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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李昌钰

李昌钰(当代)
神探李昌钰
作者:李昌钰口述 邓洪撰写
自序
  我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六岁时就随家到台湾,在台湾生活近二十年后,就来到美国求学。在美国生活的三十多年里,我本着中国人勤奋向上的传统,秉持着“有志者,事竟成”的精神,在刑事科学界拼搏,从一名华人穷留学生,有幸成为美国首位州级华裔警政厅厅长及美国有史以来官职最高的亚裔执法官员,协助及参与了世界各国六千多宗重大刑案的侦查工作,成为国际法庭科学界惟一同时获得美国法庭科学学会“杰出成就奖”及国际鉴识学会“终身荣誉奖”的得主。
  由于我参与侦查许多重大的刑事案件,不少美国主流媒体都将我神化为“现代福尔摩斯”,“现场重建之王”等,我在全球各地讲学,总会有大群人,团团围起来请求签名留念,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明星级”的礼遇,但是到中国大陆寻根之旅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冲击。1985年,我回到阔别四十多年的故乡,当时刚改革开放,交通设施十分落后,生活条件很差,与四十多年前的环境没有多大变化,童年的生活景象重现眼前。离开故里后,我并没有衣锦还乡的荣誉感,取而代之的是沉重的责任感。我心里想,自己身上流着的血是中国人的血,曾是喝着长江水长大的炎黄子孙,在行有余力时,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替自己同胞做些事情,这样才不愧是一位中国炎黄的子孙。
  自此之后,我每年都推掉美国一些每小时付几百美元顾问费的案件咨询或讲学活动,利用自己的假期抽空回国,义务替中国各地的大学院校、公安法政等部门授课,过去十年来,我走遍了大江南北,向无数警政公安及刑事侦查人员传授最新的刑事侦查知识,替一些刑案提供指导,协助中国青年的公安人员到美培训,虽然很多美国朋友都笑我傻,但是看到中国司法鉴定及刑事侦查技术逐步跟上国际水平,自己能尽到微绵之力,我就有虽傻亦乐的感觉。没想到自己一直默默无闻去做事,也得到中国领导人的肯定,并蒙江泽民主席、朱矪基总理亲自接见,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去年还颁给我“友谊奖”之殊荣。
  最近一次到中国讲学时,了解到近年中国公安部采用了最新的DNA技术,建立了资料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在“打拐儿童”行动中大显神威。可见刑事科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方面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文明办案,科学破案,是执法界的大势所趋。除执法者外,民众也必须对刑事科学有所认识,这样才能推动社会及民众对刑事技术的接受,才能提升刑事及司法鉴定的可信性及公平性。
  在中国讲学及协助查案过程中,我对中国新一代的公安人员非常敬佩,他们不仅学识高,知识渊博,而且求学心强,新一代的公安部领导如助理部长朱均有等,在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的带领下,放远目光,对刑事技术的推动不遗余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刑事技术绝对能赶超西方国家。
  在世界各地讲学时,我沿用了不少我处理过的刑案作为例子,许多学员都要求我将这些案例整理出来。1998年我应台湾时报出版社的邀请,将其中的五个案件由来自中国的从记者成为律师的邓洪先生整理成书,原来的读者对象主要是警界及法律界人士,没想到该书竟受到普通民众读者的喜爱,在港台美三地成为最畅销书之一。一些警界朋友认为此书有助他们了解美国最新的刑事技术,普通的民众也觉得从此书中学到不少法制及与执法相关的知识,更值得欣慰的是,许多青年人在阅读此书后从我的人生经历中得到一些积极性的启发。1997年,北京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由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主笔的关于我的破案经历。该书是由第三人称的方法来表达的,所以在内容及写作方式上与这本海天出版社出版的自传体完全不同。
  希望此书在中国的出版能对国内同行有参考价值,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功效,并期望中国公安人员及刑事科学界同仁能在国际鉴识界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中国人争光,让我们全球的华人都能引以为荣。此书亦作为海外游子对自己故国的一份礼物。
  李昌钰
  2000年5月27日写于美国康涅狄格州
编者附: 李昌钰简历--
1938年 出身于江苏省如皋县
1959年 台湾中央警官学校毕业
1972年 纽约市立大学刑事科学系学士
1974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硕士
1975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博士
1975年 纽海文大学刑事科学助理教授
1978年 纽海文大学终身教授,并出任刑事科学系主任
1979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
1998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厅长
第一章 失踪的小女孩 不眠之夜
  1979年仲夏,美国康涅狄格州一个名叫伯灵顿的宁静小城彻夜未眠,全镇大批居民摸黑出动,拿着手电筒分道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十二岁女孩,一名天真活泼的中学生。乔安娜参加夏令营游泳的活动,和其他参加活动的学生一样,在下午两点散营后就各自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安娜天天都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在三点钟后仍没有看到乔安娜的踪影。
  乔安娜的母亲猜想乔安娜是在散营后到同学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没有将她的晚归放在心里,觉得她会在四点钟前回家或打电话回家,但是过了下午四点钟,乔安娜仍毫无踪影,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她妈妈急急忙忙打电话给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散营后没有去他们家,以往和乔安娜一起回家的同学也说乔安娜在下午两点散营后就离开夏令营,独自骑车回家了。
  乔安娜的父母在傍晚找到了夏令营的主办人员,他们也证实散营后乔安娜单独一人骑着脚踏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很融洽,平日与父母很亲密,也很听父母的话,在亲友的眼中,是个乖女孩。她的老师也说她平时与同学和睦相处,人缘很好,不是叛逆型的孩子。自从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私自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的案件,听到乔安娜没有回家的消息后,警察马上组成一支两百多人的搜索队,开始沿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
  “乔安娜!乔安娜!!”的叫声此起彼落,只听到山谷传回“乔安娜!乔安娜!!”的回音。天亮了,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人见到乔安娜的踪影,警方也没有接到任何线索。
  警察局发现事态严重,第二天便组织更大规模的搜索行动,乔安娜的父母赶紧将乔安娜的照片印成传单,在镇上四处散发,看到人就拿着传单问:“你有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平时乔安娜和附近的小孩偶尔会拿着糖果挨家挨户地推销,替学校筹集经费,许多居民对乔安娜有很好的印象,因而有更多人主动加入了搜索队伍。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太阳快要下山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发现一个土坑里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赶紧跑过去查看,原来是一双白色的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看清其面容。
  搜索队连忙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虽然尸体已被烧得五官全毁,但是从尸体的体形及衣着上,他们认出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他们那原本天真可爱的娇娇女。乔安娜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惨不忍睹的尸体,突然间晕倒在地。
  伯灵顿的警察局和其他小镇的警察局一样,主要是处理一些小型案件或交通事故,当地发生命案时,往往是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州警政厅的刑警一得知伯灵顿发生命案,马上通知我们刑事鉴识化验室人员到现场协助侦查。
现场勘查
  当时我刚接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不久,为方便上班,便在附近一个名叫橙市的地方买了一户有游泳池的房子,好让两个小孩有活动的地方。
  我从来没有住过有游泳池的房子,便向朋友们请教如何清理,趁着周末便着手清理游泳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清理干净。放入清水后,整个游泳池碧蓝透底,我欣赏着自己忙了大半天的成果,顺便将椅子搬到游泳池边,准备全家一边游泳一边庆祝,大女儿端来了一壶中国香片,太太准备了一大盘精美的点心。
  看着孩子们开心的笑容,我说:“你们真幸福,我和你妈妈从来都没有住过这样舒适的房子,更不用说有游泳池了。”
  女儿正嚷着要爸爸妈妈讲小时候的故事给他们听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一听,原来是州警政厅打来的求援电话,说伯灵顿警察局发现一具焦尸,请我马上前往现场侦查。
  打电话来的刑警告诉我详细的路线方向,叫我沿着八号高速公路向北走,从38号出口处下交流道,往左会看到一家加油站,继续往西越过一些山坡就会看到一片树林,尸体就在树丛内,他们会在树林外等我。
  我连忙将茶杯放下,拿起一块点心往嘴里一塞,就急急忙忙地赶着出门,好在天黑前赶到现场。
  开了四十多分钟的车,终于看到一大片树林,但是树林旁并没有警车或刑警等候,我研判警察可能忙于维护现场而没有派人来接应,便下车到树林里寻找他们。
  天色渐渐暗下来,走进茂密的树林时,光线变得更暗,四周沉静死寂,不见人影,我向密密麻麻的树丛喊道,“哈罗,有没有人在这里?”树林里死气沉沉的没有任何声响,我连叫几声,都没有回音。
  我赶紧回到车内,车上的警用无线电正在呼叫着,“007,收到没有?007,你在哪里?”
  我没有理会这些呼叫,直接向联络员查问,“我是李博士,你们要我到伯灵顿的树林调查一宗焚尸案,说好会在树林旁等候我,我现在就在树林处,但没有见到你们的踪影,现场究竟在哪里?”
  对方高兴地说:“007,我们终于联络上你了,我们还担心你出事了呢。”
  什么?我就是007?我想起来了,在出任化验室主任时,警政厅曾给我一个代号“2056”,我并没有记在心里,再加上警察局联络员说话很快,在他们呼叫2056时,我常常以为他们在呼叫其他执勤警员而未加理会,后来我协助侦破了几宗大案后,他们怕呼叫不到我,便开玩笑地说要叫我007,以便记忆。
  对方回答说:“我们现在正在树林中,也派了人在林边道路上等你,怎么可能找不到我们呢?”
  我回答:“我也在树林里。”“你是在哪个树林?”
  “就是你们所说的38号出口左转不远处的树林。”
  “糟糕,我们说错了,不是38号出口,而是39号出口,你现在不要离开,我们马上派人过去带领你到现场。”
  5分钟后,果然有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前来引导,我跟随着警车穿越过密密的丛林,终于到达了现场。
  当我到达现场时,天已黑了,但是仍有一群记者和好奇的民众在旁观看,两位刑警及多位当地警察局的警员正在四处走动。我心里想,糟糕,现场可能又被破坏了。
  一般来说,命案的侦办工作主要是由刑警来负责;一般警员从事巡逻工作,必须执勤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经验后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理案件后,要负责案件的侦查,证人及证据的搜集,以及最后的出庭作证。而鉴识人员则负责现场物证的搜集、化验及鉴识,提供新线索,导正侦查方向,确认嫌犯身份及证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地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的密切配合。
  当我上前向承办本案件的两位白人刑警打招呼并了解案情时,其中一位名叫怀特的刑警拿杯咖啡,大摇大摆地上前跟我说:“可能是连环摧花杀手干的,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上级只是请你来看看而已。”
  我笑一笑表示,“不用担心,再说吧。”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尸体的旁边,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脚印,尸体的头部及衣服都被动过。我十分气恼,责问当地的警员和警长为何没有先封锁现场。从来没有处理过刑事案件现场的两名年轻巡警支支吾吾的无以作答。
  封锁现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一环,在保留完整的现场上,刑事鉴识人员才能搜集到犯案者的指纹、脚印、毛发等,这些印痕及物证可能无法用肉眼看到,但是可以用一些化学药品、雷射或仪器将潜藏的痕迹显现并摘取下来,在户外的现场中,还可以从鞋印的深度及方向判断犯案者的体重及来去路线。
  刑事现场处理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要保全现场。第一位到现场的警员必须完全封锁现场,不让任何人进入,以免现场的证据被污染或遭破坏,刑警或刑事鉴识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也必须对现场有大致通盘的了解,才能有系统地搜集物证。
  一般来说,天然的日光是勘查现场的最佳光线。虽然高亮度的照明系统可以将现场照亮,但是效果仍不如日光,不过,处理户外的现场,鉴识人员往往必须与时间赛跑,至于夜间是否要在户外的现场进行勘查就视情况而定。尤其是天气的变化可能使得许多有用的证据消失,例如,露水、植物成长、动物活动等都会埋没物证或迹证等“痕迹证据”。
  例如,草面上的沾血污迹很快就会改变颜色而难以发现。一阵小雨可能将一些血迹污斑完全冲走。其他一些生物迹证如头发、精液斑、尿液斑、粪便、鼻屎、皮肤组织和脑浆等等,也可能因为干燥或被水冲走而消失。在昆虫活动的季节,这些证据亦有可能会被吃掉。
  由于现场维护不良,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我决定争取时间,彻夜勘查。我蹲下来仔细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时,发现虽然尸体焦黑,手脚却可以看出绑住的痕迹,身上的游泳衣被拉起罩住脸部,胸部裸露,泳衣与脸部均被烧毁,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
  人体是不可能自己燃烧的。传统的犯罪侦查学说认为,燃烧必须具备助燃物、氧气和热能。80年代的“四要素”学说则认为燃烧不能或缺助燃物、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但是我一直主张侦查焚尸案必须采用“五要素”学说,除“四要素”学说的四个因素外,燃烧的必要条件还包括了引燃物。
  一般现场中,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是无形的,因而侦查这样的现场只能集中搜查两件东西,一是助燃物,二是引燃物。
  我们在尸体下面收集了一些土壤及残余物,鉴识结果证明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一般室内纵火原因有电线走火、电炉过热等二十多种,但在树林等户外地区纵火,引燃物90%都是打火机或火柴,鲜有例外。
  警察和义警分头到山林里搜索,我和两个刑警继续留在尸体旁搜集证据。其他刑警站在一旁看着我们弯着腰,手持着高亮度的电筒,蹲在地上一步一步地搜索。我蹲在烧焦的草丛旁搜索时,发现草丛中有一根仍未烧完的火柴棒,我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入装微物迹证的盒子里,带回化验室化验。
  我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会有火柴盒,于是我叫刑警们在周围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我们在距离尸体15米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折叠起来的火柴盒。但是火柴盒已被烧过,用肉眼很难看出上面的字样。
  我压低身子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一下焦灰,结果很像无铅的汽油。
  站在一旁看着我一声不响地在草丛里翻弄的怀特,走到我面前,问道,“是用什么助燃物来烧的?”
  我回答说,“可能是用汽油,一种无铅汽油。”
  怀特听到我的回答,走过来接着问道,“你真的确定是汽油吗?能不能告诉我是哪一个牌子的汽油?”
  我回答说,“现在仍很难断定是哪个牌子的汽油,但是我可以肯定助燃物是汽油。”
  虽然死者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乔安娜的牙齿、指纹纪录,很快就确定死者的确是她。
  一般来说,刑事鉴识学有16种辨认身份的方法,如指纹、牙齿、容颜颅骨等,如果这些证据被摧毁,确定死者身份会相当困难。嫌犯将下体烧掉,很可能是一宗奸杀案,凶手试图将精液证据烧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人身辨别更加容易了。即使人体的重要部位被烧毁,但是我们仍然有办法取得指纹,例如手掌外表皮被烧毁,但是仍可从第二层表皮看到指纹,如果脸部被毁,可以用头颅骨透过电脑重建原貌。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她时是将泳衣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我就跟怀特说,“这名强奸杀人犯很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根据罪犯心理剖绘(参见第二章第116页)的经验解释说,“如果你去强暴你认识的人,你愿意面对着这位你熟悉的人吗?”
  他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我接着说:“强奸犯在强奸时不愿意面对被害者,为了灭口,他便下了毒手。”
  我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便将烧焦的鞋带,带回化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
  死者被刺了12刀,从伤势及伤口长宽来研判,凶器是小型、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搜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叫人来准备将尸体移走,但是我表示仍未结束,仍要从死者的下体搜集精液证据。
  他们都不相信,因为下体已被烧焦,一般人都会以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烧毁。不过,我跟他们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耳”,而应实际检验。果然,我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搜集到一些液体。
  我再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我也将这几根毛发放入了证据袋内。
科学化验提供线索
  回到化验室,虽然设备有限,但是我利用显微镜及一些化学方法,开始进行检验分析。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识,原来是一家总部设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我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
  分析毛发时,我发现这些毛发是男性白人的阴毛,很可能是嫌犯在强奸被害者时摩擦而脱落的。
  至于绑住死者手脚的鞋带方面,我发现那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不同的标准长度,如261=2.54公分或32等,但是本案的鞋带却有47半长,相当蹊跷。我推想嫌犯家里也许有一捆鞋带,然后自己剪下来使用。此外,在鞋带上我们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我推判凶犯可能在案发前不久曾作过油漆工作。
  我曾告诉两位刑警烧毁乔安娜尸体的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他们希望能找出汽油的品牌,再向出售该牌子的加油站探查线索,于是派遣大批人力,到市内各加油站搜集汽油,送到化验室叫我比对。我向他们表示,在早期炼油厂不多,品牌很少的时候,或许可以比对,但是现在加油站的汽油来源不一,炼油厂众多,不可能比对出汽油的品牌。
  他们并不理会我的解释,并背对着我说:“我们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位比你厉害的科学家,一定能将汽油来源比对出来。”科学并非万能;但是他们并不信服我这位东方脸孔的化验室主任。在他们请联邦调查局的化验室出马几个星期过后,化验结果为该助燃物是类似汽油的物质,无法研判汽油的品牌。这两位老美刑警仍不服气,再到联邦枪枝烟草管理署的化验室化验,四个星期后,结论仍是助燃物可能是汽油。他们还不死心,最后求助于美国海防队的化验室,因为海防队经常处理海上漏油及海上事故,为当时全美规模最大的油类化验室,该化验室的7位科学家花了3个星期的时间,只得到“助燃物可能是汽油”的结论。而我的化验结果比这些化验室还精细,我说这是一种无铅的汽油。自从这些化验结果与我最初的判断殊途同归后,这些老美刑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开始口服心服。
  从死者阴部取到的液体中,我们找到了精子。化验分析后,发现疑犯血型为B型。当时血液酵素分析已经引进到刑事鉴识界,这种方法是更进一步分析血液中的遗传因子,俾能更准确地锁定嫌犯。当时血液酵素分析的仪器并不普遍,即使在刑事鉴识界,酵素分析仪还是由英国苏格兰场(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的俗称)发明的。而稍早时,苏格兰场的生物化学化验室主任卡拉费是我的朋友,曾经带了一套仪器送给我,所以我们很早就可以对残留精液进行酵素分析,结果发现其PGM型为2—1型。
  几个月前,距离伯灵顿八十多公里远的一个小镇曾连续发生小女孩遭强暴被杀害的案件,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此有人怀疑本案与该名凶手有关,“连环摧花杀手”的疑云笼罩着整个伯灵顿,人心惶惶,许多家长因而不再让小孩参加夏令营。
  精液比对之后,我马上通知怀特,告诉他乔安娜为独立案件,因为现场采集的精液与连环摧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位疑犯所为。
  原来就咬定此案为“连环摧花杀手”所为的怀特当然有骑虎难下之感,但是,我逐条向他说明各种血液分析的科学证据后,再加上其他联邦化验室相继认同我在助燃物上的判断,怀特开始相信我,暂时排除了原先的假定,改以科学证据获取到的线索来进行侦查。
峰回路转
  在美国早期的刑事侦查中,证据的取得主要是靠目击者访谈和嫌犯自白。美国早期的社会并不太复杂,尤其在乡下地区,大家彼此都认识,很多老年人都坐在门前的摇椅上看着过往的人群,通常在案件发生时都有很多人证。但是随着工商业社会越来越复杂,大部分家庭夫妻都忙于工作,目击证人比较少了。另外由于美国的司法体制日益复杂,有时证人在法庭等了三天都没有被排到出庭作证,许多民众都不愿承担经济上的损失而回避作证,逐渐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
  在70年代初期,联邦最高法院对“检方对米兰达(People v. Miranda)”一案的判决,使刑事案件的传统侦查方法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居住在亚利桑那州的米兰达因涉嫌绑架及强奸而被警方逮捕,警员并没有告知他有任何宪法上的权利就开始侦讯,在两个多小时的侦讯中,米兰达终于认罪,法院及陪审团即判他有罪。但是最高法院裁定检方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其自白,因为警方没有事先告知米兰达他具有的基本人权,例如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要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如果无力聘请律师,政府将为他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此案例后,许多疑犯都知道宪法的保障而不愿向刑警提供任何线索,在疑犯获得律师代表后,刑警从疑犯口中获取到有用线索的机会变得更少。
  在人证减少,自白及侦讯受限的情况下,传统的侦查方法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在这种青黄不接的情况下,许多大案都无法侦破,而这些大案不破,往往会影响民心,进而破坏到整个城市的治安形象。
  我就行凶的手法及证据向专案小组提供一些侦查方向:从凶手将泳衣拉起罩住被害者的脸部,可以判定嫌犯很可能与乔安娜认识;从用汽油焚尸的手法来看,嫌犯知道如何烧毁证据,因而智力不低;从阴毛的分析中可推定犯案者是一位男性白人;从鞋带的微物分析来看,嫌犯家里很可能仍有大捆鞋带,并且很可能最近从事过油漆工作;再从火柴盒追查,我估计可以从火柴盒上的公司查出火柴盒的主人。
  更重要的是,到现在为止,仍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我建议刑警继续地毯式搜索以寻获凶器。皇天不负苦心人,果然经过两个星期的搜索,刑警在树丛中找到了一把日本生产的单刃小刀,刀刃上仍有一些血痕。
  小刀上的血迹吻合乔安娜的血型,刀刃的切痕也与乔安娜身上的刀痕一样,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为杀害乔安娜的凶器。我再将刀柄用药品显相,果然出现几只指纹。这些指纹成为破案的关键。
  以指纹鉴别身份最早始于我国的唐代,当时所有重要的文件如契约等都以指纹作为签字或签名画押的证据。后来经法医界证实每人的指纹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有相同的指纹、掌纹或脚纹,在十九世纪末,指纹开始应用在刑事鉴识上。
  当嫌犯作案时,除非戴上手套,否则很难不在现场留下指纹。嫌犯用手拿住东西,或抓住物品,都会留下指纹。指纹的产生是因为手掌接触物品留下油脂或汗液所致。当手指接触过尘埃、血液或墨水,再摸到一些物品时,都会留下转移性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如果要采取人体皮肤上的指纹,可以使用碘熏—银板转印法:经过碘处理过的指纹,在接触到银板时,会显现出黑色的指纹;或可以先用三秒胶法进行处理,再用雷射或多波域光源侦检。
  此外,近年来也有一些新进的指纹采取技术,这些新方法逐渐得到法庭的认可。如氩离子雷射法,利用适当的光学设计,将一些指纹残留物的成分呈现萤光而拍摄下来,又如使用萤光粉末或染料,可以加强雷射效果;X光法,在指纹上撒上铅粉以X光照射后,会产生明显的指纹,此法可用于皮肤上;真空镀膜法,在真空槽内,利用高压电生成细微金属蒸气,附着于指纹纹路上,在纸张、纺织品及塑胶上均可使用此技术;多波域光源法,使用不同的滤色镜来改变照在潜伏指纹上的光线波长,可以加强指纹反差,或使背景变暗,以凸显指纹。
  采取到指纹只是第一步,接着要对指纹进行分析及比对。指纹的基本纹形可分成三大类,其中第一类是箕形类,其指纹纹路形成像畚箕状纹路,又分为反箕形纹及正箕形纹;第二类是弧形类,其纹线从一端流向另一端,且中央拱起,又分成弧形纹及帐形纹两种;第三类是斗形类,至少有两个三角外端,中间为回旋纹线,又分为斗形纹、囊形纹、双箕形纹及杂形纹等四种,斗形纹约占全部指纹的29%。
  在1972年,联邦调查局的指纹中心开始以电脑进行指纹鉴识,到了1980年,指纹中心开始将联邦及州政府执法部门的指纹卡全部输入了电脑,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指纹资料库。执法部门除搜集曾被警察逮捕的嫌犯或在监服役的犯人的指纹外,民众凡是申请政府或军警工作,或是申请美国公民等都要打印指纹。1989年6月5日联邦调查局开始向各层级的执法部门提供全美电脑连网指纹比对服务,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一周缩减到一天,目前美国许多执法单位都设有自动化指纹辨识系统。
抽丝剥茧
  刑警先从火柴盒下手,到哈特福市的一家电器生产公司查问火柴的来源。火柴盒仅是宣传赠送之用,赠送对象主要是与公司有生意来往的营建商或建材商,而在伯灵顿地区只送了两家客户。
  刑警回到伯灵顿查访这两家公司时,发现其中一家姓纽浩斯的商家住在离乔安娜家不远的地方;其长子罗纳与乔安娜上同一所学校,很可能两人认识。
  不久,刑警按照我的指示挨家挨户寻找新油漆过的门窗时,发现一家住宅的车库门好像是不久前才用红色油漆髹过一样,便上前向屋主打听。屋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深居浅出,几个月前,他雇了一个名叫罗纳的中学生将车库门上了一层红色油漆,这个16岁左右的小伙子就住在斜对面,而斜对面就是纽浩斯家。
  所有线索都指向罗纳。但不论要逮捕罗纳或搜查罗纳的家仍需要更多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并非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入屋逮捕嫌犯,必须先向法官申请搜索票或拘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申请书,具充分理由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警方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为此,刑警决定以新发现的单刃小刀来试探罗纳,他们便主动到纽浩斯家去。布朗和怀特发现住宅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知道可能有人在家,就上前敲门。许久,仍没有人应门。又过了几分钟,才看到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打开一条细细的门缝,瞧瞧外面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一些事情。”布朗说道。
  “有什么事?”那女子紧张地问道。
  刑警不想打草惊蛇,便说,“例行性访谈。”
  她打开了门。警察问道,“你是罗纳的母亲吧,罗纳在家吗?”
  这名妇女变得更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纳究竟闯下什么祸?”
  “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想问他一下有关一把刀子的事。”布朗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布朗顺手将小刀的照片拿到她面前,问道:“你有没有看过这把小刀?”
  她拿着照片端详一番,想了一下,摇着头支支吾吾地连声说道:“没有,没有。”
  刑警便抱着试探的心理再问道:“你能让我进屋内看一看吗?”
  她马上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想找什么?我已经跟你们说过我没有看过这把小刀,除非你们有搜索票,否则你们别想踏入我的家门。”
  罗纳母亲守口如瓶,又难以进屋搜查,但是她异常的举动反而证实了刑警的怀疑。就在转身离开之际,没想到在门外遇上了兴冲冲跑回家的罗纳的弟弟约尼。他们便拿着照片问他:“小伙子,你看过这把刀吗?”
  他掠过一眼,马上回答说:“这不是我大哥的小刀吗?这是我老爸送给他的圣诞礼物,他将这把小刀当成宝贝,从不让别人碰的。”
  怀特马上接着问道:“你知道这把小刀现在在哪里吗?”
  约尼答道:“他说他前几天不小心丢了这把刀。这怎么可能嘛,自从我爸在圣诞节将这把刀送给他,他就随身带着,总是小心翼翼地保管这把刀,我才不相信他会搞丢这把刀……”
  “约尼,不要乱讲话,赶紧进来!”罗纳的母亲站在门前大声喝住约尼,约尼只好挥手跑开。
  刑警们决定等罗纳回来问个清楚。不久罗纳就回到家,当他看到屋外有警察时,马上紧张起来,但是故作镇定,不慌不忙地回答刑警的询查。当刑警问及他的小刀去向时,他支支吾吾地回答说,他放在楼上。
  刑警叫他上楼去找时,罗纳花了半个多小时才下楼,告诉刑警他找不到小刀,可能不小心搞丢了。
  纵使凶刀是属于罗纳的,并不能就此肯定罗纳就是杀人凶手,因为也有可能是别人拾到后拿去行凶,因而刑警想证实罗纳不小心搞丢了小刀的说法是否属实。
  当布朗问他是否愿意跟他们到警察局去一趟把事情解释清楚,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去就去嘛!”
  到了警察局,他承认曾在案发当天参加夏令营的活动,但坚决否认和乔安娜曾有过单独的接触。他坚称解散后就自己一个人到山上散步,由于迷路,到很晚才回到家。但是罗纳的家就在山脚下,他经常在山上活动,迷路的说法很牵强,侦探的疑心更大,便问他是否愿意接受测谎。
  测谎结果虽然不能在法院审理时作为呈堂证据,但是,警方依旧使用测谎来对嫌犯心战。
  罗纳同意接受测谎。测谎人员将仪器准备好,正要开始问话时,罗纳的父母和一名律师急忙赶到。当他们看到罗纳手上和头上都被黏上测谎仪器的电线时,律师要警察出示拘票,否则就终止任何讯问。
  当时刑警是“请”罗纳到警察局来,并没有向法官申请拘票,因而无法强迫罗纳接受任何讯问,警察局只好放罗纳回家,眼睁睁地看着他大摇大摆地离开警察局。
  美国的宪法提供诸多人身保护,虽然给警察办案带来很多的困扰和不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警察就束手无策。我判定只要我们能拿到罗纳的血液和指纹样本,就可以确定在乔安娜身上发现的精液、毛发及小刀刀柄的指纹是否吻合,只要物证相符,罗纳一定是作案的凶手。
  我们马上向法院申请传票,指出罗纳涉案重大,请法官同意我们提取罗纳的血液样本和指纹样本。
  法官同意了我们的请求。但是没想到纽浩斯家突然搬到了纽约,不过,警方只花了几天就找到了罗纳,并取得所需的检体。
  鉴识结果显示,罗纳的血型为B型,PMG酵素分布为2—1型,和在死者身上发现的精液的血型分析相符。同时,罗纳的指纹与小刀刀柄上的指纹相符,毛发特征也相同。
  根据这些证据,刑警逮捕了罗纳。同时,警方还在他家里找到了一捆鞋带,和一个仍留有少许汽油的油罐,经过化验,也和案发现场的证物相符。
  找出嫌犯,在美国刑事制度下只算是破案破了一半,另一半是要在法庭上提出足够的证据及证词,让陪审员无从怀疑被告的罪证。要让陪审员相信检方的证词,还必须在法庭上用证据来证实被告的杀人动机、杀人手法及杀人机会。
  检察官综合了各项证据,提出以下假设:当天乔安娜在夏令营解散后独自骑脚踏车回家,途中遇到相识的罗纳,当时罗纳正驾车跟在后面,他靠近乔安娜时问她是否愿意坐他开的车去兜风,乔安娜答应了,便坐上了罗纳的车,殊不知半途中罗纳产生歹念,将乔安娜带到树林中,把她绑起来,并强奸了她,怕她回家报案,便一不做二不休,用刀杀死乔安娜,随后又用汽油焚烧尸体。
  但是这个假设需要乔安娜的脚踏车佐证。乔安娜不可能将脚踏车丢在路旁,因此,脚踏车很可能放在汽车的后车厢内。我们打开车厢一看,并没有发现任何脚踏车的踪影,但是车厢内的一块锋利金属板上,留着几片油漆片,有黄、红、黑这三种颜色。很可能是罗纳在搬脚踏车时不小心撞到了金属板而留下脚踏车上的油漆。但是我们找不到乔安娜的脚踏车进行比对。
  破案有时需要靠运气。我们正为未寻获脚踏车证物而焦急时,有一天,当地一个居民在六十多哩外的野外跑步时,发现树丛中有一辆脚踏车弃置在路旁。警察拿回来后,乔安娜的双亲认出这正是乔安娜出事当天所骑的脚踏车。经过比对,发现罗纳后车厢内的油漆片与乔安娜脚踏车的油漆相同。
  在这些证据下,检察官决定以成人的强奸杀人罪来起诉罗纳。但是,由于本案并无任何目击证人,全靠物证,检方对能否起诉仍无把握,便决定先由大陪审团审理。
  美国联邦的刑事案件,大多是经过大陪审团的预审,经过大陪审团不公开情况下审理认定证据充足后,检察官才正式起诉。大陪审团由一般民众组成,他们可以审阅任何证据,并可以强制传唤证人作证,而被告在大陪审团的审理程序中并无宪法保护。目前许多州已取消大陪审团预审的做法,而率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或证据是否充足,但是在处理许多重要案件时仍会先交由大陪审团预审。
检方的专家证人(1)
  在出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前,我曾多次到法庭上替公设辩护律师作证,不过乔安娜案是我走马上任以来首宗重大凶杀案。我们根据物证化验结果逮捕了罗纳,罗纳却坚称自己无辜,罗纳的父母也向报纸记者说,警方并没有令人信服的人证或物证来逮捕罗纳。康州法庭以前也没有单凭化验结果起诉嫌犯的前例,因而大陪审团开始传唤检方证人时,马上引起报纸和社会的关注。
  在缺乏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大陪审团是否接受检方的起诉将完全依靠现场勘查及鉴识结果而定。出庭作证的前一天晚上,我再次将所有的证据钜细靡遗的审阅一遍,觉得所有化验方法及结果都符合科学根据,并且完全可靠。
  作证当天我穿上笔挺的西装,打上内人特地为我准备的领带,提着一个装满着案情资料的公事包,一大早就赶到了法庭。
  庭警将我带入一个安静的房间等候传唤。房间很安静,我顺手拿起桌上的一份地方报纸一看,头版上赫然有一则新闻,标题为《李博士今天将在乔安娜焚尸案为检方作证》,文章并不长,上面说,“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国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教授,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此案能否成立将取决于李博士的化验结果,这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文章十分简短,但却将我带回到从大陆到台湾的成长岁月。我手握着这张报纸,脑海中浮现出童年成长的漫长岁月……
  我的祖籍在江苏省如皋县,世代在当地经商,生意做得很成功,家里相当富裕,颇受到当地乡亲的尊敬。父亲李浩民继承家业后,不再甘心自己的生意局限于如皋地区,听人说大上海滩是一个商机遍地的好地方,他便到上海南通一带经营石油及日常用品的贸易,生意非常兴隆。
  父亲很疼爱小孩,除了整天在外面忙碌生意家计外,一有空就回家和小孩玩,父亲和母亲李王岸佛原已生了10个子女,1938年我呱呱落地时,已是第11个。很多人都担心孩子过多家计负担过重,不过,双亲都觉得他们已经习惯带大了这么多个孩子,再多一个也不会太累。
  等到我一岁多时,我们便举家从如皋小镇迁到当时被称为“花花世界”的上海。虽然上海的大都会环境对我们来自小城镇的外来人很陌生,但是我们家人口多,住在一个很大的房子里,大家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日子过得很愉快。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我们的生活一直十分舒适,不愁吃穿,母亲忙不过来,还请了佣人帮忙。许多同乡亲友到上海投靠我父亲,我父母待人很友善,热心助人,让他们和我们住在一起,因而进进出出的亲朋好友为数众多。
  父亲在我们迁往上海后工作更加繁忙,不过他总会抽空教我识字,他的管教非常严格,有时我念错了字,他就用筷子打我的手掌,因此我在学习时都不敢有半点马虎,在他回家考我时,我都设法背得滚瓜烂熟。
  在上海的日子过得很快,眨眼间就过了3年。到了1943年,父亲担心战乱会危及家人的安全及小孩的成长,便安排母亲带着我们兄弟姊妹前往台湾,二哥李政宣早几年已先到台湾经营农场,三哥李昌钢也随后在台湾找到一份工程师的工作,他们把我们兄弟姊妹安顿得很好,许多亲友也到台湾投靠我们。父亲定期从上海带钱到台湾,家中十分富裕,母亲和兄长们也十分慷慨地招待这些亲友或同乡,让他们住在我们家中,真可谓“食客数百”。
  记得我在五岁的时候,全家人正喜气洋洋地备办着除夕大年夜饭,准备在父亲回家后大家一起开心地吃一顿团圆饭。就在这个时候,消息传来,父亲乘搭的太平轮出事沉没,船上的几百名乘客全都罹难。刚开始我们都不相信,但是,报纸、电台都陆续报导这一消息,称这艘运载几百名乘客及大批黄金的轮船的确在海上出事,无人生还。
  这一噩耗太突然了,我们都不愿相信,我从来没有看过母亲如此悲伤,她觉得纵使轮船沉没,父亲仍有可能会在轮船沉没时死里逃生,便花了大笔钱雇了一架飞机飞到出事的地区四处搜索,但是没有任何结果。
  父亲就此与我们永别了,他为我们编织好的在台发展的美梦也破灭了,原来投靠我们家的亲友同乡纷纷离开,剩下的是一位从未出外工作过、年近半百的母亲,带着失去丈夫之创痛,在家用所剩不多的情况下,于异乡陌地里担负起把十多个未成年子女抚育长大的重担。
  母亲是一位性格坚强能吃苦耐劳的女子,在父亲罹难后,她擦干眼泪,承担起我们这个有十几张口的大家庭重担。家里只有两个哥哥及两个姊姊工作,积蓄又少得可怜。为了养活这么多小孩,母亲起早摸黑,四处奔波,忙里忙外,填饱我们的肚子,替我们安排学校,有时看到别人都有父亲而自己却没有,我们心里都很难过。母亲却将自己的痛苦掩饰起来,开导我们要好好读书,不要辜负她对我们的期待,也才能安慰父亲在天之灵。我们兄弟姊妹也理解到家中的困境,都会设法帮助家务,或到外面打工以贴补家用。
  与上海的日子相比,台北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家里常常缺钱闹穷,饭都吃不饱,衣服都是大的穿完小的穿,缝缝补补继续穿。用电也是十分节省,为了省电,我们小孩都围在一张圆桌上一起看书做功课,睡觉时间一到,得马上关灯。虽然母亲没有接受过教育,但是她知道父亲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尽管忙里忙外不可开交,但是一有机会她就查问我们的学业。家里没有钱,买东西都要考虑再三,但是如果我们需要文具或学费,母亲总是想尽办法去筹来。
检方的专家证人(2)
  当时我们住在桃园郊区,但上学却在桃园国小,要走很远的一段路。记得我入学那一年,学校不允许学生光着脚上学,母亲便用省下来的钱特意替我买了双鞋。自从父亲过世后我都没有穿过新鞋,大部分时间都是光着脚,虽然当时家里很缺钱,但是母亲还是挪出家人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替我买了双新鞋,我知道这双新鞋得之不易,不愿意将它穿坏,因此我总是在上学时光着脚丫提着鞋子走路到学校,到了校门口才将鞋子穿上,下午一走出校门时又马上脱下来,提着双鞋子光脚走回家。就这样,别的同学每年都换一双鞋,而我这双鞋却伴随我很长的日子。
  虽然家里经济环境很不好,但母亲严格要求我们一定要读书,大姊李昌云、三姊李小枫、四姊李昌婉、六姊李昌萍相继到大学读书,毕业后又在大学教书或持家相夫教子。我母亲后来随同三姊搬到美国,我就留在台北跟四姊李昌婉和姊夫林伯安住。因为我在家中年纪最小,学校成绩平平,母亲在出国前就一再叮嘱我,要好好读书,希望我能拿到博士学位,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就答应她,一定会念到博士学位。在我求学的生涯中,我的兄姊均花了很多心血照顾我。四哥李昌鑫、五姊李昌霞、六姊李昌萍及两个妹妹李昌如与李昌芷,还有两个侄儿因为年龄相近,所以最谈得来。我们都是一同在贫困中长大的兄弟姊妹。
  初中刚开始是住在大姊家里就读彰化中学,初二转到强恕中学;毕业后考上大同高中。在这段时间里,我结识了许多知心朋友,记得当时同班同学吴东明担任班长,他目前是国家安全会议副秘书长。刘平衡在班上担任文艺股长,后来成为著名的画家。我在班上担任风纪股长,后来就走上了警政这条路。
  念初中时,我很想当一名篮球运动员,一有空就打篮球,虽然当时营养不良,发育缓慢,身材瘦小,但仍想争取加入篮球队。教练不想直接拒绝我,便叫我长到一米八以上再来。我知道自己的身高无法突飞猛进,篮球梦难以实现,便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但是,在篮球场上花费的时间也不能挽回了。
  等我觉醒到篮球这条路走不通时,我的学业成绩已受到影响,学科成绩一律平平。只有加倍努力,1957年参加升学考试时,表现还不错,海洋学院(即国立海洋大学的前身)与淡江英专(淡江大学前身)两所学院都录取了我。我权衡了一下,决定去海洋学院报到。
  刚进入海洋学院就读一个星期,就得知台湾警官学校招生,是所培养警官人材的学院首度公开对外招考。这个消息十分吸引我,因为学员除不需要缴交学费外还可以获得生活津贴。尽管海洋学院的环境不错,但是我觉得自己的学费及生活开销给家人带来太大的压力,又不想一辈子都靠兄姊的帮忙,因此跃跃欲试。
  我将自己的想法与家人商量时,他们都全力反对。我十分理解他们的顾虑,一来他们关心我的个人安全,二来以前旧社会的警察形象很差,贪污、欺压百姓的事情司空见惯。
  我向家人解释道,政府已向外招生,就显示政府锐意改革警政之决心,而自己也可以透过报考去参与警政改革。
  尽管家人依然反对,但是我偷偷去申请并参加了招生考试。放榜后,我幸运上榜,成为该学院首批对外招收的第24期学员之一,该期共招收50名学员,警校也成为我投身警政的开始。
  警官学校生涯入学第一天,教育长及教官就对新学员训话,询问新学员为何要选择警校而成为警察队伍的一员。有的学员说,是因为以往被人欺侮,当了警察就没有人敢欺负;有的学员说,是因为当警察很威风,能保护社会大众;有的学员说可以替将来做官打下基础。当问到我时,我就照实说,我放弃了海洋学院而选择了警校,主要是因为警校免学费,又有津贴,加上毕业后工作有保障。语音刚落,马上引来哄堂大笑,但教育长及教官都对我报以微笑,肯定了我的诚实。
  进入了警校,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完全舍弃了不切实际的梦想,立志充分利用警校的学习环境,为自己成为一位好警察打好基础。校方的伙食对我这个在家里只能勉强填饱肚子的年轻人来说的确丰盛,随着营养的增加,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
  官校的纪律和训练都非常严格,每天清晨六点钟就吹起床号,5分钟之内就要漱洗完毕并整理好内务,然后马上出操,这种训练让我养成了早起晚睡的生活习惯。
  除了没有放弃篮球活动外,我还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如柔道、摔跤比赛等,从这些课程中,我也学会了中国武术。我意识到做警察必须与社会各界打交道,口才要好才能做一位称职的警察,于是我参加了学校的各类演讲比赛,并得到了许多大奖。
  我了解到这个学习环境得之不易,除学习校方安排的课程外,我对外语也十分有兴趣,在校期间从不放过学习英语的机会,一有空就背书温习。一年后,官校的体格及纪律训练有素,加上营养变好,使我比以往强壮,此外在应变能力上的训练,使年纪刚到20岁的我显得相当成熟,而且成绩名列前茅,家人不再为我担心。
  警校每到暑假都安排学员到派出所或警察局和警员一起执勤巡逻。第一年的暑假我被派到台北的松山机场派出所实习,这个派出所负责机场的治安,责任非常重大。
检方的专家证人(3)
  有一天,我和另一名警员正沿着机场旁的街道巡逻,一架飞机从我们的头顶高速飞过,飞机离地面很近,离附近房屋的屋顶只有十几米,看上去差一点就要接触到附近的高压电线杆,我便向这位经常巡逻这一带的同伴说道,这架飞机怎么飞得这么低,好像要碰到电线杆一样,他答道,这是常见的事,这里的飞机都是飞这么低的。
  话音刚落,我们就听到上空“轰”的一声,接着就是连续性的几声碰撞撕扯声,前面十几根几十米高的高压电线杆摩擦着耀眼的火花应声倒下,我来不及躲过,在我前方的一根电线杆就朝我的方向压过来,“轰”的一声倒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电线杆仍不断闪出火花,接着我听到前面不远的地方又传来一声巨响,听起来倒好像是地球被撞上一样,地上都有震动感觉。我往前一看,一架飞机头部朝下,尾部朝上地撞在几间房子上,机身正冒出浓烟,房子全都给压扁了。
  同行警员和我一样都为眼前十几秒钟所发生的事情大吃一惊,他马上用无线电呼叫,“松山出事,松山出事,军用机坠落,军用机坠落!”我们边往前跑边向派出所报告情况,当我们接近机身时,机身上的字显得清晰些,同伴大声叫嚷道,“糟糕,好像是总统专机!”我们也顾不得倒下的电线杆及火花,拼命往机身跑去。指挥中心正发出指示,“快!快!赶紧将里面的人救出来,快!快救人!”
  机身仍冒着浓烟,房子的大部分都被石头压着,我们用双手拼命地往里挖,拼命地将大块大块的石头搬开,汽油味、塑胶烧焦的臭味刺鼻,我知道一定要争取时间,如果汽油遇上火花,不仅救不了机内与屋里的人,连我自己的命都会送上。我用尽全力拼命搬,其他救援人员,消防队员均先后赶到,大家同心协力抢救受伤的居民及机员。四处都是血迹,我一把抓住一个全身都是血的人,他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用力地咬着牙,我估计他正强忍着伤痛,二话不说就想把他抱起,没想到他一把将我的手抢过去,往嘴里一咬,锋利的牙齿紧紧地咬着我的手腕,我尖叫一声,赶来支援的警员赶紧跑过来帮忙,才将我的手从他的口中拔出来,鲜血淋漓,我来不及包扎,赶快和同伴们将这位痛不欲生的伤者抬离机身。
  我用布将手腕上的伤口包扎一下后,马上赶回去帮忙维持事故现场。尽管当时没有记者知道,但是附近的民众都赶来,有的好意想帮忙,有的好奇来看热闹,尤其是当大家知道坠落的飞机可能是总统专机时,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警校的教官就一直强调第一位赶达现场的警员要保持现场,我连忙加入维护现场的行列,隔离围观的人群,真没想到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员除了要救人之外,还要维护秩序。
  在情况稳定后,我才了解到,虽然这是总统军用专机,但当天总统并不在机上,咬我一口的伤者是一位少将的儿子,由于我们及时抢救,居民与机员全部生还。
  这次实习的经历让我受益良多,我对警察工作也更加崇敬,他们在随时可能爆炸的现场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抢救他人的性命,同时还要保持现场,维护秩序,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此外还要替世人除暴安良,替社会大众打抱不平。经过这次实习,我发现自己渐渐爱上这个工作。一向教育我们与人为善的母亲观察了我在警校的表现后,也逐渐改变当初反对我进入警界的立场。
  在随后两年的警校生活中,我都十分盼望暑假的来临。我非常喜欢和正式警员一起执勤巡逻,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不少东西。警校三年中,我也结识了许多终身好友。我们一同生活,一起学习,从而我和师长与同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教育长梅可望,师长李兴唐、程盘铭、徐远龄等等,他们除传授警政专业知识外,还以身作则,教育人生哲理,影响到我的一生。
  许多学员都有家人,周末或假期都回家与家人团聚,而我的兄弟姊妹都各自忙于自己的学业或事业,母亲又在国外;周末或假日时,我就和许多没有成家的同学在一起,一起读书,一起出外郊游。三年警校训练,为我的人生观奠定根基,尤其是校训——诚,更成为我的座右铭。
  1960年,我以全班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分发到台北警察局服务。记得我负责的第一宗凶案是杀人碎尸案。被害者的尸体被剁成无数碎块,分别装在六个大瓦缸内,当我走近时,已闻到一阵臭味,看到缸内发黑的尸块,目睹凶手留下来的现场,真可谓惨不忍睹,我开始感到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得紧紧的,一股恶心的冲动升起,我强忍着呕吐,快步走出房外,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再到现场继续侦查。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眼前总是会浮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好几个月都不敢吃肉,不过,后来想一想,被害者的家属看到亲人遇害,且死无全尸,他们一定比任何人都悲恸。一想到受害者家属的处境,我意识到自己身为探员,有替天行道,替受害者讨回公道的责任,那种呕吐的感觉就逐渐消失了。
  在以后的三十多年刑事侦查及鉴识生涯中,我处理了六千多宗案件,目睹过上万具尸体,正是这种社会正义感和对受害者及其亲人的责任感,给予我巨大的勇气,我要用科学的方法让被害者的尸体说话,来替自己申冤,协助刑警找出凶手。1995年底我应联合国之邀,前往波斯尼亚调查当地灭族屠杀的真相,埋葬无辜死者的现场到处都埋有地雷,不远处游击队出没无踪,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但是,我想到了当年日本军队在南京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我感到责任重大,我不要让这种已经残害过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屠杀继续下去,就是凭着这个想法,我一头钻入了这些臭味刺鼻,怵目惊心的死人堆里,寻找替这些无辜者申冤的证据。
检方的专家证人(4)
  台北警察局的工作虽然十分繁重,却也十分有意义。当时警政系统正雷厉风行地进行改革,许多方法都要靠自己摸索,从外国元首访台的护卫工作到刑事侦查都需要边做边学,再归纳出自己的一套方法。
  当时越战刚刚开始,台湾成为美军过境及后勤补给的基地,警察局要处理的涉外案件越来越多。一些过境的美军经常在台湾闹事,曾因多位美军涉嫌强暴并杀害中国女子而爆发“刘自然事件”,民众包围美国领事馆,一时反美情绪高昂。
  有一天,一个美国大兵酒醉后在街上调戏我国妇女,路人群起追打,后来他被追进了警察局,我当时正好值班,见到门外成群怒气冲冲的民众,我知道如果不让这位大兵留在警察局内,很可能会闹出人命来。
  我马上通知美国宪兵队来领人。谁知道这个大兵见到我们警察仍破口大骂,向警察的制服吐口水,侮辱在场的警察,我上前劝阻,他不但不领情,反过来骂我,我不理会他的叫骂,没想到他得寸进尺,当着我的脸骂道:“你们中国人都是蠢猪……”
  他骂警察,骂我本人,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听到他骂起我们中国人及我的国家,我再也忍耐不住,双手握成拳头,气愤地指着他说,“住口,否则我就让你尝尝我拳头!”
  他瞟了我一眼,用挑衅的语调说:“我就要骂你们这些中国人,怎么样?想打我?你敢!”
  他上前向我挑战,我在警校学的工夫马上就派上用场,几招就将这位高出我半截的美国大兵制伏。我告诉他:“你可以侮辱我个人,但是如果你侮辱我的民族和国格,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现在,我虽然入了美国国籍,但是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身上流着的血,总是以身为中国人为荣,在许多国际性会议及与其他族裔人士共事时,我都处处谨慎,替我们中国人的形象着想,每遇到有人歧视中国人或贬低中国人时,我都义不容辞地反驳,为中国人据理力争。
  金门服役没多久,我就被派往金门服预官役。我被派驻金门的田埔第一线,在第29师的一个连内担任政工官。金门的气氛与台北的不一样,刚到金门,我便马上感受到前线备战的紧张气氛。那时九三炮战刚过不久,隔日发炮,气氛相当紧张。每天天还未亮就和几百名军中弟兄一起挑石块建工事,晚上站岗放哨。夜间巡逻时,独自一个人孤单单地在沙滩上行走,夜风习习,天高月明,注视着对岸隐约可见的灰黑色山形轮廓,波涛拍打着脚下的岩石,有时还传来阵阵低沉的炮声,我感慨万千,在这一个宁静却又紧张的环境中,我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在警官学校读书时,我就喜欢写文章,投稿刊出后,还收到一大笔稿费。当时的生活很拮据,我一直想吃上一大串香蕉。第一次收到稿费时,我就到街上买了一大串香蕉,吃得痛快极了。随后,我投稿上瘾了,从散文到评论文章,我都有兴趣,渐渐地,写作从业余爱好变成了副业,我用稿费买了双皮鞋,几套衣服,在金门前线时,我将自己体悟到的人生哲理写成散文,继续投稿。
  虽然我是连队的政工官,但是我都和战友们打成一片。不过,也常碰到一些头痛的琐碎事情,例如,连队过节时杀猪加菜,一头猪只有四条腿,但是连队里有五个排,怎么分才公平?每个人都想要猪肝和猪腰,连长吩咐要将猪肝和猪腰留给干部,我转将这些猪肝猪腰分给没有拿到猪腿的那一排吃,才平息分猪肉的风波。从这些细微的事情,我就意识到要做一个公正的人往往吃力不讨好,但是一定要有公正心,久而久之,士兵或下属才会信服你。
  取得了信任,做起事情来就很容易,一旦连队里出现一些状况时,处理起来就比较顺利。有一次,有个老班长想不开,手里挥舞着一颗手榴弹,口里嚷着自己有家归不得,年纪又大,后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指望等等,要炸死所有人,与连队同归于尽。连队的长官就叫我前去劝说。这位老哥平时对我的印象很好,对我很信服。我冷静地应付,耐心地分析当时的局势,鼓励他重振生活下去的勇气。听了我的劝说,他终于放下手榴弹,大家也松了一口气。
  又有一次,连队的一个战友发现房间里的钱包被偷了,战友相互猜疑。有一名战友向长官说,李昌钰是警官,为何不让他来查案,弄个水落石出。长官觉得不妨试一试,我马上将被害人的房间封锁起来,然后细心地将存放钱包的地方周围的指纹取下。然后我请长官要求所有可能到过房间的士兵都按指纹留下记录。经过仔细的比对,果然发现有一名士兵的指纹相符。 “嫌犯”起初还抵赖死不承认,但当我拿出指纹来对照,他不得不供认是他偷的,而且还供出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地雷区中。为了证实其说法,我们来到了地雷区,小心翼翼地越过地雷才找到了这个钱包。自此之后,弟兄们都知道指纹鉴定的神奇。
  一年多的前线从军生涯就这样在紧凑的节奏中过去了。一年以来,我目睹了不少战友受伤或身亡,我常常在想,人的生死是否是命中注定,匆匆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人为了利,整天做钱的奴隶;有些人为了名,整天奔波不停,有些人为了权势,绞尽脑汁;有些人有了钱,有了名,有了势,但是仍不肯松手;为什么人要这样自私?正是因为许多人自私自利,而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知足,都能适可而止的话,也许人生会变得更美好些。
检方的专家证人(5)
  缘结一生当完兵后,我回到原来的台北市警察局外侨刑事组工作,负责处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续等事务,在这工作岗位上,我结识了我未来的妻子宋妙娟。
  1961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条,容颜清丽的女学生前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我一看她的申请表,发现她是在马来西亚出生与长大的华侨子女,中文名字叫宋妙娟,正在台湾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位。与她交谈后,发现她竟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而且只身前来台湾求学,我对她的聪明才智及胆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谈一会,竟然发现她也十分喜爱打篮球,还是师大女篮队的主力队员。
  我曾一度渴望成为篮球队员,得知妙娟是一名篮球女将时,我和她的话题自然多起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前我都没有交过异性朋友,刚好高中同学吴东明也从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有空常和我见面,我便经常找他当电灯泡,请他出主意,帮我追求妙娟。渐渐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触机会就多起来,我从未曾对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深厚的好感,也从未发现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多的共同兴趣。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电影、一起吃饭,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几位警员临时漏夜出动,一起去逮捕嫌犯。当我们撞门时,嫌犯正准备逃走,幸好我们及时将他团团围住,他在黑暗中挥着一把利刃,当他的背朝向我时,我猛地冲上去,将他双手和身体紧紧抱住,其他几位警员趁机将他制伏。一位警员用手电筒在现场查看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血迹,他高声问:“有谁受伤了?”我看了看其他警员,发现他们都安然无事,再看看自己时,我惊叫一声,“糟糕!我受伤了。”我发现手掌上的刀伤仍在流血,赶紧将伤口包扎起来。
  我尽量不让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发现了我的伤口。她对我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不愿意与一具尸体在一起,你答应我以后都不要再被人刺伤或受伤了,好吗?”她深知我对警察工作的喜爱,但她的关怀,让我心里很温暖。如果要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妙娟。
  从金门返回台北后,我并没有放弃写作投稿的副业。在工作之余,我经常阅读海外的报纸杂志,接触到不少新知。当时的薪资仍很低,家里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将这些英文文章摘录翻译出来,然后向《警光》杂志投稿,没想到稿件经常获选,每一千字的稿费有十五元,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丰厚的。结果我越写越上瘾,除科技新知外,我还写评论性文章。不过,由于经常接触到外国的各种新知,我发现自己的知识仍远远不足,从而产生了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念头。母亲立刻举双手赞成,并马上写信给在美国留学的三姊,请她帮忙办理申请手续。要到美国留学,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逐渐爱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决定出国留学的同时,我与妙娟也论及婚嫁。当妙娟将我们的结婚计划跟父母商量时,她父亲极力反对,因为他对警察根本没有好感,觉得当时警察都是一些不学无术,仗势欺人之辈,万万嫁不得。我妈妈也反对我们结婚,她责怪我当初曾答应过她,要拿到博士学位后才结婚,怎么现在这么年轻就谈恋爱结婚?
  她爸爸发现女儿意志坚决,便亲自赶到台北。当我与她父亲见面时,我坦诚地表达了我和妙娟的感情以及计划,我们一问一答地慢慢谈起来了。他对我的表现似乎满意。在停留台北的两个星期内,他对中国现代警察有了认识,便同意让我们结婚,惟一条件是必须回到马来西亚再举行一次婚礼。
  我妈妈当时在美国,但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写信给她,解释说我们结婚并不等于放弃我的承诺,我一定会完成博士学位。不久,我妈妈也答应了这门婚事。1962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台北办理了结婚手续,虽然双方家长都不在台北,但是我们的同事和同学协助我们筹办了一场简单但温馨的婚礼。
  婚后,我们租了一个小房子,由于要办案,我经常起早摸黑,有时台风来时,都要加班出勤。此外当时有许多外国元首到台湾访问,特勤任务也特别繁多,妙娟当时仍在大学念书,功课很紧,两个人都很忙碌,但是我们这个小家庭却过得很愉快,许多单身的朋友常常到我们家聚会吃饭,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是这个家天天都充满着笑声。
  当时警界高层警官都由军方转调,警校背景的学员虽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于背景不同,升迁困难,前途十分有限。虽然政府有意改革整顿,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再次规划。刚好妙娟大学毕业,我觉得应趁机攻读博士学位,展开人生新页。
  就这样,在妙娟毕业后,我辞去了警官工作,告别了生活了近20年的台湾,前往马来西亚砂越。妙娟的父亲宋光荣是当地侨领,颇受侨社尊敬,我们首先在砂越举办一场婚礼,这次婚礼办得热闹非凡。因为我在台湾也办理过结婚手续,现在又在马来西亚的婚礼上再度宣誓,有人笑我是重婚,但毕竟我两次都是和同一位自己心爱的人结婚。
  我们本来计划在马来西亚举行婚礼后就动身前往美国留学。不过,有关留学的手续仍未办妥,我们便决定先留在砂越等候,闲在家里不是办法,我便出外工作。马来西亚的大部分华人都说广东话或客家话,不过,大家所看的报纸都是华文报。
  我便向当地的一家名叫华联日报的报社申请工作,结果被聘请为记者,在恶补广东话后就到社区采访,报导侨社相关的新闻,同时我还写一些短评等,不到三个月,升为助理编辑,五个月后,我被任命为总编辑。真没想到过去我只是业余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养出来的写作技能,竟让我成为专业的编辑……
赴美奋斗(1)
  “李博士!李博士,轮到您出庭作证了。”法警推门而入,将我从回忆中带回到现实来。
  我放下手上的报纸,端正一下领带,拿着大堆资料走进了法庭。法庭内有十二位大陪审团团员坐在椅子上看着我。首席陪审员叫我举起右手,宣誓要如实作证。
  完成这些手续后,他开门见山地向我说:“李博士,我们听取了前面几位刑警的调查,但是听起来很可能是巧合,难以断定罗纳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我们想看一看您究竟有什么证据能确定罗纳的杀人罪嫌。”
  我拿出放大的凶刀照片,刀刃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些血迹。坐在一旁的检察官查理士开始问道:“你能否告诉我们凶器上血痕的化验结果?”
  “凶器上的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我答道。
  “随后你从被告身上取得的血型是什么?”
  “与现场证据所搜集一致,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血型相同的可能性如何?”
  “白种人中一百人中大概有八到九人为B型血型。”
  “PGM酵素为2—1型的比例如何?”
  “比例是589%。”
  查理士展示出我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指着图表上的数据,继续问道:“这么说来,同时拥有B型血型,PGM酵素2—1型的比例是在7%以下。”
  我回答说,“是的。”
  接着,查理土展示出凶器刀柄上取得的指纹照片,与罗纳的指纹照片并列。他问道:“李博士,你能否向陪审员解释一下这两个指纹的比对结果。”
  我好像是在课堂上向学生讲解指纹比对一样,用简明易懂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解释两者间的相同之处,并清楚地表示,“这两个指纹是同一个人的手指。”
  查理土问道,“指纹相同的比例是多少?”
  我答道,“几乎是零,目前仍未发现指纹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原来无精打采的大陪审员开始仔细端详这些照片,好像小学生看着老师做实验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我的解说和示范。
  查理士发现陪审员对检方的证词越来越感兴趣,赶紧趁热打铁地再展示一张放大的照片,问道:“李博士,这是何物?”
  我答道:“这是我在乔安娜尸体旁发现的火柴棒。”
  他接着展示出另一张放大照片:“这又是什么?”
  “这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火柴盒。”
  他将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问道:“李博士,你能否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关系?”
  我将现场搜集到的火柴照片叠在火柴盒照片上,解释说,“从这根火柴棒末端的纸张纤维、纹路及撕痕可以看出,它与火柴盒片上的第三根火柴棒断头原来是连在一起的,进一步的化验还显示出它们的纸质及酸度都是一样,也就是说,现场的火柴棒是从这个纸板火柴盒上撕下来的。”
  查理士看到陪审员关注的神情,更加兴奋,又接着向陪审员展示装在透明塑胶袋内的鞋带,问道,“李博士,袋内装着的是何物?”
  “这是绑着乔安娜手脚的鞋带。”
  “鞋带上面红色的东西是什么?”查理士问道。
  “红色的东西是一种红色油漆。”
  接着他又拿出另一个透明的塑胶袋,问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答道,“这是警察在罗纳家找到的另一条鞋带。”
  “上面红色的东西又是何物?”
  我答道,“也是红色的油漆。”
  “它们的化学成分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
  查理士停顿片刻,接着问道,“从这些证据比对看来,罗纳一定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是不是?”
  我以肯定的语气答道,“科学化验的结果,所有物证都与罗纳有关。”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结束了检方的直接盘问,在座的陪审员也友善地向我点头示意告别。我心里想,他们一定理解了我所解释的这些科学证据。
  刚刚走出法庭外,成群记者就围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询问我的证词。我向这群在门外苦苦等候多时的记者微笑地回答说,“很抱歉,我不想为难你们,但是我在法庭上宣誓过,不向外界透露在大陪审团的作证内容,所以不便提供任何消息。”
  这群记者发现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渐渐散开,我正准备离开法院大楼时,一位女记者仍跟随着我,她走上前来,自我介绍是康州《名人杂志》的记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我半天,我脸带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内容。”
  她倒爽快地说:“我不是问有关乔安娜这一案件的,我想写一篇有关您个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并不是什么名人,没有什么好写的。”
  “不,”她快语地打断我的说话,“您从台湾到美国,从学生变成教授,再从教授变成现在州政府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的主管,您本人的奋斗经历足以写成一本书。”
  她搬出了一大堆理由,最后我发现难以拒绝她的采访,便和她走到法院门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绍我在美国的经历。
  1965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姊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都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赴美奋斗(2)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姊和姊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支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在台湾的我虽然花了很大工夫学英文,并且在阅读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毕竟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刚到美国听到别人叽里咕噜地说话,我听得都呆住了,虽然听懂一两个字,但是仍难以理解别人说些什么。自己要跟别人讲英文时,也总是在脑中想了老半天,将想说的话想好才敢开口,有时开口,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只好比手划脚地慢慢向别人解释老半天。我发现自己英语的听说能力仍需加强,便在大学选修一些英文课,在课余及上班时一有空就训练自己的听说能力。刚开始时会说错一些句子,但经过多次训练,慢慢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在脑子里先翻译才能开口说英语。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具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砂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院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砂越,您已经是一家颇具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太太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砂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也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院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来发展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五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路灯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沉,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着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的地就近一步,千万不能停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不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交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3~4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念头,但攻读哪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市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像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待,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地慢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分学生每个学期都选12~24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20~26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20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样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20个学分。
  我知道我在和时间与金钱赛跑,我在第一个学期念得很好,成绩全都是A,第二学期注册时,学校就不再找我麻烦。从此之后,我体会到,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说“不可能”就放弃自己的目标,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变得可能。
  在60年代后期,美国学术界开始流行一门名叫法庭科学的学科,后来被惯称为“刑事鉴识科”,它将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这门应用科学颇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因为它是透过先进的科学方法来进行刑事鉴识,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十二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有一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这种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宁枉勿纵”截然不同,美国十分尊重宪法给予被告的权利,有人称这个制度就是“宁可误放四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清白人”,因而,检方要起诉被告,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
  以往的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淡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有许多案件是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所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藉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实,早在十四世纪,中国就有一本名为《洗冤录》的著作,为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医专书。到了十七世纪,欧洲开始盛行以法医手法来作刑事鉴识;十八世纪时,尸体解剖已成为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科学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开始延用到刑事案件的侦查上。血型及指纹辨别的侦查方法逐渐在刑事界使用。而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刑事鉴识的技术也越来越准确,越来越能见微知著。
  这门学科的难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外,还要全盘了解美国的刑事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警方的作业方式,但是这门学科真正成为显学是在一九六五年以后才开始的。在30年代,全美只有三个刑事鉴识化验室,到了1965年时,全美的化验室增加到一百多家,用科学方法在法庭上鉴识物证越来越盛行,但是当时只有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设有刑事科学学系,后来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随后跟进,设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学系。
  由于我在台湾曾受过警官的训练,也参与过初步刑事鉴识,觉得这一专业既能让我发挥专长,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便决定去提出申请。过了不久,我顺利地申请到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新设立的法庭科学奖学金,正式攻读学土学位。另一方面我并没有辞去化验员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课。
  从化学系转到法庭科学系后,功课更加繁重。系里有一位名叫彼德·迪佛斯特(Peter DeForest)的教授。学生都称他是全校最凶、最严格的教授,每次考试都是几百题,班上的平均成绩是40分,但是我每次考试都得到80~90分,每次考完试后,其他美国学生都很佩服我这个中国学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数,害得他们的成绩受到影响。后来我与迪佛斯特合著了多本刑事科学方面的教科书。
  由于学士学位除要求选修本科系的课程外,还必须选修一些通识课。我对每一门专业科目都十分认真,但对必修的音乐课一点也不感兴趣,学期末,学生要写一份音乐欣赏报告,我听完音乐后发觉自己对音乐一窍不通,便写了一份乐曲声纹分析报告,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音乐节目内的音波音调,结果教授发现我的报告与众不同,这门课程我也得了个A。
  另一门必修的通识课是体育,我选了武术课。在第一次上课时,教练让我按照他的示范动作完成一组动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动作比教练还好,同学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后这位教练告诉我可以免修体育课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练了。
  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已超越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学识渊博,十分乐意替学生解疑排惑,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花很多时间待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没有完成,我就连周末也抽空赶来完成。
  有一次,看到我整天往化验室钻,得不到结果就不罢休的劲头,他跟我说:“亨利,从你的行动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学家的料子。”我听了这话受到很大的鼓舞,因为当时很多美国同学都觉得警察不可能成为科学家。甘斯兰教授对我的这番鼓励,让我更坚定信念。渐渐地,我和他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也合著了多部著作。
  我在两年内就完成了四年大学的所有课程,而在1972年顺利地取得学士学位。毕业后,我仍留在纽约大学的化验室工作,主持化验室的诺贝尔奖得主奥卓亚教授专门研究遗传因子从DNA转变为RNA,再转变为蛋白质的过程,我在实验中主要负责导因反应实验,研究人体如何产生及控制酵素等,并且一边工作一边深造。一年半后,1974年,我在纽约大学取得了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的硕士学位;同时,我还选择一些生化方面的高深难题作为研究的科目。
  这时候,我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孝约,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后,我们在中国城附近买了一间小公寓,这样一晃就是十年,这十年的美国生活相当艰苦,但是有了间属于自己的公寓,有了个甜蜜的家庭以及几个学位,自己觉得这十年并没有白白浪费掉。
  获得硕士学位后,我继续留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在1975年,我经过一年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一般的美国学生需要三四年,这种速度让许多美国同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同学刮目相看。
  人在一生当中会不断地为前途作出抉择,就如走路一样,每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交叉路,就要选择往哪个方向前进。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我心想自己向来就对警政及侦查有兴趣,假如不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专业,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作了决定选择深入刑事鉴识,走进了冷门的行业。很多美国教授和同学都觉得我很愚笨,他们认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导下领取到的学位,做了十多年研究,竟然就这样将这一切都抛弃,而选择当时无人问津的行业。
赴美奋斗(3)
  当时康州纽海文大学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学助理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返警政的难得机会,便提出正式申请。当时校方觉得我的学历最好,但是他们怀疑我的语言能力。中国人在美国学术界往往受到歧视,美国学术界多半认可中国人的学历、经验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出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教职确定后,我们便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康州位于美国东北部,是新英格兰六州中最南的一州。东邻罗德岛,北接马萨诸塞州,西傍纽约州,南临大西洋。“康涅狄格”之名源于印第安语,是“在长河畔”之意。康州的面积不大,总面积是5018平方公里,在全美50个州中面积排在倒数第三名。北部是丘陵,山丘连绵起伏,六条主要河流的主干由北向南流入大西洋。南部靠近海岸线的地带是土壤肥沃的平原,四处遍布着农场、牧场和果园,最南端的海岸线,更是风景宜人。再加上工商业发达,四季分明,居住环境良好,交通方便,离纽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因而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居住的人口却很多,全州总计有330万人口,按人口计排在其他23个州之上,在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六州中,人口总数仅次于马萨诸塞州。
  康州人口中,每100人中就有78位是白人,他们的祖先来自英国、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法国或加拿大。其他的族裔还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第安原住民。直到70年代初,才出现亚裔居民,亚裔居民目前有5万人左右,人数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纽海文大学就设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纽海文。这个城市位于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内有著名的耶鲁大学。我的学校与耶鲁大学的历史相比当然显得年轻,不过,这所大学却给我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学科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分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像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着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对这些挑战,我并不气馁。我只有加强课前准备工作,并且以许多实例来阐述与介绍这门新兴的学科。
  我向学生介绍说,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证据的根基上,要证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证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证。
  物证能证实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或者证实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证实强暴罪,必须证实性行为是在被害者反对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伤痕迹之类的证据就足以证实性行为是在未获得被害人同意下进行的。审理纵火罪时,检方必须证实被告是蓄意纵火的,不止要在现场搜集的证据中检验发现有汽油的成分,还要证实被告有购买与运送汽油,罪名中的蓄意成分才能成立。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可以将嫌犯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连接起来。例如,一名强暴犯在离开被害者的家后不久被警察逮捕,警察在嫌犯的裤子下端发现一些猫毛,而嫌犯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再进一步检验,发现这些猫毛与被害者家猫的毛一样,因而被定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还可以辨认出犯案者的身份。例如,偷窃保险箱的罪犯都知道不能在现场留下指纹,因而作案时都会戴上塑胶手套。但是一些罪犯往往在得手后顺手将塑胶手套丢在附近,虽然作案者自己觉得是天衣无缝而沾沾自喜,不过,刑事鉴识专家能将手套内的潜伏纹用化学方法及红外线显示出来,也可以找到嫌犯的DNA,将案犯绳之以法。
  刑事鉴识还可以还被告清白。例如,有个案子中,两名分别为8岁、9岁的儿童指控一位60岁的邻居在饮料里下药,服药后他们神智不清,这位老人家就调戏他们,触摸他们的性器官。但是经过检验他们的尿液样本,根本找不到服药的证据,再次向这两名儿童查问时,他们才承认这是他们编造出来的故事,因为他们讨厌这个老头。
  物证可以证实被害者的证词。例如,有一名女子在搭便车时遭驾驶用刀挟持,企图强暴,女子极力反抗,手腕被割伤。后来驾车男子被捕,警察发现他的外套上有几点血滴,他辩称是刮胡子不小心割伤滴下的。刑事鉴识化验室发现这件外套上的血滴与被害者的血型相符,且并非嫌犯的血型,检方据以起诉这名男子,陪审团判定这个男子有罪。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得出来的结果,时常会使嫌犯觉得铁证如山,因而低头认罪。例如,美国曾有一段时间牛肉价格高涨,偷牛案件频传,有一名嫌犯被控盗屠,但他否认,警察发现他的衬衫染有血迹,他说这是他干活时不小心受伤流的血;刑事鉴识的结果却显示这不是人血,而是牛血,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偷宰牛只的行为。
  物证会比目击证人的证词更加可靠。有时,目击者无法记清楚案发时的详细情形,往往自己编造一些细节去填补空白,这种填补的行为是潜意识的,他们的证词通常是表达自以为看到的东西,再加上视觉、听觉等方面的问题,目击证人在法庭上时常被问得哑口无言。相比之下,不论是检方或辩方的专家,如按照正常的科学方法来鉴识物证,结果都会是一样,因而,可信度也颇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多宗案例的裁决,使物证在法庭上的地位更高。例如,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陪审员都希望见到物证。美国电影电视的警匪节目,压轴的审判中都会有各类的物证出现,对于深受影视文化影响的社会大众来说,眼见为真实,他们都在看到物证后才相信检方或辩方的说法。
  看到学生们都全神贯注地听着,而且不停地作笔记,我知道他们已不再觉得这是一门枯燥乏味的学科。我进一步解释说:
  刑事鉴识能重建犯罪现场,透过科学的方法能确定案发时的事件顺序,辨别案犯的犯罪手段,从而研判其犯罪动机。
  刑事鉴识学其实包罗了许多专业,其中包括负责搜集现场证据的犯罪现场调查员、解剖尸体以了解死因及死者身份的法医,此外,还包括法学牙医、法学考古学家、法学心理学家、法学工程师、法学药理学家、法学声纹学家、枪枝弹道专家等。因为深厚的专业素养,这些犯罪学家比福尔摩斯还神通广大,因为他们不单纯依赖逻辑推理,同时还能让现场的证据说话。要成为一位出色的刑事鉴识员,首先必须在自然科学的基础课方面打下牢固的基础。
  我对这门学科的介绍吸引了许多学生,毕竟,在美国平均每153人中就有一人可能成为谋杀案的被害者,每23分钟就有一起命案,每9分钟就有一宗强暴案,每52秒就发生一起抢劫案,对于在这种犯罪活动司空见惯的环境下长大的学生来说,利用科学方法来破案的课题相当有吸引力。他们也对其他的自然科学更感兴趣,其他教授私下也感激我对学生的启发。
  在任教的第一年,我就被评为年度最杰出教授,结果,一年前怀疑我语言能力的几位遴选委员会的教授都向我道贺。第二年,学生又将我评为年度最杰出教授,第三年,学生会又要提名我角逐年度最杰出教授时,我婉言拒绝,建议他们将这荣誉赋予其他教授。
  同时,我也不断地向刑事鉴识科学的期刊投稿,介绍刑事鉴识的新技术。我不分昼夜地工作,助理教授每个学期只需要教十二个学分就可以,但是我自愿教二十多个学分的课程。就这样,三年内,我从助理教授升至副教授,进而为终身教授。在三年内擢升为终身教授的例子在这所大学并不多见,尤其是对于我这位黑头发、黄皮肤、英语略带中国口音的外来人来说,是一大肯定。后来学校设立了刑事鉴识系,设立时只有我一位教授。不久,随着学生的增多,以及社会对刑事鉴识人才需要的增多,教授人数也开始增多,我也升任为该系的系主任。一般来说,终身教授和系主任每学期只需要教授六个学分,可是,我依然每个学期教二十多个学分的课程。
  刑事鉴识系虽然成立不久,但是我们十分重视实验研究,刚开始时没有化验室,我们就自己设计,我和同学们一起利用周末时间来粉刷、装修。后来争取到许多研究经费,化验室的规模也变大了。
  除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知识外,我在课外尽量和学生打成一片。许多学生失恋或情绪低落时,深夜来敲门,妙娟都会起来煮些咖啡,和他们谈话,开导他们,就这样慢慢地和学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有一名来自德州的学生,后来做了律师,每次从德州返回康州探亲时必先到我家来探望我。我建议他先回家探望家人,他总是说:“李博土,您是我的恩师,是您改变了我的一生,您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物。”
  我十分注重实务与理论的配合,因为光是在课堂上纸上谈兵并不能培养出杰出的刑事鉴识人员,学生必须亲自实验才能得到经验。创立化验室后不久,我们便主动向当地的地检署提供免费的证据鉴识及咨询服务。但是警察局和地检署都不愿意将案件的证据交给我们化验。虽然我一再向他们解说并保证化验室的作业程序及品质将与他们自己的化验室一样,但是他们始终不信任而不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就将服务的对象转向公设辩护律师处。
  公设辩护律师处是政府为清贫人士提供的刑事辩护服务机构,辩护处的出庭律师和检察官一样都必须是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经办的案件过多,而经费有限,许多案件都缺乏经费聘请收费昂贵的专家来作证,当我向他们介绍我们化验室的免费服务时,他们都十分高兴,但是面谈时,他们对我这位黄脸孔的化验室主管仍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刚开始时,他们只听取我对某一案件的一些专门意见,从不让我在证人席上作证,担心法官会质疑我的资格而无法通过专家资格审核这一关,纵使我符合专家证人的资格,他们也担心清一色的白人陪审团不会相信我这位黄脸孔的专家的证词。
  在美国法庭,专家证人的资格十分重要。在学位及专业研究方面我无懈可击,而一般来说许多专家都会加入专业协会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在刑事鉴识这门科学里,全美刑事鉴识协会是知名度最高的专业协会。有一次我参加了该会主办的活动,看到会员清一色都是男性白人,当我这个东方人出现在这次活动中时,不少白人都以奇怪的眼光来看我。但毕竟这是一个能增强自己资格的协会,我仔细地阅读了会员资格后,认为自己有博士学位,又是教授,入会资格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当我向该协会的职员递交申请表时,一位白人理事看了我一眼,根本没有看我的申请表,就毫不客气地将申请表格退给我,说道:“你不够资格!”我心里明白,我所不具备的资格是肤色资格,而不是专业资格。此时我明白到,要打入这个由男性白人主宰的行业,要跨过这道门槛并非易事,但是我要用自己的本领向他们证明自己,我不想低声下气地求他们让我入会。我没有说什么,就大步走出了会场。没想到十多年后,这个起先不愿让我入会的学会竟聘请我为他们的理事,并请我担任其专业期刊的编辑。
赴美奋斗(4)
  我知道不能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被人排拒在美国主流的刑事鉴识界外,我暗地下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花更多的精力以做出些成绩来,让别人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另眼相看。我抱着友善的态度与公设辩护律师合作,每一宗案件都不计较路程远近和时间长短而前往现场勘查,每一项证据都仔细化验。经过多次合作,公设辩护律师处的多位律师也逐渐改变他们的态度。
  1976年1月,离纽海文不远的利奇菲尔德城发生了一起强暴案件,被告是一名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工人,被害者在嫌犯列队指认时一口咬定是他,被告后来也向警方自白。检方的专家证人化验过被害者体内留下的精液,也确定强暴者的血型与被告相同。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陪审员一定会判被告有罪。公设辩护律师查理·吉尔负责替被告辩护,经过仔细查问,被告改口称自己是无辜的,他认罪的证词是被警察诱骗而作成的。虽然,吉尔审阅了检方手上的证据后,也觉得无懈可击,不过被告坚称无辜,吉尔觉得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他专程到我的办公室向我介绍基本案情后,我分析说,有三成的被害者都会指认错误,但是要证明被害者认错了人,必须要有证据证实,因而被告是否有罪取决于精液的化验结果是否准确。
  他赶忙向法院提出要求,请求法院将精液证据分出少许来让我化验。法院同意了他的请求,我拿到证据后马上进行化验。结果显示,被告的血型虽然与被害人体内残留精液的血型相同,但是它们的酵素型与其他遗传因子却不同。
  传统的血型分类是以ABO区分,按照这种模式,血液可分为A、B、AB以及O型。由于A型和O型的比例分别占人口的43%和46%,因而拥有相同血型的机率十分高。如果嫌犯的血型与现场留下血迹的血型不一样,这可以为嫌犯脱罪,但是如果两者血型相同,也不能据而确定嫌犯为罪犯,因为还可能有其他人拥有同类血型。
  但是,采用电泳法等方式对血液更进一步的分析,可以辨别出血液内的酵素及蛋白质,一些常见的酵素型如PGM型,和血清型如HP型等都十分独特,这些酵素型与血清型加起来往往能更准确地判定嫌犯的身份。
  例如,假设嫌犯的血型分析结果为A型血,HP是第二型,PGM是第2—1型,拥有A型血的人口比例为43%,拥有第二型HP的人口比例为361%,拥有2—1型PGM的比例为54%,同时拥有这三类型血型的可能性将是084%,也就是说1000 人中大约只有8位,从而使鉴识的准确度大大的提高。
  在这宗案件中,虽然ABO的血型相同,但是其他酵素型和血清型并不同,因此被告犯案的可能性降到零。
  这是我第一次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心里总是有些紧张,但是一想到我可以用科学方法替无辜的人士洗刷罪名,还他清白,紧张的心情马上平静下来,立即准备资料,思考如何将这些科学原理向陪审员解释。
  为了让我以专家证人身份作证,检辩双方在法官面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舌战。检方指称我以前从来没有以专家证人身份作过证。辩方则以我的生化学博土学位与血清学的研究成就,以及任教期间对刑事鉴识的贡献,来证明我有足够的资格来对检方的证据提供意见。
  双方都搬出一大堆案例来攻防我的专家证人资格。我在席下暗忖,真没想到要成为专家证人是这么不容易。由于美国的法律规定证人必须是与案件相关人士,但允许无关案件的专家证人如法医、刑事鉴识专家等,提供专家建议。但是,要成为专家证人,法官必须确定专家证人的资历,并确定专家证人是采用大部分学术界人士公认的方法来得到其结论。
  经过一番辩论,法官裁决,由于我在生化与血清方面颇有研究,我可以以血清学专家的身份来作证。
  在证人席上,我详细解释了不同血型的检验方法及机率,由于这些检验方法都早已得到学术界的公认,检方的专家证人也同意我的结论。
  结果,陪审员判定被告无罪。这项判决一宣布,那位女检察官就向属下刑警说:“下一次一定要请那位中国人协助我们侦查。”
  俗语说,万事起头难。在第一次出庭成功地替无辜人士作证之后,各地的公设辩护律师机构都主动请我协助办案,或重新检验检方的证据,原来缺乏信心的州警政厅也请我们帮忙进行物证鉴识,就这样,以往冷清清的化验室,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我对支援刑事鉴识往往有求必应,一方面是出于自己的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将课堂上讲授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实际案件中,以确实这些科学方法是否可行或可靠。因而在授课之余,我四处奔走,有时出外勘查案件现场,检验搜集到的各类物证,随后又为出庭作证作准备。每次作证中,我都实事求是,如实地将科学根据及结果深入浅出地向陪审员解释。在多次出庭作证后,许多法官都觉得我的办案态度严谨,检验的科学方法可靠,而认可我的权威,法律界也开始知悉我的名字及纽海文大学的刑事鉴识化验室。渐渐地,校方对我们这个新设立的系也越来越重视,开始提供更多的经费,化验室的设备也开始陆续增添。
  经过多次交手,检方的许多案件因为刑事鉴识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或忽略对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而败阵。康州警政厅开始意识到刑事鉴识科学的重要,自从1975年秋天开始,州警政厅就请我担任他们的首席刑事鉴识专家,到现场协助警方。原本我只是义务帮忙,后来案件越来越多,警方也过意不去,为了方便我四处赶场而配备一辆警务车,发给我一枚警徽。有时白天授课,晚上赶去现场,开着挂着警政厅车牌的公务车,难免会有些感慨,没想到绕了地球大半个圈子,最后还是离不开警察这个圈子。
  就这样,我这位刑事鉴识义工在四处奔波下转眼就过了三年。在许多案件中我利用指纹、血清分析等方法为刑警们提供十分有用的线索,越来越多的警察都意识到成立刑事鉴识化验室的必要。
  就在这时期,康州爆发一宗警方侵权的重大案件,这宗名叫彼德·莱利案受到全国的关注,后来还被拍成多部电影。此案缘于一名妇女被杀,警察到现场调查后马上认定是她儿子彼德·莱利动的手,但是警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逮捕彼德,为了搜集证据,便将他带到警察局侦讯,彼德的律师试图要求警方停止侦讯,但是警方推说彼德不在警察局内,并每隔30分钟就将波德转移到别的分局,就这样不断更换地方,疲劳讯问,彼德最后经受不起警方的折磨,签署了一份认罪书,承认他是杀害他母亲的凶手,而被法院定罪。
  但是,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震惊了整个警政司法系统,市民纷纷要求州长改革警政。素来以改善社会的治安为诉求的州长,意识到州警政系统必须采用新式的刑事鉴识技术来取代传统的侦查方法。
  有一天,州长亲自登门拜访,请求我出任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我考虑到,纽海文大学对我十分器重,在三年内就授予我终身教授,我倡议设立化验室时,学校马上提供经费,学校还给我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教学之外,我还有许多时间写文章,协助处理案件,相比之下,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该职位等若警察,社会地位远不如教授。不过,一日为警察,终身为警察,想到自己可以归队利用科学专长协助破案,还无辜人士的清白,我终于下定决心出任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校方对我的辞职表示惋惜,一直想挽留我,我也十分感激纽海文大学,便答应仍在学校担任客座教授,每周前往讲课。
  1979年初,我走马上任出掌康州刑事鉴识化验室。化验室的编制很小,只有27位巡警,2位巡官,1位警长,大部分的职员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科学训练,有些是因为在执勤时受伤,不能执行巡逻任务而被安排到化验室来工作,因而化验室的水准较差。化验室由一间男厕改建而成,照明及通风系统都很差,全部的设备包括——一具中古显微镜和一些例行性检验工具。
  我知道,要提升化验室的水平,必须要扩充化验室的设备,但是在争取经费之前,得先拿出些成绩来,也才能向州长有个交代。乔安娜一案是我出任化验室主任后的首宗重大案件。
科学获胜
  乔安娜案是康州首宗没有人证而完全依赖科学物证的案件,经过媒体宣传,大家都在关注大陪审团是否会正式起诉罗纳。
  就在大陪审团要宣布正式起诉罗纳的前几天,我收到辩护律师的电话,他询问能否带他的专家证人来参观警政厅化验室并和我讨论一下化验的结果。
  以往警察部门将化验室视为禁地,从来不对外开放参观,更何况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但是在我出任化验室主任后,我将化验室对外开放,包括辩护律师都可来参观,这样有利于建立化验室的公信力。现在全美各地的警察化验室都开放给民众参观。
  我带辩方律师和他们的专家参观了化验室,向他们解说了化验过程及检验程序,同时还与他们的专家讨论了所有指向罗纳的化验结果。
  几天后,大陪审团认为罗纳犯案的证据信而有证,而宣布正式以强奸谋杀罪起诉罗纳。不久,辩方也认为证据无懈可击而认罪。罗纳因为强暴并杀害乔安娜被判30年的徒刑。负责这宗案件的法官在结案时请求将本案的凶刀保留展示,他说:“这把刀有历史性意义,它是康州首件用科学方法来破案及定罪的重要证据。”
  此后,我们化验室的士气大增,在随后几年里,我们利用科学方法侦破了无数案件。目前康州等候执行死刑的八名罪犯,全都是由我们化验室侦查及出庭作证而定罪的。
第二章 神秘血手印 一件外套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侦探小说,有时全家人都关灯睡觉了,我仍然躲在棉被里用手电筒照着书,偷看福尔摩斯探案及包公案。在从事刑事侦查多年后,我渐渐发现,福尔摩斯与包公破案完全依靠逻辑推理,也就是从蛛丝马迹的线索中寻找理论,而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还需要演绎推理,也就是从众多的线索及物证中找到有力的证据来定案。
  从1976年起,国家广播公司(NBC)播出一个名为《法医昆西》(Quincy M.E.)的单元连续剧,该节目叙述洛杉矶郡法医办公室的昆西,利用先进的鉴识侦查技术侦破了无数疑案,《法医昆西》在黄金时段播出,颇受观众的喜爱,一连播了150多集,共播了7年之久。就在其巅峰时期,制作单位为了让这个有关刑事鉴识的节目更契合现实,便邀请全美一些知名的刑事鉴识专家到好莱坞一个星期,给节目提供一些建议,我也是受邀前往的专家之一。在第一天的聚会中,我们这些实际工作者就向制作人大吐苦水,因为该节目对刑事鉴识和法医采样的技术过于夸张,将刑事鉴识人员描述成为无所不能的福尔摩斯,因而许多刑警在拿到一些物证来化验,偏偏化验室无法检验出他们需要的结果时,就开始抱怨,“你们这些化验室的人怎么搞的,为什么法医昆西做得到,你们却做不到?”
  这个节目的确提升了刑事鉴识人员的形象及地位,但是其中所描述的情节过于神化,不过,电视毕竟与现实生活有大段落差,制作人原来是希望借助刑事界专家来宣传他们的节目,没想到我们不但不肯定其真实性及可信度,反而提出一大堆批评。结果,原来计划是一个星期的活动,临时缩水到三天就草草结束。
  电影、电视和小说很多都是虚构的。在现实生活中,刑事鉴识的辛劳只有自己和家人知道。处理现场,有时要熬夜,有时要昼夜不停化验。幸好我在求学时就养成早起晚睡的习惯,每天睡三个小时就起来工作,平时白天可能有行政事务要处理,又要赶到现场搜集证据,往往无法仔细研究案情及线索,但是在上班或下班途中单独开车时,头脑就开始运作,夜深人静时,思路就更为活跃,在审阅案件物证后,许多疑点和线索就一一涌现。
  优秀的鉴识人员除了要懂得物证的处理外,还要用科学的头脑来思考。物证虽然能够提供重要的线索与证据,但是要能解开整个谜局,就需要用头脑串连所有的物证。在我处理过的六千多个案件中,就遇到过单凭一件物证破案的案件。
  有两个专门抢劫日常生活用品零售店的惯犯,由于他们经常作案,所以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每次都只抢走商家的现金就马上逃跑。有一次,这两个抢劫犯行抢一家服装店,抓了现金正准备逃走时,其中一个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外套太破旧,便问同伙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来穿。另外一个比较精明的抢匪觉得到手的现金不多,而店内的西装都是昂贵的名牌货,既然都冒险来抢劫了,再多拿一件也没有大碍,便故作大方地表示:“随便拿吧,挑一件最好的,就算是大哥我送给你的礼物吧。”
  于是,这个抢匪就挑了一件质地最好的外套,脱下旧的外套丢在地上,穿上新的就匆匆离去。警察赶到后,将抢犯的外套收集起来,摸一摸外套的口袋,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就放入证物袋内作为物证,送到化验室来。
  这类小案件的物证在化验室都是由刚入门的新手来化验。一位名叫珍妮佛的女化验员刚进化验室工作不久,便被派来化验本案的物证。我虽是主任,除参与重大案件的物证检验外,每天都会到化验室巡查一下各小组的工作。那天,我刚好遇见珍妮佛拿着一件西装外套来化验,便关心地查问这是哪一个案件的物证,她说,“这是一个抢劫案,外套是嫌犯留下的,我已经在衣服上找到几根毛发,还有一些唾液。”
  我便问道,“你有没有在口袋里找过?”
  她回答说,“找过,但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顺手将外套拿起来,发觉这件外套有点沉甸甸的,比一般西装外套要重些,我伸手往外套口袋里面摸一摸,结果发现里头有个破洞,手再往洞里探去,抓出一个小皮夹子。皮夹子里面有汽车驾照、社会安全卡以及一些保险及其他个人资料,其中除了有嫌犯的姓名、地址外,还有他的照片。
  我便打电话给负责这个案件的刑警,告诉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索逮捕嫌犯。这位刑警半信半疑地回答说,“李博士,我们知道您很厉害,但是根本没有想到您这样神通广大,能将嫌犯的姓名地址都化验出来!”
桌脚破案论
  我经常受邀培训联邦调查局、美国各地警察局及各国的执法人员,我经常告诉他们:
  侦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张桌子一样,四个桌脚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么漂亮,如果桌脚不稳,再好的材料也无法成为一张能用的桌子。
  在刑事侦查上来说,这四根支柱是现场、物证、人证,还有运气。没有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难侦破。
  现场步骤要绝对正确,现场判断要十分准确,现场重建一定要合乎逻辑。现场一定要完善保护,在搜集物证程序仍未结束前,非办案人员绝对禁止进入现场,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员、长官及记者等。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
  物证是破案的关键。侦查人员首先要搜集有效的物证,物证是否有法律及科学价值与效用,在于是否能与案件相关或连接线索。近年来,警政界越来越重视物证,从而产生一种反常现象。一些警员觉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证,遂将现场的大小物件都带走,警察局反而变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搜集了四五百件物件,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搬进化验室,让化验人员判断。但是,如果化验室人员没有亲自到现场的话,他们也无法确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证。有时99%的物件都没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证反而埋没在这些没有用的东西里面。所以,培训警务人员辨识物证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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