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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

非幻(当代)
书名:白夜
作者:非幻
备注:
这是一家名叫白夜的小店。
冰山美男子店主,爱睡觉的黑猫,腹黑的白狐,风流的红狐。
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物件,有时卖出天价,有时随手赠人。
苏尘在此打工,遇到了一个个的故事。
其实就是讲那些事呗。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想写写不同的爱。
后面会比较连贯,好看,也会出现前文的人物。大家可以拣自己喜欢的看,随意啊。
☆、白夜
  我本就一平平凡凡的普通人,连名字都叫苏尘,怎么就这么“幸运”碰上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到的事了?
  话说,那天晚上,月黑风高,确实是个“杀人夜”。我怀着刚刚被人解雇的郁闷心情,抑郁地走在路上,想起那人臭屁的样子,以及空空如也的口袋,我沉痛悲壮地喊道:“天啊,你是要杀了我啊!”突然听到背后有一个阴恻恻但还挺好听的声音,“我没想杀了你,只是要捉住你而已。”我转头一看,空无一人,幻听吧,幻听吧,我安慰自己。
  从小到大,自认为胆子还不算小,五岁就敢捉蛇吓人,八岁就敢夜半闯坟地,十岁就敢孤身上山冒险,十一岁就敢跳崖入海……英勇事迹不计其数,我爸妈被我吓了整整十几年后,终于盼到我读大学的时候了,表面催促着我赶快走,离开那个小山村,实际上还是很舍不得我的,我爸妈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大学毕业后,想着现在生活艰难,大学生工作不好找啊,就又读硕去了,谁知,第一天就被人偷了钱包,家里的境况在那个小山村还算不错,可到了这里……唉,为了肚子,我只能到处找兼职,可谁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服务员的工作,看到有人调戏一个女服务员,周围还没有人上前帮忙,一气之下,我就这么打了他一拳,还想着长得还不错,看上去还挺有钱,怎么就做这种事呢?那人恶狠狠地瞪着我,我毫不心虚地瞪了回去,结果那人突然朝着我笑了笑,“好,你给我等着。”然后朝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不一会儿,老板就来了,看了看眼前的场面,就满脸堆笑地到那人面前讨好道:“莫少,您消消气。新来的不懂事,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马上处理。”那个被称为“莫少”的人哼了一声,就舒服地把腿放在桌子上,双臂交叉放在胸前,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老板到了我面前,龇牙咧嘴得像要把我吃了一样,“苏尘,现在你被开除了!马上给我滚!工资一分也别想拿!”我瞪了那人一眼,冷笑道:“这种地方我也不想呆,再见!不,像你这种人,最好永、不、再、见!”一个一个字咬出后,我就潇洒地走掉了,只留下那个被称为莫少的人在一边发火。本以为这件事就应该这么结束了,谁知那人就这么缠上我了,不论我在哪工作,不出三天,准会被开除,理由各种各样,什么上班时间睡了一分钟,导致懒散风气,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效率(为了学费和生活费,我打了好几份的工,睡一分钟也迫不得已啊)。还有什么端菜时打了一个啊欠,极有可能把病毒传染给客人,影响店的名誉(我有点感冒也不行?再说我是放下菜,匆匆忙忙跑到外面后才打的。)……诸如此类的原因数不胜数,后来一个好心的老板偷偷地对我说:“小苏啊,你怎么就惹上莫少了呢?谁都可以,但就他不可以啊。以后,你自求多福吧。”我才知道,原来那个被称为“莫少”的,是本城最大的企业“创越”的继承人,叫上官莫,创越的领域遍及传媒业,餐饮业,娱乐业……而他本人也被称为天才,16岁时已拿到外国知名大学的双博士,现年20岁,刚刚回国,正在逐步接手家族企业,只是人有点花心,可是人家有本钱啊,又帅又多金,还有就是记仇,当初有人不认识他,当着他的面,说了一句“这莫少也太狠了吧。”第二天就被人挂在了中央广场的雕塑上,成为了雕塑中的一员。开始时,上官莫只是暗中操作,后来就是公然找我茬,我每到一个地方工作,他就出现,每次都指名要我服务,每次都为难我,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终于爆发,“想找我麻烦就明说,干吗打扰我工作?你以为每个人都是像你这样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吗?”结果他很骄傲地来了一句,“本少爷叫你服务,那是宠爱你。你还想怎样?”说完,还故意凑近我。这话我怎么听都觉得怪,就气冲冲地跑了,但还是听到了他说:“苏尘,你跑不了的。”语气之冷害我打了个哆嗦。可想而知,我又被开除了,因为我擅离职守,好吧,这个理由我还能接受,毕竟我确实没给上官莫点餐,总之比以前的好多了,可是我的钱啊~~
  这不,想再碰碰运气,看还找不找得到工作。但四周也太静了,即使胆子大,我也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可又听到了“想跑?你以为你跑得了吗?。”你看你看,我真的被上官莫气疯了,幻听又有了。可当一个白色的类似于幽灵还是鬼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吓得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自我催眠,“幻觉,幻觉,绝对幻觉,肯定是我太累的。哈哈哈哈~~”笑得有点干。可是那个身影一转眼又到了我面前,还朝我扑来,黑色长发披散在它面前,只露出一只红色眼睛,要多吓人有多吓人。“啊~~”我吓着立刻转头往回跑,我胆子什么时候这么小了?小时候因为住在山里,怪事也没少遇到啊。跑着跑着,突然发现四周的景物有点眼熟,我又跑回来?传说中的鬼打墙?正当我原地踏步,又听到了那个声音,“想上身?主意不错,但是凭你还不够。你以为在你面前的是谁?”接着,一个犹如天神般的男子出现在我面前,黑色的短发,翡翠般的眼瞳,一身黑装,身上有种高傲而又慵懒的气息,他就这么随意在那,仿佛与黑夜融为一体,却又有着俯视苍生的尊贵,无法令人忽略。我暗暗称赞,没想到妖怪还挺懂时尚的,他不是白色的鬼,那应该就是妖怪了吧,不,他应该是神仙吧,一定是的,上苍啊,我错怪你了,原来刚才的话是神仙对那鬼说的,说不定还是上苍牌还拯救我的。如果能忽略他是浮在空中的话,我一定认为他是我见过的最帅的“人”。白色的鬼见他出现,更快地扑向了我,那名男子,好吧,如果他是人的话,他极为不屑地轻哼了一声,手指轻轻一动,一条在黑夜中淡淡发光的绳子出现在他手上,并向白色的鬼魂袭去,那鬼见了,红色眼睛睁大了些,发出嗜血的光芒,更快地向我袭来,我拔腿想跑,但哪快得过鬼啊,毕竟它是飘的,汽车当然没飞机快了,于是,我被袭击了,只一声“嘶”的声音还有那名男子怒喊声“你敢!”,就感觉背后一阵凉飕飕的,貌似还有什么液体流下来了,我要死了?我爸妈怎么办啊?他们可就我一个儿子啊。可来不及我细想,我眼前一片漆黑就晕了过去。朦胧中似乎有人在叹息,又轻轻地抱起了我,还很温柔地避开了伤口,,气息有点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曾躺在这样的一个怀抱中。
  等我醒来时,就发现我躺在一张木床上,没错,是木床,木床本身也没什么,问题是那是一张古式的床,还有床缦,桌子,椅子,窗户……无一不是古式的,在看到一个穿着月白色银丝长袍的男子走进房间后,我否定了我穿越了这个想法。那人很美,不要怀疑我,真的很美,眉眼如画,明眸灿若星辰,肤如凝脂,却又不会让人把他认做女人,不只因为男式的礼服,还因为他高贵的气质以及凛冽的目光。看那人一头银发,红色的眼瞳,有种妖异的惑人的美感,又是一个神仙啊。我想我被神仙带到天界了?“醒了?”声音也很好听啊。“呃……嗯。那个……大仙,请问……这里是天界吗?”“神仙美人”双眉一挑,“天界?这里是魔窟。”“啊?魔窟?这里是西方?”“妖怪的魔窟。”“你是妖怪?”我很惊奇,“不是神仙吗?”“谁说我是神仙那种虚伪的生物的?”“妖怪啊,那你吃人么?”我镇定地问道,不管怎样,被妖怪美人吃掉,也比被刚才的那个鬼吃掉的好。妖怪美人好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有点兴致盎然的样子,“吃啊。尤其像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人,味道很不错哦。”我看了看我自己的身体,唉,不能否认啊,“那你可以过一段时间再吃我吗?”“为什么?”“我想先回家安排一下,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我死了,他们……”想起含辛茹苦养大我的父母,就觉得一阵心酸。“我不同意呢?”“我……”我刚想再和“它”商量一下,就听到有人淡淡地说道:“子染,不要吓他了。”原来妖怪美人叫子染啊。接着,一个穿着绣有红色祥云的黑色古袍的男子走了进来,五官犹如雕刻一般俊美绝伦,身材修长,但深邃的黑瞳却令人难以猜测,不用说,又一个帅哥,带着清冷气质的帅哥。子染说:“他挺好玩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他一下而已。”什么?敢情是吓我啊,不过,不吃了我就好,我松了口气,子染看到我放松下来的表情,“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就说这人好玩嘛。”我哪里好玩了?这只是正常人的正常表现。刚进来的男子斜看了子染一眼,子染不悦地“切”地说了一声,马上又闭嘴了,乖乖地呆在一旁。看到子染安静了以后,他又说道:“这里是白夜。我是这里的老板。梵尔追捕咋哪子神时,出了差错,你被咋哪子神袭击受了伤,这种伤人间没有人会治,就把你带来了。”不愧是老板BOSS啊,一开口就说我想问的,梵尔应该就是那个黑发少年了,但是这么说……“这里不是人间?”我大惊。“不,这里还是人间。”“哦。”
  通过一番了解,我大致了解到,白夜是一家店,至于卖什么?什么稀奇古怪的都卖,偶尔也会接受别人的请求,捉捉鬼什么的。前面说过了,白夜的BOSS就是流痕,而梵尔和子染应该算是店员吧,怪不得子染被流痕看一眼就乖乖闭嘴了。白夜开在人界,但只接受不一般人的生意,至于怎样才算不一般我就不知道了,后来我终于知道怎样才算不一般后,恨得咬牙切齿,不过那都是以后了。普通人还是看得到白夜也进得来的,只是不做他们的生意。BOSS还告诉我,白夜不仅属于人界,也属于各界,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移动,但一般都会在各界的边缘,所以无事不要随便外出,出了结界,生死不管。还告诉我,我以后吃住都在白夜,平时负责打扫,兼介绍商品,兼预约客人,兼洗衣做饭……除了管账外,什么都我做。“等等,等等……为什么我要做这些?”“因为你要留下来。”“什么?我为什么要留下来?”这个地方太危险,当然越早走越好。“你背后还疼吗?”怎么突然转移话题?不过,确实不疼了,我点点头。流痕又淡淡道:“治你伤的药叫‘珍珠白玉膏’。”“哦。”“是用千年珍珠配以天山雪莲制成,外加千年人参等等名贵药材加以调配,你觉得需要多少钱?”他眼睛微微眯起。我吞了口口水,“我要……要付多少钱?”“多少钱?嗯~~”他像看商品一样仔细地看了看我全身,看得我毛骨悚然后他才收回目光,“大概卖了一千个你也不够,不过看你比较穷的份上,一亿六千万吧。”“啊啊啊啊啊~~”“估计你也没钱,所以就拿劳力来偿还吧。我这里待遇还不错,你在这里工作一千年就可以了。”我觉得我都快晕了,一千年?一千年后,我还在这世上吗?不过……“你刚才不是说是那个叫梵尔的‘人’工作出错,我才受伤的吗?你们也应该有责任吧。”为了钱,我的脑筋很快转起来,可是,我怎么比得过妖怪啊。“我有说吗?我只说梵尔工作出了差错,他不小心抓住咋哪子神后又被它逃了而已,而你碰巧在那,如果你不在那,你不就没事了吗?梵尔捉鬼就是为人间除害了,你怎么可以把错推到他身上?梵尔还把你带回来治伤,你还要恩将仇报,打算赖账吗?何况,咋哪子神本身就在那,你迟早要被它袭击,没有梵尔,你早就去地狱报道了,还会在这吗?”我的气焰一下子就灭了。“好,从现在开始你就开始工作吧。”我呆呆地点点头,还好包吃包住,学校里,我成绩还不错,学费全免。而子染在一旁忍笑。看到我这副样子,他又说:“放心,一定的零用钱还是会给的,你父母那我也会替你寄点钱去的。”我眼睛闪闪发光,这样貌似还不错,反正以后也可以兼职。他笑了下,“那你就出去工作吧,苏尘。”我就屁颠屁颠地去了,却没听到子染对流痕说:“你这不是坑他吗?恶劣啊。”流痕只是淡淡一笑笑就出去了。
  从此,苏尘的白夜工作生涯就开始了,但他还不知道自己真的掉进了一个“魔窟”。
☆、玉辟邪
  《十洲记》有言:“聚窑洲有辟邪,天鹿。”《急就章》又云:“射魃辟邪除群凶”。唐颜师古注:“射鬾、辟邪、皆神兽名。……辟邪、言能辟御妖邪也。”
  苏尘看着刚刚进门的身着西装的英俊男人一脸的焦急,东张西望,于是就热情地上前到:“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毕竟他好歹也是受雇于人,工作还是要认真做滴。
  “西装男”迟疑了一会儿说:“请问,老板在吗?”
  老板?应该就是流痕吧。“BOSS,有生意上门。”苏尘朝里屋大喊道。
  话刚说完,流痕就不紧不慢地走了出去,瞥了一眼后说:“左边第二个柜子从上往下第三行从左往右第八格有灰尘,罚今日多打扫一遍。”又对西装男说:“沈老板,请坐。”然后就自顾自坐在了堂中的桌椅上,为自己和沈老板都倒了一杯茶。
  苏尘看着那一点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灰尘,暗自腹诽,我真有个“有能力”的老板啊,同时苏尘也很好奇,他是怎么看见的?
  “一进来就看见了。”流痕突然冒出一句。
  苏尘一惊,拿着扫把,往后大跳了一步,不可思议地看着流痕。“你想什么还用猜吗?一看就知道。”苏尘眼睛瞪得更大了,“去吧。”苏尘乖乖地又去把所有的古董,桌椅什么都重新打扫一遍。
  “沈老板,咋哪子神已经捉住,您不必再担心了。”
  听到流痕这么说,沈逸脸色稍缓,却又马上愁云密布,“但是,老板,为何晓娅还没有醒?”
  “放心,尊夫人只是身体虚弱,加上被附身,所以才休养了多日还未醒。”
  沈逸脸色稍霁,“谢谢老板了。”又从身上拿出一块玉,那玉刻成的兽似狮,却有双角,身带双翼,“我知道老板见多识广,能不能帮我看看这是什么玉?自从我出车祸失去记忆醒来后,它就一直在我手里,总觉得它对我很重要,尤其是在经过那条路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强烈,还觉得很伤心。”
  流痕接过玉器,看了看说:“《小尔雅·广言》云:‘辟,除也。’此玉乃玉辟邪,可驱走邪秽,被除不祥。你带着它,不会有害。而且这玉估计也存在一千年了,年代还挺久,辟邪之用更强。”
  沈逸有点疑惑道:“是吗?那为什么我与晓娅一起经过那条路时,那种感觉前所未有地强烈,然后筱雅就被附身了呢?我总觉得这玉有点古怪。”
  “这玉不古怪,古怪的是心。”
  “什么?”
  “没什么,要是你还不放心,这玉可以现在我这寄存一段时间,我替你做场法事,再交还于你如何?”
  “那就多谢老板了,我过几天再来拜访。”说完,就又乘上那辆加长版的豪车走了。
  苏尘艳羡地看着,又想想那个一亿六千万,无奈地摇摇头,目送豪车走后,苏尘转头发现流痕若有所思地看着玉辟邪,于是问道:“BOSS,你是道士?”妖怪和道士的组合?难道梵尔和子染就是被他收服打算教化的妖怪?
  流痕看都不看他一眼,“不是。”
  “那你怎么说做法事?”
  “骗他的。人类总是需要一点心灵寄托的。既能赚钱又不损人,何乐而不为?”
  苏尘彻底无语了,但当流痕说:“出来吧。”后,从玉石中飘出一个白色的影子后,苏尘就不再淡定了,白衣黑发,那分明就是那夜的那个什么咋哪子神吗。
  “你……你怎么把它放出来了?它怎么会再那里?”对于差点杀了自己的不明生物(如果鬼也算生物的话),苏尘还是心有余悸的。
  流痕却不回答他,只是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心愿可了?”
  “是,多谢大仙。筱雅此生已无憾,他能幸福便好。”
  咦?是个女人的声音,苏尘慢慢得紧靠着最边缘移动,然后来到那鬼前面,一看,却是个面目秀丽的女鬼,只是脸很白,白得像是化了浓妆,但不再似昨夜那样令人害怕了,红色的眼睛也已经是黑色的了,是自已眼花了还是认错鬼了?筱雅?不是刚才那个叫沈逸的夫人吗?难道他娶的是鬼?苏尘脑海里冒出一大串名字,什么《人鬼情未了》之类的。
  流痕点点头,“那你就去吧。”
  那个叫筱雅的女鬼恋恋不舍地向店门口望了一眼,点点头就一下子消失在眼前。
  “她……它去哪了?怎么不见了?”
  “地狱。”流痕轻轻吐出两个字。
  苏尘又呆住了,又很了解似的点了点头,原来真的有地狱啊,看样子以前那个村长没有骗他。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但是好奇心一来就挡住不住了,“人和鬼可以在一起吗?”
  “人鬼殊途。在一起自然可以,只是只能是一小段时日,最后结局肯定是分开的。即使那凡人不受鬼影响而体虚而死,黑白无常也会来的。”
  “哦,怪不得它要走呢。看样子还真是段悲情呢。”苏尘突然有点同情那个女鬼,全忘了昨夜的一切,心里还替沈逸伤心,他还不知道他“妻子”走了吧。
  流痕怎么都觉得苏尘似乎误会了什么,却也不想管,起身便想走,却被苏尘拖住,流痕瞥了一眼苏尘捉住他衣袖的手,“你做什么?”
  “给我讲下他们的故事吧。”苏尘虽然从小就比较调皮,但还是比较善良的,心想沈逸过几天还会来,自己知道前因后果后,还可以安慰他一下。想起自己以前那个小山村因为妻子而疯了的卢疯子,苏尘就有点感慨。
  流痕本想甩袖就走的,但看到苏尘闪亮亮的眼睛,不知怎的又坐了下来,看了苏尘一眼,“还不倒茶?”
  他同意了?苏尘傻愣愣了几秒后,才回神来,倒茶,坐在椅子上,做乖乖学生样。
  “其实,这事发生也才没多久,大概就五年前吧……”流痕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带点淡漠,却意外得好听,令人不知不觉中就沉溺了进去。
☆、玉辟邪
  如果我的消失能让你幸福,那么我就从未存在过。
  
  沈逸带着新婚妻子方晓娅,开着车,两人都一脸幸福,打算去海边,谁知路过一个路口时,突然觉得一阵阴风袭来,任凭自己怎么呼唤,妻子都昏迷不醒。在医院住了几天了,还是未见好转,看着妻子日渐消瘦的脸,沈逸心乱如麻。他车祸失忆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即使看到他父母,也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是觉得眼前这对苍老的夫妇很熟悉。而当他听到方晓娅三个字时,他感觉自己的心狂跳,他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伴侣,自己要一生都在一起的伴侣,他知道他很爱那三个字的主人,即使自己没有任何记忆。正当自己不知如何是好,独自坐在医院花园里抽烟时,一个穿红色衬衫的帅气男子突然站在他面前,邪气地笑道:“需要帮忙吗?”
  于是,沈逸在那名男子的介绍下来到了白夜,看着手里所谓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沈逸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那张纸上赫然写着“清明第四街第十三号白夜,0000”,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更令人惊奇的是,他居然还真找到了。望着眼前古朴的门扉,沈逸还是推门进去了。
  一进门,就看到一阵熏香从香炉里缓缓飘起,一名身穿绣有红色祥云的黑衣男子就坐在桌前,一脸的淡漠,端起一杯茶静静地品着,那茶杯也说不出的精致。他还未说什么,就听到那人说:“沈老板,你的事我已知晓,请静候佳音,三日后你再来吧。梵尔,这次你去吧。”他还想说些什么,就看到一个有着绿色眼眸的黑发少年从暗中走了出来,如果他不是一副刚刚睡醒的样子的话,他准会当他是什么刺客杀手之类的。等他完全站在他面前后,眼眸居然又变成了黄色。只见那少年撇撇嘴,一脸不爽地带着他就出去了。
  当晚,到了医院病房,让沈逸出去后,梵尔二话不说,就冷笑一声,拿出一条泛着金光的鞭子抽打在他妻子身上,紧接着一个白衣黑发的身影就惨叫一声,从他妻子体内飞了出来,又从窗户飞窜出去。梵尔目光一凛,黑晶鞭又重重地打在那鬼身上,却不想那鬼硬生生挨了一鞭后竟逃了。梵尔无奈地摇摇头,只得追出去。然后就遇到了苏尘了,后面的事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方筱雅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瓶中,任它怎么敲也无济于事。
  “没有用的,这瓶即使玉皇大帝来了也不一定打得碎,要不是实在没瓶子装了,还真舍不得用呢。”说完,子染还故意地叹了口气。
  方筱雅绝望了,做人的时候她还对神怪之类不相信,但当她变成鬼后,只能一直在那个地方徘徊,一次一次在结界边缘撞得头破血流后,它就不得不相信了。当然,它不知道子染完全是骗它的,只是想让它消停会,顺便打击下它。这只腹黑狐狸。
  “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黑白无常快来了。”
  方筱雅望向声音的来源,听到黑白无常,明显畏惧了下,然后露出苍白的脸,“我还想在沈逸身边呆一段时间,不用很多,哪怕几天也可以,只要看到他好好的就好了。”
  “但凭你现在的这副样子,在阳光下可呆不了多久。”话刚说完,流痕手向空中一抓,接住了梵尔丢来的玉辟邪,流痕一笑,“这玉你应当熟悉吧。”
  方筱雅看着这块玉,往事突然纷纷忆起。
  她和沈逸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互表心意后就在一起了。两人感情真的很好很好。沈逸只会在她面前才呆呆傻傻的,她也只会在沈逸面前撒娇,任性。
  一天,两人开车一起去海边度假。方筱雅笑得一脸灿烂地把玉辟邪放在沈逸手上,说:“听我妈说,这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可以辟邪,还可以招财进宝哦~~”
  沈逸一把又把玉辟邪重新塞回给方筱雅,一脸的严肃,“我不要,都说是你家的传家之宝了,还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给我?”
  方筱雅嘟着嘴道:“难道你不是我家的人吗?”
  沈逸一愣,呆呆地看着他,方筱雅无奈道:“你怎么就这种时候不开窍啊?以后你爸把公司交给你,谈生意时,你要是这么一愣还怎么得了?你爸也放心啊?”
  沈逸回过神,“筱雅,你说的……是真的?你同意……嫁给我了?”沈逸问的有点小心翼翼,怕是一场梦。
  方筱雅不觉好笑道:“呆子。我把玉给你,希望你能好好地幸福地活下去,一辈子,哪怕我不在你身旁。”方筱雅轻轻地抚过玉辟邪。
  沈逸不悦,“你说什么呢。你会一直在我身边的。”
  “开玩笑而已么。我怎么会舍得你呢?”
  谁知,无心之谈竟成了真。
  大雨磅礴,本就看不清路况,拐角处竟突然出现一辆车,光照得沈逸睁不开眼,下一秒就只听到“砰”的一声,有什么红色的液体从自己头上流下,迷糊了本就不清楚的视线,只依稀看到方筱雅压在他身上,护住他,清丽的脸庞尽力地扯出一抹笑,“沈逸,你……要幸……福。”“筱……雅?”眼前一黑,沈逸就晕了过去。
  而方筱雅醒来时,只看到一片漆黑和无数的雨滴。“沈逸?”她叫了声,却没有人回答,有点害怕,她一路狂奔,却到了一个地方后,就再也前进不了半步。“沈逸,沈逸……”她无助地哭喊着,回答她的却只有雨声。后来,她知道她变成鬼了,但是没有看到沈逸,那样的话他应该还活着,还好,他还活着,他活着就好。只是,还想再看他一眼,看到他过的好好的就好。这样就好了。
  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他还是没有出现。为什么?他不要我了?难道一点都不想我?也许是怕触景伤情吧。她安慰自己。五年了,整整五年了,她已习惯独自一人忍受孤独,独自一人舔舐伤口,因为执念,她无法无法去投胎,她现在也还不想,她想确认他的幸福。五年后,它看到他和另一个女人,笑得一脸的灿烂地从自己面前开过,而他却毫无知觉,而那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妹妹时,它觉得崩溃了。他原来不爱我,爱的是我妹妹方晓娅啊!看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方筱雅闭上眼,睁开眼时,眼睛已变成一片红色。她凑近沈逸与方晓娅,想再好好地看他最后一眼,五年已是它的极限,它快消失了。可是,看着他那么幸福,而自己却要忍受这五年的折磨,他偏偏还无所觉,它一气之下就附在了方晓娅身上。但当它看到他那么痛苦时,它又于心不忍了,它在心里默默想,四天了,已经四天了,我用我的五年换你的五天。可在第四天晚上时,它就被捉住了。
  流痕又把它封印在玉辟邪里,梵尔又把玉辟邪神不知鬼不觉地重新放回沈逸身上。于是,它伴它度过了最后一天。五天结束了,一切也都结束了。
  玉辟邪中竟有一些曾发生的事的记录,她知道了,原来他没有忘了她,他只是把方晓娅认做了方筱雅,以前别人一直叫她雅雅,叫她妹妹晓娅,只有沈逸叫她筱雅,也没有发生错误,现在她才发现错得竟如此离谱。两人家也怕沈逸再伤心做出什么傻事,就将错就错。幸好,她妹妹也爱着沈逸,两个人现在很幸福,这也足够了。
  方筱雅此生再无遗憾。
  几日后,沈逸带着妻子上门拜访,还说:“老板,这玉本是我妻子给我让它替她陪着我的,但她现在就在我身边,这玉就不需要了,当我们给你的谢礼吧。”
  “不需要。你已经付钱了,这玉还是交还于你的好,而且,我想,它更希望呆在你身边。”
  无法令人拒绝的感觉,沈逸笑着收下了,又带着妻子走了。
  看着两人幸福的背影,苏尘疑惑道:“这玉不是方筱雅给他的吗?”
  流痕叹了口气,道:“那玉确是一块好玉啊,还可以助人修改记忆。”
  “啊?”苏尘一脸的不解,流痕继续喝茶,却觉得这茶有点苦涩。
  也就那一块玉辟邪可以,可以修改记忆,千年的玉,已有了灵气,又被灌注了那么多情感,方筱雅最后还有个希望,希望他的记忆中只有方晓娅,没有方筱雅,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想起,因为她看到他时常到他们曾经常常一起去的那棵树下,一脸的呆样,像以前一样。而她不想再让他伤心了。千年的玉,最后成全了她,即使下场是自己失却灵气。
  方筱雅在沈逸的生命中出现过,却又从未出现过。
  
☆、阴阳蛊
  古蛊经记载:“巫蛊中有一种情蛊。此蛊乃是花蛊的一种,以九十九个负心人的血肉培植,三月开花,极其艳丽,此时如以养蛊人的心血相触,即成情蛊。中蛊者不得思□,否则心痛难忍,每思一次,心痛更甚,九十九日后,心痛至死。蛊者必是个用情至深的人,同时要以命饲蛊,蛊方能成,故此蛊世间罕见。”
  
  这日,苏尘狂奔回白夜,一进门就撞到了一个不明物体,向后倒了几步,差点摔倒了时,有人拉住了他,跌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抬头一看,却见一双琥珀般的眼睛。苏尘愣了几秒,觉得有点怪,急忙退了出来。梵尔看着苏尘,依旧是一副没睡醒的模样,“你跑那么快做什么?”
  “额……”苏尘脑袋转了好几圈,总不能说他被人从学校开始追了好几条街吧。正当他准备撒什么谎时,就听到有人大喊,“苏尘,你给我站住!”
  苏尘急忙向房内跑去,“梵尔,拜托啦。帮我拦住他。”
  梵尔挑了挑眉,靠近苏尘,眼睛微微眯起,“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不认识他……真的……我只知道他叫上官莫,然后是个花花公子,还是小肚鸡肠,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一天到晚缠着我的恶少!梵尔,我先跑路了,你一定要顶住,顶住啊。”一溜烟的,苏尘就不见了。
  这时,上官莫也一脸怒火地进来了,挥挥手,身旁的保镖开始向屋内进行搜查,梵尔手一拦,挡在了门口。
  上官莫瞥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本少爷今天很忙,心情也不好,最好别来惹我。给我让开!”
  梵尔依旧是一副慵懒样,慢慢地说道:“我不记得你们可以私闯民宅吧?法律可没规定你们可以随便搜查别人宅邸啊,你们是警察吗?即使是警察也应该有搜查证吧。要进可以,搜查证拿来。”
  上官莫不屑道:“本少爷想进哪还从来没需要过搜查证呢。我想进就进,你能奈我何?你们还站在这干吗?还不给我去找?”
  一群保镖立刻向内冲,谁知,没几秒钟,全都被赶了出来,准确地说,是被打了出来,都没看到梵尔如何出手,一个个的就都躺在地上嗷嗷喊疼。
  梵尔斜靠在门边,笑道:“我不能奈你何,也没那个闲工夫,只是我会让你们进不了这门而已。”上官莫双手握拳,“一群饭桶……”刚想走,却瞥见苏尘从门后灰溜溜地探出一双眼睛,怒道:“苏尘,给我出来!”
  苏尘见梵尔身后这么好,自己的身家性命应该无碍,于是笑呵呵地出来:“上官莫,找我什么事?”
  “你最近几天去哪了?”
  “我一直在这打工啊。”
  “哼。”苏尘只以为他是为了他自己不能再让别人开除自己而生气。
  上官莫皱皱眉,又说:“那你干吗一见我就跑?”
  苏尘心里暗想,你带着一大群保镖出现在我面前,个个还身强力壮,黑衣黑墨镜,我能打得过?我能不跑吗?经过将近一月的与上官莫的斗智斗勇,苏尘已经明白为了自己以后能少点麻烦,必须先忍辱负重,于是表面笑呵呵地说道:“我没跑啊,只是走到半路,突然忘了点东西,所以就回去了。”
  上官莫不禁咬牙切齿,“你当我是白痴吗?仅此一次,以后要是你见到我马上就跑,我绝不饶你。”
  “是,是。”苏尘心里却在说,不跑我就是白痴。
  两军对垒之时,突然闯进了一个人。路飞羽站在白夜,看着两帮气势汹汹的人,尴尬地笑了笑,“请问,这里是白夜吧?”路飞羽怎么看都觉得这里不像是古董店啊。
  苏尘迎上去,衷心感谢路飞羽的到来,“是的,请进。”
  苏尘、路飞羽进去后,梵尔直起身也进去了。上官莫挥挥手,保镖退下后,也走了进去。
  “你想买点什么?”
  路飞羽摇摇头,“我先随便看看吧。”结果眼睛马上发亮了,这……这是素纱蝉衣?比马王堆出土的那件还要完好无损啊,简直是像新的一样!还有这个,天啊,殷商甲骨文?珍品啊!还有,还有……路飞羽惊喜到了极点,果然没来错啊!本来听朋友说的时候还不相信。但是,突然,路飞羽的目光紧紧锁定在一只古朴的盒子上,那只盒子在一堆古董中也不算起眼,却就是吸引住了自己,里面有什么东西?路飞羽走进,轻轻拿起,刚想打开,却突然听到一个清冷的声音,“我劝你最好不要打开。”路飞羽转过头,却见流痕从里屋刚刚走出。
  “至少,现在不能打开。”流痕淡淡道。
  “为什么?”路飞羽下意识问道。
  “里面是‘情蛊’。”
  “情蛊?”
  “对,而且你手里的还是最极品的蛊,是阴阳蛊。宋代的郑樵《通志》记载‘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而情蛊一般都是花蛊,这阴阳蛊确是例外。它先是百虫入皿,不同于一般金蚕蛊,终余两者,是为阴阳两者。又以此二蛊配以下蛊之人之血浇灌花蛊,方成阴阳蛊。中蛊者,两人会相爱,但背叛者死,对他人动欲念者死,但一人死,另一人也不可独活。当然,这只是片面之词,死生不可定,这阳蛊也是我偶然所得,还未曾见过中蛊者。”
  “阴阳蛊啊,老板,这可以卖吗?”路飞羽知道,有些东西是有价无市,收藏者是不愿卖的。
  流痕点点头,但未等路飞羽道谢,又说道:“六百万。”
  “六百万?”路飞羽犹豫了下,尚不知老板所言是否真实,但是不知怎的,他就觉得这阴阳蛊与刚刚出土的那具犹如还为死去的尸体有关,“好。”路飞羽写下一张支票,交给流痕。
  流痕微笑着接过,“记着,阳蛊鸣响时方可打开。现在请慢走。苏尘,送客。”
  “那个……”
  “路飞羽。”
  “哦,陆先生,请。”苏尘送路飞羽出去后,又回来,问道:“BOSS,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流痕喝了一口茶之后道。
  “那阴阳蛊你还卖啊?还卖六百万?”
  “只有阳蛊我也无用。”
  “那他不是亏了?”
  “阳蛊即使不用,它的价值也绝非六百万可买到。”
  “那你为什么说六百万?”
  “随便报的。”
  “啊?”
  “阳蛊本应就是他的,六百万就当保管费。”流痕留在这么一句不明所以的话后就走了。
  苏尘还在思考中。
  “喂!”
  忘了还有这么一个恶少在,“干吗?”
  上官莫犹豫道:“你们这还有这种东西吗?只要能让一个人不是见了另一个人就逃的就好或者能捉人的也行。”
  苏尘狐疑地看着他,“干吗?看什么。爱情是靠真心的,靠交流的,但是交流都没怎么有爱情?”
  “不是,我在想,谁能逃过你的‘魅力’呢?”其实上官莫除了有点目中无人外,长得确实不错,多金又聪明,那些女孩子不都是一个个的倒贴?包括他自以为打抱不平的那个女孩子,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女孩子脸红的意思是什么。
  听到苏尘夸他,上官莫不禁有点自得,“这话说的还挺对。”
  可就在上官莫自我陶醉回过神来时,苏尘早就不见人影,不过心情不错,上官莫也就不计较,回去了。
  
☆、阴阳蛊
  路飞羽回到藏馆,对着那具根本不像尸体的尸体发呆。这具干尸是在朱元璋孙,唐定王朱桱嫡一子,也是第二任唐王的朱琼烃的陵墓里找到的,当时自己看到这具干尸,惊喜之情言于溢表,六百年都不腐烂,还不像其他干尸一样干干瘪瘪的,完全像是活着的人在睡觉啊,研究价值是多么大啊。可奇怪的是,石棺里除了这一具干尸外还有一个骨灰盒,经过研究,这具尸体绝不是朱琼烃,那么骨灰是朱琼烃的?这个男子和朱琼烃是什么关系?
  路飞羽走进仔细端详这具尸体的面孔,很清秀的一个少年,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还总觉得……熟悉?心还会有点疼?怎么回事?突然间,“叮叮叮”铃铛似的声音响起,路飞羽掏出盒子,盒子震动不停,而那具尸体的心脏处居然也发出“叮叮叮”的声音。路飞羽身为国家博物馆历代最年轻的馆长,考古队队长,进过不少古墓,遇到过不少危险,可这种情况确实第一次见,着实吓了一跳,惊吓过后便是镇定,他想起老板的嘱咐,打开了盒子,却见一块寒冰中竟有一朵鲜艳异常的花,寒冰接触空气后,一阵烟雾过后便消失了,只留下那朵花。路飞羽迟疑地拿起那朵花,还未细看,花就消失在手中了,而自己的心口猛然一阵疼痛,“我中蛊了?”路飞羽猛然想到。
  正当不知如何是好时,诡异的事发生了,那具尸体居然……居然缓缓地睁开了眼,路飞羽吓得退了几步,但似乎那个不知是僵尸还是鬼的“人”更怕他,见到他后,瞳孔睁得大大的,一边竭力地远离自己,一边惊恐地说道:“琼烃,放了我吧,我们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怎么回事?路飞羽愣住了,但他既然敢下古墓,心理承受能力自然不错,既然那僵尸更怕他,他也就不用怕它了,而且他总觉得它很熟悉,也许前世认识?当下,他马上决定给老板打电话,貌似是什么0000?这电话还是苏尘出门时给他的。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这个电话,“喂,这里是白夜。贩卖各类物品,解决各类奇事,办事能力一流,包您满意,价格面议。”
  路飞羽:“……”
  话筒里又传来另一个男子的声音,“苏尘,宣传可不是这么宣传的,闪一边去。”接着,貌似苏尘把电话递给了那个男子,“您好,我是白夜的经销部部长子染。请问你需要什么帮助吗?本店本着客户第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为您服务。”
  路飞羽:“……”
  话筒那边又传来苏尘的声音,“经销部不就你一个人吗?”
  “不还有你吗?别忘了你的工作范围涉及除管账外的全部领域。”
  “那你不是妖怪或者神仙吗?怎么信上帝?”
  “顾客就是上帝不是口号吗?我们也得追赶时尚啊。说的和做的未必要一样啊。”
  “哦,原来如此。小徒受教了。”
  “恩,好,孺子可教也。给为师买巧克力去。”
  “是。小徒去也~~”苏尘蹦达着走了。
  路飞羽:“……”
  话筒里传来子染的声音:“路飞羽吧?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路飞羽奇怪他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也许是老板说的吧,就把大致情况说了下。
  “这种情况还不能断定到底怎么回事,但是应该和阴阳蛊有关,毕竟蛊是种很奇怪的生物,可用来救人,也可用来害人。不论如何,你还是先把它带来吧,毕竟这件事其实也挺复杂。啊,我的巧克力来了,你自己解决吧。拜拜。”
  “嘟嘟嘟……”一阵电话忙音。
  路飞羽:“……”
  路飞羽看看那“人”,愁眉苦脸,这让我怎么带啊?最后,胆战心惊地走在那“人”面前,“你……你好。我叫路飞羽,不是你叫的什么琼烃,我想你应该……认错人了。”
  那“人”眼里的惊恐与警惕却一点都未减。
  路飞羽无奈了,琼烃?应该就是朱琼烃吧?朱琼烃啊朱琼烃,你到底做了什么事啊?怎么让它这么怕你呢?怕的是你,害的是我啊。可看到它那副样子,路飞羽不知怎的,胸口又一疼,满心的爱怜与后悔,而它怎么看都像人,后来居然伸出手去了,“和我去个地方好吗?不用害怕,那个朱琼烃……”路飞羽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朱琼烃已经死了,大约六百年前就已经死了。”
  那“人”一滞,过了许久许久,久得路飞羽以为它又“死”了的时候,那“人”看看路飞羽,然后看了看周围,呆呆道:“朱琼烃……死了?”
  路飞羽肯定地点点头。
  “那你……不是朱琼烃?”
  我怎么可能是?路飞羽心想,又肯定地摇摇头。
  结果那“人”却更加呆了,连眼神都变得空洞起来,只是坐在那,一动也不动,连这里是什么时代,是哪里都没问。
  最后,路飞羽一看已经三点了,天快亮了,怕阳光会伤到他,不是说妖魔鬼怪都怕光吗?于是拉起它的手就直奔白夜。
  那“人”无神地紧盯着两人相握的手,思绪飘到了很远很远的过去。
☆、阴阳蛊
  “情蛊到底有多厉害?” “情蛊是用巫师的血炼出来的,代价是......生命”
  
  永乐七年五月初四日,唐定王朱桱府一片喜气洋洋,唐定王朱桱嫡子朱琼烃出世。那年,朱琼烃刚刚出生,朱遗月还未出生。
  一年后,朱琼烃母妃吴氏在街上一个小角落偶然捡到了一个似乎刚刚出生的小孩子,孩子身体很虚弱,吴氏菩萨心肠便收留了他,取名朱遗月。朱琼烃似乎很喜欢这个孩子,才两岁大就嚷着要抱他,吴氏也挺开心,心想给孩子做个伴也不错。那年,朱琼烃一岁,朱遗月刚刚出生。
  可能先天不足,加上刚出生就被遗弃,朱遗月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而朱琼烃一直都很照顾他。当他被人欺负时,都是朱琼炟帮他报仇。当他想念父母时,都是朱琼炟陪在他身边。
  永乐十九年,朱琼烃被封为唐王。朱琼烃对朱遗月说:“遗月,我现在是唐靖王了,以后都有我在。”朱遗月重重地点了下头:“嗯。我相信……”相信什么,不用说也明白。那年,朱琼烃十三岁,朱遗月十二岁。
  两人一起长大,感情十分好,好得连朱琼烃的亲弟弟朱琼炟都嫉妒地说:“大哥,我怎么觉得遗月更像是你的亲弟弟呢?”朱琼烃只是笑笑,“我对你还不够好啊?”朱琼炟佯装伤心道:“是好是好,可再好也没对遗月更好啊,大哥,你偏心,你偏心。”还故意用袖子擦擦眼睛。朱琼烃伸出脚,假装要踢他,“去你的。不知道是谁一天到晚念叨着清风阁的可儿,都不记得大哥。”朱琼炟笑嘻嘻地躲开,“大哥,我错了。遗月,你帮我拉住大哥啊。大哥,我先走了,放心,我心里只有你。”“还不快滚!”当时,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只是,再美好的事物都有终结的一天。
  永乐二十三年五月初四日,“琼烃啊,十六成丁,你也不小了,该成婚了。”“父亲,我……我还不想成亲。好男儿志在四方,我想先闯出一番事业,再成家。”朱桱就三个儿子,长子以往又都很懂事,自然宠爱,“罢了,罢了,随你吧。”“多谢父亲。”
  “遗月啊,要是我成亲了,你可会有一丝伤心?”朱遗月望着星空下朱琼烃的侧脸,他的眼里有一抹忧伤,“会的吧。”朱琼烃笑笑,笑得有点苦涩,“是吗?”那年,朱琼烃十六岁,朱遗月十五岁。
  永乐二十六年,婚事不能再拖了,为了权势,地位,名誉什么的,朱琼烃必须与一个未曾见过面的女子成亲。成亲前一晚,房门被敲得砰砰直响,朱遗月打开房门,却见朱琼烃喝得酩酊大醉,手里还拿着一个酒壶,“怎么喝这么多?”朱遗月担心地扶他进门。“遗月啊,我开心啊,真的很开心啊!哈哈哈哈哈!”朱遗月皱眉。突然,朱琼烃不说话了,朱遗月扶他坐下后,给他倒茶,朱琼烃却突然抓住他的手,直视他的眼睛:“朱遗月,我喜欢你。”朱遗月硬扯出一抹笑,“恩。我也像哥哥一样喜欢你。”“你知道我说的不是兄弟之情,你一直知道的,不是吗?”“琼烃,你喝醉了。”“我没有喝醉!没有!你为什么不肯好好回答我!”朱琼烃一摔酒壶,东倒西歪地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你不喜欢我。我不会认输。”用的是肯定句。他却没看到朱遗月一直在背后看着他消失在拐角却仍不回去,一直就这么站着。第二天,朱琼烃身穿红袍,迎娶新婚妻子过门。朱遗月看着满屋的红,只觉得刺眼。当晚,朱琼炟又跑了来,硬拉着他喝酒,却什么都不说。那年,朱琼烃十九岁,朱遗月十八岁。
  永乐二十七年,朱琼烃邀朱遗月下江南。朱琼烃送给朱遗月一朵花,他还记得那朵花红得艳丽,却不似一年前朱琼烃穿的那深红那么刺眼,那花却突然消失在手里,朱琼烃笑着说这花在外呆的久了就会消失。朱遗月不明白,外边?花不开在外边,难道还能开哪?当晚,两人在船头共饮。朱琼烃又说:“朱遗月,我喜欢你。”朱遗月这次很干脆地拒绝,“琼烃,我们不可能的,你放弃吧。”朱琼烃脸色微变,“你还是不喜欢我?不可能。你骗我!”朱遗月很冷静地看着他。朱琼烃深呼吸,“我不可能放弃的,你以为你还回得去吗?”“你说什么?”朱遗月语气有点慌张。“这次下江南,我们就会在江南定居,不回去了。朱遗月,你是离不开我的,即使那个东西没有用。”到了江南后,朱遗月就被软禁了,但朱琼烃每天都陪着他,与他说话,即使他自己的脸色越来越差。那年,朱琼烃二十岁,朱遗月十九岁。
  洪熙元年朱瞻基即位,年号宣德。宣德元年,朱琼烃身体已经熬不住了,但他强撑着,紧紧地抓住朱遗月的手,“遗月,我说过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所以,即使死了我都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朱遗月红着眼看着他。朱琼烃笑了笑,“你先出去下。”朱遗月出去了。朱琼烃笑着拿刀忍痛割开了自己的胸口,一朵红到艳丽的花出现在胸口,朱琼烃笑着闭上眼了,嘴唇还在呢喃,流痕出现在他眼前,他听到的是,“朱遗月,我喜欢你。”流痕叹息着摇摇头,取下了那朵花后,又走了,仿若从未来过。门外,朱遗月倒在地上。听到兄长去世的消息后,朱琼炟马不停蹄地赶到江南,却只见了一口棺材,他右手紧紧握拳,又一掌推开了棺材,看着那里躺着俊秀青年,他深呼吸,犹记那年他对他说:“我想能抛开这王爷的身份,这世俗的框架,只与自己最心爱的人云游四方。”既然这是你的愿望,那就由我为你完成。朱琼炟挥挥手,叫了仆从,下了命令,“火葬吾兄朱琼烃。”火光冲天,烧断了自己最后的思念。那年,朱琼烃二十一岁,朱遗月二十岁。
  朱琼烃,其实我还没对你说过,我也喜欢你。只是,你是唐靖王,而我只是一个被人捡来的弃儿,更何况,你我都为男子,世俗不容。我若应了你,只是会害了你。对不起,对不起。如果我知道结局是这副模样,我一定告诉你,我有多爱你。我只是想让你幸福,但是,却是我的爱,让你变得不幸福。我应当知道,你只要我在你身边就够了的。
  六百年后,朱遗月看着他与路飞羽紧牵在一起的手,流下了一滴迟到了六百年的泪。
☆、返魂香
  返魂香。斯灵物也,香气闻数百里,死尸在地,闻气乃活。 ——《十洲记》
  
  路飞羽带着朱遗月一路飚车,来到白夜。凌晨3点30分,路飞羽与朱遗月推开白夜大门,距离朱遗月苏醒已经4个小时。
  “老板,老板,开门。苏尘,在吗?”路飞羽狂敲白夜那扇看似弱不禁风的木门,一只手仍紧紧地握着朱遗月的手。
  “来了,来了,谁啊?现在才几点啊?扰民啊……”苏尘朦胧着睡眼,打开门,探出头,“路飞羽?”苏尘往路飞羽身后一看,却见一个身穿月白色古袍的清秀少年,“有什么事吗?老板已经睡了。这是?”苏尘盯着朱遗月,愣谁大半夜打开门看见一个身穿古装的人都会大吃一惊。
  路飞羽着急道:“十万火急,快叫老板出来。”
  “哦。”苏尘急急忙忙地跑到流痕房前,“BOSS,快醒醒!路飞羽有事找你!”
  正当苏尘想破门而入时,房门一下子打开了,流痕不紧不慢地从房里走出,“打扰上司休息,去,给我把院子扫一遍。”
  “啊?但是是有客人找你啊,我只是通报!”
  “两遍。”
  “别介,我太阳一出来就去扫还不行吗?”
  “现在,马上去。”
  苏尘眼泪汪汪地去了。
  …………………………………………
  前厅,路飞羽一见流痕来,立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老板,我也许中了阴阳蛊了。还有……”路飞羽看了看朱遗月。
  此时,朱遗月还是有点魂不守舍,但看到流痕时,显然想起了什么,有点疑惑地看着流痕入座。
  流痕朝朱遗月点点头,又对卢飞宇说:“我知道了。”
  “那老板,怎么才可以解啊?”
  “中阴阳蛊者,要解蛊唯有二法。要么两人一起死,要么自断心脉,以心头之血引出蛊。”流痕喝了一口茶,慢慢道。
  “那不都是死么?”
  “让中阴蛊者自断心脉,你就可以不死了。”
  “这怎么可以?这不是殃及无辜了吗?何况我都不知道中阴蛊的是谁,到底有没有人中阴蛊。”路飞羽低头皱眉。
  流痕看了一眼朱遗月,“不眼在天边,近在眼前吗?”
  路飞羽不可置信地看着朱遗月,“怎么可能?它应该不是人吧?”
  流痕放下杯子,“现在还勉强算是人。宣德元年,朱琼烃自断心脉,取出阳蛊,而中阴蛊的人……”流痕看向朱遗月,“也就是你——朱遗月,则陷入了沉睡,身体保持在陷入沉睡前一秒,苏醒后,你的身体就会恢复成你本来应该有的样子。”
  “什么叫本来应该有的样子?”路飞羽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是六百年后的一具枯骨。”朱遗月平静地道。
  路飞羽一下子沉默了下来,沉默许久后,路飞羽突然抬起头,盯着流痕,“老板,难道没有办法可以救救他吗?”
  流痕却不回答他的话,看了一眼通向院子的门,院内,梵尔躺在一棵树上,笑着,头朝天,一只腿垂下,在树梢上晃啊晃,树下,苏尘在扫地,时不时地朝树上大喊,一脸的怒气,似乎梵尔又惹到苏尘了。流痕回过神,“一切皆有命,一切皆是命。”
  路飞羽却说:“虽然我今天见过了似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我还是无神论者,我仍旧相信命运是在我自己手里的。我想要什么就靠自己去争取,不会等待,不会听天由命。”
  流痕看了他一会儿,笑了:“你和那时候一样。”又转头向院子,“苏尘,过来下。”
  不一会儿,苏尘蹦达着跑来了。“给我去烧壶水,茶凉了。”
  苏尘瞪了流痕一眼,郁闷地走了,还嘟哝着:“分明就是整我么。我早就打听过了,这是汉代在杭州湾南岸古越地青瓷窑场出产的第一个越瓷壶,子染说万物千年可成灵,更何况两千年了,这茶壶自带保温功能的,茶压根就不会冷。剥削啊!”
  流痕但笑不怒,“把阁楼上的茶壶全部找出来洗一遍。”
  苏尘很快跑了。
  流痕又端起茶杯,浅尝了一口,笑着点头,似乎味道不错。
  一旁路飞羽还在愁眉紧锁,流痕叹了口气,又倒了一杯茶,递给路飞羽,“先喝杯茶冷静一下吧。”路飞羽接过茶,喝下后,却晕倒在桌子上。
  朱遗月有点着急,“琼烃,琼烃,你怎么了?”
  “他没事,我只是让他睡着罢了。而且,他不是朱琼烃,只是朱琼烃的转世罢了。”甩下一句,流痕就转身走进内屋,朱遗月看着路飞羽不语。
  流痕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盒子,打开一看,却是块椭圆形,黑亮色的熏香,“幽事斋谯时,以焚香摄召亡魂,有谓:‘一炷明香通信去,五方童子引魂归。’东方朔曾与李夫人在梦中相见,又用返魂香使李夫人还魂,而唐玄宗也曾思念爱妃杨玉环,而用返魂香想让杨玉环还魂。中国古代汉武帝时,西域月氏国贡返魂香三枚。故世上仅有三块,而这是最后一块了。”
  朱遗月看着他,把返魂香放进熏炉,香炉里飘出一丝丝的香味,烟斜雾横。随着烟雾越来越多,路飞羽突然醒了过来,眼里却有一丝沧桑,仿佛历经世事或是经历了什么,不再似先前那个二十几岁,热爱古董的小青年。
  朱遗月的身躯却颤了颤,心口一阵阵的疼痛,上前抱住了“路飞羽”,“琼烃,琼烃,琼烃……”
  “路飞羽”嘴角含笑,回抱住朱遗月,低低唤道:“遗月……”
  朱遗月抬头,望着“路飞羽”,一脸的坚定:“琼烃,我喜欢你。”
  朱琼烃笑了,一脸的宠溺:“我知道。”
  朱遗月屈身上前,吻住了朱琼烃的唇。唇□缠过后,“我等这句话等了六百年了。”朱琼烃说。
  “以前,是我错了。是我太懦弱,怕我,怕我们,更怕你,承受不住世俗的一切。现在不会了。”
  “可惜,时间不多了。但也足够了。”
  “恩,足够了。有你爱我一世,已经足够了。”
  朱琼烃又看向老板,“谢谢你。”流痕朝他点点头。
  朱琼烃又对朱遗月说:“我走了。”
  “恩。”朱遗月在他怀中点点头。
  他看着他的眼睛渐渐地合上,他的嘴唇动着,却没有发出声音,但朱遗月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说:“朱遗月,我喜欢你。”朱琼烃的眼睛完全合上了,烟散了,一切清明了,仿若刚才只是一场梦。
  “老板,谢谢你,不论是六百年前,还是现在。”朱遗月看路飞羽,也微笑着阖上了眼,“最后拜托你一件事,让我死后也与琼烃在一起吧。他最怕寂寞了。”
  流痕点点头,即使知道朱遗月已经看不到了。
  阳光出来了,5:30,天已经亮了。苏尘还在院子里扫地,路飞羽还在睡,朱遗月却不见了,只留下一件月白色长袍,长袍上有着一堆白色的粉末。
  流痕又叹了口气,收集了朱遗月的骨灰,放入了一个盒子。
  6:00,路飞羽醒来,问:“那人呢?”
  “走了。”
  “去哪了?”
  “他最想去的地方。”
  “哦。”路飞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14:16,流痕把朱遗月的骨灰放在了朱琼烃的骨灰旁,看了一会儿后,走了。
  第二天,路飞羽看着两个在一起的骨灰盒,默默地盖上了石棺,又在报告上签上了名,朱琼烃陵墓考古研究结束。
  …………………………………………………………
  永乐二十六年,朱琼烃亲婚当晚,没有进洞房,反而进了藏书阁,找出了儿时曾看过一眼的苗族情蛊的书。
  寻找百虫时,朱琼烃偶然间进入了一家名叫白夜的古董店,碰到了一个静静喝茶的男子,那男子美得不似凡人,那是白夜的老板。他想倾诉,告诉了他自己的心事,老板说:“一切皆有命,一切皆是命。”
  他却说:“但是,可笑我命由我不由天。我不会认输,我想要他。”
  一年后,朱琼烃成功了,可是朱遗月待他态度依旧如常。
  他本以为是阴阳蛊无效,可他的心却会疼,最后,他知道了,朱遗月也喜欢他,从前就喜欢,只是没有说,没有承认,所以情蛊看似无用。
  他知道他在想什么,在怕什么,他也在怕他所怕的东西,不想让他承受太多,所以依旧装作不知道,但是这样能和他过一辈子也不错了。
  可是,以血养蛊,他的身体已经到了终点了。一日,他请老板来府中,让他帮自己一个忙,老板答应了。出门时,碰到朱遗月,老板朝朱遗月点了一下头。可他依旧希望他能活下去,中阴阳蛊者,一人死,另一人不可独活。于是自断心脉,以心头之血引出阳蛊。流痕答应了朱琼烃,封藏了阳蛊,这样中阴蛊者如常人,无事平安。
  可他没有料到,爱之深,深到取出了阳蛊,朱遗月还是陷入了沉睡。
  六百年的沉睡,六百年的等待,已结束还是又一个轮回?
☆、君子国
  《山海经》记载:君子国在奢比尸之北,衣冠带剑,食兽,使二文虎在旁,其人好让不争。
  
  方子君啃了好几天的干粮,站了好几天的火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太好了,终于到了!万岁!”方子君兴奋得有点按耐不住,冲进了白夜,却没想到,刹车不及,重重地倒在两个正扭打在一起的两人,那两个人自然就是苏尘和上官莫,自从上官莫知道苏尘在白夜后,时不时地就来串门,时不时地就找苏尘麻烦,而苏尘一见他没带保镖就扑上去,开打。
  “啊!”“哎呦!”“让开啊!”三声惨叫过后,三人重重地跌倒在流痕脚下,流痕笑道:“何必行如此大礼?平身吧。”
  方子君呵呵一笑过了,倒是上官莫明知流痕在说笑,但看苏尘竟不生气,而他一看见自己,要么逃要么打,气就不打一处来,他们感情什么时候好到这种程度了?殊不知,苏尘适应能力之强堪比小强,几日内就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对流痕的所有打压表示免疫。上官莫气冲冲地走了。
  “他怎么啦?”苏尘疑惑地问流痕。
  流痕若有所思,“兴许是被你气到了吧。”
  连开个玩笑都不行?以后绝对不能再和他打闹了。苏尘心里暗道,拍拍衣服起身,突然发现旁边多了一个人,想起就是那个刚刚冲进来的人,“嘿,你好啊。你是来买东西的吗?”
  方子君摇摇头,心想,这里可真够热闹的,但是办事能力……他看了看苏尘,表示怀疑。但既然是司徒文的朋友介绍的,那应该可以值得信任吧。“你好,我是方子君,我来这里,是想请你们帮我找人的。”
  “找人?”苏尘转头看流痕,他听若未闻一样,依旧在那边品他的茶,又想想当初流痕店的介绍,貌似没找人一条啊,于是道:“对不起啊。本店暂时没有寻找失踪人员这一服务。”
  方子君急了,“不行啊,你们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对了。”方子君闹腾他的背包,拿出了一块绣有黑莲的白帕,“那人说你们看到这个,就会帮我了。”
  “这是什么?”苏尘结果手帕,好想看看,却被突然从背后出现的子染抢了回去,还答道:“不去。”
  “为什么?”
  “因为你是那个混蛋找来的。”
  “哪个混蛋?”方子君不解。
  “就是给你这块手帕的那个人。”
  “你和那个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吗?”苏尘问道。
  子染把手帕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这种人我压根就不认识。”
  “拜托啦。薰华不见了十天了,加上我途中的三天,已经十三天了,我很担心他会出什么事。”
  “说不去就不去,这生意我们不接。”
  正当两人僵持不下时,老板发话了,“苏尘,叫上梵尔,你们陪他去看看吧。”
  “Yeah!可以出去玩了!哎呦!”苏尘摸着头,瞪着那个打他头的黑发少年。
  “让你出去工作的,不是去玩的。”梵尔说。
  “工作完了再玩嘛,或者一边玩一边工作也可以啊,劳逸结合啊。方子君,你家在哪啊?”
  “在广州汕头市靠海的一个小渔村,不过那里有点偏僻,很少有外人来。”
  “哦,没关系,世外桃源啊。”苏尘脑海中勾勒出一幅沙滩,大海,捕鱼的清纯姑娘的美景,开心地冲回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余下四人,除了方子君外,全部摇头叹气。
  “既然你很急,那事情经过你就在途中跟梵尔他们讲吧。”
  “恩。”
  “子染,你还想说什么吗?”
  “别让我见到那个混蛋就行。”说完,子染也气冲冲地走了。
  余下三人,除了方子君外,全部又摇头叹气。
  一小时后,苏尘被梵尔拖着上了车,“等等啊,先让我拿下照相机啊。”话没说完,就被梵尔一甩,甩进了车内,还被梵尔毫不留情面地问道:“你有照相机吗?”
  苏尘萎了,即使是旧货市场淘来的修了N次的二手照相机也是照相机啊。
  经过交流,原来方子君刚刚高中毕业,要去外地读大一,想离家前先去看次日出,然后他在海边的悬崖上遇到了一个人。也许不可思议,但确实是这样,湖蓝色的长发披散在腰间,一袭白衣胜雪,,美得像是天上的神仙。
  苏尘看着方子君那副痴迷样,问道:“有多美啊?比那些女明星还美吗?美多少倍啊?”
  “他是男的。”
  “啊?”不过,流痕,梵尔,子染也都很美啊,当然,这个美不一定就是女子的那种美,这个美含义很广,苏尘看了下梵尔,梵尔正在睡觉,而周围那些人看着他都快流口水的样子,于是悄悄问道:“那和我们店里那三个比下呢?”
  “他们都是不同类型的美,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他们的气质。薰华的话,是一种脱俗的美。”
  苏尘想想也是,他们三人虽然都很帅很美,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继续说吧。”
  两人当时就这么面对面地看着,然后一起看日出,很自然而然地一起聊天,仿佛很久以前就是好友一般,可谓是“酒逢知已千杯少”。两人一起愉快地度过了一段时间,虽然薰华到了晚上就不见踪影。但是十三天前,薰华就不见了踪影,他找遍了整个村子,甚至是村周围的地方都找了一遍,都没找到,薰华不可能不说一句话就走掉,所以他很担心他出了什么意外。后来,他就去找司徒文帮忙。司徒文是他的朋友,家境不错,两人实在一次校际交流会上认识的,两人感情也很好。可找了十天,还是一无所获。最后,司徒文的一个朋友找到他,给了他这块手帕,让他去找白夜,还说白夜里的人一定可以找到薰华。所以,他就来了。
  “那个人就是子染说的那个混蛋吧?”
  “恩,应该是吧。突然想想,那个人和子染很像呢,简直就是一模一样,撇开气质的话。那个人的话,一直穿着红色的衬衣,带着红色的耳钉,给人很轻佻的感觉,而子染感觉有点暴躁。”
  “他平时不这样的。话说,真是一模一样?太神奇了吧。”
  “他们是双胞胎。”梵尔睁开睡眼朦胧的眼,说了一句。
  “双胞胎?但是子染没有说过啊。”
  梵尔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他们从一出生就开始吵架,什么都吵,什么都争,与其说是兄弟,更像是仇家,两人都巴不得看不到对方。子染自然什么都不说。”
  “哦。不过,再怎么说也是子染的兄弟,我们也应该去拜访下。哥哥还是弟弟啊?”
  过了一会儿还是没声音,苏尘回头一看,梵尔已经睡着了。
  苏尘:“……”最后见梵尔皱眉,就抬起他的头,把他的头放在自己腿上,让他睡起来舒服点。梵尔的眉头松开了。
  方子君看着他们温馨的样子,微微一笑,又想起当初两人也是这样相偎着等待每一天日出的来临。
  终于到了。但是刚一回村子,方子君就被一个男子捉住,狠狠地抱住,虐待了一回,说:“说!去哪了?竟然一声不吭就跑了,你就不怕我们担心啊?”
  “阿文,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快放,快放开,我喘不过气了。”
  司徒文这才放开,对苏尘伸出手,“司徒文。多谢你们照顾子君。”
  苏尘与司徒文握手,“没什么。我们只是受他所托来帮忙找人的而已。”苏尘一看,司徒文眉目俊朗,身材高大。方子君与司徒文站在一起,方子君显得有些单薄稚气了,两人应该同岁吧,怎么差了这么多?他却没考虑到他自己,虽然由于跳级,才19岁就读硕士了,但是年龄也和他们相差无几,但是和方子君比还好,和司徒文一比怎么也就差了那么多呢?
  “走吧。”梵尔淡淡道,就自顾自地走了。
  苏尘撇撇嘴,也不道谢,好歹自己给他当了回枕头,腿还麻着呢,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才走没几步,梵尔又转过身,撇撇嘴,不由分说,就抱起苏尘。
  “放下,老子又不是女人!放我下来!”
  梵尔却像没听见一样,任凭苏尘怎么抗议,都是到了方子君家后才放他下来。
  由于地方比较偏僻,最近的酒店也得开车开将近几小时,为了加快工作进度,两人决定住在方子君家。方子君家父母都在外打工,家里就他一人,平时都是乡里人照顾。苏尘想安慰几句,方子君却觉得也没什么,虽然眼里还是闪过一丝落寞。
  方子君如是说:“这里叫君子村,据说以前还是个国,叫君子国。如名一样,村里人都很友好,虽然父母不在,但我却不缺少快乐。无法反驳,偶尔也会想念他们,但是,我也应该感谢上天了。而且,我还遇见了薰华。”
  当时,因为担心方子君又偷跑一个人去找薰华而留下来司徒文听到这话,看到方子君带笑的眼睛时,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
☆、薰华草
  《山海经》又记载:有薰华草,朝生夕死。
  
  第二天天未亮,一行人就来到了方子君与薰华第一次见面的悬崖上,“这叫望日崖,很贴切的名字吧。还是我和薰华一起取的。”方子君怀念道。等了许久,却还是不见薰华出现。日已从海平面升起,红色的朝霞布满天空,海面波光粼粼,海天一红,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还是未果。方子君已经开始食不下咽了,每天都在外寻找,司徒文的脸色也越来越沉,却仍旧坚持陪着他一起寻找。
  第七天,方子君由于多日未食,加上过度劳累,在雨中疯找,终于倒下了。
  苏尘问道:“梵尔,难道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梵尔想了会儿,“有,但是我不想用那种方法。”
  “为什么?有什么问题吗?”
  “会有危险。”
  “很大吗?”
  “很小。”
  “那你为什么还……”“咳咳、咳……”方子君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苏尘连忙去照看方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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