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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门

林语堂 (当代)
  林语堂经典作品:朱门
  作者:林语堂
  大夫邸
  林语堂 自序
  本书人物纯属虚构,正如所有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多取材自真实生活,只不过他们是组合体。深信没有人会自以为是本书中的某个军阀、冒险家、骗子或浪子的原版。如果某位女士幻想自己认识书中的名媛或宠妾,甚至本身曾有过相同的经历,这倒无所谓。
  不过,新疆事变倒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中的人物也以真名方式出现,例如:首先率领汉军家眷移民新疆的大政治家左宗棠;一八六四——一八七八年领导“回变”的雅库布贝格;
  哈密废王的首相约耳巴司汗;日后被自己的白俄军逐出新疆,在南京受审枪毙的金树仁主席;继金之后成为传奇人物的满洲大将盛世才;曾想建立一个中亚回教帝国,后来于一九三四年尾随喀什噶尔的苏俄领事康士坦丁诺夫一同跨越苏俄边界的汉人回教名将马仲英等等。记载着一九三一——一九三四年间回变的第一手资料,例如,斯文·赫定的《马仲英逃亡记》和吴艾金的《回乱》等书。本书只叙述这次叛乱在一九三三年的部分。
  大夫邸(1)
  一
  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和对街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了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西安城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军抗日的示威,结果并没打成。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胀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女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格格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
  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卷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约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的警察,用长竹竿武装着。警察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撅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散满了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淤伤。她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淤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采访、特派员、编辑都算记者,连名编辑也自称记者。
  “原来你是作家呀!”
  他们来到市立医院的门口。有些受伤的女生脸上、手上缠着绷带走出来,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学打招呼。她觉得下车要比上车还困难,伸出一只手要人搀扶。李飞把手伸给她,她慢慢地滑下来。他扶她上台阶。
  他们走进候诊室。还有一大堆男女学生等着疗伤。进到屋子里,避开了冷风和尘土,柔安觉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轮到我们哟!”说着要她把头靠着椅子后的墙壁。他到挂号台去替她挂号。
  “她住哪里?”护士长问道。他想了想写下“女师范”。护士长很多事,爱挑剔。她已经被这突而涌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证明,拜托。”
  “她的伤口就是她的证明。”他不耐烦地说。
  护士长抬头看他:“我没时间跟你瞎扯。她父亲的名字、年龄和地址呢?”
  李飞没想到挂急诊还跟病者的父亲有关。他勉强按捺住怒气,拿着挂号单走回长椅边。
  柔安把头靠着墙,这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他中等身高,英挺的姿态。轮廓清晰突出,感性的嘴唇,眼睛闪着一股特殊的光辉。迅捷的动作,举步果决灵敏,还带着一股毫不在乎的味道。一撮任性的头发落在额头上。
  四目相交,她垂下眼睑。认识这么一位青年真好。她仍然用他那条沾满血迹的手帕按在头上。
  “你看,他们想知道你父亲的名字和你家地址。我可以帮你填写。你住哪里?”
  “东城,大夫邸。”李飞的眼睛闪着惊疑。住在西安的人都知道“大夫邸”,是杜恒大夫所建的古老宅寓。“大夫邸”就是“大官的官邸”,“大夫”是她爷爷的官衔哩!李飞一面快速地想着,一面写下地址。他真希望自己救的不是前任市长杜范林的女儿。他离开西安直到一年前才回来,他并不知道杜范林有个女儿。
  “你父亲的大名是?”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杜忠……忠心的忠,”她很快地加上一句,看着他的表情。
  李飞听说过杜忠是个大学者,杜范林的哥哥。杜忠在民国初年写过些激烈、锐利的文章,以表达他对“君主立宪”的信心,李飞曾经熟读过这些作品。杜忠是保皇党。自从他参加猪尾将军张大帅拥立幼皇复辟的事失败以后,他就没再发表论说,完全脱离了政治圈。虽然有过那一段不幸的际遇,大家却仍尊敬他的诚信忠心,当一个王朝极不受欢迎的时候还如此狂热地拥护它,又是一位大学者。帝制时代,他做过“翰林”,是皇家学术院的大学士,他和梁启超交情很好,但是当梁启超转向拥护共和时,他还固执地效忠那个大势已去的王朝。他是最后才剪掉辫子的人之一。
  柔安察觉到李飞在写下她父亲名字时迅速地向她看了一眼。
  他拿着卡片去挂号然后走回来。
  “你看起来很苍白,真希望能弄到一杯水给你喝。”
  她轻松地笑了笑。“医院的候诊室是没有茶水供应的。”她脸又红了。
  李飞四处走动,听说有个男生肚皮给戳穿了,要花很多时间,护士都忙得很。
  他满面怒容地回到她身边。
  “个个都是笨蛋。”他说。
  “不是笨,他们必须先医治病重的人。”
  “我不是说护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领头游行,而另一些却来破坏。这就是西安,什么怪事都有。他们应该砸烂自己的乐队!”他突然高谈阔论。
  她大笑,这一笑引发了伤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没关系,说下去,我喜欢听。”
  “还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长的侄女儿也受了伤,局长一定会亲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长是你叔叔,对不对?”
  她的脸突然紧张了起来。“是的。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让我叔叔知道这件事。”
  他向后仰首大笑。
  “你不了解他。”她说。
  “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想警察也没工夫去清查伤者的名单……他们真不该让你等这么久。”
  他又走到医疗室,敲着玻璃门。有个护士走出来。
  “这儿有个女孩。她已经等了半个钟头,血还没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护士抬头看看他含着笑说:“带她过来吧。”
  李飞愉快地回来告诉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门外。当她进去时,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过了几分钟之后,她走出来。脸擦洗过,头发也梳理好了。耳朵后面贴着一块干净的纱布。他看着她那深邃抑郁的眸子。
  她伸出手向他道谢。她黑长的睫毛、圆小的脸庞,诱发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觉得不该就此分手。
  “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说。
  “单名一个飞。李飞。”
  “飞翔的飞?”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晓得,你就是那位名记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别损我了。现在你真的该好好休息。一定饿了吧?”
  他看了看手表。“早就过十二点了。经过这么一场混乱,他们该不会等你回去吧?”她虚弱地回答:“不会。”
  “午饭时间过了,而且这里离你家还有一大段路。我有这份荣幸请你吃饭吗?”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临一次奇遇。
  他们来到一家馆子,他叫了壶热茶、饭、鲜鲤鱼汤和葱爆羊肉。
  柔安觉得自己复原了。她欣赏他的文笔,却做梦也没想到会遇见他本人。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内心思想都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边。
  她说:“我想起来了,你有一篇讨论有关磕头的文章。”
  “你喜欢吗?”
  “我一面读,一面大笑呢!”
  他记得自己曾大谈磕头对身体柔软度的价值。他把磕头看做是一种体操。下跪、手臂外弯而后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运动了。这和游泳差不多,不过比游泳更妙。有人凭磕头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这么大的作用。他奉劝凡是有志于从政的人都要练习磕头,尤其是可靠的官员更该每天勤练。他还附带地建议女士们把它当做是减肥韵律操。他引用了先圣孔子祖先的名言:“听到皇上下令,第一声则低头,第二声则俯胸,第三声则弯腰。接着贴墙而走,别人也不敢对我无礼。”
  “做官的人都该读读这篇文章。”他说。那是一篇轻松、诙谐,具有讽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会替报纸写东西呢?”她的眼睛黑亮,声音充满热诚。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那件事……特别是一些对生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进去了。我毕业的时候,刚好有家报馆缺人,我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难道你当初志不在写作?”
  “也许我曾经想过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这份工作只是因为我必须养活自己。”
  “现在你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她天真地追问道。
  “喜欢。它使我有机会到处旅行,我爱旅行。特别是现在我发现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孩爱读它,我更喜欢写了。”
  她想谢谢他的恭维,但是没说出来。她喜欢他用简单、自然的态度来谈论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兴奋,但是不能不克制下来。
  “别谈我了。你父亲人呢?”
  “他住在三岔驿。”
  “那是在哪里?”
  “甘肃的南部。我们在那边有一块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对她的心意。李飞不是保皇党——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为一个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知名度极高、又能使读者感受性强烈的学者的女儿所吸引着。
  李飞招伙计来结账。她说由她来付钱,但是他坚持要请客,同时准备离开。
  “帮个忙好吗?如果你要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别提到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微颤着。
  “为什么?”
  “因为我叔叔会生气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条线上。如果他发现他的侄女儿参加示威对抗警察而见了报,他会不高兴的。”
  “难道你回到家,他还会不知道吗?”
  “我告诉他全体学生都去了,他就不会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见报,就没关系。”
  李飞听说过这个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长杜范林,他是西安社会的支柱,也是舆论、法治的热心拥护者。“我了解。”李飞体谅地看着她说,“你很好。”他带着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转过身来投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二
  短短的上海战役,丝毫没有惊动到内地,却给西安带来了巨大震撼。首府暂迁到洛阳,大批的政治领袖、常务工作人员、将军们、报社记者,和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啦、外国政治专家啦、经济学者啦、名学者等等——都蜂拥而至。
  几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达车站,军乐队在月台上奏乐迎接他们。如果来者太重要,那么就会有两组乐队,一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组是省政府派的。从火车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访客离开月台,特别是当他跨上轿车的那一刻,两组乐队一齐吹响不同的曲子、不同的调子,反正声音愈响,就表示愈热烈的欢迎。
  一次全国紧急会议计划在洛阳召开。代表团正考虑建西安为“西都”。因为西安是中国古代的名都,从洛阳坐火车来只要花几个小时而已,大多数的首长都趁机来访参观,乘陇海铁路运行的钢铁车身的“蓝色特快车”。那位不识字的军阀、西安警察局局长、铁路管理局局长,都忙得不可开交。警察穿上崭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车也显著地增加。军队也大幅度地调动。满身灰尘、衣衫褴褛的士兵绑着腿,穿着草鞋,在城里游荡,有些还戴着那种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满洲帽”。
  国际联盟指派李顿代表团来调查“沈阳事变”时,日本正继续对满洲各省进行大肆侵略。而当李顿爵士奔波于日本和上海之间时,废帝溥仪遭挟持,“满洲国”宣布独立。满洲的中国士兵被逐出故乡,越过万里长城到内地来,变成了一支没有根据地的军队。很多人流于西北。有位著名的满洲司令也来了,暂时驻在离西安不远的潼关。戏园、茶楼、饭馆生意都很兴隆,因为有很多男女优伶和女艺人也逃到西安。
  ***
  和柔安吃完午饭,李飞花了二十分钟走到家。他爱散步。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迷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整座城充满了显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场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
  李飞回到家乡,替那家国立报馆写“西安通讯”,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写过一系列的“洛阳通讯”。他的报道很不凡。他向来不喜欢把任何事情写得记录化、统计化,而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他个人的感触。上海的编辑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当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后,收到了编辑打来的一份挖苦的电报:“亲爱的李飞,可否请您慷慨地来电告知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当事人的全名和籍贯?您的文中只说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编辑感到意外的是,读者纷纷来信说他们喜欢李飞的文章,说是他的文体和评论中体现出
  他个人的感觉,这使得他写的故事独具风格、值得一看。李飞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调,半认真、半捉弄,往往带有讽刺意味,读者喜欢他的评论意见甚过他对报道的事实。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气,编辑也就任他写些自己独特的报导。他仍不喜欢当个新闻特派员,他想写小说。他之所以继续干下去,只是为了谋生,况且,毕竟报社的工作是以写作为主。他爱写作,有些作家把小说写得像市政报告,而李飞却喜欢把他的新闻报道写得像小说。虽然这对记者写作的规则而言,是不正当的,非职业性的和不被承认的。但是他喜欢这样。
  其实他写过只有两百页的短篇小说,是根据他追随国民党自广东北上讨伐各省军阀的亲身经验。心怀着青年对国民革命的狂热,誓讨军阀、统一全国,他放弃了大学第三年的学业,和许多大学生一样投入这个行列。这本书描写政工人员的口号、独特的仪式和讲演方式,把政工人员变成了人们的笑料。几乎有点像是政工人员的手册似的。当国民党的军队一路打下来收复城池之际,主角却高谈张贴标语的技术,糨糊的制作方法,偏爱选用蓝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墙和桥梁上漆上大字;简言之,就是要引人们注意标语。还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写国民党的仪式、行礼、鞠躬,特别是在演讲之后的“鼓掌”。党员会议中的会议事项往往包括了下面几个部分:
  1.主席致词
  2.观众鼓掌
  3.介绍上级指导员
  4.观众起立鼓掌欢迎
  5.上级指导员致词
  6.观众鼓掌
  7.主席赞美上级指导员的演说,并称颂孙中山先生
  因为老百姓对标语生厌,痛恨看到四处张贴的海报破坏了城市和乡下的景观,所以那部小说大受欢迎,甚至政工人员也暗地观赏。那本书成了北伐时期最好的讽刺文章。
  李飞厌烦了革命,回到学校去完成大学学业。他已经稍有名气。他毕业的时候,一位在北伐时认识的朋友把他介绍到《新公报》工作。现在他已经当了三年的特派员,由他自行选择工作的职务和地点,因为他从未重复其他记者的报道。
  他家在古城墙的东北角里,是一块比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摊子,是由邻近的农人经营的,还有几家肉铺、杂货店,一间回教清真馆和两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砖盖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没有。蜿蜒街道的那边有个大池塘、邻家的鸭鹅常泡在水中,池塘边长满了浮萍和沼泽植物,他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缩一半,他常在烂泥上走,掘取贝壳。把双脚浸泡在凉快的泥浆里,让软泥透过脚趾缝,这股感觉真令他难忘。他爱这个池塘、古城墙以及延伸着墙被沃草覆盖的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别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坚固的红砖房,坐落在寂静的巷子里。他可以闭着眼走过巷子,摸索到家门口。他是在这儿长大,也是在这儿和邻居男孩玩耍,念大学时每次他从上海回来,总是明显地看出这条巷子愈来愈短、愈来愈窄。
  大门边有两根红砖柱子,伸出白粉墙。小时候他喜欢闭着眼,沿着墙拿根棍子划。当棍子碰到红砖柱子,就知道到家了。当他母亲叫他去买青菜豆腐,他就这样走,母亲会在门口看着他。他睁开眼,往往会撞进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笑笑,即使他压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气。
  现在他母亲已届中年,而他也不再闭着眼走回家了。他稳健快速地走上去敲门,通常都是老妈子李妈来开门。小时候,家里请不起女佣。他父亲是个铁路局的员工,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过世了。他母亲洗衣煮饭,一手把两兄弟抚养成人。现在他们请得起佣人了。小时候他说过要送给母亲“一个地球的铜板”。当他第一次把稿子卖给报馆,把三块半稿费换成了一毛、两毛的零钱。他买了个地球仪,在北极的地方穿了个洞,开始存铜板。念大三的时候,地球仪几乎满了,他把它带回家送给母亲。
  “妈,这是我送你的一球铜板。”他把球摇得叮当响。母亲笑得脸皱成一团了。长大后他仍继续寻母亲开心,用各种故事来愚弄她,有真有假,她被弄得糊里糊涂,从来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话。而这种顽皮不羁、真假参半的个性,不知不觉地塑造成他的风格。
  有时候是他大嫂端儿来开门。她的身材娇小,声音像银铃般悦耳。端儿是个零售商的女儿,是他母亲做主替哥哥娶过门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小女人竟生下了三个男娃,简直是不可思议,他哥哥一百八十公分,还比他高出两公分呢。他哥哥李平不常开口,很少让情绪表现在外。他现在是个成功的羊毛皮货商了。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抚养两兄弟长大,让大的能在商场上立足,小的能够完成大学学业,这是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的许多原因之一。至少在养育子女方面,父亲根本可有可无。李飞深信自然法则,人类永远无法达成大自然所预定的一切。公鹅无法抚育小鹅,公鸡也是滑稽的父亲。他还相信,即使是个没教养的街头少女,只要她有良好的天赋,不论他是名将或是学者都能获得男人的心,因为自然界从未要求女孩子用文凭去赢得男人呀!
  他回到家总是先去看母亲。
  “吃过午饭了吗?”虽然他已经二十五岁,她仍然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因为他是幺儿,而且还没成亲。
  “是的,我和一个漂亮的小姐一齐吃午饭。”
  母亲的眼睛露出阴郁不相信的神色。他又说:“学生和警察发生斗殴。妈,你知道吗?真可笑。警察乐队引导学生游行,却偏又有警察来阻止游行。”
  “干吗游行?”
  他母亲不识字。他不想作太多的解释,因为那只会弄得她更糊涂。在她窄小的天地里,只有西安和她的亲人。
  “我们在上海和日本人打仗。有一部分军队在和日本对抗,有一部分却没有。学生们想要支持那支在对抗敌人的军队。”
  “你说你和女孩吃午饭,别又是在骗我的吧?”
  “不,妈。很多男女学生都受了伤。有一个女孩受伤被落在后面,我只好帮她的忙。我带她上医院,之后请她和我一块吃饭。”
  “是不是个好女孩呀?”母亲真不该用这个字眼,天底下的女孩都应该是好的。
  “是的,我想是吧!”
  母亲很重视这件事。幺儿成亲她看得比什么都要紧。她不是那种专制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等着。
  “你应该多多留意女孩子了。你哥哥已经给我生了三个孙子,而你还不结婚。告诉我,她是谁呀?”
  “一个大学生。”
  “长得什么样子?”
  李飞虽然很会说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叫我怎么说呢?她是个很端庄的女孩,漂亮的脸蛋,乌黑的眼睛。”
  “你喜欢她吗?”
  “喜欢。我看她独自坐在树下揉膝盖,表情有点难过。”
  “你会不会再见到她?”
  “噢,妈,别催我嘛!我今天早上才认识她。她父亲是位学者,是大夫邸杜市长的亲戚。”
  “这我不喜欢。我不认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会成为我们家的好媳妇儿。”她母亲绷着嘴。
  “但是她不一样,您还没见过她呢!”
  “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你受伤害,记得吗?”
  她母亲记得很清楚。他在上海念大学的时候,有个同窗好友叫做蓝如水。他曾经全心地用柔情和理想去爱蓝如水的妹妹。但是蓝如水的父亲是个工厂老板,一心想找个有钱的女婿。女孩对他的印象不错,总是对他微笑,他们也曾约会过几次。然而他一直没有机会。那女孩和一个有钱的少爷定亲了。他尝到了心碎、失眠、绝望的滋味。
  那年夏天,他可怜、难过、失魂落魄地回西安。他没告诉任何人,只是单独受折磨。他大嫂看得出来,他母亲也看出来了。
  在一个夜晚,全家人都入睡了,他醒着躺在床上。他祈祷那个少爷善待她,使她快乐,祈求老天别让她吃苦。这是他惟一的期望。那样他就感到快乐了。
  他听到母亲的床嘎吱作响,然后是划火柴的声音。她的脚步向他接近。手上拿着蜡烛,走过来坐在他的床边。
  她温柔地抚摩着他。“孩子,你到底有什么烦恼?”
  经她这么抚摩,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他伤心地哭,像小时候那样大哭。自从长大以后,那是他第一次哭。
  他把一切告诉母亲。她温柔地只想帮助他。
  “你一定要回上海去吗?你可以留在家里,我替你找个好女孩。”
  他还是回上海了,表面上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他母亲一直牢记在心里。
  “飞儿,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现在她端详儿子的表情说。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说起来她很高兴见他又恋爱了,自从那次失恋之后,他就一直对女孩提不起兴趣。
  现在他并不想写稿子。他知道读者想明白刚才的事件,可是他不急着写。他和《新公报》约定每个月至少写六篇稿件,他是按件拿最低的稿费。除非有特殊的事故,他才打电报。他的文章可以依靠其他记者的报道。在他看完当地第二天的晨报,再去找一切的实情、当事人的名字和出事地点了。他把这叫做“记者的骑墙作品”。他提纲挈领地记载事实之后加油添醋,再用空邮寄出稿件,西安每个礼拜只有星期三递送一次航空邮件。现在离星期三还早呢。这次学生示威评述起来真没意思,不过倒是个很精彩的戏本哩!
  他可以把一连串这种戏剧写成一本《西安史录》。西安大大小小的事他都知道。很多事情不但他知道,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清楚得不用在报上发表。省主席是个不识字的军阀,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在爬上今天这个地位以前,吃过多少风沙,民国初年有许多人大字认不了几个,却高居省府和中央的要职,他就正是其中之一。有一回他亲自颁布了戒严令,想通过一个哨岗,他因为穿着便服受到哨兵的盘问。
  “干你娘的!”他咆哮着。
  哨兵又再次盘问:“口令!”
  “干你娘!”他又说那句脏话,把哨兵推到一边,当场就把他枪毙了。
  所以其他官员也学他。凡是有勇气咒骂他们老娘的,哨兵们都不敢拦阻了。后来连老百姓也依样画葫芦。可怜的哨兵又怎么知道哪个才是穿了便衣的长官呢?
  ***
  想着今天早上认识的那个女孩,他突然有个巧妙的主意,傍晚他就去找蓝如水。蓝如水是个很特殊的人,大约二十八岁。当李飞参加北伐时,蓝如水为了继续他的学业,到巴黎去念艺术去了。回国时他带着满腹的法国菜烹饪技术和法国“油炸苹果”的做法。
  说起来,他们个性完全相反。蓝如水像个富家少爷,整天玩照相机、画画,下下棋和逗逗他的金鱼。但是他有一张敏感的脸孔,雪白的皮肤。他对生意和政治都不感兴趣,连只苍蝇也不敢打。回国之后,他深深认为中国的生活方式中一定有某些地方优于别的国家,只不过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李飞却刚好相反,他从来没到过外国,可是他认为中国必需改变才能在现代化的世界中生存。李飞会对军阀的作为感到可笑或者愤怒,但是蓝如水却平淡冰冷,根本没兴趣。虽然对事情看法不同,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两个人都酷爱旅行。李飞劝蓝如水来古都西安看看。如水本来打算只住几个月,结果快一年了还没走。
  李飞招了一辆黄包车直奔东大街。他在接近满洲区的地方下了车,走过几条窄巷,穿过拥挤的人群,才来到如水和一个朋友麻子范文博的屋前。
  文博的个儿不高,声音沙哑。有一头浓密、粗硬的头发。虽然有点麻子,不过他的五官匀称,长得不算难看。你若经常看一个朋友的脸,就不会注意他的缺陷了。通常长麻子的人都很能干,但也很顽固,很难打交道。也许他们从小习惯了被人咒骂、愚弄,于是长大后采取攻击的姿势。文博就是老练、世故、对人冷淡嘲弄、对自己充满信心,并且很健谈,他没什么特殊的成就,但交游广阔。他打进了艺术圈、社交名人圈,并且结交了不少朋友。
  李飞和他很熟,文博是个单身汉,住着一幢大房子,所以李飞托他招待蓝如水。文博爱交朋友。他对李飞很直爽,常给他坦率的建议,偶尔他也会讽刺地幽人一默。
  “怎么啦?”
  李飞一进门,文博就问他。
  “我想和如水谈谈。”
  “为什么不跟我谈谈?如水在睡觉。”
  他们的说话声把隔壁的如水弄醒了。他揉着眼走出来,扣好长袍的扣子。粗厚的毛线袜鼓在大布鞋的外面。他放弃西装,走路摇头晃脑地,好像老学究似的。嘴角留有两道短髭,一小撮胡子,加上那锐利、有趣的眼神,更令人们觉得他是个有教养的人,如水从不像文博那么粗率,他用温柔的声音说话。他椭圆形的脸,白白的皮肤以及眼中发出来的温柔高雅,让人一看就认为是个艺术家,也就是一个情绪丰富、不假思索、没记性的人。
  他坐在一把罩着黑罩的硬椅上,就在这把椅子上,如水和文博曾经下了几小时的棋直到入夜。
  一个男佣走进来倒茶。
  “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如水问道。
  “没有。今天早上我去看学生示威游行,吃了午饭没事做。我想顺道来看看你。”
  “他可有特别的事要跟你说,不想让我知道。”文博说。
  “我没这么说呀!”
  “差不多啦!”
  “他们和警察打了起来。很多学生和警察受了伤。他们拿竹棍打。有些女生的衣服都被扯破了。”
  “我真恨不得能看看。”文博说。
  “别这么没良心。他们是为了上海的战事示威的。”
  “不会打很久的。”
  “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不可能嘛!别欺骗自己了。没错,日本鬼子是已经被赶到边界。但是他们的海军还没开动呢。我们何不到市集逛逛,在那儿喝杯茶?”
  三个人走出来。如水和李飞喜欢走路,文博说什么也不肯劳动双腿。他们乘黄包车来到市集的一间茶馆,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透过玻璃看着午后的人群。说书的时候还早,屋里客人只有五成满。他们坐在棉垫发硬了的木椅上。前面摆着一张摇晃的方桌,上面放着几碟瓜子、花生、棒果和五香豆腐干。如水叫了些高粱酒和一盘熏鱼,他喜欢在午后浅酌一番。
  李飞啜了一口高粱酒,觉得很舒服。他酒量小,必须要慢慢喝才行。
  “昨晚你真该来听听崔遏云姑娘说书,她是从北平来的。”文博说。
  文博一向爱捧戏子。崔姑娘是个说书的,随着小鼓的节奏叙述着历史轶事。奇怪的是这面鼓叫做“大鼓”。
  “小小年纪还真不简单,你真该来听听。她在笛笙楼。”
  “她说的是哪段书啊?”
  “李香君的故事。”
  “那应该不错。”李飞带着兴趣说。
  “她怒斥阮大铖强娶李香君,折磨她。说得好极了。”
  “你们在女师范有没有熟人?”李飞突然问起。
  文博正眼看着他。“是和你记者的身份有关,或者是别的事?”
  “也许两者都有。你有没有熟人在那儿?”
  “女师范没有。如果你是替报社找新闻,我可以帮你挖到一点资料。”
  “别费事了。我和一个女师范的受伤学生吃午饭。”
  “不过你是个和尚。我从来不晓得你会对女孩发生兴趣。”
  李飞不喜欢他的语气。他本来想和如水谈柔安的事。对文博来说天底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水会了解,也不会拿这事寻他开心。他觉得自己像个天文学者,必需找个人谈谈刚刚发现的一颗彗星。
  “她的膝盖受了伤,所以落在队伍后面。我送她上医院,之后又请她吃顿饭。”
  “长得怎么样?”如水问道。
  “年纪很轻,个子娇小,不过眼睛好黑、好美。她是那种看了一眼就不想失去的女孩子。”
  “完了。”文博咋舌说道。
  “会不会再遇到她?”如水问道。
  “试试看,也许可以。她是前市长杜范林的侄女儿。”
  “这下真完了。你根本不会有机会,除非你开工厂、开银行。”
  “不过我可以试试呀!”
  “是的,你可以去试试。但是我可不鼓励你到这位杜小姐的叔叔家去找她。门房会把你丢出来的。”
  李飞感觉出自己目前的处境。他深信,如果柔安能自己做主,一定会给他一个再见的机会。他相信彼此之间有很多话要说。他几乎敢确定,她虽然畏惧叔叔,但是在某些地方,一定有她自己独立的思想。在告诉他别把她的名字登在报纸上时,他看出了在那双灵巧的眼睛后隐藏着的忧虑。
  “你见过她父亲杜忠翰林吗?”
  “见过,他的书法很有名。当他在碑林观察古代铭文时,我遇过两次。”
  “他应该是个很风趣的人,”如水说。
  “对。如果你能引经据典,对古代思想表示同情,那么他会和你谈话。很多保皇党都过世了,他可能是最后残余分子的其中之一。”
  “难怪他有个这么特别的女儿。”
  话题转到柔安父亲的身上。杜忠是个暴躁、难相处,但是很特殊的人。身为儒家信徒,他对已逝的王朝具有莫名的忠诚,对民国毫无好感。虽然他坚持实行帝制,但是袁世凯称帝时,他拒绝为他做事。他认为袁世凯出卖了光绪皇帝,是篡位者。光绪被慈禧太后囚禁时,他和翁同龢、康有为都是保皇党,极力反对孙中山先生领导国民革命。
  杜忠有两条信念。一是即使中国革新,也该和日本一样保持帝制。二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是指汽船、枪炮、电气和水管之类的东西。一八九〇年使这成为流行的公式,面对进步的时代,人们没法找到这个结论。没有人能动摇他的这两条信念。
  对这种坚决的保皇分子真是一点法子都没有,他宁愿被风暴淹没,也不肯随波逐流。现代乱世促使他对自己的信念深信不疑,他孤独地为目标奋斗,寂寞地支持着艰涩的理想。然而,高耸挺直的老橡树也许会被斧头砍倒,内部却不腐烂。眼见混乱的共和政府、不识字的军阀、不学无术的官员,和受了现代教育却对自己国家的文化历史陌生的半文盲——好比他的亲侄儿祖仁,当然他鄙视这些了。他把这一切归咎于帝制的废止。原因也许不在这儿,可是国民政府的政治分裂使他坚信,中国已经没落了。他单纯地以为日本之所以崛起,是因为他们仍有个天皇,人们心中的忠诚尚未消逝。
  晚饭后,他们到笛笙楼去听崔遏云说书。崔姑娘要八点才出场,但是茶馆已经座无虚席了。文博和茶房很熟,茶房特地为他们保留了一张台子。
  范文博在这儿仿佛回到家一样,看起来好像城里的混混儿一样。他把毡帽歪着一边戴,直到屋里热得吃不消才脱下来。屋里充满了男男女女的喧嚷声。大家都是来这听这个北平来的说书的。茶房熟练地越过客人的头抛递热毛巾。他们忙着把铜壶里的开水倒进客人的茶杯里,分送瓜子、糖果、五香牛肉干、找零钱、搬凳子,为晚到的客人在新板凳上挤出个位子。没有注意舞台上的动静。杂处的客人里从衣着华丽的妇女到一般的劳工,共聚一堂同享今晚的节目,准备为这位女艺人在完美旋律中的圆润嗓子所动容。
  崔姑娘出场了。她前额覆着刘海,体态非常年轻。穿着浅蓝色的衣服。观众热烈地鼓掌,打从丹田发出典型、有力的“哟嗬”声。喝彩声像一串炸裂的爆竹。西安的观众热情又疯狂。崔姑娘熟练地向小鼓走去。她对台下的观众扫视了一下。她带着毫不掩饰的笑容看着观众,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闪亮。然后她收回笑脸,喝了一口桌子上的热茶,之后转向和她一块出场的老头儿。等他调好三弦的音,她敲了三下鼓,观众渐渐安静了下来。她宣布要说的是“空城计”,这是叙述孔明凭智慧以空城计退敌的故事。这个故事早就说过千百遍,可是观众百听不厌。在对白中她扮演各种角色。完美的手势,清晰的声音,抑扬顿挫的语调带给观众意想不到的美感。整段故事都是以显著的韵律道出,由鼓声当节拍。她稍稍地改变了鼓声的节奏,就使得观众兴奋、心动。讲到情绪激昂的篇章时,她会突然大唱一首短短的歌。她的歌声一点都不像她的名字,圆润而不尖锐,有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观众感到心情舒畅,尽情地欣赏这柔美的音韵。
  在寂静里,李飞被音乐、歌声、诗句和少女灵巧优美的手势弄得神魄出窍了。今天的遭遇,晚饭时喝的一点酒,这女孩的声音,使他陷入沉思中。他很少让自己沉浸在这么慵懒、舒服的状态中。他只是在欣赏女孩说书的声音,却没把内容听进去。他的魂都飘到柔安的身上去了,想到她低垂的头、她的眼睛——那双深邃、黑亮得令人窒息的眼睛——和她的笑容。当他清醒时,才发现崔姑娘已经打住了。
  表演结束后,文博站起来,示意他俩跟他走。他领他们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敲敲门,发现年轻说书的姑娘正在跟老头子说话,原来他正是她爹。文博说,他特地来道贺的,如果姑娘有什么需要,他都会尽力帮忙。他建议姑娘在城里该去些什么地方看看,譬如说“戏剧学校”,那里是专门训练八岁以上的男童成为演员。
  “这是你们头一次到西安来吧?”
  做父亲的点点头。
  “您的女儿真是棒极了,倒是西安亏待了她。”
  老人虽有礼,但有些困惑。“我觉得观众对咱们很热情,很捧咱们的场。”
  “观众是很好,但是那还不够。她应该要比现在更出名。你们要叫上流人士和大官都来听她表演。也该登个报,如果你们运气好,说不定主席还会请她到官邸表演呢。”文博热情地说。
  “谢谢您的好意。我们这样也过得很好。”
  “可是只要摸清门路,她应该会在西安造成轰动。这不需花什么钱。只要送几张招待券给一些显赫的人家就行了。茶楼掌柜的会替你们办妥。我开些名单给你们。”
  他写下几个地址。杜家是其中之一,只是很简单地写着“东城大夫邸”。
  他把那张纸交给老头儿,说道:“请老板去送票,下星期六晚上一定要保留几张好台子。我这位朋友是个记者,我会请他在报上写些东西。”
  老头儿和崔姑娘颇为感动。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您呢。”崔姑娘说。她才十七岁,在台下穿得很朴素。她的眼睛很明亮,脸散发着自然的光润。除此之外她就跟干活儿的女孩一样。她这一流的艺人不会装腔作势,也耍不起派头。和有分量的人打交道,是她们职业的一部分。
  下了楼梯,李飞问他:“你为什么那么有兴趣捧她?”
  “你真是白痴!我在帮你的大忙呀!何况我自己也想见见那位杜小姐。所以我挑了星期六,我希望杜小姐会来。”
  三
  柔安从学校出来后第二天才回家。她心花怒放,声音也轻快多了。有人说,每个人的生命都相似,只是点缀在生命里的希望和梦想使它有所差异。柔安很任性。因为她空洞、幻然的目光,学校里大家给她取了“观世音”的绰号。谁也不知道“观世音”在幻想什么。
  她这次才认识李飞。他对她很好。他似乎不喜欢她的出身,但是他会骄傲且故作屈尊地说:“你很好。”如此而已,不过这已经使她心满意足了。多令人兴奋的经验。她抱着大胆的热情,希望他们还有机会再碰面。
  她不费力地掩饰着微跛的动作。她知道绷带是自己勇敢的标记,而当叔叔联想到受伤的起因时,这绷带是绝对不受欢迎的,到家门口时,她故意把红围巾提高一点。
  午后严静的阳光照着“大夫邸”高耸的大门。这是一幢六七十年前官邸格局的大宅。横卧在大门上的绿色匾额上写着烫金的“大夫邸”,顶端有“皇恩”两个小字。
  这一类大宅都没有供马车停放的空地,现在停着一辆漆黑的派克轿车。面对大门口的是一面一百二十度角的墙。两座石狮子并列在台阶的两侧。在盖有顶的走道途中是门厅。正门的后面,直通往正院,只有在正式宴会时才敞开,平时都是由边门进出。
  朱红色的大门最近才漆过一层。那镀金的手扣环在门上闪闪发光。这座大门高约十二尺,宽约十尺。炫耀着建这幢大宅的大官气派。地砖泛着深红色,似乎不是现在铺的,每块是一尺半见方。门厅两侧的门房屋子特别宽敞。令人忆起几十年前,房子是房子,空地是空地的时代。正门上的隔板和边门都漆成黑色。杜范林很留意大门的外观,他要保持这股古典的高贵气派,他指派门房老王保持门环的光泽。虽然有人揶揄说:“那幢房子连那对石狮子都令人唾弃。”可是看到门上的朱红色和金黄色,都会不由自主地羡慕这家人富裕。除了正式场合以外,这大门从不开放,可见它的装饰价值远超过实用价值,但是它确实博得了来访者的敬仰,被认为是这家人社会地位的显著象征。
  第一个院子,铺着硕大精致的石板,走上三级台阶就是第一厅堂,这儿是接待客人用的。中央的镶板上挂着一张爷爷的水彩画像。细致的格子窗略泛金黄色和桃红色,可以进而瞥见第二个院子。家具都是雅朴的檀香木打造的,带有圆圆的角和大理石的面。墙上挂着几轴字体不凡的书法。西墙上挂的是柔安的父亲仔细临摹的“翰林”字体。东墙上挂的是光绪年间最后的忠臣之一——也是杜忠的好友——翁同龢题的对联,这副对联约有一尺余高。对联的旁边是一幅马远的巨幅山水画,这可是稀世珍宝呢!
  不过,整个古典庄严的气氛被廉价的油画复制品“巴黎之抉择”破坏无遗。画里是三个站在不同角度的裸体女神,前市长的儿子祖仁买回来当摆饰用的。他搬出去住在东城的住宅区。
  一座椭圆镀金的穿衣镜框斜立在角落上,是十八世纪闺房里摆的那种。这件进口艺术品叫做西洋镜,被人看成一种时髦高雅的玩意儿。据说平常看不见的妖魔鬼怪,一到镜子前就会现形,所以具有照妖驱妖的双重功用,又能让杜范林在出门办公之前,顾影自怜一番。他习惯在出门前站在镜子前面,撚撚胡须,研究一下他那圆肿、易发胖的脸孔。
  世上的事真虚伪。表面上,这家人都活在那位大政治家老祖宗的庇荫下。老祖宗那幅天庭饱满、和颜悦色、蓄留白须的画像正由墙上对子孙微笑呢!然而整个大厅的布置就像它目前的主人一样,刺眼、不调和以及充满了粗俗的自信。与其说这是大政治家、大学者后裔的房子,倒不如说是做咸鱼富商买卖——她叔叔就是——的房子更恰当。
  她希望叔叔正在睡午觉。她迅速地穿过第一个院子,来到西边的回廊。春梅听到脚步声,从叔叔房里喊道:“三姑,是你吗?”
  春梅本来是婶婶的丫环,因为替前市长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叫柔安“三姑”,她并没有确实的地位。古时候的家庭喜欢把堂兄弟姐妹加起来排行,这样显得人口较旺盛。所以柔安是独生女,也就变成老三了。
  柔安到了后院,进了拱门走向西厢,那是她自己住的庭院。这个院落整洁幽静,小径铺着一块块十五尺长的蓝木纹石板,上面放了两个大的金鱼缸,缸里长了厚厚的青苔。横边的两棵梨树光秃秃立在冬阳下。她在门廊徘徊了一会儿,欣赏着盆里的秋海棠。
  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她就感到孤单。她曾和父母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她是父母的独生女,她对祖父母还有印象。十四岁那年,她母亲过世了,当时他们住在北京。更早以前,她父亲到南方嘉兴出任道台,所以他们住在那儿。
  如今一切都变了。母亲过世后,她就一直是孤孤单单的。当时她父亲在上海孙传芳的麾下任职;孙传芳被国民党击溃后,他的财产充了公,于是他远走日本,把女儿送回西安上大学,因为这里是她的老家。飘泊了几年后她父亲回到了“大夫邸”。兄弟俩合不来,杜忠生性倨傲。虽然经济情况不佳,也绝口不提祖产分家之事。他选择了三岔驿祖产附近的一座喇嘛空庙,在那里隐居。
  唐妈正在和其他佣人聊天。一听小姐回来了,她急忙走到院子里。唐妈从柔安七岁时带她长大,自从她母亲过世后,她就成为小姐的忠仆和伴侣,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像个母亲般地对待她。她是北平人,和其他佣人不大合得来——只对杜忠一家人忠心——她来自农家,对皇上钦点的“翰林”具有特殊的敬意。结果呢,她对市长一家人的看法就跟柔安一样,柔安有很多秘密只对她一个人说。唐妈有朴实的脸孔、宽厚的肩膀和扭摆的小脚。她对柔安很尽责,随时留心着柔安的饮食、穿着和利益。柔安对她的信赖,不下于对自己父亲的信赖。一年前当父亲还住在这里时,他们三个人就像一个祥和的家庭。
  “小姐,你回来啦!”唐妈说。
  “唐妈,你看,我在街上和警察打架受了伤,所以才打电话告诉你,说我昨儿个不回来。”柔安摸着脖子上的膏药说。
  唐妈拉着一张脸,检视伤痕。柔安将膝上的淤青指给她看,还告诉她打架的详情。
  “他们怎么可以这个样子!”唐妈咂着舌说。
  她直到替柔安清洗膝部,仔细包扎后,才放下心来。
  柔安一拐一拐地上床时,春梅正走进来。
  春梅是个二十八岁的少妇,有尖挺的鼻子,高耸的颧骨和灵活的眼睛,从她的衣着看来,谁都会以为她是这家的小姐。她留着短短的烫发,身穿黑缎长裙,衬托出她优美的身段。她精力充沛,常过来找柔安聊天,毕竟柔安是这幢屋子里惟一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她跨上台阶,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光临:“三姑,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听唐妈说你昨天没回来。”
  她看到柔安的脚微跛就说:“怎么,出了什么事?”
  “梅姐,您坐,”柔安拍拍床说。她叫她“梅姐”,因她的地位比仆人高,又是市长孩子的母亲。
  春梅坐在床边。柔安想了想,说:“梅姐,我想今天晚上吃晚饭时,我和您换位子。不想让叔叔看到这个。”她指了指耳朵后面的纱布。
  “怎么会受伤的?”
  柔安把事情经过告诉她。
  “那简单,你把头发放下来。老头子看不见的。”春梅总是在背后叫杜范林“老头子”。“老头子”比“老爷”亲密些,又不像“老古板”那么不敬。
  “他昨天晚上问起你。我告诉他你要留在学校开会。”她对小姐眨了眨眼,接着说,“把手表拿给我。我会派人拿去修理。”
  柔安好感激。春梅当家,总是为她做好事,并且替她节省开销。春梅继续说:“你不必谢我。大夫邸的财产不是你爹和你叔叔共有的吗?我想你爹也不必觉得是在花他弟弟的钱。虽然老头子爱发脾气,不过我们这可是在分享祖先的财产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相像的兄弟。就算所有的钱都是你叔叔赚来的,也全是靠那口大湖。俗语说‘抓贼打虎靠血亲。’你爹自尊心很强,我知道,不过他是读书人嘛。家里面一个兄弟做学问,另外一个当商人赚钱,不是挺光荣的吗?”
  柔安不好意思向春梅提起那个送她上医院的青年,告诉唐妈倒无所谓。
  春梅起身要走说:“我来安排今天晚上吃饭的位子。老头子正在睡觉。我偷空溜过来找你聊聊。现在我得回去了。”
  春梅走后,柔安不由得佩服这个美丽又能干的女人,虽然不认识字又只是个丫头,单凭她个人,终于爬上了这个家庭的一席重要地位。
  ***
  过了一个礼拜,柔安的叔叔杜范林饭后正在他自己房里看报。第二个院子的格局和其他屋子一样,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厢房。两厢房各用隔板隔成两间卧室,因为以前盖的房子都很宽敞,深达三十尺。太太的卧室在西厢,老爷的卧室在东厢,春梅和孩子睡老爷后房。
  杜太太年届五十,正到达对自己家庭地位感到安全无虑,住得好、用得好,舒服但又寂寞的晚年。她替丈夫生了两个儿子。老大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在三岔驿的大湖里淹死了。后来老二祖仁又出国了。现在他长大成了家,却搬出去住,这是个令她难以接受的事实。她原以为在晚年能有儿孙绕膝。而今除了春梅生的两个儿子之外,屋里听不到小孩子的声音,虽然他们也奉命叫她“婆婆”,叫前市长“公公”,但不是她真正的“孙子”。
  年轻的春梅掌管了她的家,在这儿生了根,证明了她干得什么事都不能少她、而且聪明得难以匹敌,这实在伤透了她的心。惟一的好事就是丈夫不再来打扰她了。春梅很尊敬她,愈发使她感到无助。她不读书看报,以前常出去打打麻将,或是邀人来家里摆一桌。但是近来她常犯神经痛,不这么常出门了。没事的时候,她就翻翻箱子,看看自己的东西和丈夫的东西,然后监督一些家事,其实这些春梅都已经弄得有条有理了。她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年轻女人的对手。
  杜范林在桌灯下的一张广东运来的桃木躺椅上坐着。春梅则坐在后屋里做着女红,不去打扰他。但是他需要任何东西时,她一定唯命是从。他愈来愈少不了春梅,他被她年轻的风韵迷住了。春梅在附近时,他就觉得很轻松舒服。有时候他为自己找借口说,一个男人为公务忙了这么久,应该享有个人的一点娱乐。他觉得自己真有福气,能有春梅伴在身边,他对她的才干和自己的好命感到妙极了。他找不到比她更迷人、更聪明、更有用的妾了。一切都那么自然,虽然破坏了常规,他却觉得很舒服。
  他对她喊道:“春梅,你要不要去笛笙楼听个女的唱大鼓?北京来的。我接到四张明晚的招待券。报纸上提过这个女的呢!”
  春梅说她很愿意去。“婆婆去不去?”她问道。她知道太太闹神经痛,正躺在床上。
  “我想她不会去。”
  “我想带三姑和孩子去。”
  “你们年轻人去。那个地方孩子去不好,叫祖仁和香华跟你们坐我们家那辆车去。我要他们明晚过来吃饭。打电话说我有事要和祖仁商量。然后你们再一起去看戏。”
  她打电话给祖仁的太太香华,香华很高兴,来西安后,她一直觉得无聊极了。
  春梅回房后,范林拿出一封大哥刚来的信给她看。
  “我大哥真是疯了,莫名其妙地写了这封怒气冲冲的信来。他是气我赚钱。”
  “信上怎么说?”春梅把全家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看成是自己的职责。
  “哦,说到我们大湖边的回族邻居。他认为我们该拆掉水闸,好让水流向回人的谷地。”
  所有的家事中,春梅最不了解三岔驿的大湖。她只知道他们咸鱼生意全靠那里得来。她从没去过那里。每回杜范林和杜太太去,她都得留在家里照料一切。
  杜太太把她留在西安,还有一个理由——祖宗的祠堂在三岔驿。杜太太绝不让春梅参加祭祖,怕她成为家里正规的一分子,那样会产生微妙的问题。年轻聪明的春梅可能凭着是“孙子们”的母亲而压倒她。杜太太连一回合也没赢过这个丫头。
  春梅知道老爷每回看到柔安的父亲在信里提到水闸,就冷冷发笑。她知道那道水闸替三岔驿的老百姓带来困扰,也引起他们兄弟俩的不和。
  “告诉我咱们那些回族邻居的事吧,柔安她爹怎么说?”现在她说。
  杜范林知道春梅在管家方面很能干,可是他从不和她讨论重大的决策。如何对付回人是他要和儿子商量的事,对女人来说,不大易理解,所以他笑笑说道:“别让你这漂亮的头脑为这种事烦恼。”
  春梅受了委屈,但是没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祖仁和香华来吃晚饭。他是个方脸的年轻人,身材短小而精悍。他和时下的先进年轻人一样,穿一件扣着领口的海蓝色哔叽中山装。外衣口袋突出一支金笔。香华很时髦,穿一件紧贴的旗袍,瘦削的脸仔细地抹了胭脂。
  祖仁来和他爹谈论生意。他不了解这些年轻女人们为什么对听大鼓这么有兴趣。他从来不爱听音乐,管他是国乐或是西乐。在纽约大学念书的时候,他喜欢到露西剧院看表演。有一回别人带他去卡内基音乐厅听演奏,他在座位上局促不安,感觉像是被迫来听一小时不知道哪一国的讲演,而又不敢提早离席。今晚是因为香华很想去,他才勉强同行,他知道陪太太一块参加晚会是做丈夫的义务。
  饭桌上他爹提起大伯的来信,他把信看了一遍。
  “都是傻话。我们重视咸鱼的生意。惟一没做的当然是把湖水闸起来。自从我筑起那道水闸,湖里的水位升高了十尺左右。水量一增加呀,每年我们都抓到更多大鱼。现在我们的咸鱼还远销到太原、洛阳呢。生意将继续扩大,而且我们可以尽量地放鱼苗进去。只要不被河水冲走,鱼就会繁殖得愈来愈多。我真不懂大伯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已经要市政府的人在水闸上贴布告,凡是入侵者都要送法严办。几个士兵就够对付人了。”
  “我爹就是担心这一点。他说士兵不能阻止战争,倒是会引来战争。他不相信我们可以凭武力去保护这个远在山里头的水闸。”柔安说。
  祖仁带着急速、半谦虚的笑容看着堂妹。
  “柔安,你爹是个大学者。但是他不懂得做买卖。”
  他说得很客气,以免得罪了她。柔安知道水闸是他想出的鬼主意——他回来加入他爹业务之后所想出来的第一个赚钱计划已经发生效用了。她不想和他争辩,只说:“我听爹说过,爷爷就是不依靠武力,才使得三岔驿躲过了一场流血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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