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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

_7 沈石溪 (当代)
它爬上坡顶这才发现,自己走的是条绝路:前面是悬崖,陡得连善于在绝壁上跳跃的岩羊也难以上下。前面是陡峭的悬崖,后面是杀气腾腾的狗群,它陷入了绝境。狗群越逼越近,眼看就要扑到它身上来了。它只有两个艰难的选择,要么冲进狗群杀开一条血路,要么顺着悬崖滑下去。前者危险性小一些,但必然会和狗当然也会和狗的主人结下血海深仇;后者虽然可避免与人和狗结下血仇,但风险极大,悬崖约有十几丈高,稍有差错,跌下去非死即伤。
它不愿意冒被摔死的风险,但更不愿意被断绝重新回到主人阿蛮星身边去的可能。它也不能束手待毙让狗群把自己撕成碎片。
看来,只有从悬崖上滑下去了。罢罢罢,就当是玩一回滑梯吧。
它纵身跳下悬崖,跳进一条雪道。雪坡实在太陡了,它虽然有心理准备,还是无法保持身体平衡,快速向下滑了两三丈,便开始栽筋斗,像只皮球似的向下滚跌,越滚越快,就像被装进了全自动洗衣机的滚桶。
这种滑滑梯,一点也不好玩。
半道上,还被小树撞了一家伙,正撞在后脑勺上,撞得它眼冒金星。一直滑到沟底,它四爪朝天,躺在雪地里,晕死过去。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它被冰雪镇醒,挣扎着爬起来,抖掉身上的雪。嘴吻被冰渣划出了血,全身疼痛难忍,一条前腿也扭伤了,只好用三条腿小跑。在雪地里走了大半夜,才回到猎户寨后那片杂树林。饥寒难忍,找不到吃的,只好又溜进猪圈,吃猪吃剩的糠渣。冷得难受,见一窝小猪正挤在一头老母猪怀里睡觉,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也挤了进去,总算熬过了一个可怕的风雪之夜。
天麻麻亮,白眉儿溜出猪圈。此时此刻,猎户寨一片寂静,人们都钻在热烘烘的被窝里做着好梦,所有的狗都蜷缩在火塘边或狗棚里享受着家的温暖。它却无家可归。它这是在干什么呀,含辛茹苦捉偷鸡的狐,不仅得不到理解,还被当做贼遭到人和狗的追杀,这种天大的委屈,别说它白眉儿了,就是万物之灵长的人,也是难以忍受的。突然间,它闪出一个念头:干脆,重新皈依山野做豺得了。现在已是冬天的尾巴,再过十天半月的,惊蛰雷声就要炸响,日曲卡山麓就会变成一只丰盛的大食盆,它能生存下去的。即使眼下觅食有点困难,饥一顿饱一顿的,也比现在的境况要好得多。现在不仅饥寒交迫,还受到人的围剿和狗的追捕,小命吊在刀尖上,随时都有可能被猎枪洞穿脑袋或被狗群咬死。而且死了也是白死,只能做一个孤魂怨鬼。它何必那么傻,非要一条道走到黑?它不是忘恩负义弃主人而去,它是被迫出走的。它没偷过鸡,它问心无愧,不是它负人,是人负它,非要冤枉它是贼。官逼民反,人逼狗反,是人逼得它重新做豺的。走吧,走吧,此处不留狗,自有留狗处。走吧,走吧,一走了之,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天色渐明,雪也停了,好天气或许会给它带来好运气的,白眉儿想。它不再犹豫,一扭身钻进一条水沟,想沿着水沟穿过寨子从东面那道山梁进到日曲卡山麓去。走了一会儿,来到井房,只要穿过井房,就算走出猎户寨了。它听到井房那儿有人在说话,便将脑袋悄悄从水沟伸出来,透过水沟边蒿草的缝隙望出去。哦,原来是几个女人正背着竹桶在水房打水。
它怕这时穿越水房会惊动这些女人,就静静地蹲在水沟里,想等这几个女人打完水后再走,省得惹麻烦。没想到,这一等,等出了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
远远的,白眉儿望见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从青石板小路上走过来,哦,是主人阿蛮星。
主人腰里束着麻绳,肩上横着一根扁担,还挎着一柄长刀,看模样是大清早上山砍柴的。它马上就要离开猎户寨重新做豺了,今生今世恐怕再也无缘与主人相会,生死两相别,情也依依,情也惜惜,它目不转睛地盯着主人,留恋地想再多看一眼。阿蛮星越走越近,神态表情都看得十分清楚了,它一颗狗心忍不住抽搐起来;才短短几天没见面,主人像换了个人,双眼黯然无光,容光焕发的脸像蒙着一层灰,满脸胡子拉碴,两条浓眉结成疙瘩,一副愁容。
板直的腰也耷软了, 挺直的背也佝偻了, 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 壮年汉子变成了小老头。
过去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咚咚咚如擂战鼓,现在步子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像娘们在扭秧歌。他埋着头走,见到在井房打水的女人,也不像过去那样爽朗地笑,随口开个玩笑,而是默默地点个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匆匆往前走。
白眉儿看见,那几个打水的女人朝阿蛮星的背影在挤眉弄眼。
“这几天我们的村长像丢了魂似的。 ”
“花了大价钱,买回来个豺狼坯子,还非说是猎狗,闹了个大笑话。 ”
“唉,打了半辈子猎,结果却让一条白眉狗给耍了,怎能不伤心呢。
“早听巫娘的话,怎会有今天?”
“村长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太固执了。 ”
“听说他赔了巫娘二十多块钱呢。 ”
“这是他自己许诺的,谁家丢了鸡,丢一赔二。 ”
“听说这豺狼投胎的白眉狗还在猎户寨四周悠转,人也抓不住它,狗也奈何不了它。 ”
“这就叫贼心不死。 ”
“那要是豺狼坯子再偷了鸡,他还包赔吗?”
“那当然,阿蛮星说话算话,很豪爽的,是条汉子。 ”
“那不成了拿钱去填无底洞了?”
“这几天也够我们村长焦心的,天天找白眉狗的踪迹。 ”
“只有把这豺狼坯子崩了,猎户寨才能太平。 ”
“唉,就算把白眉狗缉拿归案了,村长的威望也给折腾得差不多了。你想,一个闯荡山林的猎手竟然给一条狗骗了一次又一次,这脸面往哪儿搁?” ……白眉儿从这几个女人讥诮的眼神,轻慢的语气,怜悯的神情中猜出她们所议论的大体内容,一颗狗心沉甸甸的,像坠着一坨铅巴。
阿蛮星走远了,那几个女人也背着盛水的竹桶回寨子了,井房边空寂无人,一片宁静。
趁现在没人,跳出水沟,就可以平平安安地逃离猎户寨,远走高飞,白眉儿想。可是,它四只爪子仿佛生了根一样, 怎么也挪不动。 它走了, 阿蛮星怎么办?它皈依山林当然逍遥自在,但主人将永远为它背起一只黑锅。要是没有阿蛮星,它早就被狗贩子宰了当狗肉卖了。要没有阿蛮星的信任和理解,它在巫娘家鸡窝背后早被处以绞刑了。主人救了它两次,它怎能辜负主人的一片厚爱,在紧要关头弃主人而去呢?它是狗,狗的重要品质之一就是先主人之忧而忧,后主人之乐而乐。白眉儿啊白眉儿,它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主人愁肠百结,你却想溜之大吉,你也太没有狗性狗味了。它为刚才自己想开小差的想法感到脸红,如果狗脸真能红的话。主人对它恩重如山,为了亲爱的主人,它应该继续留在猎户寨,捉拿偷鸡的狐。它要向猎户寨的村民证明,阿蛮星不愧是多年闯荡山林的好猎手,慧眼识狗,收留了它这样一条忠贞不二的好猎狗。它要让亲爱的主人佝偻的脊背重新挺直,塌软的腰杆重新板直,黯然的双眼重新闪亮,灰扑扑的脸颊重新光彩照人,低垂的头颅重新高高昂起。
这是它的义务,也是它的责任。
它打消了皈依山林重做野豺的念头。
它一定要捉住可恶的偷鸡狐,即使冒着被猎人误杀被猎狗误伤的危险也在所不惜。虽说偷鸡的狐一连五天都没再露面,但不可能永远不再露面的。春天还没到来,狐觅食不易,尝到过一次偷家鸡的甜头,就像人类吸过一次海洛因,明明晓得前头是条死路,也会再次光临的。
对狐来说,溜溜进人类居住的村寨逮捉又胖又笨的家鸡,不知比在冰天雪地中逮捉野味要方便多少倍。
只要有耐心,它一定能捉住真正的偷鸡贼。
第七天下午,天空阴云密布,眼瞅着一场雨夹雪就要降临。猎户寨被湿漉漉的雾丝缠绕包裹,昏昏暗暗。村民们大都关在木屋里围着火塘烤火取暖,狗大都钻进狗棚或屋檐下躲避即将来临的雨雪。寨子青石板街道上空寂无人。白眉儿本想找个树洞避避刺骨寒风,但想到七天前该死的狐偷走巫娘的鸡大致也是在这个时辰,不能疏忽大意,就冒着寒风在雨雾中围着寨子一圈圈巡逻。第三次经过寨后那座小石山时,突然,它眼睛一亮,在山坡一片残雪中,赫然出现两行脚印,形如梅花,细小如枣,正是它做梦也想看到的偷鸡狐的足迹。两行脚印密密麻麻,一看就知道是一对狐从这儿钻进了寨子。它立刻疾风般地向寨子冲刺,想在偷窃现场把一对狐一举抓获。刚跑到寨子边,它突然敛住脚步。它这样莽莽撞撞地冲进寨子去,能行吗?狐的视觉、 嗅觉和听觉绝不亚于狗, 也不亚于豺, 更何况这两只狐正溜进寨子偷鸡,傲贼心虚,警惕性比平时不知要高多少倍。它这样明目张胆地追上去,等于自我暴露,不等它接近目标,目标就会迅速逃走。它若追逐,两只狐互相打掩护,只怕是劳而无功,追不上的。就算它奔跑的速度比狐快,但寨子里的狗听到动静必然会从一幢幢木屋里冲出来,它们不明真相,极有可能不抓偷鸡狐而来抓它。它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既摆脱狗群的无理纠缠又成功地捉住偷鸡狐的。
再过几天,就会进入残冬与早春交接的季节,各种啮齿类动物繁衍生殖,狐的食物多起来,就不会再冒险溜进人类居住的村寨来偷鸡,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现场捉拿偷鸡贼最后一次机会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失去了这个机会,它就无法洗刷巫娘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罪名了,这是一锤子买卖,必须慎之又慎,万无一失才行。
与狡猾的狐打交道,光有勇是不行的,还得有点计谋。 何不玩它个途中伏击呢?
白眉儿想到这里,立即踅回杂树林,找了个顶风的位置,蹲在一棵大树背后。它晓得,狐有个习惯,外出猎食,不管走多远,都要从原路返回。大树前面有狐刚才走过去的脚印。
冷雨和密密麻麻的雪花落下来了,大地很快披上了一层白的轻纱。
过了约摸两袋烟的时间,迎面吹来的雪的冰凉的气息里,搀杂着一丝骚臭,在渐渐沥沥的雨雪声中,传来踩踏枯枝败叶的轻微声响。
白眉儿埋伏的位置十分理想,不仅顶风——它能闻到对方的气味,而对方闻不到它的气味;还居高临下——它易看清对方,而对方不易发现它。
不一会儿,坡下出现两个模糊的身影,在雨雪中蹿动跳跃。天色昏暗,如同傍晚。两个身影离白眉儿约五十米左右时,白眉儿才看清,果然是一对狐。母狐在前,公狐殿后。母狐嘴里叼着一只羽毛雪白的鸡,走起来摇摇晃晃,显得有点吃力。
可恶的偷鸡贼!
唉,人们只晓得狐是昼伏夜行的动物,白天家鸡被盗,便断定不会是狐所为,人们不晓得狐出于生存压力,会调整体内的生物钟,针对人们的麻痹心理,出其不意地在白天偷袭鸡窝。唉,经验主义害死人也害死狗。
目标越来越近,白眉儿看得也越来越清楚,那公狐一面走一面用那根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的雪地上不停地扫动。怪不得七天前它在寨子里找不到狐的踪迹,敢情都让公狐的尾巴给扫掉了。
真是狡猾透顶的狐,难怪在人类的词典里,狐被永恒地当做狡诈的代名词。
两只狐走到离白眉儿伏击的位置只有二十多米了,突然,它们停了下来,彼此挤眉弄眼地在打着哑语。白眉儿心陡地提到了嗓子眼,还以为自己被它们发现了呢。它正准备强行出击,那只公狐一扭身斜刺蹿出去,专拣积雪厚的地方,脚步迈得很重,拼命踩踏,大尾巴也不再扫动,一看就知道是有意在雪地上布下痕迹。母狐则将鸡吐在地上,蹲在一旁休息。白眉儿悬吊着的心放了下来,看来这对狐并没发现自己,而是在按预定方案搞鬼名堂。它密切注视着公狐的举动。 瞧, 公狐踏着碎步一脚高一脚低朝前走, 狐步高狐步低尤如在跳狐步舞。
它慢慢看出来了,公狐走的并非直线,而是一条弧线,也就是说在雪地上绕着圈圈。很快,公狐在杂树林里兜了个圆圈,又回到了原地,与母狐站在一起。然后,又一前一后朝白眉儿埋伏的位置走来,公狐边走边用大尾巴扫除身后的脚印。
白眉儿终于明白了,杂树林里的迷魂圈,就是这样画出来的。七天前白眉儿就误中了这个圈套。
这两只可恶的狐很快离白眉儿只有五六米远了, 白眉儿屏住呼吸, 弯曲四肢, 弓起脊背,做好扑咬的准备。当叼着鸡的母狐走到离大树只有一米远时,白眉儿冷不防蹿出来,朝母狐扑了上去。它把七天来所有的委屈和愤懑,所有的苦难和艰辛,所有的等待和希望,连同自己的前途和主人的名誉,都凝聚在这一扑上。它从来没扑得这样漂亮过,身体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气势凛冽,如泰山压顶,充分体现了稳、狠、准的高度和谐统一。那母狐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白眉儿压在底下,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白眉儿咬住了腰椎。
白眉儿居高临下突然袭击,占尽了优势,完全可以一口咬断母狐的喉管,但它却只想咬断母狐的腰椎。这绝不是什么仁慈,而是想一举擒获两只狐。它晓得狐是一种很讲感情的动物,雌雄结对后,除非一方丧生,是永不会分离的;可以说在狐的生存字典里没有离婚这个词。它若一口将母狐的喉管咬断,公狐眼瞅着母狐气绝身亡,便没了牵挂,会转身逃命:狐虽然奔跑的速度不如狗,但狐机巧敏捷,鬼计多端,要追上并捉住并非易事。它咬断母狐的腰椎,母狐受了致命伤,却又不会立即就死,必然哀号呼救,就像一根无形的绳,牵拉住公狐的心,使公狐不能无所顾忌地逃命,它就可设法把公狐收拾掉了。
白眉儿“咔嚓”一声把母狐的腰椎咬断了,迅即跳离母狐的背。母狐的腰耷拉下来,脊梁凹成马鞍状,肚皮擦地,呦呦哀叫。嘴里的鸡掉在地上。
正如白眉儿所料,当它扑到母狐身上噬咬时,公狐反应极快,一瞬间已经撒腿向树林深处窜逃,一眨眼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倘若不是母狐的哀叫声把公狐套住并拉回,公狐也许三蹿两跳就能逃得无影无踪。
母狐凄厉的哀啸声在寂静的山野回响,公狐回身瞥了一眼,停了下来。
母狐在雪地上艰难地爬着,爬向一片乱坟岗。
白眉儿跟在母狐身后,龇牙咧嘴,气势汹汹,似乎马上要扑上去把母狐撕成碎片。这叫围敌打援,意在公狐。
公狐嗷嗷叫着,奔了回来,插在母狐和白眉儿之间,摆出一副殊死拼搏的架势。对公狐来说,掩护自己已负伤的妻子逃命,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这正是白眉儿十分希望出现的局面。它迅速扔下母狐,冲向公狐。公狐眼看和牛犊差不多高大的白眉儿向自己冲来,自知不是对手,面对面硬拼肯定要吃亏,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转身就朝与母狐相反的方向窜逃。
把可怕的猎狗从自己妻子身边引开,这是最重要的。
白眉儿紧追几步,脊梁先弓耸又挺拔,狗尾竖起,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身体高高蹿跃起来,做了个十分标准的前扑动作。它瞄得很准,提前量也计算得十分精确,落点刚好在公狐的脖子上,一落下去就可给公狐致命的一口。它跃在空中,公狐正在它的爪底下匀速奔驰,看来,这一扑扑倒公狐是没有问题了。它狗头尽量朝前探伸,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准备落下去了。
突然,公狐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吱溜,像阵风似的蹿到前头去了。
白眉儿在空中倒吸了一口冷气。 狡猾的公狐一定在它刚开始前扑时就听到它起跳的声音了,却佯装不知,等它下落的一瞬间再突然加速,使它在空中来不及做出相应的调整,无法跟着加速,也无法改变落点,自然就扑了个空。公狐的这一手着实厉害,比咬掉白眉儿一只耳朵更叫白眉儿恼火,在本书“开篇的故事”里已经交代过,狗假如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便散了形走了神, 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 进行第二次前扑。
这几秒钟的间歇,极有可能使胜败逆转,让公狐逃之夭夭。
汪汪汪,寨子里的猎狗已纠结成群,人的呐喊声也越来越近,这里离寨子只有两三百米远,一会儿人群和狗群就会来到这里。白眉儿想,自己倘若不能把公狐扑倒,人群和狗群到来后,根本弄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地上那只死鸡,听到它白眉儿的吠叫,恐怕又会以为是它在偷鸡呢。
自己的身体己无可奈何地要从空中落下去了,落点已无法更改,就在公狐屁股后面约两尺远的地方,连公狐的尾巴也揪不到。悲惨的结局看来也无法改变——它前扑扑空后,公狐趁它喘息之际逃远了。
不不,它不能功亏一篑,它不能让七天来的委屈、等待和辛劳付诸东流,它不能让希望破灭,不能让重新回到阿蛮星身边做条好猎狗的愿望变成泡影。它不能认输,不能眼瞅着公狐在自己爪牙下溜走,不能按常规落下去使自己身体散形走神,不能松懈不能停顿不能间歇不能给公狐有任何逃跑的机会。霎时间,它身体里仿佛输进了一股巨大的精神能量,涌动起澎湃的激情,腰肢灵活得像装了轴承,四只爪子也变得柔韧有力。它落到地上了,果真落在公狐屁股后面两尺远的地方, 但并没有像平时那样前扑落空后四肢僵硬头脑麻木, 恰恰相反,升腾起一股奇妙的感觉,身体紧凑得像根新弹簧,动作轻巧协调,在落地的一刹那,完全是受一种意念的调控,旋即身体又凌空跃起,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又做出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前扑动作。
哦,十分罕见的两级前扑。葬身怒江的大黄狗洛戛生前具备两级前扑的高超技能,白眉儿是洛戛的后代,继承了洛戛的血脉,也继承了洛戛优秀的身体素质,天生具有两级前扑的潜质,在一种特定的情景中,这种潜在的能力被唤醒被激发出来了。
白眉儿第二个前扑,身体像张网一样,准准地罩在公狐身上,它把一腔怨仇都化作凌厉的撕咬,三下五除二,就咬断了公狐的喉管。
白眉儿刚把公狐拖到死鸡旁,人群和狗群就赶来了。猎人们有的握着长刀,有的端着猎枪,有的舞着打狗棒。主人阿蛮星也来了,跟在主人阿蛮星后面的是巫娘,巫娘手里捏着一只肉包子,一边吃一边走。
气势汹汹的狗群在老黑狗黑虎的率领下,很快将白眉儿连同死鸡、公狐团团围了起来。
狗们狂吠乱嚎,只要猎人一声吩咐,就会扑上来把白眉儿碎尸万段。
猎人们站在狗的包围圈外,好几支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出白眉儿眉眼间那块白斑。
“哎呀,老天爷,这不是我养的来亨鸡吗!这豺狼坯子,怎么偏偏要和我作对,几次三番偷我的鸡呢?”巫娘首先叫起来。
白眉儿看见,主人阿蛮星脸色愈加灰黯。腰板愈加耷软,背脊愈加佝偻,头埋得愈加深。
真正是不好意思。
“你们还等什么呢, 难道要让这豺狼坯子再次逃跑再次作恶吗?快让狗咬啊, 快开枪啊! ”
巫娘大声嚷嚷道。
老黑狗黑虎四腿曲蹲,就要起跳了,酒糟鼻扣住扳机的食指已在往下用力。
汪,汪汪,白眉儿朝身边躺着的公狐叫了两声。
公狐还没死绝,身体痉挛,四肢抽搐,喉咙突突冒着血沫。
阿蛮星的视线在白眉儿和公狐之间来来回回地移动,皱眉、眯眼、审视、沉思、醒悟、惊喜,表情急遽变幻。突然,他一把抓住酒糟鼻的枪管,猛地擎向天空。砰,酒糟鼻的猎枪炸响了,子弹从白眉儿头顶飞过。 “走开,走开! ”阿蛮星大声驱赶着吵吵嚷嚷的狗群,一个箭步冲到白眉儿身边,说, “大伙都瞧见了吧,这里一大堆脚印,刚发生过一场激战哩。瞧,这里还躺着一只红狐,唔,一定是这只红狐偷了鸡,被我的白眉儿逮住了!鸡还在这里呢,错不了的。 ”
人们听了阿蛮星这番话, 有的将刀插进刀鞘, 有的将端平的猎枪垂了下来, 纷纷围拢来。
“不错,确实是红狐偷的鸡,狐嘴上还沾着一片白鸡毛呢。 ”独眼阿炳虽然只有一只眼,视力倒还不差。
“没想到,大白天的,狐也敢溜进寨子偷鸡。 ”酒糟鼻搔着脑壳说。
“别说狐了,人饿极了,还不是什么怪事都干得出来。 ”麻鲁大叔说。
“会不会是白眉狗和这只红狐串通起来一起偷的鸡,看看我们追来了,这白眉狗就起了杀心,咬死狐开脱自己呢?”巫娘说。
“这世界上恐怕只有人才想得出也干得出这样的事情。 ”一个白胡子老头说。
“这么说来,我们大家都冤枉了这条白眉狗。 ”巫娘说。
“不是大家,是有些人冤枉了它。 ”
白眉儿此刻关心的不是人们怎么议论它,而是那只负伤而去的母狐。它朝乱坟岗吠了两声,叼起主人的裤腿,把主人拉到母狐的足迹前。阿蛮星不愧是打猎的行家,只在雪地瞄了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挥了挥手说: “还有一只红狐从这儿逃走了,快追! ”
人群狗群浩浩荡荡顺着母狐的脚印一路追去。 母狐的脚印在乱坟岗背后一个隐蔽的小石洞前消失了。唔,这就是偷鸡狐的窝。那么多的人和狗对付一只负了重伤的狐,等于三只指头捏田螺——稳拿。白母狗冰冰体态娇小,灵活地钻进小石洞去,洞里传来狗吠狐啸声和猛烈的撕咬声,很快,奄奄一息的母狐便被冰冰咬住后腿拖出洞来,母狐的身上粘满了凌乱的白鸡毛。
狗们一拥而上,很快把偷鸡的母狐送上了西天。
“瞧,这么多白鸡毛,就是巫娘七天前丢的那只黑脚杆白母鸡吧?”阿蛮星问。 “是哩,是哩。 ”巫娘从被掏出来的一堆白鸡毛里拣出半只黑色的鸡脚爪,点头如鸡啄米。
阿蛮星走到白眉儿跟前,蹲下来,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脑壳,深情地说: “唔,我的白眉儿,我什么都明白了。你为了捉住真正的偷鸡贼,在冰天雪地里待了七天。你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委屈,瞧,你瘦多了。 ”
白眉儿发现, 主人眼眶里一片晶莹, 两行热泪顺着眼角跌滚下来。 他突然把它搂进怀里,人脸贴着狗脸,使劲摩挲。
主人的泪滴进它的嘴唇,它第一次尝到人泪的滋味,咸津津的,还略带一点苦涩。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还头一次见着这么忠烈的狗呢。 ”那位白胡子老头捋着下巴那绺雪白的山羊胡子,感慨地说, “人人都说它是偷鸡贼,人人都骂它是豺狼坯子,连阿蛮星都对它不信任了,天天遭人追狗咬,这委屈可说是比山重比海深,别说一条狗,就是换个人,恐怕也早就逃走了,可这条白眉狗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忍饥挨饿,还冒着被人和狗打死的危险,留在猎户寨捉偷鸡的狐。了不起啊,真正是了不起啊。 ”
“这么好的一条狗,偏说是豺狼投的胎,冤枉一个不会说话的畜生,造孽啊。 ”麻鲁大叔瞟了巫娘一眼说。
巫娘脸红得像朵鸡冠花。
“就是啊, ”酒糟鼻义愤填膺地说, “还说是用祖宗留下的膑骨念珠算过。屁,把好猎狗诬陷为豺狼坯子,也不害臊。 ”
“阿蛮星说我两句,我还气得过。发酒瘟的,你有什么资格来指责老娘?”巫娘双手叉腰颇不服气地冲着酒糟鼻说, “你不也说它是豺狼投的胎吗,你还两次差点用猎枪要了白眉儿的命呢。 ”
“我是轻信了你的鬼话,受蒙蔽无罪。 ”
“你那么信我的话,那好,我说狗屁股眼里屙出来的不是狗屎是蜂蜜,你信不信?你吃不吃?”
“莫吵了,莫吵了, ”阿蛮星站起来说, “过去的事陈芝麻烂谷子就莫提它了。只要能弄清楚我的白眉儿不是偷鸡贼,我就很高兴了。前两天我还拿着猎枪追过它呢。大家以后再莫错怪它就行了。 ”
白眉儿看见主人耷软的腰板直了,佝偻的背挺直了,眉头舒展,双眼又炯炯有神,说话的声音又响如洪钟。唔,它如愿以偿了,它心里甜滋滋的,像灌了蜜。
“还是阿蛮星说得有理。 ”巫娘说着,将手里吃剩的半只肉包子塞到白眉儿嘴里, “吃吧,我的好乖乖,你一定饿坏了。 ”
白眉儿晓得,巫娘是用给它喂食的方式在含蓄地向它表示歉意。它一口便吞下了半只肉包子。冤家易解不易结嘛。
“真是一条通人性的好狗。 ”巫娘由衷地说。
“是啊,确实是条对主人无限忠诚的好狗。 ”
它不仅是条对主人忠诚的狗,用不了多久,它还要向猎户寨的村民证明,它还是一条驰骋猎场出类拔萃的优秀猎犬。
第七章
这儿地属滇北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尕玛尔草原要到仲春时节才一片翠绿,像个情窦初开的姑娘;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野花一开,草原就像个盛妆打扮的新娘;秋天一片金黄,天高云淡,像个穿戴得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冬天冰雪覆盖,一片耀眼的白,像个纯洁无瑕的少女。
一年四季,只有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尕玛尔草原才暂时失去美感。
眼下正是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
放眼望去,一丛丛杂乱的枯草,枯草间铺着残雪,潮湿泥泞;黄的枯草白的残雪黑的泥土,尕玛尔草原色彩单调,景色苍凉,不堪入目。然而,这却是一个狩猎的好季节。
冬眠的动物如狗熊、刺猬、旱獭、黄鼠等,被一天暖似一天的太阳催醒,饥肠辘辘,急不可耐地跑到尕玛尔草来觅食;候鸟和那些迁徙到南方去过冬的麋鹿角马之类的动物,开始往回迁;憋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食肉兽们,纷纷从日曲卡山麓下到草原来,想在尕玛尔草原这个大食盆里捞一把,补充冬天体内大量消耗的脂肪。
尕玛尔草原变成了广阔的猎场,猎人们都想在这猎场上大显身手。
猎户寨组织了一场集体狩猎,二三十个猎手,二三十条狗,浩浩荡荡开进尕玛尔草原,沿着一条刚刚解冻的小河,搜索前进。
狗群走在人群前头,为猎人开路,也为猎人寻找捕猎目标。
白眉儿夹在狗群中间,它是第一次参加人类社会的打猎活动,有一种历经磨难终于成为猎犬的喜悦,兴致特别高,眼睛睁得很大,东张西望,唯恐错过可疑的迹象,三角形的耳朵竖得笔直,凝神谛听四周的动静,鼻翼不断地翕动,分辨着各种各样的气味。
队伍从小河边一片芦苇丛边走过去。芦苇丛不大,方圆才几十米,干枯的芦苇秆东倒西歪,疏疏朗朗,视线可以穿透。
走在狗群最前列的老黑狗黑虎朝芦苇丛瞄了两眼,没有停顿。跟在老黑狗身后的狗们也懵懵懂懂地走了过去。白眉儿在芦苇丛边上走着,仔细看了看,也没看出什么蹊跷,认真听了听,也没听出什么名堂。快走过芦苇丛了,它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烦躁,第六感告诉它,不该这么轻率地放弃这片芦苇丛。它停了下来,逸出狗群,紧走几步,来到芦苇丛前,鼻子贴着地,使劲嗅了嗅,水的清新,土的芬芳,芦苇残枝的甘甜,草原特有的馨香,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不不,清新的水的气味里,似乎搀杂着一丝腥味,这是一种食肉兽身上发出来的腥味,骚臭臊热,很不中闻哩。虽然那腥味极淡极淡,若有若无,它还是准确地捕捉到了。
白眉儿出身在埃蒂斯红豺群,豺的嗅觉普遍比狗的嗅觉要灵敏些。
汪汪汪,汪汪汪,它朝芦苇丛发出一串猛烈的吠叫。
狗群停了下来,猎人们也驻足观望。
“白眉儿,你发现这里头有猎物?”阿蛮星走过来,拍拍它的脑门问。
汪汪汪,是的,主人,这里头有你感兴趣的猎物。
酒糟鼻也走了过来,解下猎枪,随意在芦苇的残枝间拨弄了几下,猫着腰朝里望了望,说: “啥也没有。哦,这么多的狗都不叫,证明里头不会有什么。难道说这么多双狗眼睛,还不如它白眉狗一双眼睛?这么多只狗鼻子,还抵不上它白眉狗一只狗鼻子?”
“是啊, ”那位名叫独眼阿炳的猎手附和道, “我的阿黄第一次跟我上山打猎,在一个土洞前大惊小怪地又叫又嚎,我还以为发现了什么值钱的猎物,跟着它折腾了大半天,终于把那东西从土洞掏了出来,一看,嘿,原来是只老鼠。 ”
嘻嘻……哈哈……猎手们笑成一片。
老黑狗黑虎大概从猎人们讥诮的笑声中感觉到了什么,不屑地朝白眉儿瞄了一眼,然后向前方吠叫一声,大踏步离开芦苇丛,向小河上游走去。
老黑狗是狗群的头领,它一走,其他狗也跟着走了。
这表明整个狗群都认为白眉儿是在捕风捉影。
白眉儿纵身一跃,钻进芦苇丛。那芦苇的枝叶全掉落了,上半截是光秃秃的枝秆,显得稀稀拉拉,似乎一眼就能望穿,但靠地那半米,堆积着落叶和被雪压倒的枝枝蔓蔓,密匝匝的,费很大劲才能钻过去。向前钻行了十几米,那股腥臊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可闻。又钻行了十几米,它看见在一堆腐叶后面竖着两只形状很奇特的耳朵,大圆三角,凹部很深,尖部有一撮相当长的黑毛,就像一片倒挂的桑树叶。它一眼就认出这是猞猁的耳朵,森林百兽中,唯有猞猁的耳朵尖长有这样一撮长长的黑毛。那两只猞猁耳朵不停地左右摆动,那是在捕捉感兴趣的声音。怪不得离得那么近,狗群没能发现任何迹象,就连它白眉儿也差点被骗过去了。这只猞猁隐藏得十分巧妙,四肢趴开,整个身体和脑袋几乎都埋在一堆松软的芦苇叶里,外头根本无法看见:纹丝不动,不发出一点响声,那食肉兽身上刺鼻的腥臊臭也因身体静止而相对凝固了。化冻的土,腐败的叶,散发着浓重的气味,也掩盖住了猞猁的体味。
这真是一只狡猾的猞猁, 发现大群的狗和大队的人走过来, 逃跑吧, 地形对它极为不利,四周是一览无余的草原,没有树,也没有灌木丛,很容易遭狗群围追堵截,也很容易遭猎枪暗算,干脆就地藏身,还真差点让它蒙混过关了。
汪,白眉儿绕到猞猁侧面,龇牙咧嘴地吠叫一声,跃跃欲扑。猞猁再也藏不住了,吼了一声,跳起来蹿出芦苇丛,夺路奔逃。
“奶奶的,这芦苇丛里,果然有值钱的猎物。快,快开枪! ”
砰,砰砰砰,猎人们仓促开枪,子弹在猞猁四周的草地上溅起一朵朵泥蘑菇,却没打着猞猁。砰,砰砰砰,第二排子弹射出去,只见正在奔跑的猞猁左前腿突然弯曲,闪了个趔趄,很快又向前飞奔。速度似乎比刚才慢了些,身体动作也没刚才协调,一只肩胛高,一只肩胛低,微微有点跷。
显然,猞猁中了一枪,但没打着要害,受了点轻伤。一眨眼的工夫,猞猁已逃出两三百米远了,逃出了老式猎枪的有效射程。
“快,快放狗追! ”
狗群这才如梦初醒,像一阵疾风似的朝猞猁追去。
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
猞猁不愧是林中猛兽,虽然身躯没有虎豹伟岸,但生存意志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前腿弯挂了彩,一路跑,一路滴着血花,但仍顽强地朝离草原最近的一条山沟飞跑而去。芦苇丛到山沟大约有三千米的路程。
这是一场比意志比耐力的生死角逐。
开始,老黑狗黑虎还跑在狗群的最前面,一路追,一路咆哮,还很有点狗群领袖的风采。
但老黑狗毕竟年老体衰,没追多远,就心跳气喘,力不能胜,速度越来越慢,与七八条不中用的草狗一起,渐渐落到狗群的后面去了。
公正地说,年轻力壮的狗在短距离内奔跑的速度不亚于猞猁,但狗是短跑运动员,爆发力可以,耐力不行,距离一长,便力不从心了。
猞猁身上的筋腱比狗要发达得多,身体素质也要好得多,耐力很强。
开始一千米,狗群中大部分狗充分发挥了爆发力强冲刺速度快的优势,很快将两三百米的距离缩短到二三十米, 一条名叫阿花和一条名叫阿黄的猎狗甚至快踩着猞猁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在追了。但一千米后,狗的优势就逐渐消失,彼此间的距离又慢慢拉大到两三百米。
唯有白眉儿仍保持着前一千米的追击速度。它是豺和狗的混血儿,豺由于长年累月在山野捕猎,性格坚毅,很能吃苦,耐力比狗要强得多,它具备杂交优势,既有豺的耐力,又有狗的爆发力。 追到两千米左右时, 其他狗都落到后头去了, 只有白眉儿仍紧紧跟在猞猁身后,彼此间的距离大约是五六米。
假如猞猁前腿弯没负伤,这将是一场毫无希望的追逐:最后一千米猞猁会越跑越快,尽管白眉儿有豺的吃苦存耐劳和狗的爆发力,也望尘莫及的。无论是豺还是狗,都无法追上一一只健康的猞猁。但这只猞猁负了伤,情况就有所不同,两千米后,非但不能加速,还一点点慢下来。到了两千五百米时,白眉儿已差不多踩着猞猁的尾巴在追了,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猞猁的两只招风耳朵转向身后,注意听取身后的动静。这是猫科动物的一种特殊技能,危急时刻耳朵能作一百二十度左右大方位的扭转,像雷达似的可以定向捕捉声音。又跑了约一百多米,猞猁一面跑一面回头张望,神色惊慌。突然,猞猁跑进一片积水的草滩,被融化的雪水沤腐的草实在太滑了吧,它像舞蹈似的东倒西歪,难以保持重心。它心慌意乱,跳跃起来,大概是想跳出这片积水的草滩,结果,嘿,惨啦,刚刚落在冰渣上,吱溜,滑了出去,滑出五六米远,又重重跌了一个筋斗。抖抖颤颤刚站起来,还没站稳呢,又訇地倒了下去。
那受伤的前腿弯亮在外面,创口血肉模糊,还在滴着血。身体在积水里打了个滚,身上沾满了冰渣、泥浆和草叶,肮脏邋遢,落魄潦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角吐着白沫,显得已精疲力尽了;脑袋垂在地上,看来求生的意志已经崩溃。望着白眉儿走近,用嘶哑的嗓门绝望地哀嚎了两声。
啊哈, 白眉儿高兴极了,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猞猁给制伏了。 瞧眼前这只猞猁那副熊样,已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其他狗都还没有追上来呢,是它独自把猞猁给制伏的。主人和其他猎手正在往这儿赶,人的视觉虽然较差劲,但这一带草原无遮无拦,是可以看见这里的情景的。它应当趁别的狗还没赶到,扑到猞猁背上去噬咬,咬断猞猁的脖子,展现自己敢于只身对付猛兽的胆魄与才干。
表现自我价值,是生命的一种本能冲动。
它紧跑几步, 绕到猞猁面前。 反正这倒霉的猞猁已虚弱得连站也站不起来了, 迎头扑咬,更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猛犬大无畏的风采。它四肢弯曲,身体重心后倾,准备跃上去了。突然,它发现眼前这只猞猁好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哦,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它被豺王夏索尔赶出埃蒂斯红豺群,饿了好多天好不容易逮着只小斑羚,就是让这只猞猁给抢走的。没错,就是这家伙,灰色的皮毛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点,四只爪子雪白,上嘴唇两撇长长的银须,浅蓝色的眼珠,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确确实实就是这家伙。狗的记忆力很强,几乎能过目不忘,更何况这只猞猁在当时还差点要了它的命。猪娘养的,你也有今天哪。白眉儿恨不得立刻跳到猞猁背上去咬它个稀巴烂,一解心头之恨,可是,一种不祥的感觉和顾虑却油然而生,抑止了它的冲动。它想起小斑羚被抢的情景,当时它实在是气不过,看看猞猁好像毫无戒备的样子, 想从背后偷袭夺回千辛万苦才猎获的小斑羚, 结果上当受骗,连自己也差点成为猞猁的食物。历史的教训值得总结,这只猞猁狡诈无比,善于制造假象,自己应该多长一个心眼。它收回了跳跃的姿势,仔细观察起来。唔,这家伙然趴在地上似乎连站也站不起来了,但身体并没瘫软;腰不是向下凹塌,而是向上拱起,四条腿上的肌腱也绷得紧紧的,凝聚着力量;尤其可疑的是那条短短的红尾巴,并没耷落在地,而是平平地举在空中,假如身体真的虚弱得无力站起,尾巴便应当萎软得像条死蛇缩在股沟里。对有尾动物来说,尾巴是在剧烈运动时协调身体各个部位的重要器官,好比舵,平举就意味着向前冲击。两只眼睛就更邪乎了,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门窗,求生的意志要真是崩溃了,眸子应黯然无光,发呆发愣,散乱失神,可这家伙此刻的眼睛却眸子贼亮,滴溜溜乱转,显得阴险残忍。可以这么说,面前这只猞猁的身体是形散神不散。
是在装死,想要诱骗?完全有可能!
让它生疑的地方还很多呢。猞猁不是易碎的玻璃器皿,怎么可能跌了一跤就一下子跌得连爬也爬不起来了呢?像猞猁这样身体灵巧的猛兽,怎么可能一脚踩滑滑出五六米,还摔了个筋斗?倘若是在斜斜的冰坡上,滑这么远跌这么重还说得过去,在平平的草滩上,这么个滑跌法,真叫狗难以相信。不错,草滩上有融化的雪水,一片泥泞,是有点滑,但猞猁属猫科猫属的动物,身体平衡的能力胜过任何陆上走兽,即使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也永远四爪先落地,从不会摔筋斗。再说猞猁的爪鞘极长,比狗的爪鞘要长两倍,弯如钩,硬如铁,能抓稳笔直的树干,伸缩自如,重心稍有偏仄,刹那间尖爪就应张开,像四只锚一样,抓住草根抠住砂砾保持平衡,绝不该像笨拙的猪一样摔得在地上打滚的。
小心有诈。谨慎不是懦弱。
白眉儿正在犹豫时,狗群已赶到草滩,不一会儿,老黑狗黑虎也气喘吁吁地赶来了,狗们把猞猁团团包围起来,兴奋地狂吠乱叫。不远处传来猎手们的呐喊声,狗们愈发激动,在猞猁身边舞兮蹈兮,有几条胆大的狗甚至冲到猞猁面前汪汪吠叫,近得嘴唇都差不多触碰到猞猁银白色的须了。
狗就是这个德性,得势便猖狂。
猞猁仍然是口吐白沫瘫卧在地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不知是受猎手们呐喊声的鼓舞,还是受猞猁奄奄待毙那副模样的诱惑,抑或是想抢占头功争夺荣誉, 那条名叫阿花的花色猎狗和那条名叫阿黄的黄毛猎狗突然从左右两侧一齐向猞猁扑过去。阿花的扑击目标是猞猁那条受伤的前腿,阿黄的扑击目标是猞猁的右后腿。它们挨拢猞猁身边,刚要张嘴噬咬,突然,猞猁“活”转来,像气球似的蹦起来,以闪电不及掩耳之势,伸出两只前爪,像拍手鼓掌似的在阿花的脖子上拍了一下,可怜的阿花,脸偏向一边,再也摆不正了,世界从此多了一条歪脖子狗。还没等阿黄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猞猁一个鹞子翻身,接着又一个饿虎扑食,把阿黄按在爪下,一口咬住颈椎,猛烈撕扯,可怜的阿黄,身体被活活撕开,到狗阎王那里报到去了。
狗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泥塑木雕般地望着猞猁。
空气里弥散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阿花仄着脑袋,呜咽哀嚎,像陀螺似的在原地旋转,大约是想把脸扳正过来吧,平添了许多恐怖气氛。
猞猁一爪子把血肉模糊的阿黄踢到左边的狗群里,左边的狗群像炸了窝似的四处散开;猞猁又吹胡子瞪眼朝右边的狗群作扑跃状,右边的狗群立刻像潮水似的朝后退却。
连老黑狗也夹着尾巴缩到一边去了。
好几条狗丧魂落魄地扭头朝来的路逃窜,大概是想逃到主人身边去。对狗来说,主人就是靠山,主人就是灵魂,主人就是安全岛,主人就是避风港。
狗仗人势,这话算说到点子上去了。猎人不在身旁,狗就没了主心骨,遇到挫折,不晓得该如何是好,惊慌失措,散沙一盘。
狗先天缺乏独立性,缺乏孤身拼搏的精神,所以才会选择依附人类生存这样一条生活道路的。
狗在猎场上,因有猎人撑腰,有猎枪助威,在普通的猎物面前从来就是耀武扬威,习惯了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很少受到沉重的打击,缺乏在失利的情况下化悲痛为力量继续苦斗的心理素质,可以说是胜必骄败必俘。此时此刻突然遭到猞猁的猛烈反击,目睹血淋淋的屠宰,阿花又变成了歪脖子狗,便被猞猁凶悍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狗群的包围圈瓦解了,猞猁趁机一个扭身,拔腿朝山沟跑去。
只有白眉儿狂吠一声,继续尾随追击。
在众多的狗中,唯独白眉儿没被猞猁血腥的屠宰吓破胆。它身上有一半豺的血统,从小又是在豺群中长大的,基本上是豺的心理素质。豺在猎场上的风范与狗迥然不同,豺没有猎人撑腰,也没有猎枪助威,自古以来选择的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求生存的生活道路,独立精神很强;在狩猎中既有胜利,也有失败,既有辉煌,也有屈辱,有笑也有泪,有喜也有悲。从某种意义上说, 失利要比成功多, 可以说失利是家常便饭, 因此对失利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强。
在猎杀过程中,经常会有豺被殊死抵抗的猎物咬伤或踢死。假如一只豺流了血,就吓得其他豺不敢动了,豺这个物种早就在地球上绝灭了。同伴的血,往往会使其他豺更疯狂地扑向猎物。 白眉儿憋足一口气,拼命朝猞猁追去。它觉得这已经不是一场普通的狩猎,这该死的猞猁,曾经像个强盗无赖一样抢走了它的小斑羚,它差点因此而变成风雪丛林里的一具饿殍;刚才这家伙又巧设骗局,佯装跌倒,残杀猎狗,制造白色恐怖,好趁机摆脱狗群纠缠,逃之夭夭,它又差点上当受骗,命丧黄泉;阿黄惨遭毒手,阿花被拍歪了脖子。新仇旧恨,群体仇,个体恨,一起涌上心头,无论如何,它也要追上并设法制伏这只猞猁,报仇雪恨。
离山沟一百米左右时,白眉儿追上了猞猁,与猞猁并排奔跑。它侧着脸在猞猁的耳朵根发出一串串嘹亮的吠叫,企图用叫声迫使猞猁改变逃跑路线,哪怕拐个小小的弯也好,只要不钻进山沟,只要是在草原绕来绕去,猞猁就最终逃不出迅速赶来的猎人手心。
狡猾的猞猁根本不理睬白眉儿的恫吓,闷着头径直往山沟奔。
离山沟只有七八十米远了。山沟里是一片茂密的冷杉林,冷杉是一种耐寒的树种,经历了一个个冬天,仍一片绿色。猞猁是习惯在密林生活的动物,只有觅食或喝盐碱水时才会偶尔跑到草原去。猞猁在树上攀缘跳跃的技巧连猎豹都自叹不如,因此猞猁的学名就叫林曳,意即林中精英。让猞猁逃进山沟,窜进树林,尤如让鱼儿重归大海,让鸟儿重返蓝天,即使再多一倍的猎狗和再多一倍的猎人也休想再逮着它了。
白眉儿想,自己不能无所作为地老跟在猞猁身边跑,这样跑下去,等到猞猁跑进山沟,就不是在捕猎,而变成在欢送了。
它必须得采取措施,让猞猁停下来,起码要迟滞猞猁的行动。它从侧面朝猞猁的脖颈咬去,想和猞猁咬成一团。猞猁不是傻瓜,会听凭它咬,见它伸过嘴来,也扭头用嘴来回敬,闹了个嘴碰嘴牙叩牙,活像一对情侣在接吻。到底猞猁身体更高大壮实一些,这一“接吻” ,白眉儿被搡出两尺远。
猞猁没有任何停顿,仍笔直朝山沟奔去。
白眉儿又落到猞猁身后两米远。
一转眼的工夫,猞猁又朝前跑出几十米,离山沟只有二十来米远了,白眉儿心急如焚,眼看这场狩猎就要流产,阿黄的血白流,阿花的脖白歪,它的复仇也要落空了。不不,不到最后一秒钟,它不能放弃努力。它第一次参加打猎,不能给主人落下一个不中用的坏印象。
主人离这儿已经不远了,主人的眼睛正望着它呢,无论如何它也不能眼睁睁望着猞猁逃进山沟。它一定要在最后关头纠缠住猞猁,并坚持到主人赶到,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它不顾一切地做了个二级前扑的动作,这是它最后一个绝招。它在对付偷鸡的狐狸时无意中练就了二级前扑这个动作,知道这个动作能使它在极短的瞬间追上并落到猞猁身上,至于落到猞猁身上后怎么办,它还没想好。
它嗖的一声奋力向前扑去,第一个前扑落点刚好在猞猁屁股后面约两三寸远的地方,刹那间又高高地扑了起来,第二个前扑,很快在空中追上正闷头窜逃的猞猁,上下一线,向前运动,这态势,无论猞猁怎么躲闪,它也会像张网似的把猞猁罩住。这时,它才想起选择落点的问题, 就是说, 落下去后该怎么咬?咬脊背?不不, 猞猁会在它啃咬脊背时就地打个滚,把它压翻或把它抖落。 咬颈椎?不不, 猞猁的脖子很灵活, 很方便就会被反咬一口。 咬屁股?
屁股脂肪层厚,咬了也没多大关系,猞猁完全可以不予理睬,继续朝山沟逃命。咬后腿?不不,咬住猞猁的一条后腿,虽说能迟滞猞猁朝前奔逃,但危险极大,那猞猁的爪子又尖又长,像五把小尖刀,不小心被踢蹬一下,自己的小命就会赔进去。
怎么办?
突然,白眉儿瞥见猞猁那根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蓦地,一个灵感诞生了:这个两级前扑的姿势,正好可以接着做个空中噬喉的动作。当然,要想一口咬断猞猁的喉管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把空中噬喉稍稍修改一下,改成空中噬尾,咬出个秃尾猞猁,咬它个灵魂出窍,咬它个晕头转向!
它收胸挺腹,脑袋扎下去,一口叼住猞猁尾巴,四条腿在猞猁屁股上猛烈踢蹬,随着猞猁一声惨嚎,那根又粗又短的红尾巴被齐根咬断了。
猞猁转过身来,气得银白色胡须一根根竖起来,双目喷火,低声咆哮着,恨不得一口把白眉儿给吞了下去。
白眉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它还嫌猞猁气得不够,最好是气得忘了自己的处境,忘了危险,忘了猎人和猎枪正在朝这儿赶来。
火上浇油,这“油”是现成的。
白眉儿把那根还滴着血的猞猁尾巴含在嘴里, 摇头晃脑, 就像在挥舞胜利的旗帜, 然后,它当着猞猁的面,舔食猞猁尾巴断茬滴出的血浆。
咂咂嘴,耸耸耳,味道好极了。
这无疑是一种捉弄,是一种嘲讽,是一种轻慢,是一种侮辱。
猞猁暴跳如雷,发疯般地朝白眉儿扑来,连连扑咬,要报断尾之仇。荒凉的草原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与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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