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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年华》作者 雪影霜魂

_13 雪影霜魂(当代)
  犹记得,童年时的“小虎队”是那么风靡一时。同学们都特别喜欢他们,爱听他们的歌,爱买他们的明信片和不干胶。下了课经常围在一起讨论霹雳虎、乖乖虎和小帅虎,三只小老虎哪个是自己的最爱?她那时比较喜欢霹雳虎。家里没有录音机,她就借同学的磁带去邻居家放来听。她有一本手抄的歌本,抄了好多他们的歌,贴了好多他们的不干胶贴画。那本歌本至今依然保存完好,只是曾经洁白的纸张已经被漫长的岁月染黄。
  回忆里,不仅仅只是与小虎队有关的画面,还有她曾经天真单纯的童年时光。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风很轻,春天的田野里开满大片大片的草紫花。邻居家的大姐姐带她一起去采野花,教她编花环。现在她还记得如何用草紫花编成别致的花环。
  那时候,她嘴很馋,有很多很多想吃的东西。还记得当当糖一咬一口丝,爆米花吃起来香喷喷,酸梅粉刚入口时酸得直倒牙,紫紫雪糕是她吃的第一支巧克力裹着奶油冰的雪糕,多好吃啊!吃完雪糕她还把冰棍舔到一丝甜味都无才意犹未尽地扔掉。长大后吃过很多形形色色的冰激凌,但哪怕是最高级的哈根达斯,她都再没吃出过如那根紫雪糕一般的好滋味。
  那时候,她上学不用父母接送,脖子上挂着一枚钥匙,蹦蹦跳跳地自己去自己回。上课时,小手端端正正地背在后面,跟着老师学拼音,学生字,学加减乘除;音乐课唱得最多的一首歌是《让我们荡起双桨》;思想品德课上,老师总是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向赖宁同学学习。
  那时候,一下课,男生们爱围在一起打弹珠、推铁环、拍画片、折飞机……女生们喜欢聚在一起跳橡皮筋、跳房子、扔沙包、踢毯子……她跳橡皮筋跳的最好,至今依然记得跳橡皮筋念的那些歌谣:嘀嘀燕子嘀嘀嘀,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那时候,她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就守着电视机看动画片,《葫芦娃》《九色鹿》《神笔马良》《黑猫警长》《聪明的一休》《铁臂阿童木》《猫和老鼠》……最喜欢的是《圣年士星矢》。她也买过不少圣斗士的贴画,连爸爸都买过一张给她,让她以后要听话懂事。现在那张贴画还保存在她的“百宝箱”里。
  那时候——那个无忧无虑的小时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快乐最纯粹,烦恼最短暂,邻居家的大姐姐不肯带自己一起玩就是最大的伤心事。但再怎么伤心,只要妈妈拿着一颗糖来哄,马上又能破泣为笑了。
  时光匆匆,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当年总烦恼自己老也长不大的她,现在实岁都二十八了。而当年“小虎队”三只青春无敌的小龙虎,如今已经是沧桑满面的老小虎,最年轻的苏有朋都年近四十。一个时代的偶像与歌迷都在同步老去。
  时间飞速前进,岁月马不停蹄,青春一骑绝尘。我们曾经纯真的年代,已在日光月影的流转中散为云烟。但是,记忆中,总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歌声、有些情感,永远不会在时光里湮灭。
  二〇一〇年春节回家,秦昭昭像往年一样基本都是宅在家里。她长年在深圳工作,过年时才回家住上十天半个月,和家乡的朋友同学久无来往,早就断了联系,只有谭晓燕一个硕果仅存的朋友。春节期间她可以走动拜访的人家很有限。
  上谭晓燕家去拜年,她一岁半的宝贝儿子实在招人喜欢。小宝宝长的白白胖胖,小胳膊小腿真如一节节的嫩藕,看得人恨不得咬上一口。他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但走得还不太稳,摇摇晃晃如一只小企鹅,经常在大人一连串的“小心”声中摔跤。好在摔了他也不哭,总是自己爬起来,边爬边奶声奶气的对自己说:“小心。”
  小人儿自说自话的模样、神态真是可爱极了。秦昭昭原本不太喜欢小孩子,嫌他们吵闹,但这个宝宝她爱到心坎里,每每见了就要抱在怀中,对着那鲜润润的小脸蛋亲上老半天。小宝宝不肯配合,老是挣扎。谭晓燕为此笑道:“不许强吻我家宝宝。”
  小宝宝学得很快,秦昭昭再来抱他欲吻时,他拼命叫:“不要强吻,不要强吻。”逗得几个大人都忍俊不禁。
  见她那么喜欢小宝宝,谭晓燕说:“赶紧找了对象自己生一个吧,就不用来找我儿子解馋了。对了,这次回家不是又有人来介绍对象了嘛!有没见过,感觉如何?”
  秦昭昭苦笑:“介绍人来说是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女儿八岁。我一听就不想去见了。”
  “啊,怎么离过婚的男人都介绍给你了,这个介绍人也太不像话了。”
  “介绍人说他的经济条件很好,自己开公司,有车有房,很抢手的一个男人呢,她还是一番好意才想着先介绍给我。我没有同意见面,她转而替一位音乐老师牵了线,那老师才二十四岁,很满意他。”
  “经济条件好有车有房,那离过婚确实也没啥关系。这样的男人你其实应该去看一看,没准见了面感觉好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找个有钱的总不会是坏事。”
  “我倒不是在乎他离过婚,而是一想要给一个八岁女孩当后妈,我实在接受不了。”
  后妈不好做,尤其是给小女孩当后妈更难。当年乔叶与穆兰的格格不入,以及后来圆圆对她的后母的百般抵触,都让秦昭昭深知这一点。她是一个喜欢简单的人,后妈继女这种复杂的关系自问处理不了,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被这种复杂的关系搅成一团糟。
  从谭晓燕家拜完年出来,秦昭昭想起来又绕道去了一趟班主任家拜年。班主任一见她就说:“你早来一步就好了,刚才你们班有几个同学一起来给我拜年,你早来十分钟就能和他们遇上。今年你们这届学生毕业整十年,他们商议着要搞同学聚会,到处联系老同学呢。我把你的手机号码给领头的于倩了,没问题吧?”
  秦昭昭当然没问题,高中毕业不知不觉就十年了,当年同窗三载的老同学们都已经如流云般四散在天涯。能够有机会再聚首一次,她很乐意参加。
  “于倩现在在干什么?我已经好多年没见过她了。刚才来的同学中还有谁呀?”
  “于倩现在和她爸一起做生意,连锁超市都开了好几家。这场同学聚会起初她说由她负责全部费用,但是一起来的几个男生都不同意。尤其是林森,他说女生部分的费用可以由于倩买单,但作为男人,他一定要掏自己那一份钱。”
  林森的名字,让秦昭昭有片刻的怔忡与恍惚:“林森……他也在?”
  “是呀,他变化很大,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了。对了,我记得以前他老欺负你,你还哭着向我告过他的状。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顽劣的男生了,部队到底是个能锻炼人的地方,他如今是一名成熟稳重的军官,听周明宇说还谈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呢。”
  心微微一震,秦昭昭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当年她并没有喜欢过林森,只是由衷地被他感动过。事隔经年,回忆往昔时,她还清晰记得那年窗外月下,那个十八岁少年绵长的叹息、伪装的微笑、猝然掉下的眼泪,以及他为了掩饰自己的落泪而仓促转身离开的背影。
  那是他们少年时代的最后一次相见。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十年可以很短暂,十年又可以很漫长,十年还可以从容地将一个人改变。从青涩的少年到稳重的军官,林森的变化之大可以想象。他已经忘记她了吧?忘记一个始终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女生应该不会太难。岁月已远,人事已改,人面桃花的惆怅只存在于古典的诗文。他忘记她她不会意外,他有了漂亮的女朋友,她亦为他感到高兴,因为她一直希望他能过得幸福。
  但是为他感到幸福的同时,她心里还有一种酸楚凄凉的感觉在涌动。曾经她全心全意喜欢过的男孩,如今已经为人夫君;曾经全心全意喜欢过她的男孩,如今也已经另有女友。无论是乔穆还是林森,他们都找到另一半成双成对了,她却还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这凄凉对谁说?
  
  13
  二〇〇〇届实验中学文科三班的同学聚会在于倩的大力操办下举行了。她搞得很成功,那天来了差不多当年班上四分之三的学生。很多像秦昭昭一样,已是多年未曾露面,再相逢时,大家都在大呼小叫:“XXX原来是你呀!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林森是大家公认的变化最大的男生。当年一个班的男生中数他最捣蛋,说话做事总没个正形,不是嬉皮笑脸就是吊儿郎当。现在,虽然他是一身便装来出席的同学会,但伟岸笔挺的身躯,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言谈举止都透着严谨自律,一目了然就是部队出来的人。
  好多老同学见了他都哇哇大叫:“你是木木?真让人认不出来,这变化也太大了。”
  秦昭昭则是大家公认的变化最小的女生,许多与会的同学一眼就认出了她,说她基本上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更漂亮了。于倩凑过来问她用的什么护肤品,容貌还保养得这么好,看上去顶多二十二三,一点不像二十七八的女人。“你看看我眼角的鱼尾纹,居然有三四条了,抹什么都不管用,气死我了。”
  于倩的确是更显老相,可能是做生意让她殚精竭虑的缘故,也可能是婚变的原因。秦昭昭听说她去年离婚了,因为丈夫背着她另结新欢。好在她想得开,如今已经重新振作起来了,正在积极相亲准备开始第二春。
  看见秦昭昭后,林森主动过来打招呼:“好久不见。”
  她微笑着回应:“是呀,好久不见。”
  离别经年后的重逢,除去这句“好久不见”没有更合适的开场白了。说完这四个字,他们一时俱沉默,彼此心头都涌上几分百感交集。
  沉默片刻后,又是林森主动开口:“听班主任说你现在在深圳,还好吗?”
  “还好。听周明宇说你以前在福建当兵,现在在哪儿服役?”
  “还是在福建。”顿了顿,他报出四了字,“福建厦门。”
  “厦门?”秦昭昭很吃惊,“你在厦门?我去年——不,应该说前年了,还去过厦门玩。”
  “我知道,我看见你了。”
  他的回答让他更加吃惊:“你看见我了,你在哪儿看见我了?”
  “角屿岛。”
  秦昭昭立刻想起了那座被蔚蓝海水簇拥着的小岛。那是她在厦门看到的最蓝的海水,但那座岛却因为是驻军岛无缘上岛参观。她依稀记得当时小岛长长的码头上站着几个军人,没想到,其中一个竟是林森。
  “你就在角屿岛服役呀?”
  “英雄三岛驻岛部队是整体管辖的。我平时的具体工作在小嶝岛,那天有事就过去了角屿岛一趟。”
  “这么巧,那你看见我了怎么不叫我?”
  “当时公务在身,不方便。”停顿了一下,他又多说了一句。“另外看到你和乔穆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我想还是不要打扰你们比较好。”
  秦昭昭怔了怔,林森这话里有着很明显的知趣回避之意,他一定以为她当时正和乔穆一起浓情蜜意着吧?果然他又接着说下去:“二〇〇四年春节回家和老同学聚会时,我就听叶青说你和乔穆已经开始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看起来感情也还是很好。你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我也替你感到高兴。”
  他的话带着由衷的真诚,一如当年十八少年般的真诚,但真诚中也透着几分惆怅和惘然。她心里一酸,欲言又止。迟疑间,手机响了,铃音是张学友的深情动人的歌声:
  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这首曾经最喜欢的“还是觉得你最好”一直被秦昭昭设为铃音,可她低头去翻手袋时却发现不是自己的手机在响,一抬头,对面的林森正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原来是他的手机在响,不约而同地,他竟和她一样选用了这首歌作为手饥铃音,她不觉怔了。
  林森走开几步去接电话,短短的几句交谈却很容易听出是在和女朋友说话,她好象在哪里玩,让他一会儿过去接她。秦昭昭没有继续听下去,一转身,心情复杂神思恍惚地悄然走开了。
  当晚的同学聚会热闹极了。
  当年一群十七八岁的男生女生,如今都成了二十七八的男人女人,聚在一起话当年,说起高中时代的种种趣事都开怀大笑,聚会上谈的最多的就是同窗时期的青涩之恋,那个谁谁谁和谁谁谁,说着说着林森和秦昭昭的“昭昭木木”事件免不了也被翻出来讲。
  秦昭昭有些尴尬地笑,“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好不好?”
  周明宇也帮忙打圆场,“是呀,不要提了,现在昭昭有男朋友,木木也有女朋友,再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传到他们的男女朋友耳中就不好了,不要真搞的开了一个同学会,会后拆散一对又一对。”
  “昭昭木木”的话题被略过不提了,于倩把秦昭昭拉到一旁审问,“听说你和乔穆现在还在一起,都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不考虑结婚呢?该不是他心里还有凌明敏吧?对了,叶青上了月在MSN上说凌明敏去年圣诞节已经结婚了,你去告诉他,好让他彻底死了这条心!”
  叶青前两年也出国了,和凌明敏一样去的法国,她的消息自然是可靠可信的,秦昭昭苦笑着低声回复她,“其实,乔穆去年也结婚了,新娘子是我的大学同学。”
  “什么?乔穆和你大学同学结婚了?那周明宇还说林森看到你和他一起在厦门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地旅游?还以为你们是度蜜月呢!”
  周明宇也太滥用形容词了,秦昭昭相信这一定不是林森的原话,她解释,“我和乔穆其实没什么,一直以来都只是好朋友的关系而已,那次有机会和他在厦门见面,就一起玩了几天,去年他结婚,我还特意去上海参加了他的婚礼。”
  “你和他只是好朋友?我们还一直以为他是你男朋友!那天听班主任说你在深圳,我还以为他也在深圳呢!搞了半天,你在深圳,他在上海,他跟别人结婚你还跑去上海参加婚礼,你心里就不难受?”
  “你小声点,别让人家听到,我不想变成被大家同情的对象啊!”
  于倩压低声音,“乔穆已经结婚了,那你呢?有没有找到合适的男朋友?”
  这是最令秦昭昭头痛的话题,“我们换了话题好不好?”
  “就是没有了?”于倩下意识地就瞥了不远处正和几个男同学站在一起交谈的林森一眼,“可惜木木已经有女朋友了,不然你们没准倒可以试着发展……”
  秦昭昭急忙打断她,“于倩你瞎说什么呀!我以前也没有喜欢过他。”
  “你以前是没有喜欢过他,可是他以前很喜欢你呀!我现在都还记得当年我骗他你被严重烫伤时,他马上就脸色煞白地冲出教室去了……”
  于倩絮絮叨叨间扯出了一些渐行渐远的记忆片段,那些片段让秦昭昭心头泛起了一丝青橄榄般的既涩且甜的滋味,不是不想听下去,却不得不再一次打段她,“别说了,现在他都有女朋友了,你还说这些以前的事干嘛?小心传到他女朋友耳朵里去就不好了!”
  “也是,他都有女朋友了,这些陈年旧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秦昭昭,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婚介所试试缘分吧?没准能遇上一个比乔穆更好的男人呢!”
  于倩异想天开的建议令秦昭昭哭笑不得,顾左右而言他地岔开话题,“今天可是在开同学会,你又是召起人,这些事咱们改天再聊吧,看那边有同学叫你!”
  分别多年的老同学重聚在一起都特别开心,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吃吃喝喝,晚餐吃到九点多才结束,接着又就近去了酒店的歌舞厅唱歌跳舞。
  于倩包了场,让大家玩到尽兴为止。秦昭昭想早点回去,不想去歌舞厅了,于倩无论如何不同意:“秦昭昭,你不准这么扫兴。大家都不走就你一个人要走,你要是走了我们以后就绝交。”
  她解释:“于倩,我家住得远,太晚回去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这儿这么多男生,还怕没人送你吗?木木今天开车来的,一会儿他会负责送你们几个路远的女同学。你就放心玩吧。”
  歌舞厅里很热闹,大家抢着唱卡拉OK,唱的都是高中时喜欢的那些老歌,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秦昭昭起初只想静静坐在一旁听,却被老同学们硬拉过去要她唱歌。
  “秦昭昭过来唱一首,我还记得那时你唱歌唱得很好听。”
  “是呀,我也记得,高三那年的元旦晚会她唱了张学友的一首歌,满堂喝彩。”
  “秦昭昭那时特别喜欢张学友,所以他的歌她唱得特别好。”
  “木木也很喜欢张学友啊,我记得那时他买了张学友的全套专辑。”
  说起张学友,有位男同学眉飞色舞,说他看过张学友的现场演唱会:“二〇〇七年张学友开巡回演唱会时来到南昌,有位干媒体的朋友带我一起混进去了。现场观看太有震撼力了,歌神就是歌神,无论是音色还是唱功都一级捧。”
  秦昭昭说:“张学友在深圳开演唱会时我也去看了。我可是自己花钱买票去看的,没你那么有门路的朋友。”
  “自己花钱买票去看音乐会,看来你还是很喜欢张学友。那没说的,作为超级粉丝你赶紧上去唱一首他的歌来听听。”
  秦昭昭实在推辞不了,便上去唱了一首张学友的《祝福》。她唱完后没一会儿大家又把林森推上去了:“你当年也是张学友的歌迷呢,去,也唱一首他的歌来听听。”
  林森唱了那首《想和你去吹吹风》,他唱得出乎意料的好,颇有几分张学友的神韵。
  想和你再去吹吹风,虽然已是不同时空。还是可以迎着风,随意说说心里的梦。
  感情浮浮沉沉,世事颠颠倒倒。一颗心阴阴冷冷,感动愈来愈少。繁华色彩光影,谁不为它迷倒?笑眼泪光看自己,感觉有些寂寥。
  想起你爱恨早已不再萦绕,那情分还有些味道。喜怒哀乐依然围绕,能分享的人哪里去寻找……
  张学友这首《想和你去吹吹风》,秦昭昭已经听过多次。但印象最深的只是开始那几句高音部分,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能随口哼出。这回听林森唱起,才注意到了其他部分的歌词,字字句句,都撞进心底。那些歌词中蕴含的沧桑伤感,在年少时是很难领会的,必须要有所经历后,才能深深懂得与明了。
  想起你爱恨早已不再萦绕,那情分还有些味道——令她再念起乔穆时,不正是这样一种心情吗?而已经有女友的林森,回首年少往事以及往事中的她时,亦是相似的心情吧?
  喜怒哀乐依然围绕,能分享的人哪里去寻找——而这一句话,又岂不正是她迄今依然小姑独处的心境写照吗?
  悄悄地,秦昭昭微红了眼圈。
  同学会一直闹到将近午夜十二点才散,林森开着一辆小车挨个送几位路远的女同学回家。有人笑问他:“你当兵是不是很赚钱啊,车都有了。”
  他解释是跟朋友借的,当兵怎么可能会赚钱呢?军人就是一个奉献与牺牲的职业。之所以借车,是因为于倩事先说了她家的车恐怕散会后送不了那么多人,所以由他借车负责送一部分。
  有道是一个女人抵得上五百只鸭子,林森一车载了四五个女同学,除了秦昭昭安静不语外,其他的都叽叽喳喳跟他说笑。她们不约而同地问起他女朋友的情况,七嘴八舌地乱哄哄。
  “木木,听说你女朋友很漂亮,几时带出来让老同学见一见吧?”
  “周明宇说你女朋友是他女朋友介绍的,是她一位同学的表妹,还是一位大二女生。据说她特别崇拜军人,一眼就看中你了,是不是真的?”
  “大二女生,这么说来她也就二十岁出头的年纪,木木,那你比她大了七八岁。这时代可是三年就能出代沟,你们合不合得来呀?”
  “唉呀,只要有感情,有什么合不来的。找对象就该男人比女人大几岁,那样更能照顾好老婆。”
  她们连珠炮似的发问几乎让林森无招架之力:“我说诸位同学,这方面的问题你们简直比我妈问得还多呀!”
  有人立马就笑骂开了:“该死的木木,你是不是在暗指我们比你妈还要老?”
  林森只有求饶的份:“不敢不敢,万万不敢。”一路笑语喧哗,直到乘客一个个陆续少下去,最后只剩下秦昭昭。不知是否有意还是无意,他把她留到最后送。
  
  14
  车厢里的乘客只有秦昭昭一个人了,她坐在后座的一角,正好是驾驶座的后面。她看不到前座上林森的脸,只能听到他的声音:“秦昭昭,你家现在住哪儿?”
  “还是住在长机。”
  “还住长机?”他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惊讶,“你家那排老房子不是都已经拆了嘛!在长机还有地方住吗?”
  她也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家那排老房子拆了?”
  “哦——我听我爸说市政府在长机地区搞规划。长机很多老平房都已经被拆了,我想你们家的房子那么老旧,肯定在拆除行列吧。”
  “是啊,我们家原来住的房子已经拆了,但是我爸妈之前买了厂里的集资房。现在新家还在长机家属区内,就在长机地区的路口。”
  林森没再说什么,掉过车头朝着城外东郊驶去。一出城,车子明显就颠簸起来。没办法,东郊这条公路坑坑洼洼,破得都没法挑路走。有时晚上要从市里打的去长机,一些的士司机都拒载,嫌路太破了,也嫌那种乡下地方载不到回头客,得放空车回市区。
  秦昭昭出声提醒他:“你慢点开,这条马路的路面状况不好。”
  “我知道,我可是在这条马路摔过跤的,想不到这么多年了它还是这么破。”
  想起当年林森在这条马路上摔的那一跤,秦昭昭心头不由得浮起几分歉意。当时他摔破了嘴她都不知道,后来也没去看他,只打了个电话表示关心,还打得匆忙潦草。
  “那次也是你送我回家,结果弄得摔跤,真不好意思。所以今晚你一定要小心开车,不能出什么事,我可不想让你女朋友来怪我。”她半开玩笑半认真。
  林森头也不回:“放心吧,她不会的。”
  她顺着话说下去:“她不会——那她一定是很大方的女孩子。你们认识多久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那时记得请我喝喜酒。”
  “我去年八月回家探亲才认识她的,结婚一事还为时过早。你呢,和乔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他这次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
  他的一句反问把秦昭昭给问住了,迟疑片刻才避重就轻地回答:“乔穆的外婆中风后一直瘫痪在床,他要留下来照顾他外婆。”突又想起来:“啊——你去年八月回来过?我去年八月也回来过。”
  她这句话显然让林森很意外,他朝后侧了侧头:“是吗?”
  “是呀,那时候刚好老房子要拆,我就特意回来一趟。”
  “你回家待了多久?”
  “没待多久,就一个星期。那时是八月初,公司月初总是比较忙,得赶着回去。”
  林森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你也是八月初回来的,那八月九号……不对……应该是八号你还在长机吗?”
  秦昭昭认真回想,这个日子她还记得,因为正好是奥运一周年,好记。“不在。我记得那次本来要买七号的票走,但没买到就买了八号的,九号我已经回深圳了。怎么了?”
  “没什么,随便问问。”
  秦昭昭感觉林森不像随便问问,去年八月的事情,他还能说出一个准确的日期问她在不在长机,这像是随便问问吗?但他避而不答,她也就不再问,只是心里免不了几分疑惑与猜测。
  一路颠颠簸簸,车子终于开到了秦昭昭新家的楼房旁。新建不久的几幢大楼通体还是未染岁月风尘的洁白,在夜幕下盐柱般静静矗立。
  秦昭昭下了车,林森也下了车,一直把她送到单元楼的楼道门前。一大扇不锈钢防盗声控门严丝合缝地锁在楼门口,起到把关守门的作用。他抬头望着眼前的新楼问:“你家住在几楼?”
  她指给他看,“顶层六楼右边那一套。”
  说是说六楼,其实严格说来是七楼。因为最底层的一楼是储藏室。从储藏室那层再往上数就是第七层了。
  “那么高,爬楼梯岂不是很辛苦。”
  “习惯了就好。谢谢你送我回来,今天太晚了不方便招待你上去坐,而且你还要赶着去接女朋友。快去吧,我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不过路上记得要开慢一点。”
  他沉默片刻,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但最终还是点头:“再见。”
  “再见。”
  打开防盗门进了楼道,秦昭昭不急着上楼,而是先往一楼自家的储藏间去了。这几天天气阴阴的,临出门前怕下雨她特意带了一把伞,回家后习惯性地把伞放回储藏间。她们家的伞一律放储藏间,这样出门时方便。要是放在六楼,等下了楼才发现忘了带伞,还得倒回去重新爬楼,可就太麻烦了。
  进了储藏间,开了灯,她把伞撑开放好。正转身准备出屋,突然听到紧邻着马路的窗户玻璃被敲响了——一连串如马蹄哒哒般的声音。
  浑身一震,她难以置信地转身回首。储藏室的门窗都极其简单,一如当年老房子般的木板门铁栅栏窗,一左一右两扇窗户镶着四块四四方方的窗玻璃。窗外是黑沉沉浓墨般的夜色,让站在窗前的人只有一个隐约模糊的轮廓。五指轮流敲出在玻璃上的哒哒声,却那么清晰,一声声,撞在耳中,击在心里,感心动耳。
  这一刻,有些什么、有些什么在心头如潮水般惊涛拍岸,让记忆卷起千堆雪?秦昭昭突然间非常非常想哭。落泪前,她伸出颤抖的手,啪的一声关掉了电灯。在黑暗中,于无人知晓处,让泪水有如大雨倾盆。用力捂住自己的嘴,她竭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她在储藏室里无声地掉眼泪。储藏室外,林森一直静静地站着。窗前那个模糊的人影始终屹立不动,仿佛是一株已经扎根的树,可以永远站下去,永远不离开。
  万籁寂静的深夜,四周悄无人语,只有风摇树叶的簌簌轻响。她在窗内,他在窗外,彼此无言,只有指尖轻轻敲在玻璃上的声音,轻微又清脆。一切一切,都仿佛是当年——最是当年明月今犹在。
  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林森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静默,他接了电话后就离开了,想来是他女朋友催他去接她。临行前,他最后敲了敲玻璃,隔窗轻语,感慨万千的语气:“秦昭昭,今晚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晚安。”
  秦昭昭独自留在储藏室里哭了很久,哭到几乎浑身脱力。还是去年得知乔穆要结婚时这样痛苦过,这一次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么难过。或许是因为她还以为林森早就把她忘了,却没想到,她显然还在他记忆里占据着宝贵的一角。他竟是如此长情的一个男人,这让她的眼泪瞬间急如泉涌。
  他对她,可能就如同她对乔穆一样吧?已经放下了那一段明知无望的感情,也已经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但情窦初开时曾经全心全意喜欢过的那个人,依然是珍藏在心底的朱砂痣,任时光如何流逝也淡化不了的鲜艳痕迹。
  把女朋友送回家后,林森驾车返回自己家。时针已经快指向凌晨两点了,他却了无睡意,躺在床上很久都没有睡着。那些年深日久的往事,如电影胶片般一幕幕在眼前回放……
  很晚才睡,却很早就醒了,跳下床铺,他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找东西。稀里哗啦的声音惹得他妈妈探头进来,“一大早的你翻什么呢?”
  “妈,您来得正好。我以前放在书柜下面的那些东西呢?怎么都不见了?”
  “那些东西,好像你爸都收到衣柜上边的壁橱里去了,那样不容易发潮发霉。”
  林森果然从壁橱里翻出自己要找的东西。一大摞旧物件有书册卡片明信片……还有一封信。那是当年秦昭昭写给他的信,他一直都好好地收着。每当想起她时,会找出来看。不知看过多少遍,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句“很感谢你对我那么好,很抱歉我不能回报你同样的好”。
  爱情是什么?一千个人恐怕有一千种解释。而林森看过无数次秦昭昭的这封信后,对于爱情有了一种最质朴的理解——所谓爱情,就是我愿意对你好,你也愿意接受并且回报我同样的好。
  对一个人好很简单,想要一个人对自己好也很容易。难就难在,你愿意对他(她)好的人,他(她)亦愿意对你好,所以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林森至今没有遇上这样两情相悦的爱情。
  林森参军入伍将近十年。十年来,在部队在军校都是清一色的男性世界,特殊的环境注定了他感情世界的大段空白。头几年他心里还一直在想着秦昭昭,明明知道她喜欢的人是乔穆,多想无益,却就是控制不了自己不去想她。毕竟烈火青春的年纪里,他那么热烈那么投入地喜欢她。来到部队服役后,封闭的军营,单调的生活,他更加频繁地把她在心头念起想起。始终深刻记住,不需纸与笔。
  分别越久,他越希望能有机会再见到她。可是轮到他探亲假回家,她还在大学校园上课。考上军校后也有了寒暑假,二零零四年春节时他终于有机会参加同学聚会,但她却没有来,还传开了她和乔穆开始恋爱的消息。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同学会上没有见到她,他也鼓不起勇气去她家找她,哪怕是假老同学拜年之名。她和乔穆一起回家过年,二人世界正甜蜜,他贸贸然跑去似乎不太好。何况,她搞不好都已经不记得他是谁了,他不想站在她面前看她费力地想:“你是……”
  寒假结束他回了军校,有一次和周明宇通电话,周明宇告诉他曾经在街上偶遇她,她打听了他的近况,还存了他宿舍的电话号码在手机里。
  这让他有几分激动,她还记得他,还留了他的联系方式,那她一定会给他打电话吧?见不到她的人,可以听听她的声音也是好的。他至今还记得她的声音很好听,尤其唱起歌来,仿佛银铃在耳畔轻轻地摇。
  很长一段时问,林森每天睁开眼睛都充满期待。总是尽可能地留在宿含,电话铃响就抢着接,一个又一个电话却都不是找他的。从春暖花开时节开始等待,等到花儿也谢了,也没有等到秦昭昭的电话。他渐渐明白,她是不会给他打电话的。当初存他的号码可能只是因为周明宇要告诉她,所以随手就存了。她现在已经和乔穆恋爱了,再打电话给他,可能既怕乔穆误会,也怕他多想,自然是不如不打了。
  漫长的充满希望的等待,最终等来的是失望。林森不得不告诉自己:好了,你该死心了,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幸福,别再想她了。
  
  15
  这以后,林森尽量让自己别再想起秦昭昭,偶一念起,就赶紧如灭火般浇灭了这个念头。时间一年年过去,年龄一年年增加,父母开始张罗开了他的婚事,每年回家探亲时都要他去相亲。他理解他们的心思,虽然自己并不起劲,也还是很配合。一个一个又一个,他也陆续见了不少女孩。
  起初他很挑剔,嫌甲不够秀丽,乙不够文静,丙不够温柔……做媒的阿姨笑吟吟,“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你说,我替你去找。”
  他不假思索,“我喜欢那种文文静静、秀秀气气的女孩子,长头发,大眼睛,声音温柔好听……”
  说着说着蓦然一凛,他突然顿住。他在说准呀?这不是在说秦昭昭嘛!山水迢迢,岁月遥遥,时间与空间的相阻相隔,让他和她早已成为天涯陌路人。他也早已对她淡了那份心思,可潜意识里,她竟还在悄悄地影响着他对未来伴侣的选择要求。
  阿姨催他,“还有什么要求,说啊!”
  他回过神来,矫枉过正,“没啥要求,是个女的就行了。”
  媒人还是很快为他介绍了几个条件不错的女孩子。但那些女孩子都和他处不长,接触一段时间后,结局都是同样的吹灯拔蜡。这不是他的问题,这是所有兵哥哥们的共同问题。
  因为和军人谈恋爱不容易,一个在部队一个在地方,分隔两地,一年只有一个月的探亲假能见面,平时只能靠书信和电话维系感情。可是两个人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点,打电话写信也渐渐成为例行公事般的近况汇报,很难有真正的沟通和交流。时空的距离决定了感情的日渐疏远,所以军人的恋爱成功率一向很低。
  林森相亲过的几个女孩子,和他保持联系最久的也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一个接一个都知难而退了,婉转地表示分手。他能理解她们的选择,名义上他是在和她们在谈恋爱,可是他哪里像个男朋友?他没办法陪她们逛街吃饭看电影,她们生日或是生病他也没办法送上礼物或是陪护、照顾。逢年过节时人家都成双成对地起欢度佳节,他顶多是打个电话过来说说话。这样的寂寞孤独冷清有几个女孩受得了?何况这个色彩斑斓的繁华世界,诱惑无处不在。他既然没办法尽到身为男友的职责,自然有尽得到职责的人。青春易逝红颜易老,如果人家女孩子又认识了更好的男友人选,有什么理由非要吊死在他这棵树上呢?
  女朋友吹了一个又一个,林森并不伤心难过。相亲认识的原本也就没什么感情基础,而两地书信式的恋爱也培养不出多么深厚的感情。有一位和他电话来往了一个月的女孩子连分手的暗示都没有,就突然间不再接他的电话了。他打了两次她都不接,马上明白她“避而不见”的意思,于是毫不留恋地就把她的号码删了。有什么呀!还这样遮遮掩掩地不给个痛快话,难道怕他会纠缠不休吗?他不就是回家探亲时和她见了几次面,现在都想不起她的模样了,还不至于为她要死要活。
  年年相亲却年年和女朋友吹,那些女孩子来来往往都是过眼云烟,林森无所谓,他父母却着急了。尤其是林爸爸,“我说你小子怎么回事啊!怎么谈一个吹一个?”
  “她们要吹我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弄根绳子捆住双腿不让她们走吧?”林森觉得父亲这话很没道理,这关他什么事啊!
  “你得想想办法,在女孩子身上多花点心思呀!照你这样子吹下去,要几时才能交上一个正式的对象?”
  “爸,找对象这种事急不来的,您急也没用。再说了,我都不急您急什么呀?”
  这话林爸爸不爱听了,吹胡子瞪眼,“你小子,你现在倒不急了!读高中那会儿你搞对象比谁都积极,班上的女生追了这个追那个,还像模像样地请同学们吃喜糖。那个不该着急的年纪你对这事挺着急,这会子老大不小的岁数该你着急了你倒又不急了。我说,你倒是几时能请你老子我吃上真正的喜糖啊?”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秦昭昭了,但父亲的这番话又把林森的记忆之湖搅得涟漪圈圈,一圈又一圈荡开的都是她的影子。
  高中毕业后,她去了上海读大学,他来了福建当兵,从此再没有见过面。已经六七年过去了,她现在怎么样、他突然间很想知道她的近况。借助突如其来的冲动,他立刻躲进房间打电话,怕稍一迟疑就没有那份勇气了。她家的电话号码他至今还记得,虽然几年都不曾拨打过,但这一刻一想起要打电话了,那七个阿拉伯数字自动跳出脑海。
  他鼓足勇气打过去的电话,得到的回应却是刻板的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时过境迁,她家的电话已经停机了,他再不能借由这个号码找到她。电话挂断时,他的心里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失落与伤感……那他以后还会不会有机会再次见到她呢?
  机会在二〇〇八年九月的一天悄然降临。
  那天在角屿岛的码头,林森无意中望向海面上飘飘摇摇的那艘小船时,一眼就认出了坐在船头的秦昭昭,眼前如同闪过一道亮光,耳中仿佛响起一声雷鸣,他像被什么击中了,浑身一震。
  经年未见,她的模样却并没有多少改变。依然文静秀丽的脸庞,长发斜斜地织成一根松软的麻花辩垂在胸前,更显得年龄小了,仿佛还是当年的那个高中女生。她轻而易举地就让他想起少年时对她的迷恋,那时,她的微笑,她的声音,她的发香……她的一切一切,无一不令他意动心跳。
  事隔经年,他还以为自己已经努力地把她淡忘了。但这一刻,只是远远地望着她,那些陈年泛黄的记忆,又在心头风起云涌。
  时间可以淡忘一切——很多很多的人这样说。然而,有些人与事,是否如同一株沙漠玫瑰?无论在时间的风化中变得如何枯萎如干草,但只要给它一捧清水,它又会重新焕发出新鲜的绿意。
  有那么一瞬,他差点失声喊了她的名字。但很快,他良好的视力让他看清了她身旁还坐着乔穆。他们并肩偕坐,她亲昵地贴在他耳畔说话,一脸盈盈笑意,幸福感与满足感溢于言表。
  心顿时如灌满海水似的咸涩,他默默地转身,刻意让视线改变方向。再回头时,那艘小船已经朝着小嶝岛回航了。碧水蓝天下,渐行渐远的船变成一个黑点。他的心像海面般空空荡荡。
  那天晚上,他久久地坐在海边吹风,让思绪跟着海风飘飘荡荡。夜里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睡着,梦中他又回到了少年时,怀着一颗热烈激动的心,悄悄地踏着满地洁白的月光,走到心爱女孩的窗外,轻轻叩响她的窗……
  二〇〇九年八月,林森回家探亲时听父亲偶然提及市政府正在重新规划长机地区的消息,这个消息让他心头一动。
  “爸,长机那些老平房都要拆吗?”
  “暂时只拆几排,不过将来陆续都会拆掉。按市里的规划,长机地区将在五年内改造成长机社区,大批的经济适用房都将建在那里。”
  八月八日回来的他,八月九日就赶去了长机。他想知道秦昭昭家的房子是否在拆迁之列。他希望还没有被拆,他希望还有机会再见到他少年时曾屡次守在窗外的那间老屋。那间老屋和他喜欢过的女孩,都已是烙在他心底不可磨灭的痕迹。
  去了之后,他却发现已经找不到她家的老屋了。原来的地方,只剩几排被拆得乱七八糟的残垣断壁。林森茫然地来回走了几趟,无法判断哪一处残址是曾经属于她的家——他来迟了。
  在拆除的废墟旁怅怅然站了很久,林森才拖着脚步沉重地离开。丝丝缕缕的伤感与惆怅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长机地区的马路一旁是附近庄稼户的稻苗,稻谷将至丰收时节,满目金黄,扑鼻稻香。他突然有所触动,脚步自动转向,去了东郊处的铁路道。。
  东郊铁路道口,风景依稀似旧年。两排长长的铁轨依然安静地趴在田野间,铁路旁的小河也依然潺潺流着。大片大片金黄的稻田铺陈在铁轨两旁,仿佛遍地金沙。风拂过时,千重稻浪如潮水般起伏荡漾,稻香随风四处弥漫。
  故地重游,有一种与岁月重逢的亲切感。这个地方,曾经让年少的他痛彻心扉。如今重游旧地,念及前尘旧事,心里依然感慨万千。在悠长寂静的东郊铁路上独自徘徊,带着稻穗清香的微风反复拂过,林森眸中有两点潮湿缓缓洇开……
  为期一个月的探亲假,相亲是林森逃不掉的任务。每年回家探亲,父母都会提前做好准备,物色好几个条件相当的女孩等他回来逐一见面。这一次,不单父母安排他相亲,周明宇也客串了一回媒人,把他女朋友的同学的表妹佟彤介绍给了他。
  二十岁的佟彤也是小城本地人,在省城南昌念大学,当时刚刚读完大二。因为《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一批热播军事题材剧,让她对军人的好感与日俱增,想找一位军人做男朋友,周明宇就顺势把林森隆重推了出来。一见面,英气勃勃的年轻军官十分合女大学生的心意。她背地里喜滋滋地告诉表姐,“我对他一见钟情。”
  佟彤是那种主动热情的女孩子,她中意林森的心思从不遮掩,认识后几乎每天都会找他一起去这里那里玩。她年轻活泼,爱玩爱笑,说话时声音很好听。有时林森会觉得她不够矜持太过活泼,但是却很喜欢听她说话,那种清脆又娇柔的声音特别悦耳,像清泉流过大小山石的叮叮咚咚。
  喜欢军人的佟彤热衷于向别人展示她新交的军人男友。有时候带林森去她的朋友圈露面,也一定要他穿军装。穿军装可以,但是穿了军装的林森非常注意形象——不是他的个人形象,而是那身军装所代表的军人形象。穿着军装的他不会跟她去蹦迪泡吧唱卡拉OK等:穿着军装走在大街上的他不会让她搂他的胳膊,哪怕是牵手也不行。她起初有些不悦,他反复解释这样子影响不好。
  她很快想通了,“我就喜欢你们军人身上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因为和佟彤的关系发展得挺好,很快林爸爸林妈妈都知道儿子这回认识的女孩子比以往的要有戏,都催着他赶紧把她带回家来看看。第一次上门的佟彤表现得又乖巧又伶俐,一张甜甜的小嘴,哄得林氏夫妇开心不已。他们都很满意这个未来的媳妇人选,一起反复叮嘱儿子要好好把握,务必要把这个女朋友守住了。可不能又搞成吹灯拔蜡的结果。
  “爸,妈,我有什么办法守得住她?假期一结束我就得走,到时又是两地分隔的局面。她能不能成为你们的儿媳妇,得看她经不经得起长期离别的考验。”
  林森一番话都是经验之谈。他回家探亲时相亲认识的女孩子,百分百都是因为受不了这种天各一方的长期分离而提出分手。本来嘛,人家找伴侣就是找相依相伴的人,整年整年地看不到人算是什么事呀?
  林妈妈叹气说:“也是,这个谈恋爱顾名思义就是靠谈。可你一年才回来一次,怎么跟人家谈啊?想让你早点转业回来部队上不肯放,而以你的军龄又还不够资格带家属随军,人家女孩子谁愿意结了婚还独自守着一个空家呢?唉!”
  林爸爸倒是持乐观态度,“不用唉声叹气的了,森森明年就服役整十年了,到时就可以申请家属随军。佟彤大学一毕业正好跟着他去厦门。”
  原本按照国家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规定,要服现役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才能够带家属随军。但照顾到海岛和艰苦地区,副连职服役满十年兵龄就可以了。林森届时就能够申请家属随军,这对于婚事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林森探亲假满回到部队后,佟彤的热情并未减少。她隔三差五给他打电话,唧唧喳喳地说很多话。事无巨细都向他汇报,她在学校的生活,今天上了什么课,看了什么书,见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有意思的事等等。她是林森相亲过的女孩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因为她的年轻热情吧,这种有情人分隔两地,全靠信件和电话来往的纯精神恋爱被她坚持下来了。这让林氏夫妇老怀大慰,林森自己也有几分感动。他想,后半生注定要并肩携手共度的那一个人,可能就是她了吧?
  
  16
  二〇一〇年春节前,林氏夫妇又让林森申请探亲假回家。理由是趁着寒假佟彤在家,正好和她巩固感清。
  春节期间的探亲假是僧多粥少,人人都希望可以能在这个时候回家过了团圆年,但总不能大家都走了让军营里空掉吧?这时就需要发扬风格了。入伍多年,林森一直在发扬风格。这次找领导开口提了要求,领导也很体贴地准了他的假,“小林啊,这个探亲假可是看在你女朋友的面子上批的。你加把劲,争取早日把她给俘虏了,再带到海岛来随军。这样你就可以安安心心在部队多干几年。”
  林森回家时佟彤等在火车站接他。半年没见,乍一见面,他对眼前笑吟吟的漂亮女孩有几分陌生感。
  佟彤的长发变成了俏皮可爱的短鬈发。身上穿了件桃红色短款呢子外套,配一条黑白百褶格子短裙,脖子上松松地缠着一条七彩围巾。她这身装束非常漂亮抢眼,他也承认好看。但是那头短鬈发他实在不怎么喜欢,他还是更喜欢女生留长发。
  佟彤还是一如既往的亲昵,搂住他的胳膊一起走,“你想不想我?我很想你呢。”
  新新人类是不讲矜持的,他们主张得是活得率性,活出真我。那种含而不露的、半遮半掩的、委婉曲折的情感流露,在他们看来是没意思的虚伪。
  林森被她的热情感染,微笑点头,“想。”
  佟彤这样年轻热情的女孩子,还是值得他想念的。象牙塔内带着书卷香的生活让她还没被现实的社会染上杂质,所以她不功利,保持着一颗单纯浪漫的心。
  寒假他们几乎天天在一起。虽然也有那么多不合拍的地方,比如佟彤喜欢逛街喜欢蹦迪喜欢吃甜食……这些林森统统不喜欢,但他还是会耐心地陪着她。她嗜爱甜食,尤其喜欢吃巧克力,她说吃巧克力会让人心情愉快。所以她身上常揣着一块德芙巧克力,巧克力她就只吃德芙这个牌子,其他牌子她不吃,嫌味道不够纯正。投其所好,林森便经常买德芙巧克力给她吃。
  有一次林森特意去超市给佟彤买巧克力,在糖果柜台把德芙各种口味的巧克力都拿上两块后,目光无意中一转,瞥见一排大白兔奶糖。大白兔奶糖已经换包装了,而且也推出了形形色色的口味。他在货架前站了半天,心绪万千……最后拿了一袋原味大白兔奶糖一起去收银台结账。
  佟彤很奇怪,“你怎么买了一袋大白兔奶糖回来了?”
  林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买这袋奶糖,情不自禁地就拿了。或许是潜意识中对往事的一种缅怀吧?对佟彤,他的解释是,“我以前喜欢吃大白兔奶糖。挺好吃的,不信你尝尝?”
  佟彤不喜欢吃大白兔奶糖,她说这种糖还是她爸妈那一代人结婚时流行的糖,现在可是新世纪了,还吃它多老土呀?
  林森默然。佟彤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期,与生于八十年代初期的她有时候就像两个世纪的人。很多他喜欢并怀念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老土落伍。像他至今依然喜爱张学友的歌,在她看来不可思议:“那些老歌有那么好听吗?还有,张学友好老呀。”
  佟彤追的星都是偶像派,比如SHE、飞轮海等组合偶像团体。她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一度是非常狂热的“玉米”。二〇〇五年李宇春参加湖南卫视“超级女声”比赛以三百多万投票获得年度总冠军,其中就有她四处拉票贡献的好几百票。那年她正上高中,和无数女中学生一样为舞台上那个帅男生般的女生疯狂。现在虽然没有当年的疯狂劲头了,但对李宇春还是很关注,李宇春的所有专辑她都买了。
  林森和她在一起时,她经常用MP3放李宇春的歌给他听,“好不好听?”
  老实说,好听与否还在其次,关键是那些歌全部是过耳烟云,唱完后他连旋律都不记得了,更遑论歌词。但是还是点头:“好听。”
  女朋友比自己小了整整七岁,林森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哄着她宠着她,让她高兴。虽然有时候也觉得累,但两个人在一起累一点,总比他一个人打光棍要强吧?
  那包大白兔奶糖佟彤不吃,林森也没吃。他原本就不喜欢吃糖,一时鬼迷心窍才买了回来。这袋糖又一次让他想起了秦昭昭。她现在在哪?过得好吗?
  高中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是于倩发起的,她说要尽量联系到更多的老同学,要让到场人数是历届同学聚会中最齐全的一次。林森听到消息,也十分热心地参加组织这次同学会。
  那天他和于倩等几个同学一起去班主任家拜年时,从班主任那儿意外得知了秦昭昭的手机号码。当时班主任是报给于倩的,但他也默记在心里了,过后悄悄地存进自己的手机里。为什么要存她的号码?他对自己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有些事不会再提。但到底和她是老同学一场,没事时也可以打打电话叙叙旧吧?
  话虽如此,林森却始终没有勇气拨通那个电话号码。有时一个数字一个数字按下去,都按到第十个了,终于还是改按了挂断键。她是他感情的故乡,让他有一种“近乡情更怯”的复杂心情。
  同学会上,林森终于与秦昭昭面对面地再聚首。她依然眉眼秀丽,斯文安静,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很多昔日的女同学如今都因结婚生子臃肿了腰身、憔悴了面容,一幅十足的妇人模样。唯独她还是一幅纤细文雅的女孩模样,这让他欣慰。
  一别经年,他们像普通的同学般微笑寒暄,随便说着别后经年的状况。没说几句,佟彤打电话过来,原本她和几个朋友在酒吧玩,让他同学会散场后直接过去接她。但他们一群人临时又从酒吧改去酒店开了一间房打牌,她把酒店的地址报给他,“你一会儿来这接我啊。”
  挂了电话再回头,秦昭昭已经走开了。接下来的时间,林森没有更好的机会和她交谈,只能听她与别人交谈。说到张学友二〇〇七年的世界巡回演唱会时,她说她特意买票去看了深圳站的演唱会。他心中一动,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显然还是很喜欢张学友。否则节俭如她,是不会花几百块钱去买票看演唱会的。那一年,张学友的巡回演唱会也开到了厦门,他也曾起意去看。但是部队纪律严明,外出不是那么自由的。哪怕是周末都不能随便出营区,必须要向上级请假。何况演唱会那天还不是周末,他总不能为了看一场演唱会而巴巴地去找领导请假吧?
  那次张学友的演唱会他没看成,这会儿听到秦昭昭说她去看了,林森心里莫名地生出一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虽然,她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无论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他却很愿意和她还有着相似的一面。
  聚会散后林森送几个女生回家,想也不想就把秦昭昭留到最后相送。一路上他心潮起伏,有很多话想要对她说,却又不知该不该说,已经被岁月深埋的往事,还有必要再翻出来说吗?现在她有乔穆,他也有了佟彤,那些陈年旧事还是不要再提了。
  把秦昭昭送到她家楼下时,她指给他看她在六楼的新家。他有几分失落感伤。那么高,如今他再也不可能悄悄守在她的窗外,轻轻叩响窗玻璃引来她隔窗低声私语了。
  秦昭昭进了大楼,严丝合缝的不锈钢防盗门掩去了她的身影。林森却还怔怔地立着不想离开,脑子里还反复回放着今晚与她的相见,与她的相谈,将重逢后的片段无限地拉长和回味。
  漆黑一片的大楼底层突然有一扇窗亮起了灯光。他的视线自然而然地看过去。那是紧挨着楼道口的一间储物室,他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秦昭昭,正撑开一把伞放在地上。
  储物室是简陋的水泥地面石灰墙,一如当年的老房子。屋里的灯光也是那种旧旧的晕黄光芒,她站在柔和的灯影下,仿佛是站在久远得泛黄的时光里。
  林森的心,重重地震颤了一下。挪动脚步走到窗外,脑子里一片迷茫不知自己想干什么,微微颤抖的右手却如同有自己的意识般抬起来伸了出去,五指轮流敲在玻璃窗上,敲出一连串仿佛马蹄哒哒般的声音,重复少年时的稚气行为。他迷乱的心跳,亦一如少年。
  一窗之隔,他看到秦昭昭愕然地转身回首,眼睛里迅速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泪水。在泪水漫出眼眶前,她啪的一声抬手关了灯。满是漆黑,他再看不见她的面容与表情,但他知道,她在哭,在无声地流泪。
  她哭了!因为他敲窗的举动哭了!那是不是表示,在她心中,也还依然清晰记得,当年月下,他几次三番守在她窗外的情景?
  林森的眼睛蓦然间也湿透了。作为一个有着十年军龄的军人,作为一个流血不流泪的军人,他在这个深夜里放纵了自己一次,让男子汉罕见的泪水于无人处悄然落下。
  时间再也回不去了,记忆之舟却可以在岁月长河里逆流溯源,追忆似水流年。这一刻,他们的记忆一起回到从前,回到十七八岁的年少青涩时。那些甜与酸、喜与忧、暖与凉的少年往事,当时只道是寻常。隔着漫长的岁月再回首,才发觉过去的一切都很美,美得那么纯净那么自然,美得让人情不自禁就泪流满面。
  梦一般的夜晚,梦一般的回忆,梦一般的迷惘和感伤直到佟彤打来电话,才让林森如同惊梦般回过神来。胡乱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多年来训练有素的军旅生活让他迅速恢复平静与镇定。佟彤催他去接她,他答应一刻钟之内就能到达。挂了电话,他最后敲了敲玻璃窗,“秦昭昭,今晚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晚安。”
  今晚与她久别重逢再相见,他真的很高兴。无论如何,他圆了自己心底的一个梦。他终又见到了她,井且和她一起,重温了少年时光中最难忘最深刻的一幕。
  
  17
  同学聚会结束了,在老同学们之间的联系并未因此中断。一连好几天都有老同学请吃饭。今天这个同学请大家上馆子撮一顿,明天被那个同学叫去她家吃饭。一时间,几乎天天都有饭局安排。
  秦昭昭也接到了很多邀请电话,却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推了。她突然有些害怕和老同学聚在一起,更确切地说,她是害怕再和林森见面。那晚他在窗外轻敲玻璃的行为,让她惊觉他心底还是对她藏着一份绵绵旧情。她感动于他那样的长情,却也惊惶于他那样的长情。此外,她亦还有另一方面的顾虑。他毕竟已经是有女朋友的人,却还在心里为她保留一席之地,倘若被他女朋友知道就不好了。
  聚会次日秦昭昭特意给于倩打了电话,反复叮嘱她不要把她和乔穆的事告诉林森。于倩很机灵,“怎么了?昨晚木木送你回家是不是说了什么?他该不会是还对你旧情难忘吧?你是不是担心如果被他知道你和乔穆其实没什么,他搞不好会和女朋友分手来追你?你怕会破坏他们的关系是吧?”
  秦昭昭对她的一连串问题避而不答,只是澄清了一点,“没有,他什么也没有说。反正我就是不想被他知道了。”
  秦昭昭频频婉拒参加老同学的饭局,林森似乎有所察觉到了她的顾虑。这天她的手机上收到一条他发来的短信:秦昭昭,那天晚上隔窗看见你站在晕黄灯光里,一瞬间好像时光倒流回到从前,我情不自禁就过去敲了玻璃窗。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一时感触才那么做。我们现在都有各自的生活,过去的事情我绝不会再提,更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困扰。请你放心。
  林森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冲动毛躁的男生,而是一个非常有自制力的男人了。他借这条短信明确表示对她没有别的意思,也不会给她带来任何困扰。这让秦昭昭庆幸之余,却又有几丝失落爬上心头。
  过两天于倩打来电话,“秦昭昭,今天林森叫大家上他家去吃午饭,你是不是又不去呀?”
  秦昭昭本能地拒绝,“我恐怕没空。”
  “得了吧,你有什么事啊?你还不就是想躲着他。那天周明宇请客林森把他女朋友也带去了,我看他俩感情挺好的,你就别担心会影响破坏他俩了。好了,待会儿我们一起去他家吃饭吧,十一点我来接你。”于倩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中午十一点秦昭昭上了于倩的车,和她一起去了林森家。他家还是原来的两层楼房,只是又翻新了一次,依然是漂漂亮亮、气气派派的小洋楼。宽敞的客厅里已经坐满了人,笑语喧哗十分热闹。秦昭昭一进去,好几个老同学都对她有“意见”,“好你个秦昭昭,我们请吃饭你就推三阻四不肯来,木木一请客你倒肯赏脸。”
  秦昭昭有些窘迫地解释道:“哪有呀?本来今天也来不了,可是于倩硬是把我拉来了。我原本准备去火车站排队买火车票,再过几天就要回深圳了。”
  于倩一听,说:“哟,你还真有事啊?我说你要买火车票还去排什么队呀?放心吧,票的事我会给你搞定。”
  这时林森在一旁开口了,“我过几天也要回厦门,正托人给我买火车票呢。于倩,秦昭昭的车票我给她一起买了好了,反正也是顺便的事。”
  “那更好,木木你一起买了就省得我再去找关系了。秦昭昭,还不谢谢木木?”
  秦昭昭有些犹疑,“你帮我买……太麻烦你了吧?”
  “没事,有什么麻烦的,都说了只是顺便的事。”
  这时于倩突然想起来说:“木木,不对呀?你回来还不到一个月怎么又要走了?部队有紧急任务要你提前归队吗?”
  林森笑了笑不说话,周明宇抢着替他回答:“木木提前回厦门,是因为女朋友有令,要他陪她去厦门玩几天。”
  原来林森提前返回不是因为部队要他提前归队,而是要陪女朋友去厦门玩。顿时大家都纷纷拿他开玩笑打趣起来。而秦昭昭那丝犹疑也被打消了,一时也暗怪自己太敏感,林森都已经在短信中说得很清楚了,让她放心,她却一见他要替自己买票又多心起来。
  快十二点钟时,林森的女朋友佟彤也来了。年轻活泼的漂亮女生让不少男同学都说林森艳福不浅,于倩也拉着秦昭昭窃窃私语,“看,木木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你不用顾虑他还会对你有什么想法了。以后别刻意躲着他,就像普通的老同学那样相处吧。”
  秦昭昭有些窘迫地微笑点头,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用小心思去揣测林森了。那晚他敲窗的行为或许只是一时忘形之举,并不能代表什么。她再顾虑多多,像于倩这样能理解她的人也就罢了,不能理解的,只怕要嘲笑她自作多情了。
  放下揣测猜疑之心,秦昭昭的态度就自然多了。只是看着林森和佟彤郎才女貌地站在一起,心里还是有那么几丝不好受。曾经喜欢她的少年,如今是另有所爱的男子,任何女人都不能对此无动于衷吧?
  丰盛的午餐已经准备好了,但还有一位女同学迟迟未至。于倩想打电话催一催她,手机却没电了。
  “秦昭昭你手机里也存了刘佳慧的号码吧?拿来借我打一下。”
  同学聚会那晚,秦昭昭存了不少老同学的电话号码,其中亦有刘佳慧。其实很多半生不熟的老同学会单独通话的可能性很小,但留着一个号码又不碍事,也能备不时之需。
  秦昭昭正给佟彤捡碗筷摆酒杯,头也不抬,“我存了,你上我包里拿手机打吧。”于倩拿了秦昭昭的手机翻查电话簿里分类保存的号码,同学那类中她一个个光名字看下去,发现有两了林森的名字。很明显,她保存了两个林森的号码。不觉感到奇怪,把打电话的正事办完后,她跑去悄声问秦昭昭,“你怎么会有两个林森的号码?我们都只有一个他的手机号。”
  秦昭昭一怔,很快想起来,“哦,有一个还是零四年春节周明宇给我的,那时林森在读军校,是他宿舍的电话号码。一直忘了删。”
  “还是他军校宿含的电话号码?那时候你给他打过电话吗?”
  “没有,一直没打过。我不好意思给他打,打过去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直没打过居然也一直没删掉?”
  “我不是说了嘛,忘了删了。”秦昭昭有点心虚地转移话题,“你看刘佳慧来了,可以开饭了,走,吃饭去吧。”
  一群老同学吃完饭都陆续离开了。人一走光,佟彤就神秘兮兮地拉着林森说:“我有话要问你,你必须要坦白从宽,老实交代。”
  林森莫名其妙,“什么事啊?”
  “你那个叫秦昭昭的高中女同学,你老实说你以前是不是跟她谈过恋爱呀?”
  林森一怔,佟彤不会是看出什么来了吧?不可能呀!今天无论是他自己还是秦昭昭都言谈谨慎,甚至连话都没多说几句。她能看出什么来呢?但她既然会这么问,必定是有原因的。可他确实没有跟秦昭昭谈过恋爱,只是他的单相思罢了。于是回答得斩钉截铁,“没有,我和她绝对没有谈过恋爱。信不信由你。”
  “那她以前是不是暗恋过你?”
  这个问题让林森更莫名其妙了,“也没有,她当时暗恋的是班上的另一个男生。你怎么会这么问?”
  “不是你吗?那她为什么还一直保存着你上军校时的电话号码,到现在都还没有删除?”
  佟彤无意中听到于倩和秦昭昭在厨房里交谈,因为她们提到了林森的名字,所以她下意识地留了心。虽然只是简短的对话,但秦昭昭保存一个已经无效的电话号码长达六年之久,这让她觉得秦昭昭以前应该和林森有点什么,至少是暗恋过他。至于秦昭昭保存这个号码时那些复杂委婉的细腻心思,她根本无从知晓。
  听了佟彤复述的对话,林森心头一震,但表面上丝毫不露,“你误会了,她没有暗恋过我。她保存那个电话号码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忘记删了。”
  口头上虽然轻描淡写地带过了佟彤的疑问,但林森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当年周明宇把他的宿舍的电话号码给了秦昭昭后,他曾苦苦等待她的电话。她却一直没有打来,让他等了一场空,无比失望。原来她并不是不想给他打电话,而是不好意思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前他或许不能理解,但上次他得到她的手机号码后也几番迟疑没有勇气拨通,那种心情他深有体会。
  当年等不到她的电话,他还以为她一定早已经把那个号码遗忘了,却没想到她至今还保存着它。为什么?是不是代表在她心底,他也还占据着一个小小的角落?虽然她从来不曾喜欢过他,但她显然还是很珍惜他曾经对她的那份情意。
  这一刻,林森有一种哪怕就此死去也再无遗憾的感觉,因为他曾经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原来秦昭昭都懂。虽然她不能接受,却也从来不曾轻忽,她是一个懂得珍惜真心的女子。
  手机铃响时,秦昭昭正在卫生间里洗头。她匆忙冲了冲手上的泡沫就跑去接听,手指依然滑溜溜的,手机一时没拿稳从指缝滑了出去。好在捡起来再听时能正常通话,她清晰地听到里面传来急切的声音,“喂,喂,秦昭昭你怎么了?说话啊!”
  是林森的声音。她一怔,马上又恢复过来,说:“哦,没事,刚才手机没拿稳摔了一下。你找我有事吗?”
  听她说没事,电话里的声音恢复了正常的语气声调,“我是特意打电话告诉你,火车票我已经给你买好了。你现在在家吗?我一会正好要来东郊一趟,可以顺便给你把票送来。”
  “这怎么好意思啊?让你帮忙买票已经很费心了,还让你特意替我送过来。”
  “没事,老同学嘛。客气啥,反正我也是顺便带来的。”
  “那……谢谢你了。”
  挂了电话,秦昭昭赶紧回到卫生间把一头长发洗净吹干,然后换上一身见客的衣裳。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做完一切后,房门正好被人轻轻敲响。门一开,林森站在门外对她微笑,笑容中有几丝拘谨。她下意思回他一个笑容,表情也有几分不自然。
  把林森迎进屋里坐下,她张罗着给他泡茶,却发现她现在不知道茶叶在哪儿。秦氏夫妇都不在家,他们住惯了热闹的老式平房,住进楼房像关在笼中的鸟儿一样不自在,平时没事就下楼去附近的社区中心玩牌下棋打麻将消遣时间。爸妈不在跟前,秦昭昭就连茶叶都找不到。这个家她也才一年回一次,很多东西她都不知道放在哪里,有时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客人。
  好在林森说不用泡茶,他喝白开水就行。她红着脸倒了一杯水给他,“真是不好意思,你难得上门做客,却连杯茶都没有,真不是待客之道。”
  “十几年的老同学了,说着那么客气干吗?再说我也不喜欢喝茶。”说着,林森四周环视一下,“你……你们新家不错,感觉很温馨舒适。”
  秦昭昭引他四处参观一下,话题就围绕着新房展开。她告诉他餐厅的灯是她爸爸安装的;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十字绣是她妈妈绣的;她卧室书柜里摆着的那对水晶天鹅是她妈妈在精品店看了好几次,最终咬牙下定决心买回家的。
  “这对水晶天鹅花了一百块钱,在我爸眼里是华而不实的摆设,可是他没有说我妈乱花钱,因为他知道我妈就喜欢这些好看的小摆设。”
  秦妈妈一直很喜欢那些用于陈列装饰的漂亮摆设品,只是家里的经济条件很一般,这类华而不实的东西她平时舍不得买,多半只是在逛街时流连忘返地看一看。买了新房后,她决定要花钱买几样精致玩意儿好好装饰新居,在一家精品店一眼就看中了这对水晶天鹅。去了好几次,磨着老板慢慢欲价,最后一百块成交,欢天喜地地抱回了家。
  一百块钱买一对摆设用的水晶天鹅,这对秦氏夫妇而言是花了大价钱。秦昭昭知道这一百块的水晶天鹅根本就不会是水晶质地,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玻璃的。不过那两只玻璃天鹅好歹也一派玲珑剔透的样子,妈妈又喜欢,她也就满口赞好,“只要一百块,妈您买得好便宜呀!”
  林森听了微笑说:“也对,只要她老人家高兴,多少钱买的并不重要,是不是真的也并不重要。”
  秦昭昭越说越兴致勃勃,“说起来,我妈买这些玩意儿买得最高兴的一次,还是客厅电视柜上摆的那匹陶瓷马。”
  她把他带到客厅去看那匹陶瓷马。那是一匹正在昂首扬蹄的黑马,瓷质细腻,形态十分逼真。
  “你仔细看看,这匹马是有破损的,你能看出来吗?”
  林森认真地把那匹陶瓷马上下前后左右都看了一遍,光洁的瓷质上根本连条缝都找不出来!再看一遍,还是没有看出破绽。他有些奇怪了,“真是有破损吗?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
  秦昭昭笑了,说:“就知道你看不出来,从来都没有人看出它的破绽在哪里。告诉你,这匹陶瓷马还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妈在百货商店买的。当时卖二十块钱一个,我妈那时的月工资才四五十块呢,她根本舍不得买,但又实在是很喜欢,每次上街都会特意去百货商店盯着它看上一阵儿。后来那儿的售货员都认识她了。有回她去了,那个售货员就对她说:‘看你那么喜欢这只马,仓库里有一只破损的次品,马尾巴的部分磕碎了,只要两块钱处理价,你要不要?’我妈高兴极了,赶紧点头说要。她掏了两块钱买下这只没有尾巴的陶瓷马,拿回家让我爸试着找东西替代一下那条尾巴。我爸试了很多方法,最后成功地为陶瓷马补上了一条新尾巴。怎么样,浑然一体吧啊?”
  秦昭昭说得眉眼笑吟吟,林森也听得有趣,“从二十块钱变成两块,这匹马又被你爸修复地完好如初,还真是买的非常划算。”
  “所以呀,我妈至今提到这件事都还乐呵呵的。这匹马也被她从老房子搬到了新房子。”
  他们谈的越融洽,林森刚来时的拘谨和秦昭昭刚见他时的不自然,不知不觉地就消失了。聊着聊着,房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他们一起循声望去,是秦妈妈回来了。
  
  18
  秦妈妈一进门就发现屋里有客人,而且还是一个单独的陌生男客,一脸掩饰不住的意外,“昭昭,这位是?”
  林森也站起来自我介绍:“阿姨您好,我是林森。以前高中时我去过你们家,不知您还有印象吗?”
  秦妈妈对于女儿十年前的高中老同学已经没啥印象,不过当林森提示说他那时和周宇明曾经来秦家拜访过一次时,她的记忆有所触动。林森这个名字她一度是很熟悉的,女儿高二那年有一次罢课闹着要转班就是因为他……顿时眉开眼笑,“哦,是你呀!记得记得。哎呦,一转眼都长成大小伙子了,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得知林森在福建当兵已经十年,是位连级军官时,秦妈妈笑得更开怀了,“你在部队当干部呀!真是年轻有为。今天这么难得来我家做客,中午就在家里吃顿便饭吧。”
  秦昭昭警觉妈妈的热情有异,却也不好拦着她不让她留林森吃饭。面对秦妈妈的盛情留客,林森不想拒绝,但口头上却不好马上一口答应,“阿姨,这——会不会太麻烦您了?”
  “不会不会,吃顿便饭而已,有什么麻烦的?你要是不留下来,那就是嫌阿姨家的粗茶淡饭不好吃了。”
  话说到这份上了,林森自然不能再推辞,顺水推舟地应下来,“那就麻烦阿姨了。”
  说话间,秦爸爸也回来了。秦妈妈把丈夫打发到客厅里陪客人,自己招呼女儿进了厨房,“昭昭你来帮忙打打下手。”
  秦昭昭知道妈妈根本不是真的要她打下手,而是想从她口中探听他和林森的关系。果然,一进厨房妈妈就关上玻璃拉门迫不及待地问:“昭昭呀,妈记得这个林森当年喜欢过你,现在他特意来找你,是不是还对你……”
  她立即打断了,“妈,你瞎说什么呀?人家都有女朋友了,过几天他就和女朋友一起去厦门,明年可能就会请老同学们喝喜酒了。”
  这盘冷水泼得真是彻底之极,秦妈妈满腹兴奋都打了水漂。不过既然留了客人吃饭,她还是打起精神做了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
  餐桌上,林森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焖梅干菜和饭送下,有些感慨,“阿姨,您做的菜还是那么好吃。”
  秦妈妈有些意外,“哦,你几时吃过我做的菜吗?”
  “以前秦昭昭住校时经常带您炒的菜去学校吃,班上很多同学都吃过。包括我。有次就是吃的红烧肉焖梅干菜,让我吃了一大碗饭。”
  有人夸自己的厨艺总是一件开心的事,秦妈妈笑着给他夹上一筷子菜,“你这么爱吃,那今天多吃一点啊。”
  吃着吃着,秦妈妈终究不甘心,试探着问:“林森啊,听昭昭说你有女朋友了,她是干什么的?今天怎么没带她一起来做客呢?”
  “哦,她还在上大学呢,明年才毕业。今天她和她几个老朋友一块吃火锅去了。”
  怀着失望的情绪,秦妈妈不由得数落起自家女儿,“昭昭,你看看你这些同学们,大都已经结婚了或是已经找到合适的对象了,唯独你还在让父母操心。今年虚岁都二十九了……”
  秦昭昭几乎是气急败坏地打断她妈妈的话,“妈——”
  林森一口饭菜含在嘴里,半天都没咽下去,一双眼睛惊愣得无以复加地看着秦妈妈,又看看秦昭昭。
  泰爸爸打圆场,“好了,女儿不爱听的话你就少说几句吧。来,林森吃菜啊!”
  秦妈妈却话一说开就刹不住车了,接着道:“我说这些还不是为她好。人家晓燕和她一般大,儿子都快能打酱油了,昭昭却还连个可以谈婚论嫁的男朋友都没找到。她不急我急呀!对了林森,”她突发奇想,“你们部队有没有适合的未婚军官,你帮我家昭昭介绍一个吧?”
  啪的一声——秦昭昭重重顿下手里的碗筷,满脸又羞又恼,“妈,您说够了没有?”
  性格一贯温和文静的女儿发了脾气,秦妈妈愣了片刻后,伤心地说:“你还冲我发火啊?我是你妈,我说这些还不是关心你,为你好?”
  眼看局面闹得不可收拾,秦爸爸当机立断先把妻子拉进房去,“不好意思,林森,我和你阿姨先去说几句话,你先慢慢吃着啊。”
  秦氐夫妇离开后,餐厅里安静下来。林森的声音迟疑地响起,“秦昭昭,你……和乔穆之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她答非所问,“刚才的事让你见笑了,我妈说得话你就当没听见啊。”
  林森抬头看着她的眼睛,固执地重复他的问题,“秦昭昭,你和乔穆之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他目不转睛的凝视上秦昭昭觉得一阵惊惶。她定定神,用最冷淡的口吻回答他,“林森,我和乔穆之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关你的事。”
  这句冷淡决绝的话,像一柄锋利的刀子,把林森满腹尚未出口的话都削得支离破碎,再难成句。
  午餐草草收场。秦昭昭客客气气地送别林森,“你过几天就要和佟彤去厦门了,祝你们一路顺风!”
  林森也同样客气,“谢谢你,你过几天也要回深圳了,也祝你一路顺风了!”
  林森走了,秦妈妈从房间出来,脸上带着明显的歉意。刚刚秦爸爸跟她细说了半天,告诉她错在哪里,为什么会让女儿发脾气。
  “你也不想一想,当年那个林森喜欢过昭昭,但昭昭不喜欢他。现在他成了挺有出息的军官,又有了年轻漂亮的女朋友,昭昭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始终没遇上合适的对象。你在他面前说昭昭找不到男朋友,昭昭心里能舒服吗?若是他是个心胸狭窄的男人,搞不好还要看昭昭的笑话:当年你还看不上我,现在怎么样,还不是连一个像样的男人都没找到。”
  秦爸爸的一番话让秦妈妈后悔莫迭,“真是的,我怎么能在林森面前说昭昭找不到对象呢?唉,也是一片欢喜落了空,说话时就没注意把握分寸。难怪昭昭那么生气。”
  秦妈妈向女儿道歉,秦昭昭也不想跟妈妈继续怄气,过两天就要回深圳了,能待在家里的时间已经不多,没必要非要板着脸弄得大家都不开心。虽然她满心仍旧乱糟糟的,但脸上还是强绽出一个笑容,“妈,没事,我已经不生气了。刚才我也确实不应该对您吼,您也原谅我吧。”
  家庭风暴雨过天晴,秦爸爸最高兴。背地里还仍不忘叮嘱妻子,“以后呀,昭昭的婚事你不要再啰嗦她了。女儿再被你啰嗦下去会受不了的。咱们别给她压力,就让她慢慢找好了。要是胡乱找一个男人对付着嫁了还不如不嫁。”
  几天后,秦昭昭回了深圳。
  大学毕业来到深圳工作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上海四年,深圳六年,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十年就这样过去了。青春渐逝,红颜渐老,她却还始终小姑独处,遇不上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父母着急,朋友着急,都说要赶紧找对象了,否则年龄越大越不好找。其实她自己又何尝不知道这一点呢,对于未婚女性,年龄越大合适的对象就越难找。二十八岁的男人选择对象可以是从十八岁到三十岁的女性,小几岁大几岁都没关系。但是二十八岁的女人,选择对象只能是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太年轻的男人不会要一个年长自己好几岁的女人,但三十出头的条件好的男人又多半更愿意和二十左右的年轻貌美的女郎谈情说爱。
  秦昭昭处在二十八岁这个“美人迟暮”的年龄,就如同站在暮夏的黄昏,微风中蕴含着丝丝寒意,预兆着秋之即临。三十岁已经迫在眉睫,有时候她真不愿意相信自己这么快就要三十岁了。想起小时候,她那么努力地想要快快长大。现在终于长大了,却又恨不得时光能够倒流,可以重回童年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
  时光不会倒流,秦昭昭必须接受现实。她是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她得认真为自己的后半生打算。对于感情,她已经没有太大期望,因为太过清楚想要再遇上一个令她心动让她有感觉的男人,这样的概率是多么的微乎其微。做人真是要讲运气的,她显然不是一个运气好的女子。这么多年里,她曾经深爱过,也曾经被人深爱过,但最终,他们都只是成为了她的老朋友。对于生活,她倒是做了新的计划,准备再在深圳干一年就回家乡小城,届时计划和谭晓燕一起开间花店。既能承欢于父母膝下,又能自己创业,一举两得。至于终身大事,就走一步算一步吧,如果一直遇不上合适的人,她宁缺毋滥。
  就在秦昭昭对个人问题的解决几乎不抱希望,准备干完今年就离开深圳回家乡时,办公室的刘姐介绍她认识了项军。
  那个星期天刘姐拉秦昭昭一起去逛街,逛了半天后找了家咖啡厅坐下休息。这时过来一个中年男人和刘姐打招呼,顺便也在她们这桌坐了一会儿,刘姐介绍说是她老公的堂兄项军。
  刘姐的老公已经三十六七了,那项军显然将近不惑之年,但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好几岁。他穿一身李宁牌休闲运动装,身形高大健硕,剪着短短的平头,肌肤晒得黝黑,腰板笔直,声音洪亮,一派神采奕奕。
  在陌生人面前,秦昭昭一向言语不多。但项军的言谈举止,让她不禁有点腼腆地发问:“项大哥,您以前是不是当过兵啊?”
  项军很高兴,“哦,被你看出来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因为当过兵的人,骨子里都还保留着一份军人的味道。”
  项军更高兴了,朗声大笑,“可不是嘛,一朝是军人,一生是军人,骨子里永远浸着一股军人味。告诉你,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当过兵,老爷子可以说是干了一辈子的革命工作,我和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也都在部队干了几十年。”
  提起当兵时的事,项军说得眉飞色舞,秦昭昭也听得饶有兴致。不过项军下午还有一个会议要开,没法坐太久,临走前他说改天有时间再邀请两位女士喝茶或者吃饭。秦昭昭只当他随口说了一句客套话,根本就没往心里去。谁知没过两天刘姐就来找她,“昭昭,项军打电话来说今晚请我们吃饭,下了班一起去吧?”
  起初她都没反应过来项军是谁,后来想起来了,想也不想地摇头道:“我不去了,你去就行了,我跟他又不熟。”
  刘姐急了:“你不去怎么行,人家就是要请你,我只是陪客。”
  傻瓜才听不出这话里头的意思,秦昭昭怔了怔,难道那天在咖啡厅见了面后,项军对她有意思?可他那个年纪不可能还没有娶妻生子,还巴巴地来约一个才刚认识的女人,想玩婚外情吗?亏他还是军人出身,她可不会奉陪,刘姐居然还想从中拉拢,把她当成什么人了?这一想,她的脸顿时就板了起来。
  刘姐见她一脸愠意,赶紧解释说:“昭昭,你别误会啊!”
  刘姐把项军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秦昭昭。项军的确是已经娶妻。但妻子背着他红杏出了墙。这顶绿帽子搁在任何男人头上都是奇耻大辱,何况是军人出身的项军。而项家又是一个军人家庭,项老爷子戎马一生威名远播,到头来却被儿媳妇抹了一脸黑,气得差点背过气了。事情闹出来后,无论项军的妻子如何痛哭流涕发誓改过,对于项军,对于项家,这桩婚姻也不可能再继续维持下去了。离婚拉锯仗拉拉扯扯拖了近一年,终于在去年年底正式办了手续。他的前妻作为过错方净身出户,十八岁的儿子跟了项军。
  “项军今年才四十岁,肯定还要再找一个,他父母还有他儿子都支持他再婚。他这次找妻子就想找一个斯文安静老实本分的女人。年纪不要太轻,相貌不要太美,因为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最是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的。那天在咖啡厅见到你,觉得你很不错。昭昭,反正你也一直没有遇上合适的对象,项军这个人条件又好,军干子弟出身,转业后进了深圳政法系统工作,收入丰厚又稳定,他房子车子都有了,典型的中产阶级一个,这条件不知道多少年轻女孩子动心呢。怎么样?你考虑一下,不如先跟他接触接触?”
  听刘姐详细介绍了项军的情况,秦昭昭原本板着的一张脸舒缓多了。论条件,项军倒是真算得上是婚姻市场上比较抢手的香饽饽。只是他年纪大了她足足十二岁,而且又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这两点让她心怀顾虑。
  刘姐拼命给她做思想工作,“昭昭,找对象的话男人比女人大几岁是好事,更懂得心疼人照顾人。何况项军看起来根本不像四十岁的人,像才三十五六。至于他儿子那方面你完全不用担心,他很支持他爸再婚。当初他妈红杏出墙还是他发现的呢,他对他妈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发誓不再认她。再者他儿子今年考大学,考上大学后男孩子基本上就是已经飞出去的鸟了,在家的时间只有越来越少,绝对不会给你制造任何困扰的。其实这些方面你先不用想那么多,先像普通朋友那样跟项军处一处吧,只当是多认识一个朋友。你迟早是要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的,现在有个条件不错的男人想认识你,你干嘛推三阻四的呢?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好了,今晚一起去吃饭吧,就这么说定了啊!”
  
  19
  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为了这句话,秦昭昭试着和项军开始交往。她毕竟已经二十八了,有差不多的合适对象就别太挑剔。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必须要将就着过。
  项军对她有着显而易见的好感,她对他的印象也不坏。但也仅仅只限于不怀。做普通朋友是毫无问题,但是做男朋友甚至终身伴侣,似乎还缺了点什么——缺了那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项军出身军人家庭,长在军营大院,父母和兄弟姐妹全部当过兵。从小耳濡目染的环境与长期的军旅生涯,养成了他性格豪爽处事雷厉风行的做派。和秦昭昭接触了两个月后,他对她很满意,就正式邀请她去他家做客。
  “我爸我妈正好都在深圳,他们想见见你。这个周末你如果有空就上我家吃顿饭吧。”
  秦昭昭一怔,这个邀请,等同于双方正式确定关系。她这一去,差不多是丑媳妇见公婆了。要不要去呢?她有点迟疑,“周末还不知道公司要不要加班,到时候再看吧。”
  秦昭昭一时拿不定主意去还是不去,回家后打电话给几个知己吐露心事。
  谭晓燕的建议是去,“去吧,昭昭,我觉得这个项军对你还是很有诚意的。现在这么有诚意的男人不多了,尤其是像他这种条件的男人。原本他大可以找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风花雪月,可是他不,可见他更注重女人的内在,关键还是他能对你好。就是他那个儿子不知道好不好相处,毕竟后妈不好做。你正好这趟上门见一见他的儿子跟他的父母,他们一家人的态度也能给你确定和项军的关系是否值得再进一步。如果都不去见一面就放弃,岂不是太可惜了?好男人不好找,不要轻易放弃。”
  谢娅和谭晓燕一样主张秦昭昭去,“昭昭,我知道你在爱情方面是非常感性的一个人。你很注重感觉,希望能再遇上一个令自己心动的男人。但是昭昭,我得提醒你,无论男女,年纪越大就越不容易动心了,因为一颗心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老去渐渐麻木。你休想还会有十七八岁时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项军或许不会让你有恋爱的激情,但是从最现实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很适合结婚的人选。既然你对他印象不坏,不妨考虑和他进一步发展。爱情无法培养,感情却是可以慢慢培养的。项军这样的男人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你试着好好跟他培养一下感情吧。”
  两位亲密的女友都异口同声地建议秦昭昭去,她心里那份犹豫彷徨一点点缩了回去。再打电话回家和妈妈提及此事,妈妈的反应简直可以用兴高采烈来形容了,“啊,你有男朋友了,他叫你回家见父母?好事啊!干吗不去?”
  听秦昭昭把项军的情况介绍了一遍后,秦妈妈斟词酌句地说:“要说他的年纪确实是大了一点,还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一过门就直接当上妈了。不过,他的工作单位和经济基础都很好,将来你跟他在一起生活有保障。昭昭,不是妈势利,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得好,一生衣食无忧呢?你如果找个穷小子以后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爸妈还不得为你操碎心啊!有这么一个成熟稳重经济条件好的男人来照顾你我们倒更放心。昭昭,妈觉得这个项军整体条件虽然不是十分好,却也有七八分了。要不,你再跟他多接触接触,周末就先和他一起回家去见见他父母吧?”
  如此,周末秦昭昭便和项军一起回了他家,见了他的父母和他的儿子。
  初次见面,她有些紧张,言语不多,轻声细气,脸上一直保持着浅浅的微笑。顶氏老夫妇都已经年过七十,但精神都不错。他们看起来都很喜欢她,顶母更是亲昵地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项军的儿子项晓东今年高三,六月即将参加高考,正在争分夺秒地学习。但是知道父亲的女友进门后,他特意从房间出来很有礼貌地打招呼,“阿姨您好。”
  项晓东只比秦昭昭小十岁,个头还比她高一截。十八岁的高三男生已经有着一米八的个头了,像他父亲一样高大健硕。项晓东管她叫阿姨时,她有些窘迫地红了脸,“你好,晓东。”
  午餐很丰盛,项母一再为秦昭昭布菜,还劝道:“多吃一点啊,看你挺瘦的。”
  看着饭碗里堆得高高的菜,秦昭昭只有苦笑的份,这如何吃得完啊?但总不能倒掉吧?好在项军为她解围,“妈,您就别再往昭昭碗里夹菜了。她的饭量小,吃不了那么多,你别把她给撑坏了。”
  说完,他还把他的饭碗伸到她跟前,“吃不了就拨一点给我,我帮你吃。”
  秦昭昭如遇救星,却又有些犹豫,毕竟饭碗里的饭菜被她吃过几口了,再倒给他似乎不太合适。一则他父母儿子都在场,她怎么能让他吃她吃“剩”的东西呢?二则虽然已经在他家登门做客了,但她和他的关系尚未亲密到此,可以任意分享彼此碗里的食物。认识的两个月来,他们始终相待以礼。她处处矜持自重,他和她在一起时也相当守礼,几乎不曾有过任何肢体接触。除了有次一起过马路时,一辆闯红灯的车疾驰过来,他伸手拉了她一把,然后牵着她的手过了马路。那一次的牵手让她脸红了好久。说来也真是可怜,长到二十八岁,她真是空白得不能再空白了。
  见她迟疑不动,项军干脆自己动手把她碗里堆得高高的菜拨了一半过来,“你吃不了的,还是我替你吃掉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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