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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

_21 玄色(当代)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六章 哑舍·虎骨韘
亚当个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宋越从迷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 脑后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来神。 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 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一片 的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 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 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 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 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现自 己还是幸运的,除了脑后的痛楚外,其 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 已,不幸中的万幸。 ‘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 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的转头过去'却因 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晕 眩,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 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这人是谁时,又了震惊一 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唇 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 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 出来。 宋越这是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 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的那种奢 华套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 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 面包车的司机很有钱吗?但这不是重 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 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总裁秦默?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 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 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 有人气。秦氏和那些老牌事务所不一 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 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被撞了之后一 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还不应该算作 秦默的员工吧?而且他发生意外的十字 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
宋越表示对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 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的问题。不一 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两个穿制服的 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 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 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 的车祸。 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 安排了几项检查,等宋越再次回到病房 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 正一脸凝重的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 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 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 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 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 总,你不会认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 了吧?” “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的扬起了 眉。 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 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 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秦默X 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 的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 所面试过,自然是认识你的。” “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 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班上之后才苦笑 道,“你以为今天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 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 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 的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 脸面瘫的严肃表情。 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拿起手机,在屏 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 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着手机丫的好 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 些天买的诺基亚N85已经是最先进的了 呢! 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 目瞪口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 示,2012年?!有没有搞错!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 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 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 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 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 忘记,就是只记得旧事忘记现在的。很 明显,宋越就是一下子忘记4年的事情。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 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 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 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 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 低头有些生疏的摆弄着手里的 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 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薄里的那 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 起一股恐慌。就好象是有人没有经过他 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 “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 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到 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你找回记忆。”秦默一边跟宋越交代,一边掏出手机吩咐助 理给宋越办出院手续。
熟悉的环境?父母都在老家,在这个城 市,他只有一个和朋友合租的房子,但 他觉得四年后的自己,还住在那个合租 房有点不太可能。因为他发现秦默递过 来的西装上衣,牌子是很有名的一个, 在大商场最明显的一个专柜售卖。这样 的一套西装,就能顶他那间合租房几个 月的房租。 低头确定了自己身上穿的裤子和上衣确 实是一套,宋越才战战兢兢地穿在了身 上,越发觉得有种不真实感。 醒来有一阵了,后脑因为输了一管镇痛 剂也不那么痛了。宋越跟着秦默走出医 院,在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是下意识 的看了眼镜子里反射的自己。
的确是他的脸没错,四年并不是太长, 他现在看起来,和当年大学刚毕业时的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不管发型还 是身上的衣服,都给人一种在社会上历 练过的成熟感觉。宋越觉得,现在这样 的他,如果表情坚毅严肃一些的话,倒 是和秦默很相似…… 坐上秦默的宝马车,宋越忍不住多看了 两眼,结果秦默直接一句话就给他砸晕 了。 “别看了,这是你的车。”秦默眼角余光 瞥见宋越僵硬的表情,会错了意,建议 道,“还是你来开?”
宋越立刻摇头,他记得自己是没驾照 的。当然,他的记忆是不完全的,那就 说明在这四年时间他不仅考了驾照,还买了台宝马?
上帝啊!他知道律师会赚的很多,可是 哪个律师在最开始的初级时期不是做助 手被压榨?他究竟做了什么忐忑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宋越看着车窗 外的城市,发觉四年的时间,这个城市 也变得逐渐陌生起来,许多没见过的高 楼大厦代替了之前的房屋,车辆拥挤不 堪,他们很快就被塞在了路上。 秦默好像很熟悉这样的堵车,心平气和 的跟随着前面的车流一点点的向前挪 动。宋越忽然想起他刚清醒时秦默说的 话,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迟疑地问 道:“我这伤……是被人打的?” “是的,当时你正在和我通话讲手头接的 案子。”秦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不可查地 紧了紧,尽量地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宋越沉默了下来,他知道律师很容易得 罪人,但这件事发生在自己头上,就不是那么容易一笑置之的了。他勉强地扯 了扯嘴角笑道:“看来对方只是要给我个 警告,否则也不会挑我打电话的时候动 手。”
秦默紧绷的手放松了下来,很满意宋越 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他冷静清醒 的头脑并未一同失去:“你现在家休息几 天吧,等恢复了再来上班。” “不用,明天我就去上班,这样我也休息 不好。”宋越觉得让他就这样在家里呆着 什么也不做,肯定会疯掉的,“而且医生 不是说让我到熟悉的环境恢复记忆吗? 我觉得这四年里,我肯定是在事务所的 时间远超过在家里。” 这是一句所有老板都喜欢听的话,即使 秦默现在心情不是很好,也不禁微微勾 起了唇角。这时车流开始缓慢地前进 着,秦默看准了一个空隙,漂亮的一个 转弯拐进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好吧,
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 宋越这时才知道,他和秦默是住在一个 小区里的,他知道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高 级律师福利极高,还会负责住房问题, 只不过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混得这么 不错。 眼见着秦默锁车递钥匙上了电梯,宋越 也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一直默不作声地 跟到了对方家门口,秦默看着宋越是有 跟他进家门的意思,才无奈地指着对面 的门道:“你还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你 住在对面那间。” “哦……”宋越从西装口袋里找到了钥匙, 转头去试,果然门应声而开。 秦默眯着眼看着宋越走了进去,耐心地 等了一会儿,发现并没有什么异状后, 才关上了房门。 他总觉得,失忆后的宋越,和以前的性 格完全不一样了……且不提宋越当晚对于自己在这样寸土寸 金的城市有了一个不小的栖身之所有多 震惊,也不提他打开对于他来说先进又 陌生的电脑时无比庆幸自己用的密码还 是原来常用的那个,宋越一整晚都在疯 狂地研究这四年自己都发生了什么,可 惜他的屋子应该是请了钟点工,收拾得 一尘不染,没有多少可以令他产生回忆 的东西。 QQ和MSN的聊天记录也很干净,看起 来他平时用得应该是公司的电脑居多。 手机里的短信也基本都是各种广告或者 垃圾短信,想来也应该是打电话居多。
这一晚上,宋越通过网络了解了一下这 四年国内外发生多的大事。到了后半 夜,困意袭来的时候,体内的镇痛剂也 消失了作用,宋越吃了几片医院开的止 痛药也不管用,基本上是半睡半醒地被 痛意一直折磨,所以天一亮就爬了起 来。 随便吃了几片面包,宋越拉开了衣柜, 随即又被满衣柜的西装给震住了。他现 在好想去银行查一下自己的账户,是不 是负值啊? 但他也知道,这种外表上的花销,都是 必不可免的,在秦氏律师事务所那样高 端的地方上班,每天都不能穿同样的衣 服才是公司礼仪。随便选了套低调的银灰色西装,在镜子面前系上个条纹领 带,宋越发现就算衣服再好,也无法掩 饰他的憔悴。谁能想他这么倒霉,一睁 眼一闭眼就丢了四年的青春。 自嘲地对着镜子笑了笑,宋越八点整拉 开了门,正好看到秦默从对面的屋子里 走出来。 “早,今天开我车去。”秦默朝他点了点 头,然后率先走到电梯间。 宋越跟他下到地下停车场之后看到等待 的另外两个人才知道,原来秦大总裁相 当的亲民,不是对他特殊待遇才和他一 起上班的,看来和员工们拼车也是秦氏 的传统。只是宋越发现,和他们一起上班的这两 人都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且 看起来和他蛮熟的,一见面就关心他昨 天受的伤怎么样了。宋越一时也不知道 该如何回答,好在秦默不着痕迹地带开 了话题,像是不太想让人知道他现在的 情况。 几个人很快就聊起了他们现在正在办的 一个案子,宋越静静听着,知道秦默是 刻意而为,因为据说这案子他也在经 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民事离婚财产分 割案,虽然数额有些大,但却也不会是 造成他被人行凶警告的地步。 很快宋越就发现为什么秦默会在
秦默会在早上拼 车了,因为城市里的交通实在太让人无 语了,明明离事务所只有十分钟的车 程,在路上就能堵快一个小时的时间。 但在这一个小时里,这几人也没闲着, 已经用平板电脑办理了好几个案件,写 了好几份上诉书发出去了。 宋越一夜未睡,从外表就知道他的情况 很糟糕,所以他一直在保持沉默,也没 人觉得意外。在车流的缓慢前行中,四 人掐着点在九点钟到达了秦氏律师事务 所的写字楼。秦氏律师事务所在这栋写 字楼的16层到18层,宋越不知道自己的 办公地点在哪里,好在秦默说了句跟他 走,宋越便理所当然地和他上了18层,然后惊悚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发现了 自己的铭牌。 宋越不敢置信地指了指,秦默缓缓地点 了点头。宋越更觉得恐怖了,他在秦氏 拥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 好吧,联系到自己有豪宅开宝马的事 实,拥有一个独立办公室也不是什么意 外的事情。宋越晕乎乎地推开办公室的 门,里面整洁干净,跟普通的办公室也 没有什么两样。宋越瘫坐在皮质的沙发 上,还没打起精神开电脑查看情况,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宋哥,我叫张冠,是你的助理,我可以 进来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在电话里响 起,应该是被秦默告知了他的情况,所 以一上来就干脆利落地做了自我介绍。 宋越自然不会拒绝,他现在急需一个人 来帮他普及下常识,而秦默显然是没有 这个闲功夫的,毕竟身为一家律师事务 所的总裁,昨天能亲自去接他出院就已 经很不错了。张冠是一个实习律师,很 年轻的面孔,一看就知道是刚大学毕业 的。小伙子个头很高,长手长脚,干活 却挺麻利的,也不知道秦默是怎么跟他 说的,他别的也没多问,刚进来就给宋 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 抱了很厚一摞档案,放到宋越的办公桌 上。 “宋哥,这些都是你进事务所之后经手的 案子,秦总让我都找出来给你翻看一 遍,也许能让你想起点什么。”张冠很爱 讲话,而且口齿伶俐,把那有半米高的 档案立刻拾掇好,把年份最久远的一份 抽出,摆在宋越面前。 宋越一看时间,正是2008年的,应该是 他进入秦氏以后办的第一个案子,立刻 来了兴趣。他知道这是了解他这四年工 作的最简便方法,当下也不含糊,埋首 翻档案。 越看越心惊,所有档案都整理得整整齐齐,宋越一开始还专注于案件本身,渐渐就被里面的庭审笔录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据档案显示,他在2009年才开始独立接案子,而在这之前都是给其他律师当助手,而在他独当一面之后的庭审笔录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超高的庭审技巧,质证和辩论的时候都直击重点,简单有力。宋越几乎不敢相信这些话语都是他能说出来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这一翻,就是一整天,宋越头昏脑胀,越来越觉得自己这四年是鬼上身了,他索性一推桌上的档案,朝一旁一直陪着他翻档案的张冠问道:“张冠,你是去年来的吧?”这是很好猜的,一看就能看得出来张冠是涉世未深的毕业生。
见张冠点了点头,宋越又继续问道:“你一来就跟在我身边了?那么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直直爽的张冠犹豫了,这话不好说啊!但他也知道这时候不说话那就是自寻死路,便斟酌了一下道:“宋哥你是大家仰慕的对象。”他说完便停顿了一下,见宋越挑了挑眉,连忙续道:“当然,大家仰慕的是宋哥的能力。不过宋哥平常倒是从来不笑的,也从来不和我们说闲话,向来都是公事公办。大家私底下都说宋哥是工作狂。”
宋越无语,之前张冠拿来的那些档案只是一部分而已,后来又拿来了许多,一看就知道他在这四年来接的案子超多,再加上他的效率超强,所以这样看来,他能爬到现在这样的位置,也不是很意外的事情。
可是这不科学啊!只知道工作的性格,压根就不像他啊!
张冠发现宋越没像以前那样绷着一张脸,便也大着胆子开始八卦了起来。他本就爱说话,此时话匣子一开,宋越更是得到了不少讯息。宋越这才知道他已经是秦氏律师事务所即将发展的合伙人,只要等到月底再开股东大会,便能确定合伙人的身份。
这当然不应该是他被人打的原因,那些内心阴暗的嫉妒者们,应该都不会使用这样简单粗暴的贱招,而是会用更加阴险的阴谋才对。
宋越又重新查看了一下他手里正在接的案子,没有一个有动机的。毕竟他只是一个民事律师,并不涉及刑事案件,但他在看完一些庭审记录后就不那么确定了。连他自己看得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当事人呢?
也许是有刑满出狱的?所以来报复他?民案事件一般都是庭外调解了,就算是入狱也一般都挺短的。宋越把想法和张冠一说,两人便开始筛选案件起来,还没忙一会儿,秦默便推门进来,说是从警局那边调来了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宋越知道秦默在里面肯定下了很大的功夫,否则警方的行动不可能这么快。三人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画面,案发的时间正是下午,路人也有,宋越在屏幕上看到了自己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过去的背影,然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人影从旁窜了出来,用木棍揍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逃之夭夭。
监控录像并没有声音,但宋越看了这一下也颇觉后脑剧痛。监控录像后面也还有一段时间,三人就这样默默看着,看着录像中的宋越躺在那里人事不知。宋越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让他说出来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看见秦默的身影出现在监控录像上之后,画面才停止下来,秦默印着宋越疑惑的目光,指着他的手机道:“幸好有定位功能,而且你和我讲电话的时候也说了你在什么地方。”
“嫌疑犯戴着帽子,根本看不到脸,我事后也问了几个周围的商家,没人注意到可疑人员。”张冠昨天显然也是去过一次现场的,可惜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这根本没法继续调查,“那根木棍也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可惜没有提取到指纹,线索就这么断了。”
“所以宋越你这两天都不要单独行动了。”秦默拍板定论。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报复,但这次出事的是他最看好的手下,况且还是和他通电话的时候出事的,必须要查清事实。
宋越就这样被安排了下来,每天由总裁秦默亲自接送,其他琐事由助理张冠全权负责,他只是埋首在档案中回忆四年的记忆。
之后的一个礼拜,再也没有其他意外发生,宋越也完全可以背下来了这四年他经手的所有案件,而这一天,到了他要上法庭辩护的日子。
“宋哥,你可以吗?用不用让其他人替你?”张冠和宋越混熟了之后,说话也开始没大没小起来。比较而言,他比较喜欢失忆后的宋越,因为以前那个不苟言笑的宋越,像是只会工作的机器人。
“不用,我可以应付。”宋越整理着手中的材料,他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在学校里学的法律知识可完全没有丢掉,更何况他翻了一个礼拜的庭审记录,民事案件经常出现的就是财产纠纷,不是离婚就是争遗产的,多少也翻不出来什么新花样。他虽然没自信做到像以前那样干净利落,但也不至于搞不定。
“咦?宋哥,你今天不带那个扳指了吗?”张冠看宋越整理好打算走人了,立刻提醒道。话说完才想起宋越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主动走到他身边,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锦盒,“宋哥你有个怪癖,这个扳指是你上法庭的时候必须戴的。”
宋越微愣了一下,有个幸运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例如他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都会用同一支钢笔来答卷,这确实也像他的风格。可让他发呆的原因,是这扳指他居然有印象。
这是四年前他来秦氏面试前不久,在一家古董店淘换来的。这枚扳指是坡形扳指,上面还有弦槽,材质是骨质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浅褐色,老板说是虎骨所制。其实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他也不在意,这扳指他曾经试戴了一下,居然说什么都摘不下来了,幸好价格不算贵,当时他没太在意地买了下来。
宋越回忆着,他好像当时就戴着这枚扳指来参加的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面试,当时秦默还好奇地多问了一句这枚扳指的来历。而之后车祸的时候,他肯定也是戴着的。
原来车祸以后,他就能把这枚扳指摘下来了吗?
宋月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四年的记忆,可能是和这枚古怪的扳指有关,所以在张冠把扳指朝他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拒绝了,连碰都没有碰,让张冠放回原处。张冠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以为宋越是对这个扳指没印象的缘故。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宋越虽然严格上来说,是第一次出庭,却也没有出什么岔子,案子顺利地赢了。
宋越注意到张冠的表情很惊讶,特地私下问了他,后者因为这一阵已经和他混熟了,有什么说什么,表示很奇怪宋越改变了质证和辩论的方法。
张冠很形象地用武侠来举例,比喻宋越往常习惯的是用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直来直去,简单的一刺中心。而现在的宋越就像是郭靖,练了内功,以力取胜,以德服人。
宋越听了后眼角直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形容得很直观。熟悉了这四年档案的宋越,当然知道在法庭上用什么样犀利的词语更能取得胜利,但这样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做人还是要圆滑一些,言语的力量可以堪比刀剑,甚至于比刀剑更可怕,产生的伤口都是看不见的,而且更加难以愈合。
而最重点的,是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这把名为言语的利刃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可以斩向他人,更可以伤害自己。宋越知道自己被人暗算,恐怕也是因为祸从口出。
也不知道这四年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理说那么毒舌不是他的性格,可是这些天他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这四年来发生的事,渐渐也开始迷惑了起来。因为这房间里摆放的东西,全都是按照他的习惯来的,连电脑里收藏的文档也是一样,找东西非常顺手。
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宋越回到事务所,和同事们随和地打招呼,然后略微尴尬的看着他们无法适应的表情,飞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都一个礼拜了,难道还没有潜移默化地让他们习惯?难道他以后也要绷着一张脸装面瘫吗?
无聊的打开电脑,宋越看到桌面上那个监控录像的视频,下意识地点开,反反复复地循环播放着。他看着嫌疑犯的那个身影,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许蛛丝马迹,可是越看,他的脸色就越发难看。
当秦默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坐在电脑屏幕后面的宋越,一副脸色阴沉的模样,瞬间还以为他找回了四年的记忆,顿时还颇有些遗憾。
要知道,宋越自从来他们事务所上班之后,就是公认的冰山,和谁都没有过多的交情,也就是和他这个老板能有些许多余的交流,这恐怕也是看在这间事务所是他的分上。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当然,这种员工也是秦默非常喜欢的,所以在这四年来也不断提拔他。可随着宋越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秦默就越体会到有些不如意。做他们律师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人脉,而且今天虽然是站在对立面上做辩护,也许明天对方就会请到他们来帮忙。
宋越那张嘴太能得罪人,所以秦默也不敢让他接触大客户,只能让他负责民事案件。否则如果让宋越接手刑事案件的话,指不定早就被人砍杀几刀了。
今天的庭审记录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突然发觉宋越这不仅仅是失忆就变了性格,连庭审技巧都随之改变。那样圆滑的取得胜利,对手心服口服,连怨气都没有,当真是符合秦默和气生财的宗旨。
不得罪人的律师,那可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律师这职业天生就是得罪人的。
当然,以前的宋越那是做得太过激了。
秦默这还遗憾着呢,但脚下的步子却也没停,走过去看了眼宋越的电脑屏幕,讶异地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监控录像:“怎么了?你看出来了什么?”
宋越指着屏幕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沉声道:“我遇袭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但到你过来也足足有五分钟,可是在这五分钟之内,路过的有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情况,顶多也只是打110报警而已。”
宋越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终于看出来了。这光天化日之下,嫌疑犯行凶作案,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也就罢了,居然就让他这么躺在马路上自生自灭?这也太无语了吧!
秦默反而一愣,随即苦笑道:“宋越,看来你还是没有恢复记忆,这现在做好事的人少了,尤其是我们这个城市。而且……说起来,这事起因也与你有关。”
宋越一呆,这又从何说起?
秦默扫了眼宋越的办公室,这些天宋越一直翻看着他这四年来的案件,所以这些档案也一直没有拿走。秦默找了一会儿,从档案堆的最底端,翻出来一个档案袋递给宋越:“你先自己看看吧。”
宋越接过档案一看,实际按是2008年的,正是他刚进秦氏律师事务所时的案子,因为当时他只是其他律师的助手,所以并不是主辩律师,庭审记录上也没有他,宋越便一直没有翻看。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扩大了影响,再加之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加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是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让时光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根本是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可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这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估计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办公室的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让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便立刻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请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韘,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时所用,可令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自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心中也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也是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留的煞气影响到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班缓缓地说道。他自然脸上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韘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和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途,老班认为这和尾宿韘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这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哪条罪恶的社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最后诞生了人类,而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出了写字楼,老板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际则是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的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再也没把它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识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的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泽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泽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韘,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有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难受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是心情恶劣,但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得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可以想象。他本应该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经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到也能听出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在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个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事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撤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的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韘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韘,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但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去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的瞥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一口。
胡亥身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的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己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一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虎骨韘》小剧场
医生:老板啊……那个……
老板:?
医生:那个扳指……你说这扳指叫啥来着?
老板:其实你是不认识最后面的那个字吧?
医生:嘿嘿……不要笑我文盲啊……汉字博大精深,有不认识的字那是很正常滴!
老板:韘这个字念“射”,记住了吧?这字的字形也不好记,去写个一百遍吧!
医生:……喂……你觉得我现在这胳膊能拿得住笔吗?根本指头不分瓣啊!!!!!!
老板:……
第七章 哑舍·象牙骰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
人自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公元422年 都城建康
刘裕艰难地睁开双目,已经昏花的双眼让他费了好半晌功夫,才看清楚自己身在寝宫之中,而不是噩梦中的兵荒马乱。
身为南朝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已经快要六十岁的刘裕以厉行节俭而闻名,不喜欢宴饮游玩,也从不装饰自己的宫殿马车,所有的財帛之物都归到府库之中。他的寝宫,墙上挂着的只是土布帐子、葛布灯笼和麻绳浮尘,反而像是普通的民宅,只是房间比民宅要大上许多罢了。
刘裕此时觉得,这样的寝宫反而太过于空旷,让他连喊人都费劲。唇开合了一阵,喉咙却干渴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刘裕想生气却又没力气发脾气,是他在入睡前把服侍的太监宫女们都赶跑的,现在他又能怪谁?
也许,他的时辰,是应该到了吧?
刘裕喘着粗气,闭了闭眼睛。
也许,每个人都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在脑海中重放这一生的经历。他也不例外。在他刚来这个世上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他生来就克母,被算命的人说成命硬,父亲刘翘甚至想要活埋了他。也幸好是叔叔刘万看他可怜,把他抱回了家,婶母一直养他长大,他也有了一个小名,叫寄奴。
寄奴寄奴,寄养的一个奴仆而已,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奴仆,现在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刘裕缓缓睁开了浑浊的双目,努力的攥紧右手。在他的掌心中,有着一颗陪伴他多年的骰子。
他成年之后,生活更加艰难,还要抚养两个弟弟,生活的窘迫让他迷上了赌钱,而这枚他在一个古董店里淘到的骰子,居然能够保佑他逢赌必赢!唯一一次输给了当地的豪强,也是中了他人的圈套,但他也想起了买到这枚骰子时,那个古董店老板所说的话。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你肯不肯赌呢?”
刘裕颤抖着把手举起来,把那枚骰子放到了眼前。
这是一枚象牙所制的骰子,都已经呈现出姜黄色,包浆锃亮。在骰子的表面,还出现了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样的浅纹,这是牙器之上的雀丝,这雀丝很长,可以推断出这枚骰子已经很有年头了。这枚骰子是一枚六面骰,正立方体,每个表面分别有一到六个孔,相对两面之数字和为七。
刘裕着迷地看着手中的骰子,几乎整个灵魂都要拜读在这枚骰子之下。他刘裕一生戎马,于隆安三年参军起义以来,对内平定战乱,消灭分裂割据势力,使南方结束百年动乱归于统一。对外致力于北伐,吞并恒楚、西蜀、南燕、后秦等国。可谁都不知道,这赫赫战功,其实大部分关键的决策,都是取决于这枚骰子。
每当到了无法决断的时刻,刘裕都会掷一把手中的骰子,用骰子的点数来的决定他的决策。三十多年来,无一例外。
是的,当他惨输了那一局之后,他便痛改前非。逢赌必赢,那么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岔路口,所做的每一个决断,不都是在赌博吗?
没错,这就是老板所说的真谛!人生就是一场赌博!
他利用了这枚骰子,成为了最大最成功的赌徒。
他赢得了天下!
刘裕无声地笑了,意识也逐渐地模糊了起来。
不!还不行!太子刘义符尚且年幼!还震慑不住那些朝臣!
刘裕挣扎着想要起身,手中的骰子在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了起来。
门外的太监听到了动静,赶紧推门而入,却在下一刻大惊失色。
陛下!
少顷,皇宫中传来了六宫鸣钟声,南朝宋武帝刘裕,崩。
刘裕呆呆的站在寝宫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繁重冠冕帝服。
出出进进的人们满面哀思,大臣们匍匐在地叩首哭泣,他的几个儿子扑到他的榻前流泪不止。
他……这是死了吗?
刘裕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一刻,也不得不相信了那些佛道人士所说的鬼魂轮回之类的论调。
他现在是鬼了吗?也许一会儿就会有黑白无常来勾他的魂下地府了?
想也知道,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他是皇帝,也绝不会去西方极乐世界。
刘裕倒是心情不错,因为他感觉到的是一种解脱。现在的他没有了被那衰老的身体禁锢的感觉,身体轻快舒爽,目光清晰锐利,喏,他还看得到远处的那个角落里,他的那枚象牙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应该是进进出出的人不小心踢过去的,根本没有人在意。
看了又看,刘裕终是舍不得自己一直珍爱的骰子孤零零的被丢在那里,他蹭了过去,虽然知道已经是鬼魂的自己可能碰触不到物体,但还是弯下了腰。
在手指触碰到象牙骰的那一刻,刘裕愣了一下,随即便把象牙骰掂在了手中。
奇了怪了,不是说鬼魂都是虚影,不能触碰实物吗?
刘裕低头打量着自己,首先看到的是一双修长洁白的手。
这是他?
刘裕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双年轻的手,在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下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活力。
鬼魂难道不怕阳光照射吗?
刘裕索性走出了寝宫,整个人都沐浴在了阳光下,感受着那股阳光洒落的温暖,舒服得简直想要叹息。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明显还处在变声期、时而有些粗哑时而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刘裕转头一看,便发现来人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义隆。
别看他年纪已经快到花甲之年,可是几个儿子却都很年轻。刘裕整个壮年都在四处征战,在差不多安定下来之后才关注继承人的问题。所以他最大的儿子刘义符也不过十七岁,这也是刘裕死前最不放心的缘故。
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刘义隆,只比他大哥小了一岁,才刚刚十六。少年的眼眶已哭得红肿,刘裕隐约记得这个三儿子身体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出来透气的。这样想着,难免脸上便露出一丝慈祥的笑容,这其实对于刘裕暴躁的性格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刘义隆却觉得这抹笑容无比的刺眼,再次厉声呵斥道:“你究竟是哪里的小太监?怎能在此发呆?”
小太监?刘裕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重点不应该在这里。
他死了啊!是鬼啊!怎么可能有人能看到他?
刘裕下意识的低头朝下面看去,他此时正站在寝宫后面的荷花池旁,在碧波荡漾的水面上,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年。
那容貌,依稀非常的熟悉。
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刘义隆锁紧了眉头,紧紧地盯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说他奇怪,其实并不是指他穿的那身粗布麻衣。他父皇勤俭节约,堂堂的一国皇宫都被他弄成了村屋一样。刘义隆还记得当他离开都城分封荆州之前,每日和兄弟们来给父皇请安,都只能穿着家常服饰,谁都不敢穿厚重的礼服。
就连现在,刘义隆也注意着分寸,身上的素服无比的平常,让人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所以这个少年就算穿得有些过分简朴,刘义隆也完全不觉得有何不妥。
奇怪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长相。
刘义隆很少照镜子,但他却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这名少年的年纪和他四弟刘义康差不多,而且长相也有五六分相似。若不是他刚刚确定他四弟在父皇床前,他几乎要以为面前的这名少年便是换了一身衣服的四弟。
所以在看清少年的长相后,刘义隆便再也不会以为这是哪个宫的太监,他的心中甚至涌起了一个荒谬极致却又可以解释的通的猜测。
这个少年,难道是他父皇的私生子?
因为母妃的身份不能被公开,所以便养在后宫之中。刘义隆的记性很好,他在刚到寝宫的时候,便看到了这名少年呆立在角落里,但离得很远,也不曾在意。
能比他们这些在殿外侍疾的皇子还早一步到来,那不是太监便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的了。父皇居然在临终之前还特意叫这名少年到身边……
刘义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目光也不禁复杂起来。
自己对于父皇,事实上是怨恨多于崇敬的。两年前的他只有十四岁,便被封为宜都王,位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惶惶然离开都城建康。也不光他,除了太子大哥,他二哥刘义真在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桂阳县公,坐镇关中长安,其他诸位弟弟也是分封各地。为的,不就是不想让他们这些年龄相近的皇子们,威胁到太子大哥的地位吗?父皇为太子大哥着想,那么谁来为他们着想?年纪轻轻地便被派到陌生的地方,下面的官员们表面上无比的恭敬,实际上那些世家大族们谁都看不起他们这些出身寒门的皇子阳奉阴违。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
刘义隆以为能让父皇给予特殊待遇的,只有太子一人。虽然长兄为尊,他也可以咽下这一口气,只是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人例外!
“格老子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呆愣在池水旁的少年,终于爆出一声完全和他身材不匹配的怒吼。
刘义隆乍然之间一听,差一点腿一软地立刻跪倒在地。因为这样的口头禅,这样的语气,简直和他的父皇如出一辙啊!
虽然天生就对父皇有着畏惧感,但刘义隆还是在腿一软之后迅速站稳了。原因无他,这明显是少年人的嗓音。再说,他父皇已经驾崩了。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礼貌地询问道:“你是谁?”
因为从年龄上来看,刘义隆已经认定了这是他弟弟,所以语气就带了些兄长的味道。但那名少年回过了头,脸色怪异地看着他,时间长到让刘义隆以为他脸上是不是长出了一朵花。
刘裕真想找块石头朝这个呆小子砸过去。他是谁?他是他老子!
但刘裕随即反应过来,他现在这副模样,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何况其他人?估计他这样说了,下一刻就是被自己儿子用亵渎冒充皇族的罪名给关押起来。
难道他死后反而恢复到了他十四岁那年的身体?但现在躺在寝宫里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刘义隆见这少年脸色精彩纷呈,以为是难以述说自己的身份,便理解地点了点头道:“虽然你的身份不宜公开,但既然你我同为兄弟,也可以互相扶持,总让我有个称呼的好。”
刘裕闻言立刻愣在当场,这三小子,是误会了什么?
但随后他便意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依着他以前的性子,那定然是要暴跳如雷的,但现在他想了想,却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
说起来,在刚才群臣涌入寝宫之时,也有数人朝他这个方向隐秘地看来过,当时他刚刚经历生死,浑浑噩噩,浑不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刘裕便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来赶他出去,原来都以为他是自己的私生子啊!
刘义隆极有耐心地等在那里,一双眼瞳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脸上的细微表情。
过了半晌,那少年的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淡淡道:“寄奴,你就管我叫刘寄奴吧。”
寄奴?果然姓刘?
刘义隆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又因为少年的名字而皱了皱眉。
居然名叫寄奴?寄养的奴仆?并没有跟他们兄弟一样排义字辈,那就是说这个少年并没有入族谱的资格。而且这样随便的一个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的母妃身份低微的缘故。
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他此时才注意到,他离开寝宫透气的时间太长了,若是再耽搁下去,恐怕会招来有心人的目光。他朝那个少年和善地一笑道:“也许你早就知道,我是你三哥,私下就叫我三哥吧。”潜台词就是明面上还是需要叫三殿下的。
刘裕的嘴角抽了抽,还是没办法对着自己的儿子叫三哥,这实在是太挑战他的耐性了。所以他直接哼声道:“叫什么三哥?我直接叫你车儿吧。”
刘义隆一怔,这个车儿的小名,只有父皇才唤他,因为当年他出生正逢父皇征战四方之时,母妃胡婕妤就是在马车上生下了他,所以车儿这个乳名,一直跟随着他。父皇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唤他这个乳名,平日里若是见到,都是和其他兄弟一样,只唤排行数字罢了。
张了张嘴,刘义隆想要拒绝这少年没大没小的称呼,但旋即释然一笑。这少年如此心性耿直,肯定也是父皇没有让他接触更多的黑暗面,他知道他的乳名,定然也是从父皇那里得知。这少年是不是知道,在父皇心目中,他这个母妃被赐死的三皇子,是不是早就被厌弃的一个?
刘义隆紧了紧拳头,终是没有把困扰多年的问题问出口。他温柔地笑了笑道:“寄奴,我们先进去送父皇最后一程吧。”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从自己儿子口中唤了出来,刘裕也是各种别扭。其实他并不太想进去,看自己的遗体并不是一种舒服的体验,但他确实也不能傻站在这里,谁知道下一个发现他的人,会不会直接把他当刺客拿下。毕竟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
无所谓地跟着刘义隆重新回到寝宫之中,这回刘裕才有闲心打量起众人的神态。之前他虽然在这里站了许久,但刚经历过了生死,根本没有心情去多观察其他人。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相信也没多少人能够亲眼目睹自己死后发生的事情,刘裕并没有跪下去,反而挑了个角落,饶有兴趣地四处张望着。
咦?没想带那个总是挑他毛病的将军谢晦居然哭得那么伤心?身为东晋人士王谢两大世家的谢家传人,年少英俊的谢晦是南朝刘宋的开国大臣,年纪轻轻便是刘裕的第一谋臣。东晋末年,曾随刘裕北伐收复中原,十策有九策出于他,他对刘裕的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诸葛亮之于刘备,帮刘裕收复了大半中原,而在刘裕登基时,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余岁,是绝对的少年英雄。现今都督七州军事,独揽禁军,可谓权倾朝野,因为年纪也很适合,谢晦便是刘裕给太子刘义符选的顾命大臣。
不过,刘裕眯起了眼睛,没有错过谢晦从长长的衣袖中取出了手帕抹眼角,而那手帕之中分明包了生姜片……
刘裕的心情立刻跌倒了谷底,他仔细观察,发现用此举的人并不在少数,就连几个皇子之中也有此作为的,年纪只有七岁的小儿子刘义季正被他的母妃抱在怀里,而那女人藏在衣袖之中的手,正不着痕迹地掐着刘义季的身体,强迫他哀哭出声。
刘裕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就连他最宠爱的、把皇位传承给他的皇太子刘义符,也是在干号,脸上没有半点哀戚之色。而余下之子,有人即使在哭泣,哭的恐怕也是自己未知的命运,而并不是他这个不甚亲密的父皇。
刘裕自嘲的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跪在第三位的刘义隆身上,后者虽并未哭出声来那么夸张,但脸上的悲戚诚然,眼角血红,并无半分做作之色。刘裕忍不住开始回想记忆中的车儿,但却当真没有什么印象。
他一生戎马,走在刀尖之上,本就少有空闲时间,否则也不可能在四十岁之后才生儿子。而在他登基之后便越发忙碌,在皇帝这个位置上仅仅坐了三年时间。他和自己儿子们的相处时间着实少得可怜。
好像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长大了,拥有自己的思想,再也不会用那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这个正在衰败的皇帝了。
刘裕握紧了手中的象牙骰,喃喃自语道:“这就是你想让我看到的场面吗?这就是你想让我反省的事情吗?为了江山,我错过了多少吗?”
皇帝的葬礼是一连串很繁琐的仪式,从秦汉厚葬到魏晋时期的薄葬风俗,刘裕的葬礼并没有办的多宏大。但到底也是一国之君的葬礼,一些古礼继承汉制,五服之制,三年守丧、会葬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复杂礼仪规范严密的治丧程序,招魂、发丧、置灵座、点香灯、殡殓、治丧、居丧……一项一项地置办下来,虽然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但也把满朝文武累的够呛。不过因为刘裕登基的时候便已年近花甲,所以葬法,棺椁制度、封树及随葬品等这两三年来也不断地准备着,所以倒不至于手忙脚乱。‘慎重追远’是儒家传统的生死观,刘裕虽然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手下的那些大臣们很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所以葬礼办得一丝不苟,虽然哀戚不够,但足够庄严肃穆。
参加自己的葬礼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刘裕穿着一身孝服,隐藏在人群中,所有所思地看着众人的神态。当然,他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是放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
当然,他的‘身份’已经被刘义隆介绍过了,他这些最多十几岁的孩们,都没有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除了最小的刘义季好奇地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了他许久之外,其他人都是一副或冷淡或漠然或鄙视的表情。
好吧,本来他的这些儿子们和他就不是很亲近,又由于他们年纪不大,便被他纷纷派到各地分封为王,兄弟们之间许久未见,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顶多是点头之交罢了。刘裕忽然觉得有些心冷,像那种一家人围在圆桌前吃一顿团圆饭的情景,到底是多少年之前的陈旧记忆了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麻木地参加完自己的葬礼,也同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刘义符登上了皇位,刘裕暂居在刘义隆在都城建康的王府之中,每日所做的就是喝茶看风景。
因为刘裕奉行节俭,刘义隆的王府也没有什么奢华的布置,但这里原本便是魏晋一个世家大族的宅院,所以清幽雅静,倒别有一番景致。
刘裕悠闲地坐在凉亭中,毫无形象的挂在栏杆上,盯着被风吹起波澜的水,有些无所事事的慵懒。
他就像是一个不停运转了几十年的转轮,终于可以停下来时休息了,所以尽管有了年轻的身体,可是心境上却一下子苍老了起来。
此时天气已经快要进入盛夏,花圃中的花朵们都竞相开放,,枝头绿意盎然,刘裕已卧床多日,这种美景多时未见,更是看得一阵入迷。
刘义隆远远地便看到那个便宜弟弟正对着池水发呆,不由得会心一笑。也幸亏这些天有人陪伴,他才不至于太过于难受。这座都城实在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他的母妃、他的童年、他的父皇都在这里一个接一个地逝去,而现在他决定,这回离去之后,再也不要回到这里了,也许在荆州终老,是个不错的决定。
但在这之前,刘义隆还是想要问问这个少年以后的打算,这些天之中,他也了解了这个少年除了他之外,再无任何可以依靠之人,这让他非常不放心把他留在都城。
“车儿,你是要回荆州了?”刘裕只扫了自家三儿子一眼,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虽然接触的不多,但这些小兔崽仔们也不过是十几岁,吃过的米饭还没他吃过的盐多呢!只是,这还没过七七四十九天呢,怎么就这么着急走?刘裕有点生气,语气上带上了些情绪,恼怒的反问道:“现在?”
刘义隆扯了扯嘴角苦笑, 他知道自己走的有些太匆忙了,但他该怎么说?想起今天在宫中看到的情景,又想到那些朝臣们的私下议论,刘义隆就觉得面如火烧,真想立刻离开这座都城,跑得远远的。刘裕皱了皱眉毛,他这个三儿子身体有些偏弱,正是长身体的阶段,身材抽得细长,造成了身上没有几两肉的削瘦。现在又一身披麻戴孝的素白孝服,更是显得他的脸色苍白,异常憔悴。刘裕不由得升起慈父之心,指着旁边的木头墩子道:‘坐,泡茶。’在一旁等候服侍的婢女立刻走进凉亭,轻手轻脚地忙活起来。
刘义隆在这几天早就习惯了这少年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模样,虽然心里难免嘀咕对方也台没有长幼尊卑的概念了但却抑制不住地从心底里泛起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此时对方虽然吊儿郎当地靠在栏杆上指指点点,但却气势十足,让人不得不照着他的命令去做。等到刘义隆接触到木凳的表面,才发现自己又是不由自主地遵命了,脸上出现无可奈何的苦笑。‘来,喝杯热茶,虽然天气已经热了,但还是不能大意。’刘裕无比自然地用长辈的语气说教道。
‘是’刘义隆也很自然地拿起面前的茶杯,虽然他心里不认同,但实际上他也习惯了与这名少年如此相处。
真是太怪异了,到底谁是兄长?而且他为什么会有一种面对父皇时的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
刘义隆喝了一口茶水,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温暖像是霎时间蔓延了全身,立刻让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那么,现在,说说吧。”刘裕敲了敲茶碗的薄壁,轻哼了一声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刘义隆把茶杯握在手中,嗅着茶碗中残留的茶香,知道就算他不说,这少年也会知道。
因为估计过不了多久,这件事就会马上传遍都城……
刘裕眯着眼睛,隔着很远就能听到御花园中传来的丝竹与嬉笑声,待他看到那被拥簇在中央的人是谁时,怒不可遏的攥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就冲进去给那个不孝子一顿胖揍。
他才死了多久啊!还不到一个月!那个不孝子居然就在御花园中公然声色犬马!他依稀记得,在他重病的时候,曾有人向他进谏过,说是太子经常出外游狎,坐龙舟移师天渊池,在水上玩乐,笙歌妙舞,管弦悠扬,一直玩到月落参横,都不回宫休息,索性就在龙舟上过夜。
他当时以为是有人中伤太子,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大儿子不乏聪明,有膂力,善骑射,通晓音乐,虽然不是非常理想的继承人,但也一定能成为一个中兴之君。
结果居然是他一直看走了眼!
在居丧之期如此无礼,这简直就是一个笑柄!
看!那混小子发现他们了还不知道羞愧掩饰,居然还在那里乐呵呵地向他们招手,让他们一起加入!
刘裕控制不住骂骂咧咧起来,他身边的刘义隆眼见不好,立刻把他抱在怀里,阻止他冲进去闹事。
虽然他大哥确实是失德了,可现在那是一国之君,拥有生杀大权,相信他大哥也不会介意借此机会打压一下他的弟弟们。更何况是少年这样毫无背景的,正好可以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可怜的鸡。
刘裕挣扎了很久,发现自己这个三儿子虽然看上去削瘦,但力气委实很大。不,也很有可能是他现在这具身体太年轻了。
喘着粗气,刘裕恨恨地甩开刘义隆的手,大步地向皇宫外走去,一点也不管刘义隆在后面如何向那个不孝子解释。
既然他无法抉择,那就让象牙骰来决定吧,投出来的点数加一,那便是他最后的决定。
默念了自己需要抉择的问题,刘裕把象牙骰朝地上一甩。
骰子骨碌碌地转了半晌,终于停了下来。
刘裕蹲下身,看着上面的点数,许久都没有作声。
“寄奴?原来你在这里啊?咦?这枚象牙骰好眼熟,是不是父皇最喜欢的那一个?”刘义隆穿过花木走了过来,好奇地低下头问道。
刘裕抬起头,朝他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想当皇帝吗?”
刘义隆怔怔地看着面前把玩着象牙骰的少年,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围,虽然已经回到了他的王府,也屏蔽了左右,但刚刚这少年所说的话如果被传出去,他恐怕下一刻便会被打入大牢,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没人会听到。”刘裕托着下巴撇了撇嘴,有点挑剔地看着自己的三儿子。虽然象牙骰选中了面前的这个孩子来做他的继承人,但刘裕还是有点不满意。但又想到那个他满意的太子,就认输地叹了口气。其实除了太子刘义符外,他更属意二儿子刘义真,但后者好像更喜欢琴棋书画……好吧,象牙骰从来都没有出过错……刘裕用另一只手拨弄着象牙骰,懒洋洋地说道:“刘义符那小子如此作为,肯定会引起臣下的不满,他的皇位坐不长的。难道你就能冷眼看着其他人借机篡夺皇位?”
刘裕觉得他果然到了六十耳顺之年,脾气已经收敛多了。要是按着他年轻时候的性子,早就操着刀横劈了那个不孝子。但他也要为他一手打下的基业着想,那谢晦本是他千挑万选出来的人物,本想留着给自家太子当宰相用,但刘义符太不中用,没办法压制得住对方,那么这谢晦便会成为一个危险至极的人。
想要驾驭猛虎,那便必须有着凌驾于猛虎之上的气势,否则那猛虎便会反噬一口,尤其在这刚平定没几年的乱世。
刘义隆自然也能听得出这少年未说出口的言下之意,他在这几日曾经碰到过谢晦一次,看到后者那张英俊的脸容上已经没有了昔日恭顺平和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难以形容的意气风发。刘义隆沉吟了半晌,迟疑道:“情况未到如此糟糕吧?”
王谢两大世家权倾朝野,谢安、王导等等名极一时的王侯将相尽出于此,但却谨守着士族准则,从不做篡位夺权之举,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已经要比皇帝还拥有更大的权势与声望了。
这也是刘裕放心把兵权交予谢晦的原因之一,名门望族的族规森严,甚至要比皇位的诱惑力还要大。但刘裕却觉得谢晦那样心高气傲之人,志向远大,根本不是偏安一隅之人,是绝对不肯让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皇帝压制在他头上的,自己不去篡夺皇位,他完全可以扶植另一个。
见刘义隆踌躇不决,刘裕微微一笑,很有耐心地说道:“这是一场赌博,你拿你的后半生,去赌一个登顶的可能。你是赌呢还是不赌呢?”刘裕笑得很有自信,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一个赌徒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他却看到刘义隆缓缓的摇了摇头,道:“不,我不赌。”
“什么?”刘裕霍得一下站起身,脾气暴躁的拍了一下桌子,上面的茶碗一阵叮当作响。刘裕按捺住把这三小子臭骂一顿的冲动,连珠炮一样的说道:“我……不,父皇留下来的暗部,我可以都交给你来执掌!你应该知道那是一股多么可怕的力量!绝对可以增加你的筹码!”
“不,我不需要。”刘义隆继续吐出拒绝的话语,这一次的语气更为坚定。
“为什么?如果你来当皇帝,你的大哥和二哥都可以继续活下去!”刘裕恨不得把桌子都给砸了,如果一切按照他的计划,经过多方布置,刘义隆完全可以有惊无险的继位登基,而废帝刘义符和刘义真也可以安然无恙的度过余生。
“那又与我何干?”刘义隆淡淡的督了面前这个情绪激动的少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大反应。他的兄弟?笑话,他根本没有把那两个人当成是他的兄弟,相信对方也是如此。刘义隆觉得在都城呆的时间委实是太久了,久到有些事情都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了。他站起身,平静的宣布道:“明日启程回荆州,你若是愿意跟我一起走就一起吧。”刘裕呆怔地看着刘义隆削瘦的身影离开房间,不敢置信的跌坐了回去。
他完全没考虑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是一个赌徒,所以压根就没想到或许会有人跟他不一样,根本就不想赌。
象牙骰静静地躺在桌面上,在油灯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它是那么的迷人,甚至可以掌控着许多人的命运。
但……若是有人拒绝摇动它呢……
刘裕并没有留在都城,而是随着刘义隆回到了荆州。他一直都在反思,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吗?
暗部只认手令和信物,所以刘裕依旧可以掌控,通过暗部,他即使远在荆州,也可以及时了解到他想要知道的事情。
因为他的驾崩,河南四镇蠢蠢欲动,经过一段时间的镇压,谢晦等人终于忙完了军国大事,能腾出手来收拾这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昏君了。刘裕从多方情报分析,便能看出来谢晦等人和他的眼光一样,看中的也是刘义隆,而他的二皇子刘义真便是被最先推出去的炮灰。
相传某日刘义真与幕僚等人喝酒时,曾许诺他日登上皇位,便封谢灵运、颜延之二人为宰相,释慧琳为西豫州都督。
很快,得到消息的谢晦等人便上书,参刘义真煽动分歧,诽谤当局。
刘义符愤然而起,自然对这个可以窥视觊觎他皇位的二弟没有任何好感,贬其于历阳,其余幕僚三人分别被遣散各地。也许是这样还不能给刘义符安全感,没过多久便把刘义真贬为平民,迁到新安拘禁。
而得到消息的刘裕却知道,谢晦等人很快就要对刘义符下手了。这样的皇帝,迟早会被人弄下台,那倒不如让他自己来!
刘裕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己现在还活着,是因为他需要改正自己的一个错误,需要再做一次赌博。
他骤然间停了下来,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从不离身的象牙骰。这枚象牙骰一共有六个面,除了被放弃的太子之外,他正好还有六个儿子。皇帝又如何?站在最高最陡峭的顶端,如果站立不稳摔下去的时候,因为站得太高的缘故,往往会比任何人都要更加凄惨,甚至死无葬身之地。
刘裕并未多说什么,而是把他得到的情报,一条一条地摆在了刘义隆的案头之上。
看着自己的三儿子镇定自若的表情,刘裕忽然发觉,对方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许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表面上不争不抢,而注定是他的东西,最后也只会属于他。
刘裕眯起了眼睛,有些彷徨。
“这样的我,让你失望了?”刘义隆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向那个失魂落魄的少年。回到荆州已经两年多,也许当初他坚定地拒绝了对方,是真心实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难免也会升起各种难以抑制的念头。
是的,为什么他不可以坐上那个位置?为什么他曾经被父皇厌弃?为什么他一定要当个闲王?
而一旦确定了目标,那么他便不再退缩。
父皇留下来的暗部?他为什么要用?只需要玩几个手段,他便可以进进地等待着硕果自动落到他怀中。
“格老子滴!为什么要这样做?你难道不知道你大哥二哥的下场会很惨吗?”刘裕突然看懂了刘义隆脸上的表情,瞬间暴怒,如果按照他的安排来,就不会如此失控!
坐在案几后面的刘义隆已然十八岁,完全褪去两年前的青涩,他剑眉星目,经过两年的韬光养晦,已经颇具气势。他若有所思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声称自己名唤刘寄奴的少年,容貌和两年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而在他有心调查之下,也查出来之前在父皇的后宫中,完全没有这名少年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
而最让他感到心惊的,是他从老家查访到,原来他父皇幼时的小名,便叫刘寄奴……
这名少年,无论是从神态语气还是言谈举止,越看越像是他父皇,就连发脾气的口头禅和拍桌子的动作都别无二致。联想到这少年就是在他父皇驾崩之时出现,那么他还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名唤刘寄奴的少年,就是他的父皇?
不,这个猜测还是太可笑了。
刘义隆强迫自己压下心头的惊疑不定,在迎向少年混杂着沉痛与失望的目光时,心脏还是忍不住狠狠地揪了一下。他深吸口气,淡淡道:“不是你期望我坐上那把龙椅吗?我现在不是做得很好吗?”
“可是你怎么能不顾兄长的安危!”刘裕怒火中烧,一想到自己看好的三儿子究竟做了什么,就快要发疯了。他太清楚谢晦他们那些权臣下一步会做什么了,除掉所有隐患,那些人完全能下的了手。
刘义隆目光沉静,面上出现了坚定不移的神色,一字一顿地缓缓道:“等我登基之后,会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刘裕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忽然感觉一股疲惫潮水般的袭来。
是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刘义隆的安排。碍于舆论,他不能出手对付自家兄长,便用借刀杀人之计,等谢晦等人废立弑帝,他再名正言顺的继承皇位。刘裕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等刘义隆登基几年之后,彻底掌控了权柄,在祭出为兄报仇的理由,撤换杀戮谢晦等一众权臣,换上属于自己的班底。
当真不愧是象牙骰选中的人啊……
刘裕闭了闭眼睛,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他身上,可是他却感受不到半分暖意,只觉得浑身冰冷。
人自从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区别就在于,有人输得多,有人赢得多。
这便有了区别,有人成了失败者,有人却成为了人生赢家。
表面上看起来,刘裕是个标准的人生赢家,但其实有时候,连刘裕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也许他不当皇帝,现在拥有的是一个美满的家庭,子孙满堂,儿孙绕膝,而不是儿子们互相执起屠刀相向……书房内死一般的沉寂,刘义隆忽然一惊,因为他发觉面前的少年居然在慢慢地变得透明,正缓缓的一点点的融化在阳光之中。
刘义隆立即起身朝对方抓去,手指却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什么都没有抓到。
“父……父皇!”刘义隆此时再无怀疑,这个古怪的少年就是他父皇!一想到他居然就在父皇的眼皮子底下耍手段,一时间更是震惊得浑身颤抖。
书房内,刘裕清冷的声音缓缓流淌,少年的身影正化为光点,慢慢的消散在空气中。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的……”
“只要是赌博,就要有心理准备,会输掉一些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赢得了一些东西,但我也输掉了更多……”
“希望……你也不要后悔……”
“啪嗒!”
刘义隆回过神来,发现书房内只有他一人,一颗泛黄的象牙骰正掉在地上,弹了几下,骨碌碌地在地上翻转着……
公元424年,谢晦、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刑安泰弑帝与金昌亭,少帝陨,时年十九。谢徐等人派人杀刘义真于新安,又率百官前往江陵,奉迎宜都王刘义隆回京践位,是为宋文帝。
公元426年,文帝杀了徐羡之、傅亮等人,亲率大军沿江西上讨伐谢晦。谢晦全军溃败,以弑君某反之罪问斩。
至此,仅弱冠之年的宋文宗刘义隆权倾朝野,开启了东晋南北朝以来国力最为强盛的时代,史称“元嘉之治”。
公元2012年
医生躺在太阳底下晒着自己的兔子布偶身体,身为一个布偶,为了干净也是要洗澡的,只是每次洗完澡都浑身湿乎乎的难受,身体也沉重了数倍,让他站起来都费事。所以每次老板帮他洗完澡,他都直接躺在太阳底下一直到晒干为止。
喏,这一面好像晒得差不多了,医生艰难地翻了个身,趴在地面上,让阳光晒着后背。
这样颓废的宅偶生活,医生已经过得非常习惯了。只是,他砸吧了一下兔子嘴,身为一个吃货,好多个月没吃过一点东西了,实在是有点难熬。
好怀念对面小店的蟹黄汤包!街口的吴山酥油饼!还有医院门口的西湖桂花粟子羹!
对了,刚刚好像听到有快递上门,真是很奇怪,老板居然还会买东西?或者说,谁给老板邮了东西?
医生好奇心大起,也顾不得自己还没完全晒干身体,手脚并用地从窗台上爬到了柜台上,正巧看到老板正对着一个锦盒发呆。
“是谁邮来的东西?咦?是一个骰子?”锦盒并不大,医生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骰子。是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骰子,姜黄色的质地,应该是象牙所制。医生又扭头看向了一旁快递包装上的单据,盯着上面寄件人的那行地址,怎么看怎么眼熟。
“这地址……这地址不是我工作的医院吗?”医生失声惊呼,现在那医院里能有谁和老板有交集?这答案不是明摆着吗?医生立刻警惕万分,围着柜台上的锦盒团团转,生怕里面夹杂着炸弹什么的危险物品,“这骰子是扶苏邮来的?他打着什么主意啊!”
老板看医生吧柜台上弄得湿乎乎的,无奈地把他拎起来,然后用夹子夹着他的两个兔子耳朵,挂在阳台上晒太阳加吹风。一边擦拭着柜台,老板一边把这枚象牙骰的故事说了一遍,最后叹气道:“这枚象牙骰我原本收在天字号柜子里,我前一阵还在找它,没想到居然被送回来了。”
“那扶苏居然还是个小偷!”医生立刻义愤填膺,只是他现在被晾在绳子上,只能凭空甩甩胖乎乎的爪子。
“应该不是扶苏拿走的,多半是鸣鸿那家伙和三青打架的时候,随手叼走的。”老板撇了撇嘴,鸣鸿和三青那两个家伙打了不止那么一次,鸣鸿吃过一次大亏之后,时不时就会挑时机过来和三青一战,虽然它们都会注意不会破坏哑舍,但弄得一团糟的情况时常发生。老板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单独给三青找个空旷的房间来当专门的比武室了。
医生轻哼了一声,不解道:“听你刚刚说这象牙骰的来历,你当初也给他讲过的吧?那小赤鸟肯定也不是真的气不过叼走这枚骰子,绝对是因为他知道这枚象牙骰是帝王级古董,想要干扰你的计划!”医生越说越觉得自己分析的对,双手环胸,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他自然知道老板这个月还没有去破阵埋古物,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帝王级古董。不过,医生把目光落到柜台上的锦盒里,不解地说道:“奇了怪了,如果扶苏是要阻止你破阵,为何又要把这枚象牙骰寄还给你啊?难道是赝品?”
“不是赝品。”老板的眼眸低垂,深深地谓叹道,“他是在问我,敢不敢和他赌上一局……”
“赌?”医生越听越迷糊了,他挣扎着从绳子上蹦下来。
老板拿起锦盒之内的象牙骰,入手依然如一千多年前一样的柔滑细腻:“其实当站在人生岔路口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最终做出抉择。无论选择哪条路,多年之后再回头看,都会觉得后悔。因为没人知道选择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结果,也不会可能知道。”
“然后就会无限幻想也许当初这样会更好?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医生撇了撇嘴,倒也不足为奇。
“所以根本不存在赌还是不赌的问题。”老板摩挲了一下久违的象牙骰,又把它放回了锦盒之中,“世间安得双全法……”
医生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问道:“我觉得他并不是这个意思哦!”
老板想要收回锦盒的手一顿,并未回头。
“他应该是提醒你,不要后悔选择现在所走的这条路吧……”医生的长耳朵都耷拉了下来,有点泄气。老板是那么熟悉扶苏,又怎么可能看不透他的意思。只是不想说透,让他多心而已。
老板收好锦盒,回头拽起医生的长耳朵,继续把他挂在绳子上晾干。
“既然无论选择哪一条路,都会后悔,那么还纠结什么?无愧于本心即可。”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 ,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小剧场
医生:老板,再把那句话说一遍呗?总觉得很耳熟……
老板:哪句?
医生:世间安得双全法……下句应该是什么来着?
老板:……你听错了……
第八章 哑舍·震仰盂
公元前209年 秦二世胡亥元年 沛丰邑中阳里
才三岁的刘盈,脚踏草鞋,身穿破布麻衣,手中拿着刚从林间捡的松果,跌跌撞撞地在山间行走着。
他其实也不想一个人走在这么荒凉的山里,但他父亲已经好久没有回家,母亲多日前孤身一人去寻。后来母亲便甚少归家,就算回来也是收拾钱粮然后在离开。邻居们都说他父亲因为私放役徒,犯了大罪,才藏在山里不敢回家的。
可他父亲不是亭长吗?
刘盈扁了扁小嘴,决定要自己去找父亲,虽然姐姐说父亲多长的山理他们家很远,但他还是偷偷跑出来了。
此时正是盛夏之际,林间虽然阴凉一些,但仍然酷热难当。抹了一半脸上的汗水,刘盈觉得喉咙有些干渴,便毫不浪费地舔了舔掌心的汗珠。
咸咸的,好像更渴了……
左右环顾了一下,刘盈眼尖地看到前面的山林间影影绰绰坐着一个人,他迈着小短腿走了过去,注意到那人正捧着一个盂碗,低头看得专注。
因为那人是席地而坐,所以刘盈也很容易地看到那个盂碗之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盂是装饭和盛水的器具,刘盈是认得的,因为自己也有一个小盂碗。但这个盂非常精美,是髹(xiu)漆成器,内里是鲜艳朱红的赤漆,外面是尊贵的黑漆,还用赤漆绘以云纹。黑红是当下最有身份的颜色,即使母亲吕雉的家境较好,带来的嫁妆非常可观,刘盈也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盂碗。
可是就算是这样精致的让人移不开目光,现在在刘盈看来也不敌一碗水珍贵。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发现他浑身污浊不堪,也不知道在外面流浪了多久,和他手中那一尘不染的盂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人头发散乱,又低着头,所以看不清面容,但刘盈觉得他应该年纪不大。因为姐姐说过他这样的小孩童叫垂髻之年,头发是随意垂下,姐姐说等他长大了才能把头发梳上去,才叫及冠。
刘盈有些失望,因为他发现这人身上除了手中的漆盂外,没有任何包袱。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刘盈觉得他还是打道回府的好,运气好的话还能赶上晚上姐姐做的馍馍。看来父亲说的没错,再大的雄心壮志,都要拜倒在吃喝拉撒之下。
在走之前,刘盈还是好心地对那个人说道:“快点回家吧,山里会有妖怪吃人的!”
小刘盈刚奶声奶气地说完,一阵山风正好吹过,让他打了个哆嗦,更加害怕起来。他立志离家出走去找父亲的时候,自信满满,现在却打退堂鼓了,才想起姐姐说的这句话,更让他瑟瑟发抖。
而且同时有一个念头无法抑制地从心头升起,难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妖怪?
刘盈浑身僵硬,想要离开却不只是因为饥渴还是害怕,竟无法挪动脚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缓缓地抬起了头。
在看清那人真面目的时候,刘盈更加惊怖了,那人年纪并不大,脸容清秀,一派书生之相。但此人脖颈之处竟有一道还未愈合的伤口,像是被人横砍了一刀,狰狞的伤口从破旧的衣衫领口延伸而出,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刘盈觉得山野精怪不可能沦落到这种地步的,此时秦二世暴政乱天下,各地流民四起,也许是他遇到了什么事才逃入山中的。刘盈虽然年纪小,但却因为姐姐教导得好,便好心的建议道:“没地方去吗?不如去我家也可。”
那年轻的男子双目本已死灰,听到了刘盈这句话后,才缓缓地眨了下眼睛,扯了扯嘴角吐出几个字:“不用,多谢。”声音晦涩嘶哑,像是许久都不开口说话的样子。
刘盈见他说话,好奇心便压过了恐惧,指着那人手中的漆盂道:“这漆盂是你的吗?”这其实也不能怪刘盈之一,因为看这人如此落魄,却又拿着如此珍贵的漆盂,实在是很诡异。
那年轻男子并未回答,反而问道:“汝知何为漆器?”
刘盈歪着头,他周围的人说话都没有这么文绉绉的,但好歹也能听懂这人说的是什么。什么是漆器?他疑惑的摇了摇头。漆器都是很神奇的存在,又轻又结实,那么光亮诱人,宛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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