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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

_20 玄色(当代)
明明只有一声,却像是绵延不绝一样,不断地回响在他耳边。
“忘记我出现在这里的事情,回到扶苏身边,表面上装作帮助他的样子,但私下要把他的一切动向都通过黄金鬼面具向我汇报。”一个清冷的声音就像是穿透了重重迷雾,直接地刺入了他的脑海,尽管胡亥下意识地想要抵抗,却也只挣扎了片刻,便重新平静了下来。
“是。”胡亥机械地应了一声,然后表情僵硬地一攥手里的黄巾,下一秒便消失在空气中。
陆子冈瞠目结舌地发不出声来,他转过头,想要让老板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只来得及看到老板的手腕轻振。
“当——”
龙纹铎的声音再次响起。
“忘记刚刚龙纹铎在我手中被摇响以后的事情,你已经与我完成交易。”
当陆子冈再次回过神时,发现实验室内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角落里摆放着的撸过锦盒。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事情,抱着头想了许久,却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这么说,一切都是老板布下的局?”医生盯着地面上出现的深坑,有些可惜地叹道,“这么好用的龙纹铎,居然就这么埋在阵眼上了?老板,为什么不用这枚龙纹铎控制扶苏啊?让他把身子还给我多好。”
老板拿着龙纹铎锦盒的手一颤,轻舒了一口气之后才淡淡道:“我不是不想要回你的身体,只是扶苏他……不可能会那么轻易地中招。”
在这个世上,最了解扶苏的人就是他了,这次可以暗算到胡亥,也是因为扶苏并不在意胡亥而已,否则又岂会如此容易?
医生闻言也叹了口气,他虽然觉得那个扶苏公子有点太中二病了,但也绝不能把他真当成初中二年级学生的年纪。那可是秦始皇精心培养出来的继承人,虽然阴差阳错地死于非命,可是心计必然高于常人。医生压下想要继续吐槽的欲望,但还是不甘心地动了动头上的两只长耳朵:“那也不用埋了这龙纹铎吧?用其他古董代替不行吗?”
“这是个魔物。因为太轻易得到的,人类从来都不会珍惜,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老板拿着锦盒,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商纣王和隋炀帝,在年轻时都是难得一见的千古君王,可是当皇帝,最致命的就是觉得自己是天子,别人服从他是天经地义的。”
“而人心,是会变的,无法永远控制。”老板轻叹道,“就连用了龙纹铎也是没有用的。”
医生再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低头和老板一起看着龙纹铎被埋入阵眼之中,然后一切又归于原样。
“这么说,那龙纹铎其实是个赝品?”扶苏正自己和自己下着六博棋,所用的,赫然就是在六博棋宅院里取来的那副,其中一枚枭棋之上有一道裂痕,被人用金镶嵌着仔细地补了起来。
“是,我试了很多次,才发现没有任何用处。”胡亥深深地低下头,下意识地觉得有件事他忘记了,但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在不断地告诉他,想不起来也不要紧。
“哦,也许是那龙纹铎的效用消逝了。”扶苏看起来丝毫不以为意,随意地挥了挥手道,“暂时没什么事了,汝去忙吧。”
胡亥朝扶苏施了恭敬的一礼,倒退着走出了书房,安静地关上了门。
扶苏随手把掌中的六根箸撒了下去,按着显示的断面半弧朝上的数字,移动了一枚棋盘上的六博棋。
“成枭而牟,呼五白些。”扶苏低低地念着,伸手把其中一枚棋子翻了过来,那上面赫然还用朱砂写着胡亥的名字。
扶苏拈着这枚棋子浅笑了片刻,又准确地在棋盘上拿起另一枚棋子翻了过来,果不其然,那上面也用朱砂写着三个字。
陆子冈。
“看来,这盘棋还没下完啊……”扶苏垂眸把这两枚棋子放回棋盘之中,随后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毕之,许久没有和汝下棋了,真是让人怀念啊……”
第四章 哑舍·玉带钩
公元190年,洛阳。
年仅九岁的刘协踮着脚趴在被木条封住的木门前,从拳头大的缝隙中,面无表情的看着外面混乱的场面。
昔日美轮美奂的宫室变成了人间炼狱,只因为董卓董相国坚持要迁都长安了。
刘协不懂为何董相国要他抛弃这处他从小生长于此的地方,但他记得那男人眼中嗜血的疯狂。和他脚下躺着的那几名进言阻止的士大夫,还有那手中长剑上滴落的鲜血。
虽然他只有九岁,但也知道董卓也不一定需要的就是他,就像半年前被鸩死在他面前的皇兄一样,他不听话,董相国完全可以不眨眼地杀掉他,随后再在宗室中选出一个听话的当皇帝。
顺吾者昌,逆吾者亡。
尽管还没有人对刘协说出过这句话,但他却奇妙地领悟了,然后变得越发的沉默和顺从。
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刘协沉默地看着远处骤起的浓烟,只看方向,便知道那一定是南宫的正殿德阳殿,那殿中广阔的可以容纳万人,殿周围还有池水环绕,玉阶朱梁,他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偷偷跑到那里看那金柱上镂空的仙女图形。德阳殿高大雄伟,据那些黄门吹嘘,说是在离洛阳四十多里外的偃师城,都可以望见德阳殿和朱雀阙郁郁与天相接。他当时还觉得肯定是那些黄门在讨他欢心,但此时却忍不住在心下幻想。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让那些驻扎在洛阳附近,居心叵测地要声讨董卓的袁绍孙坚等人,看到这道焚烧宫室的浓烟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刘协被关在了洛阳城外的南苑之处,这里是他父皇汉灵帝最喜爱的游乐之所,也是最大最奢华的,连周边的那些显阳苑、显明苑、灵昆苑都比不上。刘协看着那些他曾经很喜欢的绿苔满布的台阶,台阶之上已经布满了鲜血,红色的液体在绿色的苔藓之上蔓延开来,逐渐覆盖了其原本的颜色,最终被人踩成令人作呕的灰黑色。
庭院楼阁的裸泳馆之间渠水环绕,往日碧波泛舟的水渠之中,沉沉浮浮的不是昔日那些长夜饮宴中的欢笑言乐的美女,而是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尸体,那惨烈的画面让刘协想要移开目光都非常困难。
不禁会想,万一自己有一天,也成为那个画面中的一员,便会忍不住地寒意刺骨。
不,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他知道现在时局不好,即使他身为天子,也和那人眼中的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随意地锁在这殿内,连看守的兵都去抢夺宫中的珠宝财物了,根本没人想起他来。看着天边如血的夕阳,刘协恍惚地想起,已是快有一天都没人送过东西给他吃了。
“陛下……”身旁伺候的小黄门听着外面的喊杀声,哆哆嗦嗦地想要劝回自家小陛下别再看了,但却在刘协的一个瞥眼之下熄了后面的话语。
是的,他们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那些士兵们一点都不把刘协当皇帝看待,不给他们吃的,还要他们拿金银珠宝来换吃的,现在他们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那些士兵们见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便拿木条封了殿门,反正也吃准了他们跑不出去,径自去烧杀抢掠了。小黄门自认他没那个胆量去看外面的情况,但也总需要有人看着,也许会有人想到他们呢……
刘协把目光调了回去,他并不是想要看那些场景,但他必须要强迫自己去看,还必须要让自己记住这一切。否则他就会忍不住去反抗什么,去斗争什么。
饿肚子的感觉非常不好受,刘协用小手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已经完全听不到咕噜咕噜噜作响的声音了,他也不知道董卓把他扔到这里来,是当真怕他被人掠走,还是想用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除掉他。
在他深吸了口气,再次踮起脚往外查看的时候,忽然看到殿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从刘协的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容。只是有些奇怪,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还能看到一个衣衫纤尘不染的人物,当真是难得。
刘协也顾不得想这许多,他被关的地方偏僻,少有人经过,此时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活人,便连忙高呼起来:“先生!先生!”
那人果然没走开,却也没说话。
刘协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唇,他是饿惨了,见对方并不言语,便急急呼道:“先生,可有吃食乎?吾有物易之……”他也不好意思自称朕,因为他这个天子本来就是个笑话。
外面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刘协颓然地耷拉着肩,在这乱世,吃食可要比金银珠宝还要贵重,对方又怎么可能这么随便就答应?刘协伸手入怀,想要去摸怀中那个从不离身的小包裹,最终还是摸到一片空,有些茫然。那里本来应该放着传国玉玺和氏璧,是他皇兄临死前郑重其事地交托给他的,他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就连董相国想要都装傻充愣地蒙混过去,可是就在昨天的时候,被那些士兵们抢走,彻底没有了。
那样强大而野蛮的武力,那些沾满鲜血的刀剑……刘协有些不明白,士兵们不都应该是保护他的吗?
何为天子?刘协依稀还记得,太傅给他看过《吕氏春秋·贵公》中的一章里写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
刘协抿了抿唇,不再说话,天下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到现在看来自然没有他肚子的问题重要,但他已经没有可以交换的物事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侧过头,刘协愕然看到一只好看的手从殿门上的缝隙中伸了进来,而让他怔住的,是那只手中的一个馍馍。
生怕对方反悔一般,刘协也顾不得什么皇家体面,也不管这馍馍上有没有下毒,一把抢过来就塞进口中,吃得狼吞虎咽,一旁服侍他的小黄门也走上来,递给他了一杯清水。他们虽然被困殿中,没有吃食,但清水倒是留了不少。
那个黑衣男子不光给了他们一个馍馍,陆陆续续还从木门的缝隙中送进来许多吃食,除了馒头还有一些腌肉。刘协和几个小黄门吃了几个,腹中不再饥渴。刘协盯着剩下的馒头和腌肉,有些舍不得地说道:“吾饱了,这些先生可还要?”
门外传来一声叹息,一个好听的声音柔和地说道:“不用,汝留着吧。”
刘协大喜,这些吃食足够他们再撑几天的了,旋即反应过来,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恭敬道:“先生一饭之恩,伯和铭记在心,请问先生名讳,可否告知?”
刘协虽然才九岁,但也见多了人情世故。当年淮阴侯韩信受一饭之恩,之后还回报了那漂母黄金一千两,刘协觉得就算他今日不能报答对方,也必须要日后报答。听声音来判断,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年纪并不大,刘协在脑海中搜索着记忆,判断出以前并未听过这人的声音。
“无妨,汝受苦了。”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哪句话顺了对方的意,那只好看的手又伸了进来,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
刘协这些日子以来担惊受怕,还是头一次感受一个长辈的关怀,他毕竟还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感觉到头顶传来的温暖,立时便潸然泪下,无声地泪流满面。
那只手在他的头上安慰地抚摸两下,随后又递进来一个很眼熟的锦囊。刘协目瞪口呆地接了过来,在泪眼中打开锦囊,发现其中竟是他丢失的传国玉玺和氏璧。它拼命地抹掉眼泪,讶异地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是他的和氏璧?怎么有些奇怪?觉得玉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莹润了。
刘协把心中的疑虑强压了下去,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这和氏璧在他手中,根本无用,不多时就会被其他人抢走。
门外那名男子见他不吭声,又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道:“罢了,再送你一物吧。”说罢又从门缝中递过一物,这次却并没有任何物事包裹着。
刘协从那人手中接过,发觉这竟是一枚玉带钩。
带钩,是古代贵族和文人武士所系腰带的挂钩,古又称犀比。带钩的质地、造型、大小和纹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身份的体现。刘协身上原本的玉带钩早就被人搜刮了去,他现在只是简单地在腰上用衣带打了个结而已,狼狈不堪。刘协捧着手中的玉带钩,发现这玉带钩是一条龙的造型,龙首和龙尾分别都弯成钩状,雕刻得古朴大方,白色的玉质上还有几丝紫红色的血沁,触目惊心之下竟有几分夺人心魄之感。刘协看着这几道玉沁,心想这玉带钩恐怕很有些年头了。
“这玉带钩的第一任主人,传说是那西伯侯姬昌,也就是日后的周文王。”
那人的话语,幽幽地从门外传来。远处的喊杀声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刘协的整个心神,都被手中的玉带钩吸引住了。
“孩子,如最想要的,是什么?”那人淡淡地问道。
刘协连想都未想,直截了当地回答道:“活下去。”
“传说这玉带钩,回激发一个人最大的野心。”那人轻轻一叹,缓缓道:“好好活下去吧……”
刘协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等他惊醒时,才发现门外早已无那黑衣男子的身影,而是来了大批的兵卒,正在撬开这扇被封死的殿门。
“陛下,臣救驾来迟,让陛下受辱了。”跪在殿门外的那些士兵中,刘协居然发现有几名很眼熟,都是汉室的世家子弟,迫不得已地才会服从董卓淫威,但内心里还是忠于他的,只要不会触及他们的底线。例如只能保证他的安全,不能明面上与董卓作对,毕竟他们身后还有庞大的宗室家族。
刘协握紧右手的玉带钩,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好不容易吃饱喝足了,神思少有的清明。他选了一个看上去最眼熟的,走到他身边,把左手的和氏璧递了过去。那人双手接过,打开一看,大惊失色。抬头看着刘协不知所措。
刘协的身量不高,但对方跪在他身边,正好他可以够得着对方的耳朵。他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字地说道:“把这东西扔给外面那些所谓的忠臣们,袁绍、孙坚、韩馥随汝选一个。”
那人懵懂地看着他,还是不明白为何如此。
刘协按紧了他的肩,撇了撇嘴道:“二桃杀三士……”
当年晏子能用两个桃子就杀了三个勇士,他现在用一个除了他之外无人知道是真是假的和氏璧,难道还不能借刀杀人吗?
好好活下去……刘协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玉带钩。
公元199年。
“砰”
曹丕刚走到书房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砸到地上的声音。他迟疑了一下,想要推开门的手一滞,直到父亲最近的心情不大好。
长他十岁的大哥在两年前的宛城之战意外身死之后,父亲的情绪就隐隐约约的有些烦躁。再加上最近连续突发事端,几日前竟还突生了那衣带诏事件,更令他父亲的怒火累积到了最高点。
刘协那小子居然也敢玩这一手?下衣带诏密谋诛杀他父亲?
曹丕冷冷地勾起嘴角,他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生在乱世,兄长猝死,他必须强迫自己开始用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来思考。
虽然天下人都说他父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嫉妒。那刘协在谁的手中都一样,之前的董卓,现在曹操。而且曹丕自认,刘协现在在他们手中,有吃有穿有体面,在这样的群雄逐鹿的东汉末年时期,这头诱人的鹿还被他们好生生地供养着没有杀掉,已经是格外的仁慈了。
看来就是给养得太好了,那头鹿都已经忘记究竟是谁在圈养着他了。
曹丕不屑地一笑,整了整衣袍,轻敲了门扉,等房内父亲应声之后,才恭敬地推门而入。
接着低头行礼的动作,曹丕环顾了一圈,发觉书房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凌乱,只是地上滚落着一只青玉麒麟镇纸,已经磕掉了一角,可怜巴巴地斜躺在那里。
曹丕有点心疼,因为他记得,这块青玉麒麟镇纸,是他大哥生前最喜欢的,却不敢夺父亲的心头之好,所以只能看准机会把玩几下。
“丕儿,汝可知这几日之事?”一个听起来颇有威严的嗓音传来,曹丕抬起头来,便看到书案上摊开的,正式那刘协用衣带所写的诏书,也不知道是哪个黄门的血涂写的,鲜血已经浸染成深红色,颇有几分惨烈的感觉。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隔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
曹丕暗自默念,早看到“操贼”的两个字时,眼皮巨跳,连忙咬破舌尖强迫自己看下去。一条衣带,也就那么窄那么长,根本写不下太多的字。这条衣带诏最多也就百来字,曹丕很快就看完了。
他组织了一下语言,便冷哼一声道:“那车骑将军董承死有余辜。”这衣带诏传给的人就是董承,也是当今国舅,董承的女儿是刘协最宠爱的董妃。曹操在衣带诏事发之后,便在暴怒之下杀了董承满门,之后余怒未消,还持剑闯入宫中,在刘协面前杀死了那怀着五个月身孕的董妃。
“哦?那董妃……”曹操眯了眯双目,有意地引导着曹丕自己去思考,开始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原本他的长子曹昂极好,文武双全,聪慧敏之,又大了曹丕、曹彰、曹植等子十余岁,免去了继承权的纷忧。可现在因为曹昂惨死,他势必要重新培养继任者。
“杀鸡儆猴,斩草除根,善。”曹丕简短地评价道,看向父亲的目光中充满着毫不掩饰的崇拜,“至于圣上的心情,恐一时无法平复,如吾有姐姐便好了。”
曹操虎目中威光一闪,若有所思。
曹丕低头不语,却暗自懊恼自己一时得意而导致失言。他虽然没有姐姐,却有妹妹。父亲不会是想等妹妹年纪大一些,就送进宫去吧?这可是……曹丕偷眼看去,发现父亲正用手指敲着衣带诏上的那个“贼”字,不由暗自心惊。他知道父亲一向是喜怒不定,可无论是谁,被人指着鼻子骂是贼都不会简单得一笑置之吧?
曹丕一向有急智,瞥到连着和衣带诏一起被缴上来的那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连忙道:“庄子曰,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曹操一愣,随即抚掌大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善!善!”
曹丕知道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也甚为得意,还年幼的脸上根本藏不住情绪,小嘴角喜滋滋地弯了起来。
曹操越看这个次子越觉得喜爱,随手指了指桌上的那枚玉带钩道:“赏汝了,省得你再从老夫这里窃去!”
曹丕一怔,旋即大喜,知道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物事,但联系刚刚说的话,其中颇有深意。他双手恭敬地接过这玉带钩,郑重地颔首道:“诺。”
冰凉的玉带钩入手,曹丕小心地把因为兴奋而有些颤抖的拳头缩紧在衣袖中。他忽然从心底升起难以言喻的自信,像是拥有了庞大的目标和野心。待他再次看向脚边那个破裂的青玉麒麟镇纸时,便再也没有了任何可惜之感。
此时他居然想的是,幸好他大哥已经不在了……
公元204年,邺城。
甄宓对着铜镜,拢了拢散乱的鬓发,本想好好梳理一下,但对着铜镜里那张憔悴的容颜,还是提不起半分精神。
曹操的人马已经把袁家的宅院围得水泄不通,虽然他下令不许对袁家的人有任何怠慢之处,但甄宓很清楚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
曹操与他的公公袁绍虽然早年颇有交情,可是却已经因为群雄逐鹿连年征战而成为了死敌,她们这些所谓的家眷,和那些任人宰割的家畜却也没什么区别。
自从一个多月前,她的夫君袁熙和弟弟袁尚逃离邺城之后,她便以心如死灰。乱世之中,一个女子便如那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根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她也不恨她的夫君袁熙,一个连母亲都可以抛弃的男人,难道还能指望他顾得上妻子吗?
甄宓苦笑,理智上知道袁熙的决定,是最好的选择了。她们女眷留在邺城,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的。曹操向来对女眷优待,但却绝对不会容忍袁绍的亲子存活于世。所以袁熙和他的弟弟必须逃走,而在乱世中,男子都极难活命,更别提带上她了。
想必,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了。
甄宓木然地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连有人进了屋都没发觉,直到后者抚上了她的秀发,才神色复杂地在铜镜中迎上那人的目光。
“傻孩子,别再想了。”刘夫人拿起梳妆台上的金篦,一点点地梳着甄宓的长发,她知道自家儿媳妇在想什么,但是她不能让她再继续想下去了。女人的靠山就是丈夫,而她的丈夫袁绍已经身死,儿子们又在逃亡的路上,所以刘夫人现在唯一能够依仗的,就只有面前的这个儿媳妇了。
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
这句话广为流传并不是夸大其辞。李夫人没有见过那大乔小乔,可是就算与甄宓朝夕相对,她也还是忍不住被其美貌所吸引,无法移开目光。尤其甄宓正是处在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此时神色憔悴,肤色越发显得惨白,每亩更是如同那晕染的水墨画一般飘渺精致,表情狼狈中却又有着难以言喻的脆弱,让人大起怜意,保护欲大增,恨不得想要好好地护在怀里,不让她再受任何一点伤害。
刘夫人是抱着要甄宓好好梳妆打扮一番的念头,可是现在却又觉得她这副糗样,反而更具有震撼力,一时难以决断。
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就像藤蔓缠树树倒,那么再换一棵树缠绕又有何不可?刘夫人若不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年老色衰,恐怕亲自上阵也绝不会有任何犹豫的。
毕竟活下去,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活下去而付出些许代价,这在刘夫人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现在唯一的阻碍,反而是甄宓对袁熙的感情。
刘夫人舌灿如花般的开导着甄宓,但后者一想到自己需要委身服侍的,是那个和她公公袁绍年纪差不多的曹操,就根本无法接受。刘夫人忽然放下手中的金篦,也不再劝说,屋中变得一片沉默,屋外城中烧杀抢掠的呐喊尖叫哭泣声隐隐传来,让甄宓的脸色又白上了几分。
她瞬间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是嫁到了袁家,如果不是被好好地保护到现在,那么她恐怕也会和外面的那些女子一样,家破人亡,死无全尸。
甄宓悄悄地用手抚上自己的小腹,其实死也并不可怕,只是她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和以前有了些许不一样。可是袁熙刚刚离开了一个月,她完全不能够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刘夫人却并未注意到甄宓的小动作,她凑到甄宓的耳边,低声说道:“吾听说,领兵而来的,是曹操的次子曹丕……”
后面的话隐去并未明言,她相信甄宓能听得懂。比起已经中年的曹操,刘夫人相信甄宓必定会选择才刚刚十八岁的曹丕。更何况后者没有任何家眷,现在还是曹操最看好的接班人,当真是如曹氏太子一样的存在。
甄宓按着自己的小腹,缓缓地看着自己在铜镜中点了点头。她件刘夫人喜滋滋地想要替她梳妆,便摇头阻止道:“这样就好。”下意识的,她并不想太过于浓妆艳抹。此时又不是出阁之日,她这一世唯一的一次盛装打扮。已经给了她的夫君。
刘夫人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心中暗赞甄宓无论淡妆浓抹都是那么的动人心弦。她让护卫找曹丕过府一叙,身为袁绍的遗孀,这点面子她还是可以有的。她带着甄宓来到大堂等候,不多时之后,便看到一名英挺的少年郎身穿铠甲大步流星步入残破的门扉。刘夫人拍了拍俯在她膝上的甄宓,示意她不需要太过于害怕。
甄宓根本就不敢抬起头,她只是盯着曹丕手中那依旧滴着血的长剑,心忖若是她夫君并未离去的话,这长剑上是否也会沾染上他的献血。
刘夫人和曹丕都说了什么,甄宓根本没有听进去,她就像一个木偶一样,被刘夫人捧起了脸,然后漠然地看着曹丕脸上震惊和爱慕的神色。
啊……这样的表情,她看过的实在是太多了,几乎每个男人在看到她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连她的夫君也不曾例外。
甄宓麻木地想着,却觉得了无生趣。这样的活着,是不是真的是她想要的生活?
曹丕好像慌慌张张地在身上找寻着什么东西,甄宓猜出来他必然是想要找出一个能代表他身份的信物,现在邺城中混乱不堪,他定是不能抽身,所以只能在她这里留一枚信物,如果有人想要对她不轨,也必然会看在他的面子上放手。
甄宓垂下眼帘,这青年身上除了那柄滴着血的利剑,估计就只有虎符了吧?难不成他还能把虎符给她不成?
正胡思乱想着,一个龙形的玉带钩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当她意识到这是多么贴身的东西时,双颊不禁涌上因为气愤而燃起的红潮。虽然她已经认命,但这样赤裸裸的暗示,她实在是……实在是……
曹丕是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身上也没有其它多余的信物,老实说,刘夫人的潜台词他还是听得懂的,在邺城根本没有人敢和他抢人,但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他父亲曹操。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想到了这枚玉带钩,因是父亲多年前给他的物事,想必若是父亲见之,应该会懂他的意思。
曹丕看到甄宓的耳尖都红透了,更是心痒难耐地想要挑起她的脸容一观,可是毕竟此处还有旁人。曹丕轻咳一声,把玉带钩硬塞到了甄宓的手中,之后叮嘱看守的士兵莫要惊扰她们,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邺城还需要镇压几日,曹丕即使想要偷懒都不能。
甄宓握着那犹带有对方炽热体温的玉带钩,忽然升起一股欲望,她要活下去,不仅仅要活下去,还要名正言顺的生下袁熙的孩子。
她要让这个把他视为玩物的男人,后悔莫及。
公元221年,洛阳。
司马懿双手拢在袖筒中,眼观鼻鼻观心地静立在书房一侧,他不知道曹丕召他来此有何用意,去年曹丕刚刚篡汉登基为帝,魏朝百废待新,身为尚书右仆射的他还是很忙的,没什么时间可以浪费。
既然曹丕一直沉默不语,司马懿便开始在心中捋顺各项事宜,以揣测帝心。以魏代汉的受禅大典举行得很成功,三公九卿、侯爵贵族,各军将领和前来朝贺的匈奴单于等来宾足有好几万人。司马懿至今还记得,那刘协被迫跪在地上,把传国玉玺和万里河山交到曹丕手中时,那悲凉无助的神色。
据说曹丕连谥号都为刘协准备好了,就是“献”字,汉献帝,当真无比贴切。
司马懿的唇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其实曹丕篡汉,实在不是一个很高明的招数,司马懿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以后这招禅让,将会成为一种政治游戏,不断地被人模仿,被人超越,逐渐便会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君弱臣强,便会有禅让的戏码不断上演,而这个祸根,便是曹丕亲手埋下的。
司马懿的心脏无法克制地狂跳着,他知道若是曹操死前登基,绝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毕竟曹家天下就是曹操一手打下来的,这与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和楚汉相争得胜的汉高祖一样,用武力说明一切。可惜曹操一生都谨守着君臣之礼,却没曾想到他的儿子曹丕在他死后连一年都等不及就撕开了最后的那层遮羞布。
这样脆弱的王朝,还真是想要有亲手摧毁它的欲望啊……
司马懿拢在袖筒中的手微微颤抖,他与旁人不同,脑袋可以转的角度比常人多上许多,可以看得到背后的东西,相术上有云,这是“狼顾”之相,是野心勃勃的表现。
曹操相信相术,终身都没有重用他,但他却适时地与曹丕搞好了关系,成为了后者最亲近的幕僚,也成为了曹魏王朝升官最快的奇迹。
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司马懿自诩为博学洽闻,不下那传说中的卧龙凤雏二人,曹丕也甚为依仗于他。司马懿在转瞬之间已经把最近朝中发生的事都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又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曹丕在把玩着一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忽然间醍醐灌顶搬醒悟了过来。
这玉带钩,好像是甄后的遗物。
甄后被曹丕赐死,虽然蹊跷,但也尚无近臣会不识抬举地前去质疑。毕竟郭皇后现在掌管后宫,正当得宠,而一直留守在邺城的甄后一向不为人所知,只是传言那甄后极美,可就算再美,这么多年都未在曹丕身边服侍,这感情恐怕也会少得可怜了。
更何况,司马懿所闻,那甄后被赐死之后,被以发覆面,以糠塞口,让她死后都无颜见人,连像阎王爷开口诉苦的机会都没有。曹丕如此不留情面,司马懿揣测这并不是后宫争宠内斗的原因,恐怕是另有隐情。
难道是和宫中流传的那样,曹植与甄后有叔嫂禁恋?
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甄后被赐死也就算是了结了,哪曹植争夺继承权已然失势,翻不出多大的风浪来,也不值当曹丕如此烦恼。
难不成是后悔赐死甄后了?才拿着甄后的遗物这样怀念?
司马懿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怀疑,如果思念甄后,那叫他过来干吗?继续想着各种蛛丝马迹的司马懿,浑然浑身一颤,想起了着几日曹丕对待曹叡的态度……
曹叡便是甄后所出,是曹丕的长子,长其他诸子数岁,已是曹魏王朝铁板钉钉的继承人。可是曹丕却一直未立他为太子,甄后被赐死之后,这曹叡的处境就越发的微妙起来。司马懿本觉得甄后就算不贞,也不会动摇曹叡的根本,但他突然想到,曹丕纳甄后当年,曹叡便出世,甄后原石袁绍的儿媳妇,这难道……
“仲达果然敏锐。”曹丕虽然一直在摩挲着手中的玉带钩,可是也并未忽视书房中另一个人的动作。当他感觉到司马懿的呼吸沉重了些许之后,便知道后者定然已是猜到了内情,这也不能怪他不言明,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事情,实在很难说出口。
曹丕其实并不怪甄宓怀着其他人的孩子,他父亲曹操好人妻,甚至还把别人的儿子都拎过来当养子,这多少也影响了曹丕的观念。曹操对其中一个养子何晏的宠爱,都让曹丕眼红,年少时没少当众讥讽那人为“假子”。但何晏只是个特例,曹丕和其他两个养兄弟秦郎和曹真就相处得不错,所以,如果甄宓在最开始和他说清楚的话,曹丕也会一视同仁,把曹叡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但也绝不会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司马懿打量着曹丕阴沉不定的表情,斟酌了片刻,便把握住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如果曹丕确认了曹叡不是他的孩子,那么还能有什么可纠结的?直接调离都城任其生死由命便可。现在难就难在,没人知道这孩子究竟是不是曹丕的儿子,不足月生子也属常见,恐怕就是连那个被赐死的甄后,也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司马懿回忆着曹叡的容貌,那孩子眉清目秀,定是像极了那甄后,从长相上应是看不出什么。
这事委实有些棘手。如果曹丕还有另外一个年岁相当的儿子,并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让另一个儿子来继承大位。可现在除了曹叡之外,其他诸子都甚为年幼,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未知。
所以此事的关键,便是需要证实曹叡是否曹丕的亲子,那么反过来呢?如果证实袁熙不是曹叡的亲父?
司马懿沉默了半晌,便道:“陛下,可滴骨认亲。”
滴骨认亲一词,在不久前曾风靡一时,孙权谢夫人之弟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了一件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
滴骨认亲指的便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缘关系,如不能则表示没有。袁熙在十多年前便和其弟袁尚一起在辽东被人杀死,埋骨之处不难寻找。
草皮早已采用此法,闻言暗叹一声道:“莫提此法,那袁熙和其弟还有数位侍从葬在一处,早已分辨不清。”曹丕说得含糊,实在是不想告诉自己这最信任的近臣,实际上他把曹叡的血都滴过了那几人的骨殖一遍,结果全都渗入。
这也太扯了,难不成这些人都是曹叡的父亲?都有亲属关系?他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彻底验证了那谢承所说的乃是胡言乱语。可惜他不能自曝家丑,否则真是要驳斥那谢郎中一番。
司马懿本想提及骨殖混乱一处也无妨,只要有一人的固执渗入,便可辨出亲子关系。但他看着曹丕的脸色阴沉,便知道这法子早已试过,肯定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
身为臣子,就是要为天子分忧。司马懿迅速地分析了利弊,也知今日之事,乃是曹丕发发牢骚而已,并不想他多嘴生事,而且诸位公子尚且年幼,曹丕春秋鼎盛,选太子之位也并不急于一时。
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哪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意见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不同的结果。
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尔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晚他听闻了一个皇室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
司马懿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叡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叡。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叡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叡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
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
公元2012年。
“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叡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
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叡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的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的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叡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实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徽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玉带钩 完】
小剧场:
老板啊,再八卦下,那曹丕为什么看哪那个何晏不顺眼啊?
老板:晋书《语林》上有记载,说晏少时聪慧过人,曹操宠若诸公子……
医生:继续往下念啊!晏美姿仪而色白,魏文帝疑其著粉。夏月予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哎哟喂!这曹丕可真好玩,怀疑何晏皮肤白是因为涂了粉,就特意大热天约他喝热汤面,结果那何晏擦完汗后,脸色显得更白了。还衍生了一个成语,叫傅粉何郎,当真是美男子啊!那曹丕果然是嫉妒人家长得比他还帅!还称他为“假子”,喏……“假子”……这不会是古代“伪娘”的意思吧……
老板:……
第五章 哑舍·定盘珠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的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縯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的遗产还算丰足,这是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了顶了天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膛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无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这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的看着,心里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的排斥不满,最近甚至要开始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样子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配,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只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很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一阵失神。班上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
“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
刘秀怔了证,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缴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时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
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
“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的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縯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縯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縯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縯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事态的发展不对,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縯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必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他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縯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縯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的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有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縯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每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縯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又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还主动宣称“是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地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绿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他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得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邺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大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那一句吗?老板勾起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沉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有醒来,老板倒是很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人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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