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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_10 笙离(当代)
迷惘的站在收费处,忽然有人叫她,沈惜凡回头一看,邱天穿着白大褂、抱着病历走过来,这形象,还真有点悬壶济世的味道。可惜,离何苏叶还是差远了。
邱天凑过来问,“咋的?头疼脑热,感冒发烧?”
沈惜凡摇摇头,摞起袖子,“你帮我看看呀,这是什么东西,痒死了!”
邱天奇怪了,“咋不去找尖尖角?你这个是湿疹,中药三剂一吃就好了,这些激素类的药不好,还不能常用。”
“你不能帮我开么?”她直接把病历递上去,“何苏叶不是最近忙,我哪敢麻烦他!”
邱天脸抽搐了一下,“小姐,我是心内科的,说实话我中医学的不好,你让我给你开药不是存心让我丢人的。尖尖角在学校实验室,你过个马路就到了,发个信息给他,他绝对会飞奔出来见你的。”
沈惜凡笑起来,“要是他把我臭骂一顿说我扰乱公务我可要找你了哦!”
他眨眨眼,嘀咕到,“去吧,去吧,他会高兴死的。”
她第一次来何苏叶的学校,老校区已经破旧不堪,杂草生了一路,几辆校车停在路边,上了年纪的老教授坐在里面谈笑。她边走边看,好奇的很,一直从百草廊转到了宿舍区。
可是转完后沈惜凡傻眼了,老校区的楼没有标识,看起来有两栋楼比较像实验楼,可是,究竟是哪栋呢。她摸出手机发信息给何苏叶,等了一会没有人回应。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走廊上过去,看见她便停住了脚步,微微惊讶,“有事?”
沈惜凡不好意思,指指左边楼,看看右边楼,“方可歆,哪栋楼是实验楼?”
方可歆恍然,“是不是来找大师兄的?实验楼是右边的,不过一般人不给进去的,你打电话给他了没?”
沈惜凡解释道,“我发信息,可是何苏叶没回。”
“这样呀,那我进去帮你叫一下,稍等一下。”
没一会,何苏叶便和方可歆一起走出来,他面色疲惫,原本清亮的眼眸因为疲劳越发的深邃,还有淡淡的——黑眼圈。
原本沈惜凡是很想笑出来,可是当他站在面前微笑看着她的时候,没来由的一阵酸涩。
何苏叶笑着问,“找我什么事?”
“啊——是这样的。”沈惜凡连忙指指自己胳膊,“我去皮肤科看,结果碰见邱天,他说这个中药治比较好,让我来找你,还有我最近没食欲,不想吃饭。”
邱天那小子真是老狐狸,何苏叶心里暗暗的高兴,不动声色的仔细看了一下,“哦,是湿疹,最近天气比较潮湿,你是要外用还是内服的?”
方可歆在一边打断,礼貌的告辞,“我还有事,先走了。”
“没见过你那么喜欢吃中药的人。”何苏叶边写边笑,“甘草30克,黄岑10克,茜根10克,辛夷花10克,徐长卿10克,茯苓10克,乌梅2颗,去药店买免煎的好了。”
沈惜凡在一旁苦着脸,“自从遇见了你我就跟中药结下了不解之缘,话说我都要被中药给淹没了。”
何苏叶眯起眼睛偷偷看她,“谁让你病多,这么差的体质,以后没人敢要你了。”
她别开脸,“啊,别再说比生病更郁闷的话题了,我好不爽呀!”
何苏叶无奈的笑,“丫头,带你去散散心好了。”
原来他学校的后院中,有一块很大的中草药种植园,叫百草园。
沿着青石板走上去,跨过高高的门槛,原来这些绿油油的植物,都是中草药,沈惜凡一个都不认识,只能好奇的瞪大眼睛看。
真是千姿百态的植物,确切的说连何苏叶都认不全,他笑着解释,“我认死的还行,活的就难了,学药学的人很厉害的,上次和他们来的时候,嘀哩咕噜的说得我都犯迷糊。”
小巧的叶子,滚着水珠,沈惜凡小心的用手去摸,“何苏叶,我要是摸坏了会不会赔钱?”
“嗯——”何苏叶凑近看,“我也不知道,反正有几株价值连城的草药.....”
沈惜凡连忙把手伸回来,警惕的看着他,岂料何苏叶捏下几片叶子,笑嘻嘻,“框你的,这是马蓝,说白了就是板蓝根。”
“板蓝根就是这个叶子做的吗?”
何苏叶边走边说,“板蓝根,板蓝根,当然是茎和根。小丫头,这里空气不错吧,大片望去都是绿色,雨过天晴都是泥土的清香,我以前很喜欢来这里。”
“对了,你要小心点,这里有一些植物有毒性,比如巴豆的叶子,如果碰到嘴里,可是要受苦好长时间的。”
沈惜凡吓的不敢动了,何苏叶偷偷笑,“只要不嘴馋吃下去都没有事的。”
她才明白自己被耍了,可是心里还是很高兴。
何苏叶走远了,去角落里伺弄不知名的花,她蹲在一盆植物面前,眯起眼睛,小声自言自语,“你是紫苏,也叫苏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你对我是什么感觉呢?”
绿色的叶片上透出深紫,被水汽蒸的越发透亮,她轻轻晃动着枝叶,露出幸福的笑容。
沈惜凡回到家的时候,沈爸爸正在捧着杂志读的津津有味,沈妈妈在厨房喊,“凡凡,快来帮忙,你妈两只手忙不过来。”
她洗了手便去切菜,沈妈妈把米丢下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凡凡呀,乔阳都跟我说了,你现在和那个医生怎么样,发展到什么地步?”
她心里暗叫不好,李介都要结婚了,以后她就没有演戏的同伙了,只好赔笑,“能怎么样,不就那样吗,一般一般!”
沈妈妈点点头,“一般最好,你都要出国了,再被这事拖住就不好了,上次你杨阿姨还想给你介绍一个,被我一口回绝了,以后带个洋女婿回来多好!”
沈惜凡欢快的暗暗大叫上帝,准备明天去给他老人家烧一炷香。
吃完饭,她钻到自己的房间上网,沈爸爸却推门进来,拿着一本杂志,很严肃的样子。沈惜凡奇怪,只见沈爸爸把杂志摊在她面前,小声的问,“这个人是不是戴恒?”
某财经杂志的专栏,“商战电子业,中宇成为最大赢家”,旁边是严恒的照片,整个版面洋洋洒洒全部是其人和公司的介绍,沈惜凡看了有半分钟,“唔”了一声,“是戴恒,不过他现在改名叫严恒了。”
沈爸爸眉头皱了起来,“凡凡,你现在...我是说你们俩现在还有来往吗?”
沈惜凡笑起来,“爸爸,他现在就住在我们酒店。”
沈爸爸拉来凳子坐下,“我这个做爸爸的倒是很少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我总是认为女儿喜欢上的人一定不会差的,所以从不干涉,但是三年前你那件事,我真的挺担心的。”
她低下头,小声说,“爸爸,我也一直想跟您说这件事的,我跟戴恒确实见过面了,而且见了还不止一两次,他还问我,我和他还有没有机会。”
沈爸爸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我就说我家女儿不会没人要的,你妈还整天操心,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
“不知道,爸,我也说不上对他什么感觉。”沈惜凡托着脑袋,斟酌了一下,“自从知道他住在我们酒店后,我就一直躲着他,他不来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上他,其实我就希望这样的状况一直维持下去,不想想也不去想。”
沈爸爸会意的笑起来,“女儿你实在很像你老爸,你爸以前也是,我偷偷告诉你呀,当年是你妈追我的,她追我躲,其实我当时也不想想,也不去想,就想这样下去,可是最后还是得面对的。其实我当时挺看好戴恒的,自从他跟你分手之后,我就可讨厌那个家伙,男孩子一点责任感也没有,这样的人配不上我家宝贝。现在他要跟你复合,我不干涉你的决定,只是想告诉你,第一,看清自己对他的感情;第二,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权衡好。”
半晌,沈惜凡抬起头,“老爸,你虽然在家没啥发言权,但是一开口就是金玉良言,一针见血,不愧是做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
沈爸爸得意,“那是,那是,你爸开会发言都是简明扼要,堪称典范。”
“老爸——”沈惜凡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想嫁人,一辈子和你们生活在一起多好。”
“女儿,你要是嫁人了,老爸我会舍不得的。”
“那我就不嫁好了!”
“什么!你敢不嫁!”沈妈妈的大嗓门从客厅传来,“你们一老一小躲在屋里做什么?想造反呀!老沈我告诉你,别给你家女儿灌输不良思想。”
沈爸爸脸立刻拉下来,沈惜凡捂着被子偷偷的笑,她觉得自己家里很温暖很幸福,老爸总是在适当的时候给自己提点,老妈看似唠叨其实比谁都疼她。
而自己和严恒的事,她终于下定决心去面对。
第二天她去酒店,看着络绎不绝的豪华轿车心生疑惑,拉住站在一旁的林亿深问,“师兄,这是干啥的,拍偶像剧了?”
林亿深拿着记录本敲她的脑袋,“几天不上班回到地球发现变样了吧?这里很危险,赶快回火星去吧!”
许向雅笑起来,“中宇开新产品发布会,喏,现在出名了,来的人是一拨一拨的!”
那边有秘书过来,“程总让沈经理和林经理去会场。”
他走上台介绍中宇的企业文化,同时亮相新款的十台笔记本电脑。灯光配合着演讲人逐渐降低亮度,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这个主宰了电子业大半壁江山的男子,气度极好,那样子的镇定自若,让人不由的心生信赖。
沈惜凡微微眯起眼睛,只觉得这一幕这么熟悉,当年学生会的副主席,严恒也站在省学联所有人面前,竞选学联主席之职。她站在小礼堂的角落,透过密密的人群,看着他,想了很多。
他一直是一个耀眼的人,那时候她就觉得和他离的很远,现在,更远。
沈惜凡忽然想起爸爸的那句话“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好好权衡”,原来这个男子,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掌握的。
当年和他在一起,她一直觉得自卑,处心积虑的讨好他,生怕他不要她。而现在,和他并不处在同样的高度,她问自己如果永远活在他的光环下,会甘心吗。
一直以来,她都努力的证明自己的存在,原来无意中,伤害和打击换来了骄傲和自尊。
眼前的灯光不停变换着,她心里却一片通明。
如果对一个人没了感情,断是不能受到一点点委屈,如果还爱着,再大的苦都能忍。
爱情,不是配不配的问题,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原来,可以自己可以这么平静的看着他,原来,那些让她迷乱的感情不知不觉已经烟消云散,感情,想通了,其实很简单。
一直是她庸人自扰而已。
想着想着,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林亿深看着她觉得奇怪,“小师妹,笑啥呢?”
“没啥!”沈惜凡转头看着墙角,“卫生搞的不错,我回去表扬一下。”
背着包走在去公车站的路上,沈惜凡觉得周身无比的轻松,即使空气依然潮湿,阴霾笼罩。她捏着一包话梅,边嚼边吐。
忽然,她瞥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坐在离酒店不远的街心花园的椅子上,她上前拍拍他,试探性的问,“乔阳,你跑这里来做什么?”
乔阳回头,声音懒懒的,“来找你呀。”
沈惜凡撇嘴,“我不信,你有事完全可以打电话,发信息给我,那么兴师动众的跑过来所为何事?”
乔阳叹一口气,点上一支烟,“我心里堵的慌,然后走走就走到这里了。”
她好奇,试探的问,“大哥,你莫不是跟大嫂出了什么问题?”
“我原来有一个女朋友,家里不同意,结果两年前分了,然后认识了你大嫂,我原来想,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也不错,可是我今天却在公司里遇见了她。”
“然后呢,不会是狗血情节上演?”
“她现在还没结婚,二十八的女孩子现在连男朋友都没有,今天站在我面前,看了我手上的结婚戒指,然后笑着说‘恭喜你’,转身之后,她却泪流满面,而我就呆呆的站在原地,什么都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
沈惜凡叹气,“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话出口,却发现言语都是无力。
乔阳轻轻的吐出一口烟,“小妹,婚姻中永远不要有‘将就’两个字,我和你大嫂,生活平静相安无事,可是总是缺了夫妻的那种味道。我总是想,如果我当时选择了那个女孩,现在的生活不知道怎么样,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围城’,总是有种想跳出来的欲望,所以千万不要为结婚而结婚,不管是因为家庭压力还是其他。”
她低下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她曾经也想过这样的婚姻的状态。
爱情不等同于婚姻,那么,婚姻是什么,爱情又是什么,她更加的迷惘了。
乔阳笑笑,看着沈惜凡一脸郁闷的样子,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看看你那脸拉的老长的样子,比我还忧郁。”
沈惜凡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大哥,你说的轻松,但是我已经被你搞的很郁闷,很郁闷,你说怎么办吧!”
乔阳笑笑,眼光瞥到了她手上的那带话梅,提议,“我请你喝乌梅汤吧。”
她眼睛一亮,“小时候奶奶给我们每人灌上一壶带去学校的那种乌梅汤,你确定味道是一样的吗?”
“你去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尚福堂是家百年老店,主营药膳,乔阳介绍到,“我试过很多家,这里的冰镇桂花乌梅汤最正宗,爽口好喝,甜中带酸。”
两碗茶盅端上,果然清香扑鼻,沈惜凡边喝边说,“做的真不错,现在这样潮湿的天气,喝上一碗最舒服。话说我最近吃的中药里面也有这一味药。”
“你吃中药,怎么回事,生病了?”
她把袖子一抹,大大咧咧的指着快消褪的湿疹,“这个东西痒死我了,只好去看了医生。”
倒是乔阳一愣,“对了,你这丫头跟李介那个家伙合伙起来耍我们。”
沈惜凡噗哧一下笑出来,“千万别告诉我妈,不然她非把我给杀了,李介是个好男人,只是我跟他没有缘分。”
乔阳话中有话,“那你和谁比较有缘分?”
她抿起嘴笑,乌梅汤融在口中,酸甜芳香,眼睛里暗含温柔,“不告诉你!”
天已经大黑,城市里阑珊的灯火温柔地铺展开来。
她捏着话梅袋子,从公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何苏叶背着包从后一辆公车里出来,原来,她和他差了一个班次,却同时到家。
真是有趣的巧合。
何苏叶一眼就看见那大袋话梅,微微不满,“小丫头怎么又乱吃东西,我开的方子是乌梅,不是话梅。”
沈惜凡笑嘻嘻,递过去,“要不要来一颗?话说这个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
何苏叶伸出去的手一滞,狐疑的看着她,然后轻轻的笑起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小丫头长进不少呀,以后可以自己看病了!”
她不好意思,“哪里哪里,江湖医生而已,何医生不要过誉呀,担当不起。”
何苏叶眯起眼,“看样子心情不错嘛?”
沈惜凡沉重的点点头,“那是那是,我刚喝完桂花乌梅汤回来,那是相当的神清气爽!”
“哪家有?我自己做总是觉得不正宗,甜味总是欠缺了一点。”
“你会做呀,改天我去喝喝看!”
“丫头,我问你哪家有呢。”
“嘿嘿,下次我带你去吧,当然你请客!”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眼前走着,马尾辫上下跳动,轻轻的笑起来,右边的小酒窝更深了, “求之不得.....”
他声音很轻,几乎不可闻。
瞬间,小区所有道路上的灯火,一齐绽放。夜凉如水。
金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发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发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发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发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内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外婆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回家照例打开熟悉的论坛,版友们都很有故事,也很有才。
讨论贴上楼主对相恋四年即将结婚的男友家庭颇为不满,两家对车和房子的问题争执不下,闹得不可开交,相持不下。
还有一位版友迷惘纠结中,家里为她安排一门婚事,对方是有钱有势的世家子弟,她却不情愿,没有恋爱直接步入婚姻,让她惶恐不安。
沈惜凡不潜水,仔仔细细看姐妹的留言,想到乔阳,想到古宁苑,想到婚姻。
有版友留言,“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第二天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从外婆家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太好了,这样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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