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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

_11 冯梦龙(明)
从此到诸葛亮去世为止,夷人不曾再反叛。
[冯评译文]
《晋史》记载,桓温伐蜀的时候,诸葛孔明当年的小史官还活着,年纪已经一百七十岁了。桓温问道:“诸葛公有什么过人之处吗?”史官回答说:“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桓温就表现出有点踌躇志满的样子。
史官停了一会儿又补充说:“但是从诸葛公以后,便不曾见过有像他那般妥当的人了。”,桓温这才惭愧心服。
凡事只难得“妥当”,这两个字正是孔明的知己。
123、高拱
【原文】
隆庆中,贵州土官安国亨、安智各起兵仇杀,抚臣以叛逆闻。动兵征剿,弗获,且将成乱。新抚阮文中将行,谒高相拱。拱语曰:“安国亨本为群奸拨置,仇杀安信,致信母疏穷、兄安智怀恨报复。其交恶互讦,总出仇口,难凭。抚台偏信智,故国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夫叛逆者,谓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杀,于朝廷何与?纵拘提不出,亦只违拗而已,乃遂奏轻兵掩杀,夷民肯束手就戮乎?虽各有残伤,亦未闻国亨有领兵拒战之迹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务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闻。乃生事悻功者,又以小为大,以虚为实。始则甚言之,以为邀功张本;终则激成之,以实已之前说,是岂为国之忠乎![边批,说尽时弊。]君廉得其实,宜虚心平气处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杀与夫违拗之罪,则彼必出身听理;一出身听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当无不服。斯国法之正,天理之公也。今之仕者,每好于前官事务有增加,以见风采。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为,君其勉之!”
阮至贵密访,果如拱言。
乃开以五事,一责令国亨献出拨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赔偿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穷母子,一削夺宣慰职衔,与伊男权替,一从重罚以惩其恶。而国亨见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军门诱而杀之,[边批:真情。]拥兵如故,终不赴勘,而上疏辨冤。阮狃于浮议,复上疏请剿,拱念剿则非计,不剿则损威,乃授意于兵部,题覆得请,以吏科给事贾三近往勘。[边批:赖有此活法。]
国亨闻科官奉命来勘,喜曰:“吾系听勘人,军门必不敢杀我,我乃可以自明矣。”于是出群奸而赴省听审,五事皆如命,愿罚银三万五千两自赎。安智犹不从,阮治其用事拨置之人,始伏。智亦革管事,随母安插。科官未到,而事已定矣。
[冯述评]
国家于土司,以戎索羁縻之耳,原与内地不同。彼世享富贵,无故思叛,理必不然。皆当事者或浚削,或慢残,或处置失当,激而成之。反尚可原,况未必反乎?如安国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为主持,势必用兵;即使幸而获捷,而竭数省之兵粮,以胜一自相仇杀之夷人,甚无谓也。呜呼!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译文】
明穆宗隆庆年间,贵州土官(管领苗蛮地方的官,由土人世袭)安国亨、安智互相起兵仇杀,当地巡抚以叛逆的罪名奏报,于是率兵征伐,但又捉不到人,就要造成祸害了。
新巡抚阮文中(南昌人,字用和)上任前,先去拜见丞相高拱(新郑人,字肃卿)。
高拱说:“安国亨本来是被奸臣拔擢为官的,为了私仇而杀害安智的弟弟安信,致使安信的母亲穷困不堪。安智怀恨报仇,他们之间关系恶劣,互相攻讦,出口都是仇恨的话,很难判断谁是谁非。但巡抚偏向安信、安智,所以国亨疑虑恐惧,不服拘捕;于是以叛逆的罪名奏报上来。什么是叛逆?是侵犯朝廷。如今夷狄自相仇杀,和朝廷有什么关系?纵然不服拘捕,也只是违逆而已,却奏报朝廷,以军队去袭击他们,夷民怎么肯束手就死呢?虽然各有伤残,然而从未听说安国享有领兵抵抗的事。而一定要以叛乱来加罪于他,也太过分了。为人臣的专力于欺骗蒙蔽,地方上有事隐匿不报,就挑动事端想得到非份的功劳;又把小事说成大事,把虚无说为事实。开始的时候把事态说得很严重,以便邀功,同时为将来预留余地;最后极力促成其反叛情节,以证实自己先前所说的话。这难道就是对国家尽忠吗?你确实有廉洁的美德,应平心静气去处理这件事。尽量不要给安叛逆的罪名,改为仇杀和违逆之罪,那他们一定会站出来辩驳、听从判决;只要人一站出来,是不是叛变的情形自然就清楚了。只判处他仇杀和违逆的罪,必然没有不服的。这才算是国法平正,天理公平。如今一些做官的人,往往喜欢把前任官吏所上报的事态说得更加严重,以表现自己的干练。这是小丈夫的作为,不是正道人士所该做的。你好好自为之吧!”
阮文中到贵州以后,私下探访,果然都像高拱说的一样。
于是公布五项处理办法:一,责令安国亨献出安置职务的人犯;二,依照夷人的习俗,赔偿安信等人的性命;三,命令划分土地安插穷困的安智母子;四,削夺土司的职衔与其儿子世袭的权利;五,从重处罚,以严惩恶行。
但是安国亨见安智还住在省城里,心中更加疑惧,怕统兵官吏诱杀他。所以依旧拥兵,不服审判,并上疏辩解冤屈。阮文中被众议所迫,又上疏请求用兵征伐。
高拱心想征伐实在不是好办法,不征伐却又损害国家威严,于是暗中指示兵部,请吏部给事中(稽察衙门政事的官)贾三出面去审判这件案子。
安国亨听说有官吏奉命来审判,而不是军队来清剿,很高兴地说:“我是听审的证人,统兵官一定不敢杀我,我可以自己说明事情的经过。”于是赶出奸臣,亲自到省府听审。五件事都一一照办,并愿意罚银三万五千两赎罪。
安智还不肯听从,阮文中又处理了那些拔擢安国亨的奸臣,安智才顺服了,也被革除管事之职,听任母亲安排。朝廷的官吏还没到,乱事已经便平定了。
[冯评译文]
国家对于土司,都用夷人的法令来牵制约束他们,原来就和内地不同。他们世世代代享受富贵,一定没有无故叛变的道理。很多时候都是当事者造成的。有的削夺,有的残害,有的处理不当,才会促成乱事。反叛尚可原谅,何况未必是反叛呢?像安国亨这件事,如果不是高拱尽力主张不用兵,势必引起战争。即使幸而战胜,但是用尽数省的兵粮,去打赢自相仇杀的夷人,也没有什么意义。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怎能不怀念高拱先生呢。
124、郭绪
【原文】
孝宗朝,云南思叠梗化,守臣议剿。司马马公疏:“今中外疲困,灾异叠仍,何以用兵?宜遣京朝官往谕之。”倪文毅公言:“用兵之法,不足示之有余。如公之言,得无示弱于天下,且使思叠闻而轻我乎?遣朝官谕之,固善;若谕之不从,则策窘矣。不如姑遣藩臣有威望者以往,彼当自服;俟不服,议剿未晚也。”乃简参议郭公绪及按察曹副使玉以往。旬余抵金齿,参将卢和统军距所据地二程许,而次遣人持檄往谕,皆被拘。卢还军至千崖,遇公,语其故,且戒勿迫。公曰:“吾受国恩,报称正在此。如公言,若臣节何?昔苏武入匈奴十九年尚得生还,况此夷非匈奴比;万一不还,亦份内事也。”或谓公曰:“苏君以黑发去,白发还;君今白矣,将以黑还乎?”公正色不答。是日,曹引疾,公单骑从数人行,旬日至南甸。路险不可骑,乃批荆徒步,绳挽以登。又旬日,至一大泽,戛都土官以象舆来,公乘之,上雾下沙,晦淖迷踬,而君行愈力。又旬日,至孟濑,去金沙江仅一舍,公遣官持檄过江,谕以朝廷招来之意。夷人相顾惊曰:“中国官亦到此乎?”即发夷兵率象马数万,夜过江,抵君所,长槊劲弩,环之数重,有译者泣报曰:“贼刻日且焚杀矣。”公叱曰:“尔敢为间耶?”因拔剑指曰:“来日渡江,敢复言者,斩!”叠既见檄,谕祸福明甚,又闻公志决,即遣酋长数辈来受令,及馈土物,公悉却去,邀思叠面语。先叙其劳,次伸其冤,然后责其叛,闻者皆俯伏泣下,请归侵地,公许之。皆稽首称万寿,欢声动地。公因诘卢参将先所遣人,出以归公。卢得公报,驰至,则已撤兵归地矣。
[冯述评]
才如郭绪,不负倪公任使。然是役纪录,止晋一阶。而缅功、罗防功,横杀无辜,辄得封荫。呜呼!事至季世,不唯立功者难,虽善论功者亦难矣!
【译文】
明孝宗时,云南思叠不服教化,守臣决议起兵讨伐。
司马马公上疏说:“当今中外疲困,灾祸频仍,怎可用兵?应当派遣京师的官吏前去告谕他们。”
倪文毅公(倪岳,字舜咨,谥文毅)说:“用兵的方法,在兵力不足时要表现得很充足。如马公所言,岂不是向天下表示自己弱小,而且使思叠听到了反而轻视我们。派朝廷的官吏去告谕他们固然很好,但如果他们不肯顺从,这个计策就行不通了。不如先派有威望的布政使前去,他们应该就会顺从;等不顺从时再讨伐也不迟。”
于是朝廷选派参议(布政司中有参政、参议)郭绪(太康人,字继业)及按察副使(一省的司法长官)曹玉(嘉祥人,字廷美)前往。
十几天后抵达金齿(蛮族名,今云南省保山县治)。副将卢和率军前进两里多后停下来,然后派人拿军文书前去告谕,结果都被思叠拘禁起来。卢和还军到千崖遇见郭绪,说明事情的经过,并警告郭绪不要靠近。
郭绪说:“我蒙受朝廷的恩惠,现在正是报答的时候。如你所言,做臣子的还有什么节操呢?从前苏武进入匈奴十九年,尚能生还,何况这些夷人比不上匈奴。万一不能回来,也是份内的事。”
有人对倪岳说:“苏武黑发去白发回,你现在已经白发了,难道会以黑发回来吗?”
倪岳态度严正,没有回答。
这天,曹玉称疾,郭绪独自骑马带数名随从上路。
十天后,郭绪到南甸(云南省武定县东)。山路险绝,不可骑马,于是披荆斩棘,徒步而行,挽绳前进。
又过十天,遇到一个大泽,郭绪骑着土人的象舆。地上烟雾弥漫,地下泥淖难行,而郭绪更努力前进。
又过十天,到了孟濑,离金沙江只有三十里了。郭绪派官员拿着文书过江,告谕他们朝廷有招抚的诚意。
夷人相顾失色,说:“中国的官也来到这里了吗?”
出动夷兵率领数万象、马,半夜渡江到郭绪的住地,长矛、弓箭环绕了好几重。
有翻译的人哭着报告说:“贼兵立刻就要杀过来了。”
郭绪大声叱责道:“你还敢挑拨离间吗?”又拔剑指着那个人说:“一会儿渡江,有敢再如此说的人处斩!”
思叠看到告谕的文书,是祸是福非常清楚;又听说郭绪的心意已决,就派数名酋长来接受诏令,并赠送土产。郭绪命令他们回去,只邀思叠前来面谈。
同思叠见面以后,先慰问他的劳苦,再为他伸冤,最后责备他叛变。听到这话的人都感动得哭泣跪拜,请求归还所侵占的土地,郭绪一一应许,他们都叩头称万岁,声动天地。郭绪问起卢副将所派来的人,同意都放回来。
卢和接到郭绪的讯息即刻赶到,而思叠已经撤兵回去了。
[冯评译文]
像郭绪这样的才能、胆识和毅力,绝不辜负倪公的赏识委任。但是这次的功绩,郭绪却只晋升了一级,而在别的战役里,其他官吏杀死很多无辜的人,却得到封赏,甚且庇荫子孙。唉!在末代之际,不只立功的人难得,连善于论叙功绩的人也很难得啊。
125、吴惠
【原文】
吴惠为桂林府知府,适义宁洞蛮结湘苗为乱。监司方议征进,请于朝。惠亟白曰:“义宁吾属地,请自招抚,不从而征之未晚。”乃从十余人,肩舆入洞。洞绝险,山石攒起如剑戟,华人不能置足,徭人则腾跣上下若飞。闻桂林太守到,启于魁,得入。惠告曰:“吾,若属父母,欲来相活,无他。”众唯唯,因反覆陈顺逆。其魁感泣,留惠数日,历观屯堡形势。数千人卫出境,宰羊豕境上。惠曰:“善为之,无遗后悔。”数千人皆投刀拜,誓不反。归报监司,遂罢兵。明年,武冈州盗起,宣言推义宁洞主为帅。监司咸罪惠,惠曰:“郡主抚,监司主征,蛮夷反覆,吾任其咎。”复遣人至义宁,义宁徭从山顶觇得惠使,具明武冈之冤。监司大惭,武冈盗因不振。义宁人德惠如父母,迄惠在桂林,无敢有骚窃境上者。
【译文】
明朝人吴惠(吴县人,字孟仁)任桂林府知府时,适逢义宁洞蛮结合湘苗造乱。监司(监察州郡的官)决议举兵征讨,请示朝廷。
吴惠极力表示:“义宁属于我的辖区,请让我前去招抚,如果他们不顺从再征讨未晚。”就带着十多个随从,坐轿子入洞。洞蛮盘据之处地势绝险,山石突起有如剑矛,汉人无法行进,但徭人却可赤足上下跳跃如飞。
他们听说桂林太守来到,就报告酋长,吴惠才得以进入。吴惠告诉他们说:“我就像是你们的父母,想来救你们,没有恶意。”众人唯唯应诺。
吴惠接着反复讲述顺从与叛逆的后果。酋长非常感动,留吴惠住了几天,参观他们屯兵堡垒的形势,又派数千人护送出境,在边境上杀羊宰猪。
吴惠说:“好好地做,以免日后悔恨。”数千人都投下兵器拜谢,发誓永不反叛。吴惠回来报告监司,朝廷因而罢兵。
第二年,武冈州盗贼窜起,宣言推举义宁洞主为主帅。监司责怪吴惠,吴惠说:“州郡主张安抚,监司主张征讨,蛮苗如果再反叛,就由我来承担罪过。”
吴惠又派人到义宁。义宁徭人从山头上看见使者到来,详细说明武冈盗贼的冤枉。监司非常惭愧。
武冈的盗贼也从此不振。
义宁人感念吴惠的恩德,视同父母。吴惠在桂林的任上,边境上从来没有人敢来骚扰。
126、龚遂
【原文】
宣帝时,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起,二千石不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龚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岁,召见,形貌短小,不副所闻。上心轻之,[边批:年貌俱不可以定人。]问:“息盗何策?”遂对曰:“海濒辽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耶,将安之也?”上改容曰:“选用贤良,固将安之。”遂曰:“臣闻治乱民如治乱绳,不可急也,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盗贼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
[冯述评]
汉制,太守皆专制一郡,生杀在手,而龚遂犹云“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况后世十羊九牧,欲冀卓异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蕲于为朝廷安民而已;今则不然,无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为罪,事定反以为功。人心脊脊思乱,谁之过与?
【译文】
汉宣帝时,渤海附近的州郡年岁饥馑,盗贼群起,俸领二千石的高官都无力制止。
宣帝要选有能力的人前往治理,丞相和御史推举龚遂可用,于是封他为渤海太守。
当时龚遂已经七十岁,宣帝召见他,见他身材短小,不如传闻的威武,心生轻视,问他用什么方法可平息盗贼。
龚遂回答说:“海滨之地距朝廷遥远,没有承受圣明的教化,当地人民被饥寒所困,但是官吏又不加以抚恤,所以才使区区小贼在潢池之中玩弄陛下的大军。如今派臣前往,是想战胜他们,还是安抚他们呢?”
宣帝感觉他可能确有本事,改变了脸色,道:“选用贤良人才,自然是想要安抚他们。”
龚遂说:“微臣听说管理乱民好似整理乱绳,不可心急,希望丞相、御史暂且不要以条文法令来约束微臣,使微臣可以不用请示,看情形便宜行事。”
宣帝答应了他。
于是龚遂乘驿马到达渤海边,郡吏听说新太守来到,带兵相迎。龚遂将他们遣回,然后下令所属的郡县,悉数罢除捉捕强盗的役吏,并且明确:凡拿锄头等耕田器具的人都是良民,官吏不得拿问;只有拿兵器的人才是盗贼。
之后龚遂单独乘车到郡府。
盗贼听到龚遂的教令,立即解散,抛弃兵器,改持锄头等耕田器具。
[冯评译文]
汉制:太守独自掌管一郡政事,生杀之权在握,而龚遂还说:“希望丞相御史不要以条文法令来约束微臣。”不象后世民少官多,还冀望会有卓越的政绩吗?
古代的优秀的官吏,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只求为朝廷安定百姓而已;而今却不是这样,无事弄得有事,小事弄成大事,发生事情不认为有罪,事情平定后反而认为有功。人心因而蠢蠢欲动,拚命想要造反,这是谁的过错呢?
127、徐敬业
【原文】
高宗时,蛮群聚为寇,讨之则不利,乃以徐敬业为刺史。彼州发卒郊迎,敬业尽令还,单骑至府,贼闻新刺史至,皆缮理以待。敬业一无所问,处分他事毕,方曰:“贼皆安在?”曰:“在南岸。”乃从一二佐吏而往,观者莫不骇愕。贼初持兵觇望,及其船中无所有,乃更闭营藏隐。敬业直入其营内,告云:“国家知汝等为贪吏所苦,非有他恶,可悉归田,后去者为贼。”唯召其魁首,责以不早降,各杖数十而遣之,境内肃然。其祖英公闻之,壮其胆略,曰:“吾不办此,然破我家者,必此儿也!”
【译文】
唐高宗时,蛮群聚集为寇,朝廷出兵讨伐往往不利,就以徐敬业(赐姓李,是李勣的孙子)为刺史。该州发兵到效外迎接,徐敬业让他们全部回去,独自骑马来到郡府。
贼寇听说新刺史到了,都严阵以待。
徐敬业一概不问,等处理过别的事以后,[眼中已无贼寇。]才说:“贼兵在哪里?”
有人回答说:“在南岸。”
徐敬业便带着两个助理官吏前去,旁观的人无不惊惧万分。
贼兵初时整兵观望,后来看见船里空无所有,就关起营门。徐敬业直接打开营门,走进贼营,告诉他们说:“国家知道你们是被贪污官吏所害,没有其他罪过,都可以回田里去,最后离开的人就真正是贼寇了。”
于是只找首领过来,责备他不早点投降,各打数十板后,遣送他们回去。[减轻责备,使他们能够接受。]
境内顿时平静下来。
他的祖父英国公李勣听到这件事,对他的胆识亦喜亦忧,说:“我从不这么冒险做事。然而将来败坏我们家的,一定是这个孩子。”
128、朱博
【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不意博应事变乃至于此。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
博为左冯翊。有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府功曹受贿,白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博笑曰:“大丈夫固时有是。冯翊欲洒卿耻,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惧,对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语,有便宜,辄记言。”因亲信之,以为耳目。禁晨夜发起部中盗贼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连守县令,久之,召见功曹,闭絜数责以禁等事,与笔札,使自记,“积受取一钱以上,无得隐匿,欺谩半言,断头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赃,大小不敢隐。博知其实,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记,遣出就职。功曹后常战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边批:大手段人。]
【译文】
汉朝人朱博(杜陵人,字子元,封阳乡侯)本来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
后来担任冀州刺史,巡行时,有数百名吏民阻在路上投诉,把官府也挤满了。主政的官吏请他暂且留在县里,接见这些投诉的人以后再出发,想观察朱博的反应。
朱博心中明白,告诉随从到外面准备车驾,车驾备好以后,朱博走到车旁,看见投诉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诉他们:想控告县丞尉的,刺吏不负责考察这种黄色绶印的官吏,必须各自到郡县去;想控告黑色绶印的官吏的,都到管辖的处所,被官吏冤枉的人民,及有关盗贼诉讼的事,都到自己所属的主政官吏处。
朱博停车裁决,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离去。吏民大惊,想不到朱博应变事情的能力如此强。朱博后来得知,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人民聚会,就将这个官吏处死。
朱博任左冯诩(京师统辖的官)时,有个长陵县的大族尚方禁,年轻时曾私通别人的妻室,被刑的痕迹还留在脸上。功曹(郡府的属吏)受赂,告诉朱博,请让尚方禁担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后,就以其他事由召见他,见他脸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问他道:“这是什么伤?”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无法隐瞒,就叩头说明。
朱博笑着说:“大丈夫一时错误发生这种事,现在冯翊想为你洗清这个耻辱,你能为本官效力吗?”
尚方禁又喜又惧,回答说:“一定尽死力报效大人。”
于是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有机会的时候就记下别人的话。此后就以他为亲信,把他当作耳目。
尚方禁每天早晚都会揭发一些盗贼及奸细,功效显著,朱博就升他为连守县令。过了很久,朱博召见功曹,关起门来责备他有关接受尚方禁贿赂的事,给他笔记让他自己记录接受的贿赂,一文钱都不能隐匿,只要有一点欺瞒就砍头。功曹非常惶恐,老老实实记下受赂的事,一点都不敢遗漏。朱博了解实情后,就当场命令他改过自新,并拔刀削毁刚才的纪录,让他回去就任原职。
功曹后来行事谨慎,不敢有失误,朱博也继续提拔他。
129、韩裒
【原文】
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为北雍州刺史。州多盗,裒至,密访之,并州中豪右也。裒阳不知,并加礼遇,[边批:如愚而后可以用之。]谓曰:“刺史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桀黠少年,尽署主帅,与分地界,盗发不获,即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皆惶惧首伏,曰:“前盗实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门曰:“凡盗,可急来首;尽今月不首者,显戳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裒取簿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
【译文】
北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任北雍州刺史。州中很多强盗,他到任后就暗中查访,发现原来是州中的豪族。韩裒假装不知情,并且很礼遇他们,对他们说:“本刺史是书生,怎么了解督察强盗的事呢,就依赖各位来共同分担这个忧患吧!”
于是请州中凶猛狡黠的青年人,让他们都担任主帅,分配给他们各自该管辖的地盘,若发生盗窃事件而不能查获,就以故意放纵论罪。
于是这些少年主帅都惶恐招认说:“以前的强盗实在是某某人。”并且把姓名都列出来。
韩裒把名单收藏起来,在州门贴上榜文说:“凡是强盗应赶紧来自首,过了这个月不来自首的,都处死刑,收录他们的妻子儿女,以赏给先自首的人做奴隶。”
于是一个月之间,盗贼都出来自首,韩裒拿着名单核对无误,于是原谅了他们的罪过,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盗贼都平息了。
130、蒲宗孟
【原文】
贼依梁山泺,县官有用长梯窥蒲苇间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贼既绝食,遂散去。
【译文】
宋朝时,盗贼据守于梁山泺。县官之中,颇有和盗匪声气相通者。蒲宗孟(新井人,字传正)任郓州知州时,下令禁止人乘小船出入梁山泺。盗贼断绝了粮食,遂各自散去。
131、吴育
【原文】
吴正肃公知蔡州。蔡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
京师有告妖贼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还报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师鞫实,告者以诬得罪。
【译文】
宋朝人吴正肃公(吴育,官至参知政事,卒谥正肃)任蔡州知州时,当时原来有很多强盗。正肃公命令人民五人组成一伍,五家组成一保,人民因而得到安定,盗贼也平息了。
京师有人告发妖贼聚集在确山。皇帝派宦官赶到蔡州,以妖贼之名逮捕了十人,使者想带兵去取人。正肃公说:“你是要借军队立威信,还是要捉妖人回去?”使者说:“只要捉妖人而已。”正肃公说:“我虽然不很聪明,但是境内聚集千余妖贼的事,怎么会不知情呢?现在如果派军队去,是更促成他们叛乱。这件事不过是乡人聚集做佛事以便利收取钱财而已。招个手就可以把他们找来。”
于是让使者住下来,每天和他一起喝酒,而私下派人把十人带来,送到京师去盘问,搞清楚了实情。告发此事的人反而被判诬告罪。
132、万观
【原文】
万观知严州。七里泷渔舟数百艘,昼渔夜窃,行旅患之。观令十艘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无复有警。
[冯述评]
能实行编甲之法,何处不可?
【译文】
明朝人万观(南昌人,字经训)任严州知州时,七里泷的渔舟数百艘,白天打渔晚上窃盗,来往旅客都很害怕。
万观命令十艘船组成一甲,划定地区让他们自己防守。从此乃不再有盗贼的警报。
[冯评译文]
编甲的方法何处不可实行呢?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不去尝试。
133、王敬则
【原文】
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敬则录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数十,使之长扫街路。久之,乃令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冯述评]
辱及亲属,亲属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举偷自代,胜用缉捕,人多多矣。
【译文】
南齐人王敬则任吴兴太守时,郡中一向很多抢夺偷窃的事。王敬则捉到一名小偷,把他的亲属叫到面前来,当面打了他数十鞭,又派他长时间打扫街道。
过了很久,再让他检举以前的小偷来顶替自己扫街。别的那些小偷恐怕被认出来,都逃走了,境内因而得到清静。
[冯评译文]
羞辱到亲属,亲属也容不了他继续当小偷。只有小偷才知道谁是小偷,要他举人出来顶替自己,胜于用捕快太多了。
134、程颢
【原文】
广济蔡河出县境,濒河不逞之民,不复治生业,专以胁取舟人钱物为事,岁必焚舟十数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类,得数十人。不复根治旧恶,分地而处之,使以挽舟为业,且察为恶者。自是境无焚舟之患。
[冯述评]
胁舟者业挽舟,使之悟絜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为真道学也。
【译文】
宋朝时,广济县的蔡河流出县境,沿岸的灾民有些不守法的,就不再从事生产,专以强索舟中旅客的财物为业,每年一定焚烧数十艘船来树立威势。明道先生(程颢)到任后,捕到一个人,便要他引出同伙数十人,不处罚他们的罪恶,只是把他们分散各地,命令他们以拉舟为业,并且调查为非作歹的人。
从此境内不再有烧船的祸患,
[冯评译文]
命令抢夺舟中旅客财物的人以拉舟为业,使他们领悟儒家矩之道,大程先生是真正的学者。
135、王德元
【原文】
王子醇枢密帅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虚实。逻者得之,索其衣缘中,获一书,乃是尽记熙河人马刍粮之数。官属皆欲支解以徇,子醇忽判杖背二十,大剌“番贼决讫放归”六字,纵之。是时适有戎兵马骑甚众,[边批:难得此便人送信。]刍粮亦富,虏人得谍书,知有备,其谋遂寝。
【译文】
明朝人王子醇(王德元,广完人)以枢密史身份镇守熙河时,西戎想入寇,先派人来偷看侦察,被巡逻的人捉到了。在他的衣缘中搜出一封信,全是记载熙河人马粮草的数目,有关官吏都主张处极刑以示众。
子醇忽然命令打他背杖二十下,并在他脸上刺了“番贼决讫放归”六字后放回去。当时边境上聚集很多西戎兵马,粮草也很丰富,可得到间谍的报告,知道明朝有备,入寇的阴谋因而作罢。
136、刘舜卿 李允则
【原文】
元丰间,刘舜卿知雄州,虏夜窃其关锁去,吏密以闻。舜卿不问,但使易其门键,大之。后数日,虏谍送盗者,并以锁至。舜卿曰:“吾未尝亡锁。”命加于门,则大数分,并盗还之。虏大惭沮,盗反得罪。
民有诉为契丹民殴伤而遁者,李允则不治,但与伤者钱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来请,答曰:“无有也。”盖他谍欲以殴人为质验,既无有,乃杀谍。
【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刘舜卿(开封人,字希元)任雄州知州。有一天晚上,关钥被偷,役吏暗中前来报告,刘舜卿也不多问,只派人把门锁改大。
几天后,有敌方奸细故意把小偷送来,同时把钥匙带到,刘舜卿说:“我不曾遗失钥匙啊。”命人拿那把钥匙去开锁,竟相差了好几分。就把小偷还给他,敌方非常惭愧,反而怪罪于小偷。
宋朝时有人控诉被契丹人殴伤,但对方逃走了。李允则(字垂范)不管,只给受伤的人二千钱。
一个月后,幽州方面来请示这件事,李允则回答说:“没有啊!”
原来契丹的其他间谍要把涉嫌殴伤人的契丹人送来作人质,既然查证无此事,就杀了原来打报告的间谍。
137、李允则
【原文】
李允则尝宴军,而甲杖库火。允则作乐饮酒不辍,少顷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笼运器甲。不浃旬,军器完足,人无知者。枢密院请劾不救火状,真宗曰:“允则必有谓,姑诘之。”对曰:“兵械所藏,儆火甚严。方宴而焚,必奸人所为。若舍宴救火,事当不测。”
[冯述评]
祥符末,内帑灾,缣帛几罄。三司使林特请和市于河外。章三上,王旦在中书悉抑之。徐曰:“琐微之帛,固应自至,奈何彰困弱于四方?”居数日,外贡骈集,受帛四百万,盖旦先以密符督之也。允则茗笼运甲,亦此意。
【译文】
李允则有次在军中宴客,正好兵器库失火。李允则依旧饮酒作乐,不久火熄了。他暗中派役吏带着公文到瀛州,用茶笼运回兵器。不到十天,兵器就充足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枢密院奏请弹劾不救火的事,真宗说:“允则一定有他的道理,姑且问问他。”李允则回答说:“收藏兵器的仓库,对火的戒备甚为严密。正在宴客时起火,一定是奸人所为。如果停止宴客去救火,可能会有意外发生。”
[冯评译文]
真宗祥符末年,宫内府库发生火灾,丝帛几乎被烧光。三司使林特(顺昌人,字士奇)奏请到河东运丝帛来调和需求。奏章上了三次,都被王旦在中书压住。王旦从容地说:“这种不足轻重的丝帛,自然有人送到,何必向天下表现自己的困乏呢?”过了几天,进贡的来了,共收了四百万匹帛。这其实是王旦事先用密函去督导的。李允则用茶笼运兵器,也就是这个用意。
138、杜紘 苏颂
【原文】
杜紘知郓州,尝有揭帜城隅,著妖言其上,期为变。州民皆震。俄而草场白昼火,盖所揭一事也,民益恐。或谓大索城中。絃笑曰:“奸计正在是,冀因吾搅扰而发,奈何堕其术中?彼无能为也!”居无何,获盗,乃奸民为妖,遂诛之。
苏颂迁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驿舍火,左右请出避火,颂不许;州兵欲入救火,亦不许,但令防卒扑灭之。初火时,郡中汹汹,谓使者有变,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赖颂不动而止。
【译文】
杜紘任郓州知州时,有人曾经在城隅高举写着妖言的旗帜,希望制造事变,州民皆震惊不已。不久,囤草的草场白昼失火,正是所写的妖言之一,人民更恐惧。有人说应该搜查全城。杜笑着说:“奸计正在此,他们希望我去打扰人民而发动事变,怎么可以中计呢?他们搞不出什么别的花样。”过不多久,捕获盗贼,正是造乱的奸民,于是将他们处死。
宋朝时苏颂升任度支判官(三司之一,掌贡赋租税的事),送契丹使者往恩州去。旅店失火,左右随从请苏颂出去避火,苏颂不肯;州兵想进来救火,苏颂也不允许,只命令守卫士卒去灭火。火灾刚发生时,郡中喧扰不已,说是使者叛变,救兵也想乘机生事。幸亏苏颂不动声色,事件才得以平息。
139、文彦博
【原文】
文潞公知成都,尝于大雪会客,夜久不罢。从卒有谇语,共拆井亭烧以御寒。军校白之,座客股栗。公徐曰:“天实寒,可拆与之。”[边批,落得做人情。]神色自若,饮宴如故。卒气沮,无以为变。明日乃究问先拆者,杖而遣之。
[冯述评]
气犹火也,挑之则发,去其薪则自熄,可以弭乱,可以息争。
苏轼通判密郡,有盗发而未获。安抚使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数十人入境捕之,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强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民诉于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悍卒闻之,颇用自安。轼徐使人招出戮之。
遇事须有此镇定力量,然识不到,则力不足。
【译文】
宋朝时文潞公(文彦博)出任成都知府,曾经在大雪的夜晚宴客许久。有些役卒颇有怨言,就一起折断井栏烧来御寒。军官禀告潞国公,座上客人都恐惧战栗。潞国公平静地慢慢说:“天气实在很冷,可以准他们折井栏烧来御寒。”他神色自如,依旧饮酒作乐。役卒的气焰受挫,就无法叛变了。第二天,潞国公才来追问谁先折井栏,罚以杖刑后把他打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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