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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

_8 茅盾(当代)
二月九日深夜
  昨天刚从城里赶回来,就听得不利的消息,今天午后这才证实;他妈的,这又是什么鬼!
  N的事情果然闹穿了。F已经撤职,据说他有“庇护”N的嫌疑。老俵之类,依然无恙,活见鬼!
  似乎他们还没怀疑到N的“自杀”,——至少在此时。这是不幸中之大幸。可是我真急了,我又不便三日两头进城去;老乡答应了的票,究竟如何,钱又还差多少,怎样筹措,这都不是在这里乡下办得了的。
  并且,事情也许会发展到我身上。
  F不是常来我这里么?人家自然会觉得我和他之关系不是泛泛的。
  N也常来我这里,F是知道的,人家知不知道,无从揣度。但即使从前没有人注意,现在可就不同,人家一打听,那不就……
  老俵之类依然无恙,那我不但出门有遇强暴之百分之百的可能,谁敢担保坐在家里就平安了呢?持枪强逼,可不是我已经目睹了的?
  我越想越怕起来。而且,N的事倘若失败,我应该负责;要不是我想出那么些“办法”,她坐以待变,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而现在呢,万一弄巧成拙,我就害了她了,——自然,又害到我自己。
  真是活见鬼!好像一切的一切,都联合起来跟我作对!
  
 
二月十日
  我不能不有点“行动”。我还不能不相信“事在人为”。
  我犯了什么弥天大罪?我知道没有。我只要救出一个可爱的可怜的无告者,我只想从老虎的馋吻下抢出一只羔羊,我又打算拔出一个同样的无告者——我自己!这就是我的罪状!
  我愿我这罪状公布出去,告诉普天下的善男信女!
  我要用我的“行动”来挺直我自己:如果得直,那是人间还有公道,如果事之不济,那就是把我的“罪状”公布出去,让普天下的善男信女下一个断语!
  我定下了“行动”的步骤:从今起,我要求立即离开这恶疫横行的“文化区”;我有“病”,想来没有不许人生病的。
  老乡允许我五天。从今天算起,还有八十多小时,够不够我办事呢?我不敢说绝对够,然而我只知道一点:N非在八十多小时以后上路不可!我们决定要这么办,就一定能够,条件已经具备。
  末了,剩我自己。——哼,我已经熬得这么久,什么魑魅魍魉也都见过了,难道我还怕多熬一些时候?我准备着三个月六个月乃至一年之计!……
  这么想定了以后,我好比已经把家眷和后事都安排停当了的战士,一身轻松地踏上我的长期苦斗。
  这一切,都要瞒过N,甚至我的走不动也要在最后五分钟才告诉她。先给她知道了,不会有一点好处,反而会节外生枝;她说我有时太像一个男人,——对了,此时此际,我非拿出像一个男人似的手腕和面目,是不行的。
  
 
后  记
  《腐蚀》开始写作于一九四一年孟夏,是在邹韬奋主编的《大众生活》(香港出版)上连续发表的。
  《大众生活》筹备出版之时,编辑委员会同人以为须有一长篇小说连载,而且为的要赶在刊物的创刊号上登出来,故而又必须于一星期内交第一批稿;当时既无现成的稿子,而仓卒间也找不到适当的人来担负这一工作,于是只好由我承乏,勉为其难。这结果就是《腐蚀》。《大众生活》是周刊,每期留给《腐蚀》的篇幅是三千到五千字,但既开始登载了,就不能中断,——中断了会引起读者的责难,因此我又只能边写边发表。
  虽然是边写边发表,但在我写本书第一段的时候,也不是全然没有总的结构计划的。原来的计划是:写到小昭被害,本书就结束。但是,正当我打算照原定计划开始“结束”的时候,来了意料外的要求。这要求来自两方面。从读者方面来的要求是:作者打算给赵惠明(书中女主角)一个怎样的结局?读者们要求给她一条自新之路。《大众生活》编辑部接到这样的读者的来信一天多似一天,以致编辑部终于向我提出,要求我予以考虑。另一方面的要求是从《大众生活》的发行部来的。发行部要求我多“拖”几期,具体说,即拖到第二十六期(?)结束此连载的小说。理由是:二十六期的刊物将合为一个合订本,如果我不多拖几期,则下一个长篇连载(夏衍的《春寒》)将有一个头登在此合订本上,而本身则在下一合订本,这对于读者是很不便的。(而这,对于预定刊物半年者亦不利,因为从第二十七期起订阅的读者将看不到《春寒》的头)。
  我不能不接受这两方面提出的对于我的要求。结果是在原定结构上再生枝节,而且给了赵惠明一条自新之路。
  一九四一年的读者为什么要求给予赵惠明以一条自新之路呢?是不是为了同情于赵惠明的“遭遇”?就我所知,因同情于赵惠明而要求给她以自新之路的读者,只是很少数;极大多数要求给以自新之路的读者倒是看清了赵惠明这个人物的本质的,——她虽然聪明能干,然而虚荣心很重,“不明大义”(就是敌我界限不明),虽然也反抗着高级特务对于她的压迫和侮辱,然而她的反抗动机是个人主义的,就是以个人的利害为权衡的,而且一到紧要关头,她又常常是软下来的;但是,一九四一年的极大多数的读者既然看清了赵惠明这个人物的本质,而又要求给以自新之路,则是因为他们考虑到:(一)既然《腐蚀》是通过了赵惠明这个人物暴露了一九四一年顷国民党特务之残酷、卑劣与无耻,暴露了国民党特务组织只是日本特务组织的“蒋记派出所”(在当时,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受了欺骗,以为国民党特务组织虽然反共,却也是反日的),暴露了国民党特务组织中的不少青年分子是受骗、被迫,一旦陷入而无以自拔的,那么,(二)为了分化、瓦解这些胁从者(尽管这些胁从者手上也是染了血的),而给《腐蚀》中的赵惠明以自新之路,在当时的宣传策略上看来,似亦未始不可。这种种,是当时的很大一部分读者提出他们的要求的论据,而作者的我,也是在这样的论据上接受了他们的要求的。(当然,这样做了,是否曾发生预期的作用,那是另一回事。)
  以上,简略地述说了《腐蚀》写作的经过,说明了以小昭之被害作为赵惠明生活的转折点,其实不是原定的计划,而是迫于要求,将就地“拖”出来的。
  但也因为这一“拖”,今天的有些读者或者无条件地对于赵惠明抱同情,或者认为这样一个满手血污的特务(尽管是小特务)不该给她以自新之路,而第三种说法则认为:正由于读者会对赵惠明抱同情,也就是对于特务抱同情,因而就会发生严重的后果,即松懈了对于特务的警惕。
  这些意见之所以分歧,恐怕是因为对于赵惠明这个人物的认识有偏差。《腐蚀》是采用日记体裁的,日记的主人就是书中的主角。日记中赵惠明的自讼,自解嘲,自己的辩护等等,如果太老实地从正面去理解,那就会对于赵惠明发生无条件的同情;反之,如果考虑到日记体裁的小说的特殊性,而对于赵惠明的自讼,自解嘲,自己辩护等等不作正面的理解,那么,便能看到这些自讼,自解嘲,自己辩护等等正是暴露了赵惠明的矛盾,个人主义,“不明大义”和缺乏节操了;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一九四一年向作者提出要求的大多数读者是看清了赵惠明的本质的。
  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重排《腐蚀》,问我对原书有无修改。
  我在考虑了这几年来我所听到的关于《腐蚀》的几种意见(略如上举)以后,终于不作任何修改。我想,如果我现在要把蒋匪帮特务在今天的罪恶活动作为题材而写小说,我将不用日记体,将不写赵惠明那样的人,——当然书名也决定不会是《腐蚀》一类的词儿了;但《腐蚀》既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写成的,那么,如果我再按照今天的要求来修改,恐怕不但是大可不必,而且反会弄成进退失据罢?
  可是,鉴于这二、三年来颇有些天真的读者写信来问我:《腐蚀》当真是你从防空洞中得到的一册日记么?赵惠明何以如此粗心竟把日记遗失在防空洞?赵惠明后来下落如何?——等等疑问,不一而足;因此,我又愿借此机会,写这一篇后记,聊以代替答复。
           茅 盾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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