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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

_10 李微漪(当代)
  这一结论似乎给我壮起了莫大的胆子和信心,立刻帮我寻回了我所认识的小狼格林,仔细辨认,他的眼光也仿佛依旧正常。有时候在一个特殊的环境里,心理暗示真的可以主宰一切思维。我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尽管还是停不住一阵阵地哆嗦,我还是试探着上前摸他的头颈。格林微微晃晃尾巴没有攻击我的意思,但是很不乐意我打扰他进食,他牢牢地咬着骨头不放,“这骨头是俺找到的”,如果平时他进食我当然不会这样强抓他,但是在这里不一样。每个人心里都阵阵发虚。
  “你小心点!”五个男人敬而远之地看着。
  我突然想起了背包里格林的最爱——巧克力。我连忙摸出来,又想了想,把方便面袋子中的调味盐全撒在上面,再把裹着浓盐的巧克力递到格林面前。果然奏效,格林想都不多想就放开骨头抢过巧克力吞了下去,用舌头卷着嘴唇边残余的盐粒儿。他对我没有任何的防范和不信任,尽管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他依旧是那个淘气亲切的格林。我摸摸他的大脑袋起身退出草丛,拿出矿泉水在他面前哗啦哗啦地晃荡,逗引着吃够了盐和糖的格林。格林立刻跳出草丛,欢天喜地地跟了过来要水喝。众人“哗啦”一声作鸟兽散,闪得远远的打量着格林沉甸甸的肚子。格林离开我们的一会儿工夫不知狂吞下了多少东西,肚子已经填得胀鼓鼓的了。
  老宋这才慢慢回过神:“赶紧把他带走,被天葬的人看见就麻烦了。”
  范医生带领着我一直把格林引到停车的地方。确认不再有干扰,我才把水倒在手心,格林吧嗒吧嗒地用舌头卷起水来喝着,在这四处都缺少水源的干燥地方又加上盐糖的催化,他早渴坏了。
  “吓坏了吧?”范医生其实也惊魂未定,虽然做医生的人对生死要淡定得多,但是面对从天葬场走出来的狼还是觉得瘆得慌。
  才上车休息了一会儿,其余四个人就出来了,据老宋说他拍了两张风景照,却没上去,而黑瘦子他们仨胆儿大的就沿着小山坡还在往天葬台爬。
  不多时,黑瘦子面如土色地回来,绵手绵脚地爬上驾驶台,故作轻松地打着哈哈,据二厨说,就黑瘦子一个人爬上了天葬台。
  “你看见什么了?今天有天葬吗?”大家问。
  “嘿,看……看到……”黑瘦子梦游似的自说自话,模棱两可。
  “你到底上去没有啊?”
  “我车钥匙放哪儿了?”黑瘦子满腰包找钥匙。
  “你刚才不是插上了吗。”老宋指着钥匙孔。
  黑瘦子发动了汽车,忽然又强烈要求把格林换到副驾驶座的后面,理由是格林的耳朵太尖挡住他的后视镜影响驾驶。大家七嘴八舌问了半天也问不出个所以然,也就各补各的瞌睡去了。一路上安安静静没人再说话。
  到一处分岔路口,范医生说:“注意前面左转哦。”他边提醒边伸手拍了拍黑瘦子的肩膀。那知道黑瘦子“呀”地尖叫起来,手一抖,方向也打偏了,“吱呀”一脚猛刹车,狼狈地停在路边。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一车人全被惊醒过来,刚定住神就哄堂大笑起来:“熊样儿!”
  “那点儿出息!”
  “就你那胆儿还上天葬台?!”
  醒了也就醒了,我挪挪惊醒的格林,把他身子放平一点,展开地图铺在格林背上查看起来。当初寻找到小格林的时候还是四月里,那时碧草连天,现在早已换之以一片金黄,牧场被围栏分割成一块块的深浅不一的黄。何况草原的地势风景几乎一致,过了这座山还是一样的另一座山,很难回忆起当初的路。我依稀记得前面几处毡房似乎见过但也不敢肯定,看看地图路标大致位置就在这里,索性碰碰运气找找吧。
  “前面,就那处小山坳里,我就在那儿下吧。”为避免第二次急刹车,我绝不去拍黑瘦子的肩膀。
  第二次深深致谢,我带着格林告别大家开始了步行。我的目的地是当初和小格林相遇的那家帐篷,要向他们打听那里的狼的情况。在辽阔的草原上寻找一户游牧人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趁着天色还早,我避开大路凭着依稀的记忆边走边观望。格林走得很轻快,相对于坐车来说他当然更喜欢步行。四野茫茫,脚踏着大地的感觉比什么都好。
  格林,咱们走吧!
第23章 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
  经历了天葬场的惊魂一幕后,远行野外的格林猎食什么、怎样猎食成了摆在面前的一个关乎生存的大问题。摸摸背包里不算太多的风干肉和奶糖,我望着原野开始琢磨起来。
  若尔盖的秋季已经开始降临,当清霜洗净了草叶上最后一点绿色,风沙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刮过寸草不生的沙化之地横穿原野,直吹得满头满脸都是黄尘。秋天枯黄的原野上除了鼠兔和躲在地下从不露头的鼢鼠,还真难发现什么可吃的猎物。好在早上格林吃了一肚子的东西,撑个三两天是没问题的。
  为避免再次于黑灯瞎火中,被格林带到不知名的地方,我早早地就察看好了四周的环境,远远地还能望见一户人家,但我当然不能冒昧地带着一只狼去投宿,还是一个人扎营的好。我确认四周安全正常才动手扎起帐篷来,喝点水保存体力绝不做无谓的浪费。
  在草原已经待了数月的我深深意识到在草原独自生活的严酷。我早已收起满腔浪漫情怀,严谨地规划我的每一步,再不像当初那样采花漫步,毫无目的地乱走闲逛。在草原上,我不用担心格林会走丢,因为他绝不会让我离开他的视线太远。
  格林的活动距离是逐渐增长的:格林从小到一个月大左右是在离我五米距离内活动,如果我突然不见了,他就会迅速躲藏起来等待我再次出现找到他。两三个月大的格林,其活动范围扩大到一百米以内,我试过很多次在他埋头啃骨头的时候悄悄躲起来,他啃着啃着发现我不见了,就不再被动地等待,而是毫不犹豫地丢下骨头,焦急地用鬼哭狼嚎的腔调悲鸣着到处寻找,那样子比街头走失的幼儿盼望亲人的神情还令人揪心!不过,他每次哀嚎之后都能准确地耸着小鼻子沿着我走过的路线找到我的藏身之处。有一次在郊外,亦风蒙住格林的眼睛背过身去,让我特意绕了两个大圈再藏起来,放开格林后,格林迅速嗅着地面也依样画葫芦地绕了两个圈把我“捉拿归案”。事实证明他很多时候的追踪的确是依靠嗅觉指引。四个月以后在草原上,格林总是在不超过五百米的范围内活动,远了或突然看不见我了,他就会嗅着气味听着我呼唤的声音找回来。
  现在格林半岁了,身形已经有了大狼模样,嗅觉也更加成熟。昂首而立,风中传来的味道足以告诉他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再也不担心我会甩掉他,因为凭着他超越普通狗百倍的敏锐嗅觉,我休想再从他鼻子底下逃走。如果我再绕来绕去地躲在灌木丛后面,他会直接走到我面前看着我小儿科似的鬼把戏,或者干脆翘起尾巴蹲好马步,在我躲藏的树丛前面拉泡屎——“我让你躲!”新鲜狼粪近在咫尺的恶臭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很快就狼狈地钻出来,放弃了这种低智商的躲猫猫。
  格林的快速成长是令人欣慰的,但成长也会带来烦恼——小时候一两只鼠兔就可以填饱格林的肚子,一块风干肉也可以让他小小地满足一番,可现在的他一顿至少可以吃下五六斤纯肉。这么大的胃口要填满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记忆中,我几乎每天都在想方设法给狼儿子找肉,存肉,再找,再存……难以想象一个狼妈妈要养活一窝小狼是多么艰难的事。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和格林就开始了捕猎。忙活一天,除了一只鼠兔,格林几乎一无所获。为避免影响格林,我离他远远地跟着,用望远镜看他捕猎。时近黄昏,格林陡然兴奋起来,撒腿狂追。我抬眼一看,金黄的草场上飞窜着一只白色的兔子,格外显眼!太好了,格林加油!可是那只兔子却一跃而起,在我们的瞠目结舌中飞上了半空……“兔神啊?!”我用望远镜套住一看,满腔希望化成了泡影——那是一只飘飞的塑料袋。
  格林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令他费解的“兔子”,他望着天空出神。我向他走过去,想安慰安慰他。他却仍站在原地死盯着天上看,一直看……那神情有点不对劲呢?我顺着他的目光向天上望去,太阳的光辉中隐隐约约有个影子闪动。妈呀,又是金雕!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格林撒腿就跑!
  “躲起来!躲起来!”我惊呼,哪怕躲进灌木丛也好,可是这附近哪来的灌木丛啊?“快回来!到我这儿来!”我边喊边跑边摸家伙去搭救格林!
  格林像没听见一样,不但没跑过来,反而飞也似的朝一处开阔的缓坡下冲,金雕在半空中紧随其后。我挥舞着望远镜急冲……扑通!我一脚踏进鼠兔洞里,闷头一跤摔得眼冒金星。一抽脚,拔不出来!完了,完了!来不及了!我绝望地瞪大了眼睛,扯着嗓子喊叫,企图吓跑金雕!
  坡下,格林就像放风筝一样“牵着”金雕飞跑。近了!更近了!我仿佛听到了金雕扇动羽翼的声音,“呼——呼——”每扇一下都仿佛抽在我心尖上。金雕算准了扑击角度,快速俯冲下来,我“啊”的一声,热血冲头,再也喊不出声!眼看金雕离格林的头顶只有两三米高了!整个世界瞬间没了声息。我几乎预见格林被掠上天空的死亡时刻。
  突然间,格林猛一刹车,急掉狼头,反向跑了几步,伏低身子,亮出獠牙,正对着金雕扑来的方向。眼看就要得手的金雕万万没料到格林会突然停下“倒车”,金雕不敢正对着极具攻击力的狼头冲扑,伸长鹰爪也够不着狼背。正如所有的飞机都没有飞行倒挡一样,俯冲的金雕哪里有急速倒飞的余地?!
  呼——噗……金雕冲出好几米才狼狈“坠机”,扑起一地的烟尘草屑……
  啊,他居然脱险了!“格林,快回来!快回来!”我扯着嗓子高喊。
  格林不回来。他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紧抓时机绕到金雕背后,一脚踩住金雕的尾羽,另一爪子瞅准机会左一爪子,右一耳光,“让你丫敢惹我!”真是落地的鸟王不如鸡!坠机的空军被狼欺!金雕粗短的脚爪行走能力远不如鸡鸭灵活。金雕拖拉着翅膀扑扇地面,挣脱尾巴,转身啄狼。格林后跳几步,绕开他的爪喙,又去叼咬他的翅膀尖,叼住就扯,咬紧就甩!尽管金雕扑打着翅膀尖叫威吓,却仍像被当街臭揍的毛贼,一点讨不了好去。眼看格林又要上来抓尾羽咬翅膀,金雕慌忙扑打着翅膀急跳几步,收拾羽翼振翅飞逃。格林见好就收,一旦金雕升空就绝不再挑衅了,只龇着牙望天防备,他清楚敌人的优势。
  这小滑头还有这手?!我急忙脱鞋,从鼠兔洞里拔出脚来,光着一只脚丫赶到格林身边。金雕已经消失在太阳的光晕里。只有地上几根折断的羽毛还在风尘里摇晃。
  我一把揽过格林,眼睛鼻子耳朵,一个零件不少!倒着毛捋了几把,没伤!“你还真能耐?!”我惊喜交加,在他脑门上使劲亲了一口,长长松了口气。低头瞅见地上的羽毛捡起来细看,羽根到羽梢约尺余长,羽根透明,羽管有铅笔般粗细,羽片凌乱不堪,上面沾着格林的唾沫,两根羽尖楔形的应是飞羽,略微平整的一根大约是尾羽吧。我把羽根放在鼻下一嗅,有淡淡的猛禽腥味。格林还在紧盯着天空,直到被阳光晃得一个劲儿打喷嚏,他才慢慢放松下来。然后,他一口抢过我手里的羽毛,扑在地上,嘴爪并用一阵撕扯,仿佛余恨未消。
  扯着扯着,他“嗷”地叫了一声,转头照着自己的尾巴猛咬一气,又倒头在斗雕的地方来回打滚,仿佛做了件令他极度懊恼的事情。我也突然反应过来,他刚才光顾着斗雕报仇了,竟忘了那金雕虽是天敌,却也是一大坨肉啊。适才格林完全可以从背后一口咬断金雕的脖子,他却错失良机。唉,或许这小笨蛋毕竟年幼,对金雕的尖爪利喙还有所顾忌吧。格林扭着身子在金雕羽毛上蹭来蹭去,似乎要永远记住这个味道!
  嘿,你打赢了,该像英雄一样引颈长啸了吧……他不,他起身抬起下巴,掉过屁股,后爪子在草地上一阵扒抓……扭头瞄了一眼被他埋起来的金雕羽毛,走了。
  放跑了金雕,格林失望之余还算安心,毕竟昨天的饱餐还够他消耗一下。想起昨天群鸟聚集的天葬场那顿美美的大餐,格林的眼睛放出希冀的光辉,狼舌头挂出了嘴边。他回头望去,依稀还能望见来时的公路,他乐呵呵地转身开路。
  “你想都别想!”我一把揪住狼尾巴,“我可不会陪你回去!”相处久了,这家伙肚子里打什么主意我门儿清。说话间,我觉得嘴角有点咸咸的,伸手一抹——鼻血,但是今天这一跤摔得真值!我看到格林已不再是当初的小狼崽,他不再一味寻求我的保护,他可以骄傲地站在蓝天下草场上,他不怕了!他有这个智慧和胆量把握自己的命运。虽然他和金雕缠斗的时候,我也为他狠捏了一把汗,不过我相信如果往后还有不死心的猛禽想要打他的主意,他一定会有更从容不迫的应对方式。经历就是一种财富!
  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这俩家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最好是凶禽猛兽井水不犯河水。等格林再长大一些,将不再有天敌觊觎他……除了人。
第24章 铮铮狼骨
  时间总是恶作剧似的和肠胃的消化赛跑。
  打了一天猎,白费体力却几乎一无所获,我们终于放弃了在这个贫瘠的牧场上狩猎。我拆下帐篷打包背上,向昨天看到的那户人家走去。格林的步伐轻快省力,而我要背着背包走就上气不接下气了。格林走走停停“狼顾而行”地等着我,有时候还转到后面拱拱沉重的背包,看似帮忙,实则添乱。
  “在这儿等我。”离帐篷不太远了,我冲格林比了个停止手势。狼天生睿智,他是猎人,从同伴的肢体语言、表情甚至眼神去读懂对方的意图是群体合作的基础课程。格林能在第一时间领会我的意思,而不需要像驯狗一样教他。
  我走到帐篷前伸脖子望望,好像没人,我再走近两步叫了一声:“有人吗?”帐篷后悉悉率率有了响动,接着“汪汪”狂叫声乍响,蹿出一条大黑藏狗,横在我面前龇牙咧嘴地吼起来。这家人的狗没拴!我吓了一跳缓缓后退几步盼望着主人快出来。突然觉得脖子后面森森冒凉气,也不敢转身,机械地旋转着脖子往后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残存体内的勇气顿消——身后十几米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两只金白色大藏狗,一边一只无声无息地包抄上来,两双恶狠狠的眼睛像刚从十八层炼狱新鲜出炉的火炭,闪着令人丧胆的红光。天啊,来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到他们藏身的狗洞?咬人的狗是不叫的,越不叫越可怕!你根本无法猜测他想的是什么,他会从哪边攻击。
  “见了狗千万不能跑!”从小前辈们就教过我,况且《孙子兵法》云:“敌不动,我不动!”我手无寸铁地被包围在三条大狗中间紧张地咽着唾沫,硬着头皮不敢动。这家主人怎么还没出来啊?我又补叫了一声:“有……人……吗?”这声音颤抖得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冤魂叫唤。屋里还是没反应,金白藏狗开始狞笑着显露出牙齿来,包围圈逐渐缩小。我再也稳不住了,那些前辈有没有体验过藏狗的厉害?不跑方便狗咬吗?眼前这些藏狗也不知道有没有读过《孙子兵法》,没法儿多想了,大敌当前“孙子”才不动!我撒丫子夺路而逃,三条狗立刻狂追起来,我吓得魂飞魄散:“救命啊!救命啊!”
  “汪!”草丛中潜伏的格林突然跳将出来暴喝一声,向狗群猛冲,阻断追兵。三条狗一愣之下紧急刹车转而将格林团团围住,迅速对这个吼着狗语的怪物进行遗传学上的分类。那只大叫大嚷的黑藏狗转到格林后面去嗅他的屁股——嗯……有点似是而非的狗味儿。
  “汪!汪汪!汪汪汪!”那两只沉默攻击的金白藏狗开口了,瞪着火眼金睛,吼声中充满威胁和试探,似乎在问:“你到底是什么?如果是狗对个暗号,如果是别的休怪我不客气。”
  格林学着他们的样子绷直后腿,竖起颈毛,露出一点点牙齿,准备动作完毕,张开大嘴搜肠刮肚地寻找那个狗叫的标准音,但刚才情急之下吼出的那两声却怎么也寻不回来。格林喉咙呜里呜噜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在众狗的声声催促下蹦出两个字:“黄花!”
  完了,彻底穿帮!三只狗气得几乎当场晕厥,这入侵者竟敢冒充同类戏弄他们!狗们狂吼大叫着向格林冲来。
  “快跑!”我大叫着抓起地上的一个个干牛粪向狗打去,但那些不痛不痒的牛粪除了吓狗们一跳,让他们转过头来吼我两声之外,几乎没什么作用,狗对同类的仇恨远比对陌生人的仇恨来得急迫。他们撇下我,一心想抓住那个学狗叫的怪物扒他的皮!撕他的肉!喝他的血!断他的喉!
  格林奔跑的速度奇快,但是动作上却非常省力而协调,他明明以四十码的速度在行进,可看起来却给人以闲庭信步的感觉,让人不由得想到《天龙八部》里的轻功绝学“凌波微步”,只有从后面拼了老命追赶的狗的动作上才知道那速度之快。三只狗在后面歇斯底里地追赶着,使出了浑身解数,看得出他们每跑一步都付出极大努力。而格林却总能悄悄地溜走,毫不费力,就像一个幽灵一样在前面穿行。狗想追上狼谈何容易,眼见扫把似的狼尾巴就在面前咫尺之遥,张大狗嘴就是咬不到。然而敌众狼寡,格林想要甩掉三只狗却也比较麻烦,始终处于被追击的状态。其中几次,格林想停下来做好迎战的准备动作——绷后腿、竖颈毛、吼叫、龇牙!但往往一套动作还没完成,狗就已经追到他身后猛撕猛咬!格林寡不敌众,挡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了后面的偷袭!一会儿工夫格林的唇吻、肩胛、脊背和后胯就被狗牙咬破,鲜血直流,连连吃亏转身逃跑。三只狗乘胜追击,像苍蝇似的黏在他屁股后面,还大有呈扇形包抄的趋势。
  我追不上他们,连忙朝人影晃动的帐篷跑去,急急喊人救命。好半天钻出来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语言不通,我傻眼了,急忙指着狗和狼手忙脚乱地比画着。
  突然格林转变了方向,像受到某种神秘的指点一样,他放弃了平原的路线转而往一处陡坡冲去。他逃跑的路线选择很是狡猾,急奔上坡再急冲下坎儿!狼族千百年来由于经常要捕捉岩羊、山羊、斑羚之类善于在悬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动物,因此练就了过硬的上陡坡下陡坎儿的本领,能轻盈地从八九米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稳稳当当地落在下一级的岩石上又不停顿地往下跳。柔软的腰肢让狼极富弹跳能力和应变能力,狼爪子生就宽大,抓地极其稳当。格林也许并不知道祖辈们如何练就这一本领的,但他继承了这份先天优势并在关键时刻灵光乍现般用了起来。
  差距立时显现:上坡时狗只有爆发力却没有狼持久的速度和耐力,在陡坡面前畏缩不前,左顾右盼挑选容易落脚的地段。格林轻快地跑上坡,狗们笨拙地爬上坡。再急冲下坡时狗爪子比狼爪子小得多,如同高跟鞋和登山鞋的天壤之别,在干燥的沙石坡上狗们连连打滑,卷起一路尘沙。金白藏狗还好一点,只会狂叫不休的黑藏狗就远远落在后面了。在狗们连脚跟儿都站不稳的下坡时分,格林猛地转身猝不及防地杀了个回马枪,向最先追上来的金白藏狗咬去。金白藏狗一愣万万没料到格林能在高速奔跑中猛然转身回击,狠狠一口正中肩头,金白藏狗惨叫一声滚下坡去。余下两只狗顿时腿软了,连滚带爬地滑下斜坡,在一片尘灰里冲着斜坡上稳稳站立的格林愤怒地嚷嚷。
  初战告捷,格林及时悟到了突袭的重要性,他静静地站在坡上不再威胁嗥叫,也不再龇牙,他学会了让自己的进攻意图深藏不露。
  听到狗的惨叫狂吠,加上我半天的比画,小男孩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大声叫回了他家的狗。三只藏狗虽然跌得狼狈,可毕竟把狼赶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他们把尾巴摇得像纺车一样,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回小主人身边邀功了。
  格林这才从斜坡上下到草地,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我,弯下身来舔后胯和爪子,我知道他受伤了。狗追赶我的时候格林完全可以自行逃命或者远远看着一声不吭,可他却勇猛地冲出来了。这次战役中他咬了藏狗一口,藏狗咬了他N口!虽然并没像传说中的英雄那样打败敌人,可是,他就是我的英雄!
  孩子用铁链把狗们拴了起来,我才回到格林身边把他抱回了帐篷。其实他没受太大的伤,也完全能走,只是此时此刻我就是想抱他——像小时候一样抱抱他。
  怀里,大狼格林蜗牛般滑稽地蜷缩成一团,他的腰肢天生柔软,两只后爪子都翻过肚子蜷到了脸旁边,尾巴就搭在鼻子前面一扫一扫像羞涩的面纱。
  我给格林各处伤口撒上白药,除了后胯部的伤口略深之外无甚大碍。这些伤在狗身上或许得休养半个月,但以狼的恢复能力几天就愈合了。格林婴儿般乖巧地躺在我怀抱里哼哼唧唧地舔着唇吻,用丝绸般滑腻湿润的鼻尖碰我的脖子,目光刻意的温柔而谄媚,脉脉含情,一波接一波地向我放电。
  “少来哈,你已经长大到可以保护我了,还发嗲呢。”我笑骂道。但我终究还是受不了他肉麻的眼神攻势,给了他一块大大的风干肉。格林把干肉叼在嘴里特意从拴住的三条藏狗面前绕了一圈,再回到帐篷前面大口大口地嚼得吧嗒作响,恨得狗们上蹿下跳地狂叫,把铁链扯得哗哗响。小主人生气了,呵斥着捡起小树枝夹头夹脑地向狗头一顿好抽。格林过瘾地嚼一口肉看一眼狗,耳朵无限享受地竖得笔直,就着敌人的惨叫声吃肉。狗们挨了主人暴打训斥,气得狗眼喷火干瞪着杀千刀的狼却再也不敢出声。
  大草原的孩子其实并不怕狼的,因为真实的狼就生活在他们身边相安无事,绝非城市里娇滴滴宝贝儿们从来没见过狼却对狼怕得要命。从抱着格林进帐篷开始,孩子好奇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们俩。我很想问问关于小格林身世的线索,由于语言不通无从问起,只是相对傻笑。唉……再往草原深处走语言关确实是个问题。深深的失落和遗憾中我突然想起了画画,就像掉下悬崖的鸟儿猛然想起自己还会飞!我赶紧拿出纸笔画上几个方框,一格格连环画式的画起了格林小时候的故事,孩子饶有兴致地看着挤到我身边,伸着小脑袋往画纸上凑,几次被舞动的铅笔戳到鼻孔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他长着两颗挺逗的虎牙,笑起来超可爱。
  一会儿工夫,数月前捡到小狼的过程就画在一格格画面里。我指指画格里的小狼崽再指指格林,孩子认真地点点头。
  “我找他们。”我指指画里的帐篷和老人,把手掌遮在眉毛上做了个孙悟空似的了望寻找的动作。孩子顿悟,眼睛明亮起来,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拉着我的手跑到帐篷外面,指着夕阳下山的方向兴奋地比画着。话虽听不懂,方向却有了。
  黄昏时候,这家的大人回来了,同样是语言不通,但他们很热情。虽然见一只狼在家里很有点意外,但看格林亲近人的样子又听小孩拿着画纸兴奋地讲述,他们很快就接受了眼前的客人和“客狼”。
  孩子的阿爸也仅仅会几句似是而非的生硬汉语,他指着画里发现小狼崽的帐篷:“南卡。”
  我指指帐篷外的蓝天:“南卡?”我粗陋的藏语基础只略略知道“南卡”是天空的意思。
  孩子的阿爸摇摇头指着自己:“巴桑”,又指着我,“微漪”,再指着画里的老人,“南卡!”
  我恍然大悟:“你叫巴桑。这个帐篷是南卡的家?”
  “喔呀(是的)!”巴桑如释重负地完成了第一步沟通,很是高兴,用藏语对女主人吩咐着什么,又对我说,“明天,找人带你去!远!”
  我欣喜若狂,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线索,看来格林那顿狗咬真没白挨。
  孩子还在拿着我画的小狼连环画颠来倒去地看,爱不释手。我索性提起笔来给他画了一幅肖像送给他,他如获至宝地扬着画纸找他的阿妈去了。
  傍晚时分,主人家热情地留住我吃饭。奶茶、糌粑、血肠、手抓羊肉,主人似乎把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了。格林作为另类的客人在帐篷外也没少吃,他照例在敢怒不敢言的狗面前大快朵颐,不过饭后狗们也得到了主人公平的犒赏。灿烂的夕阳下,男女主人一脸红光,透着善良和憨厚。语言上的障碍似乎并没有阻隔快乐的传递,男主人喝过几碗青稞酒就豪放地对着帐篷外的格林竖起大拇指:“狼!好!”转而又对着我,“你!好!”一屋子人笑颜如花。我如若不是第二天清晨就要带格林早起赶路,真愿意和他们多喝几碗,一醉方休。
  流浪一般的游牧生活和物质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们愁眉苦脸。在广阔的草原上,在同大自然融洽地相处中,他们活得那么惬意和乐观,特别在心理上远比我们这些城市人要健康宽容。高寒和贫瘠,造就了生命的坚韧与刚毅,也演化为最动人最本质最纯善的美。
  晚上,为了看护牛羊群照例是要放狗的,为了不再发生狗狼纠纷,我把格林拉进我的小帐篷,实行宵禁。格林连续两天都吃得饱饱的,正犯着懒呢,他老实地待在我旁边消食,也没打算出去惹是生非。
  我把一条粗大的铁链子放进包里收好,这是白天的时候男主人送给我的,男主人在头顶做了个挥舞铁链的动作,对我说:“狗多,防身!”又指指格林,“狗咬他!”他提醒得对,草原上看护着羊群的狗与吃羊的狼当然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我一路沿牧场寻过去,这样的意外肯定会频频发生。一个女子一匹狼,所到之处人见人怪,狗见狗惊!如果格林是条狗就好了,大摇大摆地带着走上公路也不会引人注意。我趴在睡袋上枕着一只手看格林睡眼蒙眬的懒样,百无聊赖地玩着他的大尾巴自言自语:“谁叫你是夹尾巴狼呢?扎眼啊。”格林抖抖尾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继续睡觉。
  一种只属于蒙娜丽莎专利的微笑突然在我嘴角洋溢开来,我摸摸口袋里的透明小橡皮筋,趁着酒意蒸腾,一种搞怪的想法挠得我心痒痒。我马上翻身坐起来开亮手电筒捧起格林的大尾巴仔细研究起来。捋出尾巴尖几撮不显眼的毛开始细心编结。格林清醒过来扭过头想看看我到底在他尾巴上瞎折腾啥?我屈起指头在他鼻子上轻轻一弹:“躺下,不许动!放心,你老妈虽然剪毛技术蹩脚,编辫子却是拿手好戏!等着瞧吧。”格林乖乖地躺下了——其实他是懒得理我了。
  我在他尾巴尖编出几根牙签粗细的小辫子,又在尾巴根部也挑出几撮长毛编成同样的细辫子。我略略喘口气舒缓一下编得发麻的手指,最后把狼尾巴向上翻卷起来,把事先编好的三组细辫子又编结在一起,用透明小橡皮筋扎稳……
  易容术历时一个半小时终于大功告成,我兴奋地整理着格林向背部卷曲起来的蓬松的翘尾巴,以艺术的眼光左瞧右看。俗话不是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吗?今天狼尾巴也翘得跟朵花儿似的了,看他们咋分辨?这下可以鱼目混珠招摇过市了。拍拍手上残余的几根狼毛,摸摸被青稞酒熏得绯红的脸颊,我得意非凡,梦里摸着格林的尾巴都咯咯笑醒好几次。
  转天一早,格林就迫不及待地钻出帐篷,先奔去拽着小男孩的裤腰打了个招呼。男孩转头一看他的尾巴顿时乐坏了,摸着大狼头哈哈笑着连声叫阿妈来看,母子俩笑成了一团。格林从帐篷出来时也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变化,虽然摆尾巴的时候有点一拽一拽的很别扭,但是当他翘着卷尾巴趾高气扬地走过三只藏狗面前时,狗们都搞不懂了。三只狗面面相觑:怎么昨天明明白白一只夹尾巴狼,今天摇身一变成翘尾巴狗了?而主人还在笑呵呵地抚摸他,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三只狗跑上来前前后后地嗅了一通汪汪大叫:“伪狗!你瞒得过主人可瞒不过我们。”主人笑得更欢了,虽然狗们很不服气地龇牙咧嘴,但他们有主人的命令在先,还是不敢斗胆下嘴,谁也不想率先找抽。
  我笑着钻出帐篷来,孩子见了我很亲热,蹦跳着过来牵我的手。女主人笑着说了好些听不懂的话,指指帐篷里,做了个喝酒的动作,再双手合十放在脸侧做个睡觉的姿势。肢体语言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语言,我立刻明白了,豪爽的男主人昨天喝得高兴,今天是断然起不来了。
  临近中午,马蹄声响,一个黑黝黝的年轻人来到了帐篷前,看年纪约莫十八九岁。他潇洒地下马拴缰绳,三条狗都摇着尾巴迎了上去,显然是熟识的客人。女主人迎上去,似乎等那人很久了,并转头连声招呼我过去,小男孩也雀跃着冲我招手,哦,这可能就是带路的人了吧。我赶忙走过去,一面掏出速写本和画笔准备新一轮的沟通。
  年轻人瞅了一眼跟在我身后的“狼狗”格林,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你就是那个找南卡阿爸的人?”
  “啊?!”年轻人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我如遇知音,准备好的速写本也用不上了,“是的,是我。”我高兴极了。
  年轻人爽朗地笑笑:“多吉曲丹,叫我多吉就可以了。巴桑让我带你去。”
  我感激地点头介绍:“我叫李微漪,这是格林。”
  多吉指指格林:“这个是……狼吗?”他有点吃不准:“这个尾巴……?”
  我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把他的尾巴给卷起来了,不然带着狼走太扎眼,怕吓着人。”我撩起被长毛遮住的狼尾巴根部给他看。多吉一阵兴奋地伸出手来想摸狼背,格林忽地一转头,他急忙缩回了手,紧张得交替搓着手背,任格林嗅嗅他的袍子:“这真是狼。”他定睛看了看狼尾巴大笑起来:“给狼扎尾巴,亏你想得出来。”他乐得直不起腰:“你别说,就这么一看还真像条狼狗,草原上的人打老远判断狼和狗就是看尾巴,这能糊弄人!绝对!”
  女主人和孩子虽然听不懂我们的汉语,但看表情动作也猜出我们在说什么,呵呵地跟着笑。格林则不断反身扭头去追他别扭的尾巴。多吉又和女主人用藏语交流了一会儿,转身牵了两匹马过来说:“走吧。”
  “好嘞!”我背起早就收好的帐篷,跟主人家告别,女主人拉拉我的手示意我等等,少时从帐篷里扛出一个大麻袋来,热情地说着话。格林早迎上去蹦跳着咬麻袋。
  多吉翻译说:“她说送你两只羊腿,路上你们都可以吃。”
  难怪格林那么激动,我拽住格林的狼鬃不许他乱抢,再三谢过女主人,摸摸身上却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回赠,心里着实过意不去。我摘下脖子上的项链送给女主人,她笑着连连摆手,指指已经挂在帐篷里的那张小男孩肖像,翘起拇指说着藏语。
  “她说,不用客气,你昨天的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他们很喜欢。”多吉翻译着。草原深处的人们确实淳朴而重情,金银对他们而言只是身外之物,况且这种柔弱细致的项链并不符合他们豪放的性格。这种慷慨的情谊在萍水相逢的城市人中已很稀有了。我在帐篷外为他们拍下很多照片:“下次我过来的时候一定带给你们。”女主人很高兴帮我把背包麻袋都在马背上捆好,挥手告别。
  策马扬鞭向西面的山麓进发,格林对麻袋里的羊腿念念不忘,一路紧随。马儿当然不乐意后面跟着一匹馋涎欲滴的狼,他翘尾巴的伪装瞒得过人却瞒不过动物的慧眼,只要格林一靠近,马儿就长嘶一声,抬起后腿尥他一蹶子警告他“离我远点儿!”格林不敢轻举妄动,展开凌波微步跟在后面,反正马也甩不掉他。
  我听说多吉在成都读大学,也是碰巧国庆回家来,顿时有了半个老乡的感觉,亲切了很多。他的嗓音很好,高兴起来了就朗声唱上几句,看来小伙子心情不错。
  “多吉,你讨厌狼吗?”我问。
  “不,”多吉瞅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格林,笑答,“我喜欢狼,我觉得他们聪明,很抱团儿,只要是狼群的一员谁都不会丢下。”
  “哦?”我觉得多吉的回答里有故事。
  多吉勒慢了缰绳,望着天上飘远的一朵云彩,回忆也像云一样悠缓:我小时候见过狼。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正是狼最找不到食的时候。我跟着我阿爸和四个阿叔从县城骑摩托回自家牧场,路过一处垃圾填埋场,远远看见雪地上有像狗一样的动物在动。一帮人就骑着摩托停在一处地势较高的路段细看——是狼,两只大狼、三只七八个月的半大小狼。这五只狼趴在一个挖土机挖出来的填埋坑边,排成纵队,两只大狼在一头一尾,三只小狼在中间,每只狼都叼咬着前面一只狼的尾巴,像猴子捞月似的牵成一串,每只狼都用脚爪死死抠抓住雪地站稳,最后面那只大狼则背对深坑趴下,把尾巴垂挂到坑里。而坑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往上蹦跶。阿爸看得最真切:有只半大小狼掉坑里去了!估计这一家子狼冬天找不到吃的,公狼母狼就带四只小狼上垃圾场碰碰运气,哪知道一只小狼失足掉进了深坑里。三米多深、四五米见方的坑洞边缘尽是滑不留爪的冰雪,小狼根本爬不出来。
  几个阿叔乐坏了,这正是天上掉狼皮的事。他们有的拔刀、有的抄着修车的扳手、有的抡着锁车的铁链,一路猛踩摩托车的油门冲过去,大声吆喝着赶狼!狼群急了,个个冲人龇牙,最前面的那只大公狼公然迎着铁链往摩托车上扑,一副掩护家人的样子。趴在坑边救援的母狼一个劲儿地摆着尾巴呜呜催促,坑底下的小狼更着急了,拼了死命地往上跳,却总是叼不住母狼的尾巴。五个大男人越冲越近,三只小狼也耐不住了,纷纷松嘴放开同伴的尾巴,跟着公狼龇牙抵抗。对峙中一只小狼被铁链甩打在后腿上,估计当时腿就打折了,他疼得翻来滚去地叫唤。母狼立刻就冲上来拼命护崽。大人们眼看得手,吼喊得更厉害,骑车甩着铁链上前围剿。这时候公狼发出一连串奇怪的吼声,所有狼像得了命令似的,立刻后撤,跑得远远的,钻过了围栏才回头望。阿爸当时大喊可惜,他说要不是牧民的枪支都上缴了,这群狼一个都跑不掉!
  大狼在山坡上嗥叫了几声,坑里面剩下的小狼就安静下来不叫也不跳了,死死盯着围拢在坑上面的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坑太滑太陡,就是人也不好上下。大人们用铁链试着抽打了几下,小狼低头躲闪着,根本打不着!刀和扳手就更派不上用场了!半大的狼已经极具攻击性了,人不敢轻易下坑。不一会儿,天就暗下来,开始刮起了白毛风。我冻得直喊着要回家,大人们看雪下得紧了,只好先回去,约好明天一大早带根长大棒和绳索来打狼。
  第二天一早风雪停了,地面积了厚厚一层雪。大人们全副武装再去打狼的时候,谁知坑里的小狼已经不见了。坑边几米范围内只有一层薄薄的新雪,新雪下全是狼的刨抓痕迹。坑里堆了半坑的积雪,呈一个斜面集中堆在坑的一边,坑里的雪上踩着一圈圈的狼足迹和刨痕。大人们很失望,懂行的人勘察着现场说:这群狼太狡猾了,算好了我们没趁手工具也抓不住他们的狼崽,先保存实力不跟人硬拼,趁着下雪天把小狼给救了。怎么救的呢?这就像一个填雪的工程,上面的狼群把坑口的所有积雪全部推下坑去,坑里的小狼则把雪全部堆刨在一个角落,不断踩实压紧,填积成一个斜坡,然后一圈圈助跑,顺着堆积的雪坡冲出坑去。阿爸顺着斜坡下到坑里又指着一些大狼爪印说:大狼也跳下来帮忙了,没准儿还给小狼做了堆雪示范呢。
  “你说这草原上还有哪种动物比狼更聪明?”多吉讲着这故事竟然露出自豪的笑容,仿佛那是他的智慧壮举。“我就是喜欢狼!这群狼是又可敬又可叹又可怜……我的网名就叫雪狼。”他对我说,更像是在对自己说。
  是啊,狼在狩猎中、领地争夺中、捍卫家族成员的斗争中个个都是足智多谋且能慷慨赴死的狼勇士。格林为了我,即使敌众我寡,也毫不畏惧,铮铮狼骨,宁折不屈。
  “对了,拉登是你什么人?”多吉冷不丁儿地问道。
  “啊?”我还沉浸在多吉的狼故事里呢,乍逢此问很是摸不着头脑,“什么人都不是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多吉微微一笑,“我也知道这只小狼的事儿。但没想到他还能回来。而且长这么大了?”多吉感慨地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我一直以来对格林童年的遭遇耿耿于怀。
  “狼找不到吃的,不掏羊咋活?我们这里的人已经很久都没看见狼了,以前盗猎猖獗,狼都快被打绝了,有人还剥了狼皮卖。草原没狼还叫什么草原啊。”多吉骑在马背上望着莽莽苍原有点伤感,又接着说,“那时候能看见一只狼,南卡阿爸很高兴,逢人就说起狼来过的事,结果小道消息传得快,没几天又被一些盗猎的人知道了,就在南卡阿爸牧场外面偷偷下了夹子,把公狼给打了。我还看见过那狼夹子上有好大一只被咬断的狼爪。”
  我低头看看格林,黯然神伤。唉……格林,那是你的父亲。
  “那只母狼和一窝小狼的死就更让人惋惜了。那几天南卡阿爸不在,偷猎的人就打着除害的名义上山投毒,完事儿后用公狼的皮去扫清地上的痕迹抹掉人味儿。母狼能闻不出来吗?阿爸回来知道后,带着牧民上山去,差点跟偷猎的人打起来!”
  “哦?”我不知道竟然还有这事儿,当初阿爸却只字不提。我顿时理解为什么中毒的母狼临死都要撕碎皮毛,不让自己的皮再落入人的手里,用亡夫的味道去引诱她怎不叫她痛彻心扉?
  “阿爸坚持说不能在神山上杀狼,硬把活着的小狼带了回来,但是那些小狼都吃过奶了,接二连三地死,只有一只被母狼压在身子下面的小狼估计没吃到奶,阿爸说这只狼崽能活下来就是天意。阿爸信佛,因为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于怀,他觉得当初他不到处说起狼偷羊的事情,就不会给这窝狼带来灾难了。”多吉一口气讲完,策马前行。
  难怪那时候南卡阿爸寡言少语,问他多次总是不愿细说,对我这陌生人也有些戒心。我这时才明白了临走时阿爸对我说过的话:“……如果能救他一命,也算我对母狼赎罪了。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我夹紧马肚赶上几步:“那些偷猎的人到底是哪里来的?是藏族人还是汉人?”我话一问出口立刻就后悔起来,如果我们是同一个民族倒也罢了,如今我作为汉人对一个藏族小伙儿如此一问,无论如何答复都将是一个难堪的答案。
  “这些年来草原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诱惑也太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都看着眼前的好处,谁又能保证自己的民族一个败类都没有呢?”多吉的回答很客观,并没介意我的无心之失。我赶紧岔开话题:“这么说那些小狼可能是喝了奶水中毒死的?”
  “估计是。”多吉回答:“唯一活着的那只被一个叫拉登的女孩子带走了。”
  “拉登?”我抠着脑袋,怎么对不上号?难道找了半天又错了?
  “对啊,拉登,奇怪的名字,阿爸说那个女孩儿辫子特别长,本地都很少见。唉,你要不认识她,那这狼哪儿来的?”
  长辫子又对上号了,我咬着嘴唇心里直犯迷糊……
  猛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儿,我留在草原照顾小狼崽的日子里,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帐篷外梳头,沉默的老阿爸第一次开口说话了:“藏族人晚上是不能梳头的。”
  我赶紧收起梳子:“阿爸,我不是藏族人呢。”
  “哦。”老阿爸点点头,“像我们草原人。”
  我呵呵一笑:“那阿爸就给我一个藏族名字吧。”
  老阿爸认真地思索半晌说:“拉泽(美丽的)或者洛登(智慧的)都是好名字,你选吧。”
  “呵呵,懒得选了,”我调皮地笑着:“我都想要,干脆各取一个字叫我拉登好了。”
  ……
  忆到这里我恍然大悟,没想到当初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认真的老阿爸却一直记在心里。我慨然感叹一声,拔掉簪子泻下一头长发,回马而立:“我就是拉登。”说这话的造型和感觉特牛特怪异,话一落音我就笑出声来。
  “啥?”多吉不明白。我忙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多吉。多吉笑开了:“哈哈,我说姑娘家咋叫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不过,也亏得这名字太好记了,我才能记到现在。”多吉高兴地喊了两嗓子,又想起什么,转头对我说:“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吗?”
  “不是南卡阿爸说的吗?”
  “对啊,可是他本来什么都不肯说的,但是我五一去看望他的时候,他拿给我一个手机,非要叫我帮他给拉登打电话,”多吉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等我充好电一看,那是个空手机,什么号码都没有,名字又古怪,我说阿爸被糊弄了,他却坚持说他看人不会错。”
  “哦,是个红色的手机吗?”我忙问。
  “对!”
  “那是我的,我把卡抽出来了,哦……”我刹那间明白了,当初我原想用什么东西去交换格林,阿爸却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只拿着手机看了看,我自然以为他喜欢的是手机,就取出了自己的卡删除了记录,送给了他,这才心安理得地带着格林走了。没想到这位质朴的老人却拿着这空手机在莽莽草原上一直等待着我的来电。我仿佛看见老阿爸的身影,在帐篷前遥望神山,口念经文、手摇经筒、怀着虔诚与期盼的心情日夜守望着平安的消息。我暗暗后悔,那时候在我的概念当中一物换一物这是城市人理所应当的做法,可在老人的心里却是一份难以用价值交换的生命的嘱托。此时想再见老阿爸的心情更加迫切,我要回馈他的信任,我要让他看到他托付给我的小狼格林——这迟到了半年的平安消息。
  一位哲人说:“我们走得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这是对生命最初的审视。什么时候人们开始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与思索,忙到不再留意身边的点滴真情……很多人叹道:要让现代人感动太难了,或许感动本身已经很难了。在这拜金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东西都变了味。人们开始麻木,开始怀疑,有了欺骗与利用,有了隔阂与交换,甚至感情与生命也不能在交换中幸免。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或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真诚。
第25章 陷阱
  曾经有感于一位女作家十余年前的一篇名为《草原之路》的散文,她写道:“草原深处其实没有路,因为草原上根本就不需要路。在草原上行走,只需要方向。方向便是草原的路。平坦而辽阔的草原,手随便往哪儿一指,就是路了;你往哪儿走会走不过去呢?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季,路在草原根本就不是个话题,路在草原那地方,是一种随着你的脚步而无限延长的地毯。……草原之路是随时可以被修改被矫正的呵,那是世上最古老最原始的路的形式,草原的自由是被草原自由的路所决定的……如果有一天,草原上的路被笔直坚固而不可随意更改的高速公路所取代,那么我们将不再拥有自由的草原。”
  我小时候对草原的认识停留在教科书中红军过草地的描述里,到处是泥泞的湿地、到处是陷人的沼泽。那时候想如果有一条路能安全地通过草地那该多好,没想到仅十年时间,这条安全之路就“美梦成真”,随路而来的却是席卷草原的社会变迁,这时候我才分明感受到了一种可怕的人为之力。
  骑马走在草原上,无论走得多远都能够隐隐约约看见那道高速公路刺眼地躺在视野中,像草原腹地的一道刀痕。从前可以随意被矫正的像一条条柔韧血管一样的草原之路已经僵化,外来文明和一批批游客像病菌一样顺着硬化的动脉蚕食着草原老人的器官。
  仅从规矩的路就已经让我感觉草原的自由在丧失,而现在我与一只野狼结伴同行更是无路可寻。我尽量远离公路,捡拾残存的自由感觉,但是走着走着,这些小小的自由之路就被无处不至的围栏割断。虽然,我凭着一种热情和执著带格林来到了草原,但是狼群在哪里?他的家在哪里?我们的路在哪里?
  我和多吉骑着马有说有聊地走着,不久后,望不到头的围栏就挡住了去路,马过不去了,眼前是一座高山。
  “我就送你到这里吧,翻过这座山就可以看到一条小路一直通向南卡阿爸的家,虽然险一点,但这是最近的路,你要抓紧时间,现在快入冬了,很多牧民都转到冬季草场去了,还有的搬回了定居点,你只有碰碰运气看了。”多吉勒住马回身说。
  我看看眼前还有积雪的高山有些犹豫,便往山侧面望去。多吉看明白我的为难:“如果绕路走就算骑马都还要两天,而且围栏更多马过不去,更重要的是狗更多。小狼的伤还没好呢。”
  我看看一路默默跟随的格林。的确,虽然他恢复能力强,毕竟还是需要几天时间休养,如果再遇到狗的围攻估计凶多吉少。回想一下当初寻找格林的时候的确花费了三天多的时间,若不是在路上耽误了太多时间,格林的兄弟姐妹说不定还能多救活几只。时间太重要了。我咬咬牙,翻山!
  多吉帮我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背包递到围栏那头,我取下麻袋背上,从围栏的一个洞里钻过去。走了一天的格林终于逮到一个机会,趁着我侧身低头钻栅栏的时候猛咬住麻袋,刺啦撕开一个洞,洞里露出一截羊蹄来,他立刻咬住羊蹄死拉硬拽起来。
  “坏家伙!”我被拖住卡在围栏的洞里进不去出不来很生气,“我数到三再不放开打你啦!三!”
  “啪!”我扬手一巴掌就打在狼屁股上。格林“嗷”地叫了一声,放开羊腿龇起了牙,我趁机钻了过去。格林别扭的尾巴想夹进肚子下面,又被辫子卷曲着夹不下去,我才想起刚才那一巴掌可能刚好打在他后胯的伤口上,急忙隔着围栏抚着他的头道歉。格林这才收起獠牙盯着我:“就是嘛,昨天还在为你拼死战斗,今天为了一条羊腿就打我一巴掌,什么世道?”
  多吉哈哈一笑:“你看看他,很会找机会呢。”
  我笑着塞回破洞里的羊蹄子说:“他是机会主义者。”我把麻袋揪起来挽个疙瘩重新背好,跟多吉告别。小伙子牵过我那匹马关照说:“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有什么事还可以找我。”想了想,解下一个小巧的佩刀,“这个给你留个纪念吧。”我微笑着接过佩刀,多吉终于忍不住说:“我能抱抱他吗?一路上都没敢摸。”
  我呵呵一笑,隔着围栏接过多吉手里的缰绳,帮他牵住马。多吉惴惴不安地向格林走近,半蹲下身。格林目光如炬地盯着多吉,颈毛奓了起来,用鼻子嗅着多吉的衣襟,狼嘴离多吉的脖子近在咫尺。多吉担心地看了我一眼,我鼓励着:“放心,他懂你。”正在这时,格林突然用冰凉的狼鼻子在多吉紧绷的脸颊上杵了一下,仿佛在戏谑:“紧张不?”多吉“哎哟”一声,随即明白了格林的恶作剧,如释重负地伸出双臂抱住了狼脖子,人和狼的脸轻轻一贴。
  多吉激动地站起来牵回缰绳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抱狼!我会记一辈子!”
  我目送多吉骑马牵马,渐渐跑远。爱狼的小伙子,来日有缘成都再见。
  格林钻过了围栏,我拍拍他的脖子,吸气提神,开始爬山。
  山上很荒凉,除了偶尔几株灌木丛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树,还有就是大片的沙石斜坡让负重的我连连打滑。更糟糕的是,天气也来凑热闹了,刚才还阳光普照,突然就阴云密布起来,风呼呼地刮着,陡坡上可无法扎营,如果下雪连躲的地方都没有。我东张西望无计可施。格林站在山腰上嗅嗅空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向山侧的几块岩石走去。直觉和格林的眼神告诉我这次跟着他走没错。
  很快转过几堆岩石,一个不太深的大山洞出现在眼前,足够我躲避风雪。我欣喜若狂,连忙趁着天还没黑在附近收集一些牛粪灌木枯枝想办法生火。雪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温度陡降,再冒雪翻山是不可能了。山上的牛粪不多,羊粪又细又小太难捡,我看看远处还有一丛干枯的灌木,拔出佩刀准备上前割一点回来生火。
  猛然间,我犹豫了,心里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条件反射地停了下来。我警惕地用目光搜寻了一下格林。格林也停止了四处巡查,此时正一声不响地站在一块岩石旁边,头颈向前紧张地伸出,轻轻耸着鼻子分析空气中的每一丝味道,耳廓转来转去收集响动。他的专注反应告诉我“我的感觉没有错”,野生动物对不明了的状况总是明智地害怕,这点让人类自愧不如。我感觉自己似乎在被盯梢。其实这种感觉上山的时候就有,有那么一两次我甚至觉得自己从后背到后脑勺的每根毛发都在被莫名的东西满怀恶意地嗅闻着。我几次停下来朝四周看,因为对自己的视力绝对自信,所以在没有看到什么危险之后,我放心地继续上山。那时候我觉得“被盯梢”的感觉可能是路途过于劳累加上登山缺氧的眩晕感觉造成的,甚至还归咎于昨晚的青稞酒。但此时这种感觉又出现了,而且尤其强烈。
  我握紧了佩刀,虽然看不见任何东西来证实这种不安,但我很重视自己的第六感。和狼一起野外生活的种种经历告诉我:忽略任何一种警告都是荒野生存中所忌讳的。我感到一阵害怕,有一道充满敌意的,冰冷尖锐的目光穿透了厚厚的冲锋衣直抵后脊梁。格林像化石一样纹丝不动,警惕而不紧张,他的目光转向了我刚才即将前往的灌木丛,似乎那是味道的来源。我埋低了身子慢慢挪动到附近的岩石后面大气也不敢出,就这样僵持着。
  天色逐渐转暗,灌木丛前似乎有一些晃动,我掰了一块手里的牛粪轻轻扔了过去,没有动静,除了晚风轻轻地吹动了灌木一下,它重重叠叠的阴影在最后一丝诡异的光线中一动不动,那个我一直凝视或想象出来的东西像雾一样消失了。格林已放松了警戒开始舔他昨天被狗咬的伤口。为了消除疑惑,我特意跑到灌木丛后面看了一眼,的确很正常。
  我继续收集干树枝,居然还捡到几根比较大的干燥木棒,大概是哪个经过这里的牛倌儿或羊倌儿遗落下来的吧?这个顶事儿,我高兴地抱柴回山洞。格林正在洞口嚼口香糖似的嚼着一只鼠兔,呵呵,看来他也小有收获。我解下捆在身上的麻袋——为防格林偷吃羊腿,收集柴火的时候我一直把麻袋背在身上。
  从格林出生一个多月时跟我争夺地位,到以后多次的试探与较量,我和格林之间早已建立了一种明确的等级关系,这和狼群中的等级关系类似,如果群体没有面临生存和繁衍的危机这种关系基本不变。维护住这种等级关系在狼群中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出于这种等级规则,格林不敢公然以下犯上来抢夺属于我的肉食。
  我和格林这对另类母子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也有着等级的感觉,但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亲情和平等的伙伴关系,他从小就会利用这种亲情和疼爱软缠硬磨地达到他索要食物的目的。有时候也会反过来给我一些食物,比如他吃东西的时候往往剩一点给我,或者兴冲冲地把从垃圾堆里找到的骨头给我叼回来,当然,我无法享用他的慷慨。基于狼崇尚智慧和力量的天性,时时向他展示觅食能力和领导能力是非常必要的。他会像一个新教徒一样用崇拜的目光观察、学习。当然,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的猎食能力和危险感知能力已经远远超过我了,儿大不由娘,当小公狼长到七八个月时,母狼也往往会将他赶走让他自食其力。不知道格林离开我时会是什么样。
  火苗终于蹿上来了,当第一缕烟飘到洞外时,格林赶紧站得远远的,看着腾腾冒起的红光,他的眼睛被映照得闪闪发光。自从第一次认识了火,他就对这个曾经灼伤他的东西敬而远之。烤了一会儿火,天就黑了。我拿出一根羊腿削下一大一小两块肉,先把大块的扔给格林,然后用佩刀挑着剩下的那小块肉在火上慢慢炙烤,算是我的晚餐。
  肉香四溢,可惜最后一包调味盐在天葬台的时候撒在格林的巧克力上了,没盐的羊肉尝了一口也不错。吹着还烫嘴的烤羊肉,那种被监视的感觉又袭上心头。我摘下羊肉把佩刀握紧在手中,把火加得高了一点,这种同样的感觉频频出现让我深感不安。我下意识地朝格林那里看去,羊肉早吃完了,格林却不知去向。孤独使这种不安更加强烈起来,我伸手挡在眼旁避开火光对视力的影响,借着清幽的月色向洞外张望。
  要是在白天,我不会害怕,太阳能给人壮胆,我还是第一次在荒山山洞里过夜,想不到白天看起来那么辉煌壮阔的草原,在夜里会变得这样阴森恐怖,连迎面刮来的风都带着一股使人心惊胆寒的阴气,夜的草原是野兽的世界。
  山洞外的斜坡下远远有个黑影子在晃动,我心跳加剧,摸出望远镜仔细辨认。依稀能看出是个毛茸茸的大动物正在地上狂抓乱挠,但黑暗之中无法分辨,只感觉那怪物好像分不清头尾。突然那个怪物停了下来,两道犀利的目光穿透望远镜直向我看来。我心里一惊取下望远镜定睛再看。没错!即使不用望远镜都能看见那对灯泡似的眼珠子在月色下闪着幽光。这黑影显然注意到我在看他,他并没有因为被发现而隐藏起来,反而用一种怪异的步伐一高一低鬼魅般向我住的山洞蹦跳过来,那种跳跃的步伐顿时让我想到中国的僵尸、美国的异形、埃及的木乃伊!我张大了嘴却一声也喊不出来,就是喊了也没用,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只有超人和奥特曼才能来救我。
  一种前所未有的后悔和惶恐掌控了我所有的神经,我边发抖边冒汗,哆嗦着掏出手机给亦风打电话——这恐怕是城市女人在危险来临前的条件反射。然而手机没信号,更深的绝望和害怕袭来,我深深后悔自己孤身来草原的冒失,这大半夜遇上的东西一定来者不善!不管是来自动物的威胁还是人的威胁,如果今天死在这荒原野外恐怕几个月都不会有人发现我。
  黑影越跳越近,那鬼火一样的目光随着跳动的身形拉出长长的光带,我啥也不怕就是怕鬼!我不敢再看,拼命向火堆后面躲!脚步近了,更近了,就在洞口了……我一手抓紧了佩刀,一手拉出铁链准备拼死一搏!所有的神经都绷紧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那让我紧张的东西终于出现了,像从地平线上冒出来一样现身洞口,幽幽地站在火光背后一动不动,我眯着眼睛透过火光看去——这不是格林吗?这分不清头尾的怪物竟然是被我卷起了尾巴来的格林。这种卷尾巴狼的造型我自己看着都不适应,真是自作自受,我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放松下来,铁链哗啦掉在地上:“你吓死我了……装神弄鬼!”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一身冷汗把内层衣衫都弄湿了,料峭的山风刮来,冷得我瑟瑟发抖。我没有狼那种多年在血腥生涯中磨炼出来的胆魄。突然很想回家。
  格林柔和的目光看看我,并没介意我的紧张,而是定定地望着火光出神。“你怎么了?”我觉得他今天有点异样。格林对我的问话无动于衷,他沮丧地低头舔舔爪子又似乎看了看麻袋,仿佛在下着莫大的决心。他是想进洞来又怕火吧?我心里纳闷。
  然而格林待了不到一分钟,好像豁然开朗似的一扭头又走入了黑暗中。这小子到底要干什么?我爬到洞口极目望去,他照旧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到刚才黑影的位置,之后一阵轻微的响动。格林继续在那里装神弄鬼地折腾着。
  反正也看不清楚,只要不是鬼就行。我重新聚拢胆气,捡起防潮垫子上早已冷透的羊肉烤热吃起来。
  一块羊肉下肚,增添了一分暖意。尽管我产生了一些非理性的模模糊糊的预感,但随着刚才被格林吓出的冷汗,似乎害怕的感觉都流失了很多。我睡意渐浓,在天葬场都能睡下,在这里还能更恐怖吗?我脑袋发沉,汹涌的睡意在冰冷的空气中难以抗拒,但我没有钻进温暖却束缚行动的睡袋,而是坐在山洞最里面裹上最厚的衣服,靠在洞壁上睡觉,最后干脆把睡袋也打开裹在了身上,手里捏着佩刀,这样如果真有危险随时可以跳起来拔刀自卫。
  夜,静极了,篝火吐出最后一丝无奈的青烟,灭了。蒙胧中格林暖暖的身子靠了进来依偎在我怀里,为我瑟缩的身体添加了一片温暖。
  清晨,紫黛色的山峰上露出半个太阳,霞光驱赶着残夜的阴暗。格林的大脑袋还搭在我腿上懒洋洋地眯着眼,他半边身子沐在晨光中,半边身子沉浸在山洞的阴影里。狼喜欢昼伏夜出,早上犯懒倒也正常,不过我们该赶路了。我推醒格林,起身收拾行李。格林不情愿地站起来,打着哈欠用狼的方式翘起屁股蹬直前腿放松筋骨,再绷直后腿俯卧撑似的伸个懒腰,一瘸一拐地向洞口走去。
  “你给我站住!怎么搞的?”我很纳闷,一夜工夫成瘸子了?我赶紧把格林拉回来检查他的脚爪,爪子上有几个深深的血洞,还扎了根大刺,几乎穿透他厚厚的脚掌。我忙把刺拔出来,给他擦擦伤口,上了点白药。看看那根蹊跷的刺,我想起昨晚的情景来。为了释疑,我跑下山坡来到昨晚发现鬼影的地方仔细查看。一块奇怪的新鲜残骸静静地躺在地上,确切地说那是一张带刺的背皮,可能是刺猬的背皮,上面隐约一点血迹已经在一夜的风露中结了浅浅一层霜。
  联系昨晚的怪异情景我猜测着:没吃饱的格林四处夜游,不知怎么就遇见了这个倒霉的刺猬。但刺猬也不是好惹的,遇到危险马上蜷缩成一团,把柔软的腹部裹在尖刺的防卫中宁死不张开。格林连连受挫也奈何不了这个刺球,狼爪子反被那些尖刺扎了个透,这才有昨晚他一瘸一拐跳回山洞时给我的一场虚惊。这小子本来长得就鬼鬼祟祟,又编起了卷尾巴,一跳一跳地蹦上来,黑灯瞎火的谁知道是个啥?可他后来是想到什么办法最终搞定这份带刺儿的消夜的呢,这对我始终是个谜。眼前的刺猬已被啃得干干净净,如若不是难以下咽的刺皮还剩在沙地里,我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唉,可怜的格林,辛苦半天刺猬能有多少肉啊。
  我突然又想到昨天被人盯梢的感觉,难道是灌木丛中一只小刺猬就让我如此神经过敏吗?毕竟被暗处的目光注视总是一种很不舒服的体验,前思后想我决定回去把背包里一件灰黄色的外套换上,与环境的颜色相融,像一个荒野动物一样把自己隐蔽起来。
  我爬回山洞边一看,格林趁我不在正使劲偷吃麻袋里的肥羊腿,此刻见我回来就翻起眼睛,龇着牙将两只羊腿一起紧紧搂在怀里,唯恐被人抢去似的,大口撕下羊大腿的精肉猛吞。唉,我一路带着香喷喷的羊腿始终对他是个引诱,川谚道:“砍了树子免得老鸦叫。”也罢,你要吃就吃吧,吃饱好赶路,我也省得再背那死重死重的麻袋了。我边穿衣服边等着格林进食。格林敞开了肚子狠狠地吃起来,似乎他也感觉到吃了这顿,下一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他啃得很狡猾,不照着一只腿啃,而是这个一口那个一口净拣好肉吃。
  五六分钟后,格林的肚子就胀得翻了起来,他不得不趴下来克服地心对他肚子的引力,继续勉强自己再吃一点,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不一会儿,一只羊腿啃得只剩白森森的骨头,另一只还有一些挂在骨头上的碎肉,他这才心满意足地仰躺在地上,把沾在脸上的肉屑与血丝舔得干干净净,用后爪把还有些肉的羊腿蹬到了我面前。
  “你都啃成这样了还给我干啥?”我哭笑不得,“休息一下准备走吧。”
  格林见我不领情,慢吞吞地翻身叼着羊腿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叼起剩下的那根啃得只剩骨头的羊腿又往外走,我知道他又藏肉去了,这家伙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我耐心等待格林埋藏完,这才招呼他上路。
  我在前面大步流星地走着,半天不见格林跟上来,回头一看他挺着大肚子像喝醉酒一样软绵绵地走了几步,就干脆躺倒在地上懒洋洋地望着我,媚眼如丝。真要命!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狼进食的时候简直可以用疯狂与亡命来形容,可这大量的食物一旦吃进肚子里,狼就像虚脱了一样没精神,必须休息消食,何况他爪子上身上都还带伤,他愿意勉强走上几步就不错了。我连哄带拖劝不动,只好抓住他两只前腿搭在双肩上,让他趴在背包上面,托着狼屁股把他背了起来,继续赶路。
  爬过山顶已经中午了,背上的格林扭动起来挣扎着要下地,我如释重负地放下他,坐在大石头上休息。但很快我觉得格林神情不对,我赶紧俯下身来躲在岩石背后,顺着格林的眼光看去,远远的好像有几个人在山脚下抡着锄头挖地,附近还停着一辆皮卡。
  “原来是发现了人啊。有人就可以问路了,呵呵,格林编起来的卷尾巴还没解开,说不定冒充狼狗还能搭一截车呢。”我美美地琢磨着拿起了望远镜。很快我就放弃了搭车的想法,因为这辆车没有车牌,这是搭顺风车的大忌。随后我发觉那些人的举动很是诡异,既不像牧民又不像游客,开着无牌的车到这深山里鬼鬼祟祟地挖地也是让人费解的事,我不由得想起了自从上山后的不安感觉。在草原行走的这些日子里我始终陷于一种矛盾中——既盼望遇到人,又害怕遇到人,这是一种源自本能的盼望和惧怕,因为我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样的人。从格林的表现来看也很异常,他一直以来是不怕人的,然而这次他选择了沉默、潜伏,他的眼神惴惴不安,流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畏惧和仇视,这是为什么。跟着感觉走是相当重要的一课,我相信我的感觉,更相信格林的感觉。我拉上灰黄色的外套帽子,让自己和面前的岩石色彩更加和谐,继续从望远镜里仔细观察这些人。
  皮卡车上一个司机正在抽着烟东张西望,一个身穿灰色外套的男人戴着厚手套,用一个红色的铁罐子往一个显眼的旱獭洞里倒进了一些白色颗粒状的东西。另一个高个子也就是刚才拿着锄头挖地的人随即抱来一块石头堵住旱獭洞口,然后用挖起的泥土盖在石头上把洞封死、踩实。一个身材相对矮小的男人(我姑且称之为矮个子)正拿着望远镜在山上搜寻,当望远镜投向我这边的时候,我的心脏狂跳起来,赶紧埋下头缩回岩石后,同时一把按下格林还在观望的脑袋。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悄悄拿出铁链套在格林脖子上,我已经隐约感觉到这次遇到的绝非善类。格林毕竟经历的人太少了,他是一只对人没有戒心的狼。
  平静了几分钟,估计矮个子的望远镜已经移开,我才抱住格林的脖子轻轻地探出头去。格林的身体有点哆嗦,他很少这样紧张,但我此时无法照顾他的情绪,扣紧了铁链不让他轻举妄动。
  山顶的视野相当好,又没有大树木的遮挡,那些人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此刻他们在矮个子的指引下离开刚才堵住的旱獭洞,步行到更远的一处浅草里折腾,无法看清他们在弄什么,但是高个子从车里抖出了一样让我血脉贲张的东西——狼皮!我明白格林的仇视与惧意从何而来了,这是一帮盗猎者!
  灰外套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接过狼皮,在浅草周边不规则地拖动,一直把人经过的痕迹都抚平,留下属于狼的味道,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四周,看样子很满意。他打个手势,几个人一言不发地退回停车处,卷起狼皮收进布袋子里,把工具收好放在后面的车箱里,盖上一块旧毡子,又凌乱地堆了些杂物在上面,收拾停当就开车走了。
  我摸出指南针对了一下刚才的浅草位置,看好附近的石块灌木丛和其他显著一点的标志,因为从一目了然的山上盲目下到四处都差不多的草场上再寻找很容易迷失方向。在山上看来很近的距离,可能步行起来却需几小时。皮卡车开远了,最终消失在视野里。我脑子里嗡嗡的一片眩晕,心跳始终无法平息,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再返回来查看,但是要破坏盗猎陷阱的愿望如此激烈,让我整个手都因冲动而颤抖。格林也在抖,他的每一根毛发都透露着心底的惶恐与怨愤。
  我大约在岩石后待了有一个小时,四周再无动静,身体也已经发麻,才牵着格林站了起来。眩晕略定,我的思路开始慢慢清晰,用指南针确认了一下方向,才向山下走去。先去寻找那个被堵住的旱獭洞,那是我目力所及最显眼的地方,在一个隆起的土堆上,那是每个旱獭洞都会有的瞭望台,但此刻看起来更像是一座死气沉沉的坟墓。
  旱獭,也就是土拨鼠,当地人叫他“雪猪”,是草原上常见的像森林熊一样靠脂肪越冬的冬眠动物。春天到秋天常三三两两地在他们修筑的瞭望台上时而抱着爪子直立观望,时而嬉戏吃草,圆滚滚的憨态可掬。到了冬季他们就往地下打十几米甚至更深的洞蛰伏起来,饿了就靠舔舐爪子上的脂肪维持生命。旱獭是草原狼的主食之一。早些年若尔盖草原上的旱獭很多,人们曾经把旱獭和老鼠、野兔等并归为草原之害进行灭杀。但很快人们就发现旱獭是个好东西,獭油可以祛风除湿,爪子泡酒药用堪比熊掌,獭皮可保暖,獭肉鲜美,于是不少好野味的人竞相购买品尝,药材商、皮货商也大量收购,这给昌盛一时的动物带来了灭顶之灾。现在草原上的旱獭已少之又少,只有少数高山上才可以看到,如今已被列为保护动物。当下正是秋天草枯的时候,旱獭专吃草籽积累一身的肥膘准备越冬,很多食客当然对旱獭馋涎欲滴。而此时旱獭冬季夹绒的皮毛也已经换好,正是毛皮商人竞相购买的上等货色。
  听扎西说过,在老一辈牧民的心目中,旱獭是他们监测草场的地菩萨,当草质不再好时,旱獭会举家搬迁。他还说一些盗猎者会用一种叫做“磷化铝”的挥发性毒药毒杀旱獭,只要把药丢进旱獭洞里再把洞口用土块石头压实了,毒药一挥发,旱獭洞就成了毒气室。旱獭们被熏得受不了了,就拼命往洞口挖土想出来,但洞口被沉重的大石头压着,凭旱獭再能打洞一时半会儿也挖不通出路来,就被活活熏死在洞口。有多个洞口逃生的旱獭还可幸免于难,只有一个出口或是出口全被堵死的旱獭就无处可逃了。这种盗猎方式悄无声息,既不容易被人发现又省时高效。头天下午偷偷摸摸下药堵洞,第二天瞅个没人的机会不紧不慢挖洞收獭子就行了。还有那些狼夹子,无论夹住狼或是狐狸,那珍贵的皮毛对他们都是不小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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