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山月不知心底事

_23 辛夷坞 (当代)
坐在一旁的律师得到了向远的一个眼神,会意地起身,现实打了个电话,然后走到门边,对监守着的警察低语了几句。那警察朝叶昀的方向看了一眼,沉默地走了出去。
“叶昀,抬起头来,把你的手给我。。。。。。把手给我。”向远知道她的时间有限,已顾不上闻言宽慰。她的强硬和坚决让仍没法从向遥的死讯中抽身的叶昀如在梦中一般,缓缓将手伸出来,覆在她的掌心上。那只手冷得像冰,向远反手紧紧握住。
“你不会有事的。”
叶昀对自己即将面临的审判却有一种听之任之的漠然,“我自己做的事,后果自己负责,有事也怨不得任何人。”
“但我不会让你有事。”向远看着她的眼睛,口气不容置疑,“你记住,那一枪是逼不得已。那天晚上,你和另一个同事追捕杀人嫌疑犯滕俊到了那条死胡同,滕俊走投无路,反扑上来和你们拼命。他狂性大发地打倒了你的同事,还朝你冲过来,天太黑了,你没有看清他手上是不是持有凶器。你给了他严厉的警告,可是他根本不听,所以你开了枪,或许是防卫过当,但是你当时没有选择。你记住了吗?是他先朝你们扑过来的,你没有选择。”
“不是这样的。”叶昀困惑地摇头。
“一定是!”向远斩钉截铁,“因为你的同事已经亲口证明了这一点。你之前所交代的那些,是因为你受惊过度一时没记清楚。你当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和同事的安全,刘律师会代表你处理接下来的事情,但是你要相信我刚才说的才是事实。”
“向远,你。。。。。。”
“我说过要让你好好的,就绝对不会让你出事。”
叶昀难以接受,“可是你说的那些都不是真的,我自己做了什么自己最清楚。不管有什么后果那都是我应得的,我不能按你说的那样做。”
向远面露凄然之色,“这不是为了你自己,叶昀,就当是为了我。”
两日之后,叶昀结束了隔离审查,在刘律师的陪同下离开警局。虽然枪杀滕俊一事还没有最终了结,叶昀的公职也没有得到恢复,但是她知道向远已经做了足够的努力,打通了各方关节。更何况,滕俊是一个证据确凿的杀人在逃犯,没有任何的帮背景,叶昀以往表现又一贯良好,上面乐于做这个顺水人情保住自己人,所以他才得以回到家中,暂时恢复了自由。
叶昀返家那一天,向远什么都没有说。晚上,在那张巨大的床上,他们宛若世界即将毁灭般激烈地纠缠,疯狂的汲取对方身上的温暖,仿佛短暂的抽离便会枯竭而亡。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叶昀不用再到局里上班。他哪里也不去,总是一个人抱着篮球在院子里投篮,一次一次,从早上到晚上,不会厌倦,也不会疲惫。向远回来后,他便兴冲冲地和她一起吃饭,两人绝口不提那些曾经的人和事。入夜,他们在最隐秘的激情后相拥而眠,平静地厮守在自己搭建的一个虚幻的天堂里。幸福就像天上的星星,夏夜里躺在天幕下,觉得它离自己很近,好像唾手可得。
可惜,向远的睡眠浅,几乎每一个晚上,她醒过来,总会看到躺在她身边的叶昀双眼紧闭,紧咬牙关,一身冷汗地被噩梦追赶。从他的神情里,向远可以想象他在梦中遭遇的恐惧和折磨,他想摆脱,却无力摆脱。可是等到太阳升起,叶昀又会微笑着在她枕边醒来,好像完全不记得夜里死死缠住他的梦魇。
终于在一个深夜,叶昀大叫着惊醒过来,一身如水洗过似的大汗淋漓。
向远坐起来,从背后抱着他,感受到他几欲挣脱胸膛的的心跳。
“告诉我,你害怕什么?”她曾经以为,自己不问,他也不提,一切就会在时间的沙漠里慢慢蒸发,但是她错了,但是她错了,那场梦魇不肯放过他,他不肯放过自己。
“血,我梦到了滕俊身上的血,很多很多,像潮水一样越来越多,连我的头顶都没过了,我呼吸到的全部都是血腥味。我张嘴想叫,血就从我嘴里灌了进来。”叶昀大口大口地喘气,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开枪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逃亡的人,滕俊纵然有罪,但是那个晚上,他也不应该送命。
向远吧叶昀的脸轻轻扳了过来,让他面对着自己,“叶昀,你杀他是不是因为我?”
叶昀仿佛又一次回到了那个深而黑的胡同,水泥的地面上,他们的脚步声急促而凌乱。从向远过去住的小公寓追下来之后,叶昀就一直在滕俊身后穷追不舍,他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滕俊逃了,他手上足以毁掉向远和他整个世界的东西,假如今晚让他脱身,那后果更不堪设想。
小公寓所在的位置虽然并不偏僻,但是四周多是一些旧式的住宅小区,各式的弯道窄巷非常多。滕俊对这里并不熟悉,可是叶昀不一样,向远还住在这里的时候,他曾是这一带的常客。
滕俊终于被他逼到了一个死胡同,警笛声也呼啸着越来越近。滕俊试着翻过胡同尽头的那堵墙,却徒劳地跌落下来。身后叶昀已经一步步逼近,他知道自己不是叶昀的对手。
“你别过来,我坐了牢对你有什么好处?我会把向远的丑事全都抖出来,倒是谁都不得好过。。。。。。叶昀,你放我一条路走,我不想坐牢!向遥和孩子还在等着我。”滕俊徒劳地贴着墙往后缩。
叶昀却伸出了手,“把你说的那段录音交出来。”
“交出来?然后你们再把我送到刑场上吃枪子?你别做梦了,要么放我走,要么你就等着看向远的下场!你想怎么样,有本事就杀了我,你敢吗?不敢就给我一条路走,逼急了我大不了鱼死网破,倒是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放过你们。”
“我再说一次,把东西交出来。”叶昀的手已经按在了枪上,可是皮套却被他手心的汗水濡湿。
“我也再说一次,你休想。警察大队人马要来了是不是,叶昀,你到底放不放我走!”
身后传来快速靠近的脚步声,每一声都像在敲在两个同样紧张的人心头。叶昀忍不住回头,他的同事老王正朝这边追过来。
“叶昀,别让他跑了。”
从老王出现那一刻起,滕俊脸上就浮现出彻底的绝望,他知道自己再也走不了了。他所有的不甘和怨恨统统倾泻在与他面对面的叶昀身上,是叶昀追得他无路可走,是向远把他逼到了这里,他要两个人都付出代价,就算是下地狱,他也要拉他们一把。
“你们不要后悔!”滕俊诅咒这一切,对着赶来的警察老王大喊了一声,“我有向。。。。。。”
他只来得及说道这里,后面的半句话戛然而止。子弹从他的前额穿透,在他身后满是青苔的砖墙上炸开一朵红白相间的血花。叶昀在千分之一秒里,没有犹豫,没有思考,拔枪、瞄准、射击。。。。。。弹道精确一枪毙命,就像他无数次在射击场上取得好成绩一样。滕俊再没有可能说出下半句话,他在老王愕然的眼神里倒了下去。
叶昀心中潜伏的魔鬼终于扼死了天使,他早就知道自己心中生长着罪恶的非分指向和贪婪的欲望,痴恋本不该属于他的东西,所以这一刻他屈从于人类天性的自私。就算向远真的痛下杀手,叶昀可以不要正义,却不能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爱的人,不能让任何人葬送他刚刚尝到的幸福滋味。他因此犯下了一身的罪,从此夜夜在噩梦中记起滕俊最后大睁的眼睛和不敢置信的容颜,然而即使他再也逃不开内心的自我谴责,重来一次,他还是毫不怀疑自己依然会做出那一个决定。
向远从叶昀的沉默中找到了答案,她以步步为营,原来自己只不过是命运手里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不管怎么走都是死局。
“果然是这样,你开枪不是紧张和冲动,也没有昏了头。你是怕他说出不该说的事,所以才杀他灭口。”向远不知道应该可怜谁,叶昀,滕俊,向遥,还是她自己。“可惜你不知道,滕俊身上的U盘里已经根本没有可以威胁任何人的东西,向遥私下把它给换了,就连我也没有想到你会杀了他。叶昀,是谁和我们开了这一场玩笑?”
“换了?”叶昀扭过身来,有哪么几秒,房间里安静到令人窒息。叶昀随后弓下身子,把脸深埋在向远胸前,像个惊慌失措的孩子那样蜷成一团。
“别这样,叶昀,难受的话你就哭吧。”向远用指节理着他乌黑浓密的短发。
叶昀摇头,“我答应过你再也不掉眼泪。”
“忘掉我说的那些话。很多时候,错的最离谱的那个人是我自己,我太固执,其实哭也好,笑也好,爱也好,恨也罢,哪一样强求得来?我最后悔的是不应该把你牵扯进来。”
“向远,我杀了人。有罪的人会不会下地狱?”叶昀喃喃的问。
向远抬起头来笑了一声,“那样也好,至少我们在那里还可以相依为命。”
叶昀的泪水终于决堤,他在向远的怀抱里痛哭失声,如果昨天是罪孽的,那眼泪是否也可以将它冲刷干净?
第八十七章 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日出吗
叶昀的事情处理结果迟迟未下,行政处分是免不了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不用去面对牢狱之灾。经历了那件事,叶昀好像一夜之间成熟了不少,也安静了很多,整个人都沉静下来,再也不是那个曾经懵懂的纯白少年。有一次,向远对他说:“如果不想再回到队里也不要紧,就到公司来帮我吧。公司有你的一份,这也算是你的分内事。”叶昀当时随口应了一句:“好啊。”
他太过安静了,也太过听话。只要向远说的,他什么都愿意,什么都点头。向远一时间不知道这样的改变究竟是好还是坏,也试过把心理医生请到家里来,尝试着跟叶昀沟通,希望叶昀能够摆脱那一段噩梦,可是他夜里在没有被梦魇惊醒过。礼貌的送走了心理医生,他笑着对向远说:“别担心,我没事。”
后来,向远和叶昀起一把孩子从医院接回了家。这个被叫做余生的男孩从刚降临到世界起就多灾多难,还没睁开眼睛,便永远地失去了亲生父母。他出生的时候没有足月,先天不足,孱弱多病。医生说,这孩子也算是幸运的,假如他生在普通人家,只怕逃不过早夭的命运。
幸运?向远抱着孩子,禁不住苦笑。孩子总是无辜的,他们降临到这个并不美丽的世界没有选择。有时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笑脸,还有他睡着了之后紧握的小手,向远总是会想,假如有一天,这孩子长大了,心中会不会有恨?然而他就这么措手不及的来到了她身边,这是向遥给她的最后的纪念,如果可以,向远愿意给孩子整个世界。
向远依旧要把很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陪着孩子更多的那个人是叶昀。虽然家里请了专业的育婴人士,还有自称带大了很多个孩子的杨阿姨,但是叶昀在这个孩子身上倾注的心血比谁都多。他无微不至的守在这个孩子的身边,恨不得什么事都亲历亲为。小小的婴儿好像也知道谁对他好,所以仿佛跟叶昀特别亲。叶昀笨拙而生涩地把他抱在怀里时,他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显得特别安详,有时还会伸出稚嫩的小手,朝着叶昀咯咯地笑。只有当叶昀微笑地看着孩子的时候,向远才觉得他的心是安放着的,他在这个新的生命面前一点点地找到了救赎。
闲下来的时候,向远甚至会陪着叶昀在黄昏的时候,抱着孩子一起在附近散步。她们一家深居简出,平时车进车出,所以两人走在旧式的林荫道上,认得他们的人并不多。
孩子满月之后比原来好看了一些,本来嘛,向遥和滕俊都是漂亮的年轻人,这样一对男女的后代又能难看到哪里去?向远抱着他,偶尔也会有不认识的妇女和老人走上来逗逗孩子,当别人夸赞着孩子可爱又漂亮时,向远和叶昀心底都是油然而生的喜悦。有一次,一个中年大姐摸着那张粉红的小脸,连声说:“你们夫妻俩真有福气,孩子长大以后一定像爸爸那样标致。”
言者无心,听者心中却难免有意,向远和叶昀对视了一眼,彼此目光中都难免有些尴尬,他们都以为对方会开口辩解,但是谁都没有出声。那位大姐走后,叶昀把孩子从向远的手里接了过来,单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则悄悄地把向远的手抓在手心。向远没有说话,却看着叶昀笑了。
是啊,何必解释呢?余生就是他们共同的孩子。
从那刻开始,叶昀的兴致就明显的高了起来。他故意地走到向远的面前,把脸和孩子贴近,煞有其事地问:“向远你说我和孩子哪一个更好看?”
向远说:“我记得你最恨别人说你好看,我可不想惹麻烦。”
叶昀有些不好意思,“别人不能说,但是我想听你说。”
这是滕俊那件事之后,叶昀第一次真正地开心了起来。向远的心也被夕阳的艳红映得暖暖的,她扑哧一笑,“谁都没有你好看。”
两个月后,就是叶骞泽失踪的五周年,也是一个涨潮的日子,向远和叶昀一道驱车到了海边,怀里抱着的,是从六榕寺取出的叶灵的骨灰。
向远站在湿漉漉的礁石上,看着比海更灰的天。白色的浪一道一道的扑过来,她觉得自己活着就像站在这浪里,总想爬到浪尖,可是就算好风凭借力,打到岩石上,还不是碎成无数的水沫。想起来,倒不如石沉大海那般安静。
她抓起起一把叶灵的骨灰,撒向大海。假如这海水永不枯竭,日月永在,那么潮涨潮落,叶灵和叶骞泽的这一辈子就这样吧,尘归尘,土归土,爱和恨都随今天的潮水走,山月的清辉永远在记忆里,是再也回不去了。
向远对着无尽的虚空,在心里默默的说,叶灵,你是对了,没到死的那一天,谁都不敢说得到。现在你得到了,他活着的时候不敢回答你的那句话,可这一生除了自己,他最爱的还是你。
叶昀站在不远处,把白色的花扯碎了,也抛进海水。他在祭奠逝去的那些人,也祭奠自己死去的昨天,当水渐渐漫到了足下,他小心翼翼的跳到向远的身边。
“他们都走了,我们回去吧。”
返回的路上,叶昀在副驾驶座不停的玩着自己的手机。向远无意中看到他的屏保,是余生的一张照片,他是真的爱这个孩子。
叶昀发现了他的注视,笑着说:“你有没有觉得这孩子笑起来像我?”
“是吗?”向远忍俊不禁,一丁点大的孩子,谁看得出像不像。
叶昀似乎对她这两个字的敷衍相当不满意,认真地说:“今天早上杨阿姨抱着孩子在院子里看我打球,有一个女人从门口经过,还问这是不是我的小孩。你看,别人[最爱小说网|]都这么说,证明真的有点像。”
“那你怎么回答她?”向远拐进回家的路口,漫不经心地问。
叶昀抿嘴一笑,“我当然说是。”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把头扭向车窗的方向,“向远,假如。。。。。。我是说假如啊,我们也有孩子,长得会像你还是像我?”
向远看了他一眼,他却怎么也不愿意转过脸来。
“这个啊,我没有想过。”
“哦。”叶昀应了一声,好像有些失望。
其实向远很想告诉他,她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他们有了余生,就已经足够了。
叶昀很快就把话题转开了,“不知道孩子睡醒了没有。看孩子的大姐今天有事,家里就只有杨阿姨,她糊涂起来,该不会忘记喂孩子吃的东西吧。”
向远笑他,“谁你都不放心,待会儿你自己去看。”
叶昀不再说话,摆弄手机的手指却没有停过。
向远放在中控台上的手机忽然振动了起来,她腾出一只手去拿,叶昀却一把按住她的手,“别看。”
“怎么了?”向远有些莫名地挑眉,接着有几分明白过来,“你发的吗,又搞什么?”
叶昀别扭地不出声,半晌才说:“算了,我帮你删了它。”
“这怎么行,发给我就是我的了,要删也得我来删。”她笑着撇开叶昀的手,那手机抓在掌心,叶昀词穷,只得低声哀求了一句,“现在别看。。。。。。嗯,等到晚上好吗?”
“理由?”向远觉得好奇又好笑。
“反正等我睡着之后你再看。”
神神秘秘,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说话间,车子离叶家的老宅只有几十米了,隔着一个弯道,叶昀在座椅上忽然直起了背,“向远,你看,那是什么?”
向远眯了眯眼睛,朝叶昀所指的方向看去,她看到了碧绿的树梢,树梢的上头浓烟滚滚,直冲天空。而那棵树她多么熟悉,每天早晨当她拉开窗帘,几乎可以闻到那树叶的气息。
“火?”
向远下意识地踩了踩油门。然而过了那个弯道,车子便再也没办法前行了,围观的和四处慌张跑动的人把车道堵得水泄不通。
叶昀和向远从车上冲下来,人们围观的焦点不是叶家是什么?浓烟从二楼的窗口滚滚涌出,伴随着隐约可见的火舌。
“起火了。。。。。。叶家的大房子起火了。。。。。。”
叶昀奋力拨开人群,挤到最前端。围观的人意识到屋主来了,也纷纷侧身让出一条窄道。有热心的人在一旁说,他们也是刚刚发现这里出了事,火起得非常突然,没几分钟火势就变得非常猛烈,已经有人拨打了火警电话,但是救火车却仍没有出现。
叶昀和向远还来不及说话,叶家一楼的大门被人打开了,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叶昀捂着鼻子冲到院子里扶住了那个两条腿发软的人,那人花白的头发散乱,别烟呛得一脸的泪水,不是杨阿姨还能是谁。
“孩子呢?你出来了,怎么不见孩子?”向远也跑了过去,一把揪住杨阿姨急声追问。
杨阿姨咳个不停。
“说啊,孩子在哪里?”
“火。。。。。。哎哟。。。。。。我的妈呀。。。。。。孩子在楼上。。。。。。我就在一楼的沙发上说了一会儿。。。。。。咳咳。。。。。。差点没了老命。。。。。。”杨阿姨吓得舌头都打了结。
向远一听,心神俱裂,疯了一样地推开拍着自己胸口的杨阿姨,“你,你怎么能只顾自己逃命,把孩子扔在楼上?”
叶昀一言不发地回头望了一眼,越过许多人的头顶,救火车并没有如他所愿地在路口出现。也怪不得消防队误事,叶家是老房子,又恰逢干燥季节,一旦遇见火情便是一发不可收拾,而且这火是从二楼起来的,短时间内如此凶猛,其中必有诡异。
“你干什么?”向远发觉了叶昀的不对劲,及时扯住了他的衣袖,厉声喊道:“你要进去?疯了吗?上面烧成什么样子了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所以我不能让孩子留在上面,他等不到消防车出现的。”
“不行,叶昀,不行,你不能去。”向远哭出声来。孩子还困在楼上,这已经令她绝望,如果叶昀再闯了进去,这就是把她往死路里推。她不顾一切地拖住叶昀,“你这是去送死你知道吗?”
叶昀这个时候反而远比向远冷静,“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出事,我会带着他出来的,你等着我。”
“叶昀!”
向远的力气终究不如他。他用力地甩手,向远趔趄着退了几步,叶昀的身影便消失在杨阿姨逃出来时洞开的大门内。
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向远分不清脸上的究竟是汗水还是泪水。叶昀听不到她的声音,她甚至也不记得自己当时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只记得二楼的窗口上,喧嚣的浓烟里,一张惨白的女人的脸一闪而过,那张脸上甚至还带着奇异的笑容。
这是定格在向远那一天记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
她认得出那张脸--袁绣!
尽管消防人员赶来后极力抢救,那一天,叶家的老宅还是在一场烈火中几乎化成废墟。这场火来势汹汹,公安人员在一片狼藉里找到了据说是汽油罐燃烧残留物的证据,而与这栋老宅同归于尽的,还有一具女人炭黑的尸体。
向远没有爱过这栋老房子,这老房子和她生活在这里的记忆一样冷清,但是当它终于在她面前以最决绝的方式毁于一旦时,她的心却空了,里面好像除了劫后的灰烬,再也没有留下什么。。。。。。
她坐在烧伤科隔离病房的帘子内,看着全身被纱布包裹着的叶昀。叶昀没有食言,最终还是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和孩子一起回到了向远的身边,可是他同时带回来的,还有全身超过65%面积的二度以上烧伤。医生说,与他身体表面的烧伤相比,更令人担忧的是呼吸道、肺部的灼伤和吸入过量一氧化碳的中毒症状,稍有不慎,就会因为窒息和感染而身亡。从他被送入医院气,烧伤科全体医护人员就免假地调动了起来,医院组织了最好的专家进行会诊,整整二十三个消失的手术抢救,才把他的一条命从死神那里拉了回来,但是他一直没有醒过来,也没有度过危险期和感染期,随时有可能死于一场微小的并发症。
向远怪过叶昀,他明知冲进去是不智的,还是把她一个人扔在了外面,可他究竟为了什么连命都不要,向远也心知肚明。叶昀始终觉得自己欠了向遥一条人命,如果他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烧成焦炭,后半生的他或许不会比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更好受。
报应是什么?向远没有害怕过,但是她没有想到这报应会应验在叶昀身上,这才是所谓报应最狠毒之处。是她毁了袁绣的孩子,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袁绣还给了她一场熊熊燃烧的烈火。袁绣一定是误以为那孩子是向远的骨肉,因此才舍了命地疯狂报复。一眼还一眼,因果循环,可是所有的孽都是她种下的,为什么不能自己还?
夜深了,病房里的仪器滴答滴答的运作声机械而冷酷。风打落了玻璃窗外的树叶,巴掌大的叶子,枯黄的颜色,拍打在玻璃上,啪的一声轻响,瞬间又不知被卷向了哪里。
叶昀以前说过,落叶是可怜的,时间到了,它再留恋枝头,也不得不走。
可是向远当时说,最可怜的不是落叶,是被迫留在来的树干。叶子走了,它自有它的归宿,而那棵树干看着曾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一点一点地离开,最后什么都不剩,可是它还得矗立在那里,一直在那里。
消防队员发现叶昀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但是仍然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向远宁愿他永远都不知道,早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脆弱无比的孩子就已窒息身亡。孩子,可怜的孩子,她的余生就这么葬送了。
向远无意中看到自己的衣袖,为了能够靠近叶昀,她身上穿着防止细菌感染的隔离服。衣服是白色的,墙壁是白色的,天花板是白色的,病床上的叶昀是白色的。。。。。。她开始觉得这一幕惊人的眼熟,这多么像她反反复复经常做的那个梦啊。梦中面目模糊的女人一身白衣,坐在四周都是白茫茫的所在,除了白,什么都没有。每次从这个梦中醒来,向远的心里都怅然无比,然而她竟一直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原来就是她自己。
那个江湖骗子满口谎言,但唯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她这一生,富贵如云,但是爱过的人,却注定一个一个地离开。
向远这个时候才记起自己的手机,上面还有一条叶昀发过来的没有来得及查看的短信。
叶昀说,你知不知道,大哥向你求婚的那个晚上,我一个人去看日出。天亮了,下了一场雨,太阳没有出来,我坐在车上大哭了一场。向远,我想知道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向远合上手机,慢慢地双膝跪在冰凉的地板上,跪在她从不相信的满天神魔面前,紧握着从叶昀外套口袋里找到的那半个断颈观音,平生第一次如信徒般虔诚祈求上苍的悲悯。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保持这个姿势过了多久,直到叶昀床边的监护仪器上出现了异样的波动。值班的医生那边得到了讯号,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在他们到来之前,向远跪坐在床边,用最轻快的声音对床上的人说:“看啊,天要亮了,我们一起去看日出。”
(完)
番外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的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浍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了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抗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 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小姐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小姐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他,即使他找到了那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于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