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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聪明

_2 浅白色(当代)
  "见都没见过,你知道人家女儿多大?"
  小章指着我手上的书封面道:"几岁小孩能看爱情小说?丁姐,你能有点儿成年人的观察力吗?"
  我抚额。
  中午,出版公司的人来布置场地了。小章跟他们忙着整理桌椅,支展架、挂海报,守在收银台后的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手上这本《7公里》:封面主色调是清新的绿色,白底,设计简洁温馨,塑封薄如蝉翼又光滑如镜。看上去质朴清新,手摸起来有种细腻而真实的"纸"的天然质感。说它制作精良一点都不为过。
  即使它日后没能跻身畅销榜,也铁定是本大受读者第一眼青睐的书。
  我们这些书店店员早已在书架满了又空、空了又满之间练就了火眼金睛,一本首次出版的新书命运如何,我们在开头就能猜到一二。这算是职业习惯,也可以说是职业病--自此以后,书对于我们来说首先是商品,然后才是读物。那种凭直觉阅读,首先从字里行间体会一本书灵魂的快乐,很难再有。
  有得有失,任何一种选择和由此带来的经验都是如此。
  也正因为如此,为避免对一本书先入为主,我已经很少看国内出版的读物了。常常购外版书所费不菲,幸好偶尔有相熟的编辑赠送一两本--有时是纯粹的赠阅,有时是我需要翻译的功课。
  这两年来,我乐于在书店过简单的生活,闲暇时兼职翻译些外版小说,竟然从未怀念过以前高薪厚职的同传译员生涯。都说由奢入俭是个艰难的过程,而我觉得当下的简单更快乐。
  刚刚将手上的书拆开塑封打算细看,就听见小章在叫我:"丁姐!"
  台前的一小盆薄荷正好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探出头,看见门口站着小章和一个棕发碧眼的年轻老外,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印欧混血的脸。
  小章虽然没正正经经上过大学,不过英文还不错。特意叫我出来接待,想必客人是说西班牙语的。来咱们天朝的国际友人不论国籍,基本上多多少少都能说点英文,小章完全应付不了的还真不多见。
  今天什么日子?半天内发生了两件难得一见的事。
  店门口站着一位国际友人,屋里一群人正手忙脚乱地准备签售场地。我忙放下手中的书,出去将顾客迎进来。
  自从毕业起我再也没说过半句西班牙语。如果不是当年嫌法语太难,相比之下西语词汇变位比较工整,根本不会选这门二外。毕业后就是紧张的同传培训和资格考试,再接下来被高强度的工作占据了全部精力,几乎要把好不容易学来的西语全还给学校了。好在以前收藏了不少原文小说,平时偶尔看看,此刻还能硬着头皮上。
第12节:雾中机场(10)
  跟客人聊了几句,知道他是智利人,今天想来参观书店。我们的店并不大,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本不到五分钟可以转完。可这位智利友人逛着逛着开始对书架上的书来了兴趣,时不时拿下一本询问。
  当他转到励志类书架,看着一排排封面印着各类名人大头照的书时,我顿时后悔没再抱个电脑跟在身边,可以及时搜索人名,向国际友人解释这些给心灵打鸡血的大师都是何许人也。要知道,在我"从来不读的书"里,励志排在首位。活着就犹如沿着时间往前行走,既然每走一步都不会重复也不能回头,何必天天鼓励自己上足了发条狂奔?在我看来,刻意励志根本是透支情绪的行为。
  他逛了十来分钟,最后居然抱着四本中文小说走向了收银台。
  我好奇劲上来,忍不住问他买这些中文书打算怎么看。
  他腼腆地笑笑,非常清晰地说了一句汉语:"我懂中文。"
  这四个字像爆米花一样"嘭"的一声把我炸了个满脸通红。
  这个小章!
  "不好意思,我看同事特意叫我来接待你,我以为……"我赶紧解释。想起刚才绞尽脑汁给他介绍那些中文书的情景,真是越想越窘。
  "没关系,你的日本同事说他不太会讲中文,请你接待我。谢谢你。"国际友人一脸笑容可掬。
  日本同事?!小章为了给我制造艳遇把自己国籍都改了?他不是真怕我剩下、时时想着把我推销出去吧?跟小章聊天时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丁姐,你这不行啊!别说男朋友了,连猫都不认识一只公的,总有一天你会被掰弯的"。
  事已至此,我只好傻笑一阵作罢。
  直到国际友人买完了书离开,小章还站在门口鞠躬念叨"阿里嘎多",真是影帝级水准。没等他彻底直起腰来,我对准他后脑勺一敲。
  "哎哟,打傻了就娶不到媳妇了!"小章捂着头抗议。
  "中文说得挺好嘛,日本同事。你这行为搁古代就是通番卖国,要诛九族的知道不?"
  "大姐,我苦心为你制造机会,你要珍惜啊,生个混血小孩多漂亮!"他果然打的是这个主意。
  我哭笑不得:"还不过去帮忙,都快两点了。我晚点找男朋友不会死,你要是再磨蹭点儿,一小时后读者全都来了。"
  小章继续帮忙布置场地,我正要转身去摆正收银台边的海报和排队购书指示牌,忽听旁边有人在笑。循着笑声看过去,见不远处书架边有个人站在那儿冲我们直乐。那人有点眼熟,看上去不到三十,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罩在圆领T恤外边,看着像那种明明窝在格子间里工作还要坚称自己是艺术家的年轻人,又有点像故作时髦的CBD精英。要是再戴顶小礼帽就更像那么回事了。
第13节:雾中机场(11)
  看他笑成那样,想必是刚才我跟小章的对话被他听见了吧?
  我叹了口气,转身去收拾。
  再有一小时签售就要开始了。我怕忙起来将手边的书弄混,于是找张便笺写了黎靖的名字夹进那本我已经拆封的书里。
  下午的签售持续了近两小时,比我们想象的要热烈得多。云清一直被读者团团围住,我只是坐在两三米之外,都看不见她的脸。守在收银台后手忙脚乱的一下午过去后,云清的编辑总算记得把黎靖留下的书拿去签了名交还给我。
  "欸,云清挺漂亮的啊。"签售会尾声时,小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旁边,眼神指了指云清。
  此时读者的包围圈不那么密不透风了,我才看清楚她的样子。皮肤白皙、五官精致,颈边有一颗淡淡的褐色小痣,短发垂在耳后,穿一件灰蓝色棉麻长裙,好似风一吹整个人都会飘起来。她确实很美。而且听说她有三十五六了,看上去还跟二十几岁的女孩一样。
  别说云清是作家,她本人就像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一般。
  傍晚七点左右,黎靖就来了,没等到他说的"明天"。
  我把书给他,他道了谢,接过书顺手翻开。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却在半途忽然停顿下来,他面带惊讶的神色,盯了书页几秒钟,又疑惑地看向我。
  "怎么了?"我不解地从他手上拿过书,自己一看也呆住了。
  扉页上用清隽的字体写着:"黎靖先生惠存。"下边是云清的签名。
  我这才想起那张写着他名字的便笺纸。要知道,我当时是随手写下夹在里面避免忘记或混淆的,大概是编辑拿去签名时被云清看见了。
  本来作家在书上签读者的名字没什么大不了,可他并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这也许就是他吃惊的原因吧。
  "这签名是……"黎靖犹疑地问。
  我脱口而出:"噢,我下午一直都坐在收银台走不开,是云清的编辑帮我拿去签的。"
  他接着问了个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她知道书是我的?"
  "呃……她可能是看见书里有张便笺写了你的名字,所以就签上去了。"他都问到这个了,我只好老实交代了,"我在机场见过你的登机牌,所以,呃,我怕书太多弄混,所以写了你的名字夹在里面。" 我不带喘气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谁知,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悲喜难辨的微笑,说:"谢谢。"接着转身走出了书店。
  我越想越觉得还是有点不妥,便三两步推开门追出去。
  "不好意思,那天我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登机牌的,是你帮我把包捡起来的时候……"
  他转过头看我:"难怪那天你第一眼见我表情像见到鬼。我的名字很吓人吗?"
第14节:雾中机场(12)
  原来我那天真的失态了,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同名同姓,我吓了一跳。"
  "这么巧,改天介绍我认识。"黎靖不知道是客气还是心不在焉,顺口就说了一句。
  他脸上还残留着几分尴尬,我只好再次道歉:"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看你登机牌的。"
  "没关系。只是凑巧。"他说完居然还叹了口气。
  见他这样,我总觉得似乎是做错了什么事,于是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那个,签名书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没事,"他似乎是犹豫了几秒,终于说出了下半句,"云清是我前妻。她知道书是我的,我有点吃惊而已。"
  003
  "什么?!你是说,你在机场碰到一个跟你前男友同名的人,在你书店签售的作家又是他前妻?"唐唐差点从床上跳起来,动静太大,她手边那部电脑差点也掉下床去。
  这床的弹簧太精神了,唐唐虎躯一震,把我手上正小心翼翼剥着皮的一颗枇杷震得滚到了地上。
  "轻点儿轻点儿,又掉一个。"我爬下床去拿垃圾桶。
  家里的垃圾桶是唐唐挑的,一只造型滑稽的企鹅,将它的头往后翻就能张开嘴吃下垃圾。刚搬进来时,我们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她看到这个垃圾桶就抱着不撒手了,说这样就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随心所欲地给QQ喂垃圾吃了,解气。
  唐唐跟QQ的仇要追溯到三年多以前,她读硕士时的男朋友一毕业就签了那只"企鹅",二话不说打包行李飞去深圳,信誓旦旦地表示工作上了轨道后再想办法调回北京来。人在热恋时往往充满信心,以为无论如何都会与对方走到最后;而正是这份笃定让他们忽略了将要面对的一切变化。距离拉远后,两个人不再生活在同一张时间表上,不再沿着统一的轨迹运行自己的人生,缺乏异地恋经验的他们开始把握不好交流的时机,开始隔空吵架,开始各有各的委屈,开始减少对彼此的谅解,不出两三个月就吵到要分手。唐唐知道自己提分手实在有点冲动,她以为他还会回来找她。但是他一直没有。她以为他会立刻收拾行李飞回来,或许他也在以为唐唐会飞到他身边。
  他们对彼此感情的信心,终于被时间偷换成了无疾而终。
  从那时候起唐唐就恨上QQ了,就连去动物园都不带看企鹅一眼的。
  有时候我都会有些疑惑,唐唐对男友候选人的挑剔究竟是真的全部出于理智,还是因为仍然孜孜不倦地恨着某只企鹅。
  "你行不行啊?剥俩就掉了俩。咱这儿一共才四个。你不是故意把好吃的让给肮脏的企鹅君的吧?"此刻,唐唐一边噼里啪啦地趴在床上玩着切瓜游戏,一边惦记着我剥了许久都没让她吃到嘴的枇杷。
第15节:雾中机场(13)
  我已经满手枇杷汁,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剥第三个:"你别动就掉不了。我这姿势难度多大啊。"
  "来来,我来我来。"唐唐趴着蠕动到我身边来,接过我手上的枇杷,"看你今天这状态,四个都得坠毁。我剥,你专心给我讲讲你的离奇艳遇。"
  "什么事一到你嘴里都变成狗血肥皂剧了,我们就是吃了个饭……"
  "第二次见面就吃饭,还不算艳遇啊?就当吃饭不算,那一个离婚男人向一个陌生姑娘诉说自己上一段婚姻经历,这总算了吧?"
  我的头顿时大了:"什么也没说,就是吃个饭。"
  "那他约你吃饭意图多明显啊,不谈旧事,就求发展!"唐唐顿时精神一振,像被人按了开关一样弹了起来坐直,还好手上的枇杷没掉,已经剥掉皮,被她一口吃了半个。
  "我们吃饭那是意外。意外知道不?"
  跟他一起吃饭的确是个小意外。
  今天傍晚在店外听黎靖说云清是他前妻,我顿时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我看着杵在一旁的黎靖,他也看着我。一瞬间,江北机场的尴尬情景又回来了: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将话题继续下去。走也不是,傻站着也不是。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追出店外这个动作有多奇怪--就为了关心一个陌生人的情绪,我这样不假思索地追出来,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于是我只好胡乱挥了挥手,找个借口解释我走出店门的行为:"那,我去吃饭了。"
  "再见。"他纯礼貌性地笑了笑,站在原地等着我先走,大约是风度使然。
  我转过头往回走,还没走两步就听见他在身后问:"你不是去吃饭吗?"
  "噢,想起来忘带手机了。"我只好再次站住脚,让这尴尬的一幕又延长了几秒。
  回到店里坐着,还得对着小章那双闪耀着"求真相"三个大字的眼睛,还不如干脆真去吃饭。我拿了包,简单地跟小章说了声就先出门去找唐唐吃晚饭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是我今天加班出不来,你就不会跟他吃饭?这你们俩初次约会还是我造成的?"唐唐迅速精准地打断了我。
  "真不是约会,我一过马路到了茶餐厅就看见他坐在里面。我猜他该怀疑我是不是在跟踪他了。"
  "看见就看见呗,你去跟人家坐一张桌了还不算约会?"
  "问题是他也看到我了。"我叹了口气。
  "淡定吧你。说不定他也在想:你是不是该怀疑他故意在那儿等你呢。"唐唐伸出手来从我面前抽出一张抽纸擦手,翻了个身把枕头压在背后。
  "所以才尴尬。"
  唐唐指了指面前盘子里那个已经被剥得精光的枇杷:"吃吧。别管谁剥的皮,能吃就行。缘分这东西,管他尴尬不尴尬呢,有就行了。"
第16节:雾中机场(14)
  我疑惑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颗枇杷,非常真诚地表达了我此刻的想法:"你的人生哲学有哪一条跟吃的没关系?"
  "噢,吃当然是人生最根本的哲学!唉,你们这些文艺青年不懂的。"她从床上爬起来去刷牙,还不忘将手上的纸揉成一团,狠狠地塞进企鹅垃圾桶嘴里。
  唐唐忘了将盖子放下来,企鹅就那样滑稽地张着嘴默默站立在床边。我看着它,它看着我,我心情复杂地吃着水果,它满腹垃圾地保持沉默。
  如果算上餐厅那次,黎靖和我迄今为止已经有过三次偶遇。如果说我们离得这么近必定常会有交集,那为什么之前从未遇见过?仿佛是重庆那一场大雾偷偷变换了我们身边一些微妙的细节,当浓雾消失后,世界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却总有些东西已经不再相同。我们不曾觉察,但它们早已不同。
  两年前我在重庆清晨的浓雾中离开第一个黎靖,两年后我在重庆的另一场浓雾中遇见另一个黎靖。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怀疑:前者或许从来不曾存在于雾散去后的这个世界,这两年的时光我都被锁在雾的幻觉里,从来不曾真正苏醒。
  而此刻身边的一切--这张床,这间房,这盏灯,这个张着大嘴的企鹅垃圾桶,唐唐,书店以及书店里的一切,当下我生活中的全部人事物都是真实的。它们证明我置身于完全真实的世界里,只是将眼见的所有巧合加入了宿命的色彩。
  当你没有回忆,没有过去,眼前的世界即是真实的世界;反之,你看到的就只是自己感受中的世界,自己内心回忆和遗憾所创造的世界。过往的经历就像一张网,随着时间流逝不断地过滤我们的感官,直到为每一种感觉找到真实的承载。
  是我一直没走出重庆的雾,即使在浓雾散去后看到那绚烂温暖的薄暮时分,也不曾忘记曾经在雾中消逝的一切。
  如果不是我耿耿于怀,巧合便只是巧合而已。
  黎靖,仅仅是巧合中的一个陌生人。
  十一点,隔壁房间的唐唐早已睡着了。我坐在床上抱着笔记本看美剧,手机忽然响起短信提示音。
  发来信息的竟然是黎靖:"刚刚看了你今天提起的《和莎莫的500天》,很不错。"
  我都快忘了晚餐时到底跟他聊过些什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我记得自己当时在努力摆脱我们之间那层挥之不去的尴尬感。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题无非关于食物、生活琐事或者爱好。在这一点上我们很相似,都没有什么新鲜的爱好,不用工作时抱着电脑就能在家宅一天。
  此时,电脑屏幕上金发女飞贼正兴奋地尖叫着跳下摩天大楼。眼看她倒挂着停在某一扇玻璃窗外,我按下暂停给黎靖回短信:"男主角长得很不错。"
第17节:雾中机场(15)
  短信提示音再次响起时,漂亮小女贼已经轻巧地绕过振动感应警报器,在玻璃上切出一个圆孔,钻进了大楼。
  他发回的问句很简单:"你还没睡?"
  这不废话吗?如果我睡了,梦游着给他回信息呢?又是一个让人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开头,他的确很不擅长主动找人聊天。换一个角度想,或许这正是他一贯的方式:将主动权交给对方,如果我不想聊下去,可以告诉他就要睡了;如果我乐意继续聊,可以回答他还没有。
  我回的是:"还没有。你呢?"噢,我也问了一句废话。
  信息发出去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也想知道他究竟是随便问问,还是想继续聊下去。
  那边很快回信了:"我大概一小时后睡吧。你在看电影?"
  "没有,看肥皂剧呢。"
  我们这一来一回没营养的聊天,甚至有点像多年的夫妻没话找话。
  片刻,收到他的下一条:"那早点休息吧,现在不早了。"
  "好吧,我去睡了,晚安。"
  "晚安,下回聊。"他依旧回得很快。
  下回聊?"下回"这种语焉不详的字眼看似某种约定,又像纯属礼貌。十几秒钟后,手机屏幕暗了下去,外壳上还留有我手指捏过的温度。如果黎靖对我并无好感,交换电话纯属礼貌,他不会几小时后就发短信来;如果他对我有好感,便不会像现在这样聊得不咸不淡。该不会是他认为我对他有好感吧?
  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抗拒跟他打交道。
  照理说,任何一个跟前男友有半毛钱关系的人类都会被我踢出生活圈子之外--不光是人类,连动物也不例外。而黎靖,我原以为他会像面讨厌的哈哈镜照出我荒诞得变了形的回忆,生活在当下仍然能看见过去不真实的倒影;而事实上当他站在我面前,我几乎难以再记起过去曾经认识过另一个叫做黎靖的人。
  像同一个文件夹里新的同名文件替换了旧的,同一段人生里新的面孔覆盖了往事。
  往事一直跟在我身后,而黎靖的存在似乎可以将它们遮挡片刻。
  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把手机推到一边。
  第二天一早,我刚进店门就见到了那个摆在我和往事之间的"暂时遮挡物"--黎靖。
  他怎么又来了?找我?买书?……还是等他前妻?
  可惜今天云清不会来了,签售只有一天。
  "我来喝咖啡。昨天你说这里咖啡比对面的好喝。"他坐在木桌前朝我笑笑,整洁的衬衫衣领有熨过的痕迹。
  昨夜就已经出差回来的店长李姐今天又像往常一样来了个大早,收拾干净摆好了新鲜的花,还亲自给第一位客人煮了咖啡。小章在李姐旁边忙碌,简单的吧台后飘出松饼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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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雾中机场(16)
  原来昨天我跟他提过这么多有暗示之嫌的信息。
  "你不用赶着上班?"我问。
  "上午没课。"他又笑笑。
  "老师?你教什么?"
  他指了指手边的一本弗罗斯特诗集。我认出那不是店里的书。
  "西方文学?"
  "差不多吧。昨天来的时候看到你在看斯卡尔梅达,是原文版?"他居然留意到了我昨天早上在收银台后翻的那本《邮差》。他还真是撞到了我最装学问的时刻--要不是昨天比较忙只能偶尔翻几页书,我没事干时肯定在抱着电脑玩游戏。
  "这都被你发现了。"我也笑笑,提起手上的壶帮他续杯。
  他喝的是简单的美式,苦得跟中药似的。这个像雾一样柔和却冷清的男人无论何时都不会让你升温,只是安静舒服地停在那里。
  "你们这里还可以续杯?"他问。
  "意式都不能,越南咖啡和美式可以。"
  "谢谢,看来以后可以常来了。"他点点头不再说话,继续翻他的诗集。
  我开始逐层检查书架,将摆乱了位置的书归位。
  吧台上的大果盘里摆满了李姐带回来的樱桃,店里只有黎靖一个客人,小章装了一碟送过去请黎靖吃。他在木桌前,我们在吧台边,吃着同一棵树上摘下来的樱桃。店里响着Nat King Cole低沉饱满的嗓音,木窗框上的水仙打起了花苞,看起来不再那么像一颗颗大蒜。这安静的暮春早晨如同一杯微甜的淡蜂蜜水,平缓地流经唇齿之间,一丝丝渗入感官。
  三五首歌的时间过去,店里如往常每一个上午一样安静,连推门声也听不见。我在最里面的书架边清理一部分需要退货的书,忽然听到李姐和刚进店的某个人熟络的聊天声,夹杂在背景音乐声里,像是爵士鼓忽然加快节奏跳脱了小号缓慢悠长的旋律。
  看来也许来了朋友或熟识的客人。
  待我将书打包好,过去吧台准备给物流公司打电话时,李姐笑着看看我,转头问跟她聊天的人:"你说的是她?"
  我?正跟李姐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发型打理得像中国版的休·杰克曼。他似乎有点眼熟,但我确定自己不认识。细看之下,发现他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下是一件灰色T恤,胸前的油漆桶图案上有两行字:Frankie Morello--噢,这人连件T恤都是意大利货。而且,舍得买Frankie Morello的肯定不会是暴发户,尤其是当他还背着个经典款式的邮差包的时候。
  "嘿,你好。"那人朝我伸出手。
  我不明状况地也把手伸了过去:"你好。"
  "这是施杰,云清的新书是他们公司做的。"李姐给我介绍。
  云清的新书?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昨天云清的签售会之前,小章推说自己是日本人,将那位国际友人让给我接待之后,似乎就是他在边上笑。
第19节:雾中机场(17)
  "你们一定在说我昨天跟一个懂中文的老外说了半天西班牙文。"我想想,也觉得昨天的状况挺好笑的。
  李姐笑道:"他想挖我的员工给他兼职呢。"
  施杰递了张名片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业余给我们翻译几本外版书?"
  我接过名片一看头衔:副总裁。李姐刚才并未介绍他的职位,我还以为是发行或者编辑之类的,没想到是个这么年轻的副总裁。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对这类刻意将自己打扮成"高成本艺术青年"的男性存有偏见,只觉得眼前这个兼职机会比他本人有吸引力得多。
  我笑笑:"领导允许,我就没问题。"
  "领导绝对批准,只要不把我的人拐去给你坐办公室。"李姐端出一杯红茶给施杰,"今天松饼不错,让小章给你来点儿。"
  "每次来你这儿都蹭吃蹭喝多不好意思。"施杰跟李姐看起来绝对是老熟人。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以前却都从没见过他。
  小章将装着松饼的白瓷碟推到他面前:"哥你就别不好意思了,我借花献佛,今天我请你。"
  "你要真请我,这就得在你薪水里扣。"施杰伸手要拿,小章眼疾手快地将盘子抽回去,"那你别吃了,还我得了。"
  施杰还抓着盘子不撒手了:"哪有你这样的,说反悔就反悔?"
  见他们俩打打闹闹,我更觉纳闷:小章怎么也跟这人这么熟?
  谁知,施杰扭头先问起我来:"你来多久了?我怎么没见过你?"
  "两年了。"
  "哈,你就是那个眼镜妹?"他作恍然大悟状,继而又一脸的问号,"不像啊。"
  小章在一旁履行人肉纠错机的职能,打岔道:"戴眼镜的是婷婷,人家早就没在这儿了。你什么记性?"
  关于他们说的眼镜妹婷婷,在我记忆中也只见过一次,就是她跟我交接工作那天。
  "不能吧?每回我都以为躲在收银台后面打游戏的是眼镜妹呢!"施杰脸上的表情是真吃惊,看起来不像在开玩笑。
  "谁让你贵人事忙,总是来去匆匆,连我店里换了人这么久都不知道。"李姐也跟着挤对他。
  施杰只好连连道歉:"抱歉,我是真不知道眼镜妹走了,否则怎么也得早点认识你,不好意思。"
  眼看大家闲聊的内容集中在讨论我们俩为什么互不认识这个议题上,我赶紧试图将自己从话题中解救出来:"没关系,我跟婷婷年纪差不多,高矮也差不多,你注意不到是很平常的事。再说现在也认识了。"
  没想到施杰反而认真了,表情诚恳地发出邀请:"不行不行,我得正式向你表示歉意。请你吃饭吧?"
  "真不用,别这么客气。我还得打电话退货,你们先聊。"我指了指摆在身边的那一包书。
第20节:雾中机场(18)
  此时,他用不容拒绝的语气下了结论:"那就下次!下次一定得给我机会请你吃饭。留个电话?有空咱们聊聊翻译的事。"
  "好。"我和他同时拿出了手机。
  撇开先入为主的偏见不谈,我觉得施杰完全可以算得上讨人喜欢。他开朗、坦率,还有点孩子气。更重要的是,当他面对你时,你会坚信他真的很乐于与你交谈。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重视,无论此人是否对其他所有人都表现出同样的重视。如果我是十几岁的少女,我一定会承认施杰是个迷人的工作伙伴。
  --而当你超过二十五岁、恋爱次数超过一次,你开始不再偏爱那些看上去讨人喜欢的男人。
  经验带来判断力,却剥夺了冒险的乐趣。
  这大概也是成长的定律之一:时间为你画下一个轮廓分明的圈--圈外新鲜刺激头破血流,圈内循规蹈矩稳妥平安。可以不计后果地跨出去,却也清楚总有退路可以回来。
  施杰走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黎靖还坐在那里看书,像棵长在椅子上的树。
  我想过去问他怎么还不去吃饭,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好,这行为简直就是赶客。常来我们店的客人多半都会逗留几小时到大半天,这里本就是个给人看书、喝咖啡、朋友小聚聊天的地方。
  客人去不去吃饭我不好干涉,但黎靖是否应该归在"朋友"的类别里?提醒朋友吃午饭,至少比半夜给朋友发短信更正常吧?
  我前思后想犹犹豫豫,黎靖一抬头便接住了我的目光。
  他朝我笑了笑,看不清这笑容里有几分是礼貌几分是友情,唯一能肯定的是,他似乎乐意被打扰。
  于是我走过去问他:"你不去吃饭吗?"
  "等你的推荐。"他合上书,站起来。
  长在椅子上的树就这么把自己连根拔起,跟着人类去太阳下进行光合作用了。
第21节:雾中机场(19)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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