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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_6 埃克多·马洛 (法)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
  人群拥在绳子周围。我不由自主地往四下里瞧,只见无数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好象射出的无数光束。
  第一个节目演完,卡比用牙齿叼着小木碗,用两条后腿在“贵宾”面前转圈子。要是钱币没有落进本碗,它就煞住脚步,将木碗伸出圈外,把它送到手够不到绳圈的人群面前,前腿扑在不肯轻易掏钱的观众身上,汪汪地叫上二、三声,并在它想打开的口袋上轻轻拍几下。
  随之而来的是观众的叫喊声,欢乐的说话声和嘲笑声。
  “这狗真鬼!谁有鼓鼓囊囊的钱包,它都清楚。”
  “得了,掏掏腰包吧!”
  “他会给的。”
  “他才舍不得呢!”
  “还有您叔叔的遗产哩,怕什么?”
  钱币终于在它的藏身处被挖了出来。
  这段时间,维泰利斯一声不吭,两眼不离那只小木碗,用小提琴拉了几首欢快的乐曲,小提琴随着乐曲时而抬高,时而放低。
  卡比很快回到主人身边,嘴里得意地衔着装得满满的木碗。
  现在轮到我和心里美上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维泰利斯一手拿弓,一手拿琴,连说带比划,“我们继续演出,请诸位观赏一出迷人的喜剧,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象我这样的人,向来是不喜欢事先为自己的戏和演员吹捧的。不过我要向诸位说一句话:请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准备鼓掌!”
  被维泰利斯称之为“迷人的喜剧”的,实际上是一出哑剧,即只用动作而不用语言来表演。这是一出名副其实的哑剧,因为其中的两个主要演员——心里美和卡比——是不会说话的,第三个角色——即我本人——是开口说不了两三句话的人。
  为了让演员的动作易于被人理解,维泰利斯就戏的背景加上几句台词,并作些解释。
  就这样,他悄悄地奏着军乐,宣布心里美先生——一位在印度战争中升官发财的英国将军——登场。到这天为止,心里美先生唯一的一个奴仆就是卡比。可是这位将军现在想找一个“人”来侍候自己,心里美先生的财力完全有可能使自己实现这一奢望。自古以来,畜生总是人的奴隶,而现在该是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心里美将军嘴里叼着雪茄烟,来回踱着方步,在等候仆人的到来,它往观众脸上喷烟圈的表演真值得一看哩!
  将军等得不耐烦了,象一个快要大发雷霆的人,转动着大眼珠子,龇牙咧嘴,捶胸顿足。
  以将军跺脚三次为信号,我该在卡比的陪同下出场了。
  如果我忘了我要扮演的角色,那狗一定会提醒我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它向我伸出爪子,把我引到将军身边。
  将军一见我,遗憾地伸着两只胳膊。怎么?这就是给它推荐的仆人?它走到我的鼻子尖下打量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轻蔑地耸耸肩膀。
  它神态滑稽,逗得众人哈哈大笑。观众心里有数:它是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而且,这也是观众的感觉。
  这出戏从各个方面来表现我的笨拙。在每一幕里,我都要做一件新的蠢事;心里美却相反,它不错过每一个机会,去显示它的聪明和机智。
  在长时间地审视我以后,将军对我表示怜悯,吩咐给我备午饭。
  “将军认为:这孩子吃饱肚子后就不会那么愚蠢了。”维泰利斯说,“咱们瞧吧!”
  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餐具已经摆好,餐巾放在餐盘里。
  这块餐巾派什么用场?
  卡比示意我使用餐巾。
  我寻思了半天,最后用餐巾擤了擤鼻涕。
  将军见此情景后捧腹大笑,卡比瞧着我的愚蠢举动,仰天摔了一跤。
  我发觉我是搞错了,于是我再次察看餐巾,心里嘀咕该怎么使用。
  我灵机一动,终于计上心头:我将餐巾卷起来,做了条领带。
  将军又噗嗤一声笑了,卡比又摔了一跤。
  表演反复进行。将军发怒了,它抢走我的椅子,坐到我的位子上,把我的午餐吃个精光。
  啊,将军!它会使用餐巾!它把餐巾的一角挂在军礼服的纽扣上,又往膝盖上一铺,动作是多么潇洒!它掰面包和喝酒的举止又是多么高雅!
  然而在它一系列漂亮的举动中,产生无可比拟的最大喜剧效果的是饭后它索取牙签并利索地剔牙的动作。
  暴风雨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演出胜利告终。
  猴子多么聪明!仆人多么愚蠢!
  回到旅店,维泰利斯向我表示祝贺。我已经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滑稽演员,他的夸奖,我是受之无愧的。
第七章 学习
  组成维泰利斯先生杂耍班的演员——我指的是狗和猴子——的确是些很有才能的喜剧演员,可惜这种才能不是多样化的。
  演出三、四场之后,观众对它们的节目就全摸了底,除了重复那一套外,它们再也翻不出新花样来了。
  因此,不宜在同一个城市停留很久。
  到达于塞尔三天之后,我们又不得不重新赶路了。
  我们上哪儿去呢?
  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在师傅面前算是够大胆的了。
  “你熟悉这地方吗?”他瞧了瞧我,反问道。
  “不熟悉。”
  “那你为什么问我到哪儿去呢?”
  “想知道呗。”
  “想知道什么?”
  我瞠目结舌,连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只是望着面前伸向林木葱宠的山谷深处的白晃晃的道路。
  “如果我告诉你,”维泰利斯继续说,“我们先到奥里亚克①,然后动身去波尔多②,再从波尔多向比利牛斯山③进发,这能告诉你什么呢?”
  
  ① 奥里亚克;法国中部高原城市。
  ② 波尔多:法国西南部城市、港口,位于加龙河下游。
  ③ 比利牛斯山:欧洲西南部最大山脉。
  “那您是知道这些地方的啰?”
  “从来没有去过。”
  “但您是知道我们要上哪儿去的吧?”
  他久久地瞧着我,似乎要从我身上发现某种东西。
  “你不认字,是吗?”他问我。
  “不认字。”
  “你晓得什么是书吗?”
  “晓得。人们带着书去望弥撒,当背不出祈祷文的时候,好照着书念。书我见过,装潢很漂亮,里面有图画,封面是皮的。”
  “好。那你知道人们可以把经文装在书本里啰?”
  “是的。”
  “书里还可以装其他东西。当你背诵祈祷文的时候,就是在默诵你母亲装在你耳朵里的词句,这些词句从你的耳朵进入你的脑子里。然后,当你召唤它们的时候,它们又回到你的舌头上。嗯,那些拿着书本祈祷的人,他们的祷词不是从他们的头脑中唤出来的,而是用他们的眼睛去取出早已装在书本里的祷文。这就叫作念书。”
  “念书我见过,”我以自豪的口吻说。我并不是一个笨蛋,别人讲的,我全理解.
  “不但祈祷文可以写成书,所有的一切都能写成书。等一会休息时,我给你看一本书.我们可以在书里找到我们要经过的国家的国名和历史。到过或者在这个国家居住过的人,已将他们耳闻目睹的事写在这本书里了。因此,我只要翻开书读一读,就可了解这些国家.象我亲眼见到的一样。我学习这些国家的历史,就跟别人给我讲述的那样。”
  我是被当作一个野孩子抚养长大的,对于文明生活没有任何概念。维泰利斯这席话,对我来说简直是段启示录,开始糊涂,渐渐就清晰了。
  我的确上过学,不过只有一个月的学历。在这一个月期间,老师没有把书本发到我手里,既没有阅读课,也没有写字课,类似的任何课程从来没有教过。
  不要根据现在学校的情况而断定我所讲的是奇谈怪论。我所说到的那个时代,法国很多小城镇都还没有学校。就是有学校的地方,掌管学校的老师常常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者因为他们是草包,或者因为他们杂事缠身,对送到他们那里去的学生,根本不教他们念书。
  我们村里学校的老师就正是这样的。他肚里有点货吗?也许有。我不愿意谴责他不学无术。然而在我待在那里的这一段时间,他不曾给我和我的同学上过哪怕是最短的一堂课;既然他的真正职业是制作木屐,他就有别的活儿等着要做。因此从早到晚人们只看到山毛榉和胡桃木的木屑在他周围飞扬。除了对我们说些关于我们的父母、冷热和刮风下雨之类的话以外,他从不多说一句别的话,根本不提阅读和算术。为此,他把这两门课程交给了他的女儿,由他女儿代他给我们上课。可是,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她的真正职业是裁缝,当她的老子紧握刨子或者凿子的时候,她正在卖力地做针线。
  总得活下去呀!我们一共是十二个学生,每人每月交五十生丁。总共六法郎的学费在三十天内要养活两口人是万万做不到的。做木展和裁缝的收入可以补充学校无力提供的费用。
  因此,我在学校里根本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连宇母都没有学会。
  “读书难吗?”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思索了半天才问维泰利斯。
  “脑子笨的人学起来是困难的,尤其对缺乏意志的人更难。你的脑子灵不灵?”
  “不知道。可是我觉得,如果您肯教我,我是有毅力的。”
  “那好,咱们以后再说吧,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们有的是时间!那为什么不立即开始学习呢?我不了解读书到底有多难,在我的想象中,我只要一打开书本,就能掌握书里面的全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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