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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

_5 沈石溪 (当代)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得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向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嘛。”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
  白眉儿的长舌头燥热得就像含住火炭;狗没有汗腺,再着急也不会吓出一身冷汗;狗散热靠舌头,急火攻心时,也只能用舌头来排泄。它那颗狗心咚咚咚就像要跳出嗓子眼。假如事情败露,后果不堪设想。主人或许会把它当做暗藏在身边的豺,用铅弹击碎它的脑壳;或许会以为它是背信弃义与豺狼沆瀣一气的恶狗,而用长刀剁下它的狗头。
  一瞬间,它后悔了。真的,它完全没必要萌发愚蠢的怜悯,沉溺感情的泥淖。要是救了母豺兔嘴而毁掉自己,那才亏大了。再说,一旦露馅,它好不了,兔嘴也跑不掉的。它是猎狗,一条猎狗为一匹母豺殉葬,怕会让森林百兽都笑掉大牙的。可是,后悔已经晚了。现在,它只有硬着头皮装蒜到底;但愿老天保佑,能让它蒙混过关。它竭力克制住自己激烈的心跳,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主人阿蛮星跟前溜达,不时朝小河沟发出一声短促的吠叫。
  “这是怎么回事嘛?”阿蛮星看看激动万分的老黑狗,又看看镇定自如的白眉儿,困惑地皱起两条浓眉,“要是这雨裂沟里藏有猎物,白眉儿早就扑进去了嘛,还能让你黑虎来捡便宜?”
  阿蛮星说着,弯下腰来比试了一下,雨裂沟太窄,他无法钻进去;里头太暗,啥也看不见。
  老黑狗愈发疯癫,拼命朝雨裂沟里扑。
  “不让你进去,看来你是死不瞑目了;好好,你去,你去,我倒要看看你能掏出什么希罕来。”说着,他解开了老黑狗脖颈上的细麻绳。
  老黑狗行动自由了,气势汹汹地蹿进雨裂沟去。
  白眉儿一颠脚,跟着老黑狗钻进雨裂沟去。它不能在沟外无所作为地等待事情暴露。假如它在沟外听之任之,雨裂沟里很快会爆发一场狗豺大战,狗嚎声豺嚣声厮斗声会传出沟来,传进主人耳膜,那样的话,就无法再补救了。
  “对对,白眉儿,你也跟进去看看,别让黑虎去咬毒蛇蝎子什么的。”
  事后,白眉儿回想起来还禁不住有点害怕,要是当时它不灵机一动跟着老黑狗钻进雨裂沟,它的猎狗生涯绝对葬送掉了;幸亏它跟着老黑狗进去见机行事,这才转危为安。
  老黑狗在雨裂沟里三蹿两蹿就跳到那条土坎前,冲着母豺兔嘴龇牙咧嘴地吠叫。
  “汪汪汪”,你这恶豺,看你还能往哪里藏?
  兔嘴惊慌失措,从地上弹跳起来,高耸起脊背,准备搏杀。
  老黑狗凶狠的咆哮声,震得雨裂沟微微抖颤。
  兔嘴那张丑陋的豺嘴开启宽宽一条缝,喉结滑动,眼看就要吐出一串凶猛的豺嚣了,白眉儿赶紧纵身一跃。越过老黑狗,跳到兔嘴面前,冷不丁将自己尖尖的嘴塞进兔嘴的唇齿之间。
  千万别嚷嚷,你要是嚣叫,不但毁了你,也会葬送了我。
  兔嘴很快明白了白眉儿的用意,后退一步,闭起嘴,缄默无声,缩在土坎下面。
  现在,白眉儿夹在老黑狗和兔嘴中间。它已山穷水尽,没有回旋余地;倘若此时它反戈一击咬死兔嘴,为时也晚矣;主人或许会识破它欲盖弥彰的伎俩,或许会以为它是条嗅觉连老黑狗都比不上的笨狗。它不能再变来变去,不能在豺性和狗性之间再度彷徨犹豫。无论如何,这次它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它面朝着老黑狗,眼光冷峻而严厉,沉默地用舌尖舔着牙尖;这形体语言十分明显,是含有威胁性质的警告,不许老黑狗靠近兔嘴,不许老黑狗伤害兔嘴。
  老黑狗勃然大怒,更猛烈地吠叫起来,震得沟顶上的泥屑刷刷往下落。认豺为友,吃里扒外,卑鄙得令狗作呕!简直连狗屎都不如!它早就疑心这眉眼间有块醒目白斑的家伙是狗貌豺心,现在果真应验了。可惜的是,主人无法钻进雨裂沟来。亲眼目睹这铁的事实。它朝母豺刻毒谩骂,试图激怒母豺,让母豺发出尖声嚣叫;主人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只要听到豺嚣,就能明辨是非曲直,猜出雨裂沟里的秘密。
  比豺更可恶的白眉儿,竟及时阻止母豺张嘴嚣叫,暴露身份。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更让狗气愤的事了。老黑狗七窍生烟,跃跃欲扑。它豁出去了,拼着一条老命也要把白眉儿的卑劣行径曝光在主人眼鼻底下。它清楚自己面对两个穷凶极恶的对手,可它不怕。它真理在握,它一身正气,它代表正义,它代表光明,它相信正气和真理一定能战胜邪恶和奸佞。它大义凛然地扑将上去,想咬住母豺的腿,拖出雨裂沟去,让罪恶受到公正的审判。
  白眉儿陡地用两条后腿直立起来,挡住了它的扑击。
  无耻的叛逆,我跟你拼了!
  老黑狗张嘴朝白眉儿咬去,唉,毕竟年老体衰,腰腿不太灵便了,它不但咬了个空,反被白眉儿衔住一条后腿用力一掀,摔了个四足朝天。没等它翻爬起来,那该死的豁嘴母豺敏捷地跃过来,用力按住它的两条前肢,白眉儿则用身体压住它的腰部和后肢;它挣扎,但无济于事,像被压在两扇磨盘下,动弹不了;白眉儿湿漉漉的长舌头慢吞吞地舔它颈窝的绒毛,白森森的犬牙恶毒地在它喉管上摩擦;白眉儿眼光冷得像块冰,透露出汹涌的杀机。
  你要干什么,想和豺合谋戕害一条忠诚的狗吗?
  你放开呀,暗杀绑票讹诈之类的恐怖活动全世界都反对哩!
  白眉儿不但没松劲,竟叼住了它的喉管,轻轻提起,在尖利的牙齿间碾磨搓揉。这纯粹是拿它的生命在玩耍。它的老命此刻拿捏在白眉儿的爪更牙间了。一瞬间,它勇气顿消,骇怕得全身战栗。蝼蚁尚且贪生,狗比蝼蚁高级得多,当然爱惜生命。它现在被咬死了,主人也弄不明白它是怎么死的,或许还以为这是条深不见底的雨裂沟,它失足滑下去跌死了呢。主人钻不进来,不可能查看事故现场。白眉小子绝对会装出一副无限悲哀的样子,哄骗主人,让主人相信自己是无辜的。死得不明不白,死得稀里糊涂,死得莫名其妙,死得冤里冤枉,死了也不能揭穿白眉小子豺的真面目,这也实在太不划算了。
  老黑狗软了下来,四肢抽搐,眼睛里泛起一片乞求的光。
  再厉害的动物都有软和硬两面性,这是一种生存技巧。当遇到强有力的对手时,眼看求胜无望,就会做出各种各样求饶的姿态来,以博取对手的宽容。这种行为在种内斗争中尤为常见。生物学家把这种现象定名为“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简称宜斯策略。
  老黑狗很懂得光棍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就在这时,雨裂沟外传来阿蛮星的呼叫:“白眉儿,黑虎,怎么在里头磨蹭半天还不出来,瞎折腾啥呀!”
  欧欧呦呦,老黑狗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呜咽。
  “出来,快出来!”
  白眉儿朝期兔嘴使了个眼色,同时松开了爪子。老黑狗仓皇翻爬起来,顾不得抖掉沾在身上的泥屑,哀嚎一声,夹紧尾巴一溜烟逃出雨裂沟去。
  白眉儿无声地将兔嘴顶回土坎后面,然后,在雨裂沟里扫视了一遍,正巧,角落里有一只死蝙蝠,便叼起来跟着老黑狗蹿了出去。
  老黑狗来到阳光明媚的雨裂沟外,在阿蛮星双腿间盘桓了两圈,惊魂甫定,低落的情绪又亢奋起来。狗仗人势,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主人是它的依傍,是它的靠山,是它的后盾,在主人身边,它还怕什么。它相信主人是绝不会容忍恶豺的。在雨裂沟里险些遭到暗算,雨裂沟外可要好好出出这口窝囊气了。主人一定会扮演最公正最严厉的法官,处决狗面豺心的叛逆。
  瞧这豺娘养的白眉家伙,也跟着它钻出雨裂沟来了,厚颜无耻地在朝主人摇尾巴,摇得像朵黄菊花。你别装蒜了,你和豁嘴母豺一鼻孔出气,你也是匹豺!老黑狗义愤填膺,从阿蛮星的胯下钻出来,走向白眉儿。来呀,咬呀,还像刚才在雨裂沟里那样用你粗糙的豺舌尖利的豺牙来戏弄我的喉管呀!来呀,咬呀,把你豺的凶残与狠毒表演给主人看看,也好让主人擦亮受蒙蔽的眼睛,识破你的伪装!
  老黑狗没料到,白眉儿没任何要向它攻击的举动,相反,白眉儿低头垂尾,一副敦厚温良的模样;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恶豺变狗,甚至比狗更狗了。老黑狗愈发气得要吐血,扑过去就咬,恨不得咬掉对方那张狗皮,咬碎那颗豺心。
  白眉儿轻轻跳开去,是忍让,是躲闪,是谦和;不愿窝里斗,不愿同类相残;何等大度,何等慈悲;高风亮节,堪称团结的楷模。
  荖黑狗气昏了头,一口咬中白眉儿的一条后腿,咬下一嘴黄毛。
  白眉儿委屈地轻吠一声,朝阿蛮星靠拢,仿佛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绅土。
  老黑狗一时没反应过来白眉儿为何要听任它咬,甘愿受皮肉之苦,主人阿蛮星替它解开了这个谜。
  阿蛮星的视线落在老黑狗粘满黄毛的嘴角,双目突突喷出火来,飞起一脚,踢在老黑狗的屁股上,把老黑狗踢得在地上打滚。
  “你这条不知好歹的老瘟狗,你疯咬什么!你要把白眉儿咬瘸了,看我不活剥了你张狗皮!”
  白眉儿的眼睛阴险而快活地眨动起来。
  老黑狗虽然听不懂主人究竟在骂个啥,但从主人严厉的口气,短促的语调,踢它时落脚的沉重,已感觉到主人对自己的讨厌与憎恶。它明白了白眉儿所以要让它轻一口的险恶用心。
  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它是狗,它无法操作人类的语言把雨裂沟里的秘密告诉主人。它只有跳过去咬住主人的一只裤腿用力朝雨裂沟拉扯。主人,雨裂沟里藏有一匹豺,藏有一个骇人听闻的秘密。
  它用力过猛了,加之主人的裤子本来就已穿旧,咝的一声,主人的裤子被撕开一个大口子。主人又生气地踹了它一脚。
  “老瘟狗,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老黑狗狂吠乱跳,在雨裂沟前做出一连串的扑咬厮斗动作,以期让主人理解自己的苦衷。
  到底是朝夕相处了多年的主人,虽然彼此间言语隔阂,但心灵还是有几分相通的。阿蛮星咬着嘴唇想了想,蹲下来拍拍老黑狗的脖颈说:“黑虎,你是想告诉我这条雨裂沟里有我感兴趣的东西,是吗?”
  理解万岁!老黑狗激动得呜咽起来。
  阿蛮星伏在地上,脸凑近雨裂沟,瞪大眼珠子,瞄了瞄,啥也没看见。
  老黑狗心里一片悲凉,人类的视觉功能真是低得可怜啊。
  阿蛮星搔搔脑壳,转向白眉儿:“唔,白眉儿,这雨裂沟里到底有什么呀?
  白眉儿跑到阿蛮星面前,将叼着的死蝙蝠吐在地上。
  阿蛮星不屑地踢踢死蝙蝠,啐了一口唾沫,说:“呸,谁希罕捡这破玩意儿。”
  老黑狗暴跳起来,这是造谣,这是撒谎,这是欺骗!雨裂沟里有一匹嘴唇豁开长着一张丑脸的母豺!可惜,它无法让主人知晓内情;它冲动地奔向雨裂沟,刚到沟边又缩了回来;它是无法同时制伏两个坏蛋的。它急得在原地旋转,朝空中噬咬扑击,活像条疯狗。
  “唉,”阿蛮星悲悯地望了老黑狗一眼,“黑虎,你真是老喽,不中用喽,值钱的猎物追不着,不值钱的死蝙蝠却又叫又闹的。原想让你进山带个路,看来你连带路都不称职啊,只配看家护院了。”
  白眉儿朝小河沟方向吠叫了两声,示意主人快去追。
  阿蛮星将细麻绳重新套在老黑狗脖子上,使劲往小河沟牵拉。
  老黑狗抱住一块石头耍赖不走。它不能让白眉小子阴谋得逞,它不能让自己背上老而无用的黑锅,它不能让主人上当受骗误入歧途。它要揭穿雨裂沟里的罪恶。
  阿蛮星被惹恼了,重重地踹了老黑狗两脚:“老憨狗,一只死蝙蝠就勾掉你的魂啦?快走,再不听话,我活活勒死你!”
  老黑狗脖子被细麻绳紧紧勒住,眼眼珠暴突,呼吸困难,若再挣扎,真要窒息了。它无可奈何,只好跟着主人钻进小河沟。它一路走,一路发出长吠,声音凄凉哀怨,透出无限悲愤。
  沿着小河沟追撵,自然是南辕北辙,追得越快,离豺越远,结果一场空,连豺的影子也没见到。阿蛮星并没因此而责怪白眉儿领错了路,他把责任一股脑儿归咎到老黑狗身上,怪老黑狗迷恋一只死蝙蝠耽搁了时间,让豺给跑了。
  老黑狗只能苦水往肚子里咽。
  白眉儿并没因为自己欺瞒成功而窃喜。主人愈是信赖,它愈是内疚。它放走了兔嘴,使得主人在这场狩猎中一无所获,蒙受了损失。当天夜里,它独自进山,摸着黑翻过日曲卡山麓跑到尕玛尔草原,逮着只黑麂,拖回猎户寨,算是补偿主人的损失,这样,心里才稍稍好受些。
  这次是个特殊的例外,从今以后,它再也不会干丧失猎狗原则的没名堂的事了。
【第二章
血管里一半是豺血】
  新买来的牦牛用粗麻绳拴在院子的老槐树上。
  这是一头牙口才两岁的牯子牛,膘肥体壮,毛色乌亮油光水滑,身躯高大魁梧,站在树下,像座黑色的小山。尤其是头顶那对琥珀色的犄角,形如禾杈,又尖又长,在阳光下泛动着冷凝的光泽,像是用玉石雕成的。
  这真是一头好牛。
  谁也没想到,这头漂亮的牯子牛脾气会那么暴烈,野性会那么重,竟会像野牛似的向人冲牛撞。
  院子里灌满了早晨的阳光,清新而明媚。主人阿蛮星在院子的角落里烧起一炉炭火,忙碌着准备给这头新买来的牦牛烫烙印和穿鼻绳。
  这可以说是牛的成年礼仪。身上有了烙印,是家牛的标志,可避免被猎人当做野牛误伤,也表明是谁家的牛,走失了容易找回来;穿鼻绳意味着对主人的依附和顺从,也意味着从此以后牛的命运和人的命运连接在一起。
  老黑狗一大清早就出去玩儿了,院子里只有白眉儿蹲在一只石凳上,陪着阿蛮星。
  主人从蓝幽幽的火炉里夹出一块烧得通红的烙铁,向牯子牛走去。牛也是通灵性的动物,很能猜度人的意图。牯子牛瞪着敌意很重的眼睛,惊慌地朝后退却;但才退了几步,脖子就被粗麻绳拉住,无法动弹;它拧着脖子,“哞——”朝阿蛮星威胁地吼了一声。
  白眉儿从石凳上跳下来,冲到牯子牛面前,“汪汪汪”,高声吠叫了一通。它是帮主人的忙,用这个办法分散牯子牛的注意力,使主人好趁机下手。
  这办法果然有效,牯子牛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了一跳,眼光从阿蛮星身上跳到白眉儿身上。阿蛮星急步转过老槐树,绕到牛的背后,眼疾手快,将那块烧红的烙铁啪的一声贴在牛的屁股上。
  “嗞——”牛毛被烫焦,牛皮被烧煳,空气中弥散开一股刺鼻的焦臭味。
  牛屁股上,隆起的血泡清晰地勾勒出一个&字形的标记。
  牯子牛痛苦地惊哞一声,四条粗壮的牛腿绷得笔直,庞大的牛身体向前倾斜,牛脖子狠命甩动,砰砰砰,竭力想拉断系在脖子上的粗麻绳。老槐树被拉得一阵阵颤抖,树叶儿纷纷掉落下来。
  叶子是树的泪,树被拉疼了。
  “汪汪汪”,白眉儿把音调放得柔和些,继续在牯子牛面前吠叫。现在,它叫的目的已不是要分散牛的注意力,而是一种好心的劝慰:
  ——唔,被烙铁烫了一家伙,是有些疼的,不过不要紧,过一两天就没事了。不要发怒,弄坏了自己身体。唔,对所有的家牛来说,这一关都是免不了的。想想大家都一样,你也就没必要特别愤慨了。忍耐些吧,忍耐些吧,你既然是牛,就只能乖乖地听凭主人的摆布。
  牯子牛厌恶地朝白眉儿打了个响鼻,仍不断拉扯脖子上的麻绳。
  白眉儿发觉眼前这头牯子牛神态怪异,有点与众不同。它曾在寨子里观看过多次给牛烫烙印和穿鼻绳,别的牛当然也痛苦,也挣动,也哞哞哀叫,但一般来说,呆板的牛脸上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一种逆来顺受的神态。个别牛疼痛难忍还会掉泪,掉泪是屈服的表现。牛就是因为温顺老实和任劳任怨的品性,才受到人类的青睐的。可眼前这头牯子牛,脸上每一根线条都因愤怒而扭曲,每一个褶皱都燃烧着复仇的毒焰,表情生动得不像牛脸而像猴脸。牛脖子上的鬃毛恣张开,像斗牛而不像耕牛。一双牛眼布满血丝,红得像毒蛇的信子,喷射着浓浓的残忍。白眉儿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人会发疯,狗会发疯,难道牛就不会发疯吗?
  “汪”,它朝阿蛮星叫了一声,提醒主人小心谨慎。
  阿蛮星不耐烦地朝它挥挥手说:“嘘,嘘,一边儿去,我正忙呢,别来添乱。”
  唉,人在动物面前的过分自信,有时真让动物哭笑不得。
  阿蛮星扔了烙铁,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柄铁钩来。这是一种专门用来穿牛鼻孔的器具,一尺长的一根细铁条,顶端磨得犀利,弯成钩状,塞进牛鼻孔里,猛力一拉,薄薄的牛鼻内骨便被铁钩捅穿,绳子就从这洞洞里穿过去。
  这有点像人类女性为了戴耳环而在耳垂上穿洞。
  阿蛮星举着明晃晃的铁钩朝牯子牛走去,牯子牛勾下头,亮出那对禾杈似的牛角,恶狠狠地打了两个响鼻。这套形体语言很明确,是在警告阿蛮星别过来,不然的话,一切后果由你自负!
  屁股上火烧火燎的疼痛,已使牛产生了一种敌对情绪。
  “嘻嘻,脾气还挺倔的。我倒要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阿蛮星朝牯子牛嘲弄地眨巴着眼睛,迎着那对琥珀色的牛角走过去。
  牯子牛朝前蹿动着,无奈脖子被粗麻绳锁住,身体不自由,发挥不出牛角的威力。它愤怒之极,又连续打几个响鼻。
  阿蛮星走到牯子牛面前,伸出左手一把吧攥住牛角,趁牯子牛甩动脖颈,借着那股力,身体灵巧地旋了一转,跳到牯子牛左侧,身体贴紧牛脖子,左手像掰腕,腕子似的攥住一支牛角用力往下掰,牯子牛被迫将沉在颈窝的脸抬了起来。
  白眉儿希望看到牛脸上泪水模糊。泪能降温愤怒,能排泄屈辱。可它看见牛脸上没有一丝泪痕,只有熊熊燃烧的怒火。
  “汪汪”,危险,主人,千万别蛮干!
  阿蛮星没听它的。人怎么会听狗的。
  阿蛮星在牛脸抬起的一瞬间,将右手握着的铁钩猛地塞进牛鼻孔,横向一拉,噗,传来软骨被捅破的的声响。
  牯子牛打了个响鼻,空中爆出一朵血花。
  阿蛮星刚想把铁钩收回,突然,牯子牛狂吼一声,“哞——”犹如石破天惊,震得白眉儿耳膜发疼,震得木屋上的瓦片哗啦啦响。
  随着那声狂吼,牯子牛全身肌腱一块块凸突出来,奋力朝前蹿跃,只听嘣的一声响,那根拴在老槐树和牛脖子上的粗麻绳被绷断了。
  老槐树害怕得发抖,雨点似的落下一层树叶;叶子是树的泪,老槐树泪如雨下。
  阿蛮星没防备,被甩出一丈多远,四仰八叉摔倒在地。
  牛脸一片疯狂,变得狰狞可怖。
  牯子牛撅着那对犄角,像座小山似的向阿蛮星压去。
  “白眉儿——”阿蛮星惊呼起来。
  主人的呼叫其实是多余的,在粗麻绳绷断的刹那间,白眉儿已经一跃而起,蹿到疯牛和主人中间,“汪汪汪”,朝牯子牛龇牙咧嘴地咆哮,企图遏制牛的疯劲,或者引火烧身,将疯牛的残暴引到自己身上来。
  牯子牛对白眉儿的咆哮不屑一顾,连眼皮儿也不眨一下,仍直挺挺冲将过来。
  眼看那对冰凉的牛角就要捅到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本能地想跳闪开。与牛顶牛,它是占不到便宜的;牛力大无穷,若单纯地比力气,连老虎都不是对手。猎户寨曾发生过牦牛把老虎抵在岩壁上牛死虎亡同归于尽的事。它即使让自己的身体膨胀一倍,力气增长之一倍,也休想挡得住正面冲撞过来的牛。它理所当然应该跳闪开去躲避牛角的锋芒。可突然间,它想到身后的主人——它跳闪开,就等于把主人暴露在犀利的牛角下。主人刚才这一跤跌得很重,还没翻爬起来呢;主人躲不过也挡不住疯牛这杀气腾腾的冲撞的。它是猎狗,它不能为了苟全自己的性命而眼睁睁看着主人被死神收容了去。罢罢罢,就让牛角先在自己身上捅两个血窟窿吧。
  白眉儿迎着牛角扑去,它想,当牛角穿透自己柔软的腹部时,自己的两只后爪要抓紧时间在牛脸上拼命踢蹬撕抓,最好抓瞎两只牛眼,瞎眼疯牛看不见目标,危险就会大大降低;抓不瞎两只牛眼,也起码要把那张牛脸抓得血肉模糊,视线朦胧,主人就可趁机脱身了。
  它抱着必死的决心扑了上去。
  不知是疯牛认准了死理一心要对付陋阿蛮星,还是疯牛感觉到了白眉儿的用意不愿上狗的圈套,在白眉儿前爪搭上牛脖子,身体罩住牛角后,疯牛并没按常规再往前挺半步将牛角刺进白眉儿的肚子,而是突然缩了一下脖子,两支牛角恰好像铲子似的把白眉儿铲了起来。白眉儿按自己的思路在扑出去后两只后爪就开始踢蹬撕抓,结果,没撕破牛脸,也没抓瞎牛眼,全撕抓在坚硬的牛角上了,等于在给疯牛献殷勤搔痒痒呢。疯牛在缩脖子的同时,庞大的身体微微一摇,猛甩脖子,两支牛角也用力朝天上铲去——白眉儿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身体便被弹了出去,像只笨重的大鸟在空中滑翔了一段,“咚”,一头撞在老槐树上,差点撞出脑震荡来,随即又像只烂果子从树枝上掉落在地。
  疯牛得意地哞了一声,又继续撅起牛角去基挑阿蛮星。
  虽说白眉儿没能抓瞎牛眼,还被牛像玩球似的抛了一次,吃了大亏,但毕竟争取到了一点时间,阿蛮星已从上翻爬起来,连滚带爬朝屋里跑去。
  “汪汪”,主人,加油啊!白眉儿虽然在老槐树上撞得两眼发黑金星直冒,但一颗赤诚的狗心仍牵挂着主人的安危。它希望主人赶快跑进木屋去,取下挂在墙上的猎枪。主人一旦猎枪在握,就无敌于天下,疯牛很快会变成一堆任人宰割的牛肉。
  不好,主人脚步踉跄,脸色发白,一只手紧紧扶着腰,痛苦地皱着眉,跑起来一颠一拐的,像在表演舞蹈,速度慢得不像话,看来,主人刚才一定是跌闪了腰,或许还崴着了脚。
  那疯牛飞快地追赶上来,毫不客气地从背后用牛角去挑阿蛮星,眼看牛角就要戳着阿蓟蛮星的脊背了!阿蛮星到底是打猎出身的,不乏与野兽周旋的经验,听到背后的喘息声越来越近,突然一个急拐弯,牛角只把他那件上衣给挑走了。
  可惜的是,阿蛮星进木屋取枪的企图落空了。
  阿蛮星围着老槐树兜圈子,疯牛在背后紧迫不舍,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白眉儿,白眉儿,快,给我拖住疯牛!”阿蛮星一边逃,一边焦急地呼唤着。
  白眉儿甩了甩被撞得金星直冒的脑袋,毫不犹豫地蹿了上去,嗖地起跳,跃上牛背。按犬科动物的习惯,也是犬科动物最有效的猎杀方式,该咬疯牛的喉管。犬科动物嘴吻较尖,容易探进猎物的颈窝,咬住喉管;喉管薄脆,容易咬断;一旦咬断,猎物就会像坨稀泥巴似的瘫软下来。可眼下这头疯牛朝前亮着牛角,紧勾着牛头,喉管深深藏在胸脯下,它根本咬不到;疯牛又是在奔跑着,它在牛背上费很大劲儿才保持着身体平衡没被颠下来,不可能再像耍杂技似的钻到疯牛颈窝边,张嘴就在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牛背上的其他地方,都非致命部位,咬上一百口,恐怕也很难把疯牛咬死;它也没时间去咬一百手口,主人的处境十分危险,时间很紧急,别说咬一百口,只怕咬不到二十口,那尖利的牛角就会洞穿主人的后背。必须速战速决,置疯牛于死地。看来,只有咬牛的颈椎骨了。
  咬猎物的颈椎骨,是典型的猫科动物的猎杀方式。老虎、豹子和大山猫对付猎物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最通用的办法,就是跃上猎物的背,咬住猎物的颈椎骨,猛地一拧,咔嚓一声脆响,猎物颈椎断裂,立刻变成一堆任其宰割的肉。
  白眉儿虽然没实践过咬猎物的颈椎,但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目睹过虎豹觅食,依样画葫芦还是会的。它两只后爪钩在牛肚子上,两只前爪搂楼住牛脖子,张嘴在疯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牦牛脖子上的毛太长太密了,牛皮也太厚韧了些,连咬了几口,只是把疯牛的后脖颈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无法咬到颈椎骨。又咬了几口,好不容易感觉到已衔着那根粗粗的颈椎骨了,梗着脖子用力拧,嘴拧歪了,脖子也差一点扭了筋,却没法拧断那该死的颈椎骨。
  更可恼的是,疯牛并没因为被它在后脖颈上胡啃乱咬而放弃攻击阿蛮星,也没放慢追击的速度,仍气势汹汹地朝主人的背影冲撞,主人的危险一点没减轻。
  本来嘛,犬科动物的颌骨就远不如猫科动物那么发达,缺乏“拧”的力度;临时改变噬咬风格,技巧也差些;“拧”的又是身高体壮的牦牛,当然力不从心了。
  主人脸上一层虚汗,跌跌撞撞,逃得十分笨拙。那对琥珀色的牛角离主人后背只有几寸远了,照这样下去,主人很快就会被疯牛挑中的。
  不能再在牛背上泡蘑菇了,白眉儿想,必须换一种更有效的办法对付疯牛。它四爪一松,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一口咬住疯牛的一只后蹄。咬牛蹄当然无法把疯牛咬死,但可以迟滞疯牛的行动,只要主人和疯牛间能拉开七八步的距离,主人就可以进屋取枪或拉开院门的门闩跑出去。
  它咬住后蹄,四只狗爪抠住地,拼命往后拖拉,就像在拔河比赛似的,想拉住疯牛。狗的力气和牯子牛比起来,差了很大一截,疯牛几乎没受什么影响,仍跨着大步向前追去,它身不由己,被拖着往前走。
  唉,若论力气,轻量级的食肉兽不如重量级的食草兽啊。
  阿蛮星一个踉跄又歪倒在地,翻了个身,勉强站起来,不知怎么搞的,竟逃到两面院墙的夹角里。这是一个死角,没有回旋余地。他转过身来,靠墙而立,面朝着疯牛。疯牛瞪着血红的眼,钩着头,禾杈似的犄角对准阿蛮星的胸膛,庞大的身体向后退了半步,眼看着就要像座山似的撞过去了。
  “白眉儿——”主人绝望地叫起来。
  白眉儿松开嘴,旋风般地跳上牛屁股。现在,它只有用一种它很不愿意用的办法来结果疯牛的性命了,那就是掏牛肠子。
  埃蒂斯红豺群的豺们,遇到牛,绝不会傻乎乎地迎着锋利的牛角从正面攻击,也不会事倍功半地咬脊背或后脖颈,而是用一种最简捷省力的办法来对付力大无穷的家伙。那就是跳上牛屁股,将豺爪伸进牛的肛门,在牛肚子里鼓捣一下,扯出牛肠来,再健壮的牛,一旦被抠出了肠子,立刻就会倒毙。
  一年半前,白眉儿曾成功地将一只小斑羚的肠子抠出来过;那时,它还没投靠人类做猎狗,还是一匹豺。
  刚才,白眉儿跃上牛背想拧断牛的颈椎骨失败后,也曾转过掏肛门的念头,但它犹豫了一下,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它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在丛林里所有的野兽中,只有豺会掏猎物的肛门;可以这么说,掏肛门是豺独特的狩猎风格,是豺的专利,是豺在猎杀习惯上区别于其他犬科动物最明显的标志。狗是从来不会去掏猎物肛门的。它掏了疯牛的肛门,主人会怎么想,怎么看?
  它晓得,主人对豺恨之入骨。
  它晓得,主人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必然会从掏肛门这一豺所特有的猎杀风格中猜测并怀疑它的出身与血统。
  它可不能往自己的脸上抹黑啊。
  可眼下主人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它若不用掏肛门这个绝招,无法将主人从牛角下救出来。它是猎狗,好猎狗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在关键时刻舍得为主人牺牲自己的一切。命都舍得丢,血都舍得流,还有什么舍不得失去的呢。
  它为自己刚才的犹豫感到惭愧。
  它跳上牛屁股,张嘴去咬牛尾巴;这是一着虚招,让牛将尾巴从股沟那儿移开。它咬得很重,那根牛尾条件反射般地竖立起来。
  门户洞开,可以下手了。
  它三只爪子呈三角形抠住牛屁股,一只右前爪闪电般地捅进疯牛的肛门。右前爪一片温热,一片潮湿。
  疯牛正准备以泰山压顶之势向阿蛮星冲撞过去,没想到肛门里突然塞进一样东西,难受得厉害,向前冲撞的动作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右前爪拼命向前伸去,揪牢滑溜溜的牛肠,另外三只爪子在牛屁股上用力踢蹬,“吱溜”,一根牛肠被顺利地掏了出来。白眉儿一口叼住,从牛屁股乏上跳下来,快速向后倒退,像扯线团似的把牛肠越扯越长。
  疯牛哀哀地哞叫了两声,四腿弯曲,颓然栽倒在地。
  好险哪,那尖尖的牛角离阿蛮星的鞋子只有一寸远了。
  阿蛮星望望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的牯子牛,又望望将牛肠子越扯越长的白眉儿,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喜悦、惊骇、迷惘、困惑,呆呆地站在院墙的夹角里,似乎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眉儿见牯子牛再也站不起来了,就吐掉嘴里的牛肠子,跑到主人跟前,使劲摇动尾巴,发出汪汪汪的吠叫声:主人,疯牛死了,一切都过去了。
  阿蛮星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笑了笑,笑得有点尴尬:“唔,白眉儿,是你救了我。”
  这时,左邻右舍听到动静,纷纷赶来,在院门外叫着阿蛮星的名字。
  阿蛮星走到院门口,伸手刚要拔门栓,突然,他停了下来,转身急急忙忙奔进木屋,取来一柄长刀,贴着疯牛肛门,一刀割下被白眉儿掏出来的牛肠子,胡乱一卷,塞进墙角,又扯了把草盖好,这才拨开门栓放邻居们进来。
  白眉儿理解主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主人是在维护它猎狗的声誉。
  “村长,你没事吧?”
  “牛发起疯来,连老虎都害怕。阿蛮星,没伤着你吧?”
  “没有。”阿蛮星说,“这牛脾性太暴躁,做不得耕牛,只好吃牛肉啦。”
  “啧啧,这么健壮的一头牯子牛,村长,你一没放枪,二没用梭镖,怎么一下子就剽倒了呢?”酒糟鼻踢踢死牛,惊讶地问。
  “哦,是这样的,疯牛想用角来挑我,白眉儿跳上牛背,咬断了疯牛的颈椎。”
  “阿罗,这狗,比老虎还厉害哟!”酒糟鼻羡慕地说。
  “真是一条万里挑一的神狗!”好几个人都伸出大拇指来说。
  “是哩,是哩。”阿蛮星应和道,口气有点勉强,神态也不太自然。
  这以后,白眉儿总觉得它和主人之间隔着一层无形的东西。主人还像过去那样闲坐在火塘边抽烟时喜欢把它搂在怀里,用满脸的络腮胡子蹭它柔软的鼻吻;所不同的是,过去主人在做这个表示亲昵的小节目时,手还在忙着往水烟筒里装烟或划火柴,毫无顾忌地将下巴贴到它脸上,它的鼻吻经常触碰到主人上下滑动的喉结;现在主人搂住它后,一双手再也不去忙乎其他事情,而是左手搭在它的后脖颈,右手托住它的胸脯,那姿势,分明含有一种深深的戒备心理,像是随时准备把它掐住并掀翻,那滑动的喉结,也不再触碰它的鼻吻,而是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距离,似乎在提防着某种危险。
  有一次,它跟随主人上山砍柴。主人大概是闹肚子了,褪了裤子蹲在树下方便,它在四周溜达,不注意就走到主人身后去了。突然,主人扭过身来,大声呵斥:“去,离我远一点!”它一时没反应过来,瞧着主人高高撅起的光腚,愣了神。它过去常在主人方便时陪伴着主人,不管它绕到哪个方位,主人也没撵过它。它是雄狗,主人是男子汉,同性间不需要回避,更不应该害羞的。兴许它愣神时盯着主人的光腚更让主人神经过敏了,主人捡起一块土坷垃,朝它砸来,用更严厉的声调嘘它赶它。主人的眼光里有一种担忧和警惕。它的狗脑筋终于开了窍,主人不让它绕到屁股后面,是一种防范措施。它哀嚎一声,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它知道自己和主人之间那层无形的隔阂是怎么形成的,起因就是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用豺的风格剽倒了那头疯牛。它怎么可能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亲爱的主人呢。它真想咬开自己的胸膛让主人看看它的心是红还是黑。它虽然深感苦恼,却并不后悔,假如现在再让它选择,是用豺的风格剽倒疯牛却因此而遭受一连串的委屈,还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豺的出身而听任主人被牛角挑翻?它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它是猎狗,为了主人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是它做狗的信条。
  这点小委屈算不了什么,它想,它要经受这个考验。它要对主人更温顺更忠诚,狩猎时更勇猛更顽强,用出色的表现重新赢得主人的信赖。它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它相信不用多久主人就会消除和它之间的那层无形的隔阂。
【第三章
老黑狗的报复】
  老黑狗黑虎预感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的日子不多了。
  很多野生动物都有一种预知自己死亡的本领。例如大象,在死前的半个月,就离开象群长途跋涉到荒无人烟的密林深处,跳到象冢里等死。例如鲸,在死前的十几天就游离自己熟悉的水域,到没有鲨鱼的深海静静等待死神降临。
  老黑狗已十八岁,这年龄对人来说,正是黄金岁月青春年华生命的朝阳阶段,但对一条狗来说,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差不多要抓一把黄土盖脸了。它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精力不济,不能快速奔跑,一跑就气喘吁吁,咳得浑身抽成一团;食欲也大减,过去每顿吃一大瓦钵还嫌不饱,现在只咽了两三口就腹胀如鼓。生命就像秋天树上的黄叶,快掉喽。对将要死亡这一现实,老黑狗虽然恐惧遗憾,却也无可奈何;别说一条狗,即使主宰世界万物的人,也无法跟新陈代谢这条规律抗争的。
  老黑狗卧在木屋门口,凝望着对面山峰上那轮火红的夕阳。老狗和老人一样,都爱回忆往事,让灰色调的残余生命在色彩纷呈的已逝世界里得到一种回光返照式的再现。
  老黑狗觉得自己这辈子没白活。用狗的价值观来衡量,它几乎得到了作为一条狗所能得到的一切。
  它出生在一个宽敞温暖的狗棚,母狗有充沛的乳汁,从来没受过饥寒之苦。它一睁开狗眼认识的主人就是阿蛮星,十八年一主到底,从一而终,保持了狗的贞节,没受过中途换主的麻烦。在十几年的猎狗生涯中,虽说没大的建树和惊天动地的业绩,倒也没捅过什么娄子,撵山狩猎,恪尽职守,经常能帮助主人从草窠里赶出一些兔子、狗獾、草狐之类的野兽,供主人猎杀;偶尔也和其他狗一起追逐大型猎物,使主人眉开眼笑。
  感谢命运,它曾和母狗珊珊产下过两窝狗崽,虽说这些狗崽先后都被陌生人抱走了,毕竟还存活在这个蔚蓝色的地球上,满足了繁衍生命的本能。
  值得骄傲的是,它仰仗着主人的威望,也靠自己的努力,在猎户寨当了十来年的狗群领袖,在狗群里一呼百应,充分享受了权力的甜美。在它当任猎户寨狗群领袖期间,只碰到过一次危机。那是在四年前,主人从农场买回一条名叫洛戛的大黄狗,这家伙勇猛善猎,很快就深得主人宠爱。眼看就要动摇它猎户寨狗群领袖地位了,阿弥陀佛,它黑虎命大福大造化大,那只叫洛戛的大黄狗在一次狩猎中被红毛豺给害死了。
  特别值得庆幸的是,当它年老体衰再也不能为主人卖命时,主人没有抛弃它,仍然养着它,给它养老送终。很多人对自己豢养的狗用得上时亲昵地称之为宝贝,用不上时就卖给狗贩子或送进屠宰场,有的干脆剥下笑脸自己动手,或用水闷或用绳吊或用刀捅或用栗柴棍猛敲狗鼻梁,油炸清炖宫爆,吃狗肉宴席。世界上只有为数极少的狗能寿终正寝。阿蛮星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了,它为自己这辈子能遇到阿蛮星这样的好主人感到荣幸。
  越觉得主人好,就越觉得白眉儿可恶。这豺娘养的家伙,装扮成狗,不仅混进狗群来了,还骗取了主人的信赖和宠爱。主人也真是的,样样都好,就是有时太自信太固执了一点,被白眉儿英俊的外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迷住了心窍,识不破白眉儿狗面豺心的真面目。回想起那次雨裂沟里的遭遇,黑虎真气得要吐血。明明是豺,在干豺的勾当,却还反咬一口在主人面前诬陷它迷恋一只死蝙蝠。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卑鄙无耻的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它有时候觉得自己不是老死的,而是被白眉儿活活气死的。它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此仇不报,它就是死了也不会闭眼睛的。
  黑虎深深为主人的安危担忧。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血统决定着物种的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没听说过豺能和人亲善友爱。豺就是豺,血液里就带着仇视人类的成分,骨髓里就有阴险狠毒的烙印。人习惯于把邪恶势力比喻为豺狼虎豹,豺名列第一,可见人是多么地痛恨豺。但主人身边却恰恰睡着一匹豺!谁敢保证说这匹白眉儿不会在哪天突然豺性大发,趁主人没有睁防备之际伤害主人。只要是豺,就永远也改不了与人为敌的本性。
  想到这里,老黑狗黑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深深的内疚。它作为村长的猎狗,有责任保护主人的安全,有义务维护猎户寨狗群的纯洁,揭穿豺的阴谋与伪装。它无能,它没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白眉儿至今还逍遥法外,蒙骗着主人和猎户寨的狗群。要是主人因此而受到豺的伤害,要是猎户寨的狗群因此而沾染豺性蜕化变质,它黑虎就是历史的罪狗,死了灵魂也不会安宁。
  背后的木屋里传来人和狗的嬉戏声,不用回头看黑虎也知道,是主人在火塘边逗着白眉儿玩。主人习惯用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猎狗柔软的唇吻,假如对象真是猎狗,这当然是一种无伤大雅的亲昵;可对象是一匹豺的话,这就等于在和死神玩捉迷藏了。它真想大声对阿蛮星说:主人,危险!遗憾的是,它不会操作人类的语言系统。它若用狗的语言来表达,主人又要误会它是在无事生非瞎嚷嚷。
  怎么办?难道它真要带着壮志未酬的巨大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吗?
  难道它真的忍心不顾主人安危听任白眉儿为非作歹了吗?
  不不,它一定要设法在死神把自己召唤去之前揭穿白眉儿狗面豺心的真相。只有这样,它才能安安心心平平静静问心无愧地离开这个世界,才算给自己的一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太阳落山了,紫色的暮霭笼罩着寨子。老黑狗思索着对付白眉儿的办法。
  或许,它可以出其不意地咬住白眉儿的喉管,它反正快要死了,把所有的生命都凝聚在这一咬上,咬着后死也不松口,被浑身咬得稀巴烂也不松口,与这豺娘养的家伙同归于尽。
  不不,这主意不妥,老黑狗想,它风烛残年,与白眉儿拼斗,好比以卵击石,悬殊太大。极有可能它还没咬着对方的喉管,自己倒给对方咬得半死不活了;就算它运气好,能一口咬住对方的喉管,有没有力气坚持到把喉管咬断也成问题;再说主人看到后,很有可能会以为是它嫉妒成性在寻衅报复呢。
  应当想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想一个能充分暴露白眉儿豺的品性的绝招。
  暮春的夜,温柔湿润,空气中弥漫着郁金香的芬芳。金蛉子和纺织娘轻吟慢唱。月牙儿升起来了,照亮了一片薄云。
  突然,老黑狗脑子一亮,想出了个主意:要是主人看到它活活被咬死,死得极惨,皮开肉绽,开膛剖腹,完全是豺狼的噬咬风格,主人就一定会认定白眉儿是匹残忍的豺。
  当然,白眉儿现在正伪装成狗,绝不会在主人的鼻眼底下用豺的风格来咬它的,即使送上门去让其白咬也不肯咬的。这没关系,谁咬的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体现出豺的噬咬风格。
  老黑狗黑虎知道,采用这个办法,自己是必死无疑的。它生命的烛光虽然快熄灭了,但假如静静地待在自己的狗棚里,苟延残喘,少说还可活十天半月。对生命意识很强的哺乳类动物来说,哪怕能多活一天也是好的。它很快就要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了,想到这一点,它免不了有些伤感。但它是条忠诚的老猎狗,珍惜主人的生命赛过珍惜自己的生命,甘愿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来擦亮主人受蒙蔽的眼睛,为了报效主人,别说少活十天半月,即使少活半年一载的,也在所不惜。
  主意已定,老黑狗黑虎离开院门向院子里的狗棚走去。院子南墙东西两端盖着两个狗棚,东边的狗棚属白眉儿,西边的狗棚归老黑狗,两条狗虽然共同效忠一个主人,但由于关系恶化,彼此间从未串过门,两个狗棚之间像有一条无形的界线。老黑狗越过自己的狗棚,一头钻进白眉儿的狗棚。
  老黑狗发现白眉儿的狗棚和自己的狗棚大同小异,也是四尺见方的空间,也是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它卧在稻草上,默默地等待着。
  月牙儿升上树梢,老黑狗晓得,主人快上床睡觉了,白眉儿也快从木屋回狗棚来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要干就快干。它侧躺下来,先将一只前腿伸到自己嘴边,狠狠心,一口咬住,脖颈使劲一扭,腿往外猛蹬,咝的一声,前腿的狗皮被撕开长长一条口子,疼得它真想大声咆哮。它倒吸一口冷气,拼命克制住自己,不叫出声来。它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嚷出声来,惊动主人,暴露出自己的意图;如果这样的话就会前功尽弃,血白流,命白搭,痛苦也白痛苦。
  自己戕害自己,是要有点毅力的。
  前腿血流如注,老黑狗咬咬牙,又四爪朝天躺在稻草上,把嘴吻探进自己的腹部,咬住腹部柔软的狗皮,在地上挣扎着打了两个滚,噗的一声,腹部又裂开一个口子,一团血糊糊的东西从创口像蘑菇似的涌了出来。
  肠子流出来了,闷热的体腔一阵凉快。它又发疯般地在自己身上、腿上胡啃乱咬。
  老黑狗并不是自虐狂,它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它要用自己遍体鳞伤的死相来使主人明白,那条会摇尾巴的白眉儿本质上是匹敌视人类和狗的豺,是残忍无度的恶魔。它并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在制造假象,是在伪造现场,它不过是把将来必然要发生的事提前诱发出来罢了。既然白眉儿是豺娘养的,基因里就带着邪恶与残暴,就永远也改不掉杀狗吃狗杀人吃人的本性。
  它没有羞耻感,相反,它有一种为主人赴汤蹈火的慷慨和以身殉职的悲壮。
  牺牲自己,铲除异己,正义得不能再正义了。
  院子里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老黑狗知道,白眉儿正往狗棚走来。它已因失血过多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还活着。它要坚持活到主人闻讯赶来。它要留着奄奄一息的残相给主人看,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激发主人的愤慨与憎恶,毫不留情地处置白眉儿,不,是处置恶豺。
  白眉儿大概是闻到了狗棚里那股浓重的血腥味,站在狗棚外汪汪乱叫。
  叫什么叫呀,进来吧,宝贝,里头欢腾,里头热闹,里头有好戏看哪。
  老黑狗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串咕噜咕噜的低嚎。猫和狗都会在喉咙深处发出咕噜声,形式相似,内容却大相径庭;猫是在惬意舒适时才咕噜咕噜叫,俗称猫念佛;狗是生气发怒时才咕噜咕噜叫,是一种刻毒的诅咒。
  你这该死的小白脸,你这豺娘养的杂种,你这骗子加流氓,你这歹毒的蟊贼,我就占领了你的窝,你敢把找怎么样,你敢来咬我撕我吗?
  老黑狗不愧是在人类身边生活了十多年的家犬,很有点战略战术。诱敌深入,请君入瓮,布个圈套让你钻,设个陷阱让你跳!
  白眉儿果然气势汹汹地钻进狗棚来了。对白眉儿来说,被无缘无故地占了窝,当然愤慨;到家里来搞打砸抢,谁肯善罢甘休?它以为老黑狗是找上门来挑衅的,欺到它头上来了,它当然要反击,要扞卫自己的权益,要把老黑狗撵出去。它做梦也想不到,老黑狗会用自戕的办法设下这么个毒辣的圈套。
  这蠢东西,果然上当了,老黑狗想。它闷闷地不出声,也不想用残剩的最后一点生命去朝白眉儿咬一口。它知道,别说自己已经受了致命伤,即使没受伤,咬白眉儿一口,也最多咬掉一撮黄毛,是无法把白眉儿咬死的。它可不想占这种小便宜。它要尽量避免和白眉儿咬成一团,绝不能让主人闻讯来观看时,自己和白眉儿是处于格斗状态;假如这样的话,主人会认为是一般性质的狗咬狗,从而减轻对白眉儿的惩罚;真要造成这样的后果,它就死得太冤枉太不值得了。
  它早就设计好了最后一个含义丰富的形体语言。
  当白眉儿钻进狗棚,龇牙咧嘴朝它吠叫时,它用最后一点力气,爬到狗棚的门口,狗头和一条前腿伸出门洞去,侧躺着,一副想逃却逃不掉的姿势,一副无辜受害者的相,一副弱者盼望救星盼可怜神态。
  十几步开外的木屋里已经有了动静,亮起一豆灯光,竹床咯吱咯吱响,还传来主人不耐烦的抱怨声:“半夜三更的,疯叫个啥呀,又碰上什么怪事了嘛?”
  木屋的门开启了,那豆灯光飘出木屋,穿过院子,向白眉儿的狗棚移来。
  老黑狗将那只伸出狗棚的前爪使劲在泥地里刨划了两下,抠断了草根,抠出一条泥沟。这是一个证据,证明它竭力在朝外逃窜,却被里头那个家伙拼命拉扯住了。
  白眉儿在狗棚里连声咆哮,还在老黑狗身上撕咬,想把入侵者撵出自己的窝。
  老黑狗觉得自己的腹腔里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那一定是白眉儿的狗爪缠住了它漫流出来的狗肠子。
  唔,这样很好,这样戏就演得更逼真了。
  阿蛮星举着马灯来到狗棚前,只粗粗看了一眼,便满脸惊愕的表情,一面举灯仔细观察,一面蹲下身体问:“黑虎,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啦?”
  老黑狗已不再有力气吠叫了,动动嘴角,吐出一口血沫。被堵在狗棚里的白眉儿仍一声接一声发出恶声恶气的吠叫。
  这蠢家伙,自己在给自己身上贴罪名呢,老黑狗想。
  阿蛮星放下马灯,抱住老黑狗的肩胛,使劲把它从狗棚里拖出来——惨哪,老黑狗浑身是血,遍体鳞伤,一根弯弯曲曲的肠子拖在身后,冷不丁一看好像生了第二条尾巴。还蒙在鼓里的白眉儿跟着老黑狗钻出了狗棚。白眉儿因愤慨而两眼闪烁着绿光。显得凶残狠毒;满嘴血污,脖子上还缠着老黑狗的肠子,汪汪嚎叫,瞧着就是一副赶尽杀绝的屠夫相。
  阿蛮星倒吸了一口冷气,慌乱中差点把马灯弄翻了。他把奄奄一息的老黑狗放在地上,像撞着鬼似的后退了两步,双眼直愣愣望着白眉儿,脸上浮起惊骇、恐惧、憎恶的表情。
  白眉儿这才觉得事情有点不大对头,眨巴着眼睛望望躺在地上四爪抽搐的老黑狗,又望望脸色铁青双目喷火的主人,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老黑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可怜巴巴地望着主人,爪子在地上胡乱踢蹬,挣扎着向主人站立的方向爬动了最后一寸。看起来,老黑狗是在竭尽全部的生命,爬离身后那个恶魔,哪怕远一寸也好;爬向亲爱的主人,哪怕近一寸也好。突然,老黑狗脑袋猛地一仄,死了;可它那双狗眼仍瞪得溜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似乎临死那一瞬间仍在呼唤主人替它申冤报仇。
  “黑虎,黑虎,你怎么啦?你醒醒,你醒醒!”阿蛮星一条腿跪在地上,高声叫喊着。
  老黑狗嘴角间凝固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永恒的微笑。
  “汪汪汪汪”,白眉儿又不合时宜地朝已经死了的老黑狗发出一串吠叫。它年轻的狗脑筋一时半刻无法破译眼前这件稀奇古怪的事;它在质问老黑狗,这到底是怎么啦?
  “你……你……你这条疯狗!”阿蛮星指着白眉儿的鼻梁咬牙切齿地骂道,你怎么敢咬死黑虎?黑虎和我一起生活了十八年,忠心耿耿,我都舍不得把它卖给狗贩子,你……你竟敢咬死它。你……你还掏出它的肠子。你上次对付牯子牛时也掏出了牛肠子,我就怀疑你不是狗,狗没有这般恶毒的咬法。今天你又掏了黑虎的狗肠子,你……你确实不是狗,你……你是豺!”
  这时,白眉儿头部的毛已差不多让老黑狗的血给染红了,尖尖的耳廓,长而上翘的唇吻,确实有点像红毛豺。
  白眉儿在阿蛮星身边待了一年多时间,早已熟悉主人的表情和语调,虽听不懂主人话语的确切含义,大致的意思还是猜得出来的。它从主人颤抖的手指和牙齿缝里蹦出来的音节中感受到了一种正在受到严厉审判的压力。它瞧瞧躺在地上已僵硬不动的老黑狗,明白主人是在指责它死了老黑狗,并残忍地掏空了老黑狗的肚肠。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它在狗棚里确实撕咬过老黑狗,但天地良心,那都是同类打架的招式,仅用了三分力气,至多撕咬掉几撮狗毛,不可能撕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更不可能把肚肠都掏出来的,除非老黑狗的皮囊是用纸糊的。可眼面前躺在地上已气绝身亡的老黑狗,确实肠子漫流惨不忍睹。
  这是怎么回事?白眉儿全懵了,犹如小孩第一次看魔术表演,瞠目结舌,如坠云里雾里。本来嘛,人心叵测,狗心叵测,世界就是一个魔术大舞台,但白眉儿过于单纯,还没认清这一点。它想,会不会是刚才有别的野兽如土豹、鬣狗或斑狼之类的来过,把老黑狗收拾了一顿?它环视狗棚四周,没有任何别的野兽光临过的蛛丝马迹,耸动鼻子,空气中也没闻出陌生气味。
  怪怪怪,真正是撞着鬼啰。狗倒起霉来,喝凉水也会硌牙。这真是飞来横祸。现在,别说它白眉儿长着一张狗嘴,即使换成一张人嘴,恐怕也洗刷不掉嫌疑了,跳进怒江也洗不清了。它只能对着那弯挂在树梢的月牙儿,连声吼叫,以发泄堵塞在胸臆那团如铅巴般沉重的冤气。它太急于向主人表白自己了,太急于为自己辩白了,不知不觉间,叫声变了调,由嘹亮的吠叫变成尖细的嚣叫。
  凡猎人都知道,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叫法,虎啸龙吟豹吼鹿鸣羊咩牛哞鼠吱狗吠狼嗥豺嚣,那悠悠的嚣叫声非豺莫属,狗想学也学不会的。
  阿蛮星浓眉竖立,脚底板像踩住了火炭,连连向后跳去:“你……你……你果真是匹恶豺!我瞎了眼,收养了你这混账东西!”
  白眉儿这才幡然猛醒,意识到自己糊里糊涂发出了豺嚣声,露了马脚,真是气极生悲啊。它想掩饰自己的失误,赶篷紧汪汪汪发出柔和的狗吠,摇着尾巴朝阿蛮星靠去。
  ——我是狗,英明的主人,千万别误会,瞧瞧,我发出的是地道的狗吠声,我的尾巴摇得潇洒自如,我是狗!
  “别……别过来。你是会装狗叫会摇尾巴的狡猾的豺,我再也不会上你的当了。别过来,杂种!你想干什么?你掏了老黑狗的肚肠,还想掏我的肚肠吗?”
  欲盖弥彰,适得其反,误会越来越深了。
  怎么办?怎么办?白眉儿急得团团转。
  阿蛮星突然转身飞也似的跑回木屋,又旋风般地冲了出来,手里提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刀,挥舞着,朝白眉儿逼近。
  “你这恶豺,你敢咬死黑虎,我砍下你的豺头;你敢掏出黑虎的肚肠,我砍断你的爪子;你敢吃狗肉喝狗血,我吃你的豺肉喝你的豺血!”
  白眉儿望见头顶的夜空划出一道闪亮的弧形,急忙往旁边蹿跳;长刀劈了个空,刀锋落在沙砾上,迸溅起一候耀眼的火星。
  阿蛮星又剁又捅又挑又刺,白眉儿灵巧地东跳西跃,连根毛也没被砍掉。
  “你这畜生,还敢戏弄我。”阿蛮星气急败坏地吼道,又踅回木屋,抬出猎枪。
  白眉儿深深知道猎枪的厉害,能洞穿熊皮,能击碎虎头,能追上疾飞的鹰隼。假如死能洗净冤枉,它愿意一死以谢主人。问题是即使死了,在阿蛮星心目中仍是匹十恶不赦的豺,死了等于白死。它可不想平白无故地丢掉性命。它别无选择,只有逃离主人,逃离猎户寨。
  它纵身一跃,跳过一米多高的院墙,钻进夜幕。
  背后砰地爆起一声巨响,霰弹擦着它的头皮飞过。它拐了个弯,逃进寨后那条幽深的山沟,又顺着山沟逃进莽莽苍苍的日曲卡山麓。
  它的猎狗生涯被迫结束了。
【第四章
丧家犬回到豺群】
  白眉儿在日曲卡山麓流浪了好几个月,不敢再回猎户寨。它知道,主人阿蛮星已把它定性为豺,再回去的话,等于自投罗网白白去送死。
  夏秋季节的日曲卡山麓虽然很容易找到食物,但孤身只影,日子过得甭提有多乏味了。慢慢地,它产生一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的想法。不管它究竟是豺还是狗。都是群体意识很浓的动物,无法适应离群索居的生活。它耐不住孤独和寂寞,它需要伙伴。阿蛮星用猎枪割断了它和人类的关系,它没法再做猎狗,它只好重新去做豺。
  重新做豺的第一道关卡,就是要改掉近两年的猎狗生涯所养成的狗的习性。它不能让豺们知道它曾经做过狗。在日曲卡山麓,豺和狗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豺群经常受仗着人势而来的猎狗的围剿追捕,不少豺身上还留有猎狗的爪痕和齿印。豺对狗恨之入骨,绝不会同意接纳被狗文化熏陶过的豺的。为此,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它注意戒掉了摇尾巴的习惯,把狗的摇尾改成豺的摆尾;也克制住不再发出汪汪的狗吠,每要叫嚷,就微微扭曲脖颈,使声带变细变尖,于是,就吐出呦呦欧欧豺的嚣叫声。它本来就生在豺窝,恢复这一套并不困难,经过半个月的刻苦演练,它的尾巴晃荡得十分豺模豺样了,叫声也已彻底豺化,瞧不出什么破绽了。
  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动身回埃蒂斯红豺群了。
  它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熟悉豺群的活动范围,要找到豺群并非难事。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它就在怒江峡谷见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太阳被一层薄雾遮住,像颗硕大无朋的红玛瑙。它在一座小山包上,豺群隔着一条小山谷,在对面的山梁。
  即将回到阔别已久的伙伴中间,白眉儿兴奋得直蹦挞。它踏着绒雾,踏着露珠,沿弯弯曲曲的山道下到深箐,还特意泡到清亮的小溪里冲了个澡。豺并不喜欢水,也没有勤洗澡的洁癖,虽说秋天,却也凉风习习,水冲在皮毛上,冷得打出一串寒噤。白眉儿在清溪中冲了又冲,它要把沾染在自己身上的由火炭、熟食和稻草混合成的狗的气味冲洗干净。
  改掉了狗的习性,又洗净了狗的气味,它可以做豺啦。
  它登上对面的山梁时,身上湿漉漉的毛已差不多被晾干。走到离豺群还有一箭之遥时,突然,它瞥见豺王夏索尔正卧在一块磐石上,目光阴沉,血红的舌头残忍地磨砺着那副尖利的白牙。往事闪现在它的脑海中:两年前,它是因犯了错误被驱赶出豺群的。当时的情景十分可怕,豺王夏索尔纠合一帮大公豺往死里咬它,若不是它跑得快,早就被愤怒的大公豺们大卸八块了,至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虽说此事已过去两年,但时间真的会像流水那样冲淡过去的恩恩怨怨吗?豺王夏索尔能不能原谅自己呢?万一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们还记着它的过错,要跟它算两年前那笔旧账,如何是好?看来,不能冒冒失失回埃蒂斯红豺群,最好能寻找一个能表白自己悔过心迹,能补偿两年前自己所犯错误的机会,再回埃蒂斯红豺群。
  幸好山梁上晨雾袅绕,能见度很差,豺王夏索尔没发现它,它又悄悄地退下山谷。
  事有凑巧,翌日下午,白眉儿正独自在埃蒂斯山谷附近觅食,突然,隔着一座小山包传来嘈杂的豺嚣声。它一听就明白,是埃蒂斯红豺群在狩猎。那豺嚣声持续不断,忽高忽低,透出急躁与焦虑,看样子是饥饿的豺群遇到了很难对付的猎物。它爬到山顶,举目望去,只见一头长着长长獠牙的公野猪正气哼哼地往密林深处退却,豺王夏索尔领着十来匹大公豺尾随追击,再后面是老豺、母豺和幼豺,像拉拉队似的齐声嚣叫,为第一线的大公豺们助威呐喊。
  豺们跟在公野猪的屁股后面,公野猪朝前窜逃,豺们就跃跃欲试地贴近去想咬野猪腿;公野猪一转身,撅着獠牙冲进豺群,豺们又尖嚣着四散逃开去。
  双方像拉锯似的拉来拉去。
  公野猪后胯有一道血痕,而豺群里那匹名叫察迪的大公豺肩胛被獠牙犁开一道血槽,汩汩冒着血。
  显然,豺群吃过亏,领教了公野猪的厉害,被那副长长的獠牙和旺盛的斗志震慑了,不敢再硬拼蛮干。而公野猪也畏惧豺的群体威力,不愿持久对峙下去,寻找机会想开溜。
  野猪性格暴烈,勇猛好斗,是森林里有名的拼命三郎,连凶悍的孟加拉虎见了都要谦让三分。森林里有头猪二熊三虎的说法。这头公野猪比一般的野猪体格要魁梧一圈,脖颈上的鬃毛硬得像钢针,耸立在脑后,眼珠子喷射着怒火,两支獠牙翻出嘴唇,弯曲在尖吻两侧,凶恶丑陋,高大健壮,称得上是野猪王。
  黑耳朵公豺斜刺蹿出豺群,凭借大树掩护,三绕两绕绕到公野猪左后侧;这是公野猪的一个死角,因为公野猪转身反扑习惯右转身,左后侧没设防。黑耳朵公豺匍匐爬行,悄悄逼近公野猪的屁股;豺王夏索尔和其他大公豺自觉地偏向公野猪的右侧,乱扑乱叫,竭力吸引公野猪的视线。白眉儿看得很明白,黑耳朵公豺是要跃上公野猪的屁股用爪子掏肛门了;这是豺群的看家本领,也是目前情况下唯一可能制伏公野猪的办法了;肩负主攻重任的黑耳朵公豺和用佯攻迷惑公野猪的大公豺们配合得十分默契,看来成功的希望很大。
  黑耳朵公豺起跳了,土红色的豺毛恣张,像团野火飞向公野猪肮脏的屁股。眼瞅着黑耳朵公豺的四只爪子已揪住公野猪屁股上凌乱的猪毛,突然,公野猪像只巨大的黑色陀螺,高速旋转了一下,刹那间,公野猪首尾倒置,刚才还是屁股的位置,变魔术般地换成猪嘴。黑耳朵公豺没防备,两只后爪恰巧搭在獠牙上,一只前爪往猪嘴里捅去——它反应慢了半拍,把臭烘烘的猪嘴当做公野猪的肛门了一这等于将自己的一只爪子免费奉送到猪嘴里给公野猪当甘蔗嚼。公野猪也不讲客气,送到嘴里来的照吃不误,只听咔嚓一声,黑耳朵公豺当即四肢扭舞身体绷挺眼珠儿翻白,呦欧呦欧喊爹哭娘。公野猪强壮的脖颈猛地一甩,黑耳朵公豺被抛出一丈多远,在地上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呜咽着钻进草窠里去了。世界上从此多了一匹跛脚豺。
  公野猪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豺爪,嘎巴嘎巴,那嚼咬骨头的声音,让豺听得心惊胆寒。
  豺们虽然还跟在公野猪身后,但没有哪匹豺再敢去捅公野猪的肛门了。
  对埃蒂斯红豺群来说,这场狩猎变得十分尴尬,取胜无望,放弃又舍不得,真正是进退两难。
  整个豺群笼罩在一片失败的氛围中。
  白眉儿晓得,假如不出现奇迹,顶多再过半个时辰,公野猪就会平安地撤离埃蒂斯山谷,跑上地势险峻的山坡,凭籍一块绝壁,或者占踞一个石洞,有效地遏制豺群的追击。也有可能公野猪在撤离埃蒂斯山谷的半道上碰到一头相熟的母野猪,珠联璧合,豺群就休想再占到什么便宜了。
  公野猪已退到密林深处,眼看就要退出埃蒂斯山谷了。
  白眉儿脑子里蓦地跳出一个念头:帮助豺群收拾掉这头可恶的公野猪。它两年前被驱逐出豺群,直接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的冒失惊吓了快钻进伏击圈的岩羊,使群体失去了一个难得的猎食机遇。什么地方跌跤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假如此刻它制伏了公野猪,无疑是一种将功赎罪的表现。用一头公野猪补偿两年前的过失,它就会得到群体宽宥,同意它重返埃蒂斯豺群的。
  公野猪身上蹭满黏糊糊的树脂和泥尘,像穿着一件厚厚的铠甲,獠牙锐利,力大无穷,扑上去要冒很大风险,但不管怎么说,值得试一试。
  它想,它是有可能制伏公野猪的。首先,公野猪绝对想不到半途会有埋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就有了三分获胜的把握;第二,它做了近两年的猎犬,无数次撵山狩猎练就了一套出色的扑咬技艺;第三,它曾经独自活掏过一头牯子牛的肠子,这豺所特有的绝活儿做得极漂亮,它可以用活掏猪肠的手段对付公野猪,既然庞大的牯子牛也能剽倒,想来对付体格比牯子牛小了一半的公野猪也不会难到哪里去的。
  无论如何,它不能错过这个能让它顺利返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机会。
  它从山顶借着灌木丛的掩护,直线蹿下山去,爬到一块被狗尾草围起来的岩石上。从公野猪行走的路线来判断,这里是必经之路。
  果然,过了一会儿,前面响起杂沓的脚步声,响起猪嚎豺嚣。
  公野猪摇摇摆摆走了过来。也是老天爷有意成全吧,公野猪刚刚走到白眉儿卧伏的岩石下,跟随在公野猪后面的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朝前跃了跃,大概是想叼咬那条小黑蛇似的猪尾巴;公野猪勃然大怒,回转身去,獠牙挥舞,以攻为守地进行扑咬。
  夏索尔和察迪呜噜一声,赶紧跳开去。
  欧哧,欧哧,公野猪朝溃散的豺群发出一串威胁的吼叫。
  公野猪勾着头,撅着腚,屁眼正好直线对着白眉儿的伏击位置,相距两米,在有效的扑击范围里。
  白眉儿倏地从岩石上扑下去,没有嚣叫,不宣而战;它居高临下,落点丝毫不差,一口叼住了猪尾,四爪落在猪屁股的一瞬间,一只前爪利索地捅进公野猪的肛门。公野猪被一阵钻心的疼痛惊得蹦跳起来,高达一米,落地后转身来咬屁股上的不速之客。白眉儿早有防备,一只前爪搭在猪腰上,一只后爪踏地,跟着公野猪转身。公野猪高速旋转着,连咬了几口都咬空了。白眉儿趁机将那只捅进肛门的爪子在公野猪肚皮里捣鼓了一下,揪住肠头猛地拽拉,一截猪肠被拉了出来。上次它活掏牛肠时,把牛肠拉出来后,牯子牛当即像稀泥巴似的瘫软倒地,它以为公野猪也会重演这样的镜头;它低估了公野猪的能耐,不知道公野猪的生存意志比人类豢养的牦牛要强悍得多;当它自以为已摆平了公野猪而乐滋滋地揪着猪肠从猪屁股跳下来时,公野猪吼叫一声,两只后蹄冷不防朝后猛蹬,正正地蹬在白眉儿胸脯上,白眉儿滚出一丈多远,肋骨大概受了伤,疼得连站也站不起来,揪住的那截猪肠也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
  公野猪转过身来,面朝着白眉儿,一双猪眼里迸发出复仇的火焰。
  野猪不像老虎豹子那样会审时度势。老虎豹子遇到强有力的对手时,眼看取胜无望,会聪明地溜之大吉,大丈夫能伸能屈嘛。野猪不行,野猪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动物,谁惹恼了它,宁肯粉身碎骨,也要不顾一切地进行复仇,心胸狭隘,可说是天生的偏执狂。
  白眉儿晓得猪肠子已被它抠出一截来的公野猪绝不肯善罢甘休的,它这样待在公野猪正面一丈远的地方等于待在地狱的门口,太危险了。它想挪动位置溜进草窠去,可四肢发软,跳了两次没跳起来。
  公野猪脊背上的猪鬃一根根竖得笔直,獠牙磨动,面目狰狞,眼看就要“剽飞”过来。
  野猪的绝招,就是“剽飞”。所谓的“剽飞”,其实就是延伸扑击。野猪与仇敌拼命时,会竭尽全力朝仇敌扑蹿冲撞过来,如狂飙如疾风如滑坡如雪崩如泥石流,气势磅礴,锐不可当;当野猪扑跳起来时,背上长长的鬃毛会平平地向两边伸展,乍一看就像长出了两只黑色的翅膀,这拼命一扑扑出去的距离可比平时远一倍,由此,猎人把野猪拼老命时的一扑形容为“剽飞”。
  这词儿形象地概括出野猪扑击的气势与威力。
  白眉儿绝望得浑身冰凉。别说是它了,就是孟加拉虎也经不住公野猪这凶蛮的扑击。完了,它想,眨眼工夫,它就会被复仇心切的公野猪咬成两截的。
  就在这时,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并肩蹿上来,各自咬住一条猪后腿。
  公野猪已经“剽飞”起来了,但由于后肢负荷着两豺的重量,冲力大大减弱,无法达到期望的距离,“轰”,公野猪在离白眉儿还有两尺的地方落地了。此时此刻要是公野猪不顾背后的骚扰再朝前扑一扑,白眉儿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的。但野猪性格上有个缺陷,注意力很容易被干扰;它发现有两匹豺破坏了它的“剽飞”,勃然大怒,立刻将攻击目标转移到身后的夏索尔和察迪,转身欲咬。
  白眉儿侥幸逃过了劫难。
  夏索尔和察迪见公野猪转过身来,便仓皇逃窜。
  公野猪拔腿要追,白眉儿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蹿上去一口叼住挂在猪屁股上的那截猪肠子;公野猪扑了出去,吱溜溜,猪肠被扯出两米多长。
  公野猪又把攻击的目标转移到白眉儿身上,转身来咬;遍地都是低矮的灌木,公野猪三转两转的,那猪肠被一丛荆棘挂住,怎么也挣不脱。
  豺群围了上来,响起一片催命的嚣叫。
  公野猪还真有点二杆子作风,用獠牙咬断荆棘,叼住自己的肠子,忽地一甩,那长长的猪肠圈在猪脖子上,像围了一条围巾。
  豺们被镇住了,连连后退。
  公野猪横冲直撞,恨不得能扭住一匹豺咬它个肚穿肠破身首分家。但它毕竟已身负重伤,没疯狂多久,便摇晃了几下倒了下去。
  饥饿的豺群蜂拥而上,享受这美味佳肴。
  一会儿,草地上只剩下一具白花花的野猪骷髅。
  白眉儿看看豺们都吃饱了,心想,时机成熟,现在它可以请求豺王夏索尔同意它返回埃蒂斯红豺群了。它走到夏索尔面前,轻嚣两声,表示了自己的心愿。
  夏索尔目光阴骘,慢吞吞地从豺群跨出来,威严地嚣叫一声,带着王者的气势,朝白眉儿逼近。
  白眉儿知道,夏索尔是要行使豺王的权利,对它进行资格审查。埃蒂斯红豺群中有这个规矩,凡离群一段时间后又皈归的豺,都要由豺王观看嗅闻一遍,验明正身,确认无诈,首肯以后,才能正式接纳。它很乖巧地卧伏在地,使自己的躯体看起来比豺王要小一些,低矮一截,以免触怒豺王的自尊。它把嘴吻埋进臂弯欧欧叫了两声,声音颤抖,显得有点可怜兮兮;它在向豺王承认自己两年前所犯的错误,表达自己的悔恨心情,乞求原谅。
  一般来说,豺王夏索尔是不能拒绝一匹大公豺重新归群的,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无论如何,优秀的大公豺是猎食的中坚力量,群体总是越兴旺发达越好。更何况白眉儿还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劲豺群猎杀了凶蛮的公野猪。
  但夏索尔却不是这样想。它在白眉儿从埋伏的岩石上扑到公野猪身上的一瞬间,就认出对方是谁。它以为这匹奇怪地长着一身黄毛的家伙早倒毙荒野了,没想到非但没死,还长得愈发精神了。它猜想白眉儿半途伏击公野猪的目的何在,大概是要捞取重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政治资本。它果然猜中了。这使得它在心底沉睡了两年的对白眉儿的反感一下子像滚雪球似的从心底滚到脑海,越滚越大,越滚越膨胀。
  这家伙,多有心机啊,夏索尔想,用帮助豺群猎杀公野猪的办法堵它豺王的嘴,让它没法不同意它归群。我已经用实际行动改正了两年前的错误,我已经将功赎罪,你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我归群呢。可恶,实在是可恶,豺王夏索尔心里火冒十二丈。什么卧伏在地,什么轻嚣哀求,都是在演戏;这哪里是在请求它开恩接纳,分明是在要挟它嘛。它打心眼儿里就不愿重新接纳白眉儿为豺家庭的一员。瞧这身坯,跟狼差不多,简直就是豺中巨人,敢独自拦截公野猪,有智有勇,留在身边,绝对是个祸害。两年前它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发怵,两年后刚一见面,那种发怵的感觉又油然而生。无论如何它一定要阻止这个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回埃蒂斯红豺群,它的态度比两年前还要坚决。
  不过,这家伙刚刚帮助豺群猎杀了公野猪,为群体立下了汗马功劳,不便明目张胆地进行驱逐,总得找个掩豺耳目的理由才行;找什么理由才好呢?以两年前这家伙所犯的错误为由,恐怕已不能服众;指责这家伙没经它豺王的批准擅自参加猎杀公野猪的行动,看来也站不住脚;说这家伙是个没用的废物会成为群体的累赘和包袱,更会被豺们笑话自己是有眼无珠。这理由还真不好找呢。
  夏索尔围着白眉儿转了一圈又一圈,一双贼亮的豺眼上下求索。这家伙除了身上多了几块小伤疤外,瞧不出有什么破绽。它又耸动鼻子仔细嗅闻,这家伙身上一股地道的山野食肉兽的腥味,还有一股被时间所稀释了的埃蒂斯红豺群特有的气息。老天爷,罗织罪名为何这般难啊。
  不行,不能就这样算了,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也要挑出毛病来。夏索尔用舌尖撩起白眉儿身上的毛,往深处嗅闻。哈嗬,果然就发现埋藏在毛丛深处的秘密,有一股火炭、稻草和熟食所混合而成的气味,虽然极淡极淡,若有若无,但灵敏的豺鼻还是闻出来了。这是标准的狗的气味,经验丰富的大公豺都熟悉这种气味,都讨厌这种气味,都憎恶这种气味。夏索尔当然不知道白眉儿被逐出群体后这,两年的具体生活境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年间这家伙的生活和狗有关,不然不会沾染上狗的气味的。或许这家伙离开埃蒂斯红豺群后向人类摇过尾巴,或许这家伙和狗交过朋友,或许与哪条母狗有过暧昧关系……无论是什么,对豺来说,都是很恶心的事,都是比咬死亲娘更为严重的罪行。仅凭这家伙曾经和狗打过交道身上残留着狗的气味这一点,就可以把这黄毛大家伙永远拒之于埃蒂斯豺群外。假如这家伙还想赖着不走,干脆往死里咬,吃一顿鲜美的狗肉。
  夏索尔欧欧发出两声短嚣,以示告警。立刻,豺群中蹿出四五匹大公豺,瞪着不怀好意的眼睛朝白眉儿围上来。夏索尔不停地用舌尖撩开白眉儿身上的毛,用意很明显,是要让其他大公豺也来嗅嗅,闻出蹊跷,闻出敌对情绪。
  白眉儿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当豺王夏索尔将唇吻探进它的毛丛,它就意识到事情变糟糕了,秘密将要败露,后果不堪设想。清亮的溪水只能洗去它表层的狗的气味,是无法把渗透在毛层深处粘贴在豺皮上的残余气味全部清洗干净的,它现在是逃没法逃,躲躲不掉。
  大公豺们的鼻子都尖得像锥子,它身上狗的气味再稀薄,也瞒不过它们。
  怎么办?怎么办?
  四五匹大公豺眼看就要围拢到它身边了,突然,围观的豺群里蹿出一匹母豺,嚣叫一声,凌空跃起,跳到白眉儿头顶,在胭脂般的夕阳下像玛瑙编织的艳红的网,严严实实罩在白眉儿身上。
  跳出来的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下巴颏豁了个口子,不时有唾液从V形豁口流淌出来,哦,是兔嘴。
  四五匹大公豺只好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望着罩在白眉儿身上的兔嘴,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夏索尔狂嚣两声,喝令兔嘴滚开。
  兔嘴愈发把白眉儿搂得紧了。
  兔嘴心里十分清楚将要发生什么惨祸。整个埃蒂斯红豺群只有它确切知道白眉儿当过人类的猎狗。一年多前,它曾被白眉儿逼到一条两裂沟里,后来白眉儿认出是它,机智勇敢地救了它的命。刚才,兔嘴一见白眉儿,立刻就猜到白眉儿猎狗生涯遇到了麻烦,做不成狗就想回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豺。它和白眉儿之间有过一段特殊的友爱,自然十二分欢迎白眉儿归来。告别人类,迷途知返,弃暗投明,理应受到隆重欢迎。殊不料豺王夏索尔将尖尖的唇吻探进白眉儿毛丛深处嗅闻,一面嗅闻还一面发出短促的嚣叫,它立刻明白,这可恶的夏索尔已嗅闻出白眉儿身上的狗的气味了。夏索尔用心极其险恶,还呼唤其他大公豺前来嗅闻,那就是要让众豺都来证实白眉儿是异己是叛逆。豺对狗恨之入骨,决不会同意接纳一匹身上有狗味历史有疑点的豺的。白眉儿就要被豺王和其他大公豺再次驱逐出埃蒂斯豺群了,或者更糟糕,要下毒手对白眉儿处以极刑。它不能眼睁睁望着救过自己命的白眉儿被咬成七零八碎的狗肉。它罩在白眉儿身上,就是要用自己身上的正宗的豺味掩盖住白眉儿身上的狗的气味。
  忽的一声,夏索尔扑了上来,用利爪狠命在兔嘴身上撕扯,它要逼兔嘴让开。
  兔嘴豺毛飞旋,身上露出一条条血痕,却像条顽固的蚂蟥一样,紧紧贴在白眉儿身上。
  夏索尔恶毒地嚣叫着,咬住兔嘴一条前腿,猛地闭合嘴巴,咔嚓一声,腿骨被咬断了。
  兔嘴惨叫一声,疼得浑身打战,却仍罩在白眉儿身上。两匹豺仿佛被胶粘在一起了。
  夏索尔叼住兔嘴已经折断的腿骨用力一拧脖颈,两寸长的一截豺爪连皮带骨被咬了下来。
  浓浓的血浆从兔嘴腿上的创口漫流出来。兔嘴一面哀嚣,一面将那条断腿像把刷子似的在白眉儿身上挥刷;它流出来的是纯正的豺血,可以涂抹掉白眉儿那身被异化了的黄毛,洗刷净那股会招来杀身之祸的狗的气味。
  欧欧呦呦,豺群骚动起来,众豺对夏索尔过于残忍的行为感到不满:残害同类,残害无辜,你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一点?
  豺王夏索尔不得不停止这狠毒的厮杀。
  母豺兔嘴仍罩在白眉儿身上,断腿继续挥刷,鲜血继续漫流。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它的血似乎快流干了,头晕目眩,身体像块浮云,轻飘飘的没有一丝力气,两眼一黑,咕咚一声从白眉儿身上栽落下来。
  白眉儿身上的罩子没了。
  夏索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长着一身黄毛的家伙忽然间变了模样,毛色金红,在阳光的照射下,像团灼灼燃烧的火焰。这是埃蒂斯红豺群传统的毛色,不,应该说是埃蒂斯红豺群最纯正最鲜艳的颜色。几匹大公豺走过来,从四面八方将尖尖的唇吻探进白眉儿的毛丛,耸动鼻翼作嗅闻状,它们闻到的是一股十分清晰十分熟悉的本种群的气息,没任何异常。
  兔嘴的鲜血把白眉儿塑造成一匹标准的豺。
  “欧——”豺王夏索尔无可奈何地长嚣一声,只好接纳这说不清是狗还是豺的家伙。
  豺群散开后,白眉儿到山箐里采来一株接骨风,这是一种豺所熟悉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草药。白眉儿将接骨风在嘴里嚼烂了,涂在兔嘴的创口上,到了晚上,血总算止住了。但母豺兔嘴却永远变成了跛脚豺,身体也因流血过多而显得十分憔悴。
  生活,总要会出代价的。
  白眉儿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一员,地位仍排在最末等,做卑贱的苦豺。生活似乎变成了一个怪圈,兜了一个毫无价值的圆,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但事实上,起点不可能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起点了。生活总是在变化的,老角色也必然会有新的内蕴。表面看起来,白眉儿同两年前被驱逐出豺群时一样,成了谁都瞧不起的苦豺,但实际上,白眉儿已不再是两年前的白眉儿,它的苦豺角色当然也不再是两年前逆来顺受的苦豺角色的拷贝和翻版。
  旧瓶装了新酒。
【第五章
豺狼大战】
  阴云笼罩在埃蒂斯红豺群上空。
  日曲卡山麓来了一群狼。这群狼大约有八九匹,由一匹背脊漆黑肚皮土黄的大花狼率领。埃蒂斯山谷从未有过狼。谁也弄不清这些狼是从什么地方迁徙过来的,也许是古戛纳河谷大狼群生存环境太拥挤了,分化出来的支系,类似开拓疆域的探险队;也许它们过去在遥远的古戛纳河上游生活,那儿的参天古树被两足直立的人类砍倒,大片草原被犁铧耕翻,对动物来说,失去了森林和草原,就是失去了生存的依托,只好四处流浪,这小群狼就流落到日卡山麓来了。
  狼、豺、狗亘古时代是一家,后来才逐渐分化成不同种族的。狼和豺外貌有点相似,都是尖嘴尖耳外加一条大尾巴,都有尖利的犬牙和倒卷如铁钩的尖爪,食谱也基本相同,都喜猎美味的鹿、獐、鸡、羊、兔;狼和豺都是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社会形态大同小异,都是一雌一雄配偶式家庭,若干个家庭纠集成一个群体;豺群和狼群都由一匹强壮的雄性担任首领,都有随时可浮动的等级制度;在狩猎方式上,也相差无几,都擅长发挥群体优势,都以奔袭为主要捕猎手段,以噬喉为主要猎杀方式。难怪在人类字典里,要把这两种动物拼合成一个拆不散的词:豺狼。
  生存竞争有这么一条规律:生活习性越相近的物种越容易爆发争斗。
  豺和狼在大自然这条食物链中所处的位置大体相同,向森林草原索取的是同一张食品单。在有限的食物资源面前,生存竞争是免不了的。可以说哪方土地有豺便没狼,有狼便没豺。虽然人类自作聪明地把豺狼拼合成一个拆不散的词,但事实上豺和狼共同拥有一块草原或一座森林的现象是十分罕见的。
  埃蒂斯红豺群很快便尝到了狼群的厉害。
  这真是一群标准强盗,超级土匪。豺群刚刚猎杀了一头马鹿,还没来得及开膛破腹呢,该死的大花狼就率领它的臣民嗅着血腥味找来了。狼们蛮不讲理地扑上来,狂嗥乱咬,把饥肠辘辘的豺撵开,围着马鹿大吃大嚼,那得意劲儿,仿佛是谁在请它们吃公费宴席。
  豺们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倒被狼享用了,这等于被抢了饭碗,当然不肯罢休,免不了会发生冲突。
  豺和狼有许多共同之处,当然也有许多明显的差异,最大的差异是豺的身体没有狼高大雄伟,最瘦小的母狼也比最强壮的公豺高出整整一个肩胛。假如有位办事粗枝大叶的外星球观察家用激光望远镜粗略地比较一下地球上的豺和狼,恐怕很难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豺是缩小的狼。假如一匹豺和一匹狼单独较量,豺绝不是狼的对手。当然,在险恶的丛林里,力量并不完全取决于骨骼的尺寸肌肉的强韧和爪牙的锋利;体格虽然是力量的基础,却并非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更起关键作用的是智慧,是发达的头脑。豺之所以敢把力大无比的野牛和性格暴躁的野猪也列入己的食谱,凭的就是智慧的力量。
  遗憾的是,豺体力比不上狼,智力也不占上风。据人类科学家在实验室解剖后发现,豺脑和狼脑脑回的构造大同小异,脑容量也不差上下。
  可以这么说,豺所掌握的所有狩猎艺术,如蜂拥而上,突然袭击,半途埋伏,声东击西,分割包围,各个击破等等招数,狼也都会,并有相应的对付办法。即使是豺最绝的一招,抠肛门捅屁股眼,在狼身上也展不开威力。狼没等豺扑到自己背上,早就扭转狼腰用尖嘴厉牙对付偷袭者了;即使面前有一匹豺正在纠缠不清,狼无法扭身用牙齿去对付来自背后想抠肛门的豺,狼也会十分机敏地在豺扑到自己背上的一瞬间,突然尥蹶子用强劲的后腿把背上的豺踢开,或者猛地在地上翻个滚,来个兔子蹬鹰的架势,把企图抠肛门的豺蹬得血痕累累。
  这真是比魔鬼更魔鬼的狼群。
  几次争食冲突,埃蒂斯红豺群不仅没占到什么便宜,还吃了亏,有两匹公豺被狼咬伤了。
  他妈的大自然,既造化出豺,又何必再造化出狼呢!
  这是埃蒂斯红豺群夏索尔豺王发自内心的感慨。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豺王夏索尔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转而采取逃避政策,远远嗅到狼的气味,赶快率领豺群撤离;每次狩猎前,先观察嗅闻侦听,证实附近没有狼,这才动手,咬死猎物后,尽量争时间抢速度在极短的时间里把猎物撕碎嚼烂吞进肚去,狼群嗅觉再灵敏,行动再神速,闻讯赶来也只有捡食残剩的骨渣和皮囊了;即使到手的猎物被狼群半路抢劫了去,也忍气吞声,权当被贪心的儿子抢食了。
  夏索尔心里抱有一种侥幸的想法,这群恶狼是日卡山麓的匆匆过客,暂时逗留一阵,很快就会迁居到别的地方去的。对付不受欢迎的客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睬,用冷漠代替热战,狼群自觉没趣,就会离开,埃蒂斯红豺群就不战而胜,万事大吉了。
  夏索尔对狼群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对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按埃蒂斯红豺群祖辈传下来的规矩,面对强敌,豺王责无旁贷地要挺身而出去战斗。豺群不像人群,人群的现代首领可以躲在地下室防空洞或远离战场的指挥所指挥战斗,可以一面饮酒品茗,一面发布战斗命令,既潇洒又安全;自己的身体不直接与敌手接触,即使有死亡,死神也是先光顾了许多臣民后才最后光顾首领自己;豺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必须面对面与顽敌较量,假如对手强大,很可能第一个负伤第一个流血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豺王自己。一旦被打败,悲惨的结局可想而知;即使侥幸打赢了,它夏索尔也难免受伤,觊觎王位的大公豺就会乘虚而入取而代之。谁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谁愿意在一场还无法预卜胜负的较量中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赌注随意压上去呢。因此,妥协还是搏杀,它选择了妥协。
  从概率学上说,丛林里野生动物之间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比人类社会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要少得多。有一种理论认为,假如人类社会能形成这样一条法规,凡首领都要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将领要和土兵冒同等的生命危险,战争起码要减少三分之二。
  言归正传,豺王夏索尔一厢情愿的美丽的幻想很快就像肥皂泡似的破灭了。十几天过去了,狼群不仅没迁徙,还在雪线下向阳的山坡上寻找冬暖夏凉的洞穴,一家一户住了进去,瞧这阵势,是要安营扎寨落地生根在日曲卡山麓永远定居了。这还不算,狼群竟然嗅着气味寻找足迹追撵埃蒂斯红豺群,明目张胆地进行挑衅。大花狼的意图十分明显,要把豺群赶出日曲卡山麓,把这片食物丰盛的土地占为己有。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连和平共处的原则也不讲了。埃蒂斯红豺群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岂肯轻易相让。领土权就是生存权,当然不能等闲视之。
  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豺王夏索尔想,这时它如果再无所作为,一味望风披靡,让狼群得寸进尺,不仅埃蒂斯红豺群赖以生存的领地将丧失殆尽,它的威信也会一落千丈,成为众豺眼中平庸胆怯不能在危难时刻庇佑臣民的无能的豺王,豺王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
  它只好硬着头皮麻起胆子来同狼群决一雌雄了。
  战场就在弯曲的雪线下一片白杨树林里,秋风萧瑟,地上铺满了一层枯黄的叶子。豺群散成三角形,豺王夏索尔在最前列,第二梯队是年轻力壮的大公豺,最后面是母豺和幼豺,红彤彤一片,向狼群压过去。
  好一场恶战,树梢的鸟儿都逃匿到远方去了。
  大花狼嗥叫着向夏索尔扑来,狼王和豺王扭成一团在地上翻滚,枯叶被压得沙沙嚓嚓响,碾成粉末状。夏索尔假如对付一匹普通的草狼,或许还能凭借着豺王的胆魄和智慧,意志和经验,与对方咬个平手。恼火的是,自己面对的是狼中豪杰,狼毛亮得像彩釉,嘴吻尖得像锥子,犬牙白森森在泛着冷光。双方的爪牙还没碰撞,夏索尔气势已瘪了三分。眼看大花狼两只前爪向自己肩胛搂来,它急忙做了个空中噬喉的动作,想咬住大花狼的一只爪子。大花狼反应十分敏捷,在空中将狼颈一扭,就把狼爪收缩回去。豺牙咬了个空。
  对夏索尔来说,这结局不算糟糕,总算没让大花狼居高临下搂住自己的肩胛——假如被搂住,后果不堪设想,大花狼会凭借体力优势,将它颈椎叼住撕扯的。对任何脊椎动物来说,颈椎是整个身体最虚弱的环节。许多猛兽如老虎豹子,都喜欢在扑到猎物身上后,咬住猎物的颈椎,领骨一拧,咔嚓一声,把猎物的颈椎拧断。任你是獠牙锋利的野猪还是水中霸王鳄鱼,颈椎一断,便瘫软成一摊稀泥。
  虽说夏索尔避免了被大花狼搂住肩胛噬咬颈椎,但另一个它没意料到的打击却接踵而来——它空中噬喉靠的就是一股蹿跳的猛力,高高跃起,闪电般前扑;大花狼也差不多是这么个动作。訇的一声,豺头和狼头在空中撞了个正着。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脑壳十分坚硬,在同牦牛、马鹿这些大型食草类动物周旋时,往往用脑壳撞击这些物的胸腹,能把肋骨撞断;豺头虽也不是豆腐做的,却在硬度上远比狼逊色。猛地一撞,豺王夏索尔疼得一声惨嚣,眼冒金星,豺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截朽木似的从空中栽落下来。大花狼却没事一样,仍在落地后刹那间弹跳起来夏索尔扑来。夏索尔这时的感觉,自己犹如变成了一枚软壳蛋,一座小山正在向它压来。但它毕竟是豺王,这种恐怖的感觉转瞬即逝。它明白,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任何慌乱都会带来灭顶之灾;怕是无济于事的,认输求饶也不会获得赦免:丛林里没有宽大俘虏一说。它眼看大花狼向自己压下来,便就地一滚,好险哪,只差一秒钟只差一寸远自己就被大花狼压在身体底下了。
  大花狼不愧是狼群的首领,不给夏索尔任何定神、喘息、镇静、休整的机会,又一次直立欲扑。夏索尔离狼仅一寸远,躲是躲不掉了,跳也没时间跳,只有直立起来依葫芦画瓢地张开两只前爪,想拦住已扑到面前的大花狼。豺爪与狼爪纠缠在一起,豺王和狼酋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又像一对和谐的舞伴。
  夏索尔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情侣也是假的,舞伴也是虚的,其实是要它性命的恶狼。它的前腿被狼牙撕咬开,红色的豺毛与枯黄的白杨树叶在树林里烟尘似的腾飞,呦欧,呦欧,它发出短促的嚣叫,是在招呼同伴相助。它知道自己身后跟着察迪、约克和黑耳朵等十几条大公豺,它身为豺王已经浴血奋战了,它的臣民总不至于袖手旁观吧。
  可是,身后没有援兵救驾的动静。
  难道说埃蒂斯红豺群已被这些恶狼咬得狼狈不堪地溃逃了吗?这不可能。豺虽然不是百兽之王,却也不是闻到血腥味就丧魂落魄的食草动物。一般来说,它豺王不逃命,豺群就不溃散。
  有一次,豺群在怒江峡谷一块滩涂上和一匹雪豹不期相遇。一般说来,豺对成年雪豹不感兴趣,只对没有防卫能力的豹崽流口水。因此,当豺群远远看见滩涂上站着匹雪豹,便想采取井水不犯河水的策略,绕道而行。
  不知这匹雪豹是正在为找不到配偶而发怒,还是年幼时曾遭到过豺群围攻而与豺结下了宿怨,竟吼叫一声朝豺群扑过来。雪豹奔走时最快速度可达每秒三十米,堪称丛林里的短跑健将,豺是无法逃得脱这种快速追撵的,夏索尔只好率领大公豺们迎战。也是一番惊天动地的厮杀,豹左挥右扫,把好几匹大公豺掴得皮开肉绽;豹尾上挑下抽,把红色豺毛抽得像天女散花。豺群有点抵挡不住雪豹凌厉的攻势,呦呦呜呜哀嚣着,想“脚”底抹油——溜了。当时夏索尔刚从普通大公豺擢升为豺王,血气方刚,很想借这个机会崭露头角,威慑众豺,便咬着牙不退却。豺群见它玩命,也只好横下心来奉陪到底。雪豹虽然勇猛,动作快捷,却缺乏耐力,厮咬了一阵,渐渐力乏,终于长吼一声,逃之夭夭了。
  难道说狼比雪豹更可怕,豺群弃豺王而不顾自行逃跑了?不,绝不可能。体格相对瘦弱的豺之所以能在日曲卡山麓称王称霸,靠的就是步调一致的铁的纪律。豺王不倒豺群不会跑掉的,这是生存压力下养成的本性,早已变成遗传基因溶化在血液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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