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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_11 笙离(当代)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攥着的信,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Cornell University,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New York.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三七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的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己。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想,这场婚礼真是折腾人,还好自己没结婚。
等等,结婚?自己?和谁?
头脑里面一闪过的身影,他呼吸一紧,急忙打开盖子,不小心又把手给烫到了。但是鸡汤醇香浓厚的味道窜出来,让他不由的笑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她穿礼服的样子了。
邱天——他在心里呐喊,我后悔了,早知道那三结我不让你的,起码还能赢你三结。
第二天,何苏叶一早就被电话吵醒了,那边邱天喊,“快来李介家看看,他穿成这样能娶到苏美眉吗?”
李介无奈的喊道,“我风流倜傥赛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怎么就是穿这件衣服这么难看!” 但邱天对他的冷笑话丝毫不感兴趣,继续损到,“你确定要穿着这身龟壳结婚?要不要再戴一顶绿帽子?”
何苏叶听了极度无语,立刻打车去李介家。果然,除去狼狈不堪的新郎,邱天那厮把自己整的金光闪闪的,何苏叶叹气,“邱天,你很像只金鱼!”
最后,还是在众多礼服中挑了一套最中规中矩的礼服,他奇怪,“你们之前难道没有试穿过?搞得今天乱七八糟的。”
邱天颇无奈,“我是这么叮嘱他了,可是这家伙不肯合作呀!”
李介更无奈,“我妈不知道咋的忽然拖来这么多衣服,我也很有压力呀!”
倒是最后三个人出来的时候,看呆了李家的大小男女老少,李家表姐妹们几乎是眼睛发直,“天哪,这三个人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
那时候天刚亮,晨曦干净柔和,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水汽和植物的清香。
走到屋外的庭院,邱天便很没形象的挂在何苏叶身上,凑在他耳边哧哧的笑,“尖尖角,你猜稀饭美眉看到你会不会痴了过去?”
他心猛的跳了几下,反手把邱天扳下来,“少胡说,好好做你的伴郎,别没事找事。”
邱天脑袋还不离他肩膀,“尖尖角,你为什么还不跟她告白,告白吧!快!”
何苏叶笑笑,有些无奈,“你比我还着急,有空管管你自己吧。”
邱天叹气,“啥时候方可歆的眼睛能不在你身上打转就好了,她似乎对沈惜凡挺有敌意的?”
何苏叶笑笑,“那是你的事,管好自家人,锁好自家门。”
真正到了苏杉家,他才觉得看痴了的不会是沈惜凡,而是自己。
淡粉色的小礼服,一色的水晶头饰和高跟鞋,头发微微卷着,只是画着淡淡的妆容,捧着点心和糖果,看见他们立刻笑起来,“抢亲的来了!”
邱天吹了声口哨,坏笑着说,“我们不抢新娘,抢伴娘!”
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明媚的意态流露在她的眼角、眉梢,阳光般耀眼。
没办法形容自己的感受,只觉得喉头一紧,不由得别过脸去,余光仍不自主的瞥了过去。
苏杉在房间喊,“惜凡,我紧张,我害怕,能不能不结婚了?”
邱天哈哈大笑,“迟了,迟了,今天就是五花大绑的也把你弄回去。”
李介在一旁装可怜,“沈姐姐,你就放行吧,俺上有老,下没小,一只黄狗养到老。俺娶了这媳妇还指望俺给她端茶倒水、捶背捏腿、好吃好喝的伺候她一辈子呢!”
沈惜凡咯咯的笑,“苏杉,你要不要现在就签一份婚后合约书呢?我们都是见证人。”
最后还是苏杉自己走出来,眼圈红红的,扑在苏爸苏妈身上痛哭,沈惜凡咋舌,“刚才怎么逗也不哭,现在倒是像开闸放水似的。”
李介在一旁不知所措,一包面巾纸攥的紧紧的,一张一张殷勤的递过去。
何苏叶接过她手上提着的礼服纸袋,“和父母感情深就这样,我表姐结婚时候也哭的荡气回肠的,姐夫在一旁都觉得自己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沈惜凡笑笑,“估计我要是结婚了也会哭的不行的,我舍不得我爸妈。”
邱天听见了也貌似很感慨的样子,“我要结婚,我爸妈就得高兴的哭出来了。”
然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上车,回新郎家,最后驱车去酒店。浩浩荡荡的车队占据了城市主干道大半,浩浩荡荡,颇有古代王族迎亲的派头。
下车后沈惜凡和邱天就没闲过,帮着新人整理妆容,收红包,发喜糖,等到婚礼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嗓子火燎似的干哑,还要随新人敬酒,帮他们挡酒。
闹腾到下午两点多才结束,晚上还有一场,两人郁闷的想哭。
邱天哽咽,“鱼翅羹呀,我一口也没沾到。”
沈惜凡痛不欲生,“我觊觎那块烤乳猪好久了,最后喝回来时候只剩猪皮了。”
邱天瘫软在沙发上,眼巴巴的望着何苏叶,“尖尖角,早知道我就不逞强了,让你做伴郎,我就去大吃大喝了!”
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了下来,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的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的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还是橙子?”
一口肉含在嘴里咀嚼,她说不出话,只好竖起手,做了一个手势,何苏叶笑,“橙子?我给你打成汁带过去。”
沈惜凡满意的点点头,邱天惊讶,“这个也能看懂?尖尖角你可以去做驯兽员了!”
何守峥眨眨眼,“不是说女人是老虎吗?——哎呦!小叔叔,这是我爸爸说的!”
晚上闹腾的更厉害,也更忙,沈惜凡觉得自己腿都要站断了,还要强打精神。散席时候,再看看自己的脚,好几处被磨破了,疼得她倒抽凉气。
正在她踌躇要不要换下高跟鞋的时候,何苏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轻轻叹气,“邱天说你脚磨破了让我来看看。”
他半跪下,小心的把她的鞋子脱下,动作自然,就像处理一个病人一样。沈惜凡也没有觉察到暧昧的气氛,大道苦水,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口气完全是小女人撒娇,软侬可人,一只白玉脂似的脚搭在何苏叶的膝盖上,几处破皮十分明显。
他先用酒精略微擦了一下,然后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点褐色的粉末,沈惜凡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我爷爷制的,三七粉。云南白药主要的成分就是三七。”
“那个.....专门治刀伤、跌伤、擦伤、外伤的?”
“化瘀止血、活血定痛,不光外伤,内伤也可以的,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可以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出血后遗症。”
“这么神奇呀!那多给我一点,以后我哪破了一涂下部就没事了吗?”
在伤口上敷了一点三七粉,最后用创可贴贴上,他又检查了一遍,“没事了,两天就好了,以后少穿这类鞋子,很容易磨破....”
最后一个“脚”字还没有说出,方可歆推门进来了,看到他们立刻怔住了,然后又迅速把门掩起来,沈惜凡奇怪,“怎么了,有事,方可歆?”
方可歆紧紧咬住嘴唇,拧着门把的手渗出汗来,分不清是天热还是不甘,“闹洞房了,邱天让你们俩快点。”
何苏叶头也不抬,“哦,知道了,我们马上就去。”
沈惜凡垂头丧气,“早知道高跟鞋就不脱了,现在穿上去更困难。”
方可歆默默在门口停驻了一会,直到邱天喊她才回过神来,刚才那画面一直印在脑海里,像一根刺,扎在心头,挥之不去。
为什么我默默的在你身边等待这么长时间,等过去的过去,等将来的将来,还是等不到你与我顾盼之间。
其实只要你对我好,一点点,就够了,就能够死心了。
洞房闹的是欢腾,学医的人一般结婚普遍较迟,在医院工作也比较压抑,所以每逢喜事便闹得特别厉害。
新房已经被那些损友布置了重重障碍,一路掉着的苹果、红枣、樱桃,非得让新郎、新娘一路吃过去才能算数,李介和苏杉喝了不少酒,经不住起哄捉弄,被搞得筋疲力尽。
最后李介终于发飙,浓眉一挑,把苏杉往墙角一推,整个人压上去,回头对着一干唏嘘起哄的人喊,“实相的人就快走。”随后一记热吻,让在场所有的人high到了极点。
躲在角落里的邱天感慨,“俺老了,经不住那么火热的刺激了,我要回家睡觉了,明天还有手术,惹毛了老板我就死定了。”
其他人听到,一一跟新人告别,手下拳头倒也不轻,“李介,好样的!”
沈惜凡准备站起来告别,可是脚下酸痛,就想赖在椅子上石化算了。一只手伸过来,“我扶你回去,能走吗?”
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小区周围除了保安室的灯亮着,只有昏暗的路灯。
看着沈惜凡一瘸一拐的样子,他实在不忍心,“算了,我背你好了,照你这么走下去,天亮了也走不到家门口。”
沈惜凡不服气,原本想狠狠的瞪他,结果累透的缺乏中气,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何苏叶叹气,“丫头,别逞强了,我背你好了。”
何苏叶背着她,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酒香和女儿家的体香一丝一缕融进他的背,他的体温似燃烧的炭,忽然有一股冲动,想紧紧的抓住、抱住她问,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忽然她开口,如同一盆冷水,寒的彻骨,“何苏叶,我要去留学了。”
他的额头因为炎热的夜晚而感觉烧灼的烫,喉管处窜上阵阵尖锐的刺痛,手指忽然冰凉僵硬,“恭喜了,你去哪个国家?”
沈惜凡没有觉察出他的异样,语气如常的轻松,“U.S.A,康奈尔,常青藤联盟之一。”
原来自己的猜测真的没有错,他忽然觉得有种被忽视的感觉,涩涩的心绪涌上,“哦,恭喜,我最近也要出去一下。”
“去哪?”
“学校组织的医疗小队,去山区义诊。”
“多长时间?”
“不知道,按照以前的惯例到时候会留一小部分人多留一段时间的,可能我会被选上。”
“山区会不会生活很辛苦呀,没有吃的没有穿的?”
“傻丫头,没你想象的那样不堪,只是肯定跟大城市没法比的。”
其实,他并没有答应参加医疗小队,更没有想过要多留一段时间,他只是有些任性,有些脾气。他气恼她擅自的决定,但是又没有权利干涉她,只是为什么她不能早早告诉他呢,让他比其他人早一些知道,让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是有些特殊的存在。
他想任性一下,也想赌一下,没有了他,她会不会很怀念他在身边的日子。
忽然,沈惜凡的手机响了,她徐徐的接起来,说话声音很轻,也很谨慎。
她拍拍何苏叶的肩,示意自己要下来,然后她站在花坛上长长的叹气,“明天要去面对最不想见的人了,好糟糕的运气。”
“前男朋友?”他揣摩着问。
“猜对了!”沈惜凡的脸上一点都没有丧气的神色,反而多了一份狡黠,“其实他不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他,然后就用当年他对我的方法不声不响的把他甩了,哈哈,多解气!”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她自顾自说个不停,嘴角微微的上翘,好情绪一点都不受刚才那通电话的影响,跟几个月前那个眼圈红红的、垂头丧气的问他该怎么办的小丫头截然不同。
这是他低落情绪唯一的欣慰,她已经从过去走出来了,虽然她准备离开。
他问自己,能不能原谅他孩子气的任性一下,他想知道,在她心里,分量有多重,至于留学,来日方长。
半夏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手指划过那几张照片,沈惜凡笑起来,坐在地板上自言自语,面前放着一个盒子。
都是她初恋的回忆——书信、生日礼物、照片、大头贴、钥匙扣、手机上情侣吊坠、为他折的星星和千纸鹤。她以前说过如果有一天他不要我了,我会把这些东西烧掉,但是终是不忍心,因为她总是期望,那个人会回头。
“那些信件,写的誓言,不过是白纸黑字的表演。”誓言看起来很美,却不会天长地久,但是有过就足够了。
终于可以释怀了,她默默的对严恒说,即使你曾经给我痛苦,但是那些岁月的快乐和幸福也真实的存在过,我从没有后悔爱过你,那是我年少时候做过最好的事——是你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再学会如何成长。
谢谢你,这样我才会有爱上别人的勇气。
河岸边的咖啡馆,美味的冰淇淋球,用巧克力加以点缀,配衬草莓,沈惜凡暗叹,分手这么多年,对面的那个人还是依然记得自己的嗜好。
气氛却有些冰冷,一向自持的男子有些无措,“沈惜凡,你真的要去留学?”
她笑着点点头,“嗯,我是要去留学了,有事吗?”
严恒的唇际挑起,慢慢地渗出了一种浅浅的涩涩的味道,“你还恨我吗?还怪我?我只说,你能否给我一个机会,多久我都愿意等。”
“对不起。”她艰涩的开口,“我和你,已无可能。”
终于,心中的那句话说出。
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一种颓废的倦意,沈惜凡抬起头,认真的重复,“对不起!”
她在心里咒骂自己,拒绝是一种勇气,自己偏偏最不会开口,所以她不想面对,确切的说是不愿意开口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因为究竟有多伤害,其中的滋味她尝过,便不想再加在另一个人身上。
垂下眼帘,她继续解释,“其实我不恨你。以前我总是问自己,究竟是恨你多还是爱你多一点,我问了自己好几年,现在我终于明白,没有爱就没有恨。严恒,你知道吗,我以前总是觉得离你好远,总是不停的追逐你的脚步,我曾经在你面前那么卑微,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可以很平静的看着你,所以.....”
“不用说下去了。”他开口打断,浓浓的酸涩,“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这一切是我咎由自取,即使现在,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要求你再回来我身边。只是,我知道我自己的感情。三年前,我在美国已经深深的后悔了一次,所以,便想和自己赌一次,终于我还是高估了我在你心中的地位。”
沈惜凡苦笑一下,“过去的就别再提了。”
他淡淡的笑,却不知道从何开口,“好吧,不提。”
他起身去付账,转身再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沈惜凡的人影,桌上只有一张纸。
“一夜繁花落尽,我将要远走天涯;送君心灯一盏,临别依依;从此相见不如怀念。”
颤抖的眼角,带着一股发自心底的自嘲和痛楚——年少轻狂,他负了她,再回首,她已不在原地,亦无法面对。
这便是最好的结局,只是他希望她幸福。他已经走得太远,而她不可能永远等在原地,这些他早已知道,他只是后悔的只是自己不会珍惜,让幸福眼睁睁的从指尖流过。
那么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从此相见不如怀念。
曾经爱过她,现在爱着她,他从不后悔。那是最好的事,他知道,那样一个锦绣年华,身边有过深爱自己的人,把女孩子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自己。
那么从今开始有一个影子在心中,让他默默的怀念,即使夜再黑,也不会寂寞。
五月的城市,夏天的初始,沈惜凡走在街上,享受着微微灼热的阳光。
她扬起嘴角,默念到“再见”,迎上微风,觉得阳光甚好,惆怅褪去,最后一点涩意也被蒸发走了,只留下一丝影子,那么就让它深埋在心底。
这样的天,应该叫做“半夏”,半个夏天,有些缠绵的热,却不焦躁。
很温情的名字。
如果何苏叶知道了一定会告诉她,“半夏是中药,分为姜半夏、法半夏、半夏曲,竹沥半夏。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方剂中有半夏白术天麻汤,半夏厚朴汤。”
职业病的医生,沈惜凡暗笑——可是他现在在哪里呢,她已经很久没看见了。
她想去买几件夏天的衣服,再给父母购置一点衣物,算是做女儿临走前能尽的最后孝心。
在男装柜给沈爸爸挑衬衫,沈妈妈不停的念叨,“你爸爸喜欢穿纯棉的,但是每次都要用机洗,没多久就会起球。”又拿起一件深蓝色,“你爸不喜欢浅色的,非要穿深色的。”
沈惜凡偷偷的笑,她打算去运动专柜给爸爸买一件大红色的T恤衫,让他好好青春一下。
忽然,她看见一件白衬衫,简单的款式,不菲的价格,一如何苏叶在李介的婚礼上穿的那件。那天他只是穿了再普通不过的白衬衫、西装,因为邱天告诫他千万不能把新郎的风头盖下去,但是在她看来,所有的人都没有他夺目,只是淡淡内敛的气质,浑然天成,真的是让她看痴了。
摸出手机看看,没有任何信息或电话提示,她微微叹气,说不上的小小失落。
他只是说去山区,没有告诉她确切的时间,她有些隐隐的不安,不由的记挂在心上。
回到家,恰好姨妈一家来看她,独独小侄子缺席,表嫂叹气,“今晚吃饭后,说是胃不舒服,想呕吐,我就没让他来,马上回去时候要买点药给他,实在不行还要去看急诊。”
沈妈妈很有感触,“呕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对了,怎么不去看看中医。”然后又似乎想起什么,“我家有很多这种药方子,我让凡凡拿给你们看看。”
沈惜凡奇怪,“我啥时候看了很多中医,不过是一个失眠一个发烧。”
沈妈妈解释,“哎——不就那本书里夹着一叠药方子,前几天一个人递过来的,说是借你的书,我后来翻翻里面夹了不少药方,心想可能是你的,就随便给你丢书架上了。”
沈惜凡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等等,我去找找!”
那本中药书里,夹着厚厚的一叠药方,被她粗心的堆在一摞参考书,要是没有沈妈妈提醒她一定会错过。
她一张一张的翻看,上面都仔细的做了标记,“感冒”、“外感发热”、“咳嗽”、“胃痛”、“呕吐”、“虚劳”、“头痛”,最下角是医师的签名:何苏叶。
只有处方,没有别的字条,她翻遍了所有的书页,都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她心急火燎的跑到客厅问沈妈妈,“这本书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沈妈妈接过她的药方,头也不抬,“五天前吧,那时候你去你外婆家,我事后也忘了告诉你,人老了这记性也不行了——呀,就是这个,治呕吐泛酸的。”
沈惜凡凑去看,念出来,“突然呕吐,伴有发热恶寒,头身疼痛——藿香正气散;呕吐酸腐,嗳气厌食——保和丸;呕吐吞酸,胸胁胀满——四逆散合半夏厚朴汤。”
沈妈妈狡黠的笑,“这个小伙子是医生?长的可一点都不像,你哪认识的那么帅的人,你和他什么关系?”
她支吾不成句子,“没,没关系,朋友而已。”
沈惜凡说完后心跳的厉害,差一点就把持不住,她不住的问自己,他到底这样做,这样悉心的关照自己,不动声色,难道——
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闪进脑海,这个认知让她不住的颤抖,既害怕又兴奋。
表嫂看了方子,“要不我先去小区的药店里抓药,晚了就关门了。”
沈惜凡一个激灵,跳起来,“我去,我去,这里我熟悉,还是我去好了。”
又是一阵推脱,沈爸爸出来解围,“让凡凡去吧,她最近没事窝在家里,都长胖了。”
走过多少遍的路,和他一起并肩回家,走到小区湖心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她从不会回头看何苏叶的背影,或许是她以前真的很迟钝,更确切的说是,一叶障目。
不知不觉,何苏叶走进她的生活。对她来说,他是妙手仁心的医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她庆幸一辈子能够遇见这样一个人,却从没考虑过他们之间的关系。
或是自己对他的感觉——因为太习惯一个人陪在身边,总觉得一切理所当然。
她看了半夏之后才失望,褐色的球状物,一点都不像以往看到的,要不是叶,要不是茎,这个圆圆的是什么。
最后还是药剂师看到她不信任的眼神解释道,“这是法半夏,制半夏是用块茎的。”
何苏叶以前就说过她千万不能以貌取物,中药看上去不起眼,功效极大,只是她觉得枉费了那么好听的名字。
半夏——就应该就是这样,吹着电风扇就不觉得热,早晚凉,冰淇淋刚上市,水果蔬菜在敲敲的换季,温情的,脉脉的,就像中医里面这样定义半夏:辛,温。
看着药剂师娴熟的抓着药,她抿起嘴偷偷笑,何苏叶,用什么来形容你呢。
最后还是忍不住转到了他家楼下,明明知道他不在,还是一个人站在楼下,傻傻的望了好一会。
以前他窗台橘色的灯光会穿过浓浓的黑夜,晕染出一片温馨,她每次来都会看见,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她会有种被等待的错觉。
原来,他已经等了她太久了。
可是现在,漆黑的一片,她心里徒然被牵出了一种情绪叫思念。不是没有害过相思,不是没有过睹物思人,只是,从来没有一次想念像这样突然、措手不及。
像一个头等的大奖砸在脑袋上,晕乎乎的,晚上会兴奋的睡不着觉,半夜醒了还得确认那个奖没有被人抢走。
沈惜凡提着中药袋子傻傻的笑着,心里又不住的悱恻,会不会是我自作多情,何苏叶看起来一直很好、很和气的样子,自己究竟在他心中有多少分量。
她忍不住发了个信息给他,无非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可是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回。她把手机调成震动,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手机里空空荡荡,她的心也空空荡荡,瞬间失落。
无力的把头埋进臂弯,她长长的叹气,久违的思念感觉倾泻而出,几乎无法控制。
她去庙里上香,据沈妈妈说这叫还愿。临走时候求个平安。
徜徉在院落中,品味寺庙美轮美奂的建筑,礼拜塑铸精湛的造像,欣赏色彩依旧的壁画,任历尽沧桑的古乐从心灵拂过。虔诚的不忍呼吸,她连脚步都放轻。
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持长长的香火,不过是求个儿女平安;中年妇女磕头,不过是拜一个孩子学业有成,丈夫安康;她求,不过是求父母平安,一切都好。
还有何苏叶,她求,他早日回来,平平安安。
最后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他。
那时候沈惜凡正在寺庙后山的树林里,树倒不多,多的是竹子,茂密苍翠,微风浮过,沙沙作响。不少老人正在冥想,她声音很轻,很低,却是掩不住的欢喜。
何苏叶那里似乎很热闹,她可以听见呼啸的风声,还有熙攘的人声,她不由得好奇,“何苏叶,这么吵,怎么回事?”
那边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我现在夹着手机跟你讲话呢,我现在两手都是针,这个病人关节炎好几年了,最近这里潮湿,而且风很大,似乎要下大雨了。”
沈惜凡不好意思,“那我是不是打扰你了,要不我先挂了?”
“没关系,你现在在哪里?”
“化台寺,后面原来有一大片竹林,空气很好,我妈说临走之前让我去还个愿,求个平安。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过三天的吧,你求平安符了没?这里主持开光的平安符很灵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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