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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安意如

_3 安意如 (当代)
  同是弃妇,《古诗十九首》里多好,坦然言道:“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既然分手就别再说想念我。你和我都要重新开始好好生活。我所钦敬的女子是卓文君式的“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即使文弱如林黛玉,亦要有“焚稿断情”的清烈,不是这样呼天抢地告父母。他不爱你,你可以选择继续爱他,然而却不能据此要求他回过头来爱你。
  可惜世间女子,习惯了痴缠。连修行了千年的白蛇,淡烟急雨中望见了那断桥上一位擎着八十四骨紫竹伞的少年,顷刻间,千年道行一朝丧,自此之后,她没有了妖的决绝,却多了人的痴缠。
  你许了他仙,他还你人的背叛。这就是生死相许的真相。
  是的,你有心去学白蛇,学她痴情不悔。可你要晓得白蛇这样的女子,轻易可学得来?她淹然百媚,已胜绝世间女子。水漫金山,她有能力抗天,抗命。关键时候她还有个生死相依的好姐妹。她被许仙所负,可是你可听到她在哭,哭告着父母啊,你们怎么将我嫁给这样的男人!
  我只知依足人的规矩,救我相公出来,拼上千年道行也在所不惜。
  身无牵挂,一心明亮。白蛇这样的女子,与其说她是在爱许仙,不如说她是要在许仙身上验证她对人世情爱的理解。
  可怜的许仙,到最后不过是一道求爱方程式。
  不知为何在读《日月》时,想起李碧华的《青蛇》,徐克的《青蛇》,王祖贤的“白蛇”,张曼玉的“青蛇”。那青碧碧着了衣裙,西湖边,柳腰摆裙儿荡的尤物。爱她稚弱天真,一心想知道情为何物,怜她触碰到真相时落下一滴清泪,敬她一剑捅了许仙,无辜而决绝地说:“你该去陪姐姐。”然后转头对一脸惊愕的法海说:“我来到世上,被世人所误。你们说人间有情,但情为何物?真可笑,连你们世人都不知道。等你们搞清楚了,也许我会再回来。”
  不理会身后那一句恋恋的“小青……”
  他不舍,她舍。
  翻身下水,以东方不败坠崖同样凄艳的姿势,告别了这世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
  没有什么是在劫难逃。所谓在劫难逃只是自己舍不得松手的借口罢了。他若果真是你的劫,也要你心甘情愿在里面不出来才行。
  不要去学《日月》中悲戚的女子,即使她是像庄姜一样的绝色美人,可是你要知道,一个绝色女子若没了风骨,她还不如开在峭壁的山花。
-12-12:44:06 AM《思无邪》 2007.2生死相许又如何?退一步天蓝海阔——日居月诸,照临下土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离得开了你,让我坚强——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邺风·燕燕》
  《诗经》是要映着春秋的风月去读的。当卫风(邺地后来归属卫,邺风也可称卫风)演到《燕燕》这一篇时,庄姜的一生也将阖幕了。庄姜因何而见弃于庄公不得而知,然而,她不能生育这一条,却是明证。无所出,已足以让庄公有借口疏远她,去亲近别的女人。于是,庄公忙不迭地纳了妾,从生了公子完的陈女戴妫,到生了公子州吁的宠妾,身边女人络绎不绝。
  《燕燕》的诗意,诗序称:“卫庄姜送归妾也。”郑笺详解之曰:“庄姜无子,陈女戴妫生子名完,庄姜以为己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杀之,戴妫于是大归,庄姜远送之于野,作诗见己志。”这一说法影响了后世很长时间。博学如辛弃疾,在《送茂嘉十二弟》中还用到“看燕燕,送归妾。”将庄姜送归妾事和昭君出塞、陈阿娇幽闭长门宫并举,作为别离的著名典故。且不管这种理解是否有偏差,有一点是明显的,在辛弃疾的时代,这种说法是通行的。
  先顺着这解释来读,前三章可以解释得过去,前三章反复写送别的情景。假设这人是庄姜,她送戴妫到郊野,望着戴妫南归的身影,泪落如雨。天空双双飞翔起落的燕子,看起来是那么亲密,与其说庄姜以诗言志,不如说她由戴妫的遭遇和眼前所见想到自身遭遇更真实一些。她这样伤心,悲切,实在是情有可源。戴妫被遣返,已经够让她兔死狐悲,可是显然她自己比戴妫还要惨三分。夫死无子,戴妫可以被遣返娘家。而她一样无依无靠,却还要流连外国,因为是国母,又是寡妇,按照礼法不能回娘家,要在州吁手底下屈辱求生。
  可是最后的一章怎么去解释呢?庄姜会夸赞戴妫贤良淑德已经够奇怪,哪有女人会如此诚挚热情地夸奖自己情敌的?丈夫在世时以礼相待是被礼法身份限制,逼不得已,不得不装出的宽和大方。丈夫都过世了,不撕破脸斗个你死我活就是有教养的女子了,哪还能这样情深眷恋?不过我能理解诗序和郑笺理解上的偏差——解这诗的,都是有学问的男人啊!他们早以习惯用男性理想的标准和需要来要求女人,理解《诗经》了。他们太不了解女人。
  男人欢喜的,应该就是这样的“庄姜”吧,可以做为标本的女性。美貌还不够,要贤德大度来锦上添花。帮着丈夫安置小妾,送别时还要姐妹情深依依不舍——太一厢情愿的意淫了吧!这样的女人还是女人吗?不妒忌的,还是女人吗?再说,庄姜会自称寡人吗?
  这样天真的解读,连男人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所以后来也出现一些不同的意见,如《列女传·母仪》篇曰此为卫定姜送守寡的儿媳妇归国;王质《诗总闻》认为是卫君送女弟适他国,又或曰这是咏薛女事(魏源),又或曰“恐系卫女嫁于南国,而其兄送之之诗”(崔述)。
  现代人的认知,应该和王质、崔述二人比较接近。《燕燕》是情人间的送别诗,作者应当是一位年轻的卫君。此卫君是谁,已不可考。他和宗族里的一个女子(他唤她做二妹)原是一对情侣,却终不能结合,如一对燕子不能比翼双飞。当她出嫁到别国时,他去送她,因此作此诗。
  《燕燕》以燕子起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实际上以开出后世诗文无限法门,后世人多以比翼双飞的鸟,比如情人间不受拘束地相处(烂熟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再言送别,送别诗的节眼,在于别情的抒发,这诗情感真切,直逼凄切的程度:“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仿佛这男子不怕被人看破伤心,当生离痛过死别时,他已不在意别人是否会笑他流泪是懦弱。而事实上也没有人会笑他。相反,《诗经》里其他的送别诗,后世的送别诗,都在他的泪水前搁浅。那泪水太重,无力破越。
  读到这首诗的时候,仿佛看到:天青日丽的旷野上,喧哗热闹的送亲队伍渐行渐远。他碍于身份不能靠太近,或许只能在远处驻马目送她远去。
  风中隐约仍可见刺心刺目的红。嫁衣绯红,像钉子直直钉入眼睛,痛不可当。熟悉的香气随风飘送,拂过他的脸,如她最后一次抬手轻轻抚摸他的脸颊。这是最后的凝望。
  ——已故父亲将温惠良善的二妹许配别国君主以谋取政治上更大的利益,而他自己也将要另娶他人了——婚姻只是砝码,用来谋取更大的赢利。这是政治的需要。
  当爱情和政治冲突,爱情必须让位。没有权利抱怨,没什么对不起,这是现实。现实是卫君必须承担的国君的责任,娶一个或许一生也只能相敬如宾的妻子,失去一个真心真爱的人,然后整个人像被凿空了一样无法修补。
  她再也不属于你,你也不能随她而去。即使劳燕分飞也无法逃脱自己的责任。最悲哀莫过于这样空洞还要若无其事活下去,活给别人看。
  昔日释尊在灵山会上,接受梵王所献的金色波罗花。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惟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咐嘱摩诃迦叶。”
  世间相爱到极处,也应有这样心花摇曳的默契。即使彼此曾经默契已属难得,因为曾经爱过你,所以感激。谢上天许我爱得到你。
  既然已经有了决定,就面对现实吧;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
  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爱,是会让人变得更坚强的。相信我,我只是一时无法止住泪。
-13-12:44:07 AM《思无邪》 2007.2离得开了你,让我坚强——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与君世世为夫妇,又结来生未了因——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邺风·击鼓》
  身为女子,如果有一个机会,你的爱人要给你誓言,你是希望他简简单单地说出一句“我爱你”,还是对你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多半是后者吧,若你确信他是你要的人。
  当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相遇之后,贪心的纠缠让人类早已不满足最初那点对爱的确定,需要更长久的维系和确认——长相厮守。于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约到来了。甜美而坚定的誓言,我愿意同你一起到老,在将你手握住的开始就不再松开,到老到死。
  我曾经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里著名的可以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媲美的诗句。一个是庶民对妻子的誓言,一个是庶民在对心仪女子的求爱,一个忧伤,一个愉悦,都是非常朴直的表达。先秦的人活得更亲近大自然更天性,高兴了就唱,不高兴也唱。中国最早的诗歌不是写在纸上四平八稳的,他们是唱出来的,飞流而下地跌宕起伏,珠玉落银盘的清脆响亮。
  但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怎及“死生契阔”苍凉沉郁呢。我们常常看见的是,电视剧里一些稚童,在学堂里摇头晃脑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可爱样子。在那首诗里,与伊人即使对面相隔,也只是凡尘的一条河,只要有勇气,还是可以渡过河洲去试着亲近心上人的。
  世事在生死之间时,人即使身不由己也还有一丝转圜和补救的余地,然而一旦生死相隔,即使有再大的愿心也无能为力了。《击鼓》传达的就是这种生死相隔的无可奈何。
  无人可以否认《诗经》里写的最好的,还是超越了政治身份禁锢的爱情诗。男女相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一棵树上不可能只结甜而大的果子,也有干瘪酸涩的,因此无论喜悦悲哀都要学会顺然承受。《诗经》传达的本就该是这样发自心田的喜悦或是忧伤。
  《诗经》是民的文学,却要依靠士的修撰才得以流传后世。从《诗序》到《诗集传》,每个时代的读书人有每个时代的理解。他们解读的角度和方法不同,使得《诗经》也如辗转四个男人之手的陈圆圆一样,流落在不同的人的身边时展现出不一样的风貌,叫人难以摸透她迷离如烟的心思。
  朱熹这个人曲解诗意,我是不喜欢的。《诗经》被他注的污七八糟,一条大河向东流。开篇就将庶民求欢的《关雎》曲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凡是涉及男女之爱,他都斥之为“淫”,之后,又一再的将自己的学术意志强加于一本天性自在洒脱的书,好比将一只遨游碧天的凤凰圈养成一只供人取乐献媚的山(又鸟),舞姿再高妙,都已失去最初的翩然仙气。
  幸而,《击鼓》未被荼毒,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戍卒思归不得”的诗,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的爱情誓约。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跃用兵。”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的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可惜彼时,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子民必须承担责任站出来保卫家园的时候。那场战争打响,只是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
  这场战事,这场征服的欲望好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将所有无辜的子民席卷入内。北宋的范仲淹,他写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时,心情想必是晦暗的,他一定想到过放弃,逃离。甚至有一瞬他想有一种力量去解放这些身处旋涡里的人,逃了吧,散了吧,这四面边声连角起,长河落日孤城闭,大雁的哀号,连营的号角,是如此的摧心肝!
  可惜,他无能为力。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从将领到士兵,所有的人都是受害人,需要背井离乡,告别家人,将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而死亡,那本就不能确定何时出现的流星,在战场上,更不知何时陨落。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如何地依依不舍都将离去,你能够了解吗,我非常羡慕那些能为我们的王挖土筑城的人。是的!他们的确是非常辛苦,但是,当他们从天没亮,做工做到夜晚,非常劳累的时候,他们能够回家。
  即使,即使……每天吃的只是野菜粗粮,那碗野菜汤也是他的女儿去采摘,他的妻子细细地洗过,他的儿子清晨去砍柴,他的母亲守在灶台边添柴加火。
  一家人一起,用力地,熬出这碗浓汤,然后耐心地煨着,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着烛火等他归来。
  你知道吗?他们再苦再累,毕竟可以留在故土,每天可以见到家人,喝一碗野菜汤,就是死了,魂魄也能安然。而我,必须要远涉千里,去赴那死亡的盛宴。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或许,有幸我可以不死吧,可是那时我已经白了鬓发。像道路边的杨柳老了春心,再也舞不动了。
  你听见那些出征回来的士兵们怎么唱的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他们哀伤的声音,像一双无形的手,一刻不歇地揉搓我的心,让它始终褶皱,不得舒展。谁知道等我再步入家门的时候,还能不能看见在床边灶头忙碌的你呢?
  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他们在我的眼前沉没下去,走过去的时候,我不敢回头,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等我们再经过这里时,他们已成了累累白骨,湮没在泥土中,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群死人中的幸存者,应该感到庆幸的,可是我剩下的只有对你思念和忧伤。它们浩浩如江水,我无力地沉沦。
  最后一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仰望天际时,我今夜最后一次想到你,天明,军队又将起程,我不知道,明日明夜的此时此刻,我还有没有命坐在这里思念远方的你。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和伙伴,是的,务必要找到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我是如此的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撩过荒原的风,我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我是如此地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创痍。
  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了。生死的距离太遥远,你我的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你我之间的誓约。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千年不息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曾在自己的文字王国里借着一个男人的口来探讨情的真义,她要他引用《诗经》上的句子向另一个女人求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写这话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得到她心里想要的这十六个字。她无辜地被人辜负,然后像一只吐空了内脏的海参,寂寞地活着。
  可是,为什么不会言悔,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明知杯中是鹤顶红也一饮而净?
  在,我伸出手的时候,我可以看见你同时伸出的手吗?不要早一步,也不要晚一步。这人世最甜蜜最苍凉的誓言,你愿意同我一起尽心去完成吗?
  不奢望做得了主的,只是卑微地希望尽些人事——曾与你指尖相碰,也好过一无所有。
-14-12:44:09 AM《思无邪》 2007.2与君世世为夫妇,又结来生未了因——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式微,待归——式微,式微,胡不归?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邺风·式微》
  身在高原重山叠抱的小城,这里自九六年经历一场地震之后,为世人所知。好像被惊醒的睡美人一般,从此繁漪不绝,妖花怒放。
  我先来时不喜,现在也不见得就爱。我就是这样挑剔的人,看见荒凉心生感慨,向往着热闹。看见繁华到不堪的事物又反感,觉得闹腾做作。夜间于山顶看见城市灯火招展如花,对它却没有一丝动荡。并非厌弃它,而只是知道,它与每个旅游城市并无不同。那美与光华不过世间物质吞吐出来的蜃楼。万千繁华终有令人厌弃,自行消散的一天。因此没有深入探求的欲望。当人真正了解内心需要,并遵从指示去做时,如同傍晚穿越花阴归家的少年,看到繁花错落满衣襟也不留恋。
  所幸这里还没有完全被物质侵夺湮灭,当地的老太太仍穿着披星戴月的民族服装,早晨和傍晚在街头广场自得其乐的“打跳”。仍是女子当家的习俗,勤俭持家。由于女人的能干,男子有足够的时间悠闲生活,在树阴和水塘边常常见他们提笼架鸟,悠悠闲逛,或者拿着一本书就在桥头坐定。数百年前皇城八旗子弟悠闲无谓的风光,在这小小的山城昨日重现。
  常常坐在客栈的阳台上看云,这样闲淡的时光。日影衔山的时候,看见妇女背着箩筐经过,筐里常是装满柴火,蔬果,是一家人生活的给需。因她们,总想起《式微》。本是薄暮西山的时候,女子对在外辛勤劳作的男子的担忧和呼唤。而在这里,整日在田间露水泥巴中劳作的是女人。仿佛风转了方向,“式微,式微,胡不归?”成了端坐家门口烤太阳的男人,对女人的殷殷等待。
  这悲辛的曲子,原是劳作的奴役,在不堪重负的间隙,以对歌的形式唱出的哀歌。对歌是民歌独有的方式,起自《诗经》。与官方的乐曲相比,它是山茶开在山壁,自在而清新。汉乐府中有“相和歌”是一唱一和或者一唱众人和,可以说是对歌形式的发展和延续。我在云南常听。每到日落月上之时,就有人隔着水对唱。这种形式在汉族已经没落,因此汉人的嗓音远不如少数民族人甜润清亮,唱歌时往往有唱不上去,接不上气的尴尬。KTV的音响伴奏差一点还有跑调的可能。太习惯倚重物质器械的灵敏度来修饰,渐渐失去了自然甜美的本色。
  “式微,式微,胡不归?”是有意的设问,作歌的人自然知道天黑了还不能回家的答案——因为繁重的徭役,要养活高高在上的“君”。
  生活的艰辛是上天设置的考验。众生如地上蚂蚁天天战战兢兢匆匆忙。农夫们感慨着“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要不是因为官家的徭役多,我们怎么会顶风冒露的劳作?要不是为了将养老爷们的贵体,我们怎么会天黑还趟在泥水里?劳者不获,获者不劳,是讽刺的,像身体里的肿瘤一样残酷存在的现实。相信这种社会现象会随着文明的进步而被缓解,然而只要人的“恶性”存在,要彻底消除就是艰难的久远的过程。
  在此地亦开始更多的接触一些宗教教义,世间所有的宗教宣扬的“真善美”,放置在现实生活中来看,就是换位思考,多为别人考虑。人生而平等,不要太坚持自我,那些高高在上,接受农夫奉养的士大夫们,他们内心所认定的恰恰是人在人世间暂时的位置,认为农夫奴隶就是天生为他们服务,不能反抗,乃至不能有怨艾,自以为是王道。
  这小城日日人潮汹涌,太多人过来放松,过来忘记。花数千元机票往返,只为在这里晒晒太阳,偷得浮生半日闲。何时起我们的生活已如此逼仄。
  如今生活在都市中的人,忙碌而错杂,虽然不用像农夫一样顶风冒露趟泥水,然而生活压力与日俱增。物质的极大丰裕亦叫人难以回复旧时只图温饱的简单无求。日日重迭的应酬交际,不见流汗,所耗费的心力却足以惊天动地,朝九晚五的辛苦未必在起早摸黑的农人之下。
  大风凛冽的深夜自笙歌不歇的场所逃离,冷风逼面而来,心中感念的正是:天黑了,我还不能按时回家,应酬繁多,喝到胃溃疡,真是身不由己啊!但是要我们碌碌无为,看别人有车有房,怎么甘心?
  现时亦有农夫,仍需日日劳作田土之间,早早衰老,尽力维持一家人生活。纵然不用再供养君王官家,生活仍以毫不留情的姿态出现,逼视人面。
  《式微》有一种薄弱的未被剪绝的美,似在黄昏时望见的天际最后一缕霞光,远处小屋透出的一点橘黄灯光,遥远难求,却未至绝望。《诗序》里写它是黎国臣工对黎侯的劝谏,黎侯失国而寄寓于卫,黎国的臣子劝谏其君上:“国势衰微的像这昏沉的暮色,我们还是回国去吧,若不是因为国君之故,我们何苦在此地受辱呢?”
  这种“臣谏于上”的说法,明显牵强,与诗的本意不符,是读书人习惯性的(被禁止)诗意,寄托臆断。如果以这种方法来读《诗经》,等同是给自己背上一箩筐的石头登山。不过,这种解释的可取之处在于它的比喻,将国势比之暮色,灰心颓败之感立刻生动鲜明,直至今日,我们说什么形势潮流走下坡路时,都会用到“式微”一词。
  文字的美和存在的力量,其实在于它传达一种真理和坚定,因此获得冲破时间空间禁制的力量。不同时代的人,一样会在夕阳西下,有所思忆的时候,不自觉的吟出:“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想起王维,他曾经在暮游郊野的时候,吟出:“斜光照墟落,穷巷牛羊归。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王维这个天生的完美理想主义者,他以他天性中的冲淡清和,举重若轻地拂去了《式微》上的汗水和泥土,让愤懑变成宁静。他的眼睛看见的,是一副悠然自足的田园风光,展现在他诗中的,有人间烟火,而无人间疾苦。平常郊野,寻常村落,在他的描摹下,俨然是桃源胜景。
  王维不是刻意要去美化什么,这实在是天性所致,温暖闲逸是他所最能迅速感知的。一样的田园,如果站在那里看的人是杜甫,他吟出的诗必定是另一番景象。
  江浙的小镇,文化气韵浓厚,方言里就有“式微”一语,在天黑时走在古街小巷,听得一声“式微,回家吃饭咯!”回首之间,看见有人倚门而立,明知唤的不是自己,也有丝丝暖意涌上来,瞬间有回家的冲动。
  守候千载不变。式微,待归。心中那份柔软牵念柔软绽放,未因时间的迭转而凋谢,是心海深处波平浪稳的蔷薇岛屿。只是,当时光演进了千百年之后,我们再吟唱时,就没有那么重的压抑无奈之感了。婉婉的歌调,拖延出的更多是倚门而立的温柔守候。
  人生长行寂寥,赏心悦目却少。有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为等待一个人,一声唤。若在天黑欲转归程时,得你一声唤,唤我回家食饭。那么,无论这双脚是行在露水中,还是泥水中,如何的满心疲累都可以卸下,对你展颜一笑了。
-15-12:44:10 AM《思无邪》 2007.2式微,待归——式微,式微,胡不归?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一出有预谋的LuanLun悲剧——新台有泚,河水弥弥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邺风·新台》
  周灭商以后,作为功臣之一的,大名鼎鼎的钓鱼不用弯钩不用饵的姜尚先生就被分封到现今的齐鲁大地上,做了齐国的开国君王,异姓显贵。
  说起姜子牙,我这好色女不免想起蓝天野老先生在电视剧《封神演义》里的扮相,那真是仙风道骨,这次第,怎一个潇字了得哇!不免心猿意马的想,如果历史上的姜尚也像蓝老先生那样到了八十岁还那么有举止如仙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后来数百年内齐国出尽美女,引得诸国公子王孙趋之若骛,纷纷怜芳草,步步逐罗裙,逐到最后成了周朝诸侯联姻的成例——当时的上流社会男子,无不以迎娶齐国姜姓女子为人生乐事。虽然陈国的人看不太过眼,喊出了“岂其娶妻,必齐之姜?”的口号,但那小小的基于酸葡萄心理发出的反对声音,又岂能和当时汹涌的社会风尚相抗焉?陈国的破落贵族唱哑了嗓子,各国的诸侯照样是争先恐后地派出使节去齐国求亲。
  公元前718年夏天,当齐僖公的长女宣姜到了适婚年纪,(古代的姓名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女子常常有姓无名,姜姓公主嫁给了卫宣公,就被后人称为宣姜,呜呼!)卫国派来了使者,为太子向宣姜公主求婚。
  卫国与齐国联姻的历史悠久,卫太子姬伋的爷爷卫庄公,曾娶了齐庄公的女儿庄姜,历史上第一个以美貌而出现在诗歌中的绝色美人。姬伋身上也流着姜家的血液。他的母亲名夷姜,曾经是卫宣公之父庄公的妃子,可是卫宣公却与这位庶母私通,生下了这个儿子,偷养在宫外。当宣公终于继位为王的时候,他便正式将夷姜纳入自己的后宫,并立夷姜与自己的儿子伋为太子。
  这年宣姜十五岁,姬伋不过十六七岁,和公主的美貌闻名于世一样,卫国太子的俊美儒雅,也是诸国间有名的。虽然身世方面有些小小问题,但其时子“蒸”父妾也属寻常,(“蒸”是指作为子辈的人收纳父亲的妻妾,除生母之外的婚姻行为)这并不妨碍他的未来国君身份。
  齐僖公当然立刻就答应了这桩十全十美的婚事。宣姜的幸福似乎舒展了手心即可获得。若果真如此,她一生不过似深宫静月,幽凉深静,东周的历史在日后也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动荡。
  事情的变数发生在一个小小的使臣身上。为太子求婚的使臣是个急功近利,趋炎附势的主,一边堂堂皇皇地为国陈情,一边自有自的算盘:看着卫宣公身板还硬朗,太子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当上王上,当不当的上也还是未知数,还是努力拍好今上的马屁要紧实在。主意既定,回到国内,这厮就立即向卫宣公打小报告:主上,齐国公主是绝色美女,像这样娇艳欲滴的花骨朵儿,您应该自己享受。又何必留给伋子那样不解风情的小孩呢?老色鬼姬晋一合计,是那么回事。想当年无权无势时,他就敢在父王的眼皮子底下勾引庶母,德行之劣和色胆之大可想而知,如今王权在手,更是没了忌惮。
  于是色心满满的老家伙立刻把姬伋派往宋国去当外交使节。说起来伋子也笨,眼看着要结婚的人了,突然被老头子派到国外公干,居然一点也不怀疑,也不知道据理力争推脱一下,起码也要结了婚再去嘛!白白便宜了姬晋这个老混蛋。从后来的事情看,他在国外呆得时间还不短。不过也有可能是老色鬼姬晋借着自己国君的权力犯浑,伋子浑不过他也!只好委委屈屈收拾铺盖出国去啦!姬晋一面在首府近郊(河南濮阳)淇水之畔修了一座藏娇的行宫,名为“新台”,一面派自己的亲信卫泄前往齐国迎亲,直接把宣姜迎上了新台。这事,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新台纳媳”。
  宣姜的一生就在黄河之滨的新台发生了折转。黯然。想来不用为高鹗所续《红楼》中移花接木,偷龙转凤的伎俩惊心,需知在公元前七世纪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过这种婚姻的悲剧了。
  本来美人得配玉郎,犹如陌上观花,日影染身,心里称心如意。年轻貌美的小公主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满心喜悦地来到卫国,却没料到自己最后的归宿却是这样个老丑无德的家伙,恐怕连死的心都有。她又不敢贸然做出反抗,盖因当时的婚姻太没有自主权啦!她也没见过结婚的对象,她也不知道父亲到底是把她许配给宣公还是他的儿子伋子。如果是许配给伋子,却不见伋子,和自己拜堂的人居然成了自己的公公。
  话说回来,正常人哪想得到姬晋那么色胆包天呢?总之一句话,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可叹历史上还不是姬晋一枝独秀,在以后的时间里这样大权在握又敢于的“扒灰”混蛋比比皆是!时间上和姬晋案离得比较近的是蔡景公蔡同先生和楚平王芈弃疾先生。(芈是楚国国姓,音mi,辞典上的意思是羊叫声,这个姓够奇异的,现在很少见了。)
  蔡同先生被愤怒的儿子蔡般(蔡灵公)引兵入宫,一刀了账;芈弃疾先生侥幸善终,死后被愤怒的伍子胥从坟墓里拖出来鞭尸。所以我们要对焦大说,不要动气啦,比起历史上这些著名的扒灰事件,贾府那点子事算个啥?
  卫人厌恶宣公的秽行,同情齐姜所适非人的遭遇,遂作《新台》,将这出LuanLun悲剧如实地记载了下来。
  诗曰: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诗中“河水弥弥”、“河水浼浼”,亦似有暗喻齐姜泪流不止之意,“籧篨”就是癞蛤蟆,“戚施”是指虾蟆,而“鸿”,据闻一多先生考证,是“苦萤”的合音,苦萤就是虾蟆。卫人用癞蛤蟆、虾蟆等物,形容宣公老丑狠恶的形貌。其实,先秦时代崇尚早婚,到伋子成年的时候,宣公也不过三十来岁,不会老得掉了牙。何况这厮既然有本事勾引庶母,加上儿子伋子长的又粉帅,可见他也不会丑到哪里去。这方面,余冠英先生的译诗就不太好了,唯心唯字面地把宣公说成驼背(又鸟)胸的老汉。不过这个老淫棍的德行真叫人无语,一字记之曰:“贱!”怎么丑化他都不嫌过分。
  人们以张网捕鱼比喻觅得佳偶。来撒网是为了捕捉到鲜鱼,结果却网到令人厌恶的癞蛤蟆。春秋时的人比喻朴直而生动,不比后来人喜欢盘典。那时的人还不惯于玩弄文字,但求话能说得清楚明白。《诗经》里所比的,都是生活化的事物,拿来比拟却又恰到好处,深得人心。
  新台筑得再高大巍峨金碧辉煌又怎样?与己拜堂的,不再是当初来相亲的翩翩少年,而成了自己的公公,一个陌生的心地淫亵的老混蛋。命运揭开面具,在姬晋身后露出阴险的笑。
  宣姜事后向父亲哭诉,齐僖公怒则怒矣,然而嫁出去的女儿在他心里犹如泼出去的水,所以也只是不咸不淡地叹了口气,道一句“木已成舟”。大凡女子总被人定位于此,命好命蹇无非天意,嫁(又鸟)随(又鸟)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他不愿为了女儿大动干戈。何况,女儿早点登上王后的位子,早点成为君夫人,于他也是有政治之利的,因此,齐僖公也就默许了这种侵夺。还是那句话,在权位面前,爱情永远排在其后。
  自此,宣姜的人生如被大力搓揉过的纸,底色再白,也是旧了。
-16-12:44:12 AM《思无邪》 2007.2一出有预谋的LuanLun悲剧——新台有泚,河水弥弥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无法完成的约定——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发如云,不屑髢也;玉之瑱也,扬且之皙也。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
  ——《鄘风·君子偕老》
  虽然隔了数千年,想到伋子归国时,看见宣姜的那一幕,还是觉得犹如李香君血溅桃花扇一样惨烈心悸。可惜伋子和宣姜,他们的身份缚死了他们,落得连香君还不如。一个太子一个国母,死又死不得,爱又爱不得。
  仿佛看见他们两两相望,眉山目水的汇映间,滑过的,是两个擦身而过的情缘如丝。面目平然,恭然有礼,是认了命。云端身后那只无形的手在簸弄,谁躲得过?茫茫众生,从了吧。
  心潮起伏,眼含怨艾,是泯不了的情。高台上端坐的,现时需恭身见礼的人,该是执手画眉的妻子。谁来告诉伋子,姻缘路上是错了哪一步,为何已经轻轻颔首的人,桃花树下,再也寻不见人。
  御座上宣姜笑容晏晏,一颗心却霎时动弹不得。
  可以转回程吗?她坐回花轿中,做他安顺欣喜的小娇娘,待盖头掀起。仰目迎上的,是他深如暗海的双瞳,红烛映衬,即是海面澜澜星光。而不是一个形容龌鹾目光猥亵的老淫棍,可以吗?
  日日惊起,她会困惑,她的枕边人,年纪可当她父亲,君子偕老的人怎么成了他!
  是命吧……无言以对的忡怔。命是掌心的纹,皮肤上的痣,无形无相让人无言以对的神秘。
  那么顺了吧,何况她已有身孕,如被定牢七寸的蛇妖,柔弱毕露。饶她千年修行,惊艳到举世无双,却逃不脱红尘孽债。
  她生了公子寿和朔。忘了有几年,两个孩子渐渐长大。宣姜似乎不再顾念伋子,君子偕老的梦想如年年老去的心境早死绝了吧,听不到外面怎么唱吗?
  (她)誓和君子共白首,玉簪首饰插满头。举止雍容又自得,稳重如山深似河,穿上礼服很适合。谁知德行太秽恶,对她真是无奈何!
  服饰鲜明又绚丽,画羽礼服绣山(又鸟)。头发黑亮似云霞,哪用装饰假头发。美玉耳饰摇又摆,象牙发钗头上戴,额角白净溢光彩。仿佛尘世降天仙!恍如帝女到人间!
  服饰鲜明又绚丽,软软轻纱做外衣。罩上绉纱细葛衫,凉爽内衣夏日宜。明眸善昧眉秀长,容貌艳丽额宽广。仪容妖冶又妩媚,倾城倾国姿色美!
  “子之不淑,云如之何。”卫人骂她不淑啊,不是遵循礼义的女子,厚颜无耻。美貌又何如?仍是舌口翻覆众人耻笑的对象。他们极言她的美貌气质衣饰的华美,然而他们洞穿了她,她不过是靠着这副好皮囊遮掩羞耻心的卑弱女子。时过境迁之后,他们已渐渐忘却宣公的淫亵无道,而只记得她的“不淑”。以为她贪恋荣华,甘心和他白头到老。
  ——对于男子,人们历来容易原谅,将一切归诸于男性的本能;而对于女子,一旦被烙上印记,即使脱胎换骨也要挫骨扬灰。
  春色如旧呵,铜镜明妍。我爱过的伋子啊,你在哪里?与你昂然身躯相应的男儿气呢?风刀霜剑言相逼,为何留抵我一人面对?
  不是,约好白头偕老的么?曾经。
-17-12:44:13 AM《思无邪》 2007.2无法完成的约定——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史家之言,从来与真爱无关——二子乘舟,泛泛其景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邺风·二子乘舟》
(上)
  宣姜年轻淡漠的容颜在臣民的议论声中一闪而过。不知不觉间时光在指间剪折了十五年,寿和朔已经长大了,当日的垂发小童,已经长成了堪与姬伋对抗的男儿。不止是身体,还有心计。
  寿是仁义温顺的孩子,他敬爱着自己的大哥,从未有过非分之想;朔却不甘心,他不要做御座下终身匍匐的臣子,他始终眈眈于王位,盘算着要将姬伋从太子的宝座上拉下来,自己做上去。
  宣姜成了他利用的对象。朔深知,宣公依然爱恋着母亲的美色,必会对她的话言听计从。他编造了谎言,说姬伋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夺妻之恨,甚至还发誓在继位之后,要将他母子铲除干净。
  没有哪个母亲不相信儿子的。宣姜大惊失色,带着姬朔去找宣公,希望能够救得儿子一命。卫宣公根本不觉得,这件事的祸根是起在自己身上,他听了姬朔告的阴状后,把姬伋的生母喊来,痛骂她教子无方。
  姬伋的母亲夷姜,就在这天夜里自缢了。
(中)
  “夷姜既死,宣姜欲立寿,乃与寿弟朔谋构伋子。”(《列女传》)
  史家之言,从来,与真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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