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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携梦人

_2 刘心武 (当代)
其实,那也是面哈哈镜。主裁那一脸凛然,仿佛自己真成了天皇老子,哈哈!教练场边弯腰舞臂大叫,仿佛自己真能扭转乾坤,哈哈!罚牌已举,上前理论,甚至怒目恶语,你以为你是谁?“我不承认这个现实”,而现实并不需要你的承认,哈哈!
德国世界杯,一路看下来,无黑马,缺冷门,时差弄得我们格外疲惫,剩下的赛事虽可再看,却可不再侃。仿佛西方影片的惯例,故事结束,却还要演半天的演职员表,音乐好听,却已无画面好赏,不耐烦的观众早已离座而去,仍留在座位上静待那啰啰嗦嗦的字幕终于告罄的,其实也多半兴味阑珊。
繁华落尽,归程何处?狂欢给我们生命充了电,使我们可以更持久地去经受平凡庸常的生活。一场杯赛一场梦,好在梦醒之后,我们仍有原路可走。
把绿茵场竖起来,抖落上面已然变得陈旧的故事,晾干上面的汗水与泪水,甚至还有斑斑血迹,体育场巨盆静悄悄,只有风儿在吟唱:人类爱球之心,永不会衰竭……
崇强与“盼爆”
“最狠莫若妇人心”当然是最难让现世公认的一句古话。
“最狠莫若球迷心”呢?
球友阿鹏又来感叹:呀,这几天的比赛,全在意料之中!怎么就没一个强队翻船?怎么就没一个弱队爆冷?他本是最崇拜强队的,对强队中的强手,尤其是大牌明星,更是视为“球神”,比如前些天我刚说了半句“小罗纳尔多那副尊容……”他还不知道我的落点其实还是夸赞,就气急败坏,截住我话头不让我说完,满脸紫涨地宣布:“那个女士,一点不疯!”能听明白吧?杯赛开幕前,小罗他们练球,一女球迷逮机会猛然进场将他扑倒在地,一时轰动全球,阿鹏崇星崇到爱屋及乌的地步,连那扑星女士,也不容我有丝毫非议!
但是,同一个阿鹏,却又急切地盼望爆冷,也就是弱队将强队翻船,赫赫球星让无名之辈开涮。12号澳大利亚VS日本,开赛前他一再跟我强调:澳大利亚队可比日本队强啊,以后澳大利亚算亚洲片的了,肯定横着走路云云;但是开赛不久,日本队就在混乱中进一球,阿鹏那个高兴劲儿啊,马上从他家打来电话,尖声怪叫:“进啦!没想到吧?”中场休息,他来电话跟我讨论,其实哪里是讨论,他根本不给我答茬机会,兴奋得像一串长长的小鞭,噼里啪啦地倾泻日本队爆冷给他的快感。他说看来只要下半场日本队注意防守,这1∶0的战果必定能保持到终场。
日本队进的那个球,其实是干扰对方球门员的犯规所得,“偷来的锣儿敲不得”,你看进球后日方球员并无狂喜般的肢体语言呈现。但他们居然将那“窃锣”优势保持到下半场最后阶段。但就在阿鹏到卫生间小行方便的时候,澳大利亚追平了,最后几分钟里,又连进两球。阿鹏打来电话表述他的心情,用了个词叫“百感交集”,我说什么“百感”,其实你就是“爱恨交加”!
崇强与“盼爆”的心态,其实我一样有,只不过没阿鹏那么强烈就是了。这是正常的人性。世界杯仿佛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人性深处的明暗凸凹。
“最狠莫若球迷心”,狠就狠在总想得到意料之中与情理之外交织出的强刺激!
从掌缝中观赛
老伴破例跟我一起熬夜看球,她看球,更无倾向性,而且,她对德、阿两队的历史、现状、教练、球员等完全无知,指着荧屏告诉她谁是巴拉克,谁是阿亚拉,场面转换一阵,她就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但不管怎么说,她倒也看得津津有味,这就说明,中立观球,无倾向欣赏,确实也不失为一种消闲乐趣。看到点球大战,她竟用手掌蒙住眼睛,紧张地问:“这回谁射?”我告诉她哪国的谁,喊:“要射啦!”她微微张开掌缝,又想看又不忍看,我说:“你提什么心吊什么胆啊!”她说:“我是不忍心再看那些小伙子的表情。”她在那时候是两边的小伙子都心疼,任是无关也肝颤,成败去留只瞬间!相信也还会有跟她类似的,数目不一定很少的,算不上“专业球迷”的,偶一观之的人士,也都能从观赛中获得麻辣烫般的刺激,各自产生出一些思绪,获得代偿性满足,这于身心实在大有裨益。
这回黄健翔对德、阿大战的解说,保持了中立站位,我比较满意。但是,对这次世界杯赛的解说,不是针对他,也不是针对几位解说者,我有这样的意见:作为球赛的现场描述,很不到位。这恐怕是台里对他们的任务定位不够明确有关。我年轻的时候,听惯了宋世雄的现场解说。那时候电视还不发达,人们主要还是凭借广播了解球赛进展情况,宋世雄的解说特点是:话语基本上不断线,以话绘图,随时告诉你球到了什么位置在谁脚下,紧接着发生了什么,场上的声响意味着什么;他也会有一点专业性评论,有一点“啊呀好险”“球进啦进啦”等情感的抒发,但他的定位很明确,就是让接收者“以耳代眼”,获得逼真的现场感,他后来担任电视直播的解说,也基本保持了那样一种“话语珍珠不断线成个大项链”的风格。
现在电视普及率极高,但是,应该想到,也还有很不少从收音机里听电视解说的人,也还有一些盲人球迷,甚至于比如我这样的人,有时开着电视,却并不一定死守电视机前,还要到别的屋子里去处理一点事情,开大电视机音量只为能不看画面也知赛况,但是,这次的几位世界杯赛的解说员,大体都有两个特点,一是长停顿,有时候停顿甚至会达到一分钟;还有大量的解说只是报出球员的名字,至于这球员在什么位置,在做什么,似乎解说员觉得“反正您盯着电视就用不着我啰嗦了”。当然,我并不是说一定非得还像宋世雄那样解说,毕竟球赛解说也须与时俱进,但是,把盲人球迷、处于某种特定状态只能听声音的球迷们的需求考虑进去,在下面还有的几场比赛的解说里,适当改进一下,这个意见,还是可以采纳的吧?
记得年轻时听宋世雄解说,听到紧张处,也曾从掌缝里听赛,当然,那时候掩住的是耳朵。
越看越不忍看,越不忍看越要看,越到世界杯赛后头几场,我们受刺激就越深,而我们的乐趣,也就越浓酽。
第五辑
红楼新解
隔锅饭儿香
因为宫里薨了个老太妃,贾母、王夫人等都得去参加丧葬活动,而王熙凤又因流产后体虚不能理事,荣国府里的公子小姐们得以能更加率性地欢乐度日。春天芍药花盛开的时候,正逢贾宝玉、薛宝琴、邢岫烟、平儿等扎堆儿过生日,他们就聚在红香圃里大吃大喝,大说大笑,甚是惬意。这样的场合,一等大丫头们是可以参与的,二等以下的丫头如果没有派到相关活计,那就只能望洋兴叹。
芳官本是荣国府里养的小戏子之一,宫里有丧事,元妃不能再省亲,府里一年内也不许再演戏,因此荣国府就把戏班子遣散了,芳官不愿离去,就分派到怡红院当丫头,她自然不可能成为一等丫头,勉勉强强,忝列二等吧,红香圃大开寿宴那天,她没份儿参与,一个人闷闷地留守在怡红院,好不寂寞,虽说也可以出去到园子里跟别的丫头斗草玩耍,终究还是不能到红香圃里一醉方休。
但是芳官有两个优势。一是她性格直率活泼,很得宝玉喜欢;二是她跟管内厨房的柳嫂子关系特别好。宝玉在红香圃那边热闹够了,想起芳官,就回怡红院找她,一找一个准儿,芳官正面向里睡在床上,宝玉就推她起来,芳官就发牢骚说“你们吃酒不理我”,宝玉就拿好多话安抚她。就在这个当口,柳嫂子派人把单给芳官准备的饭端来了。
柳嫂子原来跟芳官她们戏班子的人,都在梨香院里混事由,在那段岁月里,芳官和柳嫂子建立起密切的关系,柳嫂子后来被派到大观园的厨房管事儿,戏班子遣散后芳官恰又分到怡红院,二者的互助互利关系得以顺利延续,芳官答应帮助柳嫂子的女儿柳五儿到宝玉身边来当丫头,柳嫂子呢,不消说,报答芳官的第一方式,就是给她提供精致可口的专享饭菜。
那么,柳嫂子派人给芳官送来的,是怎样的一套配餐呢?书里写得很细:揭开饭盒,“里面是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真是色、香、味俱全。芳官一直享受这种特殊待遇,见了只说“油腻腻的,谁吃这些东西!”宝玉闻了却觉得比往常吃的饭菜还香,先吃了个卷酥,又以汤泡饭,吃了半碗,十分香甜可口。
没想到宝玉吃芳官那“二等丫头饭”的情况,被大丫头袭人、晴雯等知道了,晴雯吃醋,用手指戳在芳官额上,说她是“狐媚子”,怀疑她故意约了宝玉来共餐;袭人则平和通达,说不过是误打误撞,宝玉跟猫儿一样,闻见香就要吃一口,“隔锅饭儿香”。
隔锅饭儿香,道出了一个普遍规律。再好的饮食,接连着吃也会倒胃口。平常在家里烧饭吃,也总得不断地换换花样。下饭馆,也不能总去同一家。偶尔到朋友家做客,吃人家一餐饭,其实那菜肴烹制的水平一般,但仍然会觉得口味一新,赞谢之辞出自肺腑。
饮食上如此,人生途程上,适度地尝尝“隔锅饭”,也很必要。“隔锅”的概念可以外延很远,隔行隔界隔专业,都可视为“隔锅”,“隔锅饭”不能当日常饭吃,真那样吃起来,吃不顺当一定倒胃,吃顺了也就无所谓“隔锅”,成了“换锅”了。但在守着自己的锅吃本分饭的前提下,偶尔地尝尝“隔锅饭”,那就不仅是胃口大开,觉得“香甜异常”,而且,所汲取的营养,也一定格外珍贵,特别是某些微量元素的摄入,有着至关重要的养生作用。
在《红楼梦》里所描写的那种社会环境里,青年男女的精神食粮,首先是强制性规定的四书五经,像林黛玉那样的才女,她对孔孟之道、仕途经济是厌恶鄙视的,她那文化修养的“家常饭”是唐诗宋词,如她教香菱学诗时,就特别提到王维、李白、杜甫以及更早的陶渊明等人的诗作,这些“饭”在那个时代是允许随便“吃”的,但是像《西厢记》《牡丹亭》,戏台上的演出可以看,那书却不许读,被指认为“淫书艳词”,但是,一旦她从宝玉手里接过了《西厢记》,一口气读下来,又隔墙听到梨香院排戏的小姑娘们唱出《牡丹亭》里的句子,立刻产生出“隔锅饭儿香”的效应,心动神摇,如醉如痴。
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不必像贾宝玉那样,只是“误打误撞”地吃几口“隔锅饭”,而应该自觉地拓宽自己物质与精神食粮的食谱,多从“隔锅饭”里获得快感、补充营养。
浮萍尚有相逢日
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里,探讨了书中林之孝的名字问题,在有的古本《石头记》里,林之孝分明写成了秦之孝。秦可卿、秦之孝、秦显这些角色的名字,是随便命名的吗?分析曹雪芹对全书角色取名的规律,我可以发觉,他给角色取名字,是很费心思的。我认为,曹雪芹本来的构思,是不仅设置出秦可卿,通过她的命运暗示书中“月”派政治力量的存在,还把“月”派转移到贾家的仆人,从比较拿事的大管家,到只分配在府里一角上夜的底层杂役,都设计出几个姓秦的,以加重小说潜台词里“虎兕相争”的政治斗争气氛。但是,在写作的过程里,曹雪芹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也不断修订写出的部分,或删或改,在这个过程中,他后来就决定减弱情节里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成分,不让原来设定为“月”派成员的秦之孝,再承担那么沉重的任务,就只把秦之孝两口子,写成贾府里的身份单纯的大管家,于是就把秦之孝的名字改成了林之孝。
秦之孝虽然改称了林之孝,但是,这个角色以及他老婆的生活原型,因为是来自以废太子以及废太子弘皙为原型的“月”派那边的,属于从“坏了事”的政治力量里分流出来的人物(尽管可能是太子还没“坏事”就被赠予贾家的原型曹家的),因此,对他们的描写里,就还带出了一些蛛丝马迹。比如写到林之孝两口子低调为人,虽然在府里拿事,却一个天聋,一个地哑,林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人过中年,却还要认刚二十出头的王熙凤为干妈,以遮人耳目;但是回到他们自己家中,在私密空间里,他们却可能又常喁喁交谈,怀旧感叹,他们的女儿林红玉听多了,耳濡目染,也就懂得“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其实,仔细读《红楼梦》,就会发现书中还有另一个角色,也说过“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的话。说这话的不姓秦,跟林之孝家的和林红玉关系也很淡,但是,她却跟府里另一个姓秦的关系密切、利益相连,那个姓秦的,是秦显家的,长相很有特点,颧骨突出,大大的眼睛。
也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这话的角色,就是迎春房里的首席大丫头司棋。司棋大胆与青梅竹马的表哥潘又安相爱,还买通看园门的婆子,让潘又安偷跑到大观园里来和自己幽会,这是人们都很熟悉的情节。
司棋自由恋爱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是司棋又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大观园设置了厨房以后,园子里的宝玉和众小姐还有李纨、贾兰等,就不用顿顿出园子到荣国府上房吃饭去了,方便了许多,而大丫头小丫头们,也因此可以得到诸多好处,当然,谁跟管厨房的关系好,那么就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大丫头,就开始争夺厨房的支配权。府里派来大观园管厨房的,是柳嫂子,这柳嫂子偏跟司棋合不来,柳嫂子满心满意去巴结的,是怡红院里的人,她一直想把自己女儿柳五儿送到怡红院里去当差,晴雯要她为自己专门炒个芦蒿,她亲自洗了手炒,生怕晴雯不满意;当然,她最相好的是芳官,为芳官准备的饭菜,书里有细致描写,连宝玉看见闻见都馋,撇下生日筵席上的东西不吃,来吃芳官的;芳官在帮助柳五儿进怡红院这件事情上,也确实非常卖力,在宝玉面前多次推荐,不遗余力。
司棋对柳嫂子善待别人亏待自己非常不满,她让小丫头莲花儿去下命令,让柳嫂子炖一碗嫩嫩的鸡蛋,柳嫂子就叨唠了一大篇,很不情愿,莲花儿回去一学舌,司棋大怒,伺候完迎春吃饭,就“御驾亲征”,带领小丫头们冲进厨房,实施了一次名副其实的“打、砸、抢”。光是出气,还不能解决问题,后来柳嫂子和柳五儿出了事,林之孝家的就做主,换了内厨房的负责人,就是秦显家的,这当然大合司棋心意,从此以后,她就可以操纵这厨房了!
谁知世事白云苍狗,由于代王熙凤行权的平儿实行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政策,柳家母女的冤情竟得平反,柳嫂子依然回到厨房主事,秦显家的只兴头了半天,就下台走人,还去看园子犄角,司棋闻讯,气了个倒仰。
司棋在园子里跟潘又安幽会,被鸳鸯无意中撞见,尽管鸳鸯当时就表示她不会告发,司棋那夜以后一直畏惧,病倒在床。鸳鸯真是个好人,她不仅不去告发司棋,还偷偷地来看望她,立身发誓,再次表示绝不会坏司棋的事,这时候司棋就感激涕零,说了一大篇话,其中就有这样的语句:“……再俗语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再过三二年,咱们都是要离这里的。俗语又说,‘浮萍尚有相逢日,人岂全无见面时。’倘或日后咱们遇见了,那时我又怎么报你的德行。”
如果说,林红玉能说出“千里搭长棚”的俗语,是因为听见过父母关于“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议论,那么,司棋也脱口而出这句话,会不会是从秦显家的那里听来的呢?这是很值得玩味的啊。
当然,司棋在那种情况下跟鸳鸯说那样的话,她主要想表达的,是知恩必报的誓愿。“浮萍尚有相逢日,人岂全无见面时”,人世间的事情,个人的命运,实在有很难预测的一面。水中的浮萍,按说一旦长成,各在水之一隅,互不相干,但如果一阵狂风骤雨,那之后呢,很可能本来在水域中离得很远的浮萍,却会紧紧地贴靠在一起;生活中人们分离后,更难说从此不再邂逅,今天你帮助了落魄的我,明天也许我反会援手落难的你,司棋说出这样的人生感悟,鸳鸯听了感动得心酸落泪。
司棋在抄检大观园后东窗事发,被撵了出去。鸳鸯尽管在八十回书里没交代她的结局,但从种种伏笔我们可以知道,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母丧事过后,贾赦对她的残酷报复,而她也就以死抗争。
司棋和鸳鸯都是那个时代和社会的牺牲品,她们两个浮萍,估计后来并没有相逢,无法互相救助,但司棋关于“浮萍尚有相逢日”的人生期盼,却是值得我们反复吟味的。
黑母鸡一窝儿
邢夫人跟王熙凤之间的矛盾,不是一般的婆媳矛盾。一般的婆媳,是生活在同一空间中,互相合不来,或者婆婆专挑媳妇毛病,形成一组矛盾,酿成纠纷,甚至造成悲剧。邢夫人和王熙凤的婆媳矛盾,是非常个案的,在封建社会里,也是很特殊的。
读《红楼梦》,一定要注意到,虽然书里设定荣国府老祖宗贾母的大儿子是贾赦,贾母丈夫贾代善死后,由贾赦接续着袭爵,爵位递降,不再是公侯级,是一等将军,但这爵位也很不错,按道理,这个袭了爵位的大儿子,应该住在荣国府里,跟贾母生活在一起,恪守孝道,以尽人子之责,但是,书里写的很奇怪,就是这个接替父亲袭了爵位的长子贾赦,他却并不住在荣国府里,不是跟贾母生活在一个院子里,他另住在一个跟荣国府隔开的黑油大门的院落里,双方来往,要先出各自院门,坐车走一段路,再进另一院门,实在出人意料。更出人意料的是,贾母的二儿子贾政,他并无爵位,只不过由皇帝恩赐了一个不算很高的官职,夫妻二人却住进了荣国府大宅门中轴线上的正房里,俨然成了荣国府的一号主人。
更有意思的是,按那个时代的伦常秩序,贾赦的儿子贾琏和他的媳妇王熙凤,应该是跟父母住在那个黑油门宅院里,尽孝道照顾父母的,但是,书里写的,却是一种很特殊的情况:贾赦、邢夫人住的那个黑油门大院里,并没有成年的儿子及其儿媳妇跟他们一起生活,书里称贾琏是二爷,但书里并没有一个比贾琏大的儿子守在贾赦夫妇身边,倒是出现过贾赦另一儿子贾琮,但那贾琮被描写成黑眉乌嘴,年纪和荣国府的贾环差不多大,显然还不足以在那黑油门宅院里当家理事、服侍父母。
书里写到,王熙凤是荣国府一号夫人王夫人的内侄女儿,名义上,是贾政请贾琏到荣国府来理事,实质上,是王夫人把王熙凤叫来到荣国府拿权。贾琏和王熙凤两口子,平时就住在荣国府的一所“院中院”里。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如果他是完全虚构,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虚构?我的看法是,他写这部小说,当然有虚构成分,但跟那种完全虚构的作品不同,他是有生活原型的,他在这部作品是有自传性、自叙性和家族史特点的。
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母的原型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夫人、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她的丈夫曹寅和儿子曹颙相继病死后,康熙皇帝做主,由李煦挑选出曹寅的侄子曹頫,过继到曹寅名下,成为他的儿子,贾政的原型,就是曹頫,而贾赦的原型呢,应该是曹頫的一个哥哥,他并没有一起过继给贾母,这生活里的特殊情况折射到小说里,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文本现象。
把这些情况弄清楚了,就不难理解书里所写到的,邢夫人跟王熙凤之间的婆媳矛盾了。按书里设定的人物关系,王熙凤应该把贾赦、邢夫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是,情节中的具体表现,却是王熙凤和王夫人、薛姨妈组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完全把黑油大门里的贾赦、邢夫人等人视为可有可无的存在,这当然就首先引出了邢夫人的强烈不满。
邢夫人虽说是贾赦的填房夫人,贾琏、贾迎春、贾琮都非她所生,但既然贾赦娶她为正妻了,子女们就该把她当母亲孝顺,可是,王熙凤对她怎么样呢,表面敷衍,实际上根本不放在眼里。书里几次写邢夫人对王熙凤的不满,还写到她们的正面冲突。其中有一次是通过贾琏的仆人兴儿,跟尤二姐、尤三姐说出来的:“如今连他正经婆婆太太都嫌了他,说他‘雀儿拣着旺处飞,黑母鸡一窝儿,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雀儿拣着旺处飞”好懂,因为贾氏家族的老祖宗贾母在荣国府里,人虽老了,威严还在,家底儿十分雄厚,王熙凤笼络住了贾母,自然会得到好处。“黑母鸡一窝儿”是什么意思呢?现代人理解起来,就费思量了。
“黑母鸡一窝儿”,是与“雀儿拣着旺处飞”相对应的一句话。雀儿忘本求旺,被认为是一种恶习。黑母鸡呢,比之于白母鸡、芦花鸡,形象不雅,遭人歧视,但是,黑母鸡却抱团儿,互相不离不弃,这被认为是一种美德。邢夫人的意思,就是你王熙凤不该去讨老祖宗的好,以谋取你娘家那个利益集团的利益,你本是我们黑油大门这个宅院里的媳妇,即使如今我们这一房的局面比不了荣国府那一房的局面,没那么红火,你也应该跟自己婆家这边抱团儿,为这边谋利益啊,现在倒去为你娘家算计去了,你这不是瞎张罗、胡乱闹吗?
现代人说话,即使农村里的老年妇女们,也很少有使用“黑母鸡一窝儿”的语汇了。现在更讲究吃乌鸡,乌鸡从里到外全黑,市场价格比一般鸡贵,而且现在养鸡的方式也改进了,“黑母鸡一窝儿”的景象越来越少,社会风貌、价值观念都变了,人们说话的语境今非昔比了,“雀儿拣着旺处飞”的俚语还时常出之人口,但往往已经不是一句贬语,而是可以“励志”的“座右铭”了,“黑母鸡一窝儿”则几乎绝迹于人口,渐成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了。
不过,当我们今天从《红楼梦》里读到“雀儿拣着旺处飞”和“黑母鸡一窝儿”两句“对比式”俚语时,还是无妨在默默的体味中,微微一笑。
海棠有香
宗璞大姐来电话,说写成一篇《感谢高鹗》,已经嘱咐她的助手发送到了我的电子邮箱里。她的文章交《随笔》杂志刊出,愿让我先睹为快。打开邮箱一口气读完,文如其人,坚持己见,却又温婉通达,是她与我讨论《红楼梦》一贯的语气。
我与大姐交往多年,共鸣处极多,但在欣赏《红楼梦》上,对高鹗续书意见分驰,我说“糟”,她说“好”,争论不止一次。近些年大姐视力大损,看人全成印象派绘画,开头那影像还接近“点彩派”,到后来影影绰绰彻底抽象,但她听力尚好,我的《揭秘〈红楼梦〉》,她听得认真,意见也就极其丰富,每次通电话一一道来,使我有池塘生春草之感。
在高续的评价上宗璞大姐虽然跟我意见南辕北辙,但她有一个最基本的文化立场,那就是学术问题只能争鸣而不能由什么机构什么权威来宣布正、误,提供“标准答案”,尤其是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又尤其是文学艺术领域,更尤其是讨论《红楼梦》,只能是在持续的争鸣中,由参与争鸣的各方,共同来推进认知,去逐步接近真相与真理。宗璞大姐一方面很自信——相信自己的直觉,也相信自己的思考结果,轻易不会放弃自己的结论;另一方面她又很不自信——不自信真理独在自己手里,愿意倾听跟自己不同的意见,愿意平等讨论,并在讨论中调整自己的思路,修正自己的观点。大姐这次发送过来她的文章,不是“先礼后兵”,而是平等切磋。她以一贯亲切活泼的语气在电话那边建议:“咱们来场讨论,树立个风范,好吗?”我理解,她是想给社会增加点“和而不同”的例子,让大家更明白:和谐的内核应该是平等、对话与包容。
给王蒙发去电子邮件,马上回复了。大姐、蒙兄和我,对高续的看法各不相同。大姐“感谢高鹗”,前提是高鹗乃一续书者,蒙兄则觉得120回应系一人所写,高鹗大约只是后40回文稿的整理者。我呢,在新书《揭秘古本〈红楼梦〉》中,强调曹雪芹本是写完了《红楼梦》的,全书不是120回而是108回,高鹗的续书完全违背曹雪芹原稿的意思。我把大姐“平等讨论树立风范”的想法通过电邮告诉蒙兄,建议我们三人将来就高续问题发表通信,他欣然同意。在《红楼梦》问题上的分歧不但不会令我们反目,反倒会增进我们的旧谊,人生一大乐趣,就是履行“世法平等”,像大观园里的诗社一样,“各有主意,自管说出来大家平章”!
其实,《红楼梦》作者究竟何人,至今仍有歧见,比如土墨热先生就认为是洪升,赐寄我皇皇大著,我兴趣盎然地捧读后,虽然到目前仍难认同,但觉得他的见解很有价值,他的一些论据和逻辑链,我曾兴致勃勃地跟亲友复述,一位熟人未免惊讶:“你这不是为敌人宣传吗?”我一愣,难道跟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就该视为敌人、仇家吗?我跟他解释,自己信奉蔡元培先贤那“多歧为贵、不取苟同”的学术主张,虽然提出了独家见解,也颇能自圆其说,但绝不自认真理独掌,很愿博览各家之说,从中汲取营养,以增见识扩思路,一旦遇到不得不服膺的高论,则甘愿放弃己见,愉快认同。
张爱玲说人生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这是她铭心刻骨的生命体验。但生命具有多样性,感受更各不相同。我少年时代居室窗外,就有一大株西府海棠,逢春花枝甚至伸进窗内,我就总感受到满院满屋氤氲着海棠花的特殊气息,那确实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花香,但就嗅觉的审美感受来说,不是海棠香是什么呢?海棠有香,这是我与张爱玲不同的观点。我与宗璞大姐、王蒙兄对高续的感觉不同,各自陈述,都供参考,不敢说对红学能有多大推进,但能进一步引发、提升大家的“红趣”,也就正如海棠花满枝绽放,不枉春天之约了。
第六辑
外面的世界
在美国讲《红楼梦》
1.抱养女婴
应华美协进社邀请,到纽约去讲《红楼梦》。他们提供的是美国大陆航空公司的往返机票。4月12日登机那天,到登机口一看,几乎全是洋人。坐下来环顾,发现不少洋人全带着孩子。再细看,呀,那些孩子怎么差不多全一边大,而且,竟全是中国娃娃;更仔细地看,那些婴孩应该全是女娃儿。携带她们的洋人,有的看上去是两口子,更多的则是单身的妇女或先生。从他们的肢体语言上,就能看出他们对自己携带的女娃非常疼爱,有的紧搂怀中,有的给坐在折叠小椅上的耐心喂水,有的则弯腰扶着小胳臂让其试步……
原来,跟我同机的,有一个不小的美国领养中国被遗弃女婴的团体,他们已经在中国办理完所有相关手续,正带着自己选中的爱婴,返回美国,去安排他们的前程。
美国人从中国领养女婴,始于1992年。首批被领回去的,现在已经开始上中学了。目前这种从中国福利院领养去的弃婴,据说在美国已经累计达到6万多。被领养的弃婴几乎全是女娃,有“中国妹妹”之称。
飞往纽约的航程里,我一直在琢磨,怎么那么巧?我揭秘《红楼梦》,是从书里的秦可卿入手,而书中第八回末尾,就交代说,秦可卿本是一个小官吏从养生堂里抱养出来的女婴。当年的养生堂,相当于现在的福利院,当然,旧时代的养生堂(又叫育婴堂)黑幕重重,现在的福利院应该是一个健全的民政机构。但无论当年还是现在,这类机构所收养的弃婴,总不能长期留存在那里面,根据法律允许,办理相关手续,让社会上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和道德水平的人士从中领养,是中外古今这类机构惯常的行为方式。
看过英国十九世纪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又译为《贼史》或《雾都孤儿》),我们就可以知道,在旧时代,西方的孤儿院(也就是育婴堂、养生堂)里的弃童过着怎样非人的悲惨生活,而他们被领养出去后,多半又会被当做童工驱使盘剥,只有希冀偶然的运气,才能终于脱离樊笼,回归到正常(实际上也就是中产阶级或上流社会)的生活境遇之中。在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那个时代,中国的养生堂也是暗无天日的地方,从那里抱养出去的孩子,男的往往是被当做学徒,女的往往成为丫头,命运稍微好些的,也不过是成为小户人家的养子养女,对于他们的来历,父母讳莫如深,他们长大后有所疑惑、察觉,会非常地痛苦,就因为他们“来历不纯”,会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特别是婚姻、就业等方面,遭遇障碍,形成坎坷。
美国十九世纪小说家霍桑的《红字》,虽然讲的不是养生堂的故事,但是书里的那个女孩珠儿,就因为她“不知其父”,“来历不明”,也就跟她那至死不说出她父亲是谁的母亲一样,每天身上必须挂出屈辱性的红A字,被示众,被歧视。这说明,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至少在一百多年前,血统问题仍是一个能致人于死命的严重问题。所以,《红楼梦》第八回末尾的那段交代,说秦可卿是宦囊羞涩的小官吏从养生堂抱出的女婴,却仅仅因为跟贾府有些瓜葛,就嫁入到人人一双富贵眼睛的贾氏家族,成为宁国府三世单传的贵族公子贾蓉的正妻,确实是有悖那个时代常理的,不仅有悖那时中国的常理,也有悖霍桑、狄更斯笔下描绘过的,以往西方社会的常理。那确实是个值得探究的“症结”。
飞机上邻座的一位美籍华人女士,跟我谈起美国领养团,她说这些白种美国人会为所领养的“中国妹妹”安排很好的前程,送她们入名校,最后将她们输入美国主流社会。她估计再过十年,这些女孩中长大成人的,会组成“中国姊妹会”,她们会意识到她们在美国社会里是一个特殊的族群,她们会返回中国寻根(实际上现在已经有1992年抱养去的回来寻求“我究竟是谁?”的答案),会在美中各方面交流中起到某种特殊的作用。
飞机开始降落,舷窗外,已呈现出纽瓦克国际机场的鲜明轮廓……
2.大娃娃心态
怎么有那么多的美国白人组成领养团,到中国福利院里抱养被遗弃的女婴?到了纽约以后,我还经常跟那边的人士讨论。总的来说,每一位领养人都会有他们自己特殊的原因,甚至是很私密的原因,但是,大体而言,他们有其共同点,就是出于朴素的人道考虑,觉得自己既然有能力,就应该做这样珍惜生命的事情。这跟一般美国人都信奉基督教新教派,持有宗教情怀也有很大关系。上世纪五十年代,曾有很多美国人自愿领养韩国孤儿,六七十年代,积极抱养越南孤儿又形成一种风气,那么现在,尽管美国人都知道中国经济在高速发展,中国生产的衣服和鞋子充斥在美国的各大商场,中国的家用电器也令他们觉得物美价廉,但是,中国农村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严重,而贫富不均的贫穷那一极里,抛弃女婴仍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某些福利院收容的女婴数量已经相当可观,而中国本土成人抱养这些女婴又并不踊跃,于是,一些知道了此种情况的美国人士,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自愿组合成了一批批的领养团,来中国抱养被遗弃的女婴。
我在赴美途中遭遇美国领养团,其中诸多镜头令我久久难忘,比如一位独身男士还为自己和女婴购买了头等舱的座位,进入机舱后立即布置成一个小小的游乐区,全身心地逗那女婴咯咯欢笑,他自己也高兴得像一个大娃娃。
大娃娃的做派、心理和情趣,是我接触许多美国人以后形成的一个总体印象。比如这次赴美弘红——就是弘扬中国的《红楼梦》——本来就是到华美协进社二楼的演讲厅里去讲一番我的《揭秘》,后来却通知我他们要与哥伦比亚大学合办,而且要把演讲的那一天命名为“刘心武日”。乍得知他们这个决定我真吓了一跳。毕竟我是中国人,从传统文化到革命文化在我意识里的积淀都很深,论资排辈也好,论功行赏也好,在哥大举办某某某日,怎么说也不应该轮到我头上,而且,我若接受下来,岂止是不谦虚,简直就是狂妄!但到头来4月15日还是搞成了“刘心武日”,除了上午我讲《秦可卿与贾元春之谜》,下午讲《贾宝玉和情榜之谜》,两讲前分别播放中央电视台录制的《一个人和一座城市——刘心武抚摸北京》上下集,设台面展示出售我的若干著作,散发关于我的创作简历和有关我《揭秘红楼梦》引发大争论的材料,张贴了一些跟我有关的中英文报道及照片……我发现,美国人的想法很单纯,就是我们既然请来了刘心武,手中又有若干资源,而事前报名订票的人士又逾百人,何不大家高兴一番呢?他们并不把“刘心武日”的叫法看得那么郑重,融注进那么多的内涵,就是一群大娃娃,聚在一起度过一个跟刘心武有关的周末,在嘉年华式的活泼气氛里,顺便地了解到一点关于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和关于一个中国当代作家的相关信息。
美国式大娃娃的心态,感染了我。我出发前,一位友人叮嘱我:“你可是负有重大使命啊!”到了那边,会见了华美协进社的社长副社长——两位白人女士——以及其分支机构人文学会的双主席,来自大陆的何勇和来自台湾的汪班二位先生,轻松交谈中,我就明白了,在纽约这个大都会,每个周末会有无数的文化活动,且不说大都会博物馆和林肯中心里面,也且不说百老汇长街上的无数剧场和分布在各区的图书馆里,就是许多小型的文化场所,也有极其丰富多彩的安排,某处可能有关于柬埔寨吴哥窟的研讨,另一处可能有某部东欧作品英译本的首发式;华美协进社本身,也开展着多种介绍中国文化的活动,一楼的展厅里就正举办中国青花瓷精品展,来一个刘心武,讲两场《揭秘红楼梦》,而且只是用中文讲,不过是一滴雨水,落进浩瀚的大海里罢了,认真对待是应该的,但又何必把自己和讲座看得那么重要,动辄视为“使命”呢?大家一起玩玩,寓文化传播于周末消闲,“刘心武日”无非是个小小的周末游戏,进入这样的心态后,我那天的演讲,意态轻松,挥洒自如,反而获得了异常热烈的反响。
那天中午,接待方引我去一处学生宿舍好平躺下来休息,路经大学绿地,看见一些从新泽西州开车来听我演讲的人士,在草坪上铺开布巾,席地野餐,以待下午我的第二讲,很是感动,也更有返老还童的欣悦。
3.夏志清捧场
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弘红次日,几乎美国所有的华文报纸都立即予以报道,《星岛日报》的标题用了初号字《刘心武哥大妙语讲红楼》,提要中说:“刘心武在哥大的‘红楼揭密’,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他的风趣幽默,妙语连珠,连中国当代文学泰斗人物夏志清也特来捧场,更一边听一边连连点头,讲堂内座无虚席,听众们都随着刘心武的‘红楼梦’在荣国府、宁国府中流连忘返。”
我第一次见夏志清先生,是在1987年,那次赴美到十数所著名大学演讲(讲题是中国文学现状及个人创作历程),首站正是哥大,那回夏先生没去听我演讲,也没参加纽约众多文化界人士欢迎我的聚会,但是他通过其研究生,邀我到唐人街一家餐馆单独晤面,体现出他那特立独行的性格。那次我赠他一件民俗工艺品,是江浙一带小镇居民挂在大门旁的避邪镜,用锡制作,雕有很细腻精巧的花纹图样,他一见就说:“我最讨厌这些个迷信的东西。”我有点窘,他就又说:“你既然拿来了,我也就收下吧。”他的率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98年二次赴美,在纽约也是不少的文化界旧友新雨举办餐会,欢迎我和妻子晓歌,记得那回来的人甚多,以至餐馆包间的玻璃拉门都关不上了。在座的文化泰斗级人物有唐德刚先生,夏先生却仍不来“合群”。那次唐先生身子骨显得十分硬朗,谈笑时声如洪钟。但这回再赴纽约,要把周汝昌先生嘱交的《我与胡适先生》面呈唐先生时,接待方告诉我,唐先生竟已中风,行动语言不便,我只好惆怅地把周先生大著和两册拙著给华美协进社的何勇先生,烦他转递致慰。
夏志清先生只比唐德刚先生小一岁,这回赴美在哥大演讲的前一天,纽约一些文化名流在中央公园绿色酒苑小聚,为我洗尘,夏先生携夫人一起来了,他腰直身健,双眼放光,完全不像是个85岁的耄耋老翁。他不仅在中国文化方面造诣很高,英文写作在英语为母语的人士眼中也属一流,我感觉他已经具有熟练的英语思维,也具有了“美国大娃娃”的特点,席上他称老妻为“妈妈”,两个人各点了一样西餐主菜,菜到后互换一半,孩童般满足,其乐融融。
我演讲那天上午,夏先生来听,坐在头排,正对着讲台。讲完后我趋前感谢他的支持,他说下午还要来听,我劝他不必来了,因为所有来听讲的人士,都可以只选一场来听,一般听众是要购票入场的,一场20元,有的就只选上一场,或只选下一场,两场全听,其实还是很累的。但下午夏先生还是来了,还坐头排,一直是全神贯注。
报道说“夏志清捧场”(用二号字在大标题上方作为导语),我以为并非夸张。这是实际情况。他不但专注地听我这样一个没有教授、研究员、专家、学者身份头衔的行外晚辈演讲,还几次大声地发表感想。一次是我讲到“双悬日月照乾坤”所影射的乾隆和弘皙两派政治力量的对峙,以及“乘槎待帝孙”所表达出的著书人的政治倾向时,他发出“啊,是这样!”的感叹。一次是我讲到太虚幻境四仙姑的命名,隐含着贾宝玉一生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四位女性,特别是“度恨菩提”是暗指妙玉时,针对我的层层推理,他高声赞扬:“精彩!”我最后强调,曹雪芹超越了政治情怀,没有把《红楼梦》写成一部政治小说,而是通过贾宝玉形象的塑造和对“情榜”的设计,把《红楼梦》的文本提升到了人文情怀的高度,这时夏老更高声地呼出了两个字:“伟大!”我觉得他是认可了我的论点,在赞扬曹雪芹从政治层面升华到人类终极关怀层面的写作高度。
后来不止一位在场的人士跟我说,夏志清先生是从来不乱捧人的,甚至于可以说是一贯吝于赞词,他当众如此高声表态,是罕见的。夏先生并对采访的记者表示,听了我的两讲后,他会读我赠他的两册《揭秘》,并且,我以为那是更加重要的——他说他要“重温旧梦,恶补《红楼梦》”。
到哥大演讲,我本来的目的,只不过是唤起一般美国人对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初步兴趣,没想到来听的专家,尤其是夏老这样的硕儒,竟给予我如此坚定的支持,真是喜出望外。
当然,我只是一家之言,夏老的赞扬支持,也仅是他个人的一种反应。国内一般人大体都知道夏老曾用英文写成《中国现代小说史》,被译成中文传到我们这边后,产生出巨大的影响,沈从文和张爱玲这两位被我们这边一度从文学史中剔除的小说家,他们作品的价值,终于得到了普遍的承认;钱钟书一度只被认为是个外文优秀的学者,其写成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长篇小说《围城》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根本不被重印,在文学史中也只字不提,到九十年代后则成为了畅销小说。我知道国内现在仍有一些人对夏先生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不以为然,他们可以继续对夏先生,包括沈从文、张爱玲以及《围城》不以为然或采取批判的态度,但有一点那是绝大多数人都承认的,就是谁也不能自以为真理独在自己手中,以霸主心态学阀作风对付别人。
4.六层楼上的启示
忘年交胡晓东先生开车,带我从休斯敦往达拉斯一游。达拉斯这座城市因美国第35届总统约翰·肯尼迪1963年在此遇刺而著名。这当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毕竟这是轰动一时,至今仍令人难以忘怀的一个历史事件,所以在肯尼迪被刺的街心,有一个白漆X形符号标出其当时中弹的具体位置,在附近绿地中则有一个白墙体、黑卧碑的纪念性建筑,而那座街道拐角处的旧楼——凶手是从最高一层也就是第六层窗内射击的——也就成为了一所特殊的博物馆。
进入这座以“六层楼”命名的博物馆参观,令我惊讶的是,几乎所有的展品,从照片到实物,从循环播放的旧纪录影片到剪报书籍,虽然琳琅满目,堪称丰富,但大体上而言,都只是“事实的陈述”,而非“一槌定音”的“盖棺论定”。肯尼迪究竟是一个高明的总统,还是一个糊涂的领导人?展品只是罗列他做过什么,比如在他主政期确定了登月计划,1969年美国宇航员果然登上了月球,这当然是好事,似乎应该大加揄扬,但又有几乎相等的篇幅,展示他组织“猪湾登陆”,企图一举荡灭新生的社会主义古巴政权,结果却刚一登陆即被古巴击溃,难道这该作为笑柄长久记录?
最让我不解的是,肯尼迪究竟为什么被刺?刺杀他的凶手为什么被捕不久就被灭口?灭口的又是什么人?为什么竟至今不能破案?泱泱大国,堂堂总统,从维护面子考虑,也该设法给出个“圆满答案”才是,哪能“不知为不知”,“不了了之”呢?
展厅里有很大一块篇幅,罗列出肯尼迪被刺后世界上各种报道、专著对谁为什么杀他,而提出的各种说法,居然林林总总,兼收并蓄,在我看来,布展者全无心肝,因为其中一些猜测,属于对美国抹黑,怎么能连这样的言论,也允许其登大雅之堂?
参观后与胡晓东登上达拉斯最高建筑——观览塔,一边喝咖啡一边闲聊,说起我这次赴美前,国内有批评者担心我到美国“揭秘红楼梦”会“误导美国听众”,会“把错误的观点散布到美国”,晓东不禁哑然失笑。他说,我们刚看过的六层楼博物馆,凸现着美国特色,那就是这里绝对是多元并存,不要说你难以误导别人,你就是正导别人,别人也会莫名惊诧,因为一般美国人根本就拒绝你去引导他,他们只要求你公布你掌握的资讯,陈述出你个人的观点,至于他们自己会是怎样的看法,那么,对不起,无需你引导,他们会经过广泛听取、独立思考,形成个人的看法,即使他们对你的观点认同,也不过是“现在投你一票”,总还是要保留“将来把票投给别人”的权利。
仔细想来,确实如此,美国人恐怕是世界上最难“误导”的了。拍摄《华氏911》的电影导演,把布什糟改得狗血喷头,但支持布什的人士,看完电影依然不改立场;支持布什的人士发表他们的言论,又怎能左右得了“反战妈妈”及其同情者的立场观点?有人把“酸草莓奖”的“最劣男演员奖”颁给了汤姆·克鲁斯,但却无法导引满大街的影迷改变其对汤姆·克鲁斯新片《碟中谍Ⅲ》的期待;而任凭新左派的观点如何一直渗透到T恤衫上,使得不少青穿着绘有切·格瓦拉头像的恤衫招摇过市,仍有更大量的青年男女满足于俗世生活,他们之间并且能和平共处,谁也没把谁正导或误导过去。
在得克萨斯州首府奥斯汀,一批归化美国多年,在当地IT业中已成技术骨干的中国人,当年的“老三届”、“老知青”,他们请我到一户已经换了三次住宅,如今大堂里摆放上三角钢琴的人家欢聚。他们能够理解国内尚存在的一些说法,但他们早已脱离了那种一元化的思维方式。他们知道国内有人批判我的《揭秘》,扣了“是对社会文化的混乱”、“扰乱了文学艺术研究方向”的大帽子,有的就说“听了真有恍若隔世之感”。那晚我和他们讨论了三个小时,他们从学术角度对我的《揭秘》提出了若干商榷,使我感受到,在多元文化格局中生活的人士,他们是根本不可能被谁误导的,他们接收信息的过程也就是一个独立思考、自主抉择的过程。
5.阿拉莫番石榴花
得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是座美丽的城市,其中最美的是绵延几公里名“河边信步”的风景线,格局跟中国的周庄、甪直类似,就是河道不甚宽但能通游船,两岸餐饮店如珍珠不断线,无论是河畔信步还是乘舟徐览,也无论是择店就座,或凭窗,或露天,饮啄间沐几滴微雨,闻几阵远歌近笛,真有飘飘欲仙之感。
但圣安东尼奥的首席名胜,却并非这“河边信步”,而是阿拉莫古堡遗址。我在河边流连不已,胡晓东就几次提醒我还没去参观阿拉莫,他是怕去晚了那里会停止售票。
阿拉莫我早听人说起过。十九世纪初,得州还是墨西哥的领土,从欧洲移居那里的白人多到一定程度以后,那些白人就寻机思变,闹起独立来了,阿拉莫就是闹独立的一个军事据点,墨西哥皇帝他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就先下手为强,派重兵去围剿阿拉莫,那是在1836年,阿拉莫堡寨里当时有189个白人官兵,他们进行了殊死抵抗,尽管最后堡寨被攻破,189个战士全部牺牲,但他们杀死的墨西哥士兵却累计近两千,使墨西哥皇帝大为震动,加上其他一些因素,最后墨西哥只好让得克萨斯独立,但所谓独立只是相对的,得克萨斯很快成为了美国最大的一个州,这个州的名声如今更大,因为现任总统布什就是得州的大牧场主,像我这样的外国游客,到得州游览少不了参观那里广袤葱绿的大牧场,而以老布什命名的图书馆,更提醒着我们这里有着强悍的政治家族,实非等闲之地。
但进入阿拉莫参观,我的思绪却找不到一个落点。在我这样一个外来客看来,白人移民通过军事行为把墨西哥领土割下并入美国,似乎难称正义之举,而所谓古堡,不过是一百多年的建筑,跟我北京住宅周边的地坛、孔庙、雍和宫以及安定门内那些胡同里许多一般的小院相比,实在离“古”字还远。晓东告诉我两年前好莱坞拍摄了历史巨片《阿拉莫》,不少美国人看时泪湿衣襟,中国港、台地区拿去演时叫做《边城烈火》,我就忍不住问:“谁的边城?”参观完以后,踱出堡墙,外面广场上正有美国海军陆战队在进行某项交接仪式,许多人围观,忽然军乐队奏响美国国歌,一时间谁是美国人谁是外国客泾渭分明——凡肃立的定是美国人,而仍在拍照或漫步的准是外国游客,我见晓东也闻乐肃然,才想起他已入了美籍。
到一家酒吧喝鸡尾酒小憩,我跟晓东漫谈,说起《红楼梦》里的姽婳将军林四娘,一位王爷宠姬,当那恒王所辖的青州被“绿林”、“赤眉”围困,她率一支女兵出城血战,最后也是全军覆灭,这是明末清初的事情,书里通过贾政口中讲出,贾政并命贾宝玉和贾环各赋诗一首,贾宝玉积极应命,竟赋成长篇歌行,居然缠绵悱恻,颂赞有加。我说这段写在第七十八回里的情节,历来争论颇多,比如把贾宝玉定位于反封建正统的“新人”了,那怎么解释他对林四娘这样的效忠封建政权的女子的歌颂?有的论者就说贾宝玉是糊弄贾政,同回他写的《芙蓉女儿诔》才是他真正的心声;有的论者则分析出,其实林四娘当时迎战的是南下的清兵,只是碍于文字狱的威胁,曹雪芹才不得不使用曲笔遮掩,这一段文字其实正反映出作者反清复明的政治理念。晓东理解我为什么议论及此,就说,对美国的历史他也是慢慢地才有所理解,比如阿拉莫之役,不能机械地从概念出发,去衡量其是非,尤其不能从今天的世界政治格局,反过去评价当年的人与事。当年从欧洲移民到这片蛮荒之地的白人,大都是些穷人甚至犯人,他们作为牛仔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悟出最宝贵的是个人自由与群体自治,他们当时是被墨西哥皇权压迫的,电影《阿拉莫》就通过几个人物,特别表达了这样的意蕴:一些宗教信仰和个人志趣以及性格都差异甚大的男子,却在追求自由的同一目标下同生共死,开辟新境。晓东说《红楼梦》里的林四娘,以及贾宝玉对她的歌颂,恐怕也需要放在具体的历史语境里,才能获得合理的诠释。
如今的阿拉莫古堡里树木成林,繁花盛开。有一种高大的灌木,开放着厚瓣白花,晓东告诉我那是番石榴花。回国后我常常想起阿拉莫的番石榴花,我和晓东进行的有趣讨论,正如那怒放的花朵,有希望结出饱满的果实来。
6.石破天惊少一门
我在哥大的讲座结束后,邀请方华美协进社人文学会双主席之一汪班先生作总结发言。汪先生来自台湾,在美国多年,是华美协进社的资深教师,他中、英文都好,能够双语教学,而且对中国的琴棋书画都有研究,在京剧昆曲方面更是通家,能粉墨登场,唱腔做工,可与专业演员媲美。
汪班先生说我的两场四小时演讲,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石破天惊。对这样的评价,我是否应该立即谦辞?我自己把这样的赞扬报道出来是否狂妄?冷静下来回想,我觉得就那天演讲赢得的反响而言,确实可以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其实用北京土话概括,两个字就够:震了!
这当然会引出反对我赴美揭红的那些人士的更大反感和忧虑,这岂不是明摆着我把美国那边的听众误导了吗?我只好再次告诉大家,那边的听众没有任何人期待我去引导,对《红楼梦》原有自己看法的人,他或许会通过听我的演讲,去调整他的思路,或许仅仅是觉得多了一种参照;对《红楼梦》原来不甚了了的人,他也不会得出“《红楼梦》就是这样”的结论,他会产生去聆听更多种解析的愿望;而最根本的是,人们听后会产生去找《红楼梦》来读的冲动,而绝不会出现“啊,那就用不着去读原著了”的想法。
总体而言,美国那边的学术气氛,是特别欢迎个性化的研究,鼓励出新,宽容颠覆,如果你宣布你的观点“正确”、“稳妥”,是“真理”、“方向”,而且你演讲是要“正导”他们,并且充满对异己“邪说”的批判与“警惕被某人误导”的劝谕,那么,他们去聆听的兴趣一定大减。我去后问邀请方:“是谁向你们推荐我的?”回答竟是:“那些强烈反对你的人。”他们说,本来也不清楚中国中央电视台有多少频道,10频道是不对国外的,他们看不到,《百家讲坛》节目更无从知晓,但我的《揭秘红楼梦》系列讲座,引出的“围殴”、“口水战”被广泛报道,特别是境外一些传媒不但报道还对这件事予以评论,他们才知道原来我有这么个《揭秘》系列,反对者竟气愤到宣布我“不能到电视台去讲”,“是对社会文化的混乱”、“扰乱了文学艺术研究的方向”,这就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于是设法找到光盘和书,看了才知道我的研究果然很个性化,而且富于趣味性,觉得很适合他们的讲座,因为他们举办的讲座不是针对学界的,是一种向普通美国人推介中国传统文化的休闲性周末活动,目的也并不是向美国人宣传“如何正确无误地理解《红楼梦》”,而是意在以通俗生动的演讲内容,让一般美国人知道“中国有个伟大的作家曹雪芹写了部伟大的小说《红楼梦》”。
“石破天惊”只不过是形容我的演讲角度奇特、内容新颖、表达富于刺激性罢了。我只能用中文演讲,因此那天来听的论身份虽然基本上全是美国籍或绿卡持有者,却满场一片黑发黑眼,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只有寥寥几位,而且其中一个小伙子还中途悄然退场。这就说明,我的“石破天惊”尚缺一门,那就是外语门。如果我能不依赖翻译,自己同时用流利的中文和同样流利的英文把要讲的内容生动呈现,那效果才会是满局的“石破天惊”。
华美协进社社长江芷若、副社长贾楠女士都是白人妇女,我写出的是她们为自己取的汉名,她们能说一点中文,但跟我进行深度交谈,就感到困难,也无法阅读我的两本《揭秘》,她们表示,华美协进会亟待开办那样的讲座,就是演讲者在中、英文方面都有相当造诣,能够兼顾母语为中文和母语为英文的两种听众,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介绍出来。
像夏志清先生那样的学贯中西的学者,后继有人。原来是台湾、香港地区赴美的学者在美国各大学的东亚系里占据不少教席,担任系主任,现在,大陆过去的学者渐渐脱颖而出,双语人才越来越多,有的已成为美国名牌大学的终身教授,担当系主任的工作也驾轻就熟。大陆这边能过去以双语推介中国文化的人才,也在逐步涌现。我深知自己仅仅是一个在美国弘扬《红楼梦》的过渡性人物,仿佛一滴雨水,落入大海,微不足道。真正能使中国文化让更多美国人,特别是那边主流族群感到“石破天惊”的演讲者,快准备出发吧!
7.维基基海滩赏诗
和L君同往夏威夷一游,老友梅兄送我们到机场,领登机牌前,他把一个纸袋递给我,脸上现出顽皮的微笑,嘱咐我:“到了那边再看,在海滩上慢慢看,”
从纽约先飞洛杉矶,再转机飞往檀香山,行程要十个小时,飞行中阅读是最佳消磨方式,我要读那纸袋里的东西,L君递给我一本书,劝我还是遵梅兄之嘱,到海滩再探究竟,我就捧读他给我的那本法国小说《幽灵》,据说在法国是畅销小说,译文也颇流利,但我读来只觉得是无病呻吟、故弄玄虚,昏昏然,也好,迷迷瞪瞪地,不知不觉,飞机已降落到跑道上。
夏威夷跟我想象的很不一样。我以为那里很热,带了不少恤衫,谁知平均气温多在二十五度上下,时有小阵雨,外套还是少不了的。我以为可以用“天然金沙滩,翻飞银海鸥”来形容那里的海滨风光,却原来那是火山岛,海滩本来全是被岩浆烧焦过的黑石头黑沙子,现在所看到的金色白色沙滩,全是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沙子铺敷的;因为全境长期禁止捕鱼,近海生态特殊,并无海鸥飞翔,所看到的鸟类,大多是鸽子;我以为它已接近南太平洋,热带植被中必然多蛇,我最怕的就是蛇,自备了蛇药,但导游告诉我们:“这些火山岛全无蛇,如果说有,那只有两条,一条在动物园里,一条就在你们眼前——我,地头蛇啊!”我原以为夏威夷州花必是一种很特殊的热带花卉,没想到却是北京常见到的木芙蓉,或者叫朱锦牡丹……
但夏威夷确有一种令人心醉神迷的风韵。那里的土著以黑为贵,以胖为美,人们见面互道“阿罗哈”,无论是柔曼的吉他旋律,还是豪放的草裙舞,都传递给你充沛的善意与天真。
我们下榻的宾馆离著名的维基基海滩很近,散步过去,租两把躺椅一把遮阳伞,在免费的冰桶里放两瓶饮料,一身泳装,日光浴、海水浴交替进行,真是神仙般快活。我带去了梅兄给我的纸袋,靠在躺椅上,抽出了里面的东西,原来是一册纽约出版的中文《今周刊》,于是发现,有一整页刊登着与我有关的古体诗。
我赴美前,《北京晚报》已经刊载了周汝昌先生的《诗赠心武兄赴美宣演红学》:“前度英伦盛讲红,又从美土畅芹风。太平洋展朱楼晓,纽约城敷绛帐崇。十四经书华夏重,三千世界性灵通。芳园本是秦人舍,真事难瞒警梦中。”《今周刊》将其刊出,重读仍很感动。但让我惊讶和更加感动的,是在周老的诗后面,《今周刊》一连刊登了四首步周韵的和诗。第一首就是梅兄振才的:“百载探研似火红,喜看秦学掀旋风。轻摇扇轴千疑释,绽放百花四海崇。冷对群攻犹磊落,难为自说总圆通。问君可有三春梦,幻入金陵情榜中。”还有刘邦禄先生的:“锲而不舍探芹红,当代宗师德可风。十杰文坛登榜首,一番秦论踞高崇。揭穿幻像真容貌,点破玄关障路通。三十六篇纾梦惑,薪传精髓出其中。”陈奕然先生的和诗则是:“劫后文坛一炮红,长街轻拂鼓楼风。坚冰打破神碑倒,传统回归儒学崇。真事隐身凭揭秘,太虚幻境费穷通。阿瞒梦话能瞒众,还赖高人点醒中。”罗子觉先生和诗:“忽闻美协艺花红,纽约重吹讲学风。芹老锦心千载耀,刘郎绣口万侨崇。红楼梦觉云烟散,碧血书成警幻通。嗟我息迟无耳福,不惭敬和佩胸中。”
除了步周老韵的和诗外,还有七首诗也是鼓励我的,其中周荣先生《聆“红楼揭秘”感呈刘心武先生》:“别开生面上层楼,秘揭兴衰话石头。百载繁华皆是梦,一朝零落不胜愁。独特扇轴论人物,妙析玄机证壑丘。文海千波红学浪,新帆风满正争流。”赵振新先生《无题》:“早有才名动九州,伤痕文学创潮流。红楼今又开生面,攀向层楼最上头。”
我在演讲中说,秦可卿于我来说好比是折扇的扇轴,从她入手,甩开后便可见《红楼梦》全扇。几位鼓励者诗中都引用了此意,实乃知音。
当然,我深知,这些人士,有的是老友,有的是新识,有的尚未谋面,都属于我的“粉丝”,有的更取一特称叫“柳丝”;人做事需要扶持,出成果需要鼓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人至少需要三个人帮,国内海外皆有我揭秘《红楼梦》的“柳丝”,是我的福分。但我也知道,恨不得把我“撕成两半”的人士,也大有人在,国内见识过,海外未遇到,却未必没有,对于他们,我要说,难为他们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那么强烈的情感来对付我,凡他们抨击里的含有学术价值的那些成分,我都会认真考虑,但凡那些属于造谣污蔑人身攻击的话语,我就只能是付之一笑,我祝他们健康快乐,不要因为对我生气而伤身废事。
赏完那些诗,朝海上望去,只见翻卷的海涛里,冲浪健儿正在灵活而刚强地上下旋跃,就觉得,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永不退缩的弄潮儿!
奥斯汀小木屋
真的很小。一栋袖珍住宅。门廊刚好能放下一张小桌两把椅子。进门是很小的玄关。右手是卧室,一张双人床和床上的一对大方枕,溢满参观者的视觉,其他事物似乎都谦卑地贴紧了墙壁。左手是书房,从当中的圆桌可以想见,那也兼餐厅的功能。左右房间都有两道小门,分别通向也以小门沟通的厨房、卫生间和勉强算得是起居室的小小空间。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壁纸色彩雅致,点缀各处的挂像、图画、小摆设恰到好处。宅外树木,花坛规整,玫瑰盛开。温馨,宁静,散发出知足长乐的小资情调。
这座古旧的小木屋仿佛一部短篇小说,讲述着一个并不复杂,然而饶有趣味的故事,它自成体系,回旋圆通,开篇简捷,结束得干脆利落。
这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欧·亨利的故居。居如其文,文如其居。欧·亨利是短篇小说大王。他在这栋故居中的经历,是他生命中的一部短篇。
“啊,欧·亨利呀,”Y笑着跟我说,“算不上伟大的作家吧!”Y先生是那种眼光很高的人士,他有一个思维定势,就是作家都应该是最高尚最完美的人,伟大的作家必得有伟大的作品,而伟大的作品必得是长篇小说,而且还应该是长篇三部曲或更多部的大系列的史诗,这些作品必得“无愧于所生活的时代”,成为“民族灵魂的教科书”。
Y先生的观点当然很高明,但是,拿来衡量欧·亨利,就出了偏差。
欧·亨利住在我上面所说的那栋小木屋的时候,实在还只是一个平凡甚至猥琐的小市民。那栋小木屋在得克萨斯州首府奥斯汀市区的边缘。他住在那里面时还没有想出欧·亨利这个笔名,他那时候叫威尔·西德尼·波特,实际上从法律上说他一直是这么一个名字。他那时曾在一家银行当出纳员。他爱好文学,他在平庸的生活流程里,突然冒起了一朵令周围人们惊诧的浪花——他收购了一本《滚石》周刊,在上面发表自己的幽默小说。静水生波,必遭猜忌。恰在那前后,银行发现短缺了一笔现金,于是他被控贪污。他就躲到中美洲的洪都拉斯去了。现在奥斯汀小木屋书房的墙上,还挂着他和妻子女儿紧紧依偎的合影,他在流亡期间挂念她们,应该是梦中多次回到小木屋里,鼻息里全是熟悉的亲人气味。得到妻子病危的消息后,他忍不住返回奥斯汀,照顾妻子直到第二年她病故。也许是出于人道的考虑,在他妻子丧事完毕后,司法部门才将他逮捕。他究竟是否真地贪污了那笔现金?关于他的几种传记资料说法不一。他也没有坚持申辩。在监狱里,因为他曾当过药剂师,算有一技之长,被分派到监狱医院工作,待遇相对比较宽松,他就在那时开始以欧·亨利的笔名往外投寄短篇小说,没想到竟被著名的杂志刊发,立即引起读者和评论家注意,后来他被提前释放,那以后他定居纽约,开始了职业写作。按说他是应该吃第二道官司的,因为欧·亨利并非他杜撰的一个名字,而是他在监狱里常常使用的一部法国药典的作者的署名,他分明是侵犯了那位法国人的著作权,但是无人追究,也就逍遥法外,到今天世上有几个人知道编著药典的法国人欧·亨利?却有无数人知道美国有个短篇小说大王欧·亨利。
欧·亨利的人生不完美。他的人格也不完美。他的创作也不完美。他写过一部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内容不错,写美国财团对某虚拟的中美洲国家的百般控制残酷掠夺,但从艺术上衡量,则乏善可陈。他确实难称伟大。但世界、人类应该摆脱“唯伟大是从”的思维格局。伟大固然是一种不可忽略的存在,但是否一定要对之敬仰追随,则尚需冷静地分析,明智地抉择。而不那么伟大,不完美,但却是坚实有益的事物,尽管有时候夹泥带水,远观近看都平实无奇,倒很可能经过我们的理性梳理、情感涤荡,被时间证明是可以久远亲近的好东西。
我和Y君茶话时,常争论批评的标准问题。我主张“多元规矩”。就是首先要承认文学创作可以是多元取向。然后,针对不同的元,取用不同的规矩来衡量其方圆。比如有的作家他自觉进入“宏大叙事”的一元,写长篇小说,三部曲或更大的系列,试图构成“时代史诗”或“民族心史”,那么,你就对他拿出一套相应的规矩,来评判他究竟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并不是凡长篇必优于短篇。短篇小说从体裁上自是一元。一部短篇小说或许确实难敌一部长篇小说,但若是专写短篇小说而积累到一定程度,其栽种的文学树林所构成的审美绿萌,就未必不敌长篇小说的树冠,甚至还会比三部曲什么的更具久远的审美价值。当然,衡量专写短篇小说或以短篇小说见长的作家的创作,就要另拿出一套规矩来量其方圆。
近年来中国大陆文坛长篇小说超常繁荣。小小说也颇兴盛。中篇小说且不论,因为我们常说的中篇小说,那样的篇幅,在国外一般也就都归于长篇小说范畴,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也往往就算长篇小说。典型的短篇小说,也就是三千字到万把字,特别是五千字上下的短篇小说,尽管各类文学杂志上也总在刊载,不过无论就在读者中的影响,还是评论界的重视两方面来看,就还都输文采、逊风骚。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其构思之精巧,常被世人称道,尤其是那往往令人拍案叫绝的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戛然而止,余音绕梁,似完未了,掩卷味浓。这种结尾之妙,当然值得借鉴,但是我以为其开篇的技巧,也同样值得学习。我们现在的短篇小说,开篇往往不是过分平实,就是故弄玄虚,让人或者觉得寡味,或者感到麻烦,因此吸不住读者眼球,牵不住读者思绪。欧·亨利却能开篇头几句就把读者吸引住。比如《牧场上的博皮普夫人》的开头:“埃伦姑妈,”奥克塔维亚把她的黑色小山羊皮手套轻轻地扔向窗台上那只端庄的波斯猫,快活地说,“我成了叫花子啦。”——劈头便是动作,两个人物包括一只猫同时出场,并且立刻有了悬念:奥克塔维亚为什么成了叫花子?《嘹亮的号角》的开头:“这篇故事的一半儿可以在警察局的档案里找到,另一半儿则存在一家报馆的营业室里。”一读这两句,读者的好奇心便被提升起来。《就医记》开头一句则是:“于是,我去找大夫了。”给读者的感觉,仿佛在“于是”前,有些话被删除了,那是作者为尊重读者而采取了“少废话,快扣题”的明快叙事。除了“豹头”和“凤尾”,短篇小说中段的叙事技巧,欧·亨利也是非常讲究的,那“龙身”或云中隐现,或翻转自如,该粗放的地方一带而过,该细致的地方针脚密缝,写对话简洁生动,夹议论幽默生风。重读他一些小说后再回想在奥斯汀参观其故居的情景,越发觉得那小木屋构成了一种“小中见大”的象征。
欧·亨利成名后一直定居纽约。我在纽约打听有没有他的故居,不得要领。他48岁病逝于纽约。他入狱获释后似乎再没有去过奥斯汀,其实他诞生地也不是得州奥斯汀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格林斯波罗镇。奥斯汀小木屋是他生命中一段暗淡期的小巢。他留存下来的短篇小说主要是写中下层美国人在生活中的挣扎,他探讨的是人性,他寄希望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体谅、相濡以沫和利他感恩,就气象而言,确实还很难称是“无愧于一个时代的伟大记录”或“美国民族的灵歌心史”,但当我伫立在奥斯汀小木屋他那张陈旧的写字台前,想到他那时心怀文学梦而八字没一撇,却后来毕竟终于蹚出了一条适合于他自己的文学之路,就觉得他人生应无愧,而我们也没有道理用“伟大”“完美”之类的规矩来衡量这样一个谦卑而温和的人间观察者与杰出的故事讲述者,去贬低他和他的短篇小说的独特价值。
天降人才,不拘一格。人写小说,不拘一体。Y君那天忽然对我说:对了,大狗可以叫,小狗也可以叫,这是俄罗斯的安东·契诃夫说的吧?我没接Y君的话茬儿,但是,我感觉到,我们正在形成共识:“大狗”和“小狗”都是这世界所需要的,问题是无论怎样的狗,要叫,就应该叫得响亮动听。
白夜节的狂欢
我深深迷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中篇小说《白夜》,以及苏联时期据之改编拍摄的影片,前些年写过《边缘有光》一文,抒发从青春期一直延续下来的内心情愫——坚信平凡中蕴涵着生命本体的价值、社会边缘依然有善美之光的照耀。
2007年6月23日,我终于来到了圣·彼得堡,经历了那里每年最长的一个白夜。
那天上、下午参观了好几处名胜古迹,感觉圣·彼得堡整体上比莫斯科完美,其古典的城市天际轮廓线没有被突兀的现代派摩天楼破坏,涅瓦河的倒影仍保持着典雅的诗意。但是颇惊讶其街道上的清净,车辆行人稀少,有些街区河段给人一种风景画的感觉,与莫斯科大异其趣。
白夜无需等待。所谓白夜,就是一直黑不了天。到以撒金顶大教堂后面看过尼古拉一世铜雕,手表显示已是21点40;转过那大教堂,再细赏青铜骑士,也就是彼得大帝跃马踏蛇的铜雕,不知不觉已过22点。天空无云,太阳不知降落何处,却依然满眼景物,不能说一派光明,却毫无夜幕可言。置身其中,陀氏小说和影片里的白夜,都成了旧梦,唯有此刻此地,是可触摸的新诗。
往涅瓦河边走去,只见一些青年人在河边游动,有活泼的笑声传来。走近了,发现他们有的身披彩带,排列起来拍照,有的男青年手捏啤酒瓶,脸颊红红,似乎有些害羞地扬脖喝酒。原来这一天也是成人节,他们以种种方式宣布自己已经不再是幼稚的存在,而获得了成年人的权益,当然,也从此承担起成年人的公民义务。
涅瓦河里的喷泉射出一排高高的水柱。试射的烟花初绽艳容。路过了几辆电视转播设备车,朝冬宫广场那边眺望,竖起的几块巨大的屏幕上,已经有晃动的彩色光影。知道这是白夜节,从23点开始,那里将有盛大的演出,人们可以自由观赏。
我和几个朋友,打算届时也去看演出。还有一些时间,相约到涅瓦大街一家当年普希金常去的咖啡馆喝咖啡,据说那里面还有他的蜡像,可以合影留念。
刚进入涅瓦大街,眼前的景象就把我们惊呆了!满街是人,不仅人行道上人流如织,街心上也全是涌向冬宫广场的男女老幼,我们逆流而动,极为困难,好不容易找到那家咖啡馆,没想到早挂出客满免进的告示。只好另进了一家,也好不容易才找到座位。从座位望出去,街上的人流更如过江之鲫。白天这些人都在哪儿呢?此刻只觉得似魔术中的场面,谁一下子把整个彼得堡的人全变到街市上了啊?
怕太晚了挤不进冬宫广场,匆匆喝完咖啡,我们出得咖啡馆,打算随人流而去。谁知我们停在门口根本就动不了窝。人潮汹涌,无人组织,却并不混乱。有些人挥舞着俄罗斯三色旗,有些人举着双头鹰的国徽,许多人自发地高喊;“到露西亚!到露西亚!”就像俄罗斯把中国翻译为“契丹”并不准确一样,我们把它翻译成“俄罗斯”其实不如更准确地称之为“露西亚”。“到露西亚”就是“俄罗斯万岁”的意思。还有大群的年轻人一波一波地高呼:“彼杰拉!彼杰拉!”喊的是圣·彼得堡的昵称。那些急速晃过的面容,那些阵发的俄语呼喊,是白夜狂欢节赐予我的不灭记忆。想到陀氏笔下的罪与罚,阿芙乐尔号炮声所引发的连锁巨变,二战时期德军围城使众多市民死于饥馑,萧斯塔柯维奇围城中谱出的第五交响曲,阿赫马托娃的持续困境与她少而精的诗作,以及城市的易名和新流行曲《嫁人就要嫁普京》……多少代人在这座城市的白夜里痛苦过、欢乐过、牺牲过、憧憬过啊,婉转曲折,惊心动魄,故事太多,变化真大,但却有其永恒不变的群体情愫——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脚下的这座城市,人与土地,生命与传统,交会出动人的圣乐。
我们最后没有去冬宫广场,回到酒店看电视转播。听不懂那些解说和随机采访,但涅瓦大街上所获得的印象心得,被进一步深化。我们的心灵中都有高纬度地带,愿那区域都有如此令自己和别人都感动的白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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