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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

_9 沈石溪 (当代)
白眉儿从石凳上跳下来,冲到牯子牛面前,汪汪汪,高声吠叫了一通。它是帮主人的忙,用这个办法分散牯子牛的注意力,使主人好趁机下手。
这办法果然有效,牯子牛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了一跳,眼光从阿蛮星身上跳到白眉儿身上。阿蛮星急步转过老槐树,绕到牛的背后,眼疾手快,将那块烧红的烙铁啪的一声贴在牛的屁股上。
嗞——牛毛被烫焦,牛皮被烧煳,空气中弥散开一股刺鼻的焦臭味。
牛屁股上,隆起的血泡清晰地勾勒出一个&字形的标记。
牯子牛痛苦地惊哞一声,四条粗壮的牛腿绷得笔直,庞大的牛身体向前倾斜,牛脖子狠命甩动,砰砰砰,竭力想拉断系在脖子上的粗麻绳。老槐树被拉得一阵阵颤抖,树叶儿纷纷掉落下来。
叶子是树的泪,树被拉疼了。
汪汪汪,白眉儿把音调放得柔和些,继续在牯子牛面前吠叫。现在,它叫的目的已不是要分散牛的注意力,而是一种好心的劝慰:——嗯,被烙铁烫了一家伙,是有些痛的,不过不要紧,过一两天就没事了。不要发怒,弄坏了自己身体。嗯,对所有的家牛来说,这一关都是免不了的。想想大家都一样,你也就没必要特别愤慨了。忍耐些吧,忍耐些吧,你既然是牛,就只能乖乖地听凭主人的摆布。
牯子牛厌恶地朝白眉儿打了个响鼻,仍不断拉扯脖子上的麻绳。
白眉儿发觉眼前这头牯子牛神态怪异,有点与众不同。它曾在寨子里观看过多次给牛烫烙印和穿鼻绳,别的牛当然也痛苦,也挣动,也哞哞哀叫,但一般来说,呆板的牛脸上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一种逆来顺受的神态。 个别牛疼痛难忍还会掉泪, 掉泪是屈服的表现。
牛就是因为温顺老实和任劳任怨的品性,才受到人类的青睐的。可眼前这头牯子牛,脸上每一根线条都因愤怒而扭曲, 每一个褶皱都燃烧着复仇的毒焰, 表情生动得不像牛脸而像猴脸。牛脖子上的鬃毛恣张开,像斗牛而不像耕牛。一双牛眼布满血丝,红得像毒蛇的信子,喷射着浓浓的残忍。白眉儿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人会发疯,狗会发疯,难道牛就不会发疯吗?
汪!它朝阿蛮星叫了一声,提醒主人小心谨慎。
阿蛮星不耐烦地朝它挥挥手说: “嘘,嘘,一边儿去,我正忙呢,别来添乱。
唉,人在动物面前的过分自信,有时真让动物哭笑不得。
阿蛮星扔了烙铁,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柄铁钩来。这是一种专门用来穿牛鼻孔的器具,一尺长的一根细铁条,顶端磨得犀利,弯成钩状,塞进牛鼻孔里,猛力一拉,薄薄的牛鼻内骨便被铁钩捅穿,绳子就从这洞洞里穿过去。
这有点像人类女性为了戴耳环而在耳垂上穿洞。
阿蛮星举着明晃晃的铁钩朝牯子牛走去,牯子牛勾下头,亮出那对禾杈似的牛角,恶狠狠地打了两个响鼻。这套形体语言很明确,是在警告阿蛮星别过来,不然的话,一切后果由你自负!
屁股上火烧火燎的疼痛,已使牛产生了一种敌对情绪。
“嘻嘻,脾气还挺倔的。我倒要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阿蛮星朝牯子牛嘲弄地眨巴着眼睛,迎着那对琥珀色的牛角走过去。
牯子牛朝前蹿动着,无奈脖子被粗麻绳锁住,身体不自由,发挥不出牛角的威力。它愤怒之极,又连续打几个响鼻。
阿蛮星走到牯子牛面前,伸出左手一把攥住牛角,趁牯子牛甩动脖颈,借着那股力,身体灵巧地旋了一转,跳到牯子牛左侧,身体贴紧牛脖子,左手像掰腕,腕子似的攥住一支牛角用力往下掰,牯子牛被迫将沉在颈窝的脸抬了起来。
白眉儿希望看到牛脸上泪水模糊。泪能降温愤怒,能排泄屈辱。可它看见牛脸上没有一丝泪痕,只有熊熊燃烧的怒火。
危险,主人,千万别蛮干!
阿蛮星没听它的。人怎么会听狗的。
阿蛮星在牛脸抬起的一瞬间,将右手握着的铁钩猛地塞进牛鼻孔,横向一拉,噗,传来软骨被捅破的的声响。
牯子牛打了个响鼻,空中爆出一朵血花。
阿蛮星刚想把铁钩收回,突然,牯子牛狂吼一声, “哞——”犹如石破天惊,震得白眉儿耳膜发疼,震得木屋上的瓦片哗啦啦响。
随着那声狂吼,牯子牛全身肌腱一块块凸突出来,奋力朝前蹿跃,只听嘣的一声响,那根拴在老槐树和牛脖子上的粗麻绳被绷断了。
老槐树害怕得发抖,雨点似的落下一层树叶。叶子是树的泪,老槐树泪如雨下。
阿蛮星没防备,被甩出一丈多远,四仰八叉摔倒在地。
牛脸一片疯狂,变得狰狞可怖。
牯子牛撅着那对犄角,像座小山似的向阿蛮星压去。
“白眉儿——”阿蛮星惊呼起来。
主人的呼叫其实是多余的,在粗麻绳绷断的刹那间,白眉儿已经一跃而起,蹿到疯牛和主人中间, “汪汪汪” ,朝牯子牛龇牙咧嘴地咆哮,企图遏制牛的疯劲,或者引火烧身,将疯牛的残暴引到自己身上来。
牯子牛对白眉儿的咆哮不屑一顾,连眼皮儿也不眨一下,仍直挺挺冲将过来。
眼看那对冰凉的牛角就要捅到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本能地想跳闪开。因为它知道与牛顶牛是占不到便宜的。牛力大无穷,若单纯地比力气,连老虎都不是对手。猎户寨曾发生过牦牛把老虎抵在岩壁上牛死虎亡同归于尽的事。它即使让自己的身体膨胀一倍,力气增长之一倍,也休想挡得住正面冲撞过来的牛。它理所当然应该跳闪开去躲避牛角的锋芒。可突然间,它想到身后的主人——它跳闪开,就等于把主人暴露在犀利的牛角下。主人刚才这一跤跌得很重,还没翻爬起来呢,主人躲不过也挡不住疯牛这杀气腾腾的冲撞的。它是猎狗,它不能为了苟全自己的性命而眼睁睁看着主人被死神收容了去。罢罢罢,就让牛角先在自己身上捅两个血窟窿吧。
白眉儿迎着牛角扑去。它想,当牛角穿透自己柔软的腹部时,自己的两只后爪要抓紧时间在牛脸上拼命踢蹬撕抓,最好抓瞎两只牛眼,瞎眼疯牛看不见目标,危险就会大大减轻。
抓不瞎两只牛眼,也起码要把那张牛脸抓得血肉模糊,视线朦胧,主人就可趁机脱身了。
它抱着必死的决心扑了上去。
不知是疯牛认准了死理一心要对付阿蛮星, 还是疯牛感觉到了白眉儿的用意不愿上狗的圈套,在白眉儿前爪搭上牛脖子,身体罩住牛角后,疯牛并没按常规再往前挺半步将牛角刺进白眉儿的肚子,而是突然缩了一下脖子,两支牛角恰好像铲子似的把白眉儿铲了起来。白眉儿按自己的思路在扑出去后两只后爪就开始踢蹬撕抓, 结果, 没撕破牛脸, 也没抓瞎牛眼,全撕抓在坚硬的牛角上了,等于在给疯牛献殷勤搔痒痒呢。疯牛在缩脖子的同时,庞大的身体微微一摇, 猛甩脖子, 两支牛角也用力朝天上铲去——白眉儿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身体便被弹了出去,像只笨重的大鸟在空中滑翔了一段, “咚” ,一头撞在老槐树上,差点撞出脑震荡来,随即又像只烂果子从树枝上掉落在地。
疯牛得意地哞了一声,又继续撅起牛角去挑阿蛮星。
虽说白眉儿没能抓瞎牛眼,还被牛像玩球似的抛了一次,吃了大亏,但毕竟争取到了一点时间,阿蛮星已从上翻爬起来,连滚带爬朝屋里跑去。
汪汪!主人,加油啊!白眉儿虽然在老槐树上撞得两眼发黑金星直冒,但一颗赤诚的狗心仍牵挂着主人的安危。它希望主人赶快跑进木屋去,取下挂在墙上的猎枪。主人一旦猎枪在握,就无敌于天下,疯牛很快会变成一堆任人宰割的牛肉。
不好,主人脚步踉跄,脸色发白,一只手紧紧扶着腰,痛苦地皱着眉,跑起来一颠一拐的,像在表演舞蹈,速度慢得不像话,看来,主人刚才一定是跌闪了腰,或许还崴着了脚。
那疯牛飞快地追赶上来,毫不客气地从背后用牛角去挑阿蛮星,眼看牛角就要戳着阿蛮星的脊背了!阿蛮星到底是打猎出身的,不乏与野兽周旋的经验,听到背后的喘息声越来越近,突然一个急拐弯,牛角只把他那件上衣给挑走了。
可惜的是,阿蛮星进木屋取枪的企图落空了。
阿蛮星围着老槐树兜圈子,疯牛在背后紧迫不舍,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白眉儿,白眉儿,快,给我拖住疯牛! ”阿蛮星一边逃,一边焦急地呼唤着。
白眉儿甩了甩被撞得金星直冒的脑袋,毫不犹豫地蹿了上去,嗖地起跳,跃上牛背。按犬科动物的习惯,也是犬科动物最有效的猎杀方式,该咬疯牛的喉管。犬科动物嘴吻较尖,容易探进猎物的颈窝,咬住喉管,喉管薄脆,容易咬断,一旦咬断,猎物就会像坨稀泥巴似敌的瘫瘫软下来。可眼下这头疯牛朝前亮着牛角,紧勾着牛头,喉管深深藏在胸脯下,它根本咬不到。疯牛又是在奔跑着,它在牛背上费很大劲儿才保持着身体平衡没被颠下来,不可能再像耍杂技似的钻到疯牛颈窝边,张嘴就在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牛背上的其他地方,都非致命部位,咬上一百口,恐怕也很难把疯牛咬死,它也没时间去咬一百口,主人的处境十分危险,时间很紧急,别说咬一百口,只怕咬不到二十口,那尖利的牛角就会洞穿主人的后背。必须速战速决,置疯牛于死地。看来,只有咬牛的颈椎骨了。咬猎物的颈椎骨,是典型的猫科动物的猎杀方式。 老虎、 豹子和大山猫对付猎物最有效的办法, 也是最通用的办法,就是跃上猎物的背,咬住猎物的颈椎骨,猛地一拧,咔嚓一声脆响,猎物颈椎断裂,立刻变成一堆任其宰割的肉。白眉儿虽然没实践过咬猎物的颈椎,但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目睹过虎豹觅食,依样画葫芦还是会的。它两只后爪钩在牛肚子上,两只前爪搂楼住牛脖子,张嘴在疯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牦牛脖子上的毛太长太密了,牛皮也太厚韧了些,连咬了几口,只是把疯牛的后脖颈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无法咬到颈椎骨。又咬了几口,好不容易感觉到已衔着那根粗粗的颈椎骨了,梗着脖子用力拧,嘴拧歪了,脖子也差一点扭了筋,却没法拧断那该死的颈椎骨。更可恼的是,疯牛并没因为被它在后脖颈上胡啃乱咬而放弃攻击阿蛮星,也没放慢追击的速度,仍气势汹汹地朝主人的背影冲撞,主人的危险一点没减轻。
本来嘛,犬科动物的颌骨就远不如猫科动物那么发达,缺乏“拧”的力度,临时改变噬咬风格,技巧也差些, “拧”的又是身高体壮的牦牛,当然力不从心了。
主人脸上一层虚汗,跌跌撞撞,逃得十分笨拙。那对琥珀色的牛角离主人后背只有几寸远了,照这样下去,主人很快就会被疯牛挑中的。
不能再在牛背上泡蘑菇了, 白眉儿想, 必须换一种更有效的办法对付疯牛。 它四爪一松,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一口咬住疯牛的一只后蹄。咬牛蹄当然无法把疯牛咬死,但可以迟滞疯牛的行动,只要主人和疯牛间能拉开七八步的距离,主人就可以进屋取枪或拉开院门的门闩跑出去。
它咬住后蹄,四只狗爪抠住地,拼命往后拖拉,就像在拔河比赛似的,想拉住疯牛。狗的力气和牯子牛比起来,差了很大一截,疯牛几乎没受什么影响,仍跨着大步向前追去,它身不由己,被拖着往前走。
唉,若论力气,轻量级的食肉兽不如重量级的食草兽啊。
阿蛮星一个踉跄又歪倒在地,翻了个身,勉强站起来,不知怎么搞的,竟逃到两面院墙的夹角里。这是一个死角,没有回旋余地。他转过身来,靠墙而立,面朝着疯牛。疯牛瞪着血红的眼,钩着头,禾权似的犄角对准阿蛮星的胸膛,庞大的身体向后退了半步,眼看着就要像座山似的撞过去了。
“白眉儿——”主人绝望地叫起来。
白眉儿松开嘴,旋风般地跳上牛屁股。现在,它只有用一种它很不愿意用的办法来结果疯牛的性命了,那就是掏牛肠子。
埃蒂斯红豺群的豺们,遇到牛,绝不会傻乎乎地迎着锋利的牛角从正面攻击,也不会事倍功半地咬脊背或后脖颈,而是用一种最筒捷省力的办法来对付力大无穷的家伙。那就是跳上牛屁股,将豺爪伸进牛的肛门,在牛肚子里鼓捣一下,扯出牛肠来,再健壮的牛,一旦被抠出了肠子,立刻就会倒毙。
一年半前,白眉儿曾成功地将一只小斑羚的肠子抠出来过,那时,它还没投靠人类做猎狗,还是一只豺。
刚才,白眉儿跃上牛背想拧断牛的颈椎骨失败后,也曾转过掏肛门的念头,但它犹豫了一下,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它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在丛林里所有的野兽中,只有豺会掏猎物的肛门。可以这么说,掏肛门是豺独特的狩猎风格,是豺的专利,是豺在猎杀习惯上区别于其他犬科动物最明显的标志。狗是从来不会去掏猎物肛门的。它掏了疯牛的肛门,主人会怎么想,怎么看?
它晓得,主人对豺恨之入骨。
它晓得,主人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必然会从掏肛门这一豺所特有的猎杀风格中猜测并怀疑它的出身与血统。
它可不能往自己的脸上抹黑啊。
可眼下主人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它若不用掏肛门这个绝招,无法将主人从牛角下救出来。它是猎狗,好猎狗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在关键时刻舍得为主人牺牲自己的一切。命都舍得丢,血都舍得流,还有什么舍不得失去的呢。
它为自己刚才的犹豫感到惭愧。
它跳上牛屁股,张嘴去咬牛尾巴。这是一着虚招,让牛将尾巴从股沟那儿移开。它咬得很重,那根牛尾条件反射般地竖立起来。
门户洞开,可以下手了。
它三只爪子呈三角形抠住牛屁股,一只右前爪闪电般地捅进疯牛的肛门。右前爪一片温热,一片潮湿。
疯牛正准备以泰山压顶之势向阿蛮星冲撞过去,没想到肛门里突然塞进一样东西,难受得厉害,向前冲撞的动作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右前爪拼命向前伸去,揪牢滑溜溜的牛肠,另外三只爪子在牛屁股上用力踢蹬,“吱溜” ,一根牛肠被顺利地掏了出来。白眉儿一口叼住,从牛屁股乏上跳下来,快速向后倒退,像扯线团似的把牛肠越扯越长。
疯牛哀哀地哞叫了两声,四腿弯曲,颓然栽倒在地。
好险哪,那尖尖的牛角离阿蛮星的鞋子只有一寸远了。
阿蛮星望望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的牯子牛,又望望将牛肠子越扯越长的白眉儿,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喜悦、惊骇、迷惘、困惑,呆呆地站在院墙的夹角里,似乎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眉儿见牯子牛再也站不起来了, 就吐掉嘴里的牛肠子, 跑到主人跟前, 使劲摇动尾巴,发出汪汪汪的吠叫声:主人,疯牛死了,一切都过去了。
阿蛮星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笑了笑,笑得有点尴尬: “唔,白眉儿,是你救了我。 ”
这时,左邻右舍听到动静,纷纷赶来,在院门外叫着阿蛮星的名字。
阿蛮星走到院门口,伸手刚要拔门栓,突然,他停了下来,转身急急忙忙奔进木屋,取来一柄长刀,贴着疯牛肛门,一刀割下被白眉儿掏出来的牛肠子,胡乱一卷,塞进墙角,又扯了把草盖好,这才拨开门栓放邻居们进来。
白眉儿理解主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主人是在维护它猎狗的声誉。
“村长,你没事吧?”
“牛发起疯来,连老虎都害怕。阿蛮星,没伤着你吧?”
“没有。 ”阿蛮星说, “这牛脾性太暴躁,做不得耕牛,只好吃牛肉啦。 ”
“啧啧,这么健壮的一头牯子牛,村长,你一没放枪,二没用梭镖,怎么一下子就剽倒了呢?”酒糟鼻踢踢死牛,惊讶地问。
哦,是这样的,疯牛想用角来挑我,白眉儿跳上牛背,咬断了疯牛的颈椎。 ”
“阿啰,这狗,比老虎还厉害哟! ”酒糟鼻羡慕地说。
“真是一条万里挑一的神狗! ”好几个人都伸出大拇指来说。
“是哩,是哩。 ”阿蛮星应和道,口气有点勉强,神态也不太自然。
这以后,白眉儿总觉得它和主人之间隔着一层无形的东西。主人还像过去那样闲坐在火塘边抽烟时喜欢把它搂在怀里,用满脸的络腮胡子蹭它柔软的鼻吻,所不同的是,过去主人在做这个表示亲昵的小节目时,手还在忙着往水烟筒里装烟或划火柴,毫无顾忌地将下巴贴到它脸上,它的鼻吻经常触碰到主人上下滑动的喉结;现在主人搂住它后,一双手再也不去忙乎其他事情,而是左手搭在它的后脖颈,右手托住它的胸脯,那姿势,分明含有一种深深的戒备心理,像是随时准备把它掐住并掀翻,那滑动的喉结,也不再触碰它的鼻吻,而是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距离,似乎在提防着某种危险。有一次,它跟随主人上山砍柴。主人大概是闹肚子了,褪了裤子蹲在树下方便,它在四周溜达,不注意就走到主人身后去了。突然,主人扭过身来,大声呵斥: “去,离我远一点! ”它一时没反应过来,瞧着主人高高撅起的光腚,愣了神。它过去常在主人方便时陪伴着主人,不管它绕到哪个方位,主人也没撵过它。
它是雄狗,主人是男子汉,同性间不需要回避,更不应该害羞的。兴许它愣神时盯着主人的光腚更让主人神经过敏了,主人捡起一块土坷垃,朝它砸来,用更严厉的声调嘘它赶它。主人的眼光里有一种担忧和警惕。它的狗脑筋终于开了窍,主人不让它绕到屁股后面,是一种防范措施。它哀嚎一声,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它知道自己和主人之间那层无形的隔阂是怎么形成的, 起因就是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用豺的风格掀倒了那头疯牛。它怎么可能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亲爱的主人呢。它真想咬开自己的胸膛让主人看看它的心是红还是黑。它虽然深感苦恼,却并不后悔,假如现在再让它选择,是用豺的风格剽倒疯牛却因此而遭受一连串的委屈,还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豺的出身而听任主人被牛角挑翻?它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它是猎狗,为了主人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是它做狗的信条。
这点小委屈算不了什么,它想,它要经受这个考验。它要对主人更温腽顺更忠诚,狩猎时更勇猛更顽强,用出色的表现重新赢筏得主人的信赖。它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它相信不用多久主人就会消除和它之间的那层无形的隔阂。
第十章
老黑狗黑虎预感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的日子不多了。 很多野生动物都有一种预知自己死亡的本领。例如大象,在死前的半个月,就离开象群长途跋涉到荒无人烟的密林深处,跳到象冢里等死。例如鲸,在死前的十几天就游离自己熟悉的水域到没有鲨鱼的深海静静等待死神降临。老黑狗已十八岁,这年龄对人来说,正的黄金岁月青春年华生命的朝阳阶段,但对一条狗来说,已的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差不多要抓一把黄土盖脸了。它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精力不济,不能快速奔跑,一跑就气喘吁吁,咳得浑身抽成一团。食欲也大减,过去每顿吃一大瓦钵还嫌不饱,现在只咽了两三口就腹胀如鼓。生命就像秋天树上的黄叶,快掉喽。面对死亡这一现实,老黑狗虽然恐惧遗憾,却也无可奈何。别说一条狗,即使主宰世界万物的人,也无法跟新陈代谢生老病死这条规律抗争的。
老黑狗卧在木屋门口,凝望着对面山峰上那轮火红的夕阳。老狗和老人一样,都爱回忆往事,让灰色调的参与生命在色彩纷呈的已逝世界里得到一种回光返照式的再现。
老黑狗觉得自己这辈子没白活。用狗的价值观来衡量,它几乎得到了作为一条狗所能得到的一切。它出生在一个宽敞温暖的狗棚,母狗有充足的乳汁,从来没受过饥寒之苦。它一睁开狗眼认识的主人就是阿蛮星,十八年一主到底,从一而终,保持了狗的忠诚,没遇到过中途换主的麻烦。在十几年的猎狗生涯中,虽说没大的建树和惊天动地的业绩,倒也没捅过什么漏子。撵山狩猎,克尽职守,经常能帮助主人从草窠里赶出一些兔子、狗獾、草狐之类的野兽,供主人猎杀。偶尔也和其他狗一起追逐大型猎物,使主人眉开眼笑。感谢命运,它曾和母狗珊珊产下过两窝狗崽,虽说这些狗崽先后都被陌生人抱走了,毕竟还存活在这个蔚蓝色的地球上,完成了繁衍生命的使命。值得骄傲的是,它仗着主人的威望,也开自己的努力,在猎户寨当了十来年的狗群领袖,在狗群里一呼百喏,充分享受了权利的甜美。在它出任猎户寨狗群领袖期间,只碰到过一次危机。那是两年半前,主人从农场买回一条名叫洛戛的大黄狗,这家伙勇猛善猎,很快就深得主人宠爱。眼看就要动摇它在猎户寨狗群领袖地位时,阿弥陀佛,它黑虎命大福大造化大,那名叫洛戛的大黄狗在一次狩猎中被红毛豺给害死了。特别值得庆幸的是,当它年老体衰再也不能为主人卖命时,主人没有抛弃它,仍然养着它,给它养老送终。很多人对自己桊养的狗用得上时亲昵地称之为宝贝,用不上时就卖给狗贩子或送进屠宰场。有的干脆拉下笑脸自己动手,或用水闷或用绳吊或用刀捅或用栗柴棍猛敲狗鼻梁,油炸清炖宫爆,吃狗肉宴席。世界上只有为数极少的狗能寿终正寝。阿蛮星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了。它为自己这辈子能遇到阿蛮星这样的还主人感到荣幸。
越觉得主人好,就越觉得白眉儿可恶。这豺娘养的家伙,装扮成狗,不仅混进狗群来了,还骗去了主人的信赖和宠爱。主人也真是的,样样都好,就是有时太自信太固执了一点,被白眉儿英俊的外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迷住了心窍,识不破白眉儿狗面豺心的真面目。回想起那次雨裂沟里的遭遇,黑虎真气得要吐血。明明是豺,在干豺的勾当,却还反咬一口在主人面前诬陷它迷恋一只死蝙蝠。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卑鄙无耻的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它有时候觉得自己不是老死的, 而是被白眉儿活活气死的。 它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此仇不报,就是死了也不会闭眼睛的。
它深深为主人的安危担忧。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血统决定着物种的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没听说过豺能和人亲善友爱。豺就是豺,血液里就带着仇视人类的成分,骨髓里就有阴险狠毒的烙印。人习惯于把邪恶势力比喻为豺狼虎豹,豺名列第一,可见人是多么地痛恨豺。但主人身边却恰恰睡着一只豺!谁敢保证说这只白眉儿不会在哪天突然豺性大发趁主人没有防备之际伤害主人。只要是豺,就永远也改不了与人为敌的本性。
想到这里,老黑狗黑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深深的内疚。它作为村长的猎狗,有责任保护主人的安全,有义务维护猎户寨狗群的纯洁,揭穿豺的阴谋与伪装。它恨自己无能,它没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白眉儿至今还逍遥法外,蒙骗着主人和猎户寨的狗群。要是主人因此而受到豺的伤害,要是猎户寨的狗群因此而沾染豺性蜕化变质,它黑虎就是历史的罪狗,死了灵魂也不会安宁。
背后的木屋里传来人和狗的嬉戏声,不用回头看黑虎也知道,是主人在火塘边逗着白眉儿玩。主人习惯用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猎狗柔软的唇吻。假如白眉儿真是猎狗,这当然是一种无伤大雅的亲昵, 可它是一只豺, 这就等于在和死神玩捉迷藏了。 它真想大声对阿蛮星说:主人,危险!遗憾的是,它不会操作人类的语言系统。它若用狗的语言来表达,主人又要误会它是在无事生非瞎嚷嚷。
怎么办?难道它真要带着壮志未酬的巨大遗憾离开这个世界了吗?
难道它真的忍心不顾主人安危听任白眉儿为非作歹了吗?
不——不,它一定要设法在死神把自己召唤去之前揭穿白眉儿狗面豺心的真相。只有这样,它才能安安心心平平静静问心无愧地离开这个世界,才算给自己的一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太阳落山了,紫色的暮霭笼罩着寨子。老黑狗思索着对付白眉儿的办法。
或许,它可以出其不意地咬住白眉儿的喉管,它反正快要死了,把所有的生命都凝聚在这一咬上,咬着后死也不松口,就是浑身被咬得稀巴烂也不松口,与这豺娘养的家伙同归于尽。
不——不,这主意不妥。老黑狗想,它风烛残年,与白眉儿拼斗,好比以卵击石,悬殊太大,极有可能它还没咬着对方的喉管,自己倒给对方咬得半死不活了。就算它运气好,能一口咬住对方的喉管,有没有力气坚持到把喉管咬断也是个问题。再说主人看到后很有可能会以为是它嫉妒成性在寻衅报复呢。
应当想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想一个能充分暴露白眉儿豺的本性的绝招。
暮春的夜,温柔湿润,空气中弥漫着郁金香的芬芳。金蛉子和纺织娘轻吟低唱。月牙儿升起来了,照亮了一片薄云。
突然,老黑狗眼前一亮,想出了个主意:要是主人看到它活活被白眉儿咬死,死得极惨,皮开肉绽,开膛剖腹,完全是豺的噬咬方式,主人就一定会认定白眉儿是只残忍的豺了。
当然,白眉儿现在正伪装成狗,绝不会在主人的眼皮底下用豺的方式来咬它的,送上门去让其白咬也不肯咬的。这没关系,谁咬的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体现出豺的噬咬方式。
老黑狗黑虎知道,采用这个办法,自己是必死无疑的。它生命的烛光虽然快熄灭了,但假如静静地待在自己的狗棚里,苟延残喘,少说还可活十天半月。对生命意识很强的哺乳类动物来说,哪怕能多活一天也是好的。它很快就要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了,想到这一点,它免不了有些伤感。但它是条忠诚的老猎狗,珍惜主人的生命赛过珍惜自己的生命,甘愿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来擦亮主人受蒙蔽的眼睛,为了报效主人,别说少活十天半月,即使少活半年一载的,也在所不惜。
主意已定, 老黑狗黑虎离开院门向院子里的狗棚走去。 院子南墙东西两端盖着两个狗棚,东边的狗棚属白眉儿,西边的狗棚归老黑狗,两条狗虽然共同效忠一个主人,但由于关系恶化,彼此间从未串过门,两个狗棚之间像有一条无形的界线。老黑狗越过自己的狗棚,一头钻进白眉儿的狗棚。
老黑狗发现白眉儿的狗棚和自己的狗棚大同小异,也是四尺见方的空间,也是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它卧在稻草上,默默地等待着。
月牙儿升上树梢,老黑狗晓得,主人快上床睡觉了,白眉儿也快从木屋回狗棚来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要干就快干。它侧躺下来,先将一只前腿伸到自己嘴边,狠狠心,一口咬住,脖颈使劲一扭,腿往外猛蹬,咝的一声,前腿的狗皮被撕开长长一条口子,疼得它真想大声咆哮。它倒吸一口冷气,拼命克制住自己,不叫出声来。它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嚷出声来,惊动主人,暴露出自己的意图。如果这样的话就会前功尽弃,血白流,命白搭,痛苦也白痛苦。
自己戕害自己,是要有点毅力的。
前腿血流如注,老黑狗咬咬牙,又四爪朝天躺在稻草上,把嘴吻探进自己的腹部,咬住腹部柔软的狗皮,在地上挣扎着打了两个滚,噗的一声,腹部又裂开一个口子,一团血糊糊的东西从创口像蘑菇似的涌了出来。
肠子流出来了,闷热的体腔一阵凉快。它又发疯般地在自己身上、腿上胡啃乱咬。
老黑狗并不是自虐狂,它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它要用自己遍体鳞伤的死相来使主人明白,那条会摇尾巴的白眉儿本质上是只敌视人类和狗的豺,是残忍无度的恶魔。它并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在制造假象,是在伪造现场,它不过是把将来必然要发生的事提前诱发出来罢了。既然白眉儿是豺娘养的,基因里就带着邪恶与残暴,就永远也改不掉杀狗吃狗杀人吃人的本性。
它没有羞耻感,相反,它有一种为主人赴汤蹈火的慷慨和以身殉职的悲壮。
牺牲自己,铲除异己,正义得不能再正义了。
院子里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老黑狗知道,白眉儿正往狗棚走来。它已因失血过多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还活着。它要坚持活到主人闻讯赶来。它要留着奄奄一息的残相给主人看,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激发主人的愤慨与憎恶,毫不留情地处置白眉儿,不,是处置恶豺。
白眉儿大概是闻到了狗棚里那股浓重的血腥味,站在狗棚外汪汪乱叫。
叫什么叫呀,进来吧,宝贝,里头欢腾,里头热闹,里头有好戏看哪。
老黑狗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串咕噜咕噜的低嚎。猫和狗都会在喉咙深处发出咕噜声,形式相似,内容却大相径庭。猫是在惬意舒适时才咕噜咕噜叫,俗称猫念佛;狗是生气发怒时才咕噜咕噜叫,是一种刻毒的诅咒。
你这该死的小白脸,你这豺娘养的杂种,你这骗子加流氓,你这歹毒的蟊贼,我就占领了你的窝,你敢把我怎么样,你敢来咬我撕我吗?
老黑狗不愧是在人类身边生活了十多年的家犬, 很有点战略战术。 诱敌深入, 请君入瓮,布个圈套让你钻,设个陷阱让你跳!
白眉儿果然气势汹汹地钻进狗棚来了。 对白眉儿来说, 被无缘无故地占了窝, 当然愤慨。
到家里来搞打砸抢,谁肯善罢甘休?它以为老黑狗是找上门来挑衅的,欺到它头上来了,它当然要反击,要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把老黑狗撵出去。它做梦也想不到,老黑狗会用自戕的办法设下这么个毒辣的圈套。
这蠢东西,果然上当了,老黑狗想。它闷闷地不出声,也不想用残剩的最后一点生命去朝白眉儿咬一口。它知道,别说自己已经受了致命伤,即使没受伤,咬白眉儿一口,也最多咬掉一撮黄毛,是无法把白眉儿咬死的。它可不想占这种小便宜。它要尽量避免和白眉儿咬成一团,绝不能让主人闻讯来观看时,自己和白眉儿是处于格斗状态。假如这样的话,主人会认为是一般性质的狗咬狗,从而减轻对白眉儿的惩罚。真要造成这样的后果,它就死得太冤枉太不值得了。
它早就设计好了最后一个含义丰富的形体语言。
当白眉儿钻进狗棚,龇牙咧嘴朝它吠叫时,它用最后一点力气,爬到狗棚的门口,狗头和一条前腿伸出门洞去,侧躺着,一副想逃却逃不掉的姿势,一副无辜受害者的相,一副弱者盼望救星盼可怜神态。
十几步开外的木屋里已经有了动静,亮起一豆灯光,竹床咯吱咯吱响,还传来主人不耐烦的抱怨声: “半夜三更的,疯叫个啥呀,又碰上什么怪事了嘛?”
木屋的门开启了,那豆灯光飘出木屋,穿过院子,向白眉儿的狗棚移来。
老黑狗将那只伸出狗棚的前爪使劲在泥地里刨划了两下,抠断了草根,抠出一条泥沟。
这是一个证据,证明它竭力在朝外逃窜,却被里头那个家伙拼命拉扯住了。
白眉儿在狗棚里连声咆哮,还在老黑狗身上撕咬,想把入侵者撵出自己的窝。
老黑狗觉得自己的腹腔里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 那一定是白眉儿的狗爪缠住了它漫流出来的狗肠子。
嗯,这样很好,这样戏就演得更逼真了。
阿蛮星举着马灯来到狗棚前, 只粗粗看了一眼, 便满脸惊愕的表情, 一面举灯仔细观察,一面蹲下身体问:“黑虎,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啦?”
老黑狗已不再有力气吠叫了,动动嘴角,吐出一口血沫。被堵在狗棚里的白眉儿仍一声接一声发出恶声恶气的吠叫。
这蠢家伙,自己在给自己身上贴罪名呢,老黑狗想。
阿蛮星放下马灯,抱住老黑狗的肩胛,使劲把它从狗棚里拖出来——惨哪,老黑狗浑身是血,遍体鳞伤,一根弯弯曲曲的肠子拖在身后,冷不丁一看好像生了第二条尾巴。还蒙在鼓里的白眉儿跟着老黑狗钻出了狗棚。白眉儿因愤慨而两眼闪烁着绿光。显得凶残狠毒。它满嘴血污,脖子上还缠着老黑狗的肠子,汪汪嚎叫,瞧着就是一副赶尽杀绝的屠夫相。
阿蛮星倒吸了一口冷气,慌乱中差点把马灯弄翻了。他把奄奄一息的老黑狗放在地上,像撞着鬼似的后退了两步,双眼直愣愣望着白眉儿,脸上浮起惊骇、恐惧、憎恶的表情。
白眉儿这才觉得事情有点不大对头,眨巴着眼睛望望躺在地上四爪抽搐的老黑狗,又望望脸色铁青双目喷火的主人,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老黑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可怜巴巴地望着主人,爪子在地上胡乱踢蹬,挣扎着向主人站立的方向爬动了最后一寸。看起来,老黑狗是在竭尽全部的生命,爬离身后那个恶魔,哪怕远一寸也好;爬向亲爱的主人,哪怕近一寸也好。突然,老黑狗脑袋猛地一仄,死了。
可它那双狗眼仍瞪得溜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似乎临死那一瞬间仍在呼唤主人替它申冤报仇。
“黑虎,黑虎,你怎么啦?你醒醒,你醒醒! ”阿蛮星一条腿跪在地上,高声叫喊着。
老黑狗嘴角间凝固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永恒的微笑。
汪汪汪汪,白眉儿又不合时宜地朝已经死了的老黑狗发出一串吠叫。它年轻的狗脑筋一时半刻无法破译眼前这件稀奇古怪的事,它在质问老黑狗,这到底是怎么啦?
“你……你……你这条疯狗! ”阿蛮星指着白眉儿的鼻梁咬牙切齿地骂道,你怎么敢咬死黑虎?黑虎和我一起生活了十八年,忠心耿耿,我都舍不得把它卖给狗贩子,你……你竟敢咬死它。你……你还掏出它的肠子。你上次对付牯子牛时也掏出了牛肠子,我就怀疑你不是狗,狗没有这般恶毒的咬法。今天你又掏了黑虎的狗肠子,你……你确实不是狗,你……你是豺! ”
这时, 白眉儿头部的毛已差不多让老黑狗的血给染红了, 尖尖的耳廓, 长而上翘的唇吻,确实有点像红毛豺。
白眉儿在阿蛮星身边待了一年多时间,早已熟悉主人的表情和语调,虽听不懂主人话语的确切含义,大致的意思还是猜得出来的。它从主人颤抖的手指和牙齿缝里蹦出来的音节中感受到了一种正在受到严厉审判的压力。它瞧瞧躺在地上已僵硬不动的老黑狗,明白主人是在指责它死了老黑狗,并残忍地掏空了老黑狗的肚肠。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它在狗棚里确实撕咬过老黑狗,但天地良心,那都是同类打架的招式,仅用了三分力气,至多撕咬掉几撮狗毛,不可能撕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更不可能把肚肠都掏出来的,除非老黑狗的皮囊是用纸糊的。可眼面前躺在地上已气绝身亡的老黑狗,确实肠子漫流惨不忍睹。这是怎么回事?
白眉儿全懵了,犹如小孩第一次看魔术表演,瞠目结舌,如坠云里雾里。本来嘛,人心叵测,狗心叵测,世界就是一个魔术大舞台,但白眉儿过于单纯,还没认清这一点。它想,会不会是刚才有别的野兽如土豹、 鬣狗或斑狼之类的来过, 把老黑狗收拾了一顿?它环视狗棚四周,没有任何别的野兽光临过的蛛丝马迹,耸动鼻子,空气中也没闻出陌生气味。
怪怪怪,真正是撞着鬼啰。狗倒起霉来,喝凉水也会硌牙。这真是飞来横祸。现在,别说它白眉儿长着一张狗嘴,即使换成一张人嘴,恐怕也洗刷不掉嫌疑了,跳进怒江也洗不清了。它只能对着那弯挂在树梢的月牙儿,连声吼叫,以发泄堵塞在胸臆那团如铅巴般沉重的冤气。它太急于向主人表白自己了,太急于为自己辩白了,不知不觉间,叫声变了调,由嘹亮的吠叫变成尖细的嚣叫。
凡猎人都知道,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叫法,虎啸龙吟豹吼鹿鸣羊咩牛哞鼠吱狗吠狼嗥豺嚣,那悠悠的嚣叫声非豺莫属,狗想学也学不会的。
阿蛮星浓眉竖立,脚底板像踩住了火炭,连连向后跳去: “你……你……你果真是只恶豺!我瞎了眼,收养了你这混账东西! ”
白眉儿这才幡然猛醒, 意识到自己糊里糊涂发出了豺嚣声, 露了马脚, 真是气极生悲啊。
它想掩饰自己的失误,赶紧汪汪汪发出柔和的狗吠,摇着尾巴朝阿蛮星靠去。
——我是狗,英明的主人,千万别误会,瞧瞧,我发出的是地道的狗吠声,我的尾巴摇得潇洒自如,我是狗!
“别……别过来。你是会装狗叫会摇尾巴的狡猾的豺,我再也不会上你的当了。别过来,杂种!你想干什么?你掏了老黑狗的肚肠,还想掏我的肚肠吗?”
欲盖弥彰,适得其反,误会越来越深了。
怎么办?怎么办?白眉儿急得团团转。
阿蛮星突然转身飞也似的跑回木屋, 又旋风般地冲了出来, 手里提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刀,挥舞着,朝白眉儿逼近。
“你这恶豺,你敢咬死黑虎,我砍下你的豺头;你敢掏出黑虎的肚肠,我砍断你的爪子;你敢吃狗肉喝狗血,我吃你的豺肉喝你的豺血! ”
白眉儿望见头顶的夜空划出一道闪亮的弧形,急忙往旁边蹿跳,但已经迟了,这一刀不偏不倚正砍在它的勃颈上, 幸亏它带着那副镶有铜钉的牦牛皮制作的护勃儿, 只听嘣的一声,护勃儿给砍断了,好险哪,要是木护勃儿,它的脑袋已经搬家了。
阿蛮星仍不罢休, 又剁又捅又挑又刺, 白眉儿不敢再等闲视之, 使出浑身解数东跳西跃,躲闪着锋利的长刀。长刀屡屡砍空,刀锋落在砂砾上,迸溅起一簇簇耀眼的火星。
“你这畜生,还敢戏弄我。 ”阿蛮星气急败坏地吼道,又踅回木屋,拿出猎枪。
白眉儿深深知道猎枪的厉害,能洞穿熊皮,能击碎虎头,能追上疾飞的鹰隼。假如死能洗净冤枉,它愿意一死以谢主人。问题是即使死了,在阿蛮星心目中仍是只十恶不赦的豺,死了等于白死。它可不想平白无故地丢掉性命。它别无选择,只有逃离主人,逃离猎户寨。 它纵身一跃,跳过一米多高的院墙,钻进夜幕。
背后砰地爆起一声巨响,霰弹擦着它的头皮飞过。它拐了个弯,逃进寨后那条幽深的山沟,又顺着山沟逃进莽莽苍苍的日曲卡山麓。
它的猎狗生涯就这样结束了。
第十一章
白眉儿在日曲卡山麓流浪了好几个月,不敢再回猎户寨。它知道,主人阿蛮星已把它定性为豺,再回去的话,等于自投罗网白白去送死。
夏秋季节的日曲卡山麓虽然很容易找到食物,但孤身只影,日子过得甭提有多乏味了。
慢慢地,它产生一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的想法。不管它究竟是豺还是狗。都是群体意识很浓的动物,无法适应离群索居的生活。它耐不住孤独和寂寞,它需要伙伴。阿蛮星用猎枪割断了它和人类的关系,它没法再做猎狗,它只好重新去做豺。
重新做豺的第一道关卡,就是要改掉近两年的猎狗生涯所养成的狗的习性。它不能让豺们知道它曾经做过狗。在日曲卡山麓,豺和狗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豺群经常受仗着人势而来的猎狗的围剿追捕,不少豺身上还留有猎狗的爪痕和齿印:豺对狗恨之入骨,绝不会同意接纳被狗文化熏陶过的豺的。为此,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它注意戒掉了摇尾巴的习惯,把狗的摇尾改成豺的摆尾, 并极力克制住自己不再发出汪汪的狗吠。 每要叫嚷, 就微微扭曲脖颈,使声带变细变长,于是,就吐出呦呦欧欧豺的嚣叫声。它本来就生在豺窝,恢复这一套并不困难,经过半个月的刻苦演练,它的尾巴晃荡得十分豺模豺样了,叫声也已彻底豺化,瞧不出什么破绽了。
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动身回埃蒂斯红豺群了。
它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熟悉豺群的活动范围,要找到豺群并非难事。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它就在怒江峡谷见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太阳被一层薄雾遮住,像颗硕大无朋的红玛瑙。它在一座小山包上,豺群隔着一条小山谷,在对面的山梁。即将回到阔别已久的伙伴中间,白眉儿兴奋得直蹦挞。它踏着绒雾,踏着露珠,沿弯弯曲曲的山道下到深箐,还特意泡到清亮的小溪里冲了个澡。豺并不喜欢水,也没有勤洗澡的洁癖,虽说秋天,却也凉风习习,水冲在皮毛上,冷得打出一串寒噤。白眉儿在清溪中冲了又冲,它要把沾染在自己身上的由火炭、熟食和稻草混合成的狗的气味冲洗干净。
改掉了狗的习性,又洗净了狗的气味,它可以做豺啦。
它登上对面的山梁时,身上湿漉漉的毛已差不多被晾干。走到离豺群还有一箭之遥时,突然,它瞥见豺王夏索尔正卧在一块磐石上,目光阴沉,血红的舌头残忍地磨砺着那副尖利的白牙。往事闪现在它的脑海中:两年前,它是因犯了错误被驱赶出豺群的。当时的情景十分可怕,豺王夏索尔纠合一帮大公豺往死里咬它,若不是它跑得快,早就被愤怒的大公豺们大卸八块了,至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不寒而栗。虽说此事已过去两年,但时间真的会像流水那样冲淡过去的恩恩怨怨吗?豺王夏索尔能不能原谅自己呢?万一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们还记着它的过错,要跟它算两年前那笔旧账,如何是好?看来,不能冒冒失失回埃蒂斯红豺群,最好能寻找一个能表白自己悔过心迹,能补偿两年前自己所犯错误的机会,再回埃蒂斯红豺群。
幸好山梁上晨雾袅绕,能见度很差,豺王夏索尔没发现它,它又悄悄地退下山谷。
事有凑巧,翌日下午,白眉儿正独自在埃蒂斯山谷附近觅食,突然,隔着一座小山包传来嘈杂的豺嚣声。它一听就明白,是埃蒂斯红豺群在狩猎。那豺嚣声持续不断,忽高忽低,透出急躁与焦虑,看样子是饥饿的豺群遇到了很难对付的猎物:它爬到山顶,举目望去,只见一头长着长长獠牙的公野猪正气哼哼地往密林深处退却, 豺王夏索尔领着十来只大公豺尾随追击,再后面是老豺、母豺和幼豺,像拉拉队似的齐声嚣叫,为第一线的大公豺们助威呐喊。
豺们跟在公野猪的屁股后面,公野猪朝前窜逃,豺们就跃跃欲试地贴近去想咬野猪腿;公野猪一转身,撅着獠牙冲进豺群,豺们又尖嚣着四散逃开去。
双方像拉锯似的拉来拉去。
公野猪后胯有一道血痕,而豺群里那只名叫察迪的大公豺肩胛被獠牙犁开一道血槽,汩汩冒着血。
显然,豺群吃过亏,领教了公野猪的厉害,被那副长长的獠牙和旺盛的斗志震慑了,不敢再硬拼蛮干。而公野猪也畏惧豺的群体威力,不愿持久对峙下去,寻找机会想开溜。
野猪性格暴烈,勇猛好斗,是森林里有名的拼命三郎,连凶悍的孟加拉虎见了都要谦让三分。森林里有头猪二熊三虎的说法。这头公野猪比一般的野猪体格要魁梧一圈,脖颈上的鬃毛硬得像钢针,耸立在脑后,眼珠子喷射着怒火,两支獠牙翻出嘴唇,弯曲在尖吻两侧,凶恶丑陋,高大健壮,称得上是野猪王。
黑耳朵公豺斜刺蹿出豺群,凭借大树掩护,三绕两绕绕到公野猪左后侧。这是公野猪的一个死角,因为公野猪转身反扑习惯右转身,左后侧没设防。黑耳朵公豺匍匐爬行,悄悄逼近公野猪的屁股。豺王夏索尔和其他大公豺自觉地偏向公野猪的右侧,乱扑乱叫,竭力吸引公野猪的视线。白眉儿看得很明白,黑耳朵公豺是要跃上公野猪的屁股用爪子掏肛门了。这是豺群的看家本领,也是目前情况下唯一可能制伏公野猪的办法了。肩负主攻重任的黑耳朵公豺和用佯攻迷惑公野猪的大公豺们配合得十分默契,看来成功的希望很大。
黑耳朵公豺起跳了,土红色的豺毛恣张,像团野火飞向公野猪肮脏的屁股。眼瞅着黑耳朵公豺的四只爪子已揪住公野猪屁股上凌乱的猪毛,突然,公野猪像只巨大的黑色陀螺,高速旋转了一下,刹那间,公野猪首尾倒置,刚才还是屁股的位置,变魔术般地换成猪嘴。黑耳朵公豺没防备,两只后爪恰巧搭在獠牙上,一只前爪往猪嘴里捅去——它反应慢了半拍,把臭烘烘的猪嘴当做公野猪的肛门了——这等于将自己的一只爪子免费奉送到猪嘴里给公野猪当甘蔗嚼。公野猪也不讲客气,送到嘴里来的照吃不误,只听咔嚓一声,黑耳朵公豺当即四肢扭舞身体绷挺眼珠儿翻白,呦欧呦欧喊爹哭娘。公野猪强壮的脖颈猛地一甩,黑耳朵公豺被抛出一丈多远,在地上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呜咽着钻进草窠里去了。专世界上从此多了一只跛脚豺。
公野猪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豺爪,嘎巴嘎巴,那嚼咬骨头的声音,让豺听得心惊胆寒。
豺们虽然还跟在公野猪身后,但没有哪只豺再敢去捅公野猪的肛门了。
对埃蒂斯红豺群来说,这场狩猎变得十分尴尬,取胜无望,放弃又舍不得,真正是进退两难。
整个豺群笼罩在一片失败的氛围中。
白眉儿晓得, 假如不出现奇迹, 顶多再过半个时辰, 公野猪就会平安地撤离埃蒂斯山谷,跑上地势险峻的山坡,凭籍一块绝壁,或者占踞一个石洞,有效地遏制豺群的追击。也有可能公野猪在撤离埃蒂斯山谷的半道上碰到一头相熟的母野猪,珠联璧合,豺群就休想再占到什么便宜了。
公野猪已退到密林深处,眼看就要退出埃蒂斯山谷了。
白眉儿脑子里蓦地跳出一个念头:帮助豺群收拾掉这头可恶的公野猪。它两年前被驱逐出豺群,直接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的冒失惊吓了快钻进伏击圈的岩羊,使群体失去了一个难得的猎食机遇。什么地方跌跤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假如此刻它制伏了公野猪,无疑是一种将功赎罪的表现。用一头公野猪补偿两年前的过失,它就会得到群体宽宥,同意它重返埃蒂斯豺群的。
公野猪身上蹭满黏糊糊的树脂和泥尘,像穿着一件厚厚的铠甲,獠牙锐利,力大无穷,扑上去要冒很大风险,但不管怎么说,值得试一试。
它想,它是有可能制伏公野猪的。首先,公野猪绝对想不到半途会有埋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就有了三分获胜的把握;第二,它做了近两年的猎犬,无数次撵山狩猎练就了一套出色的扑咬技艺;第三,它曾经独自活掏过一头牯子牛的肠子,这豺所特有的绝活儿做得极漂亮,它可以用活掏猪肠的手段对付公野猪,既然庞大的牯子牛也能剽倒,想来对付体格比牯子牛小了一半的公野猪也不会难到哪里去的。
无论如何,它不能错过这个能让它顺利返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机会。
它从山顶借着灌木丛的掩护,直线蹿下山去,爬到一块被狗尾草围起来的岩石上。从公野猪行走的路线来判断,这里是必经之路。
果然,过了一会儿,前面响起杂沓的脚步声,响起猪嚎豺嚣。
公野猪摇摇摆摆走了过来。也是老天爷有意成全吧,公野猪刚刚走到白眉儿卧伏的岩石下,跟随在公野猪后面的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朝前跃了跃,大概是想叼咬那条小黑蛇似的猪尾巴。公野猪勃然大怒,回转身去,獠牙挥舞,以攻为守地进行扑咬。
夏索尔和察迪呜噜一声,赶紧跳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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