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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李昌钰

_2 李昌钰(当代)
  另一方面,也应提升鉴识人员的水准,增添仪器,增加经费,才能让化验室真正发挥效用。
  侦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证,意即从各种消息面获取证据与线索,以寻找案件的证人。以往的警察是以屈打成招的方法来侦讯,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不能再将所有的嫌犯都带回警察局侦讯。因此,警方必须学会如何与社会各界合作,从受害者家属、嫌犯、线民、卧底警员以及媒体等不同来源得到线索。得到线索后还要判断其真伪,再顺藤摸瓜找到人证,获取有效的证词。
  第四个支柱就是要有运气,任何从事刑事侦查的人员都知道,运气很重要。运气并不会凭空而来,侦查人员要抓住机会,要有能力辨别这些隐含着运气的机会,而这种能力要从办案的经验中逐渐累积而成。例如,现场刚好遗留一只脚印,如果没有当场发现其重要性并及时保留,很可能就会被毁灭而永远消失。如果我们能够找出来并加以显示,很多人会说这是运气,但是你必须仔细搜寻,才能掌握这样的运气。
  有时,外勤的侦查员很卖力,内勤的化验员也很称职,现场处理得很好,也搜集到几千条线索,但是如果没有运气,无法组合这些有利条件的话,就像在玩拼图一样,会因为缺少一些关键的图片,而无法完成整个图案。
  现场的处理及物证的收集及化验,在现代刑事鉴识及犯罪侦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法治体制的改革,中国政府对物证科学也越来越重视,在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徐立根来美访问时,我对阔别几十年的故土十分关心,徐教授向我介绍了中国的近况,以及中国在刑事科学技术方面的迫切需要。他离美时表示将想办法邀请我回国讲学,传授刑事科学界的新知,科学无国境,天下公安人员是一家,更何况我自己是炎黄子孙。1995年夏天,我应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之邀请参加这两机构共同主办的“物证技术讲习班”,首度回国讲学,同时结识了周博惠教授,何家弘教授,法律物证所李伯岑所长,刘辉所长等国内物证及法律界的专业人员。自此之后,我每年都利用自己的假期回国讲学几个星期,同时还安排一些国内刑事科学界的精英人士到美国研访。
  在讲学内容中,我一直强调现场维护及物证收集的重要性,并一直要求学生学以致用,我的许多中国学生对下面这宗三代灭门的血案都有所了解,从此案中也可以了解到美国刑事鉴识人员和刑警联合查案的作业方式。
三代灭门血案(1)
  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位在一个宁静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人口只有3万多,居民大部分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除了是美国第一个生产脚踏车的城市外,著名的联合汽车轮胎公司也在当地设厂。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1989年8月13日,72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其46岁的弱智儿子和8岁的外孙女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警察局人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凶杀案件的经验,便请求州警政厅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虽然年纪四十多岁,但是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程度,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气,每逢总统、州长等重要人物光临时,德比当局都会邀请约瑟献唱。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宁娜是玛丽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案发当周星期五下午,宁娜的母亲凯洛偕同先生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宁娜带到外婆家请玛丽帮忙照顾。据他们夫妇说,由于婚礼过后还有其他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玛丽,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宁娜,但是电话没有人接,他们猜想应该是玛丽带着宁娜和约瑟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两三点去接宁娜回家时,发现玛丽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玛丽倒毙在走廊上,约瑟横尸在浴缸里,而宁娜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发现尸体的凯洛。她并非玛丽的亲生女,直到最近凯洛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玛丽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后和玛丽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玛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约瑟和凯洛两人,如果约瑟死亡的话,凯洛就是惟一的受益人。此外,约瑟如果不在了,凯洛将成为玛丽惟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玛丽的所有财产。所以,刑警推断凯洛夫妇有杀害玛丽和约瑟的动机,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放过8岁的女儿宁娜,难道是因为宁娜是凯洛与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吗?
  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刑警就向我简报了预定的侦查方向。不过,我跟他们说,现在就确定侦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处理现场,用物证来引导侦查方向才可靠。
  按正确的犯罪现场处理及搜集物证方法,应该先全盘观察现场,而非仅仅采集某些具体的物证如指纹、血迹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栗色住宅,一楼屋后的阳台可以直接通到厨房。从前门穿过客厅以后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凌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玛丽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睁开着,脚朝着厨房,头朝着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玛丽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房,卧房靠门的走道上,躺着宁娜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约瑟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水从浴室流出,经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楼梯,两百多平方的地下室都浸在水里,这些水都是从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流出,夹带着微微的血色。
  二楼有两间寝室,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是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玛丽的皮包都不见了。
  第一区 厨房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我们就展开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
  首先我们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径。大门上并没有任何强力进入的毁损痕迹,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嫌犯进屋,或者是嫌犯经由窗户或其他途径进入。
  我们发现屋后阳台上有五扇窗户。在确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户侵入时,要先检查窗户有无被打破的痕迹,纱窗有没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网和尘埃上有没有指纹和脚印,有没有纤维毛发,有没有血迹等等。我们排除各种可能性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也确定这扇窗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径。再用三秒胶法(参见第一章第21页)显现寻找指纹,果然窗户上采到了一个手印。
  这个左手手印长六半,经过比对,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凯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在星期天到玛丽家接宁娜时,没有人应门,他在屋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栓上,便将窗户推开,然后从窗户爬入屋内。
  从这个手印所能推测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样,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为反证据,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可能是实话,他可能没有涉案。
  在厨房的现场里,我们发现墙上有很多种不同的血迹:有弹跳型、溅出型、转移型等等。
  血迹喷溅形态是现场重建的重要部分。当血液撞击物体表面,因物表结构和吸附性的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形态。从血迹喷溅形态可以推测犯案经过,受害者或嫌犯的相关资料等。
  例如,从血迹的形状可以推测血液喷溅瞬间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迹是圆形,这表示血液自不远处滴落(少于十二);如果是锯齿状,表示掉落的距离大于十二;如果是惊叹号状,血液是沿着惊叹号尾端的小点位置撞击落下。
  从血迹的形态和血滴大小,还可以区别血液喷溅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这种常见的血迹如受伤后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如果是中速,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边缘呈现不整齐状,除主要的血滴外还会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点,一般来说,这种血迹是来自打击、刀伤、棍棒、榔头等;如果是高速飞溅的血滴,表示撞击力量很大,血滴广泛散布,冲击区域的中央和四周都会散有喷雾状极小的血点。这类血迹常见于枪击、爆炸案件。
  刀伤的血迹除了要看形态,速度和力量外,还要看伤口的位置,如果砍在手臂,血液不会太多,但是如果砍到静脉,血就会涌出来,如果砍到动脉,血液就会更快地喷溅出来。
  此外,从血迹的形态还可以判断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殴打时血迹会呈现放射状分布形态,挥舞凶器时会留下弧形的轨迹等。
  有经验的鉴识人员在现场采集血迹证据时,除要查看四面墙壁的血迹外,也不能放过天花板和地板。
  厨房的煤气炉上有一个平底锅,锅内的玉米花已爆开,散在火炉上面。厨房有两个水槽,其中一个水槽的水仍在流动,自来水外溢流到厨房地面上。
  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这些血迹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型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我们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在处理手表物证时要十分小心。
  首先,手表会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手表上的时间往往就是案发的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会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
  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摆,表面上的时间是十时十四分。我们马上将手表上的时间拍照存证。
  接着我们要检查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谁的表。仔细检查后,我们发现这个手表是男用的天美时(Timex)表,因而排除了这表是玛丽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宁娜的。会不会是约瑟的手表呢?但是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也不可能,因为约瑟失明,他不可能戴手表的。所以,这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玛丽的血。所以我们知道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着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具十分凌乱。我们比较家具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玛丽正在爆玉米花,她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而逃离厨房,在走廊上不支倒下,血流不止……
  第二区 客厅
  客厅与厨房形成鲜明的对比。厨房凌乱不堪,有打斗的迹象,客厅却十分整齐。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厨房是一个凌乱的动态现场,客厅则属于整齐的静态现场。
  客厅的灯仍亮着,一切看起来都很安静,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咖啡桌上则放着一本杂志。
  “李博士,您过来看一看,现场怎么会有您的照片?”我的助手惊奇地喊着。
  我走近咖啡桌前一看,赫然发现桌上放着一本康州名人杂志,这本杂志每年只出两期,每期只介绍一位康州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州长等等。我是该杂志介绍的第一位中国人,并将照片刊载在封面上,介绍我的那一期好几年前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会在命案现场出现。
  这本杂志介绍了许多我的破案事迹,还将我喻为科学神探,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替社会除害,为被害者申冤。我研判嫌犯不会将这本杂志带到现场,惟一的可能是玛丽订购了这本杂志,有空时翻来阅读。
  我的助手便半开玩笑地说,“说不定玛丽生前就有预感,要让您这位科学神探来替她申冤,上天可能安排您来替您的这位仰慕者破案。”
  身为科学工作者,我并不相信世上会有鬼神,但对这些巧合,我内心有很深的感慨。我相信玛丽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照顾弱智儿子的好母亲,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突然被杀,为何如此善良的人会遭到惨无人道的横祸,社会怎么如此不公平?社会正义安在?
  但是我不能让这些感触分心,而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持公道,来替玛丽老太太找到凶手。人非草木,安能无情?在处理许多案件时,我内心常常会有许多感触,为了破案,我可以作出很大的牺牲,小时候读到“大禹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时,觉得怎么有可能,但是自从在美国成名以后,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经常三更半夜被请到案发现场,还要到世界各地演讲,指导侦查,连回家都没有时间。我母亲高龄102岁,我十分希望能多多陪伴她,但是很难抽出时间来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也无法和太太和儿女相聚,太太生病时,也不能留在她身旁看护她。我常常想,自己这样忙碌,究竟为的是什么?但是看到像玛丽老太太这样善良无辜的人被杀,就会抑制住内心的愤慨,觉得自己一生虽然都在忙碌中过去,但是有机会能够替天行道,这些牺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三代灭门血案(2)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我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我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毯上?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晚报,这表示在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不会自己进入住家的,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的?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端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端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查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这份报纸上面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惟有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我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我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约瑟失明,根本不可能看一般性的报纸,宁娜才8岁,也不会看报纸;惟一可能看报纸的受害者就是玛丽老太太,而老太太年过70,看报纸一定要戴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太太被袭击时正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凌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太太看报纸的可能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3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凯洛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我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警员。我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纹和鞋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之前,我决定先用心理比对来侦查一下。我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我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会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我便接着表示: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入现场,可以私下写字条告诉我,我将会原谅他,并且送一本书给他,这样下一次便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不止没有书拿,还会受到处分。
  不久,果然有一位刑警写了一张字条给我,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看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完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一百度降为零度——没有任何破案价值。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第三区 走廊
  沿着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玛丽老太太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中国人传统上都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其实在科学角度来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27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手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第四区 浴室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约瑟的尸体倒在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像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研判,约瑟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手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约瑟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约瑟身上有34个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喷射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手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约瑟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疾,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就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伦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禽兽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85,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约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宁娜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凯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其特征将提供进一步的线索,因此,我认为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第五区 起居室
  从浴室出来沿着走廊往里走,右边就是起居室,电视仍开着,墙上挂着玛丽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个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间惨遭灭门,我心里十分难过。
  从厨房正在爆玉米花,起居室电灯和电视仍然开着等情况性迹证,我推断案发时间在晚上:玛丽一家人正在看电视,约瑟正准备洗澡,外婆在为外孙女爆玉米花。二楼的主卧室十分凌乱,有翻箱倒柜的迹象,老太太的几个皮包被打开来,丢在地上。
  第六区 卧房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房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有一部分流进了卧房,浸湿卧房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摊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摊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十四处伤口,大部分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手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手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手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手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惟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二十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哗”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105号的球鞋。再经电脑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是Reebok(锐跑)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迹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摊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研判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手可能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手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面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雷射侦测,发现到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六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推定可能有两个凶手,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手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手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搜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的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其他相关的线索。
  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是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判定凶手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手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手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手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的,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见血。
  本案中,经过比对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八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手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中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我们推测凶手很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到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情形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列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八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一百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美国东北部有许多毒藤,生命力顽强,生长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触到这些毒藤,皮肤会十分痒痛,而且要肿上好几个星期。我刚开始查案时,毫不知情,结果碰上了几次,三四年后,我变成毒藤的专家,一看就能辨别出是哪一种毒藤。搜索时,有些新人求功心切,不顾一切就往树丛里冲,吃过几次苦头后,他们学乖了,遇到树丛就差遣资历更浅的“新菜鸟”或在校的实习警员打前锋。后来大家都学乖了,要进行户外搜索时,都穿戴上厚手套和长靴。
从热案到冷案
  经过屋内和户外的搜索,我们都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线索。通常来说,案发的头三天,案件是一宗“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三天后,就变成为“温案”;若一个月后仍未能破案,这宗案件就会变成“冷案”。所以在处理凶杀案时,头三天要全力以赴,尽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但是三天后若有其他新案件,再加上未破旧案,都会分散人力和资源,因此在案件“降温”时,就必须调派人力和资源去处理其他案件,办案人员就会减少,破案压力却愈来愈大。过了一个月后,案件转为“冷案”,负责人员将会更少,届时主管就必须重新评估破案的机率了。
  通常我们将破案的机率分为10种等级。
  假如警方现场逮获现行犯,这种破案机率为百分之一百,称为第一等机率;
  假如警方没有在现场逮捕凶手,但是有直接证人可以提供凶手的姓名及地址,警员可以轻而易举逮捕之,此为第二等机率;
  假如现场的证人不能提供凶手的姓名,但是证人提供凶手驾驶的汽车特征、车牌号码,或是银行、商店、加油站等机构的录影机录下了凶手汽车牌照,此为第三等机率;
  如果在现场采集到指纹、DNA等重要证据线索,此为第四等机率;
  如果在现场找到其他证据,如脚印、香烟头、汽车轮胎印或其他能提供侦查方向的重要证据,此为第五等机率;
  如果在现场只找到微物证据,如纤维、毛发等,这些证据无法直接指出凶手,此为第六等机率;
  如果现场只找到间接证据,如某些人作证嫌犯当天在案发现场附近等,此为第七等机率;
  如果警方只能从线民处获取到间接消息,大部分资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此为第八等机率;
  警方手上只有很少的资料,如死因,或者只看到一个黑影子等,此为第九等机率;
  如果在现场找不到任何科学证据,又无人证,整个案件毫无头绪,此为第十等机率。
  如果案件机率在第一到第五等等级,警方应该可以限期破案。如果是第十等机率的案件,往往很难破,除非凶手自白,主动认罪。在到达现场时,经过对现场及案件的整体了解后,我们首先会确定案件的破案机率,然后视机率的大小来安排行动。
  这个案件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应属于第四、第五等的机率,有一些间接证据,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还必须充分利用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来进行侦查。
嫌犯剖绘
  物证除了经过化验比对可以确定涉案凶手外,还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刑事侦查人员常常以剖绘推理方法来缩小凶手范围。
  剖绘推理的前身叫做现场重演法,在40年代,刑事侦查人员十分注重研究犯罪的行凶手法,认为每一个犯人在作案时都有一定的习惯性行为,破案后将嫌犯带回现场,重演犯案过程,这样,侦查人员可以学习到更多有关犯罪手法的知识。
  这种着重犯案手法的侦查方法在农业社会很有用,但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增高,作案手法也层出不穷,手法不同的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加。此外,人权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律师都建议被告拒绝现场重演,因为现场重演无形中就是认罪。因此,现场重演的侦查方法不再使用,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取而代之的是犯罪剖绘方法。
  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以强奸案为例,根据犯罪统计的资料,强暴犯一般为16岁到39岁之间的男性,通常住在被害者住宅的25哩之内的地区;从强奸的方法及言语还可以推断出强暴犯的个人资料。但是法庭并不将犯罪剖绘的资料视为法庭上的证据,因为这种方法不算正式的科学,其中涉及了太多主观的猜测和推断。
  80年代出现一种新式的侦查推理方法称为现场分析,主要着重现场的痕迹证据,譬如,如何进入现场,又如何离开,并推测其作案手法。从脚印的长度及深度,我们可以判断嫌犯走路的速度,是否残障,有没有背负重物,及其身高体重比例等;此外,我们也可以从手印推断案犯的工作性质及习性癖好。
  到了1990年,现场分析法进一步的改良为“现场重建法”。利用现场采集的科学证据,犯罪心理剖绘以及痕迹证据,综合推断整个案发过程及凶手的犯案特征。同时还利用反物证方法来举证可疑对象不涉案的可能性,从而排除涉案对象;厘清各项假设成立的或然率,从而找出侦查的方向。
  我们分析现场物证以剖绘可能的嫌犯。在查看死者的伤口时,我们发现嫌犯杀人手法非常残忍,例如,约瑟身上被杀了三十多刀,都在同一个部位。这种杀人方法可称为疯狂杀人法。从犯罪手法的剖绘来推断,如果三十多刀都在相同的部位,通常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出于报复心理,凶手急于泄愤报复,因而加重出手;第二种是同性恋情杀;第三种是吸毒者杀人,由于吸毒后行凶,神志不清,出手也很残忍。
  约瑟是一位弱智残障,素来与世无争,不可能与人结仇,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性;他失明失聪,没有同性恋情人,第二种可能性也不存在;所以我们推测凶手很可能是吸毒后行凶。
  玛丽被杀了27刀,宁娜被杀了14刀,从这些杀人手法来判断,凶手一定是个心狠手辣、年轻力壮的人,行凶时可能有共犯协助。
  现场有冲洗过的痕迹,此外嫌犯还打开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试图湮没证据,显示出嫌犯很可能是智商不低、稍有教育及前科的罪犯。再从受害者的贵重物品被拿走来研判,本案很可能是一宗入屋抢劫,然后杀人灭口的命案。
  从洗手间墙上的巨型血手印推断,普通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手掌,一般来说,只有打篮球的运动员才可能有85长的手掌,因而凶手很可能参加过篮球队。
  我们也可以从现场的证据中举出许多反证,证实凯洛夫妇并没有涉案。例如,手表上并没有凯洛夫妇的毛发和血迹,洗手间和卧房发现的两个手印与他们的手印大小都不一样等,所以说,他们涉案的可能性很低。
现场重建
  凶案现场重建时,其中一个问题是,这三位被害者是否是被同一把凶器杀死,刺杀时间的先后顺序如何,以及每个被害者确切的死亡时间为何。
  要确定案发时间,首先要掌握见到被害者生前最后一面的人证,以及最先发现尸体的人及其时间。经过调查,凯洛夫妇是最后见到受害者的人证,他们在星期五下午五时许将小孩放到玛丽家,而最先发现尸体的人也是他们夫妇俩,星期天下午二时许,他们来接宁娜时发现玛丽全家遇害。因此,案发时间大概在星期五下午5点至星期天下午2点这段时间内。由现场的证据,如开着的电灯和电视,手表停摆的时间,小女孩的睡衣,以及约瑟准备洗澡等,可以推定凶案发生于深夜10点左右,但是究竟是星期五晚上还是星期六晚上的10点钟,成为刑事鉴识化验室与法医办公室各执一端的争执。
  法医人员也是刑事科学的一部分,他们一般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利用解剖等医学方法来确定死因并提供线索。
  法医必须先判定他杀还是自杀,如果是前者,死因又是什么。在这桩案件里,三位被害者都是死于刀伤,一到现场我们就知道这是一桩他杀案。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同意法医的判断。
  接着法医必须确定死亡的时间。这三位被害者是连续被杀,还是被杀时有所间隔。我们通常可以观察尸斑、僵硬程度、眼液里的钾离子浓度、胃内残余的食物、以及体温变化等等来确定死亡时间。但是这些都只是一种估测,常常也会出现误差。例如,如果尸体倒在冷气机旁,其推断死亡的时间和尸体倒在暖气机旁又将不同。
  当时法医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星期六晚上,但是现场获取的线索显示这个死亡时间不太合理。因为我们发现从厨房和浴室流到地下室的水量很大,如果以地下室的面积乘上积水的深度,地下室积水量至少有24000多加仑,再除以厨房与浴室两处水流的速度,发现至少要流上40多个小时才能累积如此大量的积水;也就是说,嫌犯很可能在星期五晚上作案同时放水毁灭证据的。这个推算虽然不一定是确切的时间,但是可以肯定案发时间不会是星期六晚上。
  法医的判断较刑事鉴识结果晚了一天,如果无法达成共同结论,将很难起诉嫌犯。在欧洲的体制里,法医与刑事科学一体;在美国,法医系统与刑事鉴识化验室双轨并进。法医如果与刑事鉴识人员意见分歧,彼此可能会争执不下,但是,只要能提出充分的证据与推理,法医也会被刑事人员说服。经过解释,法医接受了我的推理,同意重新验尸后,更改了他们的判断,将死亡时间改为星期五晚上。
成立专案小组
  这个三代灭门案震惊了整个社区,居民都希望马上破案,焦急的心情溢于言表。在我们到达德比市搜集证据的第一天,当地的社区报纸称我为“全球最具权威的知名刑事鉴识专家”;一个星期后,案情没有任何进展,报纸改称我为“知名刑事鉴识专家”;过了三个星期,报纸在报导这宗胶着的命案时,即仅称我为“刑事鉴识专家”,假如再过一个月仍不破案,我恐怕就要被改称为“刑事鉴识人员”。
  我十分了解大家期望早日破案的心情,但是身为刑事鉴识人员,我也深知这种期望是不切实际的。社会大众要求马上破案,上级长官要求马上破案,就像中国的限期破案一样,在现代科学侦查上是不可能的。有时候,虽然已经在一宗案件上投注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时机如果仍未成熟,或者尚未发现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宣布破案。有些案件只要侦查人员到现场五分钟就能找出嫌犯,并且循线逮捕,宣布破案。每一桩案件都不一样,不能千篇一律地限期破案。
  除了社区压力外,侦查和鉴识人员还必须安抚家属,应付整天如影随形,有闻必录的媒体记者,更重要的是,鉴识人员还必须集中心力从物证中找出线索。
  不论发生什么冲突,或是承受哪些压力,鉴识人员都必须坚守原则,找到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管是证明侦查对象有罪的正证据,或者证明侦查对象无罪的反证据,都要一视同仁。以证据引导侦查方向,就不至于出现太大的偏差,假如以个人直觉引导侦查,出差错的可能就相当大了,有时还会出现冤狱。
  为了化解这些冲突,以集中精力破案,我们将侦查人员和鉴识人员编组为专案小组,达成共识,确定方向,分工合作。
  资讯管理是专案小组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资讯管理在刑事侦查中越来越重要。农业社会时期,任何管区警员对区内居民都了若指掌,一旦发生命案,只消询问管区警员就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是,随着社会变迁,人口异动频仍,管区警员沦为体制的一部分,对居民活动隔阂甚深。资讯管理弥补了这些空缺,综合了指纹档案、学校纪录,以及政府的各种资料库,侦查人员得以更详尽地了解嫌犯的背景资料。
  就本案而言,德比市共有三万多名居民,我们可以先将95%的居民排除在嫌疑名单外,再以嫌犯剖绘过滤剩下的5%的人口,意即凶手可能有毒瘾,擅打篮球,并且有窃盗前科,资讯室的警员立刻就将符合剖绘条件的名单印出来,提供侦查人员按图索骥,调查其涉案可能性。
物证线索
  从证据研判,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的主人为首要侦查任务。一方面我们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出厂年份、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者的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另外,美国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自学校毕业时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复道,该公司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该款手表,而手表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我们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四百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距离案发现场20哩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十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表示,她的哥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可是,这款表共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的十多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刑警还是可以大幅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的,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经由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玛丽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黑人青年罗森堡。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高中篮球校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是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罗森堡只有回到德比市,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也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窃盗前科。警方主动接触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符合我们剖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桶,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胶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一看就是Reebok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黑人的毛发。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24小时地跟踪监视罗森堡。
  节外生枝——欲速则不达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赫然发现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去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法官一知道皮包是由刑警漏夜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许作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状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径行搜查个人物品,凡是违宪搜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
法网恢恢
  现在警方已经认定凶手就是罗森堡,却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逮捕。有一天,其他市的警察局接到一通911求救电话,报案女子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名黑人挟持到一间房子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外出度假,黑人发现屋内没有人,便破窗而入,强迫两名女性进屋,并加以连续强暴,一女趁夜逃出,便赶紧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名白人女性中有一个就是这个黑人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这名黑人仍挟持着他的女朋友。警方将这座房屋团团包围起来,过不了多久,另一名白人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向警方表示屋内的黑人就是德比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正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特种武装警队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三楼的浴室里发现一个黑人,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跟踪罗森堡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果然就是罗森堡。当时,刑警觉得人之将尽,其言也善,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罗森堡低声道:“德比命案是我做的,那三个人是我杀的……”后来罗森堡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另一方面,罗森堡的女友也坦承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罗森堡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到玛丽家时先在前面敲门,老太太应门后,便谎称汽车抛锚了,想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先假装使用电话,顺手便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太太。
  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六手印比对结果,果然是相同的。后来我们在罗森堡的汽车内也搜查到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这就是玛丽老太太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新证据,检察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罗森堡和他的女友。
  谁知道在法庭上,罗森堡的女友竟然推翻她先前的口供,并声称遭到警察逼供。同时,警方在罗森堡弥留之际得到的关键性口供,在法律上属于“死亡声明”,只能在当事人真正过世后才有效,如果当事人仍然在世,就不能用于法庭。
  最后案情集中在手表、毛发、血手印、纤维、汽车内的血迹及球鞋等物证上。经过半个多月的审判后,陪审团会商了五个多小时,宣布审判结果:罗森堡的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其女友的共谋杀人罪罪名也成立。法院根据陪审团的裁决,判处罗森堡死刑,这也是我以科学证据定罪伏法的第七名罪犯。
  德比市长、警长及被害人家属特别设宴款待工作人员,并颁给我该市最高荣誉奖状。得奖时我指出:警察人员戮力侦查,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荣耀,而是为了社会责任与对人类的贡献。
第三章 碎木机下的冤魂 德州鬼屋
  到目前为止,我总共侦查了六千多宗刑事案件,并利用科学鉴识及逻辑推理将许多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些重大案件还被好莱坞拍成电影和电视节目,有的编剧还绘影绘声以为我能与鬼神通话,而且具有第六感和“第三只眼”。
  有一次,一对德州老美夫妇透过各种方式找到我,跟我说他们家闹鬼并拜托我去帮忙。原来,这家人在搬入一栋豪宅不久,女儿就不幸病逝,在她死后不久,这家人每天晚上都听到走廊上有哭泣的声音,晚上也做恶梦,梦见女儿在阴间饱受折磨。他们曾经请来神父作法,四处都挂上十字架,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屋里仍闹鬼不休。
  他们听说我经常“跟死人打交道”,还听说我能“与鬼神通话”,就透过朋友四处打听,最后联络上我。我身为科学工作者,不相信鬼神的存在。听了他们的故事,只有安慰他们:你们是过于悲伤,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出去旅行度假几天,散散心,就不会有问题了。
  由于我手上待处理的案件众多,没有时间安抚这种迷信困扰。谁知道,第二天我就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这家人碰了个软钉子后,就赶紧透过关系联络到家母。我向母亲解释说,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心理作用,根本没有闹鬼这回事。
  母亲不予置评,反而跟我说:“不论你有多忙,也不论你自己怎么想,人家来求你,又是能力所及之事,就算你不信鬼神,去一下可以让别人安心,不是很好吗?”
  母命难违。第二个星期我刚好到德州大学演讲,就安排时间到这栋“鬼屋”看看。他们夫妻俩十分客气热情的招待我和太太妙娟,把我们当成钟馗般的上宾。我对风水素无研究,但是看到屋内门窗紧闭,空气窒闷,光线昏暗,便叫他们将门窗敞开,让新鲜的空气和阳光进来。
  男主人说感觉马上就不一样。我暗地想,这下子就可以交差了,正当我和太太准备回饭店休息时,他们突然千万拜托我们在房子里住上一个晚上,顺便趁夜收妖。
  帮人帮到底,我只好勉强答应住上一个晚上。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不到两分钟就睡熟了,可怜的妙娟胆子小,整个晚上都怕得辗转难眠。
  第二天,屋主一起床便高兴地说,昨天晚上是他们过去两年来睡得最好的一晚,没有听到哭声,也没有恶梦,一定是我与上帝沟通过,让他们女儿顺利进入天堂了。
阳气之说
  许多人因为我的工作性质而好奇,会问我有没有见过鬼。我不迷信,几十年来也从没有跟鬼讲过话,更不知道鬼长得什么样子。有些美国人读过一些风水气功之类的断篇残简,又知道我经年累月处理刑案,就以为我的“阳气”一定很盛。
  有一次,纽约一家医学院邀请我去演讲。演讲结束后,一位美国医生等了很久,终于跟我讲上了话。他表示自已是该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神经科主治医生,想请我帮他解救一个病人。
  他说,他自从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后,一直在注意我的破案新闻,现在,他有一位年轻的病人,车祸受伤变成植物人,不管他用任何方法治疗,病情都毫无起色,他以前曾研究过中国的气功,直觉中国人的阳气应该可以让这位病人康复,同时他有预感我会是最佳的发功人选。
  我跟他说,我会点儿中国功夫,但是不会气功,此外,就算是气功,也未必能让植物人恢复意识。
  他却坚持说:“我知道您为人非常正直,一直在为社会主持公道,您的阳气一定很旺,况且病房就在附近,病人也是您的仰慕者,他父亲还说您是他儿子的偶像。”
  我看推辞不了,便和这位医生一起去探访病人。一跨入病房便遇到病人的父亲。这位白发老翁看到我感到十分意外,“没有想到李博士您真的会来救我儿子。他从小就崇尚正义,总是说长大后要变成和李博士一样的神探。”
  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我的手,带我到病床前。“儿子,儿子,你看是谁来了,是你的偶像亨利·李博士!是李博士!”
  我看到床上躺着一位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却不幸失去意识,不忍之心油然而生,便紧握着他的手,对他说,“坚强一些,坚强一些!你可以战胜病魔的,你一定会战胜的!”
  “他眼睛动了一下,他眼睛动了一下!”父亲在旁激动万分地跳了起来。
  紧接着,病人喉咙里咔咔的一阵响。
  “他想说话,他想说话!”医生也兴奋起来,“这简直就是奇迹,过去三个月来不管如何治疗,他都没有反应,现在,他居然要睁眼,又想说话!”
  因为时间关系,我只有再次紧握着病人的手,向他道别,并再次鼓励他说,“小伙子,赶快好起来,跟我一起做个好侦探。”
  刚步出病房,医生将我和妙娟一同带到他的办公室。一进办公室,他就站到椅子上,将挂在墙上的医学院毕业证书拿下来,用双手毕恭毕敬地交给我。“李博士,我虽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医学院,也悬壶二十多年,却无法治疗这位病人,您却让他有反应,足证您是一位阳气旺盛的世间奇人。请您收下我的文凭,表示我对您的敬意。”
  我觉得病人的反应,纯属巧合,也压根没有想到这位医生会有如此反应。我把他的文凭重新挂回墙上,鼓励他说,“您想方设法地帮助病人,这种医德,这种精神,就值得敬佩。”
  三个多月后,我接到这位医生打来的电话,他说病人已完全恢复了知觉,小伙子的父亲随后也打电话来说,他希望儿子将来也跟着我学刑事侦查。
灵媒破案
  其实,迷信并非中国人的专利。美国刑事界在案情毫无进展或头绪时,有些侦查人员也会去找灵媒,请他们指点迷津。
  我认识许多自称能破案的灵媒,到底灵不灵,准不准呢?则莫衷一是。我处理过的几个案件曾请灵媒协助,但是都没有任何效用。
  有一次,一位牙医师失踪不知去向。我们到他家彻底地搜索,从天花板搜到地下室,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结果,当地的警察局局长只有求助于灵媒。隔天一大早,局长就打电话给我,说灵媒通灵得到新的线索——失踪的牙医尸体就在天花板上面。我们只有再回去,将整个天花板都拆下来检查。这是一栋旧房子,隔热系统是用过时的玻璃纤维构成,刺在身上和手上都非常难受,所有侦查人员的身体和脸上都变得又红又肿,我们将天花板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搜查过,但是仍然没有任何线索。
  大家都很生气,便将那位“指点迷津”的灵媒找到现场,准备痛骂她一顿,问她在搞什么鬼。没想到她仍神兮兮地辩解道,“李博士,我是说在天花板上,可没说是在这间房子的天花板上呀,可能是其他房子的天花板也不一定。”
  我们也哭笑不得。灵媒的猜测没有科学及事实根据,因而不能用于法庭。人在绝望的时候,常常会不问苍生问鬼神。警方偶尔会因为灵媒指点而破案,但是机率只有万分之一。灵媒也会借题发挥,大肆张扬其通灵法力,却避而不谈他们曾经误导的案件。
第六感
  在主持侦查许多重大案件时,我往往根据现场的线索而推断出侦查的方向,破案后,有些人以为我有第六感,私藏一颗水晶球。
  我常常告诉同事,这不是第六感,只不过是逻辑、演绎和推理的综合结果而已。天下事都有前因后果,有其因必有其果,未卜先知则要看个人的智能和经验,一般人却以为这是第六感。
  就如伟大的科学家,如杨振宁、李政道及何大一等,他们能预测其专业领域的发展,是基于自己的背景及经验。我们能预测刑事侦查的结果,也是因为我们回溯自己的经验及所学之故。
  凭经验预测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是,如果多次的预测都证实准确,个人就会被神化,会被人认为能与鬼神和幽灵通话。
  有些美国人常说我能与死者交谈。事实上,我的确能与死者沟通,但是并非透过言语——被害者尸体的位置会说明死前是否曾与凶手打斗过;尸体僵硬程度与尸斑则告诉我死亡的时间;尸体上的微物分析则透露凶手剖绘。
  这些皆非言语沟通,但都可以提供讯息,尸体在衣柜里、地下室或地毯上,都有不同的原因。白天公忙,没有时间深思,我通常在独自开车,或是在更深人静时静静思索。这些时候,我的思路最活跃也最集中,才能组合所有的线索,加以解释或猜测,可能出现一种猜测,也可能是幻觉,有人就说是“托梦”。毕竟,“托梦申冤”就是古代的嫌犯剖绘。
  1990年,康州的陪审团在一宗缺乏尸体的案件中将嫌犯定罪,这个案件后来不但被写成书,还被好莱坞拍成多部电影和电视节目,节目中我被描绘成一位有第六感的鉴识人员。是耶,非耶?请听我从头道来。
太太失踪了
  康州有一个名叫“新镇”的小城市,倚山傍水,景色秀丽,离纽约很近。许多纽约上班族都住在这里。其中有一户姓克拉夫兹的家庭,先生理查是美国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太太海伦是来自丹麦的贵族家庭,当时是泛美航空公司的空服员。两人结婚多年,育有3子,大的8岁,小的才3岁,都非常聪明可爱,由于他们离家工作频繁,还从蒙大拿州请来一位保姆照顾孩子。
  克拉夫兹夫妇往往出差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在家休假一个星期,因此他们一有空就带小孩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与邻居保持良好的关系。理查还担任义警,协助警察巡逻,他也是社区活动中心的防身术义务教练。他们夫妻也算小有地位和名气,许多人都羡慕这个恩爱幸福的家庭。
  1986年11月30日,海伦没有去上班,也没有打电话向公司请假,主管打电话到她家里时,是理查接的电话,他也表示惊讶,因为感恩节前后,是航空公司最忙的季节,“海伦几天前就匆匆离家,我还以为她是在加班呢……”
  不过,他在电话里说,不必过于担心,海伦可能趁假期回丹麦娘家,因为岳母大人最近身体不好。他还笑着说,海伦已经过了离家出走的年龄,一定是临时有事赶不回来。
  但是当公司同事打电话到丹麦时,海伦的母亲却说女儿没有回娘家。海伦的主管转告理查时,他开始紧张,因为以往海伦不管出差几天,有空就会打电话回来问候家人和小孩,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杳无音讯,下落不明,现在又证实没有回娘家,那么海伦究竟在何处?
  他们决定报警。警察局马上列为人口失踪案,派了一名刑警前往克拉夫兹家了解情况,理查也请求警察局全力以赴,并向刑警描述了他最后见到海伦的情形:
  11月18日下午,海伦从德国飞回美国。到家后,全家人一起吃了顿晚餐。饭后,保姆下班外出约会,说要很晚才会回家。他们在家里闲聊与带孩子。小孩上床睡觉后,海伦因为长途飞行疲惫,也早早就寝了。
  翌日,海伦起个大早,理查还在睡觉。她没有吃早餐就匆匆离家,告诉他要赶飞机。后来,他起床的时候家里停电,他便送小孩到他姊姊家。因为平时出差,想利用假期将家里整理一下,其间有可能海伦曾打电话回来,但是家里停电,他又忙于修缮,而不知事态严重。
  刑警再进一步询问当晚海伦的情绪时,理查承认当时她并不太高兴,因为他曾婉转地指责她,叫她顾家,多照顾小孩,不要到处交男朋友。
  刑警问理查海伦外面是否有男朋友。理查很难为情地表示,他曾怀疑海伦有婚外情,因为海伦曾在他出差时打过多次电话到加州。
  海伦会不会私奔到加州?警方在纽约的肯尼迪机场找到了海伦的汽车。汽车已经在停车场停放了几天,显示几天前海伦曾驾车到机场。
  刑警马上调查海伦打往加州的电话号码,发现这位加州朋友是在搭机时结识海伦的,但仅止于普通朋友,并坚称不知海伦去向。警方再向航空公司调阅19日飞往加州的乘客纪录,都一无所获,海伦私奔到加州的可能性近乎零。
  一位身高175米,周游世界各地,社会经验丰富的空服员,怎么会突然间消失得无痕无迹、无影无踪?刑警在着急,海伦的孩子在纳闷,理查更是不解。
锁定目标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海伦不可能凭空消失的。”海伦的同事罗拉告诉刑警。
  罗拉和海伦是同一班机的空服员。她回忆说,十八日从德国飞回美国时,海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罗拉就问她有什么心事。海伦说自己曾怀疑先生有外遇,同时委托私家侦探调查,结果理查果然有外遇,她已决定回家后要正式提出离婚。
  罗拉说,当时海伦怪怪的,还跟她说,自己有一种奇怪的预感,如果她出了什么事,千万不要怀疑是意外,要站出来主持公道,替她申冤,所以,海伦的失踪与理查关系匪浅。目前为止,大家除了知道理查是个飞行员外,他的背景并不为人所知。经过刑警调查后,才发现理查其实颇有来头,曾两次参加中央情报局的特别行动,在越南、老挝两地参与过空援计划,是个经过特别训练的前中情局专员。
  再进一步调查,才发现近年来海伦与理查的感情不睦。海伦一直怀疑理查在外面有女朋友,而且可能有好几个,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双方沟通的机会更少。海伦曾为了咨询有关离婚的事情去找过一位女律师。
  刑警马上跟这名女律师联络。女律师表示,一个多月前海伦曾向她咨询离婚事务,因为她怀疑理查可能有外遇,请律师帮忙争取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同时她也说明理查的暴力倾向,有时还会动手打她,她要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律师建议海伦先找侦探确定理查有外遇后,再正式提出离婚。
  海伦便委托了一位名叫梅尔的私家侦探,当探员拜访梅尔时,他一口咬定海伦失踪绝对与理查有关。他说,自己曾跟监了理查几天,拍了许多照片,发现理查在纽约长岛与新泽西州等地都有女朋友,她们都是航空公司的空服员。他回忆道,案发前的两个多星期,他将理查与不同女友亲热的照片拿给海伦,当时她伤心欲绝,表示这次任务回来后就要正式离婚。
  另一方面,刑警向保姆查询海伦失踪前后的情形时,保姆表示,当天晚上她约会结束,回到家时大约是第二天的清晨两点左右,她曾听到重物落地的一声,后来不再有声响,她便继续睡觉,早上五点半就被理查叫醒。
  保姆回想,当时风雪很大,理查却叫她将小孩的东西准备好,因为房子停电,他要开车载大家到他姊姊家。
  当她问理查有关海伦的去处时,理查说她已经先去他姊姊家了。理查姊姊住在80哩外的一个名叫西港的城市。到了西港时,海伦并不在该处,理查便随口应付说,可能她加班去了。
  保姆注意到,当他们离家时,卧室的地毯上有一块很大的污痕。理查说自己会在第二天的下午4点来接他们。但是,第二天一直到晚上9点多钟,他才姗姗来迟。回到家后,保姆发现卧室和走廊的地毯都不见了,家具位置也都移动过。这位仍未满20岁的保姆觉得理查很神秘,也有一点凶恶和恐怖的感觉,便辞职回蒙大拿的老家去了。
  警方逐渐确认海伦失踪与理查很有关系,便问他是否知道海伦的下落。理查坚决否认知情,并说,他比任何人都要焦急。刑警问他是否愿意测谎,理查一口答应,希望警察能还他清白,早日找回海伦。
  测谎技术最早在本世纪初出现在美国。刚开始只是一些测谎专家提供的测谎服务。直到1921年,加州的伯克莱市警局率先使用测谎技术协助办案,其他执法部门陆续跟进,测谎学校也应运而生。但是,当时技术还不完善,测谎结果很大程度取决于测谎人员的主观认定,因此司法界一直持保留态度,一般大众也不视作科学的调查方法。
  到了本世纪中期,科技发展也带动了测谎技术。一方面,人们对测谎的科学原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测谎仪器的精确度也大幅提高。越来越多人认同测谎技术并不是骗人的把戏,而是利用科学来拆穿骗徒心理反应的方法。
  测谎仪主要记录受测者回答问题时的心理边接生理反应。许多的科学研究都显示,人们在撒谎时需要较多的大脑活动,因而产生异常的心理压力。这些大脑活动和心理压力会引发某些生理反应,如呼吸速度与深度、心跳频率、血压,还有因出汗而改变的皮肤电阻等等。这些都是自主神经系统的作用,无法以意志力量来控制。
  测谎器并不能测定说话内容真伪,而是测量受测者的生理变化。这些生理变化非常细微,往往要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才能侦测出来,再用曲线图或者数字的方式记录下来。
  常用的测谎器有两种:一种为多线测谎仪,检测并记录受测者呼吸、心跳、血压和皮肤电阻等生理变化;另一种为声析型测谎仪,检测并记录受测者说话时声带肌肉颤动的次声波变化。
  测谎仪就像医疗诊断仪器一样,训练有素而且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才能有效运用,测谎结果可信度大半取决于测谎人员的专业水平。
  测谎是以问答方式进行。问话一般采用简单的问句,受测者只需要回答“是”或“否”。测试的问题模式非常重要,测谎的询问方法包括区域比对法、紧张高点法、对照问题询问法等。每种方法都包括三个问题,即有关问题、无关问题及控制问题。美国法院规定:测谎必须先征询受测对象同意,警方不能强迫侦查对象接受测谎。目前美国大部分的法庭仍未将测谎结果视为科学证据,刑警只能将测谎结果作为侦查的参考而已。
  理查自愿接受测谎,他神态自如地走入了测谎室。室内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面上放着一台多线测谎仪,测谎专家让理查坐在桌子右边,自己坐在他对面。
  测谎专家先开始询问一些无关问题和背景问题,再触及控制及关键问题:
  “你有没有杀死你的太太?”测谎专家问道。
  “没有!”理查以肯定的语气回答说。
  “你有没有教唆他人杀害你的太太?”
  “没有!”
  “你知道不知道你太太的下落?”
  “不知道!”
   ……
  测谎仪上记录笔忽快忽慢地上下移动,记录纸画出了一条条犹如心电图的曲线。测谎人员每问一个问题,眼睛都盯着上下颤动着的记录笔,记录这些反应。测谎经过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理查离开后,等候已久的刑警迫不及待地问测谎人员:“他有没有杀他的太太?他有没有承认?”
  专家指着记录纸上的曲线解释道,“不论是主、次要相关问题,他都没有说谎的迹象。”
  “这表示他是在说实话。”刑警问道。
  “有这个可能,可能他并没有杀害他的太太,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测谎专家表示。警方只有将海伦列为失踪人口,暂时按兵不动。
  但是,海伦的母亲和朋友都认定理查嫌疑重大,他们向州检察长富林尼根申诉,检察长就请我协助调查这宗离奇的失踪案。
  我决定先让州警政厅的测谎人员再对理查测谎一次。和上次一样,理查仍旧矢口否认,测试结果也如出一辙。不过,这位有经验的测谎专家指出,测谎反应“过度正常”,也许他太会说谎,所以没有生理上的反应。
  测谎这条路显然无效,但是从结果过于正常以及他接受过情报训练的背景来看,理查涉案的可能不小。我们便决定成立专案小组,将海伦失踪一案查个水落石出。
七个小血迹
  我们排除了海伦离家出走或私奔的臆测,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海伦要求离婚而遭理查杀害,所以,我们决定朝命案的方向侦查。
  美国的刑事法要求检方在正式起诉时,必须证实被告有犯罪事实。例如:起诉强暴案,必须要有被害者,如果是命案,必须先找出被害者的尸体。
  如果海伦真的被理查杀害,她的尸体会在何处?我们认为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埋在地下;第二是丢到河里,总之,人体不会被蒸发得无影无踪。通常来说,搜寻这类离奇失踪案的第一站就是家里,我们决定到理查的家里搜查。海伦失踪的一个月后,我们得知理查将带小孩到佛罗里达州去过耶诞节,便向法官申请搜索令,并于圣诞节当天,全面搜索理查的住宅。进门,我们就发现卧房和走廊的地毯都不见了,在理查的书房竟然有一个枪库,存放八十多种枪技弹药,有手枪、长枪、机关枪、火箭筒、手榴弹等等。此外,楼下的床、柜及家具都曾移位。壁炉里残留的灰烬判断不全是纸张、木材,有些是衣服纤维等材料。
  我们决定先重建房屋的现场。现场重建时,必须先将堆得零乱不堪的家具、床柜归回原位,可是保姆已经回到蒙大拿,又没有人熟悉理查家的摆设,情况有些棘手。
  退而求其次之下,只有拿理查家的相簿试试看。相簿中果然有客厅、饭厅、起居室的照片,我们就按图索骥将大部分的家具都放回原位。
  这些家具上都没有任何血迹或痕迹。保姆曾说重物落地的声音来自卧室,卧室应该会有血迹。但是楼上三间卧室的地毯都不见了,找不到原先床组的位置,而且,相簿里惟独找不到卧室照片。
  我们必须找到一位熟悉卧室摆设的人来协助重建现场,这个人就是海伦的好友——丽莎。当我们打电话给她时,她在电话一端表示曾和海伦一起布置卧室,也经常到他们家,因此对室内摆设了如指掌,但是,今天是耶诞节,她正忙着准备派对的餐点,要她过去帮忙会逼她发疯的。我们只有派遣一名年轻英俊的刑警到府拜托,“美男计”终于奏效,丽莎最后首肯,愿腾出5分钟来帮忙,再回去准备派对和招呼客人。
  一到了现场,丽莎马上冲过来握住我的手,兴奋地说:“您就是李博士吧!我看过很多您的破案新闻。啊,我一直想与您见面,真没想到今天居然能和您握手……”
  她马上带着我们一间间地说明家具的位置。四个多小时后,我才提醒她道,“府上有派对,您离开这么久,不太好吧?”
  她反而很爽快地说,“李博士,我一直梦想和您一起破案,现在美梦成真,比招呼派对有意义多了,让我老公去应付这些客人吧!”
  多亏了丽莎,我们将房间里的床具移回原位。主卧室的大床有两层床垫,上面这一层是一张特大型床垫,下面这一层则由两张单人小床垫拼合而成。就在下层两个床垫外端上有肉眼难辨的七点小血迹,要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才能辨认。这些血迹不像是经血,从形状判断是喷溅型的血迹。收集了这七点血迹后,我再用联苯胺处理床边,马上出现阳性反应,显示这原来是血迹,但曾用水清洗过。再仔细检验发现,这是自上而下的擦抹型血迹,血滴溅落的角度为10°,而且在不久之前被清洗过。
  血迹化验发现这都是体内血而非经血。血型分析为O型,与海伦的血型相同。
  但是究竟这是新血迹抑或旧血迹?只有PGM分析才能分晓。血液里的PGM酵素在一般情况下,最久可以保存13个星期,如果血迹内没有PGM,就代表这可能是13个星期之前的血迹。经过化验,血迹内果然有PGM成分,证实为新鲜血迹。
  血迹在下层的床垫外端,高度只有1多,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血迹呢?如果被害者站着被击倒,血迹落下的角度应大于10°。我不断地在床边推测,最后找出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害者第一次被击跪倒,嫌犯再次出手,鲜血从被害者头部喷出,有七小点喷射到床边,同时被害者倒地时头部接触到床垫,而形成了与地面夹角10°的血痕。
  丽莎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理查从来不洗衣服。但是,浴室里所有的毛巾都洗过,洗衣机里也发现了清洗过的床单、衣物等。联苯胺喷在这些床单和衣物上,果然呈现蓝色阳性反应,显示这些衣物都可能沾过血液。
  第二重要的物证就是房间的地毯。保姆曾说地毯上有一大块污痕可能就是血迹,而理查很可能在事后就把地毯丢掉了。
  我们估计地毯约9长、12宽,便到附近的所有垃圾场寻找这种尺寸的地毯。刑警们找了十几块地毯,大小不一,臭味冲鼻,所有的地毯都摊在学校的运动场上,再以理查家中搜集的地毯纤维比对这些地毯。偏偏徒劳无功。
  丽莎还记得理查几个月前买了一台长方形的冷冻柜,体积很大,可以将整个人横放在里面。由于理查喜爱海钓,每次渔获吃不完就放进冷冻柜保存。冷冻柜原来放在车库内,现在也不翼而飞了。
  我们觉得很失望,到目前为止,只有搜查到七点小血迹,我判断卧室曾发生过打斗,海伦也可能遭到不测,理查很可能涉案,但是,尸体哪里去了?
户外搜索
  理查家中没有海伦的尸体,难道他将海伦的尸体埋在地底?我们搜查他家后院,没有任何挖掘的痕迹。不过,丽莎曾提及理查在附近有一块26英亩的土地,我们立刻出动大批警力搜索这块空地。除了用特殊训练的警犬辨别尸体的气味外,随同警员再以穿透地面的雷达侦测地底是否曾被翻动挖掘过。
  同时,我们还派出飞机在上空用红外线侦测尸体腐化过程中散发的热能,以断定地底是否藏有尸体。飞机还自空中拍摄许多照片,可以查看哪里野草长得最茂盛,假如海伦埋尸于一个多月前的话,埋尸之处草丛一定会长得十分茂盛。
  经过多重搜索都无功而返,海伦葬身空地的假设也因而破灭,专案小组的士气也更加低落。
  情绪跌落谷底时,工作人员必须重新组合、打气再检讨。经过多次商讨,我们决定寻找目击证人,便在理查家附近设置路卡,询问每个驾车经过的人,在18日及第二天晚上是否看到任何可疑的车辆和行人。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天的拦路查询,一位驾驶铲雪车的司机表示在20日的清晨3时30分左右,风雪很大,他忙着铲除道路积雪,碰到一部小卡车,后面拖着一台碎木机,车速匆忙,由于铲雪车将道路拦住,卡车司机便很生气地叫他滚开,还对他竖中指。铲雪车司机说,他当时觉得很奇怪,因为风雪这么大,又逢感恩节假期,路上都没有车,这个人怎么会拖着一台碎木机赶路。
  据描述,这台碎木机很像一辆小型垃圾车,与普通家庭所使用的碎木机不一样。一端是个斗形入口,另一端则有一个高高扬起的碎屑排出口。将树枝木棍等杂物从入口处送入,机器就会将之碾碎、切割再粉碎为碎屑,从另一端的出口快速弹出。
  刑警拿出理查的照片请他指认。“就是他,他对我比中指时,还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绝对不会看错的。”司机很肯定地回答道。
  刑警再问道,“当时这个人朝哪个方向开去?”
  “好像是沿着河边道路往西开去。”
碎木机的预感
  沿着河边道路往西走,有条岔路到森林里的约尔拉湖。其实,约尔拉湖并不是一个真的湖,而是一条河,流到该处河面变宽,河底变深,形成一个两边开口的湖面,河面上还有一座桥,风景十分优美,是一个度假的地方。
  为什么理查会在大风雪中拖着一台碎木机朝湖边去呢?突然间,我脑中有种预感,该不会是理查用碎木机来灭尸?
  走遍世界各地,我都没有听说过用碎木机灭尸,这难道是全球首宗碎木机灭尸案?我心里一面纳闷,预感却愈来愈强烈——非常有可能的。
  我们将调查的重心转移到约尔拉湖,集中火力在这台碎木机上。从铲雪司机的描述中,我们知道这是台大型的商用碎木机,当地只有几家公司出租这种碎木机,我们很快就找到一家在新镇附近的出租公司,也发现理查在海伦失踪前的一个多星期租了一台碎木机。
  接着,我们找到了理查退还的碎木机,并且查询理查租借的经过情形。这家公司的经理表示,理查来租碎木机时,他就觉得很奇怪,因为理查既非园丁也不是清洁公司,再加上感恩节假期快到了,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租机器呢?
  经理说,理查租了约有一个多星期,在感恩节过后的几天才将碎木机送回公司。送回来时机身上下非常干净,一般机器送回时都是需要再清洗,但是这台碎木机看起来一尘不染,就像用蒸汽清洗过一样。
  我派了两位侦查人员去检查这台碎木机,结果找不到任何证据或线索,可见清洗得多么彻底。这条线索就算走到了死胡同里。
  此外,经过寻寻觅觅,我们也找到了理查用来拖碎木机的小卡车,小卡车内也找不到任何血迹或其他蛛丝马迹。
  我在康州最严寒的元月重新回到约尔拉湖,湖畔绵延二三十哩,是一个很大的区域,风雪交加,地面积雪厚达3多。白雪皑皑,让人想到媒体天天都在炒这条新闻,而我们手上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与线索,压力排山倒海而来,我不禁望湖兴叹。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海伦失踪的关键就在湖畔,碎木机在弹抛尸屑时,一定会在湖边留下一些碎屑。“融雪搜集证据!”我下定了决心。
  我们知道,这台碎木机在排出碎屑时大概会抛出到15之外的地方。像理查这样一个前中情局人员一定会在湖边找地方停放碎木机,地面平坦,距离湖面不超过15,而且中间不能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
  根据这些条件,我们找出八个可能停放碎木机的地方加以融雪。过程困难重重,进展缓慢,工作了一个多星期,才融了两个地方,而且都一无所获。接着,侦查人员在第三个地方发现了几片碎骨,专案小组马上振奋起来,架起了帐篷,开始驻营搜索。远远望去,好像是一个考古挖掘场所,侦查人员按照顺序一块一块地融化积雪,清除地面上的杂物,再将泥屑放到沙网上冲洗过滤,再收集起来。这些都是重复性的程序,十分枯燥乏味,有时做了几个小时的白工;有时找出一小片碎骨,大家的精神又马上振作起来。
  雪地工作非常困难,在雪中寻找一两个小时后,手就开始冻僵,尽管有暖气机,仍难抵抗严冬积雪,我们每天从早到晚,工作十多个小时,回到家时双脚都麻痹了,要用温水泡一个多小时才能恢复知觉。
  我们动员了化验室所有的人员,再加上新镇警察局及州警政厅的刑警,一共几百人,轮流在湖边融雪搜集证据。同时,我也组织了14位法医及人体骨骼专家作为我们专案小组的顾问。
  三个星期后,我们找到了一颗牙齿,这是颗做过多次修补的牙齿。我们马上找到海伦的牙医,调出了她的就医档案,发现档案内有三张全口牙齿的X光照片,分别是摄于1979、1982和1986年。现在只找到一颗牙齿,只有另辟蹊径,将这颗牙齿旋转360度,每转一度拍一张X光照片,一共拍了360张,再与原来的全口X光片比对,果然,这颗牙齿就是海伦的牙齿。而从其断裂的痕迹判定,这颗牙齿并非自动脱落的,而是被外力击断或碾磨过。
  我们继续搜查,陆续有所收获,共找到56块骨头碎片,这些碎片都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大小,四边都有多面形的切割痕迹。我推断这种切割痕迹强烈显示尸体经过碎木机切刀装置磨碎,并且只有经过大型的碎木机内8~9块刀片的切刀装置切绞,骨头碎片才会呈现多面形的切割痕迹。为了进一步确定这些骨片是属于海伦的,我们决定使用当时最先进的鉴定技术——DNA鉴定技术来确定骨片的真实面目。
  被大众简称为DNA的鉴定技术,正式名称为去氧核糖核酸鉴定法,利用生物体内的遗传物质去氧核糖核酸组合以进行辨识。DNA是细胞内的“遗传密码”,一半是来自母亲,另一半是来自父亲,除非是同卵同精双胞胎,否则每一个人的DNA都不同,因而可以作为人身识别的重要证据。但是困难之处在于解读密码、检验和确认这些遗传基因等。
  1984年,英国里斯特大学的遗传学家亚历克·杰佛里斯等人发明了一种检验DNA的技术,称为“抑制片断长度多型性图谱”(英文简称为RFLP)。先在DNA分子中加入分解酵素,经过电泳凝结成长短不一的凝胶;再与放射性同位素探针混合,制成X光片感光。这种X光片上记录了许多长短不一的DNA图纹,就像商品上的电脑条码,可以辨别不同的遗传因子。1985年,杰佛里斯在英国成功地运用了这项技术鉴定亲子关系,而开始受到法律界的重视。
  后来,又出现另一种鉴定DNA的方法,即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所需要的DNA量骤减,可以用来分析少量生物性迹证。
  1985年8月,国际刑事遗传学会的第十一届年会在哥本哈根召开,美国纽约生命遗传密码公司的贝尔德等人发表了最新的研究成果,他们不仅能以新鲜血液确认DNA,还可以确认存留三年之久的旧血痕内之DNA,DNA鉴定技术又往前推进一大步。
  之后,经过刑事鉴识界及生化学界不断的努力,我们已经可以从血液、血迹、精液、精斑、人体组织细胞、骨骼、器官及带发根的头发等分离出DNA。但是,泪液、汗液、血清及其他不含细胞核之体液,就无法进行DNA分析。
  1989年,我参加了国际刑事科学协会的10位专家研究小组,探索DNA在刑事鉴识上的实用性。1991年,我们这个专家小组经过各种研究和实验,提出正式报告,指出:在严格的监督下,及依循一定的科学程序,DNA鉴定结果是十分可靠的,可以视为侦查案件时的一大利器。
  在这份研究报告问世后不久,美国国会组织了一个11人的DNA鉴定研究委员会,其中包括国际知名的法学专家、生化学家、联邦法院大法官等,我是委员会中惟一的华人与惟一的刑事鉴识专家。我认为DNA鉴定是目前最可靠的人身鉴定工具,并全力推动司法界接受其鉴定结果。委员会为DNA的检验程序制定出具体的规则,设定了操作标准,法院也同意接受DNA作为审理证据。
  可惜DNA分析在海伦的案子上没帮上忙。因为海伦的父亲已经去世,只能比对母亲这边的遗传基因,然而,每个人的DNA都是由父母双方的遗传物质组合而成,缺乏任何一方都无法确定其DNA的成分,纵使从出土骨片中分离出海伦的DNA,也无法进行比对。
湖底证据
  在湖边融雪收集证据的同时,我们还派出蛙人到湖底打捞,寻找更多的证据。有一天我为另一宗案件出庭时,突然有紧急通知,说是在湖底找到了大块骨头。
  我赶紧赶到现场,蛙人已将一块大骨头打捞上来,一块大腿骨,很粗,但是不长。我一看,便跟刑警们说:“从这块骨头来看,这应该是个女的,体重在280~350磅间,而且体毛很多。”他们听了都面面相觑,我就进一步解释,这不是人的骨头,可能是牛或鹿的骨头。后来将湖中的其他骨头组合起来,果然是一只鹿。大伙的失望不在言下。
  过不了多久,又有一位蛙人报告说,他们在湖底找到一把电锯。找到一把电锯实在不稀奇,侦查人员正打算将电锯丢回湖中,但是,我脑中灵光乍现,会不会是理查先用电锯将海伦尸体切成几段,再送入碎木机内。我决定将电锯拿回化验室检验。
  我们在化验室里将电锯拆开来,发现上面的产品编号被磨掉了。我们决定用电解法来重现编号,先用砂纸磨平,再涂上化学试剂,果然立即显现出一串号码:E5921616。这个号码让人过目不忘,我们马上将产品编号拍下存证。
  有了产品编号,就有了新线索,循线索追查下,我们发现这把十分昂贵的电锯生产于密西根州,出厂后由新泽西的经销中心批发到新镇的一家电锯中心。刑警马不停蹄找到了这家电锯商店。却发现老板患了心脏病,正在医院等候开刀。我们在病床边问老板是否记得将这把电锯卖给谁,老板摇了摇头,却轻声告诉我们,他有保留存根,我们不妨到他店内货仓的一个鞋盒里找找。
  我们马上到商店将鞋盒找到,一张张的查对存根。果然找到一张理查购买电锯的信用卡账单,上面写着售价美金646元。
  当刑警询问理查是否买过这把电锯时,他狡辩说,“是的,电锯是我买的,但是在两个月前被偷走了。”
  我们并不相信理查讲的是真话,因为我们在电锯里发现了人体组织,进一步检验证实为手掌的皮肤和肌肉,同时,其血型为O型——与海伦的血型相符。
  另外,我们也在电锯内发现一些微小毛发,经过高倍的显微镜检验,显示为白人的头发,并且是染过的头发。海伦生前曾经染发,她总是先漂白后再染成金色。
  同时,湖旁的融雪小组也找到了18堆头发,一共有2660根,这些头发都来自同一个人的头上,有拉扯及切割过的痕迹,而且这些头发也都是染过的。
  但是该如何比对电锯里和湖边的头发证据呢?如何确定这是海伦的头发呢?
  我决定重回海伦家中搜索,我找到她生前用过的梳子。在她的皮包里有一把梳子。梳子可能是海伦的,但是,梳子上的头发究竟是不是她的呢?该如何比对呢?在刑事科学上,我们不能用“未知”来比对“未知”,要用“标准”来比对“未知”。我灵机一动,决定以湖畔收集的头发为“标准”,因为湖畔的头发计有2660根,数量很多,又自然组成18把,再加上头发上的染色剂与海伦用的染色剂成分相同,因此相当可靠,然后,以梳子的头发作为“未知”加以比对。比对结果,这些头发果然都是海伦的头发。
  不久,我们又在湖边现场找到一个假牙的牙架,假牙架上的微物证据分析与牙医诊所的记录显示这是海伦口中的假牙架。
  融雪行动进入第四周时,我们找到了一根残缺的手指,手指上只剩下带指甲的一边,指纹被切掉了,可是,指甲上搽有粉红色的指甲油。经过化学分析及比对,残指上的指甲油成分吻合海伦梳妆台上的某一瓶指甲油,而这瓶指甲油也是粉红色的。
  同时我们还发现一些蓝绿色的合成衣料纤维,由棉花和人造丝混纺而成。保姆曾说过,感恩节当天晚上,海伦穿的是她最喜爱的蓝绿色睡衣。我们推断这些纤维就是海伦的睡衣。
  现场还找到几片碎纸,隐约可见“海伦”和“克拉夫兹”的字样,像是个破碎的信封。很可能是信封放在睡衣的口袋中,和尸体一起进入碎木机内,却没有被完全磨碎。此外,最后还捡到一些类似女用内裤的纤维,经过比对,也证实是属于海伦的。
  虽然没有海伦的完整遗骸,但是在我们找到的五十六块碎骨中,包括了一块头盖骨、一块面颊骨、几块手指骨及几块腿骨,此外,还有两千多根头发,一颗牙齿,一副假牙架,半个指头。总之,我们总共收集到千分之一个人体的物证,但是经过五千多项检验证实——这些碎骨都属于同一个人,并且任何人缺乏这些骨骼及肌肉都不可能存活。检察官认为证据充足而逮捕了理查。
  理查在刑警拘提时,只不屑地讲了一句话,“你们说人是我杀的,有本事就证实给我看。”
法庭审判
  很快就要开庭了。我意识到法庭上会有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辩护律师问我,假定海伦是被碎木机灭尸的,你将如何证明?
  我们的案件重点是碎木机灭尸,要进行比对,必须切碎一具类似的尸体。我们本来下定决心以一具无名尸作试验,却因社区强烈反弹而终止。不得已,我们只有改用一头猪,因为人体与猪体有很多相同之处,同时,为避免保护动物组织人士抗议与新闻媒体渲染,我们只有到深山野谷进行实验。
  刚开始,我们估计碎木机的弹抛距离是15,我将车子停得远远地,但是,许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将车停在附近,以图亲眼目睹。
  我原来以为100多磅重的猪,至少要花十几分钟才能磨碎,谁知道,开机后一瞬间,轰隆数声,这头大猪在2分钟内就灰飞烟灭了。
  碎屑弹得老远,周边停车走避不及,接下来两个多星期后,这些刑警车上的猪肉碎屑还是清晰可见。
  经过比对,碎木机弹出来猪骨碎片的与湖边现场的人骨碎片形状完全一样,呈现多边切割的痕迹。
  然而,头发经碎木机切磨后又是什么样子呢?猪鬃与人发完全不一样,不能作为比对标准。穷极生变之下,实验的前一天,我正在书房里盘算,到哪里找这么多的头发,女儿孝美刚好进来,长发飘逸,我灵机一动跟她说,“孝美,你留短头发比较好看。”
  “真的吗?但是妈妈说我留长发比较好看。”
  “我是男生,从男生的眼光来看,你留短发会更清爽,而且,我还可以帮你把头发剪得美美的。”我回答道。
  “真得?那你就帮我剪短些吧。”她果然中了我的计。
  我拿起剪刀,咔喳几声,就收集到我需要的头发。第二天,我兴高采烈地正要出门,没想到妙娟一早发现女儿头发剪短了,马上联想到我的实验,她还没来得及问我,我便赶紧驾车离家。
  我将孝美的头发放入碎木机内,经过切刀装置绞切的头发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迹,与湖畔现场收集的头发一模一样。出庭时,在专家证人席上,检察官问到用来作为比对的头发从何而来?当我从实招来时,陪审团都笑了起来。
  我出席作证了六天半,经过两个多月的交叉盘问,终于要由陪审团作出裁定。陪审团经过多天的磋商,在裁决的当天中午,一位陪审员午餐后就一去无踪,只剩下11位陪审员。法官宣布审判未结束而无效,三个多月的辛劳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了。
  这宗无尸的命案涉及前中央情报局人员与外遇事件,审判期间,又传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也凭空失踪未获。经过媒体的详细报导,案情已升高到全国性的关注,此外,海伦家世显赫,这宗谋杀案更成了欧洲的头条新闻,康州新镇更扬扬沸沸,无人不晓。在第二次审判前,法官为维护公正裁决,便将审判转移到他市进行。
现场重建
  一年后,我再次出庭作证。这次出庭时,警大校长颜世锡博士正好赴美访问,也去法庭旁听。主审法官庞贝特别向颜校长致意,并介绍给采访媒体:“这是李博士母校的校长。谢谢警官学校给美国培育了这么优秀的专家。”检察官最后问道:“李博士,综合所有证据,你能否推测出海伦被害的经过?”
  陪审团听了几天乏味的科学证据分析,现在一听我要重建第一现场、解开谜底时都竖起了耳朵。我一边展示幻灯片,一边述说着海伦的最后一晚:
  11月18日晚上7点,克拉夫兹一家吃完了晚餐,保姆出外约会,海伦帮小孩洗澡。
  8点,小孩子上床睡觉。海伦到了卧室,换上了她最喜爱的蓝绿色睡衣,顺手将一封信放入睡衣口袋内,准备躺在床上看信。此时,理查进入房间,两人为离婚发生争执,海伦转身不理会理查。
  理查顺手拿起重物,可能是球棒,也可能是警用的手电筒,悄悄地走到海伦背后,用力一击,这一击将她打倒,跪在地上,理查再补上一击,海伦头部血流如注,并有七点血迹喷到了床边,同时她在重创后头部着地,摩擦到床边,留下了擦抹型血迹。
  海伦倒地后,理查将海伦的尸体用床单包起来,放入车库内的冷冻柜内。随后,再用浴室的毛巾清洗地毯上的大片血迹。
  第二天,11月19日清晨,他支开小孩和保姆,开始毁灭证据,先找一辆小卡车来拖先前租好的碎木机,回到家后,将染有血迹的地毯全部卷起丢弃。
  然后,19日深夜,他将冰冻的尸体搬上卡车,拿出几个月前购买的电锯,以及车库内的一些木材,开车朝约尔拉湖驶去。
  到了湖边,他将碎木机停在一个接近湖中央的空地,他先用电锯将海伦的尸体分段锯开。由于尸体已经冻僵,没有任何流动的血液,因而现场没有找到任何血迹。
  随后,理查开动碎木机,将肢解的尸体连同一些木材一起放入碎木机内粉碎。碎片被抛到湖中央,但是一些骨头碎片和头发依然留在湖边。
  在粉碎完所有的证据后,理查将电锯的编号磨掉,然后将整把电锯丢入湖中。
  接着他赶回家,继续毁灭家中所有的证据,并将海伦的汽车停到飞机场,以转移警方的目标……
  他满心以为自己是个经过特殊训练的情报人员,而且是一个精心策划,天衣无缝的灭尸计划,但是没想到我们能利用科学方法,用身体的千分之一的证据逮到他。
  第二次的审判时间较短些,只进行了一个多月,我作了五天半的专家证人。陪审团经过几个小时的磋商后,很快地作出了裁决。虽然理查始终不肯认罪,但是在这些科学铁证下,陪审员裁定理查谋杀太太海伦的罪名成立,他最后被判50年徒刑。
第四章 世纪大审判 学无止境
  我这一生处理过无数命案,但是归结起来这些命案的动机无非是七种:仇杀、情杀、谋财、吸毒酗酒、政治纠纷、争权夺利以及神智失常。现代的社会中,人伦道德不张,家庭制度遭到破坏,功利主义愈见深重,凶杀案件也就愈来愈多。目前美国每年就有23000;多宗命案,每半分钟就发生一宗抢劫案,校园暴力案件频传,究其因,是因为美国社会教育和文化传统脱节之故。
  例如,美国社会过分讲求自我与独立,小孩从小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中国文化传统中相让及相忍的文化。在长大后,一旦利益受到侵犯,动辄使用武力及暴力来解决问题。此外,美国的小孩从小就看暴力新闻和暴力电影与电视节目,以为杀人非常容易,且毋需承担任何责任;加上半数家庭都有离婚纪录,许多小孩在破裂的家庭中成长,缺乏道德教育,精神生活失调;再者美国社会毒品泛滥,所以引起这些社会问题。
  要改善一个社会的治安问题,必须要从青少年的教育着手。尽管我开会演讲的行程都要在两三年前预先安排,但是每年我都会安排四场对中学生的演讲,到各地的中学鼓励学生珍惜自己的学习环境,努力向上,力求对社会及人类有所贡献。
  有一次,我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我读大学时一起在实验室做助理的老同事。年轻时,我在大学半工半读,白天在实验室工作,晚上上课。实验室有两位同事,一位是白人,另一位是黑人。他们看到我白天晚上忙碌不停,周末从不休息,都劝我说: “亨利,何必这么卖命?为什么不学我们这样,下班后到酒吧喝喝啤酒,周末看场球赛?人生何其短,为何不享受一番?”我回答说:“现在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呀!”
  后来,我陆续拿到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他们依然在实验室清洗仪器;十年后,我担任教授,他们仍在实验室清洗仪器;二十年后,我侦办了许多案件,担任系主任及康州刑事化验室主任,他们两位仍在原来的实验室清洗仪器。
  打电话来的这位是白人老同事,已经63岁了,他后悔地向我表示:“亨利,您当年讲的话很有道理,现在我也想和您一样拼个博土学位,您的看法如何?”
  我笑着跟他说:“我对我的所有学生,不管年纪有多大,都说学无止境,鼓励他们努力读书。但是您的情况有些特别,您已经浪费了大半辈子,现在要从头开始,为时已晚,您最好看破算了。”
  “但是,看破也不行,我现在洗仪器也洗不动了,记忆力也不行了……”他后悔地说,“早知道当年就和您一样少看几场球赛,少喝几瓶啤酒,多念点书。”
  还有一次,我到加州尔湾的一所私立贵族学校去演讲。在演讲前,该校的学生会会长带我们参观各项校园设施。在参观过程中,这位会长表示,他明年就要毕业,自己对戏剧表演非常感兴趣,但是觉得念大学没意思,因为大学学不到任何东西,况且功课太重,太辛苦。
  我跟他说,人生就如搭乘火车一样,经过大学的训练,就等于取得进入火车月台的门票,但是最终要上哪一班火车,要往哪一个方向,毕业后的发展如何等,都需要自己作决定,但是如果没有大学的教育,你连上车的机会都没有。
  我说,世上十大死因中包括心脏病、癌症等等,努力工作则不包含在内。只有懒惰会永远拖住你的后腿,如果你不去努力,你永远无法达到目标。
时间哲学
  除了办案、四处演讲外,我担任十多家科学期刊的编辑,发表过30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了20本学术著作。此外,我还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与医学院、纽海文大学、东北大学、康州州立大学法学院、北京人民大学、沈阳刑警学院、西安医学院等十五所大学院校教授刑事科学课程。许多人问我,怎么有这么多时间来做这么多的事情。
  我跟他们说,上天是很公平的,不管你是富人或是贫民,不管你是社会上的显贵名流,或是贩夫走卒,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个小时。成功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善用这24个小时。有些人用大部分时间去喝酒、赌博、寻欢作乐,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有一些人则努力工作,求学上进。历史告诉我们,成功的人必须充分运用时间,用大部分时间去工作。如果我每天都比别人多做5个小时,那么我每年就多出2000多个小时。
  你怎么可能比别人多出5个小时呢?许多人都会纳闷。根据一项生活方式调查,普通的美国人平均每天仅工作45小时,平均每天睡觉9个小时,吃喝用去3小时,家庭琐事花2小时,其他活动浪费掉55小时。我们每年共有8760个小时,其中工作用了1642个小时,吃喝花了1095个小时,家庭琐事花了730个小时,睡觉用了3285个小时,无所事事则浪费掉了2075个小时。
  假如我们每天不浪费55小时,再少睡两个小时,吃喝再少用15小时,那么我们一年就能节省3285个小时。如果将这些节省下来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你一年就能比别人多做出两年的工作。
  其实,我每天都工作15~20个小时。每天早上约5点钟我就起床,先阅读一些与法庭及科学相关的文献,在6时上班。到办公室后,我先处理一些日常公务,然后与检察官、警察或其他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如果有案件需要审判,我必须在10点左右到法庭,有时可能在法庭待上一整天。如果没有审判,我就在化验室进行检验或继续与相关人士讨论案件证据及检验进展,下午5点许大家下班时,我才开始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到了晚上,我要赶到大学去讲课;晚上11点回家就算很早的。此外,我还要一天24小时都待命,随时准备到案发现场去勘查。
  许多同事看到我每天的行程都觉得吃不消,有人觉得我很敬业,有人说我是工作狂,也有人认为我是傻瓜。不过我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么多的工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早年在台湾警官学校严格的训练,养成早起晚睡的习惯;二是我不断地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在大学期间,我就能边看书、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照顾小孩,现在我可以同时与三个人讲话,而脑里还可以思考其他案件。但是当我要全神贯注时,我也可以摒除一切杂念。
  我认为人的大脑大概可以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都可以思考不同的事情,而需要集中思考时,这些区域又可以全力合作,共同思考一件事情,这种分工合作,一心多用的方式可以提高大脑的工作效率。
  几年前,我应邀参加在欧洲举办的一个刑事科学国际会议,在会议中担任主讲人,与会者都是来自全球各地的刑事科学家,他们经常看到我在刑事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一些由我编写的刑事科学教科书。我在会场出现时,几位与会者跑来跟我说:“李博士,您出版了这么多的著作,侦办了这么多的案件,我们原本以为您一定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家,真没想到您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于是,我便开始解释每年节省3285个工作小时的方法,笑着跟他们说,如果我们这些德国朋友每天少花点时间喝啤酒,我们英国的朋友少花些时间喝下午茶,他们的工作成效,一定比我更可观。
人生的目标
  有些朋友看着我到处奔波,终日为讲学及办案忙个不停,到世界各地去侦办案件,四处演讲,传授刑事科学新知及教育下一代,他们会问我,“李博士,您一生这么忙碌,为的是什么?”
  许多人都知道我并不是为了钱。我将大部分的额外收入如杂志编辑、写作、演讲、专家证人出庭费等捐给化验室或大学,为化验室增添仪器,为兴建化验室大楼筹集经费,替大学增设奖学金,同时还出钱出力资助一些中国学生到美国学习刑事科学。到目前为止,已有数百位大陆及台湾的鉴识科学及刑事侦查人员到我身边学习,为提升海峡两岸的刑事侦查能力,尽一份力量。此外,尚有数千百位其他国家的鉴识及侦查人员到康州培训。
  有一次,阿拉斯加一个名叫伯灵的小城市的警察局长写信给我,声称该市接近北极圈,风景十分独特,尤其是永昼的北极风情,令人终生难忘,当地还有商场、博物馆,许多游客前往观光,但是该市的治安很差,经常有人在喝醉酒后打架闹事、强奸妇女,同时还有一些命案,然而由于当地警察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没有经验,现场处理不得当,许多案件都无法侦破,他听警察同行说李博士是刑事侦查的权威,于是冒昧邀请我和太太一起到该市参观,体验一下北极的风情,同时培训当地的刑警。
  我刚好另有一个案件要到阿拉斯加,便回信表示愿意顺道到伯灵去观光及培训刑警。这位局长便兴高采烈地安排我的行程。
  到了安克拉治机场而要转机到伯灵时,接机的联邦调查局专员听说我们要去伯灵,不解地问道:“伯灵?你们真的要去伯灵?”
  安克拉治并没有直飞到伯灵的飞机,于是我们先乘坐三个多小时的飞机到一个较大的城市,伯灵警察局局长开着他的四人座小飞机来接机。在这架颠簸不定的小飞机上,我们提心吊胆地度过了两个多小时。
  终于到达了伯灵。一下飞机,一股鱼腥味冲鼻而来,我们猜想可能机场附近就是鱼市场。小城市没有旅馆,警察局长安排我们住在他家,鱼腥味并没有减弱的迹象,我和妙娟都开始有恶心的感觉,局长面带歉意地表示,整个小城都是这种鱼腥气味!这里的居民都习惯了,并不觉得奇怪,过两天我们就会习惯这种气味。
  尽管是晚上11时,天空依然很亮,我们决定到小城走一走,发现这个小城离海洋很近,鱼群众多,到了鲑鱼季节,居民只需要用铁叉往河里一丢,拿起来就是一大串鱼,道路两旁经常可以看到堆成小山的鱼。这里的居民生活十分安逸,大家没有事做,整天就喝酒,打架闹事。
  第二天,来自数百哩外的十几位警长陆续开着小飞机赶到了警察局,局长怕妙娟闲在家里无事,便安排他的夫人带着妙娟到当地的商场和博物馆参观。既然已经来到此地,我也计划第三天有空也去参观博物馆,了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
  伯灵的警察从来没有受过任何正式的侦查训练,也从来没听过DNA鉴定这类的刑事侦查方法,我花了很长时间逐一解释刑事侦查工具和方法,这些警员很认真,不懂就立刻发问。
  妙娟原本将一天的参观计划安排得满满的,没想到过了两小时就结束参观活动。一见到我,她抱怨说:“我们这次受骗上当了,根本没有商场,只有一个小型超级市场,东西离奇得贵。博物馆是一个大笑话,设在学校教室的后面,只有一个小房间大,里面的鱼腥味比外面还重,差一点要呕吐。城里的人看到我这个会说英语的东方人,就好像看到外星人一样……”
  第三天,局长想请我参观当地的商场和博物馆时,妙娟连忙阻止。听了妙娟的经历,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了,我对他们说,继续培训吧。
  到了第四天,发现无事可做,我便主动表示可以到当地的学校去演讲。没想到整个城市的居民都涌到学校来,我一讲就是好几个小时,听众都不肯离开,反正在这个小城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又没有事可做,我就一直演讲下去,这可能是我发表的最长的演讲。他们纷纷表示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精彩的娱乐活动,比任何电影和电视节目还精彩。
  警察局长很好客,在我们离开时,特地将他家珍藏多年的一个麋鹿头送给我。这个麋鹿头很大,两边鹿角往外伸,比我双臂平伸还长。局长称,这头麋鹿是当地有史以来猎获的最大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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