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朱门

_2 林语堂 (当代)
  春梅专心地听,没有插嘴。香华则一向对丈夫的生意不感兴趣。柔安一心想去听大鼓。在北平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去听人说书,那些说书的都有一种专门的技艺,把歌曲和音乐揉进故事里去。崔遏云是北平来的。何况,柔安读过一篇文章谈及这个女孩的表演,文章上署名“飞”。一吃完晚饭,大伙儿都准备好到笛笙楼茶馆去。
  四
  茶楼还是和平常一样喧闹,杂乱空荡的墙,早几年前就该粉刷的斑驳柱子,变了色的桌椅,边上还有一道灰扑扑的废梯。但是在气氛上迥然不同,而且观众之中不乏衣着考究的人士。报上评论都在赞扬这位唱大鼓的艺人。星期六晚上总是比较叫座,有学生、有店员,连市政府和铁路局的职员们也带着全家大小出动。茶楼的生意是空前地卖座。掌柜的看着人们一批批地进来,好几次笑得嘴都合不拢。
  李飞三人来得很早,占了中央一张离戏台只三两尺的好台子。座位经过特殊的安排,其他客人看到几张台子柱上“已订”的牌子,都猜到了会有重要人物来。
  掌柜的亲自跑来和文博他们打招呼。文博很忙,他认为帮忙就该帮到底。首先他到后台自我介绍一番,想借着安排招待券的机会,看看杜小姐。然后把记者带去见这位唱大鼓的名伶,经过这么一宣传,遏云的声名大噪。茶楼夜夜满座,于是她延长了两个礼拜表演。这件重要新闻的大标题和李顿爵士到达上海的消息一样,用墨色的铅字印出来,而且还更吸引读者。观众里有不少是游客和穿灰色制服的军人。观光客到了西安,观赏崔遏云的表演竟成为必看的节目之一。
  李飞紧张极了,他希望能再见到柔安。范文博最先看到杜氏一家人走进来。
  “他们来了,小杜和他太太。”
  李飞转身张望。走在前头是位梳着高髻的摩登少妇。接着是前市长的儿子,手上拿着手套,一副参加盛大舞会的派头。在后面走着的是穿黑衣的柔安,以及一位比她们都漂亮的少妇。
  李飞想起了几年前曾经在上海的一个舞会中见过小杜,祖仁——旁人介绍说是杜恒的孙子——大概比他大四五岁吧。后来他听说小杜出国留学去了。李飞认为祖仁可能不记得他了。
  柔安穿了一身简便的旗袍,除了玉耳环之外,再也没佩戴其他手饰。她正忙着愉快地和那位神秘而又美丽的少妇说话。
  李飞的心兴奋得怦怦跳。少女脸上那种高雅的安详和快乐的热情交杂的神态,特别吸引着他。他把柔安指给文博看。
  “你该谢谢我。”文博得意地说。
  “那个和她说话的漂亮女人是谁?”
  “从来没见过。”文博认为自己应该对西安的社会圈子了如指掌,答不出来似乎很没面子。
  李飞背对着走进来的人。当他们一行走过他身边时,柔安一眼看到他霎时满脸羞红,她仿佛要说话又忍住了,走向前坐在她的座位上。她兴奋地在春梅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离开座位走了过来。李飞立刻站了起来。
  “你好吗,李先生?”
  她并不想掩饰声音里的快乐。
  “很好。你的伤怎么样了?”
  就这样,他们像老朋友似的谈着。她打量着他,似乎要确定面前这个她一个礼拜前才认识的男人是活生生的。他的头发向后梳,仍是那顽皮的笑容,仍是那活泼的眼神。
  “我猜你会来,收到招待券了?”
  柔安眼睛一亮:“是你送的?”
  李飞点点头:“我一直想再见到你,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朋友文博认识这里掌柜,于是我们碰碰运气。我本想打电话邀你来,却又不敢。”
  他转身介绍他的朋友。文博照例摆了一副庄严的表情,站起来鞠个躬。春梅和香华都回过头来看。祖仁正在看别处,似乎不希望被人打扰。这个从美国回来的留学生,看起来好像和茶楼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似的。
  柔安回到她的座位,向他们说明招待券是谁送的。当她瞥向李飞的台子时,并不掩饰隐藏在眼里、嘴里的笑意。
  不久其他的台子也客满了。掌柜的走上前向贵客打招呼,然后走到李飞的台子,对文博说:“范老爷,崔姑娘要谢谢您,她请您点一段您爱听的故事。”
  文博征求两位朋友的意见,李飞朝柔安点点头:“问问那桌的小姐她要点什么。”
  当掌柜的走近柔安,她有点吃惊地挺了挺腰。
  “《宇宙锋》。”她大声地说。
  这时祖仁注意了一下。他看了看范文博,问柔安那桌的客人是谁。他忘了《宇宙锋》是一出冷门戏。
  崔姑娘出场了,她穿了一身袖子长而紧的蓝缎旗袍。她的头发卷成时下最流行的发式。面前摆了一张直径十二吋的小鼓。观众热情地鼓掌喝彩。范文博也随着其他人鼓掌。她爹则穿着褪了色的旧蓝袍,正在将三弦调音。她对贵宾席上的客人看了看,然后宣布故事的名字,并且说明这是客人特别点唱的。
  她徐徐地开始,圆润的声音轻易地传遍了整个大厅。《宇宙锋》是在说宇宙界的疯狂,一个女子拒绝被封后的戏剧故事。命老百姓筑万里长城的暴君秦始皇死了,善良的太子因为反对父皇的暴政,正被放逐边疆。于是宰相赵高假传圣旨,拥护始皇淫荡的次子继承王位。为了巩固他在皇帝面前的势力,赵高希望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宫里当皇后,这件事皇帝已经答应了。但是赵高的女儿知道老百姓都在暴政的统治下痛苦呻吟,而国家的政权也四分五裂了。她还知道那位善良的太子也已被假圣旨害死了。当皇上亲自下诏娶她为妻,她无法做主拒绝,于是她将计就计,装疯卖傻,使他们的计谋无法得逞。
  崔姑娘把她装疯的那段学得惟妙惟肖。她不认父母;她吐着猥亵、淫荡的言语,带着歇斯底里的狂笑。对她而言,世界变得颠倒混乱。上了金殿见到圣上,她疯得更厉害。击鼓声愈来愈快。她说了一大串的激烈言词,辱骂他、嘲笑他。这些话也只有疯子才敢骂。她质问皇上到底是如何处置他哥哥的?他为什么被杀了呢?
  有时她温柔婉转,有时她又愤怒地扯紧嗓门儿,皇上怒火膺胸地恐吓说要将她处死。疯女仍然发笑,只是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中,皇帝相信她是真的疯了,于是决定不立她为后。崔姑娘用歇斯底里的获胜狂笑声结束了这段说书。
  每当赵高的女儿冷嘲热讽地辱骂暴君一句,观众就鼓掌一次。崔姑娘伶俐的口舌、动人的语调,完全掌握了台下的情绪。
  柔安似乎很受感动,在故事结束时她大声喝彩。她真的是被吸引住了。当观众七嘴八舌地赞美时,她回头看了看李飞。
  崔姑娘喝了口茶,坐下来喘着气。台下闹哄哄的时候,她和她爹说了一些话,然后站起来继续说其他的故事。她早已带起了整个场子。观众欣赏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以及她声音里的感情。光说那一面小鼓在她熟练的敲击下发出来的各种节奏,就够听的了。
  李飞并没有专心地听。柔安现在也活泼乱动,不再全神贯注地听了。她笔直地坐在位子上,身体微微地向前倾,好看到他。在这一身简便的黑裙衬托下,雪白的脸上充满了青春的气息。他真希望自己有这份勇气走过去坐在她身边;但是她们的台子没空出座位,何况祖仁又是一脸神气活现的表情。算了。李飞这辈子最讨厌对自负的人多礼,生怕别人误会他。
  崔姑娘又结束了一段精彩的表演,台下掌声如雷。跑堂的在场子里来回穿梭,卖些橘子、梨、花生和糖果。茶楼里面很热,柔安摇着白手帕扇凉。台上休息的时间很长,茶楼趁机赚了一笔。祖仁不耐烦了,他拿出香烟,放在镶了金边的烟嘴里,摆了一个适当的角度。
  茶楼是公共场所。任何人只要花两毛钱买票,就有权利进来。在遏云表演的这些晚上,称这批人是争先拥挤的群众总比叫“观众”要恰当得多了。这些人包括了三教九流,而且还有很多闲游的败兵夹杂其中,算起来观众的举止已经是很文雅的了。
  范文博可不是那种姑息养奸的人。他的保护网广布在茶楼里里外外。虽然屋顶是坚固而又防水,但是总免不了有拳头来坏事。范文博在“河南红枪会”中位居“大叔”,也就是说,在这个联盟组织里是第三号人物。秘密组织渗透到下层社会、戏园子、茶楼、酒馆,那种地方难免发生暴力纠纷,总是仰赖帮会来保护。
  李飞向柔安招手,示意他这桌还有些空位。柔安和香华一块儿走过来。李飞和柔安说话
  ,蓝如水则和香华聊天。
  春梅没和柔安她们一起过去,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很难向人介绍。
  “杜小姐,和你们坐在一起的漂亮姑娘是谁?”文博问道。
  柔安看了看香华,犹疑了一会儿:“她是替我叔叔照顾孙子的保姆。”
  如水对香华谈及他在城里参观了一座回教庙宇,那是几世纪前元朝建筑的。他告诉她远在一千年前唐朝的时候回人自中亚来中国的经过。香华从来没进过回教庙宇,因为她丈夫不感兴趣,而她又不敢单身前往。她听得津津有味。
  柔安的心思里只有李飞。
  “让我看看你的表。”
  柔安伸给他看。她的手又白又嫩。“还在走,我拿去修过了。”她愉快地对他笑着说。
  “很高兴那时候你把表弄丢了。要不然你跟其他女生回学校,我也不会认识你。这叫做缘分。”
  她盯着他的眼睛,低柔地说:“你相信缘分?”
  “大概吧。我也不知道,我宁可信其有。命运拉着线,而我们对它却毫不知情,这样比较有意思。主宰命运的神仙真是幽默大师。他喜欢捉弄人,看到一对男女为爱情受折磨,他就开怀畅笑。这才扭动了线,使他们团聚。等到那对男女顺利地订了亲成了婚,他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有时候他也是个愚弄大师。”
  李飞的眼光停在她身上。他喜欢刚才她走过来,只简单地说一声“你好吗?”的方式。那时她脸红了起来。他很健谈,她被迷住了。
  “告诉我为什么点这段《宇宙锋》。”
  “这出戏我曾经看过一次,过后一直忘不了其中的剧情。有些故事我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当初这出戏好令我感动。”
  “我告诉你为什么。这出戏里面有位善良的太子和僭位的险恶王子。赵高的女儿爱上那位善良的太子,这就是为什么她疯了。”
  “咦,我也是这么认为哩!别人从没有这种说法。那么她应该是真的疯了。真高兴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两个都对。”两人大笑。柔安很愉快地望其他人。李飞很孩子气。
  “我可不可以再和你见面?”他问她。
  “嗯?”
  “我不敢打电话到你家。”
  “你可以打电话说是要找唐妈。”
  “你能不能出来和我吃顿晚饭?”
  “出来是可以,不过不能吃晚饭。叔叔会找我,我又不想解释。”
  祖仁在另一桌很沉不住气。他付了茶钱,丢一块大洋在桌上,然后点点头示意女士们跟他走。
  香华还不想走,不理他。他多事地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走吧!”他说。香华恼极了,继续聊天。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一个当兵的喝太多白干酩酊大醉,漏听了遏云的表演,他正用力地向前挤去。
  “遏云,遏云,出来!你老子叫你出来!”
  观众拍手大吼。
  “喂,遏云,出来!”
  掌柜的走上前。“她已经唱过两回,累了。”
  “她不认得她老子?你看她出不出来。”
  这个醉鬼从腰带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向台上开枪。观众惊愕得大声尖叫。
  一直在场观看的范文博站了起来,丢了一个眼色给满布在大厅里的“侄儿”们。他扬了扬头说:“把他扔出去。”
  这个当兵的伸着颈子瞪着台上看。有一块酷硬的东西自后面敲了他的头。他双膝一软,就瘫在地上了。帮会里的兄弟们拿走他的枪,把他拖了出去。紧张的观众这才松了一口气,开始疏散。有人大叫:“干得好!”
  祖仁已经开始向外面走,女士们跟着他。春梅经过时,迅速地朝李飞的两个朋友看了一眼。他们站起来笑着道别。当柔安走过李飞身边时,李飞问她:“怕不怕?”
  “还好,幸亏他被撵出去了。”她说。
  她离开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五
  杜家人离开的时候,茶馆外面围了一大群人。祖仁很不舒服。他到过国外,也见过比说书更好的娱乐节目。他是纯粹陪太太来的。这里没有通风设备,空气很坏,不加罩的灯,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走出来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感到好过些。二月的夜里空气冷冷的。祖仁把车开到门口,让女士们上车。几个乞儿围着他们讨钱。祖仁有点生气。原则上他不赞成向人伸手要钱的乞丐。“别对他们施舍。上车吧,咱们离开这儿。”
  香华扣上皮包,坐到前座上,感觉很气馁。柔安和春梅坐在后座。祖仁砰地关上车门,走到另一边,坐在他的位置。围观的人们还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辆派克大型名车黑亮又精致的车身。祖仁打开前车灯,按着汽车喇叭。喇叭不是嘟嘟响,而是发出“梭、多、来、咪”四个音符的旋律。引擎先是咳了一会儿,然后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的汽车又作怪了。他猛然一踩油门,车子晃向旁观的人群,几个小叫花儿都吓得跑开了。
  “哦,老天爷。”香华差点叫出来了。
  “咱们真不该到这个鬼地方。”
  “你这样会撞死人的。”
  “我从来没出过事。”
  祖仁面带怒容。他觉得跟一个紧张兮兮的女人争执,根本于事无补。前车灯摸索着街道,照亮了几条直直的窄巷,他们开到大街上了。大部分的店铺都打烊了。黑暗中没有人说话,只听到引擎的哼哼声。祖仁停车点了一根烟,香华一言不发地偏头看着他。
  “我看不出那有什么好看,既不是唱戏又不是演戏。故事嘛,更多是枯燥乏味。”他说。
  “除了你,大家都爱听。”香华说。
  “我实在是被迷住了,不管她说什么故事,我都百听不厌。”柔安说。
  对祖仁来说,要他喜欢这个他已经回到的都市,一直都是个挑战。他到美国留学,专攻“企业管理”,简言之,他对身边那股懒散、不求效率的调调儿感到很不耐烦。他已经尽全力帮助这里走进现代了。全西安只有他的办事处有一组橄榄绿的铁柜,存放档案的夹子和一张会回转的椅子。不过烦恼也开始了,他必须训练土里土气的职员去习惯使用档案卡。把卡片弄得有系统之后,他这才发现在中国字中竟然没有索引制度,没有一个可以操作现有的资料。他咒骂《康熙字典》,他在这本字典里找不到“为”和“包”这两个字。“为”是猴子的象形字。他又怎么知道这个字的语源呢?“肯”字好像是“月”部。结果他是在“肉”部找到这个字,因为这个字的原意是“著骨肉”。他自觉中国文字应该废除。职员们把他的档案夹弄得一团糟,继续回去做他们旧式的记录本子。
  当他想起在纽约大学修会计、大众传播和推广销售等课程,不禁失望得喃喃诉怨。由于没有铺设铁路,他那三岔驿大湖里的咸鱼仍利用驮车、马车和舢板对外运销,他的血液中流着一种杜家人遗传的神秘天性。如果他发觉自己不适应西安,处处格格不入,那么他要西安来适应他。他要开发道路,所以他着手经营水泥工厂。最近他体重大增,仿佛有无穷的精力可用似的。他本来就不想来听大鼓嘛。其实也不是失望,那就跟他原来所想象的差不多——原始,不经修饰,几乎可说是半开化的玩意儿。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真该看看纽约露西剧院,那灯光、布景和舞群。一分钟都不用等,连一秒钟都算得好好的。”
  一谈到美国,他总是很热烈。只有这时候他才有诚意和信心。
  车子里没有人答腔,他不说了。真是对牛弹琴嘛!他觉得好孤寂。
  香华没有反应,是因为刚才被弄得很气馁,再说,她多次听丈夫热烈地谈及美国。她没去过那里,根本接不上嘴。只有听的分儿。每次他因西安的某件事而作呕的时候,她心里都作了准备。平常柔安会问他一些美国情形,不过,她现在心不在焉。她正在想李飞,以及他说的缘分,尤其他说命运是位愚弄大师。车子转了好几个弯,在他们家大门停了下来。祖仁让柔安和春梅下了车,然后继续驶回自己的家。
  春梅和柔安下了车,她顺道经过传达室看看一切是否正常,然后和门房笑笑道晚安。
  门房老王年约五十岁,跟着杜家已经三十年了。他看了看天色说:“梅姐,你们回来得挺早的嘛。”
  “是啊,你现在可以锁上大门了。可别忘了西院的边门哦!”
  “不会的,梅姐。”
  老王眼看着“梅姐”十七岁那年进杜家当小丫头,又眼看她爬上有权势的地位,能干得可以独当一面了。她常常帮他的小忙,替他掩饰一些过失,他感激她,愿意在她手下干活儿。例如前一天晚上他忘记锁上边门。春梅发现了就直接来告诉他,没有向老爷报告。
  她和柔安走进第一个院子,唐妈正独坐在那儿等柔安回来。春梅向她们道了声晚安,就走进老爷和太太住的第二个院子。
  她先进房去看两个孩子,九岁的祖恩和七岁的祖赐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宝首饰、脱下晚礼服,换上棉袍,走进厨房看看佣人有没有依照她交代的,十点钟的时候把药汤端给老爷喝。
  杜范林正在太太的房里说着话。春梅进来,向床边走去,问道:“婆婆,您需要些什么?我去泡杯茶来。”
  “不用了,现在既然你回来了,你们两个可以走了,想睡了。”彩云说。
  春梅的礼貌太周全了,彩云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
  春梅年轻有活力,她的脚步从早忙到晚没休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处理,她已经成为这幢屋子里发号施令的灵魂人物了。虽然没进过学堂,可是她记得哪些日子该去收租,哪些日子该付款结账。很多地方她像是当家的少奶奶,只不过她还和老爷同榻而眠罢了。她懂得如何应付老爷,怀柔太太,赢得年轻一辈的好感。家里的佣人都怕她,因为没人能瞒得过她,又因为她为人公正,不摆架子,他们也尊敬她。她很愿意亲自当家,而且避免责骂佣人,所以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觉得越来越有必要对佣人严厉,来维护自己的权势。如此一来,佣人们对春梅比对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暧昧”,这不是她本身的错。她对这点也有些不高兴,不过她真的应付得很好。
  ***
  春梅的出头不单靠她本身的条件,也要归功于杜范林狡猾老练的特质。地方上仍公开流传前市长并未纳妾的虚言。如此一来,我们对书中混淆称谓更感困惑,读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家那年,只有十七岁。她不但有令人侧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头脑。十八岁时她愈发标致艳丽。杜范林关心着公共道德,但却禁不住被这个聪明、貌美的少女给迷住了。他送给她大批的礼物,要她来侍候他,避开那些对他尊敬的众人的眼光,他向她求爱。
  在帝制时代,丫头如果替老爷生了孩子,自然就会被纳做偏房。但是杜范林一向是公共道德的拥护者。身为现代先进的市长大人,他曾经对纳妾制度加以抨击哩。现在他不能公开地纳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认自己的亲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从未公开发表反对纳妾的言论该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许配给园丁,领养了孩子以继承亡故长子的香烟。结果孩子的辈分降了一级,不过他不得不替长子的香火问题设想。于是他要孩子喊他爷爷。他一向想拥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严。那时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如果祖正还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妇,这时候杜范林是早就该当爷爷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卧室隔壁的后室里,就当做孩子的保姆。园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可是杜范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场绯闻,立他的孩子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辈。
  过了两年,祖赐跟着出世了,纸包不住火。他给园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园丁一脚踢开了他的施舍,辞职不干了。“真是不识好歹的家伙,他哪儿还找得到三百块钱?”
  妙的是,杜范林每天听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爷爷”,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这两个儿子的爷爷。这么一来全乱了,春梅的两个儿子只得叫亲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
  杜市长非但不受困扰,而且还引以为乐。一连串“姑姑”、“叔叔”、“爷爷”,把这个事实上只包括父子两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创规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对她说。
  杜范林利用杜恒大夫的名义替儿子命名,也正是显示他的一种天赋。四个儿子的名字第一个都是“祖”字,指的是杜恒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赐(祖父的赐予)。
  谈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其实两个都是他自己的‘恩赐’。他生的、他种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说。
  春梅是女佣,不过不管你怎么称呼她,她总是个女人。古老传统里,她会被收做偏房,不行穿裙子,只能穿旧长裤。问题二十世纪是二十年代的现代女性突然换下短衣长裙,改穿旗袍了。没有任何传统规定姨太太不能穿旗袍。有一回,春梅开玩笑地说,她很想做一件旗袍穿穿。当时正流行穿旗袍,况且穿上旗袍显得好高雅。杜范林喜欢这个主意,大表赞成。杜太太仍然着短衣长裙。样式稍稍地改变一下——就像军人制服上加一条杠似的——这对杜太太来说,地位上充满了极大的影响。春梅不但变得更漂亮、更时髦,而且也使得正室和半妾半婢的姨太太之间的利益混淆不清了。太太稍稍失势,春梅的权势却很明显地升高了。
  刚开始那几年,“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还小的时候,春梅却站在餐桌旁边、服侍老爷太太吃饭。一天春梅为太太裁着衣裳。杜太太为了杜范林到春梅屋里睡觉的次数比进她的房间还多而生气。她喃喃地发着牢骚。那天早上春梅做的每件事都不对劲。她忘记把毛巾换掉,把茶壶放下时,又溅了一桌子的水。她只好去换另外一个茶壶。一切就绪之后,太太又发觉开水还不热、温温的。
  “你这小巫婆、丫头、狐狸精,如果你心不甘情不愿,那就不要做好了。你简直忘了自己的出身。当初要不是我收留你,现在你还不知在哪里呢!穷人家的丫头片子!你这个狐狸精盯着男人不放、勾走男人的魂、凭你淫荡的……”太太说。“彩云”是太太的名字(女人的名字常常把人骗住了)。其他话实在不宜记下来。
  春梅忍下一切的侮辱,向她赔不是。现在太太正瞪着她看,使她手里的剪刀不觉抖了起来。“多彩的云霞”气炸了。“你这个白痴、笨蛋,前世注定的万代仇家!”
  她拿下春梅手里的剪刀,不断地戳刺她的手臂。那夜春梅伏在床上大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求杜范林让她带着两个儿子搬出去住。
  第二天午饭,春梅站在她两个稚儿身后,虽然臂上缠着绷带,仍然以女佣身份侍候大家吃饭。
  “春梅,坐下来。”老爷说。
  春梅吃惊地张大眼睛。
  “春梅,这是我的命令。你是我孙子的娘。从今天起,你和祖恩、祖赐坐在一起。”
  春梅胆战心惊地坐下来。彩云的眼睛在冒火,她知道这是丈夫在间接责备她的所作所为。
  妻和妾之间的另一条界线又抹消了。在老爷嘴中,她是“祖恩的娘”。在太太眼里,她还是“春梅”。祖仁和柔安喊她“梅姐”。在两个孩子心目中,她是他们的“阿姆”,这在方言中意思是“娘”。要是老爷过世了,还非得要上海律师工会或者一流大学里的法学院才能判决春梅究竟算不算杜家合法的一份子。因为她既没迎娶入门,也不姓杜。
  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大家好在见惯不怪,接受了这个事实,您就甭去想这么多啦。春梅的伤心复原了,而且过了几年,连手臂上的疤也几乎看不出来了。
  女人不知不觉中深受男人的宠爱,就如浪潮的升涨和森林的蔓延一样,细微而不易察觉。春天一到,森林就更接近田野。香华入杜家门之后,春梅不但开始搽胭脂、抹面霜,甚至头发也剪短、烫卷,像是个时髦的女人,当然这一切都博得杜范林的热烈激赏。他觉得十分
  得意。社会禁止他宠爱别的女人,他内心感受到一股反抗的胜利喜悦和报复快感。
  彩云看着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为了报复,她故意雇用一个年轻漂亮的丫头。这个新丫头没做很久。春梅察觉了一切,没让她待下去。
  香华第一次到杜家,有点看不惯这种情形。她是个受过大学教育的新时代女性,何况又出身上海的世家,家里的佣人都很有分寸,而现在要她和一个女佣同桌,她觉得是一大侮辱。尤其,香华说话又直言无讳。能够安抚香华,把她争取到自己这条线上,才真正地现出春梅的本事。她跟着孩子们叫香华“二婶”。她坚持要谦逊得像个女佣似的侍候香华。香华一吃完饭,她敏锐的眼睛第一个注意到,立刻起身替她添饭。香华刚到西安的时候,春梅抽空陪她逛街买东西,把最好的商店介绍给她,总是微笑地喊她“二婶”,并且替她拿大包小包的东西。
  ***
  那天晚饭时,春梅由父子二人的谈话和柔安被激怒的表情中,感觉出三岔驿谷地一定发生了严重的事情,引起家人的争吵。她一声不响地听着,因为她对三岔驿一无所知;杜范林也不愿意和她商量。第二天她来找柔安谈这件事。
  “老头子收到你爹关于三岔驿水闸的来信,我搞不懂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爹和你叔叔这么一来一往地写信。”
  柔安向她解释,又说她爹叫她在放春假时上三岔驿一趟。
  “我已经将近一年没见到我爹了,不过他也曾在信上告诉我这件事。你也知道,祖仁打从美国回来后,就筑了那道水闸。回人住在湖的西北谷地里,那块谷地都靠湖水流下来灌溉。水闸一建好,河流的水位就降低了。我爹说,回人田里缺水闸灾荒,谷地里的居民都很反感,怨恨不已呢!”
  “我懂了,当然,二叔建水闸是怕鱼群流入河里去。你还记得吧?他住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听他兴奋地说过这件事。他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计划哩!”春梅说。
  “没筑水闸之前,鱼量还是有很多,根本用不着去截断回人谷地水源。我觉得这么做真刻薄、恶劣、自私。我爹给我的信中说到,水闸会引起很多纠纷。”
  春梅试图了解情况:“我想,剥夺邻居的水源实在与我们的家风不合。”
  “叔叔怎么说?”
  “他说你爹疯了,他自己知道他该怎么做。”
  “我听过爹告诉我一些新疆回变的故事。他这么担心,一定有他的理由。你想象不出来那边的情况。大湖以北全都是回人区。那边已经发生过流血事件了。
  柔安告诉春梅,她常常听她爹说起当年爷爷如何替三岔驿免除一场暴动叛变的经过。那边一向呈现一个不易处理、易爆发的状况。往往会引发民族间战争和残杀。她也听过很多有关左宗棠把三岔驿产业送给北家先人的好听故事。
  柔安的曾祖父是一八六四年至一八七八年间追随左宗棠镇压“回变”的一员部将。大夫杜恒就是从他的手中继承了官职和三岔驿的产业。那时甘肃的回人侵犯西北两省,甚至攻入西安。整个新疆都在闹叛乱,由突厥名将雅库布贝格所领导的。
  左宗棠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了不起的政治家。他是第一位成功地将汉人带入新疆的人。当部队向哈密沙漠西行推进时,他命令士兵种植树木,并且在沙漠边缘开垦了不少田地,作为他们的安全基地和粮食来源。为了传入养蚕事业,他叫士兵的眷属们利用腋窝及胸部挟带蚕卵。据说有些蚕卵在他们未到达新疆时,已经孵化了。士兵还带了柳树苗和弓箭、油布伞去。直到今天,新疆境内通往哈密的路旁的杨柳,还叫做“左公柳”呢。那是个伟大的成就。“回乱”弭平后,柔安的曾祖父得到甘肃南部大夫的荣衔,三岔驿的大湖封给他当私人产业。他死后,儿子杜恒继承他的官职、头衔和那片大湖产业。
  虽然左宗棠是个行政人才,但是对土著却毫不留情。他认为千年以来,西北边疆上的突厥、龟兹、准噶尔、多萨克、鞑靼等十二种族产生的周期性大屠杀和宗教暴动问题,惟一解决的方法,只有建立汉人殖民地,强迫蛮人改变宗教,以及接受汉人的生活方式。他杀回僧、毁寺庙。当武力镇压了叛乱后,许多部落被夷平,回人也被征服了,但是都怀恨在心,怨恨不已,所以他一死,叛乱又开始了。
  ***
  三岔驿和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样,南部的岷山稀稀疏疏地住了些西藏人,盖有一些城堡喇嘛庙,北部在洮河上游的肥沃谷地里住了一支突厥的部落,他们是为了贸易和农业才流散到北边来的。杜恒手下的汉军本来也是动辄以征服者的姿态对付回人。但是,当剥削土著、残杀回人的事件传到他耳朵里,他对手下一概严厉处分。钓鱼就是个问题。回人为了生活,想在湖里钓鱼,杜恒任他们自由地到他的湖里钓鱼。尽管这湖是他私人财产。他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是他凭着公正待人,终于赢得回人的好感。
  一八九五年西宁发生回变,回人为了报复左宗棠手下对回人施加的酷行,而对汉人进行大肆屠杀。回教徒凶性大发,眼望着就要导致毁灭了。据说,无辜牺牲的汉人和回人共高达二十万人之多!叛变眼看就要伸向甘肃南部了。杜恒把回僧“阿亨”叫到他的办公所,把整个局势告诉他之后,带着冷静的表情直直地看着他。回僧微笑着,杜恒拍拍他的背,表示友谊,两个人什么话也没说,整个三岔驿就免掉了一场恐怖的屠杀,而其他地方却无一幸免。
  春梅深受感动。“我不懂是什么促使二叔这么敏感、紧张、活跃,他眼中含着冷酷的眼神,脸上的肌肉也总是绷得紧紧的。”
  “你也这么觉得?我觉得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很满意。他一定是从美国学到了那种紧张、活跃的态度。他吃饭好快,好像把吃饭也当做成例行公事似的。当然叔叔很高兴他帮着扩展咸鱼生意。”
  ***
  祖仁和香华住在东区的一幢屋子。身为杜恒的孙子,不陪父母在老宅里,在他父亲的眼里实在是不忠、不孝的行为,但是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那幢房子有个紧挨着邻居的小花园,但是这座现代化的花园有白色的粉墙和绿色的百叶窗。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房子里有个瓷浴缸,浴室里的白瓷砖一直铺到半墙上。祖仁装了个淋浴喷头,幻想自己又回到美国。他总是使劲地擦洗身子。他一丝不挂的身子不很好看,而且他总是溅了一地的水,香华常常被吓着。她不懂,既然有个浴缸,为什么男人连洗澡也不肯安静坐下来。
  那天晚上从茶楼回来,香华走进她的房间,脱下衣服,觉得刚才玩得很愉快,又认为今晚的气氛被破坏了。这有点像口渴时,当你正喝着一杯水,却有人抢走了茶杯。你喝了水,但是没全喝、没喝过瘾。祖仁很会赚钱。回国之后,他就接下他爹的生意,凭着远见和他所谓“进取的策略”扩展生意。他眼见着新纪元的来临。中国将会有更多的道路和新的建筑物。这些都需要水泥。他发展得很顺利,很快地就成为西安的杰出青年才俊之一。
  祖仁夫妇分房而睡。他走向冰箱,找他那瓶进口的“白马”威士忌。他太太不喝酒。她的舞姿很棒,但是他们已经很久没跳舞了。全西安市连一家高档的舞厅也没有;再加上很少有跳舞的机会。
  冰箱常发生故障。停电或嗡嗡作响。一旦他放弃了,却又恢复原状。有时电线短路,西安竟没有一个人会修理。装船运回上海去修理又太贵了。今晚冰块总结不起来。所幸晚上凉快,他可以不加冰块。他喜欢在上床之前喝一杯威士忌苏打。他觉得自己好高贵,牺牲一切回到这里为故乡和祖国效命。不加冰块的威士忌!
  “我能进来吗?”他敲敲妻子的房门。他拥有受西方教育人士的所有礼貌。地道的中国丈夫会直接走进去。他总是在太太上车前替她开车门,在街上他也走正确的一边。这是一种习惯,不过似乎没啥差别。香华并不觉得他真正尊重女性。开车门让妻子先上并不表示温柔,那种女人内心所渴望的温柔。香华发现!一个男人在国外留学多年,接受了全套的现代教育,然而他对女人的个性仍然不会有所改观。我们无权要求一个纽约大学的毕业生自动变成一个理想丈夫,穿西装、打领带很自然地会使男人脱离乡下人的粗里粗气。不过香华和许多时髦的人一样,总是对西方教育及出国旅游的好处抱着一种莫名、夸张的观念。
  “你去睡吧。我累了。”香华在卧房隔着门说。
  “我只是想在上床之前和你谈谈,达令。”这句话是中文,“达令”却是英语。香华的英语会话还马马虎虎过得去。这个字眼怎么啦?它还是那个英语字眼。当祖仁追求她的时候,这个呢称听起来那么温柔、那么美妙——简直涨满了女人的心房;而现在,同样的字眼却变得发霉而枯燥,像走了调的音乐似的。
  “你去睡吧。”香华一向对他很直率。说起话来像是结婚两三年的夫妻似的。
  祖仁转身走开,觉得比往常更寂寞。
  她已经脱下了衣服,放下结髻的长发。因为消瘦,肩胛骨很明显地突出。她的双颊很特别地晕着——并不是她抹上的厚厚胭脂,而充满了温馨。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孔。婚姻对她而言,像是在吃烘了一半的面包似的,一头是松软的,另一边却是生粗的。她对自己的华服和首饰相当自傲。总是对着首饰仔细看个半天,才锁起来,衣服也是小心谨慎地挂在衣橱里。然后她换上饰着软毛的拖鞋,滑入丝被里。她的睡床镶有闪亮的铜柱。她熄灯后,看见丈夫卧室的门下透出一道白光。
  那道细细的光线令她无法入睡。她还在为茶楼的枪声感到紧张呢,她听到丈夫在隔壁房里不停地踱着步,自己格格地笑了出来。“活该,要是他在茶楼行为不这么粗野,我会放他进来的。”
  丈夫是否仍像从前那样爱着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让她过得舒适。但是任凭他娶哪个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会需要她,让她过得很舒适。对祖仁而言,他学的是经济,虽然不懂得情调,不过却是个很好、很规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们刚结识不久,她就发现自己嫁了一个相当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脑袋只朝一个方向发展。他看不出妻子强烈感受的事情。他一心要建立个好家庭,他所谓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栋房子,让太太穿美丽的衣裳,客人来的时候做些像样的佳肴。然而他自己却从未在意美味的菜肴。连汤里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来。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经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调、音调的细微差别。有些则粗劣简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是他就是无法欣赏遏云那轻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听到的只是表达意思的噪声。那个唱大鼓的名伶说的某些话,都是华丽、冗长,故意虚张声势的废话——他感到很不耐烦,他向来对文学敬而远之,甚至还有些害怕。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太太打开皮包,把钱施舍给那些在街头发抖的乞儿。他说过他不赞成乞讨,这会助长人们偷懒怠惰。大寒夜里,往往会有乞丐冻死在路旁。
  扎稳根基、受人敬重,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干净、进步和水泥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中国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国的水泥地都是那么的干净,躺在水泥地上都不会弄脏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说过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认识他的。那时候他刚从美国回来,带着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轻人吸引力。香华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了。虽然他的皮肤粗黑,但是体格倒是蛮健壮,加上衣着完美华挺。从任何一方面看来,他都具有清醒、能干、庄重、严肃、肯上进青年的神采。他为自己吹嘘,而且大谈美国,香华被冲昏了头,嫁给喝过洋水的人是时髦的举动,也是现代社会的上流阶层。香华觉得这个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在上海快乐地度过了两个月,几乎每两天就到一些闪亮豪华、五光十色的夜总会跳舞。他们和朋友聚聚,到苏州、杭州、无锡旅行,最后才把他们的小家庭安顿在古都西安。
  结了婚,女人会发现两个心灵。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大男人心里的想法和秘密野心都暴露无遗,不需要像在社交场合中掩盖和隐藏;人类性格里的限制、弱点、偏见、自我主义,以及无知都显露出来了。她通常也会发现她自己的心灵,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运,以及活下去的目标。第二个发现则要从孩子出生开始。香华已经发现了丈夫的灵魂和个性,却还没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来到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奇异、陌生的西安——在这里,李白、杜甫、杨贵妃曾经住过;在这里,汉武帝建过都,远征突厥;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战役,改朝换代,宫殿连烧数月,皇帝的陵墓惨遭掠夺。祖仁没帮上她什么忙。她听说城外有唐朝和汉朝的废墟——“唐宫”和“汉镇”,但是她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丈夫把那里说得一文不值:“没啥好看的,不过是些土丘和村落罢了。”她在大学读过《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远来中国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竖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庙里。她甚至也没见过《景教碑》。其实她丈夫根
  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块碑存在。他老是强辩说,他所学的只限于经济嘛!
  今晚蓝如水会提到在唐代来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蓝如水还跟她站到“波斯关”——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别区。当他说话时,他的热诚感染到她。他说,有一天他和他的朋友救出了六块古代雕刻的画板,那些画板被一个穷人家当做踏板铺在院子里,每天踩来踩去。每个画板上都雕了一个女人的全身像,显然是波斯女人。画里的女人穿着外衣,戴着帽子,脚上穿的是跷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议,看起来好像是波斯帽。那几块石板一定是八世纪左右的遗物。”蓝如水说。就在这时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后,轻轻拍她的肩说:“走吧?咱们回家!”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坐下来,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天生就不会替别人着想,即使没有醉兵的出现。假如他坐下来等,他也不会对蓝如水的话感兴趣。
  香华看着门缝下的光线,她在床上翻了个身,终于带着那种尝过半生不熟的面包的感觉睡着了。
  如果有个甜甜的小宝宝躺在她身边,对她咕噜咕噜地撒娇,她就不会感到空虚了。惟有婴儿的小手能解开心结,打开女性潜能的水闸。没有人解开香华的心结,医生说祖仁不能生育。
  六
  柔安搭黄包车到火车站附近的“翠香楼”饭馆,心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外面下着雨,黄包车前面紧紧地遮着,只有眼睛上面射进一道光线,好让乘客看到街景。虽然和李飞的约会并没什么不对,不过这样没有人看得见她,心里更舒服些。天色已近黄昏,她是从边门溜出来的。她必须回去吃晚饭。他到学校找过她几次,也打过电话给她,可是从来都没有约她出来过。
  这是她第一次正式地和男人约会。车到了饭馆,心跳得更厉害。那天在茶楼李飞对她格外地坦白。她喜欢他说话的态度,仿佛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这就是他。她也喜欢那双大而清晰的眼里那股锐利的眼光。从那篇谈磕头的文章里,就可以看出他的文笔,充满才华和独立精神。她喜欢爱旅行的男人,能对生命一笑置之,这和她见过的所有认真沉着、能干的薪水阶级完全不同。她收过许多年轻人写来的情书,有的她认识,有的她不认识,内容千篇一律,都是自作多情,令她恶心。
  她披着红色的羊毛外套,下了黄包车,走进饭馆,努力压抑脸上的兴奋,四处张望。李飞在等候她,立刻走上前帮她脱下外套。
  后面的餐室正对着铁路广场,距离火车站五十码。雨已经转成微微的毛毛雨了。旅客和挑夫在月台上来来往往,一辆火车正沿着边轨缓缓前进。虽然只有他们两人独处,但是能看到外面的街景,柔安总觉得比较自在点。
  柔安把皮包搁在桌上,望着他。
  “你得几点钟回去?”他说。
  “七点以前。”
  “我好高兴。我可以叫你柔安吗?我不喜欢叫人家小姐。”他慢慢地说道。
  “随你。”表面上她实在比李飞还要兴奋。
  “那么你喊我的单名吧。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要去趟兰州,想在走以前见你一面。”
  柔安露出诧异的眼神。“要去多久?”
  “不一定。这次远行是我自己向报馆要求的。我想去见识见识边疆,先探探新疆的情形。我总是对那片陌生的世界充满了幻想。”
  “你的心定不下来,是不是?”
  “我喜欢旅行,去了解其他民族。喏,咱们来谈个条件,你如果答应再和我见面,十天后我就赶回来。我可以搭飞机回来。报馆会替我付部分的旅费。这就是做记者的好处。我自己可付不起所有的费用。我是个穷光蛋,不像你。”
  “我也不是很有钱呀!我爹的财产都被国民政府没收去了。”
  “有这样的爹爹,一定很妙。”李飞说。
  “我想是吧。我崇拜他。你知道,他是个保皇派。”她的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
  李飞叫了两碗汤面。
  “是的,我看过他的文章。你一定从你爹那儿学到不少东西。可以说,你出身于‘书香门第’。”
  “书香里还夹着咸鱼味哩。你知道我叔叔是‘咸鱼大王’。”
  李飞大笑,她喋喋地说:“当然我听我爹说过许多康有为和梁启超的事。你喜欢梁启超的文章吗?”
  “还不错。”
  “近代作家里你最佩服谁?”
  李飞很高兴,也有些吃惊。他早该料到“翰林”的女儿会问这个问题,不过他还得时时提醒自己。她是个爱幻想、睫毛浓密的聪明少女,她竟如此单纯地紧紧吸引着他。
  “佳音学派,很可惜这份杂志停刊了。惟有佳音学派把古典的优雅和现代的强劲糅合一体,合乎逻辑的推理。古典风格的缺憾就是讲理不精,往往失之泛论。”他犀利地说。
  柔安很惊讶,就像发现了同好。《佳音》杂志很早以前就停刊了。自然没有人效仿,因为如果不是一个十分精通古典文学,同时又彻底受过西方逻辑推理训练的人,根本做不成。《佳音》的主编姓张,是留英研究法律的学生。她只由她爹的嘴里听过“佳音学派”。
  “我爹也这么认为。”她说。
  这对恋爱中的人而言,是个奇怪的约会。在她来赴约之时,会期待李飞向她示爱。她不会生气的。
  外面仍下着毛毛细雨。他们吃完汤面,他说:“想不想走走?我喜欢在雨中散步。”
  她犹豫一下。她讨厌被雨淋湿,可是又不想让他失望,于是两个人一块儿走了出来。白昼很短,街灯疏疏落落地排了一串。她把两手插在口袋里,和李飞并肩漫步,迎面飘来一股新鲜泥土的芳香和令人舒服的濛濛雨滴。她发觉他的某些气质。雨中散步似乎能够刺激他的思考。他甚至没想到要去勾挽她的手臂。他看到路边一个个漏水的排水管,想起家里那漏水的水龙头。
  “西方的东西总是做得比较耐用。蓝如水不相信西方的文明,我可相信。”
  她回答说:“我爹常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仍然相信那套,你觉得怎样?”她急于知道他究竟接纳了多少她爹的看法。她见过他轻松愉快的一面,也见过他深沉严肃的一面。
  和所有现代中国人一样,李飞深知中国正遇上优秀的西方文明,不论是在政治、机械、音乐、戏剧及医药方面都比中国优秀。
  李飞不像蓝如水,他相信进化,相信该作某些调整。对现代中国而言,“调整”是一个温和的字眼。意味着社会和知识的巨大变动,人们不但面临了新的事物,而且也具有新的观念。最后总是又回到老问题上,中国的毛病出在那里?或者是,中国该如何处理它?
  两个年轻人在雨中专心地想着这个重大的问题。
  李飞很熟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个对句,光绪维新派最喜欢这个说法。中国学识为本,西洋学识为器。意思是说,当我们把科学的成果用于日常生活上的时候,应该保持中国文化的精髓。稍稍地暗示中国文明是属于精神方面,而西方文明则属于物质方面。我们应该让心灵上仍保持中国化。
  “我不信那一套,”李飞回说,“一点也不通嘛。根本和功能是不可分的。你钦佩一个国家,你是佩服她的产物。可是东西是人脑创造出来的,你不能把脑子想出来的东西和脑子分开。总不能说发明收音机的脑袋比制造漏水水龙头的脑袋缺乏灵性吧。这好比一边读孔子的哲学,还一边擦西式肥皂、听收音机、拍发电报一样。哦,我们是主人,而替我们发明电报仪器和肥皂的西方国家是仆人。我们根本是在欺骗自己嘛!个人行得通,一个国家却行不通。不懂得电学,当然发不出电报。光知道用东西,却不知其所以然,实在很悲哀。缺乏机械常识,你连钢索电缆和一根简单的长钢电线都做不出来。”
  “所以你认为中国必须改变?”
  “这是毫无问题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说水龙头、螺丝钉,甚至绣花针、铁钉。西方的针织、铁钉、螺丝钉和水龙头做得比较好,那是因为有机械理论的根据。一般的家庭主妇才不在乎那根针是外国货还是中国货,她要的只是一根好针。我们无法拒绝去使用它们,我们只能拒绝自己去制造。除非我们已经具有那种发明东西的脑袋,不然我们自己根本造不出
  来那些东西。”
  “我说不过你,但是我爹相信一件事。他常说,失了魂的国家必然会完蛋的。”
  李飞对这次争辩并不陌生,他读过她父亲登在杂志上的讽刺作品。
  “这是个错觉。如果国家有灵魂的话,绝不可失掉它。不过我们要搞清楚一件事,用肥皂而不用豆渣的人不见得较缺乏灵性。要说一礼拜才洗一次澡的人比每天洗澡的人更有气质,简直是谬论,根本是假话。”
  “但是我们可以一面享受现代的舒适生活,一面保有灵性呀。我爹可能也正是这个意思。他说,我们可以用搪瓷浴缸,只是别忘了我们的人生观。”
  “谈到物质上的舒适,我倒不觉得西方有什么值得我们效法的。光说舒适,我支持中国。没有人知道,其实我们很重视物质文明。住大厦公寓,乘坐电梯的西方人以为在享受舒适的生活。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做舒适。住在用不着电梯的平房里不更好吗?别以为西方人懂享受。他打领带、系皮带、吊裤带,把自己勒得透不过气儿,而我们不论在屋里屋外都穿着家居长袍和睡衣。”
  “我爹一定很高兴听到你说的这番话。你为什么不写书谈这个问题呢?”
  “我也不知道。当一个文盲军阀在咱们头上作威作福,想杀谁就杀谁的时候,谈论文明未免太腐弱了。也许临到我站出来说内心话的时候,我又宁可得罪每一个人。”
  他们走近了市政府办公处。天色已经全黑了。他们走了半个多钟头,她的腿很酸。
  “现在我得回家了。”她说。
  他止步转身面对她,两手还插在口袋里。“真的非走不可吗?”好像他们正坐在客厅里,他是主人似的。
  “真的该走了。你什么时候动身?”
  “礼拜五的飞机。我下礼拜就会回来。你会让我再和你见面吧?”
  她点点头,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那就这么说定喽!”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伸手握别。他那个时候可以吻她,为什么他不吻呢?多奇怪的人啊,她想。但是她为他而感到兴奋。如果他只是跟许多年轻人一样,和女朋友散步时说一些甜言蜜语,那她一定对他失望极了。
  ***
  逐渐进入三月了。早晨的阳光投射在柔安房间的格子窗上。看到摇晃的树影,她知道今天的风很大。刮风的时候,她总是听到挂在正院屋檐下的小铁铃叮当叮当地响着,小时候她多么熟悉这种声响。现在只有如故的铃声,其他人事几乎全变了。俯在枕头上,她可以看见正院弯弯的屋顶和屋顶边上几只青绿色陶土小公鸡。虽然有些假近视,不过她脑海里清晰地映着它们的影子,因为小时候她常常抬头望着屋顶上的那几只小公鸡。
  今天一大早她充满了快乐、期待和认真,因为李飞已经回来了,昨天傍晚在电话里说要带她见他的家人。她听见唐妈在走廊上给秋海棠浇水。她叫人把早餐送到房里,一大碗面,带着两个荷包蛋和一片火腿肉。她看着屋外院子前面的那道白墙,她看到风里的两棵大梨树冒出了嫩芽,春天来了。去年春天,就在这座寂寞的院子里看着梨树花开花谢,听着同样的铃声响,她感到寂寞得可怕。然而今天早上看到梨树含着苞,她的心雀跃不已。风很大,她不想再散步了,真高兴李飞在电话里说,他们要在屋里坐坐。
  傍晚当她屋里的电话铃一响,她就奔上前去。
  “我今天下午刚到。”
  “一路上好不好?”
  “虽然有点辛苦,但是我很快乐。本来要待久一点,可是我想你。柔安,我想请求你一件事。你愿不愿意来见我娘?”
  “我还以为我们是单独见面呢。城南郊外的桃花都开了。为什么我们不到那儿走走?”
  “柔安,拜托拜托。”
  “是你娘说的?”
  “不,是我提出来的。”
  她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别去的好,我会紧张的。”
  “你别紧张嘛。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好吧。我倒很想看看你家,参观一下你的写作间。”
  要到傍晚才和他见面,还有好几个钟头。她只期待能见到他,其他的事就都能忍受。她来到院子,观看梨树上的嫩苞,不再感到孤寂了。她希望李飞的母亲会喜欢她,而且她盼望这个显然是认真的年轻人能走进她的生命里,领她走出这个梨花盛开的时节的白色虚闷空间。唐妈透过窗口看看她,知道她恋爱了。
  ***
  待在兰州短短几天,李飞已经探出回变的来龙去脉了。回变已经打了一年。最近在吐鲁番一带又重新燃起战火,从多方面的报道看来,很可能扩张战势,席卷整个中国新疆。
  这回暴动的导火线是一个汉籍小税吏把一个回教女子带回家。回教女子是不能嫁给异教徒的。无法断定这次是两情相悦,还是仗势诱拐。但是哈密一带的回教徒早已心怀不满了。哈密王的大权被剥夺,专制的汉人金主席又开始重新划分土地。在这个伪善的借口下,这个地区的突骑施族——也信奉回教,占全新疆人口的百分之七十——被赶入一片贫瘠的土地上,而他们原来的富庶土地则划分给甘肃来的汉人和从满洲来的难民。回人愤愤地加以反抗。于是原是一场宗教事件竟把怨恨引发成毁灭的烈火。回教女子被中国官吏带走,整个哈密都起来反抗。据说,回教喇嘛判决将中国官吏和那个他们自己族里的女孩双双处死,结果真的照办了。金主席把突骑施族人赶出哈密,他们只好退到吐鲁番平原。突骑施族的大喇嘛约巴汗向汉人回教徒名将马仲英求援,马仲英即刻带领五百名骑兵横越沙漠,前来助阵,和其他回人军队会合,围攻哈密城六个月之久。
  马仲英是个传奇性的将领,年仅二十二岁,汉人叫他“小司令”,回教徒叫他“死亡者守护神”。他一路打下来,直逼新疆省省会迪化。后来他受了伤,任性地宣告停战。回到甘肃省西北的肃州,抢夺西卓探险队基地的汽车、轮船、零件和发报机。然而和他保持联系的其他军队仍然继续作战。汉人省主席封锁了新疆边界,传出来的消息不多。
  李飞本来要上肃州去见马仲英,这时有五位信奉回教的汉人大将,都姓马,都有亲戚关系。马仲英最年轻、最勇猛、野心也最大,在回人中间颇具盛名。然而肃州距离兰州有四百里,何况又有别的事占去了李飞的心——他答应过柔安,最迟也要在下个礼拜六回去。
  一路上风沙滚滚,他坐了五天的车,走过四百多里的路。公共汽车翻山越岭,但是一过平凉气氛不同了。十天前他动身前往兰州的时候,景象仍充满着冬天的灰白。田野里泥土苍白,枝头也光秃秃的。现在他看到各处的麦芽都在萌发,有的已经一尺高了呢!拥挤的巴士越过土丘、田野和许多水渠,他真恨不得能飞回去,向那阔别了十天的女孩奔去。
  到了家,他走回那间熟悉的房间。房里有一张他父亲用过的旧书桌,抽屉安有铜制的方形把手。墙上镶了一个没上漆的书架,还有几本纵列的书本排在地上。
  晚饭时他对他母亲说:“娘,我可不可带杜小姐回家来看您?”
  “谁啊?”
  “我跟您提过的那个女孩,市长的侄女儿。我要带她来看您。您会喜欢她的。”
  李太太有点难为情,毕竟她是个旧式的妇女。在她那个时代,就算女孩订了婚,也不好意思上男方家去,和未婚夫的母亲见面,那就更甭提了。
  “我该怎么做?该怎么称呼人家呢?”
  “您就喊她杜小姐好了。什么也别做。只要把她当做我的一位朋友就成了。”
  他母亲真的想见见这个合她儿子心意的女孩:“好,这个时髦的年头啊!不过,飞儿,娘很高兴。咱们什么事也不用瞒她。”
  “您指的是什么?”
  “我是说呀,咱们是穷苦人家。不像她家,咱们大门口可没有石狮子哦。如果她看到咱们家这样,还喜欢你,那她大概是个好女孩。你知道,咱们家可娶不起有钱人家的千金。”
  他回到房里,坐下来写一些在兰州的所见所闻。回变和有关回人的所有话题他都感兴趣。他想写一系列的“新疆通讯”。每件事一定都很新鲜。新疆省的疆域有法国、德国合起来那么大,几乎是全中国的四分之一,然而却整个罩在神秘的气氛里。
  第二天他没有去探望朋友,怕他们挽留他。他要把整天空下来。
  他到巷子口去接柔安。她发现自己被带进一栋朴实牢固的房子。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她实在不该来这里,她抱着来探险的心情。她在想也许这就是李飞的作风吧:冲动、不落陈套,然而毫无邪念。
  大门微开,他推门喊道:“妈,杜小姐来啦!”
  柔安看到这个通往屋里的院子,大约十尺二十尺见方。厨房延伸到接近大门,走上两级石阶就是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地方。说这是大门,其实是后院。这栋屋子有东厢和西厢两翼,把南边围成一个小院子,正面对邻居屋后的一道墙。
  柔安看厨房里一张少妇的脸,和客厅的窗栅后面的几张小孩脸。
  李飞掀起厚重的门帘。里面院子的光线射进这个整洁而充满家具的房间。由蓝色的毛毡看来,这在陕西算得上是中等以上的小康人家。李飞注意到,嫂嫂把屋角的桌加盖了一层红色的绒布和一瓶鲜花,不禁露出笑容。
  “喏,这就是我们的宅邸。”他笑着说。
  三个孩子都站在附近,最小的才三岁。两个较大的,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睁着圆眼好奇地盯着柔安。
  李飞向柔安介绍孩子们。他们仍看着客人,开始格格傻笑。
  “请坐。”他指着一张垫羊皮镶黑布边的旧藤椅说。
  柔安很不自在地坐了下来。她看见一个少妇的身影晃过去,消失在东边厢房。听了半晌低声的交谈,这才见少妇搀着一个中年妇人缓慢地走出来。她的额上系着一条黑发带,中间镶有一块方形的翡翠,耳朵还戴着一列小小的玉耳环。
  柔安立刻起身。
  “妈!”李飞连忙上前搀她。他出去接柔安之前,他母亲就决定要穿上她那件最好的深蓝色镶有铜扣的长褂。他告诉母亲,这不是很正式的拜访;但是他母亲深受古老的传统礼节教育,对来访的小姐难免要正式点,何况她对她怀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呢!李飞的大嫂端儿,在最后一刻奔进去,看看婆婆脸上的粉擦得匀不匀,足踝上的裙子是不是长度刚刚好。
  柔安立身看着眼前的这个画面,愉快而尊贵的母亲由儿子和媳妇搀着走过来。她心中浮起一股暖流。李老太太挺挺地抬着头,看着这个有气质的小姐。柔安脸红了起来,不过她现在很高兴来到这里,看到他的家人,对他更了解几分。她羡慕李飞有个母亲。端儿迅速地看了她一眼。
  “我娘。我嫂子。”李飞说。
  柔安鞠了个躬,等老太太被搀上座位,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下来。
  “我知道来看您实在很冒昧,可是令郎要我来。”这是柔安生平第一次尽力说客套话,根本不确定自己说错话了没有。
  老太太的右耳不太灵光。她转向端儿,端儿把柔安的话重复一遍。
  “正好相反,你的光临,是咱们家的荣幸。你可别见怪我们这破旧屋子。”老太太回答。
  “娘!柔安!如果你们再说官语,我们根本插不上口。”李飞说。
  “你可别见怪我这儿子,他不懂礼貌。我们这房子实在是不配招待像你这样的小姐。”老太太说。
  “我娘要替这间陋室道歉呢。”他开玩笑说。
  “杜小姐,过来这儿坐,我右耳不太灵光。这样我们才好说话。”老太太指了指她左边的椅子说。
  柔安的不安一扫而空。老太太虽然有皱纹,但是容貌仍然秀美,而且眼神清纯、明亮。
  柔安不再生畏了,端儿到厨房泡茶,几个孩子本来缠着她,这下全围到奶奶身边了。李飞拿了一张椅子靠近坐。
  “我说到哪儿了?”老太太问道。
  “娘,您正在说人家到咱们家来是咱们家的荣幸,再回头说这间破旧屋子。”儿子说。
  老太太慈爱地看看他,正经地对柔安说:“你可别怪他没礼貌。如果熟一点了,你会知道他心地不坏。”
  “他对我很好,我受伤的时候,他帮助过我。”柔安答道。
  “是呀,他说他就是这样认识你的。”老太太说得缓慢而清晰。
  “李伯母,您有个聪明绝顶的儿子。他名气很大呢!”
  “我知道他很聪明,可不晓得他名气大。”
  李飞起身到厨房去。
  “嫂子,我来帮你忙。告诉我,你觉得她怎么样?”
  “她是个态度很诚恳的女孩。不像我想象中那种神气活现的千金小姐。”端儿的爹是开店铺的,而丈夫事业也做得不错,她觉得自己蛮幸运。带三个孩子,又请了一个女佣帮忙,她对理家挺自得其乐。
  李飞从砖灶上拿起一块抹布,动手擦一只旧茶壶的边缘,壶盖上有个缺口。他一手托着茶盘进入客厅,缓缓地把茶盘放在桌上,然后开始放茶杯和茶托。
  “你该用那只好茶壶嘛!我们家有个新的。”他母亲说。
  “这还好嘛,娘。每一只茶壶用久了都会裂的,对不对,柔安?咱们家这只茶壶已经用了十年呢!”
  “我不希望客人以为咱们家里连个好茶壶都没有了。”
  李飞倒茶。端一杯给柔安,然后又为他母亲端了一杯。
  “别生气,娘。旧茶壶也没什么不好嘛!”他低头看母亲,手温柔地搭着她的背。
  李飞的侄儿、侄女自然亲切。年纪最大的女孩小英走上前来,靠在柔安的椅子旁,用手指着她的发辫说:“你的头发好漂亮!”
  “烫过的。”柔安低头看着小女孩说。
  “我喜欢妈妈和你一样头发卷卷的。”小英说。
  端儿拿一盘热腾腾的包子出来,李妈端着另一盘走在后面。孩子们向美味的热包子冲了过去。“孩子们!”他们的母亲大声制止,然后把包子端给客人。
  “喏,一人一个。”她对孩子说。
  “咱们没什么好的东西招待你。”李太太说。
  “您不知道现在我有多高兴。”柔安答道。
  小英慢慢地咬着包子,她知道只能吃一个。但是三岁的小淘也不管自己嘴巴有多小,两三口就把包子吃完了。柔安还没动包子,小家伙就走过去看着那个包子。
  “你没吃嘛。”小淘满眼疑惑。
  “走开,小淘,不要贪心。今天晚饭你一定吃不下。”他母亲大喊。
  柔安看小淘露出失望的表情,摇摆地走开。
  “来,小淘。让他再吃一个好了。”小淘走了回来,肥胖的小手慢慢地伸向柔安给他的包子,满脸得意样。
  “这几个孩子真叫我难为情。”端儿说。
  “你们家好幸福。”客人回答说。她眼中露出欣羡的神色。她一直渴望的就是这种温馨快乐的小家庭。
  现在屋里充满了妇女们的家常话。李太太问起客人的家庭状况,孩子们更增添了热闹的气氛。只有小花立在母亲身边,静静地听大人们谈话。
  时间过得很快,柔安站起来说她该走了。
  “我可以参观你的房间吗?”她问李飞。
  他带她到西厢的大房间,窗户正对着内院。她浏览书桌和地上的一堆书。书桌靠着里侧,窗户旁边。穿过卷起的窗纸,傍晚微暗的光线落在满堆书籍和纸片的书桌上。她看到桌上有一本翻开的《香妃志》。
  “你在看新疆的资料。”她顺手在桌面上摸摸,“你还用油灯?”
  “小时候用过,现在还很喜欢它。我喜欢闻煤油和臭气的味道,它能激发我的灵感。”
  柔安大笑:“你真奇怪。这里很安静。”
  “只有小鬼们上了床睡觉,才会安静下来。”
  他们走出房间,老太太正在等他们,柔安谢谢他们的招待。“我送你一程。”李飞说。
  走出巷子,李飞转过头看着她:“你觉得我娘怎么样?”
  “命好,有这么慈祥的母亲。谁都会喜欢这么一位亲切的老太太。”
  “我好高兴。我好担心呢!”
  “担心什么?”
  “我希望在这世上我最关心的两个人能够彼此留下好印象。”
  她脸红了。他是这么自然地脱口而出。她在考虑该说什么。“我羡慕你有这样一个家庭。”
  “是啊,家就该这么稍微挤一点、吵一点、乱一点。我嫂子也很单纯,但是她很满足。”
  “我想象中的家就该像这样。我们家像座坟墓,外面看起来富丽堂皇,里面却是空荡、冷清。”
  他们继续走着。夕阳柔化了那一律灰色的巷子和邻居房子。乌鸦在天空盘旋。在荒野开垦的庄稼汉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温和的春风轻拂着他们的双颊,几棵桃树的枝头开满粉红色的花朵,伸出墙头看着他们。
  他们走着,李飞谈到他去兰州的经过,以及他很想去边疆看看塞外民族。
  “我对他们很感兴趣。”他说。
  “如果你想去看他们,你应该到三岔驿去。那儿的湖水很美,附近还有座喇嘛庙。而且你会看到鸡、小狗。在屋顶上走来走去呢!
  “听起来真有意思。”他叫了一辆黄包车,送她回家。
  他一进屋,母亲就问他:“咱们有没有给自己丢脸哪?”
  “没有,娘!您不知道您看起来多美。”
  他个子高,而他母亲的个子矮小。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赞美地俯视她。她甩开他的手说:“嗟!我都是老太婆啦!你真不该拿出那只破茶壶。”
  他大笑。屋角传来端儿银铃般的声音:“杜小姐真漂亮。”
  李飞高高兴兴地回房去了。
  满洲客
  满洲客(1)
  七
  遏云从小就继承她爹的衣钵,接受唱戏和说书的训练。戏子、女优、琴师的社会地位都很低。他们和圈内人结婚,生下的孩子就跟父母学戏。艺术家和琴师中,包括了名伶、高水准的戏子和一般卖艺的。子弟如果没有音乐天分,就让他们学拳习武。他们的世界那么小。卖艺的和打拳的人常在路上奔波,被称为“江湖客”。他们的范围只有舞台。骡车,偶尔也
  在有钱人家府邸的宴席上露面。“卖身”和“卖艺”之间有个微妙的差别。很难划定这道界线,在做与职业有关的社交中往往会跨越过去,这得全视他们在社会上受尊敬的程度了。女戏子的身体应该是不可侵犯的,当她接纳第一个男人的时候,会开出条件,还要开一个与她的名气相称的筵席来庆祝。
  遏云是向她爹和娘学戏的。她娘已经去世了,生前也是个唱戏的。遏云在十三岁就显露出她的才华了。唱大鼓是个比较自由的职业,不靠任何戏班子。遏云的手势灵巧,加上她又有生动、富想象力的表演天分。她告诉范文博,去年春天她离开北京,被日本人赶出来以前,她在沈阳待了几个月。北平也不稳定,她就到了南京。后来上海附近发生战事,她又被迫离开。说起来,她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难民。
  遏云和她爹——熟人都喊他老崔——很感激范文博。范文博自以为是崔遏云的保护人,他觉得能邀朋友去见她,请她吃个宵夜,是件荣幸的事。他说他绝对没打歪主意,这倒是真心话。遏云是个爽朗的女孩,带有一双母鹿般的大眼睛,她单纯无邪地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而高兴。范文博每天晚上都坐在茶馆里那个老位子。他会和蓝如水、李飞再去听戏,蓝如水安静如昔,不过却被她深深吸引住。范文博也好几次单独去看她,回来后,蓝如水一直担心地追着他问,因为他知道文博玩女人的那一套。
  “哦,我都老得是够当她老爹了。我只是很得意自己发掘了这个人才。我对她的兴趣只限于她精湛的演技。”范文博说。
  虽然范文博说话爱装腔作势,不过他对朋友倒是很够义气。如水相信他。范文博不会对女人抱什么崇高的理想。他常上绿灯户,不过他总是忠言提醒他的朋友:“千万别去惹良家妇女。你若要女人,到处都有。就是别惹良家妇女,这样你才不会有麻烦,因为这些女人将来是要结婚的。这是我的原则。”
  范文博还有一个原则,就是“服从自然律”。每回他说他要去“服从自然律”,李飞和如水都知道他要到哪儿,也就不打扰他了。不过,他对遏云则近乎父兄般地,采取保护态度。
  那天晚上,醉兵被扔出去以后,范文博带蓝如水追去看遏云父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行为很高贵。他双手扶在少女的窄小肩膀上。
  “你怕不怕?”
  “怎么不?”她的语调使人如醉似梦。
  老崔倒了两杯茶,递给范文博和蓝如水,他的两手仍在发抖。
  然后他又替女儿和自己倒茶。他一面喝着茶,一面斜看着范文博。
  “咱们多亏有范老爷在。”老爹对范文博说话,总是避免用“你”字,“茶楼里来了这么多当兵的,难免会发生这种事的,好在范老爷在场。”
  遏云没精打采地跌坐在一张长条木椅上,手臂摔到桌上,把头枕在手臂上,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说书是一项很费力的艺术工作。在夏天的晚上,她表演完毕非得换内衣不可。看她表演中带着优雅的姿势和完美的节奏,观众一定以为这一行轻松愉快,因为每一个故事她都说过好几遍了嘛。其实不然。她提紧了神经,五官密切配合着。她必须全神贯注在故事里,而且每一个音节、手势、腔调和鼓声的时间都要算得刚刚好。
  蓝如水看着她的头发随着那伏着的背一起一落,白皙的手臂伸在桌上。老爹缓慢地装好长嘴烟斗,把玉滤烟嘴放在唇上,点着后吐着烟雾。
  “范老爷,咱们父女多亏了您。我想如果范老爷不嫌弃的话,就收咱们遏云为干女儿吧。”他说。
  “遏云,出去吃点东西如何?”她爹说。
  遏云慢慢地抽回手臂,抬起头。“怎么?”她睡意浓厚地问道。
  “咱们出去吃宵夜。我请范老爷做你的干爹。”
  “正好我也想邀你们出去。”范文博说。
  “她累了,何不让她睡觉休息一下呢?”蓝如水说。
  遏云用手托着下巴,眼神呆然地说:“没关系。”站了起来。
  下了楼,走出去的时候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他们是面带善良的百姓,但是长袍的领子和胸口都没扣上扣子。他们走向范文博,握抱他的双手,交换着秘密讯号。
  “干得好。这里用不着你们了。”范文博把两张面额一元的钞票交给其中一人。
  他们走进附近的一家小馆子,要了一间楼上的雅室。跑堂的认出了遏云,替她掀起门帘;房里的明亮靠天花板垂下的一盏电灯,灯泡上覆着一个普通的白瓷灯罩。房间中央摆了一张盖着白色桌布的方桌,还有三四张硬背坐椅和几张漆黑小几贴着墙壁。
  今夜很暖。蓝如水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对着夜色凝望。店小二走上来,替每个人倒了一杯茉莉花茶。
  遏云习惯吃宵夜,很快就恢复精神了。范文博坐下研究菜单。偶尔他会征求遏云的意见,快速地写下几道菜名,看看再稍稍修改,然后把菜单交给小二。点了鱼头汤、竹笋炒扁豆、炸鸡翅、鸡油豆豉剁鲈鱼、南京板鸭和咸鱼。叫的酒是天津的五加皮。
  “如水,你在那边干嘛?”
  蓝如水回过头来。那顶西伯利亚式的波斯毡帽是他回乡途中经过哈尔滨买的,使他看起来比实际上高一点。“没什么。我在看夜幕里的屋顶。”他过来在方桌旁找一个位子坐下来。
  蓝如水看着遏云,她两手各持一支筷子,正玩得起劲儿呢。
  “那一定让你吃了不少苦头。我听见你在说最后一段书的时候,声音抖了一下。”
  “你听出来了?我只好继续把书说完,我还以为观众不会注意到呢?”
  老爹又说了:“如果不是范老爷,还真不知道那个醉鬼会闹出什么事来。”
  “别担心,我们的弟兄们每天晚上都保护那个地方。”范文博又转向姑娘,“只要我人在城里,你就安全。没有人敢动你一根寒毛。”
  遏云感激地看着他:“咱们卖艺的姑娘是不会怕那些街头的混混儿,笑笑看他们,也早就习惯了,当然啦,在北平咱们也有自己人。走江湖的人都是互相尊重。咱们只怕那些公子哥儿。”
  她白皙的双手放在桌上。如水用两手叠在其上,表示他要保护她。
  “想想你这么年轻的姑娘家居然要在粗汉面前抛头露面的。”
  “你如果认识他们,就知道其实他们并不坏,如果你能以拳还拳,就可以自由来去,没有人会阻拦你。他们可是一点都不邪恶。世界这么大。有卖艺人的地方,自然就有花花公子和粗暴的汉子。也许你不喜欢他们满口的大蒜味儿,可是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出外谋生、追求快乐的人。除非你是乡下来的土包子,或者不懂规矩想压抑他们,不然他们是不会打扰你的。最难缠的是出身官门和富家的浪荡子。”遏云目光跃动地说。
  如水笑笑:“你年轻轻的,好像懂得很多嘛!”
  “我是在江湖中长大的。咱们吃的是这行饭。我们卖艺的姑娘可以和那些粗鲁的家伙越岭翻山走上一百里,可是叫我们和一个斯文人在一间屋子里待上一夜,那我们就不安全了。”
  她说的这番话和她那张稚龄的脸蛋、无邪的圆眼完全不相称。
  “你是说你不信任我们?”范文博微笑地说。
  “我不是指范老爷和蓝老爷你们二位。你们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如果我怀着有一丝丝这种想法,那真是连一条知恩图报的狗都不如。”她格格地笑着。她懂得如何和高级绅士应对。
  范文博赞许地说:“这就对啦,不过也别恭维我。你可敢和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
  “敢。”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个斯文人喽?”
  她皱眉:“您真会寻人开心。书又读得多,我不能跟您咬文嚼字。我说您是个道道地地的斯文人。”
  “你真不害臊,人家姑娘累了一晚上,想要吃顿饭,你偏跟人家耍嘴皮子。”蓝如水对范文博说。
  “谢谢您,我不会这么说的。打从咱们来到西安,真多亏遇到你们。一个女孩子家,可能会有更坏的遭遇。如果我们连一个善意的小玩笑都开不起的话,那还不如放弃这一行呢!我只后悔没有像你们一样读那么多书。”遏云说。
  “你认得多少字?”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