群已连续饿了四天,匹匹豺都已饿得眼睛发绿,有几只幼豺已饿得声音都叫不出来了。
  这只石钟乳溶洞里连只蝙蝠和老鼠也找不到,只有洞底的岩壁上长着一层墨绿色的青苔。有两匹公豺大概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去啃青苔吃,刚刚咽进去,又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豺不是牛羊,永远也不可能用青苔地衣之类的植物来充饥的。
  白眉儿蹲在石洞弯口,心急如焚。假如它早晓得昨天下半夜会下起暴风雪,而且一下就不会停,它决不会让豺群在骆驼峰住下来的,它一定会咬紧牙关摸黑穿过雪山垭口走完这最后五十里。只要到了野猪岭,再大的暴风雪也无所谓了。遗憾的是,豺没有气象预报的能力。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突然,它听见石洞底端传来一片嘈杂的声音,它转身望去,原来是一匹名叫鹿踢儿的幼豺饿昏过去了。母豺珊瑚低嚣着,叼住鹿踢儿的后脖颈,试图让瘫倒在地的宝贝重新站起来,但鹿踢儿像个木偶,刚站立起来,珊瑚的嘴一松,又啪的一声栽倒下去。显然,鹿踢儿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鹿踢儿这么快就饿倒了,白眉儿一点也不敢到惊奇,鹿踢儿本来就是所有幼豺中身体最单薄的一个。珊瑚怀着鹿踢儿时,还没足月,在猎杀一头梅花鹿的混斗中,不慎被鹿蹄蹬着一下腹部,就早产了,因此取了个鹿踢儿的怪名字。早产儿先天不足,体质羸弱,是很容易夭折的。
  大公豺约克是鹿踢儿的父亲,它跪在地上,深情地舔吻着鹿踢儿已失去知觉的眼睛。
  许多豺都围了上去,垂头耷尾,对珊瑚和约克表示一种安抚和慰问。
  就在这时,只见察迪、博里、贾里和前任豺王夏索尔等一帮大公豺突然蜂拥而上,从母豺珊瑚的鼻吻底下把刚刚死去的鹿踢儿叼抢出来,你争我夺,开始撕扯。
  白眉儿惊骇得差点晕倒。
  豺虽然和狼同属犬科动物,但品性有所差异:狼有吞食同类的恶习,豺一般来说不吃豺;在这一点上,豺和和狗相似。不食同类,是豺生活中的一条重要禁忌,为的是避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打破这条禁忌,是很危险的。你有尖利的豺爪豺牙,我也有尖利的豺爪豺牙,你吃我的儿子,我也吃你的儿子,用不了多久,所有的豺都会被吃干净的。虽说鹿踢儿已经死了,但毕竟是大公豺约克和母豺珊瑚的亲生豺儿,尸骨未寒,感情尚在,假如约克和珊瑚疯狂地扑向正在啃食它们宝贝的大公豺,就会爆发一场活生生血淋淋的自相残杀。而约克和珊瑚十有八九是会这么做的,白眉儿想,豺父子和母子间的感情浓度胜过狼与狗。必须立即制止大公豺们这种残暴的行为,制止一场迫在眉睫的窝里斗。
  “呦欧——,呦欧——”它朝大公豺们威严凶猛地嚣叫起来;你们这帮丧尽天良的无赖,快给我停止啃食同类这种罪恶的行径!
  但大公豺们谁也没理会它的嚣叫,仍埋头瓜分着鹿踢儿。
  假如只有一匹大公豺在噬咬鹿踢儿,它可以扑上去,狠狠教训胆敢打破禁忌啃食同类的浑蛋,但现在几乎所有的大公豺都参与了这件事,它虽然身为豺王,也无能为力了。法不制众,它本领再大,也不能与所有的大公豺为敌的。
  对一群饿鬼,豺王的威势不起作用了。
  白眉儿晓得,此时此刻,假如它能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一头马鹿或一只野兔来,根本不用声嘶力竭地嚣叫,大公豺们立刻就会放弃啃食鹿踢儿的。可是,它什么食物也拿出来。唉,民以食为天,天要塌了。
  它想,很快就会爆发一场自相残杀的。
  可是,出乎它的意料,大公豺约克和母豺珊瑚并没狂怒地朝正在分食它们宝贝豺儿的大公豺们扑过去,而是互相对视了一会儿,同时背过身去,面朝着岩壁,呜咽哀嚣,似乎它们虽然悲痛欲绝,却能理解并容忍大公豺们的行为。
  鹿踢儿反正已经死了,被扔掉或被吃掉对早已失去了感觉的鹿踢儿来说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假如被扔掉,对饥馑的豺来说,是一种白白的浪费;吃掉,废物利用,倒能使一些已被饿得奄奄一息的豺恢复生机。
  从这个角度看,大公豺们分食鹿踢儿似乎也不算是不道德的事。
  任何禁忌都不是绝对的,只有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白眉儿油然对约克和珊瑚产生了一种敬意,它觉得它们背过身去面壁而泣,这行为含有一种为了群体的生存而献身的慷慨和悲壮。
  一会儿,鹿踢儿就变成了七零八碎的肉块。每个豺家庭都分到了一小块带骨肉,成年豺啃骨头,幼豺吃肉。
  石洞中央还剩着两小坨肉,白眉儿知道,一小坨是留给它和瞎眼母豺兔嘴的,另一小坨是留给约克和珊瑚的。它本不想吃的,但经不起饥饿的诱惑,还是把那坨肉叼了来,和兔嘴分吃了。另一坨肉在地上晾了大半天,直到天黑,也没谁去动它。
  半夜,白眉儿正睡得迷迷糊糊,看见一条黑影悄悄移向洞中央那坨肉,凭感觉,是大公豺约克。过了一会儿,洞底传来两匹豺撕扯和嚼咬肉块的声音。
  不知道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理智的觉醒。
  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
  假如这暴风雪再没完没了地刮下去,这只弯嘴葫芦形的石洞真有可能变成埃蒂斯红豺群的集体坟墓。
  第三天,暴风雪又下了整整一天。
  第四天中午,暴风雪才开始转弱,呼啸的北风渐渐停下来,鹅毛大雪也变成粉尘似的小雪。
  白眉儿走到兔嘴跟前,转过身,将尾巴抻直,把尾尖轻轻塞进兔嘴的口里;兔嘴的眼睛看不见,要靠衔住它的尾巴才能行动。然后,它朝洞外长嚣一声,示意豺群跟着它冲出洞去,向五十里外的野猪岭挺进。
  白眉儿心里很清楚,这是一次孤注一掷的冒险。
  要是在正常情况下,区区五十里路,对豺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可眼下暴风雪刮了整整三天半,一路冰天雪地,行走起来十分艰难;最大的难题还不是恶劣的天气和山路上覆盖的冰雪,而是饥饿。前天虽然分食了鹿踢儿,但鹿踢儿太瘦小了,豺多肉少,只能算是打打牙祭,好歹使豺们能坚持活着没被饿死罢了。豺群又饿了整整两天,大部分豺都虚弱得四肢发软,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在温暖如春的石洞里尚且如此,到冰天雪地行走,结局可想而知。这种身体状况,别说走到野猪岭了,恐怕走不到雪山垭口,就会有一半倒下,另一半在穿越雪山垭口时也会抗不住严寒被冻成冰棍儿。最多有三五匹体力特棒的大公豺和耐力特好的年轻母豺能勉强抵达野猪岭。不错,它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鹿踢儿的惨剧在这一路上重演几次,谁倒下去了,就吃掉谁。但是,并非每一匹公豺和母豺都像约克和珊瑚那样能用理智克制住失子的悲痛,顾全大局,忍痛割爱,变废为宝。已经有好几匹母豺咬破自己的腿弯用自己的血浆喂幼豺,以维系幼豺的性命;这些母性特别强的母豺,能心甘情愿看着自己的宝贝变成别的豺的食物吗?
  尽管路途有种种凶险,但白眉儿仍决定立即动身挺进野猪岭,待在石钟乳溶洞里,只能是白白等死;天上不会掉肉块下来,在石洞里拖的时间越长,豺们的身体就越来越虚弱,穿越雪山垭口的可能性也就越小,生的希望也就越渺茫。
  冒险也得趁早。
  白眉儿领着兔嘴还没走到洞口,突然,七八匹大公豺吱溜蹿到它们前面,一字儿排开,堵住了它们的去路;紧接着,所有的母豺和幼豺也都拥到洞口,四肢弯曲,跪卧在地,长长的舌头伸出口腔,呦呦呜呜低声嚣叫起来。
  母豺和幼豺们的形体动作以及凄婉的低嚣声,是豺一种特殊的语言,一般是地位较低贱的豺用来向地位比自己高的豺乞求垂怜,乞讨食物,或者说是哀求对方给自己一条生路。
  集体向它乞食,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它要是有办法弄到食物,何须它们来求,早就分给它们吃了。它身为豺王,当然有责任使豺群免遭饥饿,但老天爷存心跟它过不去,它能有什么办法呢?它本事再大,也斗不过天既豺王不是万能的。它抬起两条前肢,露出瘪瘪的肚子,也伸出长舌头呦呜了两声:
  ——我跟你们一样,也饿着肚子呢。我假如有食物的话,会让自己饿肚皮贴到脊梁骨吗?
  豺们仍执拗地跪卧在它面前,一个劲地呦呦呜呜低嚣,叫得白眉儿心惊胆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这时,前任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蹿了上来,四只绿莹莹的豺眼望着白眉儿身后的兔嘴,舌头残忍地磨动着牙齿,发出两声短促的嚣叫。
  白眉儿很熟悉夏索尔的这套动作,夏索尔在当豺王时,它是苦豺,每次夏索尔要威逼它执行苦豺的危险差使,使用的就是这套身体动作。
  苦豺?谁是苦豺?现在就是有苦豺又顶什么用呢?
  所有的豺的眼光都穿过白眉儿的头顶,落到兔嘴的身上。
  白眉儿打了个寒噤,突然醒悟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它是要兔嘴做苦豺。这苦豺不同于以往的苦豺,以往的苦豺是试探虚实,用生命去冒险,现在没虚实可探,也没险可冒,很明显,这苦豺其实就是……它不敢往下想,舌尖上吓出一层冷冷的黏液。突然间,它龇牙咧嘴冲着夏索尔和察迪以及整个豺群凶猛地咆哮起来,快收起你们这种罪恶的想法,只要我白眉儿还活着,谁也休想伤害兔嘴一根毫毛!
  夏索尔和察迪朝后缩了缩,但整个豺群仍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所有的眼睛都冷冷地盯着白眉儿和兔嘴,所有的豺都停止了嚣叫,石钟乳溶洞静得像座坟墓。
  第一步是哀求和乞讨,第二步就是冷酷的威逼了。
  除了白眉儿,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理应为群体牺牲自己。兔嘴双目失明,还瘸了一条腿,是个双料残废,早该被生活淘汰掉了。从日曲卡山麓出来,要不是兔嘴老滑倒老跌跤影响了整个豺群的行进速度,豺群早就在暴风雪来临之前赶到野猪岭了,也不会被困在这个石钟乳溶洞里。从这点推理下去,兔嘴是造成豺群目前这个生存危机的罪魁祸首,就算是赎罪,也该让它献身。每一匹豺心里都很清楚,假如就这样空着肚子走出洞去,很多豺都会因虚脱而倒毙在雪地里;肚子里必须要有内容,这内容非兔嘴莫属。少了兔嘴,埃蒂斯红豺群的整体力量不会受到丝毫损害,相反,还少了一个累赘和包袱。
  平心而论,众豺的这种选择还算是公正的。
  可白眉儿不是这样想的。兔嘴几次救过它的命,没有兔嘴,这世界上也不会有它白眉儿的,它怎么能让豺们把兔嘴吞噬掉?兔嘴的腿是为它而瘸的,两只眼睛里有一只是为它而瞎的,对它来说,兔嘴恩重如山。别说兔嘴还活着,就是死了,它也不能让兔嘴受到残害!
  呦欧呦欧,它使劲叫起来。
  ——兔嘴是在同恶狼搏斗时被抠瞎了两只眼睛,它是为群体利益而残废的,它是功臣,你们却要吃掉它,你们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啊?
  ——假如没有兔嘴,埃蒂斯红豺群早就被狼群赶过怒江去了,历史的功绩不容抹杀,它理应得到你们的爱戴和尊敬!
  豺们对白眉儿激动的嚣叫无动于衷,仍用饥馑贪婪的眼光注视着兔嘴。
  如果是在人类社会,不仅一般的残疾者会受到照顾,因集团利益而受伤致残的人还会受到社会的敬重,有专人负责照料他们的饮食起居,享受着崇高的荣誉。尽管这些人已不能生产也不能战斗,纯粹是累赘和包袱,但人们不会抛弃他们,这就是人的天良和道德。豺就不同了,豺没有功劳簿,也不珍惜历史;无论是谁,昨日的光荣决不能当做今天价值的砝码;所有的道德都服从一个原则:汰劣留良。
  你残废了,你没用了,为了群体的生存必须牺牲一个,那么,即使你是豺王或王后,也没有豁免权的。
  兔嘴瑟瑟发抖,哀嚣着,朝白眉儿身上挤。它虽然眼睛瞎了,什么也看不见,但从声音里已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
  白眉儿舔舔兔嘴的额角,别害怕,有我在,谁也休想伤害你。兔嘴信任地把头靠在它的腰上,安静下来。
  七八匹大公豺分成两队,贴着洞壁,从左右两侧朝白眉儿身后迂回过来;很明显,它们是要担当执法队,不,是担当刽子手的角色。
  白眉儿慢慢后退着,把兔嘴塞进一个凹形的石旮旯里,这样就可保护兔嘴免遭来自背后的袭击。然后,它摆出一副扑咬的姿势,发出一声声让豺听着毛骨悚然的嚣叫。
  七八匹大公豺被迫停了下来,你望我,我望你,突然一齐仰起脖子嚣叫起来,立刻,堵在石洞口的母豺和幼豺也跟着嚣叫,叫声忽而委婉绵长,忽而高昂激越,忽而凄厉哀怨,忽而气势汹汹。白眉儿一听就明白,这是豺们在向它倾吐复杂的情愫,既赞美它高大勇猛,又埋怨它优柔寡断,既有恳求的意思,也有威胁的成分。可以说,这是一种全民公决,也是一种最后通牒。
  这些饿疯了的豺,是什么傻事都干得出来的。白眉儿心陡地缩紧了,它明白自己目前的处境,它虽然是优秀豺也无力与整个豺群抗衡的;它虽说会两级前扑和空中噬喉,但在一个空间十分狭小的石洞里,根本无法施展这些绝招;在这个小小的石洞里,只能是扭成一团混战一气,它寡不敌众,很快就会被饥饿的豺群撕成碎片的。
  唉,要是现在突然从洞外蹿进来一头野猪就好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这是异想天开,不可能的。
  唉,要是现在哪匹幼豺像鹿踢儿那样突然倒毙,也能度过危机,但好几匹幼豺虽然已饿得快虚脱了。一时半刻却还死不了。
  它经过九死一生的磨难,好不容易成了埃蒂斯红豺群的豺王,却马上要变成豺群的食物了,想到这一点悲哀袭上心头。为了一匹双目失明其丑无比又瘸了一条腿的母豺,牺牲掉自己,这值得吗?关键问题还不在这里,它被豺群咬死了,兔嘴会怎么样?极有可能豺群咬死它后,一不做二不休,捎带着把兔嘴也收拾了;就算豺们网开一面,放过兔嘴,兔嘴瞎眼瘸腿,能活下去吗?这么说来,不管它牺不牺牲自己,兔嘴都免不了一死。既然这样,它又何必为兔嘴白白殉葬呢。其实,双目失明,又瘸了一条腿,无法觅食,也无法行走,活着又有多大意思呢,假如换了它,它真觉得活着还不如去死呢。
  或许,它确实该学得更现实些。
  它犹豫着,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跳开去。这其实并不难,它不好意思直接闪开的话,可以装着是向大公豺察迪扑过去噬咬,声势可以造得大一点,大声嚣叫,磅礴起跳,它跳得太猛太高了,情急之中忘了是在空间有限的石洞里,这是完全可能的,也是说得过去的,它一头撞在洞顶的岩壁上,撞得眼冒金星,当然也就没扑到察迪身上,而是落在对面的空地上,它喘着气,竭力想使自己缓过劲来。这样就足够了,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的豺们决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肯定会在它起跳落空的一瞬间朝失去了庇护的兔嘴冲过去的。又瞎又瘸嘴唇还还豁了个V形口子的兔嘴决不会是几匹穷凶极恶的大公豺的对手,要不了几秒钟,身体就会被卸开。木已成舟,它当然没必要再跟整个扩豺群过不去了。这样做一箭三雕,一是能保证埃蒂斯红豺群吃到食物恢复体力顺利穿越雪山垭口,二是它不仅保全了性命还能稳稳当当地继续做它的豺王,三是它可以对自己解释说它并非出卖兔嘴而是偶然失误让大公豺们钻了空子,也就不用内疚、伤感和痛苦了。
  这主意确实不错,做起来也不困难。
  它先气沉丹田地长嚣一声,然后四肢弯曲准备起跳了,突然,它觉得应该再看兔嘴一眼,不管怎么说,兔嘴在它小时候曾像母亲一样给过它温暖,就算是和遗体告别,也再看兔嘴一眼的。它扭过头来,正好和兔嘴脸对脸。兔嘴两只黑洞同洞的眼窝流动着一抹幽深的光泽,脸平静得像结冰的湖面,刚才恐惧的表情消失得无影无踪;身体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偎缩在它背上,而是贴紧岩壁,离它足足有一尺多远,好像要同它保持一定的距离似的。它的心像突然被刺了一刀似的疼,兔嘴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心如明镜,能洞察一切;兔嘴用一颗残疾者敏感的心,感觉到了它的犹豫和动摇,或许还感觉到了它内心隐秘的企图;兔嘴脸刹那间变得平静,是因为知道它就要用一种巧妙的办法抛弃它,生的希望已经绝灭,反倒不觉得害怕了;兔嘴不再偎缩在它背上,是知趣地自觉地离它远一点,是不愿连累它。
  白眉儿羞愧得真想用爪子撕破自己的脸。想当初,在前任豺王夏索尔嗅闻到它身上豺毛深处有狗的气味而招来一伙大公豺准备处死它时,兔嘴奋不顾身地罩在它身上,不仅如此,当夏索尔把兔嘴咬得皮开肉绽时,兔嘴仍坚定不移地用自己的身体庇护着它,直到被咬断一条腿,失血过多昏死过去。假如当时兔嘴也多长一个心眼,耍点滑头,在夏索尔把它背部咬伤后,装着无力抵挡夏索尔的凌厉攻击,从它白眉儿身上栽落下来,是完全说得过去的,一匹普通的母豺怎么会是豺王的对手嘛。这样的话,兔嘴既能算是救过它,而自己的腿也不会被咬断,两全其美。然而,兔嘴并没耍这样的小聪明,而是不惜流干血也救它救到底。
  还有在怒江浅水湾同狼群那场酷烈的厮杀中,兔嘴已经被一匹灰狼抠瞎了左眼,但当看到它白眉儿就要被大花狼咬住颈窝的时候,不顾一切地蹿上来咬住大花狼一条后腿,大花狼举起尖利的狼爪去挖兔嘴的右眼,这时候假如兔嘴闪一闪私心杂念,松开咬住大花狼的嘴,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它已经瞎了一只眼,当然要格外珍惜剩下的最后一只眼,双目失明对没有残疾者协会的豺来说和死亡基本上是可以画等号的,谁也无权指责它要保住一只独眼的愿望,然而这么一来,它白眉儿就必死无疑。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兔嘴没有任何犹豫,宁可自己变成瞎眼豺,也决不松口,使它白眉儿转危为安,转败为胜。
  和兔嘴相比,白眉儿觉得自己己卑鄙得就像一堆臭狗屎。在关键时刻,兔嘴都是真心实意地救它,而它却虚情假意地想耍手腕出卖兔嘴。它觉得兔嘴像面镜子,照出了自己的丑陋。
  它汗颜内疚,简直无地自容。
  它要救兔嘴,哪怕失去豺王宝座,哪怕牺牲自己也要救兔嘴;地位很重要,生命很宝贵,但情义更是无价的。
  它收回准备起跳的姿势,身体主动朝兔嘴靠了靠;霎时间,兔嘴的脸又恢复了恐惧的表情。
  七八匹大公豺和五六匹年轻的母豺一字排在白眉儿面前,低嚣着,神经质地颠跳着,一场杀戮眼看就要爆发了。
  突然,白眉儿朝前跨了一步,四肢一曲,躺卧下来,然后侧转身体,仰面朝天,脖子抻直。这个身体语言十分明确,就是放弃抵抗,听任宰割。
  呦欧,呦欧,它朝杀气腾腾的豺召唤着。
  ——来吧,你们不是想弄到食物吗,那就把我撕成碎片吧。
  它不能把兔嘴交给饥饿的豺群,也无法让豺群放弃罪恶的念头,倘若与豺群混战一场,不仅取胜无望,还会白白把兔嘴也给搭上的;它向豺群奉献出自己的身体,或许豺群会网开一面让兔嘴活下去。
  豺们都给镇住了,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
  一匹身强力壮高居豺王宝座的大公豺,竟然要替一匹瞎眼瘸腿的母豺去死,这在埃蒂斯红豺群是从未有过的事,这完全不符合汰劣留良的丛林法则。但是,这种壮烈的情怀和至死不渝的爱意却让汰劣留良的丛林法则相形见绌。
  豺们迟迟不敢扑上来噬咬。对绝大多数豺来说,并非要置豺王于死地,而是遵循豺社会一条古老的遗训:牺牲无用的个体,保全群体的性命。它们攻击的目标是兔嘴而非白眉儿;它们朝白眉儿和兔嘴围上来,也只想将白眉儿纠缠住,拖拽开,好收拾兔嘴。
  只有前任豺王夏索尔是个例外。夏索尔开始时也像其他豺一样,觉得天经地义该由兔嘴做特殊的苦豺,一方面可以解决食物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它出了口恶气。要不是兔嘴多管闲事,白眉儿早被当做豺的异己分子给豺群处理掉了,它也不会被从豺王的宝座给撵下台的。没想到白眉儿竟然傻到愿意替兔嘴去死,这使它产生了一种意外的惊喜。白眉儿一死,豺王宝座非它夏索尔莫属,它不用费吹灰之力,就可复辟成功,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首领。它希望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的豺们蜂拥而上,“成全”了白眉儿。遗憾的是,豺们不知何故,都站着发愣。
  夏索尔怕再僵持下去,会节外生枝,就试探着朝前跨了一步,想给大公豺们起个带头示范作用。“呦欧——”背后传来一声粗哑的低嚣,它回头一看,大公豺和年轻的母豺都用阴森森的眼光望着它,很明显,这眼光里含有一种谴责;它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又退缩回来。别着急,要沉住气,它告诫自己,等待最佳时机。
  一时间,石钟乳溶洞里没谁走动,没谁嚣叫,没谁蹿跃,匹匹豺都凝神屏息,仿佛一群陶俑。
  再拖下去,太阳很快就会下山,天黑前就赶不到雪山垭口了;摸黑穿越可怕的雪山垭口,成功的可能就更小了。
  白眉儿在自己前腿内侧咬了一口,然后闭起眼睛。让血流出来,血腥味会使饥饿感成倍发酵,并刺激起疯狂的厮杀冲动;闭着眼睛,大概可以减轻前来噬咬的豺的心理负担。
  果然,豺们翕动鼻翼,情绪渐渐亢奋起来,有好几匹大公豺眼光迷蒙,嘴角滴出口水。
  夏索尔呦呦叫起来。到嘴的血不舔白不舔,到嘴的肉不吃白不吃;你们难道要在这坟墓般的石洞里集体饿死吗?
  大公豺察迪梦游般地蹿到白眉儿面前,张嘴想咬了,可舌头刚刚触碰到白眉儿的颈窝,不知是慑于豺王的威势,还是受汰劣留良这条法则的束缚,又把嘴缩了回来,扑棱了两下尾巴,走开了。
  真没用,夏索尔想。看来,除了它,没谁有魄力往白眉儿的颈窝咬。奶奶的,再试探它一次。它朝前跨了两步,等了等,这次,没谁再低声嚣叫,也没谁再用谴责的眼光看它。好了,它可以放开胆子干了。它暗暗憋足劲,瞄准白眉儿的喉管,闪电般蹿过去;它要一口解决问题,麻利地咬断白眉儿的脖子,让白眉儿想后悔也来不及。
  夏索尔的尖利的牙齿差不多要咬住目标了,突然,一个红色的身影斜刺蹿上来,咚的一声撞在它腰间,它没防备,被撞出好几尺远。爬起来一看,原来是兔嘴撞了它。
  兔嘴站在白眉儿面前,“呦——欧——”发出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叫声;声音如石破天惊,震得石洞微微颤抖,洞顶的泥灰石屑纷纷洒落;声音如惊雷炸响,具有极强的穿力,使每一颗豺心都忍不住一阵震颤。
  兔嘴嚣叫一声后,扭转身,柔软的鼻吻深情地摩挲着白眉儿还在流血的前腿内侧,两只黑洞洞的眼窝凝望着白眉儿的脸。
  它什么都看不见!它什么都看得见!
  白眉儿预感到要出事,骨辘翻爬起来,想阻止可怕的事情发生,可是,已经晚了。只见兔嘴敏捷地跳开去,突然全身豺毛恣张,昂首挺胸,像朵正在燃烧的火焰,三条豺腿猛力一蹬,身体笔直朝前飞弹出去;那优美的姿势和磅礴的气势,就像是在朝一头已口吐白沫走投无路的黄麂进行最后的扑击;在身体腾空的一瞬间,兔嘴把脑袋勾起来,把高低不一的两只前爪缩在腹部;砰的一声响,兔嘴的头重重撞在坚硬的岩壁上,脑袋开花,脑浆四溢。
  一朵美丽的火焰熄灭了。
  白眉儿和所有的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愣地望着躺在地上已气绝身亡的兔嘴。好一会儿,夏索尔和察迪才像从梦境中醒来,发出一两声不知是哀悼还是欢呼的嚣叫。豺们这才迈着沉重的步伐,慢慢朝兔嘴围拢过去。
  白眉儿长长地哀嚣一声,蹿出洞去。
  它宁愿活活饿死,也不会去吃兔嘴身上的肉的。
【第八章
迟来的爱情】
  严酷的冬天终于过去了,埃蒂斯红豺群从野猪岭回到了日曲卡山麓。
  雪线退到了半山腰,融化的雪水滋润了大地,尕玛尔草原春风荡漾,草籽吐芽,一片翠绿。南迁的鹿群在体内生物钟的准确引导下,又从温暖的南方回到了牧草丰盛的日曲卡山麓。斑羚、岩羊也结束了刨开雪层啃食地衣苔藓的苦日子,从神秘的山旮旯里钻了出来。冬眠的土拨鼠、青蛙和狗熊在惊蛰雷声中苏醒了。荒芜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大地重新恢复了生机勃勃的景象。
  对埃蒂斯红豺群来说,可怕的饥饿已成为过去,食物日渐丰盛,一匹匹豺都吃得肚儿溜圆,瘦骨嶙峋的身上重新绽出凹凸分明的肌肉。
  生命一旦恢复了元气,便会产生繁衍后代的冲动。
  青草拔节,花蕾绽放,彩蝶翩飞,蜜蜂嘤嘤,果蝇嗡嗡,雄雉亮翅,鱼儿打挺,自然界沉浸在一片温馨的春情中。
  埃蒂斯红豺群又进入了发情期。
  豺春秋两季发情,这是适应日曲卡山麓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而进化成的规律。春季发情交配后,母豺经过两个半月的怀孕,在夏天产下豺崽,到了秋季,豺崽身上已长出厚厚的绒毛,能跟随母豺在树林里奔跑了,这样就较容易度过严寒的冬天。秋季发情交配后,母豺分娩刚好是融雪的初春,躲过了食物匮乏的冬天,新生豺崽就容易存活下来。
  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造化。
  无论哪种动物,春情勃发时容颜都要比平常美丽得多。每当交配季节,雄红腹角雉弯成弧形的长长的尾羽就会变幻出红黄蓝三种色彩,在阳光下闪亮;雌蚂蚱全身会呈半透明状,像块翠玉;牦牛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吸引异性的麝香味;雌猴的臀疣红得像杜鹃花;雄鹿的八叉大角架格外威武……豺也不例外,春情时节,公豺体毛厚密,像涂了一层彩釉,唇吻间的银须弯弯翘起,平添了一种威仪;母豺浑身上下的毛油光水滑,两只豺眼热情活泼,充满了一种渴望、企盼和等待。
  每当暮色如烟,最后一抹夕阳从草间隐退,暖煦的晚风溜过树林,骚动不安的公豺就开始追逐自己中意的异性。石缝间、树洞里、草滩上、月光下,不时传来公豺求偶心切的呼叫和母豺忸怩作态的惊叫,也有一雌一雄轻声曼语般的对嚣。也有公豺之间为争偶而引发的狂嚣乱吼。整个埃蒂斯豺群喧喧嚷嚷,好不热闹。去年秋天因狼害而损失了一个发情期,这会儿豺们变本加厉寻欢作乐。
  在成年豺中只有白眉儿对这季节变化无动于衷。它仍然像平常那样生活,既不对母豺多看一眼,也从来不朝天空发出求偶的叫声。该率领豺群觅食,它就率领豺群觅食。空闲下来,就独自找个角落静静地躺卧着。有一匹情窦初开的母豺在月光如水的夜晚走到它面前一指远的地方,轻柔地摇动蓬松如芦花的尾巴,呼出对雄性来说如兰似麝的气息,露骨地进行挑逗,但白眉儿却卧在树丛里纹丝不动,像块没有知觉的木头。情窦初开的母豺碰了一鼻子灰,鼻孔哼了两声,扭身便去找对自己有那种意思的公豺了。在埃蒂斯红豺群,并不缺乏异性,找谁都可以使自己做母亲的。
  白眉儿那颗心仿佛是用没有感觉的石头雕琢成的,如水春情也休想泡酥它。
  在豺群,虽然没有如海豹、狮子、大象那样有一雄霸占众多雌性的婚姻状态,但豺王到底是豺王,有挑选异性的优先权。假如白眉儿看中哪匹母豺,是不会有其他大公豺来争夺的。然而,白眉儿自动放弃了这个特权。
  那些暗中对白眉儿抱有好感的母豺,见它如此冷漠,都纷纷丢掉幻想另择良偶了。只有蓝尾尖仍不死心,它以成熟雌性特有的自信,非要和白眉儿结成伴侣。
  俗话说雄的想雌的隔座山,雌的想雄的隔层雾。雾纱轻薄,若有若无,一碰即散,一捅即穿,几乎没有什么障碍。
  蓝尾尖不是刚刚性成熟的小母豺,它已经生育过两胎了,或许可称之为少妇型母豺。比起那些对什么都懵懵懂懂的姑娘型母豺来,蓝尾尖体态更丰腴,臀部更浑圆,腰肢更柔软,眉眼间蕴涵着淡淡的忧伤,风姿绰约,不乏青春的娇美,更有一种成熟的韵味,也就更有一种吸引异性的魅力。
  蓝尾尖是下台豺王夏索尔从大公豺博里和贾里那里接收来的妻子。一般来说,豺有相对稳定的配偶,发情期夫妻重温春梦。因此,发情期开始,夏索尔理所当然地找蓝尾尖做伴,蓝尾尖却将尾巴闭合在两胯之间,躲开了。它不愿意再让夏索尔做自己未来儿女的父亲。即使夏索尔还没下台,还是威风凛凛的豺王,它也不想再让它踩到自己背上来了;更何况夏索尔已经下台,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下台的豺王不如狗。
  豺对爱情远不如大鼻梁的鹈鹕那样忠贞。雌雄鹈鹕一旦结合,便终身不渝;假如生命的旅途中有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绝不会再醮或再娶,而是悲伤孤独地了此残生。但豺的婚姻观也不像鸳鸯那样轻率。人类把鸳鸯当做美丽的爱情象征,这实在是一种指鹿为马式的错误。其实雄鸳鸯只是在交配期间才对雌性如痴如醉般地热恋,一旦雌鸳鸯开始抱窝孵蛋,雄鸳鸯就感情开小差,离开旧情侣去另选新欢了。即使是在如胶似漆的交配时间,有一方罹难,另一方最多伤心三五天,意思意思,就急急忙忙地去追求新的幸福了;新情侣在一起嬉戏觅食,卿卿我我,看不出有任何心理上的疙瘩。可以说,鸳鸯是一种典型的喜新厌旧的动物。
  豺的贞节观似乎介于鹈鹕与鸳鸯中间;豺的家庭既有稳固型的,也有易变型的。
  蓝尾尖并非水性杨花式的雌性。它之所以会产生另觅佳偶的念头,完全是出于一种母性的天性。它生育过两胎,可惜没有一只豺儿豺女存活下来。豺的繁殖能力虽无法同老鼠媲美——从理论上说,一对成年老鼠两年就可以滚雪球般地发展到上万只,据说现在地球上老鼠的数量已超过了人类——却也不像东北虎、亚洲象那般繁殖力偏低。从理论上说,豺一年生育两胎,即使把母豺在育儿期停止发情也扣除掉,仍以一年一胎的几何级数在递增,每胎二只至三只幼崽,出生的幼崽两年后即可繁衍,如此说来,要不了几年,豺群就会同人类争夺生存空间。但事实上,埃蒂斯红豺群多少年来,数量都在五十匹上下徘徊。幼豺繁殖得快,死亡率也大得吓人,几乎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幼豺能平安长大。天上的金雕、秃鹫,地上的豹子、老虎,水里的鳄鱼、巨蜥,还有严酷的冬天,还有人类的围猎,都是幼豺生存的凶恶天敌。
  由于生存压力,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母豺一般都挑选两种类型的配偶。一是忠诚型的。母豺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挑起养育儿女的沉重担子,必须要有公豺在它哺乳期间帮助觅食;在儿女稍大些时,要靠公豺来训导下一代怎样猎食怎样躲避天敌等丛林生活的全套技毹能;因此,挑选更愿意留在自己身边对自己一往情深忠诚可靠的配偶,就不仅能满足感情上的需要,还具有生存意义上的价值了。二是伟丈夫型的。只有身体最强壮皮毛最鲜艳的大公豺才能保证母豺生育出最健壮最有生命力的后代;和体格赢弱皮毛灰暗的公豺交配往往生下平凡的后代;强壮的体格在险恶的丛林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不仅容易猎获食物,容易生存下来,长大后还容易获得交配的机会,得到复制生命的权利。
  当然,对母豺来说,最好是找个忠诚型兼伟丈夫型的。遗憾的是人无完人,豺无完豺,忠诚型的往往各方面都比较窝囊,而伟丈夫型的又都花头花脑花心肠。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很难找到两型兼备的大公豺。
  大前年春天,蓝尾尖刚发育成熟时找的第一个配偶就是忠诚型的。那时它还很幼稚,认为在大公豺的诸多美德中忠诚应当是排第一位的;伟丈夫型的虽然中看,但假如在它生下豺崽后就从它身边溜之大吉,身躯再伟岸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呢?2-1=1,所有的家庭重担和养儿育女的艰辛都落在它身上,伟丈夫就变成了要它独自品尝的一杯苦酒。它觉得忠诚型的虽说长得很普通,地位也一般,却永久陪伴在自己身边,1+1=2,怎么说也能替自己分担家庭的重担担和养儿育女的艰辛;最要紧的是心好,心好了什么都好了。
  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蓝尾尖找的第一个配偶就是帝帝。帝帝绝对忠诚,自从同它结成伴侣后,对其他的母豺从不多看一眼,蓝尾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简直成了蓝尾尖的影子。一匹貌不出众又没有多少情趣的公豺白天黑夜黏在它身边,开始它还觉得挺得意的,时间一长,厌烦得真想一脚把帝帝踢开。产下三只豺崽后,日子就更寡淡乏味了。
  光精神上的贫困倒也算了,无法忍受的是食物的贫困。它刚产下崽,身体虚弱,无法觅食,再说刚生下来的幼豺活像剥皮老鼠,绒毛细软,全身粉嫩,连乌鸦都敢来窃食,它一步都离不开小宝贝,只有靠帝帝给家庭提供食物。帝帝本来来在豺群中就属于不起眼的小角色,食物丰盛时混饱自己的肚皮倒不成问题,食物缺乏时连自己活下来都有点勉强。虽然帝帝只要得到半只松鼠或一条兔腿,宁肯自己空着肚子也要送到它蓝尾尖面前,但好心肠并不能保证有好运气,帝帝常常空手而归。蓝尾尖饥一顿饱一顿,乳汁也就断断续续有一天没一天。三只豺崽养得皮包骨头,可说是三根筋挑着一个头。由于长得瘦弱,也由于父豺在群体中地位卑微,小家伙经常受到同龄伙伴的欺负。
  到了冬天,一场暴风雪过后,优秀的大公豺都饿得饥肠辘辘了,帝帝更是走投无路,一连几天都找不到食物。三只小宝贝在短短的一天里相继变成饿殍。蓝尾尖一辈子也忘不了三只小宝贝断气时的情景,小腿可怜地在雪地上踢蹬,无神的眼睛盯着它蓝尾尖,嘴唇粘满了沙土——它们饿极了只好啃拌着雪的沙土充饥。帝帝蜷缩在一隅,扭着头不看奄奄一息的儿女,似乎这样就可以减轻沉重的负疚感。当最后一只幼崽毛茸茸的小脑袋无力地歪仄在雪地上时,蓝尾尖一颗母性的心碎了,它朝帝帝投去轻蔑的一瞥,当时心里就冒出一个这辈子不可能再逆转的念头:离开帝帝,离开这个窝囊废;不能再找忠诚型的了,一定要找伟丈夫型的,才有力量庇护妻儿免遭灾祸。
  前年春天,当豺体内的生物钟指向春情勃发时,蓝尾尖毅然决然地把帝帝晾在了一边,向优秀的大公豺博里抛出一串秋波,没想到博里的孪生兄弟贾里横插了一杠子,兄弟俩争风吃醋打了起来。豺王夏索尔本来是要来调解纷争的,可突然间竟自己也充当起求婚者的角色了,蓝尾尖立刻将感情的风标移动位置,指向夏索尔。
  夏索尔无疑比博里和贾里更具有伟丈夫型的特色:健美的身躯,尖利的犬牙,锐不可当的豺爪,叱咤风云的气概,组合成非凡的雄性风采。蓝尾尖接受了夏索尔的“抢婚”。果然,伟丈夫型的配偶给它带来了比想象更美好的幸福,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一下提高了许多,极大地满足了雌性的虚荣心。
  当年秋天,蓝尾尖产下一雌一雄两只豺崽。豺儿起名月升,豺女起名月圆。龙龙生龙凤生凤,豺王的儿女决不会是孬种。月升和月圆刚从产道降临这个世宴界,就吱吱吱叫得格外响亮,三天就能睁开眼睛,七天就能爬到蓝尾尖的身上来抢奶吃。夏索尔不愧是豺王,携带回来的食物质精量多。新鲜肥腻的羊肠羊肚,滴着血冒着热气的大块鹿肉,蓝尾尖嚼得满嘴曾流油,两排乳房鼓得像吊在树梢上的野蜂窝。养到翌年春天,月升和月圆胖得像猪崽,活蹦乱跳,比同龄幼豺大出整整一圈。优良品种真是受益无穷啊。
  在蓝尾尖为自己能及时换脑筋丢弃忠诚型改找伟丈夫型而得意扬扬时,晴天一声霹雳,夏索尔突然感情叛变,和一匹名叫农农的小母豺打得火热。假如夏索尔实行双轨制,喜新不厌旧,倒也罢了,偏偏夏索尔是个忘恩负义喜新厌旧的家伙,才短短两天时间,就变得好像和它蓝尾尖来没任何瓜葛一样,不仅停止送食,连看都不朝它看一眼。蓝尾尖立刻陷落困境,又要跟随豺群一起出去觅食,又要照顾幼豺,根本忙不过来。跟着公豺们外出狩猎,即使有所收获,轮到它也所剩无几了。最要命的是,它外出觅食,月升和月圆只好丢在窝里。小家伙很淘气,常常趁它外出之际溜出隐蔽的石缝四处乱窜。大祸就这样酿成了。
  那天傍晚,当它叼着一只从雕爪下抢来的鼷鹿,焦急地跑回窝,千呼万唤,也不见月升和月圆。石缝里冷冰冰的,只有一些凌乱的树叶。它四处寻找,在一条长满蘑菇的箐沟里,找到几撮玫瑰红的豺毛,还有点点滴滴凝固了的血迹;在豺毛和血迹周围,是一片清晰可辨的狼獾的爪印。狼獾身体小如黄鼬,却凶狠贪婪比狼有过之而无不及,胆子贼大,敢趁母豹瞌睡之际偷偷溜进豹窝叼刚出生的豹崽。可怜的月升月圆,竟成了狼獾的腹中餐。狼獾早已逃之夭夭,连影子都见不到了。
  蓝尾尖一腔怒火便对准夏索尔。假如夏索尔不见异思迁,它就用不着跑出去觅食,也就决不会让该死的狼獾钻了空子。但夏索尔身强力壮,它蓝尾尖没有足够的力气将其变成自己的出气筒。于是它便迁怒于农农,它想,假如没有农农这个小妖精充当第三者,夏索尔就不会离开,家庭就不会分裂,月升和月圆也就不会被狼獾褫夺了性命。
  复仇的计划不难实施。
  这天下午,豺群来到温泉谷,那儿其实是个死火山口,小小的瓶颈似的山洼里东一眼西一汪有十几处温泉,热雾氤氲,散发着一股浓烈的硫磺味。其中有一眼蝶状温泉水特别烫,水面卜突卜突沸腾着气泡,四周的岩石都被烫得焦黄,由此而得名为火泉。
  蓝尾尖在一块烂泥塘里捉了只田鼠,瞅见农农独自火泉边溜达,便走过去,假装不小心让嘴里的田鼠逃脱了;田鼠吱溜朝火泉方向逃命,蓝尾尖笨手笨脚怎么也逮不住。农农看得心痒眼馋,赶过来扑捉田鼠,想捞个便宜。不知不觉便到了火泉边缘。
  蓝尾尖细长的豺眼四下一瞄,见没谁注意这里,便闷声不响地从侧面猛蹿上去,豺头咚的一声撞在农农的胸肋上。这是一股用仇恨凝成的冲力,又突然,又猛烈,农农四爪离地,身不由己地腾飞起来,不偏不倚掉进火泉。小妖精的嘴还叼着田鼠,来不及吐掉,也就来不及发出求救的呼叫。沸腾的火泉溅起一簇水花,农农便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便宜了这个骚兮兮的小母豺,蓝尾尖想,一下子被烫死的滋味总比被狼獾撕成碎片的滋味要好受些。
  事情结束后,蓝尾尖下决心不再和夏索尔纠缠不清了。它总算悟出一个道理:找伟丈夫型的结局并不比找忠诚型的结局更妙些。看来,这两个极端都要不得,它必须找一匹伟丈夫和忠诚这两种型号兼而有之这两种品质完美地集于一身的公豺。那时候,白眉儿还没回豺群,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找不到这样十全十美的大公豺,找不到它就宁肯不做母亲;它不能年复一年地一次又一次地承受失子的悲痛。
  它等待着,耐心地等待着,执拗地等待着,绝望地等待着。
  就在这时候,白眉儿出现了。蓝尾尖很快发现,白眉儿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伟丈夫与忠诚两型兼备的理想配偶。
  白眉儿身躯比夏索尔还高出半个肩胛,威武雄壮,敢同狼酋拼斗,证明它具有超级胆魄;它能轻而易举地就把夏索尔撵下王位,证明它头脑和四肢同步发达。用豺的标准来衡量,白眉儿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伟丈夫。
  最让蓝尾尖动心的是,白眉儿同时把忠诚的品性发挥得淋漓尽致。瞧那个兔嘴,瘦得连奶子都缩进肚皮去了,背脊上的体毛东一绺西一绺,像缺少土壤的石崖上长出来的稀草,色泽黯淡,失去了青春的红艳,标准的未老先衰,还跛了一条腿,还双目失明,眼球掉了,眼窝四周的肌肉凹塌下去,弄得歪鼻子歪嘴,简直像个丑八怪。换了其他任何一匹公豺,就是一辈子找不到配偶也不会对兔嘴动情的;就算过去彼此有过一段情缘,看到兔嘴变得又丑又残,公豺也十个有九个半要做负心郎的。可白眉儿却与众不同。整日陪伴在兔嘴身边,仿佛是守着一匹如花似玉的娇母豺,从没见它流露出半丝厌恶的神情。当兔嘴险遭狼酋扑咬时,白眉儿奋不顾身地上去相救;当兔嘴被豺群指定为献身的苦豺时,白眉儿甚至想替兔嘴去死。这真是一种它蓝尾尖闻所未闻的罕见的忠诚。
  阿弥陀佛,兔嘴还算知趣,撞壁而死,腾出了一个好位置。
  蓝尾尖想,自己同兔嘴相比,无论相貌容颜体态毛色风度气质都要胜过百倍,绝不是夸张,兔嘴是屎渣渣,它蓝尾尖是一朵花。
  按豺的直线思维来判断,白眉儿既然对屎渣渣都忠诚不贰寸步不离,那么,一旦有一朵娇艳的花向它开放,岂不美得它骨头酥软?怕是粘在“花”的蓬松的大尾巴后面赶也赶不走喽!
  开始,蓝尾尖像其他母豺那样在白眉儿的面前用舞蹈般的姿势跑来跑去,展示自己婀娜的身材和艳如霞光的皮毛,异性的美不仅赏心悦目,还是一种强大的牵引力量,会牵引出无端的柔情和难以抑制的冲动;它还有意站在白眉儿的上风口,抖动身体,抖出一团团雌性胴体的芬芳,随风送进白眉儿的鼻孔。气味在哺乳类动物的求爱活动中堪称无形的红娘,既是情感的桥梁,又是情欲的魔扇,能最大限度地撩拨对方的心弦。可恼的是,白眉儿像个瞎子、聋子和鼻炎患者,对它蓝尾尖的种种挑逗无动于衷。
  蓝尾尖深感委屈。假如它是匹生活阅历浅薄的小母豺,早就知难而退了。可它是匹饱经风霜的母豺,它晓得这世界上真正优秀的大公豺太少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它不能轻易放弃的,无论如何它都要让白眉儿拜倒在它芦花般的豺尾下。
  正面用雌性的媚态和雌性甜美的气息去勾引,看来是行不通了,那么,就用迂回的手段进行曲线引诱。
  蓝尾尖想,白眉儿是因思念兔嘴而对其他异性失去兴趣的。(想到这一点,蓝尾尖心里就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酸溜溜的感觉,但它是匹成熟的母豺,敢于正视现实。)白眉儿丧失了心爱的意中豺,心情过度悲伤悒郁,才会在炽热的发情期表现出反常的孤独。对豺来说,一种草药治一种病,心病尚需心药医。既然媚态和气息都无法打动白眉儿那颗僵木的心,那么,变化方式方法,投其所好,顺应白眉儿特殊的心态,也许就能奏效。
  不管怎么说,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是达到最终目的的先决条件。
  蓝尾尖很聪明,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收藏起雌性的娇态,克制住春情的冲动,对豺群热闹的求偶交配活动充耳不闻,摆出一副心如枯井已激不起任何涟漪的冷漠表情,整天除了觅食进食,便寻找一个不为众豺所注意的僻静角落,蜷缩着身体,作沉思状。它本来就因为在择偶和生育问题上遭受过两次沉重的打击,双眸烙下了一层淡淡的忧伤,犹如本色演员在演适合自己戏路子的拿手好戏,很快就近人角色,真的像匹被生活所遗弃的可怜的母豺。当然,这僻静的角落既要避开众豺的眼睛,又不能让白眉儿也看不见;倘若白眉儿也看不见,这戏演给谁看呀!也不能离白眉儿太近,太近了容易被对方怀疑是在演戏。蓝尾尖很会挑地方,总是离白眉儿躺卧的位置二十来米远,避开正面,找个斜角,距离和角度都很微妙,既不是面面相觑,又很容易互相看到。
  用忧伤对付忧伤,用深沉对付深沉,这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绝对是一种新式勾引法。凡是新鲜玩意儿,总会引豺注目的。
  头一天,白眉儿只是淡淡地望了望蓝尾尖,并没表现出有意义的反应,或许白眉儿还以为蓝尾尖太累了,想多休息一会儿。
  第二天,蓝尾尖继续表演。它昂着头颅,两眼长时间地凝视着蓝天上飘浮的白云,唇吻紧闭,豺脸蒙着一层圣洁的光辉,神态介于矜持和庄重之间,显现出雌性的高贵。大公豺博里不知是出于欣赏还是出于怜悯,衔着一块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牛排,跑到蓝尾尖面前,把牛排连同殷勤一起奉献到它嘴边。傻蛋,来得正好!它仿佛是泥塑木雕,连瞧都不瞧博里一眼。博里激情澎湃,腾、跳、扑、跃、挪、闪、蹿,尽情地表演着雄性的力量美,以期能打尾尖的芳心。真是傻得出奇,蓝尾尖做出一副极不耐烦的情,慢吞吞地站立起来,沉静地走开去,换了个地方,又朝天空忧伤地眺望。
  博里抬起一只前爪搔搔自己的额头,很不理解地望望蓝尾尖,衔起牛排寻找其他母豺去了。
  走吧,亲爱的道具,走吧,亲爱的陪衬。
  哦,白眉儿的眼光正朝自己投来呢。白眉儿眼角微微朝耳朵吊起,一副惊诧的表情。哦,白眉儿开始注意自己了,蓝尾尖高兴地想,鱼儿只有注意了鱼竿上的诱饵后才会上钩的。不难猜测白眉儿此刻的心理活动,这家伙目睹它蓝尾尖冷漠地拒绝了博里的求爱后,一定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怎么回事,在发情期居然还有一匹年轻貌美的母豺同自己一样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好奇心会引起探索,探索会导致进取。
  蓝尾尖用眼睛的虚光瞄见,白眉儿越来越频繁地朝它张望。它装着在甩头驱赶一只牛虻,让自己的视线与白眉儿的视线撞了个正着,它用一种恰到好处的羞涩表情很快将自己的视线避开去,还扭了扭腰,使自己的身体再侧转一点,与白眉儿保持一个很刁钻的角度:在这么个角度上,白眉儿已不能很容易窥见它蓝尾尖的正面了,只能望见小半个侧面,望见脸部一个朦胧的剪影。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含蓄也是一种美。
  白眉儿抻长脖颈,蓝尾尖就把脸侧转得更厉害些;白眉儿缩回脖颈,蓝尾尖就把脸重新调节得周正些。不能看不见,也不能太看见。
  我孤独地品味着内心的痛苦;我心里藏着一个谁也无法破译的哀伤的谜。
  这一招还真灵,白眉儿竟站起来,换了个位置,换到蓝尾尖的正对面来了。
  鱼儿终于要咬钩啦,蓝尾尖得意地想,但它还不急于收竿。它觉得白眉儿像松脂一样粘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还停留在好奇心引起的兴趣上,就像鱼发现诱饵后正在用鱼嘴小心试探,还没往肚里吞;这时收竿,十有八九会把鱼儿吓跑的,关键是要促使鱼儿把诱饵囫囵吞进去。而要把好奇变成赏识,猜谜似的注视变成惺惺相惜的凝视,看来得寻找一个生活的共同点,让感情脚踏实地地向前发展。
  这共同点不用找就自己跑来了。
  这小家伙确实是自己跑来的。这天下午,天气有些闷热,埃蒂斯红豺群正在一块苜蓿地闲游。突然,一股陌生的气味从上风口漫来,众豺警觉地竖起尖耳,停止动作。青翠的苜蓿秆哗啦啦响,钻出一只小公豺,半岁模样,身体瘦削,小尾巴被树脂果浆粘成棍状,脊背因营养不良而弯成弧形,背上有两条对称的银白色斑纹。银背豺怯生生地望着埃蒂斯红豺群,嘴角咿哩呜噜发出柔声哀叫。
  不用细看就知道,这小家伙不属埃蒂斯红豺群的血统。谁也不知道小家伙从哪里来,为啥小小年纪就独自流。也许,这是遥远的古戛纳河源头某个豺群里的成员,那个豺群因瘟疫而灭绝了,小家伙是幸存者,被迫背井离乡到这里来寻一条生路;也许小家伙的父母外出猎食不幸被猛兽或猎人所害,小家伙离开群体出来寻找,迷了路。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小可怜。
  瞧它那双小眼珠子,充满了惊恐悸怕,肩胛战栗着,仿佛刚从地狱里逃出来似的。它不断地叫唤着,很明显,是在恳求埃蒂斯红豺群收留它。
  豺群一片静穆,突然,大公豺察迪朝银背小公豺张牙舞爪地蹿跃过来,呦欧,凶猛地嚣叫了一声。这是一种恫吓,一种威胁,表明这样一种态度:讨厌的小瘪三,快滚开,滚远一点,我们决不会收留你的!
  银背小公豺哀嚣一声,转身逃出苜蓿地。但没走多远,又踅了回来,大约它实在是无处可去,哪怕被咬一顿,也想留在埃蒂斯红豺群里。
  察迪绕到侧面,借着茂密的苜蓿杆作掩护,悄悄向银背小公豺逼近。
  一场恃强凌弱的屠杀即将发生。
  “呦——”在这节骨眼上,白眉儿朝察迪威严地嚣叫了一声,制止野蛮的行凶。
  察迪颇不服气地望望白眉儿,悻悻地退回豺群。
  本来嘛,处理这类事情属于豺王的职权范围。
  按照埃蒂斯红豺群的传统习惯,对前来投奔的流浪豺,毫无例外都采取这样的方针:假如是具有生育能力的没有累赘的年轻母豺,照收不误;凡是公豺,一概拒之门外。用人的眼光看,这传统习惯很不地道。但从豺的立场看,却是合情合理的。接纳母豺,可以繁荣种群,对群体有益;接纳公豺,不仅增加了食物的压力,还势必会混淆血统,平添争偶纠纷,造成豺群混乱,有百弊而无一利。自然界凶猛的食肉兽往往都有以邻为壑的陋习,都有强烈的排外意识,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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