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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

_4 沈石溪 (当代)
它太想吃鲜美的斑羚肉了。它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夜,总算想出个雪地擒斑羚的好办法。
这天夜里,下起大雪。天快亮时,白眉儿冒着雪摸白桦树林,趴在雪地里。雪花飘到它身上,冷得它直打哆嗦。渐渐地,豺皮表层结起冰凌,雪花一片片积聚起来,像一层雪被,盖住了它的身体,远远望去,像个微微隆起的小雪丘。就在这时,母斑羚携带着小斑羚来了。
它隐蔽得十分巧妙, 十分成功。 母斑羚从它面前几尺远的地方走过去, 都没瞧出破绽来。
母斑羚头顶有两支匕首似的尖锐的羊角,不易对付。它把母斑羚放了过去,等到走在后头的小斑羚来到它面前时,突然从雪地里蹦跳起来。
母斑羚只听见背后传来奇怪的响动,急忙扭头,雪地爆起一团密密的雪尘,就像神奇地绽开了一朵硕大的白花。一头浑身是雪的白色怪兽扑到了小斑羚的背上。它惊呆了,脑壳木木的,好一阵才清醒过来。开始,它以为跃到自己宝贝身上的是雪豹或白虎,踟蹰着不敢上前营救。斑羚和雪豹白虎之间力量差别太悬殊了,靠上去只能白白送死。可随着小斑羚挣扎颤动,骑在背上的怪兽身上的雪块不断塌落,被雪包裹得臃肿庞大的驱体迅速剥蚀,很快露出真相,原来是只豺狗!
立刻,母斑羚恢复了勇气,挺着羊角飞奔过来。
斑羚也叫青羊,虽然也怕豺狗,却不像畏惧虎豹那样不敢做任何形式的反抗。斑羚对豺狗的惧怕是有条件的,倘若面对豺群或狗群,当然无力反抗;但倘若面对一只孤豺或一条独狗,畏惧就要大打折扣了。斑羚一米长的身体,六十公分高的肩胛,实实在在要比普通豺狗高大得多。论体力,斑羚绝不会在豺狗之下。当然,斑羚是食草动物,没有豺狗的凶悍与勇猛,也没有嗜血啖肉的尖爪和利齿,但斑羚头顶有两支尖角,也不乏为生存而拼搏的勇气和胆识。兔子被追急了还要反咬一口,斑羚起码比兔子厉害些吧,当然也会用羊角作武器与体格比自己要瘦小的豺狗做一番较量的。
应该说,白眉儿是有足够时间咬断小斑羚的喉管的。当它从雪地上蹦跳起来时,母斑羚愣了好一会儿神。 在它被抖落身上的雪块前, 母斑羚还踟蹰了一阵。 它是想尽快解决问题的,但它在雪地里待的时间太长了,四肢被冰镇得几乎麻木,豺嘴也冷得失去知觉。刚才它是凭着猎物终于落进自己圈套的极度兴奋,才奇迹般地从雪块下跳跃起来的。可一旦跃上小斑羚的背,不知怎么搞的,豺嘴似乎不听使唤了,刺探进小斑羚柔软的颈窝,却笨拙得无法下口。
这不像是在进行致命的杀戮,倒像是在搔痒痒。
眼瞅着母斑羚挺着羊角冲过来了,小斑羚似乎也受到了生的鼓舞,驮着它趔趔趄趄朝母斑羚靠拢。白眉儿急眼了,嘴咬不下去,两只前爪拼命撕扯,把小斑羚的脖颈撕得稀烂,流着汪汪的血。
小斑羚咩咩惨叫。
母斑羚心如刀割,恨不得立刻将羊角捅进这只可恶的豺狗肚皮里去,捅它个肠断肚穿,捅它个气绝身亡。
很快,母斑羚被怒火擦亮的尖角已在豺脸前晃动。
白眉儿扭着小斑羚的脖颈,竭力想叫小斑羚转身拐弯,躲避母斑羚的攻击。可惜,小斑羚不是可以随意指挥的坐骑,它白眉儿也不是训练有素的驭手,折腾来折腾去,仍在原地踏步。
突然,小斑羚跪倒在地。
活动靶变成了静止靶。
母斑羚脑顶上那两只黑如墨玉、 角基生有轮纹的尖角带着冰凉的风雪带着狂热的仇恨刺过来了。角尖已快触及豺皮,白眉儿再要赖在小斑羚背上,身上免不了被羊角挑出血窟窿。
看来,它只有从小斑羚背上滚下地去逃之夭夭。可这样一来,它下辈子也休想逮着这只细皮嫩肉的小斑羚了。小斑羚不过被撕破了点皮,没什么生命危险,一旦从豺爪下逃生,立刻会钻进母斑羚腹下再也不出来。母斑羚当然会誓死捍卫,永不屈服。它只好眼睁睁看着猎物逍遥“法外” 。它只好喝西北风。它的一切努力和辛劳便付诸东流。这无论如何是不行的。可不听话的嘴哟,怎么就丧失噬咬功能了呢?牙齿木木的,嘴唇麻麻的,舌头僵僵的,仿佛口腔也结冰了。不躲闪是不行的,拿自己的皮肉去迎接犀利的羊角,占不到便宜;全躲闪也不行,等于自动放弃这场狩猎,标准的半途而废。只好折衷,来个半躲半闪。刺溜,它松开搂住小斑羚脖颈的前爪,脑袋也往后缩。大丈夫能伸能缩。整个身体缩到小斑羚后腰部位。好险哪,母斑羚的羊角就擦着它的头皮刺过去。
奶奶的,算是又白捡了条小命。
情形更糟糕了。小斑羚上半身喜获解放,脖子一抻一抻的,前腿竟站了起来,脊背呈梯形,像块滑板。母斑羚收回角,调整方位,又向它肩胛捅来。它无计可施,只好继续往后缩,缩到小斑羚的屁股蛋了,再缩的话,就缩到雪地里去了。在母斑羚的尖角的再次逼迫下,她它两条后腿和大半个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跌落雪地, 只剩两只前爪还勉强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眼看大势已去,败局已定。突然,白眉儿乱哄哄的脑子里跳出了豺抠肛门的情景。
豺的体力和噬咬的工夫都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当然不成问题,但碰到牦牛、野猪之类的庞然大物,光凭体力和噬咬是很难获胜的。仿佛是老天爷的一种慷慨馈赠, 豺与生倶来有一种狼狗虎豹所不具备的特殊本领, 那就是抠肛门。 这词儿听起来极不雅,却很实在。如面对一头野牦牛,牛皮厚韧,不易咬穿,牛头晌有一对锋利的犄角,也休想正面突破。于是,几只豺从前方和侧面迷惑纠缠住野牛,一只经验丰富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跃上牛屁股,将一只豺爪从野牛肛门里伸进去。野牛屁股不长眼睛,也不长犄角,除了会放屁拉屎,无别的抵抗力。豺不怕肮脏,爪子捅进肛门去,鼓捣搅动,扯出牛肠来。再厉害的野牦牛,一旦被掏了肠,也只好任豺宰割了。
从审美角度来看,豺抠肛门这一招,显得很下作很猥琐很无聊很不硬气很不地道很不光明磊落很有点流氓耍无赖的习气。
你凶你狠你有能耐你就面对面争个高低呀,干吗要抠人家肛门呢!
这大概也是豺的名声很坏的一个原因。
闲话少说。那白眉儿两只前爪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突然想到了豺抠肛门的狠招。只是它从未实践过。豺把抠猎物的肛门视为一种光荣,只有豺王和少数几只地位高的大公豺有资格担任此重任。白眉儿在豺群中地位递减,年岁又小,在大型狩猎活动中只配跟在豺群后面呐喊助威,顶多敲敲边鼓,从侧面蹿上去咬一口。可它无数次瞅见大公豺掏猎物肛门,看得烂熟,不会也会了。它的爪是标准的豺爪,尖如针,弯如钩,最适合掏肠了。
母斑羚又撅着尖角朝白眉儿侧颈捅来。此时不掏,更待何时。白眉儿将一只利爪瞄准小斑羚的肛门用力伸进去。噗,小斑羚的肛门裂开了。这抠肛门比白眉儿想象的要容易得多。
肛门里热乎乎的,冻僵的爪子焐得活便了;里头有粘液润滑,并不费多大劲整只豺抓差不多全伸了进去。
小斑羚咩咩急叫,拼命朝前蹦跶。母斑羚打着响鼻,匕首似的羊角不顾一切捅了过来。
白眉儿只得从小斑羚背上滚下来,狼狈得像只跌翻的乌龟。它的那只伸进小斑羚肛门去的豺爪,也无可奈何地滑脱出来;但在花脱出来的一刹那,它尖钩似的爪趾抓了一把,嗞——一根粉红色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羊肠被掏了出来。
母斑羚紧盯着白眉儿不放,尖角频频出击。白眉儿在雪地上连滚带爬,好不容易才避开了羊角的锋芒。
豺被斑羚欺,这也太不像话了。
白眉儿虽然一个劲儿地躲闪逃跑,但那只揪住羊肠的爪始终舍不得放松。小斑羚像又长了条尾巴,肠子被拖出一米多长。
终于,羊肠从白眉儿爪下滑脱。
母斑羚发疯般地追上来要同白眉儿拼老命。白眉儿识相地逃出白桦树林,逃到对面山梁上,冷眼观察动静。
小斑羚还没有死,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拖曳在尾后的那截肠子,有一大部分大概结了冰,在雪地里磨出沙沙的声响。
“倒也,倒也! ”白眉儿在心中默默念叨。
小斑羚四腿一软,再也站不起来了。
母斑羚用下颌拱动小斑羚的肠子, 似乎想把肠子再塞回小斑羚的体内。 这当然是徒劳的。
别说母斑羚了,就是人类社会医术再高明的外科医生,面对这种情况,也回天乏术了。
“咩——咩——”小斑羚的叫声越来越微弱。终于,那小脑袋一侧歪,四肢抽搐一阵,死了。
白眉儿心花怒放。现在,只等母斑羚离开后,它就可以跑过去舒舒服服饱餐一顿了。
对食肉类猛兽来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总是建立在别的动物的不幸与痛苦之上的。
太阳偏西,母斑羚开始显得焦躁不安。它不时地仰头望着天空,又扭头望望山岬茂密的灌木林,想离开还有点舍不得,矛盾得很哪。走吧,白眉儿心想,小斑羚是不可能死而复生的,你又不能吃荤腥,守着一块冰凉的肉又有什么意义呢?
母斑羚离去的情景颇为动人。它趴在小斑羚身上,好像是在给小斑羚喂奶,然后,踱到一边,朝小斑羚咩咩叫了两声,那叫声的含义不难猜,是让小斑羚跟它回窝去。当然是痴心妄想。它朝前走了几步,又拐羊头做了个舔犊的姿势,然后再往前走;走了一小段,又停下来,在空中做了个母子交颈厮磨的亲昵动作,再往前走;没走多少路,又回头咩咩叫两声,好像担心跟在身后的宝贝贪玩迷了路……到了山岬口,它才渐渐从梦境中醒来,呆呆地驻足远眺躺在白桦林里的小斑羚。半晌,才长长地哀叫一声,飞也似的跑进迷宫似的山岬去。
白眉儿将一条腿跨前一步,脑袋伸直,腰部下沉,伸了个豺式懒腰,喜滋滋朝白桦林奔去。它早就饿空了肚皮,早就盼着能吃顿鲜美的斑羚肉。味道肯定好极了。
白眉儿来到白桦林,小斑羚已呈半冰冻状态。身子底下一摊红雪,看来,小斑羚血已流干。可惜了这碗羊血。不过,小斑羚腹部还有点柔软,赶快开膛剖腹,还能吃到糯滑可口的内脏。
白眉儿将小斑羚翻了个四蹄朝天,刚要动口解剖,突然,它闻到清新的空气中掺杂有几丝尿臊味。它耸了耸鼻翼,哦,是猫尿的气味,从头顶的树上飘下来的。它佯装着仍在专心致志地埋头解剖小斑羚,两只三角形的耳廓却紧贴在后脑勺,鼻翼也有节奏地翕动着,防范来自树上的不速之客。俄顷,头顶一根小树枝咔嚓一声折断了。它有思想准备,一听到动静,立即往前蹿跳。叭,一个沉重的物体降落,砸在它刚才站立的位置,溅起一团雪尘,呛得它睁不开眼。一股陌生的气味灌进它的鼻孔。它知道不妙,赶紧撒腿跑远点,才敢扭头张望。
原来是只猞猁,灰色的,的皮毛间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四只爪子和雪融为一色,耳朵的形状像长长的菩提树叶。上嘴唇长着两撇长长的银须,一口锋利的白牙像是用冰雕出来的,泛动着寒光。两只浅蓝色的眼珠闪着饥饿的光。白眉儿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只母猞猁。
不难想象,离这儿不太远的某个树洞里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猞猁。 猞猁又名林拽,是一种比豹小比猫大的猫科动物,勇猛机警,敢从熊掌下袭击小狗熊。
猞猁善跑善扑,还能爬树,经常隐蔽在树杈上,望见有猎物从树下经过,便罩着猎物突然扑跌下来,压断猎物的脊梁。这一招相当毒辣,即使一只孤狼遭此打击,也只好变成一泡臭烘烘的猞猁粪。
白眉儿倒吸了一口冷气。好险哪,差点遭了这灰皮毛家伙的暗算。
猞猁跌了个空,也不气恼,而是朝小斑羚轻轻一扑,四只爪子罩住小斑羚,然后朝白眉儿粗声粗气地吼叫一声,好像在说: “我没压断你的脊梁,算你幸运,快滚吧,蠢家伙,这只斑羚属于我了! ”
白眉儿差点儿气晕过去。它在积雪中埋伏了半天,忍饥挨冻,几乎被冻成冰棍儿,又像条窝囊的草狗那样差点没被母斑羚犀利的羊角捅个透心凉,这才获得这只小斑羚。这只小斑羚是用生命作赌注赢来的,怎能轻易被抢去!你猞猁没费半点工夫,没使吹灰之力,就要将小斑羚霸占为己有, 这无疑是强盗剪径土匪劫道。 它愤怒地也嚣叫一声, 弓腰屈腿做扑跃状。
它不是窝囊废,也不是豆腐渣,更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梅花鹿。它是有血性的豺,它要夺回本来就该属于它的小斑羚。
还没等白眉儿有所动作,母猞猁就先发制人,从地上嘣起来,恶狠狠地朝它扑咬。猞猁体型如豹,扑击的姿势也像豹,来势很猛。白眉儿不用试就明白,厮打起来自己不会是猞猁的对手。这只猞猁体长约一米,像头小牛犊,一对一力量太悬殊了。它被迫扭身跳开了。
猞猁追了两步,似乎兴趣不大,回身叼起小斑羚,朝老林子走去。
白眉儿舍不得到口的斑羚肉就这样被抢走,逃了一阵,见对方并没有穷追过来,便又壮着胆子踅回身,跟在强盗后面。
猞猁叼着小斑羚,大模大样,都不屑回头看白眉儿一眼。
白眉儿愤懑得浑身颤抖,恨不得和这无耻的家伙斗个血肉横飞,要是有一半赢的可能的话。
遗憾的是,孤豺对猞猁,虽不能说是鸟卵碰石头,也差不多是鸟卵碰土块,取胜的希望极其渺茫。也许,从背后突然袭击能缩小彼此的力量差距。白眉儿想,瞧这傲慢的家伙,连头也不回,大概不会想到它会有胆量从背后进行偷袭的。
它不动声色地跟在猞猁后面,悄悄缩短距离。它就不相信猞猁是块无法击碎的花岗石。
它已贴近猞猁了,它壮起胆子朝猞猁那根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咬去。它是这样打算的,冷不防一口把猞猁的尾巴咬下来,让这该死的家伙惊骇颓丧,失去自信和意志,它就趁机夺回小斑羚,溜之大吉。
白眉儿的打算落空了。它的豺牙还未沾着猞猁尾巴,猞猁就像屁股上长有眼睛似的突然来了个鹞子翻身。这家伙嘴上还叼着小斑羚,小斑羚晃荡着竟然也变成了武器,拍击在白眉儿的头颅上。白眉儿没防备,被打了一个趔趄,摔倒在雪地上。没等它爬起来,猞猁就扔掉小斑羚,穷凶极恶地扑上来,一只爪蹄踩在白眉儿肚皮上,白疹疹的牙就朝豺脖咬来。假如这一口被咬个正着,不说是身首分家,恐怕也会被咬成个歪脖子豺。白眉儿情急之中,陀螺似的旋转了一圈,顾得脖子就顾不得屁股啦,臀部被咬得火炙般疼。它狂嚣乱咬,好不容易才从猞猁尖牙下挣脱出来,耷拉着尾巴没命地奔逃。逃出老远,听听背后没有动静,这才敢放慢脚步回头张望。 猞猁嘴角沾着一簇金黄的豺毛, 迎风颤悠, 奸诈残忍的脸漾着一丝讥笑,是在笑它不自量力。
白眉儿虽然对猞猁恨得咬牙切齿,却再也不敢上去争抢小斑羚了。
丛林生活中没有真理,强者就是真理。
白眉儿只能眼睁睁看着猞猁叼着它千辛万苦猎获来的小斑羚,大摇大摆消失在老林子里。
刚才在和猞猁激烈的争夺中,白眉儿忘了饿。猞猁消失了,扣动心弦的紧张和兴奋也随之消失,饥饿感便疯狂地席卷而来,揪心揪肺,难以忍受它在雪地里冰冻了半天,又和母斑羚母猞猁周旋了了半天,胃囊里最后一点残渣都消化尽了,只感到浑身虚软,走在雪地里,四只爪子像踩着柳絮云朵,从精神到肉体都无法踏实。白眉儿在树林里胡乱钻行,希望能找到点可以填肚子的东西,哪怕是半只腐鼠一条死蛇也好。它已不敢奢望能逮着鲜活的食物,即使现在从雪地里蹦出一只兔子,它也没力气去追逐了。天快擦黑了,仍然什么吃的也没找到。它脑袋一阵阵发晕,假如再这样饿下去,怕是挨不到天黑,就会晕倒在雪野里,然后在一种啃吃鹿崽、 羊羔的海市蜃楼般的幻境中昏沉入睡, 明早变成一具让秃鹫垂涎三尺的饿殍。
茫茫雪野,除了秃鹫的投影,连个移动的东西都不见。豺无法像鹿类或羊类那样靠吃地衣和苔藓过日子。
白眉儿差不多就要饿倒了,突然,迎面吹拂的风送来一股马肉的香甜气息。它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四爪又生出些力气来,紧跑几步。哈,一条干涸的小河沟里躺着一匹小马驹。马驹栗红色的皮毛下积了厚厚一层白雪,肚腹已经剖开,肠肠肚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河沟一览无余, 没有任何陷阱或捕兽铁夹。 日曲卡山麓虽然号称动物王国, 却从没发现有野马。
毫无疑问,这是人类豢养的家畜。很有可能是山间马帮经过此地时,跟着马帮试试脚力的小马驹忍受不了风雪严寒和长途跋涉,半途倒毙了。白眉儿想,小马驹肚腹之所以被剖开,大约是灵猫蜜狗这类小型食肉兽所为, 闻见它豺的气味, 吓得逃走了。 这倒是一顿捡来的晚餐,一席救命的盛宴。不吃白不吃。白眉儿饿坏了,等不及再仔细想想,就一口咬住那颗蟠桃状的马心,来不及细嚼慢咽,三下五除二便圆囵吞咽进去。马心不太新鲜,吃下去后舌根那儿觉得有点苦辣,还有股怪异的味道,口腔都被刺激得有点麻木了。也许是蚂蚁啃咬后留下的蚁酸,它并不介意。不管怎么说,有东西吃是一种幸福。就像龟裂的旱地被注入了一泓清泉,就像暴风雪过后洒下一片阳光,它肚子里有了内容,眼神也清亮了,血液也流得畅快了。口腔里那股怪异的味道稍稍有点难受,它咬了几口白雪,在嘴里搅了搅,算是豺式漱口吧,涮掉那股怪味,然后想去叼那只蝙蝠状的马肝。还没等它咬住马肝,乱石背后冷不防钻出一只蜜狗来。蜜狗也叫青鼬,尾巴几乎跟身体一样长,是一种凶猛的小型食肉兽。蜜狗瞪着一双黑豆般晶亮的小眼睛,战战兢兢向小马驹靠拢。蜜狗的意图很明显,是要来和白眉儿分享这顿美餐。
白眉儿气不打一处来。猞猁欺负了它,这小小的蜜狗竟然也敢跟它过不去。是的,它不可能一口气就把这匹小马驹吞食干净, 但它饱餐一顿后可以把剩下的马肉拖到隐蔽的树丛贮藏起来慢慢享用,冰天雪地马肉不会很快变质。冬天找食不易,哪能随便让蜜狗来分一杯羹呢。它受猞猁的气还没消尽,正好把这蜜狗当出气筒。它怒嚣一声扑过去,那气势就像要活活把蜜狗撕成碎片。蜜狗比白眉儿小了一半,自然不是对手,大尾巴一摇仓皇而逃。白眉儿毫无道理地紧追不舍。说毫无道理,是因为蜜狗在雪地上,尤其是在布满碎石的干涸小河沟里奔跑速度不亚于豺,这种追撵可说是水中捞月。再说,一只孤豺也很难不落下残疾和疮疤就把蜜狗置于死地。旁边正有马肉,犯不着冒险去咬蜜狗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豺只要把蜜狗吓退就算完事了,是不会穷追到底的。白眉儿像追一只兔子似的追杀蜜狗,实在是一种心理需要,它要把刚才在猞猁那儿沾染的晦气霉气窝囊气一股脑儿发泄到蜜狗身上去。
蜜狗实在也是饥饿难忍,就像蜜蜂舍不得离开鲜花一样舍不得离开马驹肉。蜜狗就以小马驹为轴心,绕起圈来,玩捉迷藏呢。它想在白眉儿追撵得疲乏和不耐烦后,同豺分享这顿美味马肉。不同种类的食肉兽瓜分同一猎物是司空见惯的事。
追呀跑呀,嚎呀嚣呀,好不热闹。
白眉儿做梦也想不到, 这只觊觎马肉的蜜狗, 这场徒劳的追逐, 竟无意中救了自己的命。
大概是剧烈运动促使药性提前发作,也有可能是血液流动加快了毒性的传导,它在雪地里刚追了几圈,便觉得不对劲,腹内像有千万条蜈蚣在蠕动,疼得四肢抽搐,再也迈不开腿,只能躺卧下来。这时,喉咙口也一阵阵发毛发痒,吐出一团团泡沫。嗷呃嗷呃,嗓子也发哑了,难听得就像刀架在脖子上的公鸡在叫。它还缺乏生活阅历,不明白自己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怔怔地望着蜜狗发呆。
蜜狗见白眉儿躺卧不动,停止了追撵,满心欢喜,赶紧跳到小马驹身上,嘴拱进马肚,用一种盗食者的慌张心态,稀里哗啦把一长截马肠吞进肚去。它仍嫌不够,又把那块蝙蝠状的马肝也三口两口吃了进去, 直吃得肚儿圆脖儿梗这才心满意足。 但这种欣喜感没维持多久,蜜狗那张小圆脸突然恐怖地扭曲起来,两只圆如榆钱的耳朵颤跳个不停;两粒黑豆般的眼珠突凸出来,十分可怕。仿佛突然问被移植进了蚂蚱的灵魂,一个劲地在原地蹦跳。
白眉儿看得目瞪口呆。
蜜狗开始用前爪撕扯自己的脸和耳朵,好像脸和耳朵里藏着可怕的敌手一样;圆脸被撕得血痕累累,左耳被扯成两半,仍毫不留情地猛烈撕扯。它又咬自己的爪子,又咬自己的尾巴。疯了,蜜狗肯定是疯了,白眉儿想。一会儿,蜜狗在雪地里打滚,哀嚎声渐渐微弱,七窍流出污血,仰躺着,四爪僵硬地伸向天空。
白眉儿终于明白,蜜狗是中毒身亡了。也就是说,这匹小马驹的尸体里下了毒药;也就是说,它也中了毒。它透了那只可恶的猞猁,如果不被抢走小斑羚,如果不是饿得慌,它也不至于到有人迹出没的干涸的小河沟里来寻食物。幸亏这条蜜狗及时来争食。要是蜜狗晚来一步,它把那只蝙蝠状的马肝也吃进去,此刻肯定也已挺尸荒野了。
怎么办?怎么办?
假如现在是春天,它可以到野草丛生的沟壑中去找老鸦瓣,这是一种只生两枚翠绿叶子的小草,早春绽开钟状白花,那埋在浅土下的卵圆形鳞茎具有解毒止痛的功效。并非人类才有医学,很多野生动物凭着先祖传授的经验,知道怎样用草药医治创伤病痛。遗憾的是,正值隆冬,老鸦瓣还埋在地底下冬眠呢。
肚子又开始剧烈疼痛,它不能坐以待毙,它必须想办法救自己。它想把吃进去的马心呕吐出来,可干哕了几声,什么也没呕出来。它晓得,自己虽然才吃了一只马心,中毒不算太深,但若不能及时把毒药呕吐出来,很快也会像蜜狗一样躺在雪地里变成只冰冻豺的。它急了眼,大口大口吞咽积雪,冰凉的雪能盖住腹内火烧火燎般的感觉。它的肚皮很快鼓得像只西瓜,胀得难受,喉咙里也痒丝丝的像有一群蚂蚁在爬。哇,它吐了,吐出一大摊黑红绿三色污秽,刀绞似的疼痛稍稍缓解了些。它又吞雪,又吐,直到胃囊吐得空空如也。后来,它又屙了一泡臭烘烘的黑糊状稀屎,这才算把毒从体内排泄光了。
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对孤豺来说,漫天飞舞的大雪,分明就是催命的白魔;幽暗阴森的密林,处处埋藏着阴谋和陷阱。
唉,怎么活下去呀!
它拖着虚弱的身体,沿着一条牛毛细路行,寻找能充饥的东西。它饿极了,恨不得太阳变成块馅饼从天上掉下来,让它使劲啃两口。转过一道沟,冷不防瞅见前面三岔路口的一棵大树下蹲着一个身裹破皮袄脸色蜡黄头发灰白的小老头。裤子褪到膝盖,光溜溜露着腚。它一惊,赶紧缩回脑袋,不由得心头一阵颤栗。假如允许的话,它倒是很想尝尝人肉的滋味。
细皮嫩肉,撕扯起来一定很容易,也不用吐毛,省却许多麻烦,味道一定比羊肉更鲜美。但它不敢。 它晓得人的厉害, 那杆乌黑锃亮的猎枪会喷火闪电, 连百兽之王的老虎也不是对手,更甭说豺了。 还有腰间挎着的那柄长刀, 白刃雪亮, 能像秋风刮落叶般地很爽利地剁下豺头。
它此刻跳出去袭击小老头, 等于以卵击石, 自投罗网, 变成愚不可极的自动送货上门的猎物。
它虽然饿得要死,也不想白白送死。趁小老头还没发现自己,趁早溜走吧。它转身刚要钻进灌木丛,突然,小老头那里穿来噗噜噜一声闷响,随即顺风传来一股浓郁的气味。
小老头撅腚的动作,噗噜噜那声闷响,白眉儿很容易就猜到,他在排泄。
迄今为止,白眉儿没吃过人的排泄物。但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其实凡犬科动物,出于一种天性,都爱吃人的排泄物。豺属于犬科动物,当然也不例外。
白眉儿耸动鼻翼,贪婪地嗅闻着人屎的气味。在人的鼻子闻来,自己屙出来的粪便是很臭的。但豺或狗的鼻子闻起来,就是另一码事了;臭中夹香,亦臭亦香。白眉儿敏感的鼻孔还嗅出人的排泄物里有许多未消化尽的肉糜和谷物,是顿可餐之食。
说到底,犬科动物爱吃人屎,主要原因是人的消化器官太差劲,吃进去许多食物,只能消化吸收其中一小部分营养,大部分精华混杂在糟粕中被直肠送出肛门。挺可惜的。
白眉儿舍不得走了。小老头孤身一人,没带猎狗,力量有限,不值得太害怕。他并未发现他。它躲藏起来,等他离开后,再过去捡食,不会有太大危险的。它断定他屙完后会很快走开,瞧他掩鼻皱眉的模样,大概不会再装起来带走。
果然不出它所料。不一会儿,小老头站起来,提起裤子,系好腰带,背起猎枪,沿着小路匆匆而去。
白眉儿早已等得不耐烦,待小老头走出二三十步后,便急急忙忙跑到大树下。哇哈,那泡黄灿灿、状似老玉米的排泄物还冒着腾腾热气!它两只眼睛乜斜警惕地注视着小老头的背影,闷着头大口大口吞嚼起来。排泄物虽比不上活宰的猎物那样美味,但比起冻成冰块的腐尸来,味道要好得多。热食开胃,还暖和身子,可惜,太少了点。它吃得太心急,浊黄的稀屎糊了一嘴。它伸出长舌舔食着粘在唇吻上的丝丝屑屑。
那副吃屎的谗相,在人眼看来,未免会恶心得想吐,实在是有碍观瞻。
其实,人也不是绝对不吃臭的东西,如臭豆腐、臭豆豉、臭大蒜,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喜欢吃的大有人在。人来也并非一概拒绝吃别的生物的排泄物,燕子吐出来的唾沫人就挺爱吃,尊为山珍,名曰燕窝。还有名贵中药猴结,其实就是母猴排泄出来的月经。
一定是它嚼咬吞咽的声音太响了,小老头似乎感觉到身后有动静,猛地收敛脚步,蓦地回首张望,白眉儿来不及躲避,闹了个人眼豺眼四目相对。它停止吃屎,扭腰屈腿,全身茸毛奓开,肌腱紧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老头。只要小老头动手解肩上的猎枪,它就会一溜烟地窜逃进灌木丛。
小老头望着它,咧开嘴笑了,笑得很暧昧,骂了句: “狗改不了吃屎! ”便不再理它,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他误以为它是狗了,这挺可笑的,它想。
过了一天,还是到处找不到食物吃。它又饿得慌了,想重复昨天的幸运,就又沿着牛毛细路跑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巧极了,远远便看见那位熟识的小老头腰里挂着一只硕大的酒葫芦悠悠地哼着小调走过来。
说起来,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偶然的巧遇。小老头名叫苦安子,是猎户寨的村民,在秃鹫岭下的树林里安了几十只逮鸟的金丝活扣,每天都要去一趟,看看有无收获。三岔路口的大树下是他的必经之地。
白眉儿蹲在一块岩石上,巴望小老头能像昨天一样脱裤撅腚到大树下排泄。恼火的是小老头并未停下来,而是径直拐进林子里去了。它不甘心就这样白来一趟,便拉开一段安全距离,尾随着小老头走。这绝不是什么友好陪伴,当然也不是什么恶意跟踪,而是等待小老头途中排泄,好及时去捡食。
翻山越岭,一走就是半天, 。日头当顶时,小老头终于在一块背风的洼地里坐了下来。
它以为他要排泄了,却见他解开又破又脏的背囊,掏出一只鼓鼓囊囊的篾盒,揭开盖,抓起一把东西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咀嚼起来。它闻到一股谷物与牛肉的香味。爬了半天山,它早就饥肠辘辘了,食物扑鼻的香味更刺激得胃囊痉挛。它的眼光直勾勾地小老头手里的篾盒,口水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答下来。
“哦,白眉瘦狗,跟着我走了半天,想吃东西吧?”小老头大声朝它说道, “喏,给你! ”
他手一扬,一坨东西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朝它砸来。 它以为是石头,惊慌地要跳开。噗,那坨东西已落在面前的雪地上,溅起一片香甜气息。
哇哈,是一块牛骨头。它赶紧扑过去,贪婪地嚼咬起来。骨头上的牛肉虽已被啃光,却因煮的时间长,骨质已酥软,能咬烂;骨头上蘸有咸味,还有葱香,好吃极了。
它很快把这块牛骨头吞咽进肚,便又用感激的期待的乞怜的眼光盯着小老头。于是,第二块牛骨头又像只小鸟似的飞过阳光落在它面前。
小老头吃饱饭后,拍拍屁股走了。它飞快奔到他坐过的地方,把掉在地上的饭粒、肉渣和碎骨一扫而光。
这以后,白眉儿天天早晨都跑到三岔路口来等那小老头,天天尾随着他去秃鹫岭。它总有收获,或者吃到两块骨头,或者吃到一泡排泄物。对它来说,这小老头就是它永不枯竭的食物源。只要见到他,它就有吃的,就不会挨饿,自然而然,它就喜欢见到他。那一天,他不知有什么事耽搁了,它在三岔路口等到中午,仍见不到他的身影。它焦躁不安,怅然若失,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殷切的思念之情。 就在这时, 他突然出现了, 破棉鞋踩着积雪吱儿吱儿响,顺着小路走过来。它一下激动起来,想迎着他跑过去舔舔他的鞋,才跑出两步,又犹豫地停了下来。白眉儿毕竟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长期受豺文化的熏陶,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两足行走的人类与死神是同一概念,同样可怕;与人打交道,无疑是在同魔鬼打交道。
它虽然已熟悉他身上的气味,对他抱有某种好感,却没有完全丢掉戒备心理。它害怕它去舔他鞋时他趁机把它俘虏了。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可长时间等待思念终于相逢的喜悦总该化作行为表达出来。或许,它该朝他轻柔地叫一声,用声音传递情愫。当然,不能像豺那样尖锐嚣叫,人类憎恶豺,要叫,就要叫得和蔼亲切圆润,才能达到取悦的目的。小老头已快走到自己身边了,它扭扭脖颈,舒展声带,张开嘴, “汪呦——”唇齿间一激灵就吐出一声似狗非狗的叫。
“嚯,又是你,白眉瘦狗。看来,我们很有缘哪。 ”小老头意味深长地对它笑笑说。
一晃就是七天。
多次重复就会成为习惯。现在,白眉儿已习惯了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到三岔路口来等小老头,已成为它的觅食模式。觅食方式直接决定着动物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及感情取向。
他给予,它接受;它乞讨,他施舍。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再进一步就变成了主仆关系。它依赖他活命,不可能不对他感恩戴德。它不再神经过敏地畏惧人类,它觉得人并不像豺们形容的那般恶毒可怕。豺的传统观念在它心里开始动摇。小老头身上的汗酸味似乎并不太难闻,人脸上的笑容分明是和平的旗帜嘛。它对小老头的感情与日俱增。
原先它跟随小老头一段路后,只要吃到了他的排泄物或扔弃的骨头,它就会离开。现在,它吃到东西后,会继续跟随在他身后,陪伴他到秃鹫岭察看铺设的金丝活扣有无收获。一直到夕阳西下,把他送回三岔路口,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小路尽头,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夜阑更深,万簌俱寂。白眉儿蜷缩在树洞雪窝,冷得睡不着。想想几天来的遭遇,未免生出几许彷徨,几许委屈。它是豺,豺最瞧不起寄生于人类的狗了,而它的行为,跟一条乞食的狗也差不了多少。它恨自己没有豺的志气,也没有豺的骨气。一丝羞赧在胸中回荡。有两次它甚至暗下决心,结束这种对豺来说可耻的觅食方式。可一早醒来,它又颠颠地跑到三岔路口去迎候小老头了。它实在是饿怕了。对动物来说,生存就是最高原则。跟在小老头后面捡食他的排泄物和废弃物虽然有丧豺格,却很实惠。饿死事大,失节事小。对豺来说,鲜活的雪兔或麋鹿比人的排泄物或无肉的骨头好吃多了,可它逮得着吗?较之撵山狩猎,眼下这种觅食方式不用花什么力气,牢靠固定,省心省力,何乐而不为呢?说到底,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行事的。
也许在潜意识里里, 白眉儿对人类始终存有一种幻想, 不像普通豺那样对人类深恶痛绝,与人类誓不两立。说到根子上,它不是纯种豺,它血管里流淌着一半猎狗的血液。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 白眉儿不会成为那位头发花白个头矮小瘦筋干巴满嘴酒气衣衫褴褛肮脏邋遢的苦安子的猎狗,也就不会有后来一连串的酸甜苦辣的传奇经历。
因果关系是一环紧扣着一环的。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 白眉儿会以豺的理智将自己和小老头的关系保持在目前这种水平,不升格,不升温,不升华,不超越。它同他的交往已达到了极限,再朝前发展半步,就会变成典型的狗与人的关系。它是豺,它不愿沦为狗。现在,日曲卡山麓还是冰雪世界,它还不能脱离小老头单独生存。但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春天来临后,艳阳高照,草木葳蕤,迁徙到远方去过冬的食草动物成群结队回来了,日曲卡山麓又变成豺的丰盛的大食盆。那时,它身体已经复原,骨骼肌腱也长饱满了,不愁逮不着猎物。一旦食物充盈,它就能毫无顾虑地自动结束目前这种乞讨式的觅食方式。广袤大地,任我驰骋;兔鹿獐麝,任我宰割;区区一泡排泄物和两块无肉的骨头算得了什么?对动物来说,只要结束了食物的供求关系, 也就结束了生存的依赖关系, 也就结束了感情的依恋与缠绵。 它相信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对小老头的热情会直线下降迅速平淡。当然,它不是忘恩负义的坏豺,它会记住他帮它度过严冬的那份情意,它会设法报恩的。比如,在恰当的时候猎取一两只皮毛珍贵的动物,叼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送给他。
一场暴风雪刮得它改变了初衷。
或许这就叫命运吧。
暴风雪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下午,它尾随着他刚刚翻过山岭,狂风骤起,天昏地暗。
天上密集的雪片一层层洒向大地,地上的积雪也抖擞精神随风高扬。天地一片白茫茫,真正的白色恐怖,浑然如一个吞噬生灵的巨大白魔。
这是让一切生命都会惊骇得发抖的特大暴风雪,能把石头冻裂,能把鹰隼冻得从空中坠落,落到地上便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子。
小老头急忙找了个山洞钻进去,顺手在洞外灌木丛扯了一捆枯枝。
它没跟他进洞。洞很小,大约七尺见长五尺见宽,装下小老头和那捆枯枝,已没多少空地。它若挤进去,免不了要和他脸对脸身靠身心贴心,就算没什么危险,也怪别扭的。
它一溜烟跑开去,想在山坡上寻找第二个可以遮风挡雪的山洞。风太大,刮得它摇摇晃晃;雪太密,道道雪帘挡住了它的视线。它转了一大圈,别说山洞了,连可供勉强栖身的石缝也没找到。
呼啸的西北风像一把把刀子似的迎面刮来,冻得它呜呜哀嚎。
这时,小老头占据的山洞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响,透出一片红光。它在外面瞄了一眼,火,小老头在山洞里燃起了一堆火。
它知道火是什么玩意儿,如果说暴风雪是白色妖魔,火就是红色妖魔。它曾和火打过交道。那是一年前夏天的事了。当时它还在埃蒂斯红豺群里。那天,豺群到草甸子去觅食,不知怎么搞的,突然起火了,天干物燥,风助火势,遍地野火漫卷过来,豺群吓得四处奔突。
火焰和风跑得一样快,似乎还有极强的黏性。它亲眼看见,一片火焰飞过来粘在一只名叫次糯的老豺尾巴上,任老豺怎么打滚蹦哒也甩不掉,立刻蔓延全身,变成一只可怕的火球……这场荒火,把五六只豺烧成了焦炭。
幸亏它脑子灵活,跑到河沟泡进水里,才躲过那场劫难。
一切野兽都本能地怕火。可白眉儿惊奇地发现,小老头不怕火,非但不怕,似乎还挺喜欢火,盘腿坐在火堆旁,两只手掌在火焰上搓揉着。火在他面前,失去了疯狂的野性,比猫还乖,比羊还温顺。橘红色的火焰轻轻地跳动着,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松脂的香味,播送着温暖。它走到洞口,里头热气腾腾,温暖如春,仿佛拴着半个太阳。
“白眉瘦狗,快进来吧,外面风雪太大,会把你冻死的。 ”小老头朝它招手。
假如它继续留在洞外,很快就会冻僵的。它只有进洞取暖了。它小心翼翼地跨进山洞。它不敢进得太深,就在靠近洞口的地方徘徊着。
避重就轻是一切动物的选择本能。
火烤胸前暖,风吹尾巴寒。
“你这狗,比人还懂事,比人还精怪哩。 ”小老头绿豆,眼狡黠地眨动着,朝里挪了挪身体,在火堆旁腾出一条空隙。 “来吧,离火近一点才暖和。莫怕,我不会害你。我要想害你,前几天就崩得你狗头开花了。 ”他把搁在膝盖上的猎枪架到洞底的岩壁上,这无疑是一种友好的表示。
它已经进洞了。进一尺也是进,进十尺也是进,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了。它涎着脸,来到小老头身旁,共享火的温暖。
“这是山神和猎神可怜我这穷老头,看我买不起猎狗,给我送了一条来。 ”小老头两眼盯着跳动的火苗,自言自语地说, “这畜生跟了我好几天了,我要再不用麻绳把它拴回家,那我就是天下最傻的老傻瓜了。牙口才两岁的伢狗,养肥了,可换好多坛酒呢。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啦。 ”他说着,从囊袋里掏出一根麻绳,绾成个圆圈,亮在它面前。然后,将一块肉骨头放在圆圈外的地上。
白眉儿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些啥,但它很聪明,从他的表情和语调,尤其从绾成圆圈的麻绳上,很快猜出了他的用意。绳圈后面的肉骨头,显然是诱饵。他引诱它脑袋伸进绳圈去啃骨头,他就会及时将麻绳收紧,拴住它。
它迟迟不去啃那块喷香的肉骨头。
小老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站起来,双手扯着绳圈,慢慢朝它逼近。他想用麻绳套牢它,占有它。他想让它做他的狗,让它永远羁留在他身边。他手里的麻绳是权利的象征,套住了它,也就是掌握了它。它将永远失去自由。如此看来,麻绳其实也是一个绞索,当然是精神绞索。它本能地想躲避,可是,小小山洞,它往哪里躲呀?洞外是凛冽的暴风雪,会把它冻成冰棍儿的。
何去何从?何去何从?
豺社会有一条重要的禁忌,就是不与人交往。可是,它早已被豺群无情地驱赶出来,豺容不下它,把它视为异己和叛逆,处处排斥它打击它迫害它,它何苦还要遵从豺社会的禁忌呢。其实,它早已打破了禁忌,委琐小老头觅食好多天了。既没吃苦头,也没遭报应,恰恰相反,活得还蛮好,尝到了甜头。当然,小老头误以为它是狗这才善待它的。这么说来,它外表看上去很像一条狗,既然如此,它为什么不能真的做条狗呢?不不,它惶恐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豺最痛恨狗了,它不能数典忘祖的。可是,豺群不要它了,它是只弃豺,做弃豺还不如做猎狗来得安逸。它形单影只,太孤独了。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跟寂寞永别了。
它的爪牙还很稚嫩,冰天雪地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不必担心会受冻挨饿;它是个四处漂泊的流浪者,说不定哪天会倒毙荒野,死了也是孤魂野鬼。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算找到了永恒而又牢靠的归宿。
它真的能背弃自己的种族去做一条狗吗?
漫长的冬天才熬过一半,它坚持做豺的话,生死难卜,前途渺茫。
绾成圆圈的麻绳,和麻绳后面那张褶皱纵横笑得像朵花的人脸,无疑是个圈套。它不能忘圈套里钻。
你还嫌饿得不够吗?
它还在忧郁呢。小老头朝全一跃,手里的绳圈已经套上了它的脖颈。它一惊,本能地耸动肩胛想把脑袋从绳圈里脱出来,已经迟了。他一收绳扣,它被紧紧套住了。它扭动着挣扎着,但小老头攥住绳头不放。它尖尖的唇吻无意间探进小老头柔软的颈窝,它感到他脆嫩的喉结在上下蠕动,还有嗡嗡的血流声。它一阵冲动。不用动心机也不用费力气,只消瞅准那核桃似的喉结用力咬一口,他就会跳起死亡的舞蹈,然后栽倒在地上永远也爬不起来了。这是食肉兽的本能反应,是豺与生倶来的嗜血野性。可是,奇怪得很,一种更为强烈更为神秘的力量却组织它这样去做。它感到待在给它供食的小老头身边,那感觉和豺崽依偎在豺娘身边差不多,都有强烈的依附感和安全感。它觉得如果听凭野性的本能咬碎小老头的喉管,就是罪孽的弑杀,卑鄙的谋害,丧尽天良的背叛。这温情脉脉的感情和它豺的品性完全是水火不相容的。它想冲破在层甜蜜的无形的罗网的束缚,但不行,仿佛这种违背豺道的对人类温顺依恋的感情,已融化在自己的血液里,无法再逆转矫正了。
白眉儿不知道,自己有一半血液来源于狗。它是猎狗洛戛播下的种,在母豺达维娅的子宫里孕育生长,潜伏着一半狗的品性。在豺群中,耳濡目染豺的行为规范,使得它一举一动都像只地道的豺, 但另一半狗的基因并没湮灭, 而是处于冬眠状态, 一旦外界条件起了变化,便会迅速苏醒萌发。
它停止了挣扎。
小老头把麻绳的另一端系在自己的腰间,咧开嘴笑了: “嘿嘿,老子也算有了自己的猎狗。得给这畜生起个名,白眉瘦狗?不不,没这种叫法的。干脆,就叫白眉儿吧。 ”
名字是一种符号。看来,根据生理特征来取名,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白眉儿,这个从埃蒂斯红豺群里出来的,身上带着一半豺血统,一般狗血统的混血儿,就这样做了猎户寨村民苦安子的猎狗。
第四章
翻过山梁,就是猎户寨了。
这是个典型的滇北高原山寨,坐落在两架大山之间的一块洼地上。几十户人家清一色都是桦树皮木屋。大雪初霁,山林的空气格外清新。嫣红的晨曦,给木屋涂抹了一层辉煌。用柴样子编织的一道道栅栏,围起一方方院落。不少人家的屋顶已冒着袅袅炊烟。整个寨子呈十字形格局,一条青石板小路贯穿整个寨子,一头通向山泉,一头连着崎岖的山道。在青石板路和山道土路的交接处,耸立着一扇高大的木门,门框上雕着虎、豹、鹰、鹫等飞禽走兽的图案。这些图案用植物颜料染成赭红,格外醒目。这是寨门,在当地称为龙巴门。
白眉儿被主人苦安子牵着,刚跨进龙巴门,就遇上了麻烦。一条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花狗发现了它,伸直脖颈发出一串报警的吠叫。立刻,寨子里狗吠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不一会儿,从一幢幢木屋里蹿出二三十条黑白黄各种毛色的狗来,聚拢到龙巴门前,形成了一堵狗墙,挡住了白眉儿的去路。
不管是脊椎动物还是哺乳动物,只要是具有群体意识,都有欺生的陋习,一万年也改不掉的。
白眉儿镇定自若地站在龙巴门下。它不怕这些矮小猥琐的土狗,可它也不想初来乍到就同整个寨子的狗翻脸闹僵。它决定采取有节制的忍让,只要它们不扑上来,就随它们去嚷嚷吧。它相信主人苦安子会替它解围的。
果然,苦安子一手攥紧套在它脖颈上的麻绳,一手操起一根细树枝,向狗群挥舞驱赶:“去去,别来添乱!一群瘟狗,去去,滚开,都给我滚开! ”
狗毕竟畏惧人,纷纷退却。有一两条狗动作慢了些,被树枝抽中,哀嚎着夹着尾巴逃回家去。
眼看狗群就要溃散,突然,汪汪汪,寨子中央那幢大木屋里传来一串嘶哑的吠叫声。一条条狗像受了莫大鼓舞似的, 又气势汹汹地围拢来。 白眉儿好生纳闷, 究竟是什么狗中英杰,对狗群有这么大的号召力呢? 主人苦安子使劲搔着脑壳。
一条黑狗出现在青石板路上,慢悠悠地小跑着,脑壳高扬,目不斜视,乍一看,很有一种绅士派头。远远地,围聚的狗群便自动闪出一条道来,并投以注目礼,仿佛在迎接什么贵宾似的。黑狗仍不紧不慢地小跑着,用符合自己身份的均匀步履走到龙巴门前。
不看不知道,看了牙笑掉。白眉儿等黑狗走近了,仔细一看,真忍不住要打喷嚏。它还以为是什么狗中英杰驾临了呢,闹了半天,原来是条不中用的老狗!怪不得要慢悠悠小跑,敢情是没力气跑得更快些。瞧它那身黑毛,土不拉叽,干涩灰暗,像从积满灰尘的地窖里刚刚钻出来,一点儿光泽也没有,浑身有股子陈年霉味;两只狗眼似睁非睁,眼角糊满了浊黄的眼屎,显得无精打采,就像身上盯着瞌睡虫;两只耳朵软绵绵的,像两片晒蔫的叶子蜷伏在脑际;体格虽然较其他草狗要高大些,但并没高大到让白眉儿一看就肃然起敬的地步。这老黑狗或许也有过辉煌的年华,有过如火如荼的光荣历史,但日月如梭,岁月无情,容颜已老,生命萎缩得只剩下一具空壳。瞧它神情委顿,恐怕一天中起码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太阳底下、稻草堆上慵懒打盹消磨掉的。瞧它的脊梁,已塌陷成弧形,是不堪忍受生命的重负被压弯的。两侧的胸肋一根根暴突出来,瘦骨伶仃,再继续瘦下去恐怕不久就会变成一具骷髅。老实说,这条黑狗,即使送给埃蒂斯红豺群做午餐,也很难撩拨豺的胃口,刺激豺的食欲。就这样一条风烛残年的黑狗,狗群竟然敬之如精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老黑狗旁若无人地走到离白眉儿两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来。对两条陌生的公狗来说,两步的距离已经是个极不友好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危险距离了。白眉儿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黑狗微蹲下身子,将丑陋的狗头刺探过来,耸动,鼻翼,使劲嗅闻,两只浑浊的眼珠子,上上下下把白眉儿打量个透彻,简直像在进行行某种资格审查一样。
狗群凝神屏息,眼巴巴望着老黑狗,好像在等待某种神圣的裁决。
他妈的,无聊透顶。
白眉儿怎么也想不通,这条老黑狗有什么能耐竟然把狗群震慑得一动也不敢动。狗群里并不乏毛色油亮,耳朵坚挺,身强力壮的公狗,虽说身坯略略矮小些,但质量是大不一样的。
青春与衰老相比,旺盛的生命与日薄西山的生命相搏,胜利一定属于年轻的一方。可那些正当年的公狗竟然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简直是不可思议。假如在埃蒂斯红豺群,如此年纪的老豺,别说高高在上,连和年轻力壮的大公豺平起平坐的资格都没有,即便是退位的豺王,即便是曾将利爪捅进过牦牛肛门的优秀大公豺,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老了,失去了青春和力量,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地位和威望以及相配套的尊严,沦为苦豺,排列在群体的最末等。
白眉儿不相信力量就是地位这条生存规律在豺群中适用,到了狗群就变成谬误;不相信在狗群中真有尊老敬老这种习性。可眼前的事实却明明白白,这条老黑狗有效地统辖着猎户寨的狗群。
老黑狗嗅闻了一阵,打量了一番,昂起脑袋又沉思了一会儿,汪——朝白眉儿发出一声质问般的吠叫。老黑狗的眉眼间隆起皱褶,似乎藏着几分厌恶,又藏着几分忧虑。
假如换了一条年轻力壮的公狗前来审视质问,白眉儿可能会低眉顺眼做出一副臣服状的。毕竟对方是占据一方土地并有熟悉的群体作后盾的地头“狗” ,自己今后要在地上生存,要在这个狗群中厮混,关系闹僵了会有诸多不便,尽管它从心底里有点瞧不起这些猥琐平庸的草狗,可面对这条身上黑毛一块块秃落,露出难看的青白狗皮,像条癞皮狗似的老黑狗,白眉儿觉得低眉顺眼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污辱:妥协也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向老狗妥协,就等于把自己贬为兔子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养成的对老者的蔑视习惯,使白眉儿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也昂首挺胸,摆出大眼瞪小眼尖牙对利齿的应战姿态。汪呦,它用还没摆脱豺的口音的很不地道的狗吠声,来回答老黑狗的质问。
——我可不是好惹的,别来自找没趣。
老黑狗微微一怔,立刻四腿叉开,脖颈抻长,脑壳慢慢在空中旋着圈儿,幅度大得就像在耍杂技。随着转头动作,镶嵌在颈毛里的护脖儿露了出来,这是一副很漂亮的护脖儿,用坚韧的野牛皮制作,宽约三寸,中间钉着七枚铜钉,熠熠闪亮。可别小觑这护脖儿,只有受到主人宠爱的优秀的猎狗才配佩戴,它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厚韧的牛皮和坚硬的铜钉能硌疼对手的牙齿,保护猎狗脆嫩的脖颈免遭伤害,类似人类冷兵器时代的铠甲和头盔。
更重要的是,猎户寨其他狗的脖颈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它才有护脖儿,这是一种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浑账小子,你睁大狗眼瞧清楚了,我佩戴着护脖儿,我是猎户寨狗群的头儿,你快识相些,俯首称臣吧。
白眉儿对这一切都懵然无知,仍平平地举着那条尾巴。狗在高兴时竖直尾巴,愤怒时平举尾巴。这身体语言十分确,准备格斗。
老黑狗忍无可忍,恶狠狠扑跳上来,张嘴魂就咬。它老态龙钟,笨拙得像熊。白眉儿轻轻一跳,就闪开了。
汪汪汪,老黑狗发出一阵粗俗的咆哮。
整个狗群像得到了攻击命令似的,你吠我嚎喧闹起来,有两条不怀好意的公狗绕到白眉儿背后,企图进行迂回袭击。白眉儿甩甩头蹬腿,竭力想使自己从苦安子手中挣脱出来,好和狗群斡旋。苦安子大约怕它惹祸,紧紧拉住麻绳不松手。
“嘘嘘,黑虎,别闹,别闹。 ”
苦安子压住低声音朝老黑狗呵斥道。白眉儿明显地感觉到主人胆气不壮。这是怎么回事?何必要压低声音,我们并未理亏。遭受围攻,正当防卫,这恐怕是天底下最理直气壮的事了。老黑狗尽管有威风凛凛的名字,但毕竟是狗,作为万物之神明的人类,难道还害怕一条老狗不成?
老黑狗真不识抬举,竟然对苦安子龇牙咧嘴进行恫吓。狗群受到鼓舞,愈发闹得紧,一场生死搏斗迫在眉睫。
白眉儿看见,苦安子抬起头来四面瞧瞧,神情诡秘得就像做贼,然后抡起枪托,给了老黑狗一下。 苦安子并没敢用多大力气, 砸枪托的动作缓慢得就像在舞蹈, 也没砸在要害部位,而是落在狗的最无关紧要的臀部。 看得出来, 苦安子并不想要惩罚老黑狗, 而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主人这种息事宁狗的态度,很令白眉儿费解。
老黑狗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仍不肯买账。呜噜噜,呜噜噜,喉咙深处发出一串恶毒的咒骂,钻头觅缝朝白眉儿身上扑。白眉儿受制于麻绳,躲闪不及,背上被叼去一撮毛。
汪呦——白眉儿急眼了,发出一声狂叫。
苦安子也似乎被逼急了,发狠地跺跺脚,脖颈上青筋暴突,呼吸也变得急促, “刷”的一声高高举起枪托,瞄准黑虎的狗腰,这动作完全脱尽了舞蹈的韵味,是要动真格的了。
白眉儿心里一阵快慰,说真的,主人点早该拿出点人的威严来了。按它狭隘的理解,怕狗的人就不算是人。
眼看枪托就要重重地砸下去了。这一下砸下去,不砸断老黑狗的腰,起码也砸得老黑狗在地上打七个滚。
“是谁呀,闹什么呢?”突然,传来一声喝问。
就像一头发怒的豹子突然踩空掉落陷阱,主人苦安子威风顿失,怒气全消,绷得像块生铁似的腮帮子骤然问浮起笑容,这笑真比哭还难看。硬实的胳膊也刹那间松软下来。
白眉儿又跌进了闷葫芦。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普普通通一句问话就能把主人的骨头给问软了呢?它循身望去,哦,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背着一大篓柴火站在一道土坎上。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两道浓眉像两柄剑锋刺向额际,双目炯炯有神。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主人苦安子和那汉子站在一起,立刻就显得猥琐。主人的腿似乎也有点罗圈,五官没长在该长的地方,左看右看都有点错位。
人不可貌相。它想,但愿这是真理。
“哦,阿蛮星村长,是您哪。我刚弄来一条猎狗。唔,白眉儿,见过村长。 ”苦安子将白眉儿拉上前去。
“尖耳宽胸,细腰长腿,模样挺俊的。 ”名叫阿蛮星的汉子卸下装柴火的背篓,蹲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一阵说, “好狗,是条好狗。苦安子大叔,你从哪里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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